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货运代理工作计划
代理公司:中国货代(海运)
托运人:进出口/贸易公司、货代同行
客人=进出口/贸易公司、同行=货代公司、船东=船公司、托运单=BOOKING、订舱单=SO、真实补料=客人提供的集装箱资料、货代补料=货代提供给船公司的集装箱资料、船东单=船公司出的正本提单、货代单=货代公司出的有效的正本提单、自动舱单系统=AMS、买价=成本价格,卖价=卖给客人的价格
1、市场部收到船东/同行的价格作为买价
a)比较市场上该航线或者该目的地的价格,注意比较相同船东,以及大庄的价钱,以及价钱折扣空间
b)整理各船公司各航线的价钱
c)制定自己公司的优势价钱
2、制定报价方案给业务
3、业务寻找客人
a)电话寻找客户
b)预约上门或者陌生上门拜访客户
c)展会、外贸网站、朋友介绍等方式寻找客户
4、业务界定目标客户群,发送价格给客人参考
a)市场部把自己的对外公开卖价发给其他同行
b)业务参考市场价钱,根据贸易公司/工厂不同的市场信息灵敏度进行报价
5、客人/同行接受价格后联系
a)或者业务/市场联系目标客户
6、对目标客户进行分析记录管理
a)对客户进行分类管理,分已经走货的、洽谈中的、已经建立起联系的、刚进行
报价的、拒绝的等。
b)对客户公司状况及个人情况进行客户资料管理(分析目前客户公司的经营规模
种类、产品特性及销往那些国家等,个人情况重要针对客户性情、爱好、生日等。
7、确定好价钱和公司内部的一些规定
a)对客户一定要先把公司的汇率、付款方式及公司内部的一些规定事先跟客户交
代好
b)客户填写好定舱单后盖上公章或者业务章传给业务
8、业务收到客人的托运单(客人填写的为业务提供的托运单)
a)填写业务单(有的公司通常会有3联纸给业务员记录,第1联是当一票单做完
后给业务自己留底的,第2联是文件入档的,第3联是财务入档的)有业务系统的就在业务系统里面提交
b)记录客户/同行的下单情况,注明货好时间、起运港、卸货港及目的港。
9、操作收到业务/市场转交的托运单,预录入托运单资料
a)对业务单和资料进行登记和录入
10、操作以货代的名义下向船公司下托运单
11、船公司经过审核后发送SO给操作
12、操作检查并记录SO的资料
13、操作传真/发邮件把SO传给客人
14、业务员/市场填写业务单
15、根据客人提供的单据以及资料,如客人要求,操作为客人安排拖车以及报关,或客户自行安排拖车报关,报关需要注意是否需要退税,买单
a)客人自拖自报的由客人自主安排
b)美线需要注意做柜时间
16、操作比较价钱后跟工厂确认装柜时间及地点后,选定拖车公司,并填写派车单及把SO发送给拖车公司安排拖车,包括拖柜以及做柜时间,转关、清关需注明。若清关,请注明报关行的联系人,电话,传真
a)拖车在约定的时间内到码头提柜并提供柜号和司机等资料给操作,同时,操作把资料提供给装货方;装柜时,则要注意装柜方法。
b)一些特种柜或者客户特殊需求更需要操作和业务员全程进行跟踪。
17、操作比较价钱后,选定报关公司,填写报关单给报关行安排报关
a)在与业务取得沟通后与客户联系,跟客户拿报关所需的一套资料,最后取得资料后把资料给到报关行
18、操作监督并跟进拖柜以及报关情况
a)报关需要资料包括,客人的正本核销单,装箱单、商务发票,SO及柜号
b)如需买单,只需要客人的装箱单、商务发票、报关委托书,贸易合同,重柜纸(还柜纸)。
19、操作确认拖车行已经把柜做了并已经按时还到堆场,也要确认报关行在截放条时间前按时将放行条交至码头。
a)并确认将重柜纸交给报关行
20、此时如果柜子没能顺利上船,操作要跟相关船公司联系安排转船,并重新报关,产生的转船费,舱租和柜租跟相关方收取。
11、船公司经过审核后发送SO给操作
12、操作检查并记录SO的资料
13、操作传真/发邮件把SO传给客人
14、业务员/市场填写业务单
15、根据客人提供的单据以及资料,如客人要求,操作为客人安排拖车以及报关,或客户自行安排拖车报关,报关需要注意是否需要退税,买单
a)客人自拖自报的由客人自主安排
b)美线需要注意做柜时间
16、操作比较价钱后跟工厂确认装柜时间及地点后,选定拖车公司,并填写派车单及把SO发送给拖车公司安排拖车,包括拖柜以及做柜时间,转关、清关需注明。若清关,请注明报关行的联系人,电话,传真
a)拖车在约定的时间内到码头提柜并提供柜号和司机等资料给操作,同时,操作把资料提供给装货方;装柜时,则要注意装柜方法。
b)一些特种柜或者客户特殊需求更需要操作和业务员全程进行跟踪。
17、操作比较价钱后,选定报关公司,填写报关单给报关行安排报关
a)在与业务取得沟通后与客户联系,跟客户拿报关所需的一套资料,最后取得资料后把资料给到报关行
18、操作监督并跟进拖柜以及报关情况
a)报关需要资料包括,客人的正本核销单,装箱单、商务发票,SO及柜号
b)如需买单,只需要客人的装箱单、商务发票、报关委托书,贸易合同,重柜纸(还柜纸)。
19、操作确认拖车行已经把柜做了并已经按时还到堆场,也要确认报关行在截放条时间前按时将放行条交至码头。
a)并确认将重柜纸交给报关行
20、此时如果柜子没能顺利上船,操作要跟相关船公司联系安排转船,并重新报关,产生的转船费,舱租和柜租跟相关方收取。
31、客人确认费用并要求开发票(确认好发票抬头)
32、财务把发票开好后,文件发给客人要求客人付款
33、文件制作需要发给船公司的货代补料,请先了解该船公司是否要求一次性补料,否则会产生不必要的改单费。
34、判断是出船东单或者出货代单
a)出货代单需要提交货代补料给船公司,并且托运人以及收货人为两国货运代理公司 b)出船东单,直接把真实补料发给船公司制作提单并对单
35、文件发送货代补料给船公司
36、船公司收到提单资料后制作提单样稿后传回文件
37、文件收到船公司的提单样稿后确认是否有误
38、船公司提单样稿有错,修改后回传给船公司
39、船公司重新制作提单样稿并传给文件
40、文件收到新的提单样稿后确认正确给船公司
a)文件重新核查费用,如果有新增或减少的费用需要跟业务说明后进行确定
41、判断目的地是否为加拿大以及美国
a)是:文件需要录入AMS/ACI(自动舱单系统)
i.文件根据真实补料录入舱单系统
ii.目的港为美国,船直接到达美国只做AMS;若船不经美国,在加拿大卸货,拖车至美国内陆,只做ACI
iii.目的港为加拿大,若船不经美国,只做ACI;若船经美国,需同时做AMS 及ACI;
42、外勤到船公司拿发票回来(或者船公司寄发票给文件)
a)拿发票前先确认价钱,传真确认付款币种,提供发票抬头传真予船公司,并注明自取或由船公司寄发票
43、财务查客户的帐款是否已经到
a)文件催客户尽快付款
44、客人款项到帐后,按照客人要求出提单给客人;如客人要求出电放,需要收到客人的电放申请
45、财务收到客人帐款后根据文件申请要求付款给船公司
a)文件打印付款清单与发票一起给财务
b)财务拿到付款清单和发票后确认后安排付款
46、船公司查收到帐款已到
a)如出正本,船公司会打印正本寄给文件或由外勤自取;如出电放,需要到船公司做背书;如出SEAWAY,到帐后即可出提单。
47、船公司打印正本提单并寄给文件
48、文件收到船公司正本提单
49、判断是否出船东单
a)出船东单文件则把船东正本提单寄给客人
b)出货代单文件则打印货代正本提单寄给客人
i.文件把船东单寄给国外货运代理公司
50、船开后,出货代单的,需要发PRE-ALERT 给代理,通知将会有此货到达 a)需要提供船公司主要提单COPY,货代提单COPY,帐单
b)近洋线要在补料给船公司当日发PRE-ALERT;美线或远航线需要在船开后3-5日内发 c)如出船公司主提单正本,寄出后需要通知代理收取。通常只寄一份正本
51、文件确认对方有收到正本提单
52、查询货物是否已经到达目的地情况
▲ 货运代理工作计划
_________货运代理公司运输协议
根据运输合同法和海上运输管理规定要求,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计划委托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代理货物运输,乙方同意代理承让,特签订本协议,双方自愿,共同遵守,相互制约。
具体条款经双方协商如下:
一、运输方式
乙方负责派调派装货车队、送货车队及向船公司订仓,并应甲方要求将货物____________由_______________运至_____________。并按现行货物委托代理各项规定办理。
二、提货装船
乙方提前向船公司订好仓位,按甲方提供的厂方厂址,在指定的时间及时前往提货,并及时安排装船。装船作业时间按最新船期计划表,自船抵港靠好码头起_______小时内装货。
三、船运时间
货物装船完毕,自起航之日起于__________天左右将货物运达目的港,并通知甲方清仓安排卸货。
四、卸船送货
保证船舶抵达卸货完毕起_________小时内货物送出。在卸柜过程中因天气恶劣、机械故障影响装卸时间,经甲方双方协商可按实际影响时间扣除。货物抵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应及时安排人工卸货,否则甲方应按货运规定承担滞延费用。
五、运输质量
甲乙货物由甲方指定的厂家装柜、点数、封存后(净量不得超过______吨),乙方负责拖车、装船、海运、卸船及送达甲方指定地点。除因船舶安个条件及装卸时发生的损失外,对于运送柜内货物数量和质量均由甲方负责。由于甲方不要求办理保险的,出险时由甲方负责。
六、货物安全
乙方可按甲方要求代买综合险,根据海运保险理赔条款规定:普通货物的签约费率为0.1%,玻璃志品、陶瓷制品等易碎品,针对破损风险免赔为保险金额的2%。
七、费用结算
乙方按要求收取甲方拖车费,船运费及码头装卸费,_________元/单柜,厂家装柜及到仓卸货均由甲方自理。甲方按乙方约定________天支付完全运杂费及保险费,如甲方未能按乙方约定到的时间支付运费及保险费,所有生产的费用每天千分之五支付滞纳金给乙方(当乙方收到所有运费,乙方应及时将收据及保险单据寄给甲方)。
八、附则
1、因不可抗力如风暴、地震、战争主机损坏等影响不能按时履行协议,双方均不负违约
责任。
2、本协议执行中如发生争议,先由双方协商解决,通过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都可申请
总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3、价格如有变动,以我公司通知为谁。船期(及变化)以船公司书面传真为准。
4、本协议有效期为本次运输交接完止。
5、本协议自________到_________。
6、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双方各执行一份。
甲方:乙方:_____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代表:代理:
日期:日期:
▲ 货运代理工作计划
一、20_年主要状况
20_年,我区招标采购完成采购预算金额140702、37万元,实际采购金额142085、67万元,节约资金8616、70万元,资金节约率为6、12%,采购次数为614次,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一)保质保量按进度完成区重点项目采购工作
一是以民生为重点,将区重点项目工作纳入中心公共服务白皮书工作任务。我中心依法依规依程序进行各项采购工作,完成我区清扫保洁服务采购、垃圾减量示范分类和区餐厨垃圾综合处理厂建设及运营主体采购、福田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康复设备系列采购等区重点项目采购工作。二是以采购任务为中心,在采购工作中主动服务。用心配合各采购单位开展各项前期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在工作研讨会中充分提出意见,做好采购前期沟通服务工作,采购资源使用充分弹性化,用心完成各项采购工作。三是以创新采购方式为抓手,确保招标采购质量。针对采购项目特点和采购单位需求,首次以预选供应商的方式招标完成我区市政道路、绿地和城中村清扫保洁服务采购工作,首次采用BOT模式完成区餐厨垃圾综合处理厂建设及运营主体采购工作等,以创新采购方式不断提高招标采购效益。
(二)加强最新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与落实。
一是发送宣传信息息。结合我区实际,制定落实措施,向采购单位及供应商发送新实施的《深圳经济特区招标采购条例》宣传信息息,扩大招标采购政策法规宣传的影响面。二是市、区联动学法。认真组织学习于6月1日发布实施的《深圳市经济特区招标采购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组织与参加市、区两级采购中心的学习、培训,与财政局联合开展专题研讨学习,逐条研究,分析落实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提出对策与具体措施,印制并发放宣传册。三是开展采购法规学习培训。联合财政局于7月初开展围绕《采购条例》及《实施细则》的采购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对全区210多个采购单位的采购负责人和采购专员及中心全体工作人员进行采购条例与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与操作规程示范。
(三)修订完善各类标书模板。
根据《采购条例》及《实施细则》的具体规定,修订各类采购项目的申报模板,固化《采购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和要求,同时也是条例与细则具体实现形式和途径。以工程、货物、服务三大类为基础,系统分类梳理标书模板,以《采购条例》及《实施细则》为准绳,制定需求设置标准与框架,完善采购需求方案格式文件,引导用户单位正确编制采购需求方案。透过完善审核采购需求方案和资质要求的规则和制度,规范评标因素和分值设定的规则和标准,让每个评分项都公平合理。
(四)坚持绿色采购,践行智慧低碳发展
(五)大力加强党风廉政职责制建设工作
20_年,按照《福田区20_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职责制分工明细表》的分工要求,设定中心职责分工项目共7项,对工作任务、工作目标和落实措施、完成时光、职责部门等作出明确规定,细化到部门,量化到个人,严格要求各部门按时完成各项任务。一是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要求党员干部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带头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带头自觉理解监督,把自我置身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二是加强监督检查。研究制定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工作意见,组织中心全体人员定期学习《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对于中心各部门的学习贯彻落实状况,进行严格监督检查;三是结合招标采购工作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各项要求,围绕提高执行力这个目标,进一步建立“依法采购,高效服务”的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完善中心工作流程图、核心工作流程图,严格贯彻落实岗位目标管理职责制、重点工作项目专责制、重大项目与重要工作“限时办结制”和严格的职责倒逼机制等,根据《廉政准则》的要求修改完善招标采购业务的工作程序,严格依法依规依程序做好每一个项目的采购工作。
今年,我中心问责人数为0,被查处违纪人数为0,公开曝光突出问题或典型案件0宗。收到对区招标采购中心的有效投诉为零,中心从领导到每位工作人员都没发生违纪违法、腐败不廉洁的行为和不正之风现象。
二、存在问题
(一)需求个性化与采购标准化的矛盾。为进一步规范采购工作,采购业务流程日趋注重标准化因素,各类采购项目模板力求通用一体化,同时,个别采购单位也存在个性化需求,不一样项目类别的需求设置也有所不一样,亟待解决个性需求与标准化之间的矛盾。
(二)对新《实施细则》须加强宣传与培训。新《实施细则》已于6月1日开始实施,对采购工作的要求更高,采购申报、工作流程、后续管理等方面规定更加具体,为规范采购单位的各项采购工作,需对《实施细则》进行更加深入的宣传、培训。
(三)采购合同备案管理仍待加强。招标采购合同不及时备案状况时有发生,个别采购单位采购工作人员意识淡薄,不按法定时光内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不送至采购中心履行备案手续,有的甚至几年后才送交备案,合同备案工作亟待加强。
三、20_年工作计划
(一)探索招标采购合同管理新模式
▲ 货运代理工作计划
编号:
协议双方: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定义:
本协议:本协议所指货运代理包含与国际和国内各种运输方式相关的各个物流环节的代理业务,是甲乙双方就货运代理事项所约定的基本权利与义务的框架协议,亦是双方协商和解决在具体履行货运代理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的参照依据。
委托方:是指向受托人发出货运代理委托的一方。委托人可以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货运代理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所有货运代理事务。
受托方:是指接受委托人货运代理委托并履行货运代理约定事务的一方。受托人依据法律法规作为代理人,应当在货运代理事务范围内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货运代理事务。除非协议约定,受托人不承担承运人责任。
货运代理业务/事务:是指受托人依法可以从事的业务。范围包括:
1、揽货、订舱(含租船、包机、包舱)、托运、仓储、包装;
2、货物的监装、监卸、集装箱装拆箱、分拨、中转及相关的短途运输服务;
3、报关、报检、报验、保险;
4、缮制签发有关单证、交付运费、结算及交付杂费;
5、国际展品、私人物品及过境货物运输代理;
6、国际多式联运、集运(含集装箱拼箱);
7、国际快递(不含私人信函);
8、咨询及其他国际货运代理业务。
危险品:是指依据《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或国际公约、国内法律法规规定为危险品的货物,以及因货物本身性质或者特性可能对人身、财产或者环境造成危险的货物。
转委托:是指受托人将委托人委托的货运代理事务转交于第三人履行的行为。
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转委托经委托人同意的,委托人可以就委托货运代理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
转委托未经委托人同意的,受托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向委托人承担责任。
一、委托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相关货物运输代理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订舱、报关、报检、报验、代办货物保险、包装、绑扎固定、监装/监卸、集装箱拖箱/还箱/装箱/拆箱、分拨、中转、仓储、缮制/交接相关单证和费用结算等事宜。
2. 甲方委托乙方每一票具体货运代理业务事项,以甲方出具给乙方的货运委托书所列明事项为基准。
3. 如甲方在委托乙方办理具体货运代理业务时,所出具货运委托书中所列明的委托事项的性质和内容不明确,乙方可以要求甲方予以明示。甲方在乙方要求期限内未予明示,则以乙方在具体履行货运代理业务中,为甲方利益、完成甲方的委托,实际操作中需要发生的事项为准。
4. 除非甲方另有明确要求,乙方接受甲方概括委托后,应全程处理相关货运代理事宜,直至相关货运代理事项处理完毕。
二、甲方义务
1. 甲方每次委托具体货运代理业务,应在要求货物出运日期 日前向乙方递交委托书,为乙方代为向承运人订舱预留合理的时间。
2. 甲方委托书中应准确列明下列内容:发货人、收货人、通知人、贸易合同价格条款、起运港、目的港、交货地、中英文品名、唛头、件数、毛重、体积、要求出运日、运输方式条款、运杂费计费和支付方式、委托公司(须盖委托人订舱专用章、公章或其他能够证明甲方身份的印章)、联系人、电话、传真。如委托运输货物对于装载、包装、积载、储存等有特殊要求,甲方应书面明确告知乙方。
3. 甲方委托运输货物为集装箱整箱运输,除非明确是甲方自备箱外,需在委托书中注明是自装箱或是委托乙方装箱,自送箱或是委托乙方拖箱,用箱的时间等。
4. 甲方须向乙方提供委托运输货物准确、具体的相关信息、文件、单证,应保证所提供信息、文件、单证上有关货物品名、件数、重量、尺寸、体积、特性等内容真实合法有效,并保证所委托事项单单相符、单货相符。
5. 甲方托运贵重物品、易损品、易碎品、化工品、冷冻品、冷藏品、活动物、大件物品等特殊货物时,必须在委托时向乙方提出书面声明,详细、明确该等货物性质、防护措施、装卸、绑扎固定、积载、仓储等各方面的特别要求。
6. 乙方如认为甲方提供的信息和资料不齐全的,有权要求甲方补充。如甲方未及时补充,除非甲方另有相反书面指示,则视为甲方授权乙方根据实际接收的货物信息、通常业务操作要求和行业惯例等对缺少的信息进行补记,甲方确认该补记内容对甲方具有约束力。
7. 甲方应按约定的方式、时间和地点向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人交付委托书载明的托运货物。交付的货物必须经妥善包装、绑扎,且坚固适货,能经受正常装卸和运输,甲方对因包装、绑扎不当产生的货物破损、运输延误等负责。但是,按照约定应由乙方负责包装、绑扎和积载的除外。
8. 甲方如需修改或变更货运委托事项及其内容的,须出具书面通知。否则,乙方仍按原委托内容履行。但甲方提出修改或变更书面通知后,若实际情况已无法修改或变更,包括但不限于因港口当局、机场当局、海关、承运人等方面的原因或其他紧急情况导致无法修改或变更的,乙方不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损失、损害和费用等法律后果。
9. 除非甲乙双方明确约定,乙方不接受甲方危险品或虽没有列入危险品名录但可能造成危险的货物运输委托。如乙方向甲方明确可以接受此类货物运输委托,则甲方应在发送委托书的同时向乙方提交书面文件,文件内容应详细、明确说明货物化学性质、对环境的影响、防护救护措施、装卸、绑扎固定、积载、仓储等各方面特别的要求,并为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承担责任。
10.甲方不得在所委托出运的普通货物中夹带未经申报的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危险品、有特殊气味货物和国家禁止进出口/限制进出口的物品。
11.甲方应及时确认和接受乙方递交的相关单证,并应按照本协议在 日内向乙方反馈信息,如因甲方怠于履行而造成相关的后果和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三、乙方义务
1.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向甲方提供船期预报、航班预报以及承运人截止接单日期等信息。该等信息作为甲方委托乙方办理货运代理事宜的参考,不构成甲乙双方对运输工具启运及抵达日期等具体时间的约定或保证。
2.乙方收到甲方委托书及相关文件和单证后,应在 日内向承运人或其代理订舱,并将订舱成功的订舱单号、船名/航次、航班号等订舱信息在 日内回复给甲方。
3.乙方订舱成功后,应在 日内通知甲方,告知货物进港、报关、报检、报验等事宜,并安排好货物及文件、单证的交接事宜。
4.乙方或乙方指定仓库、堆场、场站等收到甲方或其指定人交付的货物后,应出具货物收据或收货单证。如甲方交付货物存在污损、受潮、水湿、变形、损坏、溢/短量等异常情况,或者与先前甲方提供的货物信息、相关文件、单证等不符,则乙方应在当日内通知甲方,并有权在货物收据或收货单证上加以批注。
5.承运人正本提单或空运单签发之前,乙方应当及时与甲方核对提单或空运单内容,甲方应在 日内书面或传真、邮件回复确认,否则乙方有权通知承运人依此签发正本提单或空运单。因乙方过错致使运输单据中货物数量、品名、起运地、送达地或其他相关内容与甲方委托事项不符,并由此导致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依据本协议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6.就同一票货物运输事宜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同时又接受甲方的指定人/实际托运人委托向乙方、乙方的代理人或承运人交付货物,如实际托运人请求乙方交付提单、海运单或其他运输单证,则乙方应当向其交付运输单证,并应在当日内告知甲方,甲方应免除乙方向甲方本人交付运输单证的义务和责任。
7.乙方遇船期、航期变更,货物体积、重量、件数不符等情况,应于货物交付运输前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得到通知后应在12小时向乙方书面确认变更事宜或要求退关、退运。货物出运后,如甲方委托乙方对文件或单证进行更改,乙方应协助向承运人提出书面更改申请,但乙方不对更改成功与否承担责任。
8.甲乙双方同意所交付的货物件数、体积、重量、收费重量,以仓库、码头、机场货运部门或集装箱场站经营人出具的收货单、称重条或理货记录为准。若甲方对该数据有异议,可派人或指定第三方在货物装运前核对,或最终以提单、空运单等运输单证上所显示的内容为准。
9.乙方应按约定向甲方交付正本运输单证或其他相关单证,交付方式采取由甲方、甲方的指定人亲自到乙方处取件的方式。甲方取件人应提供证明身份的文件并书面签收此等文件。如甲方要求采取快递或邮寄的方式交付正本运输单证和其他单证和文件,则该等单证及文件交寄后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10.货物的延误、灭失、损坏等系由于甲方或代表甲方行事的人员作为或不作为造成的,或由于货物的固有缺陷、包装不当、标识不清所引起的,或其他非乙方过错造成的,则乙方不承担责任。但如包装不当和标识不清系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11.乙方作为甲方委托运输货物的货运代理人,应切实履行货运代理人合理、谨慎的义务。除按照双方约定,乙方以自己的名义签发了无船承运人/契约承运人提单、海运单、空运单或者其他运输单证外,乙方均不承担承运人的责任和风险。
12.对于甲方委托运输的货物,若按照双方约定乙方作为货物运输的承运人时,对于运输期间货物的灭失、损坏或迟延交付,乙方可依照法律规定和本协议的约定享有相关运输合同项下的法定免责、赔偿责任限制的权利。
四、费用结算
1.甲乙双方同意,双方协议期间货运代理业务项下的费用按本协议附件中的报价单执行。对于报价单未列明的费用,双方根据单票业务的实际情况另行确认相关费用。对于单票费用,双方可以约定包干费收费形式或者代收代付及单项服务累计收费形式。
2.本协议项下任何正常费用报价的变动,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的确认。未经双方书面确认之前,仍按原标准执行。如果甲方在收到乙方的报价或价格变动通知后三日内未书面确认或提出异议,并仍向乙方发出订舱指示和委托货运代理业务的,视为甲方接受乙方的报价或价格变动内容。对于实际承运人临时的运价变动,乙方负有通知义务但不为此承担责任。
3.若甲方另与船公司或航空公司签有协议运价或运价确认,则甲方在委托时须提供该协议运价或运价确认的复印件;如未提供或不予提供,则视作无协议运价或运价确认,乙方仍按照原约定向甲方收取运费。
4.乙方在办理甲方委托货物运输代理过程中为甲方利益完成而发生的报价单之外的其他费用,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对此等费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实际垫付凭证。
5.乙方应于每月10日前将上个月的费用清单提供给甲方核对,甲方收到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核对完毕并回复给乙方。乙方收到甲方的确认后2个工作日内开具发票给甲方,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后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付款,最迟不得迟于当月25日。如甲方收到乙方的费用清单后3个工作日内不向乙方书面回复确认或提出异议,则视为对乙方费用清单的确认。
6.如甲方有前期拖欠费用的行为或甲方收到乙方的费用清单后不予确认回复,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先付款,乙方收到款项后再开具发票给甲方。
7.对于甲方应付外币的费用项目,甲方应以外币支付。如甲方无法以外币支付而经乙方同意以人民币支付的,则汇率以双方约定的费率计算。如未经乙方同意而甲方以实际支付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对外公布的汇率中间价计算支付,致使乙方因此而遭受汇率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8.对于货运代理业务项下的关税、滞报金款等款项,由甲方直接支付给海关等相关机构,除非甲方与乙方另有书面约定,乙方不为甲方代付该部分款项。如乙方实际代付了该项费用,则甲方应于乙方代付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支付给甲方,否则,甲方应按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资金占用费。
9.对于甲方应付费用,甲方不得以乙方是否实际向第三方支付进行抗辩。未经双方另行书面确认,本协议不接受运费、佣金、赔偿金等款项对冲结帐,亦不得因其他争议影响货物运输代理费用的结算。
10.甲方指定由第三方付款,该第三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支付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出现拒付、少付、延期付款等情况,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三日内向乙方予以偿付,并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11.如双方约定以同城托收的方式结算相关费用,则双方应另行签订同城托收协议。乙方对于应收款项有权根据同城托收协议直接向甲方的委托银行托收相关款项。
五、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协议的约定期限和金额付款,则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应付款项的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如乙方因此而遭受汇率损失,则甲方应赔偿乙方逾期付款期间的实际汇率损失。
2.若甲方逾期支付款项,乙方有权滞留甲方委托的任何货物和文件、单证(包括但不限于提单、海运单、空运单等运输单据,以及报关单证、手册等其它单证和文件),并停止办理受托事项直至甲方结清费用为止。因滞货、扣押文件及单证所产生的所有费用、风险和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3.如甲方未能在乙方催款后指定的时间内付款,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甲方相应的违约责任。
4.因甲方提供的货物及货物信息、文件和单证不符等原因导致货物被海关、商检、承运人、保管人或其他第三人扣押、留置、滞留、拍卖等,相关损失和费用等由甲方承担。乙方办理该货运代理事项应收取的代理费用,仍有权要求甲方支付。
5.因甲方未能按时交付货物或提取货物,致使乙方向第三方支付待时费、滞箱费、仓储费、滞港费等费用,甲方应偿付乙方。
6.甲方提供和确认的信息、单证、文件与实际出运的货物不符,无论甲方是否为相关文件或单证(包括但不限于提单、空运单、陆运单和报关单等)上列明或事后被证明的契约或实际托运人或经营单位/发货单位,甲方均应承担由此引起的损失、损害、罚金、税收、滞纳金、关税、滞报金等所有法律风险、后果和费用。
7.因乙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违反约定造成甲方委托运输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乙方应根据其在履行具体货运代理事务中的法律地位和事故责任区段,依据该责任区段的相关法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8.若乙方作为承运人/独立经营人时,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所委托运输货物延迟交付的,乙方的最高赔偿限额为该延迟交付货物的运费数额。
9.若乙方作为承运人/独立经营人时,因目的港无人提货或收货人拒绝提货/放弃货物,乙方应在发生该种事由时当日内通知甲方,甲方应立即采取必要措施避免损失的进一步扩大。在此期间,所造成的滞箱费、滞港费等相关费用和风险由甲方承担。若在此期间内目的港海关或其它政府机构或实际承运人依据当地法律法规处理该货物,所产生风险、责任和费用由甲方承担。若甲方未能及时采取措施,并致使乙方因此支付了相关费用,甲方应全额偿付给乙方。
六、特别约定
1.由于海关等国家机构或船公司、航空公司等承运人、集装箱场站经营人、码头、机场等第三方造成货物的不正常运输(包括但不限于船期/航班延误、航次/航班取消、中转港站错装/错卸、漏装/漏卸、有单无货或有货无单等)、货物灭失、损坏或迟延等,乙方不为此承担责任。但乙方应在得知发生此类事由时将所获悉的相关信息告知甲方,督促相关方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并积极协助甲方向相关第三方索赔。
2.如甲方取消委托事项,甲方仍应支付乙方已经发生的货运代理费用。如乙方因甲方取消、修改或变更委托事项而遭受其他经济损失和费用等(如亏舱费、向第三方支付的违约金等其他费用),甲方应赔偿给乙方。
3.甲方应为其所托运的货物购买相应的保险。若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购买保险,乙方应按照甲方指定的投保要求、条件为货物购买以甲方或甲方指定人为受益人的货物运输保险,有关保险费用,由甲方承担。在甲方保险覆盖范围内的运输货物损失,甲方应当优先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求偿。
4.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甲乙双方可以以邮件、传真件形式委托办理本协议项下的货运代理事务及相关事宜,双方视该传真件、邮件、邮件附件或复印件等同上述文件的正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邮箱、传真号以本协议中双方注明的邮箱、传真号为准,本协议中未能注明邮箱,则以双方业务联系中使用的邮箱为准。
5.乙方因货运代理事务,对甲方的任何收入、利润、市场、商誉、客户、用途或机会损失等间接的、偶发的、特殊的或继发型的损害或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
6.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甲方可以以本人的名义,也可以以他人名义向乙方发出有关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项下的指示和委托。在甲方以他人名义委托乙方办理货运代理业务时,即使甲方在递交的业务资料中显示、注明或事后披露甲方与第三人之间的代理、代表、委托、行纪、中介、居间、经纪等其他法律关系,均不得构成甲方免除其在本协议项下约定的义务和责任。
7.甲方同意乙方就本协议项下的国际货运代理业务可以转委托第三方处理,但乙方应就第三方的选任资质及乙方对第三方的不当指示承担责任。
七、其它约定
1.双方保证仅为履行本协议获取、保存和使用另一方保密信息。未经另一方明确书面同意,一方不得有意或因疏忽或因任何其它原因向第三方透露另一方的保密信息或将另一方保密信息用于与履行本协议无关的目的。保密信息是指在任何时候由一方透露给另一方的书面、图表或机读的或任何其它形式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名称、价格、供应商、客户清单、交付情况和其它商业信息。如违反本条规定,过错方应对无过错方的相关损失负责并赔偿无过错方因此受到的相关损失。本保密义务在本协议到期或提前终止后的三年内对双方仍有约束力。
2.双方保证不以直接或间接地给予佣金、提成、中介费、回扣、馈赠或其他不正当利益等方式诱使相对方的相关经理人、员工、代理人或代表为不当利益,侵害相对方的合法权益。否则受害方有权立即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依法追究侵害方的法律责任。
3.在履行本协议条款过程中,如因不可预见、无法预防或避免的客观状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政府行为、战争、类似战争状态、敌对、制裁、暴乱、爆炸、抢劫、罢工、停工、瘟疫、流行病、火灾、地震、洪水等,导致部分或全部协议义务无法履行的,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可免于承担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不履行或延误履行协议义务的法律责任。但为减少损失、及时澄清情况,一旦上述情况发生,遭遇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必须在遇到此类情形时24小时内通知本协议另一方。
4.甲方应提供订舱专用章印样、乙方认可的货运委托单样本,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5.甲乙双方同意向对方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八、协议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国际公约、条约。
2.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无论是违约或是侵权,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根据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现行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九、协议的生效、修改、终止
1.本协议及附件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如双方均无相反意见,本协议将自动延期,期限同前。
3.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的未尽事宜,或者根据业务需要而调整或变更本协议的相关条款和内容,可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该修改或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4.在双方的修改或补充协议未获得双方书面确认之前,仍按本协议原条款执行。
5.如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或条款中的某些部分无效或不能实施,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和内容的效力及实施。
6.甲乙双方的任一方均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但必须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对方。
7.本协议终止后,协议双方仍须承担本协议所约定的,双方应履行而尚未履行完毕的责任和义务。
8.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9.本协议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若有中/外文双语版本的,以中文版本为准。
签署: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
地址:
电话:
传真:
E-mail: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地址:
电话:
传真:
E-mail:
日期: 年 月 日
本协议附件:
1、双方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开户银行及账户;
3、双方联系人姓名、电话、传真、联系地址、邮箱;
4、订舱章、业务章备案;
5、货运委托书样式;
6、报价单。
▲ 货运代理工作计划
在当今社会,货运司机成为了一个非常重要的职业。他们的工作是确保货物能够安全、准确、及时地到达目的地。因此,货运司机工作计划的制定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将详细介绍货运司机的工作计划,以及他们在工作中需要注意的方面。首先,货运司机需要在每个工作日开始前进行计划。这个计划应该涵盖他们需要运输的货物、货物的数量、运输的路线、以及需要时间等信息。这将有助于司机在行驶过程中更好地把握时间,确保货物能够准时到达目的地。
其次,司机需要对自己的车辆进行检查,确保车辆在良好的工作状态。包括检查刹车、胎压、灯光等方面,这样能够确保司机能够避免因为车辆故障而耽误交货的时间。
再次,司机需要根据货物的特点进行不同的物流计划。对于一些需求特殊的货物,司机需要在运输过程中更加谨慎地处理,例如易碎物品、液体等等。对于这些货物,司机需要调整车速、行驶路线,以确保货物在运送的过程中不会遭到损坏。
同时,司机还要根据当地的交通规则和状况进行合理的路线规划。如果遇到拥堵的道路,司机需要及时调整路线,以减少交通堵塞对时间的影响。此外,司机需要合理规划工作时间表,以确保能够避开高峰期,避免耽误交货时间。
最后,货运司机为了保证每一次的运输都能顺利地进行,必须要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沟通意识。他们需要与客户沟通货运需求,与配送中心的工作人员协调相关物流工作,与其他司机保持联络等等。这些沟通行为将有助于司机更好地把握运输时间,避免因为沟通问题而导致交货时间的延误。
综上所述,货运司机需要具备很多技能和素质,其中工作计划的制定尤为重要。货运司机可以通过制定合理的工作计划,根据不同货物的特点进行合理的路线规划,确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不被损坏,受到控制的运输在时间之内到达目的地。只有如此,司机才能够在工作中取得更多的成功,并赢得更多的商家认可和用户的好评。
▲ 货运代理工作计划
2017年国际货运代理人《货运代理概论》考试习题及答案
货运代理在空运业上,充当航空公司的代理。在国际航空运输协会议空运货物为目的,而制定的规则上,它被指定为国际航空协会的代理。那么,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国际货运代理人《货运代理概论》考试习题,欢迎大家参考学习。
一、单项选择题
1.在国际海上航次租船合同中,通常都会约定承租人的责任终止条款和船舶出租人的留置权条款。承租人责任终止条款是指(B ),就可以免除进一步履行租船合同的责任。
A.承租人在装货港支付相关费用之后
B.承租人在卸货港支付相关费用之后
C.出租人在装货港支付相关费用之后
D.出租人在缷货港支付相关费用之后
2.根据航次租船合同的规定,在船舶装卸时间届满后,开始起算(B )。
A.速遣费
B.滞期时间
C.船舶受载期
D.宣载期
3.金康94合同规定,如装卸准备就绪通知书在中午2点之前(包括2点)递交,装卸时间从下午点起算,如通知书在2点之后递交,装卸时间从(A )上午6点起算。
A.下一个工作日
B.下一个日历日
C.下一个良好天气日
D.下一个连续日
4.航次租船合同通常规定,在船舶抵达装货港口递交NOR一段时间后,开始起算(A )。
A.装卸时间
B.受载期
C.租船合同期限
D.宣载期
5.在国际航空货物运输中法国戴高乐国际机场的`三字代码是(D )。
A.LHT
B.KIX
C.NRT
D.CDG
6.在国际航空货物运输中,操作代码PER的中文全称是(B )。
A.栓挂货物
B.鲜活易腐货物
C.贵重物品
D.仅限货机
7.在国际航空货物运输中,集装板的识别代号以字母(D )打头。
A.J
B.A
C.F
D.P
8.在国际航空货物运输中,表示指定商品运价的类别代码是(C )。
A.Z
B.C
C.M
D.N
9.在国际航空货物运输中,CC表示(C )。
A.无声明价值
B.货物运费更改通知书
C.运费到付
D.航空货运单
10.在国际航空货物运输中,航空货运代理人和航空公司之间的货物交接凭证是(B )。
A.HAWB
B.MAWB
C.B/L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货物出口运输代理服务达成如下委托协议: 一、服务内容 乙方委托甲方将货物自国内口岸出口运往世界各地港口,业务范围包括:出口舱位洽订,代办仓储报关,代办陆路集装箱运输,签发提单及其他相关业务。 二、服务要求 甲方接受委托后,依照乙方具体要求(以乙方书面/电子托运单为准)及时快捷、稳妥将货物运抵乙方指定的目的港。 三、费用结算与付款 海运费及其他有关费用根据订舱委托书上(托运单)约定的价格或者其他书面资料来计算,如果在办理货物出口运输过程中发生额外的费用,应该由乙方承担,具体金额以甲方开具的额外费用通知单为准。 据实际发生的费用情况,双方约定按次、按期结算费用:包括运费、附加费、代垫费用以及额外费用。 四、违约责任 甲方必须按乙方的委托要求代理货物出口业务,在办理委托运输过程中产生任何意外情况需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按约定的付款方式与期限支付费用,否则甲方有权扣押货物及提单直至收妥费用为止。 五、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合同期满后双方无异议,则续约,否则合同终止。 六、其他约定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本着真诚合作的精神,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 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电话: 乙 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安排出口货物运输以及相关费用的结算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相关定义 1、费用结算清单:指在本协议项下,乙方为费用结算需要,向甲方出具的,载明甲方应付费用的任何形式的书面材料。 。 第二条 代理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从事下述服务: 排载、制作单证,并代缴有关费用。 排载;向甲方签发运输单证,并代缴相关费用。 第三条 操作流程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以下程序履行代理义务: 1、甲方通常于每周五传真下周的订舱资料给乙方,乙方根据订舱资料向船公司预订舱位并在同日,最迟不超过下周一取得船东确认书后个工作小时内立即回复甲方,如无法订到舱位,乙方应在下周一下午前通知甲方,并尽可能提供调整办法。如货船安排在海沧码头或象屿保税区,乙方应提前书面知会甲方安排手册。 。如甲方运输货物为散货,乙方应告知是否货送保税区,并在完成前述工作的同时向甲方提交进仓单。 或周二(针对当周三、四开船的货物)将上述报关资料及边检单送交甲方,则由乙方负责配载事宜。 4、 货物装船前,乙方必须传真提单副本至甲方,待甲方书面确认后,乙方在货物离港后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送达甲方所需正式提单。 第四条 费用标准(另行约定) 第五条 结算方式 。 2、对于甲方有异议的全部或部分费用,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后立即与甲方核对。如系乙方错误,乙方将在一周内重新制作费用结算清单给乙方。 3、甲方在收到正式提单及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后,经审核乙方提供的费用清单并作出书面确认后: 人民币费用:自当月前两个月 日至当月前一个月 日期间发生的费用,乙方得于当月 日开始请款,由甲方在下个月 日前付清; :甲方于当月 日前付清上个月发生的费用。 4、对于上述应付费用,甲方若需要由本协议以外的第三人支付给乙方的,必须书面通知乙方。 5、乙方对甲方应付费用,应于双方核对费用清单无误后开具正式发票给甲方并办理相应请款手续。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依本协议之约定履行代理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未按照约定的操作流程作业及/或未及时向甲方提交相关单据,因此而延误甲方出口货物的交货期及/或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必须赔偿甲方的一切实际损失,并对此不持任何异议。 2、甲方未向乙方支付费用,或支付费用不完全,甲方必须从支付期限届满之日起,按应付款项向乙方每日支付 ‰的违约金。 第七条 争议解决 1、本协议如有不尽之处,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厦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八条 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1、双方可以通过协议方式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但必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并须经对方书面同意。 2、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必须支付给对方违约金人民币 元。 第九条 其他 1、本协议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效力相同,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理人或授权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或授权代理人: 国际货运代理协议 甲方: 乙方:上海瑞昌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上海(或其他)口岸进出口货物运输代理及物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适用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上海及其他口岸进出口货物的订舱,报关,进栈,提单签发以及与此相关的其他货运代理业务。 第二条: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 甲方按乙方要求,详细明确地填制出口货物明细单在截单日前交乙方,乙方受到委托书后,尽力办理订舱业务并及时通知甲方订舱情况。2. 甲方按有关规定,及时提供出口运输所必须的一切单证。 3. 甲方按乙方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将货物备妥,送至乙方指定地点,由乙方安排运输,如货物未备妥或有变动,甲方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4. 报关单证的制作必须符合海关要求,并做到与委托书相符,以防报关困难。报关单证必须在截关前一天交给乙方。第三条: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甲方提供优良服务。承办货物进出口的订舱、配载、内陆运输、报关、装箱,港口交接及双方协商同意的其他业务。2.凡由甲方交给乙方安排运输的货物,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有关船期,货物出运等信息。 3.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发现货损、货差、溢余等情况应及时与甲方联系以便采取相应的措施。 4.由乙方签发的提单,乙方倒签提单或预借提单,甲方必须提供书面保函。5.如乙方遗失核销单,报关单等单据,而造成甲方损失,乙方负责。第四条:费用结算 1.提单运费以承运人公布的运价为基础,以乙方给予甲方优惠运价计收。2.甲方订舱发生的海运费及此相关的其他费用按月结算,付款以返回全套正确单据为准。 3.海运费及与此相关的以美元结算的费用,甲方以美元支付,若不能以美元支付,则以银行卖出价折合人民币支付。4.如市场费率发生变化,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第六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在互惠互利达到原则下解决。2.本协议经双方授权的如下代表签署,自甲乙双方签字日起生效。3.有效期两年,双方无异议可自动延长效期,若任一方对此协议有异议,须提前一个月向对方提出。本协议一式两份,以招信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月**日 ****年**月**日 国际运输代理协议书 协议编号: 甲方: 地址: 电话/传真: 乙方 : 地址: 电话/传真: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经充分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协议条款,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服务内容及合作关系 1.1 甲方因生产和经营之需,委托乙方作为其代理人,代为办理国际货物运输业务;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作为其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人,为其提供相关服务,甲、乙双方将按照本合同约定执行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操作。 1.2 除非双方另有特别约定,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操作,均应认为是代理甲方进行,其行为后果由甲方承担。甲方委托的业务,无论相关业务单证中载明的托运人是否是甲方,甲方都将作为本合同的相对方承担委托人的责任。 第二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2.1 甲方权利和义务 2.1.1 甲方确保其所发货物的合法性,且外包装完好无损。 2.1.2 甲方应根据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准确、真实、有效的运输资料。如需委托乙方报关,甲方应根据进出口合同的要求,按时提供委托报关所需的全套单据,做到单证内容准确,单、单相符;单、货一致,遇有特殊情况需有特殊合同要求说明。 2.1.3 甲方需要乙方提供代理运输服务时,应以书面形式明确告知乙方以下内容: 货物的名称、重量、体积、件数;货物的起运地、收货地址及甲方经办人员的名称、联系电话;货物的提货地址、提货时间、卸货地点;收货单位的名称、地址、电话、邮政编码、联系人的详细资料。 乙方原则上不接受电话报单,若甲方在特殊紧急情况下不能书面报单,可预先电话报单,并应在后补书面报单上注明。 2.1.4 甲方应在约定的装箱仓库按约定的时间提供符合要求的出口货物 以备乙方装运,同时提供准确的装箱地址和相关资料。 2.1.5 保证货物质量、包装符合相应运输要求。 2.1.6 如因甲方提供单据不全、单货不符、货物不齐等原因造成的清关延误、退载等所有损失均有甲方承担。 2.1.7 甲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代垫的运费及本合同项下所产生的相应费用)。 2.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2.1 乙方根据甲方的工作指令为甲方提供提货、送货、仓储、订舱、报关、商检及陆路运输等物流运输服务。 2.2.2 根据甲方委托及时完成报关、订舱、运输等工作,随时与甲方保持信息沟通,密切合作,使运输顺利完成。 2.2.3 如遇报关单证不全、单货不符、包装不符合海关规定等情况,应及时通报甲方协调解决,货物装运后书面通知甲方相关离站时间、到达时间、提单号、提单日期等资料。 2.2.4 工厂装货时,负责安排性能良好,适于装运甲方货物的车辆,在约定的时间内到达约定装货地点,如有变动,应提前通知甲方。 第三条:费用及支付 3.1 甲乙双方的业务按本协议附件列明的价格进行结算,甲方每次委托乙方代理运输后应立即将该票货物的运费及相关费用进行确认。 3.2 甲乙双方的运费实行每月结算一次(甲方必须在收到乙方账单后7日之内确认,有异议亦应在收到账单之日起7日内提出)。具体操作方式为: 3.2.1 乙方应于每月(即:结算当月)10日之前,将上月发生的所有费用以账单形式传真与甲方,甲方收到账单后,应立即对费用账单进行确认,并将盖章确认后的费用账单传真给乙方,传真件与正本具有同样的法律效用。 3.2.2 乙方应不晚于收到甲方支付的运费之日,向甲方开具运费发票,乙方所出具的发票仅供甲方财务做帐用,不作为甲方支付运费款项的凭证,甲方实际支付运费的证据以甲方资金进入乙方帐户或乙方实际收到甲方款项为准。 3.3 如甲方收到乙方出具的费用确认通知或费用账单后3日内没有进行确认或提出异议,或者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甲方收到乙方的发票送存收据后盖公章并退还乙方,若甲方不予退还,则视为已确认收到。异地客户乙方可在快寄运单上标明发票号,若甲方不予盖章确认,乙方可将运单底联作为甲方收到发票依据)后也没有提出书面异议,则视为甲方已经对费用确认通知或费用账单或发票所载金额的运费进行了确认,并以此作为结算依据。 3.4 甲方应当在乙方发票开票日60天内将发生的所有运费、杂费支付给 乙方,如果甲方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付款,应承担违约责任,直到付清以前所有欠款。 3.5 甲方不得以对其应付运费中的一个或一部分费用有异议为由而延迟支付或者拒绝支付其他运费和费用,甲方有义务在约定的期限内将没有异议的费用按约定支付给乙方,有异议的费用只能作为正常支付运费以外的特殊情况另行协商解决。 3.6 当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提出修改运价的要求时,在双方达成价格修改协议之前发生的业务,仍然按照修改之前的价格标准进行结算。甲方收到乙方变更运价的通知后三日内应予以确认或提出异议。 3.7 甲方按协议时间支付乙方当月费用后,乙方则给甲方安排退单,甲方收到退单后应盖章确认给乙方回传,甲方收到退单3日内没有确认回传,乙方应再次提请甲方确认,异地客户乙方可在快寄运单上标明已退单号或某截止日期之前的退单,作为甲方收到退单的依据,并书面告知。 3.8 以上盖章均应加盖单位公章,若无法加盖公章,甲方可加盖单位业务章或本协议指定的负责人签字,并同样具有法律效益。 3.9 违约责任:如果甲方不按期向乙方支付运费及相关费用,逾期一日,按欠款额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滞纳金,但乙方无权在费用结清前暂时终止本协议的施行,如暂停施行乙方需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保密 4.1 本协议任何一方对在合作过程中所获知的对方未向社会公开的技术情况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其泄漏给第三方。 4.2 在本协议终止后,双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并不随之终止,双方仍需遵守本协议的保密条款,履行其所承诺的保密义务,直到双方同意解除此项义务,或事实上不会因违反本协议的秘密条款而给对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害为止。 第五条:风险划分及赔偿 5.1 在运输过程中,如由于乙方原因而导致货物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如在运输途中,货物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或污染,乙方应负责与货物出险处或货物中转处的有关部门办妥相关的货运记录,并需通知甲方。 5.2 如货物出现保险事故,由甲方负责向承运人或保险公司或相关责任方索赔,乙方应协助甲方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5.3 下列原因之一造成的货物损失或缺少,乙方不承担索赔责任: 5.3.1 甲方或收货人故意或过失造成的; 5.3.2 货物由于自身缺陷或自然损耗、包装不当造成的; 5.3.3 不可抗力造成的。 5.4 如果货物的损坏、丢失或延误系由承运人(航空公司、船公司、陆运公司等第三方造成的),由乙方出面以甲方的名义向承运人索赔,在赔偿未付之前,甲方有权延缓或拒绝支付乙方相应费用。 第六条:不可抗力 6.1 “不可抗力”是指本协议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协议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或其他自然灾害、战争或任何其他类似事件。 6.2 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该事件的一方应立即用最快的方式通知另一方,包括该事件发生的详细情况,以及该时间阻碍通知方履行其本协议项下义务的程度。 6.3 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可暂缓终止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直至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消除为止,并且无需为此而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尽最大努力克服该事件,减少其负面影响。 第七条:合同的有效期、修改、延展及提前终止 7.1 本协议应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名或加盖公章后生效,生效日期为本协议签订日期。 7.2 本协议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2015 年 12 月 30 日止。但合同期届满之前1个月,任何一方没有书面通知终止本合同,本合同则自动延顺下年。 7.3 本协议期满前30天,经双方协商可另行签订新合同文本。7.4 协议的任何一方出现下列任何情况,另一方有权以书面形式单方提出终止本协议,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并且可以依据本协议的约定追究对方违约责任。 7.4.1 一方违约,并且在守约方依本协议有关条款发出书面通知后十日内,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或不采取充分、有效、及时的措施消除违约后果并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方之违约行为而遭致的损失。 7.4.2 一方破产或进入清算程序,并在十四天内该程序未被撤销。7.4.3 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无法继续履行本协议。 7.4.4 前款所述的书面通知中列明提前终止本协议的理由。自该书面通知到达对方之日起,本协议即告终止。 7.4.5 本协议的解除不影响双方于解除日之前根据本协议已产生的权利义务。 第八条:争议解决与适用法律 8.1 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当事人应协商解决,协议不成时,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8.2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解释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第九条:其他 9.1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根据业务进展情况随时增加补充条款,经双方盖章后该协议的补充条款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9.2 本协议所列的地址、传真均为甲乙双方相互寄递文件、账单、通知的指定地址、传真,如有变更,及时通知对方,否则,由此引起的文件、通知、账单不能送达,由责任方自负。凡乙方按上述地址、传真寄递给甲方的材料,均视为甲方已接收,并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 附件 1、甲方《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甲方公章)。 甲方: 乙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订日期:2014年 月 日 工作描述: 通过广交会期间派单,网络B2B和搜索引擎等渠道开发客户, 定期跟进公司旧客户, 促成交易。 安排生产,验货,出货以及货物到港的跟踪。及时妥善处理客户投诉 离职原因: 工作描述: 通过阿里巴巴国际站平台发布产品开发客户,处理询盘,跟进订单,安排生产,联系货代公司出货,独立完成外贸流程 -09-01 2008-06-01 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 商务英语 CET6 - 能吃苦耐劳,责任心强,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英语读写流利,电脑办公软件操作熟练;毕业以来一直从事外贸工作, 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 熟悉运用B2B平台如阿里巴巴网站推广产品, 开发潜在客户, 能独立操作外贸流程。 本人性格开朗, 具备良好的与人沟通及团结协作能力。 在校期间各科成绩优秀, 已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 获得剑桥商务英语中级证书。 并且积极参与课外活动, 锻炼了良好的动手能力。 毕业后从事外贸工作,现已经能够独当一面应付整个外贸谈判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问题并及时处理。有志于一直在贸易方面发展下去。 现今的外贸形势相对来说比以前困难,但并没有削减我对外贸的热情和信心。希望在日常的工作中不断完善自己,也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为公司创造最大的利益。▲ 货运代理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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