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纠纷应急预案(范文十五篇)

时间:2022-02-27 作者:好拿网

✧ 矛盾纠纷应急预案

10月8日上午,我局在局长办公室召开了“商务局xxx4年9月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会议”,会议由局长同志主持,局领导班子成员和下属市场建设服务中心和食品公司负责人参加会议。

9月份,商务局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1件调处1件,调处1件。排查出来矛盾纠纷为棚户区征用地过程中,拆除私人住房,现要求赔偿室内装修及补办房产证、水电安装等费用。此件纠纷经我局正在协调中。

9月份,经排查,没有发现重大复杂矛盾纠纷。

9月份,经排查,无进京非正常上访情况。

坚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重点检查信访积案的化解调处工作,避免产生新的矛盾和造成重复上访。

✧ 矛盾纠纷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全面深入排查化解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矛盾纠纷,防止发生集体赴省、进京上访,确保南昌“城运会”期间的社会和谐稳定。

二、基本原则

坚持“边排查边调处边整改”的原则。采取有针对性的、切实有效的措施,对已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集中梳理、限期办结,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问题解决在本系统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真正做到排查一件、解决一件。

三、工作重点

1、劳动维权。开展农民工工资清欠专项大检查、劳动力市场大整顿、企业使用童工大治理等专项行动,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按照受理一起、解决一起的原则,健全完善投诉举报制度,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信箱、举报投诉电话,设立专人接待点,履行监察执法职能,认真耐心处理投诉举报案件,杜绝出现行政不作为的现象。大力实施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2、社会保障。加大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力度,努力做到人人享有社会保障。重点抓好工业园区企业、农民工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的扩面征缴工作。继续推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使被征地农民老有所养,维护我县社会稳定,为我县经济建设提供最优质的服务。

3、“零就业家庭”就业安置。对“零就业家庭”开展调查摸底、登记在册,采取多种就业形式,拓宽公益性岗位范围,开发就业岗位,确保有就业能力并有就业愿望的“零就业家庭”选自.演讲稿作文 得到及时援助。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制定方案,召开局联席工作会议,部署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

1、全面排查,认真梳理,建立台帐。

2、全力化解,确保稳定。

(三)总结阶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形成工作小结上报县联席办。

五、工作要求

1、加大领导力度,精心组织实施。系统各单位要迅速对矛盾纠纷排查集中行动作出具体部署,并精心组织实施。

2、履行责任,密切协作。就业局、社保局、医保局、劳动监察大队等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做好涉及本单位的矛盾纠纷调处工作,集中解决突出的矛盾纠纷。

3、加强沟通联系,及时反馈情况。系统各单位要在9月25日前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情况向局机关综合股上报书面小结。

✧ 矛盾纠纷应急预案

乡镇土地纠纷是指在乡镇地区发生的与土地使用、权益分配等有关的纠纷。随着农村土地流转、集体经济发展以及城市化进程的推进,乡镇土地纠纷日益增多,对稳定社会秩序和对农民群众的利益造成严重影响。因此,乡镇土地纠纷应急预案对于及时解决纠纷、保障社会安定至关重要。



为了有效应对乡镇土地纠纷,各级政府应制定健全详细的应急预案,以提前做好应对措施的准备。首先,乡镇政府应成立专门的应急处理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乡镇土地纠纷进行研究分析,制定可行的应急预案。预案内容应当包括纠纷排查和矛盾化解、社会稳定维护、法律援助和冲突调解等内容。



其次,针对乡镇土地纠纷的不同情况,应当建立不同的应急处置机制。对于一般的纠纷,应优先采取调解解决的方式,通过政府、派驻村干部或农村社会组织等中介机构的努力,促使双方达成和解,维护当事方的长远利益。对于较为复杂和敏感的纠纷,如土地征收、权益分配等问题,政府可以成立专门的纠纷调解团队,加强与农民群众的对话和沟通,推动问题的合理解决。



再次,针对乡镇土地纠纷的突发事件,应建立快速反应机制,确保迅速、高效地处置纠纷。政府应与公安、人民调解委员会、法院等相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联动处置机制,及时调集力量,解决突发事件引发的纠纷。同时,政府也应开放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农民群众积极参与,提供线索帮助政府及时了解纠纷情况,有效应对。



此外,应急预案还应包括对农民群众法律援助保障的规定。在乡镇土地纠纷中,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常常受到侵害,因此应明确政府在纠纷解决过程中提供法律援助的责任和义务,确保农民群众能够享受到公正、公平的法律待遇。



最后,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需要加强培训和宣传。政府应加强对乡镇干部的培训,提高他们在乡镇土地纠纷处理中的应急处理水平。同时,应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民群众对乡镇土地纠纷应急预案的了解和认同度,提高他们对政府工作的信任感。



总之,乡镇土地纠纷应急预案是维护乡镇社会秩序、保障农民群众利益的重要工具。各级政府应加强对预案的制定和实施,并加强培训和宣传工作,以确保能够及时有效地应对乡镇土地纠纷,保持社会稳定和谐。

✧ 矛盾纠纷应急预案

区综治办深入贯彻落实市政法委、市综治办的工作要求,抓源头、抓调处、抓法治,持续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

一是严格落实责任。利用三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平台开展调处工作,实行严格的包案制度,责任到人,采取切实措施解决问题。

二是实行多元化解。着力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积极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形成大调解工作格局,做到矛盾不上交。

三是坚持报送制度。对社会矛盾纠纷要求各村(社区)、办事处实行一日一报告,一周一排查,半月一分析,一月一上报的工作机制,切实把各种社会矛盾解决在最底层。

四是加强督查督办。根据各办事处每月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情况,强化对重大矛盾纠纷的督查督办,并实行跟踪回访,对处置不合理或群众不满意的,继续调处并做好思想工作,防止矛盾激化。

通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XX区辖区内尚未发生重大矛盾纠纷和因调处不当而引发的民转刑案件。确保了辖区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

✧ 矛盾纠纷应急预案

为了切实加强我局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模范单位活动,根据**创建*安华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制定本制度。

(一)采取上下结合、条块结合、日常排查与定期集中排查相结合,重点排查与普遍排查相结合起来的方式,对社会矛盾纠纷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查,努力将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不管单位有无发生影响稳定的重大情况,各部门(股室)、单位(局、所)必须每月汇总一次情况,向局*领导小组报告,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安。

(三)及时准确上报排查调处过程中发现的预警性涉稳信息以利及早防范不稳定事件,确保社会安定团结。

(一)凡发生*、*、*、*,30人以上的集体*或围攻冲击党政机关、堵塞交通,20人以上非法宗教聚会,死1人以上的灾害事故等重大情况,所在单位必须在事件发生后3小时内向局*领导小组报告。

(二)凡发生影响稳定的重大苗头,所在单位支部*必须在24小时内向市局*领导小组报告原因的处理情况,以后每天报告一,直到矛盾全部化解。

(三)发生有影响的刑事案件,必须在发生后的24小时内向局*领导小组报告。

(四)建立健全重大稳定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各单位每月在上报《不稳定因素排查调处情况统计表》的同时,要将排查出的尚未化解的各种不稳定因素进行梳理,并按轻重缓急排序,将较为重大的不稳定因素详情报市局*办备案,由*办对重大不稳定因素进行挂牌督办。

(一)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各方参与、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果断、迅速、认真调处。

(二)市局*领导小组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下发督办函,责成有关单位限期调处,各部门积极配合,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市局*办回复调处结果。

(三)各部门、单位要及时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热点、难点问题,不得把本地本部门应该解决、处理的矛盾和问题推向社会,推给上级。

(一)各单位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首要任务,高度重视,狠抓落实,“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党政分管领导按照分工归口负责,明确各自承担的责任。

(二)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因责任不落实、*作风严重、工作失职等发生重大刑事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和重大群体性闹事事件等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实行“一票否决”。

(三)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纳入*安创建和维护社会稳定目标管理的重要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作为评选先进、晋级和晋职的重要依据之一,对迟报、漏报、不报、督办回执不填报的,坚决予以责任追究。

(四)进一步加强党、政统一领导,*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和调处小组组织协调,各部门、单位各负其责的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排查、调处和化解工作,着力在落实工作措施,谋求工作实效上狠下功夫。

(一)坚持定期和不定期协调会议制度,各单位每月召开一次,市局*办每季度召开一次。

(二)协调会议对排查调处工作做得好的进行表扬。对工作不到位的进行黄牌警告并限期整改。

(三)认真研究调处急、大、难矛盾纠纷的措施,通过协调会议落实责任,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调处时间,督促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一)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和“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搞好分级管理,归口调处。

(二)民间纠纷调处按照“小事不出单位、大事不出街道办事处和就地化解矛盾”的原则,实行分级负责的调解责任制,即:纠纷发生后,当事人一律先到基层组织(单位)进行调解。

(三)调解组织经两次以上调解仍未成功,确实难以解决的,携带两次以上调解材料,将调解情况移送街道办事处综治工作中心调解。

(四)综治工作中心接到基层移送的纠纷,应认真审查,并召集辖区内法庭、派出所、司法所及有关部门着手调处,经再三调处不成功的,移交市调解处办调解或直接引导其进入诉讼程序。

(五)市调处办*纠纷的性质责成相关部门或组织相关部门集中调解,仍无法解决的,应告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申请。

(六)各级调处组织建立移送等相关程序和制度,做到手续齐备,档案资料完整。

——矛盾纠纷调解协议书

2021矛盾纠纷调解协议书

✧ 矛盾纠纷应急预案

学校要按照“抓早、抓少,抓苗头和小事不出校、大事不出局、矛盾不上交”的要求,准确 掌握本区域社会动态,定期排查、研究、分析并协调有关部门积极处理各种不稳定的因素,学校 政教处每月排查两次,每月将情况上报教育局。

主要内容:

1、学校因招生、收费、特困学生就读等问题产生的矛盾纠纷。

2、校内因内部改革、教师职称评聘等产生的矛盾纠纷。

3、学生意外伤害的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

4、学校职工家庭引发的矛盾纠纷。

5、本区域有可能引发集访、超级上访和其他引发的矛盾纠纷。

新钢中学

中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例会制度

为确保全学校师生财产和人身安全,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领导,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例会。

二、会议由学校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通知,领导班子和负责安全保卫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三、会议的主要内容是:

(一)、传达落实省厅、市政府、教育局和各级政府部门关于综合治理工作的批示和有关文 件精神。

(二)、听取本校负责综合治理工作人员工作汇报。

(三)、解决学校保卫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和疑题,针对校园周边治安问题提出解决措 施。

(四)、贯彻落实安全保卫制度和失职人员的处理。

✧ 矛盾纠纷应急预案

关于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情况汇报县纪委:

根据5月15日会议要求,解决近期群众中的土地纠纷问题,为促进社会和谐做出贡献,我局对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及时安排部署,情况如下:

为贯彻落实5月15日会议精神,5月16日我局召开了局机关全体及各国土所所长会议,对通知进行了传达,并就如何做好这项排查整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有关股(室)、队、所明确专人负责这项工作,对这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细致安排,精心组织,认真实施。

为了这项工作有序开展,保证时效,局成立了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张万胜同志任组长,副局长高峻、岳伟、郭峰、孙雪锋、及纪委书记张大鹏同志为成员,办公室设在信访股,办公室主任由纪委书记张大鹏兼任,李志远、苗雪锋、徐丽敏、王红霞为办公室成员。

村信访信息员逐村逐户进行自下而上,横到边,竖到底的拉网式摸底排查,填写排查登记表,对排查出的问题明确包案人员和包案领导,共排查出土地矛盾纠纷苗头62起。

1、深入排查,认真梳理。排查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国土所辖区内的矛盾纠纷苗头,不论有无解决权限,不论是新问题还是老问题,不论是否已经上访,不论是否交办过,只要还没有息访,都要认真排查,不留死角死面。今后发生的上访,发生漏排的,将追究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2、登记汇总上报。各所把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并填写排查表,明确办案人和办案期限,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上报到局信访股。

3、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各单位把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苗头责成专人在规定时间内按政策、按程序处理,并对信访当事人回访,不得无故推诿。对于不在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经局主要负责人批准可移交有关股室处理。

4、实行包案责任制。对于重大案件,明确办案人员和包案领导,限期办结,明确责任,跟踪督导。

人,包片副局长第一责任人,各股(室)、队、所主要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实行包案责任制,各股(室)、队、所要对安全稳定工作切实负起责任,局及各所主要负责人每周定期听取信访工作汇报,分析信访形势,谋划工作思路,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工作措施,对每个信访案件督导到位,把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责任压到人头。

1、各股(室)队所务必按要求、按时间组织人员对土地矛盾纠纷进行横到边,竖到底的拉网式排查,对发生无排查上访和无排查事故或有排查未能认真及时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股(室)、队、所要严格追究一把手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对发生集体访或恶性上访事件没有及时向县局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报告的,视造成不良后果的情节轻重,给予有关股(室)、队、所主要负责人相应处分。

3、对排查出的问题,因承办股(室)、队、所不负责任没有按时解决,甚至造成事态扩大的要依法追究承办股(室)、队、所主要负责人及承办人的责任。

通过以上各项工作措施的实施,使局全体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到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性,把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当成事关全县稳定,事关县域经济发展的一件大事来抓。全县土地信访量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15%,基层所切实加强了责任心,及时处理群众的涉土地信访霄云外问题,把矛盾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重大信访事件不出县。

✧ 矛盾纠纷应急预案

矛盾纠纷无处不在,尽管社会倡导人人参与,全社会都来构建和谐社会,但回过头来看,邻里乡亲,婚姻家庭、合同关系和侵权纠纷比比皆是,出现了纠纷,就要去解决,不解决就会引发上访和诉讼,这是不容回避的问题。然纠纷发生后,怎样解决纠纷和处理矛盾,这就需要一些处理纠纷的方法和技巧。

在多年的司法实践中,我对社会矛盾纠纷的处理已经也积累了一些经验,首先要明确矛盾纠纷的处理部门,矛盾纠纷是一个社会问题,不只是法院的事,从看法上我们不能有所偏见,所以就要就事论事,能在村组里解决的,尽量有村组里协调处理,能在乡镇调解的,尽量由人民调解委员会去调解处理,需乡镇政府协调的就要请乡镇领导出面解决,人民法院是解决纠纷的最后一道屏障,仲裁主要是处理劳动争议和土地纠纷,公证是提高合同相关文件的法律效力,法院是终局裁决机关,一切矛盾纠纷进入法院后,最终是有一个法定的裁决结果,但也不是有着严格的处理部门划分的,有时可以以一家为主导,其他部门全力协助,我们法庭为此为在帮助乡镇司法所派出所解决矛盾纠纷的同时,以诉前解调的方式办理了一大批案件,这样,即调解化解了民事矛盾,同时又提高了人民法庭的威信;我们在划分解决处理纠纷部门后,要明确纠纷的性质,并对此交办相关部门进行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形形色色,各式各样,我们应当分清纠纷的法律关系性质,根据纠纷的性质,社会矛盾纠纷基本上可划分为涉及行政事务,刑事案件,民事案件纠纷,此处可能还有一部分纠纷涉及到多个法律关系,即有民事,也有行政的。在确定纠纷的处理部门和明确纠纷的法律关系性质后,接下来的就是如何处理纠纷和处理纠纷的技巧了。

上在长期的工作中,我们体会到最多的是当事人要求解决纠纷的关注的是结果,而不管过程,当结果达不到其理想诉求时,就对处理纠纷的部门和相关人员产生抵触和反感,实际上我们要做的工作就是要让他知道,为什么会得出这个结果,我们处理纠纷的结果的程序是合情、合理最关键是合法的。当然这个结果必然是公平、公正合法的。但要使当事人认可并同意这个结果,这就关系到纠纷的处理技巧了。

从当事人心理来看,他首先关注的是自己的切身利益和合法权益,就合法性来看,一般当事人心里是有数的,但在纠纷所涉及的情和理的方面,当事人就要卖关子,那怕其行为违法,他也要提出自己的合理性,也就是歪道理,所认就有了合情但不合理,合理但不合法一说了,一个财产损害赔偿的执行案件,我们在执行时,当事人口口声声请求法院考虑他子女正在报名读书需用钱的实际情况,要求延期二个月执行,通过执行人员审查核实事实成立并同意延期,时间到后当事人主动到庭,但提出要求再延期一个月,此时她提出的理由是家庭经济困难,男人在外打工,只有到冬月即公历11月份底才有钱汇回家,此时摸清楚当事人的底牌就非常关键,实际上根据执行人员掌握的实际情况是,官司虽然输了,但她家仍然不服气,说倒底就是不想拿钱,再延期一个只是晃子,这就是当事人认为自己有理,消极拒不执行,对此执行案件,执行人员对被执行人员的.心理掌握得非常清楚,首先他内心不服要求延期是于情不服,执行的标的只有800元钱,她子女读初中,国家承担了相应的学杂费用,此外还有生活补助,但执行人员出于感情上的考虑同意了当事人的请求,时间到后,当事人再次拖延,实际就是于理不服,执行人员此时给他交底,如她不主动执行,法院就要强制执行,费用要增加,从道理上给他讲明,人民法院的裁决是公平公正,别人一头大牯牛才判决你赔800元,正常时这头牛要卖4、5000元钱,这是为什么,就是人民法院充分考虑到了原告方即申请执行人也有一定的责任,否则那就不是几百元钱就能了结的事了,你自己的责任就只有点管理责任,你自己没有看管好自己的牲口,并将他人的牲口打下岩摔死,就因你拴牛索子放长了,根本没有起到管理控制自己牲口的目的,如拴牛索长短合适,也就不会发生这个事情,所以你自己就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了,这个责任就是法院判决800元,再者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必须执行,不服可以申诉,但根据地法律规定,申诉不影响执行,即申诉的同时还必须执行,强制执行还可能产生执行费用,执行人员从情、理、法上对被执行人做了一个多小时的工作后,当事人说外出去想法借钱,十分钟后,当事人到法庭交清了执行款项,实际上钱早就装在被执行人员的口袋里了,就是于理不服,不想拿钱。此执行案件说明,当当事人在情理法方面都认可纠纷处理人的观点后,纠纷也就迎刃而解了,在处理纠纷中,当事人要的是结果,而如何达到这个结果,就是我们解决纠纷的人的问题,我们认为,对纠纷的解决要建立在法律事实清楚,是非分明,证据充分,法律规定明确的基本上来进行调解协商,否则自己的调解方案就会失之偏颇,从而得不到双方当事人认可,如强行裁决,有时还会形成错案。

无论何种调解,取得当事人的信任是非常关键的第一步,首先取得当事人的信任后,从当事人的角度来思考问题,分析得出当事人在于情于理于法上是否站得住脚,如站不住脚,在审时度势随机应变有无利益可图,如即站不住脚,又要坚持下去,最终对自己有何损失。其次是耐心,耐心是一个人的心底底线,一个纠纷有时不是当事人不懂,而是他需要时间来理解,来思考,不可能来不来就要求当事人同意你的建议和意见,多数情况下基于当事人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和自己能力素质的关系,当事人是不可能很快地同意你的调解方案的,实际上调解工作就是反复的劝说,反复的陈述法律法规,反复的多次的宣讲国家政策或通过不同人员不同场合在不同的时侯做当事人的工作,最终比拼的是耐力、恒心和毅力,当当事人认为自己面前只有唯一的一条出路,他根本没有任何选择时,他自己就会同意调解人员的意见和方案;其次是换位思考,调解人员要在当事人的角度来考虑问题,能够站在当事人角度来分析阐述自己的意见主张,当分析完纠纷结果的各种可能性后,作出结论性分析,当事人就很容易理解,如调解方案当事人明显不服,而调解人员又站在当事人对立的立场强行要求当事人同意,这是很难做通当事人思想工作的,这样的调解也是做无用功,一个社会矛盾纠纷的产生的原因是方方面面的,很可能引发纠纷的问题还比纠纷本身难以解决,很可能潜伏在纠纷后面的问题还比纠纷本身棘手,很可能纠纷的背后还有某人策划阴谋,找准这些问题,这就是掌控了纠纷的切入点,就是找准了下手的契机和打蛇的七寸,一但掌握了纠纷的实质性原因,我们便掌控了解决纠纷的纲领,便可以起到提纲挚领的关键作用。

要调解矛盾纠纷,没有精深的法律政策知识显然是不行的,对要解决的纠纷首先有充分的思想准备,要查览大量的法律法规,精通相关的司法解释,作好一切应对的可能性对策,谋划好上中下三策,对调解环境和氛围也要引起高度重视;此外在调解中要以人为本,理解、尊重当事人,在感情上力争取得当事人的信任,原则上不能放松,但灵活性也要有,要做到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当能够通过变通和灵活性的原则来处理纠纷时,就不必严格按法律规定来办,只要原则上不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纠纷解决了,目的达到了,且也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利益,我们认为调解也是成功的。

总之,解调的方法技巧多种多样,技巧各有千秋,我仅以多年的工作经验提出一些肤显的见解,以期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希望与大家在相互理解和沟通的同时,也获得同行宝贵的司法实践经验。

✧ 矛盾纠纷应急预案

(一)提高认识,切实把矛调工作置于建设和谐社会大局来思考和部署。进一步加强矛盾调处工作,正确处置新形势下社会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把各类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充分认识矛调工作的地位和作用,把矛调工作纳入目标考核体系,实行责任倒查,责任追究,在筑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上取得新成效。

(二)稳定基层调解队伍。一是解决司法所缺编问题。目前,全区各司法所缺编12人。建议采取从乡镇(街道)人员中选拔方式,充实到司法所工作。二是稳定村级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议对村(居)人民调解员及调解组织按照财政部、司法部联合下发的财行〔20xx〕179号文件精神予以保障,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或采用以调解案件的数量支付报酬的办法激励他们的积极性。三是加大培训力度,提高调解员业务素质。通过形式多样的培训手段,促使人民调解员提高自身素质,胜任调解工作。

(三)大力加强矛调组织的规范化建设。对换届后的村级调解组织进行全面摸排和整顿,按照“五有”(有相对的办公室场所、有人民调解委员会标牌、有印章、有调解书、有统计台帐)和“四落实”(组织落实、制度落实、工作落实、报酬落实)的要求,规范人民调解委员组织建设,确保纠纷发生时人民调解组织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四)建立矛调工作经费保障机制,为矛调工作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良好条件。一是区财政拨出专项资金,保证对矛调工作的有效管理指导及工作的正常开展。建议把司法行政机关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人民调委会工作经费和人民调解员补贴列入财政预算,切实予以保障,专项用于矛调工作建设。乡镇(街道)也要拨出相应经费用于矛调工作。二是对于乡镇专职调解员实行月工资报酬制。由区、乡两级按50%分担,由区司法局每月统一发放。三是探索实行有偿调解机制。根据具体办理调解案件的简易,对社会影响面、所费精力时间等程度,每件给予50— 500元不等的补贴。通过补贴和奖励的形式,给予承办调解员不同等级的费用补助,充分调动调解员干好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 矛盾纠纷应急预案

一、联席会议制度

乡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成员单位会议,分析矛盾纠纷形势,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村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建立会议制度,研究矛盾纠纷调解方案,分析当前矛盾纠纷形势。

二、排查制度

坚持执行村、单位每月排查、乡每月排查一次社会矛盾纠纷,重要时期,实行每日排查和“零报告”制度,对一些苗头

性、倾向性的突出问题,要及时组织开展集中排查和研判,提出工作建议,制定调处方案。

三、分流制度

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办公室对群众要求调处的社会矛盾纠纷,实行统一登记受理,然后根据矛纠纷的性质、类别,按照“属地管理”、“分级管理、归口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有权分流指派到有关部门和单位。对调处办公室指派的矛盾纠纷,有关部门的单位要按照分流指派的任务和要求,强化调处责任,落实调处措施,确保调处效果,并及时反馈调处结果。

四、移送制度和归口管理制度

调处办公室对所有接访受理的社会矛盾纠纷,实行一个窗口对外,按照“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依法办理、限期处理’’的原则,视情况分流或直接组织调处:

1、涉及优抚安置、社会救济、婚姻登记、婚姻中介、殡葬管理等矛盾纠纷,由民政办会同当事人所在村(居)负责调处。

2、涉及保险、劳动争议、工伤等矛盾纠纷,由劳动保障所会同党政办、当事人所在村(居)负责调处。

3、农村经济政策、经营和财务管理、土地承包等方面的矛盾纠纷,由农经站会同土地所、当事人所在村(居)负责调处。

4、有关土地法律、法规和政策,土地的征用和划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争议,土地有偿转让,农村宅基地的使用,以及反映滥占滥用耕地等矛盾纠纷,由土地所会同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5、城乡建设规划、城乡管理以及拆迁补偿和安置等矛盾纠纷,由规划所会同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6、消费者权益,商品质量纠纷,经济合同纠纷,市场监督和管理等矛盾纠纷,由消费者协会分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调处。

7、计划生育方面的矛盾纠纷,由计生办和有关部门、相关村负责调处。

8、涉及企业产权改制、安全生产等矛盾纠纷,由安监站和有关部门、相关村负责调查。涉及上访的矛盾纠纷,由信访办牵头有关部门负责调处

9、涉及到其他有关部门的矛盾纠纷,由有关部门负责调处。

10、涉及治安方面的矛盾纠纷,由派出所会同司法所、综治办与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11、其他民事矛盾纠纷由司法所和村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

12、上述单位对所属矛盾纠纷必须进行3次以上面对面的调解工作,确实调处不了的,由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办公室抽调人员协调调处。

13、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由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办公室直接调处。

五、联动联调制度

1、涉及到多个部门或跨村的矛盾纠纷,由调处办公室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联合调处,相关单位应按照调处办公室要求抽调人员按时参加联合调处工作。

2、对调处办公室指派分流的矛盾纠纷,相关单位要及时指派领导和具体负责人按时间要求进行调处,不得拒绝推诿。

3、矛盾纠纷调处实行领导包案负责制,各级领导对调处办公室指派负责的矛盾纠纷应当负责指导、督促或亲自参加调处工作。

4、调处办公室调处矛盾纠纷时需要有关部门配合支持的,有关部门要积极参与,不得拒绝参与。

5、矛盾纠纷确因部门决策不当或行政行为不当引起的,相关部门要立即纠正,防止矛盾纠纷激化。

6、调处办公室实行矛盾纠纷调结报告制度。

全局性的重大矛盾纠纷,由乡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调处办公室召开联席会议进行协调,集中力量进行调处。从而形成分工负责与联合调处相结合、属地管理和集中调处相结合的“大调解”格局,做到信息联通、力量联动、纠纷联排、矛盾联调。

六、督查回访制度

1、定期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

2、对分流指派给有关单位的矛盾纠纷进行跟踪了解,提出调处意见。

3、走访当事人,了解调解协议履行情况,听取群众对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对未调结的矛盾纠纷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以上的继续调处和控制工作。

5、定期通报有关单位对调处办公室分流指派案件的调处情况。

七、档案管理制度

1、工作档案包括:(1)调处网络组成人员名册;(2)会议记录、培训记录、业务学习记录;(3)矛盾纠纷受理、分流、调处情况登记薄;(4)矛盾纠纷调解卷宗;(5)年度工作计划总结、两次以上矛盾形势分析报告;(6)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相关材料;(7)其他应当归档的文件、材料。

2、直接调处的矛盾纠纷调处结束后,应及时形成卷宗,做到一案一卷。卷宗包括以下内容:(1)卷宗封面;(2)卷宗目录;(3)调解申请书;(4)调

✧ 矛盾纠纷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加强劳务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积极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劳务纠纷和突发事件,保障劳务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及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避免或减少损失,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构建和谐社会,提高处置劳务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里,建立健全我项目部劳务突发事件应急机制。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结合我项目部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丽来花园二期项目,组织和开展劳务过程中,在项目发生的劳务纠纷和突发事件。

(1)劳务纠纷。包括发生涉及劳务人员与劳务公司之间因劳务合同、劳动纪律、工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引发的纠纷。

(2)因劳务纠纷问题引发的治安事件。包括上访请愿,围攻冲击重要目,非法集会等群体性突发事件。

1.4基本原则

统一领导依据事实,依法办事,快速予以解决劳务突发事件。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组织机构

项目部设立劳务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小组。劳务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小组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2职责分工

2.2.1

劳务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小组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指挥、协调本项目劳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向公司和政府部门汇报劳务突发事件有关协调和处置工作。

3.等级划分及应急处置

3.1等级划分

根据劳务突发事件的可控性、事态程度和影响范围、将突发事件划分为三个等级、分别为重大、较大和一般。

3.2启动条件

3.2.1重大突发事件的启动条件

对劳务人员的生命安全、财产安全、社会秩序和社会影响造成重大损害,需要国家职能部门协助能有效处置的,因劳务用工引发的群体上访、聚众闹事、劳务纠纷、上访、罢工等重大事件。

3.2.2较大突发事件的启动条件

对劳务人员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社会秩序和社会影响造成较大损害,需要市政府职能部门协调才能有效处置的,劳务引发的群体伤亡、聚众闹事、劳务纠纷、上访、罢工等较大事件。

3.2.3一般突发事件的启动条件对劳务人员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社会秩序和社会影响造成一定损害,项目能协助有效控制和处置的,因劳务用工引发的劳务纠纷、上访等一般性事件。3.3处置程序

3.3.1启动

(1)发生劳务突发事件后,应立即向劳务应急工作小组报告。

劳务应急工作小组召集有关会议,根据劳务突发事件发展事态,立即启动本预案。按照不同等级,实行分级处置。

(2)启动本预案主要内容包括;事件概况,【时间,地点,原因,性质,事态程度,动态信息,影响范围】,启动建议,已采取的应急措施。

(3)劳务应急工作小组成员及相关单位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和相应机制。

3.3.2处置程序

(1)劳务应急工作小组成员及相关单位在启动应急预案后,研究对策,提出解决建议,按照预案中的职责分工,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并相互协调配合。督促有关单位尽快拿出解决事件的措施和方案并付诸实施。各相关单位确定专人负责处置工作,期间须24小时值班,保持联络畅通。

(2)发生劳务事件的单位应作好现场先期处置工作,进一步查明事件发生的时间、起因、性质、规模(人员姓名、状况)、劳务公司、事态程度、影响范围及伤亡人员、财产损失等基本情况。做好安置安抚、解释和转移保护有关人员等工作,劳务应急工作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有效应急处置措施,组织力量控制局面,防止事态进一部恶化,确保各项处置决策和应对措施落实到位,

(3)有关措施和解决方案及时抄报上级部门。

3.4终止

劳务突发事件处置完毕,由劳务应急工作小组决定终止本预案,并向相关单位下达通知。

3.5后期处置

3.5.1上报总结。劳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写出总结报告,总结处置工作经验和教训,上报公司有关部门。

4.工作要求

4.1预警机制。定期召开劳务应急工作小组工作会议,坚持预防为主,预警与处置并重。

4.2值班制度。劳务应急工组小组在处置突发事件时,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在接到劳务突发事件后,迅速行动,及时通知相关单位及人员到现场协调处理。明确工作责任,严格工作纪律,做到信息畅通、到位及时、处置有力。

各分包单位建立相应预防突发事件应急小组,确保遇到突发事件时,人员和保障措施到位。

4.3信息畅通。总包与分包单位之间信息要准确畅通,健全内部预案机制,提高防范能力。平时掌握情况,及早发现苗头,做好化解矛盾和教育疏导工作,防患于未然,把突法事件解决在萌芽阶段。

5、附则

为确保施工现场的正常安全管理,避免劳务纠纷发生,完善施工现场的劳务管理;我公司项目部安保部结合实际,总结以往经验,特制定施工现场劳务管理实施细则;

1.资质:所有进场施工的劳务队必需提供所属劳务公司的相关资质及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安全教育:所有进场施工的人员,必需在进场前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没有进行安全教育的不得上岗作业。

3.办理出入证:按照总包要求办理出入证,认真审查办证人员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不合者一律不予办理出入证。

4.劳动合同的签订与管理:

劳动合同的签订应当载明建筑劳务企业名称、地址、农民工姓名、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家庭地址、户口所在地等内容,并具备以下内容:

(1)劳动合同期限;

(2)工作内容;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4)劳动报酬;

(5)保险待遇;

(6)劳动纪律;

(7)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

(8)劳动争议处理方式。

劳动合同应当一式三份,建筑劳务分包企业与农民工各持一份,另一份保留在我司项目部安保部备查。

5.劳务分包企业劳务管理人员的设置:

劳务分包企业应设置专职劳务管理人员,对本单位的劳动合同、工资表、考勤表、花名册进行管理及劳务纠纷的解决;并配合总包企业的劳务管理人员进行有关资料的上报。

6.工资表、考勤表、人员花名册(后附有关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的管理:

由劳务分包企业的劳务管理人员在每月月底之前把以上资料由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上报我公司项目安保部进行备案。

7.对于劳务分包企业工资发放的检查:

我司项目部将对劳务分包企业的工资发放情况进行监督和不定期的检查;劳务分包企业每月至少给工人发放一次工资且不能少于北京市的最低标准;劳务分包公司应将工资直接发放到工人的手中,禁止将工资发放给不具备用工资质的个人由其代发;尤其一些重点时期如农忙期间、学生暑假开学期间、春节期间、国家一些重要节日如五·一、十·一期间。

劳务纠纷的处理:劳务分包企业的劳务管理人员对本单位的劳务纠纷原则上由劳务分包企业自行解决,避免出现群体的事件、恶性的事件。如果由我公司项目安保部处理,则需劳务分包企业的相关负责人对此事进行密切配合并提供相关资料。

✧ 矛盾纠纷应急预案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确保我县对外经济合作安全,建立健全我县对外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及时协调处理外派劳务人员和境外投资企业在境外发生的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保护境外就业人员合法权益,特制定本预案。

2、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确保安全的原则。保卫国家利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处置境外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各项工作的首要任务。

(2)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责任的原则。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协同处置。

(3)坚持依法办事,保守秘密的原则。对境外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应依法决策和处置,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国际条约,参照事发国或地区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保障境外我县公民和机构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在应急过程中,须严格遵守国家保密规定和外事纪律,保守国家秘密。

(4)谁签约谁负责,谁管辖谁处理的原则。对外劳务纠纷或相关突发事件的处理由外派企业全权处置,进行直接处理。劳务人员所在地应予以积极协助。

3、法规依据

《商务部关于处理境外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商合发[2003]249号)《商务局外交部关于加强我驻外使(领)馆对外劳务合作业务管理的通知》(商合发[2005]285号)《商务部关于印发“对外承包工程项下外派劳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商合发[2005]726号)、《国家涉外突发应急预案》(国办函[2005]59号)、《境外就业中介管理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02]第15号令)。

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的外派劳务人员和境外投资企业在境外的任何国家或地区发生的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外派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构组织体系由领导机构、综合协调机构组成。

1、领导机构与职责

邵阳县外派劳务工作领导小组为领导机构。在境外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发生后,由邵阳县外派劳务工作领导小组牵头,负责统一指挥各成员单位,明确职责、落实任务。邵阳县对外劳务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职责是:研究决定本县劳务人员在境外的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的有关问题和处置工作;督促县各级有关部门具体实施;完成上级机关交办事项;负责向上级机关通报处理结果。

2、综合协调机构与职责

外派劳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为综合协调机构,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商务局分管副局长兼任,负责综合协调工作。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在县外派劳务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统一协调本县境外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及时掌握境外发生劳务纠纷及安全问题的情报信息,提出解决矛盾、化解问题的初步方案,保证处置信息的上传下达。

三、应急处置程序

1、预案启动

(1)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境外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时,召开县对外劳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明确应急处置措施。

(2)经县政府批准,由县外派劳务工作领导小组启动本预案。

(3)县对劳派务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可设立情报信息组、行动处置组、新闻宣传组、国际合作组、政策法规组、善后处置组等,各工作组由县外派劳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承担相应的职责。

(4)有关部门及事发单位应立即启动本级应急预案和行动方案。

2、应急处置措施

(1)本预案启动后,县外派劳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迅速组织各成员单位参与应急处置行动,各成员单位确定专人负责处置工作,与境外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直接相关的成员单位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县外派劳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与县外派劳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保持联络畅通。

(2)县外派劳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随时掌握事件信息,迅速报告县外派劳务工作领导小组,并通报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3)县外派劳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迅速组织、安排县外派劳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4)县外派劳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督促检查各项应急处置和应对措施的执行情况,确保落实到位。

四、后期处置

外派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处置终止后,要认真做好经验总结、损失评估、奖惩等工作,公安、工商等部门要依法处理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或个人,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

五、附则

1、表彰和奖励

在境外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的处理过程中有突出贡献的,由县委、县政府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2、责任追究

执行本预案时,不服从统一指挥、调度,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组织协调不力,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推诿扯皮,物资、资金、措施落实不到位,以致工作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追究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负责人的责任。

六、应急保障

境外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发生后,县政府协调商务、公安、工商、外事办、旅游、财政、广电、民政、司法、保险等部门,做好境外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处理的应急保障工作。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 矛盾纠纷应急预案

矛盾纠纷工作计划是指由国家机关、社区、单位等组织机构制定的专门针对矛盾纠纷解决的方案,旨在通过有力有序的措施,避免矛盾激化,调解矛盾纠纷。对于各级组织机构而言,制定矛盾纠纷工作计划非常重要。

当下,矛盾纠纷层出不穷,一些矛盾纠纷事态愈演愈烈,对于社会的稳定和谐构成严重威胁,因此,有关部门必须引以为戒,积极采取措施,制定科学合理的计划,有效地促进矛盾纠纷的调解。

首先,针对当前矛盾纠纷状况,组织机构需要统计相关数据,分析矛盾纠纷的类型和频率,以此为依据,制定防控计划和补救措施。

其次,组织机构需要制定明确的职责分工,明确每个人的工作职责和工作目标。分工明确有助于提高各岗位人员的工作效率,实现目标管理。

再次,组织机构需要制定明确的管理规范,趋于科学管理。对于工作人员而言,整个管理流程必须规范化,从而避免矛盾和误解。此外,还需要建立完善的制度,例如,涉及矛盾纠纷的文件必须经过有关部门核实批准后方能实施。

此外,组织机构还需要重视矛盾纠纷调解,建立调解机制和调解队伍。对于矛盾纠纷的解决,要推崇调解优先的原则,尽量通过和解、调解等方式妥善解决矛盾。为此,组织机构需要健全矛盾纠纷调解制度,建立大量专业的调解人才和专家,提供给矛盾双方公正公平、中立的裁决。

最后,组织机构还需要开展矛盾纠纷工作宣传,引导社会大众认识矛盾纠纷的性质和解决矛盾纠纷的各种方法。针对不同类型的矛盾纠纷,可以采取专门的宣传策略,普及相关法律法规、案例和典型经验。

在实施矛盾纠纷工作计划的过程中,组织机构还应当注重对计划的评估和调整。通过不断地评估和调整,推动矛盾纠纷工作可以不断进步,更好地满足社会需要。

总之,制定矛盾纠纷工作计划对于各级组织机构提高矛盾纠纷解决效率、维护社会稳定和减小经济损失具有重要意义。需要明确职责,严格管理流程,生动有效地解决矛盾纠纷,促进和谐稳定的社会发展。

✧ 矛盾纠纷应急预案

(一)激励导向不均衡降低了矛调工作的重要性,挫伤了基层调解员的积极性。党委、政府在总结评价稳定工作时,往往把破获多少刑事案件中。查处多少治安案件、处理多少赴市、省、京上访事件。作为工作实绩给予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而对人民调解员把矛盾化解在基层、避免许多矛盾激化缺乏感知和认可,客观上形成了小事变大,牵扯了领导精力问题才解决看作是政绩,大事化了、没有牵涉领导精力而问题解决看作是无功的导向。

(二)司法行政部门唱“独角戏”,人民调解工作尚未形成合力。有些纠纷涉及乡镇综治、信访、工商、民政、劳保等部门,但这些职能部门基本没有参与对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使司法所力量显得相对薄弱,陷于唱“独角戏”的境地。区划以来,我区8个司法所,都是国债资金建的新所,目前,全区共下派专职司法助理员5名,其他3个司法所至今无司法助理员,每个司法所的辖区人口平均为5.4万多人,很难完全承担包括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在内的9项职能。

(三)调委会成员整体素质有待提高。一是文化程度偏低。目前全区660多名调解员中高中以上学历的仅有200多名,法律政策和业务水平欠缺,在宣传讲解法律,制作调解文书上有困难,不能适应当前工作的需要。二是法律素质较差。法律服务所从司法所分离后,部分法律水平较高的同志离开司法所,专门从事法律服务工作,导致乡镇司法所工作人员整体法律水平相对下降,从事矛调工作的其他人员中,法律专业或有法律职业背景出身的人员更少。三是调解员队伍不稳定。受村委会换届选举的影响,其调解员往往也随之更换,调整频繁,不能专职专用,致使专业调解人员存在一定程度的脱节。

(四)运转经费、奖励补贴缺乏保障。一是区、乡两级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无经费,调解员培训、学习难以开展。乡镇(街道)调委会工作人员,主要由乡镇(街道)工作人员兼任。二是调解员无补贴。村级调委会成员主要是从事无偿服务,介入调解程序后,调解员的交通、文书、就餐等费用不能解决,许多调解员面临生存问题,或经商办企业,或打工谋生,往往顾不上本村民间纠纷调解事务,不少村调委会名存实亡。极易导致上访事件发生。

✧ 矛盾纠纷应急预案

为积极稳妥化解农村各类矛盾纠纷,维护辖区内的和谐稳定,做到矛盾纠纷问题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连日来,黄山市祁门县塔坊镇积极落实综治维稳工作要求,大力开展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大排查大化解活动,有效地促进了辖区内的社会治安稳定。

该镇实行党政主要领导全面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它领导结合工作分工配合抓的工作制度。坚持定期分析矛盾纠纷形势,研究解决重大疑难矛盾问题,安排部署工作任务。建立综治、信访、司法整体联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老干部、老党员、老同志”的作用,做到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解决问题到位。不断强化责任意识,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解矛盾纠纷化解任务,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对排查出的问题尽快归类整理,落实责任,及时化解。做到大事不出镇,小事不出村,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坚决抓好维稳信访基础工作。

同时,加大对重点人群的稳控工作力度,注重收集有价值信息,及时、准确把握矛盾纠纷先兆,掌握潜在的不稳定因素,把握调解工作主动权,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问题的发生,做到早预测、早排查、早发现、早介入、早调处,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针对已化解的矛盾纠纷,通过定期开展 “回头看”,及时掌握民情民意,关注矛盾化解后事态发展演变情况,及时宣传教育进行疏导,防止已化解的矛盾纠纷死灰复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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