[1] 委托贷款担保合同
诉讼保全委托担保合同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 (以下简称乙方) 应甲方 年 月 日提出的诉讼保全委托担保申请,乙方同意为甲方诉 一案提供诉讼保全担保;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担保事项、保证期限:
1、甲方因与 一案,拟向 法院提起 元的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乙方愿就上述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为甲方提供诉讼保全担保。
第二条 担保责任限度:
1、超出担保范围,担保期限的任何款项,乙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乙方的保证责任在下列情形下解除:
2.1甲方诉 案件 终结;
2.2法院保全裁定的撤销;
2.3甲方撤销诉讼;
第三条 甲方的保后监督管理权:
乙方向法院出具保证担保函后,乙方有权根据需要,对甲方的案件进展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调查了解,并要求甲方提供相关文件资料,甲方应予以提交。
第四条 乙方的代位求偿权:
如因甲方的保全申请错误而导致乙方向第三方履行赔偿义务后,甲方应在乙方支付赔偿款三日内支付乙方垫付的全部款项以及因该赔偿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其中包括律师费、诉讼费、延迟支付的滞纳金(滞纳金的支付方式为,每日按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担保金总额的千分之六支付给乙方。)
第五条 担保费及支付方式
1、甲方应于签订本协议后乙方出具担保函之前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标准和方式向乙方一次性足额交纳按下标准计算的担保费。
2、甲方同意一次性向乙方支付保全财产金额的担保费,合计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甲方应在协议生效之日起 3 天内按乙方指定的下列账户支付:
名 称: 帐 号: 开户行:第六条 甲方承诺:
1、甲方向乙方所提供的资料均真实、准确;所提交的复印件均与原件相符;所陈述的事实无虚假。
2、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担保费及其它费用。
3、甲方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所收担保费不予退还。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担保费,每拖延一天,按未支付担保费金额每日千分之六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申请财产保全错误导致乙方承担保证责任和其他民事责任的,则甲方应当向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以诉讼方式解决。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关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变更和解除等均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
第十条:附则
本合同的附件 系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2] 委托贷款担保合同
11.1 具备下列条件后,乙方正式通知主合同债权人放款:
11.1.1 本合同及反担保合同正式生效;办理完有强制执行力的公证和抵押登记等手续;
11.1.2 甲方已经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了担保费和评审费。
[3] 委托贷款担保合同
第6条 委托人应在本合同第7条、第8条规定的贷款发放日期之前至少提前 个对公营业日将委托贷款资金足额存入委托人账户,以用于发放委托贷款。
第7条 本合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保证合同、质押合同、抵押合同等文件正式生效并且受托人取得委托人签发的《委托贷款通知书》后,借款人方可办理提款。
第8条本合同项下的委托贷款的发放方式为一次发放或分次发放,具体发放日期和金额以委托人《委托贷款通知书》通知内容为准。
第9条借款人在办理提款时应向受托人提交借据,由受托人在相应的贷款发放日期当日将委托贷款金额从委托人账户划入借款人账户中。如果委托人账户中的金额小于贷款发放金额,则受托人划付的责任仅以委托人账户中的金额为限,受托人并不承担未能足额发放贷款的违约责任。
第10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提取贷款,并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贷款用途使用本合同项下之委托贷款。
[4] 委托贷款担保合同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
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为乙方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以下简称贷款人)申请的贷款人民币 万元(¥ 万元)提供提供阶段性保证担保及支付甲方担保费用等相关事宜达成以下一致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被担保的主债权
第所约定的主债权,担保金额为主合同项下规定的贷款本金即:人民币(下同) 元整(¥ 万元整,以借款借据为准)。
第二条担保方式
第甲方承担的担保责任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第三条担保范围
第本合同项下甲方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借款人实际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实现债权的费用及所需支付的诉讼费用、找律师网费用、通知费用、催告费用和其他所有相关费用等。
第四条担保期限
第
第五条担保费用
第。担保费为叁万元整(¥,若担保期限超出叁个月尚未能解保,超出时间按每月1%计收担保费用,不足壹个月按壹个月计,并且乙方须在甲方出具担保额度起用通知书之日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如逾期支付,乙方应按逾期金额每日0。5‰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从贷款出帐之日起至付清之日止。甲方帐号如下:
户名:
开户行:
帐号:
第的,乙方同意按展期总金额的的,乙方同意按展期总金额的10%向甲方交付保费。
第若该笔担保贷款发生逾期,则从逾期之日起,乙方还须每天按担保贷款本息余额的1‰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直到贷款本息还清日止;若该笔贷款逾期后由甲方代偿,则从代偿之日起,乙方按代偿款金额每日2‰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第对于甲方代偿后因实现债权所需支付的诉讼费用、律师费用、通知费用、催告费用、交通费用及所需支付的诉讼费用、找律师网费用、通知费用、催告费用和其他所有相关费均应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反担保措施
第,其中:乙方所提供的抵押反担保、质押反担保按法律规定需办理登记手续的,乙方应配合甲方在贷款人发放贷款前向有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乙方未办妥反担保措施的,甲方有权拒绝为乙方提供担保。
第乙方或第三人提供保证、连带责任担保、抵押、质押等作为上述借款的反担保,如甲方代偿乙方债务,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具体担保形式如下:
1、 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第七条承诺与保证
第乙方向甲方作以下承诺和保证:
A、从甲方开出担保函之日起,无条件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所有反担保责任;
B、按甲方要求及时按月提供财务资料、纳税凭证及反映其经营与财务状况的其他所有资料;
C、乙方与债权人协议变更主合同,或加重担保人的责任的,必须事先通知甲方并必须经甲方同意方可变更;
D、应甲方要求及时提供项目进度或经营及购销等情况的证明材料;
E、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必须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a)财务状况恶化或可能影响还款能力的其他情况;
(b)发生任何一种对乙方还款能力有重大影响的改变经营机制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承包、租赁、合并、分立、股份改造、联营、与外商合资或合作、入伙或退伙;
(c)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或出资变更,股权变动;
(d)歇业、解散、清算、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或施工许可证、被撤销工商行政登记;
(e)变更单位名称、章程或合伙协议、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其它重大事项;
(f)涉及或可能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诉讼、仲裁或及其他对乙方还款能力有重大影响的纠纷、诉讼、仲裁,财产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监管。
F、完全了解主合同项下款项的实际使用,为担保人提供反担保完全出于自愿,在本合同项下的意思表示完全真实;
G、向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准确、完整而没有任何隐瞒的;
第甲方向乙方作如下承诺:
对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时所提交的有关文件、财务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中的未公开信息保密,但法律、法规及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八条违约和违约救济
第8。1条本合同生效后,任一缔约方不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或违背其在本合同项下所作的任何承诺与保证,即构成违约,因此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的,应予以全额赔偿。
第8。2条因乙方过错造成本合同无效,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九条生效、变更和解除
第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第乙双方协商后并以书面形式补充,补充协议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争议解决
第纠纷,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直接在甲方所在地管辖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其他
第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11。2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及指模):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
签约时间:20xx年 月 日 签约时间:20xx年 月 日
[5] 委托贷款担保合同
甲方(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贷款金额和期限
1.1本合同项下的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元。
1.2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期限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甲方应于年月日以现金形式支付给乙方。徐应在乙方收到款项时开具收据。
1.4乙方应按第1.2条约定一次性收回贷款。乙方在提款前或提款后应获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否则视为违约。
第二条借款利率和利息
本合同下月利率为_______%,利息从实际提款日起按日计算。贷款到期时,利润将与本金一起还清。
还款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还款方式
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
第四条保证
4.1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4.2丙方完全理解乙方贷款的目的,并完全自愿为乙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以及本合同项下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4.4保证期为本合同约定的贷款期限届满后第二天起两年。
4.5如甲乙双方同意变更本合同,须经丙方批准..丙方同意变更的,仍在原担保范围内承担责任。
4.6如甲方将债权转让给第三方,丙方将继续在原担保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4.7甲方根据本合同解除本合同时,有权书面通知丙方提前承担担保责任。丙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0个自然日内履行担保责任。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还款..
了解和监督。
5.3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偿还本合同项下的本息。
5.4乙方应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内书面通知甲方。
结婚、外商投资、民事、行政、刑事责任等。)对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有重大影响的,乙方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乙方应按约定日期取款,否则甲方有权按合同利率按日收取滞纳金。
6.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提前还款的,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贷款期限和利率计收利息。
6.3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收回贷款:
6.3.1向甲方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事实的;
6.3.2不配合或拒绝接受甲方的监督;
6.3.3未经甲方同意转让和处分其资产;
6.3.4其财产的重要部分或全部被其他债权人占有或接管,或其财产被查封或冻结,可能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
6.3.5其他可能威胁甲方实现债权或遭受严重损失的情形。
第七条本合同生效
利息、违约金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全部付清之日终止。
第八条争端解决
双方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九条其他
本合同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名和指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和指纹):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签名和指纹):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 委托贷款担保合同
保 证 人: (以下简称“甲方”)
贷 款 人: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确保 委托乙方与 (以下简称“主合同债务人”)与所签订的编号为 的《委托贷款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切实履行,甲方愿意为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权提供保证。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特制订本合同。
第一章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和数额
第1条 甲方所担保的主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为主合同项下主债权的种类和数额,其种类为委托贷款,本金数额为(大写) 万元,币种为人民币。
第二章 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第2条 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若根据主合同的规定上述约定在执行中发生变化,则上述约定根据实际情况自动变更。
第三章 保证方式
第3条 甲方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第四章 保证范围
第4条 甲方保证的范围为:本合同第1条约定的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逾期利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第五章 保证期间
第5条 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前款所述“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还包括主合同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的情形下,每一笔债务到期日以及根据主合同约定,乙方宣布债务提前到期之日。
第六章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6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6.1 甲方保证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而合法存在的中国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6.2 甲方知悉并同意主合同的全部条款,自愿为主合同债务人提供保证,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6.3 甲方所提供的保证为独立保证,如有第三人亦为主合同债务人履行主合同提供担保,甲方仍然承担全部保证责任。
6.4 若主合同债务人如期清偿了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则甲方不再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
6.5 主合同债务人与乙方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在不增加甲方所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数额的前提下,不必取得甲方同意,甲方不能因此变更而免除连带保证责任;若乙方与主合同债务人对主合同履行期限作出变动,则甲方的保证期间为自变更后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7] 委托贷款担保合同
委托人(甲方):
住所(地址):
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受托人(乙方):
住所(地址):
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乙方根据甲方的申请,就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借款提供担保的有关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根据甲方与 签订的《 》(编号为: )的约定,甲方向 借款壹笔,本金合计为人民币 ,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乙方同意在上述借款本息的范围内,为甲方向 的贷款提供担保。
第三条 乙方的担保期间 为自甲方与 签订的《 》 (编号为: )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
第四条 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乙方的保证责任随甲方履行主合同还款义务或乙方代为偿还或贷款人因甲方违约收回贷款等情况相应减少或解除。
第五条 乙方接受委托后,甲方按以下措施向乙方提供反担保:
1股东自愿签订《个人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承诺书》,以个人及家庭财产向河北元昌担保有限公司提供个人无限连带责任反担保。
2、及其配偶,以个人及家庭财产向河北元昌担保有限公司提供个人无限连带责任反担保。
3、元昌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签订《保证反担保合同》。
第六条 乙方依法享有甲方的抗辩权,甲方放弃对债务的抗辩权,乙方仍有权提出抗辩。
第七条 乙方接受委托后,在与藁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签订的与此对应的《最高额保证合同》时,甲方须一次性向乙方支付担保服务费,担保费每年按担保金额的 %收取。
第八条 甲方在上述借款到位之时,须按将到位资金的10%以转账方式向乙方交纳风险保证金。
风险保证金按以下原则操作:
1、 风险保证金所有权属甲方,因该保证金发生的借款利息和所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2、 在甲方未偿还其所有借款之前,该保证金不能动用;
3、 该保证金优先用于清偿乙方为甲方所承担的代偿债务;
4、 支付违约金、赔偿金、滞纳金等款项;
5、 支付实现乙方和贷款人债权产生的合理费用。
甲方按主合同按期足额偿还本息并由贷款人向乙方书面通知(关于甲方按时足额还款的证明)后10日内,乙方如数退还上述风险保证金。
第九条 甲方应每月5日之前向乙方报送反映其生产经营、债权债务、借款使用、项目进度等情况的财务报表及文件材料,并应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
第十条 乙方每月不定时对甲方的经营、管理、设备、车间等所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甲方须无条件配合。
第十一条 如果甲方发生企业合并、分立、重组、兼并、清算等情形或实行承包、租赁以及其他原因而改变经营方式、转制变更时,均应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书面同意。乙方有权参与上述各种情形下清产核资和有关协议、合同等法律文件的拟定。
第十二条 如果甲方变更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金、住所、法定代表人、项目 负责人
等事项,甲方应提前三十天通知乙方,并不得因此而影响乙方作为保证人的利益。
第十三条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出租、出售、转移、转让其任何资产。
第十四条 如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且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1、 甲方与贷款人联手骗取乙方担保的行为;
2、 甲方与贷款人协议转让债务,事先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的;
3、 甲方与贷款人协议延长借款期限,事先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的;
4、 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私自变卖、转让、转移或赠与其资产、股权的行为;
5、 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私自举借新债或实施可能影响乙方作为保证人利益的其他经营决策的行为;
6、 甲方不履行与乙方签署的任何协议。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不能履行《企业循环额度借款合同》中的 任何条款,导致乙方承担保证担保连带责任即为甲方违约;
2、 甲方违约应配合乙方变卖、变现反担保资产,并支付以下款项:
(1) 需要由乙方代偿的全部款项,包括合同约定的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滞纳金、贷款人为实现债权而由乙方代偿的其他费用;
(2) 本合同违约金,违约金按甲方未还款金额的20%支付给乙方;
(3) 乙方因实现债权所支出的所有费用;
(4) 赔偿金,如违约金不足以赔偿乙方损失的,甲方须另行支付赔偿金。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订立补充合同,如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七条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每份叁页,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8] 委托贷款担保合同
字(20)第(01)号
借款方:
担保方:
经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担保方)与(以下简称借款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借款方因企业生产经营流动资金周转需要向贷款方请借款人民币万元整。借款方保证严格按照银行《借款合同》和本协议约定履行义务,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二、借款方在贷款方发放贷款前向担保方支付担保手续费。双方同意的担保手续费计算方法为:借款担保额乘担保月数乘千分之的积(借款担保额×担保月数× ‰)。担保时间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三、在担保方与贷款方签订保证合同之前,借款方应当履行借款方应当向担保方提供反担保,办理反担保的费用由借款方承担。
四、借款方应按《借款合同》约定不得改变贷款用途。若违约,借款方应向担保方支付违约金按担保金额的日1‰,且担保方有权通知贷款方停止发放新贷款,直至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五、借款方发生工商变更、重大经营决策、诉讼事项或可能影响贷款方债权实现情形的,应当提前通知担保方,并落实还款义务;借款方因客观原因不能提前通知,应当及时告知担保方;借款方未履行本条义务,应一次性向担保方支付担保总额的3 %的违约金。
六、借款方保证按《借款合同》约定如期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应在借款到期前七日,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方和担保方同意,办理延期手续。延期期间的担保手续费按:借款担保额(不包括认缴基金)×延期担保月数×3‰。
七、在银行贷款到期日之前无条件地将借款本息足额归还贷款行。如果逾期不能归还借款而由担保方代付,自代付之日起至借款方偿还或第三人代为偿还之日止,借款方应按担保方实际代付总额乘逾期天数乘千分之一所得之积(实际代付金额×逾期天数×1‰)计算向担保方支付违约金。
八、若担保方替借款方代偿相关费用,则担保方有权向借款方追偿并处置借款方所有财产,收回替借款方偿还银行的借款本息和逾期罚息、违约金以及追偿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担保方为实现追偿时诉讼费、聘请律师的代理费、差旅费等费用)。
九、担保方为借款方提供担保期间,借款人提前清偿债务或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担保方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已收取的手续费不予退还。
十、本协议签订后,担保方有权对借款方的资金和财产情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借款方定期提供其财务报表等材料,借款方应如实提供,如果借款方不能定期如实提供,担保方有权要求借款方提前偿还债务。
十一、借款方认同担保方的担保流程并严格遵照《担保有限公司担保实施细则》予以操作。
十二、提示:担保方在与借款方签订本协议时,已提醒借款方对本协议内容进行全面、详细、准确的理确,借款方及担保方对本协议内容理解一致无异议。
十三、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市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本协议壹式份,借款方、担保方双方各执正本壹份。十五、本协议书自各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借款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
日期:_ _年____月____日
担保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日期:_ _年____月____日
[9] 委托贷款担保合同
委托人(甲方):
住所:
电话: 传真: 邮编:
受托人:(乙方)
住所:
电话: 传真: 邮编:
乙方根据甲方的申请和委托,同意就甲方向
(以下简称主合同债权人)贷款事宜,为甲方提供担保。甲、乙双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0] 委托贷款担保合同
甲方:XX有限公司
地址:联系电话:
乙方:
地址:联系电话:
丙方:(乙方提供第三人担保时适用)
地址:联系电话:
各方经友好协商,特就甲方为乙方提供担保后的反担保事宜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反担保依据及反担保人
乙方与厦门市银行已于年月日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编号为),甲方依据其与贷款银行的约定为乙方的该借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乙方借款本金的75%,即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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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减少甲方的担保风险,乙方愿依据本合同约定提供如下反担保:
(选择一项或两项):
□以其自身拥有所有权的实物为甲方的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反担保形式
(仅限抵押或质押);
□提供丙方为反担保人,反担保形式为(抵押、质押或保证)。
第二条释义
1、反担保适用我国关于担保的法律规定,反担保人亦即担保法规所称的担保人,根据选择反担保情况,本合同中反担保人指乙方或丙方或乙丙两方。如无特指,以下所称的担保与反担保为用义语。
2、本合同所称担保期间指本合同有效存续期间,即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担保范围内全部债务清偿完毕之日止。
3、本合同所称担保财产指对抵押物、质押物及质押权利的通称。
第三条担保物状况
本合同设定的抵押或质押物情况如下:
1、乙方所有的,价值万元人民币,具体情况详见《乙方提供担保物清单》;
2、丙方所有的,价值万元人民币,具体情况详见《丙方提供担保物清单》。
第四条保证责任及保证期间
如由丙方提供保证,则保证形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年。
本合同所称主债务指甲方在前述借款合同履行担保责任完毕后形成的对乙方追偿之债务。主债务履行期间为甲方在前述借款合同履行担保责任完毕之日起至甲方向乙方主张追偿权利之日止。
第五条担保范围
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在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全部保证担保范围,甲方凡因履行借款担保及向乙方行使追索权、实现反担保权利而导致的一切支付均在本担保范围之内。诸如借款合同担保范围,含甲方在履行借款担保中代偿或支付的主债权及相应利息(含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所有律师费用;向乙方行使追索权及实现反担保权利的各类诉讼及非诉讼费用等等。
第六条担保财产的占有、保管、使用及处分
1、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财产依所有权归属由反担保人占有、保管、正常使用,但担保财产的权利凭证正本应由甲方保管。反担保人同意随时接受甲方对担保财产的检查、评估。
2、乙方应妥善保管、保养和维护好担保财产,确保担保财产的安全、完整、有效并处于正常适用状态。
3、担保期间,反担保人对担保财产不享有独立处分权。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反担保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处分担保财产。含出售、出租、出借、置换、转移、转让、抛弃、隐匿、发包、赠予、再担保、重复担保、托管、以实物形式联营、合作、入股等处分方式。
4、担保期间,不论是否出现不可抗力,如发生担保物价值减少或面临减少、毁损、灭失时,反担保人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负责尽可能恢复担保财产价值。如在30日内无法恢复足担保财产价值,反担保人需另行提供、补足与减少及灭失价值相当的担保财产,并办理相应的担保手续。
5、担保的效力及于担保财产的从物、从权利和孳息。
6、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权单方面以拍卖、协议折价、变卖担保财产等方式处分担保财产:
(1)乙方未能按借款合同约定向银行偿付借款本息而使甲方承担或面临承担担保责任;
(2)反担保人自接到甲方通知履行担保责任届满之日起仍无代偿行动;
(3)反担保人违反本合同之部分或全部规定;
(4)反担保人财务状况恶化或面临解体、停业风险,诸如出现严重亏损、企业解散、关闭、歇业、破产、查封、扣押、拍卖、没收及面临重大诉讼、行政处罚等;
(5)反担保人非法使用担保财产或擅自改变担保财产正常用途。
甲方处分担保财产时,可视情况通知或不通知反担保人。如决定通知反担保人,反担保人需按通知要求无条件配合甲方办理处分担保财产的过户、变更登记等手续。
第七条担保登记及费用承担
1、依法应当办理担保登记的,在甲方配合下由反担保人负责办妥担保登记手续并将获得的相关登记文件交由甲方收执。
2、反担保人应确保在担保期间担保登记持续有效。
3、如应担保登记机关要求需另行签署申请书、合同等相关文件,若该等文件与本合同不一致者,以本合同为准。
4、有关本合同所涉及公证费、担保登记费、维持费、注销费、律师费、保险费、税收等费用,概由反担保人负担并支付。如反担保人未予支付而可能导致甲方垫付时,反担保人应及时向甲方清偿。
第八条独立担保
1、本合同项下设立的反担保独立于借款合同而存在,不因借款合同的无效而无效,也不受借款合同的终止或修改而受到影响。
2、反担保人明白:如甲方同意修改、补充借款合同,甲方无需另行征得反担保人同意,反担保人应按修改后的相关内容承担反担保责任。但甲方未征得反担保人同意扩大借款合同中约定的担保范围除外。
3、任何时候,反担保人均不得以甲方未积极行使追索权等为由要求减轻或免除反担保责任。
第九条声明与保证
1、反担保人向甲方声明:
(1)反担保人向甲方及银行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资料等都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
A、与银行或其主要领导人恶意串通、互涉重大违纪、违法或法律纠纷;
B、存在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非诉讼法律纠纷、行政处罚、争议;
C、存在重大债务及或有负债;
D、存在尚未披露向第三人担保之情形;
E、存在尚未披露的担保财产其他共有权人;
F、其他业已影响反担保人财务状况及担保能力的情况。
2、反担保人向甲方保证:
A、甲方在履行了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反担保人追偿款项。反担保人保证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7日内即时支付甲方全部代偿金额及应付费用;
B、乙方若同时面临还本付息及甲方追偿时,应优先偿付甲方追偿金额;
C、反担保人如涉及任何工商及其他部门之变更、注销登记情形,应立即通报甲方并将变更登记后的副本或注销结果向甲方报备;
D、反担保人保证对担保财产依法享有完整、充分的所有权。如涉及其他共有权人时,已取得其他共有权人的书面同意;
E、担保财产未涉及任何权属争议、法律纠纷,也不存在已被查封、扣押等权利限制或影响使用等情形。如今后出现该等情形,由反担保人自担费用出面理顺;
F、反担保人保证本次担保合法有效,任何影响或可能影响本次担保的情形均已被反担保人依法排除;
G、担保财产不存在未为甲方所明确了解、接受的明显或隐蔽的质量瑕疵;
H、保证决不以任何理由阻碍或变相阻碍、干扰甲方依本合同约定处分担保财产;
I、保证不出现因其故意或过失影响担保财产价值及甲方行使权利的情形。
第十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之部分或全部即构成违约,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支付反担保金额总计数10%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补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直接和间接损失,违约方还须向守约方支付其损失超过违约金部分的差额。
如属双方违约,应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上述违反合同之部分或全部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不履行合同义务,含明确表示不履行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
2、迟延履行合同义务;
3、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
违约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后,如守约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违约方还必须继续履行并视情况采取补救措施。
第十一条通知与送达
1、本合同项下的任何通知或送达均应以书面形式按本合同记载的地址或其他有效途径送达对方。
2、如本合同任何一方的地址或其他联系方法发生变化,应立即通知对方。
3、任何通知或各种通讯联系只要按照上述地址(地址变更的,则按变更后的地址)发送,即应视作下列日期被送达:
(1)如果是信函,则为挂号信或特快专递发出后5个工作日;
(2)如果直接送达,则为收件人签收之日。
第十二条管辖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若引起诉讼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其他
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本合同如不涉及担保登记自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如涉及担保登记则自担保登记之日起开始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各方执一份,副本若干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_年___月___日
[11] 委托贷款担保合同
1、本合同项下的通知或送达应以书面形式按本合同记载的地址或以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有效途径送达对方。
2、如本合同任何一方的地址或其他联系方法发生变化,应立即通知对方。
3、任何通知或各种通讯联系只要按照上述地址(地址变更的,则按变更后的地址)发送,即应视作下列日期被送达:
(1)如果是信函,则为挂号信或特快专递发出后5个工作日;
(2)如果书面直接送达,则为收件人收到书面通知之日;
(3)如果是手机短信或电子邮件通知,则为向对方所留通讯号码或电子邮箱地址发送之日。
[12] 委托贷款担保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借款人)
性别: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出借人)
性别: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本人生产或经营需要,向乙方申请借款,并以自有车辆作为抵押物,经当事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出借并签定本合同内容。
[13] 委托贷款担保合同
甲方(贷款人):
乙方(借款人):
丙方(担保人):
乙方向甲方借款作为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甲方同意向乙方发放贷款,丙方为乙方贷款提供担保。现三方就贷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贷款金额和贷款期限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借款期限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贷款金额
本次贷款金额为人民币
第三,发放贷款的方式
本协议签订后3天内,甲方以现金形式将贷款交付给乙方,乙方同时为甲方开具现金收据。
四、还款方式
这笔贷款的还款方式是现金还款。
贷款期限届满前七天,甲方应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通知后筹集资金准备还款。
贷款期限届满前,乙方应按约定方式将贷款本金返还给甲方,甲方应向乙方开具收据,乙方留存还款收据。
担保条款
丙方同意为甲乙双方的借款合同提供担保..
丙方同意将自己的房产作为乙方向甲方贷款的抵押物,并在签订本协议前与甲方办理抵押担保手续。
贷款期限届满,如乙方未偿还贷款,甲方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置丙方提供的抵押物,并优先考虑相关价格。
丙方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含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质押权而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违约方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
不及物动词违约责任
贷款期限届满,乙方未偿还贷款的,视为违约。偿还贷款前,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计算利息,作为违约金。
七.纠纷调解
因执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八.其他条款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及甲方将贷款交付给乙方之日起生效,未经对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变更本协议。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贷款人:(签名)借款人:(签名)担保人:(签名)
地址: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日期:
[14] 委托贷款担保合同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乙方):______________
甲方向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贷款人)申请借款,特此委托乙方作为其保证人。按照《担保法》、《合同法》等法律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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