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药品质量管理员工作总结 ■
1、协助制定质量管理体系,执行并完善相关的管理规章制度;
2、组织贯彻执行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和维护质量管理系统,掌握质量体系的审核方法,领导开展内审工作,统计分析审核结果,并做出审核报告;
3、执行质量检验标准、信息反馈、统计流程,根据公司整体质量状况组织质量控制方案,监控全程质量;
4、制定客户意见征询活动计划并付诸实施,对客户的意见进行统计分析并提出改进意见;
5、部门协调:为公司的其它部门提供客观的质量评价和切实可行的咨询建议
■ 药品质量管理员工作总结 ■
1.负责公司的质量管理工作,负责生产过程质量管理和质量改善工作;
2.负责供应商质量管理,原材料质量问题的处理和跟进;
3.负责公司质量体系的运行;
4.对于客户投诉问题,组织相关部门分析处理并回复处理情况;
5.组织并参与开发的`过程和产品审核工作,以确保其符合品质保证的要求和质量;
6.负责新项目试制和首件问题的跟踪;
7.负责组织产品的内外部试验;
8.部门管理及技能培训。
■ 药品质量管理员工作总结 ■
一、组织本公司内部质量管理体系的策划、实施、监督和评审工作。
二、按照技术文件编制检验标准和检验规范;
三、组织实施对原材料、外协件、外购件、自制件的检验,以及对产品工序、成品的检验,并出具检测报告;
四、组织公司内部对不合格品的评审,针对质量问题组织制订纠正、预防和改进措施,并追踪验证;
五、负责质量记录的统筹管理,定期进行质量分析和考核;
六、负责全公司产品的质量检验工作;
七、负责计量管理工作,完成计量仪器的定期检定并做好检定记录和标识;
八、负责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控制,确保产品质量满足规定的要求;
九、参加对供方的评审,参加用户反馈意见的分析和处理;
十、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 药品质量管理员工作总结 ■
第一条 为加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行为,保障人体用药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是药品经营管理和质量控制的基本准则,企业应当在药品采购、储存、销售、运输等环节采取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确保药品质量。
第三条 药品经营企业应当严格执行本规范。
药品生产企业销售药品、药品流通过程中其他涉及储存与运输药品的,也应当符合本规范相关要求。
第四条 药品经营企业应当坚持诚实守信,依法经营。禁止任何虚假、欺骗行为。
■ 药品质量管理员工作总结 ■
第一百八十二条 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的管理应当符合本规范药品批发企业相关规定,门店的管理应当符合本规范药品零售企业相关规定。
第一百八十三条 本规范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对企业信息化管理、药品储运温湿度自动监测、药品验收管理、药品冷链物流管理、零售连锁管理等具体要求,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以附录方式另行制定。
第一百八十四条 本规范下列术语的含义是:
(一)在职:与企业确定劳动关系的在册人员。
(二)在岗:相关岗位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在规定的岗位履行职责。
(三)首营企业:采购药品时,与本企业首次发生供需关系的药品生产或者经营企业。
(四)首营品种:本企业首次采购的药品。
(五)原印章:企业在购销活动中,为证明企业身份在相关文件或者凭证上加盖的企业公章、发票专用章、质量管理专用章、药品出库专用章的原始印记,不能是印刷、影印、复印等复制后的印记。
(六)待验:对到货、销后退回的药品采用有效的方式进行隔离或者区分,在入库前等待质量验收的状态。
(七)零货:指拆除了用于运输、储藏包装的药品。
(八)拼箱发货:将零货药品集中拼装至同一包装箱内发货的方式。
(九)拆零销售:将最小包装拆分销售的方式。
(十)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国家对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等品种实施特殊监管措施的药品。
第一百八十五条 医疗机构药房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药品采购、储存、养护等质量管理规范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商相关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互联网销售药品的质量管理规定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另行制定。
第一百八十六条 药品经营企业违反本规范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第一百八十七条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卫生部2013年6月1日施行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90号)同时废止。
■ 药品质量管理员工作总结 ■
1、负责收集上下游客户的资质证照,并将收集的资质信息数据录入系统,同时对客户资质进行动态管理;
2、负责首营品种资料审核,对合格的首营品种资料按公司制定的编码原则进行编码,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3、负责本公司资质、委托的发放;
4、负责收集药品质量信息,及时进行分析、处理传递与反馈;
5、负责药品质量的咨询、查询、投诉和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报告;
6、负责不合格药品的审核,对不合格药品的处理过程实施监督;
7、负责收集保管本部门的质量资料、档案,督促各岗位做好各类台账和记录;
8、完成上级主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药品质量管理员工作总结 ■
2011年上半年药品质量管理检查情况
分析总结及整改措施
我院药品质量管理小组今年上半年开展了药品质量大检查,对各药房、药库、临床科室的药品进行了质量抽检和管理检查。重点对各药房、药库的药品进行了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进行了整改,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教育培训,规范了药品的管理和使用,确保了我院药品的质量安全。
具体检查情况如下:
对药库、调剂室药品进行了多次抽检,共抽检药品232个品种,300个批次,抽检合格率100%。在检查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安全隐患,比如:1、药库中成药与化学药品未分开储存;2、门诊药房内服药品与外用药品未分开摆放;3、中药房的摆药、储存条件不符合规定。
每月对各临床科室急救药品、麻精药品和本科室治疗常规药品等备用药品的检查中发现如下一系列问题:1、急救药品使用记录不规范;2、手术室麻精药品的管理未体现专人负责,缺少使用记录的签名。
采取的主要整改措施如下:
1、药库对中成药与化学药品按照类别分开存放。 2、门诊药房将内服药品与外用药品分类摆放。 3、规范各药房的摆药。 4、科室备用药品的记录要及时,确保记录详细。
5、督促手术室麻精药品的负责人按照麻精药品的制度管理,定期检查麻精药品的使用记录本。
药品质量管理小组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日
■ 药品质量管理员工作总结 ■
20xx年度我院药剂科围绕“加强医院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证医疗安全,维护群众利益”的主题,通过集中和分散的形式组织全体人员展开药品质量管理,我们一直强调质量管理不能挂在口头上,要从根本上去严格执行,不断地查找存在的问题和隐患,严格把守药品医疗质量关。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中的要求,特将我院年度药品质量管理自查报告从以下四方面进行总结汇报。
一、建立健全药品质量管理组织和管理制度,将药品质量和安全管理纳入科室责任目标进行定期检查和考核。
二、按照各项制度严格执行,严抓质量管理,确保安全
(一)药品购进制度执行情况
1、渠道合法:我院严格遵守《医疗机构药品管理规范》,从具有相应药品经营资格的合法企业购进药品,保证药品渠道合法、安全。
2、证照齐全:我院购进药品前,先行验明、核实供货单位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以及所购药品的批准文件等有效证明文件。
3、网上集中采购:根据省卫生厅指示和要求,我院于20xx年以来已全面实行网上集中采购,所有药品必须是通过省招标,并且通过合法医药配送公司
4、票据管理:我院购进的药品每批次都索取合法的票据(税票及详细清单)并留存。
(二)验收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1、验收药品:验收药品时,验收员除了对药品品名、规格、批准文号、数量、批号、效期、生产企业和供货单位,还要对外观质量和包装进行感官检查;到货药品必须附有同批号的出厂质量报告单。验收合格后,填写验收记录,每月验收记录,装订成册保存。
2、特殊药品验收:实行保管员和验收员双人验收。
(三)储存和养护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1、分类存放:药库药品按照药品的属性和功能分别存放。过期、破损等药品放置在返药区。特殊药品均按相关规定存管理,专柜存放,专账记录,账物相符。
2、储存条件:均按照药品说明书标明的储存条件储存药品。
3、养护工作:药品养护员严格执行药品保管、养护管理制度,每天两次(AM9和PM3)观察记录药库室内温度、湿度;每星期检查药品避光、通风、防火、防虫、防鼠、防污染等条件是否合理,并建立相应的养护档案,从而保证药品质量。
4、近效期药品管理:我们建立效期药品管理制度,每月25日对药品进行盘点,药品效期提前3个月下架,严格杜绝过期药品的存在。药品发放也严格遵循“先进先出”、“近效期先出”的原则。
(三)药品调配、发放制度
1、调配卫生要求:用于调配药品的药匙、调药板、包装用品以及调配药品的区域,完全符合卫生要求及相应的调配要求。
2、拆零要求:需要对原最小包装的药品拆零调配的,每天由副班人员做好拆零记录。拆零药品的包装袋上注明“请在医嘱使用期限内服用”字样,并标明药品通用名称、规格、批号,效期和患者姓名等内容
(四)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
1、不良反应监测:药剂科设临床药师四名,负责临床药学查房和不良反应报告的收集。目前临床药师每周查房两次,检查和督促临床医师发现并填写不良反应报告,由临床药师汇总并网络汇报上级药监部门。20xx年1月至11月搜集和上报药品不良反应144例。
2、临床指导:临床药师通过药学信息、定期考试对临床医师进行指导。
(五)人员健康档案每年定期组织一次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
三、关于建议有以下几点
1、药监部门定期组织关于不良反应监测的培训和学习。
2、药监部门在对我等医疗机构监督检查的同时,并给予我们最新的药学信息的指导。
以上为我院药品质量管理的汇报总结,展望20xx年,任重道远,我们相信在州药监相关部门指导下,我院的药品质量管理会更上一个台阶。
XXXXXX
3、养护工作:药品养护员严格执行药品保管、养护管理制度,每天两次(AM9和PM3)观察记录药库室内温度、湿度;每星期检查药品避光、通风、防火、防虫、防鼠、防污染等条件是否合理,并建立相应的养护档案,从而保证药品质量。
4、近效期药品管理:我们建立效期药品管理制度,每月25日对药品进行盘点,药品效期提前3个月下架,严格杜绝过期药品的存在。药品发放也严格遵循“先进先出”、“近效期先出”的原则。
(三)药品调配、发放制度
1、调配卫生要求:用于调配药品的药匙、调药板、包装用品以及调配药品的区域,完全符合卫生要求及相应的调配要求。
2、拆零要求:需要对原最小包装的药品拆零调配的,每天由副班人员做好拆零记录。拆零药品的包装袋上注明“请在医嘱使用期限内服用”字样,并标明药品通用名称、规格、批号,效期和患者姓名等内容
(四)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
1、不良反应监测:药剂科设临床药师四名,负责临床药学查房和不良反应报告的收集。目前临床药师每周查房两次,检查和督促临床医师发现并填写不良反应报告,由临床药师汇总并网络汇报上级药监部门。20xx年1月至11月搜集和上报药品不良反应144例。
2、临床指导:临床药师通过药学信息、定期考试对临床医师进行指导。
(五)人员健康档案每年定期组织一次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
■ 药品质量管理员工作总结 ■
-负责医疗器械产品质量管理文件,并指导、督促文件的执行和管理;
-负责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ISO9000)运作与维护;对产品的质量提高提出改进措施并实施执行;
-负责建立公司所经营医疗器械产品并包含质量验收标准等内容的质量档案;
-负责医疗器械产品在医院红会系统、药监局网站不良事件的质量查询及申报;
-协助开展医疗器械产品质量管理的教育和培训;
-执行仓库质量管理流程、改进仓库质量管理方法;
-提供全面的质量分析报告,评估产品质量状态,对不合格产品进行控制;
-货物入库验收、出库查验、核对交接;相关进销存记录的整理和归档;
■ 药品质量管理员工作总结 ■
药品质量管理是保障患者用药安全的重要环节,而良好的药品质量管理工作对于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企业来说,更是至关重要。经过一段时间的工作,对药品质量管理工作进行了总结与分析,以期能够持续改进并提高药品质量管理水平。
一、加强药品供应链管理
在药品质量管理过程中,非常重视药品供应链管理的重要性。通过与供应商的沟通,确保合格的原材料供应,并建立供应商合作伙伴关系,减少可能的质量风险。同时,也应加强对供应商的管理和监督,定期对合作伙伴进行质量审核和评估,确保供应商与的质量要求保持一致。
二、严格执行药品质量管理制度
制定科学有效的药品质量管理制度是提高药品质量管理水平的基础。应不断完善和修订相关制度和规范,确保其与国家法规的一致性,并持续加强对制度的宣传和培训,使所有员工都能严格遵守。还应及时了解和掌握国家药品质量相关政策和标准的更新,确保业务操作的合规性和合法性。
三、加强质量监控和检验
良好的药品质量管理必须建立在强大的质量监控和检验基础上。应加强对采购药品、入库药品和出库药品的质量检验和监控,确保所有药品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还应建立并完善良好的不良反应和药品事故报告制度,及时收集、报告和分析药品质量问题,以便采取相应的纠正和改进措施。
四、加强人员培训和技能提升
药品质量管理工作需要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支持,因此,应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技能提升。通过组织内外部培训课程、定期集中培训和经验交流会议,提高员工对药品质量管理的理解和掌握。还应建立健全员工的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五、加强危机管理和事件处理
在药品质量管理工作中,危机管理和事件处理的能力也是至关重要的。应建立健全的危机管理预案,对可能发生的质量问题进行预先规划和准备。同时,还应建立并完善事件处理的标准和流程,确保事件能够得到及时、妥善地处理,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整改和预防措施,以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六、加强信息管理和技术支持
在现代化的药品质量管理过程中,信息管理和技术支持起到了重要作用。应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完善的药品质量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准确地收集、整理和分析药品质量数据。同时,还应借助现代化的技术手段,如互联网和大数据等,提高药品质量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良好的药品质量管理对于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企业来说至关重要。通过加强药品供应链管理、严格执行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加强质量监控和检验、加强人员培训和技能提升、加强危机管理和事件处理、加强信息管理和技术支持等方面的工作,能够不断提高药品质量管理水平,确保患者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 药品质量管理员工作总结 ■
1、协助迎接药监、第三方审核机构等各种外部审核的沟通和现场审核的协调;负责各项药监系统的上报、对接工作;
2、协助建立、维护、修订、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优化质量体系流程,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2、识别医疗器械法律法规的更新,负责推进医疗器械各项法律法规在公司各业务部门的落实、改进工作;
3、负责公司内审、外审和管理评审的准备工作,和检查后发现不合格项的整改和关闭;负责公司各部门质量目标的确认和达成情况统计、分析工作;
4、负责质量意识、质量体系的内部贯宣和培训;
5、协助各种新产品注册申报、变更注册:注册工作与内部质量体系的对接工作;与检测所的沟通工作;注册资料的编制工作等;
6、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
■ 药品质量管理员工作总结 ■
药品质量管理是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的重要工作之一,而一个科学合理的工作计划对于提升药品质量管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至关重要。在这里我制定了一份药品质量管理半年工作计划,旨在全面提升药品质量管理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一、加强药品生产监管
我将加强对药品生产环节的监管工作。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确保药品生产过程严格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同时,我们还将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取缔不合格药品生产企业,保障合格药品的生产和供应。
二、加强药品流通监管
我将加强对药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工作。我们将建立健全药品流通监管体系,加强对药品流通企业的监督检查,确保药品流通环节安全可控。同时,我们还将打击假冒伪劣药品的生产和流通,严惩违法行为,保护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三、加强药品销售监管
我将加强对药品销售环节的监管工作。我们将建立健全药品销售监管制度,加强对药品销售终端的监督检查,确保药品销售合规有序。同时,我们还将加大对药品销售环节的宣传教育力度,提升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意识,避免购买假冒伪劣药品。
四、加强药品质量监测
我将加强对药品质量的监测工作。我们将建立健全药品质量监测体系,加强对药品质量的监测和评估,确保药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同时,我们还将加大对药品不良反应和事件的监测和处理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药品质量管理半年工作计划是一个全面细致、务实有效的管理方案,将有效提升药品质量管理工作的水平和效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实现国家卫生健康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希望全体工作人员共同努力,认真执行工作计划,为人民群众健康福祉贡献自己的力量!
■ 药品质量管理员工作总结 ■
一、 是非题 (每题3分)
1. 首营企业是指:购进药品时,与本企业首次发生供需关系的药品生产或经营企业。 ( )
2. 首营品种是指:本企业向某一药品生产企业首次购进的药品(含新规格、新剂型、新包装等)。 ( )
3. .销售的药品必须是符合法定质量标准要求的合格药品,不合格药品不得销售。 ( )
4. 凡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包括公司领导、采购部、销售部(开票、收款员除外)、药品质量管理、验收、养护保管和出库复核岗位的人员,应每年定期到市疾控中心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个人健康档案。 ( )
5. 保管员严格执行按批号发货原则办理药品出库手续,并做好药品出库复核记录。 ( )
6. 所购中药饮片应有包装,包装上除有品名、生产企业、生产日期外,实施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应有批准文号。 ( )
7. 购进药品应按《规范》要求,持有合法票据,并按规定建立购进记录,做到票(税票,)、账(清单)、货相符。 ( )
8.. 首营企业审核由业务部门填写“首营企业审批表”,经质量管理部审核和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购进。审核工作应有记录。 ( )
9. 药品质量标准由质量管理员负责收集、整理、存档。 ( )
10. 药品保管人员应凭质量验收人员开具的“验收入库单”和药品的随货同行凭证办理收货,并根据验收结论和验收人员的签章将药品移入相应的.库(区),对货单不
符、质量异常等情况,有权拒收并报质量管理部门和业务部门处理。 ( )
二、选择题:(1-5单选,6-10多选,每题4分)
1. 验收所抽取的样品必须具有( ),应按规定比例抽取样品,验收工作完毕后应尽量恢复原状,在外包装上贴封条,并打上“验”字印章或封条。
A 、代表性 B、特性 C、特点 D、个性
2. 保管员应坚持 ( )的原则,按批号发货。
A、批号 B、“先产先出”、“近期先出”C、数量 D、质量
3. 近效期药品的概念:药品的有效期距离失效期只有( )的药品。
A、1年 B、3个月 C、6个月或储存3年以上 D、5个月
4. 购进药品应有( ),做到票、帐、货相符,按规定做好购进记录并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5年。
A、 单据 B、单价 C、数量 D、合法票据
5. 首营品种审核:由采购部门填写“首次经营药品审批表”,经( )部门审批和质量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购进,由质管部归档保存。
A、质量管理 B、采购部 C、 销售部 D、办公室
6. 出库复核员必须熟悉药品( )等,在仓储部经理领导下履行药品出库复核工
作,对其工作质量负直接责任。复核员依据提货凭证清点复核清楚,复核员必须在 提货凭证上签字,复核记录应保存至药品超过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五年。
A、品名及生产企业 B、规格 C、批号 D、批准文号
7. 药品批发企业销售药品必须选择合法的客户:( )
A、 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单位。
B、合法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即取得《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GMP(GSP) 认证证书》和《营业执照》的药品生产、批发或零售企业。
C、一般顾客 D、所有客户
8. 在库药品实行色标管理,( )
A、待验药品库(区)、退货药品库(区)为黄色,B、合格药品库(区)为绿色 C、待发药品库(区)为绿色, D、不合格药品库(区)为红色。
9. 建立健全药品养护档案,重点品种包括:( )
A、发生过质量问题的药品。B、首营品种
C、质量易变质的药品。 D、储存时间较长、近效期的药品。
10. 购进药品时业务部门应索取并审核加盖首营企业原印章的《药品生产(经营) 许可证》、《营业执照》、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复印件以及有关供货单位法定代表 人签字或盖章的企业( )等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及有效性。
A、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B、药品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C、培训合格证书 D、不对
三、填空题 (每空2分)
1. 购进药品要认真审核购货单位的 、 。
2. 销售药品应开具合法票据,做到 、 、 相符,及时做好销售记录,并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 ,但不得少于5年。
3. 验收首营品种应有该批号的药品生产企业质量 。
4. 检查验收时,发现有质量问题的药品,应填写 报采购部、质管部处理。
5. 药品必须符合药品的法定质量标准,药品法定质量标准指 和 。
答案:
二、1. A 2. B 3. C 4. D 5. A
6.ABCD 7. AB 8. ABCD 9. ABCD 10.ABC
三、1. 法定资格、经营范围 2. 票、帐、货 1年
3. 检验报告书 4. 药品拒收单 5. 国家标准 局(部)颁标准
■ 药品质量管理员工作总结 ■
1、负责公司研发部产品研发全过程质量管理,协助部门经理规范和优化公司产品研发管理流程;
2、参与公司质量保证体系改进工作,收集过程改进建议,并负责建立健全产品研发质量保证体系;
3、负责公司质量保证体系执行过程的'指导、监督与评价,确保公司产品研发质量保证体系的有效运行;
4、负责制定产品研发项目的软件质量保证计划,并定期跟踪产品研发项目进展,定期提交项目情况汇报;
5、参与产品研发项目各里程碑节点评审,负责编制项目评审报告,并对项目评审结果处理过程进行跟踪与管理;
■ 药品质量管理员工作总结 ■
1、策划、建立、监督和评价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对不符合及时组织实施改进。
2、参与实施质量管理体系内审和协助第二方、第三方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及其它相关审核。
3、收集过程数据,实施过程控制,评价过程绩效并识别任何改进的机会。
4、对供应商质量实施管理并应对顾客质量反馈,处理顾客抱怨,牵头对供应商和顾客反馈的质量问题进行整改。
5、负责协助实施公司内与质量管理相关的培训工作,加强员工质量教育,提高人员质量意识。
6、编制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保管本部门所使用的文件。与信息管理员配合建立公司的质量管理软件。
7、实施特殊过程确认、软件确认、试制(生产)前准备状态检查等工作。
8、质量管理体系的日常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的要求并跟踪验证实施效果。
■ 药品质量管理员工作总结 ■
一、建立药品质量管理小组,由分管院长为组长,成员由药剂科主管质量和制剂的主任、制剂室和药检室负责人组成。日常的药品质量管理和制剂配制质量管理工作由药检室负责。
二、贯彻上级有关药品和制剂质量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并落实执行。
三、制定药品质量管理职责,加强对药品的供应、调配、制剂生产等环节的管理。
1、药剂科药品质量追溯:药剂科主任负责,以药检室为核心,分设质量员,每季度进行抽查(不少于5个批次),每季度报表,定期会议总结,及时发现问题,避免质量事故(见附件1)。
2、药检室对药品实行抽检制度。
3、药品入库验收:逐条登记,查验药检报告,自制制剂药房领入验收。
4、药品效期管理:参照近效期药品管理制度。
5、毒麻药品管理:处方双签字,药品专人、专柜、专账管理(参照特殊药品管理制度)。
四、定期对临床科室的备用基数药品、急救药品的保管和质量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与有关科室沟通,并做好相关登记和记录(见附件2)。
五、制定制剂生产质量管理、药品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和生产、检验人员职责,加强制剂生产及药品检验等环节的管理。
1、制定制剂的有效期。
2、由制剂室负责人审核成品发放前的全部生产记录;药检室负责人审核全部检验记录,由药剂科主管质量的主任(药品质量管理小组副组长)决定成品的发放、
六、决定不合格药品报损前的审核及处理。
注:办公地点为药剂科、药检室。
附件:
1、药品质量追溯流程图
2、病区备用药品管理规范
■ 药品质量管理员工作总结 ■
1、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质量审核、药品购进合同中质量条款的监督实施。
2、收集和分析药品质量信息,准确、及时地传递反馈;对发生质量问题的供应商或药品提出中止业务的要求。
3、监督指导药品购进、验收、养护、储存、配送、运输、销售等环节的药品质量管理工作。
4、 负责处理药品质量的咨询、查询和质量事故或质量投诉的调查、处理及报告。
5、 负责质量不合格药品的审核,对不合格药品的处理、销毁过程实施监督管理。
6、 收集药品质量标准,建立药品质量档案。
7、通过检查和指导,提高各岗位人员的工作水平。
8、 配合教育部门开展质量意识和质量工作的教育和培训。
9、负责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10、负责公司药品进销存数据上传至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平台。
■ 药品质量管理员工作总结 ■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5月1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206月25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3号公布。该《规范》分总则、药品批发的质量管理、药品零售的质量管理、附则4章187条,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卫生部206月1日施行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90号)予以废止。
第一条 为加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行为,保障人体用药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是药品经营管理和质量控制的基本准则,企业应当在药品采购、储存、销售、运输等环节采取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确保药品质量。
第三条 药品经营企业应当严格执行本规范。
药品生产企业销售药品、药品流通过程中其他涉及储存与运输药品的,也应当符合本规范相关要求。
第四条 药品经营企业应当坚持诚实守信,依法经营。禁止任何虚假、欺骗行为。
第五条 企业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规范的要求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确定质量方针,制定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开展质量策划、质量控制、质量保证、质量改进和质量风险管理等活动。
第六条 企业制定的质量方针文件应当明确企业总的质量目标和要求,并贯彻到药品经营活动的全过程。
第七条 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应当与其经营范围和规模相适应,包括组织机构、人员、设施设备、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及相应的计算机系统等。
第八条 企业应当定期以及在质量管理体系关键要素发生重大变化时,组织开展内审。
第九条 企业应当对内审的情况进行分析,依据分析结论制定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改进措施,不断提高质量控制水平,保证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有效运行。
第十条 企业应当采用前瞻或者回顾的方式,对药品流通过程中的质量风险进行评估、控制、沟通和审核。
第十一条 企业应当对药品供货单位、购货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评价,确认其质量保证能力和质量信誉,必要时进行实地考察。
第十二条 企业应当全员参与质量管理。各部门、岗位人员应当正确理解并履行职责,承担相应质量责任。
第十三条 企业应当设立与其经营活动和质量管理相适应的组织机构或者岗位,明确规定其职责、权限及相互关系。
第十四条 企业负责人是药品质量的主要责任人,全面负责企业日常管理,负责提供必要的条件,保证质量管理部门和质量管理人员有效履行职责,确保企业实现质量目标并按照本规范要求经营药品。
第十五条 企业质量负责人应当由高层管理人员担任,全面负责药品质量管理工作,独立履行职责,在企业内部对药品质量管理具有裁决权。
第十六条 企业应当设立质量管理部门,有效开展质量管理工作。质量管理部门的职责不得由其他部门及人员履行。
第十七条 质量管理部门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督促相关部门和岗位人员执行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本规范;
(二)组织制订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并指导、监督文件的执行;
(三)负责对供货单位和购货单位的合法性、购进药品的合法性以及供货单位销售人员、购货单位采购人员的合法资格进行审核,并根据审核内容的变化进行动态管理;
(四)负责质量信息的收集和管理,并建立药品质量档案;
(五)负责药品的验收,指导并监督药品采购、储存、养护、销售、退货、运输等环节的质量管理工作;
(六)负责不合格药品的确认,对不合格药品的处理过程实施监督;
(七)负责药品质量投诉和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报告;
(八)负责假劣药品的报告;
(九)负责药品质量查询;
(十)负责指导设定计算机系统质量控制功能;
(十一)负责计算机系统操作权限的审核和质量管理基础数据的建立及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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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组织验证、校准相关设施设备;
(十三)负责药品召回的管理;
(十四)负责药品不良反应的报告;
(十五)组织质量管理体系的内审和风险评估;
(十六)组织对药品供货单位及购货单位质量管理体系和服务质量的考察和评价;
(十七)组织对被委托运输的承运方运输条件和质量保障能力的审查;
(十八)协助开展质量管理教育和培训;
(十九)其他应当由质量管理部门履行的职责。
第十八条 企业从事药品经营和质量管理工作的人员,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规范规定的资格要求,不得有相关法律法规禁止从业的情形。
第十九条 企业负责人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者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经过基本的药学专业知识培训,熟悉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本规范。
第二十条 企业质量负责人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执业药师资格和3年以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历,在质量管理工作中具备正确判断和保障实施的能力。
第二十一条 企业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应当具有执业药师资格和3年以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历,能独立解决经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
第二十二条 企业应当配备符合以下资格要求的质量管理、验收及养护等岗位人员:
(一)从事质量管理工作的,应当具有药学中专或者医学、生物、化学等相关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者具有药学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从事验收、养护工作的,应当具有药学或者医学、生物、化学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具有药学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从事中药材、中药饮片验收工作的,应当具有中药学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具有中药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中药材、中药饮片养护工作的,应当具有中药学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具有中药学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直接收购地产中药材的,验收人员应当具有中药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经营疫苗的企业还应当配备2名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专门负责疫苗质量管理和验收工作,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有预防医学、药学、微生物学或者医学等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有3年以上从事疫苗管理或者技术工作经历。
第二十三条 从事质量管理、验收工作的人员应当在职在岗,不得兼职其他业务工作。
第二十四条 从事采购工作的人员应当具有药学或者医学、生物、化学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从事销售、储存等工作的人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第二十五条 企业应当对各岗位人员进行与其职责和工作内容相关的岗前培训和继续培训,以符合本规范要求。
第二十六条 培训内容应当包括相关法律法规、药品专业知识及技能、质量管理制度、职责及岗位操作规程等。
第二十七条 企业应当按照培训管理制度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并开展培训,使相关人员能正确理解并履行职责。培训工作应当做好记录并建立档案。
第二十八条 从事特殊管理的药品和冷藏冷冻药品的储存、运输等工作的人员,应当接受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二十九条 企业应当制定员工个人卫生管理制度,储存、运输等岗位人员的着装应当符合劳动保护和产品防护的要求。
第三十条 质量管理、验收、养护、储存等直接接触药品岗位的人员应当进行岗前及年度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患有传染病或者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的,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身体条件不符合相应岗位特定要求的,不得从事相关工作。
第三十一条 企业制定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应当符合企业实际。文件包括质量管理制度、部门及岗位职责、操作规程、档案、报告、记录和凭证等。
第三十二条 文件的起草、修订、审核、批准、分发、保管,以及修改、撤销、替换、销毁等应当按照文件管理操作规程进行,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三十三条 文件应当标明题目、种类、目的以及文件编号和版本号。文字应当准确、清晰、易懂。
文件应当分类存放,便于查阅。
第三十四条 企业应当定期审核、修订文件,使用的文件应当为现行有效的文本,已废止或者失效的文件除留档备查外,不得在工作现场出现。
第三十五条 企业应当保证各岗位获得与其工作内容相对应的必要文件,并严格按照规定开展工作。
第三十六条 质量管理制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质量管理体系内审的规定;
(二)质量否决权的规定;
(三)质量管理文件的管理;
(四)质量信息的管理;
(五)供货单位、购货单位、供货单位销售人员及购货单位采购人员等资格审核的规定;
(六)药品采购、收货、验收、储存、养护、销售、出库、运输的管理;
(七)特殊管理的药品的规定;
(八)药品有效期的管理;
(九)不合格药品、药品销毁的管理;
(十)药品退货的管理;
(十一)药品召回的管理;
(十二)质量查询的管理;
(十三)质量事故、质量投诉的管理;
(十四)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规定;
(十五)环境卫生、人员健康的规定;
(十六)质量方面的教育、培训及考核的规定;
(十七)设施设备保管和维护的管理;
(十八)设施设备验证和校准的管理;
(十九)记录和凭证的管理;
(二十)计算机系统的管理;
(二十一)执行药品电子监管的规定;
(二十二)其他应当规定的内容。
第三十七条 部门及岗位职责应当包括:
(一)质量管理、采购、储存、销售、运输、财务和信息管理等部门职责;
(二)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及质量管理、采购、储存、销售、运输、财务和信息管理等部门负责人的岗位职责;
(三)质量管理、采购、收货、验收、储存、养护、销售、出库复核、运输、财务、信息管理等岗位职责;
(四)与药品经营相关的其他岗位职责。
第三十八条 企业应当制定药品采购、收货、验收、储存、养护、销售、出库复核、运输等环节及计算机系统的操作规程。
第三十九条 企业应当建立药品采购、验收、养护、销售、出库复核、销后退回和购进退出、运输、储运温湿度监测、不合格药品处理等相关记录,做到真实、完整、准确、有效和可追溯。
第四十条 通过计算机系统记录数据时,有关人员应当按照操作规程,通过授权及密码登录后方可进行数据的录入或者复核;数据的更改应当经质量管理部门审核并在其监督下进行,更改过程应当留有记录。
第四十一条 书面记录及凭证应当及时填写,并做到字迹清晰,不得随意涂改,不得撕毁。更改记录的,应当注明理由、日期并签名,保持原有信息清晰可辨。
第四十二条 记录及凭证应当至少保存5年。疫苗、特殊管理的药品的记录及凭证按相关规定保存。
第四十三条 企业应当具有与其药品经营范围、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库房。
第四十四条 库房的选址、设计、布局、建造、改造和维护应当符合药品储存的要求,防止药品的污染、交叉污染、混淆和差错。
第四十五条 药品储存作业区、辅助作业区应当与办公区和生活区分开一定距离或者有隔离措施。
第四十六条 库房的规模及条件应当满足药品的合理、安全储存,并达到以下要求,便于开展储存作业:
(一)库房内外环境整洁,无污染源,库区地面硬化或者绿化;
(二)库房内墙、顶光洁,地面平整,门窗结构严密;
(三)库房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能够对无关人员进入实行可控管理,防止药品被盗、替换或者混入假药;
(四)有防止室外装卸、搬运、接收、发运等作业受异常天气影响的措施。
第四十七条 库房应当配备以下设施设备:
(一)药品与地面之间有效隔离的设备;
(二)避光、通风、防潮、防虫、防鼠等设备;
(三)有效调控温湿度及室内外空气交换的设备;
(四)自动监测、记录库房温湿度的设备;
(五)符合储存作业要求的照明设备;
(六)用于零货拣选、拼箱发货操作及复核的作业区域和设备;
(七)包装物料的存放场所;
(八)验收、发货、退货的专用场所;
(九)不合格药品专用存放场所;
(十)经营特殊管理的药品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储存设施。
第四十八条 经营中药材、中药饮片的,应当有专用的库房和养护工作场所,直接收购地产中药材的应当设置中药样品室(柜)。
第四十九条 经营冷藏、冷冻药品的,应当配备以下设施设备:
(一)与其经营规模和品种相适应的冷库,经营疫苗的应当配备两个以上独立冷库;
(二)用于冷库温度自动监测、显示、记录、调控、报警的设备;
(三)冷库制冷设备的备用发电机组或者双回路供电系统;
(四)对有特殊低温要求的药品,应当配备符合其储存要求的设施设备;
(五)冷藏车及车载冷藏箱或者保温箱等设备。
第五十条 运输药品应当使用封闭式货物运输工具。
第五十一条 运输冷藏、冷冻药品的冷藏车及车载冷藏箱、保温箱应当符合药品运输过程中对温度控制的要求。冷藏车具有自动调控温度、显示温度、存储和读取温度监测数据的功能;冷藏箱及保温箱具有外部显示和采集箱体内温度数据的功能。
第五十二条 储存、运输设施设备的定期检查、清洁和维护应当由专人负责,并建立记录和档案。
第五十三条 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计量器具、温湿度监测设备等定期进行校准或者检定。
企业应当对冷库、储运温湿度监测系统以及冷藏运输等设施设备进行使用前验证、定期验证及停用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验证。
第五十四条 企业应当根据相关验证管理制度,形成验证控制文件,包括验证方案、报告、评价、偏差处理和预防措施等。
第五十五条 验证应当按照预先确定和批准的方案实施,验证报告应当经过审核和批准,验证文件应当存档。
第五十六条 企业应当根据验证确定的参数及条件,正确、合理使用相关设施设备。
第五十七条 企业应当建立能够符合经营全过程管理及质量控制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实现药品质量可追溯,并满足药品电子监管的实施条件。
第五十八条 企业计算机系统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有支持系统正常运行的服务器和终端机;
(二)有安全、稳定的网络环境,有固定接入互联网的方式和安全可靠的信息平台;
(三)有实现部门之间、岗位之间信息传输和数据共享的局域网;
(四)有药品经营业务票据生成、打印和管理功能;
(五)有符合本规范要求及企业管理实际需要的应用软件和相关数据库。
第五十九条 各类数据的录入、修改、保存等操作应当符合授权范围、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的要求,保证数据原始、真实、准确、安全和可追溯。
第六十条 计算机系统运行中涉及企业经营和管理的数据应当采用安全、可靠的方式储存并按日备份,备份数据应当存放在安全场所,记录类数据的保存时限应当符合本规范第四十二条的要求。
第六十一条 企业的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确定供货单位的合法资格;
(二)确定所购入药品的合法性;
(三)核实供货单位销售人员的合法资格;
(四)与供货单位签订质量保证协议。
采购中涉及的首营企业、首营品种,采购部门应当填写相关申请表格,经过质量管理部门和企业质量负责人的审核批准。必要时应当组织实地考察,对供货单位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评价。
■ 药品质量管理员工作总结 ■
1、协助进行公司质量管理工作;
2、负责与实验室认可机构、资格认定及实验室间对比(能力验证)的工作;
3、组织质量监督活动,监督体系文件的记录、整理;
4、负责外部服务和供应质量保证的监督;
5、负责分包工作中有关质量要求和/或对分包商质量体系审核;
6、负责公司质量活动中特定偏离的批准;
7、负责公司检测报告质量、测量设备管理状况和样品管理状况的监督;
8、完成上级临时指派的其他工作。
■ 药品质量管理员工作总结 ■
第三条 药品生产企业应建立生产和质量管理机构。各级机构和人员职责应明确,并配备一定数量的与药品生产相适应的具有专业知识、生产经验及组织能力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第四条 企业主管药品生产管理和质量管理的负责人应具有医药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有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经验,对本规范的实施和产品质量负责。
第五条 药品生产管理部门和质量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应具有医药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有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实践经验,有能力对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中的实际问题作出正确的判断和处理。
药品生产管理部门和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第六条 从事药品生产操作及质量检验的人员应经专业技术培训,具有基础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对从事高生物活性、高毒性、强污染性、高致敏性及有特殊要求的药品生产操作和质量检验人员应经相应专业的技术培训。
第七条 对从事药品生产的各级人员应按本规范要求进行培训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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