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优秀作文(集合13篇)

时间:2018-01-04 作者:好拿网

✦ 恋优秀作文

窗外,灯光凄迷,月光从香樟叶间隙漏下去打在水泥路上,在冷冷的大街上,洒下小小的星点。一叶飘落,星点明灭不定,随后被偶尔呼啸而过的车辆带到远方的阴暗角落,静静地,孤独地,蜷缩在一角舔舐着伤口。

已经深夜十一点多了,却无论怎么都睡不着,思绪翻腾,奇怪的想法不自禁地放任自流,我失眠了!已经很久没有这样了,因为我不是一个喜欢沉湎于记忆的人。而现在的我就好比一个丢失了粉红爱情的天真女孩,折断了曾经心中对爱情执着的完美羽翼,不愿再翻开那伤痛、悲哀与无言。

临近中秋,又是一年月圆时,刻在身上的思念在不经意间又多了一圈,起点到终点,一个轮回,我却依旧在秋雨中慢慢踱步。步伐很轻,轻得不知不觉。绿芽变成了枯叶,断在这个九月,断在几千里外的故乡。萧萧的身影漫天飞舞,在角落,在孤独的旅途……

好怀念外婆亲手做的米饭,一粒粒从指尖筛过,光阴流转,流淌在心间的只有温柔。好怀念外公为我做的第一把木制弹弓,那一次,光着脚丫奔跑在柔软的田埂上,兴奋地肆无忌惮地大叫着。好怀念春天的荠菜,那是每一年都忘不了的三月三。好怀念夏夜星光璀璨之下的顶楼,哥哥姐姐的鬼故事总是让我在害怕中强撑睡意,却最终倒在外婆温暖的怀抱安然入眠。好怀念秋天的稻香,那一浪高过一浪的金黄,那傍晚点着灯、牵着牛的稻场。好怀念冬天的大雪,冷冽的清晨,脱下手套哈着气,用冻得火热的小手,滚起的好大好大的雪球和拿着破扫把的雪人,还有到处尖叫追逐的雪仗和伙伴们头上晶莹的碎花。

时间让泥土化成漏沙。如今的我,好似曾跟孔龙提到的狗尾巴草,纤细的身,却强托着大大的头,无数次艰难地抬头,努力去感觉光的那份暖,不为别的,只是想证明,到了春暖花开,在那万水千山,我依然精神抖擞地活着,或许仅仅是活得有点难看罢了。

国庆就要回家了,不知道家乡是否还是一年前那样?故乡的竹子还是那么青那么挺拔吗?不知道外婆的病好些了没?不知道隔壁的小辉子回家了没?不知道亲人现在都怎么样?姐姐的男朋友找到了没?表哥的工作顺利吗?孔龙的学习怎样?舅舅、舅妈、小姨、姨父……

我想念家乡——那山、那水、那人、那方……

✦ 恋优秀作文

许多事情、我们都只是习惯了。 
-----------题记 
从我们呱呱坠地时,我们就已经开始习惯,习惯了从空气中汲取氧气,习惯了太阳的东升西落,甚至习惯了身上每一个器官的存在…… 
已经记不得是哪一年,只能零星的拼凑起一些简单的片段,和朋友一起走在足球场的边缘, 突然从前方飞来一只足球,我习惯性的伸出左手护住头部。球,被手挡掉了,而手却因为球猛烈的撞击扭伤了。 
“不要紧,反正左手嘛,我还有右手呢。”我抿抿嘴冲挤出了一点笑容,看着朋友松了口气,我的心里却愈加纠结,钻心的痛只有自己知道,但自己还是庆幸的,左手,不像右手对我呢么有意义。 
从球场回到教室,也许是因为天热的缘故,口渴难耐,习惯性的伸手抓水壶,可是原本灵活的左手,现在却呆在原地一动不都,无奈,用右手抓过水壶,把水壶夹在两腿中间,艰难的拧开瓶盖。多么简单的一个动作,因为失去了左手的帮扶,完成的呢么艰难,笨拙。 
回到家,妈妈心疼的看着我的左手:“今天就先不练琴了吧,你这样,也没法练了。” 
“不要紧,不还有右手么”我坚持着,妈妈也没在反对。 
坐在琴前,抬起孤单的右手,没有了优美的预备动作,整个前奏显得枯燥而且无力,一曲下来,没有左手的配合,单一的音符让人听了有些厌倦。出自侥幸,想伸出左手一试,艰难的按下琴弦,应着右手的弹奏,出现了凄凉的颤音。 
回头看看妈妈,竟然是一脸赞扬…… 
这种表情,反而使我的心里愈加不安起来。 
曾经,在这台琴前,我夺得了无数评委老师的一致好评,通过了一场又一场的考级测试,曾经,在这台琴前,面对着光鲜亮丽的舞台,我自信的拿下观众一阵又一阵的掌声,曾经,在这台琴前,我一坐6个小时的刻苦训练。 
而现在,左手轻轻按动琴弦,多么一个细小的动作,却换来了几年来妈妈都不曾给过的赞扬,真是讽刺。 
身边的一些东西,并不是不重要,并不是不存在,只是我们疏忽了,直到用起时才想起来,有多么的可贵。 
我为我的左手,留下第一的眼泪,我的左手恋,不是真的恋上了,而是习惯了,从出生呢一刻开始,就习惯了,我的左手恋。

✦ 恋优秀作文

我睁开双眼,眼前是一幕烟雨朦胧的奇异美景。平时的我怎么不在意这一角呢?

三月的雨,淅淅沥沥洒落,打在我家的花窗上,一时间,雨点散布开,荡起层层涟漪。我用手缓缓沿雨滴滑下,顺着窗,一直滑到窗的最下面。

窗外,雨丝风片,春色撩人。一簇簇鲜花争奇斗艳,虽是黑夜,但花那独特的`香味顺着春风,带着芬芳,吸进我的心里。

一株株杨柳和着春风,融着新新嫩绿,映入我的眼里,投进我的脑海里。

赏雨,是一种沉醉。

✦ 恋优秀作文

百花争艳,唯它默默无闻,百花凋零,唯它留芳百世。

题记

洁白的身躯点缀着葱葱绿叶,使得本黯淡无光的树上增添了许多光彩,炎热的夏天里,欣赏到它那妖娆的身姿,便会被它的楚楚动人所吸引。

它是栀子花,平凡而又高调,它散发出来的花香,沁人心脾。栀子花的花语是坚强,它本身就是坚强的象征,炎炎夏日里,别的花恨不得躲进阴凉的地方不出来,而它却一直在阳光下绽放。这就代表了它坚韧不拔的精神。

奶奶家有一株栀子树,每年夏天,我都会去看看它,看它从花骨朵到含羞待放的样子,看它绽放出傲然身姿的样子,使院子浸没在它的清香里。

等到花儿全都绽开时,奶奶便会拿出几个瓷碗,里面装满清水,再采上几朵栀子花放进碗里,挨家挨户地分享给邻居们,使邻居们也可以欣赏到栀子花的身姿。

我恋栀子花,不仅仅是因为它的清香,而是在于它的精神。是它在我期末考试考差时陪伴着我,它使我走出迷茫,它在烈日炎炎下努力绽放,似乎在告诉我,要敢于面对困难并去战胜它,且一直努力下去,要去坚持自己的理想,并去不断完善它。

我迷恋于栀子花那傲然的身姿、迷恋于它散发出的清香、迷恋于它坚强的精神、迷恋于它洁白的品质。

栀子花,我最迷恋的花。

✦ 恋优秀作文

故乡恋



故乡,是我心灵的根基,是我回忆的源泉。每当远离故土,我总是心生思乡之情,对那片熟悉而亲切的土地怀有深深的眷恋之情。对于我而言,故乡是一个神奇而神秘的存在,它承载了我成长的点滴痕迹,也埋葬了我青春的记忆。



故乡的山川河流似乎永远都留存在我心中,他们是我永不磨灭的印记。我记得有一次夏天,我回到故乡,站在山顶俯瞰整个村庄,只见绿色的稻田和片片果园在阳光的照耀下,闪烁出迷人的光芒。远处的山峦跌宕起伏,给人一种青山绿水的美丽感觉。我沐浴在自然的怀抱中,尽情呼吸着清新而甘甜的空气,感受到故乡的生机勃勃。



故乡的人们纯朴而善良。他们没有被城市的喧嚣和物欲所腐坏,他们坚守着最初的信念和喜悦。每当我重返故乡,总能感受到那份纯真和温暖。我记得曾经有一个下着小雨的傍晚,我无意间走进了村里的小店,店主热情地招待我,给了我一杯热咖啡。我坐在店里,听着雨滴敲打窗户的声音,看着外面的行人匆忙而过。这一刻,我感受到了故乡的宁静和人们的淳朴,仿佛回到了童年时期,任性而无忧无虑。



故乡的美食更是一道道香醇的记忆。故乡的饭菜看起来简单,却令我回味无穷。每当回到故乡,我总要到那个小餐馆坐一坐,品尝一下家乡的味道。我记得有一次吃着故乡的特色菜,那种熟悉的味道在口中弥漫开来,仿佛又回到了童年时期的家庭聚餐。那一刻,我用味蕾和舌尖记住了故乡的滋味,记住了那个小餐馆的每一个细节。



故乡的人们对待真情真意,对待友情更是一种执着与珍惜。青梅竹马的友谊使我与故乡的人们结下了难以割舍的红线。无论我远在千里之外,还是迷失在人海中,故乡的朋友总能在关键时刻出现,伸出援助之手。我始终保持着与他们的联系,用文字和电话串起了我们之间不离不弃的情谊。



故乡,是我心中永远的一个归宿。无论我走到哪里,无论我体验过多少繁华与喧嚣,故乡总能在我内心深处唤起一种安静与喜悦。故乡是我成长的地方,也是我心灵的庇护所。回归故土,想念的种子在我心中萌发,绽放出美丽的花朵。每次回到故乡,我都会感受到如沐春风般的安慰,重新找到自己,并重新出发。



故乡的恋,是一份永不凋谢的情感。无论岁月如何的更迭,无论我身在何处,我对故乡的眷恋永远如初。它是我心中永远的挚爱,是我生命中不能割舍的一部分。我相信,即使时间流逝,即使世事翻覆,我对故乡的恋依旧会恒久不变。



这就是故乡恋,一份刻骨铭心的情感,一种深深的眷恋。我无法忽视对故乡的向往,也无法掩盖对故乡的思念。而无论何时何地,故乡都将是我生命中最美丽的一页。

✦ 恋优秀作文

冬天很快就要来了。玻璃窗外的小雨,

淅淅沥沥地下个不停。

冰冷的,打落在我的心头。

也许,此刻的一个吻是这个冬天最温暖的。

看到街头上那个相似的身影,

风在吹,

爱的琴弦在轻轻拨动。

我遇到了她,一个戴着彩色围巾的女孩。

她的出现,

让我从寂寞,荒芜的冬天,

走向阳光,明媚的`春日。

“对不起,我爱上了别人。”

不知她何时对我这样说道。

我望着她,

她的眼里闪着泪光。

大雪纷飞的大街上,只剩我和她两个人。

手轻轻的松开了,那条彩色围巾拂过我的脸庞。

她放手离开,匆匆跑去。

望着她远去背影,我不自觉中哭了。

冬末春至,66天的。

一个。初恋的。故事……

✦ 恋优秀作文

害怕迷失自己,所以总是告戒自己:“你是一个喜欢阴雨天的人。”

害怕放纵自己,所以总是在题山题海中说:“你是一个好强,有上进心的人。”

喜欢在阴雨连绵的'日子里,撑着一把伞在雨幕中游荡,被伞棚罩着的感觉就像世界只剩下了自己。吮吸湿润的空气,倾听雨水滴答滴答地溅落在地的声音,任水花潮湿了一切。在这种感觉置身事外朦胧,阴暗的环境里经常给我一种洁净的美。在这种环境里我可以很好地思考,任思绪飘忽不定,放纵。我喜欢这样子闲逛,毫无目的,时间也充足,静静倾听雨水落幕的声音,像什么一样洗刷着这个世界。街上尽是行人,嘈杂得很,形形色色,五花八门。有时候我真是讨厌人这种生物。抬头仰望天空,灰蒙蒙的,没有一缕可以看得见的阳光。

习惯了不停徘徊于这个城市的对角线,游荡。来来往往,无非就是家与学校之间。每天过着忙忙碌碌的生活,学校,吃饭,作业,作业,睡觉。时间容不得你再干一点别的,这样子,低调,和谐,无聊,枯燥。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像机器一样运转。偶尔会听见寂寞在午后发出。

✦ 恋优秀作文

一直就觉得生活不必太真实,虚幻一点便会活得轻松一点,自在一点,同时也更容易发掘到真实的自我。

这里就是这么虚幻,低低的清风掠过青青的草地浮起一浪浪的风痕,暖暖的阳光钻过密密的绿叶留下微微的笑影。没有人声人影,有的只是自然最初的和谐。

可是只要是世界就不可能没有人类的足迹,这里也不例外。一幢愚蠢的四方楼呆呆地伫立其旁,像一个欲哭无泪的囚徒看着风一般掠过的自由。

但就也是在如此现实的楼房里生活着一家很虚幻的家庭,一个年轻的母亲和一个二三岁的小孩。

小孩子在未成熟以前永远是一个最单纯的虚幻,但一个母亲不盼着孩子快快长大就更是一个不真实的虚幻。她是不愿打破孩子单纯如梦一般的人生的,如果她不能阻止,至少也不希望自己的孩子像其它孩子那样可悲的长大。

母亲年轻得根本就不像一位妈妈,也许是因为她懂得如何不成为一位妈妈,也许是因为她了解如何在孩子的世界里成为朋友而不是母亲。难得一个母亲会抱着自己的孩子一起听流行歌曲,现在放的就是S。H。E。的“金钟罩铁步衫”,更难得的似乎还是她似乎忘了手中的孩子但又好象无时不刻地在呵护,总之她是投入进了歌里,却一直用心搂着怀里的孩子。

沙发一旁是一只未满月的狗崽,酣酣睡睡的趴着,一样可爱。

“妈妈,今天是不是有新邻居搬来?”小男孩用软软的声音说道。他黑色的双眸闪烁着明亮的光芒。她的眼睛水灵灵的,像两颗白日里深邃的黑色星辰,给人的全是幻想,希望。

“那――宝宝你希望怎么做呢?”母亲的话语里透露出的明显是和同龄人商量的感觉。

“妈妈不是说过……。有新邻居来的时候一定要去拜访的吗?”

“因为这样可以增进彼此间的感情,缩短人与人心灵的距离。”母子两人两个声音一前一后重叠在一起,像是在教诲,又像是在引导。

说着说着,男孩抱着母亲的腿,推着嚷着:“走吧,走吧!”

“那是不是要关掉DVD呢?”

“是那个黑盒子吗?”男孩晃晃悠悠地朝他所谓的“黑盒子”走过去。“妈妈,是不是只要按下这个方鼻子(因为突起的缘故,小孩子丰富的想象力)就好了?妈妈、妈妈,我看见过你就是这样哄他睡觉的。”

男孩用手指轻轻地推了一下,似乎没动,他又加了点劲,可“方鼻子”还是无动于衷。他生气似的朝“方鼻子”捶了一拳,突然,“哔”的一声,声音和图象都消失了,电视上只留下一片黑屏。

“妈妈、妈妈……。”小男孩匆匆跑回母亲身边,慌慌张张地说:“黑盒子是不是生气了?他是不是不理我了?妈妈,你去哄一下他啦!”

母亲俯身摸了摸她乖儿子的小脑袋,笑着对他说:“黑盒子没有生气,他只不过要休息了,就像你到了晚上要睡觉觉一样。”

“是吗?”男孩半信半疑地望了望黑盒子,然后拉着他母亲的手说,“那――我们走吧!”

母亲拉着儿子的手出了门,门是四敞的,像一只招你进去的手,另一边,一扇棕色的木门,古色古香的,上面还雕刻着一些浅浅的图案。母亲轻敲了几下,一会过后,门吱悠地开了。

“妈妈、妈妈。”小男孩兴奋地拉了拉母亲的裙角指着门里大声说道:“天使,天使,妈妈!”

天使?世界上还会有天使吗?

母亲顺着儿子稚嫩的手指向门里望去,一个小女孩穿着一件白色的连衣裙坐在棕色的地板上抱着自己的娃娃,她也正在睁大着水汪汪的眼睛望着门外的一切。

“你去和天使打个招呼吧!”说着,母亲松开了牵儿子的手。

小男孩啪嗒啪嗒的走到了小女孩旁边,慢慢地蹲下来,在女孩圆圆的脸上吻了一下。

女孩的母亲愣了,男孩的母亲却笑了;女孩愣了,男孩却笑了。

“你叫什么?”男孩问……。

“这样真的好吗?”女孩的母亲问男孩的母亲。

“没关系的。小孩子是不懂得什么情情爱爱的,他们只知道用最真诚的方式去表达他们真实的情感,这就是小孩子间交流的方式!”说着,她们看见了两个笑容甜甜的孩子在嬉戏,玩闹。

不懂得伪装的才是孩子,也是天使,因为他们足够单纯。

✦ 恋优秀作文

我知道他们的球技没有校队那么精湛,更不用说和NBA的相比了,但我依旧充满期待,我期待的并非他们打球时的酷姿,也非他们过人的俊貌,更不是他们比赛的结果;我期待的,是那颗球,那颗在他们手中不断移动的篮球。全场中,我的眼睛只追随着那颗球,以及偶尔从眼角闪过的那一抹身影。球与他的身影,便是我的视线在全场的追逐。

其实,在我未踏入高中生活门槛前,我并不喜欢篮球。在我看来,打篮球的人,是很粗鲁的,一激动,脏话连篇,输了球,也还是脏话连篇,所以我不喜欢篮球,因为我以为是篮球,才让他们出口成脏的`。

但,这并不是唯一的一个原因,我害怕看到血,更怕闻到血的腥味。血,让我有种窒息的感觉,而在球场上,一抢球,一不小心,很快就有人受伤,擦破皮是小事,可骨折呢?我不明白当一个最爱篮球的人,因打篮球而受伤,听见医生告诉他,也许,你这辈子再也无法打球的时候,他是怎样的一种心情。也许那一刻他会恨篮球,是篮球让他失去了双腿,可是,敏感时期一过,他还是会因为无法打球而感到空虚,还是会时时刻刻地想念自己在球场的风姿。他,还是无法真正地痛恨篮球,即使那是让他失去双腿的罪魁祸首,所以,我不喜欢篮球,因为我以为是篮球,让充满朝气的少年变得颓废。

是他,那个不时出现在球场的身影,让我喜欢上了篮球,甚至可以说,我爱上了篮球;让我知道,其实篮球很吸引人,否则不会有那么多的人把篮球当作自己生命的全部。我开始把篮球当作我最爱的书,细细地咀嚼,品味其中的甘甜。我不知道自己是如何从对篮球的讨厌转变为对篮球的爱,只是在初次看见他打球的身影的那一刻,便深深地着迷了。在他身上,我看到了前所未有的篮球灵动的生命的气息,看到了人与篮球完美的结合,从那一刻起,我再也无法对篮球视而不见。我的身影,我的脚步,开始在篮球场上漫游,直到球场再也无法忽视我,直到把自己的痕迹深深地烙印在球场上。

对篮球的爱,让我有种让心灵重生的念头。以前,总是不断地在雨帘里读着李清照的词,陆游的诗,学着体味他们那无奈的心境,学着体会社会的冷暖无情,尝试着咀嚼他们对爱情,对国事的种种感受,也许是有所感触吧,让我变得有些忧郁,没有年轻人该有的朝气,倒有了几分历史的沧桑味道。而篮球,让我看到,原来生活可以如此精彩,青春可以如此挥洒,生活可以如此的不平凡。也许是到了我走向新生活的时候了,也许,篮球就是我的守护神给我的一种指点:我该换种生活方式,该换种生活态度了。而他,也许就是我的守护神,也许是我的守护神派来指点我的人,谁也说不清,但我知道是他的出现,让我的心灵得以重生!

重生后的生活,显得惬意多了,也让人得以松口气,肩上的担子也明显轻了。书,不再是我唯一的最爱了,虽然我还是那样地喜欢阅读。篮球与书并进,成了我的最爱之一。每当我心情郁闷时,我不再对着书发呆了,我会跑到有篮球的地方,当一名忠实的观众,看着别人挥洒青春的汗水,看着别人打球时那一脸满足的表情,仿佛篮球就是上帝送给他的最好的礼物。

我的心在篮球的感染下,开始升温,剧烈地跳动着,跟随着篮球一弹一投有节奏的韵律畅游在篮球的国度里。

✦ 恋优秀作文

是谁偷走了儿时的梦?只是不曾来得及回想,时光便匆匆溜走……也不曾记得多么美的梦幻年少,我恋……青春却已不再……

——题记

多少次在梦中,自己像无拘无束的鸟儿,在空中,在树丛,在能够想象的各个地方……我翱翔……总是那么自由!可梦醒,我的时光恋人却如此令人忧伤……他带走我青春,无丝毫惋惜。我悲伤……

我,如梦初醒,我的最初的梦,在时光前行的旅程中,渐渐地,渐渐地,像是淡了……时光只是这样独自前行,他却忘了,自己可以永生,梦却不行……

我的恋人,我的时光,就这样带走了我的青春,我的年少。我几时回想,倘若他带我重走一回,我的梦,定不会随他淡去,只希望,在我青春未退去之前,让我再次燃烧,为梦,燃烧……

我,再次燃起希望,只为再次飞翔,展开羽翼,乘风,翱翔!……

我恋青春!

我,

会让,青春无悔!

✦ 恋优秀作文

思念,是一种淡淡的幸福;牵挂,也是一种幸福;只是远远地欣赏。所有的梦都不能一一实现;不是所有的话都来得及告诉;不是所有的爱都有结果。只要为爱珍重,等到你的发丝有了白雪的痕迹,还能记起曾有这么一段美好,还有这么一个让你怀念的人,这不是一种幸福吗?

而今已过花甲,总是在梦中出现过去的快乐与忧伤,人老虽没有年轻时的激情,依然能感受到青年时代的那份真实与感动、思念与孤独。打开电脑传上年轻时与她合影的黑白照片,眼泪,悄悄滴落在键盘上,有甜,有酸,有苦……

始终,眼泪伴随着时间,不会融化。原本以为一切终成为一张风干的标本……只是,眼泪知道……

她的声音老在耳边迥响,恍惚间感觉她又回到了我的身边,可是,醒来后发现身边没有她,原来什么都没有,原来都是我的幻觉。她不曾出现过,又似曾出现过。

重庆这座城市有着我和她最甜蜜的回忆,虽然只有短短的半年,但却是我最开心的日子。因为,只有那短短的半年,我才紧紧地抓住她的手,感受着她独有的温柔。那半年她才是真真正正的完全属于我的。

去年应重庆美女作家柯蓝,雷莉她们相邀去参加重庆作家白碚笔会,到了那儿,我四处寻找四十六年前与她同坐的那架红色268号的公交车,坐着这与她当年同座的相同的公交车,下车后走着与她走的相同的路段,我还是感觉得到她的气息。梦中也那么清沏,但是,走遍这山城人山人海中唯独不见她的身影,去新建的歌剧院打听,大多退了休,住居各处,只是搞灯光的老王还在那儿看门,我招待他去洪崖洞吃火锅。洪崖洞处已面目全非,我常与她吃火锅的位置已成了冷饮厅。而今,我看似快乐,可是心里却上了一把厚重的枷锁,除了她以外,没人能解得了我的心结,这次去那儿参加笔会,与其说是文学交流,不如说是寻找她的身影。

我尽力让自己快乐。可是,没有她,快乐只是过往云烟。现在的我到底是在做什么?我应该开心一点的,儿孙滿堂,幸福晚年,不是吗?我应该能感觉到幸福的,不是吗?为什么我感觉到我的快乐、我的幸福里都是带有苦涩的呢?难道是因为,甜蜜被她带走了吗?不!是她种在我心里的种子,就像未复发的病根由于人老了免役力下降,再次复发了,这些年自从她进入我梦中,快乐、幸福也变了味道,我品遍川内最好的火锅却始终品不出当年那铭记在心,回味芳香,耐人寻味的味道。

今天美丽的山城,让我感觉是那样的虚无缥缈,当时伸手便能抓住这幸福,却是那般的无能为力。而今明明知道这一切都是梦,却甘愿陷入其中不想醒来,甚至想死在梦中,哪怕醒来心中满是惆怅和失落,也不曾后悔。只要能看到她,无论现实还是梦境我都不在乎,哪怕她白发苍苍,看到就好,月亮还是那个月亮,瑶瑤还是那个瑶瑶。

那年,她22岁,像春天枝头上新绽开的桃花,鲜嫩而饱满。她从小喜欢跳舞,后來同我一块考进重庆市歌舞团。由于她长得清纯秀美,成了剧团台柱子。我呢高大英俊,自然常与她搭挡,芭蕾舞《白毛女》中她演喜儿,我饰大春;《红色娘子军》她扮吴清华。我是党代表洪常青。那年头部队进驻军管,每次演完,军队小伙都争着送她回宿舍,我在一旁总插不上手,生怕瑶瑤被他人射中,尤其那个叫于洋的军官,年轻帅气才24岁,是文职连级干部,每次后台我们卸装,他总是站在瑶瑶身旁,他那双眼睛老是上下扫视瑶瑶,我好几次仔细观察瑶瑶,幸好她无动于衷,只是说声谢谢把头发往后一甩一个儿走了,看着她拒绝于洋送她,我才松了口气。

八一建军节,师部通知去演出,却留下了我,团长要我抓紧创作修改好剧本《芦荡火种》,《白毛女》中王大春由我团头牌武生杨历历取代了我。他魁武英俊,一根银枪,抖得呼呼生风,由于杨历历去师部演出获了头奖,王大春形象演得逼真,红遍整个山城,大家都不叫他杨历历,都叫他王大春。每逢谢幕,他都与瑶瑶并肩而行,甚至他俩常去朝天门码头聊天。

看到他俩那么亲密,我不由染上酒,而且每晚失眠,一支接一支抽着烟,一天听我团小凤讲杨历历小子要上调北京空军文工团,我高兴得快发疯,但愿这消息是真的。

半月后,果真小凤消息可靠,北京来函调走了杨历历,我想再次靠近瑶瑶,向她表白这些年对她的爱,可我反复思考,从小说中翻查爱情小说中寻找追求女性高超经验,我知道过早的暴露是一种危险,只有根据瑶瑶的情形适可而止地谈着使她中意的'话语。一位作家说过,带点虚荣的女人你越追她反而她越骄傲,你不理她,甚至轻视她,她反而会想办法靠近你,到那时你再退后一步,她就……

礼拜天休息,我把换下的衣服全抱进她们宿舍叫小凤帮洗,小凤满口答应,瑶瑶坐在小凤对面床边脸上流露出一种说不出的表情,我看她一眼速迅端起盆子拉起小凤去了河边。

一天瑶瑶突然收到一封來信,打开一看上面写着:“瑶瑶你是我心中的爱,看见你就像春天在我眼前,听见你歌声……”她看到后面落名吃吃一笑,心中说了句“宝气”仰起头走进宿舍,又拿起她与杨历历的《白毛女》剧照和我与她同台演出的照片走到窗前。

江边起了风,风儿轻轻梳理着她额前刘海,她望着东方,望着太阳升起的地方,望着金灿灿的北京,不由滚出泪水,自从与他搭挡,同他每天排练,他教她手眼身法步,唱念做打功,一板一眼,绝不含糊。她悄悄拿了他练功服,在料峭的寒风里搓得滿头大汗,衣服晾在太阳底下,旗帜一样飘扬着。她年轻的心也猎猎飞扬。知道他是有家有室的人,她还是爱了。就像台上越敲越紧的锣鼓,她的心在鼓点中辗转,起落,徘徊,挣扎……

我追到江边,看着她悲伤的样子,真想上前安慰她,可……

过了些日子,她主动约我一块儿去了朝天门码头,不知怎的,她恨起小凤來了,我猜到她对我有了感情,而且很真挚。

五四青年节那天休息,她穿了一件洁白的短袖衬衣,下身穿着一条涤确良军裤,約我去洪崖洞吃火锅,她点了讦多菜,我俩边吃边聊,她满脸红晕,一簇闪亮的乌黑头发搭在她那白嫩的肩上,天气太热,她的涤确良衬衣被津津汗水湿透了,粘贴在她那曲线分明的身体上,美得令人生巅,胸前高高的ru头像那甜甜的草莓,我喝了酒,痴痴看着她,体内一股热潮不断上升。她挟了个毛肚给我说:”快吃!“随手又端起酒杯靠近我,我乘她侧身拿手巾纸时亲她脸一下,她猛地给我一巴掌,老板听到"啪"地一声大响。跑过来问:"还要什么?"我忍着痛,摸着发烫的脸说:“再来两瓶冻啤酒!”

老板一转身,瑶瑶用手指死死按住我鼻尖,吃吃地笑个不停。我埋起头生怕她的第二个、第三个耳光光临……

吃完后,她要我一块儿在红岩相馆合了影,那一夜我俩在江边一直逛到天空发白……

✦ 恋优秀作文

梦中,曾记得涛声阵阵,芳草斜阳,树林葳蕤,清泉叮咚……醒后,枕边已湿了一大片。啊!我远离的家乡!

——题记

小时候,跟着爸妈远离广西,背井离乡到广东居住。在车上时,望着那渐渐远去的熟悉的人、事、物,取而代之的是一路陌生的风景,心中油然而生一种悲凉。啊,我远离的故乡!

曾记得,那山清水秀的桂林。总喜欢,烟雾缭绕,缥缥渺渺的梦幻漓江;看雾里的孤舟,听舟上笛声,赏两岸青山,山上在雾中出现一点点红,那是山腰的如血杜鹃花;戏江中游鱼,孤伶伶地置身于如缥缈仙境的迷雾中,感受梦幻一般地美景。韩愈有诗曰:“江作青罗带,山如碧玉簪”。此乃对桂林山水的赞誉。啊,广西!啊,桂林山水!

曾记得,那斜阳晖照下的北海银滩。总怀念,浪花朵朵,银光闪闪的北海银滩,海浪快乐地追逐着沙滩,海鸥自由地飞翔。光着脚丫子在绵绵的沙滩上,任海水肆意地冲刷着小脚,偶尔回头看看自己的脚印被海浪冲刷……夕阳的斜晖暖暖地照着海平面,海水反射粼粼波光,缓缓拉下一张夜的帷幕。入夜了,海风袭袭,总会让人感到沁透心脾。围着篝火,旌歌乐舞,心中总也会感到暖暖的。啊,广西!啊,北海银滩!

曾记得,那充满希望的龙胜梯田。总在想,田野总是充满希望的,生活也是充满希望,人生何尝不是呢?那一层层的阶梯,何尝不像人生的坎坎坷坷。或许我们会感慨人生的考验太多,想放弃,但看到梯田上辛勤工作的老农,脸上印着岁月沧桑的沟沟道道,似乎在诉说着人生的辛酸与愁苦。但脸上却总挂着笑容,却总是会给人以莫名地感动;生活总是充满希望,希望就在脚下的田野上。这就是广西,这就是龙胜的梯田,它代表着广西人民的内涵。

舍不掉的情,剪不断的思念,啊,广西,我终于回来了。曾经梦中梦到那些人、事、物终于展现在我面前,曾经的涛声阵阵终于响在耳畔,曾经的迷雾看花也终于实现。我回来了,亲爱的家乡!

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人是故乡亲。踏上熟悉的土地,心中一阵阵欢喜。广西!好久不见!这生我的地方,带着我的情思欢迎我吧!只希望永远偎依在你的怀抱!

✦ 恋优秀作文

南方翻译学院旁有一个美丽的湖——恋湖。微风吹动着,湖水荡起点点涟漪,片片黄叶悠然飘落,摇曳着、一点一点,静静地落在湖面上——秋天来了。

恋湖旁的小草还是一大片一大片满是绿色的,仿佛没有收到秋的信号,仔细看去,会发现丛中偶尔一颗、两颗,青青小草的叶端呈现点点的黄。抬头,树上的落叶纷纷坠落草坪上,看着这些落叶,才知道,原来秋天真的来了!

恋湖旁枫树红的像火焰,落叶铺成红地毯,流露出浪漫的气息。不知什么时候,下起了绵绵的秋雨,带着一丝丝凉意的微风,滴在手背上,滴在行人的头发上,仿佛撒上一层白糖。条条雨丝仿佛是从天空中牵下的丝线,细、柔,伸手一拈,便断在那里。

雨淅淅沥沥地下着,湖面上披上了一层薄薄的轻纱,笼罩着恋湖。我踏着地,却总感觉整个人轻飘飘的。薄雾中,隐约看见有人漫步湖边,这人也仿佛和恋湖一样,沉醉在这迷人的秋雨中了。远方显现出一点微微的光,那应该是南方翻译学院教室里发出来的灯光吧。我的母校就在南方翻译学院的旁边,这时,我应该赶路上学去了,回头再看看秋雨中的恋湖,如淑女般袅娜,美得如此安静,真叫人留连忘返!

看看时间,已经不早了,赶紧背了书包朝学校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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