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治区党代表推选工作计划 ◆
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及职责
自治区卫生系统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是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在领导小组领导下,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关于创先争优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自治区党委和卫生部的实施意见,分解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2负责领导本部门、直属单位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全区卫生系统创先争优活动;
三。全面掌握全区卫生系统创先争优活动进展情况;
4把握全区卫生系统创先争优活动定位,针对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对策;
5定期对全区卫生系统创先争优活动进行调查监督,确保创先争优活动健康有序地开展;
6培养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7研究策划阶段性工作的重点和专项活动,注意组织实施;
8组织协调各类**,加强宣传报道,营造良好氛围;
9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任务。
根据工作职责需要,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组、文件资料组、宣传简报组和后勤保障组。各组成员及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一、综合协调组
组长:卫生部党委副书记侯明
成员:宋振波卫生厅机关党委
张颖卫生厅机关党委
联系人:宋振波
******:0471-6946083
工作职责:
1负责日常文件收发、登记、操作、归档;
2负责领导小组会议事务和事务活动的组织协调及与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
三。负责办公室各小组的工作协调和行政事务;
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情况;
6及时发现创先争优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总结推广相关经验和做法;
7完成办公室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文件材料组
组长:王占国卫生厅办公室主任
成员:李试诚卫生厅机关党委
马力卫生厅办公室
裴娜内蒙古精神卫生中心党办
联系人:李试诚
******:0471-6946083
工作职责:
1负责起草综合资料和部门领导的有关讲话;
2负责制定起草领导小组各阶段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三。负责与创先争优活动有关的会议资料、教材的编发工作;
4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任务。
三、简报宣传组
组长:生焰明,卫生部新闻办公室副主任
成员:王瑞芳卫生厅新闻办
赵静内蒙古第四医院团委书记
联系人:生焰明
******:0471-6946560
工作职责:
1负责收集、编制、分发公报和专题报告;
2负责宣传报道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材料、良好典型做法和成功经验;
三。掌握和了解各单位创先争优活动进展情况,汇总有关信息和资料;
4负责向区委创先争优办公室和卫生部指导办公室报告重要新闻信息;
5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任务。
四、后勤保障组
组长:杨志华卫生部计划财务处处长
成员:邓丹宇卫生部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龙玉山卫生厅机关事务中心
冯仙桃卫生厅机关事务中心
周红军卫生厅机关事务中心
联系人:邓丹宇
******:0471-6946209
工作职责:
1负责工作组员工办公设备的支持;
2负责各类文件资料的上报和接收;
三。负责各类会议期间的服务保障;
4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任务。
◆ 自治区党代表推选工作计划 ◆
我作为一名体育教师一直默默的耕耘在教学第一线,教学工作是一种既辛苦又很难看到成绩的工作,所以我只能争取在这种平凡的工作中努力创造奇迹,不能谈任何客观因素,只有默默的去做好自己应该做的事。本学期的工作很繁重,成绩有提高、也有不足之处。为了今后更好的干好本职工作,现将一年来的工作做一个客观的总结。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学习中,我能以教师的职业道德严格要求自己,热爱本职工作关心学生,师生关系融洽;我能把思想教育工作渗透到教学之中,用自己的言行感化和带动学生,从小事做起,培养学生树立正义感、责任感和自信。
教学工作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的重中之重,所以课堂教学是每一位一线教师必须认真对待的课题。国家重视职业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同时也就给我们广大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自然而然我们就要在工作中不断学习,去探索发现一些新的东西来充实自我、完善自我。充分合理的使用一些教学方法、手段去完成教学任务,实现教学目的。同时也要在学生的个性发展方面需要多下工夫。因此,这学期我在这方面也动了一些脑筋,想了一些办法,总结了一些经验,也收到了良好的教学效果20xx-20xx年小学体育教师个人工作总结。
做为一名体育教师抓好两操(早操和课间操)也是除体育教学以外的第一项重要工作。为了搞好两操,实现我们学校常规教学目标,维护我们学校安全秩序,促进我们学校的团结稳定,因此我主要是利用体育课和早晚的时间对学生们进行训练。
本学期,我担任六年级4个班级和五年级1个班的体育教学工作。期间:我始终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自觉的遵纪守法;坚持以“以人为本”,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工作态度端正,热爱学校,服从组织领导分配,尊重他人,虚心求教,关心集体和个人。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业务学习活动,积极要求上进,团结他人,工作勤勤恳恳,关心和爱护学生,助人为乐,不计较个人得失。
在教学和工作中,我能按《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及《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实施办法》来教学和测试。在增进学生身心健康和增强学生体质的同时,使学生掌握体育基础知识,培养学生体育运动的能力和习惯。为了协调发展、充分发挥体育在培养全面发展人
◆ 自治区党代表推选工作计划 ◆
自信访工作是我国政府机构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其意义在于为广大群众提供一个表达诉求、维护权益、解决问题的渠道。自治区信访工作也面临着各种挑战和任务,但通过多年的实践和不断的完善,取得了一系列显著的成绩。
我要总结的是信访工作在解决群众诉求方面的成就。在过去的几年中,自治区信访工作积极响应和解决了广大群众的各类诉求。通过建立健全的信访渠道,及时受理、登记、调查解决群众信访事项,有效缓解了群众的不满情绪,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和和谐。同时,自治区信访部门还积极引导和协调各相关部门,共同加强对涉诉纠纷的调查处置,提高了对群众诉求的解决率和满意度。
我要总结的是信访工作在推进依法治理方面的成功经验。自治区信访工作一直致力于维护公平正义,并严格落实法律法规。通过加强信访制度建设和培训,提高干部的法治素养和业务能力,使信访工作更加规范和规范化。自治区信访部门还积极与司法机关、公安机关等部门合作,加强对信访案件的侦查打击和维权工作,为广大群众提供了法律保障和司法救济,有效维护了社会的公平正义。
另外,我要总结的是信访工作在改善民生福祉方面取得的显著成绩。在自治区信访工作中,我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将解决广大群众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作为工作的核心目标。通过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合作,自治区信访部门在教育、医疗、就业等方面提供了更多的帮助和支持,让广大群众真切感受到了信访工作的实际效益。同时,自治区信访部门还积极倡导群众自治和自我管理,鼓励群众参与社区建设和公共事务,提升了社会民主治理水平,提高了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我要总结的是信访工作在加强队伍建设和创新工作方法方面取得的进展。在自治区信访工作中,我们重视干部队伍建设,注重培养和选拔人才,提高干部的专业素质和能力水平。同时,自治区信访部门还积极推行信息化建设,在信访工作中引入先进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模式,提高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例如,我们建立了信访数据库,实现了信息共享和追踪,能够及时、准确地了解每个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做出相应的处理和反馈,从而提高了信访工作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小编认为,自治区信访工作通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取得了喜人的成绩和经验。但与此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仍然面临着许多挑战和问题。未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领导和组织,加大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力度,深化改革和创新,进一步提高自治区信访工作的水平和效果,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满意的服务。
◆ 自治区党代表推选工作计划 ◆
(第四次全区会员代表大会2002年9月23日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广西壮族自治区计划生育协会是在自治区党委领导下,协助政府动员广大群众自愿实行计划生育,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全区性群众团体。
第二条广西壮族自治区计划生育协会必须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
第三条广西壮族自治区计划生育协会不以民族、种族、宗教、信仰、受教育程度、性别、残疾、年龄和财产状况为由存在歧视。
第四条广西壮族自治区计划生育协会工作接受自治区计划生育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和民政部门的监督。
第五条广西壮族自治区计划生育协会是中国计划生育协会的地方组织,在工作上接受其指导,承担其交给的工作任务,并向其报告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计划生育协会对全区各级计划生育协会的工作进行指导,支持他们结合当地实际配合计生委(局)开展工作和活动。
第二章目标和任务
第六条广西壮族自治区计划生育协会在维护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依法维护群众在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方面的具体权益。目标是:
一、协助政府贯彻落实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人口与计划生育方案;
二、依法维护群众在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方面的合法权利,促进实现男女平等;
三、向育龄群众、青少年、儿童和老年人提供生殖健康的信息和服务
四、致力于杜绝不安全的人工流产;
五、确保在提供服务和信息时,对服务对象没有歧视,不因服务对象无支付能力而拒绝服务。
第七条广西壮族自治区计划生育协会组织会员发挥带头、宣传、服务、监督和交流的作用,积极参与计划生育、扶贫开发、社区发展、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其任务是:
一、发动会员在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稳定低生育水平,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二、带头宣传国家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人口科学理论,普及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科学知识,弘扬先进的人口生育文化,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
三、协调社会力量,为群众提供生育、生产、生活服务,发展人口福利事业,帮助群众解决实行计划生育的实际困难和后顾之忧,走共同富裕的道路;
四、履行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职能,反映群众在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等方面的意愿与要求,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五、对内交流工作经验,对外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第八条广西壮族自治区计划生育协会为实现自身的宗旨和目标,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可以:
一、依法开展有偿服务;
二、接受捐赠和资助;
三、进行募捐活动;
四、开展慈善事业;
五、开展实现协会目标所必须的其他活动。
第三章会员
第九条计划生育协会会员有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两种。履行个人入会手续的,为个人会员。履行团体入会手续的单位或组织,为团体会员。
第十条凡遵守本协会章程,热心计划生育事业,带头实行计划生育的公民或组织、单位,都可以成为计划生育协会会员。
第十一条申请加入协会的个人,须向当地基层计划生育协会提出入会申请,经理事会半数以上通过成为会员。
申请加入计划生育协会的组织或单位,须向当地同级(含自治区级)计划生育协会提出申请,经常务理事会半数以上通过,成为同级计划生育协会的团体会员。第十二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个人会员的权利:
1.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听取和审议协会工作报告,了解协会工作和财务状况;
3.享受协会有关福利待遇,以及表彰和奖励;
4.对本级协会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和对上级协会工作进行监督。
二、团体会员享有参加协会有关活动,审议协会工作,表彰与奖励,取得项目支持的权利。
第十三条协会会员有下列义务:
一、遵守协会章程;
二、致力于实现协会的宗旨、目标和任务;
三、按期缴纳会费;
四、积极参加协会活动;
五、履行协会规定的其它义务。
第十四条对严重违反协会章程的会员,由其所在的基层协会理事会批准,取消其会员资格。个人会员因刑事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会员资格自行取消。对拒绝履行协会规定义务的团体会员,经所在地协会常务理事会批准,取消其团体会员资格。
被取消会员资格的个人、组织或单位,两年后如具备入会资格,可以重新申请入会。
第十五条会员有退会的自由。退会的个人、组织或单位,两年后可以重新申请入会。
第十六条地市以上协会对为计划生育和协会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国内人士(包括台湾、香港、澳门同胞)和海外侨胞,以及国际友人,经同级协会常务理事会批准,授予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证章。
第四章领导机构
第十七条广西壮族自治区计划生育协会最高权力机构是自治区会员代表大会。其职权是:
一、审议和批准自治区理事会的工作报告;
二、修改和通过自治区计划生育协会章程;
三、选举自治区计划生育协会理事会理事;
四、讨论和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第十八条自治区会员代表大会由自治区计划生育协会理事会召集,每五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召开,提前或延期的时间不超过一年。
自治区会员代表大会的名额及分配,由常务理事会根据会议规模和各地协会的会员总数及分布,综合考虑确定。代表由地市、县协会自下而上推举协商产生。修改章程的建议须首先由常务理事会讨论,并由常务理事会提交全区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第十九条自治区理事会由自治区会员代表大会从会员和团体会员单位的代表中选举不少于90人组成。在自治区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行使自治区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负责执行自治区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自治区理事会会议由常务理事会召集,每年召开一次。
第二十条自治区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召开自治区会员代表大会;
二、审议和批准常务理事会的工作报告;
三、审议和批准年度工作计划;
四、选举或罢免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理事缺额或需要更换时,由缺额或需要更换理事所在地区的协会和有关单位提出补充或更换人选,报自治区计划生育协会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由理事会确认。第二十一条常务理事会由自治区理事会在理事中选举不少于30人组成。在自治区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理事会职权,负责执行理事会的决议。
常务理事会由会长或常务副会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一般每年二次,重大事项临时召开,情况特殊的也可使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二条常务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召开自治区理事会;
二、审议年度工作计划和执行情况;
三、听取执行机构的工作汇报,研究执行机构提出的重要建议;
四、选举或罢免会长、副会长、必要时聘请名誉会长;
五、聘任或解聘秘书长;
六、讨论和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常务理事会可根据工作需要成立专门委员会,聘请有关专家和志愿者参加。主要任务是研究各专业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协会开展工作的建议。
第二十三条自治区理事会的理事、常务理事以及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的任期,每届五年。
第二十四条自治区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以及协会召开的其他重要会议,参加人数超过应到人数的一半可以决定重大事项;到会有表决权的人员超过半数的表决有效。
第二十五条会长的职责是:
一、代表自治区理事会全面领导协会的工作;
二、召集并主持自治区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等重要会议;
三、履行自治区理事会指定的其他职责。
第二十六条常务副会长为广西计划生育协会的法人代表,其职责是:
一、受会长委托主持协会的日常工作;
二、协助会长召开常务理事会等重要会议;
三、批准并签署或授权签署使协会承担的重要合同、文本、文件;
四、协助会长,协调其他副会长开展工作。
第二十七条副会长职责是:协助会长、常务副会长工作,根据自己的社会影响和特长发挥作用。
第五章办事机构
第二十八条广西壮族自治区计划生育协会设立办事机构,即协会办公室,配备专职工作人员,由常务副会长负责领导并主持工作。
第二十九条秘书长负责执行机构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制定、督促和检查年度工作计划的实施,指导业务培训;加强制度建设;协调处理具体事务。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工作。
第三十条执行机构按照国家有关人事制度管理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要明确任务和职责,勤奋工作,廉洁自律,尽职尽责。
第六章地方组织
第三十一条地(市)、县(区)、乡(镇)级计划生育协会,为自治区计划生育协会的地方组织。
第三十二条地(市)、县(区)两级任期每届五年,乡(镇)级任期每届三年。第三十三条县(区)以上各级协会应设立精干的办事机构;配备专职副会长、秘书长及必要的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发展团体会员。乡、镇、街道协会也应配备专职副会长、秘书长,负责协会日常工作。
第三十四条地市、县、乡协会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计划生育协会章程的基本原则,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级协会章程,管理本级事务,实施工作方案。第三十五条接受上级计划生育协会的工作指导,向上级计划生育协会报告工作。
第七章基层组织
第三十六条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农村村民委员会,以及机关和各种所有制的企、事业单位,流动人口聚集地,所建立的计划生育协会,为自治区计划生育协会的基层组织。
第三十七条基层协会要重视发展有能力、有威信的“五老”(老党员、老干部、老模范、老职工、老长辈)、育龄群众中的积极分子和有文化、有知识、有技能、有影响的热心为群众服务的人士为会员。协会理事会要体现群众性,具有议事决策能力。任期每届三年。
第三十八条基层协会要依据地缘和专业划分会员小组,选举有文化、有能力,人缘好,带头实行计划生育,热心于计划生育事业的会员为组长,并实行会员联系户的活动网络,建立活动阵地,开展经常性的活动。第三十九条基层协会负责会费的缴纳,管理和使用,会员根据本协会章程规定和自己经济状况缴纳会费,会费全部用于协会活动,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十条基层计划生育协会根据上级协会章程的基本原则和本地的实际,制定本协会章程,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执行。
第八章经费
第四十一条广西壮族自治区计划生育协会和办事机构的经费的主要来源:
一、政府全额拨款;
二、社会和个人捐款;
三、国际组织和国外友好人士捐赠;
四、会员缴纳会费;
五、依法开展有偿服务和创办经济实体的收入。
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帮扶贫困户发展生产,脱贫致富。第四十二条广西壮族自治区计划生育协会根据国家财务管理制度和捐赠协议,管理自身的财务,接受审计和民主监督。
第九章会徽会歌
第四十三条广西壮族自治区计划生育协会使用中国计划生育协会确定的会徽和会歌。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计划生育协会常务理事会。第四十五条本章程自广西壮族自治区计划生育协会全区会员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 自治区党代表推选工作计划 ◆
尊敬的院(系)领导:
我是计算机及应用系073高计通班的张xx,我来自农村的一个贫困家庭,在生活中,我朴素节俭、性格开朗,严于律纪,宽以待人,严格的以身作则,平时我积极和同学和老师交流,和同学和睦相处,在平时的生活中,我也乐于帮助同学,不管是在学习上,还是在生活上,还是在思想方面有了困难,同学们都愿意与我交流,由于家庭经济情况不是很好,我经常利用假日外出做兼职,以减轻家里的负担。我曾发过宣传弹、做过促销员,由于我的大学梦,在我不屑的努力下终于在20xx年自学考入铜仁职业技术学院。
来校的两年时间里,我连续在班上担任学习委员一职,任劳任怨,尽心尽力,努力协调班级里的日常工作,热忱为学校与同学服务,无论是在学习与工作是都起着先进带头作用。此外我还担任计算机及应用系学习部部长,校园之声广播站纪检部部长,计算机学会编辑部部长等职务。在这短短的几年里我始终要求自己保持着积极向上的心态,时时以一个合格甚至优秀的大学生的标准来要求自己,与此同时,我也在妥善处理学习和工作之间的关系,努力使自己做到全面发展,成为一个合格的大学生。
在干部生涯中,我的综合素质大大的提高了,不论在学习和做人方面都有了很大的提高深得老师和同学的喜欢,在我努力学习了专业知识的同时我还在业余时间和老师学习设计网页,与此同时我又参加了学校组织的很多活动,这些都使我的生活充实了很多,认真刻苦的学习态度使我的学习成绩在大二上学期平均成绩87.2分居班级第二名,第二下学期平均成绩86.4分在班级也是名列前茅,文化和专业成绩在班级都很优秀,在校期间我获得的奖励如下:
20xx年9月,我积极的向党组织提交了入党申请书。20xx年12月,我被选为入党积极分子,并积极参加了入党培训,并以优异的成绩获得了党校结业证书,现在我已经成为一名光荣的预备党员,虽然我暂时还没有成为一名正式党员,但是在平时的学习和生活中我时时以一名正式党员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努力使自己在学习和工作中做到最好。在思想水我积极要求进步,树立良好的人生观和道德观。保持与时俱进,正确贯彻党的方针,积极参加有关活动,成为支部和班级精神力量的积极分子。同时,我时刻关注着党和国家的发展,以及国内外的局势变化。
20xx年12月在学习十七大的演讲比赛中我获得了优秀奖,20xx年5月在举办的"把握自己的人生走向成才之路"的演讲比赛中(成绩和荣誉背后,是学校的发展给我创造的良好条件,是老师的悉心指导与同学的默默支持,也有我踏踏实实的付出和永不言败的执着。不断培养自身适应社会、参与竞争的能力,这也正是当代青年最应拥有的资本。学校的大环境下伴随着巨大的发展,我也看到了其中自己成长的足迹。在人生的道路上,可以没有辉煌的结果,但不能没有闪耀的过程。希望多年后回首,能为自己曾经的拼搏喝彩,大者思远,天商学子一直以来所具有的自强不息,锐意进取的精神将激励我去追寻更加美好的明天!
虽然我的家庭情况不是很好,但是我一直没有放弃努力。我一直以先进的学生为榜样,努力减少我们之间的差距/在大学三年的学习生活中,我在各个方面都获得了巨大的进步,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等各个方面都得到了很大的提高。现将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在次,我要特别感谢领导的大力培养和老师们在专业知识方面的深入指导,以及同学们在工作和生活中给我的支持和帮助。在今后的日子里,我要以更加严格的标准和要求来激励自己、鞭策自己,以求有更优异的表现。
以上即为本人的基本情况,敬请各位领导加以评判审核!
申请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 自治区党代表推选工作计划 ◆
琼海市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三级资质
申报审批指南
一、主管审批单位:琼海市城市管理局
二、行政许可项目名称: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三级资质审批
三、行政许可设定依据:《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第100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下放行政管理事项的决定》(海南省政府令第216号)。
四、行政许可条件:根据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订《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城[2009]157号)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琼建审批[2009]241号)有关规定。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三级资质标准为:
1、注册资金且实收资本不少于200万元,企业固定资产在100万元以上。
2、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独立的专业园林绿化施工企业。
3、企业经理具有2年以上的从事园林绿化经营管理工作的资历或具有园林绿化专业初级以上技术职称,企业总工程师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4、园林绿化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园林专业中级职称人员不少于2人。
5、企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工人不少于10人,包括绿化工、瓦工(或泥工)、木工、电工等相关工种;其中高级绿化工和/或高级花卉工总数不少于3人。
五、行政许可数量:无限制
六、行政许可办理期限:办理时限为10个工作日(不包括实地考察评审和公示时间);琼海市城市管理局做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后,将相关材料报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行备案及编号后核发资质证书。
七、收费依据和标准:不收费
八、申请材料:
(一)全部目录(以下3—11项材料原件均由窗口受理人员当场交验后退回)
1、填写完整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三份,签名栏须本人钢笔或毛笔签名方可,不可用印章或打印字体代替,须附电子件)。
2、企业申请报告(包括企业人员、资金、产值、设备、效益等情况)。
3、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审计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
资证明和企业章程的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原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及扫描件;
5、企业法人任职文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扫描件;
6、企业经理任职文件原件及复印件,职称证书原件及扫描件或简历,身份证和毕业证书的原件及扫描件,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近三个月的社保明细单原件和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7、企业总工程师、总会计师、总经济师任职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职称证书、毕业证书和身份证的原件及扫描件、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近三个月的社保明细单原件和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8、企业资质申请表所列的全部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的职称证书、毕业证书和身份证的原件及扫描件,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近三个月的社保明细单原件和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新办企业要提供近一个月以上社保证明)。其中中级以上职称人员需提供履历表,建设工程类职称人员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注册证原件及复印件;
9、企业资质申请表所列的全部中级以上技术工人的岗位证书、身份证的原件及扫描件、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近三个月的社保明细单原件和缴费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10、企业资质申请表所列的近三年代表工程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施工许可证(开工报告),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和结算清
单的原件及复印件(新办企业无需准备该项资料);
11、企业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需附企业固定资产明细),财务决算报表和企业营业税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初次申请核定三级资质的不需提供第4、10、11项,但须提供财务审计报告(需附企业固定资产明细)。
(二)前臵条件
1、经营范围必须是园林绿化。
2、已办理了营业执照的企业。
九、资质申报资料有关事项:
(一)申请表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申请表》请到海南建设信息网下载。填写一式三份。
1. 申请表不能用铁钉装订,封面不能用塑料皮封面。2. 申请表须按规定填写完整。填报企业不得改动表格的格式。
(二)附件材料
1、附件资料二套,附件资料规格为A4(210x297mm)型纸,需有标明页码的总目录,要求采用软封面封底(胶粘或线装),不得用金属钉、塑料皮。逐页编写页码,并按照下列顺序进行装订:
第一册:综合资料,含申请材料内容中第3—
7、11项;
第二册:人员资料,含申请材料内容中第8、9项;
第三册:工程业绩资料,含申请材料中第10项;
2、申请材料必须数据齐全、填表规范、印鉴明晰、字迹清 晰工整,扫描件和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辨。
3、所有证件(包括资质证书、身份证、职称证书、岗位证 书、毕业证书等)都需提供扫描件。
4、职称证书必须是由人事部门或人事部门授权认可的机构颁发的;非人事部门颁发的需提供有效的授权证明。
5、企业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决算报表必须是具有法定资格的审计事务所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
6、所有分册封面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十、相关注释:
1、园林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2、专业人员资格的认定:专业技术人员所学专业、职称证书专业原则上应与标准要求的专业一致,其它情况按下列原则认定:①申报人员所学专业与标准要求专业不一致,但职称证书专业与标准要求专业一致,则按照其职称证书专业认定。②申报人员所学专业与标准要求专业一致,但职称证
书专业与标准要求专业不一致,经考核其个人工作经历符合要求的(中级职称人员需从事相关专业工作6年以上;高级职称人员需从事相关专业工作10年以上。),按照其所学专业认定。③申报人员职称证书上未注明专业的,按照其毕业证书专业认定。④申报人员毕业证书专业、职称证书专业都与标准要求专业不一致,但就业后从事标准要求专业的脱产学习至少一年,并取得相应结业证书的,经考核其个人工作经历符合要求的(中级职称人员需从事相关专业工作6年以上,高级职称人员需从事相关专业工作10年以上),按照结业证书专业认定。
◆ 自治区党代表推选工作计划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新政办发〔2011〕126号
印发自治区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实施意见细则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新政发〔2010〕92号),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加快中小企业发展,自治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经信委)牵头制定了自治区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细则。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自治区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细则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新政发〔2010〕92号),按照《关于落实自治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部门工作分工的通知》(新政办发〔2010〕221号)要求,制定本细则。
一、优化发展环境
(一)放宽市场准入。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13号),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凡法律法规未禁入的所有行业和领域,一律对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开放。
1.积极支持放宽公司非货币出资方式。申办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非货币财产出资比例可以达到注册资本的70%。在自治区试行以债权转股权的方式增加公司注册资本,试行以矿业权出资设立公司或增加公司注册资本。
2.放宽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和登记条件。自治区企业注册资本达到5000万元人民币、企业经济活动性质分别属于国民经济行业3个以上大类的,允许企业名称中不使用国民经济行业类别用语表述企业所从事的行业。中央直属企业和国内大型企业在新疆设立独资公司或者控股公司,可以申请使用投资企业的字号,并可以将字号放在新疆行政区划之前。
3.支持新疆辖区内企业组建集团。凡母公司注册资本达到3000万元人民币,集团母子公司注册资本总额达到5000万元人民币的,允许申请设立企业集团。对新兴能源、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节能环保、生物、信息、清洁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企业,形成产业集群的,其名称可以冠“新疆”行政区划,上述企业组建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母子公司注册资本合计不低于3000万元的,可以申请设立企业集团。
4.下放企业注册登记权限。授权国家级开发区工商局对本辖区内应当由自治区工商局登记的股份公司(中央企业设立的控股股份公司除外)进行注册登记。
5.实行初次创业“备案制”。对困难群体初次创业申请办理个体登记的,实行“创业备案”制度,备案期1年,不收取费用;困难群体初次创业申办企业的,实行注册资本“零首期缴纳”,自领取营业执照后2年内缴足出资人认缴的注册资本(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最低注册资本)。(责任单位:自治区工商局;协助单位:自治区发改委)
(二)实行对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扶持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政府采购应当优先选择中小企业的产品和服务。
1.研究制定中小企业优先采购管理办法、参与投标的少数民族地区中小企业的产品和服务一次性给予价格和商务评标标准总分值适度加分的管理办法。根据同等优先的原则,改进评审机制,健全业绩考核评价体系。
2.通过构建信息系统、建立中小企业商品行情库、组织开展推介培训等活动,及时发布政府采购信息,为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提供平台,搭建“绿色通道”。
3.鼓励符合资质条件的疆内中小企业依法组成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投标。疆内大企业与中小企业依法组成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鼓励大型企业中标之后,采取分包计划将部分标授予中小企业供应商完成。
4.采取政府采购预算编辑筛选的方式,规定各部门在采购预算计划内留出一定比例的采购份额专供中小企业进行采购。5.金融机构和专业担保机构应当优先为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中小企业提供信贷支持。(责任单位:自治区财政厅;协助单位:自治区经信委、发改委)
(三)降低鼓励类商业水电收费价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08〕134号),对鼓励类商业用水实行与工业用水同价政策,研究制定新疆商业与非普工业电价并轨方案。(责任单位:自治区发改委;协助单位:自治区经信委、水利厅、新疆电力公司)
(四)鼓励中小企业吸纳新疆籍劳动者就业。符合条件的企业享受《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就业工作的意见》(新党发〔2009〕11号)和《关于进一步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的意见》(新党发〔2010〕18号)等中的相关政策。
1.中小企业新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按企业为其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费之和给予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2.对当前经营有困难的中小企业,将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或降低费率政策执行期延长至2015年底,并按规定给予一定期限的社会保险补贴或岗位补贴、在岗培训补贴等。
3.加大劳动监察力度,对在新疆注册的各类企业以及在新疆承揽生产经营和工程项目的企业招用新员工,其招用新疆籍员工不得少于50%,并给予50%养老保险补贴。
4.对各类企业新招用南疆三地州、少数民族或女性大中专毕业生,取得贷款的,可享受每人每年5万元贷款额度的贴息。贴息期限与劳动合同实际履行期限一致,最长不超过5年。5.对开展岗前技能培训和订单培训的企业,给予培训补贴。
6.鼓励见习单位提前招用见习期未满的见习毕业生,对见习期未满即与企业签订2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可将剩余期限见习补贴补发给见习单位。
7.对大中专毕业生通过小额担保贷款实现成功创业,按时足额还清贷款并带动3人以上就业的,可提供二次小额担保贷款扶持。
8.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公益性职业介绍机构要为各类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招聘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免费职业介绍,并提供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责任单位: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协助单位:自治区财政厅)
(五)减轻企业负担。严格执行收费项目公示制度,提高涉企收费透明度,每年制定公布的《自治区政府性基金目录》和《自治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对涉及企业的收费项目予以标注。
1.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企业负担监督办法》,完善中小企业缴费登记卡制度,确需收费的要降低收费标准,允许经营困难、暂无缴纳能力的企业缓交或免交。
2.落实惠企政策。组织对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相关涉及中小企业服务性收费进行全面清理。3.规范行政职能,不得将无偿服务转化为有偿服务。任何部门和垄断性企业不得强制企业接受有偿服务和购销物品。
4.严格涉企收费审批制度。落实国家涉企收费审批制度,在审批新增涉及企业直接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时,严格法律、法规依据,对立项依据不明确的,一律不予批准。
5.规范收费行为。组织制定自治区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办法。(责任单位:自治区减负办)6.免费为企业节能、降耗、减排工作建立和完善计量检测体系;引导和帮扶中小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免费评审企业采标。(责任单位:自治区质监局)
二、强化财税支持
(六)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2010年自治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增加到1亿元,以后逐年按20%递增。主要用于支持中小企业结构调整、综合利用、品牌建设,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及担保体系建设等。各级财政在2010年前建立本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并逐年增加。
1.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增加对新兴产业、应用信息化技术提升工业企业管理水平、专利技术等方面扶持内容;对列入自治区100户成长型企业名单的中小企业技改项目给予优先扶持;支持各地州中小企业综合服务机构的建立、中小企业共性技术服务平台和小企业创业基地的建设;对喀什、和田、克州中小企业项目在同等条件下给予倾斜。
2.自治区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支持中小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和产品品种质量,延长产业链,增加附加值,增强核心竞争力。
3.自治区新产品新技术开发推广资金支持中小企业开展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创新水平较高、市场竞争力较强、预期经济和社会效益较好、知识产权清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技术创新活动,科技成果转化活动以及企业技术中心能力建设。
4.自治区科技专项经费重点支持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科技兴新、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基础平台建设。
5.地方特色产业中小企业发展资金重点支持自治区特色产业发展。围绕地方特色产业聚集区内中小企业自主创新,改造民间特色传统工艺,节能减排,与大企业协作配套等方面予以支持,促进特色产业中小企业集群发展。
6.自治区电子信息发展专项资金加大对电子信息制造、软件及服务、信息技术应用及信息化项目等给予扶持。
7.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自治区外经贸区域发展促进资金对从事对外投资、对外贸易、资源合作、技术合作、工程承包、服务贸易等经营领域的中小企业参加境外展览展销,投(议)标,境外收购技术和品牌,注册商标,知识产权保护等各项企业经营开发推广活动给予支持;对向中亚、东南亚、拉美、非洲、中东和东欧等新兴国际市场拓展业务的给予优先支持;对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认证等国际认证活动给予支持。
8.自治区促进内贸流通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中小企业涉及内贸流通服务业的技术升级、设施改造、网点建设、系统平台建设、人员培训、公共服务等方面。
9.自治区专利实施资金重点支持中小企业的专利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促进科技创新和形成自主知识产权。
10.根据自治区财力情况,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培育发展股权投资企业,培育成长型企业。11.自治区其它支持企业发展的各类专项资金应当向中小企业倾斜。(责任单位:自治区经信委、财政厅、商务厅、科技厅、知识产权局)
(七)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性担保机构发展。创新担保方式,增强担保实力。1.组建自治区信用担保集团公司,扩大担保规模。
2.各地州(市)都要建立担保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融资性担保机构的支持力度,增加注册资本金,引导担保机构通过增资扩股,力争2011年各地州(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本金不低于1亿元。3.鼓励援疆省市出资增加县级政策性担保机构资本金。鼓励各地成立商业性或企业互助性等各类担保机构。
4.加大对中小企业融资性担保机构注册资本金等支持力度,建立担保机构发展壮大的长效机制。(责任单位:自治区财政厅、经信委;协助单位:自治区金融办、新疆银监局)
(八)加快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利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逐步建立和完善以信用征集、评价、查询、发布为主要内容的中小企业信用管理制度。
1.统筹协调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做好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建立;组织、协调、管理企业信用评级工作。
2.完善信用信息的采集与应用。对中小企业基本信息、银行信息和非银行信息等反映中小企业资信状况的信息进行批量采集与更新,并向地方政府、金融机构进行推介,引导信贷资金、优惠政策向中小企业倾斜。同时建立中小企业信用信息辅助库,并与相关部门合作联网,实现信息共享,建立信息采集和更新的长效机制。
3.开展中小企业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以条件相对成熟的地区为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先行试点,搭建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提供中小企业信息采集、查询、信息评价等功能,积累经验和做法,逐步在全疆推广。
4.引导和培育信用评级市场的发展。推动信用评级违约率检验系统的应用,选取或推荐资质较好的信用评级机构,对中小企业、担保机构等开展信用评级工作。引导商业银行使用外部评级结果。(责任单位: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协助单位:自治区经信委、工商局、税务局、质监局、各金融机构等)
(九)完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税收扶持政策。
1.2010年至2020年,对在南疆三地州、其他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和边境县市新办的属于《新疆困难地区重点鼓励发展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范围内企业,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起,第一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2.中小企业投资国家鼓励类项目,除《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所需的进口自用设备以及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及配套件、备件,免征进口关税。
3.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再担保公司、股权托管中心及中小型创业投资公司、股权投资公司、股权投资管理公司享受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起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实行“两免三减半”优惠政策。
4.新疆籍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和创业享受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84号)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5.对享受自治区人民政府新政发〔2010〕92号文中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实行事先备案管理。(责任单位:自治区国税局、地税局;协助单位:自治区财政厅)
三、缓解融资困难
(十)完善中小企业信贷服务机制。
1.各金融机构应当完善小企业信贷考核体系。制定小企业不良贷款控制指标,按照国家及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对小企业的贷款损失及时核销。
2.要完善激励机制。对中小企业贷款发放较好且能有效控制风险的客户经理,要给予相应奖励,并建立完善尽职免责机制,充分调动基层银信机构的积极性。
3.金融机构中小企业贷款平均余额同比增长超过15%的部分,自治区以一定比例给予奖励。4.要根据中小企业的特点和实际,合理设定中小企业贷款的风险监管标准,对中小企业不良贷款实行单独考核。(责任单位:新疆银监局;协助单位:人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自治区经信委、财政厅)
(十一)拓展中小企业融资渠道。
1.要积极落实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支持新疆企业上市的各项优惠政策,培育一批成长型、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创业板、中小企业板上市融资。
2.对符合条件的上市后备企业申请上市有关费用,自治区企业上市政策引导专项资金予以适当补贴。
3.积极开展企业股权质押贷款和动产抵押贷款。大力创新企业信贷品种,探索和推广应收账款、知识产权、专利、采矿权证、仓单质押贷款以及供应链融资。
4.积极发展信托融资、租赁融资和以信托、租赁为基础的理财产品,创新企业贸易融资手段,特别是扩大信用证项下贸易融资。(责任单位:自治区金融办;协助单位:人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新疆银监局、自治区财政厅、新疆证监局、各金融机构)
(十二)大力发展面向中小企业的金融机构和金融服务。
1.2011年底实现新疆乡镇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同时开展存、取、汇、转、贷等基本金融服务。2.推进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政策和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试点工作。特别是进一步调动金融机构满足涉农中小企业融资贷款需求的主动性。3.鼓励引进区外银行在我区设立分支机构。
4.通过矿产资源等有效资产的注入,做大做强地方金融机构投资平台,加大对地方金融机构的增资扩股力度,增强资本实力,提高地方金融机构支持中小企业的服务能力。
5.组建新疆商业银行,在全疆设立分支机构,加强县域和中小企业金融服务。6.积极发展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责任单位:自治区金融办;协助单位:人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新疆银监局、自治区经信委、财政厅、新疆证监局、各金融机构)
四、拓宽服务渠道
(十三)加快推进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建设。鼓励中介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产品检测、政策信息咨询、技术研发、人才培训等公共服务。
1.鼓励各地、县(区)建立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对新设立的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给予开办费补助; 2.加强对专业性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的扶持力度。重点在机械、纺织、民族医药、石油化工、特色轻工等产业中培育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责任单位:自治区经信委;协助单位:自治区财政厅)3.设立自治区创业投资引导资金,采取参股、融资担保、跟进投资等方式参与创业投资企业的设立、发展和壮大。积极引导和鼓励创业投资企业向新兴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医药、信息网络及高端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小企业进行投资。(责任单位:自治区财政厅;协助单位:自治区科技厅)4.加强对中小企业的专利专项服务。依托新疆专利信息中心,为中小企业开展专利信息咨询、培训服务;依托国家专利技术(新疆)展示交易中心,为中小企业提供展示交易平台和专利技术转化服务;依托自治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和12330热线服务电话,为中小企业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强化专利申请代理服务。(责任单位:自治区知识产权局)
(十四)推进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
1.鼓励各地以现有园区(开发区)为依托,新建小企业创业基地。对经认定的新建或改扩建的小企业创业基地,按已发生投资额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补助。对在园区(开发区)新建小企业创业基地及标准厂房的,按已发生投资额给予不超过200万元的补助。
2.提高小企业创业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对小企业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对小企业创业基地上一成功孵化小企业的,按成功孵化毕业企业个数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责任单位:自治区经信委;协助单位:自治区财政厅、科技厅)3.允许大中专毕业生、农民工和困难群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程序和合同约定,将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等作为创业经营场所。申办个体工商户无法提交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的,申请人可以持市场主办单位、开发小区(含工业小区、科技园区)管委会、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同意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办理注册登记。引导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向规范的企业和公司方向发展。(责任单位:自治区工商局)
(十五)统筹解决中小企业的用地需求。
1.在制定和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要将中小企业发展和结构调整用地需求纳入其中,增加对科技含量高、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的用地供应。
2.要为中小企业发展作好土地查询、登记、发证、用地审查报批等服务,及时为中小企业办理抵押、变更、转让等手续,满足中小企业的用地需求。(责任单位: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协助单位: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十六)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市场,与大企业配套发展。
1.支持中小企业参加国内外各种形式的洽谈会、展销会、博览会,加大产品和品牌宣介力度,提高新疆中小企业产品市场占有率和竞争力。
2.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兴办加工企业,生产适合境外市场需求的产品,带动我区初级产品出口;建设境内外专业批发市场,促进地产品出口。
3.根据《自治区地产品出口奖励办法》,按照企业出口规模和增长幅度,对凡出口地产品水果、蔬菜等农副产品和加工品的企业给予不同档次的奖励。
4.建立对外贸易知识产权预警机制,为中小企业开展边贸提供知识产权保护服务。5.促进中小流通企业与生产企业、物流企业集中交易、统一运输,降低流通成本。
6.自治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优先支持中小企业与大企业建立了稳定的产、供、销、服务外包及技术开发协作关系的技改扩建项目。(责任单位:自治区经信委;协助单位:自治区财政厅)7.大企业不得拖欠和预收中小企业货款和服务费用。(责任单位:自治区商务厅;协助单位:自治区国资委、经信委、财政厅、知识产权局)
五、促进结构优化
(十七)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
1.鼓励中小企业围绕自治区优势资源转换,在石油、煤炭、矿山、化工、冶金等领域开展勘探、规划、设计、开发、物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服务,推进克拉玛依石油化工和准东煤电煤化工特色等生产性服务园区建设。
2.大力发展信息技术外包(ITO)、业务流程外包(BPO)、互联网信息服务、电子商务和动漫等信息服务业。面向中亚、南亚、西亚开发多语种软件,大力发展多语种软件与信息服务外包。
3.鼓励专业人员创办生产性服务企业,支持石油、石化、煤炭、电力等行业企业剥离辅业,成立专业化的生产性服务企业。4.引导中小企业积极参与现代物流服务业,整合现有资源,统筹建设物流运输、公共信息、存储配送三大公共服务平台。(责任单位:自治区经信委)
(十八)支持中小企业科技创新。
1.鼓励中小企业加快产品和技术更新换代,对通过自治区鉴定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财政资金补助。
2.鼓励中小企业建立产学研联合开发示范基地,对产学研合作的工业性试验(中试)项目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财政资金补助。
3.鼓励中小企业积极参与自治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对新兴能源、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节能环保、信息、生物、清洁能源汽车等领域的技术创新和产业化项目,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财政资金补助。(责任单位:自治区经信委;协助单位:自治区财政厅、科技厅)
六、提升管理水平
(十九)推进中小企业信息化。
1.大力推进中小企业信息化试点和示范。各级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中小企业在产品设计、生产过程控制、进销存管理、电子商务、质量管理及安全生产等环节的信息化建设,对每年列入国家和自治区的重点项目给予适当资金补助。
2.引导和支持建立中小企业信息化服务与应用平台。从政策、资金和项目等方面积极鼓励信息技术企业提供软件服务、信息化解决方案、培训与应用指导等社会化服务。逐年增加自治区电子信息发展专项资金,并对为中小企业提供信息化服务的机构给予一定的项目补助、贴息支持。
3.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的深度融合。建立和完善企业信息化支撑服务体系,开展中小企业信息化评估工作,在全疆每年遴选和确定50-80家中小企业进行信息化试点和示范,加大试点示范的跟踪、服务和总结。积极探索各行业、各地区企业信息化建设新思路、新模式。
4.对推进企业信息化工作取得突出成绩的中小企业进行表彰。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及各类技术论坛交流会、产品推介会等形式大力宣传和促进我区企业信息化。(责任单位:自治区经信委;协助单位:自治区财政厅)
(二十)引导和支持中小企业加强管理。
1.鼓励中小企业通过应用信息技术提升企业管理水平。
2.支持和鼓励管理咨询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基础管理、开拓市场、风险控制等咨询服务,提高中小企业综合竞争力。
3.组织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到国内外考察,学习先进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技术,提升我区中小企业管理水平。
4.自治区每两年表彰一次优秀企业家。对两年内获得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的中小企业给予奖励。(责任单位:自治区经信委;协助单位:自治区财政厅、商务厅)
(二十一)鼓励职业院校招收新疆籍学生,开展对中小企业各类人员培训。
1.鼓励高校把人才培养目标与自治区中小企业对管理和技术人才的急迫需求对接起来,不断完善专业设置与课程创新,努力升级师资质量与结构,在主动服务产业发展、推进中小企业管理水平提升方面提供更强有力的技术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责任单位:自治区教育厅)
2.鼓励高职院校实施“双证书制”,加强实训教学,逐步形成面向社会的、开放的、多功能的教育与培训模式。(责任单位:自治区教育厅)
3.自2011年起,通过学籍注册管理系统,将新疆籍学生分校汇总、审核后报自治区财政厅,按每生每年300元的标准以及各级财政分担比例,对职业学校接受新疆籍学生予以补助。对新疆籍学生招收比例较大的院校,自治区在招生计划下达、生均拨款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责任单位:自治区教育厅;协助单位:自治区经信委、人社厅、财政厅)
4.协调落实南疆三地州中小企业需要就业前培训的技术工人的工种、数量、培训时间及地点等,做好南疆三地州中小企业免费培训技术工人工作。(责任单位:自治区经信委;协助单位: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
5.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职业学校与中小企业建立定向、订单式人才培养计划,实现“校企合作、定单培养、专业共建”。(责任单位:自治区教育厅;协助单位:自治区经信委)
6.继续组织实施“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工程”。支持自治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和有关培训机构对中小企业管理人员、技术人才和技术工人开展各项业务和技能培训,特别是企业少数民族中高级管理和技术人才培训。(责任单位:自治区经信委;协助单位:自治区人社厅)
7.支持和鼓励各行业管理部门,组织实施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培训,重点是“现代管理”、“现代制造”、“能源”三大领域。(责任单位:自治区人社厅;协助单位:自治区经信委)
(二十二)引导中小企业集聚发展。
1.依托现有园区,建设中小企业产业集聚示范区和小企业创业基地。引导中小企业围绕园区的大企业实施配套协作和集聚发展。自治区园区专项资金对中小企业产业集聚示范区和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给予一定资金支持。
2.培育和创建一批产业优势明显、主导产业突出、基础设施完善、公共服务平台健全的中小企业产业集聚示范区和小企业创业基地,引导中小企业产业集聚。(责任单位:自治区经信委;协助单位: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环保厅等)
七、加强组织领导
(二十三)加强和改进对中小企业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自治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加强对自治区中小企业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领导和政策协调。各地州(市)、县都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意识,为中小企业排忧解难,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依法保障中小企业合法权益。
(二十四)理顺中小企业管理体制。自治区中小企业局已于2010年12月28日挂牌。其职能是: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发展中小企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具体措施,负责对全区中小企业的综合协调、指导和服务;指导中小企业开展科技进步、新产品开发、技术改造和信息化工作;促进中小企业开展国内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指导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中小企业担保体系建设;监测、分析中小企业运行态势,发布相关信息;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及自治区经信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十五)建立中小企业运行监测制度,加强跟踪服务。统计部门要建立和完善对中小企业的分类统计、运行监测和分析发布制度。
1.成立自治区中小企业监测分析工作组,明确职责分工、统筹协调中小企业监测、分析工作,发布有关中小企业主要数据。
2.通过5年一次的全国经济普查,对中小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发布《新疆中小企业普查公报》,编辑出版中小企业普查数据。
3.按季度定期发布三类(规模以上工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具有资质等级的建筑业)中小企业生产、财务数据。
4.每年开展一次《中小企业发展状况问卷调查》,及时了解中小企业的运行态势,做好跟踪服务,对突出问题自治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及时予以协调解决。
5.每年5月底前发布上《新疆中小企业发展报告》,编辑出版《新疆中小企业统计年鉴》。6.开展重点监测中小企业统计工作。确定400户中小企业进行抽样调查,及时掌握中小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加强预警分析。按时完成国家重点监测企业统计数据上报工作。(责任单位:自治区统计局;协助单位:自治区经信委)
(二十六)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环境。新闻媒体要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客观报道当前中小企业的发展情况、存在问题和发展机遇。广泛宣传国家和自治区扶持中小企业平稳较快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广泛宣传中小企业克服困难取得成就的典型经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责任单位:自治区经信委;协助单位:自治区各新闻媒体单位)
◆ 自治区党代表推选工作计划 ◆
16、哈尔滨工业大学;
17、东南大学;
18、四川大学;
19、吉林大学;
20、同济大学;
21、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22、北京师范大学;
23、厦门大学;
24、西北工业大学;
25、中南大学;
26、东北大学;
27、大连理工大学;
28、湖南大学;
29、华南理工大学;
30、北京理工大学;
31、兰州大学;
32、华东师范大学;
33、中国农业大学;
34、电子科技大学;
35、重庆大学;
36、华中农业大学;
37、河海大学;
38、南京农业大学;
39、华中师范大学;
40、郑州大学。
◆ 自治区党代表推选工作计划 ◆
一级企业
(一)资质标准
1、注册资金且实收资本不少于2000万元;企业固定资产净值在1000万元以上;企业园林绿化年工程产值近三年每年都在5000万元以上。
2、6年以上的经营经历,获得二级资质3年以上,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独立的专业园林绿化施工企业。
3、近3年独立承担过不少于5个工程造价在800万元以上的已验收合格的园林绿化综合性工程。
4、苗圃生产培育基地不少于200亩,并具有一定规模的园林绿化苗木、花木、盆景、草坪的培育、生产、养护能力。
5、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的从事园林绿化经营管理工作的资历或具有园林绿化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企业总工程师具有园林绿化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总会计师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总经济师具有中级以上经济类专业技术职称。
6、园林绿化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园林专业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2人,园林专业中级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建筑、给排水、电气专业工程师各不少于1人。
7、企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包括绿化工、花卉工、瓦工(或泥工)、木工、电工等相关工种。企业高级专业技术工人不少于10人,其中高级绿化工和/或高级花卉工总数不少于5人。
(二)经营范围
1、可承揽各种规模以及类型的园林绿化工程,包括: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带状公园等各类公园,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等各类绿地。
2、可承揽园林绿化工程中的整地、栽植及园林绿化项目配套的500平方米以下的单层建筑(工具间、茶室、卫生设施等)、小品、花坛、园路、水系、喷泉、假山、雕塑、广场铺装、驳岸、单跨15米以下的园林景观人行桥梁、码头以及园林设施、设备安装项目等。
3、可承揽各种规模以及类型的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程。
4、可从事园林绿化苗木、花卉、盆景、草坪的培育、生产和经营。
5、可从事园林绿化技术咨询、培训和信息服务。
二、二级资质
(一)资质标准
1、注册资金且实收资本不少于1000万元;企业固定资产净值在500万元以上;企业园林绿化年工程产值近三年每年都在2000万元以上。
2、5年以上的经营经历,获得三级资质3年以上,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独立的专业园林绿化施工企业。
3、近3年独立承担过不少于5个工程造价在400万元以上的已验收合格的园林绿化综合性工程。
4、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的从事园林绿化经营管理工作的资历或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技术职称,企业总工程师具有园林绿化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总会计师具有中级以上会计师职称,总经济师具有中级以上经济类专业技术职称。
5、园林绿化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2人,其中园林专业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1人,园林专业中级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建筑、给排水、电气工程师各不少于1人。
6、企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工人不少于20人,包括绿化工、花卉工、瓦工(或泥工)、木工、电工等相关工种。企业高级专业技术工人不少于6人,其中高级绿化工和/或高级花卉工总
数不少于3人。
(二)经营范围
1、可承揽工程造价在1200万元以下的园林绿化工程,包括: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带状公园等各类公园,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等各类绿地。
2、可承揽园林绿化工程中的整地、栽植及园林绿化项目配套的200平方米以下的单层建筑(工具间、茶室、卫生设施等)、小品、花坛、园路、水系、喷泉、假山、雕塑、广场铺装、驳岸、单跨10米以下的园林景观人行桥梁、码头以及园林设施、设备安装项目等。
3、可承揽各种规模以及类型的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程。
4、可从事园林绿化苗木、花卉、盆景、草坪的培育、生产和经营,园林绿化技术咨询和信息服务。
三、三级资质
(一)资质标准
1、注册资金且实收资本不少于200万元,企业固定资产在100万元以上。
2、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独立的专业园林绿化施工企业。
3、企业经理具有2年以上的从事园林绿化经营管理工作的资历或具有园林绿化专业初级以上技术职称,企业总工程师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4、园林绿化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园林专业中级职称人员不少于2人。
5、企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工人不少于10人,包括绿化工、瓦工(或泥工)、木工、电工等相关工种;其中高级绿化工和/或高级花卉工总数不少于3人。
(二)经营范围
1、可承揽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以下园林绿化工程,包括: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带状公园等各类公园,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等各类绿地。
2、可承揽园林绿化工程中的整地、栽植及小品、花坛、园路、水系、喷泉、假山、雕塑、广场铺装、驳岸、单跨10米以下的园林景观人行桥梁、码头以及园林设施、设备安装项目等。
3、可承揽各种规模以及类型的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程。
4、可从事园林绿化苗木、花卉、草坪的培育、生产和经营。
四、四级企业
(一)资质标准
1、具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园林绿化行业的经营执照和园林绿化工程的经营范围。
2、企业经理具有2年以上从事绿化经营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助理会计师以上职称。
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4人;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园林工程师不少于1人;企业持有中级岗位证书的在职技术工人不少于4人。
4、企业固定资产现值和流动资金在50万元以上。
5、具有全年施工的技术能力。
6、能掌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技术规程规范。
(二)经营范围
三级资质以下企业只能承担50万元以下的纯绿化工程项目、园林绿化养护工程以及劳务分包,并限定在企业注册地所在行政区域内实施。
◆ 自治区党代表推选工作计划 ◆
1.大学生村官岗位性质为“村级组织特设岗”,管理及考核比照公务员的有关规定进行,由县(市、区)党委组织部牵头负责、乡镇党委直接管理、村级组织协助实施。人事档案由县(市、区)组织部门管理或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免费代理。
2.大学生村官聘用期间的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比照当地乡镇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的工资收入水平确定,由自治区财政支付,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协调财政部门统一按月发放。
3.新选聘大学生村官每人一次性发放2000元安置费,任职未满一年离岗的,将安置费从其工作、生活补贴中扣除。
4.大学生村官任职期间,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重大疾病和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其中,单位缴费部分由自治区财政承担,个人缴费部分由本人承担。
5.符合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规定、服务期满且在聘期内考核称职的大学生村官,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补偿。
6.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的大学生村官,在村任职工作时间可计算工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
7.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自主择业和自主创业的大学生村官,享受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免费为其提供就业指导、就业推荐、创业指导等公共服务。
8.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大学生村官报考宁夏所属院校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相关阅读】
◆ 自治区党代表推选工作计划 ◆
第三十六条 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旅游经营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拒绝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收费、检查和处罚行为;
(二)拒绝违法集资、摊派行为;
(三)拒绝参加没有合法依据的考核、评比、达标活动;
(四)自愿参与社会公益活动,自主参加协会、学会、研究会等团体;
(五)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违反法律、法规或者社会公德的要求;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三十七条 旅游经营者从事旅游经营活动,应当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二)依法履行合同;
(三)提供真实、明确的旅游服务信息,公布旅游咨询、投诉电话,不虚假宣传;
(四)标明其真实的名称、经营范围、服务项目、价格或者收费标准;
(五)不得作出对旅游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六)提供符合国家、地方规定和标准的旅游产品、旅游服务;
(七)依法解决与旅游者发生的争议,提供真实的凭证材料;
(八)对旅游者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九)依法、准确、及时地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提供团队信息、业务统计、财务数据等资料;
(十)维护公共秩序,保持环境整洁;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鼓励景区内的居民成立自律组织,自觉维护景区内公共秩序,保持环境整洁。
第三十八条 旅游经营者应当履行下列旅游安全责任:
(一)建立旅游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并组织演练;
(二)对旅游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定期对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进行安全检验、监测和评估;
(三)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场所、项目等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以明示的方式事先向旅游者作出说明或者警示;
(四)明示游览游乐区域,在其区域边界设置准确、清晰的标识;
(五)明示不适合参与其提供的游览游乐服务的情形,对明显不适合参加项目的旅游者予以劝阻;
(六)针对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特定旅游者采取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
(七)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作出高风险安全警示的,停止接待旅游者;
(八)发生旅游安全事故时,及时采取救助和处置措施,妥善安置旅游者,依法履行报告义务,并协助、配合当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展救援行动;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责任。
第三十九条 鼓励旅行社、酒店、景区、旅游度假区、乡村旅游区、农家乐等旅游经营者参加相关的质量标准等级评定。未取得质量标准等级的,不得使用或者变相使用相关质量标准等级的称谓和标识从事经营活动。
第四十条 以俱乐部、车友会、协会以及其他形式召集旅游者的单位和个人,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不得经营旅行社业务。
第四十一条 旅行社与旅游者订立旅游合同,应当明确服务项目、标准、价格、违约责任等事项,增加合同约定之外的其他服务,应当征得旅游者的书面同意。
旅行社与旅游者订立旅游合同,可以使用旅游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共同推荐的格式合同示范文本。
第四十二条 旅行社经与旅游者协商一致或者应旅游者要求安排购物活动、增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应当与旅游者签订书面合同,并符合下列规定:
(一)合理安排同一团队其他旅游者,不得影响其行程;
(二)不得通过安排购物活动、增加另行付费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三)安排的具体购物场所、另行付费项目经营场所已向社会公众开放;
(四)事先向旅游者明示具体购物场所、另行付费项目的基本信息以及可能存在的消费风险。
旅行社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以旅游者拒绝接受安排购物活动、增加另行付费项目为由,拒绝履行旅游合同或者另行收取费用。
旅游者在与旅行社书面合同约定的场所内购买商品、接受服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者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旅行社应当协助旅游者维护其合法权益。
第四十三条 包价旅游产品应当在具备相应资质的旅行社间委托代理销售,并符合下列规定:
(一)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就委托代理销售包价旅游产品的内容、形式、费用及其支付方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纠纷处理方式、应急处置程序等作出约定;
(二)向旅游者明示委托代理关系并提示、告知有关事项;
(三)代理旅行社应当使用委托旅行社的合同和印章与旅游者签订包价旅游合同、收取旅游费用,出具委托旅行社的发票,并在包价旅游合同中载明委托旅行社和代理旅行社的基本信息。
第四十四条 旅行社应当依法保障导游人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权益,鼓励建立依据导游的职业技能、专业素质、旅游者评价、从业贡献为主要测评内容的导游绩效奖励制度。
第四十五条 景区开放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有出入景区的道路(航道)、车辆(船舶)停靠场所等必要的交通服务和辅助设施;
(二)有游览线路、图文说明、导览标识等必要的游览服务和辅助设施;
(三)有安全保障设施和设备、安全风险评估、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游览事项说明等必要的安全设施及制度;
(四)有保洁措施和垃圾箱、公共厕所等必要的环境、生态保护设施及制度;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景区主管部门应当对景区是否具备前款规定的开放条件进行审查,并听取当地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四十六条 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的门票及景区内的游览场所、交通工具等另行收费项目,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另行收费项目已收回投资成本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取消收费或者相应降低收费标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拟制定或者提高景区的门票价格,应当召开价格听证会,听取旅游者、旅游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景区门票价格提高的,应当提前六个月向社会公布调整后的价格。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依法查处拒不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串通涨价、哄抬价格和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维护旅游价格市场秩序。
第四十七条 景区应当在醒目位置公示门票价格,公开服务项目、内容和收费标准,明码标价。禁止强行出售联票、套票。
景区应当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对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学生、现役军人等免费或者优惠开放,公示减免票价的对象和标准。
政府投资的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文化馆、图书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科普教育基地等,实行免费开放。免费开放确有困难的,应当实行价格优惠或者设立免费开放日,逐步实行免费开放。
第四十八条 景区因出现停业、歇业、举办重大活动、场地出租、施工等影响旅游者正常旅游活动的,应当提前向当地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报告,并向社会公告。
第四十九条 景区接待旅游者的最大承载量由景区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核定并通报同级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没有主管部门的景区其接待旅游者的最大承载量由当地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核定。
景区应当通过有效方式及时发布接待旅游者承载量信息。景区接待旅游者数量达到核定最大承载量的百分之八十时,景区经营者应当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向社会发布警示,并配合当地人民政府采取疏导、分流等有效措施控制接待旅游者数量。
当地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对景区接待旅游者承载量情况进行监督。
第五十条 经批准从事道路旅游客运的经营者应当在核定经营范围内从事旅游客运服务;非定线旅游客运按照旅游合同和旅游包车合同的行程安排,在车籍所在地和旅游目的地之间通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置障碍。
旅游客运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应当按照与旅行社约定的旅游线路和标准提供运输服务,不得中途擅自将旅游者交给他人运输或者终止运输,不得擅自变更起始地、目的地和线路,不得搭载与旅游团队无关的人员。
第五十一条 通过网络经营旅行社业务的旅游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并在其网站主页显著位置公开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或者其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信息以及经营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涉及由其他经营者提供服务的,还应当向旅游者提供该经营者的名称、许可证信息、经营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
旅游者通过旅游经营者提供的网络平台接受其他经营者提供的产品或者服务,产生消费纠纷的,旅游经营者应当协助旅游者解决消费纠纷。
第五十二条 旅行社、住宿、旅游交通以及高风险旅游项目的经营者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投保相关责任保险,提示并协助旅游者购买相关人身意外保险。
◆ 自治区党代表推选工作计划 ◆
工作生活补贴
基本工作生活补贴:1000元/人/月
艰苦边远地区补助:按服务地艰苦类别320-3120元/人/月不等
地方生活补贴:南疆四地州志愿者660元/人/月
服务单位补贴:不低于1000元/人/月
交通补贴:新疆籍志愿者1500元/人/年,非新疆籍志愿者2500元/人/年
人身意外伤害险:单项保额不低于80万元
享受政策
考研:服务2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工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依实际服务年限计算服务期及工龄。
学费代偿: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符合相应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公务员及事业编制考录:
参加西部计划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志愿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自研究生毕业时开始计算),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各类企业吸纳就业、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
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可以报考定向基层招录岗位。在报考事业编制时,享受加分政策,目前,服务期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在报考自治区级事业单位招考时,笔试成绩加5分。
◆ 自治区党代表推选工作计划 ◆
甲方(用人单位):
名称
经济类型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电话
地址
乙方(劳动者):
姓名
性别
贴
照
片
处
文化程度
民族
政治面貌
婚否
工种(职务)
户籍
技术等级(职称)
出生时间
年 月 日
参加工作时间
年 月 日
身份证号
现 住 址
市(县) 街、巷(乡) 号(村)
主要工作
简历
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
何地何单位
职务(工种)
备注
家庭主要成员
姓名
关系
年龄
工作单位
职业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劳动保障法规,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为 年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之日止。其中试用期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
1、甲方分配(聘任)乙方在 岗位担任
职务(工种)。
2、在正常情况下乙方必须完成生产(工作)任务,具体指标为:
三、_____和劳动条件
1、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自治区有关劳动安全、职业卫生规定的作业场所。
2、乙方经技术培训、安全教育、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3、乙方如系女职工、未成年工,其_____按照《女职工_____规定》、《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甲方安排乙方实行 工作制。
实行每日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工作制,上下班时间按甲方规定执行;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在保证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下,休息、休假由双方协商安排。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作制,由甲方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实行。
2、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可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并按规定标准给予补休或者支付加班工资。日加班不超过3小时,月加班不超过36小时。
3、乙方每周休息两天,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及探亲假、_____、丧假、计划生育假等有薪假期。
五、劳动报酬
1、 甲方的工资制度和分配形式:
2、乙方的工资水平,根据其劳动技能、劳动强度、劳动条件、劳动贡献确定,实行同工同酬。甲方每月定期以货币形式给乙方发放工资。
3、甲方根据经济效益和乙方贡献调整工资和发放奖金,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给乙方发放津贴。
4、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应支付给乙方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甲方书面记录支付乙方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向乙方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六、_____福利待遇
1、甲方和乙方按照自治区和当地人民政府的规定参加社会_____,按时足额缴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_____费。其中乙方负担部分由甲方代扣代激。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工医疗时,甲方根据乙方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 年限,给予三个月至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医疗期内由甲方发给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医疗待遇按照国家 和自治区医疗_____的有关规定执行。
3、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费由甲方或社会_____机构负担,医疗期间应按有关规定发工伤津贴。
乙方因工致残的伤残补助金、抚恤金、护理费等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工伤_____的有关规定执行。
4、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其丧葬费、抚恤费、救济费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由甲方或社会_____机构支付。
七、劳动纪律
1、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情况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为本合同附件,对乙方进行教育和管理。
2、乙方应端正劳动态度,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劳动纪律,执行各种生产、安全技术、卫生规程和保密要求,遵守职业道德,服从管理、听从指挥,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3、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万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劳动合同的终止、续订、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期限届满即终止执行,由于生产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2、下列情况,本合同可以终止:
(1)合同期限已满;
(2)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3)甲方破产;
(4)乙方退休或者死亡;
(5)劳动_____裁决或者人民法院判决本合同应予终止。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变更劳动合同:
(1)由于情况发生变化,经双方协商同意的;
(2)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已经修改。
4、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试用期内,乙方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规章制度,经教育和一般行政处分仍无效的;
(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被劳动教养的。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本合同无法履行而变更合同不能达成协议的;
(4)甲方濒临破产法定整顿期间,或者因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7、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以本条6款情况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乙方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
【好拿网】优质合辑:
- 高校客户销售代表工作计划 | 英语课代表工作计划 | 4s店客休区工作计划 | 诊疗工作计划 | 自治区党代表推选工作计划 | 自治区党代表推选工作计划
(4)
8、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_____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劳动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9、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甲方出资培训(包括送大中专、技工学校学习),培训后为甲方服务未满 年的;
(2)
10、终止、续订、变更、解除本合同,由甲方办理手续和给乙方出具相关证明。
九、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1、按照本合同第八条6款(1)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 一年发放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乙方患重病或绝症的,甲方还应加发医疗补助费:乙方患重病的,加发不低于 医疗补助费的50%;乙方患绝症的,加发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2、按照本合同第八条4款和6款(2)项规定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资。
3、按照本合同第八条6款(3),(4)项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十、违反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和赔偿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以及不支付乙方加班工资的,除在规定时间内全额支付工资报酬外,甲方需给乙方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除补足低于标准部分外,甲方需支付给乙方相当于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3、甲方未按规定为乙方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_____费的,应及时补缴并承担加收的滞纳金。
4、一方违反规定或合同约定解除本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或损害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赔偿相关损失。
5、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支付甲方赔偿费用。
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二、劳动争议处理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均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_____委员会申请_____,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_____委员会申请_____。对_____裁决不服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与法律、法规有抵触的,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现行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本合同签订后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鉴证,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章):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鉴证机关(章): 鉴证人(签章):
年 月 日
变更劳动合同协议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对 年 月 日签订的劳动合同作如下变更:
甲方(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单位负责人)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鉴证机关(章): 鉴证人(签章):
年 月 日
续订劳动合同协议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对 年 月 日签订的劳动合同,续订期限如下: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单位负责人)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鉴证机关(章):
鉴证人(签章): 年 月 日
◆ 自治区党代表推选工作计划 ◆
计划生育协会章程
×计划生育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计划生育协会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成立,经民政部注册的全国性群众团体。
×第二条计划生育协会动员广大群众自愿实行计划生育,使人口增长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环境保护和自愿利用相协调。
×第三条计划生育协会不
以民族、种族、宗教、信仰、受教育程度、性别、残疾、年龄环境财产状况为由存在歧视。
××第二章宗旨、目标和任务
×第四条计划生育协会坚持计划生育是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促进生活进步,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根本宗旨。
×第五条计划生育协会在维护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更多地表达和维护广大育龄群众具体利益。目标是:
×
(一)协助政府贯彻落实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人口与计划生育方案;
×
(二)依法维护适龄群众在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方面的合法权利,促进实现男女平等;
×
(三)向适龄群众提供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的信息和服务,提高他们知情选择避孕方法的能力;
×
(四)致力于杜绝不安全的人工流产;
×
(五)确保在提供服务和信息时,对服务对象没有歧视,不因服务对象无支付能力而拒绝服务。
×第六条计划生育协会的任务是:
×
(一)发动会员在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质量,实行计划生育中起带头作用;
×
(二)向群众宣传人口科学理论,宣传国家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传播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等科学技术知识;
×
(三)协调社会力量,向群众提供生产、生活、生育服务,发展人口福利事业,帮助群众解决实行计划生育的实际困难和后顾之忧;
×
(四)履行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职能,反映群众的意愿与要求,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
(五)在国内,交流工作经验;在国际,进行交流与合作。
×第七条计划生育协会坚持组织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工作方法。反对任何形式的强迫命令。
×第八条计划生育协会为了实现自身的宗旨和目标,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可以:
×
(一)接受捐赠或资助;
×
(二)借款、贷款或开展有偿服务;
×
(三)进行广告、募捐等活动;
×
(四)开展慈善事业;
×
(五)开展实现协会目标完成所必须的其他活动。
××第三章会员
×第九条凡遵守本协会章程,热心计划生育事业,都有资格成为协会会员。
×第十条协会会员有下列义务:
×
(一)遵守协会章程;
×
(二)致力于实现协会的宗旨、目标和任务;
×
(三)参加协会活动;
×
(四)履行协会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一条协会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
(一)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
(二)听取和审议协会工作报告,了解协会工作和财务状况的权利;
×
(三)对本级协会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和对上级协会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第十二条会员职责:带头实行计划生育,完成协会交办的计划生育各项工作。
××第四章会长、中心户长的职责
×第十三条会长的职责:
×
(一)代表理事会全面领导协会的工作:
×
(二)召集并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等重要会议:
×
(三)履行理事会指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四条中心户长联系职责:
×
(一)带头学习、宣传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村规民约;
×
(二)组织联系户学习计生科技知识;
×
(三)向联系户宣传典型,做好其思想工作;
×
(四)掌握联系户生育、节育和生产、生活情况,及时帮助解决和反映情况;
×
(五)带头发展生产、勤劳致富,为联系户办实事、好事。
×
◆ 自治区党代表推选工作计划 ◆
党代表候选人评价优选范文篇一
一年来,在县局党委和派出所的统一领导下,我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精神,政治坚定、执法公正,严格遵守“五条禁令”,努力为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做出应有的贡献。现将我一年来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思想政治方面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决议和有关精神,注重思想政治修养,通过不断学习和实践,树立无产阶级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时刻牢记并努力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始终保持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的政治本色,并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思想意识、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觉悟,不断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努力争做一名政治思想过硬,业务能力强的新世纪、新阶段的公安民警。
二、公安业务工作方面
不断向先进典型学习,以他们为榜样,做到廉洁奉公、爱岗敬业、无私奉献。而且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时刻约束自己。在实际工作中,时刻严格要求自己,严谨、细致、尽职尽则,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团结同志,认真完成各项任务指标。一年来,为维护辖区的治安环境,深夜在辖区内以及重点区域进行巡逻、守候,使辖区内的可防性案件得到了有效的控制,在派出所领导及同志们的关心帮助下,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二十余名,调解纠纷100余起.行政拘留5人,刑事拘留2人,起诉2人。同时在自己上班期间加强摸索一套网上作战的工作方式进行网上追逃,抓获网上逃犯12人,外省逃犯2人,在去年的清网行动中,我积极响应领导号召,在上一年内,圆满完成了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组织纪律方面
今年以来,我将加强组织纪律意识贯穿到工作生活中。不仅是从小事做起,点滴做起,严格要求自己。更在日常生活中注意遵守各项规则制度,每一天上下班,每一次接处警,每一次接待群众,我都做到严格规范,坚持精益求精,不断提高对自身的要求,确保纪律严明,作风过硬。
四、廉政建设方面
在廉政建设中,我坚持做到廉洁自律,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在工作学习生活中,牢记自己是一名人民警察,不把自己混同于普通的老百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社交圈、生活圈、娱乐圈,自觉维护人民警察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一年来,保证了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五、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回顾一年的工作学习,检查自身存在的问题,我发现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学习不够。当前,以信息技术为基础的公安科技迅速发展,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新知识新科学不断问世。面对严峻的挑战,缺乏学习的紧迫感和自觉性将不能适应新的要求。二是在工作压力大的时候,有时情绪过于急躁,这是自己政治素质还不够高的表现。
针对以上问题,我为明年确定了努力方向是:一是加强理论学习,进一步提高自身素质。要适应新形式下公安工作的新要求,必须要通过对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的深入学习,增强分析问题、理解问题、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二是增强大局观念,转变工作作风,努力克服自己的消极情绪,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积极配合领导同事们把工作做得更好。三是打牢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脚踏实地的工作。时刻用周部长四句话为行动指南,以新世纪、新阶段的三大历史使命为己任,深入群众,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不断丰富警民关系,把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落实到行动中去。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效率,真正成为一名便民、利民,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合格警察。
党代表候选人评价优选范文篇二按照省委、州县委关于换届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丁寨乡县第十三届党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从9月20日开始,有领导、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了工作。本次选举工作做到加强领导,积极筹备,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使换届选举工作依法依规、健康有序地顺利进行,确保县党代会代表选举成功。10月22日,圆满地完成了本次换届选举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广泛宣传,形成氛围
为了圆满完成县党代会代表换届选举工作,乡党委制定了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先后组织召开了党委班子会、动员培训会,明确任务,提出要求,广泛征求党员意见,大力营造浓厚的选举氛围。
二、精心组织,依法选举
在这次县党代表换届选举工作中,我们分四步实施:
(一)是准备阶段。
1、制定了《丁寨乡县第十三届党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2、成立乡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
3、召开动员培训会。
(二)是进行党员登记阶段。
1、党员登记。
各支部将县党代表选举相关事宜进行公告,随后采取多种方式与党员取得联系,并对因故不能参加选举而自愿放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党员逐一登记。2.资格审查。
乡选举工作组按《党章》、《党员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对党员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进行审查确认参加选举的资格。3、发放选举证。
(三)代表候选人产生阶段。
组织提名推荐候选人。以支部为单位,本着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经党总支及3个支部到会党员讨论、酝酿,通过各党支部竞选或联名推荐的候选人,提交乡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正式候选人。并于选举日5天前进行了张榜公布。
(四)是组织召开党代表投票选举大会。
10月22日上午8点,在丁寨乡中心学校,召开了丁寨乡党代表换届选举大会。有236名党员参加了选举,参选率达89.7%,顺利地选举产生了第十三届党代会代表,圆满完成了这次换届选举工作。
本次党代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顺利完成,得益于乡党委始终坚持走群众路线,发扬民主,对候选人经过反复酝酿,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集民意,听民声,从而达到选优配强的目的,进一步提高了基层党组织的为民服务能力。
党代表候选人评价优选范文篇三20xx年9月我通过公务员招考进入汉寿县公安局看守所工作,从警一年来,在局党委统一领导下,我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七大精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政治坚定、执法公正,努力为担负起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做出应有的贡献。现将我一年来工作情况总结汇报
一、思想政治方面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针,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决议和有关精神,注重思想政治修养,通过不断学习和实践,树立无产阶级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时刻牢记并努力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始终保持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的政治本色,并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思想意识、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觉悟,不断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努力争做一名政治思想过硬,业务能力强的新世纪、新阶段的公安民警。
二、公安业务工作方面
不断向先进典型学习,以他们为榜样,做到廉洁奉公、爱岗敬业、无私奉献。而且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时刻约束自己。在实际工作中,时刻严格要求自己,严谨、细致、尽职尽则、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团结同志、认真完成各项任务指标。
三、组织纪律方面
今年以来,我将加强组织纪律意识贯穿到工作生活中。不仅是从小事做起,点滴做起,严格要求自己。更在日常生活中注意遵守各项规则制度,每一天上下班,每一次接处警,每一次接待群众,我都做到严格规范,坚持精益求精,不断提高对自身的要求,确保纪律严明,作风过硬。
四、廉政建设方面
在廉政建设中,我坚持做到廉洁自律,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在工作学习生活中,牢记自己是一名人民警察,不把自己混同于普通的老百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社交圈、生活圈、娱乐圈,自觉维护人民警察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一年来,保证了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五、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回顾一年的工作学习,检查自身存在的问题,我发现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学习不够。当前,以信息技术为基础的公安科技迅速发展,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新知识新科学不断问世。面对严峻的挑战,缺乏学习的紧迫感和自觉性将不能适应新的要求。二是在工作压力大的时候,有时情绪过于急躁,这是自己政治素质还不够高的表现。
针对以上问题,我为明年确定了努力方向是:一是加强理论学习,进一步提高自身素质。要适应新形式下公安工作的新要求,必须要通过对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的深入学习,增强分析问题、理解问题、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二是增强大局观念,转变工作作风,努力克服自己的消极情绪,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积极配合领导同事们把工作做得更好。三是打牢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脚踏实地的工作。深入群众,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不断丰富警民关系,把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落实到行动中去。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效率,真正成为一名便民、利民,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合格警察。
◆ 自治区党代表推选工作计划 ◆
作者:**:《体育时空》2016年第09期
8月8日,由自治区体育局主办的2016年自治区“全民健身促健康,同心共筑中国梦—我就是冠军”全民健身日活动启动仪式在乌鲁木齐市体育公园举行。这是“十三五”开局之年的首个“全民健身日”,也正值《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颁布实施和第31届巴西里约奥运会的举办。
此次活动在乌鲁木齐市体育公园设立主会场,在全疆14个地、州、市设立分会场。结合自治区实际,通过创新形式、整合资源,广泛组织开展贴近生活、丰富多彩、特色鲜明、注重实效、方便参与、利民惠民的体育健身活动,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主动参与体育健身的意识,为提高全民健康素质,积极推动全民健身运动发展,倡导民族团结和全民健身新时尚,形成“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的浓厚氛围。
启动仪式中,有健身气功表演、健身腰鼓表演、少儿拉丁舞表演、第九套广播体操展演、广场舞《中国人的宣言》展演、小足球表演等六项全民健身展示项目。随后,民族团结先进个人阿依古丽·阿扎提和毛海中宣读了了民族团结倡议书,全民健身爱好者围绕体育公园步道进行了健步走活动。公园内还设立了“科学健身咨询服务”、“健身器材科学使用服务”、“国民体质检测”等服务平台,为广大市民提供科学健身指导及免费体质检测,羽毛球、乒乓球、太极拳、篮球、网球等健身项目也在各场地同时开展。
自治区体育党组书记聂春说:“按照自治区党委、人民**统一部署,积极组织开展以民族团结为主题的各类全民健身活动,深刻彰显体育的政治、教育、引领、凝聚和阵地五大功能,激发各族群众参与体育健身的热情,不断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让体育为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为推动实现自治区总目标,建设健康新疆作出更大贡献。”
自治区各行业体协和单项运动协会代表、自治区体育局机关各处室和各直属单位代表、乌鲁木齐市各片区管委会、全民健身活动站点的各族群众以及机关单位的干部职工等1200余人参加了此次活动。他们在为万里之遥的中国奥运军团呐喊助威的同时,也积极参与到全民健身的热潮当中,用各自的方式展示出“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生活一辈子” 的全民健身理念,描绘出一幅 “幸福、健康、快乐、团结、文明”的和谐画卷,在全社会营造了浓郁的民族团结和全民健身活动氛围。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体育局)
◆ 自治区党代表推选工作计划 ◆
转眼间,在自治区远程办一个月的实习已经结束。在这段短暂的时光中,和大家一起工作生活的点点滴滴都深深的印在我的脑海中,是那样的清晰,让我难忘。
回想起刚报道的那天,一切都是那么的陌生,我独自徘徊在远程办的走廊上,看着墙上的宣传画慢慢了解着远程办的事迹。在朋友的带领下我来到办公室,简单的介绍之后,我被分入了宣传组,之后大家又开始了各自的工作,看着大家忙碌的身影,我陷入了尴尬,暗中告诉自己时间不多,要尽快融入大家。
自治区远程办是个大家庭,大家都是那么热情主动,在我来的第三天,我就已经慢慢进入了状态,融入了大家的工作体系。我仍然记得得到第一项任务时欣喜的心情,学长学姐们对我的指导和照顾令我有一种被接受的感觉。
在日渐熟悉的之后,我的工作小到线上回答各地志愿者的问题,大到收集全区各地每日上报的材料并加以总结归纳,以及简报的编辑、校对等等,每天的工作充实而又充满乐趣,这样一个难得的机会,使我不仅能了解了机关单位的办事程序,更重要的是我认识了其他十分有能力的大学生志愿者,大家是一个团队,一种团结的精神让凝聚在一起,朝更好的方向发展。大家一起工作生活,一起享受独特的“政治早餐”,一起在气排球比赛中拼搏,一起参加了远程办的新春团拜会,每个人的笑容都令人难忘,是那样的真诚,能与这样一群志愿者们并肩作战,我感到自信与自豪。
感谢远程办给了我这样一个锻炼的机会,让我们能学习领导们高效的办事效率和成熟稳重的处事态度,而我们大学生志愿者也以自己年轻、有朝气、肯吃苦的特点给远程办注入了一股奔腾的血液,让大家的工作充满活力,同时也充满着欢声笑语。
我们的一生要不断前行以去追求心中最美的理想,这样才能让短暂的生命有了意义,欣慰的就是能有志同道合的朋友加入到旅行的队伍中,我们互相帮助着前进,又在沿途露营欣赏动人的景色,接着继续行走。即使最后我们因为心中的目标不同而分开,但我们应该庆幸,回头看看走过的路,有一段美景能有人一起分享,那一段路就有了意义。
◆ 自治区党代表推选工作计划 ◆
关于印发《第二届自治区道德模范
评选表彰活动方案》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党委宣传部、文明办、民(宗)委、总工会、团委、妇联,各地、州、市党委宣传部、文明办、民(宗)委、总工会、团委、妇联,自治区党委各部、委,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人民团体,大专院校,大中型企业,**驻疆单位宣传思想工作部门、文明办:
近年来,我区各地各部门大力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广泛开展道德实践活动,涌现出了一批体现社会主义道德要求的模范人物。为充分发挥道德模范在公民道德建设中的示范引导作用,切实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促进全社会文明程度和道德水平的提高,进一步推动“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经自治区党委同意,在自治区第十个“公民道德建设月”期间,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文明办、新疆军区政治部、武警新疆总队政治部、自治区民(宗)委、自治区总工会、自治区团委、自治区妇联等部门在全区开展第二届自治区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现将《第二届自治区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
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好第二届自治区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工作。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文明办
新疆军区政治部武警新疆总队政治部
自治区民(宗)委自治区总工会
自治区团委自治区妇联
2011年3月15日
根据自治区党委宣传部2011年宣传思想工作要点精神,今年将评选表彰第二届区域道德模范。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新疆工作座谈会、自治区党委七届九次、十次全委(扩大)会议和年内召开的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精神为主线,以现代文化为引领,以“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为龙头,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为契机,深入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展示公民道德建设的丰硕成果,发挥道德模范榜样作用,着力提高社会成员的道德素质,培育良好道德风尚。
二、主办单位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文明办、新疆军区政治部、武警新疆总队政治部、自治区民(宗)委、自治区总工会、自治区团委、自治区妇联。
三、奖项设立
第二届自治区道德模范评选分为“诚实守信模范”、“助人为乐模范”、“团结友爱模范”、“见义勇为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和“孝老爱亲模范”六类。每类表彰3-5名左右,除正式受到表彰的以外,其余候选人授予自治区道德模范提名奖。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3月中旬开展评选表彰活动。
1成立自治区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和组织委员会办公室,组委会主任由自治区党委负责同志担任。组委会办公室主任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领导担任,副主任由自治区文明办、新疆军区政治部、武警新疆总队政治部、自治区民(宗)委、自治区总工会、自治区团委、自治区妇联各一名领导同志担任。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区域文明办综合办公室,负责道德模范的推荐、评选和表彰。
各地州市也应成立由党委宣传部、文明办牵头,相关部门组成的推荐评选活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当地文明办。
2主办方发出通知,启动第二届区域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
第二阶段:3月中旬至4月上旬,全国各部门组织开展推荐工作。
1、发动群众推荐。采用组织推荐与批量推荐相结合的方法。组织推荐分别由各地州市文明办、自治区直属机关文明办、新疆军区政治部、武警新疆总队政治部、自治区国资委文明办牵头负责。
各地州市和自治区直属机关、新疆军区政治部、武警新疆总队政治部、自治区国资委推荐的候选人均不超过6名,六个奖项每类可推荐候选人1名。群众推荐以向所在地州市推荐评选活动办公室推荐为主。当选全国道德模范、自治区道德模范的,不再参加本次评选。
2、审定上报。接受建议的截止日期是3月30日。组织推荐的候选人应按类别填报“自治区道德模范推荐表”(一式两份),审核加盖主管部门公章后于4月3日前上报自治区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同时将推荐表电子版报组委会办公室专用电子邮箱。
自治区组委会办公室接受群众推荐的专用电子邮箱和收信地址为,电子邮箱:地址:乌鲁木齐市健康路2号自治区文明办综合处,邮编:
830003。
3、推荐表填写要求。填报“自治区道德模范推荐表”时,要认真核对候选人的姓名、族别、工作单位、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等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第三阶段:4月中旬至5月中旬,展示候选人事迹,组织群众投票,兴起学习道德模范的热潮。
1、自治区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审核候选人资格,审阅候选人事迹材料,将候选人名单及事迹报组委会审定后,在自治区主要新闻**进行公示。
2、广泛发动群众投票。公示期间,全区各地群众可通过网络投票(天山网新疆文明网新疆新闻**网短信投票、信件投票方式参与自治区道德模范的评选。
三。对公投选票进行检查和否决,并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进行科学统计。
第四阶段:5月下旬,综合投票结果,提出建议清单。
1自治区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计算每名候选人的总票数,确定自治区道德模范名单和提名建议。
2自治区表彰活动组委会将自治区道德模范和提名奖名单报自治区党委审核。
第五阶段:6月上旬,隆重表彰第二届区域道德模范。
1总结评选活动,形成报告,报自治区党委领导审批。
2、自治区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作出《关于表彰第二届自治区道德模范的决定》。
三。6月上旬,新疆电视台举行颁疆电礼,颁发获奖证书,并颁发一定的物质奖励。
五、学习宣传
要把宣传道德模范贯穿于评选表彰活动的始终,充分运用报纸、广播、电视和互联网、手机等多种**,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宣传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和高尚品德,报道评选活动情况和社会反响,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道德模范评选和学习宣传的浓厚氛围,为首届“中国-亚欧博览会”的举办和第八次党代会的召开创造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按照**文明办《帮扶生活困难道德模范实施办法》,对生活困难的道德模范进行帮扶;采取多种形式,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关爱道德模范,树立好人好报的价值导向,在全社会推动形成学习道德模范、关爱道德模范、争当道德模范的良好风尚。
六、工作要求
1、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评选表彰自治区道德模范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要把开展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作为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有效抓手,把组织推荐道德模范的过程变为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过程,变为大力宣传“凡人新事”、树立正确价值导向的过程。
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动员发动,使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到评选推荐和道德建设实践中来。
2、要面向基层,发动群众。推荐评选活动要充分体现群众性,坚持把群众路线贯穿于推荐评选过程的始终,着重推选群众身边看得见、摸得着、信得过、学得到的先进人物,使推出的道德模范来自基层,贴近群众,真实可信。要动员群众广泛参与,形成“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的良好氛围。
各地推荐评选活动办公室应当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推荐的专用邮箱和地址,方便群众推荐。
3、要坚持标准,严格审核。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推荐自治区道德模范候选人,对宣传动员、群众推荐、组织审核、遴选上报等各个环节作出具体安排,使推出的人选具有先进性和代表性,经得起时间和实践的检验。对推荐的候选人要采取适当方式在本人单位、所在社区或乡镇征求意见,同时征求当地有关部门意见(如计划生育、基层公安机关等,党员和公职人员应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从事经济活动的候选人须征求工商、税务部门、工商联的意见),确保推荐评选工作的质量。
4、要统筹协调,形成合力。这次评选表彰是一次群众性活动,涉及社会各方面。各地党委,文明办的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组织协调作用,认真认真地做好各项工作。
要与新疆军区政治部、武警新疆总队政治部、民(宗)委、工会、团委、妇联等主办单位密切配合,充分发挥他们联系群众广泛的优势,共同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七、****
1组委会办公室:自治区文明办办公厅
2、联系人:郭力平、任蕊
三。******:0991-2391881(传真)
4、电子信箱:
附录:1.主办单位和评选活动的主办单位的职责
2、《自治区道德模范评选条件》
3、自治区道德模范推荐表
附件1:
主办单位及评选活动的主办单位的职责
自治区文明办负责活动的统筹安排、组织协调。
新疆军区政治部、武警新疆总队政治部、自治区民(宗)委、总工会、团委、妇联各自负责组织好本系统的评选宣传活动,接受本系统候选人推荐。
新疆**和《新疆经济**》负责发布评选活动新闻,宣传候选人,宣传当选道德模范。
新疆人民广播电台负责播发评选活动新闻,对当选道德模范的宣传,对天山网、新疆文明网、新疆新闻**网等**社会投票的组织协调和投票的统计工作,完成组委会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新疆电视台负责评选活动的报道、候选人电视宣传片的制作、当选道德模范的宣传、颁奖典礼的筹备。
天山网、新疆文明网、新疆新闻**网等网络**负责刊登评选活动新闻,对当选道德模范的宣传,并开通网络投票。
附件2:
自治区道德模范评选条件
2001年**印发《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来,特别是近几年来,凡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加强民族团结,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实践中,在诚实守信、助人为乐、团结友爱、见义勇为、敬业奉献、孝老爱亲方面,事迹表现突出,有较大社会影响,群众认可度高,在思想观念、价值判断和品行操守方面树立正确导向的先进个人或群体可推荐申报自治区道德模范。
1、诚实守信模范至少在下列一个方面表现突出:(1)坚持实事求是,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在经济活动、职业工作和社会生活中,坚决反对弄虚作假、坑蒙欺诈行为,在公众中形成高度信誉;(2) 坚持以信兴业,承诺千金,以信取信,以信取信。即使在困难面前,他们仍然能够忠实地履行诺言;(3)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有拾金不昧等重大情节。
◆ 自治区党代表推选工作计划 ◆
第三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协调旅游管理、公安消防、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等部门,开展旅游安全联合监督检查工作,及时解决旅游安全问题。
旅游管理部门应当开展旅游行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督促、检查、落实旅游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第三十四条旅游经营者应当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实施旅游安全应急预案,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门人员,配置必要的安全设备和设施,切实保障旅游者的人身、财产安全。
发生旅游安全事故时,旅游经营者应当及时采取救助措施,并向旅游、公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有关管理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第三十五条经营涉及人身安全的客运索道等特殊游览项目的,其设备、设施应当符合有关安全标准,并定期检测。
旅游经营者应当加强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养,保证安全运转,并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第三十六条旅行社组织旅游,应当保障旅游者人身、财产的安全;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情况,应当向旅游者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并采取措施,防止危害的发生。
第三十七条旅行社租用旅游客车,应当选择具有旅游客运资质的单位、驾驶人员和符合安全运输条件的车辆。
旅行社租用客运汽车,应当签订书面旅游运输合同,书面合同应当包括安全运输的内容。
旅游客车经营单位应当对其驾驶人员进行经常性安全驾驶教育和考评。
第三十八条旅游景区应当根据接待需要,设置地域界限、服务设施和游览导向标志;对具有危险性的区域或者游览项目,应当设立明显的提示或者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旅游景区应当建立紧急救护救援机制。
第三十九条旅游景区应当根据旅游安全、环境保护、文物保护以及服务质量的规定,确定旅游接待承载能力,实行游客流量控制。旅游景区达到或者接近游客流量控制标准时,旅游景区的经营者应当告知旅游者,及时进行疏导,并实行分时进入或者限制进入。
第四十条旅游者应当遵守旅游景区设置的安全警示和其他旅游安全规则,听从导游人员和旅游景区工作人员的安全提示。
◆ 自治区党代表推选工作计划 ◆
吐 鲁 番 地 区 行 政 公 署
办 公 室 文 件
吐地行办【2009】127号
转发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远程教
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直各单位:
现将《关于加强中小学远程教育工作的意见》(新政办发【2009】115号)转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O九年七月十七日
主题词:教育 意见 通知
抄送:地委办公室、人大工委办公室、政协工委办公室。吐鲁番地区行署办公室 2009年7月17日印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新政办发〔2009〕115号
关于加强中小学远程教育工作的意见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加强中小学远程教育工作是推进教育跨越式发展、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和实现基础教育现代化的现实需要。当前,我区农村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已基本完成,有线电视链路、卫星数据广播链路、互联网链路初步建成,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三种模式”覆盖率达到94%;优质教学资源传输通道已经打通,新疆远程教育网平台运行正常,远程教育资源建设工作逐步推进,这为我区中小学远程教育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远程教育工作,提高远程教育资源使用效率,提升中小学教育教学水平,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发展远程教育的重要性
(一)实施中小学远程教育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育公平,推进城乡教育协调发展的重大举措,是深化农村学校
课程改革,实施素质教育,促进教学内容、教育方式、教学手段和教学模式变革的重要措施。新疆地处祖国西北边陲,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边远欠发达地区。由于教育基础薄弱,人才资源不足,师资队伍存在“数量缺、教学业务水平低、汉语言水平低”的实际情况。解决教师队伍“一缺两低”问题,一要靠建设一支数量足够、质量稳定的教师队伍,二要靠采取现代化的教育手段。实施远程教学是推进现代化教育的一种重要模式,远程教育具备成本低、周期短、见效快、效果好的优势,对于新疆这样一个地广人稀、交通不便、财政困难的边远欠发达地区,能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
实施中小学远程教育是推进少数民族“双语”教学,提高少数民族教育教学质量的迫切需求。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扩大以及少数民族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少数民族学生学习和使用汉语的热情空前高涨,同时,高起点、高层次、高水平的教育工作对广大教职员工和学生的汉语水平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必须努力适应中小学“双语”教学的需求,全面推进远程教育工作,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步伐,充分利用优质教育资源,逐步实现城乡教育协调发展。
二、推进中小学远程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二)中小学远程教育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通过搭建平台、整合资源、创新制度、提升能力,大力推进远程教育在中小学的广泛
应用,努力形成“天地一体”、城乡互动的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体系,使中小学远程教育在提高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城乡教育协调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
(三)根据因地制宜、积极推进的原则,全面开展中小学远程教育工作。在充分利用好现有远程教育设备的基础上,加强中小学计算机网络教室、多媒体教室、电子阅览室和语音室建设,提高计算机生机比和班级电视机配备率。2012年,全区中小学校基本具备计算机教室,生机比城镇中学达到12:1,城镇小学达到15:1,农村中学达到20:1,农村小学达到25:1。全区中小学校教学班教学光盘播放点普及率达到75%,实现“班班通,堂堂用”(每个班级配备电视机和DVD播放机或者其他能够使用远程教学资源的设备,保证每个班级每堂课都能使用远程教育资源)。要充分利用有线电话基本普及和IPTV(基于网络协议下的电视技术)技术成熟等便利条件,开通教育电视专用频道和实现宽带接入,有条件的城镇中小学建立并完善校园网,着力拓宽教育资源传输途径,提高远程教育能力。
(四)加强远程教育应用工作。充分利用远程教育资源加强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通过组织观看爱国主义影片或其他专题教育片,引导学生弘扬民族精神,增进爱国情感,提高道德素养;要依托远程教育资源在农村学校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保证质量,到2012年,凡不具备师资条件开设国家课程的农村中小学,都要充分依托远程教育资源开齐国家课程,并达到规定课时
要求;提高远程教育教室(含光盘播放教室、多媒体教室、计算机教室)的使用效益,保证每套设备每周使用不少于20课时;建设“双语”直播课堂,为全区学前和中小学“双语”教学班级提供教学指导和示范。
(五)加强信息技术教育,开足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要培养学生对信息技术的兴趣,让学生了解或掌握信息技术基本知识和技能,使学生具有获取信息、传输信息、处理信息和应用信息技术手段的能力,形成良好的文化素养,为他们适应信息社会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打下必要的基础。小学阶段信息技术课程,一般不少于68学时;初中阶段信息技术课程,一般不少于68学时;高中信息技术课程,一般为70-148学时。上机课时不应少于总学时的70%。
(六)加快教学光盘的普及和应用。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大力推进利用光盘教学或辅助教学在中小学,特别是农村小学、教学点和幼儿园的普及。要经常组织教学交流活动,加强不同形式和层次的教师培训工作,抓好教师利用光盘进行备课、教学、评估等环节,提高广大农村教师的教学水平和能力。教师要注重发挥教学光盘在课堂教学中的作用,熟练掌握教学光盘的操作,学会应用教学光盘备课上课,组织好课堂教学活动。
(七)发挥远程教育的综合效益。在思想上要强化整合资源、共建共享的意识,在时间安排上要统筹协调,兼顾职业教育、学校教育和为农服务三个方面。建立健全职业教育网和职业
院校校园网,合理整合职业教育资源,将远程教育应用工作贯穿到职业高中教学、科研、管理等过程中。充分利用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的平台,为农村党员干部教育服务,为全区文化信息共享服务,为传播科学技术和先进文化服务。
三、进一步加强远程教育基础设施建设
(八)加强远程教育基础设施建设。自治区重点扶持贫困地区中小学远程教育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重点用于远程教育仪器设备的配置;城镇中小学重点加强计算机网络教室建设;农村中小学要在发展和巩固“校校通”(学校具备上网计算机设备或具备接收卫星教学资源设备)的基础上,逐步推进“班班通”。
(九)加强远程教育平台建设。加强新疆教育电视台和新疆教育卫星宽带网建设,新疆教育电视台要发挥现有设备、技术、人才等优势,以远程课程教学、远程课程教学资源建设和远程课程教学资源传输为主,利用信息传输便捷的优势,加强电视课程制作和远程教学研究,首先开设学前幼儿和小学“双语”教学电视专用频道,全面实现优质教育教学资源的卫星节目覆盖、有线电视传输、IPTV传输、网络互联互通。建设好新疆教育信息网和新疆远程教育网,通过远程教育平台实施对中小学教育教学、教学研究和教师培训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发布国家、自治区和地方制定的教育法规、教育政策以及各类教育信息和新农村建设信息,提供远程教育设备正常使用的技术服务,改革运行机制,丰富传输手段,扩大覆盖面。
四、积极推进远程教育资源建设
(十)加强远程教学资源建设。进一步加快优质教育资源建设工作,采用自主开发、译制、引进以及资源共享等多种途径,建设和整合教学资源,保证数量和质量。尽快建立涵盖学前和九年义务教育各年级的课程资源和各类专题资源的自治区基础教育资源库,通过卫星和互联网免费向中小学提供。围绕自治区“双语”教学,加快“双语”教学和“双语”教师培训远程资源建设步伐。自治区要集中人力、财力和物力,研制“双语”教学资源,各地、各学校也要积极参与制作适合“双语”班使用、与教材相配套的教学资源,提供给广大教师和学生使用。
(十一)积极探索远程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机制,以机制创新促进资源的交流与合作。各级政府要加大对资源建设投入的力度,同时鼓励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资源建设。通过适当的市场机制和完善的资源选择和审查机制,调动学校、研究部门、有关行业以及社会各界的积极性,逐步形成优胜劣汰、良性发展的资源建设机制。要鼓励和支持教育行政部门与出版部门联合开发与教材配套的教育资源,鼓励和支持通过“学科网站群”整合课堂教学资源,鼓励和支持学校开发地方教育资源和学校教育资源,鼓励和支持中小学教师结合教学实践,整合、开发各类教育教学资源。
五、提升教师队伍的现代教育技术能力
(十二)加强教师现代教育技术培训工作。要采取骨干
培训与全员培训相结合、集中培训和日常学习实践相结合等方式,对所有中小学教师进行培训;选派优秀培训教师到基层和农村学校,强化针对学校和教师特点的校本培训。在培训机制上,要逐步建立普及性培训与个性化培训相结合、面对面培训和远程培训相结合的培训机制。在培训内容上,要逐步将教师培训的重心转到信息技术与课程教学的整合上来。在培训教材上,要加快少数民族语言教师培训教材的开发和研制工作。要把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作为教师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每五年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加强中小学信息技术教师培训工作,培养远程教育技术骨干和优秀信息技术专业教师。
(十三)积极推广以远程教育为手段的教师培训模式。积极探索远程培训途径,加快教师培训模式改革。继续实施“双语”教学、新课程改革、现代教育技术能力、班主任等远程教育教师培训项目,使广大教师迅速接受新的教育教学理念,学会先进的教学方法,提高自己的教学能力。建立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开展中小学教师远程继续教育。
(十四)加强远程教育管理队伍建设。要紧跟信息社会、网络时代的发展步伐,不断加强远程教育管理部门自身队伍建设。要做好全员培训和基层电教馆长培训,整体提升系统的服务能力和水平,为基础教育信息化服务。要充实远程教育管理部门的力量,特别是要把懂教学、善学习、肯研究的人才吸收到远程教育管理者队伍中来。中小学校应配备不少于2名专职或者兼职 的远程教育管理员,负责远程教育资源的下载、整理、存储、刻录、发布,负责教师应用培训和系统维护。兼职教师承担远程教育管理员工作的要计算工作量,其工作量不低于学科教师工作量的50%。
六、积极开展远程教育教学研究
(十五)积极开展对远程教育工作的指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教研和电教机构要把促进远程教育资源应用作为常规教研和常规教学检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教研、电教人员要学习、研究远程教育资源,探索利用远程教育资源进行教育教学的方式方法,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教研活动和教学检查活动。要重视先进经验的总结与推广工作,要抓好一批远程教育应用工作的先进地区和典型学校,特别要抓好集中连片地区的整体示范,全面带动教学应用的普及。要采取送教下乡等多种形式,通过观摩教学、巡回指导、专题培训等方法,深入农村教育第一线,指导广大教师提高应用远程教育进行教学的能力。
(十六)积极推进网络教学研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教研室要利用网络教研平台组织教研活动、提供在线指导、开展课题研究、发布教研成果,并将教研活动内容通过新疆教育教学研究网等平台发送到学校。中心学校要组织中小学教师积极参加网络教研活动,逐步把网络教研作为学校教育教学研究的重要形式。
(十七)积极开展专项课题研究。要把中小学远程教育
应用研究纳入教育科学研究规划,并作为重点课题立项。要针对远程教育应用中存在的问题,重点开展基于远程教育资源的课堂教学模式、教师培训模式、教学研究模式和新农村建设模式的研究。进一步加强“双语”光盘教学的实验和推广工作,尽早实现农村中小学“双语”班普遍使用光盘辅助教学的目标。
七、加强对中小学远程教育工作的领导
(十八)加强对远程教育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中小学远程教育工作,加强领导,统筹规划。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组织、指导、协调、实施中小学远程教育工作的责任;各级发改委、财政、信息产业、广播电影电视等部门要按照工作分工,在中小学远程教育的项目规划、产业政策、网络建设和财力保障等方面应给予大力支持,重点支持中小学远程教育教学中心、教学资源中心、技术服务中心等项目建设;地、州、市人民政府要加强电教(信息)机构建设,充实人员;县(市、区)人民政府,对有条件的要建立健全电教(信息)机构,对不具备条件的也要指定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具体负责远程教育工作;校长是学校远程教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组织教师全员培训,加强设备的维护和管理,保证学校远程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进行。
(十九)加大对中小学远程教育的投入,为远程教育工作提供保障。坚持以财政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经费的原则,在用足用好国家远程教育专项经费的基础上,自治区设立远程教育
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制作、发放和传输优质远程教育资源。各地各级政府也要多渠道筹措经费,加强远程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正常的远程教育工作保障机制,把中小学远程教育、信息技术教育所需经费纳入学校公用经费预算支出。学校生均公用经费的5%以上应当用于远程教育工作,主要用于远程教育设备维护,耗材、软件购置以及互联网接入费等支出,保证中小学远程教育机制长效运行。
(二十)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远程教育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制定当地的远程教育发展规划,协调推进远程教育工作。健全中小学远程教育教学应用的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多媒体教室和计算机教室使用制度,使教师应用远程教育手段组织教育教学成为中小学校的经常化、制度化的正常教学活动。
(二十一)完善考核机制,增强工作动力。建立健全远程教育工作的督导考核机制,制定合理的考核标准,将远程教育工作作为考核相关部门的一项重要内容,把远程教育有关指标纳入教育督导评估体系当中。在教师职称评审中,将信息技术运用技能作为必备条件。继续开展中小学教师计算机水平考核和全国中小学教师现代教育技术能力考试,促进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水平的提高。继续抓好各类远程教育示范学校、实验区建设,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我区远程教育工作,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共享的作用,有力地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和教育公平目标的实现。
二○○九年七月十一日
-
欲了解自治区党代表推选工作计划网的更多内容,可以访问:自治区党代表推选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