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采购合同(汇集12篇)

时间:2019-12-24 作者:好拿网

◉ 项目采购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购买用于项目的配套设备采购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合同范围

1.1.定义配套设备采购项目,是指该项目配套的的采购,简称“”采购。

1.2.甲方和乙方双方同意,根据本合同条款,甲方向乙方购买“”使用的设备,包括技术服务和技术文档。

1.2.1合同设备清单(详见附件一)

1.2.2技术服务

a)乙方有责任在“”实施过程中,配合甲方或甲方指定的项目集成商进行设备调测、安装,必要时进行设备的调整或更换。

b)乙方负责对甲方/最终用户相关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c)乙方根据附件三的规定,对甲方/最终用户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

1.3.乙方所提供的合同设备的技术性能应满足附件二中所列配臵及性能指标。

1.4.无论何时,由于乙方原因(如合同设备设计有缺陷、配臵不全、与应用设备不匹配等)使合同设备不能满足甲方/最终用户的要求,造成设备补充或升级,乙方须在接到最终用户的报告后向最终用户运送补充设备,费用由乙方承担。

1.5.如果合同设备经过升级改造仍不能满足甲方/最终用户的要求,造成设备无法使用,甲方/最终用户有权退货,乙方全部退回甲方已付款额的本息,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由此发生的一系列费用(运输、调测等)由乙方承担。

1.6.在保修期满后的6年内,若甲方要求,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与合同设备兼容的性能不低于原部件并能使之正常运行的零部件,价格应不高于本合同实际购买价格。在保修期满6年后,若乙方或乙方有关公司的任何母公司决定停止生产合同设备所需的任何零部件,乙方必须在停产前6个月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或最终用户有权决定是否订购甲方或最终用户认为所需的任何零部件,价格应不高于本合同实际购买价格。

1.7.双方同意附件中所有的条款均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若附件和主体合同有不一致时,以主体合同为准。

第二条价格

2.1.由乙方根据附件一,向甲方出售的合同设备的合同总价为¥元,人民币(大写):。

2.2.以上所述合同总价(第2.1款)是固定不变价格。合同总价指乙方为实现本合同规定的事项所需甲方支付的一切费用。合同价分类明细见附件一。

第三条付款

3.1.所有本合同的付款应通过买卖双方指定的银行以人民币结算及支付。

乙方指定银行信息:

单位全称:

税号:

开户行:

帐号:

3.2.到货安装付款

第一笔付款为合同总价的30%,计:¥元(人民币:)。设备到达现场,安装测试完毕,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合格的下述文件后2周内,以T/T方式支付。

1)由乙方签发的正规商业发票原件一份(如甲方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应予以提供),金额为合同总价的30%;

2)甲方/最终用户的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的合同设备《设备安装合格证书》(或同意付款证明)原件一份。

3.3.验收付款

第二笔付款金额为合同总价的60%,计:¥元(人民币:)。《设备验收合格证书》签署后,应由甲方在收到由乙方提供的合格的下述文件后2周内,以T/T方式支付。

1)由乙方签发的正规商业发票原件一份(如甲方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应予以提供),金额为合同总价的60%.

2)甲方/最终用户的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的合同设备《设备验收合格证书》(或同意付款证明)原件一份;

3.4.尾款

第三笔付款金额为合同总价的10%,计:¥元(人民币:)。《设备验收合格证书》签署之日起,设备稳定运行月后,由甲方在收到由最终用户及乙方提供的合格的下述文件后2周内,以T/T方式支付。

1)由乙方签发的正规商业发票原件一份(如甲方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应予以提供),金额为合同总价的10%.

2)甲方/最终用户同意付款证明原件一份。

3.5.依据合同相关条款规定,如乙方有违约或赔偿责任,甲方有权从未支付款项中扣除相应金额。

第四条交货

4.1.附件一所列的所有合同设备及技术资料应由乙方负责在合同签字后10个工作日内运抵甲方指定地点,并承担在此之前一切费用和风险。若乙方未能在上述日期之前将全部合同设备运抵甲方指定的地点,应承担以下责任:

1)支付延误交货的违约金;

2)承担延误部分的货物运至最终用户安装地点的所有费用和风险;

3)支付由此发生的其它相关费用。

4.2.乙方将所提供的合同设备发出后,应同时将发货单提供给甲方/最终用户的指定收货人签收。

第五条包装

5.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为生产厂家的原厂包装。乙方所供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应符合本合同要求,随箱资料齐全。在交付过程中应采取符合国际标准的保护措施,适合于长途运输和反复装卸的要求,并且根据货物的不同特性采取防潮、防雨、防震、防锈、防腐等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到达合同约定收货地点。

5.2.如果因为乙方在发货前未采取适当的包装和/或不充分的保护措施而造成货物的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修理、更换或进行补充,并运送到甲方指定的合同设备安装地点,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质量保证

6.1.乙方保证依据本合同向甲方提供的货物符合国家及原生产厂商的质量标准,对不符合标准的货物,甲方有权退货,并由乙方负责承担不合格货物所带来的风险和责任。

6.2.对有缺陷的货物,乙方负责用全新且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的`货物予以调换并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6.3.合同设备在进行安装调试后,如果发现合同设备有20%不合格,甲方有权将全部合同设备退回,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全部货款本息及由此发生的其它费用。

第七条安装、测试、试运行

7.1.甲乙双方将在合同生效后,各自指定代表处理从合同生效到合同设备保修期满这段时间内所有与合同设备相关的问题。

7.2.安装、测试

甲方/最终用户负责组织合同设备的安装和调试,乙方负责配合。如确有需要,乙方应派遣有能力的人员前往甲方合同设备安装现场进行设备的调测和安装,必要时进行设备的调整或更换。合同设备安装和调试完成之后,最终用户对合同设备进行测试,测试合格后由甲方/最终用户代表签署《设备安装合格证书》一式二份,甲方及乙方各执一份,此证书将作为合同付款的依据。《设备安装合格证书》签署之日为设备安装合格之日。

7.3.试运行设备安装合格后,投入三个月试运行时间;在试运行期间,由于乙方提供的合同设备的原因,合同设备不能满足甲方技术要求的,乙方应负责查明原因,尽快解决,自乙方解决问题之日起,试运行重新开始。

7.4.设备验收

在三个月的连续稳定试运行期满之后,由甲方/最终用户、乙方对合同设备进行联合验收。当合同设备满足本合同验收要求时,在验收结束后的三个工作日内,甲方/最终用户授权代表应签署《设备验收合格证书》一式二份,甲方及乙方各执一份。此证书将作为合同付款的依据。《设备验收合格证书》签署之日为设备验收合格之日。

7.5.如果由于发生了不可抗力而不能按以上所述对合同设备进行任何测试、试运行和验收时,双方应通过友好讨论和协商,安排一个合理的工程进度表。

7.6.如果合同设备不能达到本合同规定,或者发现设备有缺陷,或者在合同设备的安装、测试、试运行和验收过程中由于乙方的任何错误而导致设备损坏时,应由乙方对合同设备或损坏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并承担相关的所有费用。

第八条维修服务

8.1.免费保修期:自《设备验收合格证书》签署之日起,合同设备整机3年内免费保修。具体保修内容见相关附件。

8.2.服务方式:设备出现故障后,乙方在故障发生后1小时内做出故障处理响应,在故障发生后8小时内赶到现场(如客户需要),在故障发生后24小时内修复完毕;如24小时内不能修复,乙方须提供不低于原设备性能的备机或者备件。

8.3.在保修期内,设备经两次维修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有权要求更换或者退货,甲方选择换货时,乙方应在10日内更换全新的相同产品,重新测试、试运行,保修期自新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重新计算;甲方选择退货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退货设备相应价款本息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8.4.其他保修条款:乙方负责合同设备的终身维修,免费保修期外的维修费用只收取所需维修配件的成本费,但服务方式和服务标准与免费保修期内相同。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在乙方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前提下,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每日向乙方支付逾期所涉金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赔付违约金的总金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五。

9.2.乙方逾期交货的或者逾期履行维修服务的,应每日向甲方支付逾期所涉金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赔付违约金的总金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五。

9.3.若乙方提供的合同设备质量原因导致三个月的试运行期中断3次以上或乙方因逾期交货导致的违约金超过合同金额的百分之五,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须退还甲方已付全部货款本息,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第十条不可抗力

10.1.如果双方任何一方因为不可抗力,如战争、火灾、台风、洪水、地震或其它双方共同认为属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被迫停止合同的执行,则合同执行相应延迟,延迟时间等于不可抗力发生作用的时间。

10.2.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将不可抗力的出现尽快通过电报,电传或传真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出现的14天内,出具一份其所在地权威机构签发的证书,并通过快件或挂号信寄至对方以使其检验和确认。

10.3受到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终止或排除后尽快通过电传或电报,或传真通知对方,并通过挂号信通知对方不可抗力的终止或排除。

10.4.如果不可抗力持续作用超过30天,双方将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未来的合同执行问题。

第十一条争端解决

甲乙双方如对合同内容或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应本着互利互信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则选择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其它

12.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章后生效,合同将保持其效力直至双方已完全履行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并且双方之间的所有付款、索赔结清时止。

12.2.本合同及其附件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12.3.任何一方在没有另一方的事先同意,都不允许向任何第三方公开合同及其附件的内容(根据其适用的法律必须披露的情况除外)。

12.4.任何对合同及其附件内容的修改和补充必须以书面文件的形式进行,并由双方的授权代表签署后,这些修改和补充才能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12.5.合同有效期和保密期为十年。

12.6.乙方保证其向甲方及最终用户提供的合同设备,零备件,相应技术及资料为乙方合法所有或有权转让许可。如果发生第三方侵权指控,乙方负责解决这些法律纠纷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

12.7.最终用户为履行本合同向乙方提供的所有业务技术资料和文档,乙方有责任对第三方保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项目采购合同

招标人: (以下简称甲方)

中标人: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供货清单:电缆一批,采购品种及数量详见清单 第二条、交付方式和交付时间

1、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按甲方要求在25天内将电缆送达甲方指定地点。

2、指定地点:呼和浩特市成吉思汗大街元泰汗府住宅小区工程工地。

3、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及时将提供产品送至甲方指定地点,每延迟一天乙方自愿承担违约金20xx元/天。

第三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必须按国家标准保护进行包装,确保设备完好。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包装物不回收。

第四条、产品价格

1、合同全部电缆材料的总价:527058.00元(元泰汗府住宅小区1~7号楼辐照电缆),

2、电缆材料总价应包括投标文件和数量清单所确定的投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的全部费用,即所含相应设备的供应及供应设备的运输、维护、保养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其应包括产品、运输费、上下力费、技术资料费、保险费、维保费、利润、税金、供电及质量监督部门对产品的验收检测费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

第五条、产品质量标准要求

必须满足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规程要求。

第六条、质量检测要求产品到达指定地点时需向甲方提供该产品合格证及相关说明。

第七条、质量标准

1、产品质量确保达到国标等标准及呼和浩特供电局、内蒙古质量监督等有关部门验收要求并一次性通过验收,如达不到要求除全部免费更换为符合要求的产品,甲方同时对乙方进行人民币壹拾万元整的经济处罚。

2、如因乙方供应电缆质量原因造成爆炸、火灾、伤人等的全部后果、损失及给甲方带来的损失均由乙方全部承担,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3、中标人所供电缆长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若经发现有不及标准要求现象,中标人赔偿相应短少数量损失,并支付招标人100000元/次以上的违约金。

第八条、售后服务承诺

1、乙方必须保证:电缆材料在质保期内发生任何质量问题、故障,乙方应随叫随到及时免费更换。

2、协助招标人、监理及施工单位做好现场材料的抽样送检,如因质量原因,造成检测不合格的所有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

第九条、付款及结算方式:

2. 付款条款如下:

(1)签订合同后 ,预付合同总价的30%,货到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的70%。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十日内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5%;

(3)余5%作为质保金,验收合格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付清。

2、结算方式:除非在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乙方所报的电缆的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予调整。

第十条、违约责任

1、若因乙方不能及时供货原因影响甲方工程施工进度的,甲方有权给予处罚,从货款中扣除违约金20xx元/天。

2、乙方提供的产品与招标文件中要求不符,乙方必须无偿更换。

3、乙方应做好产品检验工作,并提供出具真实、准确的试验检测报告,如有弄虚作假行为每发现一次,甲方将扣除乙方5000元/次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二种方式 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确认起生效。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须按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开户行帐号支付货款,乙方出具收据,甲方付至合同总价95%,乙方出具发票。

2、本合同在甲、乙双方加盖公章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二份。

甲方(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 项目采购合同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山西峰力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经过双方平等协商一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太原市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的各条款。

1、 采购清单

共7项(详见附件1份,共1页)

2、 价格

2.1 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伍佰壹拾万陆仟玖佰元整(¥ 5106900元)。

2.2 本合同货物单价为固定价。货物的单价包括了货物的设计、制造、安装、检验、包装、运输、

保险、售后服务等发生的所有费用及一切税费(包括关税、增值税)。

3、 交货时间及地点

3.1 交货时间以“采购清单”上的交货时间为准。

3.2 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具体详见《采购清单》。

3.3 乙方交货时必须携带送货清单(一式三份,加盖乙方公章并注明物资编码、物资名称、型号

与规格、数量、本合同编号和甲方计划号)及本合同。

4、 风险转移

4.1 合同货物交货验收合格后,货物的毁损、灭失风险由乙方转移给甲方,但因货物本身质量原

因引起的除外。

5、 履约保证金

5.1 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 5 %即(人民币)大写 :(¥ 元)。乙方应用本合同货币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以银行划帐或银行保函方式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A 乙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每延迟一天应按履约保证金金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的支付,不影响乙方应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责任及本合同规定的其它违约责任,延迟超过1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B 乙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履约保证金。乙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每延迟一天应按履约保证金金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的支付,不影响乙方应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责任及本合同规定的其它违约责任,甲方同时有权解除合同。

5.2 在乙方不能履行其合同项下任何一项义务的情况下,甲方有权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5.3 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至本合同项下最后一批货物质保期结束为止。

5.4 履约保证金在有效期满后将无息退回。如在退还履约保证金时发生合同约定的费用,则在履

约保证金金额内扣减相应费用后将履约保证金余额退回。

6、 付款方式

本合同以人民币结算,并采用银行划帐方式支付。

6.1 乙方按照“采购清单”送货后,合同物资经甲方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在甲方收到乙方

下列完整单据后,由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当次“供货清单”的货款;“供货清单”中要求分批送货的,可在当批货物送齐后办理支付。

7、 质量标准

7.1 货物及服务应符合合同中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7.2 属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按最新的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8、 验收、质量保证及违约

8.1 验收标准

1)乙方交付的货物必须达到本合同第7条的质量标准以及合格证书、技术性能参数、质量参数和国家质量标准。

8.2 检验方法

1)采取目测和简易测量的方法对货物的外观检验,对照合格证书或产品质量保证书对产品进行检验。

2)采取送验的方法对货物进行检验;如检验不合格,检验费由乙方支付。

3)采取使用的方法对货物进行检验。

8.3 质量保证及违约

1)乙方保证提供的合同项下全部货物必须是全新的并且没有设计、材料及工艺上的缺陷,完全符

合合同规定的品牌、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和质量标准,并有产品合格证或产品质量证明书。严禁提供假冒伪劣产品,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该货物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2) 合同货物质保期为该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计36个月(或见采购清单)。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

题,由乙方在7天内修复或更换,修复不好或经过三次修复仍不好应给予更换,如不能更换的,予以退货。存在质量问题不能修复而不予更换或退货,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或口头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提出索赔,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该货物合同价10%的违约金。如更换货物的,乙方更换货物的质保期应从该更换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重新计算。

3)乙方保证按照合同要求的交货时间交货,如有延误,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除非甲乙双方同意

延迟交货外,否则乙方每延迟一周,按延迟交货的货款的5‰计算向甲方支付误期违约金,一周为七(7)天,不足一(1)周的按一(1)周计算。误期违约金额超过货物总价的5%,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如果延迟是由于不可抗力事件造成,到货时间可相应延长。

4) 不履行合同的违约索赔: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拒不履行合同或部分不履行合同,导致合同解除或部分解除的,乙方按解除部分合同金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 乙方履行其服务承诺。

9、 不可抗力

9.1 签约各方任何一方由于受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

长,其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签约各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诸如战争、洪水、台风、地震等。

9.2 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报、传真或电传通知对方,并于事件发生后十四

(14)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一百二十(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0

10.1 争端的解决 凡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友好协商后还不能

解决,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10.2

10.3 诉讼发生的费用除法院另有判决外均应由败诉方负担。 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他部份仍应继续履行。 11、

11.1 其他 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文

件(包括补充协议、合同修改书等)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双方均签字盖章之日期。合同生效日期以最后签字盖章日为准。

11.2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份,甲方持有。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日期: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日期:

电话:

传真:

◉ 项目采购合同

甲方(购苗方),__________

乙方(供苗方),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平等互利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苗木品种、数量、单价、总价金额

1、品种,

2、数量,株,大写, 。(以实际购苗为准)

3、单价,元/株

4、总价金额¥元,大写, (以实际购苗计算金额为准)

二、苗木质量标准

1、品种纯度,苗木品种纯度保证95%以上,接穗来源清楚。

2、苗木规格,苗木全部为网棚 定植培育,植株鲜活,根系良好发达,叶色浓绿,苗木高度为嫁接口以上高度大于等于35厘米,嫁接口以上茎粗0.2厘米以上。

3、砧木要求,嫁接苗木的砧木统一为 枳壳 砧。

4、苗木检疫要求,提供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书,可开苗木检疫证明。

三、违约责任

1、乙方销售给甲方的苗木品种不是 病害 或者品种未达到约定纯度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甲方购买乙方苗木,在种植过程中出现的黄龙病等病虫害,与乙方无关,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

◉ 项目采购合同

甲方:____

乙方(车位产权人):____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转供电与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乙方电动车充电使用需要,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自愿公平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____

一、用电地址

用电地址:____(车位号:____产权证书编号:____)

二、用电方式及容量

(一)甲方本着服务小区业主日益增加的电动汽车充电的需求,在征得小区业委会的同意后,配合乙方开展电动汽车充电桩安装,施工安装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应委托电动汽车生产(销售)企业或充电桩施工单位自行建设、保证承包安装充电设施的单位具有机电安装资质或电力总承包资质;自行管理、自行负责,本着自建自管原则进行电源接驳及使用。

(二)乙方只能在甲方指定位置接用甲方指定的电源,自行负责电缆及用电计量装置提供和安装,电缆及用电计量装置必须为合格产品,计量装置同时须经法定检测机构检验合格,电缆应符合电力负荷使用标准,并附检验证明及标志。安装完成后,乙方不得随意更换电表,确需更换时需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三)乙方保证安装充电桩行为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地方政府的相关规定且安装的充电桩符合接用电源的负荷,超出用电负荷的,甲方有权拒绝乙方安装充电桩。

(五)乙方在施工开始之前到甲方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相关施工材料,按照相关规定向甲方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施工方案和用电线路施工图备案,乙方在用电施工过程中须接受甲方统一管理,不得随意改动和变更甲方用电线路和设备,确有需要的,应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视实际情况及时给予书面回复,乙方须接受甲方的处理结果。

(六)乙方保证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故,均由乙方负责承担全部责任。甲方先行垫付的,有权向乙方全额追偿。

(七)在安装和使用充电桩的过程中尊重其他业主和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不影响其他业主的车辆通行,如因此影响其他业主车辆通行的,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赔偿责任。

(八)乙方为充电设备、充电设施及相关线路安全责任的第一责任人,由其自行负责充电设备、设施的管理和使用,若因充电设备、设施的使用给他人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由乙方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由此给甲方设备设施造成损坏的,乙方应照价赔偿;如有其他责任人乙方同意在赔偿后再向其他责任人进行追偿;乙方购买相关保险的,乙方应先赔偿后,自行向保险公司理赔。

(九)充电设施安装完毕、经电力部门验收合格后,乙方才可开始使用该充电桩。

(十)甲方确保小区公区供电能正常运行,酌情向乙方预收变压器增容费壹万元整,如后期变压器增容,按小区共有面积分摊多退少补。

三、供电设施维护管理责任

(一)管理责任分界点:____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进行供电设施及线路运维责任划分。

(二)乙方所新增的供电设施及线路等应当接受甲方的监督,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合理地对乙方的设施进行设置地点、用电负荷、线路布设方案等进行变更,乙方应当遵照甲方要求执行。

(三)乙方所增设、布设的供电设施、线路或因乙方增设、布设的供电设施所引发的事故、人身财产损失等,均由乙方全额承担。甲方先行赔付或承担连带责任的,有权向乙方全额追偿。

(四)乙方日常注意观察充电设施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维修;甲方对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及使用中的安全隐患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甲方有权检查乙方的用电安全,对乙方有私拉乱接、违章等现象的下达整改通知并暂停供电,乙方应在限期内进行整改,对在规定的时间内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权立即上报相关单位并要求乙方及立即拆除全部供电设施。

(五)乙方不再需要使用充电设施时,应及时拆除充电设施并恢复场地原状。如充电设施需拆除或者迁移位置,乙方须向甲方报备,到供电营业厅办理相关手续,聘请有资质的企业进行操作,监督安全施工,并接受甲方对施工方的施工资质的核查。充电设施拆除或者迁移位置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甲方不负责乙方所安装充电设备的维护、保养,不负责充电桩的日常巡查及安全问题,甲方对该充电设备没有管理、保管义务(充电桩丢失、受损等甲方概不负责)。因该充电设备产生的任何问题,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并解决,与甲方无关;甲方先行赔付或承担连带责任的,有权向乙方全额追偿。

四、用电费用及结算方式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向供电部门申请并安装智能电表,充电时间须在用电低谷期间进行。用电费用按二次转供电每度电__元进行预存后使用,具体电费缴纳标准及缴费方式由乙方自行与供电部门协商确定。

五、其他

(一)乙方应按照规定进行充电设施报装申请,最终通过属地供电部门审核后,乙方才能组织安装单位进场安装。

(二)有利害关系业主提出需拆除乙方充电设施时,由乙方负责沟通解决,甲方协助双方沟通。协调无果的,乙方愿意自行拆除充电桩等一切设备设施;若超过xx日未拆除的,甲方有权自行拆除且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若相关部门或有权威机构鉴定认为乙方的充电桩等设施设备不利于本小区的整体安全或发现充电设施存在安全隐患时要求整改的,乙方应当无条件配合并按照相应要求进行整改。在整改期间和乙方整改未达标时,甲方有权配合相关部门基于安全角度作出的整改要求,停止充电设施供电。如相关部门要求拆除的,乙方应及时拆除;乙方不履行拆除义务的,甲方可以强制拆除且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出售、转让或出租车位,应保证乙方车位的受让人、实际使用人同意遵守本协议约定,并承担乙方所增设充电设施设备、线路等所产生的一切责任。

(五)甲乙双方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当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六)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____乙方:____

经办人:____身份证号:____

◉ 项目采购合同

甲方(买方):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电 话: 传真:

乙方(卖方):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电 话: 传真: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后,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标的及货款

1.1乙方同意向甲方出售,且甲方同意向乙方购买 报价清单或(产品名称、图片、规格、配置、颜色、数量、单价等详见附件 3 )所列的产品(下简称“货物”)。如甲方在实际购买过程中有变更的,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甲乙双方按实际交易数量付款。

1.2 货物的附属物品(包括但不限于说明书、配件、工具)为: 产品质量合格证、保修卡、试验报告、检测报告等,该等物品的价款已包含在第1.1条所列货款中,甲方无需另行支付。

1.3 第1.1条附件 3 所列货款,均为乙方将货物运送到甲方营业地址(同合同首部所示之甲方注册地址)内的指定地点的包干单价,即:已包括了货物及附属物品成本费、人工费、包装费、安装费、运输费、装卸费、验收费、保险费、质保期义务包干费、价格市场波动风险包干费、政府税费、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支出的其它费用及乙方合理利润等。除此价款外,甲方无须为实现本合同项下权益再向乙方或任何第三方支付任何费用或款项,乙方亦不得以任何理由(包括但不限于市场价格上涨、错误报价、显失公平)要求甲方另行付费。

第二条 质量标准

2.1 货物外观及内在质量应符合以下质量标准:与华南城 报价清单(附件 3)中要求的品牌、型号、材质及规格、配置一致。乙方应在签约时提供货物的产品质量保证书以明确货物的品牌、规格、型号、原材料的标准。双方未约定具体质量标准的,或虽约定质量标准但该标准内容不全面的,则未约定的项目自动适用此类型货物的甲方所在地的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以最新且最严格的标准为准)。

2.2 双方确定凭样品交货的,乙方提交的样品经甲方确认后,由双方共同封存并交由甲方保管。样品未进行质量检验的,样品外观要求是甲方验收依据之一,货物的其它质量要求仍应符合第2.1条所述质量标准。样品已进行质量检验的,检验结果是货物质量标准。

2.3 随货物提交的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出厂证明、试验报告、检测报告、保修卡,将构成货物的质量标准内容,但该等资料的质量要求低于第2.1条及第2.2条标准的除外。

2.4 乙方保证所有货物安装完成后能通过相关部门的测试,包括但不限于甲醛测试。

第三条 包装、运输、交付及验收

3.1 乙方应按法律规定及行业惯例为货物提供适宜货物运输的包装方式,货物采用密

封性形式,包装上应注明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粗暴搬运。

3.2安装及初验:

3.2.1乙方应在年 月日前完成 清单的货物安装工作,并于 年月 日前向甲方提出书面验收申请,甲方根据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质量标准进行初验;

3.2.2运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运输时间、运输路线、运输工具等)由乙方自行确定,但乙方应确保该运输是安全、合理及谨慎的。

3.3 乙方将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后,由甲方根据本合同约定的数量及外包装信息、技术标准文件,对货物进行初步检查和验收,但必须开箱验货的除外。如果甲方发现货物数量、外包装或品质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或存在瑕疵的,甲方有权拒收全部或部分货物、要求乙方限期补足未交付的货物、拒付未收货部分的货款,且乙方应承担逾期交货的责任。

3.4 乙方将货物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并安装完毕经甲方验收无误并办理相关交付的书面手续后,方视为“货物交付给甲方”。货物交付给甲方前的全部费用及毁损、灭失风险均由乙方承担。

3.5 以上甲方的验收均属初验,甲方不对货物内在品质进行专业检验,故甲方的初步验收并不视为甲方已无异议地接受了乙方的瑕疵货物,也不免除乙方对货物应负的质量责任及其它义务。甲方收货后发现货物存在质量问题或侵权问题的,或因货物存在质量问题或侵权问题而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损失的,仍视为乙方未交付货物,乙方仍应承担交货义务及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并立即赔偿甲方或第三方受到的全部损失。

第四条 付款方式

4.1本合同执行综合单价包干,以经甲方确认的华南城 报价清单中的单价(详附件 3)按实结算,总价(含税)暂定为:人民币 整(小写:¥ 元)。甲方按以下方式支付本合同货款:

4.1.1甲方在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作为预付款,即人民币: 元整(¥ 元整)。

4.1.2 在乙方货到指定地点后 个工作日之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即人民币: 元整(¥ 元整);

4.1.3 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 个工作日之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即人民币: _ 元整(¥ 元整);

4.1.4 留结算总价5%做为质保金,待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质保期满后的15个工作日内,扣除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违约金、赔偿金、或其他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费用后(如有),余额(如有)支付给乙方。

4.2 在乙方严格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且没有任何违约行为的前提下,甲方凭乙方提交的合法有效发票,以银行转账或支票方式履行上述各阶段付款义务。乙方迟延提交发票或提交的发票有瑕庇的,甲方可以迟延付款,暂不付款(不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在付款前,有权自行抵扣乙方应付的违约金、赔偿金、退款及其它费用,但此项抵扣不视为乙方可以减少开具发票金额,乙方仍按抵扣前的金额开具发票。

4.3 甲方可将货款付至乙方的以下银行账户(该账户的真实性及合法性由乙方负责): 户名: ; 账号:;开户银行:; 乙方变更收款银行账户的,应在变更之前书面通知甲方,否则应承担甲方无法付款或

迟延付款的责任。

第五条 质保期及售后服务

5.1 双方约定,货物的质保期为 年。自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如果保修书注明的质保期长于 年的,以保修书为为准。

5.2 在质保期内,货物如发生任何故障、损坏、变质、无法使用或其它影响使用的情形的,均应由乙方负责处理,即:乙方应在甲方通知后4小时内赶到甲方处并负责对货物进行包工包料包费用的维修,直至货物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一次维修后货物仍出现问题的,乙方应对有问题货物予以再次维修、更换、退货或折价处理(具体方式由甲方确定)。乙方应承担因维修、更换、退货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进行质量检验费用)和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5.3乙方负责售后服务的联系人为 ,联系电话 。

第六条 乙方保证

6.1 乙方保证其对货物拥有合法的完整的所有权,货物不存在任何担保物权(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乙方可自主地将货物出售给甲方或任何第三方。

6.2 乙方保证货物未侵犯甲方及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商业秘密及其它合法权益。如果甲方使用货物而构成侵权的,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索赔及甲方因此支出的诉讼费、律师费)由乙方承担。

6.3 乙方保证货物为本合同所约定的生产厂家( )生产的全新的、未曾使用的、质量合格的原装货物。如果乙方交付“假、冒、伪、劣、次或已使用过”的货物的,视为乙方恶意欺诈,乙方应按不合格货物价款的双倍给予甲方赔偿。

第七条 安装、调试

7.1 货物如需安装、调试的,则由乙 方负责并经甲方验收合格。

7.2 乙方负责货物安装、调试的,安装、调试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安装、调试造成任何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

7.3乙方在货物安装调试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好甲方物业,如在货物安装调试过程中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建筑物的主体结构损坏、灭失的,均由乙方负责修缮。乙方拒不维修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维修费用为乙方承担。

7.4乙方应负责清运货物安装、调试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垃圾,应根据甲方规定予以处理,且不得对甲方办公区域造成任何污染,由此所产生的垃圾清理费用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八条 保险

乙方应为履行本合同义务的乙方人员购买足额保险,保险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无须另行支付。如乙方人员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工伤或意外事故等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交货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按未交货部分的货款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 5 天或以上仍未交付全部货物的,甲方有权解除

本合同,乙方应在收到甲方解约通知后5日内,按未交货部分的货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退还已收的未交货部分的货款。乙方逾期交货造成甲方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索赔),乙方还应在甲方通知之日起3日内予以全额赔偿。

9.2 除本合同或双方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否则将向对方承担人民币3万元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而受到的全部损失。

9.3乙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售后服务义务的,每违反一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人民币。

9.4乙方应保证本合同项下所有货物能通过相关部门的检测,否则,乙方应将未通过测试的货物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更换同时确保更换的货物能通过相关测试,且乙方应向甲方承担未通过测试的货物总量30%的违约金,由此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本合同暂定总价30%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所导致产生的一切损失。

第十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并适用中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

第十一条 通知可采用电话、传真或信件方式,且均应以中文表述。双方的通知地址及联系人以本合同写明的为准,通知送达本合同写明地址时即视为“已通知对方”。一方变更通知地址及联系人的,应在变更之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未变更。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连同附件共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甲方现提请乙方再次认真阅读及核对本合同的黑体字部分。乙方在再次认真阅读和听取甲方相应说明后,乙方均已充分理解和完全接受,乙方在此基础上签署本合同。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项目采购合同

索赔:

乙方应负责代理甲方向供货方进行索赔。在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乙方应采用下面一种或综合的方式理赔:

同意拒绝收货并且退还给甲方拒收货物的金额,同时承担所有直接的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费、保险费、商检费、报关费、仓储费、对拒收货物的监管、保护费用等。

根据货物不符合合同及技术协议的程度,损坏的程度,甲方损失的金额,降低货物的价格。

替换新的与合同中所规定的规格质量一致的部件,承担所有的费用和对甲方所造成的损失。

若乙方在收到索赔30天后没有回复,则将视为乙方已经默许接受了甲方所提出的索赔。

◉ 项目采购合同

买方(甲方):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卖方(乙方)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绿植采购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采购内容:

1.甲方向乙方购买绿植共计 盆,具体种类及标准详见附件清单。

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生长茂盛,无病虫害、无枯黄叶,形态完美,叶面干净,浓郁有光泽的花木。

3. 乙方应向甲方免费提供上述产品的送货及售后退换等服务。

二、合同价款:花木价格总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单价详见附件清单。

三、付款方式:

1.甲方在合同签订后支付80%价款,留20%作为质保金,维护期满后十天内予以结算。

2.以上付款,甲方以现金方式支付,乙方向甲方出具正规发票。

四、质保内容:

1.乙方提供至少六个月的维护保养,如花木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乙方提供免费更换。

2.如乙方未达到以上要求,甲方有权扣除质保金。

五、争议的解决:本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方(甲方):卖方(乙方):

授权签约人: 授权签约人:

签约地点: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附件:绿植采购清单

◉ 项目采购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相关规定,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广西和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过认真协商,就乙方为 的相关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供货一览表

序号报价项货物名称数量不含税单价(元)不含税总价(元)含税总价(元)增值税税率

1、非集采产品/设备自助一体机

2、软件功能开发(含接口费)掌上医院平台

合计,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 (¥ 元)

2.合同合计金额包括货物价款,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技术培训及技术资料和包装、运输等全部费用。如投标文件对其另有规定,从其规定。

3.本协议所采购软件应具有以下基本功能,通过银行发行的银行卡(包含桂盛一卡通、普通桂盛卡、社保卡、新农合卡、市民卡、工会卡、居民健康卡、桂盛市民云APP等,下同)叠加医院诊疗卡的功能,实现在医院自助发卡、自助挂号、就诊、查询、缴费、打印等功能,实现线上(微信、APP、支付宝)线下(自助设备)一体化服务,此外系统还提供社保系统的对接,并预留居民健康卡业务接口。

4.本协议设备还包括支持该设备正常运行的配套性知识产权物品(包括但不限于软件或程序支持信息等)、备品备件、工具以及与设备相关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说明书、电路图等技术资料和相关证明文件。

第二条 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型号、技术规格、技术参数等质量必须与招投标文件和承诺相一致。乙方提供的节能和环保产品必须是列入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

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要求。

第三条 项目实施

1.需求调研,医院项目实施时,乙方的主要工作任务为,功能需求整理、业备需求讨论、编写业务需求文档、确定釆购内容。本阶段时限届满,乙方应向甲方交付的具体项目工作成果包括,银医一卡通项目实施计划、银医—卡通项目功能说明与需求确认书。以上两个工作成果需甲方与乙方到医院做需求沟通与确认后提供。

2.项目施工,需求调研结束后,乙方的主要工作任务为,布线、设备安装调试、软件客户化。本阶段时限届满,乙方应向甲方交付的具体项目的工作成果包括,概要设计说明书、数据库设计说明书及相关接口文档等。

3.开发实现阶段,乙方的主要工作任务为,与医院HIS系统对接。本阶段时限约1个月,乙方应向甲方交付的工作成果包括:提交测试版本。

4.上线试运行阶段,乙方的主要工作任务为,上线环境准备、系统安装部署手册编写、操作手册。本阶段时限届满,乙方应向甲方交付的工作成果包括,完成系统线上部署,并能够顺利运行,形成系统运行报告。

第四条 权力保证

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货物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者其他权利。

2.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3.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4.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质押、査封等产权瑕疵。

第五条 包装和运输

1.乙方提供的货物均应按照招投标文件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标准、包装方式进行包装,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2.货物的运输方式:不限 。

3.乙方负责货物运输,货物运输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无 。

第六条 交付和验收

1.服务期:应用系统软件自用户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免费升级维护。

2.服务成果交付使用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90 个工作日内。

3.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5.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満单、用户手用、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

6.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七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同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签署货物验收单并加盖采购单位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7.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验收项目,其验收时间以该项目验收方案确定的验收时间为准,验收结果以该项目验收报告结论为准。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暂缓资金结算,待违约问题解决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事宜。

8.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画异议后 3 日内及时予以解决。

第七条 安装和培训

1.甲方应提供必要安装条件(如场地、电源、水源等)。

2.乙方负责甲方有关人员的培训,培训时间、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第八条售后服务、保修期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以及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

2.货物保修期:自甲方正式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一年为免费维护期。在免费维护期内如遇软件产品升级、改版,乙方应免费提供更新、升级服务;

3.维护费,项目验收后第一年免维护,免费护到期前一个月甲乙双方另行协维护费用,具体金额以补充协议明确。

第九条 付款方式和保证金

1.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乙方应根据实际使用量供货,合格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

2.资金性质:单位自筹。

3.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开具合同总金额(含税)的35%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含税)的35%预付款,即人民币(大写)(¥00.000 )。

(2)项目验收完成十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开具合同总金额(含税)的4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含税)的40%,即人民币(大写)(¥00.000 )。

(3)2021年1月,乙方向甲方开具合同总金额(含税)的15%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含税)的15%,即人民币(大写)(¥00.000 )。

(4)剩余合同总金额(含税)的10%作为质保金,当项目稳定运行满一年后,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质保金,即人民币(大写) (¥00.000 )。

第十条 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第十一条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乙方保证协议设备是通过合法渠道进口或生产的,是全新、未曾使用过的,协议设备不应含有设计上和材料上的缺陷,其质量、规格及技术特征完全符合协议规定的要求。

2.乙方提供的协议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质量和安全环保标准。

3.本协议所购产品(设备和软件)的质保期为 1年(因不可抗力、人为损坏、病毒、黑客入侵等非软件自身质量原因导致的故障除外)。自产品经双方验收合格且签署验收报告之日起计算,在质保期内乙方进行免费的软件升级服务(含国家政策调整所必须进行的功能修改、软件缺陷修复),保修期内,所有服务由乙方上门提供,不收取任何费用。

4.质保期内乙方的主要任务包括,免费对系统的运行维护提供技术支持、对运行中的故障进行检测和修复等。对用户进行维护的支持、问题的修正,提供全年全天候服务响应,必要时须8小时内至用户现场进行排障处理;另外需提供电话、email、远程修复等支持。

5.乙方建立质量跟踪档案,对甲方进行每3个月一次的定期回访(电话或现场),以保证协议设备的正常运行。

6.乙方在质保期内免费提供开发平台版本及业务系统升级。

7.质保期内乙方应免费提供至少3个人月工作量的现场开发支持。

8.协议签订后,乙方应根据本协议中约定的免费技术培训内容以及甲方的要求提供免费技术培训。培训目标为使受训者能够独立、熟练地完成操作,实现依据本协议所规定的软件系统的目标和功能。

9.就本协议项下的质保期、售后服务另行签订的协议中有更严格约定的,或甲方有更优质更高标准的承诺的,乙方应按约定或承诺提供服务。

10.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位验、贷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11.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甲方通知后8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处理。

12.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13.上述的货物免费保修期为1年,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身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

第十二条 调试和验收

1.乙方负责按本协议规定,完成产品(软件和设备)的开发、安装和调试,包括提供设备安装调试所需的人员、全部材料、元件、器材、构件和辅助设备等,并承担其人员工资福利、价款和费用。

2.设备验收时间, 到货后的10个工作日内 。

设备验收方式, 根据国家规定方式验收 。

乙方应当在验收前做好验收的必要准备并向甲方提交验收方案及验收申请书,经甲方确认后由乙方负责组织进行软硬件交货验收,验收期为十五个工作日,在验收合格后,由双方方共同签署验收报告并确认。

3.验收标准,甲、乙方协商确定的开发和设备需求书进行验收,需提供如有不符,乙方有责任继续完善、修改,直至甲方和乙认可设备、软件的验收、测试无问题。

4.设备验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4.1、中国境内制造的产品必须提供出厂合格证,并提供甲方名下终端客户保修注册资料。

4.2、关键主机设备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及配备件、随机工具等,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对配套设备中的产品必须提供有关资料及售后服务承诺,同时将复印件交付一份给甲方留存。

5.验收合格后,签署验收报告,乙提供验收报告、技术文档以及设备接线、安装图、设备使用手册、设备维修保养手册等完整的技术资料。如果发现产品(软件和设备)未达到验收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时修改、完善,但应于验收后10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修改要求和处理意见。乙方在接到书面修改要求后,应在3日内提出处理意见,否则,即视为同意甲提出的要求和处理意见,应当遵照执行。

6.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货到后,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七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

7.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验收文件进行整理,井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调节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

8.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

9.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应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

10.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十三条 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说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3.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二十四小时内或货到甲方四十八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

4.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5.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或特殊情況甲方同意接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货款额5%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

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理。

4.甲方无故延期接收货物、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向对方偿付违约货款额3‰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额5%,超过30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延期付货款的,每天向乙方偿付延期货款额3‰滞纳金,但滞纳金累计不得超过延期货款5%。

5.乙方未按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他质量原因造成的间题,由乙方负责,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不足另补。

7.其他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5% 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

第十五条 不可抗拒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维续履行合同。

第十六条 合同争议解决

1.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之双方应首先通过有效协有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哉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七条 诉讼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決。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金额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财政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第十九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

2.乙方不得自转让(无进口资格的供应商委托进口货物除外)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3.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本合同约定的履行期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7月31日止;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为持续对医院提供服务,除非另一方书面提出合作解除,否则本合同自动延期,每次延期年限为三年,如有其他合作细则变更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二十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或被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正式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章),年月日

乙方(章),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 项目采购合同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联系人: 联系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经济责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购买 软件、相关组件及相关服务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软件产品基本情况:

1.1 软件名称:;

1.2 软件版本:;

第二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1乙方的利和义务:

2.1.1 乙方可永久使用本软件版本提供的全部应用功能;

2.1.2 根据《版权法》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乙方不能对所购的软件产品进行复制、发行、出售、修改、注释、合成及编译至源码等方式使用和处理;

2.1.3 乙方配备专人对所购产品的使用进行管理和维护,并确保产品运行环境(包括网络、计算机、显示器及其他相关设备)的安全,以保障正常运行;

2.1.4 乙方在应用过程中出现异常,应及时与甲方联络,并务必做好详细记录,便于甲方迅速作出诊断,及时解决故障,并配合甲方服务人员做好维护档案;

2.1.5 乙方因业务需要,需对本软件进行二次开发增加功能或服务,甲方有权酌情收费。

2.2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2.1 甲方为乙方提供软件产品使用说明文档;

2.2.2 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支持内容提供及时的服务;

2.2.3 对于甲方软件本身质量问题所引起的故障,甲方应对其进行终身维护并修正;

2.2.4 甲方声明并保证,甲方对本合同销售的软件具有合法的全部版权,其产品为正版软件,不会侵犯、导致或引起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它合法权益;

2.2.5甲方负责对乙方所购产品进行安装调试,并对乙方人员进行软件操作培训至掌握并应用为止;

2.2.6甲方接到乙方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关于产品软件的服务请求或硬件故障后,24小时内给出响应并提供服务;如因产品质量问题所产生的故障,甲方应在第一时间给予解决;如因环境因素或人为因素所产生的故障,甲方需支持乙方排解故障,如因此导致甲方上门服务,期间所产生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2.2.7甲方除向乙方提供合同中规定的服务项目外,有义务对乙方人员在使用产品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提供指导,以提高乙方人员的应

第三条、合同金额及付款:

3.1合同总额: 。

3.2乙方按合同总额分三期按以下方式付款给甲方

3.2.1 合同签订24小时内,乙方支付合同总额 %给甲方,计 元(大写 整);

3.2.2 货到现场24小时内,乙方支付合同总额 %给甲方,计 元(大写 整);

3.2.3 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成功后 天内,乙方支付合同总额 %给甲方,计 元(大写 整);

第四条、交货与验收:

甲方在 年 月 日前将产品交给乙方,并进行安装测试,测试期内乙方积极配合。

第五条、维修服务与费用:

5.1 甲方为乙方对本合同产品提供 年保修期,保修期内提供7 * 24小时专业维修人员免费保修服务,乙方只承担保修期外更换零部件产生的必要费用;

5.2 甲方对本合同产品提供终身5*8小时的专业技术咨询;

5.3 乙方如需对本软件进行二次开发增加功能或服务,甲方有权酌情收费。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如乙方迟于合同规定时间付款,除不可抗力因素外,自超过付款

6.2如甲方迟于合同规定时间交货,除不可抗力因素外,自超过交货期限之3个工作日后,每日承担未交货部分5‰的违约金。违约金总计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违约金可由乙方在付款时直接予以扣除。

6.3若甲方延迟交货时间超过十个工作日,或经安装调试、修正后,甲方提供的产品不能正常使用或达不到甲方产品说明书中的描述的技术功能和技术标准,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不影响违约金条款执行及损害赔偿的追索。

6.4除因不可抗力因素外,若任何一方在对方没有违约的情况下要求终止合同,必须征得对方的书面同意,否则需向对方支付合同金额30%的违约金。

第七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在本合同的任何执行阶段,因动乱、暴乱、火灾、水灾、风暴、爆炸、战争、政府行为、地震或任何其它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因素而没能履行其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义务时,甲乙双方之义务应暂时相互冻结,同时双方应尽力避免损失的扩大。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15日内,取得有关该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文件(如政府通告的复印件)提交另一方确认。双方同意,可凭此证明文件免除全部或部分相关责任。

第八条、争议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除提交诉讼的争议部分外,合同其余部分继续履行。

第九条、其他:

9.1 本合同由双方授权签字人签字盖章,自合同签署后生效。

9.2本合同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项目采购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协商后,对陈列工艺品采购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一、本合同所列各种工艺品详细清单及规格形状等见附表。

二、合同价款:

本合同所列工艺品计人民币5115100.00元整(大写:伍佰壹拾壹万伍仟壹佰元整),明细价款附后。

三、包装及运输:

乙方必须采用在运输过程中不使合同货物受损的方法进行包装,并承担其包装费,货物的运输费用及在运输过程中的损坏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验收方法:

按照有关工艺品的行业标准(如无行业标准按厂家工艺标准验收),因本合同标的物全部为手工制作,实际所供货物以到场货物为准。

五、货款的支付:

1、合同签订后,甲方预付乙方订金50万元整(大写:伍拾万元整)作为预付款。

2、本着货到付款的原则,所有标的物到场验收合格后,甲方在一个月之内支付全部余款,即5115100.00元整(大写:伍佰壹拾壹万伍仟壹佰元整)。

六、交货规定:

1、交货地点:甲乙双方约定交货地点为广元市。

2、交货方式:现场交货。

3、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90天内交货。

4、运输费:甲方承担。

七、双方责任、义务及权利

1、甲方如在合同执行中途变更标的物的规格及形状的,需征得乙方同意,在和乙方协商确认变更价款后方可变更,否则承担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责任。

2、乙方必须保证按时交货、如不能在约定时间内交货的,需经甲方同意,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延长供货期的,承担因此引起的责任。

3、因乙方原因导致标的物的规格、形状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时,乙方应进行更换;乙方如提供替代产品的,其质量等级应等同或高于合同约定标的物,否则不予认可。

4、甲方应按时支付合同价款,由于甲方原因未能按时支付款项的,乙方交货日期相应顺延至付款后第一天起算。

5、标的物到现场一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换,如因甲方原因更换标的物,增加更换部分货款并将更换部分物品的交货期顺延三十天。

6、本合同所订条款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确需修改的,变更方必须与利益相关方签订补充协议,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提出变更方承担。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乙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九、未尽事宜约定: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补充,补充条款以附件形式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本合同冲突的条款以协议条款为准。

十、合同份数、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履行完毕及款项付清后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项目采购合同

甲、乙方责任与义务:

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负责与国外供货商洽谈货物配置清单,并将与外商商谈确定后的货物配置清单及相关技术要求交乙方。

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不能履行合同,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以便乙方对外交涉。

合同货物到达甲方后,如发现包装及货物残缺,品质不符合合同规定等情况,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由乙方及时向当地进出口商检局提供检验,取得商检证书后,在对外索赔有效期内(90天)对外交涉索赔。

负责将进出口机电产品申请表,免税申请表盖章后交乙方办理机电批文,并负责提供免税证明材料、申请免税报告。

若海关要求现场查货,甲方应派技术人员陪同。

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负责对外签订外贸购货合同,并确保合同的有关条款符合国际贸易惯例。

负责办理对外购货合同的填单、开证,催货,审查单据,及时对外支付货款等相关手续。

负责合同项目下进口货物进口机电批文,海关免税,商检和长沙报关手续,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负责办理对外索赔手续及解决执行合同过程中出现的其它问题。

货物交甲方验收合格后,及时与甲方办理财务结算手续。

本文来源://www.hn373.com/hetong/562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