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备管理规章制度 ■
第二中学电子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一、学校各部门办公用电子设备由学校电教中心统一配发,使用、管理、维护责任到人,部门主任为第一责任人,若发生人为损坏、丢失等现象,要按价赔偿,并追究责任。
二、办公用电子设备要注意防潮、防腐蚀、防剧烈震动,保持清洁、完整,以免因外界环境而造成设备的损坏或缩短设备的使用寿命。因以上原因引起设备故障,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三、办公用电子设备不得擅自搬离办公室,若出现故障,应及时通知电教中心,由电教中心协调处理或直接通知厂商(代理商、维修站)处理;凡不经过以上手续,私自处理或私自找外人处理造成故障范围扩大或报废的,由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
四、严禁利用电子设备进行违法活动,出现问题,后果自负。
五、电子设备的使用要严格遵照操作规程,按正确的操作步骤开关、使用,不得频繁启动机器。以免造成设备的损坏。下班时,一定要切断设备总电源。
六、电子设备不准随便外借,也不准随便转让他人,更不准随意更换硬件。如特殊需要,自己需要添加硬件的须经过学校的准许,由电教中心人员安装调试。凡是不经过学校或有关部门允许,违反以上规定并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和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七、学校电子设备管理维护工作由电教中心负责,任何部门和个人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变网络设备。用时开机,不用时关机,切断电源。不得随意更改系统程序。若因个人使用不当导致设备出现故障,由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八、禁止随意修改设备的配置参数;禁止随意共享自己的文件。工作时间禁止利用学校电子设备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访问非法网站,不下载不明来源或危害系统安全的程序。
九、禁止带家属、子女等非学校人员来校使用学校电子设备。
十、设备使用者或所属办公室发生变化,应先到电教中心在设备登记表上进行变更,然后方可进行调整。
第4篇 中学家具、办公、生活用品和一般设备管理及赔偿制度
邺建中学家具、办公、生活用品和一般设备管理及赔偿制度
一、学校所有办公室及各使用部门的家具及一般设备均由总务处保管室建帐,统一计划,调配管理。
二、总务处对各部门工作、学习、实验、实习需要投放的家具和一般设备进行编号,登记,各部门的家具由部门保管使用,明确责任人负责对家具公物进行管理,使用部门不得将家具公物随意外借或互相转移。
三、对家具和一般设备每学期清点一次,每年年终结合固定资产清点工作,各部门应配合总务处,对本部门所使用的家具和一般设备等进行一次清查核对,并填写相应清单。对丢失或损坏的财产要查明原因,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报损手续。
四、注意对家具和设备的检查和维修,做到随坏随修,属正常损耗的应及时报修或更换,对人为损坏的物品,视具体情况,给予赔偿。
五、凡人员调动、调离,应到总务处办理家具、设备移交手续,凭管理员开出的归还清单办理手续。
六、保管室人员要熟悉业务,提高业务水平,严格执行保管制度,管好国家财产。
■ 设备管理规章制度 ■
1、总则
1.1目的
为加强对本公司生产设备、监视和测量设备(以下简称检测设备)的监督管理,将设备的购置、租赁、安装、拆、验收、检测、使用、保养、维修、改造及报废等工作程序标准化和规范化,确保设备管理的有效和受控,以达到提高运行效率、延长使用寿命,降低运行和维护成本的目的,特制订本制度。
1.2适用范围
1.2.1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对于租赁设备及分包方设备的管理要求参照本制度执行。
1.2.2本制度中“设备”特指本公司自有设备,主要包括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施工机具设备(含特种设备)、检测设备等,不包含办公设备及其他后勤保障设备等。
1.3基本原则
1.3.1严格遵循国家及行业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贯彻落实集团本公司“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确保设备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职责清晰、责任到位。
1.3.2施工现场所有设施设备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要求;安全设施应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1.3.3设施设备投入使用前,应报监理单位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进入施工现场设施设备的牌证应齐全、有效。
1.3.4《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的施工起重机械验收前,应经具备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验。本公司应自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登记。登记、检验结果应报监理单位备案。
1.3.5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含分包商、租赁的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入场时确认其证件的有效性,经监理单位审核确认,报项目法人备案。
1.3.6本公司设备管理机构,配备设备管理专(兼)职人员,形成设备安全管理网络。
2、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管理导则》;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3、职责与分工
3.1本公司设备安全管理小组
本公司设备安全管理小组负责对本本公司所有设备进行具体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本公司设设备科,作为设备管理机构,配备设备主管1名,专(兼)职设备管理员1名。
3.2工程设备科
3.2.1工程设备科是本级设备管理的直接责任部门,应在上级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积极做好设备管理工作。
3.2.2其主要职责如下:
3.2.2.1遵守国家、地方及行业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严格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制定的各项设备管理制度、管理办法、操作规程以及相关工作流程,制定符合自身实际的实施细则及工作流程等;
3.2.2.2建立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台账,记录以下内容:
Ⅰ来源、类型、数量、技术性能、使用年限等信息;
Ⅱ设施设备进场验收资料;
Ⅲ使用地点、状态、责任人及检测检验、日常维修保养等信息;
Ⅳ采购、租赁、改造计划及实施情况。
3.2.2.3负责对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岗位技能培训,做好岗位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3.2.2.4负责建立设备管理台账(清单)并确保及时更新,及时收集相关设备制造、使用等技术资料和记录,项目完工或生产任务完成后报所属单位存档管理。
3.2.2.5负责编报设备月(年)度运行情况报表;
3.2.2.6负责参与并积极协助设备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置,严格落实执行设备事故调查处置意见,并及时反馈相关措施及结果,妥善处置设备事故所造成的影响和损失,收集整理资料,做好记录;
3.2.2.7负责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开展的各类检查和督导工作。
3.2.2.8负责项目内部各班组及作业队之间的设备调度和协调使用。
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设备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
4.1.1本公司根据职责及权限要求,建立健全设备管理机构,并配备专(兼)职设备管理人员,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本公司设备安全管理网络。
4.1.2设备安全管理组织网络如下:
4.2设备设施运行管理
4.2.1设备科在设施设备运行前应进行全面检查;运行过程中应定期对安全设施、器具进行维护、更换,每月应对主要施工设备(设施)安全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包含停用一个月以上的起重机械在重新使用前),并做好记录,确保其运行可靠。
4.2.2设施设备运行管理必须做到:
4.2.2.1在使用现场明显部位设置设备负责人及安全操作规程定置标牌;
4.2.2.2在负荷范围内使用施工设施设备;
4.2.2.3基础稳固,行走面平整,轨道铺设规范;
4.2.2.4制动可靠、灵敏;
4.2.2.5限位器、联锁联动、保险等装置齐全、可靠、灵敏;
4.2.2.6灯光、音响、信号齐全可靠,指示仪表准确、灵敏;
4.2.2.7在传动转动部位设置防护网、罩,无裸露;
4.2.2.8接地可靠,接地电阻值符合要求;
4.2.2.9使用的电缆合格,无破损。
4.2.2.10各种设施设备应履行安装验收手续。
4.2.3大、中型设备应坚持定人、定机、定岗,设立人机档案卡和运行记录。大型设备必须实行机长负责制。
4.2.4应根据施工现场作业场所的实际情况,按照规范在有较大危险性的作业场所和设备设施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告知危险的种类、后果及应急措施等。
4.2.5应在设施设备检维修、施工、吊装、拆卸等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区域和警示标志,对现场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场所设置围栏和警示标志。
4.2.6应对所有设备的润滑进行定点、定质、定时、定量、定人管理,并做好记录。
4.2.7施工现场的木加工、钢筋加工、混凝土加工场所及卷扬机械、空气压缩机必须搭设防砸、防雨棚。
4.2.8施工现场的氧气瓶、乙炔瓶应与其他易燃气瓶、油脂等易燃、易爆物品分别存放,且不得同车运输。氧气瓶、乙炔瓶应有防震圈和安全帽,不得倒置,不得在强烈日光下曝晒;氧气瓶不得用吊车吊转运。
4.2.9应制订设施设备检维修计划,检维修前应制订包含作业行为分析和控制措施的方案,检维修过程中应采取隐患控制措施,并监督实施。
4.2.10安全设施设备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确因检查维修拆除的,应采取临时安全措施,检查维修完毕后立即复原。
4.2.11检维修结束后应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做好维修保养记录。
4.2.12施工起重机械、缆机等大型施工设备达到国家规定的检验检测期限的,必须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使用。相邻起重机械 等大型施工设备应按规定保持防冲撞安全距离。
4.2.13应执行生产设备报废管理制度,设备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的,应及时报废;已报废的设备应及时拆除,或退出施工现场。
4.2.14拆除的生产设备设施涉及到危险物品的,须制定危险物品处置方案和应急措施,并严格组织实施。
4.2.15施工单位在安装、拆除大型设备设施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4.2.15.1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报监理单位审批后,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拆除;
4.2.15.2安装、拆除作业开始前,应对风、水、电等动力管线妥善移设、防护或切断,拆除作业应自上而下进行,严禁多层或内外同时拆除;
4.2.15.3安装、拆除过程应确定施工范围和警戒范围,进行封闭管理,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
4.2.15.3安装、拆除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
4.2.16使用外租施工设备设施时,须签订租赁合同和安全协议书,明确出租方提供的施工设施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的技术标准和安全使用条件,确定双方的安全责任。
■ 设备管理规章制度 ■
(1)业务室负责人为机房内仪器设备的负责人,对仪器设备的安全使用负有领导责任。
(2)每台仪器须建立设备技术档案,制定严格的“设备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新购置的仪器,须经严格验收,由业务室负责人统一签收。
(3)仪器设备的操作人员须严格遵守所用设备的技术规程及注意事项,凡属违章操作而造成事故者,将追究其责任。
(4)设备管理人员应认真填写《设备使用记录》,若发生重大故障或损失,及时报告设备负责人,写明事故报告,由业务室负责人组织调查,并做出处理。
(5)工作人员应爱护公物,精心维护仪器,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挪用、外借,不得擅自拆卸、更换。
(6)移动式、搬移式监测设备应定期开机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 设备管理规章制度 ■
一、购置(租赁)
1、进入工地的机械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必须具有《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
2、严禁购置和租赁国家明令淘汰产品,规定不准在使用的机械设备。
3、严禁购置和租赁,经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机械设备。
4、严禁租赁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没有改造或维修价值的机械设备。
二、安装(拆除)
1、机械设备已经国家或省有关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并通过了国家或省有关主管部门组织的产品技术鉴定。
2、不得安装属于国家、本省命令淘汰或限制使用的机械设备。
3、建筑施工企业采购的二手机械设备,必须有国家或省有关部门核准的机械检验检测单位出具的质量安全技术检测报告,并由使用单位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和质量进行验收,符合安全使用条件,经使用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同意。
4、各种机械设备应备下列技术文件:(1)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及试验图示程序和详细说明书;(2)各安全保险装置及限位装置调试和说明书;(3)维修保养及运输说明书;(4)安装操作规程;(5)生产许可证(国家已经实行生产许可的起重机械设备)、产品鉴定证书、合格证书;(6)配件及配套工具目录;(7)其他注意事项
5、从事机械设备安装、拆除的单位,应依法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和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证书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机械设备安装、拆除活动。
6、机械设备安装、拆除单位,应当依照机械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及本规定的要求,进行安装、拆除活动,机械设备安装单位对其安装的机械设备的安装质量负责。
7、从事机械设备安装、拆除的作业人员及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建筑机械设备作业人员岗位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管理工作.
三、验收检测
1、机械设备安装单位必须建立如下机械设备安装工程资料档案,并在验收后30日内将有关技术资料移交使用单位,使用单位应将其存入机械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
(1)、合同或任务书
(2)、机械设备的安装及验收资料
(3)机械设备的专项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
2、机械设备安装后能正常使用,符合有关规定,和使用等技术要求。
四、使用
1、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操作必须严格执行机械技术操作规程和技术交底。
3、非机具工操作要追查责任者,并按公司规定处理。
五、保养
1、定期保养的目的:机械设备正确合理的使用和精心及时的维修保养,其目的在于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延长机械设备的使用寿命,防止不应有的损坏、和不应有的机械事故。
2、保养作业项目:清洁、润滑、调整、坚固、防腐等。
六、维修改造
1、小修:小修的工作内容,主要是针对日常定期检查发现的问题,部分拆卸零部件进行检查,修整,更换或简单修复少磨损件,同时通过检查,调整、紧固机件等技术手段,恢复设备的`性能。
2、项修:项修是根据设备的实际技术状态,对状态劣化已达不到生产工艺要求的项目,按实际需要而进行的针对性的修理,项修时一般要进行部分拆卸、检查、更换或修复失效的零件,必要时对基准件进行局部修理和校正,从而恢复所修复部分的性能和精度,以保证机械在整个大修间隔内有良好的技术状况和正常的工作性能。
3、大修:设备大修是机械在寿命期内周期性的彻底检查,和恢复性修理,大修时,对设备的全部或大部分部件解体,修复基准件,更换或修复全部不合用的零件,修理设备的电气系统,修理设备的附件以及翻新外观等,从而达到全面消除修前存在的缺陷,恢复设备的规定、技术性能和精度。
七、报废的规定和要求
当设备不能大修时、没有修理的价值时。
■ 设备管理规章制度 ■
一、领借电教仪器时,须与电教保管员当面检验仪器质量,对仪器本身的质量情况作好记载。
二、借出时,要填好仪器名称、型号、借出时间、借者姓名、仪器完好程度。
三、凡领借仪器,要细心保管,放置安全,防尘、防潮、防晒、防磁化,搬动时忌碰撞。计算机、投影机、电视机、放像机、收录机等设备不能带回家使用。
四、使用仪器要遵守操作规程,不能颠倒使用顺序。
五、投影仪要放置柜中,平面镜要关闭。电教柜要放正,每天抹去外部灰尘。收录机、电视机等要有罩布或置于包装盒、柜中。
六、要定期清洗灰尘,录音机磁头要经常清擦。保持音质清晰。
七、银幕要挂正,注意保持清洁,不得损坏,有灰尘不得用湿抹布擦。
八、仪器设备出现故障,要及时修理。
九、凡属违犯操作规程、粗心或使用不当引起的损坏,均由领用者负责修理好或赔偿。
十、学期结束必须及时归还,归还时由电教保管员当面检验其质量,有损坏者照价赔偿或修理,并做好记录。
■ 设备管理规章制度 ■
为了更好地保护“班班通”设备,延长其使用寿命;更好地为教育教学服务,提高“班班通”设备利用效率,达到“班班通、人人会、堂堂用”的目标,提出以下管理使用规定:
1、学校“班班通”设备由总务处登记造册,班主任签字后交付使用;设立“班班通”校级管理员,负责全校设备使用的培训、维护、保养工作,建立“班班通”技术档案;教务处负责“班班通”设备的教育教学应用工作;政教处负责“班班通”设备的卫生检查及安全工作。
2、学校指定班主任为本班“班班通”设备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设备的全面管理工作。班级任课教师为第二责任人,协助班主任管理。班主任要经常检查设备的使用情况,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出现设备损坏、丢失等情况及时向学校主管领导汇报,查明原因落实责任,及时维修整改,保障教育教学正常进行。
3、班级选派一名电教委员(班主任可指定一名品德优秀、责任心强、工作认真的学生担任)协助班主任进行“班班通”设备日常管理工作。监督在校期间“班班通”设备不被学生随意动用、不被人为破坏,发现问题及时向班主任报告;协助任课教师正确使用设备,检查设备是否正常启闭。
4、使用“班班通”设备,教师须经过培训,规范操作。课前应向班主任提出申请并取得机柜钥匙,使用者要注意爱护设备,避免非正常使用损坏。使用前首先检查设备的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班主任反映;使用中不可频繁启闭设备;使用结束后,认真填写使用记录,将设备归纳整齐放回原位,关闭设备电源和教室门窗并锁好机柜,将钥匙交回到班主任手中,以保证设备完好。
5、学校定期检查设备使用情况,将“班班通”检查评比列入班级量化考核。教师运用设备资源备课上课要做到“四有”即:“教案上有体现、课堂上有应用、《班班通教室使用登记册》上有记载、多媒体电脑上有存储”。各校教导处在每月教学常规检查中应检查各任课教师设备使用情况,并记载好相关情况、存档备查。
6、“班班通”教室是学校进行现代化辅助教育和教学研究活动的重要设施和场所,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利用“班班通”设备从事赌博、购物、炒股、游戏、聊天、交友、音乐、视频等与课堂教学无关的各项活动,不得利用“班班通”设备及校园网络发表违法、违规言论。
7、做好病毒防治工作,未经允许不得在“班班通”计算机上随意安装软件;严禁不健康软件、游戏软件进入教室;严格控制外来磁盘及u盘的使用,使用前必须杀毒;及时更新计算机防病毒软件,定期做好病毒检测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处理。
8、遇雷雨天气严禁使用“班班通”设备。应及时切断设备总电源,设备放置处的门窗需关闭,防止雨淋或雷电造成安全事故。
9、确保“班班通”教室整洁卫生,安全有序。打扫环境卫生时应关闭设备电源,扫地时尽量不要带起灰尘;擦拭设备宜用拧干的软布,严禁使用酒精类有机溶剂清洗设备;设备机柜附近不能洒放大量的水,防止设备锈蚀或漏电;机柜上不得放置粉笔盒、黑板擦、水瓶、作业本、食物、磁铁等杂物;不得在机柜上进行液体类实验,防止触电、火灾事故的发生。
10、加强对学生爱护公物教育,培养自觉维护“班班通”设备的良好习惯。未经教师允许,学生不准随意动用班班通设备,严禁碰触设备电源;不得对设备进行开箱拆装、移动,不许破坏设备线槽;不能用硬物在设备上乱划。
11、若“班班通”设备出现故障,应书面通知管理人员维修,不得擅自开机维修。
12、所有设备未经学校允许,任何人不得随意搬出教室。
■ 设备管理规章制度 ■
一、计算机网络教室由学校指定的计算机网络教室管理员负责管理。
二、计算机网络教室管理员应熟练掌握机房内各种设备的性能、使用和维护方法。及时测试设备运行状况,发现并排除故障,并定期做好维护保养工作。
三、每台电脑应编号,学生上、下课要有序出入,按编号就座,禁止喧哗、打闹,保持室内肃静。
四、注意室内卫生,不准带零食进入室内,不喧哗,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纸、杂物,不准乱刻乱画,要自觉爱护室内物品,不许随意挪动。
五、爱护室内设备,不准随便改变设备位置,要按教师要求进行操作,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设备损坏,应照价赔偿。
六、在操作过程中,出现故障应及时报告教师。
七、未经同意,学生不得随意取用外部存储设备,更不准把非本室存储设备放入计算机内。
八、本室设备借出必须经学校主管领导同意。
九、使用计算机网络,要加强指导,讲究道德规范,严禁进入“黄”、“毒”站点,严禁随意下载软件。
十、学生用机完毕,要按规程关闭机器,整理设备。教师应检查室内设备状况,切断电源,关好门窗。
■ 设备管理规章制度 ■
1、清洁设备领用、操作制度
1)领用制度
a]设备原则上谁使用,谁保管,谁负责。
b]领用设备必须填写领用登记表。
c]领用设备时,领用人自行检查设备的完好程序,因检查不细,造成病机出库而影响工作的,由领用人自行负责。
d]使用设备时如发生故障,不得强行继续操作。
e]因作用不当,发生机具、附件损坏者,按规定赔偿。
f]归还设备时,必须保证设备完好无损,内外干净,如有损坏应及时报修,并在领用簿上注明损坏情况。
2)操作制度
a]在设备使用前,了解设备的性能、特点、功率。
b]操作前,先清理场地,防止接线板、电机进水或因电线卷入正
c]在操作的设备中而损坏设备。
d]各种设备严格按照使用说明正确操作,正确使用。
e]设备使用后,按要求做好清洗、保养工作。
2、清洁工安全操作规程
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确保安全操作。
2)清洁人员在超过2米高处操作时,必须双脚踏在凳子上,不得单脚踏在凳子上,以免摔伤。
3)清洁人员在使用机器时,不得用湿手接触电源插座,以免触电。
4)清洁人员不提私自拔动任何机器设备及开关,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5)清洁人员在不会使用清洁机器时,不得私自开动机器,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6)清洁人员应该严格遵守防火制度,不随意动用明火,以免发生火灾。
7)在操作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应先服从安全,以安全为重。
■ 设备管理规章制度 ■
为加强设备维修保养,以超前的预防措施,杜绝各类机电事故发生,确保高产高效,同时推进质量标准化深入开展,进一步加强机电设备管理,提升管理素质,特制定本制度。
第1条、设备实行包机制度,责任到人。
第2条、包机人员所包设备必须按要求进行定期维护检修,对设备进行“三定”、“四包”。“三定”即:1、定人员、2、定设备、3、定任务。“四包”即:1、包使用、2、包管理、3、包维修、4、包排除故障。
第3条、包机人员必须按照巡回检查的内容,每天巡回检查一次,特别是对安全保护设施做认真细致的`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4条、包机人员要有计划的进行检修,并按照备用设备情况在不影响生产的前提下有计划的进行轮换检修。
第5条、按照完好标准对照质量标准化要求,搞好设备完好,提高设备完好率,维护检修要填写检修记录,做好归档工作。
■ 设备管理规章制度 ■
为加强对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提高设备设施运行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确保设施安全、稳定、长期满负荷运行,特制订本制度。
一、 设备设施选购
(1) 设备设施管理人员应根据本企业特点、工艺要求广泛收集信息(包括:国际、国内本行业的生产技术水平,设备设施安全可靠程度、价格、售后服务等),经过论证提出初步意见报总经理比准实施。
(2) 安装、调试、验收、建立档案等。
二、 设备设施使用前的管理工作
(1) 制订安全操作规程、设备检维修方案。
(2) 制订设备设施维护保养责任制,设备定期检查和考核记录。
(3) 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监督安装安全防护装置。
(4) 做好员工培训工作。内容包括设备设施原理、结构、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维护保养知识等。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5) 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应持有有效地操作资格证书,否则不准上岗。
三、 设备设施使用中的管理工作
(1) 严格执行本制度,由公司领导和设备设施管理人员负责检查落实。
(2) 设备设施操作工人须每天对自己所使用的机器做好日常保养工作。作业过程中设备设施发生故障应及时给予排除。
(3) 设备设施管理人员应根据设备设施零件的使用状况,组织作好设备设施的安全检修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实施。将设备设施故障消灭的萌芽状态,确保设备设施本质安全。
四、 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制度
(1)、设备设施运行与维护坚持“设备设施专人负责,共同管理”的原则精心养护,保证设备设施安全。
(2) 操作人员要做好以下工作:
①自觉爱护设备设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操作。
②及时消除跑冒滴漏。
③做好设备设施经常性的润滑、紧固、防腐等工作。
④做好设备设施的运行、维护、养护记录。
⑤保持设备设施清洁,场所窗明地净,环境卫生好。
(4) 设备设施管理人员要建立设备台帐和档案,包括原始资料和检维修资料、检测资料,对防雷防静电设施等按照规定进行检测且证件齐全。
■ 设备管理规章制度 ■
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主机和烟/温感控头一般委托厂家进行维护保养,配合维保单位检查和试验消防系统/设备的功能,并应填写登记表。该项不填扣2分。
二、对各种消防报警装置需做好定期的检查、试验和保养维修工作,发现故障及时排除,若不能排除,要及时通知维保单位进行维修,并详细登记,一般要求一周至少进行一次检查,否则每发现一次在当月考核中扣2分。
三、消防弱电机房值班室要24小值班,夜间有保安进行值班,白天有专业人员值班,对设备每次报警多要到现场察看,确定是否有火情发生,并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和单位,绝对不能随意消除报警信号,否则重者将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轻者给予当事人警告,当月考核中口5分,年底不能参加先进评选。
第十二章电器设备、配电室及发电机房的管理
一、高压开关柜停送电操作应填写好工作单,并检查各项操作机械完好,严格执行一人操作,一人工作制,按工作单填写程序进行操作。该项不填扣2分。
二、配电室值班员应熟悉配电房开关柜的各项操作细则及工作程序,做到操作准确无误。
三、每周一次对所有配电房巡检一次,并做好记录,检查设备运行状况,包括外观、声音、气味、温度、电压、电流及开关和指示灯状态,以及机房照明和附属设施状况。该项不做扣2分。
四、每月一次统计用电量及电压变化。该项不做扣2分。
五、每月一次对每层配电箱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该项不做扣2分。
六、为保障本物业小区紧急情况下正常配电,技术员必须每月进行后备发电机运行操作2次,以保障市电停止后,仍能保持消防系统及污水泵系统的正常运作。该项不做扣2分。
七、定期查看机油、柴油是否满足使用,出现不足填报申请后及时购买(附发电机检查表)。该项不做扣2分。
■ 设备管理规章制度 ■
一、对物业公司接管的小区的设备应及时建立设备台帐和编制档案并有专人保管存档。
二、按设备运行的要求建立设备安全操作、使用、维护规程和岗位责任制度。
三、收集整理所有相关资料,保证设备技术档案的准确和完整。
四、特种设备执行注册登记制度,取得验收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证后方可运行使用。
五、收集所有设备采购合同或协议,建立售后服务档案。
■ 设备管理规章制度 ■
1、每台(套)仪器设备均应建立设备台账并设备管理责任人负责仪器设备的保管、检定、校验以及仪器设备档案的管理工作。
2、仪器设备台账的内容应包括:
(1)仪器设备一览表(内容包括仪器设备名称、技术指标、制造厂家、购置日期及保管人等)。
(2)仪器设备产品使用说明书。
(3)仪器设备验收记录。
(4)仪器设备检定或校验记录。
(5)仪器设备检定或检验合格证书。
(6)使用记录。
(7)检测前后仪器设备情况记录。
(8)故障及维修记录等。
3、每台仪器设备旁边除应有使用及检测前后情况登记本外,还应有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及使用注意事项。
4、新进仪器设备小心拆卸,并严格按其使用说明进行安装。
5、仪器投入使用前需试用其性能,性能稳定良好符合要求方可投入使用。
6、使用操作前,仔细阅读仪器、设备的使用说明书,按说明书与工作实际拟定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严格按照其说明书与操作规使用各种仪器设备。
7、仪器、设备投入使用后,需定期观察其使用效果,有异常情况及时反映并联系检修人员或必要时联系供应商进行检查检修。
8、对精密仪器(如电子天平)之使用,除严格按照规程使用外,使用时更应注意动作轻柔,轻拿轻放,注意不要损坏仪器之零部件。
9、特别注意仪器设备使用之安全性,要求接地线的仪器一定要接入地线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有电线破损或其它怀疑有使用安全隐患之仪器设备,必须立即报设备管理责任人,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
10、仪器设备需保持洁净无尘,定期清洁,清洁时注意关掉电源。
11、各种玻璃器皿、实验器具等使用后须清洗干净,避免引起实验交叉污染。
12、使用玻璃器皿时须小心谨慎,轻拿轻放,尽量避免损坏,并要作好损坏记录。
13、下班前要仔细检查烘箱、电炉等设备是否切断电源。
14、各种仪器设备需指定专人负责定期校检保养,每年须报专业部门进行一次校检,制定相应仪器、设备检定周期表,作好校检记录。
■ 设备管理规章制度 ■
为保证项目部承建工区内使用的压力容器(空压机)、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安全、正常、有效使用,特制定安全管理规定,内容如下:
(一)特种设备的购置、安装。由物资装备科负责购买持有国家相应制造许可证的生产单位制造的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特种设备。
特种设备安装前,使用部门先确定具有国家相应安装许可的单位负责安装工作,开工前应照规定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开工告知手续。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安装未经批准的特种设备。
安装完成后,项目部(或者应督促安装单位)应向有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验收检验。
(二)对各类特种设备进行注册登记。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 日内,由项目部质量安装科牵头负责向市、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登记标志以及检验合格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三)管理人员应明确所有设备的安装位置、使用情况、操作人员、管理人员及安全状况,并负责制定相关的设备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四)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的管理。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是为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提供技术保障的'唯一可追溯的技术文件。各相关责任人均应给予高度重视和妥善保管。当需调阅特种设备技术档案资料时,档案管理责任人应严格照章办事,履行调用借阅手续并由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交给资料借阅人。
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书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等;特种设备运行管理文件包括: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运行记录);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
(五)特种设备使用制度
1、特种设备使用部门的各级管理人员,应具有安全生产意识和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相关知识,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
2、各设备使用地点、场所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严格履行出入人员登记手续,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一律按规定登记进入。凡进入危险场所其他人员( 包括领导检查、外来参观、设备维保、设备检测人员) 进入,应由项目部或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在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等陪同下进入,进入后严格遵守相关制度,不得操作特种设备。其他人员不得进入上述地点、场所。
值班人员应做好值班记录,发现事故隐患应正确处理,并及时上报。
设备使用地点严禁吸烟,使用明火,放置杂物等。
3、依据《条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应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相应特种设备的作业或管理工作。严禁安排无证人员操作特种设备,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现象。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设备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部门安全负责人报告。
各设备使用部门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条件审核,保证作业人员的文化程度、身体条件等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并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培训应做出记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到期前三个月,应提出复审申请,复审不合格人员不得继续从事特种设备的作业。
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操作规程可根据法规、规范、标准要求,以及设备使用说明书、运行工作原理、安全操作要求、注意事项等内容制定,具体内容可参考《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设备运行前,做好各项运行前的检查工作,包括:电源电压、各开关或节门状态、油温、油压、液位、安全防护装置以及现场操作环境等。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禁止不经检查强行运行设备。
设备运行时,按规定进行现场监视或巡视,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按要求检查设备运行状况以及进行必要的检测;根据经济实用的工作原则,调整设备处于最佳工况,降低设备的能源消耗。
当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止运行,同时启动备用设备。若没有备用设备时,则应立即上报主管领导,并尽快排除故障或抢修,保证正常经营工作。严禁设备在故障状态下运行。
因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动作,造成设备停止运行时。应根据故障显示进行相应的故障处理。一时难以处理的,应在上报领导的同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故障进行排查,并根据排查结果,抢修故障设备。禁止在故障不清的情况下强行送电运行。
当设备发生紧急情况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操作人员应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后,立即撤离操作现场,防止发生人员伤亡。
5. 各使用部门应加强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对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相关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检修,填写检修记录,并按规定时间对安全附件进行校验,校验合格证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安全附件的显著位置,并送交质量安全科备案。
6、设备使用部门应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满前30 天,向相应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各设备使用部门应予以积极地配合、协助检验检测机构做好检验工作。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根据特种设备检验结论,通知各使用部门做好设备及安全附件的维修、维护工作,以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状况等级和使用要求。对设备进行的安全检验检测报告以及整改记录,应建立档案记录留存。
7、单位根据设备使用情况,定期(至少每月进行一次)组织安全检查和巡视,并做出记录。各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所属特种设备的使用状况进行检查(但每月不少于一次),发现问题或异常情况应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质量安全科。
8、特种设备如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或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应及时予以报废,并由质量安全科牵头向工程所在辖区设区的市特种设备检验所办理注销手续。
9、为了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各单位应制定了详尽的、可靠的、操作性强应急预案,主要内容包括:应急救援组织及其职责;危险目标的确定和潜在危险性评估;应急救援预案启动程序;紧急处置措施方案;应急救援组织的训练和演习;应急救援设备器材的储备;经费保障。应确保在遇到突发事件或意外情况时,能够迅速控制及疏导人员,防止引发事故。
应急预案另行公布,单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演练,每年不得少于一次,演练做出记录存档。
10、项目部质量安全科将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各特种设备使用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给使用部门。
11、项目部结合年终评比工作,对在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过程中成绩突出的部门或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对使用管理不善、设备隐患较多,给项目部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部门或个人,视情节予以批评教育或处罚,触犯法律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六)其他
设备大修、改造、移动、报废、更新及拆除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按项目部内部逐级审批,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相应手续。严禁擅自大修、改造、移动、报废、更新及拆除未经批准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设备,一经发现除给予严肃处理外,责任人还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责任。
设备管理规章制度规定2
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是保证设备安全运行、降低能源消耗、延长设备使用寿命的有效手段,各设备使用部门应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本制度。
(一)根据设备使用的规范要求、使用年限、磨损程度以及故障情况,编制设备的年度、月、周、日维护保养计划,明确维护保养工作的开始时间及完成日期,按期完成计划项目。
(二)根据设备运行周期,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按设备使用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维修和保养。维护保养工作应根据设备的不同部位,编制维护保养项目明细,对易磨损、老化部位实施重点维护保养,及时更换破损、变形部件,保证设备的安全等级和质量标准。
(三)在维护保养工作中,摸索设备使用及磨损规律,确定维护保养周期。依据维护保养周期,储备维护保养工作所需的设备零部件,保障及时有效地实施维修保养计划。
(四)在不影响维修保养质量的前提下,大力提倡修旧利废。增强设备维修人员节支降耗意识,减少或降低维修保养的物料消耗。
(五)维修保养工作切忌走过场,敷衍了事。应建立设备维护保养档案记录,将每次维修情况、维修内容、更换配件情况用文字记录备案。使维修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为员工专业技术培训提供教案。做到心中有数。设备使用部门的管理人员应随时掌握维护保养计划的落实情况,并负责监督检查,使设备维修保养制度化、规范化。
设备维修质量高低,取决于维修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各使用单位应加大维修人员专业技术培训的力度,使其不断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术,才能满足项目部硬件设施设备不断更新的技术要求。
(六)当设备发生故障时,维修人员应迅速赶赴设备现场,根据故障现象,分析判断故障原因,并针对故障原因实施有效地维修处理。同时,对设备故障点相关部位进行附带检查,防止遗漏其它事故隐患。确认排除故障后,交由运行人员启动设备,待设备运行正常后方能撤离设备维修现场。
如果达到了应急预案的预警要求,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确保紧急情况得到有效处理,防止故障扩大。
上述安全管理制度请各设备使用单位组织员工认真学习,并依据有关要求贯彻落实。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设备管理规章制度规定3
为保证本厂生产设备安全使用和定期维修特制定本制度。
1、对本厂所有的生产设备,要求进行定期检查,定期维修。
2、对需要电启动的设备,主要检查电路运行情况,电源接触是否良好,有无漏电现象,各部件是否损坏,发现问题,应立即停机维修。
3、对台秤、天平、卡尺等计量器具主要检查其精确度,一般半年请计量局专业人员维修一次。
4、对安全设施水泵、消防水袋、消防栓要求一月检查一次。
5、消防水桶要求一人一个,并长期蓄存好清水。
6、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乱使用电器设备。
7、厂内砍刀、安全帽等灭火工具必须专人管理,及时更换或补充,不得做摆设,搞形式。
8、本制度有专职安全员负责监督执行。
设备管理规章制度规定4
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确保场所现有消防设施、设备及灭火器材完好,结合门市实际情况,制定消防设施、设备及灭火器材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制度:
一、门市消防设施包括消防水箱、自动报警系统及相关设备、自动灭火系统及相关设备、消火栓(室内外消防栓及水泵结合器)系统及相关设备、防火分隔物(防火墙、防火卷帘、防火门)、应急疏散设施(通道、出口、照明、标志标识等)、消防器材包括移动式灭火器、消防救护器材(隔热服、灭火毯、消防斧、救护绳、手提应急灯)等
二、消防设施、器材的日常管理由安保负责,维修保养由工程部及相关协作单位负责。所有消防设施、器材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挪用、埋压、圈占,门市全体工作人员均有义务维护消防设施、器材的完好。
三、消防报警系统:
1. 消防报警系统得日常管理和维护由大厦监控中心负责
2. 火灾报警探测器一般场所每3年清洗保养一次(按比例分批进行),污染场所(厨吧操作间等处)每年清洗一次
3. 大厦监控中心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熟练掌握设备性能及操作规程
四、防火卷帘、常闭式防火门
1. 工程每月协同大厦对防火卷帘系统元器件进行检查并除尘,每季度按照设计标准对防火卷帘、长开式防火门进行功能测试,及时排除故障。
2. 工程会同大厦维保单位每季度对机械原件进行一次检查保养,确保功能完好
五、防、排烟系统和正压送风系统
1. 大厦监控中心每季度对所有正压送风口巡视检查一次
2. 大厦工程部每半年对送风口电气元件机械配件进行一次维护保养,检查风机的状态,及时消除系统故障
六、排烟系统
1. 大厦监控中心每季度对排烟阀、排烟口及控制线路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
2. 每半年对排烟系统进行一次维护保养
七、固定灭火系统
八、消火栓系统
1. 安保每日对室内消火栓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2. 工程每月对消火栓泵、室外消火栓和水泵结合器进行维护保养,确保系统处于正常状态,与大厦协调按照设计标准进行联动测试并做好记录
3. 会同大厦每月对消防水箱水位以及高低压消防管压力进行检查并加强日常巡视
4. 会同大厦对室外消火栓和水泵结合处进行入冬前的防冻保养 水喷淋灭火系统由大厦进行测试保养,保持沟通
5气体灭火系统:每半月对灭火器材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加强日常巡察,及时发现问题并妥善处理;按消防法规要求定期送专业检修单位进行检测检修。
九、安全疏散设施
1. 安全疏散通道确保时刻畅通,不得以任何理由堵塞或占用;安全出口不得随意堵塞、封闭
2. 疏散指示灯(标志)、应急照明设施不得随意改动位臵或擅自摘除
3. 防火门作为防烟防火及防火分隔物不得随意摘除或损坏,应按照其设计标准确保其正常使用
安保人员每日对用火用电部位、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安全疏散标志、防火卷帘门、常闭式防火门、消防设施器材、安全疏散标志,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对损坏或故障设施及时保修,确保功能完好,并认真填写《防火巡查记录》。
设备管理规章制度规定5
一、新增设备管理规定
第一条 本公司各部门需增置的设备经批准购买后,须报设备动力科备案。
第二条 经设备动力科进行可行性方面的技术咨询,方可确定检修项目或增置电器及机械设备。
第三条 为保证设备安全、合理的使用,各部门应协助设备管理部门人员对设备进行管理,指导本部门设备使用者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
第四条 设备项目确定或设备购进后,设备动力科负责组织施工安装,并负责施工安装的质量。
第五条 施工安装,由设备动力科及使用部门负责人验收合格后填写“设备验收报告”方可使用。
二、使用设备管理规定
第六条 电气机械设备使用前,设备管理员要与生产管理部配合,组织操作人员接受操作培训,设备动力科负责安排技术人员讲解。
第七条 使用人员达到会操作,清楚日常保养知识和安全操作知识,熟悉设备性能的程度,设备动力科考核合格,上岗操作。
第八条 使用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准确填写规定的各项运行记录。
第九条 设备动力科要指派人员与各部门负责人,经常性地检查设备情况,并列入工作考核内容。
三、转让和报废设备管理规定
第十条 设备年久陈旧不适应工作需要或无再使用价值,使用部门申请拆除、报废之前,设备动力科要进行技术鉴定与咨询。
第十一条 设备动力科指派专人对设备使用年限、损坏情况、影响工作情况、残值情况,更换新设备的价值及货源情况等进行鉴定与评估,填写意见书交使用部门。
第十二条 使用部门将“报废、拆除申请单”附意见书一并上报,按程序审批。
第十三条 申请批准后,交付供应部办理,新设备到位后、旧设备报废、拆除。
第十四条 报废、拆除旧设备由生产管理部、设备动力科、安全环保科分工负责按有关规定处置。
四、设备事故分析处理办法
第十五条 发生设备事故,设备主管、生产管理部值班人员要到现场察看、处理,及时组织抢修。
第十六条 发生设备事故的操作人员及当事人将事故时间、原因、设备损坏程度、影响程度等做记录上报本部门负责人(事故发生后1个工作日内)。
第十七条 设备主管、值班人员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织进行事故分析,写出“事故分析报告”,签注处理意见,报生产管理部经理。
第十八条 对重大事故由维修部门通知人事部及有关部门,按处理程序及时上报。
第十九条 事故处理完毕,生产管理部值班主管将“事故分析报告”存入设备档案。
第二十条 人为事故应根据情况按“奖惩条例”的条款及处理权限,对责任者给予行政、经济处分。第二十一条 属设备自然事故,维修部门进行处理,采取防护措施。
五、设备检修保养规定
第二十二条 生产管理部设备主管人员编制设备检查保养半年计划,填制“半年设备检修计划表”,报部门经理审核批复。
第二十三条 生产管理部经理审核计划,呈报总经理后,批准执行生产管理部半年设备检修保养计划。
第二十四条 设备管理人员编制检修保养单“月设备检修保养计划表”,并按月计划表的内容,逐项填写“保养申请单”,检修保养时需某部位停电、水、气时,还要填写“通知单”。
第二十五条 值班人员填写的“月设备检修保养计划表”、“保养申请单”、“通知单”一并报部门经理。生产管理部经理与总经理和各部门沟通后,签注意见,下达执行。
第二十六条 值班人员根据批准的月检修保养计划,签发“设备 级保养任务单”,填写任务单中“内容及要求”栏目,安排具体人员负责实施。
第二十七条 在“检修保养工做记录簿”中登记派工项目及时间。
六、设备日常维修管理办法
第二十八条 公司电气使用部门的设备发生故障,须填写“维修通知单”,经部门主管签字交生产管理部。
第二十九条 维修部门主管或值班人员接到通知,随即在“日常维修工做记录簿”上登记接单时间,根据事故的轻重缓急及时安排有关人员处理,并在记录本中登记派工时间。
第三十条 维修工作完毕,主修人应在“维修通知单”中填写有关内容,经使用部门主管人员验收签字,并将通知单交回维修部门。
第三十一条 维修部门在记录簿中登记维修完工时间,及时将维修内容登记入设备卡片,并审核维修中记载的用料数量、计算出用料金额填入单内。
第三十二条 将处理完毕的“维修通知单”依次贴在登记簿的扉页上。
第三十三条 紧急的设备维修,由使用部门的主管用电话通知生产管理部,由值班人员先派人员维修,同时使用部门补交“维修通知单”,值班人员补各项记录,其他程序均同。
第三十四条 维修部门在接单后两日内不能修复的,由值班主管负责在登记簿上注明原因,应采取特别措施,尽快修复。
七、设备运行动态管理制度
第三十五条 设备运行动态管理,是指通过一定的手段,使各级维护与管理人员能掌握设备的运行情况,依据设备运行的状况制订相应措施。
第三十六条 建立健全系统的设备巡检措施各作业部门要对每台设备,依据其结构和运行方式,定出检查的部位(巡检点)、内容(检查什么)、正常运行的参数标准(允许的值),并针对设备的具体运行特点,对设备的每一个巡检点,确定出明确的检查周期,一般可分为时、班、日、周、旬、月检查点。
第三十六条 建立健全巡检保证体系生产岗位操作人员负责对本岗位使用设备的所有巡检点进行检查,专业维修人员要承包对重点设备的巡检任务。各作业部门都要根据设备的多少和复杂程序,确定设置专职巡检员的人数和人选,专职巡检员除负责承包重要的巡检点之外,要全面掌握设备运行动态。
第三十八条 信息传递与反馈
1、生产岗位操作人员巡检时,发现设备不能继续运转需紧急处理的问题,要立即通知当班调度,由值班负责人组织处理。一般隐患或缺陷,检查后登入检查表,并按时传递给专职巡检工。
2专职维修人员进行的设备点检,要做好记录,除安排本组处理外,要将信息向专职巡检工传递,以便统一汇总。
3、专职巡检工除完成承包的巡检点任务外,还要负责将各方面的巡检结果,按日汇总整理,列出当日重点问题并向有关部门反映。
4、有关部门列出主要问题,除登记台账之外,还应及时输入电脑,便于上级、公司有关部门的综合管理。
第三十九条 动态资料的应用
1、巡检工针对巡检中发现的设备缺陷、隐患,提出应安排检修的项目,纳入检修计划。
2、巡检中发现的设备缺陷,必须立即处理的,由当班的生产指挥者(班组长、车间主任)即刻组织处理;本班无能力处理的,由多作业部门领导确定解决方案。
3、重要设备的重大缺陷,各作业部门主要领导组织研究,确定控制方案和处理方案。
第四十条 设备薄弱环节的立项处理凡属下列情况均属设备薄弱环节:
1、运行中经常发生故障停机而反复处理无效的部位。
2、运行中影响产品质量和产量的设备、部位。
3、运行达不到小修周期要求,经常要进行计划外检修的部位(或设备)。
4、存在不安全隐患(人身及设备安全),且日常维护和简单修理无法解决的部位或设备。
第四十一条 对薄弱环节的管理
1、各分公司机动处要依据动态资料,列出设备薄弱环节,按时组织审理,确定当前应解决的项目,提出改进方案。
2、各作业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对改进方案进行审议,审定后列入检修计划。
3、设备薄弱环节改进实施后,要进行效果考察,做出评价意见,经有关领导审阅后,存入设备档案。
八、设备故障处理办法
第四十二条 设备发生故障,岗位操作和维护人员能排除的应立即排除,并在当班记录中详细记录。
第四十三条 岗位操作人员无力排除的设备故障要详细记录并逐级上报,同时精心操作,加强观察。
第四十四条 未能及时排除的设备故障,必须在每天生产调度会上研究决定如何处理。
第四十五条 在安排处理每项故障前,必须有相应的措施,明确专人负责,防止故障扩大影响。
■ 设备管理规章制度 ■
为了进一步强化生产处设备管理,及时发现并采取有效措施来解决生产运行中出现的设备故障和缺陷,努力促进向计划性和预防性检修转变,尽量减少设备故障率和经济损失,切实保障生产平稳、安全运行。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生产处设备检修管理。
二、管理职责
(一)生产处负责制定设备管理制度,并监控、指导和考核日常运行情况;
(二)运行班组负责所使用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及一般故障的排出,重大故障及时报修;
(三)维修班负责生产处设备管理,定期点检和巡检,及时修复故障。
三、管理内容与要求
(一)设备点检目的:通过点检准确掌握设备运行状况,维持和改善设备性能,预防故障发生,减少设备故障率。
1、岗位点检
(1)设备运行中的异响、振动、异味;
(2)设备润滑系统工作情况(油温、油质、油压、油位、冷却等);
(3)目测设备零部件是否开裂、变形、开焊;
(4)检查设备的地脚螺栓、紧固螺栓是否松动;
(5)设备零部件是否齐全、可靠;
(6)设备负荷大小;
(7)设备运转过程中的温度、压力、电流等;
(8)设备其它特殊要求的情况。
2、维修点检
(1)监督、指导岗位的日常点检,复核各岗位的日常巡回点检记录;
(2)检查生产处在线设备的运行技术状态,及时发现异常和隐患。在做好记录的同时,确定设备应修理的部位及更换零件情况,及时组织维修;
(3)检查生产处设备卫生状况。
3、生产处点检
(1)监督、检查生产处设备巡回点检制度的执行情况;
(2)监督、检查各岗位日常点检质量、巡回点检记录;
(3)检查主体设备的运行技术状态,对有异常的设备进行精密点检和诊断,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来解决问题。
(二)设备巡检
主要包括定期、不定期、交接班、特殊情况检查等内容。
(1)设备、系统的运行、备用是否正常;
(2)运行设备、系统的有关参数指标是否合格(如:声音、振动、压力、温度、液位等);
(3)设备系统有无跑、冒、滴、漏现象;
(4)设备、系统附件是否齐全完好;
(5)建筑物和构筑物及其他现场设施的完好情况;
(6)生产现场和设备、系统的卫生状况;
(7)有关防暑度夏、防寒防冻设施的完好情况。
(8)常用工器具的数量和完好情况。
(9)有关记录、指示的情况及变化趋势。
(10)原则上重要运行设备和系统每1个小时检查一次;辅助设备和系统每2个小时检查一次;运行设备和系统有缺陷时在原规定检查时间上可缩短一半时间。
(三)设备维护保养
1、操作人员对所使用的设备,要做到“四懂、三会”(懂原理、懂结构、懂性能、懂用途;全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
2、操作人员,必须做好下列各项主要工作:
(1)正确使用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启动前认真准备,启动中反复巡检,停车后妥善处理,运行中搞好调整,认真执行操作指标,不准超温、超压、超速、超负荷运行;
(2)精心维护,定时按巡回检查路线,对设备进行仔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排除隐患;搞好设备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和防腐,保持零件、附件及工具完整无缺;
(3)经常保持设备和环境清洁卫生,做到沟见底、轴见光、设备见本色、门窗玻璃净;
(4)搞好设备润滑,坚持“五定”和“三级过滤”(五定:定点、定时、定质、定量、定人;三级过滤:从领油大桶到岗位储油桶过滤,岗位储油桶到油壶过滤,油壶到加油点过滤)。同时对润滑部位和油箱等定期进行清洗换油。
3、操作人员必须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
4、维修人员对所包修的设备,应按时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配合操作人员搞好安全生产;
5、生产处所有设备、管线等维护工作,必须有明确分工,并及时做好防冻、防凝、保温、保冷、防腐、堵漏等工作;
6、检查中发现异常情况,检查人员应根据有关规程规定和具体情况予以处理,并及时汇报;
7、检查中对设备遇有疑问或不明白的问题,必须及时上报,不得随意乱动设备或将其退出运行状态(紧急特殊情况在保障安全的情况下及时停车后及时汇报);
8、巡检中发现设备着火或危急人身安全时,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持灭火器实施抢救。对于现场无法停电的设备,应及时汇报,联系拉闸停电再行处置。
(四)设备维修
1、设备出现故障必须严格履行报修制度,应由岗位操作人员向当班维修人员申报故障,并填写好《设备故障报修单》;
2、维修人员接到设备报修通知后,应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检查,分析故障原因,提出切实的解决措施来修复设备;
3、设备修复完成,维修人员应监督不少于半小时,确定真正满足设备正常运行要求后,方可在《设备故障报修单》上签字认可;
4、设备维修时,应悬挂醒目状态标识,以防止误操作而发生安全事故;
5、严禁对设备故障隐瞒不报和无故推诿、拖延维修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生产处相关制度从严处置;
6、设备修复后,维修人员应及时填写《设备故障检修记录》,详细说明故障原因、处置结果,当班运行班应对维修质量进行确认,当班班长应在《设备故障检修记录》上签字认可。
■ 设备管理规章制度 ■
1、仪器设备管理和使用要做到“三好”(即管好、用好、完好)、“三防”(即防尘、防潮、防震)、“四会”(即会操作、会保养、会检查、会简单维修)、“四定”(即定人保管、定人养护、定室存放、定期校验),保证仪器设备性能安全可靠。
2、化验室仪器设备管理人员负责为所管仪器设备建立技术档案。档案内容包括该机附带的各种资料(说明书、合格证、电路图、装配图、附件清单、装箱单证等)及设备技术卡片(验收报告、维修、校验记录等)。
3、仪器设备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所管仪器设备进行维护、检修和标定,认真填写仪器设备使用、维修记录,经常保持仪器设备的'完好可用状态。
4、仪器设备发生损坏、丢失或其它事故时,应迅速查明原因。
5、仪器设备管理人员应定期核对帐、物、卡,做到帐、物、卡完全相符。
6、未经仪器设备管理人员的同意,任何人不得自行移动、调换、借出或拆分仪器设备。
7、化验室固定资产、低值耐用品及低值易耗品,要做到帐、物、卡清楚、准确。
8、新购设备及时验收入帐、填卡、编号,库内物品分类放置,出、入帐手续清楚。
9、严格执行仪器设备借出制度、损坏、丢失赔偿制度。
10、做好仪器设备的防尘、防潮、维护保养等工作。
11、保管好仪器设备的随机资料,以备查阅。
■ 设备管理规章制度 ■
一、总则
(一)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及要求,全面加强机电设备管理,确保设备的四率,即防爆率100﹪,待修率5﹪,完好率90﹪以上,事故率1﹪以下,以及对设备从购置到闲置报废全过程的综合管理。
(二)建立建全的设备台帐,加强现场监察管理,及时调剂设备的使用、变更设备流动帐,做到账、物相符,防止公司资产流失。
(三)机电部作为机电设备的综合管理部门,在公司机电副总的领导下,对公司构成固定资产的设备及小型低值和不纳入固定资产的设备,全部纳入机电设备管理范围,建立设备管理档案台帐,并建立设备软件管理系统。
(四)机电部在设备管理调剂和使用上,有权对公司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考核,设备使用单位必须设有专人(可兼职)对设备管理负责,对单位的设备使用情况,做到底数清、账物符,对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
(五)在设备管理上做到减少闲置、积压、浪费,杜绝设备的重复购置,确保设备验收质量、设备档案齐全。
(六)对增置新设备,机电部会同财务部门制定年度维简计划,由机电副总召集财务、技术、使用部门进行经济技术论证,本着结合实践、发展生产、产业升级等要求,制定、下达设备年度购置计划,并组织设备到货验收、入账、发放等工作。
(七)机电部应制定公司设备包机管理体系,年度检修计划,大型设备周期测试安排,季节性测试安排,并负责检查监督和考核。
二、设备前期管理规定
(一)设备选型与购置
1、为防止设备的重复购置,造成新的闲置、积压,各单位的设备需求或维简计划申请,报机电部,机电部根据各单位上报计划负责平衡,能调剂的进行调剂。
2、大、中型设备的选型、招、评标,购置及改造工艺,由机电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参加,必须选型的通用性、标准化和符合企业发展的有关政策规定,必须杜绝选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淘汰设备。
3、公司所需购置的设备材料计划,由各单位在每月25日前将设备购置计划及购置范围分别报机电部和供应部,机电部和供应部根据设备及材料购置计划及时按时按质的完成购置计划,不得擅自更改计划内容,如不能按计划内容完成,按责任进行考核。
4、为确保公司的设备质量管理,避免资产流失造成经济损失,规定所有设备购置的结账,必须由机电部出具验收合格单,加盖机电部公章,并经机电部部长签字,以证明设备已验收合格。
(二)、设备到货验收
1、设备到货后,设备验收人员由机电部、供应部、使用单位三方共同验收。验收主要内容:产品规格型号、质量、台数及技术数据是否符合要求,资料、工具、设备部件是否齐全,有无损坏,填写设备到货验收单,验收人员签字,验收单一式四联,参加验收部门存档一份备查。
2、设备验收合格后,机电部及时编好设备号,同时建台账、汇总账、流动账、库存账、设备卡片,做到填写数据准确、齐全、字迹工整。
3、凡新到货设备的图纸、产品说明书、装箱单、合格证等技术资料一式三份,由机电部验收登记后存档一份,使用单位一份,机电部一份。存档资料由机电部统一登记保管,其他单位需要时,可向主管人员借用,并按时归还,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准私自扣留和发放。
(三)设备出入库管理
1、供应部设备库要设专人管理,未经机电部许可,其他部门不准私自查看、提取设备,设备做到账、物相符。
2、各队需要设备时,必须提前一天填写设备申请单,写清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机电部组织主管审批后开出库手续一式三份。
3、设备出库后及时更改设备库存账和设备移动账,使用单位及时建立账卡管理,无设备编号的设备不准下井安装使用,一经发现给予单位和相关人员200元以上罚款。
(四)设备技术档案管理
1、机电部建立设备技术档案,内容包括:所有机电设备的台账、流动账、汇总账及产品说明书、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等资料。
2、机电部要设专人管理好设备技术档案,单位因生产需要技术档案时,必须经组管领导批准,并打借条。借用设备技术档案的单位,要精心保管,用完及时送回机电部,不得损坏、丢失、涂改。
三、设备审批、调拨管理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设备审批调拨管理,保证设备合理化利用,杜绝浪费,降低成本,做到设备的日清月结,加大设备使用的透明度,以便更好地为生产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一)各单位要根据设备需求的实际情况到机电部办理调拨单,调拨单一式三份要标明品名、规格、数量。调入单位、调出单位必须有各生产单位负责人签字。调出单位一份,调入单位一份,机电部一份。未经机电部办理调拨手续,私自调拨设备的处以500元罚款。
(二)机电部负责对各单位的设备进行核查、清点,对积压不用的设备进行调配,各个单位要积极配合机电部对设备的调配工作,单位逾期不予配合者,每超一天罚款300元。
(三)各单位要认真保管,合理使用设备,防止人为的损坏和不合理的使用,每发现一次罚款300元。
(四)各单位备用设备要码放整齐,不得随处乱放。如有掩埋或不按规定码放的,由机电部出具整改通知单。逾期不整改的,由机电部出具罚款单。设备配件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的.前提下厉行节约。
(五)各单位所用的设备、配件要正确合理使用,检修或更换部件后,不用的配件要及时交给保管员。如乱扔乱放造成埋没丢失按原价的两倍赔偿。
(六)对于16mm2以上的电缆回收不准断有齐口,未经机电部或值班领导批准,严禁私自截断。回收后要及时交出,发现一个齐口或不及时交出,给予责任单位200~1000元罚款。
(七)使用的钢丝绳,不准打弯或背绳损坏,发现一次按损坏的长度根据单价对使用单位进行罚款。要做好日常保养维护,机电部每月进行一次检查。
(八)实行交旧领新的物料,各单位要根据地面物料保管员出具的验收单到调度室审批材料,否则不予支领。
四、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一)机电设备及备件的发放管理
1、各生产单位必须凭据机电部开出的设备、备件供应支领单到指定地点提取设备、备件,并且将该设备、备件通知单由支领人签字后回机电部,由机电部及时入账。
2、紧缺设备、备件一律在井上指定地点备用,为避免发生机电事故而影响生产,机电部要落实设备使用周期制管理,由单位进行落实,规定设备、备件使用的时间期限,定期更换检修,避免因设备损坏事故而造成停产。
3、如特殊情况,井下使用单位必须报请公司调度室,调度室请示有关领导后可以支领,第二天使用单位必须将设备使用申请单补办手续交机电部。
(二)设备备件上井验收、存放管理
1、基层单位拆除机电设备,上井后填报设备明细送交机电部,由设备验收人员指定地点组织验收,设备接收单位和原设备使用单位参加。
2、验收标准,所有带号设备及主要零配件(包括各种型号联轴节、各种规格机尾轴、盲轴、链轮、各种型号的皮带滚筒、各种规格的机头箱、溜槽、齿条、连接筒、皮带机头机尾构件、液压支架、侧护板、皮带纵梁、托辊架)不允许丢失。
3、电气设备验收标准:用螺丝(栓)坚固的防爆部件,螺丝(栓)必须齐全紧固,止口结构的防爆部件,必须将转盖合好,并上好闭锁栓,不允许敞盖上井。
4、设备验收后,接收单位开设备接收交机电部。对设备、备件丢失由机电部开据丢失、损坏通知单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如有分歧,由机电部平衡解决。
5、各单位应积极配合机电部搞好设备验收工作,凡接到机电部通知后,不及时参加验收工作的,按单方验收结果为准,并对单位予以考核。
(三)设备现场管理
1、为了掌握设备动态,机电部要做到账、物、牌相符,底数清(井上移动设备需绘制安装使用分布图,随设备移动变更图纸),设备管理人员对所分管的设备要经常巡查使用情况。
2、设备管理员对移动设备做到每周一次循环检查,固定设备最少每月一次循环检查,机电部对使用单位每月查账一次,全公司设备半年一次清查,并做好清查标记。
3、机电部要严格执行设备积压,回收,丢失损坏奖罚制度,发生设备损坏、丢失填写分析报告单位,由机电部组织分析追究责任者,按制度考核,情节严重者报上级有关领导处理。
4、设备使用过程中严禁拆套,拆件使用。如遇特殊情况,对临时性拆套需经机电副总批准,并限期指定专人负责恢复,日常使用维修按设备管理奖惩办法给予考核。
5、井下设备存放必须集中上架码放,挂牌管理,对须上井设备必须集中存放上井标志,运输过程必须要保护设备,不许野蛮运输,避免设备的丢失损坏。
6、在生产过程中,拆除、更换下来的设备、备件要及时上井,否则视为设备、备件积压,进行考核处理。
7、如有特殊情况,设备、备件使用单位不能及时将设备、备件回收上井时,由单位写出书面申请,说明原因及需要宽限的时间,报机电部备案,在批准的宽限时间内可以不按积压处理。
8、不能及时回收上井设备、备件,使用单位必须妥善保管,不允许出现丢失、损坏、水淹、埋压、挂好回收牌。
(四)、设备移交验收管理
1、井下设备移交、验收,由机电部负责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移交。
2、使用单位按设备账,清点好设备,移交过程中,使用单位、承接单位和设备管理人员,认真核对设备的数量、配件及设备完好情况,全部验收并填写设备移交单及时过账。
3、对设备、配件移交过程中丢失、损坏的,根据《设备回收损坏、丢失管理规定》进行考核,对于移交顺利、无丢失损坏并及时交付机电部,认真填写移交单。
4、对于组装和解体移动的设备,要在未解体前将各部件清点齐全,使用单位、接收单位和设备管理人员共同过账要求名称一致。如未经领导同意,私自解体出现丢失,由原使用单位负责。如需上井检修由使用单位护送上井移交。
■ 设备管理规章制度 ■
三级”安全教育是指新职工的入企教育、施工队教育和操作岗位教育。
(一)入企教育
对入企的新职工,其中包括新招工人,外企业调入本企业的职工、以及招收的临时工、农民合同工等,在没有分配到施工队以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企业劳资部门组织,安全管理部门派专业人员,按正规化教育方式实施安全教育。
教育的主要内容是:
党和国家制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规程,做好劳动保护和安全施工的意义、目的和任务等;
介绍本企业施工生产任务、特点,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和危险场所,应注意的安全事项,本企业安全生产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和教训;
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防火、防机械伤害、防尘、防毒等安全常识。
入企教育结束后,应由公司安全技术部门对新工人进行考试。考试成绩合格者分配到施工队,进行队级安全教育。
(二)施工队安全教育
新工人或在本企业内部调动工作的职工分配到施工队后,对新工人再进行安全教育。
教育的内容有:
本队施工作业任务、特点、作业环境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危险区域,要害部位;劳动保护法规、安全守则、劳动纪律;
本队施工采用的工艺技术,所用机械设备的基本性能,易出现事故的部位和防范事故的措施;
本队施工工种安全技术基础知识;本队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和人员分工负责的内容。
(三)操作岗位教育
新职工或本企业内部调动工作的职工被分配到班组后,结合现场施工情况进行安全教育。使其对自己将从事的作业、进入的岗位,获得基本的感性和理性认识。
教育的主要内容是:
上岗作业的规章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班组劳动纪律;
本工班、班组施工任务,人员分工情况,各工序相互联系,本工序安全生产应负的责任;
施工中所用工具、电器设备的现状,易发事故的部位,安全防护装置完好情况及其作用,使用过程的安全操作技术和注意事项;施工作业区的环境卫生标准和文明施工的具体内容;
个人劳动保护措施和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
根据三级教育的内容及要求,本工区负责施工队教育和操作岗位教育。施工队教育由工区安质部长组织,专职安全员、施工队长配合实施;操作岗位教育由专职安全员组织,质检员协助,施工队长配合实施。
三级安全教育结束后,组织考试。对于考试不合格者,要进行安全教育补课,重新考试,必须达到合格,才准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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