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木门加工应急预案 ★
一、指点思维:
应急处理预案是应答突发事件,掌握事故发展,下降事故丧失的有效办法根据国度、省市对于增强公共保险应急预防工作请求及《安徽省中小学校学生人身平安事故防备与处置措施》的划定,联合我校可能涌现的不定期停电情形,如遇晚自习或宿舍停电,为了全部住宿学生的安全,学校应相应制订停电应急预案。
二、工作要求:
一旦在晚上有停电突发事件产生,要立刻启动应急处理预案,依照同一指挥,分级负责,各司其职的准则,及时控制局势,尽力将事故迫害降到最低水平。
三、预防及应急前筹备:
1、总务处按期对学校电器、线路等进行检讨,防止因本校本身因素呈现的意外停电事变。
2、根据上级文件精力配置应急灯,保障每个寝室以及各疏散通道都有应急灯,严禁在寝室应用蜡烛。
3、对生活指导教师、值班行政等装备好手电筒以备急用。
4、常常应用班会课、校聚会等对学生进行停电应急有关常识的宣扬教育,并能依据应急预案进行演练。
四、教养楼晚自习大面积停电的紧急预案:
1.各班辅导老师首先将学生节制在教室内,稳固学生情感。
2.值班行政敏捷懂得情况,告诉有关负责人;如停电不能在短时间内恢复须疏散学生,应即时通知各班辅导老师。
3.分散学生时,所有辅导老师分辨把持楼道跟楼梯口,组织学生有序疏散,教导学生下楼梯一律靠右边行走,制止学生在疏散进程中愣住哈腰去系鞋带或捡丢下的物品,各楼层疏散必需错开时光,避免拥挤、蹂躏。
4.疏散时所有辅导老师应随所在班级同窗一起,负责疏散时的指挥和组织,直到所有学生分开教学楼。
五、宿舍停电的紧迫预案:
1、生涯领导教师在第一时间通知值班领导,并服从值班领导的部署。
2、停电后,各个宿舍学生必须坚持宁静,严禁大声喧闹、嬉闹,不准擅自点蜡烛。
3、宿舍长指挥本宿舍学生迅速就寝,并留神安全;
4、在此期间,住宿学生严禁互串宿舍或到楼下来;
5、如有特别紧急情况须要出宿舍,必须打电话讲演值班先生,经容许后由值班教师领出宿舍;
6、负责宿舍检查的老师必定要负起义务,拿手电到宿舍督促学生就寝并处理当急事件;
7、值班行政引导监视并指挥上述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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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公司及关于防恐防爆防破坏的要求,根据部门的性质与特点,特制定保安岗位操作要求及反恐、防爆、防破坏应急预案:
一、应急预案适用范围:
适用于涉及本工作场所内引起的各类影响安全及社会安全的各类纵火、爆炸、行凶等恐怖活动事件。
二、处置突发性事件遵循的原则:
坚持队长负责制,充分认识到反恐工作的迫切性和重要性,坚持以人为本,做到外松内紧,严防纵火、爆炸、行凶、投毒等恐怖活动,重点确保人员与财产安全。
2、提高警惕,加强盘查巡逻,特别是对要害部门和要害部位要重点防范。
科学应对的原则。建立预警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出现突发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控制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及时应对。
4、坚持正面宣传教育,开展反恐知识教育。
三、工作机构和职责:
1、组织指挥机构
保安部反恐工作领导小组为处置各类影响本企业的突发性恐怖活动事件的组织指挥机构。
组长:(队长)
副组长:(领班)
组员:(全体保安)
反恐安全保卫办公室设在警卫室,负责应对突发性事件处置及相关协调工作。
四、反恐安全保卫办公室主要职责如下:
规模、事态、地域等采取相应的预警和处置措施;
对外联系、突发事件的统一协调;
生活秩序;
通信、预案、咨询等,保证正常运转;
5、负责向领导及上级部门汇报事件情况,组织收集有关资料;
五、应对突发恐怖事件的应急启动:
企业内部及管辖场所出现或可能出现疑似纵火、爆炸、行凶、投毒等突发恐怖活动时应立即启动预案。
六、应对突发事件处置程序:
1、遇本预案突发事件,保安部队长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向指挥部及保安公司汇报。
2、应急状态启动后,保安部小组成员立即赶赴现场,并从三个方面开展工作:
(保护现场和有利位置,保护重要和要害设施,保护人员安全和财产安全。
(做好区域警戒和人员疏导撤离工作。
(3)协调联络:确保通讯畅通。
3、在突发事件消除前,保安部小组成员应坚守岗位,坚决维护好现场秩序,严防事态升级。
七、工作要求:
1、加强保安员的反恐斗争教育,提高对做好反恐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和提高全体保安员的反恐斗争自我保护意识。建立队长负责制,各班领班为反恐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做好本部门的反恐斗争工作。
凡是涉及反恐斗争工作,各班领班必须迅速作出反应;贯彻执行上级的工作要求。
2、做好排查工作,做好出入人员的登记管理工作,发现可疑人员或可疑物品应严密监控并及时上报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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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乙方每批物料须按甲方订单要求执行,及时送达,响应时间最迟不得超过甲方交期。如不能按期交货须事先与甲方协商,征得甲方的同意方可延期。若乙方一再要求延期,影响到了甲方正常生产,又不予应急处理,甲方可单方取消订单并追究乙方的责任(以追偿经济损失为优先)。
2.甲方采购部每天会将订单以传真、邮件、QQ、MSN、飞信及电话通知等方式发给或告知乙方,乙方应每天不定时查收甲方采购订单,并在24小时内书面回复或电话确认,如未回复及电话确认的,甲方视为乙方同意并接受甲方订单。
3.乙方按照甲方订单注明的品种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要求执行交货,且必须完成每张订单的交货数量,乙方在不能按要求的品种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完成的订单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告知向甲方,在甲方同意确认时,才可以不按订单规定交货。如未得到甲方的同意确认,擅自主张不按订单要求交货,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将全部由乙方承担。
4.若乙方逾期交货达3日以上,甲方有权取消该订单。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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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编制目的
对事故或未遂事故进行处理和预防管理,防止电力生产发生重大人员伤亡事故,防止和减少突发性事件可能产生的人员伤害;建立紧急情况下快速、有效的处理人身伤亡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理机制,保证公司职工生命财产安全,降低事故损失,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电业安全工作规定》并结合我公司的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属的各风场。
第四条工作方针和原则
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防御和救援相结合的原则,在发生人身伤亡突发事件中,以危急事件的预测、预防为基础,以对危急事件过程处理的快捷准确为重点,以全力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为核心,以建立危急事件的长效管理和应急处理机制为根本,严格“两票三制”和各种规程制度,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将危急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第二章单位概况
第五条应急资源概况
(一)、应急力量的组成及分布情况
应急内部力量由运行班组、风场、安全生产部以及公司综合部组成;
应急外部力量为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当地医疗部门。
(二)、应急物资情况
1、风场各个重要室内均配有灭火器、火灾报警装置。
2、风场主控室配备各类安全工 ( 器 ) 具、通信工具、急救药品。
3、应急个人防护用品主要有: 安全帽、护目镜、绝缘手套、绝缘靴等。
4、应急工具主要有: 固定 ( 便携 ) 移动照明工具、风场专用车辆、维修工具等。
第六条危险分析
(1)风力发电的安装过程中,需要进行高空操作,易发生人身坠落伤亡事故。
(2)在进行风力机的施工中需要爬塔登高作业,易发生高空坠落人身伤亡事故、触电、砸伤及烫伤等事故。
(3)机械伤害造成人身伤亡。
(4)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
(5)中毒引起的人身伤亡。
第三章应急保障
第七条机构与职责
本预案应急指挥部设置在综合部,24小时值班电话为综合部电话;人员集合地点在办公楼前,集合方法为电话通知。
(一)、组织机构
(二)、各级人员职责
1、队 长:负责全面组织指挥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协调应急工作,做好事故现场应急措施,并将应急事故发展情况汇报有关领导、部门。
2、副队长:负责在紧急情况发生时协助队长做好应变的各项组织工作。
3、安全监护人:负责做好现场救援过程中的安全监护。
4、成员:负责做好本预案的各项应急准备与响应工作。
第八条物资与装备
人员伤亡抢救工作需要的物资和装备有:
(1)基本装备
通讯:对讲机、手机、电话;
照明:应急灯、手电筒、现场事故照明
防护设备:安全帽、安全带、高低压验电器、绝缘手套、绝缘靴、护目镜、工作服等
医疗设备:生产现场和经常有人工作的场所应配备急救箱,存放急救用品,并指定专人经常检查、补充或更换。
交通工具:急救用车辆
(2)技术装备及保障
全员掌握紧急救护法,会正确解脱电源,会心肺复苏法,会止血,会包扎,会转移搬运伤员,会处理急救外伤和中毒等。
第九条通信与信息
在应急行动中,所有直接参与或者配合应急行动的部门都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
(1)在应急行动中,保持应急通信联络畅通;
(2)使用移动电话或者便携式无线通信设备作为备用通信系统。
第十条应急人员培训
每年应组织事故抢救人员,对本预案进行学习,明确责任,明确分工,掌握抢救的方法、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确保人员抢救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一条预案演练
每年对本预案进行一次演练,演练结束后,应对演练的结果进行总结和评估,并对本预案进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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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扑灭牲畜口蹄疫,确保我市养殖业持续发展和人民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河东省动物防疫条例》和《河东省防治牲畜口蹄疫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一、疫情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牲畜口蹄疫等情况,应及时向所在乡镇畜牧兽医站或市动物防疫站报告。市动物防疫站接到报告或了解上述情况后,立即派员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怀疑是牲畜口蹄疫疫情,应在2小时内将疫情逐级报告到省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经确认后,立即报市政府。
二、疫情确认
牲畜口蹄疫疫情认定程序:
(一)现场临床诊断。市动物防疫站接到疫情报告后,立即派出两名以上专家到现场进行临床诊断,符合牲畜口蹄疫典型症状的可确认为疑似病例。
(二)对疑似病例或症状不够典型的病例,市动物防疫站应当及时采集病料送省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实验室进行检测,如确认牲畜口蹄疫疫情,依照有关办法予以公布。
三、应急指挥系统和部门分工
(一)成立河东市防治牲畜口蹄疫指挥部
总指挥:尤泽军 市政府副市长
副总指挥:黄连渤 市政府副秘书长 孙凤德 市农发局局长
成员单位:发展计划局、财政局、公安局、卫生局、交通局、外经贸局、商业局、工商局、农发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驻河东部队。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农发局。各乡镇都要成立相应的应急指挥系统。
(二)部门分工 牲畜口蹄疫应急工作由市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市农发局负责制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的处理方案,负责疫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源追踪,对发病动物及同群动物的扑杀进行技术指导,组织实施检疫、消毒、无害化处理和紧急免疫接种。
2.发展计划、财政、经贸、卫生、公安、交通、商业、工商、出入境检验检疫等有关部门以及各乡镇,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应急处理经费落实、防治技术研究、应急物资运输、社会治安维护、动物及其产品市场监管、保障、口岸检疫、防疫知识宣传等工作。
四、控制措施
一旦发生牲畜口蹄疫疑似或确诊病例,要按照“早、快、严”的原则坚决扑杀易感动物,彻底消毒,严格隔离,强制免疫,坚决防止牲畜口蹄疫疫情扩散。
(一)分析疫源 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分析疫源及其可能扩散、流行的情况。对仍可能存在的传染源,以及在疫情潜伏期和发病期间售出动物及其产品、可疑污染物(包括粪便、垫料、饲料)等应立即开展追踪调查,并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二)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
1.将病畜所在养殖场(户)或其他有关屠宰、经营单位划为疫点;散养的,将病畜所在自然村划为疫点。
2.以疫点为中心,将半径3公里内的区域划为疫区。
3.将距疫区周边10公里内的区域划为受威胁区。
(三)疫点内应采取的措施
1.封锁疫点。
2.扑杀所有的病畜及同群畜,并对所有病死畜、被扑杀畜及其产品按国家规定标准进行无害化处理。
3.对其他易感动物进行紧急强制免疫,并加强监测。
4.对动物排泄物、被污染饲料、垫料、污水等进行无害化处理;对被污染的物品、交通工具、用具、圈舍、场地进行严格彻底消毒。
(四)疫区内应采取的措施
市政府决定对疫区实行封锁。在疫区周围设置警示标志,在出入疫区的交通路口设置动物检疫消毒站,对出入的车辆和有关物品进行消毒。
2.对易感动物进行紧急强制免疫,并加强监测。
3.关闭活畜及其产品交易市场,禁止易感动物及其产品交易和运出。对有关物品、交通工具、用具、圈舍、场地进行严格彻底消毒。
(五)受威胁区应采取措施
1.对所有易感动物进行紧急强制免疫。
2.开展疫情监测,掌握疫情动态。
(六)解除封锁 疫区内所有动物及其产品按规定处理后,经过14天以上的监测,未出现新的病例,经市动物防疫站审验合格后,由市农发局向市政府申请解除封锁。
(七)疫情档案市农发部门必须完整详细地纪录疫情应急处理过程,做好相关资料归档工作。
(八)非疫区应采取的措施 要做好防疫的各项工作,完善疫情应急预案,加强疫情检测,防止疫情蔓延。
上述(三)、(四)、(五)所列措施,必须在市动物防疫站的监督下实施。
五、保障措施
(一)物资保障 建立动物防疫物资储备制度,储备相应量的防治牲畜口蹄疫应急物资。储备物质应存放在交通方便,具备储运条件,且相对安全的区域。
(二)资金保障 口蹄疫应急所需经费要纳入财政预算。同时,积极申请国家扑杀病畜及同群畜补贴和强制免疫费用。
(三)技术保障 1.市牲畜口蹄疫诊断实验室必须符合《辽宁省动物疫病诊断监测实验室标准》的规定; 2.免疫、检疫、监测、消毒、扑杀、无害化处理等必须符合相关的技术规范、规程、标准。
(四)人员保障
1.成立市牲畜口蹄疫现场诊断专家组,负责牲畜口蹄疫现场诊断,提出控制、扑灭技术方案和建议。
2.市政府组建牲畜口蹄疫疫情应急预备队。应急预备队按照市防治牲畜口蹄疫指挥部的要求,具体实施疫情应急处理工作。应急预备队由畜牧兽医行政管理人员、动物防疫监督人员、有关专家、执业兽医、卫生防疫人员等组成。公安局依法协助执行任务。
3.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要加强牲畜口蹄疫科普知识宣传,依靠广大群众,对牲畜口蹄疫实行群防群控,把各项防疫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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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提高对突发性火灾事件应急反应能力,有效预防火灾危害,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社会影响,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突发性火灾事件应急预案是发生火灾安全事故或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时,抢险救灾、防止事故扩大以及善后处理的紧急行动方案。
(二)制定应急预案的原则是要求加工企业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提高科学指挥的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组织和动员人民群众参与应对突发事件的有效机制。
(三)由于我办事处辖区加工企业场所分散,应对突发性火灾事件的客观比较薄弱,因此,确需建立严格有效的应对突发性火灾安全事件的应急预案,以保证办事处经济建设安全、稳定、有序发展。
二、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应急组织机构
阜新路街道办事处下设应急指挥部。
主任:张临娟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主任:郭广杰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刘利传办事处副主任
成员:宫象杰党政办主任
汤宝琴政工科科长
王玲宣教科科长
刘晔社建科科长
吴法党经发科科长
李明发城管科科长
徐艳计生办主任
兰正松综治办主任
办公室设在经发科,吴法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对发生火灾的加工企业进行现场指挥,组织灭火进行紧急抢救;确定火灾事故危险程度和波及范围;维持现场治安、交通秩序,排除险情,负责转移和安置因火灾事故受到侵害造成损失和伤害的职工和群众,解决受灾人员的临时吃、穿、住等问题;协助有关部门对火灾进行调查处理。对发生的火灾事故,按照事故报告程序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三、突发性火灾安全事件的预测和预警
(一)各生产加工企业对企业发生的.可能造成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的火灾隐患应及早发现、及早报告。
(二)企业发生突发性火灾,火灾发现人立即向企业主管部门报告、拨打119报警,企业负责人必须立即到现场,疏散职工,组织灭火。
四、对突发性火灾事件的应急响应
突发性火灾事件涉及人员伤亡的要首先实施救助。灾情未完全消除以前,必须设置安全防护警界线,非工作人员一律撤离现场,以确保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及时报告火灾处理进展情况,在应急事件结束后宣布事件结束,积极恢复生产工作。
五、突发性火灾事件的后期处置工作
办事处参加并知道加工企业对突发火灾事件的善后处理,对需要实施社会救助和捐赠的,办事处组织动员参与社会援助。对突发性火灾事件调查中涉及刑事案件的由公安部门立案,并按司法程序办理。
六、应急保障措施
(一)建立通信和信息保障机制。突发性火灾安全事件领导小组成员和企业主管部门和事故单位要确保联络畅通,电话要24小时有人值守,主要负责人以及指挥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人要确保移动通讯设备24小时开机,发生突发性火灾安全事件指挥人员以及主管部门必须在30分钟到现场,确保不延误抢险和救助。
(二)前置保障机构必须健全。各企业必须做到配置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和机构,要有专人负责企业安全工作。消防器材和安全运行情况要及时检查,设备应及时维护和保养,要把事故发生的概率降到最低程度。
(三)实施抢险的保障措施要完备。企业要训练应急队伍、调配运输工具以及抢险物资和抢险经费。在实施抢险救助的过程中,领导小组依据事件的严重程度以及涉及危害程度,通知相关部门,防止事件进一步扩大和蔓延。
七、关于应对突发性火灾安全事件的宣传和培训
各加工企业安全生产部门要加大对突发性火灾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的宣传,包括预警、报警常识、报警范围和通讯手段、电话号码等。还要宣传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基本知识,使所有上岗人员都能掌握应对突发性事件的基本措施。加强岗前培训,要把常规性培训和专业性培训结合起来,特别是企业管理层人员和专门负责安全工作的人员要在应急和救援方面接受专门训练。
★ 木门加工应急预案 ★
近期因太保理赔系统进行更新,由原来的老集中理赔系统更新至新一代M6理赔系统;前期已通过多次学习M6系统,熟练操作,但系统流转相对复杂,录入字段和数据项目相对较多;现为保障系统切换正常,同时保障案件时效和系统流转时效,根据我部与太保合作业务片区情况制订以下应急方案:
一、平台跟踪
1、每日对每个查勘定损员平台进行跟踪,并及时记录未完成案件;
2、对未完成案件进行催促并督导查勘员完成,如案件即将超时,则直接由后台人员协助处理;
3、对M6系统通过的案件,每案进行跟踪,由品管逐一审阅;
二、后台协助
1、本部设立收单协助岗,案件未及时上传或漏传的照片,由查勘员收集后直接传后台人员进行补传;
2、跟踪退回案件,并进行统计汇总,分析原因,及时通知并协助查勘员解决;
3、对524案件和可直接收单结案的案件,进行协助,完成收单工作,跟踪至结案。
三、设立24小时办公场所
1、因该系统查勘定损录入字段和项目较多,操作案件时间较长,在本部办公室设立24小时办公场所,便于查勘员及时处理案件;2、各下班组可及时回到公司,完成当天所处理案件,避免时效延误;3、查勘员可随时查阅案件,操作案件,对退回案件及时处理,避免超时。
四、照片及电子资料贮存
1、设立固定存储盘,将查勘员照片及电子资料及时存储至相应的存储盘,防止照片丢失;
2、独立建立自己的文件夹,各自存放自己的案件照片,避免混乱和遗漏,备份数据;
3、查勘员每日必须完成日报表,由内勤汇总,便于统计和分析。
针对太保新一代系统上线,我部提出以上应急方案应对,如还存在其他特殊或突发情况,则进行实时调整;全力配合太保M6理赔系统上线工作!
★ 木门加工应急预案 ★
为保障我区人民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强化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管,确保我区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质量安全,有效应对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我区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应急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成立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销售的食品出现质量安全问题时,由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启动应急预案。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质监局食品股,负责具体日常工作。分局稽查股负责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信息,对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引发的原因进行调查。
二、适用范围
辖区内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企业生产销售的食品出现质量安全问题,造成或可能造成消费者中毒事故适用本预案。
三、突发事件报告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通过国家质检总局的公告获取的信息、省局的指示精神及信息、其它部门转交信息、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市场调查、群众举报、质量申诉等渠道,掌握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销售的食品的质量安全状况。当出现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立即报告领导小组。确认后,报市质监局和红旗区食品安全委员会。
四、突发事件处理
凡涉及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理,区质监局稽查大队必须快速亲临现场,采取相应措施。对涉嫌质量安全问题的食品进行质量监督抽查或查处措施。一是依法对食品进行质量监督抽查,二是依法对相关食品进行封存,三是依法对相关食品的生产厂家进行查处。
对有质量安全问题的食品紧急控制措施。一是对有重大质量问题的食品,立即责令各商店紧急撤柜,并就地封存,等候处理;二是如生产厂家是辖区内的,应马上对库存食品进行封存、责令厂方停产。三是如生产厂家是辖区外的,马上通报市局报当地质监局对该厂库存食品进行封存、责令厂方停产,等候处理。
五、突发事件信息发布
为避免误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造成社会恐慌,任何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信息。应由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材料,经领导小组同意后,报市质监局和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由市质监局和区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安排发布。
六、对突发事件领导不重视,人员不到位,措施不得力的,将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七、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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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预案"是指针对各种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各种单位、社团、组织或个人事先制定,详细描述应对措施和步骤,以应对突发事件的行动计划和指南。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各种突发事件也时有发生,如灾害、事故、恐怖袭击等等,为了防止事故的扩散和减少损失,应急预案显得尤为必要和重要。对于各个行业和领域来说,应急预案的制定是非常必要的,因为未雨绸缪,谋定而后动,出现突发情况可以做到应对有序,减少损失。下面,我们就以学校应急预案为例,具体探讨应急预案的重要性和具体实施:
一、 学校应急预案的制定
为了保障学生的安全,每所学校都必须制定完备的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第一时间做出响应,并有效地进行处置,减少事故的发生及人员伤亡。所以,学校的应急预案中既要考虑常规的灾害救援和医疗急救,也要考虑突发事件、案件调查、网络安全等问题。
教师和学生是学校应急预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应该根据应急预案的要求定期进行演习,及时掌握应对突发事件的方法和能力。学校还应该配备一些必要的急救设备,如急救箱、灭火器等,以便第一时间采取紧急措施。
二、 应急预案的实施
学校应急预案的实施需要全面、专业和有序。接下来,我们就以火灾情况为例,说明应急预案的实际实施方法:
1. 发现火灾现场,第一时间报告负责人:火灾往往在初发的时候便可以扑灭,所以在发现火灾现场的时候要及时报告负责人,让专业人员及时开展灭火工作。
2. 全力疏散人员,有序撤离现场:如果学校发生火灾事故,需要将学生及其他人员迅速疏散出现场,并在现场指定一个安全区域,以防人员再次靠近现场。
3. 避免混乱,自救自护:在火灾现场,有些人会出现极端的恐慌行为,所以需要有一个专业的团队离开现场,安排自救和救援行动。
4. 现场彻底清理并重建:火灾之后要进行现场彻底的清理和翻新,然后再重新启动学校的工作,以保障学生和教师们的安全和健康。
总之,计划才是行动的基础,应急预案的制定可以让我们在不出现任何失误的情况下对突发情况做出有效的应对。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认真演练应急预案,是人性化、需要的重要举措,也是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必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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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立由校长为组长的食品卫生安全和卫生防疫安全工作领导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信息联络小组、安全后勤保障小组、医疗保障小组、消毒小组、宣传和心理疏导小组),负责规划、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我校食品卫生安全和卫生防疫工作。
2.食品卫生安全及卫生防疫工作领导组成员及职责分工: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1)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及时和上级部门联系,根据上级部门指示做好防控工作;快速协调各组成员、物资等。启动涉疫区域封锁措施,在保障正常的生活物资供应下,因地制宜采取宿舍、楼栋封锁等措施,严格限制人员进出,督导疫情控制措施落实情况。
(2)信息联络小组掌握病例的活动史、人员接触史,掌握重点人群名单、医学观察人员每日健康情况等信息。负责信息的收集、上报、处理和传递等工作,确保信息上报渠道畅通。负责实时记录突发事件的发展过程,提供真实材料,按规定拟稿上报。
(3)安全后勤保障小组提供所需要应急处置的设施、设备和物资,确保应急工作顺利开展。负责保障校内餐饮、生活饮用水。在前期处置过程中,负责现场警戒、秩序维护、人员疏散等。立即启动封闭式校园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车辆进入校园,做好在校师生生活保障。必要时,根据卫生健康部门建议,在校内设置集中医学观察场所。加强校园巡查管控,及时停止校园群体性聚集活动,及时处置校园安全突发事件,及时处置涉校舆情事件。
(4)医疗保障小组组织院前紧急救护,配合专业救护人员救护工作;协助当地疾控机构开展的流行病学调查、采样、密切接触者筛查等工作。做好师生的健康监测工作,做好每天的晨午检和因病缺勤追踪登记,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并及时追踪,查明缺勤原因;配合卫健部门做好集中医学观察人员的健康监测工作。指导师生做好正确防护。
每天保持与校领导、疾控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进行信息沟通,上报学校最新情况。
(5)消毒小组要在疾控机构的指导下,按国家和省的消毒指引,做好病例所在餐厅、宿舍(公寓)、教室等疫点、公共场所的清洁、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
做好校园其他区域的保洁和消毒防疫工作;加强幼儿园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和公共设施及公共用具的消毒,每日对教室、食堂、宿舍、实验室、图书馆、会议室、卫生间等公共场所及垃圾桶站消毒一次;各教室和食堂入口要配备含酒精成分的手消毒液,卫生间配备洗手液,指导和督促师生做好手卫生。
(6)宣传和心理疏导小组负责舆情监测、心理健康引导、健康教育工作。疫情期间通过各种渠道宣传新冠防控知识,告知师生一定要正确佩戴口罩,勤用流动水洗手,咳嗽、打喷嚏时使用纸巾并妥当处理废弃纸巾;促进全体师生严格规范个人卫生行为,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根据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密切接触人员等不同群体的实际情况,密切家校沟通合作,有针对性的开展心理支持和危机干预工作;稳定家长和师生的情绪,避免过度恐慌。
3.具体职责:
葛根格日勒负责全面工作。
魏xx负责制定《食品安全及疫情预防应急预案》,《领导陪餐制度》,督促领导陪餐工作,发生突发事件后立即向组长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
各班主任、各班教师负责突发事件信息的收集、上报、处理和传递等工作,确保信息上报渠道畅通。负责实时记录突发事件的发展过程,提供真实材料,按规定拟稿上报。
魏xx负责后勤保障工作,督查我校食品卫生安全和卫生防疫工作各项制度的具体落实。
魏xx协调我校食品卫生安全和卫生防疫工作,食堂满意度的调查。
乌伊娜负责学生的食品卫生和卫生防疫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发生突发事件时,负责组织学生有序疏散,并做好师生的心理疏导工作。
宝乐日负责安排班主任餐厅值班,定岗定责,发生突发事件时,负责组织学生有序疏散,并做好师生的心理疏导工作。
崔xx、李xx监督食堂食材采购及加工、烹饪操作流程范,监督食品留样工作,负责查验食堂食材采购的有关证件或票据,负责食堂厨具的消毒检查和验收,食堂消防设施的安全检查。负责发生突发事件时向组长和副组长上报。
魏xx、崔xx、李xx负责幼儿园伙房卫生、安全工作和卫生防疫工作。负责食堂食材采购,索票索证并建立台帐,负责制定食品加工、烹饪的操作规范,负责食堂每餐的留样和试尝。负责食堂从业人员突发事件的上报和处置工作。
安保人员刘洁、田xx、金巴力吉负责食堂从业人员的晨午晚检和体温测量;负责进入操作间人员的登记、测温和问询,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进入;负责炊具、餐具的洗消工作;负责餐厅、后厨的卫生、消杀和开窗通风工作;负责仓库的安全工作。
班主任负责教育本班幼儿养成勤洗手、戴口罩、不扎堆、不聚餐、少交流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饮食习惯;负责学生的晨午晚检工作;负责因病缺勤学生的病情追踪;负责学生突发事件的上报工作。发生突发事件后对学生的心理疏导工作。
各班主任、副班教室负责学生的心理疏导工作,根据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密切接触人员等不同群体的实际情况,密切家校沟通合作,有针对性的开展心理支持和危机干预工作。
各班保育教师负责环境消杀工作。
保健室人员负责组织院前紧急救护,配合专业救护人员救护工作;协助当地疾控机构开展的流行病学调查、采样、密切接触者筛查等工作。负责师生的健康监测工作配合卫健部门做好集中医学观察人员的健康监测工作。指导师生做好正确防护。
4.日常工作由宝乐日负责,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由学校食品卫生和卫生防疫安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
★ 木门加工应急预案 ★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统一、快速、协调、高效的应急处置机制,发生城市洪涝灾害突发事件时,确保城市防汛和抗洪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以及《郑州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等,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中原区、二七区、管城区、金水区、惠济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郑东新区、火车站地区、综保区(航空港区)建成区内突发性暴雨、洪水产生的灾害及其次生灾害的防御和应急处置。
各县(市)、上街区可参照本预案制订本辖区的城市防汛预案。
1.4 工作原则
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认真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方针,坚持政府主导、公众参与,预防为主、防抢结合,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军民结合、联动协作,专群结合、保障有力的原则。
1.5 城市防汛特点
1.5.1 地理特点及雨水系统概况
郑州市的自然地貌为西南高、东北低,自然坡降达到3.4‰,城市西部与东部地面自然高差达到30余米。排水设施按照雨污水分流的排放体系,雨水系统按照就近排入河道的原则,分别从金水河、熊儿河、东风渠、七里河等泄洪河道汇入贾鲁河外排;污水由东、西、南、北四大污水干管及北环路、新柳路、农业路、东西大街等支干管系统收集,分别排入五龙口、王新庄、马头岗等污水处理厂。
1.5.2 汛期降水集中
我市属大陆性气候,夏季酷热多雨,全年降水量主要集中在6月至9月。汛期内降水频繁,局部性暴雨时有发生,且突发性强、来势猛、速度快、降水时间集中,可预报时效短。
1.5.3 泄洪能力有限
金水河、熊儿河、东风渠是城区主要泄洪河道,下游河床较高,坡降平缓,泄洪能力低,易造成雨水排放不畅,局部倒灌、漫溢,形成内涝。
2 组织体系与职责
2.1 指挥机构
2.1.1 市城市防汛指挥部
按照市防汛抗旱指挥体系框架,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防指)下设市城市防汛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监督、协调城市防汛工作。市城市防汛指挥部由指挥长、副指挥长、成员单位和办事机构组成。
市城市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郑州警备区、武警郑州市支队、工信委、发改委、财政局、安监局、建委、房管局、规划局、交运委、城管局、文广新局、人防办、教育局、环保局、水务局、卫计委、园林局、气象局、公安局、中原区政府、二七区政府、金水区政府、管城区政府、惠济区政府、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郑东新区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综保区(航空港区)管委会、火车站地区管委会、市市政工程建设中心、市南水北调办、市轨道交通公司、郑州供电公司、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郑州日报社。
各区政府成立区城市防汛指挥部(以下简称“区城防指”),各成员单位分别设立相应的防汛应急指挥机构,作为市城市防汛指挥部的分支机构。
2.1.2 市城市防汛指挥部主要职责
市城市防汛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监督、协调城市防汛工作。
(1)贯彻实施有关防汛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执行市防指的命令;
(2)全面负责城市防汛工作;
(3)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1.3 市城市防汛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的主要职责
(1)指挥长
市城市防汛领导指挥部指挥长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全面负责市城市防汛指挥部的领导工作。
(2)副指挥长
市城市防汛指挥部副指挥长由郑州警备区参谋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建委主任、市城市管理局局长、气象局局长、公安局副局长担任。协助指挥长做好城市防汛工作,组织协调各区城防指及相关单位工作,监督检查责任落实情况;或受指挥长委托,行使指挥职权。
2.2 办事机构
2.2.1 市城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
市城市防汛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城防办),作为市城市防汛指挥部办事机构。市城市管理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城防办根据应急需要,可临时成立技术组、物资组、抢险组、后勤保障组、宣传组和专家顾问组。
2.2.2 市城防办的主要职责
贯彻国家有关防汛工作的法规和方针、政策,执行市委、市政府、市防指下达的各项指令。
(1)执行市防指的指令,负责向市防指报告工作;
(2)具体负责市城市防汛指挥部日常工作。研究部署城市防汛工作,开展城市防汛宣传,提高全社会的防洪减灾意识;
(3)编制、修订并组织实施城市防汛工作方案;
(4)组织开展防汛检查,督促并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全面做好城市防汛工作;
(5)负责推广先进防汛科学技术和新材料的应用;
(6)通过微博、媒体向社会发布Ⅱ、Ⅲ级应急预警信息;
(7)做好其他有关防汛抗洪工作。
2.3 成员单位职责
2.3.1 市城市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郑州警备区、武警郑州支队:根据雨情、汛情和灾情的发展情况,负责抗洪抢险、营救群众、物资转移等重大任务。
市工信委:负责监督检查工矿企业各项防汛责任制的落实、抢险物料准备和大型抽水泵、防汛抢险队伍的组织落实工作。
市发改委:负责城市防汛设施建设和除险加固计划的协调安排和监督管理;负责城市防汛工程立项审批或核准。
市财政局:负责协调防汛抢险救灾资金,做好资金管理,保证资金及时到位。
市安监局:负责监督、指导和协调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负责防汛抢险事故的调查处理;汛期加强对有防汛任务的部门、单位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
市建委、市市政工程建设中心、市轨道交通公司及各市政工程建设项目部:负责在建工程各施工工地的汛期安全。成立防汛指挥机构,组建防汛抢险队伍,配备抢险设备,建立完善各种防汛设施,针对每个工程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雨季施工措施和应急抢险方案,并合理安排汛期施工进度。
市房管局:负责市区破旧危房、直管公房的防汛工作。妥善处理各种隐患;及时处置各种险情,确保房屋安全度汛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市规划局:负责城市防洪规划的编制,负责城市防洪工程建设的审批;查处整治影响城市防汛的违法违章建设。
市交运委:负责城市公共交通防汛安全工作,保障城市公共交通、客运交通的正常运行;负责公路(桥梁)在建工程安全度汛工作,在紧急情况下责成项目业主(建设单位)清除影响泄洪的设施;组织运力做好防汛物资及设备的运输工作;及时组织抢修公路、桥梁和路面设施。
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城市供水、供气、供热、道路桥梁、路灯等市政公用设施的抢修维护工作,保障城市生活、生产的稳定;确保排水设施、市区河道正常功能;保证市政公用设施在汛期正常运转;组织城区抗洪抢险及水毁工程的修复工作。
市文广新局、郑州日报社:负责组织、协调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做好汛期宣传报道工作;安排有关雨情汛情、防汛预警等重要信息的发布。
市人防办:负责人防工程汛期安全。妥善处理各种隐患;及时处置各种人防工程险情,保证人防工程汛期安全。
市教育局:负责全市教育系统的防汛救灾和安全教育工作;负责校舍的排查和抢修加固;负责学生的安全转移和疏散工作,确保学生和教师的人身安全。
市环保局:负责监督重点环境安全隐患单位汛期环境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确保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加强对汛期市区河流污染物的监测工作,确保环境安全。
市水务局:负责对城区外影响城区防汛排涝的出水口、河道进行疏挖清障,保证河道排水畅通。
市卫生计生委:建立市级卫生应急救援队伍,做好汛期及洪涝灾害的医疗救治、疾病防控和卫生监督等卫生应急工作;负责市属医疗卫生单位防汛准备和灾情先期处置工作。
市园林局:负责清除市区死树枯枝及可能倒伏的行道树,避免汛期发生伤人事件。加强巡视,发现倒树及时清运,确保道路畅通。
市气象局:负责及时提供天气预报预警和雨情分析等气象信息,及时发布灾害天气预警预报,并做好预防宣传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维护防汛抢险工作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疏导受灾区域及积、滞水地区的道路交通,必要时实施严格交通管制等措施,保障指挥、抢险、救灾车辆优先通行;查处破坏防汛救灾工作的各类案件;组织协调消防官兵做好应急救援和抢险工作。
市南水北调办:负责郑州市城区内南水北调区域的防汛抢险救灾工作。制定城市防汛应急预案,组建防汛抢险队伍,筹备防汛抢险物资,组织实施抢险救灾工作。
郑州供电公司:负责汛期电网安全可靠供电,做好城市防汛指挥机构、重点单位、重要设施、重点部门的应急电力保障,严密监控汛期中低压电网的安全运行。
郑州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负责汛期通信管线安全,保障市民生产生活通信畅通,遇重大灾情做好城市防汛指挥机构、重点单位、重要设施、重点部门的通信保障。
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本行政区的防汛抢险救灾工作。制定城市防汛应急预案,组建防汛抢险队伍,筹备防汛抢险物资,组织实施抢险救灾工作。汛期前负责检查区管道路桥梁设施;对辖区明沟、雨水收水井进行疏挖;及时清理收水井篦上的枝叶等阻水物;对区管道路积水区域进行管控和处置;对拆迁工地采取安全的围挡措施;加强社区防汛工作;负责整改辖区各种商业设施、杆牌箱亭、户外广告设施安全隐患;组织有关部门对辖区地下停车场等地下设施的防汛措施开展汛期检查及督导。
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部门的城市防汛工作。
2.4 工作机制
2.4.1 会商机制
成立由市城市管理局、市建委、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气象局、市公安局、各区政府(管委会)等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的会商小组,在可能发生重大汛情灾害时,由市城市防汛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或市城防办主任主持,进行集体会商。
2.4.2 专家咨询机制
市城市防汛指挥部聘请有城市防洪经验的驻郑专家(包括高校、科研院所及有关单位相关领域专家)组成城市防汛专家顾问咨询组。市城防办根据需要召集专家组研究汛情,对城市防汛突发事件的发生和发展趋势、救灾方案、处置办法、恢复方案等进行调查研究、分析评估,提出相关建议;在汛期,专家组针对各种险情,提供科学而有效的抢险意见和方案,供市城市防汛指挥部和各级领导决策参考。必要时,根据市城市防汛指挥部的要求,赶赴现场指导防汛抢险救灾工作。
3 预防与预警
3.1 信息监测与报告
市城市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及时收集、分析、汇总本部门或本系统关于雨情、汛情、灾情的信息,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各单位建立健全监测网络,及时获取预警信息;对常规监测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对突发事件征兆动态信息进行收集、汇总和分析,实行实时监测,及时上报市城市防汛指挥部,并通报相关部门。
3.1.1 气象信息
市气象局对全市天气进行监测,及时提供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必要时,根据市城市防汛指挥部的要求,建立实时联动机制,做好雨情的收集上报和临近短时预报;当出现达到预警级别或者需要改变预警级别信息的时候,立即将信息报送市城防办及相关部门。
3.1.2 洪涝灾害信息
洪涝灾害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灾情发展趋势、要求支援和帮助等内容。
洪涝灾害发生后,市城市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各区城防指应及时向市城防办报告洪涝动态灾情,对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应立即上报。重大灾情在灾害发生后30分钟内将初步情况报告市城防办,由市城防办在1小时内上报市防指。
3.2 预防与准备
3.2.1 思想准备
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广大市民防御洪涝灾害的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做好防大汛、抗灾害的思想准备。
3.2.2 组织准备
建立健全城市防汛组织领导机构,完善防汛工作机制,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强城市防汛抢险救灾综合队伍与专业队伍建设。
3.2.3 工程准备
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分包积水区域及防汛工程,督促指导工程建设,协调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强力推进工程建设,特别是今年新增加的市政工程项目较多,在汛期前、汛期中,切实采取强制措施,使各项工程尽早发挥作用。
各有关部门及时完成水毁工程的修复,对存在隐患的防汛设施及时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对跨汛期施工涉及城市度汛安全的在建工程,要切实落实好安全度汛方案。
3.2.4 物资通信准备
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各区、乡(镇)街办及各成员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储备必需的防汛物料,并合理配置,特别是要在防汛重点部位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料,以备急需。防汛物资可采取自储、委托储备等多种储存方式。
确保防汛信息网络畅通,健全水文、气象测报站网,确保雨情、水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能及时传递。
3.2.5 防汛预案准备
(1)各区城市防汛指挥部、各乡(镇)街道办防汛机构根据市城市防汛应急预案,编制和修订本辖区城市防洪预案、应急排水预案、低洼地区应急安全转移预案等,主动应对各类洪水可能造成的危害。
(2)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市城市防汛应急预案的要求,制定本部门的应急预案,健全反应机制。
3.2.6 防汛日常管理
城市防汛部门要重视防汛日常管理工作,依法加强对各类城市防汛设施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防汛机构、工程、预案、物资、通信等主要内容,发现漏洞和问题,责成责任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处理。对重大问题,要按照权限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3.3 预警
3.3.1 预警级别
城市汛情预警级别根据可能造成危害的程度,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 (Ⅲ级)、严重(Ⅱ级)、特别严重(Ⅰ级)三个预警级别。
3.3.2 预警启动条件:
(1)一般(Ⅲ级):收到大雨预警天气预报。
可能出现的汛情:路面除主要积水区域外不会发生大的积水;个别地下通道、立交桥有可能积水;以往出现过塌陷的路段、危旧房屋、加固不实的人防工事等可能会发生险情;近期掘动道路恢复工程、在建工程易发生险情;如果降雨伴随有大风,路灯、杆牌及各种供电设施易出现故障,少数树木有可能出现倒伏。
(2)严重(Ⅱ级):收到暴雨、大暴雨预警天气预报。
可能出现的汛情:道路排水设施收水不及,部分道路出现大面积积水;地下通道、立交桥下可能出现积水;部分地下停车场可能进水;以往出现过塌陷的路段易发生险情;近期道路掘动恢复工程、在建工程易发生险情;城区河道内水量急增;若降雨伴随有大风,路灯、杆牌及各种供电设施易出现故障,树木易出现倒伏情况;地下水位上升,危旧房屋和人防工程长期处于水泡状态,易发生险情;市区会出现新的道路塌陷险情及其它突发性险情。
(3)特别严重(Ⅰ级):收到特大暴雨预警天气预报。
可能出现的汛情:大部分道路出现积水且交通瘫痪,排水设施收水不及;地下通道出现积水断行现象;部分地下停车场进水;近几年出现过大塌陷的路段易发生险情;城区河道内水量骤增,易发生漫溢;若暴雨伴随有大风,路灯、杆牌及各种供电设施易出现故障,树木出现倒伏的情况;地下水位上升,危旧房屋长期处于水泡状态,易发生险情;加固不实的人防工程容易引起地面塌陷和房屋倒塌;市区会出现新的、更大的道路塌陷险情及其它突发性险情。
4 应急响应
4.1 分级响应
防汛应急行动依据汛情可能发生灾情并有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实行分级响应。根据城市汛情预警级别,应急响应由低到高划分为:Ⅲ级响应、Ⅱ级响应、Ⅰ级响应三个级别。
4.2 Ⅲ级应急响应
4.2.1各部门应采取的措施
(1)加强信息沟通,确保联络畅通。
(2)全面巡视主要积水区域、道路险段、危桥、危房、在建工程、道路恢复工程、路灯、杆牌、供电设施、倒树、路面塌陷情况以及地下通道、立交桥下积水情况,发现险情及时组织抢修。
(3)河道、市政部门应根据降雨情况,出现三级预警以上时,提前打开河渠、明沟排水闸门,降低河道各种水坝,并严密监控。
4.2.2各单位防汛应急预案:
(1)市城防办应根据气象部门预报和通报,迅速发出防汛警报指令,并及时通报降雨情况。
(2)各城防成员单位、防汛机构人员全部到岗,防汛物资、设备到位。
(3)各抢险队充分做好准备,随时待命投入抢险工作。
(4)在全面巡视的同时,重点监视积水区域、险情易发地段、危旧房屋及人防工程。
4.3 Ⅱ级应急响应
4.3.1各部门应采取的措施
(1)加强信息沟通,确保联络畅通。
(2)对河道、道路险段、危桥、危旧房屋、人防工程、道路恢复工程、路灯、杆牌、供电设施、倒树以及地下通道、立交桥下、地下停车场积水情况进行严密监视。
(3)全面巡视,发现险情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4.3.2各单位防汛应急预案:
(1)市城防办应根据气象部门预报和通报,迅速发出防汛警报指令,并及时通报降雨情况。
(2)市城防办及各城防成员单位立即启动防汛抢险预案,各防汛指挥部成员及各单位防汛人员应迅速赶到各自的防汛责任区内,做好防汛抢险准备。
(3)防汛物资、设备到位,做到随调随用。
(4)各单位抢险人员要坚守岗位,服从指挥、调度,随时准备投入抢险工作。
(5)加强信息沟通,重点监视积水区域、险情易发部位和地段,对新发现的险情应立即上报市城防办,同时迅速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及时处置险情。
(6)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要重点监视险情易发的道路、桥梁等建筑施工工地及危旧房屋和人防工程,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灾情发生和发展。
4.4 Ⅰ级应急响应
4.4.1各部门应采取的'措施
(1)加强信息沟通,确保联络畅通。
(2)对河道、道路险段、危桥、危旧房屋、人防工程、在建工程、道路及管线恢复工程、路灯、杆牌、供电设施、树木以及地下通道、立交桥下、地下停车场积水情况进行严密监视。
(3)全面巡视,发现险情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4.4.2各单位防汛应急预案:
(1)城市防汛办应根据气象部门预报和通报,迅速发出防汛警报指令,并及时通报降雨情况。
(2)市防指指挥、副指挥到达市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全市抢险救灾工作。
(3)全市各防汛单位立即进入紧急状态。各防汛指挥部成员及各单位防汛人员要深入一线(险情区域、险情地段),做好防汛抢险准备工作。
(4)各单位、全市各行业防汛物资、车辆、设备到位,无条件完成各项指令性任务。
(5)各单位抢险人员应随时待命,接到指令迅速行动,第一时间赶往险情现场,迅速排除险情或控制险情扩大。
(6)城市防汛办要加强与驻郑部队联系,必要时请求部队支援。
(7)各防汛成员单位落实好相关工作。
市建委、市市政建设中心、轨道公司、市政总公司、市政二公司,加强对工程施工现场的监控,对可能发生和已经发生的塌陷、漏水等险情应果断指挥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险、排险。
市建委、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各区防办全面监视积水区域、下穿隧道、市区河道、险情易发部位和地段,做好相关工作。
卫生计生部门协调指挥并做好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治等卫生应急工作。
市人防办按照人防工事汛期的处理程序,做好相关工作。
市房管局严密监控危房状况,根据实际情况,及早疏散相关人员,做好相关工作。
市园林局系统的抢险队伍随时待命,处理相关险情,做好相关工作。
市交运委启动紧急避险预案,确保汛期乘客和车辆的安全,做好相关工作。
当桥涵、隧道积水超过30厘米,普通道路积水超过40厘米时,交警和管理部门立即封闭相关路段交通,设置禁止通行标示牌。
郑州供电公司启动抢险预案,部署电力设备抢险措施。
其他各城防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加强监控,及时处置各种险情,并服从市防指统一调度。
各部门对新发现的险情应立即上报市城防办,同时迅速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并及时处置险情或控制险情继续发生。
4.5 应急升级
当汛情、灾情发生变化,需要由Ⅲ级响应升级到Ⅱ级响应时,市城防办要及时向市城市防汛领导小组报告情况,由市城市防汛指挥部批准后启动响应。
当灾情继续扩大或发生防汛突发性重大以上公共事件,需要由Ⅱ级响应升级到Ⅰ级响应时,市城市防汛指挥部要及时向市防指报告,经市防指指挥长批准后,由市防指宣布并按照相应应急程序启动响应,同时变更预警级别并立即发布。
在发生城市防汛重大以上突发公共事件以后,由市防指组织指挥全市的防汛抢险救灾工作。市城市防汛指挥部则作为前线指挥部,负责全市的防汛抢险救灾工作。
4.6 响应结束
当重大险情基本消除、生产生活秩序基本恢复,根据汛情,终止应急响应。
Ⅱ以下由市城市防汛指挥部决定,宣布应急响应终止,同时通过新闻单位向社会公布。
Ⅰ级防汛应急行动结束后,由市防指指挥宣布应急响应终止,同时通过新闻单位向社会发布。
5 应急保障
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密切协作配合,严格履行职责,切实保证应急指挥信息畅通、应急物资和资金充足、技术装备良好、现场救援及时、应急交通运输畅通、供电持续安全、社会秩序稳定、医疗卫生满足应急需求、社会紧急动员迅速有效等,确保城市防汛应急处置工作的顺利开展。
5.1 通讯与信息保障
各通信运营部门都有依法保障防汛信息畅通的责任,对城市防汛信息必须优先、快捷、准确传递。
通信管理部门在出现突发事件后,应启动应急通信保障预案,迅速调集力量抢修损坏的通信设施,保证城市防汛和抢险救灾通信畅通。及时调度应急通讯设备,为指挥中心和现场指挥提供通信保障。
5.2 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城市防洪的重点险工险段或容易出险的防洪工程设施,应提前编制工程应急抢险预案,当出现新的险情后,相关单位应立即派出抢险队伍赶赴现场,进行抢修和加固。
各区、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储备常规的防汛抢险、救生、救灾所需的机械、设备、物资、器材等,以满足抢险救灾急需。
5.3 应急队伍保障
防汛抢险队伍分为综合抢险队伍、部队抢险队伍、专业抢险队伍。综合抢险队伍主要为抢险提供劳动力,部队抢险队伍主要完成急、难、险、重的抢险任务,专业抢险队伍全力参加专业抢险和技术处置。
各区按规定保证综合抢险队伍到位,预案规定的相关单位保证专业抢险队伍到位,郑州警备区和武警郑州市支队根据要求保证部队到位。
5.4 供电与交通运输保障
供电部门要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负责安排抗洪抢险的供电以及应急救援现场临时供电任务,确保供电的持续性和安全性。及时调度应急电力设备,为指挥中心和现场指挥提供电力保障。公安部门负责保障抗洪抢险、救灾物资运输车辆畅通。根据灾情需要,由公安交警部门实施交通管制,开通应急通道,确保抢险救灾车辆畅通;对于已经形成道路行洪和被淹没的路段、立交引道实行封闭,保障行人车辆的安全。出现大面积交通瘫痪时,公安交警按照预案规定进行紧急处置,疏导交通。必要时,保证防汛指挥车辆的使用。
交通运输部门应准备足够的车辆和设备、随时待命启动,优先保证防汛抢险人员、防汛救灾物资运输。
5.5 治安与医疗保障
汛期的治安管理工作由公安部门负责,要依法严厉打击破坏城市防汛抢险救灾工作和城市防洪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障抢险抗灾工作的顺利进行和社会的稳定。
卫生计生部门负责做好洪涝灾区疾病防控、消杀和医疗巡诊、转运和救治等卫生应急处置工作。
5.6 物资与资金保障
防汛物资筹集、储备,实行“分级负责、分级储备、分级管理”以及“按需定额储备、讲究实效、专物专用”的原则,采取各单位、各部门和群众筹集相结合的办法。各单位,需及时将储备防汛抢险物资相关信息上报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市城防办根据抢险救灾工作进行统一调拨,各区城防办具体实施。各区、乡(镇)街道办、居委会也要根据防汛需要,储备充足的防汛物资,以备急需。
当启动城市防汛应急预案时,财政部门要及时筹集安排抢险救灾资金。市、区财政部门根据洪涝灾害程度和水毁工程情况,安排专项资金,用于遭受严重毁坏的城市防汛排水设施修复工作。
5.7 社会动员保障
市城市防汛指挥部根据灾情,及时动员、组织社会力量投入防汛抗洪。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特事特办,急事急办,依托网格化及时发现解决防洪的实际问题,同时充分调动本系统的力量,全力支持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各级政府应加强对防汛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动员社会力量,做好防洪除涝工作。各级武装部做好基干民兵和民兵预备役的组织动员,加强培训和演练,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
在防汛的关键时期,各级防汛行政首长应靠前指挥,组织指挥广大干部群众奋力抗灾减灾。
6 善后处置
市有关部门和区政府组织力量全面开展灾情核定工作,及时收集、清理和处理污染物,对受灾情况、人员补偿、征用物资补偿、重建能力、可利用资源等做出评估,制定补偿标准和灾后恢复计划,并迅速实施。所需资金由市、区财政部门负责安排。
6.1 水毁工程修复
水利工程、市政设施、铁路、供电、通信、供气、供水、房屋、人防工程、跨河管线等水毁工程设施分别由各相关产权部门负责修复、重建。
6.2 其他工作
其他如疫情病情处理、污染物的清除、防汛抢险物资的补充等善后处置工作由各职能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解决。
7 责任与奖惩
防汛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市城市防汛指挥部依据市数字化监督中心的采集数据、媒体报导和日常检查情况,对在城市防汛和抢险救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和奖励。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重要信息,或者存在其他工作失误或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以及延误、妨碍防汛突发公共事件处置,造成重大影响的,由有关部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 工作评价
每年由市城防办组织针对防汛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征求社会各界和群众对城市防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总结经验,查找问题,采取措施,加以整改,以促进城市防汛应急工作的开展。
9 附则
9.1名词术语
大雨:雨降如倾盆,模糊成片;洼地积水极快;屋顶有哗 哗雨声;12小时内降水量15~30mm或24小时内降水 量25~50mm的降雨过程。
暴雨: 12小时内降水量30~70mm或24小时内降水量 50~100mm的降雨过程。
大暴雨:12小时内降水量70~140 mm或24小时内降水量100~250mm的降雨过程。
特大暴雨:12小时内降水量大于140mm或24小时内降水量大于250mm的降雨过程。
9.2 预案修订
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机构调整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应急处置过程中和各类应急演练中发现的问题和出现的新情况,市城防办适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
10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 木门加工应急预案 ★
一是食品安全和卫生防疫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职责:
一是规划、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幼儿园食品安全和卫生防疫工作,发生突发事故后启动应急预案。
二是负责督查幼儿园食品安全和卫生防疫工作各项制度的具体落实。
三是负责构建幼儿园食品安全和卫生防疫工作各项制度。
四是负责对食堂每天采购的食品进行检验,有关证件、感官性状等,负责食堂餐具的消毒检查和验收,负保健卫生安全工作和卫生防疫工作。
五是负责幼儿园食堂的环境卫生、个生卫生、食品存放、食品加工操作进行检查。
六是负责食堂每餐的留样和满意度的调查、食堂消防设施的安全检查。
七是食堂负责人也是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食品采购、食品加工、食品卫生的安全监督和检查工作,负责对所有从业人员严格按照上级文件有关食品加工操作的要求进行规范操作。
八是负责向幼儿进行食品安全和卫生防疫知识的宣传和培训,教育幼儿不要到无证地点就餐,教育幼儿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饮食习惯。
九是日常工作由组员具体分工负责,并做好各项日常检查的记录、存档工作,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由幼儿园食品安全和卫生防疫安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
★ 木门加工应急预案 ★
为贯彻xx地区管理局《关于做好防汛防台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地方各级政府有关要求,结合《xx防汛防台抢险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机场防止台风正面袭击应急预案。
本预案与《xx防汛防台抢险应急预案》配合使用。
一、工作原则
按照台风到来前以“防”为主,台风到来时以“避”为主,台风过后以“救”为主的原则,有条不紊地开展好防止台风正面袭击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组织机构
xx防止台风正面袭击的应急处置工作在xx防汛防台抢险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
三、各部门职责
当接到台风袭击的的预警通知后,在xx防汛防台抢险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要迅速行动,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各项“防”、“避”、“救”的准备与实施工作。各部门职责如下:
1、机场办公室:在接到台风袭击的预警通知后,及时通报公司领导和机场各部门。在请示公司领导同意后,启动预案,安排人员值守,承担xx防汛防台抢险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2、现场指挥中心:在接到台风袭击的预警和启动预案通知后,及时会同机场建设管理处、机务保障处和安检站,做好停场飞机、机坪设施设备的系留、加固或移除工作,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xx防汛防台抢险指挥部办公室。
3、航务管理中心:在接到台风袭击的预警通知后,做好预达航班备降和在场航班转场的联络事宜;导航台站点的防风除险、排水加固等工作;做好应急通讯保障;按照局方要求落实机场航管防止台风正面袭击的预案内容。
4、机务保障处:在接到台风袭击的预警通知后,按照《xx处防风害应急预案》的要求,系留停场航空器,特种车辆要入库存放,对不能入库存放的特车应远离系留的航空器,停放在背风处,要设置好刹车并添加轮挡。机坪上的设备设施也要采取防风措施防撞锥入库,牵引杆和工作梯要入库或者系留,防止被风吹动,损坏其它的设施,规划方案《xx防止台风正面袭击应急预案》。加强工作人员值班并保持通讯畅通。
5、机场建设管理处:在接到台风袭击的预警通知后,加强对供电系统的防护工作,做好电力抢修准备,确保供电正常。机坪上的设备设施要采取防风措施。大风过后,立即巡视飞行区场道、灯光设施,为机场开放做准备。
6、安检站:在接到台风袭击的预警通知后,做好廊桥加固系留,防止出现意外。
7、货运中心:在接到台风袭击的预警通知后,对货运仓库外的货运设备设施采取防风措施,将机坪上的货运设备设施转移至货运仓库。
8、机场公安分局:在接到台风袭击的预警通知后,及时将消防车辆和空防警卫车辆全部入库或者停放在背风处,要设置好刹车并添加轮挡。全体干警处于待命状态,随时听候xx防汛防台抢险指挥部的调遣,参加抢险救援工作。
9、其他部门:根据《xx防汛防台抢险应急预案》的职责要求,待命值守,保持通讯畅通。
四、工作要求
1、责任到位,分工明确。机场各部门可根据《xx防汛防台抢险应急预案》和《xx防止台风正面袭击应急预案》制定部门实施细则,明确责任人和具体负责人,将预案确定的各项防台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网络和灵活高效的联络反应机制。
2、准备充分,措施有力。各部门要根据防台预案组织经验丰富的得力人员用于应对突发事件。当强台风正面袭击机场或影响机场时,应急抢险人员要在规定的时间集结待命做好临战准备,应急物资、设备、运输工具等布置到一线,以便紧急调用。及时向市应急办汇报,联系的社会化储备的应急物资、设备工具等,做好应急准备。
3、加强警戒,及时处置。防汛防台抢险指挥部办公室安排人员掌握和研制汛情动态,遇到超警戒、异常或险情及时报告,并抓紧组织疏散、修复、加固,遇到紧急情况,在报告上级的同时,应主动采取应急措施,抓住有利时机,实施紧急处置,消除隐患。
4、应急值守,通信畅通。在接到台风袭击的预警通知后,防汛防台抢险指挥部办公室和各部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信息畅通,各部门负责人和本部门防台风工作负责人员手机昼夜开启,全程跟踪雨情、水情、风力、灾情以及次生灾害,及时开展会商,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应急程序。
五、附则
1、本预案由机场公司负责解释与组织实施。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
2、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 木门加工应急预案 ★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食品安全事件应急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置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和及时控制食品安全事件,高效组织应对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件危害,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连云港市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灌南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灌南县行政区域内食用农产品在种植养殖以及食品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流通和餐饮服务等环节发生Ⅳ级以上食品安全事件的应对工作。
1.4事件处置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应急处置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健康损害。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建立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食品安全事件应急机制。
(3)科学评估,依法处置。优化和整合食品安全监测检验资源,有效使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等科学手段。充分发挥专业队伍的作用,提高依法处置和快速应对食品安全事件的水平和能力,推动食品安全事件应对处置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
(4)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急准备,落实各项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实现食品安全信息的互联互通和共享;加强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公众自我防范和应对食品安全事件的意识和能力。
1.5预案体系
本县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分为县、乡镇两级管理,由本预案、有关部门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乡镇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组成。
2.事件分级
按食品安全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食品安全事件分为四级。
2.1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件(Ⅰ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件(Ⅰ级):
(1)受污染食品流入2个以上省份或国(境)外(含港澳台地区)造成特别严重健康损害后果的;或经评估认为事件危害特别严重的;
(2)国务院认定的其他Ⅰ级食品安全事件。
2.2重大食品安全事件(Ⅱ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食品安全事件(Ⅱ级):
(1)受污染食品流入省内2个以上市级行政区域,造成或经评估认为可能造成对社会公众健康产生严重危害的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的;
(2)发现在我国首次出现的新污染物引起的食源性疾病,造成严重健康损害后果,并有扩散趋势的;
(3)1起食物中毒事件中中毒人数在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的;或出现10例以上死亡病例的;
(4)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Ⅱ级食品安全事件。
2.3较大食品安全事件(Ⅲ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食品安全事件(Ⅲ级):
(1)受污染食品流入市级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区(县),给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2)1起食物中毒事件中中毒人数在100人以上;或出现死亡病例的;
(3)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Ⅲ级食品安全事件。
2.4一般食品安全事件(Ⅳ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为一般食品安全事件(Ⅳ级):
(1)存在健康损害的污染食品,已造成严重健康损害后果的;
(2)1起食物中毒事件中毒人数在100人以下,且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Ⅳ级食品安全事件;
(4)县级政府认定的其他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上述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机制启动
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后,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县食安办)会同有关部门和专家组成调查组依法对事件进行分析评估,核定事件等级。达到一般(Ⅳ级)级别以上食品安全事件标准需县政府应急处置的,由县食安办提出建议并经县政府批准,启动应急响应,成立县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3.2指挥部设置
指挥部总指挥由县政府领导担任,常务副总指挥由县食安办负责同志担任,其他副总指挥由县政府领导授权指定有关部门或单位的负责同志担任,有关单位为成员。
由县食安办会同有关部门组成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食安办。
3.3指挥部职责
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研究事件应急处置的决策和部署;组织发布事件的重要信息;审议批准指挥部办公室提交的应急处置工作报告;向市政府及市有关部门报告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情况;应急处置的其他工作。
3.4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指挥部办公室承担指挥部的日常工作,主要负责贯彻落实指挥部的各项部署,组织实施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检查督促有关乡镇和部门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地控制事件,防止事态蔓延扩大;研究协调解决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具体问题;搜集整理有关事件处置信息,及时向指挥部领导提出事件处置建议;向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县政府、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报告、通报事件应急处置情况;组织信息发布,必要时接受媒体采访;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指挥部办公室建立会商、发文、信息发布和督查等制度,确保快速反应、高效处置。
3.5成员单位职责
各成员单位在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加强工作督查和指导,积极参与应急救援工作(成员单位名单及具体职责见附件1)。
3.6工作组设置及职责
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应当根据本预案的要求,成立相应的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机构。一般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后,根据事件处置需要,指挥部可下设若干工作组,分别开展相关工作。
(1)事件调查组。由县食安办牵头,会同县公安局、监察局、卫计委、有关监管部门及事发地乡镇政府,深入调查事件发生原因,评估事件影响,作出调查结论,提出事件防范意见;对涉嫌犯罪的,由县公安局立案侦办,查清事实,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监管部门及其他机关工作人员存在的失职、渎职等行为进行调查。
(2)危害控制组。由市场监管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封存有关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监督、责令引发食品安全事件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召回并停止经营,严防危害蔓延和扩大。
(3)医疗救治组。由县卫计委负责,事发地乡镇政府和县红十字会等有关社会团体参与,负责结合实际制定最佳救治方案,在事件发生后迅速组织专业救护机构、人员开展现场救护、院前急救、专科医救、卫生防疫等工作。
(4)监测评估组。由县卫计委牵头,提出检测方案和要求,组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相关检测机构开展相关检测,分析查找事件原因和评估事件发展趋势,及时向指挥部办公室提供检测与评估报告,并通报有关监管部门。
(5)维护稳定组。由县公安局牵头,指导事发地公安派出所加强治安管理,迅速组织警力保护现场、维持秩序和交通疏导等,保障事件调查与医疗救治等工作的顺利进行,积极化解因事件造成的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6)新闻宣传组。由县委宣传部牵头,会同县食安办指导新闻宣传部门组织事件处置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7)专家组。根据需要,指挥部成立由有关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负责对事件进行分析评估,为应急响应的调整和解除及应急处置管理工作提供决策建议,必要时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县食安办负责组建专家库。专家库应包括食品卫生学、流行病学、临床医学、毒理学、化学、生物学、法学等领域的专家、学者和专业人员。
如事件涉及较大范围的经济赔偿问题,可单设民事赔偿组,负责指导事发地乡镇政府做好相关善后工作。
如事件涉及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应成立涉外组或港澳台组,由县政府外侨办、县台办负责协调处理食品安全事件中涉及外籍人员、港澳台人员的应急工作。
3.7应急处置专业技术机构
医疗、疾病预防控制及有关部门的食品安全相关技术机构,作为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专业技术机构,应当在县卫计委及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组织领导下开展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3.8乡镇政府职责
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地乡镇政府在县指挥部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配合做好本区域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并负责需要上级政府组织、协调的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食品安全事件的先期处置工作。
4.应急保障
4.1信息保障
县食安办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全县统一的食品安全信息网络体系,包括食品安全监测网、事件报告与通报、食品安全事件隐患预警等内容;建立健全医疗救治信息网络,实现信息共享。
4.2医疗保障
县卫计委应当建立功能完善、反应灵敏、运转协调、持续发展的医疗救治体系,在食品安全事件造成人员伤害时迅速开展医疗救治。
4.3应急队伍与技术保障
根据需要,县食安办指导有关部门,依托专业力量组建食品安全应急队伍以及具有一定救援知识和技能的志愿者辅助性队伍。加强对应急队伍的指导,并在知识培训、应急演练等方面给予支持。应急处置专业技术机构要结合本机构职责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提高快速应对能力和技术水平。健全专家队伍,为事件核实、级别核定、事件隐患预警及应急响应等相关技术工作提供人才保障。
4.4监测数据保障
建立食品安全监测数据库,包括土壤环境污染监测、饮用水质量监测、饲料质量监测、有害重金属污染监测、农药兽药残留监测、食品添加剂监测、生产加工领域食品质量监测、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测、餐饮服务领域食品质量监测、食源性疾病尤其是食源性的传染病监测等方面的数据。
县食安办督导有关部门制定数据的收集、整理、使用、评估制度,制定监测计划并组织实施。
4.5物资和经费保障
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所需设施、设备和物资的储备与调用应当得到保障;使用储备物资后须及时补充;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产品抽样及检验所需经费列入同级政府年度财政预算。
4.6社会动员保障
根据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需要,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协助参与应急处置,必要时依法调用企业及个人物资。在动用社会力量或企业、个人物资进行应急处置后,应当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
4.7宣教培训
有关监管部门应当加强食品安全专业人员、食品生产经营者及广大消费者的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与培训,促进专业人员掌握食品安全相关工作技能,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意识和道德水平,提高消费者的风险意识和防范能力,正确引导消费。建立完善食品安全事件应急管理培训制度,加强对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和监管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决策和处置能力。
5.监测预警、报告与评估
5.1监测预警
县卫计委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和省、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结合本县实际,组织制定、实施食品安全监测方案,建立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和食品中有害因素监测体系。县卫计委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对可能具有较高程度安全风险的食品,提出并公布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
有关监管部门发现食品安全隐患或问题,应及时通报县食安办、县卫计委以及有关方面,依法及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5.2事件报告
5.2.1事件信息来源
(1)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单位与引发食品安全事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报告的信息;
(2)食用农产品、食品监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并向县食安办和卫计委通报的信息;
(3)乡镇政府报送的信息;
(4)医疗机构报告的信息;
(5)食品安全有关技术机构提供的监测数据和分析结果;
(6)经核实的公众举报信息;
(7)经核实的媒体披露与报道的信息;
(8)省、市或其他区县有关部门通报涉及本县的信息。
5.2.2报告主体、程序和时限
(1)食品生产经营者发现其生产经营的食品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公众健康损害的情况和信息,应在2小时内向县食安办和负责本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有关部门报告。
(2)发生可能与食品有关的急性群体性健康损害的单位,应在2小时内向县食安办、卫计委和有关监管部门报告。
(3)接收食品事件患者治疗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卫生部有关规定,及时向县卫计委等有关监管部门报告。县卫计委和有关监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及时通报县食安办。
(4)食品安全相关技术机构、有关社会团体及个人发现食品安全事件相关情况,应当迅速向县食安办和有关监管部门报告或举报。接受举报的有关部门应当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保密,核实举报内容并依法查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对食品安全事件瞒报、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不得阻碍他人举报。
(5)有关监管部门发现食品安全事件或接到食品安全事件报告或举报,应立即通报县食安办和其他有关部门,经初步核实后,要继续收集相关信息,并及时将有关新情况向县食安办和其他有关部门通报。
(6)经初步核实为食品安全事件需要启动应急响应的,县食安办应当按规定向县政府及市政府食品安全办报告;对特别重大、重大、较大食品安全事件的首报信息,实行信息直报,县食安办应在2小时内向市政府食品安全办报告信息。必要时,经县政府批准,可直接向市政府、省或国家食品安全办报告。
5.2.3报告内容
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医疗机构、技术机构和社会团体、个人向县食安办、卫计委和有关监管部门报告疑似食品安全事件信息时,应当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和受伤害人数等基本信息。
有关监管部门报告分为初次报告、阶段报告和总结报告。初次报告应报告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初步判定死亡人数、事件报告的单位、时间、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以及事件原因的初步判断、采取的措施和事件控制情况等信息。
阶段报告应报告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件原因,并对初次报告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
总结报告应包括食品安全事件鉴定结论、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汇总;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措施和处置建议;对引发食品安全事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提出处罚意见。总结报告要在事件处置结束后10日内形成。
5.3事件评估
5.3.1有关监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县食安办、卫计委提供相关信息和资料,由县食安办会同卫计委等有关部门统一组织协调开展食品安全事件评估。
5.3.2食品安全事件评估是为核定食品安全事件等级和确定应采取的措施而进行的评估。评估内容包括:
(1)污染食品可能导致的健康损害及涉及范围,是否已造成健康损害后果及严重程度;
(2)事件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
(3)时间发展蔓延趋势。
6.应急响应
6.1分级响应
根据食品安全事件分级情况,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响应。食源性疾病中涉及传染病疫情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灌南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规定开展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
6.1.1核定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响应分别报请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批准并宣布启动实施,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当组织实施Ⅰ级、Ⅱ级、Ⅲ级应急响应时,县政府按照国家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省政府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和市政府较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的部署及应急预案全力开展应急处置。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及时向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市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和应急处置进展情况。
6.1.2核定为一般(Ⅳ级)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响应由县政府决定启动并组织实施。发生一般食品安全事件后,县政府立即成立县一般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和办公室。指挥部成员单位迅速到位,并成立事件调查组、危害控制组、医疗救治组、监测评估组、维护稳定组、新闻宣传组、专家组等有关工作组,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按照相应职责分工做好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保持与事件发生地乡镇政府应急处置机构的通讯联系畅通,随时掌握事件发展动态。派出有关人员和专家赶赴现场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必要时协调专业应急力量救援。
一般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地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县指挥部的统一部署,组织协调村(居)及有关单位全力开展应急处置,并及时报告相关工作进展情况。事件发生单位按相应处置方案开展先期处置,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
当发生30人以上食物中毒或在必要时,应启动Ⅳ级应急响应进行处置。必要时提请上级政府派出工作组指导、协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6.2应急处置措施
一般(Ⅳ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后,根据事件性质、特点和危害程度,县一般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要立即按照预案组织有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采取下列应急处置措施,以最大限度减轻事件危害:
(1)县卫计委有效利用医疗资源,组织指导医疗机构开展食品安全事件患者的救治。
(2)县卫计委及时组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与检测,相关部门及时组织检验机构开展抽样检验,尽快查找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的原因。对涉嫌犯罪的,县公安局及时介入,开展相关犯罪行为的侦查工作。
(3)县市场监管局应当依法强制性就地或异地封存事件相关食品及原料、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待查明导致食品安全事件的原因后,责令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彻底清洗消毒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消除污染。
(4)对确认受到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相关食品及原料,县市场监管局应当依法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召回、停止经营并销毁。检验后确认未被污染的应予以解封。
(5)及时组织研判事件发展态势,并向事件可能蔓延到的乡镇政府通报信息,提醒做好应对准备。事件可能影响到县行政区域以外时,应及时报请市政府食品安全办或市政府有关部门,协调做好相关通报工作。
6.3监测分析评估
应急处置专业技术机构应当对引发食品安全事件的相关危险因素及时进行检测,专家组对检测数据进行综合分析评估,分析事件发展趋势、预测事件后果,为制定事件调查和现场处置方案提供参考。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对食品安全事件相关危险因素进行消除或者控制,对事件中伤病人员开展救治,对现场、受污染食品控制,食品与环境,次生、衍生事件隐患消除等情况进行分析评估,提出评估建议,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
6.4响应级别调整及终止
6.4.1响应级别调整及终止条件
(1)级别提升与降低
当食品安全事件随着时间进一步加重,并有蔓延、扩大趋势,情况复杂难以控制时,应及时提升响应级别;对事件危害已逐步消除的,且经研判认为事件危害减低到原级别以下或无进一步扩散趋势的,应相应降低响应级别。
当学校或托幼机构、全国性或区域性重要活动期间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时,可相应提高响应级别,加大应急处置力度,确保迅速、有效控制食品安全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2)响应终止
当食品安全事件得到控制,并达到以下两项要求,经分析评估认为可解除响应的,应当及时解除响应:
食品安全事件患者全部得到救治,原患者病情稳定24小时以上,且无新的急性病症患者出现,食源性感染性疾病在末例患者后经过最长潜伏期无新病例出现。
现场、受污染食品得到有效控制,食品与环境得到有效清理并符合相关标准,次生、衍生事件隐患消除。
6.4.2响应级别调整及终止程序
一般(IV级)食品安全事件由指挥部组织对事件进行分析评估论证。评估认为符合级别调整条件的,指挥部提出调整应急响应级别建议,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应急响应级别调整后,事件发生地乡镇政府应当结合调整后级别采取响应措施。评估认为符合响应终止条件的,指挥部提出终止响应建议,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必要时,可报请上级政府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对食品安全事件响应级别调整和终止的分析论证提供技术支持与指导。
6.5信息发布
一般(IV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后,要严格实行信息归口、统一对外发布的原则,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新闻通稿等多种形式,由指挥部或指挥部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发布食品安全事件信息,做好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
7.后期处理
7.1善后处置
县政府及相关乡镇政府负责组织对食品安全事件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及运输工具补偿;应急及医疗机构垫付费用、事件患者后续治疗费用的及时支付,以及产品抽样与检验费用的及时拨付;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涉外和港澳台的有关善后处置工作等。尽快消除事件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恢复正常生活秩序,保持社会稳定。
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后,保险机构应当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造成食品安全事件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按有关规定对受害人给予赔偿,承担受害人后续治疗和保障等相关费用。
7.2考核奖惩
7.2.1考核奖励
县食安办定期组织对各乡镇政府、各有关成员单位应急预案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乡镇政府、各有关成员单位对应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对在食品安全事件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
7.2.2责任追究
对迟报、谎报、隐瞒和漏报食品安全重要情况或应急管理工作中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3总结
食品安全事件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县食安办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及时对食品安全事件和应急处置情况进行总结,分析事件原因和影响因素,评估应急处置开展情况和效果,提出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完成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形成后,应按规定报送县政府和市政府食品安全办。
★ 木门加工应急预案 ★
食品加工应急预案是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而制定的一项重要的措施。随着食品行业的发展和全球化的加快,食品安全问题愈发引起人们的关注。食品加工企业是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因此,建立健全食品加工应急预案显得尤为重要。
食品加工应急预案主要包括应急预警、应急处置、应急恢复和应急评估四个环节。
应急预警是食品加工应急预案的第一步。食品加工企业应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体系,根据食品加工环节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制定出具体可行的应对方案。一旦发现食品安全风险,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向相关部门和群众发布预警信息,确保食品安全事件得到及时控制。
应急处置是应急预案的关键环节。食品加工企业应建立一套完善的应急处置机制和措施,确保在食品安全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序地进行处置。要对食品安全事件进行分类,根据事件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划定相应的应急响应级别,明确各级责任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和任务。要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食品安全事件进一步扩大,包括暂停生产、召回产品、销毁受污染产品等。同时,要积极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共同应对食品安全事件,确保及时有效地处置。
应急恢复是食品加工应急预案的另一重要环节。在食品安全事件处理结束后,企业需要迅速开展应急恢复工作,确保生产能够尽快恢复正常。要对设备进行检修和清洁,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要对员工进行培训和宣传,提高员工对食品安全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同时,要与供应商和客户进行沟通,重新建立起供应链条,保障原材料的质量和安全。
应急评估是保障食品加工应急预案的重要环节。食品加工企业在处理完食品安全事件后,需要对整个应急过程进行评估和总结,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同时,还需要将应急预案与实际情况进行比对和修订,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和适用性。
小编认为,食品加工应急预案是保障食品安全、保护人民群众健康的一项重要措施。食品加工企业应建立和完善应急预警、应急处置、应急恢复和应急评估四个环节,确保在食品安全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序地进行处理,并尽快恢复生产正常。这不仅是对企业自身负责,更是对人民群众的庄重承诺。只有通过科学、完善的应急预案,才能确保我国食品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给人民群众带来更安全、更健康的食品。
★ 木门加工应急预案 ★
1.编制目的
为了保障学校师生员工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和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2.编制依据
依据《龙场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3.实用范围
在学校食堂各环节中发生食源性疾患,造成对师生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适用本预案。
4.工作原则
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实行分级管理;有关部门按照本预案规定,落实各自的职责。坚持群防群控,加强日常监测,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可能引发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实行科学民主决策,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作出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故
发展,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及整改督查工作。
★ 木门加工应急预案 ★
1、总则
1.1目的
为了提升电梯使用单位、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和电梯事故应急救援部门,应对电梯运行使用中各类意外伤人和困人事件的能力,规范电梯使用单位、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和电梯事故应急救援部门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及其应急救援预案的具体实施,建立健全电梯乘客事故应急体系,规范各电梯使用单位、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和电梯事故应急救援部门对伤人和困人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电梯伤人和困人事故的危害,特制定本范本供各相关单位参考。
1.2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电梯相关标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范本。
1.3适用范围
1.3.1本范本适用于电梯发生运行事件或事故时的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适用于本管辖区域内使用的电梯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财物损失的事件或事故。
1.4工作原则
1.4.1坚持以人为本原则: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程度地减少电梯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4.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1.4.2.1积极采用先进的预测、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技术,提高电梯事件和事故防范水平;不断完善电梯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高救援装备技术水平和应急救援能力;
1.4.2.2电梯事件和事故应急救援部门应有效掌控本单位区域内电梯设备数量、安装位置分布等情况;
1.4.2.3电梯使用单位、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对电梯在日常运行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可引发事故的故障类型、征兆有应对措施;
1.4.2.4电梯事件和事故应急救援部门应有效地进行电梯事件和事故应急救援指挥的组织机构管理网络及抢险救援队伍建设;
1.4.2.5电梯事件和事故应急救援部门应有效地落实相应的电梯设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部门主管、分管领导、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处理事故时的职责。
1.4.3实行分工负责的原则。
1.4.3.1电梯事件和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依靠科技、快速反应、协同应对,整合资源、平战结合”的原则,做到规范有序、结构完整、反应灵敏、运转高效,落实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实行领导问责。
1.4.3.2在电梯事件和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上,应当贯彻统一领导、专业救援、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方式。
1.4.3.3电梯伤人和困人事故,应急救援实行区域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1.5名词术语的定义
本范本采用了下列定义:
1.5.1电梯
本预案所指的电梯包括曳引驱动和强制驱动电梯,液压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
1.5.2事故
生产或者生活活动过程中发生的意外突发性事件总称,通常会使正常活动中断,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
1.5.3事件
意外发生时没有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但是如果不及时采取措施会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故称为事件。
1.5.4事件或事故隐患:
可导致事件或事故发生的设备缺陷、人的不安全行为及管理上的缺陷。
1.5.5应急救援指挥部
为处理突发事件/事故而组建的发令调度部门。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应急救援组织指挥体系
电梯应急救援组织指挥体系由应急救援指导协调机构(以下简称协调机构)、事件或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和应急救援队伍及其社会力量组成。应急救援指导协调机构为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与相关部门建立联络协调机制。事件或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由应急救援指导协调机构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及社会力量主要为电梯维保单位,同时还包括地方人民政府、相关技术机构,以及消防、医疗救护、环境保护、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和其它社会力量。
应急救援组织组织构架见图1和图2。
★ 木门加工应急预案 ★
一、
随着国内服装产业的不断发展,服装加工企业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突发事件的发生可能会严重影响加工企业的生产和经营。为了有效应对潜在的紧急情况,服装加工企业需要制定一份全面的应急预案。本文将详细介绍服装加工企业应急预案的制定内容和实施过程。
二、应急预案的制定
1. 风险评估与分析:加工企业应对自身存在的风险进行全面评估与分析。这包括对生产设备、材料供应链、人员安全等方面的风险进行识别并评估其可能性和严重性。
2. 紧急联系人与沟通渠道:加工企业应明确内外部的紧急联系人,并建立畅通的沟通渠道,以便及时获取紧急情况的相关信息并进行有效的沟通。
3. 应急组织架构:加工企业应建立应急管理机构,明确各级应急组织的职责和权限,以实现紧急情况下的协调与决策。
4. 应急预警机制:加工企业应开发并建立应急预警机制,以及时发现和预测可能的紧急事件,从而采取相应的预防和控制措施。
5. 应急资源储备:加工企业应建立一套完备的应急资源储备系统,包括紧急情况下的应急装备、物资和人员等资源。
6. 具体应急流程:加工企业应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紧急情况进行分类,制定相应的具体应急流程,并明确各级应急组织的任务、行动和时限。
7. 应急演练与培训:加工企业应定期进行应急演练,以检验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并通过培训提高员工的应急反应能力。
三、应急预案的实施
1. 紧急事件的报告和启动:当紧急事件发生时,加工企业应立即向上级组织报告,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2. 事态的评估与确认:加工企业应以快速、准确的方式对紧急事件进行评估与确认,包括事件类型、影响范围和可能的后果。
3. 决策与行动:在根据评估结果进行适当决策后,加工企业应启动相应的应急流程,并组织相关人员执行预定的任务。
4. 信息发布和沟通:加工企业应及时发布紧急情况的相关信息,使用各种渠道与内外部人员进行沟通,以保持信息的畅通和流程的协调。
5. 救援与处理:根据紧急情况的性质和规模,加工企业应组织相关救援和处理活动,以减轻事件的影响和损害。
6. 事后总结与复盘:加工企业应及时总结紧急事件的应急处置过程和效果,并与相关人员进行复盘,以不断改进应急预案的完善性和实施效果。
四、结尾
在一个充满变数的环境中,制定一份完善的服装加工应急预案对加工企业至关重要。只有通过全面的风险评估、建立健全的应急机构和流程,加上定期的演练和培训,加工企业才能够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做出适当的反应,保障生产的正常运行,并减小损失。因此,加工企业应高度重视应急预案的制定与实施,并不断完善和提升其应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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