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事务管理工作总结(通用十一篇)

时间:2021-02-15 作者:好拿网

「1」海关事务管理工作总结

20xx年,人力资源中心初建,在集团领导小组的帮助下,在各个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本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紧紧围绕“20xx年集团主要工作指导意见”的文件精神,认真开展各项管理与服务工作,充分发挥了本部门“参谋、组织、协调、服务”的职能作用,现将人力资源中心今年主要的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20xx年工作总结

(一)强化企业制度建设,规范企业各项管理。

1、全面贯彻落实《员工请假、考勤制度》等各项人事管理制度,规范员工行为,严格考勤纪律,建立长效的监督检查机制。每月对各公司考勤、绩效、工资情况进行审核,年底督促各公司对各项补贴执行情况进行自查、纠正,保证集团制度化管理落到实处。

2、针对集团及各公司人事档案管理不规范的现象,制定《华氏集团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并已下文在各公司予以推广实施,从而使员工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更为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在企业经营活动中充分发挥其作用。

3、对企业现有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编纂《人事行政工作手册》,为人事行政管理工作提供简便易行的管理文件。

4、为配合武昌项目的启动,编制武昌项目组组织架构,撰写前期各项管理制度,为新项目的`顺利启动提供制度保障。

5、为增强企业凝聚力,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创造性,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订《华氏集团员工福利制度》,进一步完善企业福利体系,创建和谐劳资关系。

(二)加大员工培训力度,打造学习型企业。

1、为提高集团员工综合素质,定期(每周六下午)组织集团及各公司员工参加在岗培训共计17次;根据各公司及部门实际需求,不定期组织专业培训共计23次。培训内容涉及财务筹划、房地产项目开发与管理、商务礼仪,以及EXCEL表格的高级操作、货品推销技巧、保安技能培训等多方面。

培训前期进行培训需求调查,拟定培训计划;培训期间做好培训管理,做好签到和培训记录;培训后期根据参训情况登记员工个人培训档案记录卡,做好培训评估和反馈。

通过近半年多的努力,在集团内部创建了良好的学习氛围,员工的综合素质和工作技能都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有效提升。

2、完成“打造职业操手”培训计划及部分教材编写工作,为企业培养优秀的职业操手打好基础。

3、针对集团干部梯队成员的需求,制订详细的培训方案和计划(包括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培训)。

4、为进一步满足经理级以上员工学习需求,创办集团内部刊物《**集团经理人文摘》,促进部门交流互动,拓展员工学习渠道,提升企业凝聚力。

(三)合理优化公司人力资源配置。

1、为满足公司用人需求,人力资源中心开展了各类人员的招聘工作,采取网络招聘、猎头找茬及行业人脉网络介绍等方式不断为公司补充新鲜血液,共招聘高管2 名,引进中层管理人员3名,为企业的业务开拓和发展做好人力资源储备。

2、为培养、打造合格的职业操手,逐步改善企业干部队伍结构,组织完成华氏集团干部梯队成员的推荐及选拔工作,对符合条件的若干年轻员工纳入干部梯队培养,为集团储备后续人才,逐步实现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

3、为满足集团业务发展需要,完成6名员工跨部门职务调整工作,办理相关异动手续,进一步优化集团人力资源配置。

(四)规范企业招聘、员工入职及离职流程。

1、为规范企业招聘,提高招聘效率,制作集团招聘面试题库;并制定《**集团招聘流程指引》。

2、完善员工入职流程,制作集团管理层员工及各公司一线员工的入职培训PPT教案,指定专人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入职手续办理及入职培训,使其能迅速了解、融合公司。制定员工离职流程,设计《员工离职手续清单》,确保离职程序严谨,无遗留问题。

(五)全面推行员工绩效考核,以考核推动绩效。

1、每月按时组织各公司、部门高管完成集团高管月度绩效考核工作,统计考评结果,并根据需要组织考评复议工作,确保其时效性、准确性和公平性。

2、拟定《基层员工奖励方案》,激发基层员工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3、制定20xx年年终考核评先及员工表彰具体方案,鼓励企业先进员工。

(六)做好人力资源管理基础工作,建立良好信息沟通平台。

1、配合公司组织架构调整,组织开展定岗定编定员和修订岗位说明书工作,理清工作流程和岗位间管理关系。

2、建立集团及各公司人员花名册信息库、档案库,全面掌握集团人力资源状况。

3、开放华氏集团OA办公平台,建立企业内部的通信平台,使单位内部的通信和信息交流快捷通畅,员工能及时了解企业的发展动态。

此外,企业文化建设方面,对在企业服务满“十年、五年”的员工进行年会嘉许,提升员工的忠诚度;组织、安排年会文艺活动节目,丰富企业员工业余生活。

总结

20xx年人力资源中心的工作,部门各项管理工作已经切入管理的基础阶段,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同时我们也深刻地认识到要全面实现规范化管理,切实发挥本部门的各项职能,工作中仍存在着差距和不足,如:各项制度在执行上尚有待规范;人力资源中心各项工作尚需深入一线;需进一步发现、培养人才,优化人力资源等。

「2」海关事务管理工作总结

又一次走上这个我们再熟悉不过的讲台,又一次真诚交流我们的工作经验,我们的教学史又将翻过一页,心情犹如春夏秋冬般冷暖交杂,这一年我在磕磕碰碰中进行修修补补,无尽的感慨,无尽的收获,又让我加深了对教师责任的领略。当春风拂面,当夏日炎,当秋高气爽,当冬日严寒,我们经过四季的考验,风雨的洗礼,收获了四季的果实,现将每天的耕耘,化作此时的字里行间…

一、管理是主线

结合我校今年的工作思路:加强关爱力度,提高师生素质,实施精细管理,提高育人质量。特别把实施精细管理放在了重中之重的地位。所以在今年的管理上,我的底线是安全,要求是精细,精细到他们的一言一行,精细到他们的衣食住行。

1、衣

由于一年级大多都是六、七岁的孩子,对卫生观念很弱,所以我经常告诉他们,要做干净的小白兔,不做不讲卫生的小花猫,你是不是个讲卫生的孩子,你的衣服会告诉老师的,如果到了换洗衣服的时候,督促他们每个人都必须换,并且一一检查,对有些藏在柜子里的脏衣服,我也要把它们找出来,做到身上常穿净衣服,柜子不留脏衣服。

在夏季时,都容易出汗,学校专门安排了洗衣课,起先,我有些低估孩子,觉得这么小的孩子肯定洗不了,可是试了一次,我在旁边边给她们讲,边做示范,发现有些发黑的衣服竟然被她们的小手洗得干干净净,真的让我对她们刮目相看。接着几次的洗衣课,孩子已经完全学会给自己洗衣服了,先洗衣领,再洗衣袖,最后搓胸襟,我想他们自己劳动洗的衣服穿在身上,会更加爱惜吧!

由于每个季节不同,对孩子的添减衣服也要十分在意,天冷了及时加,天热了按时减,让他们的身体尽量不受委屈。

2、食

每天三次的餐厅吃饭,不管是进出餐厅,还是吃饭情况,那种齐刷刷的阵势都让人拍案叫绝,而这种效果的背后必然有我们努力的结果,在班会上我们认真学习《文明安全用餐制度》以及《礼仪制度》,并给他们讲各种蔬菜的营养,让他们从小就认识到吃饭也是一种大学问,把那些文明用语、用餐顺序以及突发情况都耐心地讲给孩子,再让他们付诸行动,养成文明用餐的良好习惯。

「3」海关事务管理工作总结

一个月来,通过大家的努力,较好得完成了目标任务,全月完成产值一千万元。固定资产投入稳步增加。新建了预制构建厂,配套了乳化沥青生产车间。为加强后场管理,树立形象,对沥青砼拌合场进行了厂貌改造。经过两月的打拼,公司资产已实现了翻两番,令人鼓舞。

职工待遇

员工待遇稳步提高。10月我们坚持立足德阳、扎根德阳的方向。德阳成了我们的大本营,但绝大部分员工都是外来人员。为让职工安心工作,我们解决了住宿和三餐。两个固定伙食团不以盈利为目的,均为福利性质,让大家吃得放心,非常满意,真正感受到了企业大家庭的温暖。同时,为应付严寒和酷暑,让大家工作和休息的舒心,我们又增添了53台空调。尽管我们现在条件还比较差,但从点点滴滴做起,始终把为员工创造高品质的生活作为我们永远的使命和核心价值观,我们汇宇公司就会有强劲的发展动力。

团队建设

团队建设又上了新台阶,各部门分工更明确,职责更清晰。通过磨合和锻炼,涌现了一批责任心强,执行力强的骨干。核心团队已形成,增强了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公司转型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为提高员工素质和增强团队执行力,公司进行了多次内训,并选派部分高、中层人员和骨干进行了相关的培训。同时,大胆启用有责任心,敢闯、敢拼、一专多能的综合型人才。关心员工的终结关怀,让员工的职业生涯设计与企业发展目标一致。10月共考证10个,其中,二级项目经理人3人。大力实施人才战略,强调内培的同时,也注重外引,引进了象权老师,曹老师,张进,何勇,兰伟等特殊人才。

市场拓展

大力开展市场拓展,珍惜合作平台,深化合作关系。与我们合作的四汇集团和通达公司系德阳市首批十佳诚信企业,也是10月德阳市唯一两家被评为省优秀的企业。目前,我们已成为两家公司最大的项目部。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春节刚过完,提前上班,抓得早,抓得紧,狠抓了灾后重建的收尾工程,至中旬,已完成产值约500万元,为实现全月目标开好了头。10月拓展了绵竹市场,重点抓了绵竹市交通局项目(快通工程项目)及绵竹城区改造、罗江县旧城改造、什邡旧城改造,德阳市区旧城改造。特别是经济开发区庐山南路、

重点办项目(长江西路)等。注重BT项目的了解和尝试,与四汇集团成功地运作了郫县颐都花园的BT项目。目前,罗江、天元经济开发区正在紧盯中。为扩大盈利渠道大胆尝试卖料、加工等方式,努力增大回款率。考察并深入了解了BT和BOT市场、高速公路市场、新疆市场等,为企业可持续发展作出提前作出筹划。大件路L段尝试了与竞争对手的合作,调整心态,整合资源,突出优势,向竞争同行学习,力争成为本区域同行中的佼佼者。

存在的不足

在取得这些成绩的同时,我们应看到我们存在的不足:组织构架的设置应作出适当调整,避免人员管理职责的重叠,大项目部运作方式也阻碍了我们公司的发展;管理层次不清,公司正在进行组织构架的调整;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建立整套系统的管理体系。来月要重点抓项目经理,培养项目经理,实行项目终端管理,加大回款力度。

思路和打算

新的一个月,形势非常好,同时又是我们实现超常规跨越式发展的大机会。春节前完成高中层的结构调整,全面实行制度化管理。公司将会以崭新的面貌呈现,真正做到专业化施工,职业化管理。业务上仍然要狠抓德阳市场,站稳脚跟,特别是经济开发区、天元开发区、罗江开发区等上亿的BT大项目。同时抓住德阳交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头一个月,东一环 、黄河开发区,成德大道、金沙江路等大项目。进入高速公路,开辟新疆市场。

「4」海关事务管理工作总结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机关事务管理工作,保障机关高效运行,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根据《机关事务管理条例》、《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以下统称各机关),使用财政资金从事机关事务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机关事务,是指保障机关正常运行所需的经费、资产和后勤服务等相关事务。

第三条 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标准,统筹配置资源,积极推进机关后勤服务、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等工作的社会化改革。

各机关应当对本部门机关事务实行集中管理,统一执行机关事务管理制度和标准。

第四条 市机关事务主管部门负责本级机关事务工作,指导县(市)区机关事务工作。

县(市)区机关事务主管部门负责本级机关事务工作,指导乡镇、街道机关事务工作。

第五条 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审计、监察、外事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做好机关事务管理相关工作,履行对机关事务的监督管理等职责。

第六条 各机关应当加强机关运行经费管理,规范资金使用审批程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本办法所称机关运行经费,主要指为保障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第七条 财政部门和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本地经济发展水平和机关运行的基本要求,共同制定并适时调整本级机关运行实物定额、服务标准以及相应的经费预算支出定额标准和有关开支标准。

机关运行实物定额主要包括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等保障机关运行所需实物的数量、质量、技术等标准。

机关运行服务标准主要包括会议、差旅、培训、物业服务等保障机关运行所需服务的内容和等级标准。

第八条 县(市)区有关部门制定的本级机关的实物定额和服务标准,应当于制定后15个工作日内报送市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备案。

第九条 集中办公区域应当推进会计集中核算,规范资金管理,降低运行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十条 各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做好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等机关运行经费的预算和决算的公开工作。

第十一条 财政部门应当加强本级机关资产的综合管理和监督。

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在财政等部门的指导、监督下,制定并组织实施本级机关资产管理的具体制度。

第十二条 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整合机关资产资源,建立统一调剂使用制度。

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对各机关长期闲置、超标准配置或者低效运转的资产,应当会同财政部门制定处置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十三条 各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本部门资产账卡和使用档案,定期清查盘点,确保资产安全完整,不得将机关资产用于担保、抵押、对外投资或者举办经济实体。同级财政部门、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指导和监督。

第十四条 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办公用房使用标准和各机关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核定本级机关的办公用房面积。特殊业务用房的配置,由机关事务主管部门会同本级发展改革部门共同审核。

第十五条 各机关因人员机构增设、职能调整需要增加办公用房的,应当在本部门现有办公用房中解决;不能满足需要的,由同级机关事务主管部门调剂解决;无法调剂、确需租赁解决的,由机关事务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同级发展改革部门审批。

严禁出租出借办公用房或者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各机关因机构撤销、人员职责调整等情况腾退的`办公用房,应当由本级机关事务主管部门收回,统一调剂使用。

积极推进办公用房统一权属登记,具体推进办法由市机关事务主管部门会同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第十六条 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公务用车集中管理平台,并制定本级公务用车的具体管理办法,严格按照编制和标准配备公务用车。各机关应当建立公务用车的使用登记和公示制度。

公务用车配备、更新应当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

第十七条 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应当统一制定本级机关后勤服务管理制度,确定机关后勤服务的范围和标准,统筹规划、合理配置后勤服务资源。

集中办公区域机关后勤服务由同级机关事务主管部门统筹实施;非集中办公区域机关后勤服务须接受同级机关事务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十八条 各机关应当根据服务项目和标准,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引进具备相应资质的后勤服务单位,与引进的后勤服务单位应当订立服务合同,并建立服务合同的跟踪管理机制,规范服务合同的订立、变更程序。

第十九条 各机关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省规定的公务接待范围和标准,建立公务接待清单制度,如实反映接待对象、公务活动、接待费用等情况。

第二十条 各机关应当加强会议管理,严格执行会议费开支范围和标准,从严控制会议数量、规模和会期,充分利用各机关内部会议场所和电视电话、网络视频等方式召开会议,节省会议支出。

第二十一条 各机关采购机关运行所需要的货物、服务以及开展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机关运行经费、资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机关运行经费、资产、政府采购和会计事项的监督检查,依法处理发现的违法问题,并及时向本级政府汇报监督检查结果。

审计部门应当加大对机关公务支出的审计力度,依法处理、督促整改违法问题,并将涉嫌违纪问题移送有关部门查处。

监察部门应当加强对机关事务工作的监督检查,受理群众举报和有关部门移送的案件线索,及时查处违法违纪问题。

第二十三条 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机关事务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违法违纪行为。有关部门接到对违反机关事务管理制度、标准行为的举报,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按照《机关事务管理条例》、《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二十五条 有关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未按照本规定履行职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依规给予处分并进行通报;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机关事务工作人员在机关事务管理工作中不履行职责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203月1日起施行。

「5」海关事务管理工作总结

根据县委党史学习教育的安排部署,我局精心组织,合理安排,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现将我局开展党史学习教育阶段性工作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

(一)聚集主题主线,突出严格标准、务求实效。

一是及时传达动员部署。按照全县党史学习教育动员部署大会统一部署,我局及时召开了支部委员会,研究制定了党史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成立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组织全体干职工召开党史学习教育动员会,学习传达XXX教育动员大会讲话精神、全县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精神。

二是制定学习计划,做到学习活动开展有序。

按照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党史学习教育计划,明确时间节点、活动安排、学习内容安排,细化责任,硬化措施,确保环环相扣、取得实效。

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在醒目位置张贴宣传画、悬挂横幅标语,同时充分利微信工作群发布党史知识问题、电子显视屏滚动播放党史小视频等活跃学习氛围。

四是坚持以上率下。局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坚持走在前、做示范,带头领学促学、深入检视问题、开展调查研究、讲专题党课,力争形成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的良好局面。

(二)聚集学习教育,突出学有所获、学以致用。

一是紧扣学习主题。通过开展书记讲专题党课、党史宣讲暨专题培训活动、理论学习中心组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历史专题读书班、党员干部自学、观看红色电影等形式,读原文、学原文、悟原理,谈体会、找差距、强信念紧扣党史学习主题开展好党史学习教育。

二是丰富载体促学。组织开展学党史、祭先烈活动,缅怀革命先烈,明记先辈们大无畏的革命精神,从温入党誓词激发对党忠诚、甘于奉献的激情。

三是带着问题研学。给合党史学习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带着问题深入基层调研40余人次,收集群众困难问题5个,解决问题落实问题4个;在研讨进程中,进一步强化了党员干部的使命意识、在新时代勇担当善于作为、甘奉献。

四是强化指导督学。重点围绕抓好日常自学、书记讲专题党课、党史宣讲暨专题培训活动、理论学习中心组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历史专题读书班、党员干部自学、观看红色电影形式,派专人负责查看自学笔记、个人心得体会等学习内容落实情况,以查促学、督学,力争达到党史学习教育预期目标。

存在的不足

(一)宣传氛围不浓厚。一是学习教育活动开展以来只局限于对本单位工作人员作宣传,而未在其它公共场所向群众作好宣传。二是积极撰写党史学习报道的主动性不够,到目前为止只上稿一报道。

(二)组织学习形式单一。学习教育活动没有将单位实际日常业务工作相结合,而是脱离日常业务工作搞学习教育,导致形式不多,内容不活。

三、下一步打算

一是结合机关工作进一步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

二是创新学习教育活动形式,开展红色走读活动。

三是根据统一部署安排,分阶段举办党史学习专题学习班。

当前,我局党史学习教育正按照县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安排有力有序开展各项工作,但是对照上级要求、群众期望还有一定不足。接下来,我局将按照上级要求,紧扣党史学习教育主题,密切结合机关事务业务工作开展,贯彻好、落实好党史学习教育。

「6」海关事务管理工作总结

1、根据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结合我省实际,研究拟定省直机关事务工作的规定和办法,并组织实施。

2、负责管理省直机关后勤的汽车更新经费、房屋修缮经费和绿化经费的预算。

3、负责省直机关房地产管理,拟定房地产管理规章制度;负责省直机关基建立项审核;负责统建省级干部住宅;负责省直机关办公用房的统建、调配;管理房屋专项修缮经费和审批修缮项目;负责省级公产的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的产权、产籍管理和监督,编制并组织实施省级土地建设用地规划。

4、负责在榕省直单位和中央驻榕单位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拟定房改方案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审核在榕省直单位和中央驻榕单位集资建房项目并负责管理;组织经济适用房的开发建设;管理住房基金和住房公积金。

5、负责省直机关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根据国家和省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规政策,制定省直机关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6、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政府采购的规定,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省直机关、事业单位采购实施细则,负责实施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办公设备、设施、用具的采购工作;负责省直机关礼品礼金集中收缴工作。

7、负责省直机关、事业单位的公务车辆购置的审批工作,并报省控办备案。负责省级干部和省直机关、事业单位的公务车辆的配备、更新、报废的管理;负责省级干部和省直机关、事业单位的车辆号预排;负责省二级以上接待用车的保障;指导和协调省直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工作。

8、负责屏山大院和工交大院的管理;负责省级干部住宅区的服务;协助做好省级重要接待和大型会议的接待服务工作。

9、负责屏山大院及辖区内省级领导机关、省级干部住宅、省级重大活动的内部安全保卫工作;指导和协调省直机关治安综合治理。

10、负责省直机关计划生育、爱国卫生、绿化等社会事务工作,配合福州市做好省会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11、负责对全省机关后勤体制改革和后勤事业发展的指导;组织实施全省机关后勤干部岗位培训;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省县以上机关宾馆、饭店、招待所的分等定级管理和厨师、服务师技术培训考核工作。

12、负责“七七一二国防工程”设施的管理;负责战备、抗洪救灾等应急情况下省级领导机关的后勤保障。

13、承办省政府和省政府办公厅交办的其它事项。

「7」海关事务管理工作总结

后勤管理工作流程

为规范我处工作流程,保证工作程序简便,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后勤管理处工作流程如下:

1、各职能科室接到办事、咨询或来文等相应的工作后,应及时向处领导汇报,不得隐瞒、遗漏。如需向处领导提供决策依据的,也必须同时上报。

2、待处领导批复后,各职能科室根据工作职责,交由相关的办公人员进行办理。待办理结束后,应当及时给办事人以答复,并将办事结果及时存档备查。

3、如需报请校领导批示的,由处领导上报校领导进行批示,待校领导批复后,由处领导交办给相应的职能科室进行办理。待办理结束后,应当及时给办事人以答复,并将办事结果及时存档备查。

4、如办事人直接到处领导处办事、咨询,或将来文直接送达处领导,待处领导批复后,各职能科室根据工作职责,交由相关的.办公人员进行办理。待办理结束后,应当及时给办事人以答复,并将办事结果及时存档备查。如需报请校领导批示的,由处领导上报校领导进行批示,待校领导批复后,由处领导交办给相应的职能科室进行办理。待办理结束后,应当及时给办事人以答复,并将办事结果及时存档备查。

5、如遇特殊情况,应根据特事特办的原则进行办理,不得无故拖延。

6、遇有急事、特事,各职能科室可直接向校领导汇报,待校领导批复后,各职能科室根据工作职责,交由相关的办公人员进行办理。待办理结束后,应当及时给办事人以答复,并将办事结果及时存档备查。并尽快向处领导汇报,使处领导能及时掌握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办事结果。

7、各职能科室必须严格按照工作流程进行办公,不得无故越权、越级汇报,对违反工作流程,并造成影响的,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8」海关事务管理工作总结

本学期,我被安排到公寓楼,负责三楼女生的住宿。从主管到现在近两个月来,在学校领导和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下,我在公寓管理工作中也收获了许多。现总结如下:

一、 领导重视,职责明确

俗话说:安居才能乐业。强化公寓管理,不单是学生健康成长问题,更重要是学校的安全问题。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形成,能有效提高学习效率,因此我校高度重视住校生管理工作,成立了学生公寓管理工作机构,学校各级领导都特别重视住校生的管理,把学生公寓管理放到了学校日常管理的重要位置。学生公寓管理由学校总务处负责,各值班组协助共同管理,学校不仅把公寓管理工作纳入每学期的学校工作计划,而且每周召开的校务会议都有公寓管理方面的内容,校长和分管领导都对相关公寓管理工作反复强调,认真布置并加以督查落实。

二、制度完善,科学管理

为了让我们的管理工作更加科学、有效,我们公寓管理处制定了一系列的公寓管理制度,具体是:《三墩中心小学公寓管理制度》、《公寓管理员职责》、《宿舍安全保卫制度》、《公寓财物保管制度》、《公寓内务及卫生制度》、《公寓夜间点名查铺、巡查制度》、《宿舍内务评分标准》等,用制度规范学生的行为,从而使住校生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实行公寓管理责任制,详细规定了公寓管理员的工作职责和工作细则,责任落实到人;制定了有效的宿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详细的点名表、床位对应表,做到卫生检查、出入请假登记、查铺情况记录等信息详细、准确。

为切实确保住校学生的安全,我们每天夜间由带班领导、值班教师协助公寓管理员巡夜并做好查铺记录,每天夜间不定时巡查不少于三次,其中一次必须在午夜进行。值班人员必须在午夜之后才休息,早上五点半起床,照看学生上卫生间,七点到八点照看学生洗漱,整理床铺,打扫宿舍及楼道卫生。这样的工作,完全颠倒了正常的作息

时间,别人休息是我们工作,别人工作室我们得休息,一旦遇到临时分配的任务,我们还得去做,这样一来,我们的工作量就很大,别人是无法理解的。

三、分层分级,管理落实

住校生管理,是学校管理的一个难点,要真正达到管理目标,必须狠抓落实。我校对住宿生实施分层、分级管理。将管理体系化,分管校长——公寓管理处——舍管员——值班教师,自上而下逐一落实,做到层级分明,管理有效。在住校生管理过程中由分管校长宏观指导,分管处室制定总体管理计划,公寓管理员和各值班组值班教师具体实施管理,并负责督促、检查各宿舍管理工作方面的落实情况。遵循“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各司其职,充分发挥了管理人员工作的主动性和学生的自觉性。

四、奖惩分明,加强管理

为了让学生有一个更加安全、干净、舒适的生活环境,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我们每天都由有管理员对每一个宿舍进行检查,包括内务清洁、作息情况、安全隐患等;定期、不定期召开舍长会议,对舍长进行宿舍管理培训,组织部分舍长对宿舍内务打分量化,让学生参与到宿舍管理中来,提高他们的参与意识和管理能力;定期按照相关的制度、要求每天对宿舍进行内务的评比,并当天及时在校务公开栏公布结果,表扬优秀,批评落后。与此同时,我们根据学生住宿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要求班主任利用班会等时间教育学生,特别是加强对住校生的节约用电、用水、住宿秩序、爱护公物教育等。

五、存在问题,再加努力

我们在公寓舍管理上进行了一些探索,也取得了比较显著的效果,总体来看,公寓管理正逐步纳入常态化、正规化、精细化。但是,仍有一定问题存在。

1、部分学生以打扫卫生为借口,没有请假条和学生证就企图进入公寓。希望班主任严格请假手续,公寓管理员严格要求,并做好登记。

2、个别宿舍的学生为逃避内务检查扣分,私自撕毁床头卡和门牌卡。以后类似事件将加以通报,并加倍扣分。

3、有不少学生夜间将零食带入公寓,更有甚者将零食、垃圾倒入公寓内的下水管道,造成水管堵塞。

4、部分宿舍窗帘白天没拉开,靠走廊的上窗也未及时打开通风。还有的宿舍物品摆放凌乱,室内有悬挂品。

5、个别宿舍内卫生打扫不够彻底,留有死角,尤其是床底和阳台。

6、学生的文明意识和行为习惯还参差不齐,存在浪费水电,破坏水龙头、电器的现象还比较严重,还需要我们和各位班主任继续加大教育力度和管理力度。

新的学期,无论怎样,我们将继续本着一切为了服务学生的原则,向更加“精细化”管理模式发展,努力为住宿生营造一个舒适、温馨的校园之家,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使学生能在平安、和谐的校园里快乐健康地成长。

「9」海关事务管理工作总结

法规部事务管理工作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青海×××集团总部及各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的法律事务工作,强化法律监督职能,提高集团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的能力,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的所有法律事务工作应当严格遵守本工作制度。

第三条集团在生产经营管理等日常工作中,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集团规章制度,积极与法规部配合,确保企业合法运营。

第二节法务机构和岗位

第四条集团总部设立法规部,负责处理集团及各子公司的法律事务及其他相关工作。集团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业务发展需要不断完善法务机构和岗位设置。集团所属子公司不另行设立法务部门,应设置专职或兼职法务人员,并根据本规定具体确定法务人员的工作职责,报法规部备案。子公司法务人员应服从法规部的统一管理。

第五条集团法务人员的工作职责

(一)建立和完善法务管理体系

1、建立、规范和完善法务工作制度及流程,包括法律案件处理流程等。

2、建立法律事务管理工作制度和完善法律事务管理框架。

(二)参与交易评估/合同评审工作

1、协助交易/合同评审小组进一步健全合同管理制度。

2、审查、修改、会签经济合同、协助和督促重大经济合同的履行。

(三)为其他职能部门及子公司提供法律服务

1、处理诉讼、仲裁及其它案件。

1.1提前介入、全程参与各种可能发生法律纠纷的业务经营行为。

1.2收集、分析案件的证据资料,处理进入法律程序的各类纠纷。

1.3统一委托外聘法律顾问处理公司诉讼、仲裁、劳动争议仲裁等诉讼和非讼事务。

2、在全集团范围内有计划、分层次、讲实效、有针对性的深入开展普法教育。

2.1对全体员工普法教育。

2.2对经营管理人员定期进行法律知识培训。

2.3收集、整理、保管、宣传与集团经营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资料。

3、为集团的经营、管理行为提供法律上的可行性、合法性分析和法律风险分析。

3.1对集团重大经济活动,提出减少、避免法律风险的措施和法律意见。

3.2不定期向各子公司发出法律警示书并抄报总裁办备案。

4、办理其他的法律事务

4.1负责处理集团重大或复杂债权债务的清理和追收工作。

4.2协助职能部门办理集团新投资公司的开业注册、合并、分立、兼并、解散、清算、注销等工商事务及公证、抵押等法律事务并审查相关法律文件。

4.3协助职能部门办理版权、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管理事务并审查相关法律文件。

4.4与司法机关及有关政府部门保持沟通,为集团创造良好司法环境。

(四)负责集团其它法律事务工作

第六条法规部履行职责时,应当加强与财务部、总裁办、风控等部门和各子公司的协调和配合,共同完善企业法律风险的防范体系。

第七条各部门、各子公司应当积极支持配合法规部及集团外聘法律顾问依规定履行职责,并为开展法律事务工作提供必要的组织经费、物质等保障。

第三节合同的合法性审查

第八条以下合同必需经法规部审核法律风险,

(一)股权性投资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发起人协议、合资、合作合同等);

(二)股权转让、企业重组、企业改制合同;

(三)资产转让、处置、资产重组合同;

(四)各类经济合同;

(五)其它合同。

第九条集团交易类合同按照交易评估及合同讨论修改群组按制定流程进行评审。非交易类合同应于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交法规部、总裁办备案。

第十条法规部可将特殊合同、重大合同交外聘法律顾问审核,外聘法律顾问应集团的要求就合同文件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应具备如下内容,

(一)合同文件基本情况,包括,签约各方名称、合同文件内容提要;

(二)合同文件合法性审核的法律法规、政策依据;

(三)合同文件存在的瑕疵或法律风险分析;

(四)减少瑕疵或降低法律风险的建议和预防措施;

(五)合同文件合法性审核的最终意见;

(六)外聘法律顾问认为应当具备的其它内容;

(七)外聘法律顾问的签名。

第四节企业行为的合法性审查

第十一条对集团经营有重要影响的企业行为,应先征询法规部或外聘法律顾问法律意见后,方可实施,该法律意见以及相关材料应归法规部档保存备案。

第十二条法规部、外聘法律顾问就重要影响企业行为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应具备如下内容,

(一)企业行为的主要内容介绍;

(二)企业行为合法性审核的法律法规、政策依据;

(三)企业行为存在的法律风险分析;

(四)降低企业行为法律风险的建议和预防措施;

(五)企业行为合法性审核的最终意见;

(六)法规部或外聘法律顾问认为应当披露的其它内容;

(七)法规部或外聘法律顾问的签名。

第五节法律纠纷的预防和处理

第十三条本工作制度中所述法律纠纷是指与集团经济活动相关的。可能上升到诉讼、仲裁的纠纷。

第十四条法律纠纷预警,集团合同签订/履行的责任部门/子公司应按以下方法对法律纠纷预警,

1、发现已生效合同本身存在问题的,要积极与合同签约各方协商,争取签署补充协议或合同,同时报备法规部、总裁办;

2、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对自身在履行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积极与合同对方当事人沟通达成和解协议;

3、对合同对方当事人在履行合同文件规程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反馈,并保留所有书面材料,尽可能收集保存所有证据材料。

4、合同相对方当事人经过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不履行,或预期丧失履约能力的,具体执行部门或公司要及时通知法规部,并警示财务部停止付款,并由执行部门牵头及时提出应对措施,由法规部督促落实。

第十五条专人跟进,各部门、子公司应积极、主动处理各种法律纠纷,尽量避免法律纠纷最终演变为诉讼案件。在以下情况出现后三个工作日内,应书面告知法规部,并指定专人负责对接法规部工作人员,对该法律隐患进行排除或按流程报告签批后诉讼应对,

(一)合同约定履行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合同相对方经书面催告仍未履行合同义务;

(二)获悉对方当事人准备或已经以诉讼方法解决纠纷的信息、文件;

(三)对方当事人已经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已经掌握对方当事人丧失商业信誉或履约能力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濒临破产、恶意逃避债务、转移资产)

(四)认为纠纷有可能转化为诉讼的;

(五)认为对方行为涉嫌侵害公司知识产权或其他权益的;

(六)认为应指派专门人员跟进或成立纠纷处理小组的其它情形;

(七)按照集团的要求或者有关规定,应当进行诉讼的其它情形。

第十六条法务部接到各部门、各子公司上报情况后,应着手完成以下法律纠纷处理工作,

(一)全面了解、掌握发生纠纷的合同文件或企业行为的有关情况;

(二)对与产生纠纷的当事人之间的往来文件严格审核把关;

(三)全面收集、整理与纠纷有关的证据材料;

(四)对需要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纠纷的或者对方当事人已经起诉的,由法规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应对诉讼方案,诉讼方案经法规部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诉讼方案包括解决的思路、措施、步骤、线路图、拟调解方案、诉讼费用预估、诉讼目标、风险防控等;

(五)形成法律纠纷的分析报告,分析报告形成后上报总裁审批;

(六)根据法律纠纷的具体情况应当进行的其他行动。

第十七条在法律纠纷处理完结后,法规部拟写结案报告。结案报告的内容包括,诉讼的过程、结果、诉讼工作过程中的经验教训总结,诉讼中反应出责任主体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

第六节外聘法律顾问的管理

第十八条法规部在充分发挥自有法律人才资源的基础上,经集团批准可聘请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和律师(外聘常年法律顾问和专项事务法律顾问统称“外聘法律顾问”)处理有关法律事务。聘请外聘法律顾问,应注重成本效用分析,严格控制成本。外聘法律顾问应具备法律规定的职业资格,应当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法规部应在(法律顾问服务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将外聘常年法律顾问的检查和考评工作情况书面报集团。经批准后,方可与该外聘常年法律顾问签服务合同。

第十九条法规部负责外聘常年法律顾问的联系与管理工作。外聘常年法律顾问应提供的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

(一)应集团的要求,就重要的合同文件、重大的企业行为合法性出具书面意见;

(二)应集团的要求,参与法律纠纷预防和解决工作;

(三)定期提供法律事务工作评估报告及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四)参与集团的法律知识普及、培训工作。

第二十条外聘法律顾问禁入限制,

(一)不具备法定职业资格;

(二)在集团组织的外聘法律顾问工作检查考评中连续三个月被评为不合格;

(三)违反承诺接受正与集团进行仲裁、诉讼活动的其它当事人的委托业务;

(四)没有合理的理由或己身过错,未能完成集团委托法律事务工作的;

(五)由于过错导致集团权益受到不应有损害的;

(六)由于其他原因被列为集团法律服务禁入名单的。

第七节档案管理

第二十一条所有合同、重要事项(板块权限划分)必经集团合同审批流程签批并由总裁办统一用章签批(盖章)后,由总裁办、财务部、执行各部门或子公司存档,总裁办及其档案室必须留存原件一份;法规部不定期督查集团各部门及其各子公司合同的保管、执行工作,督查处理结果经总裁批示后上传内网公示;各部门、子公司及其人员需要借阅、复印保管的档案原件的,必需持经借阅部门分管领导及法务部负责人共同签署的工作联系单方可办理;

第二十二条各部门、子公司对于自己留存的合同、资料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合同履行完毕或事项办结之日5日内将所有的资料及时向总裁办档案室整理归档交接,废旧档案销毁由总裁办、法规部、财务部共同会商确定。具体业务要求按照集团相关档案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各部门、子公司送审法务部审核签批的各类合同,均应提交复印件并填写法务部接收文件备忘录以供法务部备份以备督查。

第八节责任与奖惩

第二十四条各部门、子公司有以下行为的,集团有权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一)在合同文件签署前没有通过合同文件合法性审查的;

(二)在企业行为进行前没有通过企业行为合法性审查的;

(三)忽略企业法律纠纷预防工作,给集团造成重大损失的;

(四)没有及时对法律纠纷进行处理,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五)违反本制度的其它规定,经法务部或相关部门检查发现后,仍不及时改正的。

第二十五条法务人员有以下行为的,集团有权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一)延迟办理相关法律事务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二)未按本制度规定对各主体的法律协助给予反馈,给集团造成重大损失的;

(三)处理法律纠纷时失职,给集团造成重大损失的。

第二十六条本章中“重大损失”是指有如下情形之一的,

(一)造成集团直接经济损失五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五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二十万元以上的;

(二)造成集团停产、停业三天以上,或者破产的;

(三)弄虚作假,不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指使、强令他人不报、缓报、谎报情况,导致事故危害结果继续、扩大,或者致使抢救、调查、处理工作延误的;

(四)严重损害集团声誉,造成恶劣影响的;

(五)泄露集团商业秘密,造成集团损失及恶劣影响的;

(六)其它致集团利益遭受损失的情形。

第九节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集团法务部进行解释。

合同管理制度

一、合同管理的基本原则

1、为规范集团的合同管理工作,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有效维护集团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合同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合同是指以公司或集团及各子公司签订的各类具有合同性质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协议(书)、谈判纪要、招投标文件、以及具有合同性质的其他文件(文书)、电传邮件等;

3、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和集团各子公司投资的全资企业;

4、合同的订立、履行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集团规章制度,不得损害集团及各子公司利益;

5、集团及各子公司应当对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与解除、授权委托、归档、备案等与合同相关的事务进行规范化管理,并逐步实现合同管理的信息自动化;

6、集团及各子公司应在其经营管理范围和授权范围内从事活动,具体工作范围参照集团各大板块或部门权限划分。凡国家、行业或公司有标准合同或示范文本的,应当优先使用。

二、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实行承办人制度、审查会签制度、授权委托管理制度、法规部法律审核制度、合同管理考核及责任追究制度和重大合同报批核准及备案制度。

1、承办人制度,指合同承办单位或部门指定合同承办人,对合同订立、履行的程序和执行情况全程负责的制度。承办人由承办部门(单位)根据合同项目需要指定并承担相应责任。

2、审查会签制度,指合同签订之前必须经本办法所列部门审查会签的制度(会签程序详见合同审批表)。

3、授权委托管理制度,指公司和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授权代理人或授权下属部门(单位)签署合同。

4、审计监察制度,指内控管理中心依其职责对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进行审计、监察的制度。

5、法规部法律审核制度,指法务部依其职责对合同的程序、内容、格式、合法性、规范性进行审查的制度。

6、合同管理考核及责任追究制度,对合同管理实施检查与考核,在合同的订立、履行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以及不遵守本办法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部门(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合同实际损失追究其相应责任的制度。

7、重大合同报批核准和备案制度,按公司规定、本制度以及授权管理手册的相关要求,对特别重大合同应报集团公司领导小组核准,并实行备案的制度。

合同级别分类,一般合同标的为,<2000元

重大合同标的为,≥2000元<5000元

特别重大合同标的为,≥5000元

三、合同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1、合同实行统一归口、分级管理和专项分类负责相结合的原则。集团总裁办及其档案室是合同资料归档管理部门。承办部门、财务管理中心、法规部及其他相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分别履行合同审核履行责任,并由法规部牵头定期督导履行。

2、法务部履行以下合同管理职责,

2.1制订合同管理制度,并参与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2.2审查合同合法性和规范性,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

2.3配合总裁办、内控、财务部门监督检查合同的履行;

2.4编制、办理、保管合同审批表;

2.5制订和发布常用合同示范文本;

2.6协调处理合同纠纷的仲裁、诉讼等法律事务;

2.7将合同中的重大事宜上报集团领导,并联系外聘律师解决

3、承办部门履行以下管理职责,

3.1组织合同项目可行性研究和谈判;

3.2提供合同文本;

3.3审查合同真实性和可操作性、当事人主体资格和资信状况、履约能力;

3.4负责合同文本审查会签程序的流转;

3.5办理授权委托申请;

3.6组织、监督合同履行,并及时协商处理合同纠纷;

3.7负责对所承办合同的统计数据,配合总裁办建立合同电子档案库,督促各部门保管合同副本(复印件)和移交合同正本(原件)给总裁办档案室归档;

3.8指定合同承办人

4、财务部门履行以下管理职责,

4.1审查合同中的财务收支事项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4.2审查合同的经济可行性;

4.3协助合同承办部门监督合同执行情况;

4.4审查合同的资金结算、酬金支付方式的合法性及合理性;

4.5按照合同约定办理收支事项;

4.6对合同资产、资金使用效果的经济效益进行审查。

5、内控管理中心履行以下管理职责,

5.1对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等事项实施审计和监察;

5.2审查合同价款、酬金的合理、合法性;

5.3对合同订立、履行中出现的失控点和问题,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对合同管理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违纪情况进行调查处理,提出监察建议或监察决定。

5.4负责合同编号、统计、备案和整理归档(指定专人保管合同及会签记录原件);

6、合同中,法规部只对合同法律条款的合法性、完备性承担责任,财务部门只对合同价款等财务条款承担责任,业务部门对合同的商务条款及履行负责。各部门(单位)对超出其职责范围的合同内容只有修改建议权,如若采用的合同是法规部颁发的正式合同文本,出现问题的,应按合同约定执行。

四、合同的订立

1、合同的订立应当执行以下程序,

1.1合同当事人主体资格审查;

1.2合同谈判、起草;

1.3合同审查会签;

1.4合同签署和用印。

2、承办人应对合同当事人的下列主体资格和资信状况进行审查,

2.1合同主体应具有经当年度年审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有效证件;合同主体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其核载的内容与实际相符;

2.2合同标的应符合当事人经营范围,涉及专营许可的,应具备相应的许可文件;涉及资质要求的,应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证书;

2.3由代理人代办、代签合同的,应出具真实、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经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2.4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具有支付能力或生产能力或运输能力等,必要时应要求其出具资产负债表、资金证明、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签署的验资报告等相关文件;

2.5具有履约信用,过去三年中的合同无严重违约事实;在签署本合同时,未涉及可能影响本合同履行的重大经济纠纷或重大经济犯罪案件;

2.6在签署本合同时,应合法有效。不存在任何司法机关、仲裁机构或行政机关作出的会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存在受其他具体行政行为或其他法律程序制约的情形;

2.7其他与合同签订、履行相关的事项。

3、对不符合本规定的当事人,不应与其签订合同;涉及第三方公司或个人的,需由该第三方出具授权委托书或对方与第三方的合作协议书。必须签订合同时应要求其提供合法、真实、有效的担保。其中,以保证形式作出的担保,其保证人必须是具有代偿能力的独立法人经济实体。并应对保证人适用本办法第4.2条进行审查。

4、本规定第4.2条所述文件应列入合同档案;其文本为复印件时,须加注“与原件核对无误”字样,并由承办人签字。

五、合同谈判

1、合同的谈判,承办或履行部门可以根据需要组织相关部门参加。重大合同的谈判,应事先开准备会议,确定谈判方案及主谈人员,统一谈判意见后再举行正式谈判。会议由承办或履行部门召集、主持,其他参与谈判的相关人员必须参加。

2、承办人负责制作会议纪要,并经全体参会人员确认,列入合同档案。会议纪要应记载如下内容,

2.1会议日期;

2.2参会人员;

2.3参会人员达成一致的意见;

2.4参会人员声明保留的意见;

2.5法律意见;

2.6需要报承办部门负责人、单位主管副职领导、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同意意见;

2.7其他需要记载的事项。

3、参加谈判的人员应恪守谈判纪律,不得泄露企业的商业秘密。

4、承办人对谈判中我方临时遇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进行协调,并向承办部门负责人汇报,必要时须向集团总裁及董事长请示。

六、合同起草

1、法规部负责提供合同范本(重大建设安装施工合同可由对方提供早本)。对方提供合同文本草案的,应报法规部对合同文本进行修改、完善。合同起草、修订后按合同审批程序报各有关部门发起流程审核会签。

2、合同内容必须合法、具体、条款齐全、责任明确、用语确切、文字严谨、术语、数字准确。一般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主要条款,

2.1合同双方名称、住所、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姓名;

2.2标的、数量、质量及其检测验收标准和方式;

2.3价款、支付方式;

2.4履行地点、期限和方式

2.5违约责任;

2.6变更、解除条件;

2.7争议解决方式;

2.8生效时间和条件;

2.9副本份数及附件。

3、合同应由法规部会同承办部门、财务部及其他相关部门制作标准文本,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

七、同时审查会签

1、审查会签按合同审批表规定的程序执行。负责审查的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的职权范围、专业特点等进行认真仔细的审查,负责人应在合同审批表上签注明确具体的审查意见并签字,未签意见或所签意见含糊不清的视为完全同意承办人意见。未经会签审查的合同文本,其合法性和规范性责任由承办或履行部门自行承担。

2、承办或履行部门负责审查合同下列内容,

2.1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和资质是否符合要求;

2.2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政策及有关政府部门及上级部门的批准文件;应当招标的是否按规定完成招标程序;

2.3术条款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及规程、规范;

2.4目是否列入年度投资计划;

2.5款是否是缔约人真实意思的表示;

2.6款是否切实可行;

2.7门认为应当审查的其他内容。

3、财务部门负责审查合同下列内容,

3.1合同条款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财务规定;

3.2合同约定事项是否符合经济效益原则;

3.3合同标的是否列入公司预算;3.4合同支付条款是否合理、可行;

3.5财务部门认为应当审查的其他内容

4、法规部负责审查合同下列内容,

4.1合同内容、形式是否合法;

4.2合同条款是否符合法律、法规。

4.3担保方式是否合法、适当;

4.4相关程序是否符合本办法规定;

4.5法务部认为应当审查的其他内容。

5、内控管理中心负责审查合同价款、酬金是否合理、合法。

6、合同承办或履行部门负责审查合同中与部门业务相关的下列内容,

6.1合同中与本部门业务相关的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国家有关政府部门和上级部门的批准文件;

6.2合同中相关技术条款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及规程、规范;

6.3合同约定的相关事项是否符合与本部门业务相关的业内习惯;

6.4相关部门认为应当审查的其他内容。

7、各部门对每一份合同审查的时间不得超三个工作日。对适用标准合同的合同,审核时间不超过一个工作日。但承办部门对审查时限有特殊要求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八、合同签署与用印

1、承办人负责对已完成审查会签、统一编号的合同进行修改、完善、校核、复印、装订。凡条款增减或其他重要修改,应报送相关部门复签后送总裁办档案室归档。

2、承办人对合同逐页小签(背签)后,连同审查会签单送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署,再到印章保管人处加盖印章。

3、印章保管人负责监督审查合同是否按审查会签程序和授权委托等规定签署。以下不规范

合同不予加盖印章,

3.1抄写或有修改痕迹,但对于手写或涂改有书面说明并经负责人签字的,可视为规范合同;

3.2公司法定代表人未在正式文本上签字而又未书面授权委托的;

3.3未按授权委托规定权限在正式文本上签字的;

3.4本办法规定应由财务或其他业务部门审查会签而未会签或会签不全的;

3.5未附经过审查会签的合同审核会签单的;

3.6公司领导提出意见未在正式合同文本中得到修改的;

3.7审查会签部门提出意见未采纳又未说明原因的。

4、合同自双方签署加盖印章之日起成立,自合同规定之生效条件成就之日起生效。

九、合同授权委托、抄送(复印)与归档

1、法定代表人不能或认为不必亲自签署的合同,应由法定代表人签署文件或以授权委托书形式,授权或委托下属单位或代理人签订。属于电话或其他口头委托的,事后应补签授权委托书。

2、合同签订后需要抄送(复印)给相关领导和部门的,由内控管理中心或承办部门在合同审核会签单上注明,并在签订后复印送达。

3、合同签订后,至少一份合同原件交由总裁办档案室归档备查(其余原件由承办部门留用)。合同履行完毕或失效后,由承办部门书面通知总裁办、法规部合同履行完毕或失效起始日,合同继续存档一年后即可销毁。

十、合同履行

1、承办人负责组织合同的履行,监督合同履行的全过程,并督促当事人按照约定全面、实际履行合同。合同生效前,不得实际履行合同。以资产、实物、票据、土地使用证等作为抵押、质押、留置的担保合同、反担保合同,应由承办人及其部门与对方在法定的行政主管机关办理抵押登记或质物、凭证移交后方可履行合同。

2、承办人负责履行合同约定的通知义务,包括提示有关部门、单位按合同约定的日期、期间履行合同义务或主张权利。

3、承办人负责汇报、请示、协调、解决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争议。

4、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违约事项或纠纷,承办人应在法定或约定期限内以法定或约定的方式向对方提出异议或对对方的异议予以答复,并将有关违约或纠纷事项以书面报告形式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及时通知财务部和法规部。法规部通知法律顾问对前款事项审查协调后出具法律意见。财务部门在审查、核实违约事项后,对是否停止支付做出决定。

十一、合同变更与解除

1、合同的变更或者解除应采用书面形式。

2、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由原合同承办部门、承办人承办。

3、承办人提请合同变更和解除的程序,

3.1承办人填写合同变更解除申请单,提交承办部门负责人审核后上报法务部;

3.2法规部对合同变更和解除可能导致的法律风险进行评估,出具法律意见;

3.3财务部门对合同变更和解除的经济性进行评估,出具书面意见;

3.4承办人将上述文件、意见一并提交原签署人审批;

3.5审批后由承办部门负责人通知合同对方当事人达成变更或解除协议。

4、合同变更和解除文件的订立、履行适用本办法规定。

十二、合同争议的处理

1、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违约事项或纠纷,影响合同履行时,承办人及其承办部门应及时将有关违约事项和纠纷原因通知财务部和法规部,同时向法定代表人或主管领导汇报,并提出妥善解决争议方式的建议。重大争议的,应由法规部根据集团领导指示联系外聘律师协商是否提起诉讼。

2、合同发生争议后,应采用协商、调解方式解决,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时,应订立书面协议。协商、调解不能达成协议时,应依合同约定选择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

3、合同发生争议后,承办人及承办部门应负责收集合同文本、附件、来往函电、票据、质量标准、样品、鉴定报告、证人证言等相关证据材料。

4、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生效裁决、判决的,承办部门应及时与法规部协商,经授权管理手册规定的有权审批人同意后,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十三、合同监督与考核

1、法规部根据实际需要需要,对相关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等全过程进行督导审查,发现问题应会同相关部门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2、在合同管理工作检查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向被检查单位或部门出具法律意见书或整改通知书;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其他严重后果的,由法规部按照有关规定查处,并向相关领导汇报追究责任人的责任;涉嫌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1未按本办法规定程序订立、变更或解除合同的;

2.2订立有重大缺陷或无效合同、虚假合同、可撤销合同的;

2.3丢失合同文本及相关文件的;

2.4提供虚假资料的;

2.5未按合同履行的;

2.6发生争议后,隐瞒或不及时向有关机构汇报或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2.7应当或可以追究对方违约责任而擅自放弃权利并对单位造成危害的;

2.8合同订立或履行当中,与对方或第三人恶意串通、收受贿赂或使用其他非法手段谋取私利的;

2.9透露合同意向、商业秘密或其他相关秘密的;

2.10利用合同进行其他涉嫌犯罪活动的。十四、合同档案

1、合同档案应当齐全、完整、真实、准确,主要内容包括,

1.1背景材料;

1.2证明性文件

1.3审查会签文件或审查意见书,填写合同审批表;

1.4合同正本;

1.5招投标全套文件资料(招标项目);

1.6授权委托书;

1.7履行、争议解决情况的说明;

1.8合同变更、解除的相关文件;

1.9其他需要归档的文件。

2、合同承办人应在合同签定后5日内,将合同签约各方签字盖章的合同正本及审查会签文件(合同审批表)、营业执照复印件、对方资信、资质、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材料等一并送总裁办档案室统一归档。合同副本和其他材料复印件可由承办人交本部门合同管理人员统一管理留存备用。

3、合同承办部门指定的专职或兼职合同管理人员,统一管理本部门承办的合同及相关资料,并按相应的档案管理办法进行登记、建立台帐。并将合同原件一并上交总裁办档案室。

十五、附则

1、集团下属各分子公司及集团各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各分子公司、本部门合同管理实施细则。

2、本办法自批准之日起施行。集团原有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3、本办法的解释权归本集团法务部。

十六、附件及表单

1、各类合同范本2、合同管理流程3、合同拟定流程

4、合同变更解除流程5、合同纠纷处理流程6、合同审核流程

7、合同签订流程8、合同谈判流程9、各类表单

法规部事务管理工作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青海×××集团总部及各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的法律事务工作,强化法律监督职能,提高集团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的能力,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的所有法律事务工作应当严格遵守本工作制度。

第三条集团在生产经营管理等日常工作中,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集团规章制度,积极与法规部配合,确保企业合法运营。

第二节法务机构和岗位

第四条集团总部设立法规部,负责处理集团及各子公司的法律事务及其他相关工作。集团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业务发展需要不断完善法务机构和岗位设置。集团所属子公司不另行设立法务部门,应设置专职或兼职法务人员,并根据本规定具体确定法务人员的工作职责,报法规部备案。子公司法务人员应服从法规部的统一管理。

第五条集团法务人员的工作职责

(一)建立和完善法务管理体系

1、建立、规范和完善法务工作制度及流程,包括法律案件处理流程等。

2、建立法律事务管理工作制度和完善法律事务管理框架。

(二)参与交易评估/合同评审工作

1、协助交易/合同评审小组进一步健全合同管理制度。

2、审查、修改、会签经济合同、协助和督促重大经济合同的履行。

(三)为其他职能部门及子公司提供法律服务

1、处理诉讼、仲裁及其它案件。

1.1提前介入、全程参与各种可能发生法律纠纷的业务经营行为。

1.2收集、分析案件的证据资料,处理进入法律程序的各类纠纷。

1.3统一委托外聘法律顾问处理公司诉讼、仲裁、劳动争议仲裁等诉讼和非讼事务。

2、在全集团范围内有计划、分层次、讲实效、有针对性的深入开展普法教育。

2.1对全体员工普法教育。

2.2对经营管理人员定期进行法律知识培训。

2.3收集、整理、保管、宣传与集团经营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资料。

3、为集团的经营、管理行为提供法律上的可行性、合法性分析和法律风险分析。

3.1对集团重大经济活动,提出减少、避免法律风险的措施和法律意见。

3.2不定期向各子公司发出法律警示书并抄报总裁办备案。

4、办理其他的法律事务

4.1负责处理集团重大或复杂债权债务的清理和追收工作。

4.2协助职能部门办理集团新投资公司的开业注册、合并、分立、兼并、解散、清算、注销等工商事务及公证、抵押等法律事务并审查相关法律文件。

4.3协助职能部门办理版权、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管理事务并审查相关法律文件。

4.4与司法机关及有关政府部门保持沟通,为集团创造良好司法环境。

(四)负责集团其它法律事务工作

第六条法规部履行职责时,应当加强与财务部、总裁办、风控等部门和各子公司的协调和配合,共同完善企业法律风险的防范体系。

第七条各部门、各子公司应当积极支持配合法规部及集团外聘法律顾问依规定履行职责,并为开展法律事务工作提供必要的组织经费、物质等保障。

第三节合同的合法性审查

第八条以下合同必需经法规部审核法律风险,

(一)股权性投资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发起人协议、合资、合作合同等);

(二)股权转让、企业重组、企业改制合同;

(三)资产转让、处置、资产重组合同;

(四)各类经济合同;

(五)其它合同。

第九条集团交易类合同按照交易评估及合同讨论修改群组按制定流程进行评审。非交易类合同应于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交法规部、总裁办备案。

第十条法规部可将特殊合同、重大合同交外聘法律顾问审核,外聘法律顾问应集团的要求就合同文件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应具备如下内容,

(一)合同文件基本情况,包括,签约各方名称、合同文件内容提要;

(二)合同文件合法性审核的法律法规、政策依据;

(三)合同文件存在的瑕疵或法律风险分析;

(四)减少瑕疵或降低法律风险的建议和预防措施;

(五)合同文件合法性审核的最终意见;

(六)外聘法律顾问认为应当具备的其它内容;

(七)外聘法律顾问的签名。

第四节企业行为的合法性审查

第十一条对集团经营有重要影响的企业行为,应先征询法规部或外聘法律顾问法律意见后,方可实施,该法律意见以及相关材料应归法规部档保存备案。

第十二条法规部、外聘法律顾问就重要影响企业行为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应具备如下内容,

(一)企业行为的主要内容介绍;

(二)企业行为合法性审核的法律法规、政策依据;

(三)企业行为存在的法律风险分析;

(四)降低企业行为法律风险的建议和预防措施;

(五)企业行为合法性审核的最终意见;

(六)法规部或外聘法律顾问认为应当披露的其它内容;

(七)法规部或外聘法律顾问的签名。

第五节法律纠纷的预防和处理

第十三条本工作制度中所述法律纠纷是指与集团经济活动相关的。可能上升到诉讼、仲裁的纠纷。

第十四条法律纠纷预警,集团合同签订/履行的责任部门/子公司应按以下方法对法律纠纷预警,

1、发现已生效合同本身存在问题的,要积极与合同签约各方协商,争取签署补充协议或合同,同时报备法规部、总裁办;

2、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对自身在履行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积极与合同对方当事人沟通达成和解协议;

3、对合同对方当事人在履行合同文件规程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反馈,并保留所有书面材料,尽可能收集保存所有证据材料。

4、合同相对方当事人经过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不履行,或预期丧失履约能力的,具体执行部门或公司要及时通知法规部,并警示财务部停止付款,并由执行部门牵头及时提出应对措施,由法规部督促落实。

第十五条专人跟进,各部门、子公司应积极、主动处理各种法律纠纷,尽量避免法律纠纷最终演变为诉讼案件。在以下情况出现后三个工作日内,应书面告知法规部,并指定专人负责对接法规部工作人员,对该法律隐患进行排除或按流程报告签批后诉讼应对,

(一)合同约定履行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合同相对方经书面催告仍未履行合同义务;

(二)获悉对方当事人准备或已经以诉讼方法解决纠纷的信息、文件;

(三)对方当事人已经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已经掌握对方当事人丧失商业信誉或履约能力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濒临破产、恶意逃避债务、转移资产)

(四)认为纠纷有可能转化为诉讼的;

(五)认为对方行为涉嫌侵害公司知识产权或其他权益的;

(六)认为应指派专门人员跟进或成立纠纷处理小组的其它情形;

(七)按照集团的要求或者有关规定,应当进行诉讼的其它情形。

第十六条法务部接到各部门、各子公司上报情况后,应着手完成以下法律纠纷处理工作,

(一)全面了解、掌握发生纠纷的合同文件或企业行为的有关情况;

(二)对与产生纠纷的当事人之间的往来文件严格审核把关;

(三)全面收集、整理与纠纷有关的证据材料;

(四)对需要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纠纷的或者对方当事人已经起诉的,由法规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应对诉讼方案,诉讼方案经法规部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诉讼方案包括解决的思路、措施、步骤、线路图、拟调解方案、诉讼费用预估、诉讼目标、风险防控等;

(五)形成法律纠纷的分析报告,分析报告形成后上报总裁审批;

(六)根据法律纠纷的具体情况应当进行的其他行动。

第十七条在法律纠纷处理完结后,法规部拟写结案报告。结案报告的内容包括,诉讼的过程、结果、诉讼工作过程中的经验教训总结,诉讼中反应出责任主体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

第六节外聘法律顾问的管理

第十八条法规部在充分发挥自有法律人才资源的基础上,经集团批准可聘请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和律师(外聘常年法律顾问和专项事务法律顾问统称“外聘法律顾问”)处理有关法律事务。聘请外聘法律顾问,应注重成本效用分析,严格控制成本。外聘法律顾问应具备法律规定的职业资格,应当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法规部应在(法律顾问服务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将外聘常年法律顾问的检查和考评工作情况书面报集团。经批准后,方可与该外聘常年法律顾问签服务合同。

第十九条法规部负责外聘常年法律顾问的联系与管理工作。外聘常年法律顾问应提供的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

(一)应集团的要求,就重要的合同文件、重大的企业行为合法性出具书面意见;

(二)应集团的要求,参与法律纠纷预防和解决工作;

(三)定期提供法律事务工作评估报告及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四)参与集团的法律知识普及、培训工作。

第二十条外聘法律顾问禁入限制,

(一)不具备法定职业资格;

(二)在集团组织的外聘法律顾问工作检查考评中连续三个月被评为不合格;

(三)违反承诺接受正与集团进行仲裁、诉讼活动的其它当事人的委托业务;

(四)没有合理的理由或己身过错,未能完成集团委托法律事务工作的;

(五)由于过错导致集团权益受到不应有损害的;

(六)由于其他原因被列为集团法律服务禁入名单的。

第七节档案管理

第二十一条所有合同、重要事项(板块权限划分)必经集团合同审批流程签批并由总裁办统一用章签批(盖章)后,由总裁办、财务部、执行各部门或子公司存档,总裁办及其档案室必须留存原件一份;法规部不定期督查集团各部门及其各子公司合同的保管、执行工作,督查处理结果经总裁批示后上传内网公示;各部门、子公司及其人员需要借阅、复印保管的档案原件的,必需持经借阅部门分管领导及法务部负责人共同签署的工作联系单方可办理;

第二十二条各部门、子公司对于自己留存的合同、资料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合同履行完毕或事项办结之日5日内将所有的资料及时向总裁办档案室整理归档交接,废旧档案销毁由总裁办、法规部、财务部共同会商确定。具体业务要求按照集团相关档案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各部门、子公司送审法务部审核签批的各类合同,均应提交复印件并填写法务部接收文件备忘录以供法务部备份以备督查。

第八节责任与奖惩

第二十四条各部门、子公司有以下行为的,集团有权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一)在合同文件签署前没有通过合同文件合法性审查的;

(二)在企业行为进行前没有通过企业行为合法性审查的;

(三)忽略企业法律纠纷预防工作,给集团造成重大损失的;

(四)没有及时对法律纠纷进行处理,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五)违反本制度的其它规定,经法务部或相关部门检查发现后,仍不及时改正的。

第二十五条法务人员有以下行为的,集团有权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一)延迟办理相关法律事务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二)未按本制度规定对各主体的法律协助给予反馈,给集团造成重大损失的;

(三)处理法律纠纷时失职,给集团造成重大损失的。

第二十六条本章中“重大损失”是指有如下情形之一的,

(一)造成集团直接经济损失五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五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二十万元以上的;

(二)造成集团停产、停业三天以上,或者破产的;

(三)弄虚作假,不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指使、强令他人不报、缓报、谎报情况,导致事故危害结果继续、扩大,或者致使抢救、调查、处理工作延误的;

(四)严重损害集团声誉,造成恶劣影响的;

(五)泄露集团商业秘密,造成集团损失及恶劣影响的;

(六)其它致集团利益遭受损失的情形。

第九节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集团法务部进行解释。

合同管理制度

一、合同管理的基本原则

1、为规范集团的合同管理工作,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有效维护集团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合同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合同是指以公司或集团及各子公司签订的各类具有合同性质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协议(书)、谈判纪要、招投标文件、以及具有合同性质的其他文件(文书)、电传邮件等;

3、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和集团各子公司投资的全资企业;

4、合同的订立、履行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集团规章制度,不得损害集团及各子公司利益;

5、集团及各子公司应当对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与解除、授权委托、归档、备案等与合同相关的事务进行规范化管理,并逐步实现合同管理的信息自动化;

6、集团及各子公司应在其经营管理范围和授权范围内从事活动,具体工作范围参照集团各大板块或部门权限划分。凡国家、行业或公司有标准合同或示范文本的,应当优先使用。

二、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实行承办人制度、审查会签制度、授权委托管理制度、法规部法律审核制度、合同管理考核及责任追究制度和重大合同报批核准及备案制度。

1、承办人制度,指合同承办单位或部门指定合同承办人,对合同订立、履行的程序和执行情况全程负责的制度。承办人由承办部门(单位)根据合同项目需要指定并承担相应责任。

2、审查会签制度,指合同签订之前必须经本办法所列部门审查会签的制度(会签程序详见合同审批表)。

3、授权委托管理制度,指公司和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授权代理人或授权下属部门(单位)签署合同。

4、审计监察制度,指内控管理中心依其职责对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进行审计、监察的制度。

5、法规部法律审核制度,指法务部依其职责对合同的程序、内容、格式、合法性、规范性进行审查的制度。

6、合同管理考核及责任追究制度,对合同管理实施检查与考核,在合同的订立、履行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以及不遵守本办法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部门(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合同实际损失追究其相应责任的制度。

7、重大合同报批核准和备案制度,按公司规定、本制度以及授权管理手册的相关要求,对特别重大合同应报集团公司领导小组核准,并实行备案的制度。

合同级别分类,一般合同标的为,<2000元

重大合同标的为,≥2000元<5000元

特别重大合同标的为,≥5000元

三、合同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1、合同实行统一归口、分级管理和专项分类负责相结合的原则。集团总裁办及其档案室是合同资料归档管理部门。承办部门、财务管理中心、法规部及其他相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分别履行合同审核履行责任,并由法规部牵头定期督导履行。

2、法务部履行以下合同管理职责,

2.1制订合同管理制度,并参与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2.2审查合同合法性和规范性,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

2.3配合总裁办、内控、财务部门监督检查合同的履行;

2.4编制、办理、保管合同审批表;

2.5制订和发布常用合同示范文本;

2.6协调处理合同纠纷的仲裁、诉讼等法律事务;

2.7将合同中的重大事宜上报集团领导,并联系外聘律师解决

3、承办部门履行以下管理职责,

3.1组织合同项目可行性研究和谈判;

3.2提供合同文本;

3.3审查合同真实性和可操作性、当事人主体资格和资信状况、履约能力;

3.4负责合同文本审查会签程序的流转;

3.5办理授权委托申请;

3.6组织、监督合同履行,并及时协商处理合同纠纷;

3.7负责对所承办合同的统计数据,配合总裁办建立合同电子档案库,督促各部门保管合同副本(复印件)和移交合同正本(原件)给总裁办档案室归档;

3.8指定合同承办人

4、财务部门履行以下管理职责,

4.1审查合同中的财务收支事项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4.2审查合同的经济可行性;

4.3协助合同承办部门监督合同执行情况;

4.4审查合同的资金结算、酬金支付方式的合法性及合理性;

4.5按照合同约定办理收支事项;

4.6对合同资产、资金使用效果的经济效益进行审查。

5、内控管理中心履行以下管理职责,

5.1对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等事项实施审计和监察;

5.2审查合同价款、酬金的合理、合法性;

5.3对合同订立、履行中出现的失控点和问题,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对合同管理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违纪情况进行调查处理,提出监察建议或监察决定。

5.4负责合同编号、统计、备案和整理归档(指定专人保管合同及会签记录原件);

6、合同中,法规部只对合同法律条款的合法性、完备性承担责任,财务部门只对合同价款等财务条款承担责任,业务部门对合同的商务条款及履行负责。各部门(单位)对超出其职责范围的合同内容只有修改建议权,如若采用的合同是法规部颁发的正式合同文本,出现问题的,应按合同约定执行。

四、合同的订立

1、合同的订立应当执行以下程序,

1.1合同当事人主体资格审查;

1.2合同谈判、起草;

1.3合同审查会签;

1.4合同签署和用印。

2、承办人应对合同当事人的下列主体资格和资信状况进行审查,

2.1合同主体应具有经当年度年审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有效证件;合同主体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其核载的内容与实际相符;

2.2合同标的应符合当事人经营范围,涉及专营许可的,应具备相应的许可文件;涉及资质要求的,应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证书;

2.3由代理人代办、代签合同的,应出具真实、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经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2.4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具有支付能力或生产能力或运输能力等,必要时应要求其出具资产负债表、资金证明、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签署的验资报告等相关文件;

2.5具有履约信用,过去三年中的合同无严重违约事实;在签署本合同时,未涉及可能影响本合同履行的重大经济纠纷或重大经济犯罪案件;

2.6在签署本合同时,应合法有效。不存在任何司法机关、仲裁机构或行政机关作出的会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存在受其他具体行政行为或其他法律程序制约的情形;

2.7其他与合同签订、履行相关的事项。

3、对不符合本规定的当事人,不应与其签订合同;涉及第三方公司或个人的,需由该第三方出具授权委托书或对方与第三方的合作协议书。必须签订合同时应要求其提供合法、真实、有效的担保。其中,以保证形式作出的担保,其保证人必须是具有代偿能力的独立法人经济实体。并应对保证人适用本办法第4.2条进行审查。

4、本规定第4.2条所述文件应列入合同档案;其文本为复印件时,须加注“与原件核对无误”字样,并由承办人签字。

五、合同谈判

1、合同的谈判,承办或履行部门可以根据需要组织相关部门参加。重大合同的谈判,应事先开准备会议,确定谈判方案及主谈人员,统一谈判意见后再举行正式谈判。会议由承办或履行部门召集、主持,其他参与谈判的相关人员必须参加。

2、承办人负责制作会议纪要,并经全体参会人员确认,列入合同档案。会议纪要应记载如下内容,

2.1会议日期;

2.2参会人员;

2.3参会人员达成一致的意见;

2.4参会人员声明保留的意见;

2.5法律意见;

2.6需要报承办部门负责人、单位主管副职领导、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同意意见;

2.7其他需要记载的事项。

3、参加谈判的人员应恪守谈判纪律,不得泄露企业的商业秘密。

4、承办人对谈判中我方临时遇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进行协调,并向承办部门负责人汇报,必要时须向集团总裁及董事长请示。

六、合同起草

1、法规部负责提供合同范本(重大建设安装施工合同可由对方提供早本)。对方提供合同文本草案的,应报法规部对合同文本进行修改、完善。合同起草、修订后按合同审批程序报各有关部门发起流程审核会签。

2、合同内容必须合法、具体、条款齐全、责任明确、用语确切、文字严谨、术语、数字准确。一般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主要条款,

2.1合同双方名称、住所、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姓名;

2.2标的、数量、质量及其检测验收标准和方式;

2.3价款、支付方式;

2.4履行地点、期限和方式

2.5违约责任;

2.6变更、解除条件;

2.7争议解决方式;

2.8生效时间和条件;

2.9副本份数及附件。

3、合同应由法规部会同承办部门、财务部及其他相关部门制作标准文本,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

七、同时审查会签

1、审查会签按合同审批表规定的程序执行。负责审查的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的职权范围、专业特点等进行认真仔细的审查,负责人应在合同审批表上签注明确具体的审查意见并签字,未签意见或所签意见含糊不清的视为完全同意承办人意见。未经会签审查的合同文本,其合法性和规范性责任由承办或履行部门自行承担。

2、承办或履行部门负责审查合同下列内容,

2.1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和资质是否符合要求;

2.2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政策及有关政府部门及上级部门的批准文件;应当招标的是否按规定完成招标程序;

2.3术条款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及规程、规范;

2.4目是否列入年度投资计划;

2.5款是否是缔约人真实意思的表示;

2.6款是否切实可行;

2.7门认为应当审查的其他内容。

3、财务部门负责审查合同下列内容,

3.1合同条款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财务规定;

3.2合同约定事项是否符合经济效益原则;

3.3合同标的是否列入公司预算;3.4合同支付条款是否合理、可行;

3.5财务部门认为应当审查的其他内容

4、法规部负责审查合同下列内容,

4.1合同内容、形式是否合法;

4.2合同条款是否符合法律、法规。

4.3担保方式是否合法、适当;

4.4相关程序是否符合本办法规定;

4.5法务部认为应当审查的其他内容。

5、内控管理中心负责审查合同价款、酬金是否合理、合法。

6、合同承办或履行部门负责审查合同中与部门业务相关的下列内容,

6.1合同中与本部门业务相关的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国家有关政府部门和上级部门的批准文件;

6.2合同中相关技术条款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及规程、规范;

6.3合同约定的相关事项是否符合与本部门业务相关的业内习惯;

6.4相关部门认为应当审查的其他内容。

7、各部门对每一份合同审查的时间不得超三个工作日。对适用标准合同的合同,审核时间不超过一个工作日。但承办部门对审查时限有特殊要求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八、合同签署与用印

1、承办人负责对已完成审查会签、统一编号的合同进行修改、完善、校核、复印、装订。凡条款增减或其他重要修改,应报送相关部门复签后送总裁办档案室归档。

2、承办人对合同逐页小签(背签)后,连同审查会签单送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署,再到印章保管人处加盖印章。

3、印章保管人负责监督审查合同是否按审查会签程序和授权委托等规定签署。以下不规范

合同不予加盖印章,

3.1抄写或有修改痕迹,但对于手写或涂改有书面说明并经负责人签字的,可视为规范合同;

3.2公司法定代表人未在正式文本上签字而又未书面授权委托的;

3.3未按授权委托规定权限在正式文本上签字的;

3.4本办法规定应由财务或其他业务部门审查会签而未会签或会签不全的;

3.5未附经过审查会签的合同审核会签单的;

3.6公司领导提出意见未在正式合同文本中得到修改的;

3.7审查会签部门提出意见未采纳又未说明原因的。

4、合同自双方签署加盖印章之日起成立,自合同规定之生效条件成就之日起生效。

九、合同授权委托、抄送(复印)与归档

1、法定代表人不能或认为不必亲自签署的合同,应由法定代表人签署文件或以授权委托书形式,授权或委托下属单位或代理人签订。属于电话或其他口头委托的,事后应补签授权委托书。

2、合同签订后需要抄送(复印)给相关领导和部门的,由内控管理中心或承办部门在合同审核会签单上注明,并在签订后复印送达。

3、合同签订后,至少一份合同原件交由总裁办档案室归档备查(其余原件由承办部门留用)。合同履行完毕或失效后,由承办部门书面通知总裁办、法规部合同履行完毕或失效起始日,合同继续存档一年后即可销毁。

十、合同履行

1、承办人负责组织合同的履行,监督合同履行的全过程,并督促当事人按照约定全面、实际履行合同。合同生效前,不得实际履行合同。以资产、实物、票据、土地使用证等作为抵押、质押、留置的担保合同、反担保合同,应由承办人及其部门与对方在法定的行政主管机关办理抵押登记或质物、凭证移交后方可履行合同。

2、承办人负责履行合同约定的通知义务,包括提示有关部门、单位按合同约定的日期、期间履行合同义务或主张权利。

3、承办人负责汇报、请示、协调、解决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争议。

4、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违约事项或纠纷,承办人应在法定或约定期限内以法定或约定的方式向对方提出异议或对对方的异议予以答复,并将有关违约或纠纷事项以书面报告形式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及时通知财务部和法规部。法规部通知法律顾问对前款事项审查协调后出具法律意见。财务部门在审查、核实违约事项后,对是否停止支付做出决定。

十一、合同变更与解除

1、合同的变更或者解除应采用书面形式。

2、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由原合同承办部门、承办人承办。

3、承办人提请合同变更和解除的程序,

3.1承办人填写合同变更解除申请单,提交承办部门负责人审核后上报法务部;

3.2法规部对合同变更和解除可能导致的法律风险进行评估,出具法律意见;

3.3财务部门对合同变更和解除的经济性进行评估,出具书面意见;

3.4承办人将上述文件、意见一并提交原签署人审批;

3.5审批后由承办部门负责人通知合同对方当事人达成变更或解除协议。

4、合同变更和解除文件的订立、履行适用本办法规定。

十二、合同争议的处理

1、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违约事项或纠纷,影响合同履行时,承办人及其承办部门应及时将有关违约事项和纠纷原因通知财务部和法规部,同时向法定代表人或主管领导汇报,并提出妥善解决争议方式的建议。重大争议的,应由法规部根据集团领导指示联系外聘律师协商是否提起诉讼。

2、合同发生争议后,应采用协商、调解方式解决,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时,应订立书面协议。协商、调解不能达成协议时,应依合同约定选择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

3、合同发生争议后,承办人及承办部门应负责收集合同文本、附件、来往函电、票据、质量标准、样品、鉴定报告、证人证言等相关证据材料。

4、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生效裁决、判决的,承办部门应及时与法规部协商,经授权管理手册规定的有权审批人同意后,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十三、合同监督与考核

1、法规部根据实际需要需要,对相关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等全过程进行督导审查,发现问题应会同相关部门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2、在合同管理工作检查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向被检查单位或部门出具法律意见书或整改通知书;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其他严重后果的,由法规部按照有关规定查处,并向相关领导汇报追究责任人的责任;涉嫌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1未按本办法规定程序订立、变更或解除合同的;

2.2订立有重大缺陷或无效合同、虚假合同、可撤销合同的;

2.3丢失合同文本及相关文件的;

2.4提供虚假资料的;

2.5未按合同履行的;

2.6发生争议后,隐瞒或不及时向有关机构汇报或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2.7应当或可以追究对方违约责任而擅自放弃权利并对单位造成危害的;

2.8合同订立或履行当中,与对方或第三人恶意串通、收受贿赂或使用其他非法手段谋取私利的;

2.9透露合同意向、商业秘密或其他相关秘密的;

2.10利用合同进行其他涉嫌犯罪活动的。十四、合同档案

1、合同档案应当齐全、完整、真实、准确,主要内容包括,

1.1背景材料;

1.2证明性文件

1.3审查会签文件或审查意见书,填写合同审批表;

1.4合同正本;

1.5招投标全套文件资料(招标项目);

1.6授权委托书;

1.7履行、争议解决情况的说明;

1.8合同变更、解除的相关文件;

1.9其他需要归档的文件。

2、合同承办人应在合同签定后5日内,将合同签约各方签字盖章的合同正本及审查会签文件(合同审批表)、营业执照复印件、对方资信、资质、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材料等一并送总裁办档案室统一归档。合同副本和其他材料复印件可由承办人交本部门合同管理人员统一管理留存备用。

3、合同承办部门指定的专职或兼职合同管理人员,统一管理本部门承办的合同及相关资料,并按相应的档案管理办法进行登记、建立台帐。并将合同原件一并上交总裁办档案室。

十五、附则

1、集团下属各分子公司及集团各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各分子公司、本部门合同管理实施细则。

2、本办法自批准之日起施行。集团原有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3、本办法的解释权归本集团法规部。

十六、附件及表单

1、各类合同范本

2、合同管理流程

3、合同拟定流程

4、合同变更解除流程

5、合同纠纷处理流程

6、合同审核流程

7、合同签订流程

8、合同谈判流程

9、各类表单

「10」海关事务管理工作总结

本人系xx银行xx支行员工20xx年8月参加工任职风险管部综合统计岗。

在本人参加工半年多时间来受到领导和各位前辈多方面的关心和照顾在工上亦受到了无微不至的指导帮助我快速的胜任岗位。

风险管部是负责xx支行全面风险管政策的落实监测、评价和控制的综合管部门是风险和内控的日常管职责部门。本人任职的综合统计岗主要负责对本行信贷资产风险状况和风险分类的统计、分析和管;负责全行信贷数据动态管、分析。

在实际工中本人主要完成以下几个方面的:信贷手工台帐的录入核对对实际发生的信贷业务明细进行动态掌控、分析和管以便于及时准确的获得各项信贷统计数据;对xx支行运行的老信贷系统进行维护和管对各部办录入的数据及报表进行统计及分析;提供xx行各项信贷资产数据及明细完成四级分类和五级分类的统计工和分析工;月度为行领导以及计财处、公司部、个金部提供同业经营情况的详细数据;月度、季度、年度独立的或配合办公室、计财处等部门对外提供各项信贷数据报表。此外我行新设了信息安全员一岗本人即任风险管部信息安全员负责部门电脑网络信息安全的维护。

进入xx银行半年多时间来在领导和前辈的关心照顾下本人抱着谦虚好学的态度努力工积极学习业务知识、掌握操技能、适应工岗位基本能较好的完成本职工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本人是刚毕业的科本科学生踏上工岗位接触全新的银行工面临着全新的挑战个过程不仅是专业的换位更是一种思考方式和学习方法的换位在综合统计岗位上领导和前辈的关心指导使本人认识到严谨的态度、正确的方法、积极的沟通、努力的思考才能获得最准确的统计数据和最高的工效率。也正是银行业种对我而言全新的工提供给我一个全新的学习机会在xx优良的成长环境下使我能够养成在每一天的工生活中不断学习和获取新的知识努力了解银行业、金融业的运行规律把所学所悟的点点滴滴运用到实际工岗位工中。

正是由于以上的认识本人在过去的半年时间里努力向各位前辈学习业务知识严谨认真的完成了本职的统计工做到了及时、准确、完的反映xx支行信贷业务情况。认真的完成了信息安全员的工做好了信息安全的日常维护并建立了安全员日志。努力地养成着良好的工习惯和工方法近来的工使本人越来越深刻的认识到良好的工习惯是互通的特别是在工的条性上受到各位前辈的指导今后还将继续努力。

风险管部综合统计岗是一个需要责任心耐心的岗位通过半年多的学习和实践我坚信能胜任岗位并做出成绩;在今后的工中我也将继续努力成为更优秀的xx一员。

「11」海关事务管理工作总结

回顾过去的工作,目的是总结经验,找出差距,吸取教训,克服不足,更好地做好今后的工作。20xx年在公司各级领导及同事的帮忙和协助下,顺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现将20xx年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今年主要工作

1、起草、审查、签订各类合同40余件,签订额达1。8亿元以上;

2、合同签约率为100%,履约率为100%;

3、负责工程施工工作;

4、负责合同、招标文件等档案整理并归档工作;

5、负责工程各类签证、工作联系单档案管理工作;

6、办理施工许可证手续,为项目部带给便利条件;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主要工作表现

1、加强对合同的管理、签订、审查

目前公司合同种类繁多,主要涉及到土建、水电、暖通、设备安装、内外装饰等。今年以来签订的合同40件,签订额达1。8亿元以上。应对合同类型多,签订额大,履行周期长等特点,从维护公司的经济利益出发,凡是公司所签订的合同均由本部门参与洽谈、起草、审查。在合同商定过程中,做到严把法人资格关、部门身份关、合同条款关、履约潜力关、资信等级关等,杜绝了不完善和不合法的合同的出现,做到了合同管理“零失误”。

2、加强工程档案管理

由于以前没有专门的档案管理人员,所以对工程档案的管理并没有引起高度重视,加上人员的变动,有些档案也不知去向,给公司的发展带来必须的影响。档案是认识把握客观规律的重要依据,借助档案,我们能够更好地了解过去、把握此刻、预见未来。要做好档案管理,首先要把重点放在档案收集上,档案管理如果收集不到档案资料,就好比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所以我部门十分重视归档资料的收集工作。为了使收集工作有成效,特采取一些行之有效的方法,比如多次给工程人员强调档案移交的范围,如果有盖章的资料必须要交到公司盖章,这样盖完章我能够直接留下一份,避免工程人员不移交带来的档案丢失等。虽然这样工作量大大增加了,但却是对档案收集最好的一种方法。

3、加强施工质量管理

(1)、施工组织机构为了抓好施工工作,完善管理,职责心强的管理技术人员,公司组建了施工项目部。项目部实行项目负责制,对施工项目统一管理,在质量、进度方面统一监控,社会关系统一协调,后勤供应统一保障。在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的前提下,充分体现公司效益。

(2)、礼貌施工

为了保证工程在安全礼貌环境中施工,施工科制定了严明的组织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经常性地召开教育活动。

(3)、主要施工方法

开工后项目全体技术人员、专职质检人员、专职试验员、各班组长,熟悉图纸、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总进度计划并进行技术交底。

根据图纸和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带给的设计基本资料和测量标志,进行现场引测高程,建立施工控制网,对临时工程布置范围样线实行同精度控制,确保临时工程布置方便施工,不影响工程施工,确保工程的测量、放线精度。

(4)、工程施工质量保证措施

①、对入场的管理和技术人员进行上岗前的培训,认真贯彻“质量求生存”的方针,组织技术人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工程设计及有关技术规范、规程、标准。

②项目部质量负责人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认真编制质量控制计划及施工作业指导书,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批。

③配合并服从监理工程师的监理和指导,严格遵守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工程监理指令。

④严格按规范要求施工,施工过程质量控制采用工序管理点控制办法。以工序质量保证分部、分项(单元)工程质量,凡达不到工序质量标准的坚决返工,直到检验合格,才能转入下道工序。

⑤项目部在每道工序施作前进行工序质量控制点的分析,向工长、施工队队长或班组长进行工序质量控制点的技术交底。由工长、施工队队长或班组长向作业人员进行工序质量控制点的技术交底。

⑥认真执行“三检”制度。即班组初检、施工队复检、项目部终检。项目部设立质检机构和专职质检员,层层把关,严格执行质量一票否决权。⑦、施工现场质量检查员参加施工全过程,工程重要部位采取跟班生产随时检查。按照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及时办理质量签证手续。

⑧严格把好建筑材料质量关。对原材料进行入场检验,成品及半成品务必具备“三证”,建立建筑材料准许入场制度和使用签证手续及跟踪施工记录。

⑨施工现场设置试验检测设备,配备必须数量的试验人员(专职质检员)和相应的试验仪器。试验人员持证上岗,遵守职业道德,严格执行试验规程。

⑩在施工中坚持“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挂牌操作制度,做好施工记录,实行质量与工资奖金挂钩的奖惩制度。

三、存在的不足

今年无论是合同管理、还是档案管理总的来说比往年有了明显的进步,但仍有不足。一是合同管理还需进一步提高,加强《合同法》学习及合同管理。二是:再进一步完善档案管理。

最后,感谢公司所有领导和同事对我工作的帮忙和支持,今后的工作我部门将更加努力,不断学习,改正过去工作存在的不足,以更优异的工作成绩回报公司、领导和同事们。

这年是艰苦的一年,资金的严重短缺和恶劣的外部条件给襄渝线施工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对生产进度造成了严重的制约,但我指挥部并没有气馁,在公司领导的关怀下,在指挥部领导和职工的努力下,XX年年仍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其中我部门在处职能部门的指导下,围绕本职,用心开展各项工作,透过与指挥部各部门之间的学习、配合,提高了工作效率,完善了工作方法,取得了必须的成绩,但也发现了一些不足,分别总结如下:

在合同管理方面,以襄渝经理部内部承包管理(即合同管理)领导小组为主,秉承了先签合同后施工的原则,对经理部范围内的所有分包或内部承包工程,做到了及时测算分析、及时召开会议讨论,没有出现由于合同签订不及时而影响项目施工的状况。

验工计量工作方面,截止到11月,襄渝线实际完成产值135129834元,验工收入共计135920727元;在对内验工方面截止11月份,实际对架子对及分包队伍验工共计77136566元,各架子队及相应工班、各以工班形式进行分包的合作队伍均做到了验工计价同步完成,不存在超验现象,为准确的掌握各架子队、合作队伍的完成状况、成本及资金状况带给了第一手资料。对各项已验工工程的台帐,能够做到登记准确、及时。

在成本管理分析方面,我部门与指挥部财务室相互协助对指挥部这年年每个月、季度的成本状况都做了详细的分析总结,基本了解了指挥部的成本状况,为指挥部下一步工作和管理带给了依据。

在变更索赔方面,我部门对这年年夏季发生的洪涝灾害及时进行了资料及证据的收集整理,造成亏损的索赔报告已上报局指。

在分包队伍管理方面,在内部承包管理(即合同管理)领导小组指导,我部门对承包队伍进行逐项考核,对不具备施工资质和施工潜力的队伍坚决不予签订合同;对已签订合同施工的队伍,对其施工进度,施工质量进行考核,对没有到达要求或不听指挥的施工队伍进行退场清算。

在与部门、同事之间的协作方面,XX年年度,能够用心完成处职能部门、局指职能部门安排的各项工作,资料上报及时,与经理部领导、各部门、同事之间能及时沟通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共同协作为襄渝项目效益努力。

根据我指挥部目前的施工状况,20xx年度我部门的工作重点将放在变更索赔、施工图差错漏整理、工程竣工结算上方,期望透过经理部各部门的用心配合,尽最大可能的提高项目效益,力争减亏。同时争取透过襄渝线的试点学习,在经营计量工作能够构成一套比较科学合理的管理方案。其次,加强部门自身管理和部门工作总结,提高工作效率,使得工作潜力得到进一步的提升。

过去的这年是艰苦的一年,是团结奋斗的一年。在襄渝线整条线施工进度缓慢,在资金严重短缺使得工地施工曾一度进入半停工状态的状况下,我指挥部在局、处级机关领导的关怀和帮忙下,在指挥部全体员工的努力下仍然克服了重重困难,进行着施工生产,并在四季度掀起了“百日大干”的热潮,使得施工状况有了大幅的转变,为20xx年的施工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我部门也将把这种工作热情带入到20xx年的工作当中,继续坚定不移地执行部门职责,为襄渝线的建设贡献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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