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检查自查报告(推荐十二篇)

时间:2017-10-18 作者:好拿网

行政执法检查自查报告 (一)

自国税系统开展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以来,我通过认真对照《实施方案》提出要解决的干部作风六个方面、三十二中突出问题,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深入剖析问题,发现自己好有许多方面存在不足,需要加以改进和提高,现对自己从思想上、工作上、学习上进行自查。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学习的要求和动力不够。对学习的要求不够高,学习的内容较浅,学习的范围较窄,系统性、专业性、深入性不强,从而使得学习的效果不明显。动力不足,缺乏学习的主动性。主要表现在:一方面,学习的自觉性不强。没改变那种“要我学”为“我要学”的良好学习习惯。自己较注重单位安排的各种政治、业务学习,而对其他学习的主动性不够;另一方面,学习的钻劲不够。学习过程中,我认真做了笔记,但往往浅尝辄止,没有作深入消化,领会内涵,全面贯彻。二是对待工作有时只做好交办的任务,常常只是完成上级布置的工作,说一步走一步,开拓意识还欠缺,常常是求稳慎乱,缺乏敢想、敢试、敢闯、敢冒,知难而上,排难而进的工作和果断精神。三是廉洁从政方面虽然能够较好地遵守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自觉遵纪守法、廉洁从政,但满足于大事不违规、不越线,有时存在着要求自己不严、标准不高的问题,在履行节约、保持艰苦奋斗传统方面还有差距。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是平时疏于学习,总认为只要能把本质工作干好,其他学习都无关紧要,其实只有深入地、系统地、全面地学习,才能更好地胜任自己的工作。理论知识的学习上也只满足于看看党报党刊、听听时事新闻,读读书本,偏重于时事了解,而对于马列主义、XXX思想、邓小平理论的学习不够,致使理论基础薄弱。学习的主动性不够,对于学习制度坚持不够,老爱犯“三分钟”热情的毛病,这些不良习惯致使学习收效不大。二是缺乏开拓进取精神,既不争先,也不落后,甘做中上游,存在安于现状、按部就班的思想,导致开展工作没有激情和动力,总是被动的完成工作和任务。

三、整改措施

随着作风整治活动的不断深入,通过对自身存在问题的排查,更加清醒地认识到自己存在的问题,也更加增强了我改正错误、提高自己思想素质的信心和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决心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素质。全面认真系统地学习党的方针政策,XXX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党的有关政策,在工作和学习中牢记共产党员的六条基本要求,按照合格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时刻把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放在首位,把它作为自己的立身之本、奋斗动力和行为坐标,立党为公,甘于奉献。二是强化工作的责任意识,进取意识,服务意识,工作中踏踏实实,精益求精,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积极主动做好各项工作,多向同事学习,多交流沟通,不断提高自身能力,

用最好的服务为同事和纳税人排忧解难。三是加强勤政廉政。严格遵守和带头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廉洁从政,严以律已”,时时、处处、事事严格要求自己,坚决按党的纪律和要求办事,不搞特殊化,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做好表率,树立形象,提高行政效率。

今后,我将以这次活动为契机,继续查摆自己在各方面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转变工作作风,改正不足,提高自己,真正使自己的思想得到进一步净化、工作得到进一步提高、作风得到进一步改进、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努力把自己的各项工作做好,取得成效。

行政执法检查自查报告 (二)

根据《关于开展全市行政执法大检查工作的通知》(宁委办发〔〕41号)要求,为加强和改进全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工作,切实解决住房公积金管理涉及的民生突出问题。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切实维护在职职工的合法权益,提高人民群众满意率,为市委、市政府“办好青奥盛会、创成率先大业、建设人文绿都”总体目标的顺利实现贡献力量。结合全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工作实际,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认真履行职责,维护职工权益

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缴存全覆盖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不断加大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力度。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报刊、电台、网络、地铁移动电视等多种媒体,住房公积金“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走进房展会、意向单位政策宣讲会等各类活动,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社会普及率和影响力,为制度扩面发展营造良好氛围。今年以来在媒体宣传20余次,举办户外宣传活动3次,举行建制扩面宣讲会7次。二是加大协作力度。积极协调区县政府,推进机关、事业单位落实12%缴存比例和年度缴存基数调整工作。主动协调税务、质检、交通等部门,推进机关聘用人员和出租车行业缴存住房公积金。协调开发(工业)园区管委会,已推动1000多家驻区企业开户缴存。三是加大检查督促力度。对经营状况良好的规模企业邮寄律师函,进行依法催建;对逾期缴存、长期停缴、少缴单位,进行电话催缴,送达限期整改通知书,督促正常缴存。四是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规模较大、经营正常、效益较好但拒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依法进行查处。五是壮大扩面工作力量。新增交通银行、南京银行、紫金农商银行为归集业务承办的银行,充分利用银行资源和承办队伍推进企业建制缴存工作。各项措施成效明显,全市1—5月份共归集住房公积金58。57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5。34%,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年度归集任务(55亿元)的37。79%;新增缴存单位2165个、新增职工59810人,制度覆盖面进一步扩大,更多职工住房公积金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二)着力解决难点问题,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随着我市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深入推进,涉及住房公积金的难点问题呈现新、奇特点。今年,中心在协助执行人民法院划扣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的案件中,发现因债务纠纷法院裁定划扣个人住房公积金偿还债务的案件有逐步增多趋势,而且涉及多种债权债务纠纷,长此以往将形成有人通过主观恶意利用法院裁定达到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目的。中心敏锐意识到,这种问题不能很好解决,势必会威胁到住房公积金制度发展。中心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座谈,梳理情况,摸清底数,分析类型。认真理解条例本意,初步认为划扣程序应当规范有序,依法依规,分类执行,杜绝恶意提取的行为。

在分析研究基础上,及时将此情况与市中院执行局进行沟通。经沟通协调双方一致认为,住房公积金的划扣裁定应当从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提取条件上,从民事诉讼的案由上加以区分,分类对待,更好地兼顾公积金提取条件和诉权执行。双方表示将共同在调研的基础上在南京区域内出台执行联动机制若干意见,确保住房公积金政策落到实处,更好地保障缴存者合法权益。

(三)积极探索执法工作,创新举措受到肯定

我市存在一些民营、私营企业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不为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违规行为。房地产市场存在个别开发企业拒绝购房群众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商业银行个别经办人员刻意引导群众办理商业住房贷款,损害了缴存群众合法权益。对此情况,中心采取“五阶段”催建催缴法。与建设银行联合组建多个归集扩面督导组,分政策告知、律师函催促、媒体公示名单、执法告知、行政执法五个阶段开展住房公积金催建催缴工作。积极协调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营业管理部、市房产管理局,三部门联合向各住房公积金贷款承办的银行、房地产开发企业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的通知》,进一步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房地产金融市场行为。并召开新闻发布会,召集南京地区16家住房公积金贷款承办的银行、近30家群众满意房地产开发企业代表召开座谈会,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经三部门联合检查,督促整改,畅通了群众购房融资渠道,缴存群众能够轻松购房、顺利贷款。

(四)落实政务公开,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建设

大力推进政务公开,让群众知情。在市政务公开办指导下,对《中心信息公开目录》所列内容全部在市政务公开电子平台上公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按时完成行政权力网上公示。每年3月底前向社会公布上年度住房公积金财务报告。中心通过报纸、电视、网站、宣传册、服务窗口等公开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让广大缴存群众知道如何办理公积金业务。重视政务公开的时效性,不断更新政务公开内容。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制度建设要求,不断完善行政执法配套制度。做到行政执法有章可循,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制定完善了《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执法规程》、《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案件网上受理运行的相关规定》、《南京住房公积金投诉受理须知》、《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处理规定》、《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办法》等相关规定和重大行政决定备案审查、行政执法公示、执法人员管理等相关要求。中心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主任徐和宁为组长,各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执法案审组。建立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实施集体评审制度。进一步推动行政权力网上规范、公开、透明、高效运行,实现政府行政业务数据电子化、流程标准化、办公网络化、信息公开化,优化办事程序,强化行政监督,提高行政效能,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五)清理规范文件,建立重大决定备案制度

中心十分重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从相关处室抽调人员组成清理工作小组,进行梳理、汇总。经过清理,市政府印发的有关住房公积金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共有2个,拟对《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细则〉等4个文件的通知》进行修改,目前已经形成审议稿提交法制办进行审核。中心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共有28个,建议保留23个、失效5个、修改0个、废止0个。继续有效、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将通过南京住房公积金网站向社会公布,保留的规范性文件将纳入全市规范性文件数据库管理。按照规范性文件报备案规定,中心及时将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基数、贷款政策调整等工作以规范性文件对外公布实施,并在15日内将规范性文件及制定说明、制定依据报市政府备案。

(六)加强普法教育培训,执法队伍能力稳步提升

制定年度普法教育培训计划,增强队伍法律素养和技能,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一是明确培训对象。包括中心全体工作人员,侧重法制机构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含承办的银行辅助执法人员)。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延伸至归集银行工作人员。二是明确培训形式。全体人员主要采用专场报告会形式,法制机构工作人员主要采用专题培训形式,行政执法人员结合换证、年审采取法律知识考试形式。三是明确培训内容。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包括基础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加强预防和惩治职务犯罪方面的法律知识,加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政策知识等;加强法治实务培训,包括立法实践技能,合法性审查实践技能,行政执法监督实践技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实践技能等的培训。四是明确培训重点。理论上侧重学习《行政法学》、《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等内容;操作上侧重培训行政执法实践技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实践技能等。遇疑难问题及时争取市人大法工委、市政府法制办和法院的指导,向法律顾问(刘洪律师事务所)咨询,提高依法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

(七)梳理行政权力,落实权力阳光运行机制

中心构建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工作领导小组高度重视,定期召开各处室联络员工作会议,研究推进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建设。对权力阳光电子政务系统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情况,及时向市阳光办汇报,并请阳光办领导现场指导。中心8项行政处罚权力和8项其他行政权力全部纳入阳光电子系统,整个行政执法程序实现了电子化,所有的行政审批事项均有流程、时限设定。系统内开发了包括流程监控功能、绩效评估功能和异常统计功能在内的行政监察模块,大大加强了内部监督。同时与市行政监察监控系统、市政府网上政务大厅联网,按照市阳光办要求,实时传送中心各项行政执法权的运行状态和关键流程数据,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中心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操作人员参加了市行政监察监控系统操作培训,建立了中心网上监察监控工作制度。中心监察人员每天登录行政监察监控操作系统,查看告警事项,及时进行处理和落实处理结果,确保所有权力事项依法规范运行。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清理我市行政权力的要求和依法行政工作要点,进一步调整和减少行政权力,优化政务环境,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心对现行的行政权力及时进行梳理,并及时将梳理结果上报市法制办。

(八)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推动制度和谐发展

严格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对规模较大、经营正常、效益较好但拒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坚持摸清单位信息、上门宣传政策、发缴存告知书、发限期答复律师函、行政执法的程序,强化宣传的效果和协调的作用,从而做到依据明确、程序合法、有理有据。针对经济大环境不利、部分企业经验困难的客观情况,注意把握执法工作推进节奏和力度,减缓劳资双方矛盾,促进劳动用工和谐,为亚青会、青奥会的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环境。认真处理职工来信来访,帮助职工解决合理诉求。今年1—5月份共受理“12345”工单303件,群众来信50件(含书记、市长信箱、政风行风热线),柜面受理投诉13件,全部办结。中心近三年来没有发生1例行政处罚案件,无行政复议及应诉案件,没有发生媒体曝光、群众反映强烈的投诉案件。

二、存在问题

(一)中心执法力量薄弱。中心目前没有专职执法部门(队伍),执法人员均是兼职。行政执法力量还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群众投诉需要,往往是被动执法。

(二)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缺乏联动机制。对于民营、私营企业不依据条例规定到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采用虚假购房合同、契约、购房发票,假印章等手段骗提住房公积金等违规行为,仅靠中心目前的行政手段和执法力量解决有困难,需要公、检、法、住建、人社、工商、质监等部门联动支持。

三、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中心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依法行政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提高维护公积金所有者合法权益的职责意识,认真执行落实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创新举措,完善政策,加大执法力度,全面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政务公开,促进依法行政,为实现市委、市政府“办好青奥盛会、创成率先大业、建设人文绿都”的总体目标贡献力量。

(一)加大归集力度,做强资金规模

以基数调整、政策宣传、执法、部门联动、完善机制等为抓手,加强归集扩面工作。一是按照市政府协要求,商人事、财政等部门,开展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二是通过开展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普及宣传活动,使公积金制度及其优越性进一步深入人心,提高单位缴存自觉性、职工维权意识。三是充分利用组织机构代码比对成果,对未建立公积金制度的单位发出催缴函,对50人以上未建单位实行上门催建催缴,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工作,促使更多的单位落实公积金制度。四是推进建立归集扩面的长效机制和联动机制,协调人事、劳动保障等部门,形成归集扩面合力。

(二)科学调度资金,保障群众刚性住房消费需求

住房公积金的生命力在于使用,需要竭尽全力支持群众使用,资金保障尤为重要。一是调度现有资金用于放贷。通过使用新职工住房补贴和贷款风险准备金用于放贷,保障群众刚性住房消费需求。二是制订资金紧张的应对方案。针对个贷率超过100%的资金运行状况,考虑从财政、商业银行筹措资金,形成融资预案。同时,草拟使用政策调整方案,以供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决策。三是在保障个人贷款需要的同时,做好保障房项目贷款发放和新项目申报工作。

(三)加大行政力度,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认真监督、检查单位和职工设立、缴存、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情况,依法履行行政处罚职能,积极作为,让人民群众看到执法成效。把职工投诉单位作为执法重点,履行行政执法程序,申请法院强制执法,促进增缴扩面工作,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惠及面。集中力量进行检查,特别是拖欠严重的单位,根据检查情况采取措施,要促使单位正常缴存、及时补缴。督促单位为职工办理相关手续,对单位未按时办理转移、封存、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手续的,不按规定出具提取证明的依法予以处理。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骗取、骗贷公积金行为,维护群众资金安全。

(四)规范行政行为,完善执法体制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切实做到执法主体合法,执法依据明确,执法职责落实,执法程序严密,执法行为规范,执法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健全。依法规范行政执法公开、告知、听证、说理、回避等程序,保证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实行行政执法调查、审核、决定相分离制度,推行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公开审理制度,保证行政执法的公正。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迎接全市执法案卷检查。巩固完善权力阳光运行机制,继续简化、优化、细化、固化权力运行流程。

(五)继续推进政务公开,构建阳光透明机关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内容、程序和方式,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信息,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形成信息公开机制。按照《条例》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上年度住房公积金财务报告。通过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住房公积金网站,及时发布和更新信息。加强普法宣传,使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深入人心。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网络、公共场所、宣传册等,大力宣传公积金政策法规,扩大社会认知度,促进单位开户缴存,让职工知道如何维权和办理相关业务。通过各种途径,公开社会服务承诺制度、信访制度、投诉处理制度等。认真办理“12345”工单,认真处理市委书记(市长)信箱、政风行风热线和网上留言栏,接受群众监督,保证权力阳光公开透明运行。

(六)加强法律学习、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素质

以住房公积金法规、《行政法学》、《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等为主要内容,开展全员学习、培训,提高整体法律素养。制订中长期法律培训计划,采取集中培训、集中辅导、法制讲座、专题研讨会等形式,侧重行政法,全面了解五大部门法。

行政执法检查自查报告 (三)

我局行政执法工作近年来在上级主管部门的直接领导下,认真贯彻实施国务院《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基本方略,按照《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考核办法》的要求,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促进依法行政,努力推进“法治机关,服务机关,责任机关,效能机关”的建设。按照市局《关于开展20xx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局此项工作的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行政情况:按照《乐山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有关规定,我局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在县政务中心和本单位实施公开办事项目、办事流程和办事人员,并制定了《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针对药品、医疗器械零售企业的开办、换证、变更等虽不属我局行政许可事项,但考虑到行政相对人具体情况,我局积极转变职能,变被动适应为主动服务,这样既简化了办事流程、提高了办事效率,又方便了广大群众。

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情况:首先确定了单位行政负责人作为行政执法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进一步完善和调整了单位行政执法领导小组,配备了兼职法制工作人员,并将行政执法责任的具体内容分解、细化,分别落实到综合股和稽查大队,各中层股室再将任务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年初时层层签订执法责任书,年终严格进行考核。使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切实做到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避免行政改正、撤销及败诉。

三、加强“五五”普法情况: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和县上“五五”普法工作的要求,在“五五”普法期间,我局一方面抓好内部执法人员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通过自学、集体学和参加省市培训,不段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意思和执法水平。另一方面我们还充分利用多种宣传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通过现场讲解、真假药对比、散发宣传资料、销毁假劣药品等方式深入宣传《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使广大群众了解了药监部门的职责和任务,进一步增强了药品经营单位和经营人员的自觉守法意识,树立了药监部门依法管药的社会形象,为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09年6月1日,《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后,我局在加强执法人员自身学习的同时,通过县、乡镇两级培训的方式,对全县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协管员进行了培训。今年以来,我局按照市县相关部门的要求,积极做好“五五”普法的总结、资料归档和迎检工作。

四、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案件查办情况:我局十分重视群众的举报投诉,制定了专门的规章制度,落实了具体人员分别负责食品和药品医疗器械的举报投诉,使举报投诉事宜件件有人管,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复。在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中,我局严格按法律、法规和法定程序开展执法工作,对违法行为,遵循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做到证据充分、定性准确、程序合法、文书规范、手续完备。尽力做到事前认真研究、仔细斟酌;事中依法行政、认真检查、详细取证,不信口开河、简单武断,处罚上严格按法律、法规执行,切实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做到行政处罚宽有规,严有据;事后认真总结、分析不足。这些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最大限度上地保证了行政执法的公平、公开、公正。药监局自成立以来,我局未出现一起行政纠纷,无一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20xx年查办案件12起,20xx年查办案件15起,20xx年截止目前查办案件8起。

五、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执法监督情况:20xx年全国人代会通过了机构改革方案,食品药监系统再次面临重大调整,这一度引起了药监系统人员思想的'波动。为此,我局及时召开会议,统一思想,大家都形成了一个共识,那就是不管机构如何改,加强食品药品监管,确保广大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是我们义不容辞和始终不变的责任。两年多来,在执法人员严重不足的情况下,我局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始终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平稳运转,案件查办正常开展,基本实现了机构改革期间班子不垮、思想不乱、队伍不散、执法不松的良好局面。近年来,我局除积极参加县政府组织的执法人员的培训学习外,还先后派人参加了省、市主管局组织的药品稽查人员稽查工作培训会、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监管培训会、食品安全法及餐饮服务监管能力培训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执法业务培训,共计12人次。为了增强执法人员对食品药品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按照省、市主管部门的要求,我局全体执法人员还参加了省人事厅组织的突发事件应对法网上培训、学习,并全体考试合格。

六、存在的问题及今后工作的打算。虽然我们的行政执法工作已迈出了坚实的步伐,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实事求是地讲,我们面临的困难还很大:一是执法人员严重不足造成执法工作的开展困难;二是执法装备的落后造成行政执法工作的被动;三是机构改革所牵涉的上、下对接时差以及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不完善都影响了行政执法工作的稳定性;四是下一步食品药监部门职能调整后将面临着餐饮服务这一全新的工作,人员如何组合、搭配,资产如何划转,都对今后工作的开展有很大影响;五是今后地方财政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在经费上的投入能否给予有效保障。对以上困难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思考、仔细分析,积极探索新的食品药品监管方法,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确保峨边15万彝汉人民饮食用药安全有效,为峨边经济建设作出新贡献。

行政执法检查自查报告 (四)

接《州国土资源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卫片执法监督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文件后,我县高度重视,按照文件要求,立即组织我县卫片执法工作相关部门,对照检查验收政策及评分标准对我县20xx年度土地卫片执法工作进行了逐一的详细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总体部署,全面落实我县20xx年度我县卫片执法工作任务,我县强化领导,明确责任,成立了以国土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的卫片执法领导小组,各部门有序的配合保证了我县卫片执法工作顺利、全面的开展。

二、印发通知,制定方案

为转达上级部门工作要求,全面推进此项工作,深化落实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我县在县政府领导的批准下,以国土资源局名义印发了相关通知,下发了具体的工作方案。

三、核查图斑数据

我县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人员本着对部下发的各类图斑数据进行了全面的核查,并结合实地检查对图斑和土地实际利用情况进行慎密的对比和分析,杜绝任何失误和遗漏的出现。

四、组档归卷

我县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部门按照一地一卷的分卷方式,整齐有序地对各类档案制定了专卷,配齐宗地的审批文件和图件,并附以地块与局部土地利用现状图套合图件和地块与局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套合图件,对部下发地块和增补地块、违法用地制定了相应的专卷。

五、组织督查

按照上级安排全面督查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在督查基础上开展了自查验收,收集齐全相关卫片执法检查资料,为迎接上级督查验收做好了相应的准备工作。

六、正确把握政策界限

在卫片执法检查过程中,严格把握相关政策,做到依法执法,对各类图斑的定性和判断都严格遵守相关政策依据,防止任何判定失误、分类错误、失误增补、误判面积等工作遗漏的出现,做到在图斑地类、面积和用途等的判定,违法行为的定性上都符合相关规定。

七、数据填报方面

在数据的填报时,保证数据的客观、真实和规范。未出现因工作态度或人为失误等原因造成错报、漏报、多报数据的情况。无上报地块数据与部下发数据不一致的情况。

八、整改查处方面

在执法过程中坚持依法履行职能,杜绝违法行为的出现,在我县卫片执法工作人员的监察和监管下,我县未出现相关违法利用土地行为的情况。

在20xx年度卫片执法工作中,在县委、政府的关心和上级部门的指导下,我县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圆满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人员的努力下,截至目前,我县未出现违法违规利用土地的现象,保证了我县土地利用的有序和规范。充分体现了此项工作开展的重大现实意义,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会继续响应国家的相关政策,不断推进此项工作的开展,由于受我县社会发展的现状的制约,我县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面临着经费匮乏、硬件不足和人员短缺等诸多困难,恳请在以后的工作中能给予更多关心和支持。

行政执法检查自查报告 (五)

根据市工商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xx市工商内部明传(20xx)88号]精神,我局于20xx年10月20日至11月10日对全局贯彻落实《行政复议条例》和《公司法》和《行政许可法》情况、20xx年以来的行政执法案件、复议案件、和行政许可事项的具体办理情况、“五五”普法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复议条例》、《公司法》和《行政许可法》的贯彻落实情况

自《行政复议条例》、《公司法》和《行政许可法》颁布以来,我局从20xx年3月开始至20xx年9月,先后组织开展了《行政复议条例》、《公司法》和《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培训、宣传等工作,对有关行政许可项目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制定了相关的配套措施和工作制度、公开了各项行政许可项目、条件、程序、期限和费用、做好了实施《行政许可法》的各项准备工作。在具体实施上,我局成立了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领导小组,制定了《凤庆县工商局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实施方案》和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工作流程表。07年之始,组织系弘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培训了《公司法》,把学习与检验学习成果的考试相结合,我局还组织了基层法制员为主的《行政复议条例》的学习。在学习培训上,一是开展了自学,二是组织了培训。主要集中培训21次,参加人员600人(次),由市、县两级法制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进行授课讲解。另外,我局还采取培训后考试和“一月一法”考试,对《行政复议条例》、《公司法》和《行政许可法》进行了全面、认真的考试,同时,还建立了配套的工作制度12项,并对所有的行政许可项目进行公示公示。

自20xx年以来,我局仍在不断地强化学习和培训,针对贯彻实施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制定完善措施予以整改,确保全县工商系统在贯彻落实《行政复议条例》、《公司法》和《行政许可法》上不走样、不出现任何问题,使我县工商系统的行政许可工作、行政复议工作、以及企业准入登记步入法制化轨道,为县域经济的良好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我们取得的好经验是:领导重视,依法办事,严格落实行政许可的各项制度。抓信访,重反映,及时查处各种违反规定的事态苗头。解决问题的成功办法是:提高依法办事重要性的认识,严管重处,建立层层督查负责制。

二、20xx年以来行政执法案件、复议案件情况

20xx年案件共83件,立案45件,案值5.53万元,罚没收入5.24万元。20xx年案件81件,立案58件,案值7.21万元,罚没款90.04万元。20xx年1-10月,案件163起,立案125起,案值11.46万元,罚没收入29.97万元。20xx年至20xx年共有复议案件2起。我局一是加大培训力度,首先县局党组重视法律法规学习,将学法纳入到党组中心组学习等活动中,其次是抓中层干部法律法规的学习,再次是开办基层工商所培训班,以案促学习,在实战中进行学习。完善有关的行政监督制度和机制,不断强化对各种行政行为的监督。主要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加大错案和过错行为的追究力度。20xx年至20xx年10月止,我局法制机构在案审时共退回法律法规引用错误案件8件,接受当事人陈述申辩28次。树立了工商部门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执法形象。

在行政执法中,我局从完善制度出发,加强监控措施。主要是制定了执法办案程序和罚没、暂扣物资管理制度,明确了行政强制措施实施过程中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管理措施。在行政强制措施实施前,需事先向主管局长报批,并向法制部门领取扣留(封存)文书,取得文书编号。在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时,严格按照执法办案程序,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送达实施某种行政强制措施的通知书和财物清单,告知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时限和途径。在行政强制措施实施后,严格按照暂扣物资管理规定,将暂扣(封存)财物的名称、种类、数量向法制部门备案,并按规定程序和时间要求移交财务部门管理。需要解除行政强制措施的,首先由案件承办人员填制有关事项审批表,由法制部门审核后,报主管局长审批同意,方可由承办机构和财务部门在法制机构的监督下予以解除。所有案件程序合法,处罚适当,实体并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和达到听证程序案件严格依程序办理。

三、政务公开、准入制度执行情况

1、实行首办责任制。为使首问责任制度落实到实处,我局明确首办责任人,并在服务大厅公示。指定首问责任人8人,对八项行政许可事项予以落实,使用34种统一文书。统一规范,按照市局统一的文书格式,向申请人或咨询人发送一次性告知书企业237份。实行企业上门年检服务。上门年检93户,出动人员268人次,出动车辆25台次。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2、告知制度落实情况。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和获得行政许可,对8项行政许可事项,分别使用19种通知书、决定书和告知书,对申请人第一次咨询或提交材料不起全的,窗口服务人员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要提交的文件材料,使申请人第二次就能办到有关证照。

3、行政许可事项公示制度落实情况。在县局登记注册厅和四个基层单位服务窗口、大厅和醒目的位置设置公示栏,公开公示内容。公示行政许可设定的依据(法律法规或规章)、条件、应提交的文件材料、收费依据(标准)和办理时限等内容的公示栏5块;公示行政许可文书示范文本8类43种;公开办事机构、承办人员、负责人及电话号码,传真和电子信箱,受理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投诉机构和联系电话。

4、行政许可事项服务制度落实情况。1个工作日完成企业名称预先核准30户;一般注册、变更、注销登记3个工作日内完成,共完成226户/次,个体工商户2252户/次;共办理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和注销登记2252户,当场登记发照1760户,私营企业160户,特殊情况随到随办。

5、行政许可事项窗口服务制度落实情况。全部实行“一个窗口对外”服务;办理企业设立、变更和注销登记226户(当场登记160户)。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和注销登记2252户(当场登记1760户),(不予受理3户);在《行政许可法》或者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和期限内,对依法作出的行政许可以书面形式,将决定颁发或送达申请人,企业226户,个体2252户。

6、规范系统监督检查(政务公开)制度落实情况。县局机关在登记注册大厅,公示办事机构1个、服务范围8大项、5名服务人员身份、职责等;公开注册登记条件和程序及依据1板,公开注册登记收费标准、项目及依据1板,公开服务制度1板,公开窗口服务制度1板,公开行政许可结果30期226户,公开典型案例20期,全面接受社会监督。工商所在醒目位置公示工作职责和服务人员身份。政务公开,公开注册登记条件和程序及依据,公开注册登记收费标准、项目及依据,公开服务时限。按户公开个体工商户核费和收费情况88期。公开行政许可结果,公开基本信息个体工商户120期2252户,公开典型案例28户。

四、“五五”普法开展情况

“五五”普法工作是我局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内容,做好普法工作可以更好地化解行政争议和行政矛盾,所以我局把“五五”普法目标纳入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

一是县局成立“五五”普法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全局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法规股,具体承担普法工作日常事务。各工商所设兼职法制员一名,负责案件核审、法律宣传等工作。

二是明确分工,各负其职。县局印发了《凤庆县工商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工作规划》,并分年度制定普法工作要点予以推进我局的普法工作。由于工商部门涉及工商法律、法规、规章多,又面对大量经营者和消费者,所以我局年初制定普法要点时,将普通法由法规科负责牵头宣传和培训;特别法由各业务科室承担宣传培训。

五、行政执法责任制度情况

我县所有在岗行政执法人员除暂未领导执法证件外均做到了持证上岗。在办理案件和执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时,都做到了亮证执法。不亮证不能实施现场检查和监督管理,不亮证不能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和询问案件当事人。在案卷归档时,必须装入执法人员的执法证件证明,以体现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的严肃性和重要性。在依法行政工作上,我局除制定并落实一系列规章制度外,还建立和完善了各种依法行政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目前,没有一起提起行政诉讼。

六、存在问题

由于各种原因,暂不能执行《xx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罚没物资及公物委托拍卖试行办法》,罚没物资保管和处罚需要进一步规范。

行政执法检查自查报告 (六)

(一)卫生统计调查数据质量不高,数据库不健全。主要原因是信息统计人员兼职其他工作,不能全身心投入统计工作;部分统计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够,对相关的统计法规和知识不了解,对上报的数据审核把关不严。乡镇卫生院统计管理人员业务素质不过硬,岗位不稳定,统计资料不健全,统计数据不够准确。

(二)统计人员流动性大,存在培训不上岗、上岗未培训的情况,无法独立完成直报工作。

(三)医院统计台帐、统计分析、资料汇编和简报大多陈旧的,或者不齐全。

今后将加强统计人员的业务学习,不断提高统计人员的业务素质,为国家的卫生统计工作做出应有的贡献。

行政执法检查自查报告 (七)

一、开展自查基本情况

自20xx年4月份以来,市城乡管理委员会成立以来,市城管办的职能由运动员和裁判员的双重角色,转变为单一的运动员角色。

(一)在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建设方面。根据职能调整意见,在具体的城市管理方面,我局除承担大型户外广告的初审和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资质核准外,不再承担具体的城市管理执法业务;在业务指导上,承担全市县区及城区九个网格化城市管理的考评工作。自20xx年9月截至目前,我局共组织城市管理考评工作40余次,参与考评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效能监督员、行风评议员、市城管委办公室成员单位代表、委托院校等人员共500余人次,考评通报问题10000多个,督促整改问题8000多个,消除管理盲点近百处。按照属地管理的工作要求,我局积极开展简政放权、优化服务、强化指导为重点的推进执法重心下移工作的开展,把涉及的行政处罚权、管理权,下放或委托两区城管执法局执行。在建立健全依法行政机制上,我局先后完成了《XX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XX市城市管理网格化责任制管理暂行办法》等八个规范性文件的起草,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会会议审议通过后,以市委办、市政办分别下发执行;在制度建设上,以优化权力运行、强化风险防控,加强源头自律为目标,编制权力运行目录、建立了廉政风险防控制度、重大决策程序制度等20多项,明确行使职权范围、权限和流程,杜绝越权或者违反程序行为的发生。

(二)在行政处罚方面,通过开展卷宗检查、完善制度等方式,强化业务指导。制定了《XX市城管执法系统行政处罚卷宗指导规范》、《XX市城管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意见》等文件,下发各县区城管执法局执行,及时撤销认定事实错误、执法程序不规范的行政处罚案件。

(三)在行政许可方面,积极开展行政许可清理工作,我局原有行政许可事项7项,下放两区执行5项,建立了《XX市城管执法局行政许可制度》等多项制度,核准建筑垃圾运输企业5家,大型户外广告2处。

(四)在行政强制方面,对委托执法的事项采取事前介入、事中审查和事后监督的方式,严格执行行政强制法规定。

二、开展自查措施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为认真落实文件要求,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大队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自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政策法规科。将自查内容细化为若干项,分解到个人,对照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逐一开展自查工作。

(二)明确目标,完善措施。本次自查的项目共涉及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和行政强制4个部分19项内容,根据文件要求的标准,在开展自查的过程中,我局采取了查阅资料、随机抽卷和查看现场相结合的办法,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对照要求责令具办人认真整改。

三、存在问题和下步整改意见

对本次涉及的内容开展自查的结果来看,在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方面虽然取得了初步成绩,但是仍然存在涉及重大决策的事项,专家风险评估机制执行不到位;执法队员业务水平不高,行政执法重实体轻程序;执法队员存在合同工的现象。结合本次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根据文件要求,下步整改意见:

一是强化规章制度的执行力。按照制度管人、制度管事的要求,完善重大事项专家和百姓参与制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进一步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民主化水平。

二是强化业务指导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根据目前市城管执法局职能转化的实际,在对县区城管执法业务指导方面,除优化培训方式、深化培训内容外,通过案例模拟、以考促训等方式,进一步提升执法队员业务素质和实践经验。

三是强化考核和监督。依托城市管理考核平台,通过开展普查和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促进城市管理各项业务水平的新提升。

特此汇报。

20xx年7月14日

行政执法检查自查报告 (八)

今年以来,按照县人大常委会行政许可法执法检查方案的要求,商务局对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情况进行执法检查自查。现将执法检查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评价自查表明,商务局为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具体表现为:

(一)组织宣传教育。商务局开展了行政许可法宣传、教育。20xx年3月,商务局邀请县法制办做了行政许可法辅导报告。在组织机关干职工学习的同时,结合实际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通过学习、宣传,提高了干职工的法律认知水平。

(二)开展许可清理。商务局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和省市规定,对行政许可的项目、实施主体、许可依据等进行了认真清理。共清理了行政许可项目5项,分别是:酒类商品零售许可、酒类商品批发许可、畜禽定点屠宰许可、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机构行政审批、调味品经营许可;取消4项,分别是:酒类商品零售许可、酒类商品批发许可、畜禽定点屠宰许可、调味品经营许可;保留1项,即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机构行政审批。国家、省、市已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已停止实施,不存在变相设定审批事项问题,无行政许可收费项目。

(三)行政许可制度健全。县法制办指导和帮助商务局制订了行政许可程序规定和责任追究办法,并对其进行备案审查。商务局根据本单位的工作实际,积极建立相关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制定了问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许可公示制、一次性告知制、过错责任追究制。这些配套制度的建立和实施,较好地规范了行政许可行为。

(四)提高许可效率。商务局按照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原则,结合本单位的业务工作特点,积极改进行政许可方式方法,推行多种便民措施,提高行政许可工作效率。

二、存在问题

(一)部分行政许可实施机关不具备主体资格。行政许可实施机关法定,行政机关委托行政许可,只能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商务综合执法大队行使行政许可。

(二)程序违法现象比较突出和普遍。第一,程序缺失。突出表现为许可缺公示、受理缺凭证、听证缺资料。该组织听证未组织听证,应告知听证权利的未告知听证权利,有的以协调会的形式替代听证会。第二,程序倒置。先许可后审查。在受理的当天告知了申请人缺少资料,且不是当场就能作补正的,有时在当天就作出了行政许可决定。

行政执法检查自查报告 (九)

根据XX县统计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江西省统计管理条例》精神,按照县统计局统一部署,结合本街道实际,对全街道统计工作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我街道设统计站一个,配备一名专职统计人员,已按统计制度的规定建设统计台账,统计人员执证上岗。

此次我街道自查重点是对农业报表,劳资报表进行了核查,在核查中没有出现虚报、瞒报、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行为,没有拒绝、屡次迟报统计资料的行为,没有单位领导干扰统计数据,从而造成统计数据失真的行为。

重点对各项统计调查和统计资料进行自查、复查。

通过这次自查,发现村级统计人员对《统计法》意识淡薄,由于两村(廻垅、城郊)从岑阳镇划归于兴安街道这个特殊时段,造成部分统计表册不健全。针对存在的问题,下步我们将加强《统计法》的宣传工作,增强法律意识,并健全统计台账和原始记录,提升统计数据质量,真正做到“数出有据”。

根据市统计局《关于做好全市统计“六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的通知》(吉市统字35号)精神,我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格按照市 “六五”普法中期检查指导标准,结合统计部门实际,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我局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优势,有针对性地开展好普法学习教育活动。制定了五年普法计划表,有目的有步骤地学习好公共法《宪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侵权责任法》、《公务员法》和专业法《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江西省统计管理条例》以及其它法《禁毒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物权法》、《旅游法》等。认真开展好“法治机关”、“法律进机关”创建活动,促进统计工作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充分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以及“12.8”《统计法》颁布日和中国统计开放日等极好时机,以抽样调查、大型普查等文艺演出、贴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出动宣传车和知识竞赛等方式开展丰富多彩的普法活动。

我局还进一步健全完善了相关制度,制定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实施意见,建立健全了(党组)和党支部集体学法、办公会前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法律培训、考试考核、学法情况登记等制度。每年组织一次法律知识考试,考纪严肃,参学率、参考率和合格率均达到100%,并将学法用法情况作为干部职工考核、晋升和使用的重要依据。

三、努力提高全社会法制化管理水平

我局积极探索依法治理工作的有效实践形式,总结和推广依法治统工作经验,执法责任制、政务公开等得到有效落实。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法律顾问制度和法律咨询制度,聘请专家参与统计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定工作,并及时答复社会公众对统计法规的咨询。在每次的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中,邀请专家全过程参与,确保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有力查处统计违法行为,着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我局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传媒的积极作用,大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普查条例,实现统计门户公开网站有普法栏目和内容。我局狠抓普法教育队伍建设,定期组织普法骨干和法制宣传员培训,让他们更熟练知晓统计法规,更好地宣传好统计法规。同时,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向挂钩移民宣传好移民相关政策法规,向移民群众细致入微地解读移民政策,化解矛盾纠纷,确保时间进度,做到了让移民搬得出,稳得住,安居乐业。

我局将普法依法治统工作纳入单位目标管理责任制、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责任考核,与创先争优和年度目标考核挂钩,作为年度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做到工作情况清楚,制度完善,档案齐全,管理规范。为保证工作需要,每年都预算一定的工作经费,按实际支出情况报销。

我局非常重视信息工作,及时反映反馈信息,按要求上报各类报表及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结等。

“六五”普法以来,我局在普法依法治统工作中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我们也能清醒地看到还存在着的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做得还不够好,主要表现在学习时间不够,学习内容不精,学习领悟不深,读书笔记记录不详细。二是宣传专栏办得不够好,自从搬迁离XX县政府大院办公后,没有继续办好法制宣传专栏。三是依法治理工作力度不够,统计违法行为查处还停留在通报上,还没有取得“零突破”。

今后,我局将进一步严格按照五年规划以及中期检查指导标准,继续做好“六五”普法工作,首先是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特别是对全县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的统计法律法规学习教育,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统计法制意识,从源头上确保统计数据质量。其次是办好法制宣传专栏,围绕工作重点有目的地宣传好统计相关法律法规。再次是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取得统计违法案件查处“零突破”,为统计工作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根据湖南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湖南省监察厅、湖南省司法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联合开展统计执法大检查的通知》( 湘统46号)精神,我区认真开展了自查,切实查找本区统计工作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关于联合开展统计执法大检查的通知》以来,我们迅速召开党政会议和全局专题工作会议及乡镇街道迎检和自查会议,重点学习了省、市通知精神,使全区上下明确了此次检查工作的实际意义和工作方法,进一步增强了落实通知精神的自觉性,为把通知精神传达好,贯彻好,落实好打下了组织基础。

统计工作的高质量是统计数据准确性、科学性的保证,其关键在于基层。近年来,我们加大投入,加强了乡镇街道统计队伍建设,累计投入万元,为乡镇街道统计站配备了微机等办公用品,购置齐全了各种硬件,实现了网上直报,使其更好地发挥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统计工作的职能。健全统计网络,坚持保障经费、落实待遇、提高素质,保持了工作的连续性。逐步建立健全统计原始证录、统计台帐制度和岗位目标责任制度,推动了整体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每年至少开展两次大检查,促进了统计基础工作的规范、科学,统计数据的准确、详实。围绕此次检查,我们进一步健全了各街道乡镇包管片区的包保责任制度,确保了各项工作的落实。

我们严格按照《关于联合开展统计执法大检查的通知》,结合我区实际,采取自查、抽查等形式对各基层单位统计调查数据进行了全面检查。工作中,切实做到了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纠正数据错误处,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部分基层单位和个体户不够重视统计工作,统计制度不健全,统计信息闭塞,档案资料归档不及时、不规范,统计人员变动相对频繁,造成了统计资料遗失、统计数字不能衔接,统计人员业务素质不高等现象,严重影响了统计工作的`连续性,及时性、准确性和全面性;二是统计数据质量有待提高,报表数据逻辑性差,一些统计数据计算错误,指标含义混淆;三是统计事业经费严重不足,工作清苦。大部分乡镇财政、民政、土管、计生等工作人员均有工作津贴,而统计部门因自身经费严重不足,没有能力给基层统计人员予以补助,统计人员没有任何补贴,有的乡镇统计人员连送报表的旅差费都不能保证,而基层单位的统计人员也一般由财务人员兼职,没有额外的补助,从而影响了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为进一步提高统计调查数据质量,推动全区商业贸易统计工作再上台阶,我们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明确了下步努力方向。一是强化数据质量意识,进一步提高基层单位和个体户统计工作的重视程度。二是健全工作制度。逐步健全日常工作、责任分工、目标考核、奖惩约束等一系列制度,严格落实,确保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三是改进工作方法。推广“三查三审三比较”的方法,三查即:一查逻辑和数量关系;二查计量单位是否准确;三查属性指标是否正确。三审即:一是基层单位统计自审;二是乡镇街道初审;三是计算机汇总审核。三比较即:帐表、帐实数据比较;上下级单位数据比较;本期数据与前期基数比较。四是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在日常督促检查的同时,根据工作实际,适时开展统计专项治理。

基层统计工作是统计大厦的基石,近年来,我区统计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经过广大统计工作者的共同努力,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统计工作在XX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决策咨询作用。但相对来说,基层的统计工作,与国家进一步加强基层统计工作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因此,我局商业贸易股将会对本次自查结果,在将来的工作里,找准统计工作的薄弱环节和突破口,切实加强商业贸易的统计工作。

行政执法检查自查报告 (十)

市院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全面贯彻实施《检察官法》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大任务,也是规范和加强队伍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在贯彻落实《检察官法》工作中,我院按照“深入宣传,强化培训,依法管理,务求实效”的原则,把严格贯彻执行《检察官法》,作为提高检察官队伍素质的重要法律手段,采取有效措施,着力提高依法管理检察官队伍的工作水平。

(一)加强学习和宣传,为《检察官法》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氛围。

《检察官法》颁布后,我院不断加大学习和宣传《检察官法》的工作力度,努力为《检察官法》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氛围。为此,我们组织全体检察人员开展了深入细致的学习、宣传《检察官法》活动。通过学习,着重解决了三个问题:一是解决了广大干警对《检察官法》重要性认识不足的问题。二是解决了广大干警对《检察官法》理解不深的问题。三是解决了广大检察官职责意识不强的问题。

在加强广大干警对《检察官法》的学习、宣传、教育的同时,我院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介,广泛深入地开展《检察官法》的宣传工作,在省级报刊发表宣传文章10余篇、在市级媒体发表宣传文章20余篇。向人民群众宣传《检察官法》的意义,宣讲《检察官法》的内容。结合检察工作实际,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生动活泼的方式,争取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了解检察官,支持我们的工作;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对检察官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

(二)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检察官综合素质。

《检察官法》对检察官的任职、续职等提出了严格、具体的标准与要求。为贯彻落实《检察官法》,努力达到《检察官法》对检察官的学历要求和素质要求,自《检察官法》实施以来,我院始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按需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展检察官教育培训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1.积极支持和鼓励干警参加学历教育,学历教育成绩显著。《检察官法》对初任检察官的学历条件提出了明确具体的标准。《检察官法》实施前,我院35名检察官中,具有本科的29人,具有专科学历的5人。为使全院干警达到《检察官法》对任职检察官的学历条件和要求,我们在学习经费、学习时间等方面积极支持和鼓励干警参加学历教育。对《检察官法》实施前已担任检察官职务,但未达到检察官法所规定的学历条件的,我们根据上级检察机关的有关精神,区别不同情况,分别提出不同要求,分层次进行培训。目前,我院现有省院核定编制34人,地方编制1人。其中具有本科学历 29人,专科学历 5人,高中学历 1人。法律专业34人,非法律专业 1人。副处级2人,正科级7人,副科级9人,科员17人;在读本科 5人。

2.检察官任职、续职资格培训全面开展。2002年以来,我院先后有1名副检察长2名检察官共3人按照《检察官法》的要求参加了省院统一组织续职资格培训,并取得了优异的成绩。接受任职、续职资格培训,对更好地履行检察官职责,提高检察官执法水平起到了积极作用,也为我们今后全面开展任职、续职资格培训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

3.创新培训机制,干警岗位轮训工作取得实效。为把学历变为能力,把文凭变为水平,我院根据《检察官法》的基本要求,不断创新培训机制,大力开展干警岗位轮训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在岗位轮训工作中,我院坚持开展多种形式的岗位轮训工作,从正副检察长到检察员、助检员的岗位练兵,从书记员、行政人员的应知应会到典型案件的分析研究,形成了全员性、多层次、立体化的培训机制,使检察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得到了整体性提高。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严格依法管理检察官队伍。

自2002年以来,我院严格依照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检察官法的有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检察机关关于依法管理检察官队伍的一系列指示精神,逐步建立健全了依法管理队伍的长效机制。一是成立检察官考评委员会,依法加强经常性管理。我们严格执行《检察官法》关于对检察官的任免、考核、晋升、奖励的各项规定,建立了干警业绩档案,把检察官的工作实绩作为任免、晋升、奖励的主要依据,形成了一套“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二是实行竞争上岗、双向选择的干部管理机制,建立健全了考核机制,对全院干警的工作业绩实行动态考核,奖勤罚懒,奖优罚劣。近几年来,共有3名实绩突出的年轻检察官走上中层领导岗位。三是依法加强检察官执法行为的规范与管理。工作中,我院始终把规范检察官的执法行为作为检察官队伍管理的重点之一,通过加强纪律教育,开展警示教育,实行“一岗双责”,与干警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健全《戒勉谈话制》、《八小时以外对干警实施监督的暂行规定》等行之有效的监督制度,努力加强事前监督,推动检察官执法行为的规范化。四是完善了监督制约机制。建立了举报中心对侦查部门实行线索查办跟踪反馈制度;首办责任制度;错案责任追究制;控申、监所部门对自侦、批捕、起诉部门执行法定期限检查制;纪检部门个案跟踪回访考核制等,以努力提高检察官认真履行自身职责的自觉性。

(四)规范检察官等级评定,全面开展等级晋升报批工作。

《检察官法》实施后,我院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和要求,于1998年11月依法开展了首次检察官等级评定及报批工作。首批共评定了33名检察官的检察官等级。其中,四级高级检察官4名;一级检察官13名;

行政执法检查自查报告 (十一)

兰山区统计局:

为了促进统计工作的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进程,不断推进全镇联网直报工作的顺利开展,切实提高统计能力,增强依法统计意识,规范统计工作秩序,保证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根据临沂市统计局[20xx]20号《关于转发全省“四上”企业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镇的实际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全镇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自20xx年6月18日开始,利用3天时间,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统计、经贸、社区为成员的2个检查组,对全镇辖区内14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家限额以上贸易业、2家规模以上服务业,采取查看资料、座谈了解、实地察看等形式进行了检查。对20xx年年报及20xx年上半年主要指标数据进行了重点检查,其中,工业企业是工业总产值、收入、利润、劳动者报酬;贸易业是零售额(销售额、营业收入) 、利润、劳动者报酬;投资是固定资产投资额;服务业是营业收入、利润、劳动者报酬。检查中没有发现违反统计法律法规,虚报、瞒报、篡改、拒报和迟报统计资料的情况。同时各企业结合自身情况认真进行了自查,发现问题后及时整改。

二、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执行情况

1、在统计工作上,严格遵守纪律,以统计法为准绳,认真做好我镇的统计工作。20xx年以来均依法建立统计原始资料和统计台账,严格按照统计制度收集资料并形成统计报表。

2、在统计工作方面,严格遵守相关工作纪律,不存在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实施统计调查或变更统计调查制度内容,虚报、瞒报、篡改、拒报和迟报统计资料,违法公布统计资料,违法泄露统计调查对象资料等问题。

三、存在问题

1、由于企业人员流动频繁,导致企业统计人员变动较快,业务生疏,加大了统计工作难度。在工作移交时,存在相关统计资料遗失问题。

2、部分企业向统计部门上报的数据存在不规范、不准确不及时等现象。

四、下一步计划

1、进一步与企业加强沟通联系,争取企业老板的支持,做好企业统计员的思想工作,尽量稳定统计员队伍。

2、加强业务培训。我镇将加大对统计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政治理论学习。

3、统一思想,提高对统计工作的认识,完善统计工作制度,强化责任感,严禁统计资料遗失,杜绝数出多门。确保统计数据及时、准确、统一、完善。

行政执法检查自查报告 (十二)

根据局下发的文件精神,我所严格落实局党组关于加强交通行政执法行为自查工作的重要指示,以构建和谐、高效、便民的交通执法环境为主线,以“奉献人民,服务社会”的工作总宗旨为出发点,围绕交通行政执法安全工作,在全所范围内大力开展了交通执法行为大检查,强化全体职工规范执法意识,并就交通执法检查内容及要求进行了逐条对照检查,加强全体人员的安全法制教育,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执法行为规范、合法,确保无公路“三乱”出现,确保交通行政执法工作安全稳定。

近年来,我所认真贯彻落实局党组和稽查大队领导关于加强交通行政执法工作的指示精神,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积极加强对全体职工的规范交通执法行为的培养和自查工作,积极实施“依法治交通”的战略,立足工作实际,大力倡导规范化、人性化执法行为,使我们的交通行政执法工作逐步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有力地打击了辖区内车辆违法违章经营行为,维持了运输市场的良好秩序,多年来未发生过一起执法过错、错案和公路“三乱”现象,得到了驻地政府和群众的肯定和好评。现将我所安全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充分领会交通执法自查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交通执法自查工作

交通执法行为是一项极为严肃的国家行政行为,是国家依法赋予交通部门的工作职能。如何把握和行使好这一职能,直接影响着交通部门的形象和发展。而提高行为人对交通行政执法的认识,是转变交通执法不规范等诸多问题的根本所在。

近年来,我所对交通行政执法工作十分重视,自始至终把加强行政执法工作和预防公路“三乱”现象的出现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风气建设的一个重要环节来抓,认真执行交通行政执法的有关规定,对上路稽查等执法活动进行不定期自我检查,确保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接到局下发的17号文件后,我们及时地召开了全所职工大会,认真的对文件进行了学习领会,并针对工作实际展开讨论,真正从思想上认识到交通执法的严肃性和规范执法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全体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政治觉悟,牢固树立依法行政观念,善于用法律手段行使行政职能,促进规费征稽和交通发展。特别要加强“依法行政”意识,做到既严格依法办事,又积极履行职责,做到不越权、不滥用、不失职。把行政执法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认识和思想意识,做好日常的交通行政执法自查自检工作。

二、逐条对照,认真查找,切实将交通执法自查工作落到实处,不走过场创建和谐、有序、高效的现代交通,是每一位交通人的工作职责。

及时、有效的监督检查体系,更有利于交通事业的壮大和发展。我所全体职工一致认为,交通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是极有必要的,是打造滨城交通人整体素质提高的一个重要的举措,是培养和教育一批身处执法一线的交通职工的有效渠道,是打造滨城和谐交通的重要手段。

我们依照交通执法检查内容及要求,全体职工都认真反思和总结了自己的每一次执法行为。我们组成“帮扶”对子,相互监督,相互帮助,每一位职工都进行了深刻而严肃的自我查找。我们全体同志都将此次查找工作当成一个促进个人工作和学习的机会,扎扎实实的进行了逐条对照,从行动上转变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缺点,切实将此次交通执法自查工作落到了实处,保证了此次自查活动开展的扎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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