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隧道低洼应急预案 ■
1. 方针与原则
1.1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常备不懈,高效协调。
1.2原则:以人为本,保护人员生命安全优先,防止事故扩大,最大程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 法律法规依据
2.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2其它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3. 应急准备
3.1成立项目应急救援小组
为了保证应急救援系统起到立即组织营救受害人员及迅速控制事态的作用,顺利解决资源分析中所分析的问题,项目经理部应成立应急救援组:
组长:项目经理:邢光胜
职责:全面负责项目经理部应急救援责任制的组织和落实工作,为应急准备及响应的培训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源。
组员:项目执行经理、项目总工程师、生产副经理、安全员、工长、义务消防队 曹颜辉 曹兰栓 董志全 郭秀明 曹少伟 史建民
主要包括通讯小组、警戒小组、抢险小组、抢救小组,并设两名紧急事务联络员。
职能:组织开展本项目经理部级应急救援工作。
3.1.1通讯小组 曹雷雄 墨泽倩 曹海珍
3.1.1.1接警的第一时间内准确、迅速的向项目经理部应急救援组发出事故通知,根据指挥组指令及时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发出事故通知,并及时将指挥中心的各种指令准确传达到相关部位。
3.1.1.2负责在关键部位引导公共组织顺利到达现场。
3.1.1.3协助公司级应急救援通讯组工作。
3.1.2警戒小组 安续江 曹坤平 曹金金
3.1.2.1迅速对事故现场周围建立警戒区域,为应急救援工作的物资运输、人群疏散、救援队伍提供交通畅通。
3.1.2.2防止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发生不必要的伤亡或进行违法活动。
3.1.2.3负责项目经理部级应急救援的警戒与治安。
3.1.2.4协助发出警报、现场紧急疏散、人员清点、传达紧急信息、执行指挥机构的通告、协助事故调查。
3.1.2.5协助公司级应急救援的警戒与治安。
3.1.3抢险小组 李晓伟 华文员 懂 跃 董 超
3.1.3.1尽快控制事故的发展,防止事故的蔓延和进一步扩大。
3.1.3.2迅速抢救伤员及珍贵财物、资料。
3.1.3.3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做出准确判断,不得冒险作业,为公共急救组织到达现场开展急救工作作好充分准备。
3.1.3.4负责项目经理部级应急救援的消防和抢险。
3.1.3.5协助公司级应急救援的消防和抢险。
3.1.4抢救小组 韩 孟 曹永伟 董卫
3.1.4.1组织受伤人员的现场急救。
3.1.4.2根据受伤的情况合理安排转送医院进行治疗。
3.1.4.3准备必要的急救器材及药品。
3.1.4.4负责项目经理部级应急救援的医疗与卫生工作。
3.1.4.5协助公司级应急救援的医疗与卫生职能。
3.2应急资源准备
公司行政部为应急救援常备如下急救物品:
安全帽:50顶
安全带:20条
监测仪器:2台
交通车辆:2辆
另外还备有急救药品、急救担架等。另外各施工现场都根据要求配备必要的急救物品。
3.3应急准备措施
3.3.1落实各级应急准备组织机构及其责任制
公司、项目经理部两级应急救援工作组,应明确职责,实行责任制,做好各项措施的落实工作。各项目经理部必须编制本项目经理部的应急救援预案。
3.3.2培训
3.3.2.1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监督、指导项目经理部进行应急救援预案、有关知识的学习。
3.3.2.2各项目经理部由项目经理和安全员组织,对项目施工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工作,培训内容包括项目应急预案、卫生常识及实际操作等。
3.3.3项目经理部应急准备措施要点
3.3.3.1食堂应有消毒措施,定期消毒器具;禁止食用工业用盐(亚硝酸钠)、发芽的马铃薯、未熟的扁豆及变质的食物等,防止食物中毒;操作间内生、熟食物必须分开存放,加工好的食物必须使用专用容器存放。
3.3.3.2项目经理部应备有急救箱及急救物品,包括:消炎药(先锋霉素IV号、氟哌酸、痢特灵等)、解热止痛药(安痛定、阿斯匹林等)、消毒用品(75%酒精、2%碘酒、0.9%盐水、1%龙胆紫液、红汞等)、急救包(内含无菌敷料、绷带)、担架、体温计等。
3.3.3.3项目紧急事务联络员的手机电话应24小时开通,随时保证信息畅通。
4. 应急响应措施
4.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流程见附图一
4.2各种不同事故的应急措施
4.2.1在流行病发病期间,如发现发热、上吐下泻病人,立即拨120急救中心送医院诊治,如医院诊断为传染性疾病,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通知建设单位申请当地卫生防疫机构采取必要的卫生防疫措施;按照报告程序向上级报告。
4.2.2突发流行性传染性疾病
4.2.2.1项目发现突发流行性传染性疾病病例后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送往医院救治。
4.2.2.2请专业人员对现场进行消毒,同时将与病例接触的人员进行隔离,按照医疗卫生部门的要求采取进一步的.防治措施。
4.2.2.3立即将项目发生病例的情况上报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5. 现场恢复
事故控制后,应急救援工作结束,进入正常工作程序。
苹果园交通枢纽H地块廉租住房项目卫生防疫应急预案;6.预案评审;根据应急救援过程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对预案的有效性;7.事故调查和处理;紧急事故处理结束后,事故发生所在单位的负责人应在;中扶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六分公司;苹果园H地块项目部;2011年5月;第6页共6页;
苹果园交通枢纽H地块廉租住房项目 卫生防疫应急预案
6. 预案评审
根据应急救援过程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对预案的有效性、准确性、协调性进行评估,有针对性的完善预案中暴露的缺陷,不断更新、完善和改进应急救援预案文件体系。
7. 事故调查和处理
紧急事故处理结束后,事故发生所在单位的负责人应在4小时内填写《信息交流、协商与沟通报告》,发生人员重大伤亡的,同时填写《企业职工重伤、死亡事故调查统计快报表》,上报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每年度对已经发生事故的原因、处理情况等进行综合统计后,以提高对紧急事件的预防和响应处置工作。
■ 隧道低洼应急预案 ■
触电事故是企业常见的事故,也是企业人身伤亡事故的主要类型。从触电者的最终伤害程度来看,当触电者抢救及时、方法正确是极有可能获救的。编制触电事故应急预案的目的是尽最大努力把触电受伤者从死亡线上抢救出来,把事故的人员伤亡减少到最小程度。
2 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本企业所有员工,在工作场所发生触电事故时,承担对他人触电实施紧急救护的责任;在其他场所发生触电事故时,承担对外人触电实施紧急救护的义务。
3 职责
安全部门组织,每年一次组织全企业员工学习触电急救方法,要求能够较熟练地掌握,并在事故抢救过程中准确采取应急措施。
4 应急预案
4.1 发现有人触电时,应立即使触电人员脱离电源;脱离电源方法如下:
4.1.1高压触电脱离方法:触电者触及高压带电设备,救护人员应迅速切断使触电者带电的开关、刀闸或其他断路设备,或用适合该电压等级的绝缘工具(绝缘手套、穿绝缘鞋、并使用绝缘棒)等方法,将触电者与带电设备脱离。触电者未脱离高压电源前,现场救护人员不得直接用手触及伤员。救护人员在抢救过程中应注意保持自身与周围带电部分必要的安全距离,保证自己免受电击。
4.1.2低压触电脱离方法:低压设备触电,救护人员应设法迅速切断电源,如拉开电源开关、刀闸,拔除电源插头等;或使用绝缘工具、干燥的木棒、木板、绝缘绳子等绝缘材料解脱触电者;也可抓住触电者干燥而不贴身的衣服,将其拖开,切记要避免碰到金属物体和触电者的裸露身体;也可用绝缘手套或将手用干燥衣物等包起绝缘后解脱触电者;救护人员也可站在绝缘垫上或干木板上,绝缘自己进行救护。为使触电者脱离导电体,最好用一只手进行。
4.1.3杆塔触电脱离方法:高、低压杆塔上作业发生触电,应迅速切断线路电源的开关、刀闸或其他断路设备,对低压带电线路,由救护人员立即登杆至能确保自己安全的位置,系好自己的安全带后,用带绝缘柄钢丝钳、干燥的绝缘体将触电者拉离电源。在完成上述措施后,应立即用绳索迅速将伤员送至地面,或采取可能的迅速有效的措施送至平台上。解脱电源后,可能会造成高处坠落而再次伤害的,要迅速采取地面拉网、垫软物等预防措施。
4.1.4落地带电导线触电脱离方法:触电者触及断落在地的带电高压导线,在未明确线路是否有电,救护人员在做好安全措施(如穿好绝缘靴、带好绝缘手套)后,才能用绝缘棒拨离带电导线。救护人员应疏散现场人员在以导线落地点为圆心8米为半径的范围以外,以防跨步电压伤人。 4.2 发现者应即时向单位领导和辅助车间汇报,明确事故地点、时间、受伤程度和人数;辅助车间应根据现场汇报情况,决定停电范围,下达停电指令。
4.3 根据其受伤程度,决定采取合适的救治方法,同时用电话等快捷方式向当地的120抢救中心求救,并派人等侯在交叉路口处,指引救护车迅速赶到事故现场,争取医务人员接替救治。在医务人员未接替救治前,现场人员应及时组织现场抢救。
4.3.1触电伤员如神志清醒者,应使其就地仰面平躺,严密观察,暂时不要使其站立或走动。
4.3.2触电伤员如神志不清者,应就地仰面平躺,且确保气道畅通,并用5秒时间,呼叫伤员或轻拍其肩部,以判断伤员是否意识丧失,禁止摇动伤员头部呼叫伤员。
4.3.3触电后又摔伤的伤员,应就地仰面平躺,保持脊柱在伸直状态,不得弯曲;如需搬运,应用硬模板保持仰面平躺,使伤员身体处于平直状态,避免脊椎受伤。 4.4呼吸、心跳情况的判定
4.4.1 触电伤员如意识丧失,应在10秒内,用看、听、试的方法,判定伤员呼吸、心跳情 看——看伤员的胸部、腹部有无起伏动作。
听——用耳贴近用伤员的口鼻处,听有无呼气声音。
试——试测口鼻有无呼气的气流,再用两手指轻试一侧(左或右)喉结旁凹陷处的颈动脉有无搏动。
4.4.2若看、听、试结果,既无呼吸又无颈动脉搏动,则可判定为呼吸、心跳停止。
4.4.3触电伤员的呼吸和心跳均已停止时,应立即按心肺复苏法中支持生命的三项基本措施进行抢救。三项基本措施:通畅气道;口对口(鼻)人工呼吸;胸外按压(人工循环)。
4.4.3.1通畅气道:触电伤员呼吸停止,重要的是应始终确保气道通畅。如发现伤员口内有异物,可将其身体及头部同时侧转,并迅速用一个手指或用两手指交叉从口角处插入,取出异物。操作中要注意防止将异物推到咽喉深部。通畅气道可采用仰头抬颏法。用一只手放在触电者前额,另一只手的手指将其下颌骨向上抬起,两手协同将头部推向后仰,舌根随之抬起,气道即可通畅,严禁用枕头或其他物品垫在伤员头下。头部抬高前倾,会加重气道的阻塞,且使胸外按压时心脏流向脑部的血流减少,甚至消失。
4.4.3.2口对口(鼻)人工呼吸:在保持伤员气道通畅的同时,救护人员用放在伤员额头上的手指,捏住伤员的鼻翼,在救护人员深吸气后,与伤员口对口紧合,在不漏气的情况下,先连续大口吹气两次,每次1秒—5秒。如两次吹气后试测颈动脉仍无搏动,可判断心跳已经停止,要立即同时进行胸外按压。
除开始时大口吹气两次外,正常口对口(鼻)呼吸的吹气量不需过大,以免引起胃膨胀。吹气和放松时要注意伤员胸部应有起伏的呼吸动作。吹气时如有较大阻力,可能是头部后仰不够,应及时纠正。
触电伤员如牙关紧闭,可口对鼻进行人工呼吸。口对鼻人工呼吸吹气时,要将伤员觜唇紧闭,防止漏气。
4.4.3.3胸外按压:正确的按压位置是保证胸外按压效果的重要前提。确定正确按压位置的步骤如下: 右手的食指和中指沿触电伤员的右侧肋弓下缘向上,找到肋骨和胸骨接合处的中点; 两手指并齐,中指放在切迹中点(剑突底部),食指平放在胸骨下部; 另一只手的掌根紧抬食指上缘置于胸骨上,即为正确的按压位置。
正确的按压姿势是达到胸外按压效果的基本保证。正确的按压姿势如下:
使触电伤员仰面躺在平硬的地方,救护人员站立或跪在伤员一侧肩旁,两肩位于伤员胸骨正上方,两臂伸直,肘关节固定不屈,两手掌根相叠,手指翘起,不接触伤员胸壁;
以髋关节为支点,利用上身的重力,垂直将正常成人胸骨压陷3cm——5cm(儿童和瘦弱者酌减);
按压至要求程度后,立即全部放松,但放松时救护人员的掌根不得离开胸壁。
按压必须有效,其标志是按压过程中可以触及到颈动脉搏动。
操作频率如下:
胸外按压要以均匀速度进行,每分钟80次左右,每次按压和放松的时间相等。
胸外按压与口对口(鼻)人工呼吸同时进行,其节奏为:单人抢救时,每按压15次后吹气2次(15:2),反复进行;双人抢救时,每按压5次后由另一人吹气1次(5:1),反复进行。
4.5抢救过程中的再判定
4.5.1按压吹气1分钟后(相当于单人抢救时做了4个15:2压吹循环),应用看、听、试方法在5秒——7秒时间内完成对伤员呼吸和心跳是否恢复的再判定。
4.5.2 若判定颈动脉已有搏动但无呼吸,则暂停胸外按压,而再进行2次口对口人工呼吸,接着每5秒时间吹气1次(即每分钟12次)。如脉搏和呼吸均未恢复,则继续坚持心肺复苏法抢救。
4.6抢救过程中伤员的移动与转院
4.6.1心肺复苏应在现场就地坚持进行,不要为方便而随意移动伤员,如确实需要移动时,抢救中断时间不应超过30秒。
4.6.2移动伤员或将伤员送往医院时,应使伤员平躺在担架上,并在其背部垫以平硬阔木板。移动或送医院过程中应继续抢救,心跳呼吸停止者要继续心肺复苏法抢救。
4.6.3应创造条件,用塑料袋装入砸碎了的冰屑做成帽状包绕在伤员头部,露出眼睛,使脑部温度降低,争取心脑完全复苏。
4.7伤员好转后的处理
4.7.1 如伤员的心跳和呼吸经抢救后均已恢复,可暂停心肺复苏法操作,但心跳呼吸恢复的早期有可能再次骤停,应严密监护,不能麻痹,要随时准备再次抢救。
4.7.2 初期恢复后,伤员可能神志不清或精神恍惚、躁动,应设法使伤员安静。
4.8 预防措施
4.8.1 组织定期学习《电业安全规程》,加强用电安全意识;
4.8.2 加强电力设施的维护,防止设备老化造成的误触电事故;
4.8.3 加强对安全工器具的管理,防止因工器具不合格造成的误触电事故。
烫伤事故应急预案
1、总则
为及时、有效、迅速地处理由于烫伤而引起的人身伤亡事件,避免和减轻因烫伤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特制定《天添天然调味料有限公司烫伤事故应急预案》,本预案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2 内容
2.1、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2.1.1应急救援指挥部
■ 隧道低洼应急预案 ■
为了保证公司电梯在人员乘梯发生紧急情况时能够立即救出,帮助乘梯人员应对电梯紧急情况,避免恐慌、不合理操作造成伤亡事故,保障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特别制定电梯紧急救援计划和紧急处理措施。
《电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电梯安全规程》、《特殊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
①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以保障人员生命安全为首要任务,切实保护紧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②加强监督,重视预防。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电梯安全运行工作。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电梯事故的应急处理。
为了实现电梯事故应急处理的统一指挥,组织到达,特别明确了以下分工和责任(注:如果组长不在,副组长总指挥全面负责安全应急处理)
王兴朝:处理电梯事故紧急工作的副社长指挥。主要协助总司令联系电梯维护机构及时赶到事故现场处理。
段富社:处理电梯事故紧急工作的副社长指挥。主要负责审计电梯事故处理的安全技术措施。
紧急组成员:在统一指挥下,按责任分工,进行电梯事故处理的救援。
①电梯由负责人管理,配置必要的专业救助工具和24小时不间断的通信工具,随时保持通信顺畅。
②公司应与合格的电梯维修公司签订维修合同,明确电梯维修公司的责任。
③电梯发生异常时,公司电梯管理人员应立即通知电梯维修机构,要求立即赶到现场处理。
④公司每年进行电梯应急预案的训练,在电梯轿厢内张贴宣传和注意事项等,明确电梯的安全使用和应对应急措施。
①乘客在电梯发生紧急情况时,应采取求救和自我保护措施,通过警铃、对讲系统及时发出求救信号或拨打求救电话,与轿门保持一定距离,防止轿门突然打开。救援人员在到达现场之前不得撬开电梯轿厢的门或爬上安全窗。不得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从轿厢外伸出。保持冷静,可以抱着头屈膝,减轻对人体的意外伤害。
②电梯管理人员接到求助信号或救援电话后,应立即通知电梯维修机构,要求立即赶到现场处理。同时向公司电梯事故处理组报告。
③公司电梯事故处理小组总指挥在收到报告后立即赶到现场,调查电梯轿厢内被困人员的数量和具体情况,了解电梯轿厢停止的位置和其他危险因素等。
④电梯维修单位专业救援人员到位后,应统一指挥,在保证人员安全的情况下实施救援程序。
⑤首先要判断电梯轿厢的位置。轿厢位于某平层位置附近时,按照以下步骤实施救援:
(1)至少有3名专业救援人员到达机房,关闭电梯总电源(保留照明电源),根据平面图的显示判断电梯轿厢所在的楼层。
(2)一个人安装手动盘车轮,确认安装结束后,两个人握住盘车轮,一个人用松动扳手慢慢松动,根据轿厢所在位置附近的楼层慢慢地把盘车放到平层位置,松动扳手。
(3)用层门开锁钥匙打开电梯层门和轿厢门。引导乘客离开轿厢。
⑥发生火灾时,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乘客应立即将电梯停靠在附近的平层,迅速撤离轿厢,立即向消防部门报警。
(2)升降通道或电梯轿厢内发生火灾时,立即将电梯打开到底层,切断电梯电源,用灭火器灭火。
⑦发生突发地震时,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突发地震时,应立即停止运行,将电梯停靠在附近的平层,迅速撤离轿厢。
(2)地震后,维护机构全面检查、测试电梯,通过特殊设备检查部门检查后,可恢复正常使用。
■ 隧道低洼应急预案 ■
一、目的
建立应急状况的识别和响应机制,确定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潜在事故和紧急情况,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做出有效响应,防止和消除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隐患。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厂生产活动中发生火灾、汛情、停水、停电、停汽和超范围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故意投毒等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和响应。
三、职责
(一)办公室负责协调发生紧急情况的应急准备和响应方案的实施;负责发生紧急情况时人员、车辆的调配,拨打119、110、120求助电话等协助工作。负责每年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二)质检部负责对在火灾、汛情、停水、停电、锅炉故障停汽等事故中受到影响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进行检验;负责对发生超范围超量使用添加剂、故意投毒等相关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进行检验。
(三)生产部负责发生紧急情况时生产计划调整及原料、半成品、成品应急处置工作,统一指挥未明确规定应急措施的不可预知的突发事件。
(四)设备部负责发生火灾、汛情、停水、停电、停汽等情况中设备设施的应急准备、响应及其预防和处置工作,负责全厂消防设施配备工作。
四、内容
(一)火灾应急准备及响应。
1.应急准备:办公室负责每年定期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每年11月9日组织员工开展灭火和疏散演练;按消防安全法规要求配置灭火设备。
2.当发生火情时,当班领导立即指挥现场人员就近取灭火器对着火点进行控制,防止火势快速蔓延。火灾初起阶段的扑救要做到及时、快速。同时派人通知车间、楼层内其他人员就近向外疏散,尽快撤离,避免造成人员伤亡。
3.在展开自救的同时,当班领导派人报告办公室,通知配电室断电,同时派人准备相关医务用品赶赴现场,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护;并根据伤势情况,及时拨打120医疗救护电话。
4.办公室接报后立即调动并组织有关人员参加扑救,用水枪压制火势,组织人员将燃烧区域周围易燃易爆物品及时移到安全地点隔离火源,防止爆炸和火情扩大。在保障人员安全的情况下将燃烧区域的贵重财物移走,以减少损失。
5.当火势较大不能及时扑灭时,及时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并派人到路口接应消防车,并组织力量防止火势的蔓延。
6.发生事故的部门或车间负责对失火的原辅材料、半成品、成品进行隔离、标识,由质检部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二)防汛应急准备及响应。
1.应急准备:每年雨季来临前,设备部负责组织清理下水道,确保排水畅通,检查车间、库房、办公室及其他建筑屋顶并补漏。
2.当发生汛情时,当班领导立即指挥现场人员抢救物资,堵漏点,对漏水点进行控制,防止汛情扩大,同时派人通知办公室。
3.办公室负责通知有关部门做好应急和医务准备并及时赶往现场参加防汛抢救工作。
4.防汛现场出现大面积积水及电路故障时,设备部负责组织人员及时排水并排除供电故障。防汛抢救过程中对受伤人员要及时进行救护,并根据伤势情况,拨打120医疗救护电话。
(三)停电、停水、停汽应急准备及响应。
1.应急准备:设备部负责定期检查电房、供水房及锅炉设备,确保设备运行正常,平时加强与供电、供水部门的联系,提前掌握停电、停水信息。
2.设备部接到供电局、自来水公司的停电、停水通知后及时做好应急工作并通知生产部做好调整生产计划和安排工作。
3.当发生临时停电、停水、锅炉故障停汽事故时,设备部及时组织人员排查事故原因,准确判断,采取果断措施进行处理,防止事故波及面扩大,减少财产损失。
4.生产车间组织人员将领用的原辅料摆放整齐进行标识,对已拆封的原辅料进行封口后标识。对已溶解的原辅料将溶液加盖或密封保存以防污染。
5.生产部对停电、停水、锅炉故障停汽事故引起的质量问题及时上报质检部,并对事故期间的半成品、成品进行隔离、标识。由质检部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或进入下道工序。
(四)超范围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应急准备及响应。
1.应急准备:质检部加强食品添加剂使用培训,让相关人员清楚食品添加剂使用范围及使用量,食品添加剂使用实施“五专”管理。
2.当发生超范围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时,当班品控员立即指挥现场生产人员停止作业,防止事态扩大,同时报告质检部及生产部。
3.质检部、生产部接到报告以后立即赶往现场进行处理,对于已经发生超范围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物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并做如下处理:
1)已经超范围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原料或半成品,对物料进行二次调配修正使之符合质量标准要求后方可用于生产,对于不能简单的经过二次调配用于生产的物料报主管副厂长批准后进行报废处理;
2)已经超范围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成品,追溯所有批次并对产品进行隔离,报主管副厂长批准后进行报废处理;
(五)故意投毒应急准备及响应。
1.应急准备:办公室加强对进入厂区外来人员的管理,做好登记,禁止不明身份人员进入厂区。办公室负责加强对员工职业道德教育培训,提高员工食品安全意识,及时解决劳资纠纷。设备部负责加强生产关键岗位监控设备的配备。
2.当发现投毒事件时,当班品控员立即指挥现场生产人员停止作业,防止事态扩大,同时报告厂长、质检部及生产部,情况严重的应报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公安部门。
3.质检部、生产部接到报告以后立即赶往现场进行处理,确定投毒产品范围,对于投毒事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做如下处理:
1)对已受投毒污染的原料及半成品报厂长批准后进行封存、隔离、标识,待调查后处理。
2)已经生产的产品,追溯所有批次产品并报厂长批准后对所有产品进行封存、隔离、标识,待调查后处理。
3)如果产品已经流入市场,立即按照《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及《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管理制度》执行,并报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 隧道低洼应急预案 ■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统一、快速、协调、高效的应急处置机制,发生城市洪涝灾害突发事件时,确保城市防汛和抗洪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以及《郑州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等,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中原区、二七区、管城区、金水区、惠济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郑东新区、火车站地区、综保区(航空港区)建成区内突发性暴雨、洪水产生的灾害及其次生灾害的防御和应急处置。
各县(市)、上街区可参照本预案制订本辖区的城市防汛预案。
1.4 工作原则
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认真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方针,坚持政府主导、公众参与,预防为主、防抢结合,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军民结合、联动协作,专群结合、保障有力的原则。
1.5 城市防汛特点
1.5.1 地理特点及雨水系统概况
郑州市的自然地貌为西南高、东北低,自然坡降达到3.4‰,城市西部与东部地面自然高差达到30余米。排水设施按照雨污水分流的排放体系,雨水系统按照就近排入河道的原则,分别从金水河、熊儿河、东风渠、七里河等泄洪河道汇入贾鲁河外排;污水由东、西、南、北四大污水干管及北环路、新柳路、农业路、东西大街等支干管系统收集,分别排入五龙口、王新庄、马头岗等污水处理厂。
1.5.2 汛期降水集中
我市属大陆性气候,夏季酷热多雨,全年降水量主要集中在6月至9月。汛期内降水频繁,局部性暴雨时有发生,且突发性强、来势猛、速度快、降水时间集中,可预报时效短。
1.5.3 泄洪能力有限
金水河、熊儿河、东风渠是城区主要泄洪河道,下游河床较高,坡降平缓,泄洪能力低,易造成雨水排放不畅,局部倒灌、漫溢,形成内涝。
2 组织体系与职责
2.1 指挥机构
2.1.1 市城市防汛指挥部
按照市防汛抗旱指挥体系框架,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防指)下设市城市防汛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监督、协调城市防汛工作。市城市防汛指挥部由指挥长、副指挥长、成员单位和办事机构组成。
市城市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郑州警备区、武警郑州市支队、工信委、发改委、财政局、安监局、建委、房管局、规划局、交运委、城管局、文广新局、人防办、教育局、环保局、水务局、卫计委、园林局、气象局、公安局、中原区政府、二七区政府、金水区政府、管城区政府、惠济区政府、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郑东新区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综保区(航空港区)管委会、火车站地区管委会、市市政工程建设中心、市南水北调办、市轨道交通公司、郑州供电公司、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郑州日报社。
各区政府成立区城市防汛指挥部(以下简称“区城防指”),各成员单位分别设立相应的防汛应急指挥机构,作为市城市防汛指挥部的分支机构。
2.1.2 市城市防汛指挥部主要职责
市城市防汛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监督、协调城市防汛工作。
(1)贯彻实施有关防汛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执行市防指的命令;
(2)全面负责城市防汛工作;
(3)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1.3 市城市防汛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的主要职责
(1)指挥长
市城市防汛领导指挥部指挥长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全面负责市城市防汛指挥部的领导工作。
(2)副指挥长
市城市防汛指挥部副指挥长由郑州警备区参谋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建委主任、市城市管理局局长、气象局局长、公安局副局长担任。协助指挥长做好城市防汛工作,组织协调各区城防指及相关单位工作,监督检查责任落实情况;或受指挥长委托,行使指挥职权。
2.2 办事机构
2.2.1 市城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
市城市防汛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城防办),作为市城市防汛指挥部办事机构。市城市管理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城防办根据应急需要,可临时成立技术组、物资组、抢险组、后勤保障组、宣传组和专家顾问组。
2.2.2 市城防办的主要职责
贯彻国家有关防汛工作的法规和方针、政策,执行市委、市政府、市防指下达的各项指令。
(1)执行市防指的指令,负责向市防指报告工作;
(2)具体负责市城市防汛指挥部日常工作。研究部署城市防汛工作,开展城市防汛宣传,提高全社会的防洪减灾意识;
(3)编制、修订并组织实施城市防汛工作方案;
(4)组织开展防汛检查,督促并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全面做好城市防汛工作;
(5)负责推广先进防汛科学技术和新材料的应用;
(6)通过微博、媒体向社会发布Ⅱ、Ⅲ级应急预警信息;
(7)做好其他有关防汛抗洪工作。
2.3 成员单位职责
2.3.1 市城市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郑州警备区、武警郑州支队:根据雨情、汛情和灾情的发展情况,负责抗洪抢险、营救群众、物资转移等重大任务。
市工信委:负责监督检查工矿企业各项防汛责任制的落实、抢险物料准备和大型抽水泵、防汛抢险队伍的组织落实工作。
市发改委:负责城市防汛设施建设和除险加固计划的协调安排和监督管理;负责城市防汛工程立项审批或核准。
市财政局:负责协调防汛抢险救灾资金,做好资金管理,保证资金及时到位。
市安监局:负责监督、指导和协调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负责防汛抢险事故的调查处理;汛期加强对有防汛任务的部门、单位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
市建委、市市政工程建设中心、市轨道交通公司及各市政工程建设项目部:负责在建工程各施工工地的汛期安全。成立防汛指挥机构,组建防汛抢险队伍,配备抢险设备,建立完善各种防汛设施,针对每个工程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雨季施工措施和应急抢险方案,并合理安排汛期施工进度。
市房管局:负责市区破旧危房、直管公房的防汛工作。妥善处理各种隐患;及时处置各种险情,确保房屋安全度汛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市规划局:负责城市防洪规划的编制,负责城市防洪工程建设的审批;查处整治影响城市防汛的违法违章建设。
市交运委:负责城市公共交通防汛安全工作,保障城市公共交通、客运交通的正常运行;负责公路(桥梁)在建工程安全度汛工作,在紧急情况下责成项目业主(建设单位)清除影响泄洪的设施;组织运力做好防汛物资及设备的运输工作;及时组织抢修公路、桥梁和路面设施。
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城市供水、供气、供热、道路桥梁、路灯等市政公用设施的抢修维护工作,保障城市生活、生产的稳定;确保排水设施、市区河道正常功能;保证市政公用设施在汛期正常运转;组织城区抗洪抢险及水毁工程的修复工作。
市文广新局、郑州日报社:负责组织、协调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做好汛期宣传报道工作;安排有关雨情汛情、防汛预警等重要信息的发布。
市人防办:负责人防工程汛期安全。妥善处理各种隐患;及时处置各种人防工程险情,保证人防工程汛期安全。
市教育局:负责全市教育系统的防汛救灾和安全教育工作;负责校舍的排查和抢修加固;负责学生的安全转移和疏散工作,确保学生和教师的人身安全。
市环保局:负责监督重点环境安全隐患单位汛期环境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确保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加强对汛期市区河流污染物的监测工作,确保环境安全。
市水务局:负责对城区外影响城区防汛排涝的出水口、河道进行疏挖清障,保证河道排水畅通。
市卫生计生委:建立市级卫生应急救援队伍,做好汛期及洪涝灾害的医疗救治、疾病防控和卫生监督等卫生应急工作;负责市属医疗卫生单位防汛准备和灾情先期处置工作。
市园林局:负责清除市区死树枯枝及可能倒伏的行道树,避免汛期发生伤人事件。加强巡视,发现倒树及时清运,确保道路畅通。
市气象局:负责及时提供天气预报预警和雨情分析等气象信息,及时发布灾害天气预警预报,并做好预防宣传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维护防汛抢险工作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疏导受灾区域及积、滞水地区的道路交通,必要时实施严格交通管制等措施,保障指挥、抢险、救灾车辆优先通行;查处破坏防汛救灾工作的各类案件;组织协调消防官兵做好应急救援和抢险工作。
市南水北调办:负责郑州市城区内南水北调区域的防汛抢险救灾工作。制定城市防汛应急预案,组建防汛抢险队伍,筹备防汛抢险物资,组织实施抢险救灾工作。
郑州供电公司:负责汛期电网安全可靠供电,做好城市防汛指挥机构、重点单位、重要设施、重点部门的应急电力保障,严密监控汛期中低压电网的安全运行。
郑州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负责汛期通信管线安全,保障市民生产生活通信畅通,遇重大灾情做好城市防汛指挥机构、重点单位、重要设施、重点部门的通信保障。
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本行政区的防汛抢险救灾工作。制定城市防汛应急预案,组建防汛抢险队伍,筹备防汛抢险物资,组织实施抢险救灾工作。汛期前负责检查区管道路桥梁设施;对辖区明沟、雨水收水井进行疏挖;及时清理收水井篦上的枝叶等阻水物;对区管道路积水区域进行管控和处置;对拆迁工地采取安全的围挡措施;加强社区防汛工作;负责整改辖区各种商业设施、杆牌箱亭、户外广告设施安全隐患;组织有关部门对辖区地下停车场等地下设施的防汛措施开展汛期检查及督导。
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部门的城市防汛工作。
2.4 工作机制
2.4.1 会商机制
成立由市城市管理局、市建委、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气象局、市公安局、各区政府(管委会)等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的会商小组,在可能发生重大汛情灾害时,由市城市防汛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或市城防办主任主持,进行集体会商。
2.4.2 专家咨询机制
市城市防汛指挥部聘请有城市防洪经验的驻郑专家(包括高校、科研院所及有关单位相关领域专家)组成城市防汛专家顾问咨询组。市城防办根据需要召集专家组研究汛情,对城市防汛突发事件的发生和发展趋势、救灾方案、处置办法、恢复方案等进行调查研究、分析评估,提出相关建议;在汛期,专家组针对各种险情,提供科学而有效的抢险意见和方案,供市城市防汛指挥部和各级领导决策参考。必要时,根据市城市防汛指挥部的要求,赶赴现场指导防汛抢险救灾工作。
3 预防与预警
3.1 信息监测与报告
市城市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及时收集、分析、汇总本部门或本系统关于雨情、汛情、灾情的信息,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各单位建立健全监测网络,及时获取预警信息;对常规监测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对突发事件征兆动态信息进行收集、汇总和分析,实行实时监测,及时上报市城市防汛指挥部,并通报相关部门。
3.1.1 气象信息
市气象局对全市天气进行监测,及时提供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必要时,根据市城市防汛指挥部的要求,建立实时联动机制,做好雨情的收集上报和临近短时预报;当出现达到预警级别或者需要改变预警级别信息的时候,立即将信息报送市城防办及相关部门。
3.1.2 洪涝灾害信息
洪涝灾害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灾情发展趋势、要求支援和帮助等内容。
洪涝灾害发生后,市城市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各区城防指应及时向市城防办报告洪涝动态灾情,对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应立即上报。重大灾情在灾害发生后30分钟内将初步情况报告市城防办,由市城防办在1小时内上报市防指。
3.2 预防与准备
3.2.1 思想准备
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广大市民防御洪涝灾害的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做好防大汛、抗灾害的思想准备。
3.2.2 组织准备
建立健全城市防汛组织领导机构,完善防汛工作机制,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强城市防汛抢险救灾综合队伍与专业队伍建设。
3.2.3 工程准备
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分包积水区域及防汛工程,督促指导工程建设,协调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强力推进工程建设,特别是今年新增加的市政工程项目较多,在汛期前、汛期中,切实采取强制措施,使各项工程尽早发挥作用。
各有关部门及时完成水毁工程的修复,对存在隐患的防汛设施及时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对跨汛期施工涉及城市度汛安全的在建工程,要切实落实好安全度汛方案。
3.2.4 物资通信准备
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各区、乡(镇)街办及各成员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储备必需的防汛物料,并合理配置,特别是要在防汛重点部位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料,以备急需。防汛物资可采取自储、委托储备等多种储存方式。
确保防汛信息网络畅通,健全水文、气象测报站网,确保雨情、水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能及时传递。
3.2.5 防汛预案准备
(1)各区城市防汛指挥部、各乡(镇)街道办防汛机构根据市城市防汛应急预案,编制和修订本辖区城市防洪预案、应急排水预案、低洼地区应急安全转移预案等,主动应对各类洪水可能造成的危害。
(2)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市城市防汛应急预案的要求,制定本部门的应急预案,健全反应机制。
3.2.6 防汛日常管理
城市防汛部门要重视防汛日常管理工作,依法加强对各类城市防汛设施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防汛机构、工程、预案、物资、通信等主要内容,发现漏洞和问题,责成责任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处理。对重大问题,要按照权限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3.3 预警
3.3.1 预警级别
城市汛情预警级别根据可能造成危害的程度,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 (Ⅲ级)、严重(Ⅱ级)、特别严重(Ⅰ级)三个预警级别。
3.3.2 预警启动条件:
(1)一般(Ⅲ级):收到大雨预警天气预报。
可能出现的汛情:路面除主要积水区域外不会发生大的积水;个别地下通道、立交桥有可能积水;以往出现过塌陷的路段、危旧房屋、加固不实的人防工事等可能会发生险情;近期掘动道路恢复工程、在建工程易发生险情;如果降雨伴随有大风,路灯、杆牌及各种供电设施易出现故障,少数树木有可能出现倒伏。
(2)严重(Ⅱ级):收到暴雨、大暴雨预警天气预报。
可能出现的汛情:道路排水设施收水不及,部分道路出现大面积积水;地下通道、立交桥下可能出现积水;部分地下停车场可能进水;以往出现过塌陷的路段易发生险情;近期道路掘动恢复工程、在建工程易发生险情;城区河道内水量急增;若降雨伴随有大风,路灯、杆牌及各种供电设施易出现故障,树木易出现倒伏情况;地下水位上升,危旧房屋和人防工程长期处于水泡状态,易发生险情;市区会出现新的道路塌陷险情及其它突发性险情。
(3)特别严重(Ⅰ级):收到特大暴雨预警天气预报。
可能出现的汛情:大部分道路出现积水且交通瘫痪,排水设施收水不及;地下通道出现积水断行现象;部分地下停车场进水;近几年出现过大塌陷的路段易发生险情;城区河道内水量骤增,易发生漫溢;若暴雨伴随有大风,路灯、杆牌及各种供电设施易出现故障,树木出现倒伏的情况;地下水位上升,危旧房屋长期处于水泡状态,易发生险情;加固不实的人防工程容易引起地面塌陷和房屋倒塌;市区会出现新的、更大的道路塌陷险情及其它突发性险情。
4 应急响应
4.1 分级响应
防汛应急行动依据汛情可能发生灾情并有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实行分级响应。根据城市汛情预警级别,应急响应由低到高划分为:Ⅲ级响应、Ⅱ级响应、Ⅰ级响应三个级别。
4.2 Ⅲ级应急响应
4.2.1各部门应采取的措施
(1)加强信息沟通,确保联络畅通。
(2)全面巡视主要积水区域、道路险段、危桥、危房、在建工程、道路恢复工程、路灯、杆牌、供电设施、倒树、路面塌陷情况以及地下通道、立交桥下积水情况,发现险情及时组织抢修。
(3)河道、市政部门应根据降雨情况,出现三级预警以上时,提前打开河渠、明沟排水闸门,降低河道各种水坝,并严密监控。
4.2.2各单位防汛应急预案:
(1)市城防办应根据气象部门预报和通报,迅速发出防汛警报指令,并及时通报降雨情况。
(2)各城防成员单位、防汛机构人员全部到岗,防汛物资、设备到位。
(3)各抢险队充分做好准备,随时待命投入抢险工作。
(4)在全面巡视的同时,重点监视积水区域、险情易发地段、危旧房屋及人防工程。
4.3 Ⅱ级应急响应
4.3.1各部门应采取的措施
(1)加强信息沟通,确保联络畅通。
(2)对河道、道路险段、危桥、危旧房屋、人防工程、道路恢复工程、路灯、杆牌、供电设施、倒树以及地下通道、立交桥下、地下停车场积水情况进行严密监视。
(3)全面巡视,发现险情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4.3.2各单位防汛应急预案:
(1)市城防办应根据气象部门预报和通报,迅速发出防汛警报指令,并及时通报降雨情况。
(2)市城防办及各城防成员单位立即启动防汛抢险预案,各防汛指挥部成员及各单位防汛人员应迅速赶到各自的防汛责任区内,做好防汛抢险准备。
(3)防汛物资、设备到位,做到随调随用。
(4)各单位抢险人员要坚守岗位,服从指挥、调度,随时准备投入抢险工作。
(5)加强信息沟通,重点监视积水区域、险情易发部位和地段,对新发现的险情应立即上报市城防办,同时迅速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及时处置险情。
(6)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要重点监视险情易发的道路、桥梁等建筑施工工地及危旧房屋和人防工程,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灾情发生和发展。
4.4 Ⅰ级应急响应
4.4.1各部门应采取的'措施
(1)加强信息沟通,确保联络畅通。
(2)对河道、道路险段、危桥、危旧房屋、人防工程、在建工程、道路及管线恢复工程、路灯、杆牌、供电设施、树木以及地下通道、立交桥下、地下停车场积水情况进行严密监视。
(3)全面巡视,发现险情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4.4.2各单位防汛应急预案:
(1)城市防汛办应根据气象部门预报和通报,迅速发出防汛警报指令,并及时通报降雨情况。
(2)市防指指挥、副指挥到达市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全市抢险救灾工作。
(3)全市各防汛单位立即进入紧急状态。各防汛指挥部成员及各单位防汛人员要深入一线(险情区域、险情地段),做好防汛抢险准备工作。
(4)各单位、全市各行业防汛物资、车辆、设备到位,无条件完成各项指令性任务。
(5)各单位抢险人员应随时待命,接到指令迅速行动,第一时间赶往险情现场,迅速排除险情或控制险情扩大。
(6)城市防汛办要加强与驻郑部队联系,必要时请求部队支援。
(7)各防汛成员单位落实好相关工作。
市建委、市市政建设中心、轨道公司、市政总公司、市政二公司,加强对工程施工现场的监控,对可能发生和已经发生的塌陷、漏水等险情应果断指挥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险、排险。
市建委、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各区防办全面监视积水区域、下穿隧道、市区河道、险情易发部位和地段,做好相关工作。
卫生计生部门协调指挥并做好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治等卫生应急工作。
市人防办按照人防工事汛期的处理程序,做好相关工作。
市房管局严密监控危房状况,根据实际情况,及早疏散相关人员,做好相关工作。
市园林局系统的抢险队伍随时待命,处理相关险情,做好相关工作。
市交运委启动紧急避险预案,确保汛期乘客和车辆的安全,做好相关工作。
当桥涵、隧道积水超过30厘米,普通道路积水超过40厘米时,交警和管理部门立即封闭相关路段交通,设置禁止通行标示牌。
郑州供电公司启动抢险预案,部署电力设备抢险措施。
其他各城防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加强监控,及时处置各种险情,并服从市防指统一调度。
各部门对新发现的险情应立即上报市城防办,同时迅速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并及时处置险情或控制险情继续发生。
4.5 应急升级
当汛情、灾情发生变化,需要由Ⅲ级响应升级到Ⅱ级响应时,市城防办要及时向市城市防汛领导小组报告情况,由市城市防汛指挥部批准后启动响应。
当灾情继续扩大或发生防汛突发性重大以上公共事件,需要由Ⅱ级响应升级到Ⅰ级响应时,市城市防汛指挥部要及时向市防指报告,经市防指指挥长批准后,由市防指宣布并按照相应应急程序启动响应,同时变更预警级别并立即发布。
在发生城市防汛重大以上突发公共事件以后,由市防指组织指挥全市的防汛抢险救灾工作。市城市防汛指挥部则作为前线指挥部,负责全市的防汛抢险救灾工作。
4.6 响应结束
当重大险情基本消除、生产生活秩序基本恢复,根据汛情,终止应急响应。
Ⅱ以下由市城市防汛指挥部决定,宣布应急响应终止,同时通过新闻单位向社会公布。
Ⅰ级防汛应急行动结束后,由市防指指挥宣布应急响应终止,同时通过新闻单位向社会发布。
5 应急保障
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密切协作配合,严格履行职责,切实保证应急指挥信息畅通、应急物资和资金充足、技术装备良好、现场救援及时、应急交通运输畅通、供电持续安全、社会秩序稳定、医疗卫生满足应急需求、社会紧急动员迅速有效等,确保城市防汛应急处置工作的顺利开展。
5.1 通讯与信息保障
各通信运营部门都有依法保障防汛信息畅通的责任,对城市防汛信息必须优先、快捷、准确传递。
通信管理部门在出现突发事件后,应启动应急通信保障预案,迅速调集力量抢修损坏的通信设施,保证城市防汛和抢险救灾通信畅通。及时调度应急通讯设备,为指挥中心和现场指挥提供通信保障。
5.2 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城市防洪的重点险工险段或容易出险的防洪工程设施,应提前编制工程应急抢险预案,当出现新的险情后,相关单位应立即派出抢险队伍赶赴现场,进行抢修和加固。
各区、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储备常规的防汛抢险、救生、救灾所需的机械、设备、物资、器材等,以满足抢险救灾急需。
5.3 应急队伍保障
防汛抢险队伍分为综合抢险队伍、部队抢险队伍、专业抢险队伍。综合抢险队伍主要为抢险提供劳动力,部队抢险队伍主要完成急、难、险、重的抢险任务,专业抢险队伍全力参加专业抢险和技术处置。
各区按规定保证综合抢险队伍到位,预案规定的相关单位保证专业抢险队伍到位,郑州警备区和武警郑州市支队根据要求保证部队到位。
5.4 供电与交通运输保障
供电部门要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负责安排抗洪抢险的供电以及应急救援现场临时供电任务,确保供电的持续性和安全性。及时调度应急电力设备,为指挥中心和现场指挥提供电力保障。公安部门负责保障抗洪抢险、救灾物资运输车辆畅通。根据灾情需要,由公安交警部门实施交通管制,开通应急通道,确保抢险救灾车辆畅通;对于已经形成道路行洪和被淹没的路段、立交引道实行封闭,保障行人车辆的安全。出现大面积交通瘫痪时,公安交警按照预案规定进行紧急处置,疏导交通。必要时,保证防汛指挥车辆的使用。
交通运输部门应准备足够的车辆和设备、随时待命启动,优先保证防汛抢险人员、防汛救灾物资运输。
5.5 治安与医疗保障
汛期的治安管理工作由公安部门负责,要依法严厉打击破坏城市防汛抢险救灾工作和城市防洪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障抢险抗灾工作的顺利进行和社会的稳定。
卫生计生部门负责做好洪涝灾区疾病防控、消杀和医疗巡诊、转运和救治等卫生应急处置工作。
5.6 物资与资金保障
防汛物资筹集、储备,实行“分级负责、分级储备、分级管理”以及“按需定额储备、讲究实效、专物专用”的原则,采取各单位、各部门和群众筹集相结合的办法。各单位,需及时将储备防汛抢险物资相关信息上报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市城防办根据抢险救灾工作进行统一调拨,各区城防办具体实施。各区、乡(镇)街道办、居委会也要根据防汛需要,储备充足的防汛物资,以备急需。
当启动城市防汛应急预案时,财政部门要及时筹集安排抢险救灾资金。市、区财政部门根据洪涝灾害程度和水毁工程情况,安排专项资金,用于遭受严重毁坏的城市防汛排水设施修复工作。
5.7 社会动员保障
市城市防汛指挥部根据灾情,及时动员、组织社会力量投入防汛抗洪。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特事特办,急事急办,依托网格化及时发现解决防洪的实际问题,同时充分调动本系统的力量,全力支持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各级政府应加强对防汛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动员社会力量,做好防洪除涝工作。各级武装部做好基干民兵和民兵预备役的组织动员,加强培训和演练,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
在防汛的关键时期,各级防汛行政首长应靠前指挥,组织指挥广大干部群众奋力抗灾减灾。
6 善后处置
市有关部门和区政府组织力量全面开展灾情核定工作,及时收集、清理和处理污染物,对受灾情况、人员补偿、征用物资补偿、重建能力、可利用资源等做出评估,制定补偿标准和灾后恢复计划,并迅速实施。所需资金由市、区财政部门负责安排。
6.1 水毁工程修复
水利工程、市政设施、铁路、供电、通信、供气、供水、房屋、人防工程、跨河管线等水毁工程设施分别由各相关产权部门负责修复、重建。
6.2 其他工作
其他如疫情病情处理、污染物的清除、防汛抢险物资的补充等善后处置工作由各职能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解决。
7 责任与奖惩
防汛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市城市防汛指挥部依据市数字化监督中心的采集数据、媒体报导和日常检查情况,对在城市防汛和抢险救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和奖励。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重要信息,或者存在其他工作失误或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以及延误、妨碍防汛突发公共事件处置,造成重大影响的,由有关部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 工作评价
每年由市城防办组织针对防汛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征求社会各界和群众对城市防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总结经验,查找问题,采取措施,加以整改,以促进城市防汛应急工作的开展。
9 附则
9.1名词术语
大雨:雨降如倾盆,模糊成片;洼地积水极快;屋顶有哗 哗雨声;12小时内降水量15~30mm或24小时内降水 量25~50mm的降雨过程。
暴雨: 12小时内降水量30~70mm或24小时内降水量 50~100mm的降雨过程。
大暴雨:12小时内降水量70~140 mm或24小时内降水量100~250mm的降雨过程。
特大暴雨:12小时内降水量大于140mm或24小时内降水量大于250mm的降雨过程。
9.2 预案修订
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机构调整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应急处置过程中和各类应急演练中发现的问题和出现的新情况,市城防办适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
10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 隧道低洼应急预案 ■
(1)隧道发生火灾时,隧道管理部门要坚持“救人第一”的指导思想,正确处理救人与灭火的关系,一般情况下,救人与灭火同步实施。积极疏散,抢救被困人员,隔离或封洞灭火,有效地控制火势,消灭火灾。
(2)火情侦察。率先抵达现场的人员,要查明火势发展情况及其危害程度,调查起火燃烧的物质、性质,起火部位,是车辆起火还是货物或油箱燃烧,有无爆炸可能。
(3)灭火措施。查明灭火路线方向和堵截阵地后,扑救人员要采取不同措施进行扑救。
1)直接灭火法。当隧道内失事汽车火势较小或处于阴燃状态,且隧道内无爆炸,倒塌危险时,灭火人员可在做好个人防护、照明、通信联络等各项准备工作后,携带灭火器材深入隧道内灭火。
2)转移处置法。当失事车辆位于隧道深处,灭火救援行动无法开展,且有爆炸、倒塌危险时,要采用机车、拖车等将正在燃烧或泄漏的车辆牵引出洞,置于安全地带而后采取灭火堵漏等措施。
3)封洞窒息法。当隧道内发生火灾时,内部人员已全部撤出,且无法采取进洞或牵引至洞外灭火时,即可采取封堵隧道进出口及其它相关孔洞,断绝空气,窒息灭火。
(4)火场排烟
1)利用隧道内的固定排烟设施排烟。
2)利用公安消防队的排烟装备排烟。
3)利用喷雾水枪排烟。
(5)积极抢救人员
1)抢救的途径是隧道右侧的人行道。
2)抢救的重点是已经中毒或受伤的人员,对其他人员,应引导疏散到紧急避难场所或安全地点。
3)如果是载客车辆,要立即打开车门疏散乘客,在紧急情况下,打碎玻璃,从窗口疏散。
4)隧道倒塌,有人员被因,可选择距被困人员最近,构筑物较为薄弱的部位,打洞或破拆救人;如果隧道倒塌严重,一时难以打通,应设法先向隧道输送空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