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合同(实用十八篇)

时间:2023-07-07 作者:好拿网

⌑ 加工合同 ⌑

委托方:

承接方:

甲乙双方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乙方利用自身的设备、技术和人员为甲方提供零部件进行阴极电泳漆涂装加工。并同意按以下条款和条件签订本加工合同。

一.价格:

具体单价见附件报价单(CFLC-QT100728002附),总价62.00元/套,凸焊螺母攻丝另加3.00元/套。此价格含税(17%),含运费。

二.加工成品质量要求保证:

1、 乙方保证作业标准符合ES-X71221要求,试验方法遵循MS82-3101的要求,ES-X71221形式检测应每年进行一次。

2、 乙方在零件表面处理前零件上所有凸焊螺母需使用对应标准丝锥攻丝一遍。

3、 乙方保证涂膜平整光滑,甲方按国家相关的产品质量标准验收。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返修合格;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产品质量问题,返修费用由甲方负责,如造成车厂投诉乙方应承担连带责任。甲方在收到乙方货物后5个工作日内反馈质量问题。如产品质量异常若甲方提出做形式检测,乙方需无条件同意甲方在国家认可的实验室检测。

4、 PPAP审核等级按照等级三执行

三.底材件的品质要求:

甲方负责提供检验合格的底材件给甲方生产,乙方若发现甲方提供的底材件有明显的质量不良应停止生产并通知甲方处理。

四.交货的时间和要求:

乙方收到甲方白件3个工作日之内交货,如遇急件交货日期双方再协商解决。(如因批量大、质量、设备原因乙方提前通知甲方并协商解决交货日期。)

五.包装方式:

保证产品安全运输不受损坏为原则,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如采用甲方托盘或料架等载体运输乙方需负责保管并如数归还甲方,丢失或损坏照价赔偿。

六.乙方遵循《环境保护法》的相关法规要求,如因环保部门检查不合格而受到的相关处罚与 甲方无关,乙方自行承担对环境污染造成的一切后果。

七.运费方式及费用:乙方负责接、送货物到甲方工厂,运费由乙方承担。

八.结算方式:

乙方每月5日以前和甲方把上月电泳加工费核对好,并交甲方确认签字后开具有效增值税票,甲方收到发票后60天内支付货款(电汇或承兑汇票)。

九.合同有效期:

20xx年08月26日至20xx年08月25日

十.违约责任: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乙方电泳加工费;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要求, 保质、保量如期完成所承揽工作,逾期交货或交货质量不符合要求的,除应自动返修外,,还应按逾期所交货物货款的1%/天支付违约金。

十一.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复印件有效。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乙方:

( 盖章) (盖章)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 加工合同 ⌑

甲方为乙方加工某种机械,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成品

品名、规格(长,宽,高cm)单位、数量、备注

第二条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一,材种:柜台,货架一律采用水曲柳.

二,用材尺寸:按图纸所标尺寸做.

三,严格掌握木制品的木材干燥程度,榫缝、肩角结构必须严密,坚固、表面必须平整光滑,木材无形变,翘曲,拨缝,松榫;塑料面要求平直,整齐,四周不得有翘起,脱胶现象;玻璃位置以图纸标示为准,保证方正,平直,安装方便.

四,甲方按乙方质量要求和图纸,先做规格样品,由县物价局核定价格后,双方代表当面封存样品,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 原材料由甲方提供.

第四条 图纸由乙方于xx年xx月xx日前送交甲方.甲方在依照乙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通知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第五条 工程价款:按核定价格单计算款xxx元.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本加工成品全部完工后,甲方通知乙方到厂验收,乙方接到通知三天内必须到厂验收.验收标准以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为标准,数量以合同规定为标准.双方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由县物价局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 交货的时间和地点: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全部交货.任何一方如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货,必须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交货地点在乙方百货大楼,由百货公司供销科收货,验收合格,办理交接手续.

第八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由甲方负责包装,以定作物不受损坏为准;每件包装费均按4元计算,共计980元,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九条 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由甲方负责运输,每件运输费用均按2元计算,共计490元,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运输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十条 本合同签字之日,乙方向甲方给付预付款 元(大写 元).甲方不履行合同时,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乙方不履行合同的,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应返还.

第十一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乙方收到全部定作物,验收合格后,即办理移交手续,据以结帐,并在收货后十五天内通过银行付款.

第十二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乙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甲方应当负责修理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二,甲方交付定作物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的,乙方仍然需要的,甲方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乙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三,因甲方包装不善造成定作物毁损的,由甲方赔偿损失.

四,甲方逾期交付定作物的,应当向乙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五,甲方不能交付定作物的,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部分价款总值20%的违约金.

六,由甲方负责送货的,如运输中造成定作物损坏,甲方应当负责修理,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否则乙方有权拒收.

第十三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乙方如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乙方如中途废止合同,应偿付甲方未履行部分定作物价款总值30%的违约金.

三,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图纸和其他技术资料,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乙方应当偿付甲方因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乙方如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五,乙方如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六,乙方如变更交付定作物的地点,应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甲方在经有关部门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甲方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不可抗力的损失是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生的,不得免除甲方责任;在乙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乙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协商解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办理本合同公证的公证机关申请调解,或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经公证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县公证处,县物价局,县建设银行各存一份.

甲方: (盖章)

代表人:

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乙方:

代表人:

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年 月 日

⌑ 加工合同 ⌑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定作人和承揽人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定作物、数量、规格及报酬

定作物名称规格/型号质量要求/ 技术标准计量 单位数量交货时间报酬 定作报酬计价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计(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第二条 定作人在签署合同后___日内向承揽人支付(预付款/定金)________元人民币,余款支付方式: 。

第三条 定作人提供的材料 材料名称规格/型号质量标准计量 单位数量提供时间 承揽人应在收到定作人提供的材料后进行检验,并在3日内就不符合约定标准的材料向定作人提出书面异议。承揽人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认可定作人提供的材料符合合同约定。

第四条 定作人应在_________前向承揽人提供定作物的图纸、技术要求,作为合同附件。未经定作人书面同意,承揽人不得向任何第三人透露该等文件的内容。

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在收到后3日内向定作人提出书面异议。

第五条 定作人有权对承揽人使用的材料及已完工作成果进行监督和检查,并要求承揽人对不符合约定的材料和已完工作成果予以更换、维修、重作,费用由承揽人承担。

第六条 未经定作人书面同意,承揽人不得将定作物交由第三人完成,否则承揽人有权解除合同。

第七条 承揽人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交付定作物及相应的技术资料、质量合格证明。交付地点为(承揽人送货或定作人自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物的运输、装卸工作及费用由_________承担。

定作物需要安装调试的,承揽人应按定作人要求在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并通过验收方作为交付。承揽人同意放弃留置权。

第八条 定作人收到承揽人交付的定作物后应及时验收。定作物的检验标准、方法、期限为: 。

第九条 承揽人对定作物的质量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从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保修期内,定作人按合同总价的___%预留质量保修金,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的予以退还。

定作物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承揽人应及时予以维修、重作,并赔偿由此给定作人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停窝工损失、向第三方承担的经济责任)。承揽人未按定作人要求及时维修、重作定作物的,定作人有权自行维修,费用直接从预留的质量保修金中抵扣,不足部分定作人有权继续向承揽人追偿。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 承揽人逾期交付定作物、定作物的质量、数量、规格、型号、花色、包装方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是承揽人违约;定作人逾期支付报酬的,是定作人违约。

2. 因承揽人违约导致定作人遭受损失或向第三人承担经济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停窝工损失、向建设单位、分包单位承担违约责任等),承揽人应当赔偿定作人所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

3. 承揽人完成的定作物质量、数量、规格、型号、花色、包装方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定作人有权拒收定作物或拒付报酬;承揽人应负责维修、重作定作物至合同约定标准。如承揽人未按定作人要求维修、重作定作物至合同约定标准,定作人有权要求其继续履行或要求解除合同。定作人解除合同的,承揽人还应向定作人支付合同总价3%的违约金,不足弥补定作人损失的,承揽人应继续赔偿。

第十一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定作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自双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 加工合同 ⌑

甲方:山东金永信文体设施有限公司 甲方负责人: XXX

乙方:滕州市亿林家具有限公司 乙方负责人: XXXX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确定乙方为甲方的喷漆加工点。乙方保证按时按质的完成甲方所要求的工作计划单和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品。

一、技术条款:

1、油漆必须是环保油漆,乙方需要向甲方提供相关的.环保证明文件。

2、喷漆产品外表必须平整、光滑,不得有超出检验标准的颗粒、斑点、突起、划伤、毛刺等缺陷。

3、所有要求喷漆部位必须喷漆到位。(按照封样件产品)

二、检验方式:

乙方自检产品合格并完成装箱后向甲方品质部提出报检,由甲方品质部检验人员到乙方工厂验货。甲方品质人员根据检验标准抽检,若不良品率等于或高于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重新返工并再次报检。两次返工以上,甲方有权对乙方作出合理的惩罚。(若甲方要求由甲方自己派人100%全检货物除外。)

三、交货条款:

根据双方认可的《生产计划单》中要求的喷漆完成时间交货。产品验收合格交货时,乙方递交送货单给甲方仓库签字确认并申请入库,由甲方决定提货日期。若遇特殊情况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四、运输及包装条款:

乙方自动上门提货,若遇到特殊情况甲方应协助乙方处理运输事宜。

甲方提供包装,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包装负责,并严格按照甲方包装要求包装产品。

五、付款条款:

甲方验收合格后见票月结60天。

六、甲乙双方的义务和违约责任:

甲方提供封样件产品和技术要求给乙方。甲方有义务准时支付货款给乙方。

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的技术要求和封样件生产,如达不到甲方技术要求和封样件要求而造成产品报废的,乙方要支付甲方的原材料损失和工时损失。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交货延迟,甲方的一切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

由于乙方品质原因造成甲方货物被罚款,乙方承担罚款费用。

七、其他条款:

甲乙双方必须遵守以上约定,以合同法为基础,到时如双方不能协商的由上级主管部门协助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代表签章生效。 本合同有效期一年,从双方签字日期开始。到期后双方无异议,则合同有效期顺延直到一方正式提出终止为结束。

单位名称(甲方): 单位名称(乙方):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税号: 税号: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年 月 日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 加工合同 ⌑

甲方(医疗机构):电话:联系人:

乙方(加工方): 电话:联系人:

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精诚合作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制作定制式义齿系列产品,为了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产品的质量和技术标准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执行。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 合同期限

合同书有效期限暂订为: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到期后双方如无异议则不自动延期续约,停约后须重新签订合同。

二、 加工时间、地点、方式及相关费用的承担

1、 牙模交接方式及时间,采用乙方上门接收的方式交接。时间:上午10点,下午5点,特殊情况适当调整。

2、 交货时间、方式:乙方收到牙模后正常情况下七日内交货,特殊情况可双方协商后决定,当乙方不能按时出货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说明原因。

3、 货物验收:甲方应依照向乙方所提供的牙模及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对产品的质量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应即向乙方提出异议,乙方应甲方要求重新修改或重新制作。

三、 材料的提供及计价方式

1、 甲方将所有患者的模型送乙方加工义齿,乙方为甲方加工的产品内容和成交价格以加工价目表为准(详见附件)执行;在合同期内,价目如有变动,乙方应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并审批,否则价目变动部分由乙方负责。

2、 加工所需材料由乙方提供,若定制产品材料为贵金属(黄金、钯金、铂金)的,乙方将按材料用量以国家公价另外收取材料费。

四、 双方责任与义务

1、乙方为甲方制作加工所要求的烤瓷牙、铸造件等口腔修复体在产品品种、数量、质量上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标准以及医院的订货要求,保质期为二年,如有不符,由乙方负责包修或重做;对于保修期内因产生的产品质量问题,乙方负责免费修改或重做。

2、乙方的加工制作产品必须符合牙科室的加工制作要求,如未按设

计要求制作,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返工,乙方需在最短的时间内免费返工。

3、因特殊原因造成义齿返工,如牙色不调,外型不美观等非乙方技

术原因,乙方应给予免费重新制作(本条款不适应于:氧化锆烤瓷牙、贵金属烤瓷牙、全瓷牙、铸瓷牙、纳米生物烤瓷牙、钛合金烤瓷牙等产品)。

4、甲方途中变更设计要求,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相应金

额50%材料费。

5、甲方提供合符标准的准确临床石膏模型,具体要求如下:

A.牙模清晰、牙冠、周边无残缺、气泡(尤其是工作模,材料用超硬石膏或

硬石膏)。

B. 全口腔托需有正确的蜡堤、中线、颌平面线、口角线。

C.烤瓷、固定桥的的桥基牙应无倒凹,基牙边缘清晰,基牙制备须充分,考虑到金属层和多层次瓷的厚度。(前牙至少1.5mm,后牙至少2mm)。

五、加工费的支付及要求

1、加工费每1个月结算一次,按每月__________日为结算日期,(按收货签单结账加工费支付给乙方指定的收货人员,或转帐至乙方指定的银行帐号。)

2、如果直接支付给乙方指定的收款人员的,该收款人员需提供乙方的收款书,并向甲方提供乙方加盖财务章的收款凭据,乙方收款人员的个人收据视为无效。

六、甲乙双方(或其中一方)发生违约,应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可通过甲方所在地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七、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乙方指定的业务员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医疗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加工方):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双方签订合同时间:年月日

⌑ 加工合同 ⌑

甲方:武汉鲁邦建材有限公司 合同号:

乙方: 签订日期: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加工合同。

一、品名、规格、数量、金额、交货日期。

品名规格加工数量单位单价(元/件)金额(元)交期备注

粘结剂20公斤/袋

填缝剂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按实际数量结算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配方及工艺要求加工,乙方在加工过程中必须采用甲方提供的核心料并不折不扣的按甲方要求的数量加入。并要保证搅拌时间,以达到均匀一致,如果是乙方加工原因(加料,搅拌时间,配方)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全部承担责任。乙方不得私自印刷甲方的包装袋。

三、交(提)货地点和方式:乙方工厂交货,运费由甲方承担。

四、甲方提供主料(核心料)及包装材料。乙方提供42.5水泥,40-70目河砂,重钙等甲方需要的地材。

五、包装标准及要求: 甲方提供包装 。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 现款现货 。

七、解决合同的纠纷方式:如果双方发生合同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可以(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八、其它约定各项:此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传真件生效。如果货物质量达不到

合同约定的标准,造成甲方客户索赔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 加工合同 ⌑

甲方:乙方:

一、本合同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订立的,经过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合同条款:(共12条)

1、合同签定双方就以下 加工零件签定加工合同。

2、自合同签定生效之日起,甲方在5个工作日内按合同总额20%支付乙方加工预付款。

3、乙方完成加工向甲方交货时,所有加工的产品零件必须符合甲方所提供的图纸尺寸。

4、所加工的零件经过甲方复检合格后,甲方可按合同总额的50%支付乙方。

5、所余合同总额的30%在零件装配调试完成,乙方开具税率为17%的全额增值税发票后,15日内甲方酌情付清余款。

6、合同的交货日期根据双方要求确定,若乙方推迟交货,违约金每天合同总额的1%从总额中扣除。

7、加工件所需材料由乙方负责,加工完毕后,乙方负责加工件运送至甲方所在地的运费。

8、甲方复检时,出现加工件不符合图纸要求、不合格的现象,甲方通知乙方后,乙方负责及时修复或补件;如甲方通知后,乙方未做出补救工作,甲方代替乙方修复或补加工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从合同总额中扣除。

9、若乙方在一次性完成零部件不合格率在5%以上时,不合格件处理方法除按合同条款的第六项、第八项执行外,再处以合同总额10%的扣款。

10、本合同附件:甲方外协加工检验格式书及加工图纸,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1、乙方必须妥善保存甲方所提供的图纸,不得外泄,同零件一同交还甲方。

12、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互敬互谅的原则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年月日:

⌑ 加工合同 ⌑

供 方: (以下简称供方)

需 方: (以下简称方)

项目名称: 签订时间:

一、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金额

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T)材料费

(元/T)损耗

(元/T)加工费(元/T)单价

(元/T)合价(元)

彩钢板

彩钢板

合计

合计: 伍拾叁万元整。(小写)¥: 元

1.所有彩钢板原材料由供方提供,并按需方确认后的图纸要求下料、加工

2.数量以深化图纸的理论重量为准按实结算,小件板按其外接矩形理论重量计算。

3.加工费为固定值不作调整。

二、质量要求:合格。

三、交(提)货时间、地点及方式:需方到供方处自行提货。

四、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按《钢结构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5-20xx)执行。

五、结算方式及期限:签订合同后3天内付 20 万元为材料备料款(.其中预付款的 30 %不能做为提货款,只能做为结余款),否则7天后供方按1.4%月息计息,其它货款在构件发货前进行结算,款到发货,最后一批构件发货前双方结算完毕并一次性付清余款。如构件完成后30天内需方未提货完毕,则按每吨10元/天收取仓储费,同时按1.4%月息计息。如未按期付款,则从逾期之日起算,3个月内月息按1.4%计,超过3个月,月息则按1.8%计。

六、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协商。

七、其他约定事项:无

八、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供 方: 需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 加工合同 ⌑

根据平等、互利、双赢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塑钢门窗业务,特定立本协议。 工程名称:

一、委托方式:

1、甲方提供生产场地、生产设备以及原材料,由乙方提供人力。

二、生产加工

1、甲方具务相关生产场所,配备生产设备,并获政府部门生产许可。

2、甲方提供符合工程规格标准的原材料,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的设计图纸尺寸、数量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制作成品。

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成品不符合标准或工程延时,在甲方提出后,乙方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3、货物验收后因安装等,所产生的质量问题乙方不负责任。

4、甲方提供的生产场地及设备,因乙方技术原因,造成机器设备损坏,由乙方承担一切损失。

5、若甲方没有及时提供原材料,设备工具造成误工,由甲方承担一切费用,若甲方更改尺寸或与二次改造,由此

6、乙方在工作环境中发生的合理费用,如水电费等,在正常范围内由甲方承担。

7、在合同期内,乙方的人身安全由乙方付全部责任,并承担费用。

三、工地安装

1、甲方主动与工地甲方技术人员了解图纸情况,进行技术交底,绘制图纸交由工地技术人员审核签字认可,方能开始生产、安装。

2、安装完毕后在没有验收期间如外力破坏丢失等,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负责。

3、安装完毕,验收后(质保期内)的维修均由乙方负责(质保期为一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付款方式

1、加工安装单价为每平方米 元人民币。

2、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完成产品生产,框加工完安装完付工程款的40%,扇加工安装完预留工程款的3%作为质保金,剩余工程款一次性付清。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五、协议期限

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 年内有效。

2、协议到期后,经甲、乙双方协商可进行续签。

3、本协议只对 工程有效。

六、其他事项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电 话: 电 话:

协议签订日: 年月 日

⌑ 加工合同 ⌑

委托方: (以下称“委托方”)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受委托方: (以下称“受委托方)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委托方和受委托方合称为“双方”)

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订此合同,以共同遵守:

(1)委托方根据下列条件委托 加工干海参产品,有关产品订单将按本协议规定向受委托方发出。

(2)受委托方根据下列条件为委托方加工 干海参产品,有关产品将按本协议规定完成。

(3)委托方为 “ 传康 ”商标唯一持有人及享有有关产品专利权。

一、关于订单

(1)委托方必须提前15天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给受委托方落实订单数量、订单内容并明确交货时间。

(2)受委托方在收悉订单后,在三天内以传真或邮件方式向委托方确认订单。

(3)除非双方经过同意,否则在订单被受委托方确定接纳后,委托方不能中止订单而受委托方必须履行订单。

(4)委托方必须最迟在受委托方开始加工前五天向受委托方提供订单所需的原材料及包装材料。

(5)受委托方收到足够及质量合格之材料日与成品出货日不少于15天(含周六及周日)。因原材料及包装材料数量不足、质量不合格或延迟提供所需物料而造成停工或延其的一切损失由委托方承担。 (另:如果双方达成一致,由受委托方全权负责原材料及包装材料的采购,需提前拟定协议一份。)

(6)原材料及包装材料的进库(受委托方仓库)质量检验工作由委托方委派代表与受委托方质量负责人共同监督并确认。

二、关于加工及运输费

(1)由于委托加工产品属于季节性产品,价格波动大,加工费经双方同意,随行就市,根据情况作出调整。不在此合同内做出具体约定。待委托方有需要时,双方以传真件或邮件形成的书面文件为准。

(2)委托方将负责产品的验收工作、自行安排运输事宜、及支付相关运费和保险费。

三、关于付款及发票

(1)双方确认订单后,委托方需先行支付受委托方30%加工费,余款委托方在产品生产完成交付10内后全数汇至受委托方的银行账户。

(2)受委托方必须在委托方付款之后三个工作日内按委托方要求开具发票。

四、工艺及产品标准

(1)产品的生产工艺由双方共同制定并形成书面文件,双方签字确认;

(2)成品质量的判定标准:干海参执行SC/T 3206;

(3)委托方提供的各种原辅料、包装物应符合相应标准要求,并确保采购自具备相应资质的供应商;

五、有关知识产权、专利及商标的侵权责任

非经委托方书面同意,受委托方或任何人不能使用委托方的商标。

六、双方责任

(1)受委托方根据委托方确认的配方及双方确认的工艺要求加工上述产品,必须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委托方的加工任务指标;

(2)产品如因监督部门在市场监督或抽查过程中出现质量不合格的情况,其责任应根据以下情况由双方承担:

2、1产品如因盐分、水分、净含量等生产过程中可控制的指标导致不合格的,由受委托方负责并承担相应处罚等损失;

2、2产品如因药残、重金属、蛋白质等生产过程中不可控的指标导致不合格的由委托方负责并承担相应处罚等损失;

2、3对于由原辅料、包材等不合格导致产品不合格的,由原辅料及包材的实际采购方负责承担相应处罚等损失。

七、协议终止

(1)其中一方可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此协议。

(2)如任何一方违反以上条约,另一方有权根据本协议规定,提早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此协议。

(3)协议终止后,委托方必须于协议终止后五个工作天之内提走所有属于委托方之剩余的产品,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否则受委托方有权自行处理有关物料。

八、协议期限

(1)本协议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一年。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以补充协议方式延长协议期限。

九、其他

本合同一式三份,委托方与被委托方各持一份,备案主管单位持有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加工合同 ⌑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总包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施工班组: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以下简称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乙方、丙方就“_______”塑钢门窗制作和安装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市_____区______路。

3.门窗面积:约_________________m2。

4.监理单位:_______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二、施工内容

塑钢门窗制作和安装,包括原材料的采购、加工制作、运输、现场协调、现场安装、框边塞缝、塑钢门窗成品保护、现场负责验收、因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和更换等。

三、合同价格及总承包管理

1.塑钢门窗制作安装工程暂定含税工程总造价:_________万元整(¥___________元),甲方和丙方另行签订合同。

2.丙方作为乙方施工班组,由乙方提供相关支持,丙方必须以乙方名义组织施工。

3.施工配合费、总承包管理费及利润补偿等由甲方向乙方支付,乙方不得就此收取丙方任何费用。以上费用由甲乙双方另行确定。

四、质量标准

1.本工程塑钢门窗采用标准图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塑钢门窗成品质量应符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规定。

3.塑钢门窗施工与安装应符合:《塑钢门窗安装及验收规程》(JGJ10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237)、《塑料门窗安装及验收规程》(DBJ13-35)。

4.该工程所需主要材料(型材、衬钢、玻璃)由甲方采购,辅材由丙方按甲方指定的品牌采购。甲方和丙方所购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并且具备质量合格证明资料。

五、责任事项

1.甲方权利及义务

(1)合同签订后7天内与丙方确认门窗加工生产图纸,并向丙方进行现场交底。

(2)甲方与乙方、监理公司共同负责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隐蔽工程的验收,办理设计变更、签证及验收手续,负责协调现场各施工单位之间的协作与配合工作。

(3)协调乙方向丙方提供施工需的施工场地和水、电接驳点,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4)协调乙方向丙方提供半成品及工具堆放场地。

(5)甲方按合同规定组织工程验收,并按合同的期限输竣工结算。

(6)甲方按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丙方工程款,该工程款由甲方代扣、代缴税金及其他应扣费用后支付到乙方账户,再由乙方全额拨付给丙方,乙方不得以不正当理由扣压该工程款。

(7)甲方按约定支付乙方总承包管理费及施工配合费等费用。

2.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与监理公司、甲方共同负责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隐蔽工程的验收,办理设计变更、签证及验收手续,负责协调现场各施工单位之间的协作与配合工作。监理方和甲方按规范要求负责随机抽检丙方进场的成品门窗(每期工程不少于一次)至检测部门进行性能检测。

(2)乙方向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施工场地和水、电驳接点,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乙方不得收取丙方水电费。

(3)乙主负责提供丙方半成品及工具堆放场地,以及现场现有的垂直运输工具和脚手架等。

(4)乙方在甲方及监理单位的组织下及时与丙方办理土建洞口交接工作,提供施工现场门窗安装基准线,确定门窗安装位置,满足安装要求。

(5)在门窗安装后,乙方应负责门窗周边的收口工作(门窗框边密封工作由丙方负责)。

(6)乙方不得收取丙方任何费用。

回答人的补充 20xx-05-20 15:04

3.丙广播权利及义务

(1)指派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处理由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2)丙方按甲方要求进场施工,并提前组织好半成品的采购、运输、保护等工作,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全面管理。

(3)按施工安全规范的规定,采取施工安全保卫等技术措施,确保现场施工人员及第三者安全,负责现场设施和成品的保护工作。

(4)接受甲方及监理公司的监督和管理,并服从总包施工单位对工程总进度计划安排与施工协调。

(5)严格按审批后的加工图纸和国家现行的《施工及技术验收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合同工期。

(6)参加工程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应按甲方要求及时办理竣工资料的移交,编制工程结算。

(7)工程完工后及时清运垃圾,做到工完场清,垃圾堆放到指定地点。

(8)施工期间,丙方负责被施工污染的施工现场及运输用市政道路(仅指由乙方运输车辆造成的污染)的打扫和垃圾清运工作,如因此被总承包单位及政府职能部门处罚,丙方需自行负担该项罚款。

(9)按本合同规定做好应当由丙方所做的半成品、成品保护及中间验收、竣工验收。

(10)丙方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工作负全部责任,与甲方、乙方无任何关系。

(11)如丙方不能按质量和安全要求组织施工,甲方有权要求丙方退场,由甲方另行发包该工程。

六、中间验收及工程验收

1.中间验收:固定件安装、门窗框定位、门窗扇安装、五金配件、框边塞缝、打胶等主要工序均应经甲方、监理现场抽检、验收认可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2.初步验收:丙方向工程监理提交四套完整的竣工资料和验收报告,竣工资料审核难过后约定初验时间,初验由监理、甲方、乙方、丙方四方共同参加,初验通过后约定交工验收时间,办理工程移交手续。

3.竣工验收:由有关部门、甲方、乙方、丙方、监理组成工程交工验收小组,对本项目工程进行全面的检查验收,验收通过后,甲方、乙方、丙方办理书面移交手续。

回答人的补充 20xx-05-20 15:05

七、工程监理

1.甲方委托________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负责本工程项目的监理。丙方应指派代表负责与监理互相联络,服从监理工程师的批示和管理;按时参加监理会议,未经许可无故缺席一次罚款_________元。

2.丙方必须接受总承包及监理单位的协调与管理,配合其他专业分包施工单位对施工图纸中交叉的有关尺寸进行核对等。

3.丙方需使用总承包单位搭设的脚手架或需要材料临时仓库等,应事先提出需用的时间和要求,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后,由总承包单位提供。

4.在规定时间内,丙方未经监理工程师、甲方和乙方验收,自行进入下道工序,监理工程师及甲乙方有权通知丙方返工或采取必要手段检测,不论检测复查的结果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复查费用均由丙方承担,因此造成工期和造价损失,也由丙方负责。

5.丙方应服从监理工程师及甲方和总包单位对分包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方面的检查及奖罚。

6.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防护、包裹、覆盖、封闭及合理安排施工顺序等措施对成品、半成品进行有效保护,因丙方成品保护不力,造成其他分包方或其他专业成品的损坏,丙方应无偿修复,如修复不力,监理工程师或甲方有权委托他人修复,所发生的一切责任及费用由丙方承担。

八、仲裁

甲方、乙方、丙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原则上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提请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回答人的补充 20xx-05-20 15:05

九、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三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有关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二份,三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签章)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

⌑ 加工合同 ⌑

定作人:xxxx芯食品有限公司合同编号:2015042101 签订地点:盱眙

承揽人: 盱眙县xx纸箱包装厂 签订时间: 20xx年 4 月 24日

第二条、 加工物的技术标准、质量要求:纸箱尺寸为内径尺寸:长36.2 cm×宽21.6cm×高22.3cm ,三层彩色胶印,纸张材料不低于“ 瓦楞110g/平方米,面纸230g/平方米 ”标准。

第三条、 承揽人负责纸箱尺寸和图案的设计,确保符合定作人产品包装的要求。定作人有义务协助承揽人并提供拥有的图片、尺寸等资料。

第四条、 加工物的交付方式及地点:承揽人送货到定作人指定地点。(盱眙盱城镇工业集中区)

第五条、 加工物的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交货按本合同第二款验收。

第六条、 承揽人对定作物质量负责的期限及条件:至加工物验收入库后7日内。

第七条、加工货款的结算及期限定作物入库7日内付清全款。

第八条、 定作人在签定本合同时预交定金人民币贰仟元。

第九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本合同期潢或一方违约另一方提出。

第十条、 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按期支付货款的,定作人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第十一条、 承揽人未及时交货,按总货款的3%/天向定作人支付违约金,其它违约责任按《合同法》执行。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顺序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传真、复印件等同原件。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定作物单品累计数量达到4000只时退还制版费或抵充货

⌑ 加工合同 ⌑

供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需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品名、规格、数量、价格、交提货日期

二、质量标准、验收方法及地点:

三、原材料来源及互利方法:

四、交(收)货方法、地点及运杂费负担:

五、货款结算时间及方法:

六、包装要求及包装物回收办法、费用负担:

七、经济责任:

八、其他:

九、供需双方由于不可抗力的灾害和确非一方本身造成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时,经双方协商由合同鉴证机关查实证明,可免予承担经济责任。

十、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终止,如需修改或终止时,应经双方协商同意,另立协议方可有效,并报双方业务主管部门备案。十

一、本合同在有效期内任何一方违约,双方都有权按《民法典》有关规定,向合同仲裁机关提出书面申诉,要求调解、仲裁处理。十

二、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份,送双方业务主管部门、银行各一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二份。十

三、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加工合同 ⌑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地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地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门窗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日期:______年______月 _______日

4、制作加工造价:

工程安装单价:_______ 元/㎡,预计__________平方米,总造价:_______ 元(结算按照实际平数计算),

第二条、付款方式:

1、甲方以工程顶账房支付乙方的制作费用。

2、待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制作加工总费用的90%的金额,以工程顶账房作为支付乙方制作加工费用所用。

3、待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5%的制作加工费用。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保质期满后无条件支付,保质期为1年。

第三条、门窗制作加工安装要求:

1、乙方按国家门窗制作安装规范进行施工。

2、甲方下发的制作加工图纸,乙方核对后再进行制作加工。

3、乙方有责任有义务对制作加工图纸提出合理的意见。

4、乙方有责任提供制作加工料单。

第四条、制作加工材料:甲方只负责提供主材料:方钢、不锈钢扣板、玻璃、地弹簧、门把手等;其余材料,如:焊条、切割片等一切辅料自行承担。

第五条、质量要求:

1、乙方按设计图纸施工。若图纸有所变更甲方会随时通知乙方,乙方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门窗加工规范。如不遵守,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2、在加工过程中,甲方提出变更原设计方案,乙方必须给予配合。

第六条、乙方职责

1、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工作量

2、乙方应注意安全制作加工,遵守国家相关部门颁布的有关《安全施工条例》,如造成事故责任或因此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第七条、如出现合同外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即日起,都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 加工合同 ⌑

定作方

承揽方

年月日·威海

定作方:有限公司

承揽方:

定作与承揽双方经协商,就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制作零部件之事宜达成一致,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

定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定作物及其价款

1.1 承揽方接受定作方委托,以其自身的设备、技术制作完成定作方要求的定作物,定作物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款、交付等见

附件一。

1.2 定作方就承揽方完成全部约定的定作物应向承揽方支付价款共计 。

第二条 技术标准和技术资料

2.1 承揽方按照以下标准进行定作物的加工制作(在选项框内加“√”)。具体技术标准详见附件。

□ 承揽方按照 年月 日与定作方签订的技术文件备忘录的要求进行定作物的加工制作。

□ 承揽方按照定作方提供的图纸、技术资料进行定作物的加工制作。

□ 承揽方按照定作方提供的样品进行定作物的加工制作。

2.2 定作方应当在年 月日前提供附件所列技术资料、图纸。

2.3 承揽方若发现定作方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在收到定作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或图纸后 日内向定作方提出书

面异议,定作方应在收到承揽方异议后 日内予以回复,提出修改意见。 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应继续按原技术资料进行加工制作,但因设计不合理而造成的损失由定作方承担。

第三条 定作物的材料

3.1 加工定作物所需的材料全部由承揽方负责,承揽方必须选用符合本合同附件所列技术标准和规范的且优质、合格的材料,并有

义务接受定作方检验;若定作方指定材料的供应商或品牌的,承揽方应当遵照执行。

3.2 承揽方隐瞒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合格材料而影响定作质量时,定作方有权根据情况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第四条 验收标准和质量保证

4.1 承揽方应建立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必要时定作方可以对此进行检查考核。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承揽方应当进行必要的改

进;承揽方拒绝改进或者改进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定作方有权解除与承揽方的合同。

4.2 未经事先协商并经定作方书面同意,承揽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部分或全部加工承揽义务交由第三方完成。

4.3 承揽方交货前应对所加工的定作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等方面进行详细全面的检验,并向定作方出具一份证明产品符合

合同规定的检验合格证(该合格证不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等的最终检验证明)。同时,承揽方还应对其装箱单上注明的定作物规格、数量进行核实。

4.4 定作方按照本合同附件中技术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或封存的样品对定作物进行验收。

4.5 定作方应在收到承揽方交付的定作物后 日内进行初步验收。对在上述期限内难以发现的缺陷的,定作方应在定作物正式

投入使用后60天完成初步验收。

4.6定作方应在定作物正式投入使用后天进行最终验收。定作方使用承揽方交付的定作物所生产的产品符合有关质量标准,

视为定作物通过了最终验收。定作物通过最终验收后 月为质量保证期。承揽方承诺在质保期内保证定作物能够正常使用,不存在质量问题,并承担以下责任:

A)因定作物质量而导致的定作方产品缺陷,在不影响定作方生产的情况下,承揽方应负责在__天内免费提供修理、更换等售后

服务,修理或更换的部件和材料的质量保证期从修理或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

B)因定作物质量原因造成定作方停产,承揽方应在接到通知后3日内负责解决并使定作方能够恢复生产,所有费用由承揽方承担。

同时,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停产所受到的损失。

4.7 如因定作物品质原因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等重大事故,承揽方应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五条 包装与发运

5.1 承揽方应按定作物的实际需要采用合适的坚固包装,其包装应适于长途运输、多次搬运,应保证能防潮、防震、防尘、防挤

压变形、防锈、防盐和防野蛮装卸,并在包装上显著标识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由于包装不妥或不合理而引起运输、装卸、保管货物中的锈蚀、损坏和丢失,承揽方应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损失。

5.2 承揽方有义务保证包装箱和包装物完好无损,定作方有权拒收已损坏包装箱和包装物的定作物。

5.3 定作物的包装物归定作方所有。如有特别约定需退回的,因退回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揽方承担。

5.4 定作物发运后12小时内承揽方应书面通知定作方发货情况,并提供详细发货清单。

第六条 交付与检验

6.1 承揽方应保证完全按本合同附件一加工订单所载明的定作物名称、规格、数量及交货日期向定作方交货。

6.2 定作物由承揽方负责交付至定作方生产现场或者定作方指定的其他收货场所,货物的运杂费由承揽方承担。承揽方送达定作

方的定作物,应持有送货通知单及承揽方对该批定作物的检验合格报告,定作方签收承揽方的送货通知单视为承揽方向定作方交付货物,但不作为定作物检验合格的证明。

6.3 如果可能发生延期交货,承揽方应提前15天以上通知定作方,但这并不免除其应当承担迟延交货的责任。

6.4 定作方对定作物的验收分为初步验收和最终验收:

A) 初步验收包括定作物的名称、规格、数量和外包装等。定作物外观验收合格(按定作方在送货单上确认的为准)后,方可进入

定作方指定仓库存放。

B) 最终验收应根据定作方与承揽方确认的质量技术标准,由定作方的设备或技术管理部门负责进行检验,并出具书面检验报告书(单)。

6.5 经外观检验、质量检验或经过实际使用,若发现承揽方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的要求,定作方应及时通知承揽方,承揽方应在接到通知后的24小时内予以答复并采取解决措施。逾期不予答复或解决,视为承揽方认可定作方的检验结果,定作方有权要求承揽方接受更换、返修、退货,或者要求承揽方赔偿定作方因此所受的损失,且承揽方还要承担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

6.6 承揽方对定作方关于定作物的检验或认定结果如有异议,可要求复验。复验样本的抽取由双方共同进行,复验以定作方所在

地技术监督部门负责进行,其检验结果是最终并有效的。复验结果将维护质检判定正确的一方利益,另一方将应承担为进行复验而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

第七条 支付价款

7.1 本合同生效后日内,定作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即元作为定金,承揽方向定作方交付定作物后,该定金作为

本合同价款;定作物经定作方验收合格且承揽方开具的全额发票后,定作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即 元;其余 % 元为质量保证金,承揽方无任何违约行为的,设备正常使用满 年,定作方付给承揽方质保金的 。注:如三年质保则为三年付清,每年元。

7.2 承揽方应向定作方提供其税号、开户银行及帐号等资料。这些资料如有变更,承揽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定作方。未经本合同双方

书面同意,承揽方不得委托任何第三方代收合同价款,亦不得由第三方向定作方开具发票。

7.3 定作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向承揽方行使索赔权时,承揽方应在接到定作方索赔通知后30日内答复;逾期未答复的,则视其为认

可。经承揽方认可(含视其认可)的索赔款,承揽方应当在10日内给付定作方,否则,定作方可直接从质保金中抵扣,质保金不足抵扣的,承揽方仍需另行支付。

7.4 在定作物完工后,承揽方不得以定作方未及时付款为由而留置该定作物。

⌑ 加工合同 ⌑

供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诉人(原审被告)北京中新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翠微路2号院内实验楼411-412房间。

法定代表人俞敏,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张克云,男,1962年12月26日出生,汉族,北京中新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顾问,现住北京市海淀区翠微路2号院内实验楼411-412房间。

委托代理人张春雨,男,1960年2月9日出生,汉族,北京中新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业务经理,住北京市西城区东口袋胡同2号。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北京金视光盘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杏石路30号。

法定代表人李小健,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张永军,北京市博金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蓝晓东,北京市博金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北京中新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新联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北京金视光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视光盘公司)加工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海民初第12041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XX年11月26日受理后,依法组成由法官阴虹担任审判长,法官宁勃、常洁参加的合议庭公开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金视光盘公司在一审中起诉称:XX年8月至XX年1月期间,中新联公司委托金视光盘公司加工光盘。金视光盘公司按照要求完成了光盘加工,中新联公司应支付加工费总计285 032.75元,其中母盘加工费254 900元,光盘加工费30 132.75元。双方签署款项确认书后,中新联公司支付了200 000元加工费。中新联公司尚拖欠加工费共计85 032.75元未支付。金视光盘公司诉至法院,请求判令:1、中新联公司支付光盘复制加工费85 032.75元;2、中新联公司赔偿利息损失,从XX年4月1日开始计算至XX年4月1日,以欠款本金为基数,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3、由中新联公司并承担本案的案件受理费。

中新联公司在一审中答辩称:双方签署的确认书的数额是属实的,但是确认书的时间与金视光盘公司的数额的不相符。支付的50 000元与抵消的150 000元,数额也是属实的。中新联公司欠金视光盘公司的款项是按照加工费抵消的,还有82 560元应该抵消,所以中新联公司的欠款应该是2473元。关于违约金,由于金视光盘公司的损失是不存在的,因此不存在损失赔偿的问题。

一审法院审理查明:XX年9月至XX年1月期间,金视光盘公司与中新联公司存在加工承揽关系,中新联公司委托金视光盘公司加工光盘。金视光盘公司履行合同后,中新联公司尚有部分加工费未付。XX年3月30日,金视光盘公司与中新联公司共同签署款项确认书,确认合同总货款为285 032.75元,中新联公司尚欠金视光盘公司加工费235 032.75元未付。

一审法院判决认为:金视光盘公司与中新联公司存在加工承揽关系,双方虽然未签订书面合同,但存有实际履行行为,所设立的加工承揽关系为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未违反国家法律或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该院确认有效。

金视光盘公司交付了定作物,中新联公司已与金视光盘公司共同签署的款项确认书,确认了中新联公司的欠款数额,中新联公司应该在款项确认后予以付款。中新联公司未按确认书支付加工费,已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金视光盘公司请求支付加工费于法有据,该院予以支持。

关于中新联公司提出由于金视光盘公司的损失是不存在的,因此金视光盘公司认为不存在损失赔偿的问题一节,该院认为,中新联公司存在迟延付款的违约行为,造成了金视光盘公司资金利息损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该院对该抗辩不予认可。

金视光盘公司仅请求XX年4月1日至XX年4月1日之间利息,属于自愿放弃权利的行为,该院对此不持异议。综上所述,该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第一百零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第一款及有关法律之规定,判决:中新联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金视光盘公司加工费八万五千零三十二元七角五分及利息损失(自二○○六年四月一日起至二○○七年四月一日止,以未付加工费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中新联公司不服一审法院上述民事判决,向本院提出上诉。其主要上诉理由为:一、一审审理程序违法。本案虽然经过开庭审理,但只是以简易方式进行,并未组成合议庭,也未经过合议庭审理,故程序违法;二、中新联公司在签署款项确认书时,要求就确认的欠款可以在中新联公司给金视光盘公司加工光盘的加工费中抵消,这符合双方的利益。事实上,在签署了款项确认书之后,金视光盘公司又委托中新联公司加工了光盘,且发生了82 560元的加工费,因此,中新联公司不再欠金视光盘公司85 032.75元加工费。综上,请求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将本案发回重审或者依法改判。

金视光盘公司服从一审法院判决。

本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一审法院查明的事实一致。

另查,金视光盘公司认可双方在签署款项确认书之后,中新联公司又支付了15万元的加工费。

以上事实,还有双方当事人在本院审理期间的询问笔录在案佐证。

本院认为:金视光盘公司与中新联公司虽然未签订书面合同,但双方之间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加工承揽合同关系,该加工承揽合同关系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其内容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属有效。双方于XX年3月20日所签署的款项确认书系对双方之间债权债务的确认,中新联公司应该按照款项确认书确认的数额向金视光盘公司支付加工费。中新联公司主张金视光盘公司尚欠其加工费应属另一法律关系,应另案解决。此外,一审适用普通程序,开庭进行审理,且各方当事人均在开庭笔录上签确认,故一审审理并不存在程序违法问题。中新联公司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其上诉请求,本院不予支持。综上,一审法院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一审案件受理费二千零五十元,由北京中新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至一审法院)。

二审案件受理费二千零五十元,由北京中新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已交纳)。

⌑ 加工合同 ⌑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

被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 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平等互利,经双方公平、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该产品单袋净含量不得低于_____克,每件规格为_____,每件净含量不得低于_____千克。在生产过程中甲方有权派人进住乙方工厂进行技术监督,乙方需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生产。

二、本合同期限为 _____年,从 _____年_____月 _____日至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止,合同总产量为 _____吨,合同总产值为_____万元。

三、交货及付款方式

1、乙方以每个 _____元的单价供货给甲方。

2、乙方将货物送至甲方指定托运部,所产生的托运费由甲方承担,若是甲方派车到乙方工厂提货,由乙方负责安排工人装车。

3、甲方按月结算货款给乙方,在每月最后一天对帐,于次月10号以前一次性付清所有货款。

四、甲乙双方应保守此次合作的商业机密,如合作方式、配方、工艺流程、价格等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五、乙方在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原材料和包装物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产品应按DB51/T975-20__的标准生产,不得滥用、乱用非食品添加剂,若产品的安全、质量出现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若产品质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退换货,如包装出现漏气现象、配方错误导致产品质量发生改变等。

六、乙方应提供此产品相对应批次合格的检验报告,若工商局、质检局抽检此产品不合格由乙方承担责任;在甲方所在地送检的样品检验费由甲方支付,若产品不合格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七、如产品有质量问题,经有关部检测,确定是产品本身问题,乙方承担责任。但由于运输过程或由于甲方销售、储存不当,而造成产品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但乙方可以退换货。

八、备案及标签,乙方应严格按照四川省乐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规定办理委托加工手续并报乐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报乐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的专用标签由甲乙双方共同设计。

九、甲方委托乙方生产的产品,乙方不得将该产品投放市场,销售权归甲方所有。

十、在生产过程中,若发生安全事故及财产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十一、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双方均不得违约,若有一方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两份由甲乙双方交给各自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由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_____年 _____月_____日

⌑ 加工合同 ⌑

定作方:

承揽方:

签订的地点:

签订的时间:XXX年XX月XX日

一、品名或项目、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交货期限

定作物品 价款或酬金 交货数量及交货期限

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

名或项目 单价总金额合计

二、定作方带料

材料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 量质 量提供日期消耗定额单 价总金额

三、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四、承揽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五、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及保密要求

六、验收的标准、方法和期限

七、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八、交(提)货的方式及地点

九、交付定金预付款数额及时间

十、结算的方式及期限

十一、违约的责任

十二、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三、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双方协商的其它条款

定作方:承揽方:

单位的名称:(章) 单位的名称:(章)

单位的地址: 单位的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年月日

有效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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