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运输求职信(集合十篇)

时间:2021-09-03 作者:好拿网

▣ 航空运输求职信

Dear Sir/Madam,

As a highly motivated and passionate individual, I am writing to apply for the position of Flight Attendant at your esteemed airline. With a strong background in customer service and a passion for travel, I am confident that I would make a valuable addition to your team.

My educational background includes a Bachelor's degree in English, which has equipped me with excellent communication skills in both written and spoken English. In addition, I have also taken courses in hospitality and tourism, which have given me a solid understanding of the needs and wants of travellers.

As a customer service specialist with over five years of experience, I have honed my skills in dealing with customers from all walks of life. In my previous role as a customer service representative for a multinational company, I was responsible for handling a wide range of customer queries, complaints and feedback, whilst maintaining high levels of customer satisfaction at all times. I firmly believe that these skills are transferable and would enable me to provide a first-class service to your passengers.

Furthermore, I am passionate about travelling and exploring new cultures. I believe that this would allow me to relate to passengers from different backgrounds and cater to their specific needs whilst ensuring that they have a comfortable and enjoyable flight experience. As an aspiring flight attendant, I have completed the necessary training courses including aviation safety training and emergency procedures. Additionally, I have experience in providing in-flight services such as serving meals, drinks and providing assistance to passengers during the flight.

I am extremely excited about the prospect of working for your airline and being part of a dynamic team of professionals. I have long admired your airline's commitment to providing a luxurious and safe travel experience to passengers, whilst also being environmentally conscious. I feel that this aligns perfectly with my own values and beliefs.

In closing, I would like to express my sincere interest in the Flight Attendant position at your airline and I look forward to the opportunity to contribute my skills and experience to your team. Thank you for considering my application.

Sincerely,

[Your Name]

▣ 航空运输求职信

各位领导:

您好!我叫xx,来自四川九寨沟。我是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航空服务专业的20xx毕业生。我热爱航空服务,并为此投入了极大的热情和精力。经过几年的学习和生活,学习了航空服务等专业知识,通过一系列的实习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希望对以后的工作学习有所帮助。

在校期间一直积极进取,各方面都有不错的进步,综合素质全面提高。作为一名新世纪的学生,我深深地知道自己的专业知识是不够的,所以我阅读了各种书籍,参加了勤工俭学,在丰富自己的同时也获得了很多经验。

经过三年的学习和实践,我在心理和能力上都做好了担任空姐的充分准备。真心希望成为东方航空的一员。我会全力以赴,不断学不会的东西,以美好的形象和热情的服务为东航的发展做出贡献。

给我一个机会,我会尽职尽责,给你一个惊喜。期待你的目光和欣赏,等待好消息。我相信你的信任和我的力量会给我们带来共同的成功。

最后再次感谢,期待您的早日回复,祝公司蒸蒸日上。

此致

敬礼

xxx

20xx年x月x日

▣ 航空运输求职信

尊敬的领导:

我非常诚挚的递上我的个人求职自荐信,希望能在贵公司体现我的人生价值。

我是南昌航空大学20xx届信息工程学院通信工程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即将面临就业的选择,我十分渴求到贵单位供职。希望与贵单位的同事们携手并肩,共扬希望之帆,共创事业辉煌。

经过四年的专业学习和大学生活的磨炼,进校时天真、幼稚的我现已变得沉着和冷静。为了立足社会,为了自己的事业成功,四年中我不断努力学习,不论是基础课,还是专业课,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大学期间获得了一些荣誉,英语达到国家四级水平,计算机过国家二级,并在国际会议上发表了论文,申请了专利等。同时在课余,我还注意不断扩大知识面,辅修基本技能。利用课余时间学习文学,陶冶情操,做个自信的人。

我也注意到了各大公司对员工的要求,任人唯贤,以德为先的标准,知识固然重要,但是道德修养也是不可忽略的,大学不仅要学习知识、技能,也要加强自身修养。四年来,为提高自己的学习能力,丰富阅历,从大一开始,我在学好各门专业课的同时,还利用课余时间积极参加各种实践活动,了解各学科与自己专业的联系,在实践中创新,在创新中检验自己,总结优秀的检验,分析自身的不足,努力完美自己。另一方面,为符合贵公司招聘人才的道德修养,我积极参加我们学校每周举办的“卧龙文化”讲坛,分享大师级内心世界,聆听他们的精神文化,感受他们的胸怀涵养,追寻前人的功业成就,每每有如沐春风、醍醐灌顶的向往,在他们的教化中提炼自己的思想,升华自己。

十多年的寒窗苦读,现在的我已豪情满怀、信心十足。事业上的成功需要知识、毅力、汗水、机会的完美结合。同样,一个单位的荣誉需要承载她的载体——人的无私奉献。我恳请贵单位给我一个机会,让我有幸成为你们中的一员,我将以百倍的热情和勤奋踏实的工作来回报您的知遇之恩。

期盼能得到您的回音!

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抽暇审批这份自荐材料。

此致

敬礼!

求职人:zzz

20xx年5月17日

▣ 航空运输求职信

尊敬的领导:

你好!非常感谢您给我这个难得的机会。现在,我将向领导简要报告我的基本情况:

我叫李初春,是20年的名字xx交通专业大学生年毕业。大一新生在摸索中慢慢长大,让我学会了独立学习,享受了很多课外书籍;大二找到了我一生的朋友―文学,让我欣赏语言艺术的魅力;通过学习专业知识,我对这个专业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认识到这个专业在航空中的重要作用,以及我即将承担这项工作的责任。

学会站起来,勤奋可以弥补自己的缺点。在大学期间,通过自己的努力,获得了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单一奖学金,通过了大学英语四、六级、公共英语三、四级和全国计算机二级考试。同时,利用业余时间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到图书馆阅读大量课外知识,武装自己,提高综合素质,尽最大努力去新工作。

大学的学习和生活使我从一个无知的青少年逐渐成熟,成长为一个开放、开拓、创新、严谨、认真、努力工作、永不放弃、团结合作的成年人。

申请航空公司个人求职信申请航空公司个人求职信

真诚恳求中国xx航空公司给我一个发展平台和空间!

此致

敬礼!

求职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 航空运输求职信

我叫***,今年**岁,民族**,学历**,我平时喜欢看书和上网浏览信息,我的性格比较开朗,随和,能够与同事朋友和睦相处,并且对生活充满了信心,在外地求学的四年中,我养成了坚强的性格,这种性格使我克服了学习和生活中的一些困难,积极进去。

我知道南航公司国际化程度和市场竞争力日益增强。

成为一名南航公司一名职员是我多年以来的梦想,如果我有机会被录用的话,我想,我一定能够在工作中得到锻炼并实现自身的价值,同时,我也认识到,人和工作的关系是建立在自我认知的基础上的,我认为我有能力也有信心做好这份工作。

希望大家能够认可我,给我这个机会!...

▣ 航空运输求职信

尊敬的领导:

您好!

当你打开我的求职信时,你已经为我打开了成功的大门。感谢您给我一个宝贵的自我推荐机会,让我在我即将踏入人生的另一条新路。

我叫,是来自美丽的四川九寨沟,是成都航空专业XX毕业生,我热爱航空服务,并投入了巨大的热情和精力。在几年的学习和生活中,我学习了航空服务等专业知识。通过一系列的实习和丰富的工作经验,我希望在未来的工作和学习中有所帮助。

在学校期间,我一直积极进取,各方面都取得了良好的发展,全面提高了综合素质。作为一名新世纪的学生,我深知这个专业的知识是不够的,所以我读了各种各样的书,参加了勤工俭学活动,丰富了自己,获得了很多经验。

经过三年的学习和实践,我在心理和能力方面做好了充分的准备。我真诚地希望成为东方航空公司的一员。我将以美丽的形象和热情的服务,尽我所能,不断学习我不能做的事情,为东方航空公司的发展做出贡献,给我一个机会。我会尽职尽责,给你一个惊喜。在这里,我期待着你的眼睛和青睐,等待好消息。我相信你的信任和我的力量会给我们带来共同的成功。最后,再次感谢您,期待您的早日回复,祝单位兴旺发达。

此致

敬礼!

求职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 航空运输求职信

托运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承运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第一条托运人于____月____日起需用____型飞机____架次运送____ (货物名称),其航程如下:

____月____日自____至____,停留____日;

____月____日自____至____,停留____日;

运输费用总计人民币____元。

第二条根据飞机航程及经停站,可供托运人使用的载量为____公斤(内含客座)。如因天气或其他特殊原因需增加空勤人员或燃油时,载量照减。

第三条飞机吨位如托运人未充分利用,民航可以利用空余吨位。

第四条承运人除因气象、政府禁令等原因外,应依期飞行。

第五条托运人签订本合同后要求取消飞机班次,应交付退机费____元。如托运人退机前承运人为执行本合同已发生调机费用,应由托运人负责交付此项费用。

第六条托运方负责所运货物的包装。运输中如因包装不善造成货物损毁,由托运方自行负责。

第七运输货物的保险费由承运方负担。货物因承运方问题所造成的损失,由承运方赔偿。

第八条在执行合同的飞行途中,托运人如要求停留,应按规定交纳留机费。

第九条本合同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凡涉及航空运输规则规定的问题,按运输规则办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航空运输求职信

甲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

法人: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

乙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

法人: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

鉴于:

乙方自愿根据《国际航空运输出口货物委托协议一般条款》之条款委托甲方从事国际航空出口货物运输代理事项;甲方愿意根据《国际航空运输出口货物委托协议一般条款》之条款接受乙方的委托,办理国际航空出口货物运输代理事务;甲乙双方皆明确理解本结算条款与《国际航空运输出口货物委托协议一般条款》及其相关附件共同组成《国际航空运输出口货物委托协议书》。

为此,甲乙双方经友好,平等协商,一致达成本结算条款如下:

一、运价及杂费

甲乙双方同意遵守《国际航空运输出口货物委托协议一般条款》关于运杂费的规定,同时:

1.1乙方应依双方协议约定价格向甲方支付运费。

1.2乙方如委托甲方从事航空出口货物运输代理业务,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正规的委托书,传真件和原件具有同等效力,其中须注明:

1.2.1发货方、收货方及通知方的名称、地址、电话及联系人;

1.2.2出运地及目的港;

1.2.3每公斤货物的运价及付费方式;

1.2.4货物名称、件数、毛重、体积及唛头;

1.2.5加盖托运单位业务章/公章。

二、财务结算

甲乙双方同意遵守《国际航空运输出口货物委托协议一般条款》关于运杂费的规定,同时:

2.1乙方收到发票后,最迟不得超过开航日期天内将发票金额付清。

2.2甲方为乙方委托的业务设定人民币____________当乙方应付甲方的款项累计总额超过了此放帐额度时,乙方同意将超过的部分立即支付给甲方。

2.3若乙方不能履行上述的第2.1条和第2.2条,乙方应每天支付逾期付款额0.5%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拒绝代理乙方委托出运的其他货物,直至乙方付清所有欠款为止。

2.4双方的开户银行及帐号为:

甲方USD:_____________乙方USD:_____________

HKD:_____________HKD:_____________

RMB:_____________RMB:_____________

三、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的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和业务章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生效。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五、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航空运输求职信

第十五条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所载的事项需变更的,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持有人(以下简称许可证持有人)应当自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住所地民航地区管理局提出变更申请。

第十六条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限为三年。

许可证持有人应当于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民航地区管理局提出换证申请,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民航地区管理局接到申请材料后,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换证的决定。准予换证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颁发新的经营许可证,许可证持有人领取新的经营许可证时,应当交回原经营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十七条民航地区管理局应当将经营许可证的变更、换发、注销等情形的相关审核材料及时报民航局备案,民航局定期公告。

第十八条经营许可证不得涂改、出借、买卖或者转让。

发生遗失、损毁、灭失等情况的,许可证持有人应当自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住所地民航地区管理局申请补发,并在相关媒体发布公告。

第十九条许可证持有人开展经营活动时,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飞行安全;

(二)持续符合经营许可条件;

(三)在经营许可证载明的经营范围内进行经营活动;

(四)《企业经营管理手册》内容应当涵盖其全部经营项目,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要求及时予以修订,持续符合民航局、民航地区管理局行业管理要求;

(五)开展经营活动前,应当将经营活动信息向所在地民航地区管理局备案;跨地区开展经营活动前还应当将经营活动信息向活动所在地区的民航地区管理局备案,并接受监督管理;

(六)履行飞行活动的申报手续,在规定的空域内活动;

(七)按照国家标准和民航行业标准开展作业与服务;

(八)采取符合规定的环境保护措施;

(九)向民航局和民航地区管理局及时、真实、完整地报送安全生产经营情况、行业统计数据以及申领民航财政补贴所需信息;

(十)向民航局和民航地区管理局及时报备对企业运营产生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如股权结构变更、机队构成调整等;

(十一)公布服务合同样本及价格,明确与通用航空用户、机上乘客的权利义务关系;

(十二)确保持续具备赔偿责任承担能力,确保开展经营活动期间所投保的地面第三人责任险等强制保险足额、有效,鼓励投保航空器机身险、机上人员险等补充险种;

(十三)按照国家及民航有关规定,对参与飞行活动的人员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并登记、保留相关人员资料;

(十四)未经监护人同意,不得允许未成年人参加飞行活动;

(十五)民航局规定的其他要求。

第二十条许可证持有人拟设立分公司开展通用航空经营活动的,应当及时向住所地以及分公司所在地民航地区管理局备案。

第二十一条许可证持有人办理分公司备案应当提交如下材料:

(一)分公司情况说明,包括航空器、航空人员等情况,分公司运营管理、安全管理等组织机构设立情况等;

(二)分公司负责人的书面任职文件、资质和身份证明;

(三)基地机场的使用许可证或者起降场地的技术说明文件。基地机场为非自有机场的,还应当提供与机场管理方签署的服务保障协议;

(四)已纳入分公司相关内容的《企业经营管理手册》;

(五)分公司及负责人的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

(六)民航局规定的其他资料。

第二十二条许可证持有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完成国家下达的抢险救灾任务。

第二十三条民航局建立健全通用航空经营许可及相应监督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制度,及时纠正通用航空经营许可和相应监督管理过程中的违法行为。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民航局、民航地区管理局依法撤销已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

(一)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违规审核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申请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颁发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颁发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的;

(四)向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人颁发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的;

(五)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的;

(六)依法可以撤销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五条民航地区管理局建立健全本地区通用航空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制度,对本辖区内的通用航空经营活动实施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开展的通用航空经营活动。

对跨地区违法开展经营活动的许可证持有人,违法事实发生地民航地区管理局进行查处后,应当将违法事实、处理结果抄告其住所地民航地区管理局。

第二十六条民航地区管理局应当每年组织不少于一次的对本地区许可证持有人的生产经营情况和生产经营场所的年度检查,并向其出具年度检查意见。检查过程中,民航地区管理局有权依法查阅或者要求许可证持有人提供有关材料。

民航地区管理局应当对其他地区许可证持有人在本地区设立的分公司进行年度检查,向其出具年度检查意见并抄送许可证持有人住所地民航地区管理局。许可证持有人住所地民航地区管理局汇总后形成对相关许可证持有人的年检结论。

第二十七条许可证持有人应当配合民航局、民航地区管理局执法人员的'监督检查,如实、完整地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不得隐瞒或者提供虚假信息。

第二十八条依据年度检查意见,许可证持有人需进行整改的,民航地区管理局应责令其限期改正或者依法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其改正。

需要整改的,许可证持有人应当在年度检查意见所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工作,并在完成整改工作后十日内向民航地区管理局书面反馈整改情况。

第二十九条许可证持有人的年度检查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类。

民航地区管理局应当将年度检查结论书面告知被检查人,同时报民航局备案。民航局汇总后定期公告许可证持有人的年度检查情况。

第三十条许可证持有人在年检周期内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能够履行本规定设定义务的,其年检结论为合格。

第三十一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许可证持有人的年检结论为不合格:

(一)有违反本规定行为,情节严重,且对安全运行、市场秩序等产生重大影响的;

(二)拒不接受年检或故意隐瞒、提供虚假情况的;

(三)未能在期限内完成整改或整改期限需超过一年的。

第三十二条对年度检查结论为不合格的经营许可证持有人,民航局暂停其享受当年民航财政补贴和其他扶持政策的资格。

第三十三条许可证持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民航地区管理局应不予办理换证:

(一)许可证逾期后提交换证申请的;

(二)连续三年的年度检查结论均为不合格的;

(三)许可证有效期内不能持续符合经营许可条件的。

第三十四条许可证持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民航地区管理局应当依法办理经营许可证的注销手续:

(一)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换证的;

(二)法定代表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未申请变更的;

(三)因破产、解散等原因被终止法人资格的;

(四)经营许可证依法被撤销或吊销的;

(五)经营许可证所载明的经营项目均被撤回的;

(六)自行申请注销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五条任何组织或个人有权向民航局、民航地区管理局举报违法开展的通用航空经营活动;民航局、民航地区管理局应当依法予以核实、处理。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未取得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通用航空经营活动或经营许可证失效后仍从事通用航空经营活动的,民航局或民航地区管理局责令其停止违法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规模较大,社会危害严重的,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没收其用于从事无照经营活动的工具、设备等财物,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规定第三条第二款、第十九条第(三)款,超出经营许可证载明的经营范围从事通用航空经营活动的,民航局或民航地区管理局责令该许可证持有人停止违法活动,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规模较大,社会危害严重的,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的,吊销经营许可证,没收其用于从事无照经营活动的工具、设备等财物,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通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第三十八条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经营许可的,民航地区管理局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许可,并给予警告。

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经营许可的,由民航地区管理局撤销该经营许可,并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规定第十五条第一款,许可证持有人未按规定及时办理经营许可证变更手续的,由民航局或民航地区管理局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条违反本规定第十八条,许可证持有人涂改、出借、买卖、转让经营许可证的,由民航局或民航地区管理局责令整改,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但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规定第十九条第(八)或(十二)款,作业飞行未保护环境的,或者未按规定投保地面第三人责任险或取得相应责任担保的,由民航局或民航地区管理局责令整改,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处一万至三万元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吊销经营许可证,并处三万元的罚款,通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规定第二十条,许可证持有人未按规定办理分公司备案的,由民航局或民航地区管理局责令整改,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七条,拒绝接受民航局、民航地区管理局监督检查,或故意隐瞒、提供虚假情况的,由民航局或民航地区管理局责令整改,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四条许可证持有人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民航局或民航地区管理局应及时撤销该许可证持有人的经营许可证,通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五条外商投资从事经营性通用航空活动的,除适用本规定外,还应当符合相关规定。

境外通用航空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经营活动的管理办法,由民航局另行规定。

使用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进行经营性通用航空活动的管理办法,由民航局另行规定。

第四十六条本规定自206月1日起施行。民航总局202月14日发布的《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管理规定》(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令第176号)同时废止。附录

通用航空包机飞行通用航空企业使用三十座以下的民用航空器(初级类航空器除外),按照与用户所签订文本合同中确定的时间、始发地和目的地,为其提供的不定期载客及货邮运输服务。此类服务不对社会公众发售机票,不提前公布航班时刻,根据需要决定飞行频次。

石油服务使用民用航空器在石油勘探开发的作业地至后勤保障基地间开展的人员物资运输以及空中吊装、空中消防灭火、搜寻救援等飞行服务活动。

直升机引航使用民用直升机在轮船和港口之间运送引水员的飞行活动。

医疗救护使用装有专用医疗救护设备的民用航空器,为紧急施救患者而进行的飞行活动。

空中游览使用民用航空器在以起降点为中心、半径40千米的空域内载运游客进行观赏、游览的飞行活动。

直升机机外载荷飞行以民用直升机为起吊平台进行的吊装、吊运等飞行活动。

人工降水在云中降水条件不足情况下,使用民用航空器向云层中喷撒催化剂以促进降水的飞行活动;或利用飞机向地表覆盖的冰雪喷撒吸热物质,提高冰雪温度,以促使冰雪融化的飞行活动。

航空探矿航空地球物理勘探的简称,是指使用装有或搭载专用探测仪器的民用航空器,通过从空中测量地球各种物理场(磁场、电磁场、重力场、放射性场等)的变化,了解地下地质情况和矿藏分布状况的飞行活动。

航空摄影使用民用航空器作为运载工具,通过搭载航空摄影仪、多光谱扫描仪、成像光谱仪和微波仪器(微波辐射计、散射计、合成孔径侧视雷达)等传感器对地观测,获取地球地表反射、辐射以及散射电磁波特性信息,用于测制各种比例尺的地形图、资源调查等的飞行活动。

海洋监测使用装有或搭载专用仪器的民用航空器对领海和专属经济区内海洋资源使用、海洋污染情况进行的空中监测、调查、取证等飞行活动。

渔业飞行使用装有或搭载专用仪器的民用航空器对渔业资源分布、使用情况进行的监测、调查、取证等飞行活动。

城市消防使用民用直升机开展对城市高层建筑物的空中喷液灭火和人员救援等的飞行活动。

空中巡查使用装有或搭载专用仪器的民用航空器,对预先设计的区域和目标进行的空中观察、监测等飞行活动。

电力作业使用民用航空器为电力建设、输电线路维护提供的飞行服务活动,包括输电线路基础施工、组装输电铁塔、施放导引绳、输电线路清洗、输电线路带电维修等项目。

航空器代管通用航空企业为航空器所有人开展飞行活动提供的航空器管理及航空专业服务。

跳伞飞行服务使用民用航空器运载跳伞人员到达指定空域的飞行服务活动。

航空护林使用民用航空器并配备专用仪器设备、专业人员,以保护森林资源为目的实施的森林消防飞行活动,包括巡护飞行、索降灭火、机降灭火、喷液灭火、吊桶灭火等。

航空喷洒(撒)使用民用航空器并配备专业喷洒(撒)设备或装置,将液体或固体干物料,按特定技术要求从空中向地面目标喷雾或撒播的飞行活动。

空中拍照以民用航空器为搭载平台,使用摄影、摄像、照相机等专业设备,为影视制作、新闻报道、比赛转播等拍摄空中影像资料的飞行活动。

空中广告使用民用航空器在空中开展的广告宣传飞行活动,包括机(艇)身广告、飞机拖曳广告、空中喷烟广告等。

科学实验使用民用航空器为搭载平台,为开展各类科学实验提供空中环境的飞行活动。

气象探测以民用航空器为搭载平台,装备相关专业设备对大气物理、大气化学和气象现象进行探察、测量的飞行活动。

航空表演飞行使用民用航空器,以展示飞机性能、飞行技艺,普及航空知识和满足观众观赏为目的开展的飞行活动。

个人娱乐飞行飞行驾驶执照拥有者为保持和提高飞行技术、体验飞行乐趣,从通用航空企业租用航空器开展的飞行活动。

企业高级管理人员通用航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副总经理、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主管飞行、经营、作业质量的负责人和其他对通用航空企业具有重大影响的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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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航空运输求职信

第一条代理事项

1.1乙方委托甲方,由甲方代理乙方办理_________地区的国际航线、地区航线的航空货物国际运输业务。

1.21.1所述的委托与代理是一个广义的范围;不能理解为一旦乙方委托甲方从事个案航空货物国际运输业务,甲方就事实上成为乙方的货运代理人。

1.3乙方对个案的航空货物国际运输业务的委托,必须依照本协议第二条的规定单独签发委托书。

第二条职责范围

2.1对于个案的国际货物出口运输事务,乙方应当正确无误地,真实地制作委托书(该委托书的内容包括出口货物的件数、重量、体积、目的港、出运品名、要求航班、出运价格等要素),并送交或传真给甲方。如果甲方收到的委托书缺少上述括号内的要求,除非乙方另行书面甲方,否则视为乙方授权甲方补记。对该甲方补记的内容,乙方应予以承认。

2.2乙方交给甲方货物的运输标志(唛头)必须有以下内容:收货人代号_____、参考号码_____(如:合同号、发票号等)、目的地名称_____、件数号码_____。

2.3乙方在提供货物的同时,应提供有关出口的报关文件。该文件应根据不同的贸易性质提供以下的相应单证,包括:报关单、报关委托书、发票、装箱单、核销单、配额、许可证、手册、合同、进口报关副本、协议书及国家有关批文等。

2.4乙方送交或传真的委托书应有乙方的印章或有业务人员的签名。如委托书上没有印章或签名的、甲方有权拒收委托书。

2.5甲方对乙方送交货物的空运出口业务,应及时承办收货、出口订舱、制单、报关、报验、装板、交接等整套手续。甲方应按乙方提供的委托书以及补记内容或相应的书面补正材料正确地制作运单,根据乙方的一切定妥航班。当乙方有要求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已定妥的航班信息及出运航班信息,以及主、分运单号、板箱号。货物出运后,甲方将有关单证及文件返回乙方,乙方在没有相反证据的前提下,运单视为甲方代乙方或乙方客户填制。甲方如认为乙方可能不依照协议的规定如期支付运杂费,甲方有权利暂扣有关单证及文件。

2.6甲、乙双方在办理国际货运业务中,必须遵守我国以及过境国或地区、到达国或地区政府的法令等有关规定。

2.7乙方保证在所出运的货物中不夹带易燃、易爆等物品及国家禁止出口的物品。甲方不受理危险品(包括不明化学物质的化学物品)、贵重物品、尸体、骨灰和活动物。其他有特殊要求的货物,按航空公司有关条例办理。

2.8乙方在货物出运中要求预付改为到付、到付改为预付的,应在航班到达目的港前10小时通知甲方。如货物在目的港被提取,甲方对此不负责任。

2.9乙方在货物出运后因修改运单中有关项目或变更对货物的处置方式,要求甲方代发电报通知有关承运人的,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10双方对货物的收运要求:乙方送甲方仓库的货物,如有破损、受潮、严重变形等,甲方有权不予接受。

2.11乙方发出委托后,甲方已定妥舱位,乙方要求撤消委托的,乙方除承担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外,应承担由于撤消委托行为而引起的甲方经济损失。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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