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高法院欠条
在诉讼过程中,经常遇到一些当事人对答辩状的书写感到十分困难,不知要写什么,怎样写。
有时答辩状写的文不符题,没有针对性,使法院无法正确判断事实争执的焦点和答辩人的主要意见。
起诉答辩是法院审理案件中,被告对原告的诉讼请求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进行回答和辩解的诉讼行为。
根据民诉法规定,答辩状应如期(收到诉状副本十五日内)递交。
当然,当事人也可以在开庭审理中进行陈述和答辩。
写答辩状时,应根据本案具体情况,针对起诉的'内容进行书写。
如双方的姓名、年龄、住址等基本情况,原告已经在起诉状上写清无误,被告在答辩状中可以从简书写。
叙述事实和理由是答辩状中的重要部分。
被告在答辩状中应对原告在起诉中所提出诉讼请求、事实、理由及根据,对原告无理之处,被告可以进行反驳,并提出自己的理由、证据以及具体要求和有关法律依据。
如原告侵犯了被告的合法权益而起诉无理时,被告在答辩状中有权提出反诉,即被告反告原告,以起诉的方式向原告提出独立的诉讼请求。
答辩状的最后由被告签名盖章,写明年月日。
书写答辩状,应严肃认真,实事求是。
篇幅不宜过长,要抓住重点,特别要抓住哪些与事实不符,证据不足,缺少法律依据的内容,进行辩驳,以利于法院在审理时判明原告诉讼请求是否符合事实,是否有法律依据,从而作出正确裁决。
✧ 最高法院欠条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首先查封法院与优先债权执行法院处分查封财产有关问题的批复》,该司法解释将自20xx年4月14日起施行。
批复明确,执行过程中,应当由首先查封、扣押、冻结法院负责处分查封财产,但已进入其他法院执行程序的债权对查封财产有顺位在先的担保物权、优先权,自首先查封之日起已超过60日,且首先查封法院尚未就该查封财产发布拍卖公告或者进入变卖程序的,优先债权执行法院可以要求将该查封财产移送执行。
批复规定,优先债权执行法院要求首先查封法院将查封财产移送执行的,应当出具载明将查封财产移送执行及首先查封债权的相关情况等内容的商请移送执行函,并附确认优先债权的生效法律文书及案件情况说明,首先查封法院应当在收到优先债权执行法院商请移送执行函之日起15日内出具移送执行函,将查封财产移送优先债权执行法院执行,并告知当事人。
批复明确,财产移送执行后,优先债权执行法院在处分或继续查封该财产时,可以持首先查封法院移送执行函办理相关手续。优先债权执行法院对移送的财产变价后,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清偿顺序分配,并将相关情况告知首先查封法院。首先查封债权尚未经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应当按照首先查封债权的清偿顺位,预留相应份额。
批复规定,首先查封法院与优先债权执行法院就移送查封财产发生争议的,可以逐级报请双方共同的上级法院指定该财产的执行法院。共同的上级法院根据首先查封债权所处的诉讼阶段、查封财产的种类及所在地、各债权数额与查封财产价值之间的关系等案件具体情况,认为由首先查封法院执行更为妥当的,也可以决定由首先查封法院继续执行,但应当督促其在指定期限内处分查封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14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修改的有关情况。媒体普遍关注刑事被告人出庭受审“去囚服”,这一外显的司法文明的确值得点赞。
尽管在此之前,最高法院数度放出风声,将“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让被告体面受审,就是对被告人人权实实在在的司法保障,而有些地方法院,如河南高级法院等,在为刑事被告人“去囚服”等体面受审的保障措施上,已经走在了前面。此次最高法院借助修订法庭规则之机,统一推进司法文明与司法礼仪,当是水到渠成之事。
除了让司法文明在法庭规则中彰显,程序公正更是法庭规则的重中之重。此次修订的法庭规则也更加注重了庭审规则的公平。如诉讼权利行使受到平等保护。规则要求审判人员在庭审活动中平等对待诉讼各方,不歧视或偏袒任何一方。这在刑事诉讼中,亦即强调法官对控辩双方平等对待,不歧视或偏袒任何一方——在中国的司法语境中,歧视主要指向辩方,偏袒主要指向检方。
此次修订也强调了规则面前人人平等。规定全体人员在庭审活动中都应当服从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的指挥,遵守法庭纪律,尊重司法礼仪。任何人违反法庭规则,都应受到追究。这里的“任何人”,自然包括了被告人、诉讼参与人、旁听人员,也包括了出庭支持公诉的检控人员,以及法院的工作人员。
长期以来,中国刑事司法程序深受国家本位主义的影响,优先强调惩罚犯罪,而轻视人权保障。在国家本位的身份自认之下,法官天然倾向检控方,法律界甚至以“刘关张”来形容公检法之间的“亲密关系”。而在制度设计上,公检法本该是相互制约的“魏蜀吴”关系。也正因为控审两方同属司法官序列,有“国家”身份,在一些手持裁判权柄的法官心中,“控辩平衡”的诉讼理念总难以生长。
我们常把法官比喻为天平,这架天平的两端托盘,就放置着控辩双方。从控辩各自占有的司法资源来看,它们天然不平衡。因为代表国家追诉犯罪的控方在诉讼资源的配置上,有国家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为后盾,而被告人及其律师则只能依靠微弱的个人力量来行使其权利。这种力量的失衡直接影响控辩双方调查取证的能力,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诉讼的走向。如果在庭审中,还不能得到公平对待,控辩的失衡将更趋严重,一架倾斜的天平,也将无以彰显结果的公正。这就是各国司法的制度设计,都格外强调法官中立的根源所在。
新的法庭规则注重对控辩双方的平等保护,强调规则面前人人平等,这些具体的措施无疑有助于校正过去失衡的控辩关系,法庭中立更有助于司法公正的实现。
✧ 最高法院欠条
Today's Court is made up of justices nominated to the bench by Presidents Richard Nixon, Gerald Ford, Ronald Reagan, George Bush and Bill Clinton. The youngest justice is 54; the oldest, 82. The current Court is closely divided between conservative and liberal elements.
译文
最高法院由九名大法官组成,他们都是终身任职制,除非他们自愿退休。他们由美国总统任命,并经美国参议院批准。
最高法院审理案件
最高法院可以直接选择审理案件,但是它经常会选择审理初级法院曾经审理过的案件。初级法院审理案件的当事人可以向州最高法院或者最高法院提起上诉。如果州的司法途径被用尽,诉讼当事人可以将案件上诉到美国的最高法院。一些案件的初审可能会在联邦法院,它们同时也可以在联邦级法院进行终审。
九名法官会从上诉到最高法院的案件中有选择地进行审理。他们可以拒绝审理一个案件,可以受理案件并进行口头辩论,还可以不经过听证粗略地对案件进行裁决。所有这些都会对法律产生影响:不经最高法院审理的案件的判决可以使初级法院的'裁决成为先例,或者指导其他州的法律的执行。最高法院经常裁定,只有同一案件在两个或者更多的初级法院作出不同裁定的时候,才应该对这一案件召开听证会。在许多引起强烈争论的问题上,许多初级法院意见相左。在这种情况下,最高法院就这些难以处理的问题作最后的裁决。
终审判决——多数原则
最高法院受理的案件经口头辩论,由接受一种理论或者案件要素的法官的多数来决定。基本上,得到多数票的一方赢得诉讼;这就是为什么许多案件的判决结果会写明7:2或5:4,因为这样我们可以知道多少法官同意或者反对该案件的判决结果。当没有绝对半数通过时,判决结果称之为多数意见。它只是一个比其他意见赢得更多票数的解释。
一名法官通常会代替大多数法官撰写意见,其他人则共同地或单独地撰写不同意见。持多数派意见和持少数派意见的法官们都可以在判决书中加上他们自己的意见。
✧ 最高法院欠条
文章标题:法院院长及廉洁自律情况汇报
2006年,在**市委、市委政法委和市中级法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等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积极围绕市委的中心,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分管的各项均取得了良好的成绩。刑事审判顺利完成预定的目标,提前一年跨入全省法院先进行列;国家赔偿、办公室分别被省法院评为先进单位,刑一庭被市委表彰为公正执法先进单位,刑二庭被评为省反假币先进单位,少审庭获得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刑一庭、刑二庭、少审庭、办公室、司法行政处等分管部门分别荣记集体三等功或被评为先进党支部;16名干警受到表彰,其中1人被最高法院评为先进个人,1人被评为"全省十杰优秀女法官",1人被评为"河南省杰出(优秀)青年卫士",1人被评为首届"全市杰出青年卫士",4人荣立个人二等功。下面,我将自己一年来的情况、廉洁自律情况做以简要汇报。
一、积极组织开展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活动,努力提高法官队伍素质
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是新时期党中央对各级领导干部和每个党员的新要求,也是各级领导干部在新时期努力提高自身执政能力,提高法官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技能,全面做好本职的重要保证。
(一)加强学习教育,积极提高干警的政治思想素质。
坚持以上级开展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全省法院思想作风整顿活动为契机,认真抓好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廉洁司法教育,切实提高干警的思想政治觉悟和思想境界,牢固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权力观,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坚持做到司法为民。采取集中学习等形式,加强党的方针政策教育和形势教育,使干警正确理解把握形势,转变执法观念,自觉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的大局;开展警示教育,有针对性地挑选近年来本系统发生的违法违纪典型案件,印发给每一位干警,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
(二)采取专家讲课、培训、庭审观摩等形式促使干警加强业务学习,切实提高业务素质。
针对部门业务特点,本着学以致用,注重成效,分别开展了业务教育培训、庭审观摩、法律文书评查等活动,狠抓岗位练兵,促进了干警业务素质的提高。我们还邀请了著名法学家、武汉大学博士生导师马克昌教授来**为法院广大干警做了题为"树立新时期刑事司法理念"的专题讲座,进一步树立了干警的现代司法理念。
(三)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狠抓队伍的廉政建设
认真落实市委提出的"六个亲自"要求。一是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年初,我与分管部门的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各部门负责人与所属人员也鉴订责任书,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并要求所属每个干警写出廉政保证书。二是将党风廉政建设与目标管理考核挂钩。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年度岗位目标管理,与审判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奖惩。三是积极组织所分管的部门和干警参加我院开展的"无违法违纪年"活动。要求干警要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谨慎行使手中的审判权,防止和避免各类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努力实现全年本庭、本人不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活动的开展取得了初步的成效,今年以来,所分管的部门和干警没有发生违法违纪行为。四是认真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积极转变作风。把每周一下午定为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日,组织干警学习中纪委规定的"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中央政法委制定的四条禁令、最高法院规定的八不准等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做到周有笔记,月有心得,年终考核有奖惩。五是认真做好分管口的涉诉信访,切实解决群众"告状难"问题,努力维护社会稳定。在中,我注重引导分管的部门和干警,认真采取解决问题与说服息诉并重、齐抓共管与责任到人结合、治标与治本兼顾等措施,认真做好涉诉信访,努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一年来,对中出现的问题,我们不回避、不袒护,该诫勉的坚决诫勉,该处理的坚决处理,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得到了深入落实。
二、认真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
在常务副院长这个助手岗位上,我时刻摆正自己位置,当好参谋,自觉维护院领导班子集体领导,注意团结,搞好协作,切实执行落实好院党组讨论决定的事项,认真履行职责,各项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
(一)严把案件质量关。办案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着法院的形象,影响着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为此,一方面我要求干警对任何案件,不论大小,都要严把细抠,正确认定事实,准确适用法律,严把质量关,力争把每起案件都办成铁案,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另一方面我严把签发关,凡是送我签发的法律文书,我都认真审阅,大从事实证据,适用法律;小至文字表述,标点符号无不仔细推敲,发现错误立即纠正。我院的
刑事案件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整体跃入全省法院先进行列。
积极参与市平安建设活动。根据省、市综治委提出的"四个领先"、"六个不发生"的标准,结合审判,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市创建活动,创平安**,保社会稳定。2006年,我院先后公开开庭审理了**县***两起涉黑案件,并对所有被告人进行了公正判决,起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做好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的审判,中级法院开通了12355青少年维权和心理咨询服务热线,认真开展咨询、交流、帮教,促进失足的未成年人悔过自新、重新做人。
经过上述的努力,我院的刑事案件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今年以来共受理一、二审刑事案件**件,审结***件,判处各类犯罪分子***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缓、死刑的犯罪分子为**人。发回重审改判率同比下降**%。
(二)认真做好赔偿委和司法技术
坚持依法办事、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组织院赔偿委员会办公室人员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审理好国家赔偿案件,保障赔偿请求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国家机关严格执法和公正执法。对审结的案件及时到赔偿义务机关做相关,督促其履行赔偿义务;对决定不予赔偿的,做好当事人法律解释。有效地保护了当事人依法享有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促进了国家机关依法正确行使职权。2006年,依法办理国家赔偿案件12件,审结11件,决定赔偿6件,决定赔偿金额50余万元,使蒙冤受屈的公民及时获得了司法救济。
依法开展司法鉴定,认真做好本院司法鉴定改革。一是推行鉴定监督管理,严格落实错鉴追究制度,建立严格的一级抓一级的鉴定监督管理制度。二是抓公开鉴定制度,实施了"阳光工程",增加了鉴定的透明度,赢得了当事人的信赖。
(三)认真做好办公室和司法行政
一是从强化内部管理入手,狠抓办公室和司法行政处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2006年,办公室和司法行政处出台和完善了13项规章制度,包括目标管理、财务、诉讼费、车辆、档案等方面的内容。每项制度的订立我都亲自修改和把关,然后递交党组讨论决定。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使行政业务的各项都有章可循,避免了的盲目性和随意性。二是认真做好家属院水电改造。在改造之前,家属院水电和法院办公楼共用一个系统,几年来,家属院用水用电的费用由院机关承担,给院里造成了沉重的经济负担。按照党组的部署,我们顶住压力,排除干扰,坚决开展家属院水电改造,并最终圆满完成了改造,每年为院机关节约水电费10万余元。三是积极推进网络化建设,努力改善办公办案条件。我们想方设法,克服重重困难,开通法院二级专网,实现了与省法院的互联互通,使我院可以直接接收省法院有关会议精神和多媒体资料。同时,积极筹措资金,购买公务用车12台,电脑130台,进一步改善了办公办案条件。四是开源节流,抓好财务管理。我们积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汇报、协调,基本弥补了院机关办公办案的经费缺口。并为全市**个基层人民法庭、审判庭争取国债建设资金***多万元。
三、以身作则,自觉维护政法干警和政法系统的良好形象
在长期的实践中,我深深地体会到,强人必须先强己,强兵必须先强将,只有不断地提高自身素质,才能适应形势的发展,做一个称职的领导干部。在中我主要做到了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政治业务素质。今年以来,我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广泛阅读政治、法律、经济、科技、管理、人文、历史等有关方面的书籍,不断更新、充实、完善自己。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八荣八耻"及《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条规。通过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敏锐力、政治鉴别力和政策水平,增强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坚定性,从而使自己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做到自醒、自警、自重。认真研究新形势下审判的新特点、新情况、新问题,把握规律性,不断提高自己的应变能力和能力,掌握的主动权。在抓好个人学习的同时,我还注重抓好所分管部门班子成员和广大党员干部的集体学习,在广大党员干部中夯实思想政治基础,筑牢反腐拒变防线。二是坚持廉洁从政,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始终按照党组分工履行职责,坚持公平正直,不徇私情。无论是在干部任免上还是在其他重大事项决策上,始终坚持党组领导下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公开办事,不搞暗箱操作。遇有重大决策事项,凡须讨论通过的,一律在集中讨论、反复酝酿、形成共识的基础上,再提交党组研究决定。在中、生活中与同志们打成一片,不搞特殊,不脱离群众。坚持参加民主生活会,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正确对待同志们提出的问题,时刻反省自己的一言一行,努力保持自身良好形象。同时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谨慎行使手中权力,时刻提醒自己规范执法行为,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三是坚持廉洁自律,不搞以权谋私。。我时刻牢记权力来自人民,党和人民给予我权力,更是给予了一种责任。为此,我谨慎对待自己的一思一念、一举一动,耐得住清贫,抗得住诱惑,管得住小节,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官,老老实实做事,严于律己,一尘不染。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在招待来客等方面,始终坚持能省则省的原则,不搞大吃大喝和相互宴请,举办各种会议和活动,也本着一切从简的原则,不搞形式主义,不搞铺张浪费,尽量把有限财力用于院政建设上。对于家中的私事我从不贪图私利,以权谋私,坚持做到看好家门、管好家人。一年中,我没有利用手中权力为亲友办过私事,没有安排亲朋好友接包法院任何建设工程,没有为了个人利益行贿上级,没有使用超标汽车,更没有利用婚丧事宜借机敛财。四是严格要求身边人员和亲属,绝不允许他们以我的名义和影响,办理影响法院形象和法官形象的事情。五是求真务实,身体力行。由于自己分管的部门多,案件多,事务杂,量大。我科学安排,日听取汇报,接待当事人,参加各类会议;晚上、双休日审核、签发法律文书和综合文字材料,再忙我都做到案件不过天,不过夜。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我深知自己还有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知识更新的速度不快,与形势发展的需要、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理论水平、业务水平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对所分管的部门有时过分强调办案的数量和速度,个别案件还存在质量不高现象。三是队伍建设中还存在少数干警群众观念淡薄,公仆意识差,对上访求助群众态度不够好,个别干警法纪观念不强等问题,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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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整体跃入全省法院先进行列。
积极参与市平安建设活动。根据省、市综治委提出的"四个领先"、"六个不发生"的标准,结合审判,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市创建活动,创平安**,保社会稳定。2006年,我院先后公开开庭审理了**县***两起涉黑案件,并对所有被告人进行了公正判决,起到了较好的法律效
✧ 最高法院欠条
xx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xxxx]皖民一他字第19号《关于人事档案被原单位丢失后当事人以补办人事档案并赔偿经济损失的诉请起诉原单位法院是否受理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同意你院第一种意见。保存档案的企事业单位,违反关于妥善保存档案的法律规定,丢失他人档案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档案关系人起诉请求补办档案、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xxxx年6月13日
✧ 最高法院欠条
最高法院案由新规定
最高法院修改民事案件案由规定 侵权责任纠纷列为第一级案由
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决定》,对物权、合同、知识产权、商事权利等民事案件案由并列为第一级案由,使侵权责任纠纷案件的重要性得到充分重视。
据介绍,这是最高人民法院为保证侵权责任法顺利实施,推动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近三年来,随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人民调解法、保险法、专利法、侵权责任法等法律的制定或修订,审判实践中出现了许多新类型民事案件,需要对2008年《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进行补充和完善。
为适应侵权责任法施行后审判实践的需要,《决定》将“侵权纠纷”案由提升为第一级案由,并按照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增加了具体侵权责任纠纷案由。其中,增加了“产品责任纠纷”、“高度危险责任纠纷”等15个具体的侵权责任纠纷第三级案由,还在有关侵权责任纠纷第三级案由项下增加了28个具体的第四级案由。
第二级案由第三级案由第四级案由154个。修改后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共有第一级案由10个,第二级案由42个,第三级案由424个,第四级案由367个。
修改后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在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劳动争议与人事争议,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海事海商纠纷,与公司、证券、保险、票据等有关的民事纠纷,侵权责任纠纷,适用特殊程序案件案由,共十大部分。
根据《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相关通知,就如何适用修改后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提出了相关具体要求。如,该通知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法院要正确认识民事案件案由的性质与功能,不得将修改后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等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受理条件,不得以当事人的诉请在修改后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中没有相应案由可以适用为由,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影响当事人行使诉权。
✧ 最高法院欠条
最高人民法院房屋租赁合同3篇
相信大家都有写过租赁的合同了,这就一起看看吧。租赁合同备案时,承租人在办理手续时应提交自己的个人身份证明或者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你是否在找正准备撰写“最高人民法院房屋租赁合同”,下面小编收集了相关的素材,供大家写文参考!
最高人民法院房屋租赁合同篇1
甲方:__村民委员会
乙方:___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乙方通过 方式取得甲方荒滩荒山(林地)的承包经营权,经双方共同商定,达成如下协议,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 村民委员会(组)所有的, 以北、现以西与村__毗邻的荒山(林地)发包给乙方使用,其四至为:
东至:现西边;
南至:与__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这两座山顶东西分水岭一线;
北至:从南侧数第二个山头与第三个山头之间的山谷中分线。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五十年不变,即从二o__年_月_日起至二o__ 年_月_日终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林地)使用权及其地上附着物总承包款为人民币__元整,付款方式为:
四、乙方承包荒滩荒山后应积极治理,在荒山上植树、种草或搞多种经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利用承包范围内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矿产资源或建造固定设施。
五、乙方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但不得转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滩荒山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荒山的开发治理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滩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乙方交纳承包款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八、乙方将荒滩荒山承包后,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滩荒山资源,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证该荒滩荒山(林地)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十、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 万元、退还乙方承包荒滩荒山所付的全部价款,同时对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
十二、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治理成果、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归甲方,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不得拖欠。否则,此合同期限顺延至甲方将全部价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终止。
十三、甲乙双方如因作价款发生分歧,协商不成,须委托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作价,其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四、此合同发生纠纷由 裁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证处一份、 乡人民政府备案一份,经 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二o 年 月 日
最高人民法院房屋租赁合同篇2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计________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_______月初/每季_______季初/每年_______年初__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_______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房屋租赁期为,从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___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连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出租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最高人民法院房屋租赁合同篇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的基本情况
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于..................................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2,甲方将出租的房屋房型为............................。
3,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的该房屋建筑面积共...............平方米。
二、租赁用途
1,乙方租赁该房屋作为................................使用。
2,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前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使用用途。
三、租赁期限
1,该房屋租赁期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双方可在重新协商后,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的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整,租金以..........方式支付。
2,双方议定首期支付........个月租金,支付........个月押金,以后按每........个月结算一次,提前........天支付下次房租,押金不变,甲方在收到乙方租金(包括押金)后必须开具予乙方。
四、其他费用
1,乙方须自行缴纳在租赁期内实际使用的:①水费,②电费,③煤气费,④电话费,⑤有线电视费及.................................................,并按单如期缴纳。(在费用上打勾)
2,乙方应把已缴纳过的单据复印件交与甲方。
六、甲方的义务
1,甲方需按时将房屋及附属设施交付乙方使用。
2,房屋及附属设施在非乙方的过失和错误使用的情况下受到损坏时,甲方有修缮的责任并承担相关的费用。
3,甲方应定期对房屋和设施进行维修保养(提前10天通知乙方)。
4,甲方应保证所出租房屋权属清楚,无使用纠纷。
5,在甲方将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之前,应负责配备租赁房屋内的装修,灯具,厨房设备等,其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七、乙方的义务
1,乙方在租赁期内保证在该租赁房屋内的所有活动均能合乎中国的法律及该地点管理规定,不作任何违法之行为。
2,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及其他各项费用。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能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装修,并爱护使用租赁的房屋。
4,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合法使用租赁房屋,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
八、甲方提供的设备如下:
1,
2,
3,
4,
5,
6,
7,
其他
九、押金及违约金
1,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的押金为:
(人民币大写).........万........仟........佰........拾........元整。
2,甲,乙双方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待双方同意后,方可办理退房手续。若甲方违约,除退还给乙方保证金外,还需支付给乙方上述金额的违约金,反之,若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不退还保证金。 3,凡在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事情时双方发生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和附件设备清单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打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连补充条款及附件共..........页,壹式..........份,均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出租房屋产权证书号: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负责人:..................负责人:.................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 最高法院欠条
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的思考和对策
近年来,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中,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位重而繁杂,针对当前工作中出现的一些“误区”和“弊端”,公安、检察、法院对涉法涉诉访工作改革“势在必行”。笔者对我市2005年“大接访”以来公安信信访工作进行回顾,分析了当前形势和现阶段公安信访工作面临的难点问题,阐述公安信访事项高发的原因,提出了一些源头预防和减少信访事项的对策,以便领导决策服务。
一、“大接访”以来公安信访工作回顾
从2005年“大接访”以来,我市公安信访工作通过构建以“一把手”接访、批示为龙头的信访工作长效机制,从规范日常接访办信、依法疏导、审核上报、反馈答复入手,狠抓领导接访、甄别分流、督办协调,注重“案结事了”,从根本上息诉了一大批信访事项,化解了一批重点、复杂、疑难信访案件,一些不稳定因素及时得到消除。实现了进京赴省上访、重复上访问题逐年减少,初信初访一次性化解率显著提高,全市公安信访工作步入良性发展轨道,为“和谐警民”建设作出了贡献。
二、当前公安信访工作形势
从2011、2012全市公安信访数据看,来信来访总量每年维持820件次水平运行,新增信访事项逐年增加(涉及信访事项2010年176件;2011年199件;2012年254件),来访量居高不下,2
(八)信访协作机制弱化。许多信访问题,涉及公安职能的相关案情已经结案,但财产的所有权、医疗事故的定性、及相关赔偿问题需法院等职能部门依法审理、科学鉴定。相关职能部门推诿、悬而未决,甚至片面答复,致使问题得不到及时处理而引发多头缠访。
四、涉法涉诉信访事项产生的原因
(一)社会管理、执法不规范。一是社会管理、决策、监督弱化是造成当前社会矛盾难以在基层解决,是矛盾凸现的主要原因;二是群众的维权意识日益增强,在案件受理、调查、取证等环节,办案民警答复不周便引发上访;三是执法水平和质量不高也是导致信访人上访的原因;四是当事人及家属对法律理解偏差或不全面而上访。
(二)信访制度的功能异化。新《信访条例》初衷是依法、及时就地解决信访诉求,是一种法外的救济程序,而行政、刑事诉讼等法律程序才是解决问题的法定途径。实践中,因上级领导批示交办和督促信访事项超常规高效地解决,由于低廉、便捷、高效信访效果,在一定意义上驱动群众上访,成为信访问题高发的一个重要原因。因 “人治”而超越法律程序解决信访事项,信访制度功能被异化,若不改革将形成“恶性循环”。
(三)考核导向过分注重息诉指标。由于弱化“纠错”、“问责”,而片面注重进京赴省排名、交办“签字息诉”、“一票否决制”等考
核指标。基层为完成任务,给信访人解决低保、救助等,甚至满足其它利益诉求,来获取形式上的“息诉”。这样很容易引入“谁上访谁得利”的误区,不利于维护信访秩序。
(四)信访通报制度过于僵化。在“敏感”时期,上级把进京赴省上访列为信访工作通报、案件交办的内容,甚至提出息诉化解的目标,这也是引发越级上访“不断”的主要诱因。为防止进京、赴省上访,管控民警超负荷工作,个别信访人便借此要挟基层民警,提出无理要求。此类“畸形”稳控,不仅消耗大量警力,且给民警稳控工作增加很大难度。
(五)刑事被害人救助资金审批、发放滞后。实践中,得到救济的都是一些缠访闹访、越级上访的人员,一些真正生活困难,符合刑事被害人救助条件的当事人,不通过上访很难拿到救助资金。相关部门给信访人救助资金,目的是换取书面息诉的承诺书。一些当事人不依照法定程序解决诉求,以缠访闹访来达到救助或尽快解决问题的目的。所以改革和规范刑事被害人救助资金审批、发放管理办法迫在眉睫。
五、源头预防和减少信访事项的对策
目前,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改革,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也是对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重新定位。为实现“抓源头、打基础、强机制、促规范”的工作目标,针对我市新增公安信访问题突出,必须从强化信访部门自身建设入手,坚持化解问题与源头治
✧ 最高法院欠条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_________________李__________,男,1971年9月25日出生,汉族,__________市__________县人,原系个体漆工,住本市__________县__________乡__________村_____组。19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被依法逮捕,现在押。
辩护人,_________________戴___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律师事务所律师。
______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年_____月_____日以(2015)_____刑初字第_____号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李__________犯__________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判决后,李__________不服向本院提起上诉。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经审理查明,_________________
上诉人李__________于2015年_____月_____日晚8时许,。。。。。
李__________以投案自首为由,上诉要求从轻处罚。经查,。。。。不存在投案自首的事实。据此,李__________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
本院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_______________条第_____款、第_______________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_______________条第_____项之规定,裁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一、驳回李__________上诉;
二、维持______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_____刑初字第_____号刑事判决。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判长,______________
审判员,______________
审判员,___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 最高法院欠条
被申诉人(或被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务或职业,单位或住址。
被申诉人(或被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务或职业,单位或住址。
申诉人(或申请人)因________一案,对________人民检察院于____年___月___日所作的( )____字第_____号 不服,或者是对_______人民法院于__年___月___日所作的(年度)____字第___号的一审(或二审)刑事(或民事、行政)判决书(或裁定书)不服,特提出申诉(或申请再审)。
现将申诉的请求(或申请事项)和理由分述如下:
请求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实与理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最高法院欠条
一、
最高法院作为国家最高法律机构,负责监督和指导全国行政和司法机关的执行工作,以确保法律的公正实施。本文旨在对最高法院执行工作进行详细、具体且生动的总结,以便更好地了解其在维护社会稳定和法治建设方面的作用。
二、执行案件分类和数量
截止本年度,最高法院共受理刑事执行案件1,500件,民事执行案件4,000件,行政执行案件2,500件。这些案件涉及各个领域,如刑事罪犯的追赃追逃、执行判决、执行裁定、保全和查封等。总体来说,数量有所增长,这是因为社会犯罪率的增加,以及人民对法律保护权益的需求日益提高。
三、执行工作中的难点和挑战
1. 国际合作不畅:在一些涉及国际追赃和追逃的案件中,由于各国法律制度的差异和司法合作机制的不完善,导致执行工作难度较大。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加强国际交流与协作,推进国际法律合作的规范化与系统化。
2. 执行成本较高:执行案件通常需要调动大量资源,如警力、人力、物力等。而在执行过程中,一些被执行人可能采取各种手段逃避执行,导致执行成本进一步增加。为此,最高法院需要加强执行力度,提高执行效率,同时探索创新执行方式,降低执行成本。
3. 法官执法水平不均:由于执行涉及多个司法环节,执行法官需要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业务能力。在一些地方基层法院,法官队伍留存人数不足、专业化程度较低,导致执行质量参差不齐。因此,最高法院应加强对基层法院的培训和指导,提升法官的执法水平和素质。
四、执行工作中的亮点和成果
1. 创新执行方式:最高法院积极推进执行方式的创新,如引入互联网技术,建设在线执行平台,提供在线查询和申请服务,简化了执行流程,提高了执行效率。
2. 加强涉外执行工作:最高法院积极推行国际合作机制,与一些国家加强司法协助,共同打击跨国犯罪和逃犯的追赃追逃工作。这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国家的法律尊严和司法公正。
3. 推行执行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最高法院积极推动多元化解机制的建立和发展,如通过仲裁、调解等方式解决执行纠纷,有效减轻了法院的负担,缓解了执行案件的紧张局势。
五、执行工作的不足和改进方向
1. 执行力度不够:虽然最高法院一直推动执行工作的开展,但由于一些法律漏洞和法律执行力度不足,导致一些被执行人仍然可以得逞。为此,最高法院应加大执行力度,修补法律漏洞,有效打击腐败行为,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2. 加大国际合作力度:最高法院应加大国际合作力度,主动与相关国家和地区沟通,建立健全跨国司法合作机制,提高执行案件的成功率和效果。
3. 强化法官队伍建设:最高法院需加大对基层法院的支持力度,提供更多的培训和指导,吸引更多优秀的法官投身执法工作,提高基层法院的执行质量。
六、
在总结最高法院执行工作的过程中,我们看到了其在维护社会稳定和法治建设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和亮点。也应看到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和挑战。只有不断加强国际合作机制的建设、创新执行方式、强化法官队伍建设等,才能更好地推进执行工作,确保法律的公正实施,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最高法院将继续致力于发展和完善执行工作,为社会稳定和法治建设贡献更多力量。
✧ 最高法院欠条
日月恒行开新元,天地轮常又一春。聆听过辞旧的钟声,沐浴着新年的曙光,告别硕果累累的,拥抱充满希望的。我们向全国法院干警及其家属致以新年的问候!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法院工作和人民司法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致以衷心的感谢、诚挚的问候与祝福!
刚刚过去的XX年,在岁月长河中不过一瞬,但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征途上却镌刻下新的历史标注——10月20日至23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第一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吹响了法治的号角,让13亿中国人迎来法治的春天!
“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必须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一年来,一系列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事关政法工作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为人民法院工作指明了方向和道路,成为推动人民法院工作实现新发展新跨越的强大武器。
XX年,人民法院走过的每一步都坚定有力: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审判执行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司法公开工作开创了新的局面,司法体制改革取得了新的突破,队伍建设有了新的发展。
司法改革是XX年的关键词,是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的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法院积极投身司法改革的洪流,交出了可喜的答卷。最高人民法院按照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要求,以积极承担分工安排为引领,迅速行动,大胆探索,积极稳妥推进各项司法改革。上海、广东、吉林、湖北、海南、青海、贵州等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相继启动;北京、广东、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相继成立;最高人民法院在深圳、沈阳设立巡回法庭,法庭组成人员就位;上海、北京成立跨行政区划人民法院;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回应人民群众环境资源司法新期待;取消法院考核排名,尊重司法工作规律,尊重法官主体地位……推进司法改革,人民法院提升了公信,赢得了尊重。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求,我有所为”。这一年,直面“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问题和“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问题,依托信息化,借力新媒体,诉讼服务、立案受理、司法公开、案件执行、廉政监督等各项工作,举措频出,亮点纷呈:全方位、多元化的司法服务体系不断完善——中国法院诉讼服务网上线开通,诉讼服务中心建立,微博、微信、客户端增设网上诉讼服务,12368热线服务功能进一步拓展……利用新技术,探索新方式,立案途径不断拓展——全国视频接访系统正式开通,申诉信访案件能够通过视频接访;强化远程立案、网上立案、指定人民法庭审查立案……一个个首次、一项项创新使司法公开的覆盖面越来越宽——发布中英双语年度报告(白皮书)、全国法院新闻发言人集体亮相、邀请网友参加新闻发布会、最高人民法院首次向外国驻华使节开放、与央视英语新闻频道合作节目首播、中国法院视频网正式上线运行……
畅通监督渠道,司法行为越来越规范——出台人民法院在审判执行活动中主动接受案件当事人监督若干规定,全国四级法院举报网站正式联网,统筹开展各项联络活动,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健全特约监督员、特邀咨询员制度……主动出击,创新平台,联手合围力克执行难,提升司法权威——凡被纳入“黑名单”的“老赖”不能购买列车软卧车票、飞机票,与中央八部委、十家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等单位共同发力惩治失信“老赖”,与人民网联合推出“失信被执行人排行榜”,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的专项行动,官方微博、微信开设“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开展“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指挥办公室成立和执行指挥系统开通……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再完善的法律,如果不能在一个个具体案件中、在保障民生中体现其有效性,如果没有过硬的队伍保证其落地生根,其权威性难免大打折扣。XX年人民法院着力保障法律实施、维护法律权威,不懈坚持,积极有为,贡献良多。
——坚守事实,敢于担当,人民法院秉公执法。不予核准被告人周军辉、秦星死刑,念斌终审被判无罪,呼格吉勒图再审宣告无罪……一连串热点案件的坚守、冤假错案的纠正,是每一起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维护的具体体现,是人民法院、人民法官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秉公执法,敢于担当的写照。透过这些案件的审理,人们看到了司法的进步,点赞法院、法官的担当。
——关注民生,保障民生,人民法院依法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人民法院依法坚决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发布维护消费者权益状况白皮书,公布典型案例,依法维护消费者权益;开展维护医疗秩序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对暴力伤医行为实行“零容忍”;积极构建以人民调解为主体,院内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医疗风险分担机制有机结合、相互衔接的制度框架,努力解决医疗纠纷;发布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规范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审理;发布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规范工伤保险行政案件审理;公布利用网络实施侵害妇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的典型案例,展现遏止利用qq、微信等社交聊天工具实施犯罪案件增长趋势的决心……
——强队伍,抓作风,人民法院风清气正。结合执法办案,不断创新载体,持续开展廉洁司法教育活动,寻找最美基层法官、破除“六难三案”、清理违规兼职、开通举报网站、问责失职院长、发布违反案件等一系列举措,弘扬了正气,遏制了违纪违法。
过去的一年,是改革创新的一年,是跨越发展的一年,是取得丰硕成果的一年。载着丰收的喜悦,满怀法治的信心,迎着新年的朝阳,人民司法事业蒸蒸日上,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绘就的蓝图,工作目标依然是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主题依然是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
要坚持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我国经济发展已经进入新常态,经济正在向形态更高级、分工更复杂、结构更合理的阶段演化,但经济运行仍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人民法院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紧紧围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各项部署,特别是围绕会议提出的明年经济工作的五大任务,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妥善审理保持经济稳定增长、发现培育新增长点、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优化经济发展空间格局、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过程中的各类案件,为促进经济稳定增长作出积极贡献。
要砥砺前行,在深化司法改革上不断突破。人民法院要解放思想,敢于担当,大胆探索,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和审判机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着力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不断提升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要以问题为导向,持之以恒加强司法作风建设。人民法院要结合廉洁司法教育活动,继续在抓常、抓细、抓长上狠下功夫,深入整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六难三案”问题,进一步完善司法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确保改进司法作风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决不能让“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过去的一年,人民法院以取得的非凡成绩载入史册,新的一年人民法院将以新的努力创造新的辉煌。XX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弘扬法治魂,共筑中国梦。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人民法院事业崇高而神圣,责任重大而光荣。我们要认真落实全面深化改革的各项要求,让公平正义体现在每一起案件审判之中,存在于每一个民众的感受之中,实践于每一个法院干警的行动之中。让我们再接再厉,凝聚力量,勇于担当,奋力前行!
✧ 最高法院欠条
法院处理老信访户之对策
董洁
【内容提要】本文阐述了当前法院信访老户的现状、分析了形成上访老户信访行为的特点和成因。立足利津县法院,并结合其他法院的实践,总结了人民法院促使信访老户息诉罢访的经验、并针对当前法院信访工作中的几个问题提出了对策。
【关键词】信访老户 法院 经验 对策
就涉法信访工作而言,所谓“上访老户”,主要是指对某一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不服而提出申诉或者申请再审,经过该法院或其上级法院复查驳回、再审改判并经多人、多次、多年接待仍继续来访的上访人员。此外,对于人民法院初审立案、执行等工作不满意而在较长时间内多次、反复来访的上访人员,也通常作为上访老户对待。重复上访的人员中,有相当一部分是上访老户。根据有关文件的统计数字,截至2002年底,全国法院系统上访老户计32789人,与2001年相比上升25.59%,2003年和2004年经法院备案的上访老户数目继续保持稳中有升的趋势。长期以来,上访老户问题已成为人民法院信访工作的重点和难点。这部分人虽然人数不多,但其活动能量大,社会影响广,是造成社会不稳定的主要因素之一,同时也直接影响到法院工作和法院形象,是法院信访总量仍然居高不下的重要原因之一。上访老户问题备受各级法院乃至全社会的关心和重视。笔者针对以下几个问题,对法院如何做好信访老户息诉罢访的工作进行分析与探讨。
信访老户上访行为的几个特点:
第一、上访时间长、次数多,有的上访已成习性,并有我行我素、长期缠诉倾向。上访时间长、次数多是上访老户最突出、最典型的表现。这些人长期上访缠诉,有的上访达几年、十几年甚至几十年,其中上访时间最长的达30多年。有的上访老户抛家舍业,不达目的誓不罢休;有的以乞讨或捡破烂为生,在法院周围安营扎寨或露宿街头;还有的专门串联其他上访人员并向他们传授上访“经验”,实际上已经成为职业上访者。如利津县北宋镇四图村赵某以“诉讼大王”、“上访老户”“学法守法用法公民”自居,自1995年以来,向法院提起各类诉讼10余件。在此期间不断向县政法委、信访局、市中院、省高院等部门上访,将诉讼上访作为一种乐趣和嗜好,陷入其中不能自拔。
第二、多数上访者户情绪激烈、言行偏激、举动异常,违法行为对有发生。在上访老户中,有些人为达到个人目的,以各种手段对法院施加压力。他们串联、聚集,拉横幅、穿状衣,下跪、哭诉,静坐、示威,围堵法院和其他国家机关大门,拦截领导干部车辆,围攻法院工作人员,严重干扰了人民法院和其他国家机关的工作秩序,影响社会稳定。有的以自杀、自焚、跳楼、爆炸等相威胁,也有的谩骂、攻击甚至伤害接访人员。这些人虽经各级各部门千方百计地反复做工作,但仍屡访不止,成为一大社会问题。他们耗费了接待人员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使正常信访工作受到很大影响。
第三、产生上访老户的案件类型比较集中。老户案件大多集中在与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密切的民事案件,如当事人不服宅基地纠纷、劳动争议、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等民事裁判而提出再审申请的案件。部分产生上访老户的刑事案件是贪污、受贿等职务型经济犯罪案件和涉及人身伤害的案件,其中多数是针对事实认定和证据运用提出申诉的案件。
第四、上访老户多数来自基层群众。他们文化素质低,其中文育或半文育所占比例较大;而且绝大多数年龄大、收入低、经济状况差。农民、退休工人、下岗人员是上访老户的主要组成人员
第五、上访老户通常缺乏法律知识,尤其缺乏现代诉讼制度所要求的程序意识。他们虽然有一定的法制观念,知道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己的权益,但对于如何运用法律武器以及通过法律途径实现社会正义的具体条件认识模糊,从而导致其上访行为脱离理性轨道。
上访老户的形成原因:
上访老户是在特定的社会条件和文化氛围下产生的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其形成既有人民法院审判工作和信访工作方面的原因,又有上访人方面的原因;既有法律规定方面的原因,又有文化传统方面的原因。
第一、法院自身的原因。法院审判的少数案件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等方面确有错误,但因种种原因一直未复查,或虽经复查。但复查不认真,未能依法、及时予以纠正,造成当事人长期申诉上访;有的法官在审理案件时不注意法官形象,工作方法简单,缺乏耐心和热情,使当事人对裁判的正确性产生怀疑,以致败诉不服输,不息拆;有的接待人员在初访接待时未能认真审阅申诉材料和听取申诉人的陈述,对其申诉简单答复或驳回,不能令申诉人信服,有的甚至态度粗暴,造成申诉人与法院产生对立请绪;案件执行难,执行到位更难,“空调”、“白判”现象严重,导致申请执行人即债权人上访。执行难导致上访的情形又有几种:一是执行力度不够,因法院财力、人力影响,使案件得不到执行,或者失去了执行时机,使案件不能得到执行,造成申请执行人不满,到处上访;二是因为政策的原因,如改制企业和特困企业作为被执行人时,一旦强制执行会导致企业职工情绪不稳定,影响社会安定,法院不得不中止或延缓案件的执行,造成申请执行人不满;三是受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有关部门不予配合,暴力抗法事件也时有发生,使法院的执行工作受到严重制约和阻碍;四是被执行人已无财产可供执行,而申请执行人又不理解。其次,执行人员在执行案件时方法简单或采取强制措施不当,导致当事人或案外人上访逐步成为上访老户。
第二、部分上访人自身的原因。部分上访人因文化水平低,不理解或片面理解法律规定,不能接受接待人员的答复和解释,长期坚持无理申诉;也有一些上访人在利己思想驱使下,不顾案件的实际情况,向对方当事人或者法院提出许多不切实际的要求,得不到满足时就走上缠诉缠访之路。当事人因对法院裁决不服,而采取赴省进京上访的方式来解决的现象是与法治建设的目标相违背的。分析这一现象产生的原因,主要是封建社会“人治”观念在作怪,是“官本位”思想在人们身上的集中反映,也是法律权威尚未树立起来的表现。各级领导亲自出面接访,初衷是为了直接听取群众的呼声,但它所引起的负面影响与这一初衷相比却要严重的多,它极易让人产生“谁的官大就找谁”、“人治”要比“法治”管用的印象,将个人问题的解决寄托于高层领导机关。
第三、社会层面的原因。社会纠纷的大量增多与诉讼外解纷机制的弱化。近年来,一些诉讼外纠纷解决机制的职能出现了逐渐弱化的趋势,从而使得大量的原来能够通过其他纠纷解决机制能够解决的纠纷涌向了法院。很多纠纷因为拥有其他纠纷解决机制处理或解决经历,信访者或多或少地产生或积累了一些矛盾或怨气,或者先入为主地形成了偏见或认识,在法院诉讼过程中,这些矛盾、怨气
✧ 最高法院欠条
十月维护消费者权益典型案例
案例一:食品安全纠纷再起 工商出面解调平息
2011年10月18日,“12315”接 到申诉:消费者在熟肉店内购买了一份朝鲜小菜,全家人食用后出现呕吐、腹泻,全身红肿等症状,于是找到经营者要求陪同去医院就医,经营者否认自己出售的凉 拌菜有问题,因此拒绝了消费者的要求,双方发生纠纷。经土左旗工商局执法人员调查了解,经营者出售的朝鲜小菜内掺拌了部分隔夜菜,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一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制定并实施原料采购控制要求,确保所购原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制作加工过程中应当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力”的规定,经营者赔偿消费者交通费,医药费等共计3000元。
案例二:超市出售无生产日期食品,没收销毁被处罚
2011年3月21 日,赛罕区工商分局执法人员在新华大街的一家超市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超市销售的预包装食品“特级虾皮”、“海带”、“海芽菜”、“海带丝”、“海带扣”、“烤紫菜”的外包装上无生产日期,“特级虾片”的外包装上无生产许可证号。上述
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执法人员对该超市经营的该类食品进行了全部封存。经调查核实,当事人从2010年11月5日开始至查获日截止,共违法经营和销售该类食品货值金额共计49307.43元,违法所得共计4072.18元。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的第一项和第八项的规定,属于销售无生产日期无生产许可证号预包装食品的违法行为。2011年9月16日,赛罕区工商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的第二项的规定,没收并销毁无生产日期无生产许可证号的预包装食品“特级虾皮”35袋、“特级虾片”3件、“海带”40袋、“海芽菜”17袋、“海带丝”44袋、“海带扣”17袋、烤紫菜”32袋;同时没收违法所得4072.18元;罚款98614.86元。
案例三:商家不守诚信 赔礼道歉又退费
消费者于2011年6月8日在金锐家具城雷克斯家具店购买了一套沙发和木床,总价值14300元,当时因消费者家内装修,双方约定到货后先将沙发和床放置店中,等竣工后再进行送货。到了7月6日,消费者要求送货,经营者告之沙发出现一点问题无法送货。于是消费者要求退货,经营者只同意更换其它型号的沙发,拒绝退货,双方发生纠纷,消费者寻求“12315”维权。经回民区文化宫街工商所执法人员调查了解,情况属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
者的约定,承担包修、包换、包退或者其他责任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约定履行,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规定,经营者为消费者退货,返还货款14300元。
案例四:洗浴时鞋子丢失 赔偿时分期付款
2011年10月8日,“12315”接到申诉:消费者于8月26日在玉泉区金峰丽水洗浴城洗浴,进去洗浴前将鞋子存放在门口的鞋柜储藏室,出来结账时发现鞋不见了,仔细查找后确认丢失,经双方协商达成协议,经营者赔偿消费者经济损失费1000元,现场支付500元,剩余500元等过几天再进行支付,一个月过去了经营者一直没有兑现承诺,消费者申诉。经玉泉区大召工商所执法人员调解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包修、包换、包退或者其他责任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约定履行,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支付剩余的500元赔偿金。
案例五:木门色差明显商家处理赔钱
2011年8月15日,消费者在恒诺建材城内乔氏木门店购买了4套木门和垭口,总价值9000元,10月15日货到安装时,发现木门的颜色和预定时的颜色存在明显差异,而且户门表面也出现鼓包现象,消费者要求退货,经营者拒绝,双方发生纠纷。经专业市场分局生产要素工商所调查了解,情况属实,因木门不影响正常使用,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包修、包换、包退或者其他责任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约定履行,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规定,经营者负责为鼓包的木门进行美容,同时赔偿消费者1200元。
案例六:吃罐头受伤 工商调解赔偿
2011年10月20日,消费者在欣晨超市购买一盒鱼肉罐头,价值8元,食用时吃出一块玻璃茬,将消费者的口腔划破,于是立即到就近门诊医治处理,之后找到经营者要求赔偿,经营者拒绝,无奈向“12315”进行申诉。经玉泉区五塔寺工商所调查了解,情况属实,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二款:“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的规定,经营者赔偿消费者医药费、交通费等合计1000元。
案例七:衣服被洗破 维权起**
2011年10月10日,消费者在新城区八一市场内的迷你洗衣行干洗一件上衣,取衣服时发现袖口处有一道口子,消费者认为干洗店不负责将衣服洗破,要求赔偿,经营者只同意织补,双方发生纠纷,消费者向“12315”申诉。经新城区海东路工商所调查了解,衣服是被干洗机划破,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
益保护法〉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从事洗染、熨烫业的经营者,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服务。造成衣物损坏、串染色、遗失的,经营者应当退还收取的费用,并视物品的实际购买的价格、物品折旧等因素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的规定,经营者赔偿消费者衣服款300元。
✧ 最高法院欠条
由知名学者郦波担任顾问,著名作家熊召政以及王思敏、谭广源、吴孟璋等联合编剧,陈嘉上导演的《荡寇风云》,赵文卓与动作电影明星仓田保昭、洪金宝及万茜等主演,可以说是一部令观众稍稍意外的电影。意外不仅在于作为古装战争戏份的层层推进,细节相对真实,而动作明星们直接对决则依然有套路,也在于赵文卓以观众熟悉的动作明星在古代战争电影中作为文武双全的具有突破性将军的日常及战争状态下的担当。
戚继光其人其事不仅在中国被封为圣贤,而且在日本也被人所尊敬。《荡寇风云》在内地的票房,却远远不如韩国电影《鸣梁海战》,虽然说电影质量上的差异,但是本片更加真实可信,绝对没有将日本武士、浪人小丑化、卡通化,戚继光所取得的胜利是人间的战争而并非飞起来的民粹想象。
电影《荡寇风云》讲述了明嘉靖年间,倭寇入侵,战争接连失败,一代名将戚继光组建戚家军,共抗倭患的故事。片中,赵文卓扮演的戚继光,为了拯人民与倭寇的威胁之中,与倭寇不断斗争。这个民族英雄形象是全片最具侠肝义胆色彩的角色,既有将领般的战斗气质,又有刚强的意志;既有创造性,又有独到的智慧,建立让敌人闻风丧胆的“戚家军”,改造、发明了各种火攻武器等。本片可以与刘和平编剧、张黎导演的《大明王朝1566》勾连着观看,故事开始于倭患严重的嘉靖三十四年,戚继光因在山东备倭有功而调任浙江,任浙江都司佥书,司屯局事。戚继光随总督胡宗宪参加抗倭,提出了不少好建议,很短的时间就赢得了胡宗宪及其幕僚徐渭(文长)的赏识,嘉靖三十五年(1556)七月,经胡宗宪提议,29岁的戚继光担任宁绍台参将。
按照浙江的地理风物,赵文卓饰演的戚继光因地制宜,有选择性的吸纳矿工作为新兵,组织了一只可以以一敌百的戚家军,在义乌、台州大挫倭寇,从此声名远播。影片的故事基于历史真实,编导者通过大量考证,走访戚继光抗倭的相关城市(包括日本),生动还原出明朝抗倭的社会历史背景。《荡寇风云》既有制作精良规模宏大的战争场面,展示抗倭的艰辛,观众还能够在严肃激烈的戏剧冲突之外,看到民族英雄戚继光的家庭生活。万茜饰演的戚夫人,与赵文卓饰演的戚夫人,共同演出来著名战斗英雄惧内的温暖故事。
其实,这个角色跟赵文卓以往侠肝义胆的英雄人物很相像,如《黄飞鸿之龙城歼霸》里的黄飞鸿,《英雄郑成功》里的郑成功等,但又有些不同。为了完成这次挑战,赵文卓还是花了不少功夫,以回望历史,重现真实场景,真实生活的方式,再通过发自内心的情感投射与肢体语言,表演举重若轻、稳重洗练。值得一提的是,戚继光是武术家以外,也是军事家和管理高手,而演员赵文卓从小学习武术,擅长剑、枪和拳术,精通太极拳,能武三百多套拳法的同时,也是高材生,具有文的柔情。换而言之,赵文卓是文物兼备的。然而,令人惊讶的是,戚继光亦是如此。不管从那个角度看,赵文卓的气质都是符合戚继光的,这也就不难明白,导演陈嘉上为什么一定要让他演戚继光了。
记得赵文卓在采访时说过的一句话,他说:“《荡寇风云》是用现代的手法,把明朝的民族英雄戚继光的辉煌故事展现出来。它绝对不是抗日神剧,它是一个真实的历史故事”。的确,赵文卓演绎出了戚继光的风采。或许,对于赵文卓来说,戚继光只是一个角色,但对于我们而言,戚继光是一面旗帜,因为他是我们过去的英雄,并且这种英雄的精神将会传递下来。当然,我们也期待赵文卓能演绎更多这样的角色,让民族英雄印刻于我们的心中。
✧ 最高法院欠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
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3年9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
第1589次会议、2013年9月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
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9次会议通过)
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等规定,对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经营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一)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
(二)将信息网络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内容篡改为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
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情节恶劣的,以“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论。
第二条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
(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三)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第三条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
(一)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二)引发公共秩序混乱的;
(三)引发民族、宗教冲突的;
(四)诽谤多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五)损害国家形象,严重危害国家利益的;
(六)造成恶劣国际影响的;
(七)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情形。
第四条一年内多次实施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行为未经处理,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转发次数累计计算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
第五条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第六条以在信息网络上发布、删除等方式处理网络信息为由,威胁、要挟他人,索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实施上述行为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以敲诈勒索罪定罪处罚。
第七条违反国家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发布信息等服务,扰乱市场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一)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二)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数额达到前款规定的数额五倍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第八条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经营等犯罪,为其提供资金、场所、技术支持等帮助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第九条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经营犯罪,同时又构成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的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的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规定的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等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十条本解释所称信息网络,包括以计算机、电视机、固定电话机、移动电话机等电子设备为终端的计算机互联网、广播电视网、固定通信网、移动通信网等信息网络,以及向公众开放的局域网络。
✧ 最高法院欠条
申请人:
申请人黄绘宇因与濮阳市人民医院医疗纠纷一案,不服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豫法民提字第100号民事判决书,特提起再审申请。
申请事项:
一、修改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0)豫法民提字第100号民事判决书中的事实认定。
二、认定郑之卿伪造藏匿黄绘宇因发生输液反应而住院的住院号为210255的病历。
三、撤销河南医鉴016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事实与理由:
一、原告在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时新提交的证据----新加盖了医院公章的保存于北大医院的医院多次给黄绘宇大会诊的门诊病历,清楚记录了损害后果的诊断证明,决不是100号判决书认定的“直至20被多家医院确诊为癫痫”.因此符合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再审情形.
二、本案认定的基本的事实缺乏证据证明,事实来源完全来自于伪造的2002210255号病历.因此符合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二款和第三款规定的再审情形.
1. 该判决认定申请人以“高热,抽搐”就诊完全违背了客观事实。且该事实完全来自黄绘宇住院号为2002210255的病历。
申请人203月19日因饮食不当,呕吐一次到被申请人门诊就诊,因输用了被申请人违规自制的不合格液体发生输液反应,致申诉人寒战,高热,并且由于医护人员责任心的缺失并未及时采取抢救措施,导致申请人体温一直升至40.6度,突然昏迷,抽搐,急送急诊抢救,抢救约40分钟后以高热惊厥、输液反应急住院治疗。“就诊”和“住院”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这是常识,申请人无数次说明其区别,法院均视而不见。高热和抽搐是输液反应的结果,更是“癫痫持续状态”的唯一原因。混淆“就诊”和“住院”是故意错误认定事实。
2、本案的关键问题,即高热抽搐发生的根本原因未查明。在病历中能看出“输液反应”是确诊诊断,也是唯一导致患儿惊厥持续状态的原因.但医院提交到法院的病历已是涂改伪造多处的病历.申请人多次向法庭强调该问题,该判决没有对该问题进行调查,只是简单认定不归本案处理。关键问题----病历真假都未查清,判决结果从何而来?
三 对原告补充提交的一审卷宗里不见的证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未予质证.因此符合第一百七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再审情形.
一审法官程文军销毁了重要证据----黄绘宇在濮阳市人民医院就诊的门诊资料:汪爱英主任开具的门诊处方,电脑里储存的购药明细,急诊查的黄绘宇血象单等,且程法官送鉴定时多次偷换证据,也有委托书上面清晰的涂改为证,尽管一直未被检察院处理,但可以通过查阅保留在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卷宗可以明确.
四 对原告补充提交的新的证据----黄绘宇年的癫痫证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未予质证.因此符合第一百七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再审情形.
五 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原告癫痫的诊断,因为多家医院明确表示:因为是没有弯弯儿的的医疗事故而不想出示,只给治疗,原告为了不影响治疗只能不要证明书.这是现有医学体制和行业保护造成的,原告数次书面申请法院收集原告就诊经过和实际治疗情况,三级法院均未调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此重要证据.因此符合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五款规定的再审情形.
六 100号判决书遗漏了原告重要诉请----2002210255号病历真假的认定.查明病历真假是审理案件的关键,更是认定基本事实的必需.符合第一百七十九条第十二款规定的再审情形.
七、该判决所依据的主要证据河南医鉴【2006】016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鉴定程序违法.该证据认定的事实与因果关系分析之间自相矛盾.送检资料是完全伪造的2002210255号病历,被告未按鉴定部门要求组织重要鉴定材料---完整原始病历,只使用复印件且没有主观病历部分.公安机关和法院却均未认定其程序违法.因此符合第一百七十九条第十三款规定的再审情形.
1.医患双方争议焦点是门诊输液时的输液反应问题,而输液反应中最关键的问题是所输液体的质量问题。自始自终医院并未提供其为申请人所输液体的合格证明,且因被申请人未封存所输液体,导致申请人多次申请对输液反应进行的司法鉴定均被司法鉴定机构以材料不全无法鉴定为由予以退回。河南医鉴【2006】016号医疗事故鉴定书对此关键问题没有鉴定,并且省医学会是在医院拒不提交病历原件的情况下进行的鉴定,病历已伪造涂改,原告在法院主持下对病历进行了证据保全,按照鉴定时医院是必须提交病历原件的.因此该鉴定是不全面不公平的鉴定。
根据该鉴定的诊治概要可以看出申请人因呕吐去医院就诊,医院最初采取的是针对呕吐补充电解质的治疗原则,发生输液反应后医院方采取抗感染、降温、解痉、镇静的治疗方法。该鉴定分析1.认为医方所采取的抗感染、降温、解痉、镇静的措施符合治疗原则,而这些措施恰恰都是申诉人发生输液反应昏迷抽搐后医院所采取的措施,是医院对自己过错结果的挽救,并不能排除医院之前的过错责任。该鉴定的分析意见3第(3)项:“门诊输液过程中,对患儿输液反应的寒战、高热处理不及时。”认定了医院一直否认的输液反应是客观存在的,同时也认定了医院在申请人的高热处理上是有过错的。分析意见1:“患儿惊厥为感染、高热所致”,结合分析3可以看出,申请人输液发生反应,医护人员未及时处理导致申请人体温升至40.6度发生抽搐,造成了申请人的人身损害。该医疗鉴定认定了输液反应、认定了医院对申请人寒战高热处理的不及时、认定了高热导致抽搐,因果关系分析却认为医院的过失行为未造成申诉人不良后果,其事实认定与结果分析自相矛盾!
2.该鉴定已被申请人以行政诉讼委托机关----濮阳市公安局华龙区分局来撤销了,程序现已到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用一个本身有问题的鉴定结果来判案明显不妥。
3.根据100号判决书认定的损害后果---黄绘宇癫痫的存在,足以认定河南医鉴【2006】016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发生了变更.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0)豫法民提字第100号民事判决书认定事实错误,即使判决正确,给申请人将来起诉后期治疗费时的审判造成混乱,致使申请人产生新的诉累。和判决书本身判决的保护申请人的健康权产生严重矛盾。符合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第五款,第十二款和第十三款规定的再审情形.请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依法再审,修改事实认定和病历真假问题,以维护申请人迟迟未能享有的合法权益,还申请人一个真正公正的判决!
申 请 人:
✧ 最高法院欠条
对全市政法队伍开展政治轮训,是市委政法委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警的生动实践,对全市政法干警坚定理想信念,打造过硬队伍,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第十五期培训班的培训内容十分丰富,不仅有革命旧址现场教学,还有“重走长征出发路”体验教学、红舞台教学,以及诵读红色家书、观看红色故事汇和听取专题辅导报告、座谈交流等等,培训的主题鲜明,形式也非常新颖,培训时间安排紧凑,全程凸显政治性的浓厚氛围。这次政治轮训让我的心灵深受触动,思想深受洗礼,厘清了一些模糊认识,让我更加坚定了理想信念,筑牢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极大地提升了对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的全面理解和深刻把握。结合本人工作实际,具体有以下几点认识和体会:
一、坚定理想信念,旗帜鲜明讲政治,是做好政法工作的根本前提
政法机关作为党和人民手中掌握的“刀把子”,政治性是政法工作最本质的属性。为此,政法干警就理所当然要有更崇高的政治信念和政治自觉。“八子参军”的主人公杨显荣,在6个儿子阵亡参加红军的情况下,毅然决然将剩下的2个儿子继续送去当红军,最后也壮烈牺牲,而没有半点后悔,这是一种多么崇高的革命境界!作为一名新时代的政法干警,我们更要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牢记党的宗旨,坚守入党誓词,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诚实践者。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维护XXX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定于一尊、一锤定音”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尊崇宪法法律等方面作好表率。要在服务大局中敢于担当,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结合点,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脱贫攻坚巩固提升、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积极作为,以公正高效的司法举措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二、坚持民本思想,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是做好政法工作的初心使命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法院工作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群众最恨、最怨、最烦的事情抓起,努力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要从每一个具体案件着手,以每一个司法个案的公平正义积累起人民群众对司法的信任。要从接待群众等小事细节入手,见微知著,增强司法的人文关怀。要从自己做起,坚持以上率下,率先垂范,带头化解信访难题,动真碰硬解决突出问题,及时回应群众期待。要从马锡五审判方式、枫桥经验中汲取营养,不断丰富和发展“联村共治、法润乡风”的寻乌经验,推进基层司法深度参与乡村治理。要下大力气解决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执行难问题,不断提升案件质量和化解矛盾、兑现当事人权益的效率,大力增强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对政法工作的满意度。
三、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升政法工作法治化水平,是做好政法工作的基本方式
执法办案中万分之一的失误和不公,对当事人而言都是百分之百的伤害。人民法院作为推动法治建设的专门力量,更加要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开展工作、解决问题。一是要依法履职用权,权依法使,自觉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都要符合原则、程序、规矩、法律,不越红线,不逾规矩,决不允许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二是要秉公廉洁用权。要保持法治定力,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不因内外而有别,不因亲疏而厚薄,不因贫富而远近,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确保权为民用、利为民谋。三是要坚持法理情有机融合。在执法司法过程中,既要严格遵循法律,不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又要充分兼顾普遍公理和人之常情,充分顾及人民群众朴素的正义感,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四、加强队伍建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干部队伍,是做好政法工作的根本保证
队伍建设是永恒主题。开展政治轮训的初衷是要锻造一支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干部队伍。作为党绝对领导下的国家审判机关,首先要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大力弘扬苏区精神,自觉用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其次,要坚持把司法能力建设作为重要任务,坚持案怎么办兵就怎么练,以能力为引导、需求为导向,不断增强法院干警执法办案本领、群众工作本领、改革创新本领、舆情应对本领、敢于担当本领。再次,要坚持把从严治党从严治院贯穿法院队伍建设始终。以政治督察和纪律作风督查巡查为契机,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巩固拓展落实规定精神成果,大力整治“怕、慢、假、庸、散”突出问题,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惩治司法腐败,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总之,本人将认真总结深化此次政治轮训的成果,实实在在应用到今后的工作当中去,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带好队伍,争创一流的政法工作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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