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断桥铝门窗制作安装工程合同 ◁
甲方:____
乙方: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工期、合同款价
1.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江苏五星国际大酒店室内装饰工程
工程地址:范公路88号
工程内容:江苏五星国际大酒店室外阳台封闭
1.2工期
合同工期20个日历日,按批准的开工日期计算。
1.3合同价款
门窗数量:约400平方米(最终按实际完成面积计算)。
门窗单价:塑钢窗制作安装崁缝10元/平方米。
合同价款:¥壹拾肆萬肆仟元整(144000元),含税价(暂估,最终结算价以实际发生量计算)。
1.4工程款支付:合同生效后乙方开始制作,窗框安装固定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总工程款的30%,玻璃和窗扇安装后甲方再支付乙方总工程款的30%,在工程安装完验收合格后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负责将核算后的剩余
工程款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第2条制作安装要求
2.1型材:主要材料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标准要求,窗型与建筑外窗一致,材料为实德80系列塑钢型材,衬钢厚度1.5mm,中空5mm+9mm+5mm安全玻璃,辅材及配件必须满足质量要求,洞口尺寸由乙方自行测量。
2.2安装要求,符合塑料门窗安装及验收规范JGJ103-96的要求。
打胶。
检测报告、玻璃合格证,塑钢窗施工竣工资料,一式两份。
第3条保修期保修期两年,自塑钢窗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4条违约责任
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撤消或不履行合同。否则,违约方向守约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合同总价款的20 %,并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乙方按照甲乙双方制定的合同日期进行制作安装,如因乙方问题延误交工工期乙方向甲方支付每天500元违约金,其它违约责任按《经济合同法》执行。
第5条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双方友好协商;向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等。
第6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第7条合同有效期
自合同签定之日起至工程验收合格剩余工程款支付完毕终止。
第8条合同附加条款
1.1施工安全:乙方进场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现场的安全管理,乙方人员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甲方一概不承担责任。发现违反安全作业规定的行为每人每次罚款500元。
1.2现场抽样检验的材料检测费由甲方承担,因材料质量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9条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10条其它
甲方:____
乙方: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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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全称: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同是,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 工程名称:
二、 工程地点:
第二条工程内容及承包
(一)分水器以内(含分水器)保温层根据施工图纸要求,厚度和容重进行施工,保温层铺设(苯板铺设),分水器的安装,加热管的敷设与打压,不含细石混凝土的浇注。
(二)其它:发包人指定 管业公司生产PEX管
第三条合同工期:合同工期总日历数______天,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书为准:_____________。
第四条质量等级:按图纸与国家相关标准、规范执行。
第五条合同价款:
本地板采暖工程实行包工包料,造价按实铺面积 元/㎡计算,按甲方提供施工图纸的地暖实铺面积核算总工程。按甲方提供施工图的采暖实铺面积分水器至卫生间热水管,含工程税票。
第六条施工准备
一、发包人
(1)发包人应在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提供_______套图纸。
(2)承包人进入施工现场前3天,发包人为承包人提供房间作为库房和工具房,并能满足安全放置施工材料和工具的需要。
(3)施工所需水、电由承包商自行解决,发包人与项目部协调。
(4)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土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5)按照国家工程定额和使用需要,随着土建工程进度施工,即土建工程施工至卫生间、厨房等且防水层完工,闭水试验己验收,所有地面层清理平整做找平层后即进入地板采暖工程施工。
二、承包人
(1)在开工前将施工组织设计提交发包人,发包人应3天内提出修改意见或予以确认。逾期不确认也不捉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
(2)按本合同约定,组织施工人员、材料、设备进场。
(3)负责进场施工人员、材料的安全保卫工作。
(4)组织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第七条 工程期限:
(一)开工前15天,发包人向承包人发出书面开工通知单。
(二)如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监理方确认签字后,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按约定提供开工条件或工地代表未按约定提供指令或批准的。
2.发包人未按约定门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
4.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训一超过8小时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影响下常施工、
5.不可抗力等因素。
由于上述原因出现时承包人向发包人或监理方提出书面报告,监理方在24小时内拒绝签字影响施工的,工期仍相应顺起,造成损失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 工程质量与验收
一、工程质量
(一)工程质量应当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图纸设计和规范为依据。
(二)竣工验收前,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承包人提供检验检测报告、合格证以及相关技术质保资料。
(三)本合同内约定的单项工程竣工后交付发包人,发包人与承包人应签订中间验收交接单,发包人承担该完成单项工程的保护贡任。地暖工程竣工后,土建后续分项工程尚未完成,因此地暖成品保护应由发包方负责,并监督、督促总包方同样注意地暖成品保护。发包方及工程总包方应履行乙方地暖成品保护通知签收手续。
第九条 安全施工:
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违反安全生产及消防法规约有关规定而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2、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和发生的费用。
3、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贡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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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甲方将10KV配电安装工程总包给乙方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为明确双方职责,确保工程优质高效按期建成投运,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地点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二、工程内容
(一)工程系10KV配电安装工程;
(二)土建工程:
(三)安装设备:
(四)设计、报审、安装、调试、验收等全过程所涉及的工作内容。
三、建设工期:
施工单位收到电业局用电方案批复后,工期天。
(一)开工日期:20xx年月日
(二)竣工日期:20xx年月日
四、工程质量
本工程以电业局供电方案施工说明、按《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54—96、GB 50255—96、GB 50256—96、GB 50257—96)及国家有关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由于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接受甲方的处罚,同时提供合格产品达到返工验收合格。
本工程项目以检查验收合格为准。
凡由乙方采购的计价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工程价款
工程结算价款总造价¥,(大写:),此工程款为包干价,结算时不作任何调整。
六、技术资料交付时间
甲方在合同签订后天内将工程有关的全部施工和技术资料交与乙方。
七、材料设备供应责任
乙方对所提供材料及设备质量负责。
八、付款方式与工程结算
合同签订后支付工程款总额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通电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到工程价款的50%。乙方申请付款前提供税务发票。
银行转账方式付款:
乙方账号:
开户行:
九、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负责提供本工程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
2、保证资金按时到位。
3、负责组织工程预算审查。
4、负责工程所涉及的外部协调,以保证乙方施工进度不受外部因素的影响。
5、甲方指派(电话:)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签署各种工程报表、文件,其行为甲方予以认可。
(二)乙方职责
1、严格遵照国家《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电气装置安装工程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设计、报审、施工、验收,保质保量按合同规定时间如期完成建设任务;
2、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无偿处理;
3、做好施工准备,编制施工安全及组织措施和综合进度计划,及时向甲方提交工程开工报告、施工计划进度表、隐蔽工程验收通知、工程竣工报告等;
4、乙方要求保护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
5、工程完工后,作好现场清理,做到工完场清;
6、乙方雇佣的临时工在进入生产现场前乙方应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7、乙方应购买设备及人员相关保险,并完全承担安全责任;
8、乙方所用设备,必须符合原图纸设计要求,并能够用于永久性用电。
9、办理供电所及相关部门的一切审批手续,负责将设施设备移交给路灯管理所使用。
10、指派(电话:)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其行为乙方认可。其责任为按合同和设计文件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并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十、竣工验收
隐蔽工程在隐蔽前24小时,甲方通知乙方指派的质检人员进行检查,未经乙方代表检查签证不得隐蔽。
十一、质量保修
保修内容:合同承包范围工程。
十二、违约责任
(一)若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工期之内(除因外部协调问题所造成的误工外)交付经验收合格的工程。
(二)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由乙方偿付的逾期违约金工程总价款的10%。
(三)由于一方违约造成停建、缓建或终止合同,给另一方带来的经济损失(直接损失费)由违约方承担。
十三、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当事人及时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十五、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余款后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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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上海炎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
乙方:苏州吴城锅炉压力容器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承揽甲方压力管道安装工程业务,为达成甲方需求,保证工程质量,按时竣工投入使用,经甲乙双方协商特订立如下合同条款:
1. 工程地点:苏州新区鸿禧路32号F-5号厂房。
2. 完工时间:乙方在合同签订后壹周内完成资质设计单位盖章安装工艺蓝图以及办理压力管道安装开工告知报批手续,并把所有物质运到工程现场;三天内完成上述工程项目安装、验收,即工程完工总时间为十天(自然天)。延迟时间不得超过两天,超出此约定交期按违约处理,但如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延期应予免责。
3. 完工验收前的一切运杂费用(包括包装、运输、保险、报检事宜、安装调试等)、风险(包含损坏、灭失等)均由乙方承担。
三、 工程条件:乙方施工前已对现场进行了勘查,工程开工前甲方必须做到道路畅通,水电接通至施工现场;甲乙双方应配置联络人员相互配合。
四、 工程质量要求:
按国家相关标准、乙方提交给甲方书面确认的图纸与技术资料内容执行,乙方提供的物质必须是满足合同配置的全新品,所有管子、管件、阀门须有出厂合格证书,管道须脱脂除锈,所用材料必须和报价单上一致,氮气管道须有防雷及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乙方施工质量应符合《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及
3其它有关规定并经当地质监部门检验合格且取得检验合格报告。须确保2吋管能通过100Nm/3小时氮气,1吋管能通过50Nm/小时氮气。须确保管道在正常使用情况下的安全。
五、 工程验收:
1. 参照《工业金属管道工程及验收规范》等国家相关规定实施验收。乙方须按上述时间完成安装调试,以最快的时间完成报检取证。甲方验收以本工程设施运行正常、管道内无杂质、达到上述质量要求、报检合格并取得应有的合格证书为准。验收时如发现项目内容与合同要求不符,或者有因运输中或安装中造成的损坏,由乙方在 1 天内负责解决。
2. 甲方验收时,乙方须提交甲方本工程项目安全布局蓝图、部件清单、必要的使用说明书,以及相关的合格证书、保修单证等。
3. 乙方应确保在五月三十一日前通过甲方合格验收、六月一日开始能满足甲方生产使用需求。
4. 乙方在验收前应免费培训甲方指定操作人员能熟知操作、简单维护与保养管道设施,且辅助甲方出具验收报告,辅导甲方完成使用操作合格证书申办。
六、 付款方法:
1、 压力管道安装完成交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凭双方完成签署的验收单和安装地税发票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合同总价80%,金额35200元。
2、 压力管道经当地质监部门检验合格并取得检验合格报告交给甲方,甲方签收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工程款15%,金额6600元。
3、 压力管道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满六个月无质量问题,甲方支付乙方余款5%,金额2200元。
七、 安全责任:乙方施工期间的安全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八、 保养和服务保障:
1、 乙方承诺保修期壹年,自甲方在验收合格之日的次日起开始计算。保质期间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但甲方人为责任原因造成的、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除外。
2、 乙方负责管道设施的永久性技术服务,并按甲方需要对甲方技术人员进行相关的免费培训。
3、 乙方接到甲方报告管道设施问题必须及时做出回应,包括远程指导甲方维修维护;如甲方不能解决的,乙方须在24小时内到甲方现场予以解决,紧急情况2小时赶赴现场及时处理。
九、 违约责任:
1、 乙方如不能按上述约定完工期交甲方验收的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按每延迟一天支付货款总额5‰计算,乙方并承担因此造成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乙方延期超过十五天以上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且保留损失赔偿追溯的权力。
2、 乙方用料型号规格、尺寸、质量指标、技术性能指标、配置与本合同如有任何不合格,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对存在的问题以最快速度解决,如遇特殊原因不能如期解决的应事先与甲方友好协商并须得到甲方的认同,否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须承担因此造成甲方的损失,并自行处理不合格管道设施。
3、 如因乙方提供的管道设施不能正常使用,对其存在的问题不能如期解决,应立即给予换货或者退货,且承担因此造成甲方的全部损失。
4、 保质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乙方须在24小时内赶到甲方现场维修,否则视为乙方在质量保证上违约,乙方须承担因此引起甲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5、 乙方应负责验收前的有关压力阀门、压力管道的合格报检。如因乙方不能及时完成合格报检而引起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属于政府审批时间延迟的,免除双方责任,但乙方应全力争取。
6、 乙方担保管道设施正常使用情况下的安全。如经官方鉴定为乙方产品问题引起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事实赔偿责任,甲方保留依法追溯赔付的权力。
7、 乙方协助甲方完成官方对管道设施的相关年检。年检中官方鉴定为乙方管道设施问题的,乙方必须以最快的速度予以解决,否则乙方应承担因此引起的可预防性损失。甲方原因导致的除外。
8、 甲方不得无故延迟付款,确有意外需征得乙方同意,否则延迟超过三个工作日以上付款的应按日支付乙方应付款总额5‰的违约金。
十、 本合同条款双方必须共同遵守监督执行,任何一方违约都将按《合同法》的有关条款办理。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当地质监局和锅检所各备案一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地 址:地 址:
日 期:日 期:
▷ 断桥铝门窗制作安装工程合同 ◁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根据《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现就乙方承做____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工程造价及支付方式:
乙方完成后申请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应在____日内组织人员进行验收,逾期视为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付乙方合同金额的____%;剩余部分____%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一月内一次性付清,如逾期付款,甲方每天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3%的滞纳金;如出现数量增加减少,以实际发生的数量计算。
二、工程期限:
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完工,施工期间如遇雨雪天气、节假日停电及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工期顺延。
三、双方权利、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办理广告牌设置、安装所必须的报批手续及相关费用。
2、向乙方提供广告字制作安装位置并确保此位置安全承载力。
3、按本合同第二条规定按时结算的费用。
(二)乙方责任:
1、按照甲方意向提供制作方案。
2、按甲方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施工任务。
四、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留存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条款全部履行完毕后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断桥铝门窗制作安装工程合同 ◁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结合本安装工程的实际情况,经友好协商签订以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煤气管道安装施工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数量:乙方向甲方供应管道煤气___________立方米(按实际安装户数结算)
5.承包方式:包报建、设计、施工安装、工程监理、竣工验收、协调通气点火;
6.用料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预算及工程款的支付
1.本项工程预算为¥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工程以国家物价局及建设部1992年颁布的《工程设计收费标准》及国家、工程所在地省、市建委发布的有关文件为依据,以乙方的预算为基础,先进行工程施工,工程竣工验收后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结算;
2.以上费用已包含运输、二次搬运、安装、保修、税金、________________等费用。
3.甲方以_________形式按照以下时间支付合同款项:
(1)合同签订后乙方进场施工,甲方在乙方进场_________天内支付__________万元工程备料款,余款在工程竣工验收通气点火后__________天内,甲方按双方确认的工程量一次付清。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期
1.本工程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或本合同生效后天内全部安装完毕。包括设计报批时间及施工安装时间。
2.乙方应按甲方提出的竣工日期进行竣工验收并出具竣工验收报告,并协助甲方办理点火手续并点火。
3.工期可以顺延的情形:
(1)不可抗力;
(2)甲方书面确认的顺延情形;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1.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及《武汉市城市煤气输配及应用工程设计、验收、技术暂行规定》执行。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规范及设计图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执行。
2.工程验收以施工图、设计图及图纸签证纪录、有关变更的书面文件、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及《武汉市城市煤气输配及应用设计、验收、技术暂行规定》为依据。
3.工程(包括单项工程)竣工前__________天,由乙方组织煤气公司监理和工程管理部会同甲方验收,并在竣工后____________天内验收完毕。工程内容及质量符合要求,四方(煤气公司监理人员、工程管理人员、甲方、乙方)签字盖章进行确认。并在竣工验收后__________天内将全部有效图纸、《竣工报告》、《交工验收证》、竣工图等资料向甲方移交。
4.工程竣工后,工程变更不大的,由乙方在原施工图上注明及编制竣工资料_________份交由甲方,工程变更大的,应由乙方出具变更图纸,由乙方在竣工图上签注并重新绘制竣工图,所需份数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保修责任
1.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计____________年内乙方对所安装工程出现的_________等问题承担保修责任。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由乙方自行负责。
2.保修期内若工程出现上述问题,乙方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_________小时内维修或更换完毕。
3.乙方须独自承担因所有用料的质量及安装等问题导致的所有责任。
六、甲方责任
1.在乙方进场安装前使施工场地具备以下条件:开工前负责提供乙方施工用水、电和场地;并提供相应的资料配合乙方完成施工报建等报批手续。
2.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3.对乙方在施工时提出的有关施工的合理化的意见,甲方在收到书面通知后________天内会同乙方进行现场处理。
4.委托____________为现场代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工程期间的质量验收及其他事宜。
5.组织对工程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
6.在竣工验收后的保修期内,如因甲方使用不当而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其返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7.有权监督乙方的施工过程并提出合理的修改建议。
8.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乙方责任
1.负责将有关的用料运送到施工现场。
2.保证所有用料皆符合国家及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并向甲方提供用料的样本。
3.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指挥,遵守工地的规章制度。并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防火以及用料防盗、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等工作。
4.开工前________天完成施工图纸会审,并编制施工进度计划送甲方审定。
5.按施工管理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指定安全防火负责人,施工人员需统一着装、佩带工牌并按甲方要求办理有关各项手续。
6.在施工现场必须配备安全警示器材,凡施工期间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报甲方及有关部门。
7.委派__________为现场代表,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等事宜。
8.负责整项工程的报建、施工、验收及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保证按甲方要求的时间按期、按质完成工程并协调通气点火。
9.负责对工程保修期内出现的施工质量问题免费维修。
10.进行户内表、管安装时,在不违反施工规范的前提下,尽可能满足业主的需求。
11.承担因施工发生的水电等费用。
八、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的用料与约定不符的,乙方应无条件更换与约定相符的用料,工期不顺延。
2.乙方逾期完工的,每逾期一日,须按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如甲方逾期支付合同结算款,则从逾期之日起,应按日向乙方支付应付而未付余款万分之___________的违约金。
4.乙方逾期组织验收、点火交付甲方使用或因质量问题返工而令工程逾期完工的,从逾期之日起,按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万分之__________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所引起的甲方的经济损失。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约定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图纸设计可能存在不合理之处的解决方法:__________________。
2.保密条款:双方皆对本合同及在合作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的一切商业事务负有保密责任,若违反本条约定,则违约方必须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3.甲方同意/不同意乙方将本工程进行分包。若同意分包,则分包的范围_____。且乙方须与分包的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
十一、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二、合同份数及附件
1.本合同一式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2.合同附件:
3.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发包人:(公章)_________承包人:(公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 断桥铝门窗制作安装工程合同 ◁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及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
1.3门窗工程内容及主要情况:
(1)按照建筑工程总承包合同和建筑工程分包法规的有关规定,乙方承揽甲方总承包工程中的分项工程。
(2)根据甲方提供的由设计单位设计并经图审机构设计审查合格的门窗图纸要求,制作安装门扇;窗樘。本工程门窗使用的型材材质、规格及型材表面处理方式;玻璃、五金配件品种、规格等具体情况列表1附于本合同之后。
第二条:门窗单价、数量及制作依据:
2.1本工程的门单价为_________元/平方米,窗单价_________为元/平方米。其中:异型门扇,单价元/扇,异型窗樘,单价元/樘。共计平方米,价格为元。门窗工程总价暂定元整。门窗型式、面积、单价及异型门窗型式、扇、樘数量及单价列表2附于本合同之后。(本合同及附表中门窗尺寸应按工程量清单或定额计算规则要求及说明明确:按门窗框外围尺寸或门窗洞口尺寸计算。)最终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现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与计价规范》( ),计算实际完工面积结算总价。
如因设计变更:门窗型式及风格不变时,工程量发生变化,门或窗的数量减少或增加不超过合同约定面积%(在5-10%之间约定),其单价不变,工程合同总价相应按以下方法调整:;数量变化超过合同约定面积的%或门窗型式及风格等变化时,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2制作安装依据:根据国家、省标准。
第三条:工程期限
3.1本工程应在年月日前具备如下施工条件:,具备条件后乙方进入工地施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日。
3.2本工程门窗的框、扇、纱扇的安装,甲方应在日前通知乙方。
3.3工期顺延:因下列原因造成承包工程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图纸。
(2)甲方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致使承包工程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甲方未按约定提供所需的指令、批准或所发出的指令错误,致使承包工程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面积%以上。
(5)不可抗力原因。
第四条:双方代表
4.1甲方派驻履行合同的代表为:,其职责为。甲方代表应书面告知乙方:建设单位代表和工地监理工程师名单。以上人员变更时,还应3日内书面告知。
4.2乙方派驻履行合同的代表为:,其职责为。
4.3甲乙双方更换代表,应提前3日书面通知对方,后任继续履行前任的职责。
第五条:甲方职责
5.1总承包合同中已约定分包的可以分包;总承包合同中,未约定分包的,甲方分包工程应事先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甲方选择乙方应将乙方资质、信用、施工方案报工地监理工程师审查,征得建设单位同意。选定乙方后应将本合同分送建设单位代表和工地监理工程师各一份。
5.2甲方应负责协调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图审机构的'工作关系。接受监理工程师对门窗分项工程的质量、进度、现场管理及工程验收等指令、意见,应及时告之乙方,并与乙方共同研究提出解决措施、方案。
5.3甲方在合同签订后日内,向乙方提供图纸套,并同时按工程要求向乙方提供门窗设计图纸及有关指标要求。
5.4对需要进行门窗施工详图及节点细部深化设计时,甲方应协调建设单位及工程设单位,提供经图审合格的门窗施工详图及节点图样。
5.5甲方依照本合同2.2条所列国家标准及审核合格的设计图纸,检查验收乙方的产品及施工质量。
5.6甲方按合同约定及时拨款。
5.7因甲方原因出现合同变更,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5.8甲方负责协调施工现场用水、用电及垂直运输等事项。
第六条:乙方职责
6.1乙方不得转让,再分包工程。
6.2乙方按甲方提供的门窗设计图纸,以及本合同2.2条约定国家、省标准制作安装门窗。
6.3乙方应编制门窗分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并按合同进度要求及时安装门窗。
6.4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各种门窗配件、材质必须是符合国家、省标准和工程要求的合格品。配合甲方做好竣工验收工作,并提供相关资料。
6.5乙方接受监理单位监理,并提供有关资料。
6.6乙方应服从甲方对施工现场的统一指挥、调度、管理。
6.7乙方应编制门窗分项工程施工安全方案,做好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由于不按操作规程施工造成的质量、安全事故及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6.8工程完成合同内容后,按双方约定及时办理中间移交手续。乙方应积极配合门窗单项工程验收,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
6.9本工程保修期为壹年。在保修期内因门窗制作安装质量原因造成的损坏,乙方负责维修和更换。如乙方接到通知后不能在日内维修,又不派人员联系维修事宜的,甲方可自行安排维修,并书面告之乙方。所需费用甲方将从保修金中扣除。非因工程质量原因造成的损坏,甲方须向乙方支付维修费用。
第七条:付款方式
7.1本合同生效后七日内,甲方须向乙方付合同总造价30%或%的预付款。
7.2门窗框(不含垂直运输施工通道)安装中间验收后日内,再付合同总造价款的25%或%。
7.3门窗扇(不含垂直运输施工通道)安装中间验收合格后日内,再付合同总造价款的25%或%。
7.4乙方将全部门窗(含纱扇)安装完毕并由甲方验收合格,双方完成结算后日内,甲方付款至结算总价款的95%或%。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0日内,甲方拨付至结算总价款的97%。合同余款待保修期满时无质量问题(或门窗工程得到乙方及时保修),七日内一次付清。
7.5甲方如不能按合同约定如期付款的,乙方可按《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20xx年2月版)62.4条款的规定执行。
7.6本合同未约定的其他事项按财政部、建设部(20xx)369号文《建设工程款结算暂行办法》执行。
第八条:工程变更
8.1甲方需要对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日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通知,并附变更图纸,双方签认后方可生效。因变更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九条:工程验收与结算
9.1乙方工程竣工后,向甲方提交门窗分项竣工报告,并附全部门窗工程竣工资料。甲方收到竣工报告后日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日内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组织验收或未提出修改意见的,以乙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之日为实际验收日期。工程未经验收,建设单位擅自使用的,以使用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并应按工程已验收移交,支付工程款。
9.2如工程量发生变化的,乙方应在验收后日内向甲方提交结算报告,甲方应在接到报告后日内进行核实和答复,甲方逾期不答复的视为认可乙方的结算报告。如工程量没有发生变化,应以合同约定的暂定总价款作为结算总价款。
9.3双方在签订合同后如遇原材料、人工费增减变动时,可按以下办法调整:。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0.1由于情况发生变化,双方不能履行合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家工商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工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进行合同变更或解除。
10.2一方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享有合同解除权时,可以依法解除合同,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另一方接到通知后,应在十日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1.1甲方不能按约付款的,乙方有权中止制作安装,并可要求甲方按延期款项的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甲方延期付款导致工程停工超过56天仍不付款的,乙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并由甲方赔偿损失。
11.2因乙方原因门窗制作安装质量达不到国家验收标准及合同要求或不能按合同进度要求的,应支付违约金。造成工程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损失。
第十二条:解决争议办法
12.1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12.2协商不成时双方可选择如下第种方式:
12.2.1可向双方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2.2.2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附则
13.1本合同条款以及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签订的补充协议均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3.2本合同一式七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方在签订合同后七日内分送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各一份。
13.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13.4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 断桥铝门窗制作安装工程合同 ◁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本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坐落在工程,由乙方包工、包料、包工期承建,为了明确工程内容及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相互协作,紧密配合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民法典》、《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名称、地点及结构形式和建筑面积: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建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结构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实际面积以竣工结算为准)。
第二条:承包工程范围和内容
1、承包范围:按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施工图纸全部建筑安装工程(除水、电安装工程、消防工程未在承包范围内)。包括图纸说明及标准、规范所规定的全部内容范围。
2、承包内容:承包范围的全部基础工程(桩基础工程除外)、主体结构工程、内外装饰工程、门窗工程(户内房门、厕所、厨房门不做,只做入户大门一个,定价在贰仟参佰元一个,商铺门为卷闸门)、天面工程、防水工程、室内外排水、排污工程、防雷工程等设计图纸所标示的全部内容。
第三条:按承包范围的全部内容以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包干价(人民币)元整(¥ _),实做实结。工程总造价约人民币万元整(¥ _元),实际总价款以竣工结算为准。
第四条:承包方式:按承包范围的全部内容以大包干形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验收合格、包安全生产、包承台、地梁土方开挖、回填和余土外运。
第五条:本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工程
第六条:合同工期:开工日期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总工期为天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开工令日期为准
遇到以下情况,经甲方代表签证后工期可按实际顺延:
(1)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日期将施工场地交给乙方施工的或施工用水、用电未接通的超过3天可以顺延工期;
(2)因设计图纸修改影响进度超过2天可顺延工期;
(3)因停水、停电影响施工进度的连续超过1天可以顺延工期;
(4)因甲方原因导致工程停工或不能按合同有关条款约定拔付工程款而影响施工进度的可顺延工期。
(5)遇人力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地震和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造成工期延误或停工的可顺延工期,其它损失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第七条:材料、设备供应及要求
1、本工程所需的一切材料、机具完全由乙方自行解决。
2、本工程所用的钢材全部采用国标钢材,钢材进场前一定要经项目所在地质监检测部门检测合格方可进场,并附有原生产厂家出厂合格证。
3、所有进场的材料,成品,半成品进场时需附有原生产厂家出厂合格证,有些材料需要检测的应经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场。
4、所有机械设备进场前应做好安全检测工作,并附有安全使用许可证,方可使用。
5、本工程所用铝材全部采用1.2mm厚的70系列,玻璃全部采用5mm厚安全玻璃(钢化玻璃)。
6、公共部位入户大堂及每层电梯门前走廊墙壁和地底面砖全部采用80ⅹ80cm面砖,每块单价在元/块左右,颜色由甲方定,其它公共部位使用的材料按图纸要求执行,(楼梯步级全部改为水泥压光,墙壁,天棚做法按图不变)。
7、乙方所有主材料进场时一定要经甲方代表认可同意方可进入施工现场,否则甲方有权对所进的材料提出异议,如需检测的应进行检测,检测费由乙方负责,如检测不合格的材料无条件退场,造成损失完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办理土地征收、青苗赔偿、房屋拆迁及其它障碍物的拆迁,负责乙方在施工场地施工时所遇到的周边居民干扰由甲方负责处理。
2、做好三通一平,做好桩基工程,提供水、电接驳点,接驳距离不大于离建筑物50米,并能满足施工需要。
3、 提供地质报告一份,书面提供路道,上下水道的定位标桩点,水准点和座标控制点。
4、本合同订立后向乙方提供一式六套施工图纸。
5、 提供必须的施工临时用地,办理红线外临时用地及占用路道许可证,并承担所发生费用。
6、组织施工图纸会审与交底工作。
7、审核乙方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工程进度计划,工程进度报表,并按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8、及时审验乙方进场时的机具、材料、成品、半成品,对有缺陷的或质量不合格的材料、机具应及时提出更换,尽可能不影响工程进度。
9、负责组织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施工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及其它必须的签证。
10、组织对工程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办理竣工结算。
二、乙方责任
1、为方便施工必须的临时设施、临时道路、水、电、管线的修建安装。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进场计划,并送甲方及市(县、区)质量安全监督站,以便日常质量安全检查及监督。
3、按施工图纸、施工总说明,图纸交底会审纪要、设计变更通知单和国家现行的《施工及技术验收规范》进行施工,做好自检工作,各种材料试块取样须经甲方签证后送市、县建筑材料试验站试验,确保工程质量。
4、按施工安全规范的规定和采取预防事故的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5、做好施工原始记录、汇集施工技术资料工程竣工图作工程文件附件移交甲方。
6、做好施工组织、管理、维持现场清洁、道路畅通、机械设备的停放整齐、并及时清理不用的临时设施,做到文明施工。
7、做好对分包单位的管理(由乙方分包时),抓好分包单位的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
8、在交工前,如发现施工质量问题,负责免费返修。属设计或甲方使用造成的,其返工费由甲方负责。
9、凡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立即书面报告甲方或主管单位备案。
10、工程竣工后清理现场(包括建筑物周围2米的堆到2米外的余土及其它堆积如物,生产和生活的临时设施拆除),并将门窗、玻璃、地面擦扫干净,厕所、厨房的下水污水道清洗干净,做到完工场清。
第九条:工程质量检查验收
1、施工中乙方应根据验评标准提供材料合格证和检验报告及有关试块(件)试验报告、材料代用必须经设计单位和甲方审核同意并签证。
2、乙方必须健全质量检查制度,班组做好自检、互检、交接检,在现场设专职质量检查员,做好检验记录。
3、凡隐蔽工程经乙方自检后,应填制确切的隐蔽记录,分项工作质量评定表,凭表通知甲方检查,甲方接通知后,当天组织监理、设计单位进行质检,经检查合格并符合设计要求,签证后方能进行下一个工序的施工。
4、如确需对已经隐蔽的工程进行复查时,其复查结果不符合设计或质量不合格者,复查费由乙方承担,如因此而造成工期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5、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质量不合格者,要停工或罚款,返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延长。
6、质量等级和评定应执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十条:施工图纸修改
1、施工图纸的修改变更须经设计单位和甲方代表签证方才有效,修改通知单或图纸发出的份数与设计施工图发出的份数相同。
2、修改部分的工程费用按发生时市执行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市场价格、取费文件规定计算。由乙方编制,甲方核实后,报有关单位审查,确定增减造价。
3、当修改属于设计错误、设备变更,标准变化、地质与设计不符合等设计与甲方原因时,修改后费用的.增减(含返工损失、仪式、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属于甲方。
4、修改原因属于设计或甲方,又确实影响工程速度,则工期相应顺延。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方法:
1、施工合同订立时,即由乙方先支付合同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万元整给甲方(即合同生效),待本合同工程主体封顶返还给乙方(不计利息)。
2、施工用混凝土,河砂材料款由甲方代为支付。
3、合同订立后,先由乙方垫资兴建,待本工程主体封顶时,甲方支付人民币万元整(¥ _元)给乙方,全部完工拆外架时甲方支付人民币壹佰万元整(¥ _元)给乙方,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时支付人民币万元整(¥ _元)给乙方,剩余工程款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三个月内付至总工程款95%给乙方,余下5%工程款留作工程保修金,待保修期满一年,而本工程没有质量问题的情况下全部返还给乙方(不计息)。
第十二条:工程验收与结算
1、乙方在竣工前十五天内将结算书面通知甲方给予验收检查,甲方应及时配合。
2、竣工时,乙方向甲方提交全部施工原始资料及竣工报告两套,甲方应及时组织设计等有关部门验收。经验收合格、则有提交竣工报告日期并交锁匙给甲方。
3、经验收检查工程有较大返工者,则以返工合格后的日期为竣工日期。
4、工程未经验收,甲方不得自行使用。如甲方强行使用以开始使用日期为竣工日期,还要负责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责任。
5、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15天内,应将竣工工程结算文件送甲方审核,甲方应在接到结算文件之日起30天内审定完毕。如到期未审完成或未提出异议,即被视为同意结算,甲方应据此结算付清尾数,双方对竣工结算确认后30天内应进行结算。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能按时支付工程款,自应付之日计起超过一个月后仍不能支付工程款,按实欠数额计算1.5%月利息给乙方(由于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除外)。
2、如超过三个月仍不能支付工程款,甲方自愿将本项目商品房按销售价的8。5折抵扣甲方所欠乙方的工程款。
3、因甲方原因影响工程进度时,所造成乙方停工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依序顺延。
二、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带资施工期间,连续停工十天并经甲方书面责令其开工仍然停工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施工合同,所完成的工程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65%计算工程款,等本项目工程完工一次过支付给乙方,乙方交付的工程保证金不予退还给乙方,乙方不得异议。
2、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一切责任及安全事故,完全由乙方承担。
3、所有需进场的机具、材料必须严格把关,否则,一切损失和后果完全由乙方承担。
4、本协议生效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转包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合同履约保证金万元不予退还,乙方不得有异议。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签订补充协议,如有些合同条款与补充协议相抵时,以补充协议为准,其它合同条款和补充协议均具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在执行时如发生争议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不能解决的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发生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第十六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并在二天内收到乙方人民币50万元工程保证金时合同即生效。本合同签订地。
以上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均具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人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 断桥铝门窗制作安装工程合同 ◁
甲方:
乙方:
依照《_____》和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意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地址:
3、合同签订地点:
二、承包方式:
2、每平方米综合单价为:元(不含税票),工程总量结算时以现场实际安装并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门窗实际尺寸计算。
3、结算方式:综合单价_________工程量
三、门窗种类及材质要求:
本工程门窗的种类为:,型材表面处理为,主型材厚度为:mm,颜色按甲方指定的色。
四、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付总工程%的预付款给乙方;
2、乙方第一批材料到现场后5天内,甲方支付工程合同暂定总造价的%给乙方;
3、框安装完成且第一批玻璃到现场后5天内,甲方支付至合同暂定总造价的%给乙方;
4、全部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后5天内,甲方支付至合同暂定总造价的%给乙方;
5、剩余总造价的3%作为保修金,壹年保修期满后甲方10日内无息返还给乙方。
五、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协调现场安装条件及承担土建分包单位施工配合费;接到乙方通知后及时到现场验收并签字认可;按合同要求及时付款;必要时需提供乙方的货物仓库、工人的住宿等责任。
2、乙方责任:
六、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每延期一天则按该笔应付工程款金额的千分之叁给乙方作为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按时安装或工期延长时,甲方应及时予以协调解决,工期或交货期相应顺延。
2、乙方违约责任
(1)因乙方自身原因或责任导致逾期超过5日未交工的,应当每日按该批逾期交货价款的千分之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七、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双方可以协商或向合同签订地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或_____委员会_____调解解决。
八、其他约定
1、本合同一式
2、本合同有效期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满、工程款全部结清之日止。
3、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
4、双方应当在签订合同时乙方附营业执照副本等相关证件,并将复印件交付甲方备案。如果合同签约人不是法定代表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断桥铝门窗制作安装工程合同 ◁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工程承包范围1、工程承包范围:见技术协议
三、合同工期:
四、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技术协议和安全协议;
4、投标书及其附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图纸;
9、工程量清单;
10、工程报价;
11、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管理办法及奖惩规定。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并递交履约保函后生效。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内蒙古丰镇发电厂 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一建设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开户单位:
帐号: 帐号:
-
好拿网独家解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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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是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1.4承包人:是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
1.5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8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1.9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0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1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2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3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4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5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7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包括:厂区施工平面布置图、设计总平面图等)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8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9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0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1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2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及预算书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有效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装订成册、统一归挡。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3.1语言文字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
3.2适用法律和法规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适用标准及规范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4、图纸
4.1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4.3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5.3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6.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书面指令。
6.2工程师书面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工程师代表单位承担。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项目经理
7.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7.2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交给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7.3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合同规定的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且不顺延工期。
7.4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5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道路畅通;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5)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承包人、设计监理单位、施工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人员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8)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8.2发包人可将
8.1款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9、承包人的工作
9.1承包人按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2)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施工使用的照明,安装围栏设施和安全文明施工标志,并负责安全保卫。
(3)遵守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
(4)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5)按专用条款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6)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发包人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双方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7)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工程师,工程师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10.2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报工程师,其具体内容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0.3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并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确保抢回延误的工期。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0.4经过承、发包人确实共同作出努力了,却难以保证按照合同约定工期投产时,则由承包人提出工期顺延申请,经发包人报董事会通过方可顺延工期,顺延后的工期,承包人必须作出相应承诺以实现工期目标。
11、开工及延期开工
11.1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期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2、暂停施工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3、工程竣工
13.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人的董事会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3.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四、质量及检验:
14、工程质量
14.1工程质量应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行业或国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未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4.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本工程质量评定仲裁部门为内蒙古电力质量中心监督站。
15、检查和返工15.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5.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5.3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5.4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16、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6.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6.2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16.3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6.4其他: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7、重新检验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9、工程试运
19.1双方约定需要试运的,试运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
19.2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试运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运,并在试运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运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运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运提供必要条件。试运合格,工程师在试运记录上签字。
19.3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运,须在开始试运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运,应承认试运记录。
19.4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分部试运条件,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分部试运申请,发包人组织分部试运,并在分部试运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分部试运合格,工程师在分部试运记录上签字。
19.5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整套启动条件,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整套启动申请,由发包人组织整套启动,并在整套启动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整套启动合格,工程师在整套启动记录上签字。
19.6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试运,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运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工程师在试运合格后不在试运记录上签字,试运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运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19.7整套启动试运使用的燃油
按照有关规定考核,节超奖罚在专用条款中约定。机组试运72+24一次成功和机组运行72+24后连续运行3个月的奖励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五、安全文明施工
20、安全文明施工及检查。
20.1承包人应遵守国家安全法规、命令和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及发包人安全管理办法及安全管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发包人应对发包人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包括:正式员工、招聘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
20.3承包人要严格按照发包人的要求进行文明施工,做到现场材料堆放整齐,杂物随时清理,安全警戒警示用语标志布置得当, 安全设施完备,工程完工后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如承包人未按此条款执行,发包人有权代为完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1、安全防护21.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1.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安全防护措施费用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2、事故处理:
22.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监理单位和发包人,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并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22.3承包人不发生伤亡事故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奖惩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2.4安全文明施工进度奖励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是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批准概算调整后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
招标工程项目外增加的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4、工程预付款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
25、工程量的确认
25.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5.2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5.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6.2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
26.3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1实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范围。
27.2发包人按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范围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供应的设备和直接供应到现场的材料,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
27.3发包人供应的设备和直接供应到现场的材料,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承包人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人负责。
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使用前,应向承包人提供合格证书,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
27.5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7.6其他: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
28.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8.4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28.6发包人对承包人采购的材料的要求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8.7其他: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八、工程变更
29、工程设计变更
29.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9.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 断桥铝门窗制作安装工程合同 ◁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断桥铝门窗制作安装达成如下协议。
1 安装地点:北京
2 安装范围和数量 :
断桥铝门窗、纱窗制作运输和安装。工程数量见合同附件:《门窗数量价格表》。
3 材料规格和设计要求
3.1 铝合金:广东凤铝55系列,壁厚1.45mm,深香槟色。附有原产地证明。
3.2 中空玻璃:5+12+5中空浮法玻璃,产地香河。
3.3 玻璃胶:将牌中性硅酮密封胶。
3.4 发泡胶:桑莱斯牌。
3.5 密封胶条:三元乙丙(EPDM) 3.6 五金件:德国诺托(ROTO)原装进口。
3.7 隐形纱窗(不含纱门):上下弹卷(北京康洁),铝合金纱窗框,PVC纱。
3.8 开启扇均为内平开内倒窗。
3.9 开启扇扇高超1200mm米时:执手边加1套锁点,并且合页边加用500mm单锁点中间锁(开启扇扇高超过1400mm米时,合页边要选用两锁点中间锁)。锁点间距不大于600mm。。
3.10 门含门锁及五金件。
4 质量标准和工艺要求
4.1 门窗的抗风压性、气密性、水密性、开闭力、隔声性、隔热性、尼龙导向耐久性、开闭锁耐久性等应符合有关规范标准。
4.2 原材料应附有质量合格证等证明并交甲方查验后方可使用。
4.3 严格按照合同附件:《门窗设计图纸》加工制作,按规范安装。
4.4 加工下料前乙方应自行到现场测量确认门窗尺寸。如有与《门窗数量价格表》尺寸不同时,应事先向甲方说明取得甲方同意方可更改。未经测量确认或者未经甲方同意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4.5 洞口处划好中线,水平线检查上下边框位置,内外朝向,确认无误后再进行固定。
4.6 装入洞口时上下框的中心线应与洞口中心线对齐 ,上下四角及横框的对称位置用木楔塞紧,按要求确定门窗墙体厚度,方向,并调整好垂直度水平及直角。
4.7 门窗框安装后,左右上三边用PVC膨胀钉打入墙内旋入墙体深度50mm以上,窗框底部用连接片与墙体连接;门窗安装边框与墙体洞口之间缝隙用发泡胶填充,发泡胶干后清理平整不得溢出框边;边框四周打将牌结构胶。
4.8 玻璃与断桥铝之间用将牌玻璃胶密封。
4.9 门窗表面应平整光滑,无檫伤等。
4.10 门窗框扇应配合严密。间隙均匀开启灵活,搭接宽度与四周一致。门窗安装位置准确度最大偏差不准超过2.00mm。
4.11 门窗安装完毕进行冲淋试验检查雨后渗水情况。
4.12 注意对成品保护,直至甲方验收移交。
5 验收移交
5.1 全部安装完成后,乙方通知甲方共同进行验收。
5.2 验收依据为本合同和有关规范标准。
5.3 如有不合格乙方应及时整改。
5.4 全部合格后甲方签字验收移交。
6 有效工期
6.1 甲方首付款后 个日历日全部安装完毕。
6.2 如乙方认为现场不具备安装条件,应及时告知甲方,所延期日期不计入有效工期。
7 总造价与支付
7.1 总造价 元( 元)详见《门窗数量价格表》。
7.2 合同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总造价的50%.
7.3 材料进场开始安装3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总造价的40%。
7.4 工程结束验收合格后,按照实际数量,实际尺寸结算。
7.5 验收合格移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余款。
7.6 乙方收款开户行账号:
8 双方权利义务
8.1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及时支付款项,协调乙方与现场装修问题,及时参加验收和移交。
8.2 甲方提供安装现场场地、水、电等设施。
8.3 乙方按照本合同指定品牌和生产厂家进行材料采购,按照本合同约定和有关规范(就高)进行加工制作安装,按期完成。如需变更须征得甲方书面认可。
8.4 乙方应服从现场装修经理的协调。保护现场其他装修成果。
8.5 乙方应安全文明施工,保证安装人员的资质、经验,并对自己人员、物资在现场的安全承担全部责任。
8.6 任何一方给第三方造成损失的,由责任方承担全部责任。
9 其他
9.1 甲方增加门窗数量时,应认为是本合同数量的扩充。除数量和总造价外其他条款(包括单价)不变。增加部分的完工时间,按照甲方依据本合同条款第6和第7条的原则确定。
9.2 保修期2年,从移交之日算起。在保修期内凡属于质量问题均由乙方无偿保修。
9.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调解决可签定补充协议。
9.4 本合同附件《门窗数量价格表》和《门窗设计图纸》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9.5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断桥铝门窗制作安装工程合同 ◁
一、甲方责任:
施工要求说明、有关洽商变更及有关技术文件等作为乙方产品设计和施工有效依据,由于甲方变更图纸或施工错误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用电,材料堆放场地的使用,
3、协调乙方与土建及其它施工单位配合问题,负责审定施工进度方案和组织竣工验收工作:
二、乙方责任:
监理、建设单位的统一领导和调度。
2、确保工程质量及工程进度。属乙方施工造成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无条件返工,由此给甲方造成的费用损失及工期延误由乙方自负。
3、确保工程用材的质量,并提供有关技术文件,所用材料入场前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及相关检测资料。
乙双方在合同中确定的材料质量标准进货,进入现场后双方要验货,如出现与合同中材料质量标准不符时,乙方应无条件及时退货,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质量事故时由乙方负责。
6、施工期间,现场材料由乙方管理保护。如有损失,乙方自负。
7、保证现场的管理和技术力量。
8、严格按照施工图和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 断桥铝门窗制作安装工程合同 ◁
建设单位(甲方):
承包单位(乙方):
乙方承接甲方的 工程项目,该项目总造价 (大写) ,双方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意签署友好合作协议,细则如下:
1、施工方面:
乙方必须按甲方提供的设计方案(本合同预算的设计方案)施工,乙方不得擅自修改,甲方有必要修改施工方案时,如有超出本预算范围的,作增加部份,另补费用。如果施工过程中在施工方案与实际施工出现问题时,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材料保证方面:
乙方使用的安装材料必须符合甲方图纸提供的技术标准及甲方指定的产品,不得换与本技术标准不符的产品,如设计图纸上指定使用某生产商的产品时;而该生产商不生产或停止生产该产品,则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代用品问题。
3、施工安全:
施工期间乙方要做足安全设施,预防事故发生,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安全工作,显示有关指引时,乙方必须跟进、改善工作环境,若出现问题乙方负责。
4、技术要求:
按照附件《设计说明和报价》所注说明。
5、保养责任:
乙方对该项安装工程,实行 的保养;但有规定:对乙方提供的安装材料,如属于材料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更换,不收取任何费用。如属于人为问题乙方不负责材料费用,但甲方提供的材料,则不在该保养范围内(备注:如有发生不可预测的自然灾害,则自动终止保养责任)。
6、施工期:
甲方提供方便的施工场地及临时水源、电源,不影响乙方施工的前提下,乙方应在甲方通知进场日起 天(即 20xx 年 月 日)内完成所有工程,并经甲方验收合格汇签日为准。
7、付款方式:
总工程费用为:
付款方式:
8、其它:
1.若甲方无故不按时按额交付工程款,则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每天按工程总额2%的滞纳金。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补充,双方决定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日起,起法律效力,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遵守执行。如遇双方未能协商解决则由乙方所在地法院仲裁。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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