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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陕西西安中考政策解读
了解中考政策对于考生和家长来说是最重要的事,那么西安2021年的中考政策有哪些变化?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2021年陕西西安中考政策解读,希望大家喜欢!
西安中考新政策
1、西安中考实行4+4高中招生录取方式
2、新中考中关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改革规定:全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计分科目为“4+4”模式:以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作为基础录取计分科目,还须从物理、化学、生物中选择2科,从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中选择2科作为录取计分科目。非计分考试科目的成绩作为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控制标准。
3、实施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五年行动计划,推进育人方式改革,开展重点学科建设和精品课程创设,普通高中实行“选课制”“走班制”。到2021年,全市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结果、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实行“4+4”招生录取方式,建立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考试招生制度。稳步实施新高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到2021年,全市省级示范高中占比达到25%,创建普通高中特色发展示范学校30所。支持办学特色化发展,完善办学考核激励机制,促进基础教育质量全面提升。
扩大公办校自主权,新校新机制
1、9月1日,西安市教育/局、人社局、财政局三部门联合公布西安市加快提升公办中小学办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明确西安将严格落实中省相关招生政策,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落实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
2、投入:“名校+”和“名师+”工程设立专项资金
3、实施意见明确,西安将采取多项措施,适应西安国家中心城市建设需要和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迫切需求,着力解决全市基础教育发展不充分、优质教育资源不均衡问题,进一步提升公办中小学办学质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
中考复习指南
1、学习成为挑战自我和见证自我转变的过程。要知道,只要努力,小羊也会变成狮子。一切皆有可能,可以在初三赶上,也可以在入学考试前两个月突破自己。树立良好的积极态度是成功的第一步。
2、注意不断巩固和强化基础知识。中考试卷考察的重点主要还是书本知识,只要将书本中的内容融会贯通,通盘掌握,就能够应对90%以上的考题。在复习的过程中,需要熟记各种学科的基本常识、概念、专业词等,不断夯实基础。
3、多研究例题,精练习题。在一般情况下,课本上和老师讲述的题目往往都具有一定的代表性,钻研例题,同时在老师的指导下精做参考书中的题目,能够帮助我们在学习中分析解决问题的思路,发现不足,进而实现知识储备质的飞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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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政策解读2016
商品房销售加快 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速回升
国家统计局投资司高级统计师李皎解读2016年1-2月份房地产数据
国家统计局今天发布了2016年1-2月份全国房地产开发和销售数据。对此,国家统计局投资司高级统计师李皎进行了解读。
一、商品房销售加快
1-2月份,商品房销售面积11235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8.2%,增速比去年全年提高21.7个百分点;销售额8577亿元,增长43.6%,提高29.2个百分点。商品房销售明显加快的原因如下:
一是政策效果累积显现,前期需求集中释放。去年以来,中央陆续出台了降息、降低首付比例、公积金政策调整等一系列政策,经过去年一年商品房销售市场的温和回升,部分需求结束观望入市,消费者购房意愿被激发,一线城市市场升温明显,部分二线热点城市销售翻番。
二是居民住房消费升级,改善性住宅成为拉动增长的主要动力。1-2月份,住宅对全部商品房销售面积增长的贡献率达95.0%。其中,90平方米以上的大中户型住宅的贡献率为76.6%。
此外,基数低也是重要原因。去年1-2月份销售面积下降16.3%,是2014年初房地产市场调整以来的最大降幅,总量8764万平方米,为2012年一季度以来的'最低。
二、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速回升
1-2月份,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9052亿元,同比增长3.0%,增速比去年全年提高2个百分点。2015年开始,商品房销售逐步回暖,至今年1-2月份,更出现了销售旺盛局面,使房地产开发企业投资信心有所恢复,房屋新开工面积迅猛回升,土地购置面积降幅大幅收窄,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速时隔两年首次回升。
应该关注的是,目前商品房销量持续走高的基础还比较薄弱,具体表现在:受竣工面积大幅增长的影响,商品房待售面积还在增加;土地市场交易依然不够活跃,部分城市土地价格不断攀升,房屋开发成本大幅增加;三、四线城市去库存难度不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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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福州小升初招生政策解读
2017年福州小升初招生政策解读,》,《福州市教育局关于2017年初中招生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父母双方持有县域内居住证的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班学生,县(市)教育局应安排公办初中升学。在五城区公办小学就读的随迁子女仍实行按初招对口方案安排升学,不需提供父母居住证。下面是yjbys小编为大家带来的福州小升初招生政策解读的知识,欢迎阅读。
2017福州小升初招生政策解读
1今年初中招生政策与去年相比有哪些变化?
(一)调整随迁子女升学条件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实施<居住证暂行条例>办法》,《福州市教育局关于2017年初中招生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父母双方持有县域内居住证的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班学生,县(市)教育局应安排公办初中升学。在五城区公办小学就读的随迁子女仍实行按初招对口方案安排升学,不需提供父母居住证。在五城区民办小学就读的随迁子女,如父母双方持有五城区居住证或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可申请由居住地所在区教育局或毕业小学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初中升学。
(二)增加一所新区中学
2017年秋季金山九期中学(暂名)将建成招生,对口仓七小、仓山教师进修校附三小。市教育局允许符合金山九期中学(暂名)对口小学片内生条件的五城区其他小学毕业班学生,回金山九期中学(暂名)升学。
(三)调整仓山区教师进修学校附属第一小学、霞镜小学毕业生过渡方案
由于金山九期中学(暂名)2017年秋季建成招生,仓山区教师进修学校附属第一小学、霞镜小学的毕业生不再过渡安排江南水都中学,2017年安排在金山九期中学(暂名)过渡。
(四)麦顶小学、师大附小、仓山小学、施程小学留城生和随迁子女实现对口升学
为实现全面对口升学,促进招生公平,市教育局同意2017年十六中和外国语学校对口招生中含留城生和随迁子女,不再按往年政策由仓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五)十六中向仓山小学、施程小学招收100-150名毕业班学生
由于福州外国语学校招收日德法语班学生,为分担外国语学校生源压力,福州十六中除招收对口小学毕业生外,2017年向仓山小学和施程小学招收100-150名符合对口升学条件的毕业班学生(具体名额待民办初中招生后视十六中生源情况另行公布),根据学生志愿随机派位确定录取结果。
(六)金山中学向三附小、仓五小、仓六小、四附小、仓八小开放派位名额100-150名
2016年三附小、四附小、仓五小、仓六小、仓八小对口升入四中桔园洲中学。由于四中桔园洲中学生源爆满,为分流生源,金山中学除招收对口小学毕业生外,2017年另向三附小、仓五小、仓六小、四附小、仓八小开放派位名额100-150名(具体名额待民办初中招生后视金山中学生源情况另行公布),根据学生志愿随机派位确定录取结果,未派位到金山中学的安排升入四中桔园洲中学。2017年三附小等5所小学的升学方案为过渡方案。
福州十六中招收外国语学校对口小学部分毕业生、金山中学招收四中桔园洲中学对口小学部分毕业生,并且这样的跨“初中对口方案”的招生,均以学生自愿报名、学校电脑摇号的`方式进行录取,这正是福州部分初中首试“电脑派位”招生的改革,这是为解决生源爆满初中校所做出的改革尝试。
(七)光明小学全部对口二十五中
2016年光明小学(红星、瀛东社区片之外及其他)、亚峰中心小学对口三十八中;光明小学(红星、瀛东社区)、台二小、瀛滨小学、中选小学对口二十五中。2017年依台江区教育局请示,将光明小学全部对口二十五中,但光明小学毕业生中户口或居(暂)住地在红星、瀛东社区以外的,可根据家长实际需求申请安排三十八中。
(八)小学毕业考恢复英语科目
今年小学毕业考试科目重新恢复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考查科目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自行决定。
2015年之前,福州小学毕业考试分为考试科目和考查科目,其中考试科目为语文和数学,考查科目为英语。从2015开始,取消了英语作为考查科目的硬性要求,可由区教育局自行决定考查科目。2017年恢复将英语科目列入考试科目。
福州市教育局还将对小学六年级学生进行学业质量抽测。参加抽测的学科不再另行组织毕业考,抽测成绩作为相应学科毕业考成绩,其它学科毕业考试或考查方案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小学毕业考试统一安排在6月20日(星期二)举行。
上午:8:30-10:00数学
10:15-11:15英语
下午:2:30-4:30语文
凡小学毕业班学生语、数、英及考查科目综合成绩(含补考成绩)均及格者,发给小学毕业证书;不符合毕业条件的,可发给小学结业证书。 2017年国家最新创业政策解读
国家的最新创业优惠政策有什么呢?国家现在出台了什么创业政策?
国家创业优惠政策
其实在众多农业产业中,养殖业也越来越成为备受“眼光”关注的一个朝阳产业,尤其是规模养殖、特色养殖等越来越被更多的农业人看好,由此国家也出台了重磅的政策,进行大力支持如今有很多农友都比较关注养殖业,但是今年养殖业有点“不好干”,无论怎么使劲儿,都很难赚到钱。
以内蒙的羊为例,以前一只羊卖1000多元,现在卖500-600元,进入冬季大雪封了路,价格就更低!所以很多农友就只能依靠惠农政策来维持“生命”。下面就为大家介绍下吧。
惠农政策指政府为了支持农业的发展、提高农民的经济收入和生活水平、推动农村的可持续发展而对农业、农民和农村给予的政策倾斜和优惠。
优惠政策类
畜牧标准化养殖政策: 这是一项中央财政投入资金支持发展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的政策,主要支持生猪类(含野生动物)标准化规模养殖基地建设以及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建设。支持内容包括养殖场水电路改造、防疫、粪污处理、挤奶、质量检测等。
动物防疫补贴政策
1、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补助政策;
2、畜禽疫病捕杀补助政策;
3、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
4、猪定点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政策。
农机补贴政策
一般农机单台不超5万,挤奶机械、烘干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2万元;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5万元。
农村沼气建设政策
这项补贴政策的主要内容是:在养殖业发达和养殖污染严重的地区,以畜禽粪便为原料建设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并做到与畜牧业规模化养殖相配套。
全国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汇总
黑龙江:大学生可以优先转入相关专业学习,允许保留学籍休学创业创新,和毕业生一样享受国家的自主创业扶持政策,到2020年,将有1/10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哈尔滨对大学生创业项目给予补贴。凡大学生在哈市创业的,在城镇创业的对其创业项目给予 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项目补贴;为鼓励大学生返乡创新创业。对返乡到农村(乡镇及以下)创业的大学生给予3000元的一次性创业项目补贴。对科技含量高、市场潜力大、能在短时间内形成经济增长点的优秀和重点科技创业项目,经评审给予20万元至30万元经费资助;开展大学生创业大赛与大学生创业典型评选活动,大力扶持网络创业。
江西:高校学生休学创业最多可保留7年学籍,财政每年注入1000万元资金充实青年创业就业基金,每年重点支持1000名大学生返乡创业。
天津:对高校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下的公司可零首付注册,开辟“绿色通道”支持自主创业。
浙江杭州:大学生创业项目申请无偿创业资助的,资助金额的额度从原来的最高10万元提高到20万元;“实行房租补贴机制”——大学生创业园所在城区政府为入园企业提供两年50平方米的免费用房,对在创业园外租房用于创业的,由纳税地财政在两年内按标准给予房租补贴,补贴标准为第一年补贴1元/平方米·天、第二年补贴0.5元/平方米·天(实际租用面积超过100平方米的,按100平方米计算;房租补贴超过实际租房费用的,按实际租房费用补贴)。
重庆:半年以上未就业有固定户口的大学毕业生可在其户口所在地居委会登记,申请3000-4000元人民币的银行抵押和担保贷款;自谋职业的毕业生,根据本人意愿,可将户口和人事档案暂存就读学校2年或由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存管2年,存管期间免收档案管理费。
四川:大学生创业可享有万元创业补贴、创业培训补贴和在校大学生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福利。
福建:2014—2017年,引领3万名大学生实现创业,在全省各地和高校扶持建设50个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每年为1000名创业大学生提供孵化服务,评选资助一批优质大学生创业项目。
江苏南京:河西金融集聚区的专项资金将由每年6000万元,扩充至每年1亿元。建邺区财政将每年安排 3000万元,设立专项扶持资金,用于扶持大学生创业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等,凡在建邺区工商登记注册的初始创业大学生,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创业补贴。凡经市级验收评定为“大学生创业园”的,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建园奖励补贴。
陕西:高校毕业生可接受SYB模块培训(“创办你的企业”),培训合格后6个月内成功开业且在开业后6个月内提供不少于3次后续跟踪指导服务、开业单位(企业)正常经营的,再按800元/人对创业培训机构给予补贴;每人每年可享受一次;组织相关专家对创业项目进行论证,提供开业过程中的信息咨询,指导办理工商、税务注册登记手续;个人自主创业且符合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条件的,可申请不超过10万元的贷款扶持;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就业的,可申请不超过50万元的.贷款扶持。
山东:扩大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支持范围,通过财政奖补支持,鼓励政府、高校和企业建设一批孵化条件好、承载能力强、融创业指导服务为一体的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为劳动者提供优良的创业平台。
安徽合肥:给予创业培训补贴和房租、水电费补贴,为大学生提供最高10万元小额担保贷款。
内蒙古:重点支持大学生到新兴业态创业,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创业沙龙、创业大课堂、创业训练营等创业培训活动
西藏拉萨:首个大学生创业孵化园预计将于2016年6月完工建成,届时,拉萨市的大学生们可以在孵化园内直接享受到减免场租费等多项“政策红包”。
新疆乌鲁木齐:在天山区建创业孵化基地,既为创业者提供场地、给予政策帮扶,还让在校大学生进行创业实习,为他们今后的创业积累经验。
国家支持创业,政策到底说的啥
国务院近日下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那《意见》将会给就业创业者带来哪些实惠?财政部等相关部门深度解读就业创业新政策。一起来了解下!
一、真金白银大力支持
1、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岗政策实施范围扩大到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
2、加快设立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
3、加快设立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
4、对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社会保险补贴。
5、将求职补贴调整为求职创业补贴,对象范围扩展到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二、以提高成功率为目标
1让市场选择合适的场所、形式、规模建设众创空间。
2创新与创业、线上与线下、孵化与投资相结合,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综合服务平台和发展空间。
3推进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示范基地建设工作,加强省级创业示范基地建设和认定管理。
三、让企业享资本甘霖
1、采取措施积极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的直接融资作用。
2、加大市场化改革创新力度,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试点扩大到全国,推进规范发展服务小微企业的区域性股权市场。
3、积极推动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提高市场的包容性。
四、支持农民网上创业
1、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发展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落实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
2、依托现有各类园区等存量资源,整合创建一批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强化财政扶持和金融服务。
3、将农民创业与发展县域经济结合起来。
4、支持农民网上创业,大力发展“互联网+”和电子商务。
5、继续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围绕主导产业开展农业技能和经营能力培训。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字(1994)001号 1994年3月29日 一、经税务机关审核,符合下列条件企业,可按下述规定给予减税或免税优惠: (一)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自投产起免征所得税两年。是指: 1、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企业,经有关部门认定为高新技术产业,可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 2、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自投产起免征所得税两年。 相关文件 第六条 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开发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经省级以上(含)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确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可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在高新技术开发区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自获利起,免征所得税2年。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实施办法 苏国税发〔2003〕101号 (二)为了支持和鼓励发展第三产业企业(包括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举办的第三产业企业),可按产业政策在一定期限内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具体规定如下: 1、对农村的为农业生产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行业,即,乡、村的农技推广站、植保站、水管站、林业站、畜牧兽医站、水产站、种子站、农机站、气象站,以及农民专业技术协会,专业合作社,对其提供的技术服务或劳务所取得的收入,以及城镇其他各类事业单位开展的技术服务或劳务所取得的收入暂免征收所得税。 相关文件 第十七条 对农村的为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提供的技术推广、良种供应、植保、配种、机耕、排灌、疫病防治、病虫害防治、气象信息和科学管理,以及收割、田间运送等服务或劳务的企业和单位所取得的收入,以及城镇其他各类单位开展上述服务或劳务所取得的收入暂免征所得税。 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苏国税发【2003】第101号 相关审批备案条件 1.为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行业包括乡、村的农技推广站、植保站、水管站、林业站、畜牧兽医站、水产站、种子站、农机站、气象站,以及农民专业技术协会,专业合作社,以及开展上述技术服务或劳务的城镇其他各类事业单位。 2.上述行业实际提供技术推广、良种供应、植保、配种、机耕、排灌、疫病防治、病虫害防治、气象信息和科学管理,以及收割、田间运送等服务。 3.暂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收入是指开展上述技术服务或劳务所取得的收入。 4.提供县级以上(含)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其成立的相关文件证明或资格证书。5.兼营农业生产资料的所得,应分别核算,按规定征收所得税。 6.县级以上(含)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其成立的相关文件证明或资格证书 2、对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服务于各业的技术成果转让,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承包所取得的技术性服务收入暂免征收所得税。 相关文件 科研单位是指全民所有制独立核算的科学研究机构。不包括企业事业单位所属研究所和各类技术开发、咨询、服务中介组织。科研单位的认定应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以上科委提供具体名单报经同级税务机关审核。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科研单位认定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1996】第256号 (一)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以上科委认定,报经同级税务机关审核的、全民所有制独立核算的科学研究机构,不包括企业事业单位所属研究所和各类技术开发、咨询、服务中介组织。 (二)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国家承认其大专以上学历的高校,以及高校举办的科研生产、教学一体化的设计研究院、科研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校办企业征免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6]138号 (三)取得举办方(如政府、教育部门等)举办本学校的有效证明文件或文书、经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以及能够提供实际发生的技术性服务收入明细表。 关于印发《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税发[2005]129号 第二十条 对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取得的技术成果转让、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承包等技术性服务收入暂免征所得税。 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苏国税发【2003】第101号 相关审批备案条件高校举办的科研生产、教学一体化的设计研究院、科研所 1.学校批准成立设计研究院的证明文件。 2.所取得的收入为开展设计研究的技术性服务收入。3.科研、生产是配合教学,为教师、学生提供实践场所。4.免税的收入用于学校补助教育经费的不足。 3、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咨询业(包括科技、法律、会计、审计、税务等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所得税。 所说的信息业,主要包括以下行业: 1、统计信息、科技信息、经济信息的收集、传播和处理服务; 2、广告业; 3、计算机应用服务,包括软件开发、数据处理、数据库服务和计算机的修理、维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 1994年5月31日 国税发[1994]132号) 相关解释 咨询业仅指科技、法律、会计、审计、税务等咨询业。经省级以上司法,财政,审计,税务等机关批准相应成立的法律咨询、会计咨询、审计咨询、税务咨询、科技咨询等服务企业。 技术服务业:实质从事运用科技知识和非常规技术为生产经营者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有关改进产品的结构,改良流程,降低成本等专业技术服务经营单位;以常规技术进行测绘标准化测试以及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等专业技术工作的技术服务经营单位;从事技术服务经营单位应取得市(含)以上《 技术贸易资格证书》。 另根据《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国科发政字【2000】063号未申请认定登记和未予登记的技术合同,不得享受国家对有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规定的税收、信贷和奖励等优惠政策。技术服务业还必须签订技术服务业合同和使用技术交易发票。 未取得软件企业资质证书的软件开发的新办软件企业可以按照新办信息企业享受减免税政策;未取得软件企业资质证书的生产通用软件产品为主的企业,不属于第三产业,不能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政策。 南京国税局所得税处2005 相关审批备案条件 1.咨询业指科技、法律、会计、审计、税务等咨询业。2.从事咨询业的经营单位须取得省级以上(含)的行业资质证书。 3.信息业指从事统计信息、科技信息、经济信息的收集、传播和处理服务、广告业、计算机应用服务、包括软件开发、数据处理、数据库服务等和计算机的修理、维护。 4.技术服务业是指从事运用科技知识和非常规技术为生产经营者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有关改进产品的结构、改良流程、降低产品成本等专业技术的技术服务经营单位;以常规技术进行测绘、标准化测试以及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等专业技术工作的技术服务经营单位。 5.从事技术服务业的经营单位应取得市级以上(含)《技术贸易资格证书》。相关审批备案资料 1、咨询业:省级以上(含)的行业资质证书 2、技术服务业:市级以上(含)《技术贸易资格证书 个人理解: (1)未取得软件企业资质证书的生产通用软件产品为主的企业,南京规定有所偏颇,其执行的依据过于严谨。 (2)对于这条规定,在目前实际操作中理解为首先是其主营业务收入还是营业税项目,其中涉及的特别行业包括统计信息、科技信息、经济信息的收集、传播和处理服务,如:招标行业,市场调查公司,第三方、第四方物流公司等;计算机的修理、维护。 4、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交通运输业、邮电通讯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第一年免征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所得税。 相关审批备案条件 交通运输企业是指从事公路、铁路、航空、港口、码头运营和管道运输的企业。 邮电通讯业包括从事邮政与电信业务。邮政,是指传递实物信息的业务,包括传递函件或包件、邮汇、报刊发行、邮务物品销售、邮政储蓄及其他邮政业务;电信,是指用各种电传设备传输电信号来传递信息的业务,包括电报、电传、电话、电话机安装、电信物品销售及其他电信业务。 5、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一年。 相关审批备案条件 1.公用事业是指为适应社会生产和人民生活的需要而兴办的各类公共服务事业,包括公共交通、自来水、热水、电、冷热气、可燃性气体等的供应。 对外贸易业应取得国家批准从事进出口贸易业务许可证书。 3.居民服务业包括家庭清洁卫生服务、初级卫生保健服务、婴儿看护和教育服务、残疾儿童教育训练和寄托服务、养老服务、病人看护、幼儿及学生接送服务(不包括出租车接送)、避孕节育咨询、优生优育优教咨询、为居民个人提供的其它服务(不包括房产中介、职业介绍所、装饰设计)。 4.饮食业是指通过同时提供饮食和饮食场所的方式为顾客提供饮食消费服务的业务。不包括为顾客在就餐的同时进行的自娱自乐形式的歌舞活动所提供的服务。 5.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应取得教育文化、卫生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相关文件。 6、对新办的三产企业经营多业的,按其经营主业(以其实际营业额计算)来确定减免税政策。 相关文件 第三十六条 对新办的三产企业经营多业的,以其实际营业额计算的经营主业确定减免税政策。经营主业是指占企业整个经营业务营业额50%以上的业务。企业各种经营业务均不足50%的,由主管国税机关认定其经营营业额最大的一个业务为经营主业。 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苏国税发【2003】第101号 相关文件 (94)财税字第001号文中新办第三产业的享受优惠政策的问题 1、新办第三产业所得税优惠的执行范围,除明确规定外,可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执行。 2、从事商品房销售的企业属于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不得享受新办商贸企业的税收优惠。 关于企业所得税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 税函„2005‟206号 (三)企业利用废水、废气、废渣等废弃物为主要原料进行生产的,可在五年内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是指: 1、企业在原设计规定的产品以外,综合利用本企业生产过程中生产的,在《资源综合利用目录》内的资源作主要原料生产的产品的所得,自生产经营之日起,免征所得税五年。 2、企业利用本企业外的大宗矸石、炉渣、粉煤灰作主要原料,生产建材产品的所得,自生产经营之日起,免征所得税五年。 3、为处理利用其他企业废弃的,在《资源综合利用目录》内的资源而兴办的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可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一年。 相关审批备案条件 (一)享受自生产经营之日起,免征所得税5年的税收优惠条件 1.市级以上(含)资源综合利用行业主管部门的产品(项目)认定证书。 2.综合利用本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料生产的产品所得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2)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资源在《资源综合利用目录》内。生产的产品在企业原设计规定的产品以外。 3.企业利用本企业外的大宗煤矸石、炉渣、粉煤灰做主要原料,生产建材产品。 4.生产的建材产品是指企业投入原料中掺有不少于30%的煤矸石、石煤、粉煤灰、烧煤锅炉的炉底渣(不包括高炉水渣)生产的建材产品。平板玻璃不得按建材产品享受减免税优惠。5.按开始投入原料作为生产经营之日。 (二)享受自生产经营之日起,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1年税收优惠条件 1.新办企业。 2.市级以上(含)资源综合利用行业主管部门的产品(项目)认定证书。3.利用的原料是其他企业废弃的并在《资源综合利用目录》内。 相关审批备案资料 1、市级以上(含)资源综合利用行业主管部门的产品(项目)认定证书 2、“三废”综合利用所得计算表 3、有权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包括利用“三废”的名称、数量以及在产品中所占比例) (四)国家确定的“老、少、边、穷”地区新办的企业,可在三年内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是指: 在国家确定的革命老根据地、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地区、贫困地区新办的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可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三年。 国家确定为贫困县的农村信用社在一九九五年底前可继续免征所得税。 相关文件 第十五条 省政府确定的“老、少、边、穷”地区新办的企业,减征或免征所得税3年 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苏国税发【2003】第101号 (五)企业事业单位进行技术转让,以及在技术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的所得,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免征收所得税。是指:企业事业单位进行技术转让,以及在技术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的所得,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暂免征收所得税;超过30万元的部分,依法缴纳所得税。相关文件 企业事业单位进行技术转让以及在技术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的所得,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免征所得税。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实施办法》 苏国税发〔2003〕101号 (一)必须是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所属的从事科技开发的机构,民营科技机构,国有大中型企业办的进行科技开发的事业单位。 (二)取得经有权认定机构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能够提供实际发生的技术性服务收入明细表。 关于印发《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税发[2005]129号 相关审批备案资料 1、经有权部门登记认定的“技术合同书”(含补充、变更合同) 2、技术贸易证书 3、经有权部门出具的“技术(转让)合同认定证明书”及“技术合同申请认定清单” 4、相关技术交易发票复印件 5、技术交易净收益计算表 (六)企业遇有风、火、水、震等严重自然灾害,可在一定期限内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是指: 企业遇有风、火、水、震严重自然灾害,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一年。 相关审批备案资料 1、地震局等有权部门的相关证明 2、受灾证明(由政府、保险、公安部门出具) 3、参加财产保险的企业相关理赔证明 4、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受损资产清单 注:目前减灾中心主要在气象局。 (七)新办的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当年安置城镇待业人员达到规定比例的,可在三年内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是指: 1、新办的城镇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当年安置待业人员超过企业从业人员总数60%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查批准,可免征所得税三年。当年安置待业人员比例的计算公式为: 当年安置待业人员比例= 当年安置待业人员人数 ╳100% 企业原从业人员总数+当年安置待业人员人数 2、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免税期满后,当年新安置待业人员占企业原从业人员总数30%以上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减半征收所得税二年,当年安置待业人员比例的计算公式为: 当年安置待= 当年安置待业人员人数 ╳100% 业人员比例 企业原从业人员总数 3、享受税收优惠的待业人员包括待业青年、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的富余职工、机关事业单位精减机构的富余人员、农转非人员和两劳释放人员。 4、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从业人员总数包括在该企业工作的各类人员,含聘用的临时工、合同工及离退休人员。 相关文件 第九条 新办的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当年安置城镇失业人员超过企业从业人员总数60%的,免征所得税3年;免税期满后,当年新安置失业人员占企业原从业人员总数30%以上的,减半征收所得税2年。 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苏国税发【2003】第101号 二、关于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原从业人员总数如何计算的问题 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免税期满后,当年新安置待业人员占企业原从业人员总数30%(含30%)以上的,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含1年)期限劳动合同的,可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两年。 上述“原从业人员总数”是指企业享受3年免税期满当年企业的平均从业人员人数。企业免税期满后未达到规定比例的,从达到比例的起,按照剩余年限享受减半征收所得税优惠。未达到比例的视同已享受减免。 《关于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中有关业务问题的请示的批复》 苏国税函〔2004〕169号 相关审批备案条件 1.劳动就业服务企业是指承担安置城镇待业业务任务,由国家和社会扶持进行生产经营自救的集体所有制经济组织。 2.劳动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 3.新办当年安置城镇失业人员超过企业从业人员总数60%。 4.免税期满后,当年新安置失业人员是否占企业原从业人员总数30%以上。 5.享受税收优惠的待业人员范围包括待业青年、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的富余职工、机关事业单位精简机构的富余人员、农转非人员和两劳释放人员。 6.从业人员包括在该企业工作的各类人员,含聘用的临时工、合同工及离退休人员。7.企业与安置人员签订l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办理养老保险。 8.不予认定为劳动就业服务企业:1)主辅分离企业产权界定不够清晰,又无新的经营业务和场所;2)高新技术企业,软件开发和集成电路生产企业;3)房地产开发企业;4)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类机构、企业,各类投资公司资产管理公司;5)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以及其他特殊行业;6)专门从事进出口贸易的企业;7)各类中介机构;8)各类上市公司;9)其他经省劳动保障厅、省国税局、税地税局不予认定的企业。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字[94]00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132号 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新办劳动就业服务企业认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苏劳社就管[2003]43号 相关审批备案资料 1、劳动部门颁发的《劳动就业服务企业证书》 2、安置待业人员名单 3、企业工资支付凭证 4、劳动合同清册 5、养老保险支付凭证 (八)高等学校和中小学校办工厂,可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是指: 1、高等学校和中小学校办工厂、农场自身从事生产经营的所得,暂免征收所得税。(按2004年2月5日财税(2004)39号通知,已取消) 2、高等学校和中小学举办各类进修班、培训班的所得,暂免征所得税。 3、高等学校和中小学享受税收优惠的校办企业,必须是学校出资自办的,由学校负责经营管理,经营收入归学校所有的企业。下列企业不得享受对校办企业的税收优惠:(按2004年2月5日财税(2004)39号通知,已取消) (1)将原有的纳税企业转为校办企业; (2)学校在原校办企业的基础上吸收外单位投资举办的联营企业;(3)学校向外单位投资举办的联营企业;(4)学校与其他企业、单位和个人联合创办的企业(5)学校将校办企业转租给外单位经营的企业;(6)学校将校办企业承包给个人经营的企业。 4、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高等学校和中小学的范围仅限于教育部门所办的普教性学校,不包括电大、夜大、业大等各类成人学校,企业举办的职工学校和私人办学校。 相关文件: 第十九条 教育部门所办的中小学校、中等师范学校、职业学校和国家教委批准、备案的普通高等学校、中国人民解放军三总部批准成立的军队院校以及县级(含县级)以上党委正式批准成立的党校(不含企业、事业单位所办党校和各级党校函授学院所属分院等)所办的校办工厂(包括学校与学校合作联营的校办工厂)和农场自身从事生产经营所得以及举办各类进修班、培训班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对学校兴办的科研、生产、教学一体化的设计研究院开展设计研究所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所得税。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实施办法 苏国税发〔2003〕101号 5、对政府举办的高等、中等和初等学校(不含下属单位)举办进修班、培训班取得的收入,收入全部归学校所有的,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6、对政府举办的职业学校设立的主要为在校学生提供实习场所、并由学校出资自办、由学校负责经营管理、经营收入归学校所有的企业,对其从事营业税暂行条例“服务业”税目规定的服务项目(广告业、桑拿、按摩、氧吧等除外)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7、对特殊教育学校举办的企业可以比照福利企业标准,享受国家对福利企业实行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8、纳税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事业的捐赠,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9、对高等学校、各类职业学校服务于各业的技术转让、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承包所取得的技术性服务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10、对学校经批准收取并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或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管理的收费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学校取得的财政拨款,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用于事业发展的专项补助收入,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取消下列税收优惠政策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94)财税字第001号]第八条第一款和第三款关于校办企业从事生产经营的所得免征所得税的规定。其中因取消所得税优惠政策而增加的财政收入,按现行财政体制由中央与地方财政分享,专项列入财政预算,仍然全部用于教育事业。应归中央财政的补偿资金,列中央教育专项,用于改善全国特别是农村地区的中小学办学条件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归地方财政的补偿资金,列省级教育专项,主要用于改善本地区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和资助农村家庭经济困难的中小学生。 本通知自2004年1月1日起执行,此前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3]39号 相关审批备案资料 1、政府批准建校的相关批准文件或手续 2、免税收入明细表 (九)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生产企业可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是指: 1、对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工厂和街道办的非中途转办的社会福利生产单位,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35%以上,暂免征收所得税。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的比例超过10%未达到35%的,减半征收所得税。 2、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四残”人员的范围包括盲、聋、哑和肢体残疾。 3、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福利生产企业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具备国家规定的开办企业的条件;(2)安置“四残”人员达到规定的比例; (3)生产和经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并适宜残废人从事生产劳动或经营; (4)每个残疾职工都具有适当的劳动岗位; (5)有必要的适合残疾人生理状况的安全生产条件和劳动保护措施; (6)有严格、完善的各项管理制度,并建立了“四表一册”(企业基本情况表、残疾职工工种安排表、企业职工工资表、利税分配使用报表、残疾职工名册)。 相关文件 第八条 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工厂和街道办的非中途转办的社会福利生产单位,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35%以上,暂免征收所得税。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的比例超过10%未达到35%的,减半征收所得税。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实施办法 苏国税发〔2003〕101号 相关审批备案条件 1、民政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 2、收优惠的“四残”人员范围包括盲、聋、哑和肢体残疾。 2、必须是生产产品取得的所得。 3、与“四残”人员签订l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办理养老保险。 4、安置“四残”人员达到规定的比例。 5、生产和经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并适宜残疾人从事生产劳动或经营。 6、每个残疾职工都具有适当的劳动岗位。 7、有必要的适合残疾人生理状况的安全生产条件和劳动保护措施。 有严格、完善的各项管理制度,并建立了“四表一册”(企业基本情况表、残疾职工工种安排表、企业职工工资表、利税分配使用报表、残疾职工名册)。 相关审批备案资料 1、民政部门颁发的《民政福利企业证书》 2、劳动合同清册 3、养老保险支付凭证 4、“四表一册”(企业基本情况表、残疾职工工种安排表、企业职工工资表、利税分配使用报表、残疾职工名册) (十)乡镇企业可按应缴税款减征10%,用于补助社会性开支的费用。不再执行税前提取10%的办法。 相关文件国税 第十六条 乡镇企业可按应缴税款减征10%,用于补助社会性开支费用。乡镇企业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农民投资为主,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农民投资超过50%,或虽不足50%,但能起到控股或者实际支配作用。 (二)生产经营场所在乡镇(包括所辖村)。乡镇企业在农村设立的分支机构,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城市开办的企业,可视为生产经营场所在乡镇。 (三)承担支援农业义务。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实施办法 苏国税发〔2003〕101号 相关文件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94)00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001号文”)中规定乡镇企业可按应缴税款减征10%,用于补助社会性开支的费用。这里的乡镇企业不包括乡镇企业与其他企业、事业单位兴办的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 [摘自江苏省地方税务局1994年12月5日苏地税发(1994)076号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字[94]001号)中规定,乡镇企业可按应缴税款减征百分之十,用于补助社会性开支的费用。随着改革的深入,不少乡镇企业的情况发生了变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及有关规定,享受所得税优惠的乡镇企业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一)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农民投资为主。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农民投资超过百分之五十,或者虽不足百分之五十,但能起到控股或者实际支配作用。 (二)生产经营场所在乡镇(包括所辖村)。乡镇企业在城市设立的分支机构,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城市开办的企业,可视为生产经营场所在乡镇。 (三)承担支援农业义务。 本通知自2002年1月1日起执行。以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改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摘自江苏省地方税务局2002年12月19日苏地税发(2002)212号通知] (十一)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取得的收入在“八五”期间免征所得税。是指: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利用自身拥有的自然资源,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旅游业(不包括独立核算的宾馆、饭店、招待所)取得的所得,进行农产品初加工所取得的所得和服务于水利工程自身的建筑业所得,在一九九五年底以前免征所得税。 (十二)对地质矿产部所属的地质勘探单位的所得,在一九九四年底以前减半征收所得税。 (十三)新成立的对外承包公司的境外收入免征五年所得税的政策,可以执行到一九九五年底。 (十四)生产副食品的企业在“八五”期间减征或免征所得税。是指: 1、对专门生产酱油、醋、豆制品、腌制品、酱、酱腌菜、糖制小食品、儿童食品、小糕点、果脯蜜饯、果汁果酱、干菜调料(不包括味精)和饲料加工的企业,在一九九五底以前减半征收所得税。 2、新办的某些食品工业企业,在一九九五年底以前免征所得税一年。 3、专门生产婴、幼儿食品和直接供应大、中、小学生的快餐、方便食品的企业或车间,其产品不进入市场,实行内部供应价格,在一九九五年底以前免征所得税。 4、对新恢复的传统名特食品企业,在一九九五年底以前减半征收所得税。 (十五)对新办的饲料工业企业,在一九九五以前免征所得税。 二、以上优惠政策自一九九四年一月一日起执行,凡是属于原优惠政策延续的,享受优惠政策企业的减免税期限应连续计算。 三、在以上优惠政策规定的减免幅度和期限内,省级税务机关(分局、地方局)可以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规定,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四、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以上优惠政策外,其他的优惠政策一律废止。各地区、各部门一律不得越权制定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减免税起始时间的计算 关于印发《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税发[2005]129号 (一)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税收政策有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规定新办企业减免税执行起始时间的生产经营之日是指纳税人取得第一笔收入之日。 相关文件: 1.国税发[1996]02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办企业减免税执行期限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94]财税字第001号)对新办企业、单位开业之日有多种提法,为便于各地具体招待和掌握,对新办企业、单位开业之日的执行口径,统一为纳税人从生产经营之日起开始计算。生产经营之日,是指从纳税人开始从事生产经营的当天算起,包括试营业。 2.苏国税发〔2003〕101号《江苏省国家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实施办法》 新办企业减免税除另有规定外,统一为纳税人自取得第一笔销售收入(营业收入)之日起开始计算。 3.国税函[2003]1239号《关于新办企业所得税优惠执行口径的批复》 对新办企业、单位开业之日的执行口径统一为纳税人取得营业执照上标明的设立日期。 (三)规定新办企业应由政府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资质证书或其他资格证书,并以此作为企业所得税减免条件的,从有关部门据以确认资质、资格的时间起,按本条第(二)项规定在剩余减免税时限内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税政策。 相关文件: 关于资质认定时间与享受减免税政策起始时间如何掌握的问题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应由政府有权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资质证书,并以此作为企业所得税减免条件的新办软件企业、集成电路及其他高新技术企业,从被有关部门据以确认资质的上报资料的所属起,享受相关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政策,此前的首个获利开始起算享受减免优惠时间。 苏国税发[2004]97号 注:解决后置审批带来的税收问题,特别的比如软件企业两免三减半期间,某一年年审不合格,当年不可以享受优惠,但合格的可以享受但是期限的享受必须连续计算。 中间开业新办企业减免税处理(延期减免) 自1996年1月1日,上述第(二)、(三)、(四)、(五)、(八)项可享受减免税优惠的新办企业,若为中间开业,当年实际生产经营期不足6个月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选择就当年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其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执行期限可推延至下一起计算,如企业已选择该办法后次年发生亏损,其上一已纳税款不予退库亏损应计算为减行期限。 国税发[1996]02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办企业减免税执行期限问题的通知》 新办企业认定标准 一、享受企业所得税定期减税或免税的新办企业标准 1.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规定在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设立登记,新注册成立的企业。 2.新办企业的权益性出资人(股东或其他权益投资方)实际出资中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非货币性资产的累计出资额占新办企业注册资金的比例一般不得超过25%。 其中,新办企业的注册资金为企业在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实收资本或股本。非货币性资产包括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以及专利权、商标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新办企业的权益性投资人以非货币性资产进行出资的,经有资质的会计(审计、税务)事务所进行评估的,以评估后的价值作为出资金额;未经评估的,由纳税人提供同类资产或类似资产当日或最近月份的市场价格,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 二、新办企业在享受企业所得税定期减税或免税优惠政策期间,从权益性投资人及其关联方累计购置的非货币性资产超过注册资金25%的,将不再享受相关企业所得税减免税政策优惠。 《关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新办企业认定标准的通知》财税[2006]1号 自文发之日起执行(即2006年1月9日)
一、 更加重视日语能力
日本大学及各个日本教授对日语能力重视程度再度加强。目前,原则上大部分日本国立大学都将日语N1的合格成绩作为出愿的必要条件。而理工类学生如果没有N2以上的能力,也很难获得教授的青睐。关于日语要求从严这一政策的出台。
二、 准备留学时间提早
从数据统计看,大学一、二年级开始咨询的同学占整体咨询日本读研的学生比例不断增长。这显示出90后学生留学的特点:一入大学就开始进行留学规划,这种新情况的出现会让中国学生赴日读研选择学校及专业时更加理性,客观。
三、 更加重视英语能力
大学及教授对英语能力重视程度空前。无论是文科还是理科,如果没有英语托福或者托业成绩,在申请过程中劣势显露无疑。另外越来越多的日本大学,包括私立大学开始重视英语课程的开设,因此我们可以展望在不远的将来,会有更多中国学生凭借英语成绩赴日读研。
四、 出身校更受重视
学生毕业学校的水平及层次成为部分大学审查的重点之一。目前看,越来越多的国立大学已经了解到三本院校的情况及存在,因此,三本院校毕业的学生在选择学校时应避开此类大学,争取申请到更好的学校。
五、 面试审查比例增多
为了更好的了解学生的日语能力,越来越多的大学及教授开始要求对申请者进行电话或者网络面试,甚至部分大学及教授要求本人必须赴日面试。
六、 申请研究生成为首选
申请日本大学研究生成日语专业学生赴日留学首选途径。越来越多的学生认识到如果具有相当的日语能力是可以直接申请研究生的。这同前几年即便是有日语一级的学生也去语言学校的趋势完全不一样。很多二线,三线城市的学生希望直接申请研究生的意愿非常强烈。
七、 研究生签证率提高
研究生高签证率已成常态。审查重点除日语语言能力及学习能力外,本科学历的真伪问题也成为审查的重点。 为减少考生报考志愿盲目性,今年清华将在前期新雅书院实体化和机械学院大类招生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行大类招生培养和管理,将纳入本科招生的所有专业整合为16大类,分别为:建筑类,土木类,环境、化工与新材料类,机械、航空与动力类,能源类,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自动化与工业工程类,数理类,化生类,经济、金融与管理类,人文与社会类,法学类,艺术类,文理通识类和临床医学类。 学生填报志愿的时候须按照专业类来填报,在大一年级,所有学生将接受大类统一的通识教育课程、专业导引课程、专业基础课程等,在大一结束前完成专业确认,并在大二进入相关院系开始专业学习。 除了在大类内部进行专业确认以外,一年以后,清华的学生还有转专业的机会。据了解,清华为学生开设有丰富的本科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和辅修专业,将为学生提供多种多样的学习选择。譬如,目前清华2017年本科第二学士学位的招生专业有15个,且在不断增加,辅修专业有13个,可修读学生的`比例分别接近30%和20%。 新增两个本科专业 首个文科学堂班招生 服务国家战略,今年清华新增两个本科专业,包括土木类的交通工程专业和建筑类的风景园林专业。另新增两个本科培养项目,分别为社科学院的国际事务与全球治理方向和世界文学与文化实验班纳入“清华学堂人才培养计划”,成为清华首个文科学堂班。 高考后,清华将发布河南招生组老师的联系方式,建议考生和家长及时与招生组老师联系,具体咨询,同时关注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以及清华大学招生办的网站微信帐号“清小华”,获取最新招生政策、最牛科研动态、最热校园生活等与清华人才培养有关的各种信息。 2016年浙江省中考政策解读 从2016年开始,富阳的中考在四个方面有较大的变化,引发了家长和学生的关注。为此,记者采访了区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就该文件进行解读。 “推进现代化融入主城区”是透明,尤其是对于非富阳籍学生入学的相关要求做了非常具体、明确的解释。此外,还有一些值得关注的政策动向,如实验操作的计分办法及分值调整,部分加分项目的取消及分值调整,提前自主招生的时间及推荐条件等。因此,有孩子明年参加中考的家长要早关注、早准备。 调整一 招生对象及条件 新政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报考各类高中: 父母持有富阳区《人才居住证》或“外商投资便捷卡”以及父母符合相关政策引进到本区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创新人才等且学籍在本区初中学校的非富阳区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3.初一年级开学时就在本区初中学校就读,并且具有在本区初中学校连续三年的学习经历和学籍的非富阳区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其他非富阳区户籍考生可报考除普通高中以外的学校。具有各类高中学校在册学籍号的学生不得报考。 现行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报考各类高中(含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专和技工学校): 1.具有富阳区户籍的初中毕业生(含往届生及在外地借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2.父母持有富阳区《人才居住证》或“外商投资便捷卡”的非富阳籍应届初中毕业生;3.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的外省户籍考生:①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本区有合法稳定的职业(有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满三年),②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本区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并具有富阳区公安局核发的《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满三年(浙江省公安厅制),③初中就读期间,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本区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满三年,④考生在本区初中注册并连续就读三年(有关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为当年的6月30日)。具有各类高中学校在册学籍号的学生不得报考。 解读 社会养老保险交纳和居住情况有相应的要求。新政策中将原来“外省户籍考生”的表述改为“非富阳区户籍考生”,并取消了对考生父母的相关要求,这方便了在富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就读。第二个变化是,增加了父母为引进到富阳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创新人才子女就读的条款,方便富阳引进人才子女的就读。 调整二 考试总分及科目分值 新政 2016年各类高中招生考试满分为690分。 实验操作考试:实验操作考试满分为10分,按实际得分计入高中招生成绩总分。信息技术考试:信息技术考试满分为100分,将实际得分折合成10分制后计入高中招生成绩总分。 现行 2015年各类高中招生考试满分为680分。 实验操作考试:实验操作考试满分B、C三级评定,分别以0计入升学总分。 信息技术考试:信息技术考试满分为B(合格)、C(不合格或不参加考试)评定,分别以0分计入升学总分。 解读 2016年富阳中考新政策的考试总分及科目分值部分,实验操作考试和信息技术考试的分值增加,由原来的5分提升到10分,因此,中考总分由680分提升到690分。 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实验操作考试和信息技术考试是两个考核学生操作性、技能性的模块,这两部分分值增加,说明我们要更加注重学生动手能力的培养。 在新政策的文件中,记者得知,从历史与社会学科的计分,由卷面得分的100%计入总分调整为按卷面得分的50%计入总分。 调整三 中考加分项目及分值 新政 体育类、艺术类、科技类和其他类加分每类加最高分为5分,不同类别项目可累计加分,但总分不超过10分。 现行 体育类、艺术类、科技类和其他类加分每类加最高分为10分,不同类别项目可累计加分,但总分不超过20分。 在体育类中,规定富阳区中小学田径运动会初中男子组和女子组各单项比赛前三名的考生,中考给予5分的加分。 解读 分值压缩”。每类加分的最高分由10分降到5分,总分由20分降到10分。 富阳区级竞赛获奖不纳入加分系列,取消区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获奖项目的加分。 调整四 提前自主招生时间及条件 新政 招生对象:综合素质评定等第达到1P,操行等第合格及以上的2016年优秀富阳区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和满足报考普通高中条件的非富阳区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 在同一所初中学校连续读满三年且连续三年学籍均在该校的学生才能作为该校的推荐对象。 招生时间:富阳中学、富阳二中、新登中学提前自主招生录取工作在2016年1月底前完成。 现行 招生对象为1P,操行等第合格及以上。在初中学校连续读满三年且学籍在本校的学生才能作为本校的推荐对象。 报名推荐时间:推荐工作在4月18日前完成。 解读 2016年富阳中考新政策的提前自主招生时间及条件部分变化主要是,招生推荐工作时间从4月份提早到1月份,并对招生对象进一步明确。如果要参加提前自主招生的学生,需要提早做准备。 指标到校?跟你无关;特长生?跟你无关;跨区生?跟你无关;那么什么跟你有关? 关注报考范围、关注名额、关注录取方式。。。 ①报考范围—— 首先要了解到异地生的报考范围有:省市属高中、本区区属高中、中职、民办、自筹班(16年可能取消)。 ②报考名额—— 从2014年开始,公办高中录取异地生的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的8%。 2014~2015年省市属学校录取名额及录取分数如下: ③录取方式—— 外界传闻的.“高保线不能保护异地生”其实是非常片面的,怎么说呢? 中考的录取,无论是本地生、异地生还是跨区生,流程其实都是一样的,每个录取都是独立的。 ④录取方式—— 外界传闻的“高保线不能保护异地生”其实是非常片面的,怎么说呢? 中考的录取,无论是本地生、异地生还是跨区生,流程其实都是一样的,每个录取都是独立的。 之所以说“高保线不保护异地生”不是因为不保护,而是因为录取名额极少,在1、2就已经录取了。 一、支持大学生自主创业的优惠政策主要有哪些? 宽松便捷的准入环境;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按规定落实税收优惠;创业补贴;创业培训补贴;创业吸纳就业奖励;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入驻大学生创业园区(孵化基地)创业给予场租等优惠和创业指导服务。 二、宽松便捷的准入环境具体是指哪些? 实行非禁既入,凡国家法律法规未禁止的行业和领域,一律向各类创业主体开放,严禁在法律、法规规定之外设置限制条件。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面落实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推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推进登记注册制度便利化,开展企业名称、经营范围、企业集团登记改革,依法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允许“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探索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降低创新创业门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审批事项,规范行政审批行为,采取一站式服务、网上申报、多证联办等措施,提高办事效率。 三、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享受哪些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政策? 对毕业2年内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四、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和《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五、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办理税收优惠有哪些程序?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创业的,可注册登录教育部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提交《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申请表,由所在高校进行网上信息审核确认,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数据库,对高校毕业生身份、学籍学历、是否是应届高校毕业生等信息进行核实后,向高校毕业生发放《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并在数据库中将其标注为“已领取《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高校毕业生持学生证、身份证和《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向创业地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由创业地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免费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并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后创业的,可凭身份证、毕业证,向创业地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免费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并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 六、创业补贴的对象有哪些? (1)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以下简称在校大学生)或毕业5年内、处于失业状态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含国家承认学历的留学回国人员,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在省内高校各类创新创业平台或地方建立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内领办且正在孵化的创业项目。 (2)在校大学生或高校毕业生在我省通过工商注册、民政登记,以及其他依法设立、免于注册或登记等方式创办的实体(含“网店”)。农业职业经理人,应经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指定部门认定并正常持续经营。 七、大学生开办“网店”享受创业补贴,应符合哪些条件? (1)所开“网店”应依托国家商务部和四川省商务厅公布的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设立的电子商务平台。 (2)所开“网店”应进行商品实物交易或开展文化创意、咨询设计等服务,正常持续经营半年以上(在校大学生应持续经营至毕业年度)。申请补贴前半年内商品实物成功交易在1000笔以上,开展文化创意、咨询设计等服务的,销售额度在2万元以上,无违法违规交易行为。 八、在高校创新创业平台内创业的大学生如何申请创业补贴? (1)创业项目的个人或团队负责人向平台所属高校申请,需提供本人或团队负责人学生证(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身份证复印件,创业项目计划书,填写《在校大学生(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申报表》。 (2)创业实体个人或领办人向平台所属高校申请,需提供本人或领办人学生证(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身份证复印件,创业实体概述,工商注册或民政登记证书复印件,填写《在校大学生(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申报表》。 (3)开办“网店”的个人或领办人,应在毕业年度3月31日前向平台所属高校申请,需提供本人或领办人学生证(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身份证复印件,“网店”网址和登记注册网页截图、支付平台收支明细、销售产品列表及单价等证明材料,填写《在校大学生(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申报表》。 九、在高校创新创业平台外创业的大学生如何申请创业补贴? (1)创业项目的个人或团队负责人向创业所在地的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提出申请,需提供本人或团队负责人学生证(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身份证复印件,创业项目计划书,填写《高校毕业生(在校大学生)创业补贴申报表》。 (2)创业实体个人或领办人向创业所在地的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提出申请,需提供本人或领办人学生证(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身份证复印件,创业实体概述,工商注册或民政登记证书复印件,填写《高校毕业生(在校大学生)创业补贴申报表》。 (3)开办“网店”的个人或领办人,向创业所在地的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提出申请,需提供本人或领办人学生证(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身份证复印件,“网店”网址和登记注册网页截图、支付平台收支明细、销售产品列表及单价等证明材料,填写《高校毕业生(在校大学生)创业补贴申报表》。 (4)农业职业经理人应向创业地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提出申请,需提供本人毕业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身份证复印件、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指定部门的资格认定和正常持续经营的相关材料,填写《高校毕业生(在校大学生)创业补贴申报表》。 十、大学生如何申请创业培训补贴? 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并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后,可向当地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申请创业培训补贴,需提供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创业培训合格证复印件、就业或创业证明材料、职业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等材料。 十一、大学生如何申请创业吸纳就业奖励? 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实体,新增吸纳2名以上劳动者就业(须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向创业项目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申请一次性奖励。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吸纳就业劳动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凭证等材料。 十二、大学生创业如何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创办或领办创业实体的在校大学生,可向在读高校提出额度不超过1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创业担保贷款申请。经高校集中审查并提供反担保后,交所在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按现行规定办理。申请时,需提供本人或领办人学生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创业担保贷款申报表、创业实体注册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高校毕业生向创业地乡镇(街道)、社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提出提出额度不超过1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基层平台进行项目初审,并出具推荐意见,交县级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复核,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财政部门审核,贷款担保机构承诺担保,经办商业银行核发贷款。申请时需提供毕业证、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创业项目计划书或营业执照、反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 十三、公共就业机构为大学生提供哪些创业服务? 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不断强化创业服务功能,建立创业指导专家志愿团和创业项目库,为创业大学生提供政策咨询、创业培训、项目推介、创业贷款、推荐入园、开业指导、跟踪扶持等创业服务,并积极开展创业大赛、创业指导进校园、创业明星评选等创业活动。 十四、四川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中心能为大学生提供哪些服务? 组织创新创业论坛、创业讲座培训、创业规划大赛、创业经验交流、创业项目推介等专题活动;搭建大学生之间及大学生与企业家、创业成功人士、专家学者、创业导师、金融投资经理人、政府部门负责人之间随时沟通、深入交流、学习研讨平台;提供法规政策咨询、创业项目评估预测和投资融资服务;推荐大学生创业项目入驻创业园区(孵化基地)。 十五、什么是四川青年创业促进计划(SYE)? 四川青年创业促进计划(SYE)是为通过项目评审的创业青年发放3万―10万元免息、免担保创业启动资金贷款,并一对一匹配专家导师开展创业帮扶活动。
2017年中考网上填报志愿时间为7月7日至7月10日(黄石市区考生7—8日、大冶市考生8—9日、阳新县考生9—10日),截止时间为7月10日17:30。
高中阶段招生志愿共设4个批次,每个批次设置3个顺序志愿。
第一批:黄石二中、大冶一中、阳新一中,黄石七中宏志班,黄石一中、黄石三中、有色一中阳光班,大冶实验高中宏志班,大冶二中虬川班,大冶六中励志班,阳新实验中学实验班,阳新高中桃泉阳光励志班,阳新英才高中致远班,阳新兴国高中致远班。
第二批:黄石二中国际班、全市所有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高中)。
第三批:“3+2”中职学校。
第四批:中职学校、技工学校。
考生根据招生范围和填报条件选报志愿。经统测及招生学校考核合格后公示并报市教育考试院确认的特长考生才能作为特长生录取,填报志愿时应选择该招生学校对应的批次,并将该校作为第一志愿,不填报的,视为放弃其资格。未经市教育考试院中招网公示的艺体特长生,各县(市)招生考试机构不得以特长生投档,招生学校也不得以特长生录取。
投档、录取时间为7月12日至20日。在录取过程中每批次录取完成后,对仍没有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进行征集志愿,市教育考试院将在黄石市教育考试院网上公开学校未录满的招生计划数额,未录取的批次线上的考生可在市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网站重新填报征集志愿,已录取的考生,不得无故退录,不再参加后面批次的录取,不得填报征集志愿。
第二批次录取结束后,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中学校,在线上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在相应普通高中现有录取线以下征集志愿,根据征集志愿情况,录取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录取完所在学校剩余招生计划为止。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
2、《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
3、《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9号)
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
5、 《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税〔2017〕12号)
6、《应税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财税字【2013】37号附件四
7、《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
8、《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27号)
从市社保局获悉,随着广东省、我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调整,我市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线”、基本医疗保险一档的缴费基数“上线”、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线”提高至18162元;基本医疗保险一档缴费基数“下线”调整为3632元;职工因工死亡的丧葬补助金提高为36324元。
养老险缴费基数“下线”2030元
市社保局日前发出“关于调整2015年度深圳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待遇偿付基数的通知”:根据本省、市的统计数据,广东省2014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986元,深圳市为6054元。据此,自2015年7月1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止,我市各项社保缴费基数和待遇计发中涉及本省、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分别按4986元/月、6054元/月的标准计算。
调整后,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线”提高了。按规定,工资总额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按照2014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54元计算,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上线”为18162元。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下线”是市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为2030元。
医疗险一档“下线”3632元
医疗保险方面,基本医疗保险一档的'缴费基数的“上线”和“下线”均提高了。按照规定,本人月工资总额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缴费;月工资总额低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按照2014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54元计算,基本医疗保险一档缴费基数的“上线”为18162元,“下线”为3632元。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三档,分别以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0.7%、0.5%按月缴费,缴费基数全部调整为6054元,二档的月缴费为42.4元,三档的月缴费为30.3元。
生育保险方面,用人单位每月生育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为本单位职工缴费基数的总和。职工缴费基数为其上月工资总额;新参加工作、重新就业和新成立用人单位的职工首月缴费基数为其首月工资总额。工资总额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这是缴费基数的“上线”,按照2014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54元计算,为18162元;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市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这是缴费基数的“下线”,为2030元。 1月1日起广州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对人口有什么影响?在全面二孩开放后,广州预计在原有的出生规模上,每年将增加3万左右的政策内二孩出生。 广州市卫计委信息与统计处处长黄锦辉表示,广州正在修订《广州市人口计划生育实施管理办法》,目前进入征求意见阶段。 人口计生统计,(2014年10月1日至209月30日)常住人口出生161669人,增幅为 0.57%。其中,广州市户籍人口出生人数为105552人,增幅为7.38%。官方解释,出生总人数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单独二孩政策的实施, 符合生育条件的家庭二胎出生数有所增加。在“全面二孩”后,广州预计在原有的出生规模上,每年将增加3万左右的政策内出生量(常住人口)。 广州市卫计委妇幼健康处副处长何全文透露,为应对“全面二孩”政策,广州将出台《广州市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行动计划(-)》作为配套行动计划。将扩充妇女儿童生育资源,推动区级妇幼保健院、儿童(妇儿)医院升级改造,增加产科、儿科床位,引进产科、儿科等紧缺医疗人才,并在政策上对产科、儿科进行倾斜。 单独二孩生了多少? 截至2015年9月30日,全市共有35168对夫妇(户籍)申请办理单独两孩,其中34881对夫妇的申请获得批准,总计有12184个单独二孩出生,其中在2015统计年度内出生的有10295人,按照母亲生育年龄划分, 12184个单独二孩出生中,25~39岁生育的有11670人,占全部单独两孩生育的95.75%。 社保换土地”是谁的城市化 的确,社保向来都是城里人的福利,而且,即便对于城市人口来说,社保其实也绝非免费午餐,而是长年缴纳社会保险的应得收益。如此看来,让农民也享受社保待遇,的确是给了农民以城市待遇,既然相当数量的农民都向往着城市生活,羡慕着市民待遇,城市社保待遇唾手可得,还真是正中农民下怀,来得恰到好处。 不过,农民的社保,显然不会是免费的午餐,而同样需要农民为此付出代价,正如市场上的“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农民同样得“一手交土地”才能“一手领社保”。即便如此,人们恐怕依旧会认为农民在这场交易中占了便宜。的确,尽管随着城市化进程以及房地产的火爆,土地早已是寸土寸金,但是,农民手上的土地却与此无关,恰恰相反,作为“地球美容师”,土地对于农民而言,其实更多意味着辛苦的劳作,“面朝黄土背朝天”更是农民们的典型形象。这个时候,交出土地不仅意味着摆脱整日的辛劳,还能获得市民的社保待遇,的确是一桩相当划算的买卖。然而,“以社保换土地”让农民占了便宜,显然更多是站在城市的视角,充其量不过是利用了农民对城市生活的无知与向往罢了。现实中,只领社保是不是能支撑基本的城市生活,城市人其实最有发言权。连收入不菲的城市白领都常常慨叹于物价不断上涨与生活成本过高,仅仅有了社保的农民,是不是真能过上他们理想中的城市生活,显然是需要打上个问号的。事实上,对于拥有土地的农民而言,他们好歹可以靠土地供应全家起码的食物,而且还能获得些额外的收益,而土地换社保之后,不仅失去了赖以为生的土地,假如得到的社保连餐桌都不保,这个便宜占得怎一个亏字了得。 基于上述视点,城市化固然是中国发展的大势所趋,但是,“土地换社保”式的城镇化路径,显然还缺乏对于农民权利的起码关照,甚至本身就已陷入了为城市化而城市化的陷阱之中。无论如何,城市化不仅要保护耕地,确保粮食安全,同样要保证城市化后的农民能够改善生活,真正过上相对体面的城市生活,而不是让农民沦为又一个城市失业赤贫阶层。从这个意义上说,对于“社保换土地”式城市化背后的不公,的确需要给予足够的警惕,对于失地农民的就业与生计问题,更需有社保之外的保障。(时代商报/武洁) 社保乃政府职责 何须以土地交换 眼下的中国农村、农民正在经历城镇化的变革,大量耕地因此被占用,如何解决失地农民的生计问题,许多地方开始积极推行用宅基地和承包地换社保的措施,舆论对此反应不一。近日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陈锡文在接受央视采访时直言,“土地换社保”对农民不公平,是在制造新的不平衡。 应该承认,相比于过去长期存在的政府低价征地、变相征地,却不提供任何社会保障的做法,“土地换社保”模式是一种进步,如果考虑到建立完善的公共财政制度非一朝一夕之举,在此之前城市化的步伐却不能止步不前,那么公众对这一模式报以谨慎的欢迎应在情理之中,一些地方政府将其标举为“惠民工程”也自有说辞。但正如陈锡文所言,“土地换社保”的要害在于不公平。过去城乡二元体制造就了极大的不公平,对农民的权益带来了损害,如今矫正不公平又怎能用新的不公平的方式? 众所周知,社保与商保不同,它是政策性保险,是国家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的一项社会政策,具有公共服务的性质。所以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社保都是采取社会统筹与个人缴费相结合的办法,而且政府始终是最大的出资者,这也符合政府作为公共利益代表和公共服务提供者的定位。而在“土地换社保”模式中,政府和农民却是在实施一种交易行为,一方放弃自己在宅基地和承包地上的权益,另一方以提供社保作为报酬。显然,这种交易既与社保的性质不合,也与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职责相悖。当然,从这一点出发批评“土地换社保”模式,并非表示参加社保的农民不该和其他公民一样,按一定比例缴费履行自己的义务,而是说农民是否参保,绝不应以是否放弃自己在土地上的权益为前提条件。必须明确,农民自愿参保,是其天然应该享有的权利,一旦为权利附加各种条件,权利必然变质,而有沦为“恩赐”的危险。 “土地换社保”模式当然要置于城市化加速的背景中考察才能见出问题的丰富性。中国最终要经由城市化走向现代化,这一点无从选择,而在城市化的过程中,怎样避免大量农民失地所导致的社会隐患,值得深长思之。利用各种名目和手段,圈占土地,逼迫农民转换身份,是一个在数据上最容易见成效的城市化办法,但潜伏的风险不容忽视。让农民用土地换社保,也许部分出于化解风险的初衷,也可能会有一定的效果,但这种效果注定只是一个短期效应。一个最现实的问题是,对农民来说,土地是最重要最基本的生产和生活资料,一旦失去,如何生存,如何维持其对生活的最低限度的预期?难道要坐等若干年后养老金的发放吗?客观地看,城市会给进城的农民提供越来越多的工作机会,但这并不足以打包票,金融危机中,高达上千万的农民工失去工作,不得不从城市退回农村就是一个最好的例证。试想一下,如果当初这上千万失去工作的农民工都是“土地换社保”交易的一方,对社会意味着什么岂非不言而喻?对中国的农民来说,土地就代表着一种稳定感,这种稳定感既是收入上的,也是心理上的。 “土地换社保”模式对农民不公,也是对所谓“耕地红线”和粮食安全的威胁。在这一模式下,地方政府的圈地冲动将更加难以遏制。而在付出这两点代价之后,城市化并未因此而获得实质的提升。早就有学者指出,当下一些地方政府的圈地冲动无非缘于两点需求,一是GDP崇拜,二是方便在银行套现,化解地方债务。奔着这两点而去,“城市化”将结出什么样的果实可以想见,失地农民“被城市化”也完全可以预料。在城市化成为人类共享经验的语境中,重复一些常识也许还是必要的:圈地不等于城市化,在原来的庄稼地上长出了气派的楼房,也不等于城市化。缺乏产业的支撑,城市化最终只是无源之水。(南方都市报) 用土地换社保应当缓行 户籍之所以具有一定价值,仅仅是因为,过去半个多世纪以来,政府没有平等地向农村居民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品。因此,户籍的价值其实表示的是地方政府拖欠农民的公共服务和公共品债务。从这个角度看,负责任的地方政府现在要做的事情是,尽最大努力尽快偿还这笔欠账,比如加大对乡村的财政投入,增加乡村的公共服务,完善乡村基础设施,让乡村居民享受到现代文明的种种便利;同时也通过矫正型措施,提高乡村居民的社会保障水平,使之在最短时间内与城镇居民相当。 土地换户籍、换社会保障的做法,却完全与此背道而驰。这样的做法,实际上在把农民转成城镇户籍的时候,也把他们转成无财产者。这样的做法之荒唐,正如陈锡文所言,承包地和宅基地是农民的合法的财产权益,而社会保障是应该政府给提供的公共服务,“在哪个国家、在哪个地方可以跟老百姓讲,你要获得我的公共服务,你就要拿你自己的财产来换,没有过这种事情。” 其实,目前一些地方实施的土地换户籍、土地换福利政策,其根本目的不是改善农民的境遇,增进农民的福利,而是为了以低廉价格获取农民的土地,转手倒卖,以维持过去十几年来形成的土地财政、土地经济。地方政府推动农民交出宅基地,集中居住,广泛征用农民土地,扩大市区面积,建立大规模的土地储备,也主要不是因为工业化、城镇化需要那么多土地,而是为了维持土地财政、及最近几年来形成的土地金融机制的正常运转。比如,各地大量城投公司的主要资产,各地政府向银行贷款的主要抵押物,就是土地,以及地方政府可以不断获得廉价土地的预期。 地方政府从这些土地经营中所获得的好处,在很大程度上本应属于农民。而在“土地换户籍、土地换社保”的名义下,这些收益成了地方政府的收益。农民可能获得了户籍,却容易失去维持生活的手段;农民可能获得了基本社会保障,但这些基本社会保障不可能让一个人过上幸福体面的生活。 更可怕的是,如果本届地方政府通过“土地换户籍、土地换社保”得到了土地,接纳了大量的失地农民,而后届政府无地可卖,却要承担对这些转为市民的农民的社会保障,等于替前届政府背上了沉重的财政包袱,失地农民的福利也将很难得到保障。 有关部门、尤其是地方政府,恐怕应当对土地换户籍、换社保的热潮进行反思。城镇化过程,应当是农民境遇得到改善的过程,在此过程中,地方政府首先需要尊重农民的土地权利,其次应当把农民当成平等的公民,积极地向其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品,为其建立与城镇人口均等的社会保障。在此基础上,让农民自主处理自己的土地,决定是否及怎样流动。(新京报) 关于广东深圳社保补交政策解读 个人补缴 一、社保补缴须知 只可补交养老保险,医疗、工伤险等无法补缴。 补缴社保分为深户补缴和非深户补缴,两种所提供的资料不同: 1、深户补缴年限 成为深户后在深期间的养老都可补缴。 办理流程 个人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社保卡、中国、农业、工商、建设、招商任何一家的存折或卡。(以上资料需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到户籍所在地的社保部门办理补缴业务。》》》深圳各区社保分局地址、电话(全) 2、非深户补缴年限 近2年养老保险。 办理流程 个人无法完成补缴,需要公司帮忙补缴,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社保卡复印件。》》》深圳社保补缴流程 二、个人怎么补缴社保? 可以到当地的社会劳动保障局申请补缴。 如果之前没有交过的话,那是无法往前补交的,所谓的补交,只存在于开养老账户后欠交的时段。另外如果是补交,滞纳金是一定会有的,按同期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计算。 个人补缴社保所需资料: 户口簿、身份证; 补交时间段,公司员工工资表; 补交时间段,财务记帐凭证; 个人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原件; 填写《补缴养老保险申请表》,写清补交原因,时间段,公司盖章。 流程 携带上述资料到所属社保机构征收窗口办理补交养老保险费,补交事项的审批工作于60个工作日内完成。 予以办理的,通过银行托收应补交的养老保险费。 不予补交的,向申请人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 个人补缴社保要多少钱? 深圳社会保险补缴仅限养老保险,其它险种不能补缴,补缴对象规定为深圳户籍,非深圳户籍需由单位补缴,补缴金额按补缴时间段底薪标准计算,应缴金额为底薪的18%,例20XX年7月至2011年4月按1100*18%计算,2011年5月至2012年2月按1320*18%计算,2012年2月以后按1500*18%计算,同时需缴纳日2‰的滞纳金。 单位补缴 办理条件:单位为员工补缴两年以内的养老保险 办理材料 1、《深圳市企业员工和个人补(退)社会保险费申请表》(加盖公章) 2、劳动合同及含有工资表的`会计记账凭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加盖公章) 办理时间: 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办理地址: 单位所在辖区社保机构征收部门市福田、罗湖、南山办公地址:福田分局:深圳市彩田南路海天综合大厦3楼; 罗湖分局:深圳市人民北路3092号物资大厦11楼; 南山分局:深圳市南山区南新路3032号(原南山法院),咨询电话:12333,投诉电话:83460096。 办理流程 1、填写或通过企业网上申报系统申报并打印《深圳市企业员工和个人补(退)社会保险费申请表》 2、备齐材料,前往单位所在辖区社保机构部门征收窗口办理 办事说明: 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时为职工参加医疗保险的,可以办理补缴,允许用人单位补缴不超过两年的医疗保险,补缴后年限可合并计算,但是补缴前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补缴后新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这里要强调两点: 第一,必须是因为用人单位应缴未缴导致参保人中断的才可以补缴。 第二,补缴前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补缴后新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补缴很麻烦,所以各位小伙伴中断社保时,一定要慎重哟! 社保政策宣传进万家 8月3日,进贤县架桥镇社保所工作人员正在向居民讲解社保卡的使用知识。据了解,截至2016年7月底,进贤县共为485536位参保居民发放了社保卡,发放率达98%。为了让广大参保对象了解社保卡,用好社保卡,该县各级社保服务人员积极开展社保卡和社保政策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手册千余份,详细讲解社保卡的使用,帮助参保对象充分享受社会保障服务。▲ 政策解读专题活动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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