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物保护规划心得体会 ❈
省文物局:
赤壁是个历史悠久的千年古城,距今有1700多年的历史。没有设县之前,为荆州江夏郡沙羡县属地,地上地下遗存颇为丰厚。据不完全统计,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赤壁境内出土的文物中,有大量的`具有很高的历史、科学、艺术价值的珍贵文物,有的堪称国宝。特别是清理古代墓葬逾千座,出土各类文物一万余件,她们重现了人类艺术发展历程和历史、文化、经济、政治及宗教等社会构架的风貌。
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深入开展以来,探明我市古墓葬(群)有达213处,其中20XX年省人民政府批准公布4处古墓葬(群)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主要分布在各乡镇村落间,保护面积达98.6万平方米。分布零散,地形复杂,文物保护工作任务繁重,形势严峻。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文物保护与生产生活建设的矛盾日益加剧,较大规模的开发建设造成部分古墓葬遭遇损毁,自然或人为的诸多因素造成多数古墓葬亟待修复,挖掘盗损的违法行为造成古墓葬部分流失。
近年来,为了加强对古墓葬的保护,我们出台了文物包括对古墓葬保护的相关措施。加大了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公民的文物保护意识。坚持打击与保护并重的原则,对一些涉及古墓盗掘的案件,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厉打击各类文物违法犯罪行为。还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确保具有历史价值的古墓始终处于执法部门的监控之下。当前,我们对古墓的管理主要靠村来管理,但是随着村里工作重心发生转移,造成对古墓的管理在农村出现空当。近几年,我们采取出钱雇人看护,但由于报酬较少,看护人员责任心不强,对盗墓现象起不了多大的制约作用,古墓葬保护现状堪忧。为有效保护古墓葬,愿我们的祖先拥有一片安歇的空间!我们拟增设保护机构,增加文物保护联络员聘请数量,加强巡查力度,为古墓葬保护提供有力保障和支撑,这需要有足够的经费投入。据估算尚需经费10万元。鉴于地方财力有限,文物保护经费紧张,特请求省局支持解决古墓葬保护经费10万元。
专此请示,请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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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年XX月XX日
❈ 文物保护规划心得体会 ❈
1.全局性指示。
为解决当前工作中一些全局性、普遍性问题而发的指示,叫全局性指示。
2.局部性指示。
针对当前工作中具有重要意义的局部问题而发的指示,叫局部性指示。
指示不论是全局性的,还是局部性的,都是由标题、发文字号、正文和发文日期等部分组成。
(一)标题。
指示的标题,多用全称(完整式),即发文机关、事由和文种三要素都俱全的标题。发文紧迫的指示,其标题可在文种前加“紧急”字样。指示的标题如果省略了发文机关和文种,应该在题解中加以必要的说明。
(二)正文。
指示的内容如果比较简单,正文可以是一段到底。有的指示涉及的内容较多,篇幅较长,结构上就要适当安排。这种指示的正文,一般分指示依据、指示事项和执行要求等三个部分。
❈ 文物保护规划心得体会 ❈
指示,是上级领导机关根据宪法、法律、法令以及有关决定、命令等,对下级机关部署工作,阐明工作活动的指导原则,提出基本要求,指出方法步骤的指导性下行公文。指示同命令、指令的不同之处是:命令、指令一般由国家行政领导机关或领导人发布。指示,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人亦可使用;命令、指令一经发布,即产生法律效力,必须坚决执行,没有变通余地。而指示,下级可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灵活掌握,不象命令那样严格。
指示,一般可分为两种:一种是针对普遍性、全局性的问题,向下级发布指示,阐明指导原则、目的、要求和方法步骤;另一种是针对某项工作、局部性的问题,向下级机关布置任务,说明意义,提出办法。指示是指导性的公文,其特点主要有:
1.内容具有原则性。
指示布置工作任务,阐明工作活动的指导原则,不像通知那样对工作作具体、详尽的安排。受文单位可按指示精神,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加以贯彻落实,指示的内容都是原则性的。
2.作用具有指导性。
指示是针对全局或局部的重要工作而发,其中有些问题按以往的政策措施不能解决或解决得不好。上级机关为了统一认识,统一行动,以期取得好的效果,便在指示中提出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和工作原则。指示不仅体现上级机关的意图,还明显地体现其政策性和指导性。
3.发文机关级别较高。
理论上说,凡有下级机关的机关,都可发指示。但实际上,基层单位一般不用,市以上的机关才用得较多。这一点,同内容有关,高级领导机关居高临下,才能较好地提出指导原则问题。另外,指示的特点和适用范围决定了指示的严肃性,切忌滥发,既不能对任何问题都发指示,也不能对任何机关和个人都发指示。除了高中级党政机关及其主要领导人外,县以下的基层机关及其领导人,不宜直接发指示。一般情况下,县以下的机关向下级机关布置日常具体工作,多用“通知”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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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文物局:
位于我市城厢区的石室岩寺大雄宝殿后面的砖塔,系省级文保单位,始建于明代,七层,砖构,塔高30米。各层四面错开,两面设置佛龛,两面没门,塔内中央原隔板腐蚀成为通孔直通塔顶,原每层外围设有木构迴栏塔檐。因年代久远,木构架已风化脱落无存。该塔又屡遭风雷电击的破坏,损坏极为严重,特别近年来几次强台风的袭击,使塔顶和塔身部分砖体脱落,造成塔身有倾斜的迹象等,存在着诸多不安全隐患。且石室岩又是我市旅游名胜和宗教信仰的重要地方,每天都有甚多的旅客和信徒到寺塔膽拜、参观,也给游客、信徒造成安全的威胁。目前塔周已隔离,防止人员进出。为了安全起见,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对该塔进行加固修缮。经古建专家实地勘测,维修工程经费约为30.8万元,目前寺院和群众已自筹8万元,尚缺资金22.8万元,恳请贵局视我市财政实际情况,给予支持核拨22.8万元,以尽快做好石室岩砖塔的抢救加固工作,确保砖塔和游客的安全。
专此请示,妥否?请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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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年XX月XX日
❈ 文物保护规划心得体会 ❈
文物勘探员岗位职责
一、热爱文博事业,熟悉《文物法》,在文物部主任的领导下,认真完成本职工作。
二、完成好全区内报建项目的文物勘探、发掘工作。
三、能独立完成文物发掘简报的整理工作,做好文字、图片及实物的收集整理工作,做好发掘文物的入库、建档工作。
四、积极参与为丰富馆藏文物而组织的征集、收购、调拨等工作。 五、加强学习,参加上级部门举办的相关业务培训活动,不断提高业务技能。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 文物保护规划心得体会 ❈
经过xx的改革开放,中国的经济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对中国经济发展的投资也趋向于城市建设和发展领域,这给中国的城市发展带来了难得的机遇。但是,国家和地方财政对城市建设的投入非常有限,城市发展的资金主要由城市自主解决,因此许多城市把发展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根据国内外多年的实践,在城市建设中,规划是主导因素,必须先行。城市发展也是如此。因此,研究城市发展的规划策略非常重要。城市规划正在走向发展型城市规划,发展型城市规划本身可以创造价值,城市规划本身就是城市管理。一个好的建设规划和社区规划可以创造上亿的价值,比如上海文化花园。一个好的城市总体规划所创造的价值是不可估量的,周庄和平遥的规划最有说服力。
综上所述,城市发展的规划策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保护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从长远考虑城市发展;优化城市环境,用环境美提升城市资产价值;基础设施区域共享,节约投资,提高效率;规划先行,做好城市发展规划。这些问题是城市发展和城市规划建设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也是城市发展中亟待解决的问题。那么,城市如何在实际工作中正确面对并有效解决这些问题,从而促进城市建设的健康顺利发展呢?为此,本刊记者采访了上海同济城市规划与景观设计研究院院长、中国城市研究专家李,请他简要介绍一下“保护城市历史文化遗产,考虑城市长远发展”的情况。论城市规划策略。
保护城市历史文化遗产的意义是什么?
李说,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意义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历史研究_历史文化价值、科学研究_科学价值、旅游开发_经济价值和可持续发展。首先,我们从历史研究的角度来看城市文化的价值。
城市文化遗产是城市历史发展的见证,是城市历史研究的重要基础。研究城市和人类发展的历史有助于促进城市发展。
在历史科学研究过程中,发现历史古城、古建筑、构筑物(如中国的赵州桥、都江堰、埃及的金字塔)都有深刻的科学原理,其中一些至今仍不清楚。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尤其是保护体现3000多年历史文化的中国历史文化遗产,对于科学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李说,正是人类进步创造的这些城市文化遗产,为我们的城市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发展城市旅游,利用经济价值直观地表达城市历史文化的独特魅力,有利于更好的城市发展。中国5000年的历史文化遗产丰富而迷人,吸引了无数中国人,让外国人向往。这些是发展城市旅游的重要资源,也是人们娱乐、观光和美容的重要场所。小周庄(小县城)年旅游收入2亿元,增长速度也很惊人。
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旅游业带来的效益也在不断增加,旅游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也在不断增加。中国城市历史文化旅游潜力巨大。中国张掖市的历史文化遗产比日本高山城丰富得多,也更有价值。但中国张掖市的旅游收入远低于日本高山市,不到10%,而日本高山市超过70%。
总之,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意义重大。国家每年花费2000万元保护历史文化名城。丽江古城是著名的历史文化名城和世界文化遗产,在地震时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大量捐赠。保护城市历史文化遗产是城市管理的长期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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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得以持续传承的重要载体就是文物资源。国家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的基本职能就是保护与管理文物,文物工作人员的职责就是预防与制止自然因素或人为因素损坏文物。文物工作的第一线就是基层文物机构和文物工作人员,其工作兼具复杂性与综合性,负责管理、保护、发掘、考古、馆藏于该辖区内的文物,属于最基层的国家文物管理机构。基层文物保护管理工作的特点是:直接性、普遍性、广泛性、深入性、具体性。但是,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文物保护与市场经济的矛盾越来越明显。本文以基层文物保护管理工作的现状为出发点,进而提出一些加强和完善基层文物保护管理工作的建议。
1.基层文物保护工作环境相对薄弱文物保护工作近年来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重视,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由于经费等多种因素制约,基层的文物保护环境相对还是比较薄弱,一些地方如文物库房面积狭小,室内温度、湿度均不达标,已不适应当前文物保护工作的开展,库房容积的严重饱和,及简陋的保存条件,致使正常的馆藏文物保护工作无法顺利的展开及保护。2.文物工作队伍中专业技术人员缺乏基层文物工作人员的队伍结构复杂,文化水平高低不等,业务能力也存在差异,这就致使部分基层工作人员能够清晰的认识到自身肩负的职责,且有明确的判断能力,但因文物保护中坚力量——专业技术的人才缺乏,在文物保护工作开展中如考古发掘、文物修补等技术匮乏,使文物保护水平和专业管理工作受到到了极大限制,难以适应当前文物工作的需要,严重制约着基层文物事业和文化事业的发展。3.文物的开发与保护不平衡体现文物价值的重要内容就是文物保护管理单位的开发与利用,然而地方政府通常因经济建设目标对基层文物保护管理工作进行行政干预,基层文物保护管理经常让步给经济建设,因而无法有效的落实基层文物保护管理工作。4.经费不足通常由地方政府负责基层文物保护管理工作的经费,然而,大多数地方政府着重提升当地的经济建设,忽视了文物工作,财政的投入远不远不及文物保护费用开支,甚至有些地方人员工资也处于不足状态之中。基层文物保护管理工作的重要难题之一就是经费不足的.问题。5.文物宣传力度不够近些年,文物保护宣传有所重视,群众文物保护意识有所增强,但基层文物保护管理单位的经费不足等原因,直接影响其文物保护宣传形式单一、力度不够,使得政府及部分领导干部对基层文物保护管理单位重视不够,更无法进一步调动全民参与文物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致使基层政府管辖区域内的文物遭破坏事件时有发生;对于一些文物犯罪的行为在查处过程中很难得到其他部门的大力配合等问题的出现。6.文物保护体制不够健全每个地区的经济实力都不一样,并且有的地区领导较重视文物保护,有的则不重视,这就给基层文物管理机构带来了较大的工作量与任务,如考古所、文管所、博物馆等的职能与任务都由基层文物机构所肩负,使得其工作责任较繁重,文物保护业务和文物行政管理权限不分,出现基层文物工作者是一个“全能人才”怪圈,保护业务都知道个一点,但具体保护技术都不精通。
1.领导方面领导方面就是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首先,要想做好基层文物保护管理工作,其基础就是要让广大人民群众深刻的认识到文物保护的重要意义;其次,要想做好基层文物保护管理工作,其关键就是让领导干部充分的意识到文物工作的必要性;再次,要想做好基层文物保护管理工作,其保障是提升文物工作者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和工作责任感。此外,文物部门还应大力宣传并贯彻《文物保护法》,合理的协调当地的经济建设与文物保护管理工作,找到二者的共同点,使其可以共同谋促进、谋发展。2.管理方面管理方面就是要加强文物保护的行政执法管理和业务监督管理。一是要以本地的实际情况为出发点,依据《文物保护法》,制定出一些可操作性强的管理条例或管理法则,能够运用不同的方针应对发生的不同状况,做到严格执法、有法可依;二是加强管理基层文物保护管理部门的业务,加强对其的监督与管理,贯彻落实相关的保护职责和管理措施,将其管理体系科学化、正规化,以确保基层文物保护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3.开发与保护方面对文物的开发与保护要始终坚持“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原则来进行,并且必须是在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的前提下。“开发有重点,保护应全面”做到逐步的开发,将探索经验一点一点的累积起来,以推动地区文物保护管理工作的整体性开展。4.管理体制方面每个区域的经济发展水平都不一样,因此,每个地区内文物管理状况也就不尽相同。垂直管理文物保护管理工作,能够上划管理文物工作,将行政管理、人事管理、财政管理等集中进行,有利于把统一的规章制度进行推行;有利于统一调配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有利于统一平衡使用财力;还有利于避免地区差异引起的政府干涉和所受的冲击。此外,行政领导、业务指导和监督都能够统一的进行,有效的解决了基层文物保护管理工作开展中遇到的难题,促进了我国文物保护管理事业健康有序的进行。一个地方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动力与根本离不开承载历史文化灵魂的文物资源去支撑。以政府为主导、全民参与的文物保护管理工作,应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全社会的认知,加强领导与管理,认真对待文物的开发与保护,还应加强文物机构的管理体制,使得基层文物保护管理的工作顺利开展,从而从根本上推动我国文物保护管理工作的整体性发展。
参考文献:
[1]张宇、熊文.基层文物保护管理工作现状及对策探讨.《华章》.23期
[2]俞剑勤.基层文物行政执法的问题和对策研究.《中国文物科学研究》.2期
[3]贾国民.浅谈基层文物保护管理工作现状与对策.《中国校外教育(基教版)》.9期
[4]李强.谈基层文物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东方文化周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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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如有特殊需要的建设施工,必须经原公布的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批准。
在建设控制地带内经批准修建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其形式、高度、体量、色调等应与文物保护单位的环境风貌相协调。其设计方案应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经同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同意。
第十六条 因建设施工特殊需要而必须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迁移或拆除的,应报原公布的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批准。
文物保护单位迁移或拆除所需费用和劳动力由建设单位列入投资计划和劳动计划。
第十七条 在进行大型基本建设项目的时候,建设单位必须依法事先会同省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在工程范围内有可能埋藏文物的地方进行文物的调查、勘探工作。凡在有可能埋藏文物的地方进行其他基本建设项目,其选址必须征得文化行政管理部门的同意。在文化行政管理部门的调查、勘探和发掘工作未结束前,有关审批部门不得批准影响调查、勘探和发掘工作进行的分项工程开工。
第十八条 在建设施工或动土中发现文物,应立即停工,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当地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所有出土的各类文物,必须交文化行政管理部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匿或损坏。
第十九条 为配合建设施工需要进行文物调查、勘探和发掘的,所需费用和劳动力由建设单位负担。
文物调查、勘探和发掘收费标准和管理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配合建设施工的文物勘探,由市文化行政管理部门确定有省文化行政管理部门认可的文物勘探单位施工。文物勘探单位应与建设单位签订文物勘探合同,并在收到建设单位拨付勘探费后七日内进驻工地现场进行工作。
第二十一条 文物勘探单位在调查勘探结束后,应及时将勘探报告和相关资料报送市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市文化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勘探工作进行验收。
在文物调查、勘探过程中,如发现具有重大价值的文化遗址、遗迹,市文化行政管理部门须及时报请省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第二十二条 文物勘探队伍成员须具备省文化行政管理部门认可资格,在考古调查、勘探工作中,应严格执行工作规程,保证质量和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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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巩固现已取得的成果,持续提高我局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效性,市服务业发展与粮食局近期抓住重点,从理想信念、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三方面着手,深化教育实践活动。
一、参观南湖圣地,坚定理想信念
众所周知,理想信念是一个国家、民族和政党团结奋斗的精神旗帜,而我们党一直高度重视理想信念的树立,同志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上一再强调: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的精神之钙。因此,为了保证教育实践活动的顺利开展,理想信念必须始终加强。5月22日,局党委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参观嘉兴南湖革命纪念馆,嘉兴南湖被誉为党的“摇篮”和“红色革命圣地”,也是全国主题教育的重要基地。本次参观,纪念馆的工作人员通过生动而又饱含情感的语言为全局党员干部回顾了中国近现代史上那段饱受屈辱的百年历史:列强入侵,清廷腐朽,在痛定思痛之后,先进的部分国人在悲怅与彷徨中顿悟,为了挽救国家与民族的命运,他们尝试了不同的革命道路,最后在实践中选择了社会主义道路,建立了新中国,实现了国家与民族的自强与独立。通过本次主题教育,我局全体党员进一步坚定了走社会主义道路和坚持马列主义的信念,增强了坚持党的领导的信心。
二、严明政治纪律,做到“六个决不允许”
政治纪律是各级党组织的和全体党员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规矩,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五水共治”、要素改革、“无违建”创建等海宁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严明政治纪律,做到“六个决不允许”,其中,作为袁花镇红晓村“第一书记”的局长张明翔同志,与村干部共同绘制五水共治作战图,发动全局党员干部组成6支巡河志愿者队伍,分片包干定期到村级河道进行巡查,目前,该村三河清理已全面完成。同时,我局加快推进“无违建”工作,积极查摆问题,不仅完善公务员户籍登记,而且在整个系统中深入排查,对违建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截止目前,全系统尚未出现一例“违建”事件。此外,我局还积极参与我市要素改革,准确定位了改革的深入点,出台了海宁市服务业发展导向地价修正系数的实施办法(试行),有效地推进了全市要素改革的顺利进行。
三、强化组织纪律,恪守“六个决不能”
党的组织纪律是党的规矩,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都必须遵照执行,无例外和特殊,决不能独断专行,决不能各行其是,决不能讨价还价,决不能为所欲为,决不能我行我素,决不能与民争利。我局在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过程中,严明组织纪律,制作并发放了“六个决不能”桌牌,要求每位党员干部敢于担当,知行合一,率先垂范。其中,局党委班子成员,根据自己的思想状况和实际工作情况,纷纷做了深刻的自我剖析,不怕暴露问题,勇于批评改正;局全体工作人员,签订了工作保密协议和承诺,严格遵守保密纪律。
随着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日益深入,政府机关的作风建设不断得到加强,服务型政府的形象不断得到强化,同志曾告诫全党同志:贯彻群众路线没有休止符,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可见,作风建设是一项长期的攻坚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只有做到树信念、讲政治、强纪律,才能有效地完善自我,才能以清风正气赢民心,从而进一步紧密地联系群众,真正保证教育实践活动的宗旨和目标的不偏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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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陵乡文物保护巡查员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
2.在乡政府的领导和市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参与本乡重要文物保护活动。
3.掌握本乡文物保护动态,及时排查文物保护隐患。坚持以防为主,坚决杜绝文物保护事故发生。
4.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辖区范围内文物保护工作进行日常监督,并协助有关部门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5.积极开展文物保护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增强文物保护意识。
6.乡每周由一名副职带队、村每周由两委班子成员带队,不定期对辖区内保护地点进行巡查至少两次,发现问题及时向乡政府主要领导及相关部门报告,及时处理问题。做好巡查记录,保存好影像资料。
7.做好乡政府和市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巡查范围: 孝陵、孝东陵、景陵、景陵妃园寝、景陵皇贵妃园寝、裕陵、裕妃园寝、定陵、定陵妃园寝、定东陵、惠陵、惠陵妃园寝、昭西陵、苏麻喇姑墓及碑楼、龙凤门等。巡查时间: 早晨3:00-4:00,中午12:00-13:00,晚上22:00-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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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下面是小编收集的南京市地下文物保护管理规定,欢迎阅读。
第一条 为了加强地下文物的保护和管理,促进文物保护和城市建设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地下文物的保护和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地下文物是指地下和水下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历史遗存物,包括:古墓葬、古文化遗址、古城址、古居址、古作坊遗址、古寺庙遗址、古桥梁、古河道、古街道、古涵闸、古井、古窑址、古窖藏及其他地下遗存文物。
第四条 地下文物属于国家所有。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地下文物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负有保护辖区内地下文物的责任。
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地下文物的保护和管理工作。各区、县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权限负责辖区内地下文物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建设、规划、工商行政、公安、海关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地下文物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第六条 根据本市历史发展沿革及地下文物分布的状况,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确定下列地下文物重点保护区:
(一)汤山、薛城史前遗址区;
(二)石头城遗址区;
(三)六朝、南唐、明代西城及御道遗址区;
(四)内秦淮河两岸十朝遗存区;
(五)六朝陵墓区;
(六)幕府山、雨花台、铁心桥、西善桥古墓葬群区;
(七)明代开国功臣墓葬区;
(八)其他经考古勘探和发掘确定的地下文物重点保护区。
上述地下文物重点保护区列具体范围,由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划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第七条 地下文物重点保护区内的建设工程、重点保护区以外占地面积五万平方米以上的建设工程,施工前必须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考古调查勘探。
第八条 在本规定第 七条规定的范围内,经考古调查勘探,地下确有文物遗存的,应当先期进行与工程范围相应的考古发掘。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建设工程施工中发现地下文物,应当立即停止施工,采取临时性措施保护好现场,并在四小时内报告建设单位和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在接到报告后十二小时内,应当将保护措施报告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在接到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的报告后二十四小时内,应当提出处理意见并通知建设、施工单位。
第十条 任何基本建设工程自发现地下文物至考古发掘开始前,施工单位应当指定专人保护地下文物现场,在考古发掘结束前,不得继续施工。公安部门应当协助文物行政主管部门保护地下文物的发现现场。
在地下文物发现现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挖掘、捡拾、藏匿、转移地下文物;不得阻挠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和考古发掘单位的工作人员进行调查和考古发掘。
第十一条 因基本建设而进行的考古调查勘探和考古发掘,应当由具有考古团体领队资格的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批准程序进行,并接受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前款规定的考古调查勘探和考古发掘的费用,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列入建设工程投资预算,由建设单位支付。
第十二条 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考古发掘结束后,立即将处理意见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可以恢复施工的,应当立即通知其恢复施工。考古发掘结束后三十日内,考古发掘单位应当将出土文物清单和考古发掘情况书面报告省、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出土文物,经考古发掘单位整理研究后,由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报经上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指定具备收藏条件的单位收藏保管。
第十三条 为科学研究而在本市进行考古发掘项目,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报批,并报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 经考古发掘认为具有重大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地下文物遗存,由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确定为临时文物保护单位,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分别确定为不同级别的'文物保护单位。确定为临时文物保护单位的,其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第十五条 任何外国人或者外国团体未经国家特别许可,不得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考古调查勘探和发掘。
第十六条 工商行政、公安、海关等部门追缴的出土文物,应当在结案后及时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给文物行政主管部门。
第十七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对于在保护地下文物方面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一)及时报告并提供重大考古发现线索的;
(二)保护具有重大考古价值的地下文物遗存免遭破坏、流失的;
(三)积极配合文物行政主管部门保护重大考古发掘现场的;
(四)在地下文物考古发掘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或者取得重大成果的;
(五)积极协助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追缴流失的出土文物,成绩显著的。
第十八条 违反本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处罚:
(一)违反第七条规定,建设单位未经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考古调查勘探而进行建设施工的,由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下罚款;
(二)违反第九条、第十条第一款规定,施工单位发现地下文物不按规定上报、不采取保护措施或者继续施工的,由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施工,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造成地下文物损坏的,责令其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下罚款;
(三)违反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未取得考古团体领队资格或者未按照国家规定的批准程序,擅自进行考古调查勘探或者考古发掘的,由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追缴出土文物,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四)违反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盗掘古墓葬、古文化遗址或者造成地下文物重大损毁,以及珍贵出土文物流失、毁坏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 文物管理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中受损坏文物的赔偿数额,根据责任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参照文物鉴定机构鉴定的文物等级和有资质的文物资产评估机构评定的价值确定。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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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调研报告
文物资源是先人留下的无价之宝,是历史的见证,是历史的再现。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文物资源,显示一个区域、一个城市深厚博大的文化底蕴和文化品位,也是每一个部门、每一位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近几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关心重视下,在各级各部门以及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文物管理部门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在政治稳定、经济繁荣、社会进步的良好环境中积极开展文物保护工作,使我县的文物保护管理工作步入了有序的发展轨道。
一、我县文物保护工作现状
经过三次历史文化遗产普查,我县至今有省级文保单位3处,县级文保单位31处,已公布的重要文物保护点70处,及200多处登记在册的地面文物。这些被各级人民政府公布或未公布的不可移动文物中,有新石器时代遗址、唐宋窑址、明清古民宅、古桥梁、古墓葬、摩崖石刻、名人故居和革命纪念地等等,类型齐全,历史延续性强,是我县六千年文明史的纪实写真。尤其是构筑在海岸线上的40余处明代抗倭遗址,更是我县人民抗击外敌侵扰的历史见证。近年来,我县库藏文物的收藏量也显著增加,器物类从原有的数十件增加到目前的XX多件,字画从百余件增至千余件,另有古籍6000余册,宗谱80余种,还有大量的碑刻、墓志铭、工艺品与革命文物等等,为我县建立博物馆、展示地方史和民俗文化,开展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打下了良好基础。
对地下文物的保护,文物管理部门一贯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方针。在目前经费紧缺又无博物馆和专用库房的情况下,对已知的古墓葬、古遗址、古窑址等地下文物,尽力做好原地保护工作,待时机成熟再报批发掘,进行科学研究。对在基建中暴露的各类地下遗址,只要一得到信息就积极组织人员进行抢救性调查发掘,从不遗漏。近几年,先后抢救性调查发掘了万家山墓葬群、黄土岭墓葬、何婆岭墓葬、象山三中古墓葬区、大溪蒋村宋代古墓、黄狗山宋代瓷窑残址、花岙岛古代遗存等,尽职尽力做好了塔山路东首延伸段的塔山遗址的保护工作,使一批面临厄运的地下文物得到抢救性保护。
多年来,我县通过财政拨款、上级文物部门补助和群众自发集资捐赠等多种途径,筹集了数百万元资金,视各文保单位不同情况,已全面或部分整修了石浦城隍庙、大徐殷夫故居、丹城石屋、丹城姜毛庙、东门岛灯塔、东门岛天后宫、王家谟烈士墓、陈汉章先生墓、爵溪街心戏亭等十余处省、县级文保单位和重要文物点。在维护和整修各级文保单位的同时,注重使用单位和专(兼)职管理人员的落实工作,加强定期检查,即时提出保护意见及整改措施,使这些不可移动文物得到较为妥然的保护。对可移动文物的保护,不仅落实专人值班和法人代表负责制,做到24小时不断人,还加强“双铁”安全保护措施,实现“110”报警联网,单位职工双休日、节假日轮流值班。文物部门在现有条件下,最大限度地监管好库藏文物的安全,XX年被评为宁波市文博系统安全先进单位。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县各级文保单位及文物保护点受损情况普遍存在。如丹东街道林海赤坎游仙寨,寨城护体石墙大部分被拆,寨城内建有非法庙宇和水泥面道路,寨城东边新建的公墓区严重破坏了环境风貌;丹城塔山遗址保护区外沿修筑道路时不经勘察调查就动工,破坏了地下遗存;基建工程中民工挖沙掘土暴露出土文物擅自捣毁或私藏现象时有发生;爵溪街心戏亭周边电力、通讯、有线电视等杆线密布,不仅破坏环境和景观,还存在严重隐患;王家谟烈士墓旁屡建养鸡场,鸡粪遍地,臭气熏天,严重破坏环境;陈汉章先生墓区“缀学亭”围栏及墓道石凳被毁,纪念壁上先生瓷像遭砸;石屋景区乱建违章建筑等等。更有一些文物急需进行抢救性的保护,如爵溪街心戏亭后厢房年久失修而破旧;陈汉章先生故居“缀学堂”房屋倒塌急待整修;许多古建筑电线老化隐患严重;王家谟烈士墓区通道严重毁损;第五批文保古建筑单位励氏宗祠、东陈鉴公祠等的维修,因缺专项资金无法启动。
(二)原因分析
1、对文物价值认识不足。一直以来,有些领导和有关部门视文物保护为包袱,为经济建设和城市现代化建设的障碍,往往从眼前的经济利益出发来衡量文物的价值。如古建筑保护中有人认为这有损于城市建设的形象。在实际工作中,往往以一拆了之来对待文物保护,或者要算眼前的经济帐,保护文物要花多少钱,而拆后搞开发能赚多少钱。不能充分认识到文物是祖先留给我们宝贵的精神财富,是千百年来形成的历史文化沉淀。它不仅是我们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的好素材,而且文物资源可直接或间接地为我县经济建设服务,是现代化建设中不可再生的宝贵财富。
2、缺乏文物保护意识。从我县情况来看,全社会普遍缺乏文物保护意识,一些地方领导和干部不重视文物保护工作,严重缺乏文物保护意识,认为文物保护是文物部门的事情,与当地政府无关,文物保护与否对其政绩无任何关系,缺乏“守土有责”的责任意识。普通群众则认为文物保护是政府的事情,与己无关,毫无顾忌地占有出土文物,随意地破坏文保单位的周边环境风貌。如爵溪城墙非法建筑时有发生,环境风貌遭到严重破坏。
3、文物依法行政力度不足。文物保护虽然有《文物保护法》可依,但由于《文物保护法》规定文物执法的主体不是文物部门,而是工商、公安、规划等执法部门,由于没有协调处理好相互之间关系,所以造成文物被破坏情况发生时,往往得不到有效遏制或被处理。如丹城赤坎游仙寨遗址内建有非法庙宇和道路,文物部门无力处理,相关部门由于职责关系,相互推诿。
4、文物部门的保护力量相对薄弱。文物保护是一项既困难又复杂的工作,而文物部门既无权又无人,更缺乏经费,根本无力实施对许多该保护的文物实施保护。
三、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几点思考与建议
文物是不可再生资源,加强文物保护工作至关重要。针对目前我县文物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步,我们将进一步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坚持有的放矢,加大力度做好文物保护,为我县“三个文明”建设服务。归纳起来,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是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宣传,增强全社会的文物意识与文物保护的法制观念。
做好文物保护工作,光靠业务主管部门的力量还不行,更主要的是要发动全社会的力量。因此要深入开展宣传、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其《实施条例》,增强全社会的文物意识与文物保护的法制观念。文物宣传工作的形式可以多种多样,如可在《今日象山》、象山人民广播电台、象山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上刊出、播出全面介绍象山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与重要文物保护点的资料及录像,编辑、出版《象山文物胜迹》、《象山库藏文物精品图录》等,使全县人民了解象山文物事业的发展情况,了解象山丰厚的历史文化遗产,增强民族自豪感,激发热爱象山、建设象山的热情,为促进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共同努力奋斗。
二是要把文物工作列入各级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领导任期目标考核内容。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文物保护“五纳入”工作的通知》精神,各级领导要重视文物保护工作,特别是党政一二把手,要树立“保护文物,守土有责”的意识,把文物保护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领导任期目标考核内容之一,同时对文物事业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
三是要充分发挥县文物管理委员会的作用,使之成为协调全县文物保护与经济建设关系的权威性机构
特别是规划、城建、公安、海关、工商等成员单位要各尽其责,各尽所能。而事实上,文物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会议已多年没有召开,致使个别成员和成员单位忘记了自己在文物保护工作中的职能与义务。同时切实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消除文物保护工作中的“有法而无法依法办事”的怪现象,进一步做好我县文物保护工作。
四是要加大对文物事业经费和文物保护经费的投入,设立文物保护专项资金。
我县文物业务费虽从原来的5万元增加到XX年的15万元,间或有少量的应急专项拨款,“九五”至今十年县拨经费累计近百万元。而十年来维修的文保单位有10余处,计约用去维修经费600万元,差额部分都是由当地企业、群众筹资解决的。而当前我县部分农村的村级经济和群众的资金还相对有限,筹资困难,致使许多急需维修的文保单位和文保点苦于资金而无法实施维修。近年来,我县丹城、石浦等地在旧城改造中,文物受损最多、最严重,保护维修任务更为突出。应根据上级要求和参照宁海的做法,每年从县城乡建设费中划出2-3%经费作为文物保护专项经费,使濒临损毁的文物得到及时的抢救性整修和维护,得到有效的保护和管理。专项经费要专款专用,加强管理和审计。
五是加强文物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
文物保护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我县文物机构设置较晚,工作人员从无到有,逐年增编,但大多数人员都是中途调入,专业知识相对薄弱,队伍结构不尽合理,至今还没有一个考古专业的'大学生,没有从事文物修补的专业人员和熟练操作电脑的档案管理员,更没有文物展览场所和专门的设计人员。随着当前高科技时代的到来,更是需要引进专业人才,尽快建立起一支既有专业知识、理论水平,又能吃苦耐劳团结协作的高素质文物工作专业队伍。同时要加强全县业余文保员队伍建设,调整人员,加强培训,提高业余文保员素质,进一步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文物保护工作。
六是要充分做好文物利用工作。在做好文物保护前期下,要加强文物的合理利用工作,充分发挥文物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中的作用。
其一是要充分利用文我县现有殷夫故居、黄公岙山海楼、贺威圣烈士故居、王家谟烈士故居等革命文物,积极发挥革命文物对青少年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作用,以扩大社会影响力,使全社会认识到文物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作用。
其二是要充分挖掘文物资源,为我县旅游业服务。我县文物资源较为丰富,以塔山遗址为代表的新石器时代文化遗存,以赤坎游仙寨为代表的海防文化遗存,以东门天妃宫为代表的渔文化遗存,以殷夫、王家谟故居为代表的革命文化遗存以及张苍水抗清兵营遗址等文物,是我县历史文化底蕴的体现,较具地方特色,文物部门应积极配合旅游部门充分发掘这些文物资源,把这些文物资源整合起来,为我县旅游业服务,以弥补我县旅游业缺乏文化内涵的弱点,从而发挥文物在我县经济建设中的作用,也可使人们充分认识到文物在经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文物资源是先人留下的无价之宝,是历史的见证,是历史的再现。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文物资源,显示一个区域、一个城市深厚博大的文化底蕴和文化品位,也是每一个部门、每一位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近几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关心重视下,在各级各部门以及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文物管理部门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在政治稳定、经济繁荣、社会进步的良好环境中积极开展文物保护工作,使我县的文物保护管理工作步入了有序的发展轨道。
❈ 文物保护规划心得体会 ❈
1 . .除了足迹,什么都不能遗留;除了回忆,什么都不要拎走。
2 . 烂田种油菜,呒油炒青菜。
3 . 陆地天空大海,我们都要保护。
4 . .问坛哪得绿如许,为有大家来爱护!
5 . "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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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爱祖国,护绿化,保清洁,爱家园。
7 . 太阳之所以伟大,在于它永远消耗自己;祖国之所以伟大,在于它无偿的服务于人民;你之所以伟大,在于你善意的一个举措。环保靠大家,健康你我他!
8 . 让绿色的希望从校园萌芽。
9 . .绕行三五步,留得芳草绿。
10 . 保护生态环境,倡导文明新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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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保护员工作职责
为了加强文物保护员队伍建设和管理,根据甘肃省文物局《甘肃省文物保护员管理办法》(试行),现制定如下工作职责。
一、严格遵守并积极宣传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二、在文物行政部门的指导和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参与调查、了解文物保护单位基本情况,熟悉文物保护的基本要求。
三、检查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状况以及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带内原有格局、环境景观和历史风貌的保护状况。
四、对破坏、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附属文物的行为,破坏、污染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原有格局和环境景观、历史风貌的行为,擅自移动、拆除、污损、破坏文物保护标志等违法违章行为,能够及时发现,及时报告文物行政部门,并采取妥当方式予以制止。
五、发现文物保护单位及其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受自然损坏现象或存在的自然损坏隐患,及时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并向文物行政部门报告。
六、及时、准确地上报或反映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信息。发现盗窃、盗掘、破坏文物等违法犯罪现象,及时报告文物行政部门,并积极协助文物、公安等部门做好查处工作。
七、及时上交在文物调查及其他途径中所获取的文物和相关资料,并协助文物行政部门积极动员其他人员上交出土文物。
八、严守国家文物机密,未经法定程序批准,不得擅自对外提供未经发表的重要文物信息和资料,不得借机谋权私利。
2012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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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个人素质的提升,报告不再是罕见的东西,通常情况下,报告的内容含量大、篇幅较长。相信许多人会觉得报告很难写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文物保护工作调研报告,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一、县文物保护工作现状
对地下文物的保护,文物管理部门一贯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方针。在目前经费紧缺又无博物馆和专用库房的情况下,对已知的古墓葬、古遗址、古窑址等地下文物,尽力做好原地保护工作,待时机成熟再报批发掘,进行科学研究。对在基建中暴露的各类地下遗址,只要一得到信息就积极组织人员进行抢救性调查发掘,从不遗漏。近几年,先后抢救性调查发掘了万家山墓葬群、黄土岭墓葬、何婆岭墓葬、象山三中古墓葬区、大溪蒋村宋代古墓、黄狗山宋代瓷窑残址、花岙岛古代遗存等,尽职尽力做好了塔山路东首延伸段的塔山遗址的保护工作,使一批面临厄运的地下文物得到抢救性保护。
多年来,我县通过财政拨款、上级文物部门补助和群众自发集资捐赠等多种途径,筹集了数百万元资金,视各文保单位不同情况,已全面或部分整修了石浦城隍庙、大徐殷夫故居、丹城石屋、丹城姜毛庙、东门岛灯塔、东门岛天后宫、王家谟烈士墓、陈汉章先生墓、爵溪街心戏亭等十余处省、县级文保单位和重要文物点。在维护和整修各级文保单位的同时,注重使用单位和专(兼)职管理人员的落实工作,加强定期检查,即时提出保护意见及整改措施,使这些不可移动文物得到较为妥然的保护。对可移动文物的保护,不仅落实专人值班和法人代表负责制,做到24小时不断人,还加强“双铁”安全保护措施,实现“110”报警联网,单位职工双休日、节假日轮流值班。文物部门在现有条件下,最大限度地监管好库藏文物的安全,XX年被评为宁波市文博系统安全先进单位。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县各级文保单位及文物保护点受损情况普遍存在。如丹东街道林海赤坎游仙寨,寨城护体石墙大部分被拆,寨城内建有非法庙宇和水泥面道路,寨城东边新建的公墓区严重破坏了环境风貌;丹城塔山遗址保护区外沿修筑道路时不经勘察调查就动工,破坏了地下遗存;基建工程中民工挖沙掘土暴露出土文物擅自捣毁或私藏现象时有发生;爵溪街心戏亭周边电力、通讯、有线电视等杆线密布,不仅破坏环境和景观,还存在严重隐患;王家谟烈士墓旁屡建养鸡场,鸡粪遍地,臭气熏天,严重破坏环境;陈汉章先生墓区“缀学亭”围栏及墓道石凳被毁,纪念壁上先生瓷像遭砸;石屋景区乱建违章建筑等等。更有一些文物急需进行抢救性的保护,如爵溪街心戏亭后厢房年久失修而破旧;陈汉章先生故居“缀学堂”房屋倒塌急待整修;许多古建筑电线老化隐患严重;王家谟烈士墓区通道严重毁损;第五批文保古建筑单位励氏宗祠、东陈鉴公祠等的维修,因缺专项资金无法启动。
(二)原因分析
1、对文物价值认识不足。一直以来,有些领导和有关部门视文物保护为包袱,为经济建设和城市现代化建设的障碍,往往从眼前的经济利益出发来衡量文物的价值。如古建筑保护中有人认为这有损于城市建设的形象。在实际工作中,往往以一拆了之来对待文物保护,或者要算眼前的经济帐,保护文物要花多少钱,而拆后搞开发能赚多少钱。不能充分认识到文物是祖先留给我们宝贵的精神财富,是千百年来形成的历史文化沉淀。它不仅是我们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的好素材,而且文物资源可直接或间接地为我县经济建设服务,是现代化建设中不可再生的宝贵财富。
2、缺乏文物保护意识。从我县情况来看,全社会普遍缺乏文物保护意识,一些地方领导和干部不重视文物保护工作,严重缺乏文物保护意识,认为文物保护是文物部门的事情,与当地政府无关,文物保护与否对其政绩无任何关系,缺乏“守土有责”的责任意识。普通群众则认为文物保护是政府的事情,与己无关,毫无顾忌地占有出土文物,随意地破坏文保单位的`周边环境风貌。如爵溪城墙非法建筑时有发生,环境风貌遭到严重破坏。
3、文物依法行政力度不足。文物保护虽然有《文物保护法》可依,但由于《文物保护法》规定文物执法的主体不是文物部门,而是工商、公安、规划等执法部门,由于没有协调处理好相互之间关系,所以造成文物被破坏情况发生时,往往得不到有效遏制或被处理。如丹城赤坎游仙寨遗址内建有非法庙宇和道路,文物部门无力处理,相关部门由于职责关系,相互推诿。
4、文物部门的保护力量相对薄弱。文物保护是一项既困难又复杂的工作,而文物部门既无权又无人,更缺乏经费,根本无力实施对许多该保护的文物实施保护。
三、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几点思考与建议
文物是不可再生资源,加强文物保护工作至关重要。针对目前我县文物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步,我们将进一步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坚持有的放矢,加大力度做好文物保护,为我县“三个文明”建设服务。归纳起来,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是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宣传,增强全社会的文物意识与文物保护的法制观念。做好文物保护工作,光靠业务主管部门的力量还不行,更主要的是要发动全社会的力量。因此要深入开展宣传、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其《实施条例》,增强全社会的文物意识与文物保护的法制观念。文物宣传工作的形式可以多种多样,如可在《今日象山》、象山人民广播电台、象山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上刊出、播出全面介绍象山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与重要文物保护点的资料及录像,编辑、出版《象山文物胜迹》、《象山库藏文物精品图录》等,使全县人民了解象山文物事业的发展情况,了解象山丰厚的历史文化遗产,增强民族自豪感,激发热爱象山、建设象山的热情,为促进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共同努力奋斗。
二是要把文物工作列入各级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领导任期目标考核内容。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文物保护“五纳入”工作的通知》精神,各级领导要重视文物保护工作,特别是党政一二把手,要树立“保护文物,守土有责”的意识,把文物保护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领导任期目标考核内容之一,同时对文物事业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
❈ 文物保护规划心得体会 ❈
20_年度,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之下,在局班子成员的帮助支持之下,我紧紧依靠处室、博物苑领导班子和苑各部门的同志,围绕文博工作“三贴近”的目标,以实施“基础工作、改革创新、管理规范、业务提升”四大工程为主线,努力开展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将我一年来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基础工作方面:
今年以来,扎实开展了文物保护的相关基础性工作,支持和引导历史文化资源的调研、挖掘、整理工作,启动了全市馆藏文物的三级品鉴定工作,对各级文保单位“四有”工作给予业务上的帮助指导。还有重点地实施了文保单位周边环境整治工程。完成了对濠南别业的维修,深化馆藏文物的保护,改善收藏条件,完善了苑藏一、二级品文物档案。拓宽渠道,文物、自然标本征集取得长足进展。今年新征入库文物118件,新入藏标本50件。利用“5·18国际博物馆日”和“中国文化遗产日”开展一系列保护文化遗产的宣传活动,使保护文化遗产的观念深入人心。
二、业务工作方面:
邀请专家来通讲学,构建与外地博物馆业务对话的平台,积极组织课题申报活动,承担省文物局文物保护研究课题两个。开展了“4A”级旅游风景区的创建活动。充分发挥_博物苑作为社会教育机构的作用。于5月1日起,面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自办或引进各类展览14个,《张謇故居陈列》、《中国现代化先驱——张謇》等展陈如期对外展出。进一步做好园林绿化规划,改善园林绿化,使博物苑进一步美化。“十六运”开幕式,我牵头垫场组的演出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工作任务。
三、规范管理方面:
依照“文物法”和“博物馆管理办法”设置文物行政许可制度,举办了文物行政执法培训班,对文保单位城南别业修缮过程中的违法行为予以查处,对拟建立的博物馆依法给予行政审核,认真办理“两会”建议、提案,全年共计办理19份建议和议案。依照省文物局的批复精神和国家文物局的指示,妥善处理要求退还查抄文物的相关信访工作。完善了博物苑相关的管理制度。
四、改革创新方面:
明确改革目标,做好公益型事业单位“三定”工作,对博物苑的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岗位职责按照_市对纯公益型事业单位改革的要求,重新进行定位,拿出了具体而又详细的方案。经过积极争取,并经多方论证,获得范曾先生投资200万元巨款,建设“范氏诗文陈列馆”,丰富了_博物苑的馆藏内涵,尽管困难和阻力来自方方面面,本人将一以贯之,百折不挠地去探索实践。
在去年引进物业管理这一全新的管理机制的基础上,今年“五·一”免费开放的情况下,进一步扩大物业管理的范围,并积极探索物业与博物苑运转相对接的长效管理办法,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确保了博物苑的整洁、优美、安全。
五、坚持学习、作风务实、树立良好的职业操守。
一是坚持学习常抓不懈。积极参加局中心组学习活动。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强化专业知识学习,今年参加了国家文物局在山东泰安举办的文保知识培训班,收益颇丰。今年根据学习思考,结合工作实际,撰写了《谈谈博物馆新馆建设》、《浅议地方综合性博物馆的机构设置》等文章三篇,在相关报刊上发表。二是作风务实。工作中能注重实际效果,遇到困难,不回避、有担当。譬如,这次“范氏诗文陈列馆”建设中,面对媒体的不当非议,紧紧依靠局领导和苑领导班子的同志,积极向省文物局和国家文物局领导汇报真实情况,赢得了领导的理解和支持。三是能坚持原则。今年,博物苑工程审计任务重,我能与分管的同志一道,对工程中有些事与施工单位斤斤计较,为维护单位的利益,不怕得罪人,甚至与有些施工单位闹翻了脸,避免了损失。四是能树立良好的职业操守。有较深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爱岗敬业,开拓进取,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关心职工、情系群众,始终保持一种蓬勃朝气和昂扬锐气。五是自警自重、廉洁自律。我首先做到“慎权”,作为一名领导干部,我能正确对待和行使手中的权力,淡化“官念”和权欲,用平常心看待官位,用责任心看待和运用权力。没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其次做到“慎欲”,在公务和社交活动中,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规定,遵守公共财物管理规定,没有假公济私、化公为私的行为。再次是做到“慎微”,能时时刻刻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见微知著、防微杜渐,力争做到大事不糊涂,小事不马虎。不越雷池一步,在防微杜渐上下功夫,追求道德修养的高境界。最后能做到“慎独”。在廉洁自律上做到表里如一,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自觉以党性原则和道德规范衡量、约束自己,没有人前一套、人后一套,严格进行自我监督。
当然,我深知,我工作中还有许多不足之处,如学习的系统性、计划性还不强,工作的预见性有时还不够。业务知识还有待进一步充电扩容。落实党风廉洁责任制还有薄弱环节。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努力克服不足,争取新的进步。
回顾我市文物安全工作,我们体会到,任何成功实践的背后,都往往伴随着许多教训的汲取。认真反思工作实践,我们也正是在不断汲取“央视新址火灾”、“崇礼门事件”等他人安全事故的教训,不断总结提高中才得以健康发展。
(一)统一思想认识,是完成重大任务的力量源泉。实践是认识的先导,成功的实践靠统一的思想推进。充分认识文物安全工作在首都文物保护工作中的地位和重要性,确立“安全大于天,责任重如山”思想观念。文物工作者必须要清楚自己肩负的责任和使命,必须有对历史、对民族文化负责的强烈责任感,热爱本职,自觉地、积极地做好文物安全工作。
(二)构建立体的防控体系,是实现文物安全总体目标的最佳载体。安全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实行综合治理。单位防范与社会防范相结合、自我防范与群体防范相结合、个体目标防范与整体目标防范相结合,以及人防、技防、物防的高度结合,都是确保文物安全的成功实践。我们在“平安文物行动”中所采取的“打造安全零死角单位”、“确定单位危险点”、落实“点位图”责任制等防控体系,正是基于了“全天候、全空间、全人员”的立体防控思路,从而确保了“平安奥运行动”、“国庆平安行动”总体目标的实现。坚持完善这一成功实践,必将有力推进文物安全工作的深入发展。
(三)不断健全和完善长效机制,是推进事业发展的基本保证。安全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严格的安全管理是一门科学,既要严在“格”内,又要管的有“理”;既要管住当前,更要确保长远。“头疼治头、脚痛医脚”的临时观念,是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的“大敌”。央视火灾这样的教训使我们醒悟:安全工作必须建立和健全长效机制。总结经验教训感到,健全长效机制,就要敢于创新、勇于作为,努力在文物安全工作上“编织一张文物安全立体防范网,构建一支忠诚文物安全守护军,健全一套确保文物安全的问责制。”使得文物安全工作有长远规划、有阶段目标、有具体措施,要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责任制体系,明确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的安全责任,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做到责任清晰、具体,考核标准明确、有较强的可操作性。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为又好又快地推进文博事业的繁荣与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四)文物安全保卫工作是一项实践性很强的工作,必须扎扎实实,来不得半点虚假,必须从我们这一代人做起,从今天做起,加强法规和制度建设,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应当适应社会形势的发展,认清形势,不断将高科技手段引入文物安全工作,不断探索新的方法和手段,不断提高安全防范设施的科技含量,逐步完善人防、物防和技防相结合体系。
(五)做好文物安全工作必须要有一支素质高、敢打硬仗的干部队伍,他们必须有责任感,有耐心,有恒心,有信心,不怕麻烦,常抓不懈;有吃苦精神,耐得住清贫和劳累,不怕得罪人,敢于坚持原则,为彻底消除新形势下文物安全隐患而艰辛努力,确保文物长久平安。
❈ 文物保护规划心得体会 ❈
近期,xx镇发起了以“保护xx文物,留住历史痕迹”为主题的文物普查活动,旨在通过活动的开展,摸清xx现存的碑刻、石刻等历史遗迹,从而进行有效地保护、利用和管理。
xx是千古镇,历史悠久,文化灿烂,文物古迹众多,文化遗存丰富。历史的长河中曾存在文庙、关帝庙、报恩寺等余处祠堂庙宇,父子状元坊、龙门连跃坊等架牌坊,然而岁月风雨的侵蚀,战乱的破坏,人为的毁坏,流传至今只留下清真寺还有零星的碑刻石刻无奈地诉说着历史,见证着xx的变迁,留下了xx历史的痕迹。
文物是不可再生的资源,一梁一柱,一碑一刻,一砖一石,无不凝聚着先人的智慧,留存着沉淀了千百的历史文明,价值不可估量。然而由于众多的历史的的原因,xx的文物多散落民间或埋于地下,难于统计,更谈不上保护管理,再加上群众法律观念淡薄,意识不到保护文物的意义和责任,以及文物贩子的介入,导致文物盗卖、毁坏现象时有发生,让人心痛。
在这种情况下,xx镇委政府深深地感觉到保护文物对于发掘千古城的意义和责任,深深地意识到只有保护好文物,才能丰厚xx文化的底蕴,才能留住xx文化的根基,千古城才不枉为口谈,旅游开发才有落脚之地,起航之点。
整个文物普查活动,由镇宣传室牵头,分三个阶段进行。一阶段,调查了解阶段。组织镇上有业务专长,责任心强,热爱该项活动的人员,深入村居走访座谈,调查了解,摸清底子。目前一阶段已基本结束,发现碑刻石刻余件。二阶段,全民发动阶段。印发倡议书,喊响“爱我xx,保护文物,留住历史”、“保护文物是功臣,破坏文物是罪人”口号,号召全镇广大干部群众文物线索,积极捐献。三阶段,收集保护阶段。积极宣传文物保护法,明确文物属于国家所有,买卖非法。组织专人把可以转移的文物运到镇上统一保存,归个人存放又不能转移的,签订文物保护责任书,明确责任。
留住文物,就是留住xx文化的血脉,就是对先人和历史的尊重,就是在历史和现实之间架起了一座对话和沟通的桥梁。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文物不会再是被遗弃一域的孤客,它会成为推动xx旅游经济发展的重要文化资源,它会像一位睿智的老人,引领着我们向和谐富裕文明的社会前进。
❈ 文物保护规划心得体会 ❈
:(一)依法保护管理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尚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控制保护古建筑,以及其他有价值的文物遗存;
(二)对地下文物依法实施保护管理,检查指导考古发掘工作;
(三)对各博物馆、纪念馆以及其他文物收藏单位进行行业管理和指导;
(四)对文物经营活动以及社会流散文物实施监管;
(五)对出境文物、涉案文物以及其他需要鉴定的文物,依法进行鉴定。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将文物管理机构和博物馆、纪念馆等单位的文物保护管理和事业发展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应从城市维护建设专项资金中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安排一定比例用于重点文物维修。游览、参观场所应当从其票房收入中按一定比例提取给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用于帮助无力维修的单位进行文物维修保护。
文物保护管理经费应随经济发展逐年增长,并专款专用,同时鼓励社会各界支持文物事业。
第七条文物保护单位的使用单位或者产权部门为文物保护的责任单位,应当与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签订保护管理责任书,负责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保养和维修,接受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和指导。
第八条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除文物保护建设工程外,不得进行其它建设工程。确因特殊需要进行建设的,必须按级报请原公布文物保护单位的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在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得建设危及文物安全的设施,不得修建形式、高度、体量、色调与文物单位的环境风貌不相协调的建筑物,确需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的,其设计方案应经同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同级城乡规划部门批准。
第九条文物保护单位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维修”的原则,除经常性保养维护工程报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外,其他维修工程应当按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报有关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维修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当接受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工程竣工时,须经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验收。
第十条控制保护古建筑由使用单位或者产权部门负责保养和维修,重大维修方案须经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损毁,不得擅自改建、翻建、移建或拆除。确因建设工程需要,必须对控制保护古建筑进行移建或者拆除的,须经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对需要移建、拆除的古建筑应事先做好测绘、文字记录和摄影、摄像等资料工作,所需经费由建设单位承担;拆除的木、石及砖刻等建筑材料移交文物部门保管,用于其他文物古建筑的维修。
❈ 文物保护规划心得体会 ❈
文物保护工程竣工验收需提供下列资料:(1)竣工报告;(2)工程总结报告;(3)维修申请报告;
(4)批准实施的维修施工方案;(5)维修批准文件;(6)政府采购审批文件;(7)招投标文件;(8)施工许可资料;
(9)施工资质、监理资质证明资料,外省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监理)企业在湘从事施工(监理)需提供《外省文物建筑保护工程施工(监理)企业进湘备案登记表》,企业所在地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出具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监理)企业出省承接工程介绍信》、企业文物保护工程施工(监理)资质项目负责人资质证明;
(10)施工合同;(11)监理合同及监理技术资料;(12)工程技术资料;(13)工程经济资料;
(14)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15)文物保护修缮工程验收登记表;
(16)建筑本体维修前后的总体照片和维修实施项目维修前后的照片。上述验收资料提供标准按《湖南省文物保护单位修缮工程验收规定》提交。
(八)文物保护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移交所有文物保护工程竣工资料严禁长期由个人保管,应在文物保护工程工作结束后60个工作日内移交建设单位和所在地文物行政部门保管。
❈ 文物保护规划心得体会 ❈
在我们祖国的大好河山中,生活着许许多多的文物古树,它们是历史的见证,是文化的传承。保护文物古树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经过我多年的实践和体会,我深深地认识到保护文物古树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首先,保护文物古树是保护历史文化的一种方式。文物古树往往承载着几百年甚至上千年的历史,它们是那个时代人们智慧的结晶,见证了过去的辉煌与荣光。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文物古树,尽可能地保护它们,让后代子孙也能品味到历史的味道。
其次,保护文物古树是保护生态环境的一种方式。古树参天,是生态环境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为我们提供了许多珍贵的资源,例如木材、树脂、药材等。同时,文物古树还是许多动植物的栖息地,它们为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作出了巨大贡献。如果我们不保护文物古树,这些生态资源将会受到破坏,生物多样性也将受到威胁。
其次,保护文物古树是维护地方风俗文化的一种方式。在许多地方,文物古树都有着丰富的民间传说和习俗。每年的某个时间,当地人会组织热闹的庆祝活动,以纪念那些古老的传统。这些传统和文化举办在文物古树下,它们与文物古树相互依存,相互影响。如果我们不保护这些文物古树,这些传统和文化也将逐渐消失。
针对保护文物古树,我总结了以下一些方法和经验。首先,我们应该加强宣传和教育,让更多的人了解到保护文物古树的重要性。政府、学校、社区等可以举办相关的讲座、展览和活动,提高公众对文物古树的保护意识。其次,我们要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对文物古树的保护力度。违法砍伐文物古树者要严惩不贷,同时给予保护者一定的奖励和激励。最后,我们要注重科学研究,提高文物古树的保护技术水平。通过研究,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文物古树的生长规律和病虫害防治方法,为它们的保护提供科学依据。
总之,保护文物古树是一项艰巨而又神圣的任务,我们每个人都应该为之努力奋斗。文物古树是我们历史文化的瑰宝,是生态环境的守护者,是地方风俗文化的传承者。只有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才能使这些宝贵的资源得到有效保护,让它们永远生机勃勃地存在于这片土地上。我相信,只要我们齐心协力,保护文物古树的梦想一定能够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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