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总结
1、加强组织领导。为大力加强全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领导,经过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邵庄乡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组长由乡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综治、组织、武装、宣传、纪检的副职及派出所长担任,成员由综治办、组织办、纪检干事、派出所干警等担任,主要任务是根据省、市、县工作安排部署,指导推动我乡重点任务的组织落实。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分管综治的副职担任,成员由综治办人员兼任,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并按照县工作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了符合乡情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
2、强化宣传力度,营造高态势氛围。我乡通过在集市、学校、入户等方式多次进行宣传,共发放各类扫黑除恶宣传单、明白纸16000余份,并入户签字;与各村签订扫黑除恶责任状;张贴公告200月份;利用微信在各村群里转发扫黑除恶明白纸等共计200多次;先后4次在主要路口和重点位置悬挂、粉刷标语300余条;由广播站录制扫黑除恶宣传材料,利用村村通大喇叭广播的全覆盖优势,分早中晚进行广播,每天最少广播6次以上,截止到现在共播报300余次。同时我乡创新工作方式利用每月开展党员活动日为契机,助力扫黑除恶宣传活动,各村党员干部以志愿者身份到户进行宣讲,提高老百姓对扫黑除恶的知晓率;以五级书记座谈为载体,各包村干部、包片人员到所包村与全体村干部、党员、小区长、村民代表进行集体座谈,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2] 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总结
随着国家政策的不断深化和推进,扫黑除恶工作变得日益重要。作为社会治安和秩序的守护者,我们必须时刻保持警惕,坚决将恶势力扫除,为民众创造一个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半年来,我们在扫黑除恶工作中取得了一系列重要的成果,下面我将就此进行总结。
我们加大了扫黑除恶工作的力度。我们成立了专门的扫黑除恶工作组,由具有丰富经验的干警组成,他们深入基层,摸排犯罪线索,开展排查工作。同时,我们还建立了信息共享平台,与公安部门、法院、检察院等相关部门建立起了累擒同心协作的工作模式,确保了工作的顺利进行。
我们加强了扫黑除恶宣传工作。我们利用各种媒体渠道,如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向社会大众普及法律知识,增强公民的法制观念。同时,我们还开展了宣传活动,邀请专家学者讲解扫黑除恶相关政策,引导公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氛围。
我们严格打击了黑恶势力。我们经过缜密的侦查,成功破获了一批黑恶犯罪案件,打击了一批涉黑涉恶分子,为群众营造了一个安全的生活环境。我们坚决扫除了一批黑恶分子的底蕴,保护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深受社会各界的好评。
总的来看,半年来我们在扫黑除恶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也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未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力度,深入挖掘问题根源,完善工作机制,做好信息共享和宣传工作,全面提升扫黑除恶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为实现国家治安和社会稳定贡献我们的力量。愿我们的工作能够得到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为建设一个更加美好的社会做出自己的贡献。
[3] 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总结
2018年以来,县国土资源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分片监管的基础上,针对违法采矿行为,结合扫黑除恶治乱工作进一步采取了强有力措施,认真落实职责,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思路,始终保持了对违法采矿打击的高压态势,现就阶段性工作总结如下:
一、明确了工作重点
重点围绕各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进行工作,具体包括打击无证非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利用各种工程名义变相开采浅层煤、浅层矿污染破坏矿产资源、国家自然保护区的“黑、恶、乱”违法犯罪行为。
二、采取了刚性措施
一是精心组织。今年上级主管部门安排部署扫黑除恶治乱行动后,县局立即对此项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成立了局长杨堃挂帅、分管领导主抓、各基层国土所以及监察大队各中队具体落实的工作机构,结合实际印发了实施方案,召开了动员大会,进一步提高了大家的认识,坚定了工作信心。在具体实施中,监察大队和各基层国土所进一步落实责任,细化分工,采取了“定时间、定任务、定措施、定责任”的四定措施。在专项行动中,局主要领导多次召开会议听取汇报,对打击非法采矿提出明确要求,经常性深入重点地带现场办公解决问题,分管领导多次突查督导,消除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对整体工作进行调度,有力地推动了扫黑除恶治乱违法采矿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是大力宣传。违法采矿领域扫黑除恶治乱是一项社会工程,需各界各层面的共同支持,为切实引起关注,县局舆论先行,大力度宣传,广造声势,强力营造工作氛围。结合正在开展的废弃矿井专项行动,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宣传教育,组织各乡镇共刷写标语83条,悬挂条幅414处,出动宣传人员3316人(次),出动宣传车辆689次,对敏感人员接触重点法制教育127人,电视台滚动播放宣传标语120余次,进校园对2万余名学生发放小手拉大手宣传资料,面向社会发放1万余把宣传纸扇。
三是组织排查。县局3个中队对全县12个乡镇包片监管,责任到人,每日坚持巡查排查并做好“日志”,重点对所管辖区域内曾经出现过的违法采矿点、历年来关闭的有证矿、容易形成非法采矿的所有村、沟、坡、滩等地段以及各类可疑区域进行全面排查,做到了全覆盖不留死角,及时掌握违法采矿动态并发现问题,对于每日的排查情况书面写清参加巡查人员、巡查区域和地点,重点突出发现的问题、倾向性苗头以及采取的措施,及时上报领导组,由领导组对“黑、恶、乱”线索进行筛查。
四是落实制度。在此期间,局监察大队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严格要求各中队认真履职,巡查到位,同时对外公布举报电话,做到快速反应、及时处置。
五是强力整治。对历史形成的废弃古井口、历年来政策性关闭的矿井、打击私挖滥采取缔的矿井等各类废弃井口,进行拉网式、地毯式、无缝隙排查,坚决遏制盗采资源的行为发生。截止目前,组织各乡镇专职队伍共出动3501辆车(次),11883人(次),对283个村庄进行了全面排查摸底,共排查出废弃矿井3827个。现已逐一拍照、编号、定坐标,建立了永久性监管台账。针对612处关闭不严不实的矿井,采取机具填埋、人工浆砌、爆破的方式重新封闭取缔。
六是严厉打击。对排查发现的各类违法采矿行为及时制止,证据保存全部生产设施工具和采出矿产品,对具备测绘条件的进行实测,按《矿产资源法》有关规定实施处罚,对不具备测绘条件无法确定破坏量的违法采矿,充分收集证据实施处罚。专项行动以来,共发现8处涉嫌违法采矿案件,其中2处责任人逃跑,因此暂无法处理,但已协调公安部门配合找寻责任人;另6处属一般违法行为已依法作出处罚。
目前,专项行动仍在进行当中,有效的巩固了以往整顿成果,但违法采矿行为仍时有发生,主要原因一是监管力量严重不足,人员较少,难以及时应对山区点多面广的盗采行为,特别是夜间发现难度大,加之车辆全部属报废车辆,几年不能年审,车况极差,巡查无安全保障。二是对责任人惩戒力度差。国土部门作为经济处罚部门,按程序进行存在办案难、取证难,办案中需投入很多人力和时间,有的甚至还需要投入大量财力进行测绘、通风,特别是找寻违法责任人以及证明其销售情况等没有公安部门配合,很难获得旁证,难以形成打击一个震慑一片的效果,建议公安部门对责任人发现后立即拘留效果会更好。
[4] 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总结
当前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站在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我们要充分认清当前“扫黑除恶”斗争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增强“扫黑除恶”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把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建设工作新常态、维护一方建筑市场平安的重要举措和检验建设人战斗力的重要标准,现将我局2020年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面安排部署、狠抓工作落实
在全面部署的基础上,认真分析住建领域涉黑涉恶问题的情况和特点,有针对性开展专项斗争。通过长期不懈努力,使住建领域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问题得到根本遏制,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秩序明显好转,行业管理得到明显加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制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抓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坚决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在思想上始终保持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高度重视,成立由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股室人员抓落实”工作机制。按要求编制了《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乱点乱象重点整治专项行动方案》,重点对住建领域涉及的建筑工程、招投标、燃气、自来水、房地产开发销售、房产中介、物业管理等7个方面的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三)深入摸排、广泛收集信息
广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和斗争方向,在建筑市场领域、房地产市场领域和村镇建设管理方面等方面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坚持边摸排边打击、边摸排边整治,做到有的放矢、把握主动。加强对近年来信访举报案件的排查梳理、串并分析,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采取多种形式畅通举报渠道,对群众的实名举报,要及时检查反馈,做到件件有回音。建立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核查责任制、问题线索专项管理台账,严格按规定处置问题线索,努力做到每条线索都有结果。建立健全线索发现移交机制,并积极配合公安、纪检监察机关查处。
(四)突出重点,措施到位
1、违法建设,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
依据《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单位在工程项目开工前,要依法办理《施工许可证》(开工许可证)、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对施工、商混、监理等参与企业一并依法处罚。
2、加强建设工程项目劳动用工管理
一是下发《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领域农民工实名制和工资专户管理工作的通知》,推进劳动用工、考勤记录、现场监管、工资支付等网络信息化建设;二是制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根治欠薪实施方案》,加强行业监督,强化源头治理,按照属地管理、行业主管和谁发包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我县根治欠薪工作,避免发生工资拖欠事件,切实维护建筑市场的良好秩序和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3、杜绝建设领域非法集资、高利贷等行为
在工程报建时,严格实行资金证明制度,要保证建设资金符合工程建设要求。杜绝非法集资和资金不足而进行的建设,实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杜绝任何建设单位恶意欠薪事件。
4、强化日常监管,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一是对在建项目人员加强监管力度,不定时抽查现场人员是否为备案人员,人员是否在场。二是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封闭管理要求;施工现场进出口设置大门,并设置门卫值班室,建立管理制度,配备门卫值守人员,出入口标有企业名称或标识;三是严把质量关口,定期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建筑工地进行质量突检,做好建筑工作施工设施质量监督,避免发生安全事故;四是严格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治理标准,建设工程现场所有裸露渣土一律覆盖,所有运输道路一律硬化,施工围挡、散装物料堆放、出入车辆冲洗达到100%全覆盖。
5、加强建设违规行政处罚决定力度
为切实加强建设工程开工审批和施工许可证管理制度,我局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违规检查,针对未按规定办理建设工程开工审批和施工许可证的,依据《省建筑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对违规项目进行行政处罚决定,截止目前,共检查45家建设工程项目,并对3家违规项目进行行政处罚决定,共处罚金额2.505万元(其中:上半年2家共1.205万元,下半年1家共1.3万元)。
6、狠抓建设工地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今年共开展质量安全监督检查80余次,工地食堂卫生专项检查2次,工地防汛安全专项检查5次,扬尘专项治理检查5次,起重设备专项检查3次,截止目前,共发出25份整改通知单。监理动态核查1次,造价咨询机构动态核查1次。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向广大群众发放《建筑施工安全手册》3000余册,悬挂宣传横幅60余幅,共调查农村住房500余栋,为攻坚脱贫“住房保障”提供技术支撑。
7、持续抓好燃气、自来水安全生产工作。
制定了《城镇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重点对燃气公司和自来水公司的运行、安全等进行监督管理;督促企业进行安全检查,制定应急预案,完善制度,建立档案资料。2020年5月12日,组织燃气公司在政府广场开展天然气、液化气安全使用宣讲知识活动。此次活动,共计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
二、取得的主要成效
1、规范了房地产市场整治工作
(1)房地产开发趋势良好。截止目前我县共有在建房地产项目10个,预计投资65000万元;新增预售面积5.8万平米,2020年上半年共办理商品房合同网上备案393件,备案面积48521.84平方米,备案金额26047.43万元,备案均价5368.19元/平方米(其中住宅网签备案380件,网签备案面积42860.77平方米,网签备案金额23929.10万元,住宅网签备案均价5110.79元/平方米;商业网签备案6件,备案面积1405.3平方米,备案金额2069.34万元,备案均价14725.23元/平方米;其他可售车库7件,备案面积295.77平方米,备案均价1656.69元/平方米)。针对我县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出台了《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要求各房地产公司在预售商品房时必须与商业银行签订了《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以保证资金能用于项目工程建设,尽量避免出现烂尾楼工程,保障购房人的权益。
(2)二手房交易成绩显著。今年二手房交易158件,交易面积17696.9平方米,交易金额4582.45623万元,交易均价2589.41元/平方米(其中住宅151套,交易面积16711.48平方米,交易金额4201.42357万元,交易均价2514.1元/平方米,商业7件,交易面积985.72平方米,交易金额381.03266万元,交易均价3866.70元/平方米);
(3)公共租赁住房年审正常进行。截止目前已年审320套,收取房租22余万元,清退不符合条件8套,轮候分配8套;完成河西B区60套廉租房一楼和二楼排污管道改造,正在申请资金对城北廉租住房屋面防水进行修复。
(4)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截止目前收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245余万元,截止目前共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119.7586万元。
2、加强物业宣传引导
结合当前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对物业小区宣传引导,组织物业公司对各小区进行疫情管控,严格执行出入门登记造册,加强小区内公共区域环境卫生整治及消毒工作,指导物业小区规范管理,做好物业从业人员培训,积极发现和收集涉黑涉恶线索,截止目前共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
3、开展施工企业资质审查等违法法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根据施工企业资质审查和登记备案要求,共审查和登记备案的施工企业18家。负责办理建设工程项目的报建审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发放,共办理报建手续15家,办理施工许可证12家,总建筑面积3.53万平方米。协助州局对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企业和人员挂证进行清理。截止2020年9月底,在注册的房屋建筑和市政企业共128家(其中:二级企业14家、三级企业114家),其中有65家未营业,均为三级企业,监理企业3家(其中:乙级企业3家),设计企业3家(其中:乙级企业2家、丙级企业1家),房地产开发企业4家(其中:三级企业3家),商品混凝土站2家。人员挂证还有24人未整改。
4、规范举报箱管理
在广泛征集线索的基础上,规范我局举报箱管理制度,每月派专人开箱两次,严格做好登记工作,加大线索调查和处置力度,截止目前,已开举报箱24次,无举报信息。
三、存在的问题
“扫黑除恶”还在路上,取得的阶段性成效来之不易,但对照组织的新要求、群众的新期盼,还有一定的差距和不足。
(一)政治站位还不高。对上级指示精神领悟不深不透,一定程度上工作存在滞后性,特别是将扫黑除恶工作与当前其他重点工作紧密结合、统筹推动不够,对中央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够充分,推进举措还不够有力。
(二)宣传动员还不深入。各责任单位排查的方式和发现的涉黑线索比较单一,排查的深度和力度有待加强。对重点区域矛盾高发领域分析研判不够,对建设领域涉黑涉恶情况掌握不够全面。
(三)缺乏业务人员培训学习。缺少分析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涉黑涉恶线索及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学习,缺乏专业学习训练,应加强对建筑工地、物业管理等人员的业务培训能力,加强甄别清楚哪些是涉黑恶乱象,哪些是行业管理规范性问题,应针对性研究处置措施。
四、2021年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排查力度,坚决做到“黑恶必除,除恶务尽”,一是继续抓好项目推进。严把施工项目质量安全关。定期对各项目进行各项检查;二是加大宣传,做好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扫黑除恶”工作应常抓不懈,建立长效机制;三是积极做好住建领域扫黑除恶资料收集与上报,使我局扫黑除恶斗争取得实效、形成常态。三是进一步加强规范物业小区管理工作,按照“属地管理,行业监管”的原则,加强部门协同合作,积极收集涉黑涉恶线索收集。四是继续加强建筑工地监督管理工作,定期对项目进行检查。同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深入调查、精准摸排,突出重点精准打击,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化生活和工作环境,促进我县社会环境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5] 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总结
在中央、省、市、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以来,XX县信访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XXX重要指示精神上来,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全力以赴投入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去。
一是强化问题排查,拓宽线索来源。进一步拓宽群众信访举报渠道,通过网上、来信、到县访等多种形式接受群众关于“涉黑”信访问题的反映。同时加强问题排查,对易发生“涉黑涉恶”的地方、行业和领域,通过走村入户、现场接访等方式收集线索、了解情况,最大限度的拓宽渠道,深挖线索,使问题线索的排查更加广泛和深入。
二是强化舆论宣传,夯实群众基础。强化信访部门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好,打好“前哨阵”。充分利用县群众工作中心这一有力平台,注重把“扫黑除恶”宣传工作与信访接待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在接待过程中通过向来访群众解读、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加大群众对专项斗争的知晓度。注重在信访举报案件初核中发现线索,拓宽信访举报线索来源,同时积极向来访群众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县有关会议精神和要求,广泛宣传涉黑涉恶举报范围和内容,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坚决依靠群众,打人民战争。
三是强化线索管理,严格办 理程序。对涉黑涉恶的举报件和信访问题,从受理到办结实行全程跟踪管理、专人负责、专人登记录入、设立专门台账、对账销号管理,做到件件可查,件件有回音。同时将工作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情况,全力配合公检法司等政法单位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
[6] 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总结
参考资料,提供参考,欢迎你的参阅。
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总结范文1
一是高度重视,认真安排。组织机关全体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孟州市“扫黑除恶”工作会议精神,并对化工镇“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
二是强化领导,压实责任。成立“扫黑除恶”工作小组,各村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加大力度对本村进行摸排,重拳出击,铲除农村黑恶势力。
三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利用宣传标语、横幅、宣传车、各村喇叭、微信群等深入广泛宣传,全力做好“扫黑除恶”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氛围。
四是重点人员,突出管理。对辖区内重点人群进行突击检查,坚决做到“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确保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化工镇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总结范文2
自县委、县政府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我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有条不紊地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现就我局今年“扫黑除恶”工作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高。全县“扫黑除恶”工作动员大会召开后,我局立即召开局党组会进行专题研究,制定并下发了工作方案,明确了“宣传要到位、底子要摸清、打击要有力、联乡驻村工作要做实”的工作目标,制作了宣传牌。同时,在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宣传发动,提高了全局上下对“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了责任感和紧迫感,决心为促进社会政治大局稳定、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人民安居乐业作出积极贡献。
二、加强领导责任制。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局长是这次“打黑除恶治霸”专项斗争的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充分发挥部门的职能作用,落实部门的责任制,加强政法机关“打黑除恶治霸”工作的支持与配合,发动鼓励检举、揭发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和犯罪事实,做到“发现就打”、“一有苗头就打”,从而取得实效。特别是在坚持有黑打黑、无黑除恶、无恶铲霸、无霸治乱的原则,有效打击各类渉水等违法犯罪行为;深入、细致、扎实摸排各类涉黑涉恶线索,突出打击重点、强化工作措施,加强排查和巡查力度,一旦发现黑、恶、霸、乱要及时上报会同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全局上下紧盯水利行业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活动,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
三、立足防范追究严。局党组要求各科室、各局属单位结合自身的职能,积极主动地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折不扣自身的职能,积极主动地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折不扣地完成局党组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同时加强本科室的内保工作和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防范可防性案件的发生,杜绝本单位的干部职工参与黑恶势力犯罪或充当“保护伞”。严格责任追究,对因思想不重视、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而影响“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一律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今年来,我局按照扫“黑”办的统一部署,对水利项目承建或招投标过程中,易发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的黑恶势力;在实施水利项目过程中,易发生对征地、拆迁、工程建设等进行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在河道采砂或生态治理过程中,易发生非法采砂、阻挠生态治理或环境保护的黑恶势力认真梳理排查因水利工程建设引发的土地矛盾纠纷,及时做好化解、维稳工作,排查在水利工程建设中非法强揽和欺行霸市行为,做到一发现苗头就配合相关部门予以打击,使一些不法分子没有滋生的土壤,扎扎实实做好我局的“打黑除恶”工作,确保一方平安,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20xx年工作计划
一、强化调查摸底,深挖涉黑涉恶线索。要把排查线索、摸清底数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基础,对所辖地区、行业、领域的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采取多种手段,深挖隐藏的涉黑涉恶线索。要充分运用大情报、大数据等信息化和人力情报手段,通过发挥新闻媒体监督作用等多种途径,对重点人员、重点场所、重点领域和群众举报线索进行排查,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
三、强化信访工作,及时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对信访集中、矛盾突出的人员和区域,加强分析研判,及时发现涉黑涉恶线索。
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总结范文3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洪井乡党委、政府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县的决策部署,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集中打击辖区内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坚决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为增强人民群众对此项工作的认同感,加强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了解和参与积极性,全力提升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洪井乡立足高标准、着眼新形势、依托新载体,灵活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
一、强化组织,压实责任。
为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实效,我乡印发了“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洪井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由乡党委书记申宇清同志、政府乡长靳伟同志任组长,党委副书记赵践讷同志、纪检书记、人大主席刘建国同志任副组长,班子成员、司法、派出所、中心校、卫生院负责同志任成员。明确工作任务,细化职责分工,将责任压实到具体人员,切实形成扫黑除恶整体工作合力,为该项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二、传达学习,领会精神。
党委、政府多次召开全乡会议进行统筹部署安排,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上来,精心组织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法治宣传活动,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在乡党委班子中组织学习,将扫黑除恶有关文件精神纳入洪井乡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范围,定期组织学习,深刻认识扫黑除恶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二)在全乡党员干部中组织学习,利用党员活动日在党员干部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决心与勇气。(三)各村通过召开支村两委、村民代表、党员代表会议的形式,进行传达动员与再动员,让广大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同时提高了群众参与线索举报的积极性,共计动员群众1600余人次。
三、用好阵地,传达精神。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通过建立微信群、QQ群的方式,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号召全乡积极参与,提供线索。
(一)开展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签名活动,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到人口密集区域开展扫黑除恶宣传活动,并向群众进行现场讲解,共计动员群众100余人,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二)各村通过摆放宣传展板、刷写宣传标语、悬挂条幅、喇叭广播、发放宣传资料、上门发放宣传单页、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等方式,开展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活动,动员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揭发黑恶势力线索。(三)截止目前,已开展各类“扫黑除恶”法治宣传10余场次,培训村民1000余人,发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调查问卷1000余份,悬挂宣传标语、书写固定标语100余条,设立举报箱30余个,为每户发放了《全党动员、全民参与、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致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一封公开信》3500余份,为我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四、集中力量,开展培训。
乡司法所进村入户,开设“扫黑除恶”法治课,大力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宪法、刑法等法律法规,采取以案释法的方式,向村民讲解扫黑除恶的主要内容和十类主要表现形式,通过这些学习,加强对村民的法治宣传教育,让广大民众了解各种黑恶现象,自觉与各种黑恶现象做斗争。
五、创新载地,加大宣传。
充分发挥“互联网+宣传”的优势,大力开展新媒体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文化广场、机关LED显示屏、宣传橱窗、公交站点、业务宣传展板、流动宣传车等载体,开展图文并茂的扫黑除恶专项宣传活动,做到扫黑除恶宣传教育不留死角,形成“扶正祛邪、弘扬正气”的良好社会氛围。
通过多项举措,积极营造了全社会共同参与、支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高了社会各界群众对“扫黑除恶”工作的认识,表明了洪井乡党委政府铲除黑恶势力的坚定态度,形成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参与“扫黑除恶”的良好氛围,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宣传效果。
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总结范文4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XXX重要指示精神,保持教育大局稳定,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氛围,xx第一小学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相关要求,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该校主要关注两方面的工作:一是教导学生如何应对、避免校园欺凌、恐吓等不良暴力行为以及问题学生的引导和教育;二是借助学生、老师等的影响力进行扫黑除恶精神的积极宣传,辐射社会各个角落。
(一)加强安全管理,避免校园欺凌。
在学期开学之初,该校通过微信公众号向家长、学生发出《安全第一课》,并在期初的班会课上,各班开展了《安全第一课》的主题班会课。老师向学生们强调落实各项安全注意事项,并宣传介绍了什么是黑恶势力、黑恶势力的种类、违法犯罪给社会带来的危害,通过社会涉黑案件、校园欺凌事件等深入浅出地讲解宣传打击黑恶势力和违法犯罪的重要性。
同时,组织学生采用多种途径查阅收集有关扫黑除恶的资料,精心选材并设计方案,高质量,按期完成了扫黑除恶教育的班级墙报。图文并茂,内容丰富,让同学们业余加以学习,以增强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二)宣传扫黑除恶,共创和谐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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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该校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大力营造浓厚氛围。该校利用公告栏、微信公众号、led屏幕、宣传海报、告家长书等多种形式向家长宣传扫黑除恶的知识,提高家长的自我防范能力,动员全体教师与家长参与扫黑除恶的专项行动中来。
全员参与,宣传科学预防和处理“黑恶势力”的办法及对策,让全体师生深刻认识到开展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坚决参与到扫黑除恶行动中去,为全校师生营造安全、幸福、和谐的校园氛围。今后,该校还将按照上级的安排和部署,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力度和覆盖面,为学生、为社会创建和谐平安校园。
[7] 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总结
为贯彻落实《市建筑领域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确保建筑市场平稳发展,我局开展全县建筑市场扫黑除恶行动,对在建项目进行全面的排查,现结合当前我县建筑行业工作实际情况,现将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我局检查组对本辖区受监督的工程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检查,重点对保障性住房及严管工程的工程质量安全和建筑领域扫黑除恶专项行动进行检查。截止6月20日,共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7份,安全隐患停工通知书2份,招投标整改1份。截止目前,我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式处于可控状态。未发现存黑恶势力存在。
2、xx年我县新报建项目24个,未报建项目13个。对未报先建的项目我局下达责令停工整改通知,并督促其按法律法规进行报建。未收到阻碍项目进展等黑恶势力行为。
3、在建筑工程招标个过程中,我局在县领导、局领导正确指导下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强化招投标活动的监管。对招标过程中存在违反法律法法规的项目,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
监督象州县中心粮食储备库项目,未获得项目审批部门下达的投资年度投资计划文件及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未完全依法审查合格并向主管部门备案。责成该项目代理机构招标人督促招标代理人立即就上述项目招标违法违规情况进行整改,整改期间应继续暂停上述项目相关招投标工作;对该项目进行补办材料工作。未发现恶意竞标、暴力围标等黑恶势力行为。
4、在此次安全生产检查中,强化对农民工保障资金制度严格监控管理,对未按要求的项目,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
监督尔海-中央广场、华鑫名邸小区工程项目,未按要求签订用工合同,未建立欠薪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未开设农民工工资专项账户。责成上述项目及时办理相关的材料。未发现暴力讨债行为。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1、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让扫黑除恶深入人心。在全县建筑市场人人知晓,人人喊打的氛围。
2、继续加大摸排力度,对摸排出的涉黑线索进一步深挖,坚持对涉黑项目零容忍态度,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建筑市场环境。
3、加大与各部门相互协作,加强联动机制,实现资源共享,打好扫黑除恶这场攻坚战。
[8] 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总结
近日,市司法局围绕工作部署,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优势,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一是发动强大宣传攻势,营造浓厚法治氛围。主动抢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利时机,围绕七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律九进活动,拓展平台,创新载体,聚焦重点时间、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大力宣传市委市政府扫除黑恶势力的信心和决心,广泛宣传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密切相关法律法规。扶正祛邪,弘扬正气,努力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浓厚法治氛围。
二是汇聚一线调解资源,深入排查矛盾隐患。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集中司法所、人民调解员、民间和谐员资源,深化社会矛盾一线调解法,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利用春节、元宵节等节庆假日,聚焦矛盾纠纷易发、多发等行业领域,开展矛盾纠纷扫黑除恶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加大对社会面涉黑涉恶高危人群、事项的摸排力度,及时发现并报告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线索,进一步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的大环境。
三是利用多种监管手段,加强重点人员管控。坚持严肃执法、规范执法、从严管理的工作思路,充分利用信息化、社会化、专业化监管手段,全力维护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矫人员监管安全。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各项制度,对黑社会性质罪犯从严管控,预防阻止刑释人员被黑恶势力引诱、拉拢,防止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进一步将社区矫正工作融入四个平台,重点人群纳入本地社会面管控,最大限度地降低不稳定因素。
四是引导律师参与辩护,依法提供法律帮助。引导督促法律服务机构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纪律意识,要求律师从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依法履行代理、辩护等职能,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引导律师树立正确的执业操守,忠诚履行职责使命,做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加强对刑事辩护工作的指导力度,对涉黑案件实行代理报告制度、集体讨论制度,切实掌握涉黑案件律师刑事辩护工作动态,提高刑事辩护的质量。
[9] 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总结
关于工作总结
自专项斗争开展以来,xx司法所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的重要决策部署,坚决贯彻“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方针,始终把打击锋芒对准发生在群众身边、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幸福感,xx司法所积极行动,多措并举,将扫黑除恶真正落实到具体工作中。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司法所积极发挥法治宣传教育职能,加强正面宣传报道,围绕“七五普法”,拓展平台,创新载体,聚焦重点时间、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及时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过组织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利用宣传标语、横幅、微信微博等深入广泛宣传,全力做好“扫黑除恶”宣传工作,努力营造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浓厚法治氛围。
二、发挥调解作用,深入排查矛盾隐患 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集中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加强对流动人口聚居区、毗邻接边地区、大型集贸市场等区域的矛盾纠纷调处。坚持普遍排查、突出重点排查、加大排查密度,及时化解矛盾纠纷,防止民转刑案件发生。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供犯罪线索,全力配合做好“扫黑除恶”工作,进一步巩固基层防控阵地,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三、引导律师参与辩护,依法提供法律帮助 引导督促法律服务工作室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纪律意识,要求律师从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依法履行代理、辩护等职能,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对刑事辩护工作的指导力度,对涉黑案件实行代理报告制度、集体讨论制度,切实掌握涉黑案件律师刑事辩护工作动态,提高刑事辩护的质量。四、加强全面排查力度,稳固“涉黑涉恶”回头看工作
一是充分发挥15个社区信息资源优势,以“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滚动排查”为手段,及时对辖区内涉黑涉恶的社区服刑人员及安置帮教人员进行大排查,对排查出的人员坚持普遍谈话。二是注重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采取走访教育和集中教育相结合教育模式,积极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开展扫黑除恶专题教育活动,向他们宣读“两高两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活动的文件精神、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作为一项长期且艰巨的工作任务。在日后的工作中,司法所将不断创新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制度,科学谋划,严密部署,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
[10] 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总结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通知》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XXX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教育教学的主阵地——学校该如何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运动,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开展了“扫黑除恶防校园欺凌”活动。
一、5月29日,利用大课间时间,德育处组织全校师生学习了XXX重要指示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要求,精心组织,认真排查,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战。
二、5月22日,全校各班级开展了“扫黑除恶”安全教育。通过晨会、班会教育全体同学要遵纪守法,严格要求自己,不打架斗殴,不欺负弱小同学,不和社会闲杂人员来往。当受到黑恶势力欺凌时,要及时向老师、家长及警察求助。当看见别的同学受到欺负时,也要向学校和老师报告
三、开展深入、细致地摸排。
五月份,德育处对全校各班级进行了认真、深入的排查:一是排查校园欺凌现象;二是在校园发展所谓“小兄弟”,打架斗殴、教唆欺凌,影响校园秩序的社会闲杂人员;三是校内教师、临聘人员是否涉黑、涉黄、涉赌。
四、进入斋月以来,学校进一步加强学校领导及管理人员的值班、值周、执勤、巡逻的力度,做到上下学高峰期,在校门口,校周边主要路口,公交车站等人流密集地方,进行巡查,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五、通过国旗下关于“扫黑恶、净环境、促稳定、保平安”的讲话向全校学生讲述了11类黑恶势力性质的违法犯罪活动的线索知识,使学生远离违法与犯罪,增强尊法守法意识;并通过“致全校师生、家长一封信”向家长传达扫黑除恶专项整治精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守法用法的意识。
[11] 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总结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要指示精神,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重点打击以下十种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活动:
1、农村地区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侵吞农村集体财产的“黑村官及幕后推手;横行乡里或利用家族、宗族势力称霸一方的“村霸乡霸”;采取贿赂、暴力、欺骗、威胁等手段干扰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的黑恶势力,以各种名义在征地租地过程中煽动群众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的黑恶势力。
2、强占各类农贸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聚众滋事,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类“菜霸”“行霸”“市霸”等黑恶势力。
3、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仓储物流等领域强揽工程、强立债权、恶意竟标、强迫交易、非法垄断经营、收取“保护费”、破坏经济秩序的黑恶势力。
4、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嫌高利贷非法讨债以及采取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威胁恐吓等手段暴力讨债,或插手经济纠纷等的“讨债公司”、“地下出警队”、“职业医闹”等黑恶势力。
5、在乡村、城郊、居民社区、娱乐场所,有组织地从事涉“黄、赌、毒、枪”的违法犯罪活动,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
6、对矿产资源进行私挖滥采和组织渔船越境捕捞的违法行为,以及在滩涂养殖中由于划地为界、码头“扒皮”等行为滋生的“矿霸”“船霸”“渔霸”等流氓恶势力。
7、由黑恶势力操控的黑导游及其引发的强买强卖、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
8、以高薪引诱招募船员实施欺骗、敲诈勒索、强迫劳动等违法犯罪活动。
9、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王称霸等破坏一方秩序带有黑恶势力性质的帮派势力。
10、其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
二、依法坚决打击黑恶势力“保护伞”和“关系网”。坚持有黑必打、有恶必除、“保护伞”必抓、“关系网”必破、腐败必挖,对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或为黑恶势力通风报信的,不管涉及什么人,不管职务有多高、背景有多深,坚决一查到底,决不姑息。
三、严禁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包庇、藏匿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员或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犯罪收益,经查属实,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凡有涉黑涉恶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和其他违法犯罪的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3月31日前,主动向当地公安机关或有关政法部门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对逾期拒不投案自首或继续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毁灭罪证、转移赃款赃物、互相串通、订立攻守同盟、畏罪潜逃的,司法机关将依法从严惩处。希望犯罪负案在逃人员的家属、亲友积极规劝其尽快投案自首。
五、在押人员有揭发他人涉黑涉恶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涉黑涉恶案件或者积极协助司法机关抓获其他涉黑涉恶犯罪人员等立功表现的,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依法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六、广大人民群众应积极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提供相关线索。对于举报线索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报复的,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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