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笔迹鉴定取证申请书
申请人:xx
申请事项:
依法申请鉴定原告******************向法庭提交的抵押合同中的尹建文的签名和手印;以及*****************************号“他项权利证书”的相关抵押手续中的******************的签名和手印不是申请人本人所签,两处的签名笔迹系被他人摹仿、伪造。
事实与理由:
原告向法庭提交签有申请人名字的签名不是申请人所写。************************抵押合同上的签名笔迹与申请人平时的签名笔迹从运笔、笔画交叉、连接搭配、笔顺等特征以及形成字体的结构等均有明显的不同、区别,可以清楚的.看到该合同上的笔迹系他人伪造的。
现在原告坚持是申请人书写,为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真相,故申请法院委托相关鉴定机构鉴定,以示公正。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x
二0xx年九月六日
<二> 笔迹鉴定取证申请书
申请人:xxxx市xx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住址xxxx市米东区博瑞新村56号楼3单元102室。
法定代表人:xxx,公司总经理。
被申请人:艾xxx,男,哈族,19xx年6月13日出生,现住xxx煤矿生活区,电话:xxxx。
被申请人:xxx,男,汉族,19xx年7月15日出生,现住xxxx迎宾路北八巷5号,电话:xxxx。
申请事项:请求依法对申请人提供的“事故经过说明”证据中签名及日期笔迹为被申请人艾xxx所写。
事实与理由:被申请人xxx诉申请人及被申请人艾xxxx交通肇事人身损害赔偿一案,现由贵受理并审理。在审理中,申请人向法庭提供了由被申请艾xxxx签署的《事故经过说明》书面证据,被申请人艾xxxx否认该证据中“阿克凡”及“20xx.1.4”的签名及日期笔迹不是其所写,因该证据关系到本案事实真相,以及将极大影响赔偿责任的确定,因此,申请人特提起笔迹鉴定申请,请人民法院准许。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x土石方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0xx年5月28日
<三> 笔迹鉴定取证申请书
申请人:
申请事项:
依法申请鉴定原告******************向法庭提交的20xx年10月17日签订的合同编号:*************号,(当金)抵押合同中的尹建文的签名和手印;以及*****************************号“他项权利证书”的相关抵押手续中的******************的签名和手印不是申请人本人所签,两处的签名笔迹系被他人摹仿、伪造。
事实与理由:
原告向法庭提交签有申请人名字的签名不是申请人所写。************************抵押合同上的签名笔迹与申请人平时的签名笔迹从运笔、笔画交叉、连接搭配、笔顺等特征以及形成字体的结构等均有明显的不同、区别,可以清楚的看到该合同上的笔迹系他人伪造的。
现在原告坚持是申请人书写,为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真相,故申请法院委托相关鉴定机构鉴定,以示公正。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二0一0年九月六日
<四> 笔迹鉴定取证申请书
申请人:赵__,男,出生于19__年_月_日,汉族,住址:_省_市_区。
被申请人:西安__公司,法定代表人:___。地址:陕西省西安市__区__路_号。
请求事项:
请求__区人民法院向西安__发展公司收集调取证据。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___纠纷一案已诉于人民法院,现正在审理过程中。(简要叙述案件事实情况)
基于上述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4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15、16、17条之规定,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以便于法庭的正常审理,特申请法院调取、审查在西安__发展公司处的有关证据情况。
此致
_市_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
20_年×月×日
<五> 笔迹鉴定取证申请书
申请人:xxx,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七 条之规定,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出调查取证申请,请 贵院依法予以调查。 此致 xxx 市 xxx 区人民法院
附:
证据名称 :xxx 证据证明对象:xxx 证据的来源:xx 地址 xxx 市 xxx 区 。 申请人 :
篇二:
申请人:广东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卢愿光律师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12楼,邮编:510050
手机:13724825670
请求事项:
1、 请求贵院向广州市城东农村信用合作社黄埔支行新港分
社开户帐号取款记录及余额记录,该帐号户名:禹X华,开户行:广州市城东农村信用合作社黄埔支行新港分社,拟证明被告禹X华帐号内的款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合理分割。
2、请求贵院向增城市公安局永和派出所调取2010年8月28日
龙X清报警《询问笔录》、禹美华《询问笔录》,拟证明被告禹X华当天殴打原告龙X清的事实。
事实和理由:
我们在贵院受理“龙X清诉禹X华离婚”案中,担任原告龙X清的代理人,申请贵院依职权调取有关材料,以便贵院对本案审理。
1、被告禹X华在广州市城东农村信用合作社黄埔支行新港分社
开户的帐号:被告共同经营广州市黄埔区创X气动液压机械经营部收取经营款的帐号,根据《婚姻法》有关规定,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经营所得为夫妻共同财产,现夫妻双方离婚。应当对帐户内的款项进行分割。
2、2010年8月28日被告禹美华当天殴打原告龙X清,情
节严重,龙X清增城市公安局永和派出所报警处理,该派出所的人员介入处理,并对双方作了《询问笔录》,该笔录反映了有关情况,能证明禹X华当天殴打原告龙X清的事实。
由于申请人无法取得上述证据材料,但这些材料对本案的审理有重要意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有关规定,特申请贵院调取上述有关证据材料。
此致
增城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广东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
律师:卢愿光
篇三
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工作单位,现在住址,联系方式。
请求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依职权查询本案原告 B 在中国工商银行的银行存款数额。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 XXX 纠纷一案已诉于人民法院,现正在审理过程中。基于所述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事诉讼法》之规定,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人民法院申请查询 XXX 在中国工商银行的存款 情况。
此致
××市××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年××月××日
篇四
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工作单位,现在住址,联系方式。 请求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依职权查询本案原告 B 在中国工商银行的银行存款数额。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 XXX 离婚纠纷一案已诉于人民法院,现正在审理过程中。申请人与 XXX 共 同生活期间,经济上完全由 XXX 管理。现 XXX 声称,共同生活期间,没有留下任何存款, 而事实上,申请人的工资、奖金等全都交予 XXX,不可能没有任何存款。申请人在家中曾 见过中国工商银行的存折,但并未看过具体内容。基于所述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 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为维护申请人对家庭财产的合法权益,特 向人民法院申请查询 XXX 在中国工商银行的'存款情况。 此致 ××市××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年××月××日 附:申请调查的证据的名称,证据的来源,证人姓名、现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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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
申请人:
龚厚钦,男,43岁,苗族,湖南省张家界市城管局副局长,身份证号:430802196801040058,张家界市永定区永定办事处解放居委会六组人。
委托代理人:王永杰,北京亿嘉律师事务所律师
刘世明,海南智恒律师事务所律师
请求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1、依职权查询张家界市现任市长赵小明自2007年上任以来的城市建设项目招投标情况;
2、查核湖南顺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自张家界现任市长赵小明自2007上任以来的会记账目开支情况;
事实和理由:
原告湖南顺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天集团”或“原告”)诉龚厚钦(以下简称“被告”)名誉权纠纷一案,其主要诉讼理由为被告举报张家界市现任市长夫人以原告名义包揽工程,以致侵害原告名誉权。本案中,原告在张家界现任市长任内承揽该市工程情况可以证明原告是否有包揽工程情况,这对查清本案事实至为重要。被告曾几次前往张家界市建设局查询相关证据均被拒绝,无法取证。另外,原告顺天集团和张家界市现任市长夫人以及其关系人是否有利益分配关系是本案的审查重点,而这点原告公司的收支会记账目应该有所反映。原告的会记账目为原告所掌握,被告无法取证。
基于以上所述以及被告不能取证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查清本案事实真相,被告特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人民法院依职权查询张家界市现任市长赵小明自2007年上任以来的城市建设项目招投标情况,以及查核湖南顺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自张家界现任市长赵小明2007年上任以来的会记账目开支情况,以厘清本案事实。
<六> 笔迹鉴定取证申请书
申请人:,男,19年1x月x日出生,汉族,住区村()巷号
申请事项:依法申请鉴定:《小额借款及担保合同》中担保人沈签名部分非申请人本人所签。
事实与理由:原告中国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分行诉申请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贵院业已受理,申请人认为《小额借款及担保合同》(合同编号:)中担保人签名部分非申请人本人所签。
为便于法庭查清本案事实,申请人特依法申请笔迹鉴定。
此致
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年月日
<七> 笔迹鉴定取证申请书
申请人:王XX,男,汉族,19XX年11月18日生,住郑州市管城区十八里河镇东吴河村。
申请事项:
依法申请鉴定被告河南省XX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向法庭提交的“收到条”中的签名‘王XX’三个字不是申请人本人所签,该签名笔迹系被告摹仿、伪造。
事实与理由:
被告河南省XX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向法庭提交签有申请人名字的“收到条”一份(收到条的内容:今收到河南省XX建安公司钢材款50000元,20xx年9月15日,王XX),该收到条的'内容及签名均不是申请人所写。收到条上的签名笔迹与申请人平时的签名笔迹从运笔、笔画交叉、连接搭配、笔顺等特征以及形成字体的结构等均有明显的不同、区别,可以清楚的看到该收到条上的笔迹系他人摹仿申请人笔迹所形成的。况且,被告购买申请人钢材后,申请人从没有受到过被告五万元的钢材款。
至此,为使法院依法查明本案事实,追究嫌疑人摹仿、伪造申请人笔迹的法律责任,故申请人特依法申请笔迹鉴定。
此致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申请人:朝鲁门,男,1978年7月16日,达斡尔族。
住址:内蒙古呼伦贝尔鄂温克族自治旗巴彦托海镇锡尼河路平安街电信2栋241号。
身份证号码:7162039
联系方式:
<八> 笔迹鉴定取证申请书
申请人:xxx,男,19xx年12月20日生,汉族,住xxxxxx。
申请事项:
依法对原告xx向法庭提交的20xx年11月20日签订的《借款合同》中的签名‘xxx’是否为申请人本人书写进行鉴定。
事实与理由:
贵院受理的(20xx)xx法民一初字第xx号周涛诉张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周涛向法庭提交的20xx年11月20日签订的《借款合同》中的签名‘xxx’并非申请人本人所签。为使法院依法查明本案事实,根据法律相关规定,申请人特依法申请笔迹鉴定。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日
<九> 笔迹鉴定取证申请书
申请人:xxx,男,汉族,19xx年x月x日出生,住湖北省
申请事项:
依法对申请人向法庭提交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法定代表人信息》《武汉xx商贸有限公司章程》《武汉xx商贸有限公司股东会关于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和监事的任职决定》《房屋租赁合同》等证据中的签名“xxx”是否是申请人本人书写进行鉴定。
事实与理由:
贵院受理的(xxxx)鄂0106民初xxx号申请人xxx诉被告王xx姓名权纠纷一案,申请人向贵院提交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法定代表人信息》《武汉xx商贸有限公司章程》《武汉xx商贸有限公司股东会关于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和监事的任职决定》《房屋租赁合同》等证据中“xxx”签字均非申请人所写。上述文件中的签名与申请人平时的签名笔迹从运笔、笔画交叉、连接搭配、笔顺等特征以及形成字体的结构等均有明显的不同。为使法院依法查明本案事实,公正裁判,申请人特依法申请笔迹鉴定。
此致
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代理人:xxx律师
xx年xx月xx日
<十> 笔迹鉴定取证申请书
申请人:XXX律师事务所XXX律师
XXX涉嫌受贿一案,我所接受XXX的委托指派赵海根律师为本案被告人XXX的辩护人。现因案件需要对涉案的书证材料上XXX的签名是否其本人笔迹进行笔迹鉴定。因XXX曾于XX年因XX案件接受贵局调查,在贵局案卷材料中留有其本人签名,可作为对比检材,故委托贵局对书证和对比检材上的签名是否同一人所签进行鉴定。
此致
X市公安局
申请人:XXX律师事务所
经办律师:XXX律师
XX年XX月XX日
<十一> 笔迹鉴定取证申请书
申请人:何某洋,性别:男,________人,身份证号:________,现住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
依法申请鉴定原告xx服饰有限公司向法庭提交的《公司财务20xx年1月对账单》等证据中的签名“何某洋”三个字并非申请人本人所签,该签名笔迹系被告摹仿、伪造。
事实与理由
原告xx服饰有限公司向法庭提交的《公司财务20xx年1月对账单》、《公司财务220xx年2月份对账单》、《公司财务20xx年3月对账单》、《公司财务20xx年6月份对账单》、《公司财务20xx年9月份对账单》、《公司财务20xx年11月份对账单》等证据均系原告单方制作,签名并非申请人所写。该签名与申请人平时的签名笔迹从运笔、笔画交叉、连接搭配、笔顺等特征以及形成字体的结构等均有明显的不同、区别,可以清楚的看出该签名笔迹系他人摹仿申请人笔迹所为。
因此,为使法院依法查明本案事实,公正裁判;故申请人依法申请笔迹鉴定。
此致
____省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何______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3篇】笔迹鉴定申请书
申请人:xxx,男,19xx年12月20日生,汉族,住xx省xx市xx区金岭名厦22楼。
申请事项:
依法对原告周涛向法庭提交的20xx年11月20日签订的《借款合同》中的签名‘xxx’是否为申请人本人书写进行鉴定。
事实与理由:
贵院受理的(20xx)xx法民一初字第xx号周涛诉张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周涛向法庭提交的20xx年11月20日签订的《借款合同》中的签名‘xxx’并非申请人本人所签。为使法院依法查明本案事实,根据法律相关规定,申请人特依法申请笔迹鉴定。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日
【第4篇】笔迹鉴定申请书
申请人:________,男,土家族,____年____月____日生,身份证号: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
依法申请鉴定原告________律师事务所向法庭提交的《协议书》中的'签名“____”三个字不是申请人本人所签,该签名笔迹系他人摹仿、伪造。
事实与理由:
原告____律师事务所向法庭提交签有申请人名字的《协议书》一份(协议书约定的内容:甲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后五日内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________万元整),该协议书的内容及签名均不是申请人所写。协议书上的签名笔迹与申请人平时的签名笔迹从运笔、笔画交叉、连接搭配、笔顺等特征以及形成字体的结构等均有明显的不同、区别,可以清楚的看到该协议书上的笔迹系他人摹仿申请人笔迹所形成的。并且协议书所加盖的公章与协议书的主体不同,该协议书应该属于无效合同。
至此,为使法院依法查明本案事实,追究嫌疑人摹仿、伪造申请人笔迹的法律责任,故申请人特依法申请笔迹鉴定。
此致
____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
申请日期:________
【第5篇】笔迹鉴定申请书
申请人:________,男,19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汉族,个体工商户,住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
依法申请鉴定申请人向法庭提交的销售清单中的签名“____”及“____”系本人所签。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向法庭所提交的“____”签字的销售清单,“____”本人不承认其销售清单系本人所签,但是申请人一直系与______销售电瓶车生意。
至此,为使法院查明案件事实,请求法院允许申请人的笔迹申请。
此致
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
二____年____月____日
<十二> 笔迹鉴定取证申请书
申请人:_______,男,汉族,____年____月____日,身份证号: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申请事项: 请求对申请人提交的,落款为的“借条”进行笔迹鉴定。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____诉被告________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由________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案号为________。
因被告否认申请人提交的落款为的“借条”系由其书写,故向贵院申请对该“借条”进行笔迹鉴定,以确认该“借条”实由被告书写。
此致 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十三> 笔迹鉴定取证申请书
笔迹鉴定申请书篇1<\/h2>
申请人:xx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地:xx村
法定代表人:陆成胜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郭伟俊内蒙古经略律师事务所xxx
申请事项:
请求二审法院对被上诉人一审提交的证据:由牛永贵20xx年5月2日与20xx年元月4日分别以担保人名义所行成的两张借条的真实性做出司法鉴定:
第一、该两张借条书写内容与落款年月日所形成的时间做出鉴定;
第二、该借书些内容与盖章的先后顺序做出鉴定。(字压章还是章压字)
第三、借条书写内容与担保人“牛永贵”的签名是否属于同一人牛永贵所写做出鉴定。
事实与理由:
20xx年2月20日被上诉人起诉申请人要求偿还他们的款项,一审时被上诉人称该借条是后盖的章,既然如此那么应该时章压字了,但时从肉眼就可以看出时字压章。说明原告在说谎!申请人从来没有借过被上诉人的钱,更没有让牛永贵做过什么担保人。但内蒙古自治区清水河县人民法院(20xx)清法民初字第54号民事判决书不顾事实却认定了两张借条的真实合法性,并据次判决清水河县新岗冶炼有限责任公司败诉。
事实上该两张借条是20xx年由原告在起诉时伪造的,为了能准确查明事实,确保判决的合法性、公正性,申请人请求二审法院对以上请求鉴定事项做出公正合法的鉴定。
此致
xxx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20xx年8月x日
笔迹鉴定申请书篇2<\/h2>
申请人:四川资阳市天宇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住所:四川资阳市伍隍镇政府街16号法定代表人:魏xx
申请事项:
对被上诉人桂焕厚提交证据《租赁合同》与《结算单》中陈心明的签字进行比对鉴定。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四川资阳市天宇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未承建过成都中海国际社区8号地块项目,且被上诉人桂焕厚向原审法院提交的《结算单》中“陈心明”的签字也与上诉人向原审法院提交的《租赁合同》中“陈心明”的签字不符,因上述证据系被上诉人在20xx年9月13日开庭时才提交原件予上诉人质证,上诉人在质证过程中凭肉眼上观察系看出上述两处书写的“陈心明”三字不是同一人书写,该两份证据系本案主要证据,若其中一份系伪造或存在虚假,则该证据就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因此为使法院能依法查明案件事实,做到公平公正的审理以及维护被告的合法权益,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特向贵院依法申请对被上诉人桂焕厚提交贵院的《租赁合同》与《结算单》中陈心明的签字进行比对鉴定。
此致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二oxx年四月二十一日
笔迹鉴定申请书篇3<\/h2>
申请人:xx
申请事项:
依法申请鉴定原告******************向法庭提交的20xx年10月17日签订的合同编号:*************号,(当金)抵押合同中的尹建文的签名和手印;以及*****************************号“他项权利证书”的相关抵押手续中的******************的'签名和手印不是申请人本人所签,两处的签名笔迹系被他人摹仿、伪造。
事实与理由:
原告向法庭提交签有申请人名字的签名不是申请人所写。************************抵押合同上的签名笔迹与申请人平时的签名笔迹从运笔、笔画交叉、连接搭配、笔顺等特征以及形成字体的结构等均有明显的不同、区别,可以清楚的看到该合同上的笔迹系他人伪造的。
现在原告坚持是申请人书写,为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真相,故申请法院委托相关鉴定机构鉴定,以示公正。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x
二0xx年九月六日
笔迹鉴定申请书篇4<\/h2>
申请人:xxx,男,汉族,19xx年x月x日出生,住湖北省
申请事项:
依法对申请人向法庭提交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法定代表人信息》《武汉xx商贸有限公司章程》《武汉xx商贸有限公司股东会关于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和监事的任职决定》《房屋租赁合同》等证据中的签名“xxx”是否是申请人本人书写进行鉴定。
事实与理由:
贵院受理的(xxxx)鄂0106民初xxx号申请人xxx诉被告王xx姓名权纠纷一案,申请人向贵院提交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法定代表人信息》《武汉xx商贸有限公司章程》《武汉xx商贸有限公司股东会关于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和监事的任职决定》《房屋租赁合同》等证据中“xxx”签字均非申请人所写。上述文件中的签名与申请人平时的签名笔迹从运笔、笔画交叉、连接搭配、笔顺等特征以及形成字体的结构等均有明显的不同。为使法院依法查明本案事实,公正裁判,申请人特依法申请笔迹鉴定。
此致
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代理人:xxx律师
xx年xx月xx日
笔迹鉴定申请书篇5<\/h2>
申请人:清水河县新岗冶炼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地:清水河县窑沟乡马路塔村
法定代表人:陆成胜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郭伟俊内蒙古经略律师事务所13604715164
申请事项:
请求二审法院对被上诉人一审提交的证据:由牛永贵20xx年5月2日与20xx年元月4日分别以担保人名义所行成的两张借条的真实性做出司法鉴定:
第一、该两张借条书写内容与落款年月日所形成的时间做出鉴定;
第二、该借书些内容与盖章的先后顺序做出鉴定。(字压章还是章压字)
第三、借条书写内容与担保人“牛永贵”的签名是否属于同一人牛永贵所写做出鉴定。
事实与理由:
20xx年2月20日被上诉人起诉申请人要求偿还他们的款项,一审时被上诉人称该借条是后盖的章,既然如此那么应该时章压字了,但时从肉眼就可以看出时字压章。说明原告在说谎!申请人从来没有借过被上诉人的钱,更没有让牛永贵做过什么担保人。但内蒙古自治区清水河县人民法院(20xx)清法民初字第54号民事判决书不顾事实却认定了两张借条的真实合法性,并据次判决清水河县新岗冶炼有限责任公司败诉。
事实上该两张借条是20xx年由原告在起诉时伪造的,为了能准确查明事实,确保判决的合法性、公正性,申请人请求二审法院对以上请求鉴定事项做出公正合法的鉴定。
此致
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xx年8月日
笔迹鉴定申请书篇6<\/h2>
申请人:xxxx市xx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住址xxxx市米东区博瑞新村56号楼3单元102室。
法定代表人:xxx,公司总经理。
被申请人:艾xxx,男,哈族,1976年6月13日出生,现住xxx煤矿生活区,电话:xxxx。
被申请人:xxx,男,汉族,1978年7月15日出生,现住xxxx迎宾路北八巷5号,电话:xxxx。
申请事项:请求依法对申请人提供的“事故经过说明”证据中签名及日期笔迹为被申请人艾xxx所写。
事实与理由:被申请人xxx诉申请人及被申请人艾xxxx交通肇事人身损害赔偿一案,现由贵受理并审理。在审理中,申请人向法庭提供了由被申请艾xxxx签署的《事故经过说明》书面证据,被申请人艾xxxx否认该证据中“阿克凡”及“20xx.1.4”的签名及日期笔迹不是其所写,因该证据关系到本案事实真相,以及将极大影响赔偿责任的确定,因此,申请人特提起笔迹鉴定申请,请人民法院准许。
此致!
xxx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x土石方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xxx年5月28日
笔迹鉴定申请书篇7<\/h2>
申请人:何某洋,性别:男,________人,身份证号:________,现住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
依法申请鉴定原告xx服饰有限公司向法庭提交的《公司财务20xx年1月对账单》等证据中的签名“何某洋”三个字并非申请人本人所签,该签名笔迹系被告摹仿、伪造。
事实与理由
原告xx服饰有限公司向法庭提交的《公司财务20xx年1月对账单》、《公司财务220xx年2月份对账单》、《公司财务20xx年3月对账单》、《公司财务20xx年6月份对账单》、《公司财务20xx年9月份对账单》、《公司财务20xx年11月份对账单》等证据均系原告单方制作,签名并非申请人所写。该签名与申请人平时的签名笔迹从运笔、笔画交叉、连接搭配、笔顺等特征以及形成字体的结构等均有明显的不同、区别,可以清楚的看出该签名笔迹系他人摹仿申请人笔迹所为。
因此,为使法院依法查明本案事实,公正裁判;故申请人依法申请笔迹鉴定。
此致
____省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何______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十四> 笔迹鉴定取证申请书
尊敬的鉴定中心负责人:
您好!
我代表[委托方名称],特此向贵鉴定中心提出笔迹鉴定申请。在本案中,我们需要对比和确认两份文件的书写人是否为同一人,以解决涉及的争议和疑问。我们急需贵中心的笔迹鉴定服务来为我们提供科学、客观的鉴定意见。
一、申请目的
本次申请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确定两份文件是否出自同一人之手。这些文件对我们委托方来说至关重要,它们涉及到一系列的法律和商业问题。通过对笔迹的鉴定,我们希望能够解决书写人身份的争议,并为后续的法律程序提供可靠的证据支持。
二、申请内容
本次申请的具体内容包括:
1. 对两份文件进行笔迹鉴定,对比书写风格、笔划特征、运笔习惯等方面,以确定是否为同一人书写。
2. 鉴定书写人的书写习惯是否具有独特性,以便为后续的争议解决提供依据。
3. 如有必要,请求贵中心提供书面鉴定意见,并加盖鉴定中心公章。
三、申请期望
我们期望贵中心能够尽快受理并完成本次笔迹鉴定工作。同时,我们也希望贵中心能够提供专业的鉴定意见,帮助我们解决当前的争议问题。作为委托方,我们将全力配合贵中心的工作,提供必要的文件资料和相关信息。
在此,我们再次表达对贵中心的信任和期待,相信贵中心将以专业、客观、公正的态度完成本次鉴定工作。我们也承诺,将尊重并遵守贵中心的鉴定意见,不会对结果提出无理的质疑或异议。
我们衷心感谢贵中心在本次申请中所提供的帮助和支持。如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随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随时待命,确保与贵中心的沟通畅通无阻。
再次感谢贵中心的关注与支持,期待尽快收到贵中心的回复和鉴定结果。
顺祝商祺!
[委托方名称]
[委托方联系方式]
[日期]
<十五> 笔迹鉴定取证申请书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委托有关部门对字迹“_______________________”进行笔迹鉴定。
申请人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纠纷一案,业经贵院立案受理,在审理过程中,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对下列字迹“_______________________”是否为被申请人所写产生异议,而该事实直接影响本案的审理结果。
为了查清案件事实,使本案得以公正审理,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特向贵院提出上述申请。
<十六> 笔迹鉴定取证申请书
申请人:王xx,男,汉族,19xx年11月18日生,住XX市管城区十八里河镇东吴河村。
申请事项:
依法申请鉴定被告河南省xx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向法庭提交的“收到条”中的签名‘王xx’三个字不是申请人本人所签,该签名笔迹系被告摹仿、伪造。
事实与理由:
被告河南省xx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向法庭提交签有申请人名字的“收到条”一份(收到条的内容:今收到河南省xx建安公司钢材款笔画交叉、连接搭配、笔顺等特征以及形成字体的结构等均有明显的不同、区别,可以清楚的看到该收到条上的笔迹系他人摹仿申请人笔迹所形成的。况且,被告购买申请人钢材后,申请人从没有受到过被告五万元的钢材款。
至此,为使法院依法查明本案事实,追究嫌疑人摹仿、伪造申请人笔迹的法律责任,故申请人特依法申请笔迹鉴定。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十七> 笔迹鉴定取证申请书
申请人:蒋xx(曾用名蒋xx),男,1946年11月22日,汉族,住博山区沿河东路xx号楼3单元xx楼东户。电话:
申请事项:请求法院向淄博市博山区大街派出所调取“20xx年9月4日左右,蒋衍州遭受原告女婿等人威胁后的报警记录”。
事实及理由:你院已受理xx诉蒋衍州借款纠纷一案,现被告蒋xx遭受威胁后向派出所报警的记录由派出所部门保管,当事人不能自行调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条第二款、第十七条之规定,特申请你院给予调取收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时间:
<十八> 笔迹鉴定取证申请书
尊敬的鉴定中心领导:
您好!
我是申请人XXX,因为涉及到一起民事纠纷案件,需要对涉案的笔迹进行鉴定,特此向贵中心提出鉴定申请。
在本案中,我作为原告主张被告在一份合同上伪造了我的签名,但是被告否认这一事实。为了证明我的主张,我向法院申请进行笔迹鉴定。我希望通过笔迹鉴定,证明被告在合同上伪造了我的签名,从而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我选择贵中心进行鉴定,是因为贵中心在笔迹鉴定领域具有很高的声誉和权威性。我相信贵中心的专业团队和先进技术能够为本案提供准确、可靠的鉴定结果。同时,我也相信贵中心能够秉持公正、客观、科学的原则,为本案的公正审理提供有力支持。
在此,我郑重承诺,我将全力配合贵中心的鉴定工作,提供相关材料和样本,并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同时,我也将尊重并遵守贵中心的鉴定程序和规定,不干涉鉴定工作的正常进行。
我再次强调我的申请目的和意图。我希望通过笔迹鉴定,证明被告在合同上伪造了我的签名,以维护我的合法权益。同时,我也希望能够通过贵中心的专业服务,为本案的公正审理提供有力支持。我相信,在贵中心的专业团队和先进技术的支持下,本案一定能够得到公正、公平、合理的解决。
申请人:XXX
联系电话:XXX-XXXX-XXXX
申请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十九> 笔迹鉴定取证申请书
申请人: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
请求安阳市仲裁委员会对申请人提交的证据中分别落款为程启才、程五工队、李用伏的三张有关电费字据的签字的真实性做出司法鉴定:
第一、对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程启才签字金额为14076元的字据中程启才签字的真实性做出鉴定;
第二、对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落款为程五工队金额为6000元的字据中“程五工队”签字的真实性做出鉴定;
第三、对金额为86801.6元由李用伏签字的字据中“李用伏”签字的真实性做出鉴定。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程金才的工程合同纠纷已提交安阳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期间程金才对申请人提交的三张有关程金才在施工过程中用过电费的字据的签字有异议,现申请人请求安阳市仲裁委员会对以上请求鉴定事项做出公正合法的鉴定。
此致
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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