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员工休假通知 ◆
为提高公司员工的出勤率和工时利用率,严格考勤纪律、休假制度,保证各项工作的 顺利进行,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分层管理的原则;
2、纪律严明的原则;
本制度适用于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各类员工。
(1)综合管理科是公司考勤工作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督促检查各部门考勤制度的执行 情况。
(2)员工考勤一律使用《出勤表》 ,车间(科室)必须按日、班次认真做好出勤记录, 本单位统计员定期汇总, 并于次月 1 日如实向综合管理科报送 《出勤表》《职工考勤汇总表》并附各种假条,作为计算工资的依据。
(3)各单位领导要经常对员工进行劳动纪律教育,了解和掌握员工出勤、缺勤情况,分 析缺勤原因,通过加强思想教育等各种积极措施,不断提高员工出勤率和工作效率。
(4)员工必须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对迟到、早退、旷工、无故停机、停工、擅自离岗、上班时间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者,所在单位对其进行说服教育或必要的经济处罚,
1、情节严重者由所在单位提出书面意见,报综合管理科后,给予必要的行政处罚。
2、员工休假管理 员工在遇到生病、受伤等生理、生活问题时,可根据国家有关员工保险福利政策,享受 病假、事假、工伤假、探亲假、婚丧假、公假、产假和计划生育假等休假待遇。
①员工需在工作时间看病时,应口头向单位领导请假,经允许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因 病确需休息时,需持医务室或定点医院的诊断证明,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按批准的天数 休息。公司外医院开具的病休证明需经公司医务室医生签署意见后有效。
②员工在工作时间看病(包括公司内外)一次满4 小时(含4 小时)全月累计八小时以上者按病假处理。
③员工生病每次给假不超过 5 天,休假 5 天以上须经综合管理科会同医务室审批。
④公司医生必须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殉私情,给不应休假者开病假条,违者将休假者休 假期间所得工资从开假条医生的工资中扣回,并对当事人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情节严重者 作下岗处理。
(2)医疗期 员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需要停止工作进行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 公司工作年限,给予 1 个月至 24 个月的医疗期
◆ 员工休假通知 ◆
员工请事假通过书面的《请假申请单》按照请假单规定流程审批,审批通过后在人力资源部备案。
(1)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的,当年带薪年假总天数为5天;已满10年不满的,当年带薪年假总天数为10天;已满20年的当年带薪年假总天数为15天;
(2)员工带薪年假以小时为计算单位,不满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每天8小时折算天数);
(3)员工事假可以带薪年假抵消;
(4)当年入职并且试用期后方可享受年假,当年可享受年假按照入职天数比例折算,11月份之后入职的则不可享受当年年假;
(5)年假可以分次或集中休;
(6)已有资格享受带薪年假的员工离职时带薪年假按实际工作天数计算,如果员工实际休假天数已超过计算天数,超过的天数按事假日工资标准从结算工资中扣除;
(7)员工因个人没有申请休带薪年假的当年年假视为自愿放弃;
(8)员工申请带薪年假需填写《请假单》,一次休年假在3天(含)以上的,员工须提前5个工作日提出申请。无论年假是否被批准请假单均应到人力资源部备案;
(9)当年没有休完的年假,次年春节之前集中休年假仍然有效,逾期视同自愿放弃休假权。
(1)病假以半天为单位请假,2天以内(含)部门经理审批;
(2)病假超过3天的员工须在修完病假后提交医院证明(诊断证明),无医院证明的病假按事假处理;
(3)请病假达5天(含)的,应出具挂号单据、病历及三级甲等医院诊断证明(包含建议休假时间),必要时须在人力资源部指定的三级甲等医院开具休假证明;
(4)当年累计休病假30天以内(含)病假工资为正常工资50%发放;当年累计病假30天以上者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5)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按照《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执行。
(1)员工在本公司工作期间办理结婚手续者可享受婚假,申请婚假时须向人力资源部提供结婚证等证明;
(2)根据《婚姻法》以及《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员工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但不能享受晚婚假;
(4)婚假须在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一次休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期连续计算。
(1)公司严格根据《女职工劳动特别保护规定》第7条规定休产假“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女员工怀孕后2个月内应告知上级主管并应持怀孕和预产期证明原件到人力资源部备案;
(3)公司男员工配偶生产的,给予男员工连续7天的陪产假,陪产假需在配偶生产前后10天内一次性休完否则过期作废;
(4)女员工有不满周岁婴儿的女员工每个工作日享有1小时的喂奶时间,该时间必须按时使用不能合并使用。多胞胎哺乳时间每多一胞胎每天增加30分钟。
(5)在规定的产假期间女员工的工资由生育保险和公司共同承担(按照国家生育保险政策规定:生育津贴属于员工生育期间国家发放的待遇,生育休假期间公司照常发工资的属于提前向女员工预支生育津贴,员工申请生育津贴和晚育津贴后公司代为扣除),没有生育保险的按实际工资发放;
(6)享受晚育假期的晚育津贴处理:晚育由女员工享受的,男配偶不得享受晚育假,享受晚育的女员工如果公司照常发放工资,晚育津贴必须从我公司申请(如果女员工没有申请晚育津贴公司将在女员工上班后第1个月开始扣除晚育假期给发的工资);
(7)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生的享受产假但是没有生育津贴和晚育津贴待遇。
(1)员工及其配偶的直系亲属去世可请丧假。
(2)员工父母、配偶、配偶父母、子女、去世可请丧假5天,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去世可请丧假3天。
(3)丧假以天为计算单位须一次休完,否则作废,丧假请假过程中休息日及节假日均计算在内。
(1)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因工负伤应在24小时内书面报人力资源部。
(2)工伤假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有效的证明;
(3)工伤假其它事宜按国家《企业职工工伤医疗期规定》规定办理。
(1)员工请事假以半天为计算单位,不满半天的按半天计算。事假可以带薪年假抵消;
(2)员工没有剩余可休年假抵消的,这种事假则不发工资;
(1)旷工定义:员工没有来公司上班、利用公出时间办私事的、出差未按规定办理出差手续、工作期间擅自离岗的、未办理完毕请假续假手续(以取得请假批准回执为准)缺勤的、未正式提出书面离职申请玩失踪的、申请休假的理由与实际情况不符(或无法提供休假证明)而已休假的。
(2)旷工期间扣发双倍工资;
(3)连续旷工超过2天(含2天),或在连续12个月内累计旷工5天,公司可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立即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 员工休假通知 ◆
第一条为了保障员工的身心健康,维护公司的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探亲假。凡在本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固定员工,与配偶不住在同一县市的,享受探亲配偶的待遇;与父母不在同一县市的,享受探望父母的假期待遇,但员工与父母一方同住一县市的,不能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探亲假的假期按下列规定计算:
(一)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探亲假一次,假期不超过30天。
(二)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给予探亲假一次,每次不超过20天。
(三)已婚员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予一次探亲假,每次不超过20天。
(四)探亲假期是指员工与父母、配偶因聚期间。路途较远的,可另给路途期间。路途期间按交通部门标示的路程,往返1000km以下的为1天,1000km~2000km的为两天,以此类推。
第三条婚假。凡符合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达到晚婚年龄的员工结婚,可享受婚假13天。未达晚婚年龄的,享受婚假3天。
第四条产假。凡符合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达到晚育年龄的,女方产假105天。凡符合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未达到晚育年龄的,女方产假90天。
第五条丧假。凡员工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配偶的父母、儿女死亡的,可给予丧假3天。
第六条公休假。凡在本公司工作满三年或其以上的固定工,每年可享受一次公休假。每满1年可享受1天,逐年递增,直至10天。员工享受公休假的当年,不再享受探亲假。
第七条员工休假期满最后一日为法定节假的,可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第八条休假手续。
探亲假要提前一个月向部门总经理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向综合部总务科备案。婚假要提前10天向部门经理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向综合部总务科备案。
产假和丧假原则上要事先请假,报总务科备案。
假期结束后,必须到总务科履行销假手续。
违反上迷规定,又无正当理由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第九条员工休假待遇如下:
(一)休假期间可享受全薪工资待遇,但不发给奖金。
(二)休假路费由员工自己负责。
(三)违反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超生或者未达晚育年龄的,产假期间发给工资的50%。
(四)员工工伤病休期间,医药费据实报销,发放基本工资的100%。
第十条各种假期单独计算,不得累计。
第十一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员工休假通知 ◆
各所属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4号《员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参照湖北省人事厅《关于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工作意见》(鄂人〔20xx〕19号)和孝烟人〔20xx〕38号文有关精神,为合理安排员工工作和休息时间,维护员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结合实际,现就员工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在职员工(含在册员工、人事代理、劳务派遣人员,下同)凡在本单位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均可享受年休假待遇。休假期间工资照发,各项福利待遇不变。
二、员工年休假期为:
1、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年休假为5天;
2、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年休假为10天;
3、员工累计工作已满20年,年休假15天。
4、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三、满规定工作年限人员年休假安排:
1、员工累计工作满一年,从下月起享受规定年休假天数;
2、当年11月底以前累计工作满10年或20年,可在当年11月底前按规定休假天数享受年休假;
3、当年12月1日以后达到规定工作年限,从下年度起享受规定年休假。
四、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享受当年年休假:
1、员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未扣工资;
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
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
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
五、年休假在每年3月份至11月份中集中安排,不跨年度安排。确因工作原因不能一次休完年休假,可以分段安排,但原则上不超过二段,每次不少于5天。
六、员工休年假前,须提前30天向本单位工会提出休假申请,并办理有关手续,未填写《申请表》,视为自动放弃年休假,单位不另行补偿。办理年休假一般程序为:
1、向工会提出休假申请,填写《XX市烟草专卖局员工年休假申请表》;
2、将《申请表》送本人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报分管领导审核,最后由一把手审批。
3、根据工作需要,部门负责人报分管领导批准后可以调整在休假人员上班,休假时间根据情况再另行安排。
七、局(营销部)班子成员休假按照孝烟人〔20xx〕38号文有关规定执行。
八、员工休假申批程序结束后,须将《申请表》复印一式二份,分别报本单位工会和人劳部门备案。
九、员工休假结束后,应及时到人劳部门销假。假期结束仍不回单位上班,超期时间按旷工处理。
十、各部门要分批次、有计划地安排好员工休假,对休假员工工作作统筹部署和调剂。
十一、员工休假前应与接手人员做好交接工作,保证休假期间原负责工作能正常进行。
十二、员工休假方式以本地休假为主。到本地旅游点度假休闲或到外地休假,一切费用自理。
十三、各部门应当保证员工享受年休假,领导干部要带头休假。XX市烟草行业工会XX分会负责依法维护员工年休假权利。
十四、本通知未涉及到内容,按《员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执行。
十五、本通知自20xx年元月1日起执行。
◆ 员工休假通知 ◆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等有关部门的通知将20xx年春节节日假期期间的放假安排时间表公布,一共放假7天。请大家根据放假时间,合理安排春节休假计划。
具体放假时间
20xx年2月15日(除夕)至2月21日(大年初六)放假,共7天。2月11日(周日)、2月24日(周六)上班。
可连休时间段
按照公司制度规定,春节期间员工倒休或者年休假,与春节假期连休不能超过14天。全员可凭既有倒休假、年休假(需走OA流程申请,其他假除外)进行申请。春节假期最早可离岗时间为20xx年2月7日下班后(对应最晚可到岗日期为20xx年2月22日08:30),最晚可到岗日期为20xx年3月1日08:30(对应最早可离岗日期为20xx年2月14日下班后)。大家可参考离岗和到岗日期选择靠前或靠后休假。
休假计划申请
春节期间需要请假的同事尽快申请春节期间的休假天数,以部门为单位提交,由各部门负责人手签字确认。表格形式见邮件通知附件。请大家结合本职工作、项目情况合理计划申请春节休假时间,申请提交截止时间为20xx年1月12日(周五)下班前,逾期未提交的部门视为正常休假。
◆ 员工休假通知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石油销售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员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根据集团公司《请休假管理办法》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hb公司各部室及所有员工。
第二章假期类别
第一节法定节假日
第三条员工享受以下法定节假日:
(一)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1、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2、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3、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4、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5、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6、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7、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二)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
1、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
2、青年节(5月4日),青年放假半天。
(三)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按照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规定执行。
第四条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
第二节停工留薪期
第五条员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享受停工留薪期。
第六条公司综合办公室根据工伤医疗服务机构的诊断证明,确定工伤员工的停工留薪期,并书面通知工伤员工本人。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第三节带薪年休假
第七条员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当年公历年度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第八条年休假天数根据员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在同一或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具体标准如下:
(一)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二)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三)累计工作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假期。员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六)脱产在校学习、培训、进修1年以上,且依法享受寒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七)当年累计安排不扣工资疗养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八)当年被执法机关处以行政处罚、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判处刑罚,未能连续工作的。
第十条员工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度内又出现本办法第九条第(二)、(三)、(四)、(五)、(六)项规定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
第十一条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因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员工年休假的,经批准后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员工年休假或者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员工本人同意。
第十二条员工休年休假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遇有紧急任务,应服从工作安排;未休天数可补休或顶休。
第四节探亲假
第十三条根据国务院《关于公布通知》(国发〔1981〕36号)、国家劳动总局《关于制定实施细则的若干问题的意见》(〔81〕劳总险字12号)的规定,凡在集团公司系统内工作满一年的员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指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配偶的待遇。
与父亲、母亲(包括自幼至十六周岁以前,抚养员工长大,现在由员工供养的亲属或抚养人,不包括岳父母、公婆,下同)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员工与父亲或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第十四条探亲假期:
(一)员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
(二)未婚员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员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
(三)已婚员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四年中的任何一年),假期为20天。
探亲假期是指员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可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路程假单独计算。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第十五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探亲假:
(一)已婚员工当年因各种原因与配偶团聚累计达到30天者;未婚员工与父母团聚累计达到20天者,当年不再享受探亲待遇。
(二)女员工到配偶工作地点生育,在生育休假期间,超过规定的产假以后,与配偶团聚三十天以上的,不再给予当年探亲假期,但可以发给规定探亲假期的工资和报销一次往返路费。休产假以后团聚超过半年以上的,则按病、事假处理,不再享受当年探亲假期工资和报销往返路费。
(三)符合探亲条件的未婚员工,如果双方已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领取结婚证书后,从下一年起不再享受未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待遇。
(四)员工因病到配偶工作地点看病、休养超过3个月的,不再享受当年探亲假。
(五)符合探望配偶条件的员工,在探望配偶时经过父母居住的地方,或者绕道不超过一百公里的,也可以在探望配偶时同时探望父母,每年给增
加探亲假日5天,报销绕道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不再享受四年探望一次父母的待遇。
第十六条员工探望配偶和未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包括车船费、市内交通费和住宿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基本工资30%以内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第十七条出国或去港、澳、台探亲的,按照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报销国内段路费,国内段路费计算自单位所在地至出入境口岸(如从深圳出境的计算至深圳,从上海出境的计算至上海),国外段路费自理。
第十八条符合享受探亲待遇的员工,在探亲期间的往返路费根据上述有关规定和财政部《关于职工探亲路费的规定》(〔81〕财事字第113号)予以报销:
(一)员工探亲往返车船费报销标准如下:
1、乘火车(包括直快、特快)的,不分职级,一律报硬席座位费。年满50周岁以上并连续乘火车48小时以上的,可报硬席卧铺费。
2、乘轮船的,报四等舱位(或比统舱高一级舱位)费。
3、乘长途公共汽车及其他民用交通工具的,凭据按实支报销。其他民用交通工具的范围和乘坐条件,由各单位自行制定相关规定。
4、探亲途中的市内交通费,可按起止站的直线公共电车、汽车、轮渡费凭据报销。但乘坐市内出租机动车辆的开支,应由员工自理,不予报销。
5、员工探亲不得报销飞机票。因故乘坐飞机的,可按直线车、船票价报销,多支部分由员工自理。乘坐高铁、动车等交通工具的,参照乘坐飞机的规定报销。
(二)员工探亲往返途中,限于交通条件,必须中途转车、转船并在中转地点住宿的,每中转一次,可凭据报销一天的普通房间床位的住宿费。如中转住宿费超过规定天数的,其超过部分由员工自理。住宿标准按用人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三)员工探亲途中连续乘长途汽车,夜间停驶必须住宿的,其住宿费凭据报销。
(四)员工探亲途中,遇到意外交通事故(如塌方道路受阻,洪水冲毁桥梁)造成交通暂时停顿,其等待恢复期间的住宿费,可凭有关证明和住宿费单据报销。
(五)员工探亲期间的伙食费,行李物品寄存费,托运费,以及趁便参观、游览等项开支,均由员工自理,不得报销。
第十九条员工配偶是军队干部的,按劳动部《关于配偶是军官的工人、职员是否享受探亲假待遇问题的通知》(〔64〕中劳薪字第296号)规定,'如果军队干部一方已经利用年休假期探亲,职工—方因有特殊情况需要到部队探亲时,经所在单位领导批准,可给一次探亲假,假期最多不超过三十天。假期内工资照发,往返路费由职工自理。在同—年内,如果职工已经享受探亲待遇,而军队干部一方又利用年休假期进行探亲时,职工原报销的路费应予以退回'。
第五节病假
第二十条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休假的,应凭县级以上指定医院(含医保定点医院)开具的有效病历和证明疾病诊断的相关资料原件(如:化验单、光片、心电图、b超等),并由员工所在单位审核批准,方可休假。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超过医疗期,仍需要继续治疗的,应根据县级以上指定医院开具的有效病历和疾病诊断证明资料,由各单位审核后报所在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出鉴定。
第二十一条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的通知》(劳部发〔1994〕479号),规定如下:
(一)医疗期是指企业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二)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集团公司系统内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1、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集团公司系统内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集团公司系统内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三)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员工医疗期、累计病休时间简明表
实际工作年限集团公司系统内工作年限医疗期累计病休时间
十年以下五年以下3个月6个月
五年以上6个月12个月
十年以上五年以下6个月12个月
五年以上十年以下9个月15个月
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12个月18个月
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18个月24个月
二十年以上24个月30个月
(四)员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五)员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医疗期满,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并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
(六)医疗期满尚未痊愈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问题按劳动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劳部发〔1994〕481号)执行。
第二十二条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的通知》(劳部发〔1995〕236号),规定如下:
(一)关于医疗期的计算问题
医疗期计算应从病休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如:应享受三个月医疗期的员工,如果从20xx年3月5日起第一次病休,该员工的医疗期应在3月5日至9月5日之间确定,在此期间累计病休三个月即视为医疗期满;其它依次类推。
病休期间,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包括在内。
(二)关于特殊疾病的医疗期问题
对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及法定甲类传染病)的员工,应由指定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并经当地劳动鉴定机构确认批准,可实行长期医疗期。
第二十三条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管理等若干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函〔19
96〕40号) ,有下列情形的规定如下:
(一)员工临近劳动合同期满才发病,累计医疗期未满而劳动合同期已满,且需停工休息治疗的,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期满为止;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的,医疗终结之日即可终止劳动合同;对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手续。不需停工休息治疗者,只要合同期满,便可终止劳动合同。
(二)员工的劳动合同期将满,经医疗诊断,怀疑患有某种绝症,但又不能马上确认而需待查,且需停工休息治疗者,可以比照第一种情况处理;不需停工休息治疗者,不适用医疗期有关规定。医疗期已满仍不能确认的,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对于某些已经确认患有特殊疾病的员工,可以适当医疗期。
(三)患病员工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时,各单位应当一次性支付员工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对于患重病或绝症的员工,可以适当增加医疗补助费。
第六节婚假
第二十四条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初婚的可享受晚婚假23天(含3天法定婚假)。
第二十五条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节假日。
第二十六条再婚员工可享受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第七节丧假
第二十七条员工的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公婆)死亡时,员工可请丧假料理丧事,假期为5天。
第二十八条员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员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第二十九条在批准的丧假和路程假期间的车船费、住宿费等由员工自理。
第八节产假
第三十条女员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员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三十一条24周岁以上的已婚妇女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15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10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30天。
第三十二条女员工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员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三条女员工按计划生育怀孕,经过医师开据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保胎休息的时间,按照病假待遇的规定办理。
第九节计划生育假
第三十四条员工积极响应计划生育号召,实施各种节(绝)育手术的,享受计划生育假,规定如下:
(一)男性结扎休假10天。
(二)女性放置节育环休假2天,一周内不得安排重体力劳动;取环休假1天。
(三)单纯做女性结扎手术者休假30天。
(四)怀孕3个月以下做人工流产手术者休假21天;人流手术加绝育手术者休假50天。
(五)怀孕6~7个月单纯引产者休假40天;引产加绝育手术者休假60天。
(六)因手术引起并发症者,可依据诊断结果适当休息时间;超过规定的休假时间及人流、引产一年超过一次者,按病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执行。
第十节哺乳假和哺乳时间
第三十五条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单位又无哺婴设施的女员工,其工作又能离开的,可由本人自愿申请,经单位同意,按照陕劳人险发〔1983〕59号,在其产假满后给予一年的婴儿哺乳假。
第三十六条产假期满后上班的女员工,在婴儿不满一周岁以前,每天的劳动时间内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哺乳婴儿满周岁后,一般不再哺乳期。若婴儿身体特别虚弱,经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可适当哺乳期。
第十一节事假
第三十七条员工私事应尽量安排到假期中处理,也可用带薪年休假冲抵事假天数。
第三十八条确有特殊原因必须请事假的,每次请事假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年累计不得超过60个工作日。
第十二节请销假管理
第三十九条各公司综合办公室统一负责员工请销假管理。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为审批人。
第四十条请销假一般程序:
(一)申请:员工本人应在休假前向所在单位(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请(休)假类型、事由、天数,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资料。
病伤急诊,可在诊断后24小时内,提供相关材料,提出病假申请。
请年休假的应由员工本人于当年计划休假前至少10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申请。
(二)审批:
1、请(休)假3天以内的,经员工所在单位(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提交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审批;
2、请(休)假4天以上的,经员工所在单位(部门)的分管领导批准后,提交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审批;
3、企业负责人、各单位领导班子等请(休)假时,需向上级组织部门或派出部门报告。
(三)休假:员工应在批准的假期内休假。
(四)续假:参照请假程序办理。
(五)销假:员工休假结束返岗工作后,应在两日内到综合办公室办理销假手续;提前结束休假返岗工作的,自销假之日起恢复相关待遇;销假遇节假日的可顺延。
第四十一条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旷工:
(一)未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岗超过半个工作日及以上时间的;
(二)伪造、涂改请假证明及相关材料骗取休假的;
(三)无合理原因,未及时销假或办理续假手续的;
(四)各单位规章制度规定或认定为其他情形。
第四十二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旷工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各单位应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第四十三条年休假、探亲假应尊重本人意愿,由各单位统筹安排,在保证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前提下,有计划、分期分批地安排好员工休假,不得因安排员工休假而增加人员编制或影响正常工作。
第四十四条公司应结合实际适时安排员工休假,不能正常安排员工休假的,应安排补休。
第三章附件
第四十五条本办法由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 员工休假通知 ◆
饭店各部室:
20xx年元旦即将来临之际,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结合我酒店的实际情况,现将元旦放假调休日期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20xx年1月1日(星期三)为法定节假日,放假1天,于1月2日正常上班。
1月1日后勤行政部门当班人员给予补休1天,各营业口部门当班人员给予除法定节假日1天的补休外,另加补休1天,共给予补休2天。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补休或休假,确保酒店工作的顺利进行。
提前恭祝大家元旦快乐,阖家幸福。
××国际饭店综合办公室
二0xx年十二月三十日
◆ 员工休假通知 ◆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庆放假通知精神,并结合XX公司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xxxx年十一国庆节放假安排如下:
xxxx年10月1日至10月7日放假,共7天。其中,10月1日(星期三)、10月2日(星期四)、10月3日(星期五)为国庆节法定节假日, 10月4日(星期六)、10月5日(星期日)公休。9月28日(星期日)、10月11日(星期六)公休分别调至10月6日(星期一)、10月7日(星期二)。
1、xxxx年国庆放假时间安排较长,大家可以安排出门旅游,探亲访友,在长假期间放松自己,在长假结束后全身心投入到工作和生活中。
2、XX公司保卫人员在节日期间须做好公司的安全保卫工作。
3、各部门务必做好放假前的安全自查工作,放假离开要关闭电源、锁好门窗、确保安全。
4、节假日期间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5、放假前,请同事们要认真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宿舍注意防火、防盗等。 放假期间请注意假期安全,最后祝大家祥和平安度过国庆节假期。
XX公司
20xx年x月x日
◆ 员工休假通知 ◆
第一条:本公司下列日期为法定假日,因业务需要照常上班时,以加班计算,法定假若适逢星期日,其隔日不予补假。
(一)1元旦2清明节3劳动节4端午节5中秋节6国庆节7春节
(二)每周日
第二条:员工请假分下列五种
(一) 事假:一次不得超过3天,每年积计以15天为限。
(二) 病假:病假一次超过3天者应具备医院证明,病假每年积计30天为限。
(三) 婚嫁;员工结婚可请假3天(遇法定假日计算在内。;
(四) 娩假:员工生育可请假90天;小产10天(遇法定假日计算在内)。
(五) 丧假: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丧亡可请丧假2天。
第三条:薪资发放办法
员工在法定假日内休息不扣工资。第一条第一款假日内员工加班按300%核发工资,第二条周日内员工加班按200%核发工资。事假,病假按日扣薪。婚假,丧假工资照付,娩假工资支付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处室管理人员加班不支付加班工资但可视情况安排换休。
第四条:第二条各款假期的核准权限如下:
(一) 部门主管以下人员,假期3天以内(含3天)由部门主管核准,3天以上由人力资
源部备案。
(二) 部门主管级人员,假期3天以内由主管副总批准,3天以上由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五条:请假逾期,应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 事假逾期按日扣薪,一年内事假累计超过30天者免职或解雇。
(二) 病假逾期按日扣薪,但患重大疾病需长期疗养,经人力资源部批准,按公司医疗期
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六条:本公司员工请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可让同事或家属代为之外,应亲自办理请假手续。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职,否则以旷工论处。
第七条:本公司员工请假假期届满未行续假或虽行续假尚未核准而不到职者,除确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情况外,均以旷工论。
第八条:一月内旷工3日扣发当月工资,连续旷工7日以上者予以免职或除名,一年内旷工累计超过15日者,予以除名。
第九条: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碍工作时,可酌情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或延期请假。
第十条:请假者必须将经办事务交待其他员工代理,并在请假单内注明。
第十一条:本公司员工依本规定所请各假如发现有虚假情况者,除以旷工论处外,依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惩处。
第十二条:临时工不享受婚,丧假及医疗期待遇。
◆ 员工休假通知 ◆
尊敬的员工:
值新春佳节来临之际,我司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 的决定》结合我司实际情况, 20xx年我公司春节放假安排时间通知如下:
春节放假时间为:20xx年春节放假安排为:20xx年春节是1月28日,正月初一,星期六。
春节是法定节假日,法定假期3天,放假调休7天。
20xx年1月27日(星期五)至2月2日(星期四),共7天。其中,1月28日(初一)、1月29日(初二)和1月30日(初三)这3天为法定假期。
在这里提前给各新老客户拜个早年,祝您节日快乐、身体健康、马到成功!
放假期间,公司电话无人接听,业务情况请联系热线手机
xxx
20xx年xx月xx日
◆ 员工休假通知 ◆
尊敬的_______________领导:
本人工龄_____年,依据_______________规定可以享受每年_____天的公休假,现本人需申请休假(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请领导予以批准为盼!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
申请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 员工休假通知 ◆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元旦放假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放假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月5日放假,共5天;20xx年1月6日正式上课。 假后不调休,不串休。
二、请各教研组及行政部门做好课程和节日值班安排,妥善做好假期留校学生的管理工作。各班主任要对学生开展一次安全教育,重点做好外出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注意防火防盗。
特此通知。
-
需要更多的员工休假通知网内容,请访问至:员工休假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