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告知书格式
......
行政处罚告知书属于执法文书,是行政主体实施法律的重要手段,是实施行政处罚的记录和凭证,是体现执法程序的载体,同时也是衡量行政执法人员水平的重要指标。而行政处罚决定书有着严格的规定和要求,这些规定和要求,对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措词、内容、格式和规范化等都起到。
中国气象局印制
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______分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______分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告知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被告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被告知人姓名:______性别:_____年龄: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安行政处罚告知书是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前告知行为人其违法行为,处罚依据,并告知行为人其享有陈述、申辩、听证等权利的文书;是处罚前的先行程序。法律依据:《^v^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v^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
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
登记管理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在宣告后将决定书当场交付给被处罚社会组织的负责人,并由其负责人在《送达回证》上签名或者盖章,即为送达;其负责人拒绝签名和盖章的,由案件承办人员在《送达回证》上注明。登记管理机关在适用直接送达时需注意:
①无特殊情况的,均应适用直接送达的方式;
②由社会组织。
〚2〛告知书格式
在民事诉讼案件中,因被执行人下落不明、履行能力不足、逃避、无被执行财产线索等,都有可能导致生效法律文书无法执行,您有可能承担执行不能的风险,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与支持,我们将依法尽心尽责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期间、时效以及委托人约定的时间办理委托事项,谨慎保管委托人提供的证据和其他法律文件,保守服务过程中所知悉的委托人的商业秘密 或隐私。
xxx先生:
你好,我公司与你于xxxx年xx月xx日签订的《关于xxxxx合同》,合同第x条明确约定:“乙方在遵守规定的前提下完成甲方签订的特约合同销量才可享受甲方提供的车辆配送支持,配车合同销量(六十万元)以三年(20xx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完成。如果当年没有完成三年的每一年平均销量(二十万元),配车支持的购车费用(三万元)以三年的1/3的车款(1万元)现金补上。” xx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你方仅销售xxxx元,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及《民法典》相关规定,如到xx月xx日仍未完成合同约定的销售量,你方应以现金的形式将xxxx元车款返还给公司,如逾期未返还,我公司将用你方的押金和保证金折抵车款,不足部分依据合同向你追讨,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诉讼的方式,届时产生的相关诉讼费用(包括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等)以及违约金将由你承担。
特此函告,望慎思,并妥善处理。谢谢!
xxx公司
年xx月xx日
xx外贸职业学院:
你单位组织建设的围墙工程施工(第二次)项目,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组织建设,违反了《_建筑法》第七条规定。依据《_建筑法》第六十四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现我厅拟对你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行为作出“处工程合同价款(335万元)1%即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依照《_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之规定,你单位如对上述处罚意见有异议,可以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到我厅进行陈述和申辩,可要求举行听证,逾期则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及要求听证的权利。
xx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xx年10月13日
各科室:
“百安活动”已经接近尾声,安全态势平稳,清明节即将来临,为了更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减少和杜绝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经公司安委会研究决定,召开三月份安全例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20xx年3月29日上午9:30
二、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全体管理人员
四、会议内容:
1.传达上级部门安全文件精神、通报近期事故;
2.对3月份的安全工作进行总结;
3.对4月份的安全工作作出安排;
五、会议要求:
请参会人员准时参加,不得迟到早退,不得缺席。
xxx分公司
xx年x月x日
尊敬的家长:
您好!感谢您对学校工作的支持!为了使您的孩子过一个安全、文明、充实的寒假,我们诚挚地希望您在假期里承担起监护人的责任,现将有关假期和下学期的相关要求告示如下,请家长配合完成。
寒假要求:
1.教育孩子尽量不到人多的地方游玩,在外出活动时,要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
2.要教育您的孩子不要在江、河、湖、渠、池、塘边玩耍、疯闹,以免发生意外。遵守相关规定,严禁在武汉市区内燃放烟花爆竹。
4.要加强对孩子的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暴力、防触电等方面的安全教育。教育孩子学会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使孩子做知法守法、文明守纪的小公民。
5.要督促您的孩子完成寒假作业、及时做好检查。
寒期作业:
为了使学生爱读书、爱创造、爱学习,我们特要求学生在假期读健康书,增进知识,开拓视野,参加征文比赛活动,特将具体内容告示如下,请家长配合执行。
1.要求每位学生读一本健康有益的书籍,办一份读书小报(规格按八开纸大小),开学初交。
2.欢度中国传统节日——春节,积极参与春节民俗活动,制作一件相关手工作品或绘画、书法、摄影作品,开学初交。
3.参加一次社会实践;看一部优秀影片;做一件好事(为父母、他人或社区)。
下学期开学的相关事项:
根据上级精神,我校小学部定于20xx年1月17日上午9:00到校,中学部1月16日到校进行试卷讲评。下学期定于20xx年2月12日上午9:00中、小学部全校学生报到、收作业、领书本,进行学前教育。2月13日全校正式上课。
我们相信有您的通力配合,您子女的寒假生活和学习一定会是健康的、愉快的、安全的。顺祝全家幸福!
中国xx大学附属学校
20xx年x月x日
为了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正常地学习,健康地成长,强化学生交通安全预防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根据《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规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提前部署,强化管控,积极采取各项措施,确保中小学生出行安全。特拟定《学生安全告知书》。
〚3〛告知书格式
1、本议定书应在不少于五十五个《公约》缔约方、包括其合计的二氧化碳排放量至少占附件一所列缔约方1990年二氧化碳排放总量的55%的附件一所列缔约方已经交存其批准、接受、核准或加入的文书之日后第九十天起生效。
2、为本条的目的,“附件一所列缔约方1990年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指在通过本议定书之日或之前附件一所列缔约方在其按照《公约》第十二条提交的第一次国家信息通报中通报的数量。
3、对于在上述第1款中规定的生效条件达到之后批准、接受、核准或加入本议定书的每一国家或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本议定书应自其批准、接受、核准或加入的文书交存之日后第九十天起生效。
4、为本条的目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交存的任何文书,不应被视为该组织成员国所交存文书之外的额外文书。
〚4〛告知书格式
欢迎您来到xx水泥有限公司,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与安全,请遵守下列安全规定和要求:
1)正式实习前,请到行政人事处保卫办统一办理临时出入证,确保您在公司的正常通行。
2)进入实习岗位前,请主动接受我公司三级安全教育。
3)进入生产区域,要按照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必须佩带安全帽,需登高时请系好安全带。
4)进入生产现场严禁吸烟。
5)进入生产现场请认真阅读各种警示牌。
6)进入生产现场禁止随意触动各种开关。
7)实习的`整个过程中,一切行动要服从带队的安排。请在师傅的指导下工作,未经许可不得动用任何设备、设施,不得进入特定生产区域。
8)出现紧急情况,请拨打公司安全环保办公室电话:xxx
谢谢合作,祝您实习愉快!
xx水泥有限公司
〚5〛告知书格式
质量安全管理事项告知书
(一)各建设、监理、施工参建单位:
为规范工程参建各方质量安全行为、规范工作程序,强化施工现场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特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建设单位的主要质量安全责任和义务:
1、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携有关资料向南京市市政公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申报工程质量监督。(单位工程如有单独招投标的分部工程,应单独办理报监手续。)
①市政监督站服务大厅负责受理工程质量监督申请。(现服务大厅已和总部一同搬至河西典雅居附近,但我主城分站尚在原办公地坚守)
②建设单位应在报监前向服务大厅领取《建设工程监督申报表》。③建设单位须提交以下资料:
(1)《建设工程监督申报表》(一式三份);(2)项目立项批文;(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书;(5)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副本;(6)施工、监理单位中标通知书;
(7)施工、监理合同,建设单位与检测机构签订的检测合同(依据《关于改变我省建设工程质量见证取样检测委托方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建质【2004】372号)(建议到南京市市政工程检测中心站送检);
(8)岩土工程勘察文件及审查报告;(9)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审查批准书;(10)监理规划、施工组织设计、取样方案。
2、按照《建筑法》第十五条规定,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按照《建筑法》第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开工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4、按照《建筑法》第三十一条条规定,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订立书面委托监理合同。
5、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末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
依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4号)、《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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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13 页 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实施意见》,工程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的给水、排水、燃气、道路、桥隧、热力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须进行设计文件审查
6、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7、第一次质量行为检查中,建设单位备查内容(主要依据《条例》,《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以下简称“导则” 第4.0.2条)
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②岩土工程勘察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书批准书(依据《条例》第十一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4号)。
③单位法人对工程项目负责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④现场机构设置及人员基本情况表。(建设单位对于项目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建立情况,包括质量安全管理部门设置、人员配备、工作职责、组织管理及主要工作事项等)
⑤建设单位对于项目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程序和措施,包括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计划、项目档案管理、质量安全管理奖惩等
8、第一次安全行为中,建设单位备查内容
(1)建设单位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情况。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向施工单位拨付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情况;(3)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等有关资料的情况;
(4)有无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的行为;
(5)安全施工措施备案情况;(6)拆除工程相关资料备案情况;
(7)实施爆破作业的,遵守国家有关民用爆炸物品管理规定的情况;(8)其它行为。
9、停工、完工未验收移交期间,建设单位应按照《关于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停工、完工未验收移交期间维护管理责任的通知》宁市质监字〔2008〕50号要求,履行好维护管理的责任:
(1)对因故停工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关于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停工、完工未验收移交期间维护管理责任的通知》宁市质监字〔2008〕50号要求,负责组织对工程已完部分作出阶段性验收评价,形成书面验收评价意见报我站备案;工程停工期间,建设单位应落实工程维护单位,明确工程维护和安全管理责任,并将与维护单位签订的维护合同报我站备案;工程复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对工程已完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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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13 页 分的质量状况进行重新评估,对工程质量安全条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形成书面意见报我站备案后,方可复工。
(2)对工程已完工尚未验收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关于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停工、完工未验收移交期间维护管理责任的通知》宁市质监字〔2008〕50号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前,建设单位应落实工程维护单位,明确工程维护和安全管理责任,并将与维护单位签订的维护合同报我站备案;工程若因前期基本建设程序不完善,短期无法进行正式竣工验收,应于工程实体完工后30日内组织工程实体质量初步验收,形成书面验收意见;工程若基本建设程序完善时,实体质量符合规范、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建设单位应及时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3)工程停工或完工未验收移交期间,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关于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停工、完工未验收移交期间维护管理责任的通知》宁市质监字〔2008〕50号要求,按规定对施工作业场地封闭管理,与社会通道隔离;加强施工工地安全监测,防范和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加强施工工地维护管理,保证施工区域的社会通道安全通行。
10、按照南京市《关于巩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行业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实施长效管理的通知》(宁市质监字〔2008〕51号)等有关文件的要求,建设单位为工地现场执行长效管理工作标准的牵头责任单位,现场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11、按照《关于实施南京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材料供应单位信息登记和材料合同备案的通知》(宁市管字〔2008〕25号)等有关文件的要求,进入南京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市场的材料供应单位必须到我处(站)进行基本信息登记,并取得《南京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材料供应单位信息登记手册》
(1)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选择材料供应单位必须查验《南京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材料供应单位信息登记手册》。
(2)材料使用前,建设或施工单位须与材料供应单位签订材料供应合同;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须将合同报我处(站)备案。
(3)材料合同未经备案的工程,不得进行竣工验收,不得参加优质工程评选。
二、监理单位的主要质量安全责任和义务
1、按照《建筑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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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监理单位应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3、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4、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
5、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6、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监理工程师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
7、第一次行为检查中,监理单位备查内容(主要依据《条例》,《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以下简称“监理规范”,《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旁站管理办法”,《导则》第4.0.5条)
①单位资质证书。(依据《条例》第三十四条、《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②现场机构设置及人员基本情况表。(依据《监理规范》第3.1.1、3.1.2条)(需提供项目组织机构及部门设置,项目、部门负责人及工作权限;各施工区域、各专业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及工作内容)
③监理人员证书原件
总监理工程师持有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及监理单位对总监理工程师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专业监理工程师持有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省建设厅颁发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监理员持有的省建设厅颁发的监理员岗位证书;见证员持有市建委颁发的见证取样员岗位证书;当总监理工程师需要调整时,监理单位应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当专业监理工程师需要调整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依据《监理规范》第3.1.4条)
④《监理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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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13 页 监理规划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编制,完成后必须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依据《监理规范》第4.1.2条)
主要内容应包括:工程项目概况;监理工作范围;监理工作内容;监理工作目标;监理工作依据;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计划;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岗位职责;监理工作程序;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监理工作制度;监理设施。(依据《监理规范》第4.1.3条)
⑤《监理实施细则》
中型及以上或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应根据监理规划,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写,并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依据《监理规范》第4.2.1条、4.2.2条)(需包括施工现场巡视、关键工序及重要部位旁站、平行检验、见证取样等工作内容、责任人和记录要求;重要分部工程的专项监理细则)。
主要内容应包括:专业工程的特点;监理工作的流程;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依据《监理规范》第4.2.3条
⑥《监理旁站方案》
应明确旁站监理的范围、内容、程序和旁站监理人员职责等。旁站监理方案应当送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各一份,并抄送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质量市政监督站。(依据《旁站管理办法》第三条)
⑦审查承包单位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和分包单位资质,审定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等工作。(依据《监理规范》第3.2.2、5.2.3、5.2.4、5.2.5、5.2.6条)
⑧岗位职责、管理制度建立情况。(依据《监理规范》第3.2.2、3.2.3、3.2.4、3.2.5、3.2.6条)⑨ 是否对材料设备进场检查验收(含见证取样)、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工序文件签认、(子)分部和(子)单位工程验收、施工组织保证体系审查、施工方案审查等工作程序、责任人与管理内容
8、第一次安全行为中,监理单位备查内容(1)监理单位资质证书;
(2)安全保证体系建立和现场机构设置情况;(3)专职安全监理人员配备情况;(4)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
(5)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审批和落实情况;(6)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情况;
(7)对材料、构配件、设备、机械等投入使用或安装前进行检查验收情况;(8)对分包单位的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核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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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13 页(9)安全问题通知单签发及安全问题整改结果的复查及上报情况;
9、停工、完工未验收移交期间,监理单位应按照《关于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停工、完工未验收移交期间维护管理责任的通知》宁市质监字〔2008〕50号要求,履行好维护管理的责任:
工程停工或完工未验收移交期间,监理单位应严格按照《关于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停工、完工未验收移交期间维护管理责任的通知》宁市质监字〔2008〕50号要求,对施工作业场地封闭管理情况,与社会通道隔离情况,加强施工工地安全监测情况,防范和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情况、施工工地维护管理情况,保证施工区域的社会通道安全通行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发现问题应责成维护单位整改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对拒不整改的,应及时报告我站。
10、按照南京市《关于巩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行业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实施长效管理的通知》(宁市质监字〔2008〕51号)等有关文件的要求,监理单位为工地现场执行长效管理工作标准的监督责任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为第一责任人。凡造价在10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制定文明工地创建规划,确保现场管理措施符合国家、行业、地方建设标准,实现市级文明工地创建目标,争创省级文明工地。
11、按照《关于加强全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条件审查和动态监管的通知》(宁市质监字〔2008〕17号)等有关文件的要求,工程安全生产条件如不符合开工要求,监理单位不得签发工程开工报告
三、施工单位的主要质量安全责任和义务
1、按照《建筑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施工企业必须依法加强对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2、按照《建筑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3、按照《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4、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5、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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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施工单位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7、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
8、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9、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
(四)起重吊装工程;
(五)脚手架工程;
(六)拆除、爆破工程;
(七)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对前款所列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并每周书面报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10、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11、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做好现场防护,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或者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12、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施工单位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
施工单位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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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13 页 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围挡。
13、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14、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施工单位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
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
15、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施工单位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使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施工起重机械,在验收前应当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
施工单位应当自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
16、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17、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18、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费由施工单位支付。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
19、第一次质量行为检查中,施工单位备查内容(主要依据《条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定》建城[2002]221号以下简称“文件管理规定”,《导则》第4.0.4条,《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省监督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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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13 页 ①单位资质证书;(依据《条例》第二十五条,《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②现场机构设置及人员基本情况表;(依据《条例》第二十六条)③管理人员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原件
项目经理应持有建设部项目经理岗位证书,质量检查员应持有省、市颁发的岗位证书,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特种作业岗位证书(依据《条例》第二十六条、《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管理办法》)
项目经理与中标通知书不符时,必须具有经建设单位签子盖章认可的变更手续。④分包管理
总承包单位应与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并报经监理单位审查。(依据《条例》第二十七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监理规范》第3.2.2条)
⑤岗位职责、管理制度建立情况。(依据《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三条)⑥施工图设计文件会审、施工技术交底
工程开工前,应由建设单位组织有关单位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会审,并按单位工程填写施工图设计文件会审记录。(依据《文件管理规定》第十四条)
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进行施工技术交底,施工技术交底应包括施工组织设计交底及工序施工交底,交底记录应有双方签认手续。(依据《文件管理规定》第十四五)
⑦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
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经上一级技术负责人审批加盖公章,出现变更时应有变更审批手续;主要内容应包括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图,施工部署和管理体系,质量目标设计,施工方法及技术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施工措施,环保措施,节能降耗措施,模板及支架、地下沟槽基坑支护、降水、施工便桥便线、构筑物推进、沉井、软基处理、预应力筋张拉工艺、大型构件吊运、混凝土浇注、设备安装、管道吹洗等专项设计。(依据《文件管理规定》第十三条)
20、第一次安全行为中,(1)安全保证体系建立和现场机构设置情况;
(2)项目管理人员配备、资格及到位情况;特殊专业工种人员配备、上岗资格及到位情况,“三类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3)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
(4)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中型及以上项目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方案编制、审批及落实情况;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组织专家论证、审查和落实情况;
(5)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费使用计划和列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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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13 页(6)按规定对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的检测、检验情况;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情况,在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登记情况;
(7)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制定情况,安全防护用具的配备及使用情况;(8)安全技术交底落实情况;
(9)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办理情况;(10)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划、措施制定和落实情况;(11)安全问题的整改和安全事故的处理情况;(12)安全管理资料的收集、整理情况;
(13)分包单位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及对分包单位的管理情况;
20、按照南京市《关于巩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行业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实施长效管理的通知》(宁市质监字〔2008〕51号)等有关文件的要求,施工单位为工地现场执行长效管理工作标准的实施责任单位,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凡造价在10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制定文明工地创建规划,确保现场管理措施符合国家、行业、地方建设标准,实现市级文明工地创建目标,争创省级文明工地。
21、按照《关于实施南京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材料供应单位信息登记和材料合同备案的通知》(宁市管字〔2008〕25号)等有关文件的要求,进入南京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市场的材料供应单位必须到我处(站)进行基本信息登记,并取得《南京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材料供应单位信息登记手册》
(1)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选择材料供应单位必须查验《南京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材料供应单位信息登记手册》。
(2)材料使用前,建设或施工单位须与材料供应单位签订材料供应合同;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须将合同报我处(站)备案。
(3)材料合同未经备案的工程,不得进行竣工验收,不得参加优质工程评选。
四、有关工作要求
1、各参建单位应与我站加强联系和沟通,建立质量安全联络员制度,根据工程进度定期和我站联系人沟通工程进展情况和质量安全管理状况,施工现场一旦出现一切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事件或问题,都必须第一时间向我站报告。
2、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死亡、重伤、机械设备事故等,施工单位必须在一小时内电话报告我站,并保护好现场,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形成书面报告报我站备案,对迟报、瞒报、破坏事故现场的行为,第 10 页
共 13 页 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我站对发现的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改正;对存在重大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的,下达《局部停工(暂停)通知书》,责令立即停工,限期改正。对施工现场整改情况进行复查验收,逾期未整改的,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4、我站将对工程质量、安全和施工现场管理进行全过程监督,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有关规定的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约谈相关单位负责人或对相关单位进行行政处罚。
5、对于工程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质量的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设置为质量监督控制点。当工程施工到质量监督控制点时,总监(或总监代表)须提前48小时通知监督人员到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6、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需参照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DGJ32/J66-2008)、《南京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宁公综字[2006]12号)以及我市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7、请建设、施工、监理企业严格按照市建委、市市政公用局《关于印发〈南京市市政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导则(暂行)〉的通知》(宁建基字[2008]866号,宁公综字[2008]451号)的有关要求,积极开展企业内部培训和宣贯,建设、监理单位应按照导则要求加强现场通病防治组织领导、实施与验收工作,规范市政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
8、施工现场需按照南京市《关于巩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行业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实施长效管理的通知》(宁市质监字〔2008〕51号)等有关文件的要求,严格落实“四有两不”(工地有围挡、有硬化、有洗车台、有保洁员;出场车辆后挡板不超高、车轮不带泥),确保场内整洁有序,无堆积渣土和杂物;现场控制积尘、扬尘措施到位;按照《市政府通告》的要求实行100%车辆进出场冲洗保洁;按照《关于加强施工现场围挡、洗车台、标识牌设置及管理的通知》(宁公综字[2008]83号)要求,100%全封闭围挡。
9、对今后可能遇到的施工程停工、完工未验收移交工程,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关于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停工、完工未验收移交期间维护管理责任的通知》宁市质监字〔2008〕50号要求,落实工程停工、完工未验收移交期间维护管理责任,防范和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证工程质量和现场安全。
10、建设、施工、监理、材料供应单位应严格按照《关于实施南京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材料供应单位信息登记和材料合同备案的通知》(宁市管字〔2008〕25号)的有关要求,做好南京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施材料供应单位基本信息登记和材料合同备案
11、建设、监理应按照《关于加强全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条件审查和动态监管的通知》要求(宁市质监字〔2008〕17号),对施工单位施工质量条件进行审查
工程施工质量条件审查的主要内容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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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13 页(1)工程总分包手续、企业资质与承接工程对应情况;(2)工程项目质量保证体系、机构、制度等建立情况;
(3)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资料员、试验员、测量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资格和到岗履职情况;
(4)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含需专家论证的意见)、检测取样方案、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工程创优方案编制和审批情况;
(5)材料合同、出厂证明书和出厂检验报告、进场复试报告及报验手续等情况;(6)工序交底、工序和隐蔽部位报验手续情况等;
(7)工程建设中使用的石灰、粉煤灰、水泥类无机混合料实行厂拌情况;石灰土、二灰土铺筑采用机械施工情况;二灰碎石、水泥稳定土、沥青混凝土机械摊铺情况;施工沟槽禁止使用米砂、建筑垃圾或原状土回填情况;主城、新市区工程使用水泥、沥青预拌混凝土情况,一次性使用砂浆2立方米以上的预拌砂浆使用情况。
12、建设、监理应按照《关于加强全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和动态监管的通知》(宁市安监字〔2008〕13号)的要求,对施工单位施工质量条件进行审查。
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的主要内容有:
(1)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情况;(2)工程项目安全保证体系、机构、制度等建立情况;(3)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计划及保证措施;(4)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编制和专家论证情况;
(5)安全隐患排查方案、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情况;
(6)现场平面布置、围挡、社会通道、冲洗台、各类标识牌、临时用电设施、现场办公生活设施等设置情况;
(7)民工学校建立情况;
(8)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办理情况。
13、施工单位应按照《南京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创优工作意见》(宁公综字[2008]82号)的要求,积极开展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创优工作
14、其他有关事项告知:
(1)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将工序划分表报监理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报验资料需及时、有效、真实
(2)大型机械设备、材料、半成品使用前建设、施工单位须至南京市市政质量安全监督站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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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13 页 科办理登记手续
(3)如有分包工程(包括劳务分包)、施工单位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签订合法分包合同,并及时提供至监理处审批备案;监理单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工程违反违规分包情况进行核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应立即要求停止施工并书面通知我站,否则视为认可期违法行为;建设单位应对监理单位监理情况进行督察;如今后被检举且经我站核实违法情况后,我站将对建设、监理、施工单位按相关法律条文严肃处理。
(4)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做到职业人员持证上岗;
(5)施工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相关施工人员进行三级教育、岗前培训,监理单位应定期组织检查,建设单位督察。
(6)施工单位开工前应编制相关应急预案,并及时报监理审批通过后组织演练,监理应对演练过程进行监督,并留有文字性记录。
(7)监理单位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工程进行监理,如发现任何质量、安全问题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应及时处理到位,并书面告知我站备案;如未及时书面告知我站,发生任何安全、质量事故,我站将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一切后果由监理单位自行承担。
(8)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监理、施工、设计单位进行有效监管,如发现任何质量、安全问题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应及时书面告知我站;如未及时书面告知我站,发生任何安全、质量事故,我站将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告知人(南京市市政质量安全监督站主城分站):
被告知人:
建设单位: 联系电话:
监理单位: 联系电话:
施工单位: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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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告知书格式
所有参加笔试考试的考生需符合国家、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和《贵州省2021年下半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第三版)》的要求。当前国内多地出现本土疫情,“两节”期间人员流动频繁,疫情传播风险进一步增大。为精准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有效控制和降低新冠疫情传播风险,结合近期国内疫情特点,特温馨提示如下:
(一)不符合国家、省有关疫情防控要求,不遵守有关疫情防控规定的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
(二)处于康复或隔离期的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确诊病例以及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不得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
(三)处于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的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
(四)对流动、出行须报备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人员,未按要求报备或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不得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
(五)考试当天,经现场医务人员评估有可疑症状且不能排除新冠感染的考生,应配合工作人员按卫生健康部门要求到相应医院就诊,不得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
(六)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
(七)考前14天内与本土阳性病例(尚未划定风险等级)活动轨迹有交集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
(八)考前14天内有“本土阳性病例报告地级市”旅居史人员,须提供考前5日内间隔24小时的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其中第2次核酸检测须在考前48小时内在考点所在地贵阳市辖区内进行),方可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
其余所有考生均须提供考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方可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
〚7〛告知书格式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对告知书有所了解。告知书是属于行政公文的一种类型告知书的主要作用就是告知人们,当然了,告知书也可以是由行政机关开具。所以告知书并没有一个准确的规定,只是有所需要就可以出告知书的。那么告知书该怎么写呢?在这里我特意给大家带来的就是关于告知书的撰写格式,以及一些范文。希望可以对大家有所帮助。
格式
通常来说,告知书的格式是由标题和正文这两个主要内容共同构成的。告知书的标题一般由发文机关事由和文种来构成,当然有的时候也可以仅仅是因为事情和文种来构成的。正文主要分为开头主体和结语三个小部分,开头是写明这一方告知书的原因,背景和依据。通常来说,告知书的开头或者是说明一般都是根据上级的有关指示来进行简单描述的。在主体部分主要是写需要询问,答复,联系或者是请求批准的这些事项。对于结语这一部分,因为不同类型的告知书的结语也是有所不同的。
范文
行政处罚告知书:
马建国,本市建国车行经营者经过本局立案调查之后,发现你单位销售的不合格的电动车一样,已经被绑局调查终结。根据本国的行政处罚法以及工商行政管理的处罚程序规定,现在,本局将会对你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和处罚内容如下。你单位的上述行为已经违反了我们国家的法律,将会对你进行没收违法物品。没收违法所得500元,罚款6000元,共计6500元,上缴财政。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你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果有陈述申辩意见,那么你单位应当在收到本通知书之后起三个工作日之内向本局提出,如果要举行天降,也可以在本告知书的送达回证上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
各机关人员以及单位:
大家好,在疫情加速蔓延的同时,一些国家和地区的病例正在快速增长啊,疫情也通过人员跨境流动传播的风险。不断地加大严防境外疫情输出已经成为了当前防控工作的重点。如果你有亲属在近期从境外返回的话,请第一时间向有关单位进行报告,并且我们也会及时对接,进行闭环管理。请各位理解并且支持我们的工作在非常时期采取的这种特殊的入境措施。
〚8〛告知书格式
关于中小校园防溺水教育致家长的一封信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告知书
各位家长:
你们好!夏季是中小学生溺水事故的高发期。历年来发生的学生安全事故(非正常死亡)中,溺水事故占了一半以上。近期一些地区已陆续发生多起中小学生溺水身亡的事故,再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惨痛的教训,要引起我们对自己孩子生命安全的高度重视。为此,特发此信,请各位家长和我们一齐共同来做好孩子的防溺水等安全防范和教育工作。
首先,请各位家长必须要提高警惕,充分认识溺水事故的危害。溺水事故往往会给家庭和孩子带来难以挽回的后果,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各位家长,请你们必须要充分认识到这一点。你们的一点疏忽,你们的一丝懈怠都很可能给家庭带来沉重的伤害。请你们必须要根据自己孩子的身心特点,选取正确的家庭教育方式,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孩子能切实认识到溺水事故的危害,从而避免溺水事故的发生。
其次,请各位家长做好预防溺水的家庭教育。良好的家庭教育是孩子健康成长的关键。安全教育关乎孩子的生命安全。孩子在家里活动期间,请你们将预防溺水的安全教育和监护工作放在心上,提高孩子的自我保护意识。要坚持“每一天一分钟”安全提醒教育,经常教育孩子做到游泳“四不去”:1、未经家长、老师同意不去2、没有会游泳的成年人陪同不去3、深水的.地方不去4、不熟悉的江溪池塘水库不去。要求孩子:没有家长陪同不到水库、池塘、江河溪流和水井等水域附近活动。平时对孩子的活动去向要多加关注,持续高度敏感。再次,请各位家长教给孩子防溺水的技能,提高自护自救潜力。有条件的家长能够教会孩子掌握游泳本领和溺水自救技能。还要让孩子明白在遭遇险情或发现有人溺水时,必须要立即大声呼喊求救,不要贸然下水营救。各位家长发现有学生在水边玩耍或游泳,不管是不是你们的孩子,请你们及时进行劝阻,以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
第四,我校作息时间表如下,以协助家长朋友做好孩子的安全监护。
冬季:上午:8:00——11:25下午:14:00——16:35(周三15:45)
夏季:上午:7:50——11:15下午:14:30——17:05(周三16:15)
各位家长,孩子是祖国的花朵,是我们的期望和未来。保证孩子健康成长,关爱孩子的生命,是每个家长应尽的职责。安全事故猛于虎,任何一次安全事故都会影响孩子的身心健康,甚至可能吞噬我们孩子的生命,进而影响我们家庭的美满和幸福,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让我们携起手来,克服麻痹侥幸心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忧患意识,重视对孩子的安全教育与监护,提高溺水安全防范的自觉性和识别险情、紧急避险、遇险逃生的潜力,共同承担起呵护孩子生命的职责。
最后,祝您工作愉快、全家幸福!
〚9〛告知书格式
看此文章的读者,你们好!
我所工作的单位将于7月30号整体搬迁到xx市精神卫生中心新址(xx市xx高速与雁翔路(航天大道)交叉处东南角。乘车路线:525路920路903路倒五典坡村下车或坐地铁2号线到凤馨苑站下,转918路公交看见胸科医院站牌下车。(简王井村)精神卫生中心。医院24小时咨询:门诊电话:
医务科电话:
我的诊室地方在新址门诊大楼最里面第四栋楼(住院楼三号楼三层)早期干预1科(五病区)东侧。因此给你带来的不便,表示真诚的谦意。祝大家快乐生活!
〚10〛告知书格式
刘选阁下:
因你没有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进行履行还款义务,严重违约,所以依照合同的约定,提前终止借款合同。现向你函告如下:
您与中国股份有限公司x市八拜支行于x年12月22日签订《中国住房借款合同》,借款额为23.4万元,期限xx年,120期,并以位于和x市新城区光华街和亲苑小区12号楼一单元二楼的房产作抵押担保(已办理抵押登记)。并于x年12月22日在x市第二公证处对合同办理了()呼二证内字第137号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书。现八拜支行已经合并到新华支行。截止x年2月17日,你已连续三个付款期没有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偿还借款本息。另外,您已经累计47期没有按时还款,所以根据借款合同的约定和相关法律的规定,现通知你提前终止借款合同,要求你三天内提前偿还全部贷款本息。本金162709.04元,利息2661元,罚息88元,合计165458.04元。否则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依法处分抵押物,并从拍卖、变卖该房屋的价款中优先收取诉讼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违约金、赔偿金、贷款本金、利息(包括逾期罚息、复利),以及实现债权的其他费用。
特此函告
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x市新华支行
x年4月1日
〚11〛告知书格式
客运企业名称xx客车号牌xx驾驶员姓名xx行驶线路xx核定载客人8(人)监督投诉电话52742088客运车辆、驾驶员及旅客安全注意事项
①禁止旅客携带危险品进站、上车。
②禁止客车超载、超速、疲劳驾驶、严禁客货混装。严禁带病车辆上路经营。
③营运客车必须严格按照核定线路运营,严禁改变线路行驶,严禁私自组织加班包车或窜线经营。
④客运驾驶员必须资质证照齐全有效,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服从公安交警部门、行业管理部门的管理与指挥,自觉接受广大乘客的监督,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
⑤驾驶车辆时,严禁接听手机、与人闲谈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⑥禁止客车22时至凌晨6时途经三级以下山区公路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条件的路段。
⑦旅客乘车时自觉遵守和维护乘车秩序,服从站务及驾、乘人员安排,爱护公共设施,损坏站、车设备和他人财物者,应负赔偿责任。乘车时要坐稳扶好,头、手不得伸出窗外,不准翻越车窗,车未停稳不准上下,不要随便开启车门,不准从车窗向外扔东西。使用方法安全带握紧安全带两端,插入并扣紧锁头。安全锤用安全锤敲打玻璃的边缘和四角,尤其是上方边缘中间处。灭火器拔掉保险销,手持喷管,压下压把,对准火源根部灭火。
逃生须知
①前后门:紧急情况下立即开启车门,无效时使用应急开关。
②应急门:旋转手柄至开启位置,用力推开应急门。
监督举报为了确保道路客运安全,请广大乘客应自觉遵守相关的安全法律法规,并对乘车过程中驾驶员的行为进行监督,现有违规行为可及时进行制止,并向所属企业、相关部门进行投诉。
祝:大家旅途平安、愉快!
〚12〛告知书格式
*公司:
尊敬的**公司: 我方与贵公司于*年**月签订的“”协议规定履行期限至*年**月。根据《民法》、《合同法》及协议相关约定,我方特发函提醒贵公司,希望贵公司在收到本函后继续履行协议内容。如若违约,我方将采取法律手段,并立即中止协议规定的移动通信服务项目。因此产生的所有诉讼费用和违约金将由贵公司承担。 谢谢! 此致 敬礼!
特此函告,望慎思,并妥善处理。谢谢!
分公司
*年**月**日
〚13〛告知书格式
近期,各地火灾事故频发,为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特将消防安全责任告知如下:
一、单位要树立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切实加强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各项消防法律法规规定的消防职责,切实落实逐级责任制、岗位责任制,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将消防安全工作职责落实到每个岗位。
二、单位要切实落实消防安全自查自改措施。
(一)制定具体的火灾隐患排查工作流程和整改时间段,制定并使用检查记录单和隐患整改落实单,明确检查的设备设施、时间、部位、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的部门及最终的整改情况。
(二)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其联动设施、室内外消火栓给水设施、火灾自动灭火设施、消防防排烟设施、消防广播、消防应急照明及安全疏散设施等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维修、保养,确保各类消防设备设施完好、灵敏、有效。
(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不得有堵塞、锁闭、遮挡等影响消防安全疏散的现象,应保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
(四)原设置有防火、防烟分区的,不得擅自破坏,应保持完好有效。
(五)各单位要对内部的电气线路、用电设施进行全面的`检查维护;对燃气管道、计量装置、燃气灶具进行检查维护;对危险品储罐、锅炉房等重点部位的设备设施进行特种设备检测,并维修维护;对高低压配电室、柴油发电机房、电信机房、消防水泵房等重点要害部位的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维修、保养。
(六)各单位每年完成一次全面的电气安全检测和自动消防设施技术检测,对厨房的油烟管道定期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洗,确保设备正常运行,严防发生电气火灾和厨房油烟管道火灾。
上述工作均要做好记录,保存好相关的证明资料,存档备查。
三、各单位内部防火重点部位、重点要害部位、重点危险源,要落实人员的值班值守;落实每日防火巡查工作,明确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并做好巡查记录。
四、各单位要开展全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并应重点对本单位每名员工每年进行一次的消防安全培训,公众聚集场所对本单位每名员工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的消防安全培训,全面提高员工的防、灭火技能,培训率应达到100%。特别是重点危险岗位的员工要进行专项培训,做到“三知” “三会”即:知道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知道消防安全措施、知道灭火方法,会正确报火警、会扑救初期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
五、各单位要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重点单位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其他单位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重点是检验场所内不同空间(部位)、时间出现火情后的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是否可操作;场所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各项职责是否明确、协调。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修订和完善。
六、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公安部制定的《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落实单位内部的消防安全责任。
XXX
2017年XX月XX日
〚14〛告知书格式
XXX:
任何法律案件均存在一定程度的法律风险。当事人在诉讼前,应确认具有承受此等法律风险之负担能力及合理预见。为了充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便于当事人谨慎地选择诉讼手段,根据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现将诉讼的风险告知如下:
一、不如实陈述事实的风险
当事人应当向承办律师如实提供全面、准确的事实和证据,以便承办律师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当事人如作虚假陈述、或提供虚假证据,将会导致律师作出错误的分析、判断,对此律师不承担任何责任。当事人郑重承诺:提交给代理律师的所有证据资料均是证实的,并且证据内容与事实相符,不存在虚假证据。
二、诉讼/仲裁请求不当的风险
诉讼/仲裁请求不完全、不恰当,可能会导致未请求部分视为弃权而得不到审理或因不恰当请求而让您的全部或部分请求得不到支持的不利后果。我们会代您提出权利主张,我们提出的权利主张,均是依据您所提供的资料和陈述的事实建议作出的,故您必须保证您所提供的资料以及所陈述的事实,是真实可靠的。
我们明确不接受虚假的资料和事实,我们也不会因您的要求而接受或制作虚假的资料和事实,由此产生的风险和责任,均由您承担。
律师是运用专业法律知识和法律规定的权利、方式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律师不能保证律师对某一行为、事实、法律关系性质的个人判断为法院 、仲裁或其他有权机构支持或完全支持。
三、不提供或者不充分提供证据的风险
诉讼当事人虽亲身经历纠纷的全过程,但法院是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对事实作出认定。除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不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外,当事人提出诉讼请求或者反驳对方的诉讼请求,均应提供证据证明。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或者提供的证据无法证明相关事实的,可能面临不利的裁判后果。
四、不提供原始证据的风险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特殊情况下也可以提供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提供的证据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可能影响证据的证明力,甚至可能不被采信。
五、证人不出庭作证的风险
除属于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的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特殊情况外,当事人提供证人证言的,证人应当出庭作证并接受质询。如果证人不出庭作证,可能影响该证人证言的证据效力,甚至不被采信。
六、超过诉讼时效的风险
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保护民事权利的期间一般为二年(特殊的为一年)。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后,被告提出原告的起诉已超过法律保护期间的,如果原告没有对超过法律保护期间的事实提供证据证明,其诉讼请求不会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
七、无财产或者无足够财产可供执行的风险
被执行人没有财产或者没有足够财产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人民法院可能对未履行的部分裁定中止执行,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权益将可能暂时无法实现或者不能完全实现。
八、诉讼中的不确定因素的风险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可能存在司法不公、司法效率低下等现象。律师是根据自己的法律专业知识向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者,我们承诺尽全力履行代理职责,但基于诸如司法不公、司法效率低下等众多不确定因素,律师并不能保证案件必然胜诉的审理结果。我们对因上述原因对案件的进程及结果产生的影响不承担责任。
九、不按约定交纳律师费的风险
律师代理费均依照国家相关规定或根据案件情况与您协商确定,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收取,并向您出具发票;当事人须按约定交纳律师费,否则律师有权中止代理。
十、律师拒绝服务的风险
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履行协议约定的职责,不得无故拒绝辩护或代理。但是有下列情形的除外:
(一)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从事犯罪活动的;
(二)委托人坚持追求律师认为无法实现的或不合理的目标的;
(三) 委托人在一定程度上没有履行委托合同义务的;
(四)在事先无法预见的前提下,律师向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将会给律师带来不合理的费用负担,或给律师造成难以承受的、不合理的困难的;
(五)委托人提供的证据材料不具有客观真实性、关联性与合法性,或经司法机关审查认为存在伪证嫌疑的;
(六)其他合法的缘由。
最后,四川润森律师事务所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与支持,我们将依法尽心尽责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期间、时效以及与委托人约定的时间,办理委托事项。谨慎保管委托人提供的证据和其他法律文件,保守服务过程中所知悉的委托人的商业秘密或隐私。
承办律师已告知委托人上述事项,委托人已完全了解风险告知书中所提示的全部内容,并愿意承担上述风险。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日期:201 年 月 日
〚15〛告知书格式
尊敬的各位家长,各位老师:
根据上级疫情防控工作会议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再强调以下要求:
1、学校继续强化疫情防控举措,继续严格门禁管理,外来人员必须戴口罩、查健康码、测温、实名登记等,请家长理解并配合。
2、师生员工若有发烧、咳嗽、乏力、腹泻等症状要及时就医并进行核酸检测,检测报告交学校政教处存档。
3、学生需请假的,请家长给班主任老师讲清楚孩子病情及症状,发现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要第一时间就医,并由班主任老师报告德育主任备案。
4、请各位家长务必注意疫情防控,每天两次检测孩子体温,为自己的孩子做好疫情防护,若体温异常等症状及时就医并由班主任上报学校。
5、严格配合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进行的师生核酸抽检工作。
6、如有去过中高风险区域或者接触来自中高风险区域的人员,请积极上报社区和学校。48小时内做核酸检测,检测报告交学校存档。
7、学校门岗不接收快递和外卖,请谅解。
8、请家长朋友和师生员工减少外出和聚集,注意个人防护,保护好自己和我们的孩子。
9、请随身佩戴口罩,一米线,注意咳嗽礼仪,勤洗手,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家庭和教室每天通风换气。
请全体师生、全体家长务必增强防控意识,提高防护能力,从严从实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20xx年3月10日
〚16〛告知书格式
感谢您对我院的信任,您所住的科室是,主任是,护士长是,主治医师是,责任护士是。我们全体医护人员将尽最大的努力为您提供最优质的医疗护理服务,使您早日恢复健康。
为了使您能得到最及时﹑有效﹑安全的治疗,我们恳请您一定要积极支持配合我们的工作。
1、住院期间绝不允许外出,如您擅自外出或外宿,患者住院期间不允许外出或外宿,特殊情况需外出时,应经科室负责人同意,医患双方共同签署住院病人临时外出告知书,并入病历存档。请留下您的电话以备急需之用。离院期间如有意外,由此造成的后果将自负
2、住院治疗期间,您一定不要饮酒,以免酒精与您的治疗用药发生过敏反应而危及生命。
3、请您服从治疗,遵从医嘱,不要擅自服用自带药物,住院期间未经主管医师同意不得到院外就医、购药及私自采取其他治疗手段,否则不良后果自负。
4、静点输液速度及氧气输入流量是因病情需要调节好的,请您不要自行调节,否则不良后果自负。
5、请您和亲属按时交纳医药费用,当您的医疗费用不足时,医院信息系统将无法记账取药。为避免耽误治疗,请注意查询您的住院押金余额。
6、当您属于医保,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等非自费治疗时,请按医保、新农合、保险、等相关规定执行。
7、请您和亲属未经允许不要进入诊治场所(护士站,治疗室);不要擅自翻阅,涂改,窃取病历。
8、住院期间请妥善保管好您的钱财及贵重物品丢失、被盗自行承担。
9、为了您及其他人安全,请您不要在病房饮酒,吸烟,以防引起氧气爆炸。禁止使用外接电源及电器以免造成火灾,否则一经发现将给予经济处罚。
10、保持病区整洁,不乱扔、乱放东西。更不要向窗外扔倒各种垃圾、果皮、纸屑,否则一经发现将给予经济处罚。爱护公共财物、节约水电,爱护一切公共设施,勿将病房用物移出病房或供他人使用,损坏公物按价赔偿。
11、为了您的安全,请您行走小心,防止跌倒。陪属应预防患者坠床,滑倒等危险。
谢谢您的理解与合作!
祝您早日康复!
患者本人或亲属签名: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医院
xxxx年xx月xx日
〚17〛告知书格式
*公司:
我公司与你公司于*年**月签订的合同履行期限至*年**月。现依据《民法》、《合同法》相关规定及我方与你方签订的合同的约定,特向你公司发函,望你公司在接函之后,继续履行我公司与你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如未履行,我公司将采取诉讼手段,并同时停止协议约定的移动通信服务项目,届时产生的相关诉讼费用(包括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等)以及违约金将由你公司承担。
特此函告,望慎思,并妥善处理。谢谢!
分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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