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华读后感(收藏十二篇)

时间:2020-07-26 作者:好拿网

▷ 芳华读后感

看完后,心情沉沉的,留在脑海中的不是那一群鲜活的富有生机的文艺女兵,而是一生是灰色的小曼和刘峰。他们每一次的出场和谢幕都是黯淡无光,但是扒开表面的那层灰,却看到了最美好最闪亮的灵魂。太过纯粹的人儿总是一波三折,刘峰好不容易发出了红光,被评为道德模范,紧接着来到的却是人生巨大转折的触摸事件;小曼被授予勋章,被众人高高托起,接下来却精神出了问题。这一切是偶然,却也是必然。时代带着他们走上巅峰,却又一转身将他们狠狠摔下。自小的成长环境塑造了他们,却又鞭笞着他们去改变去逃离。无论一切多么残酷,也无论一切多么贫苦,他们用灵魂中的善良、坚强和倔强撑起了平凡的一生,甚至是落魄的,不美的,但却是让人回味让人叹息。生活中的无奈和苦难并没有让他们失去金子般的灵魂,周边人的背叛浮躁并没有让他们失去自我。或许她们说,刘峰不适时宜,小曼土气孤僻,但当他们在时代的混流中变成脏泥时,他们却坚持不同流合污,成为石块沉入河底。最后他们做伴,抚慰心灵!看似美看看就好,发现真善美请务必珍惜。故事和道理在当代依然适用。

▷ 芳华读后感

——《匆匆》读后感

肇庆市第一小学六5班陈梓荃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一次又一次读着《匆匆》,我心中思绪万千,深有感触。

课文围绕“匆匆”展开叙述,刻画了时间流逝的踪迹,表达了作者对虚度时光的无奈和惋惜,揭示了旧时代年轻人为前途不明的彷徨。

是啊,天黑了,昼夜交替,有在亮的时候,可那是昔日的亮光吗?春天过去了,四季轮回,有一段时间在现在,但那是昨天的春天?少年易老,时光易逝,此时不上,更待何时。

时不我待,珍惜时间尤为重要。鲁迅先生说过:“时间就象海绵里的水一样,只要你愿挤,总还是有的。

”就像他这句话一样,鲁迅几乎每天都在挤时间。他像金子一样珍惜时间,写文章,办杂志,每天工作到深夜。他站在反帝反封建的前列,积极倡导新文化、新思想、新道德

时间是匆忙的,不会因为婴儿的啼哭前来道贺;时间是公平的,不会因为那奄奄一息的老人眼里的忧伤给他多一秒钟;时间是狠心的,他永远不会回头,犹如奔腾江水,不再倒流……我们要像鲁迅先生一样,争分夺秒,珍惜稍纵即逝的时间,使生命变的更有价值!

白驹过隙,刹那芳华,时间是一位匆匆过客,仿佛一阵微风吹过。《匆匆》告诉我们:只有珍惜时间,你才能积极向上,勇于进取;只有珍惜时间,你才能在有限的生命里创造价值;只有珍惜时间,你才能享受到来之不易的幸福人生!

▷ 芳华读后感

看到后面很压抑,小说还原了一个我们这一代人没有经历过的年代,刘峰这样的好人还存在在我们这个时代吗?如果有,这样无怨无悔付出的对所有人的好现在的人是更不会吃这一套的,只会认为你傻,你应该的,而不会换来等同的回报。大概刘峰的这种好不是从古至今就没被人认同过,是吃亏的代表,但他又吃的心甘情愿。

刘峰是个悲情的角色,因为爱的人是丁丁导致了他悲剧的开始,不然他得多优秀一个人啊,但我想,就算没有丁丁的触摸事件,他这种好在往后的日子保不准也会有其他的事给他当头一击,所以,和丁丁有关系也没有关系。始终觉得他对丁丁的不是爱,是一种青春的情愫,包括后来他打听丁丁的近况,是他保留的对丁丁的最后一丝幻想,他压根就没真正了解过丁丁,他只是陷在丁丁制造的那些温柔表象里,以为那就算喜欢了。然而固执的刘峰一刻也没背叛过这种喜欢,哪怕后来发生的事情哪怕他深知小曼对他的一往深情也都没有动摇过他心中的这种喜欢,他自己把这种喜欢逐渐放大成爱,不再触碰,在心里也从没责怪过谁。

另一个悲情人物小曼,和刘峰的结合是让人欣慰的,至少在刘峰的后半生,有小曼陪着他。她需要刘峰的陪伴,刘峰也需要一个人陪伴他度过暮年时光,这个人可以不是小曼,如果是小曼,只会更好。其实每个人都没有做错,丁丁没有错,小曼的母亲也没有错,只能怪那个年代。

看完这本书也不用去看电影了,严歌苓的文字要比电影精彩,芳华。书名起的是真好,两个字贯穿全书。

▷ 芳华读后感

自从下载了微信读书,读书继跑步之后变成了一种新的竞争。

经常在打开微信读书之后,第一关注排名,第二关注金币,像例行公事般,然后才开始读书。

今年养成了一个新的习惯,把每一本读的书,都记录在了一个黑色的大本子上,看着满满的一页纸,竟然也生出了一些满足感。

但是我深深的知道,不能为了读书而读书,读了一本书,最重要的过程,应该是咀嚼之后的笑话,如果只是一股脑儿的吞下去,什么作用也没有,什么精华也吸收不到了。

所以,这也是我强迫自己抽时间写读后感的原因之一。

言归正传。

《芳华》这本书,写的是我爸爸那个年代的事情,一群年轻的文艺兵的故事。刘峰,林丁丁,小曼,郝淑雯还有作者本人,以第一视角为观察点。多才多艺的,各种标兵,模范加身的朴实的刘峰爱上了“病西施”林丁丁,他以为是两情相悦,结果最后被林丁丁哭泣落跑拒绝,因为在林丁丁的心里,刘峰不是普通人,是神一样的存在,神在普通的人心里是不能有爱欲表露的,而刘峰的表白,让林丁丁不成熟的心智遭受了重创,天神瞬间坍塌。事件不经意之间发酵,于是人尽皆知。昔日的模范得到了严酷的惩罚,先是到伐木连,后到中越战场,失去了那只触摸过林丁丁脊梁的手臂。从此在命运的波涛中沉浮起来,交过一个做小姐的女朋友,乐于助人的刘峰,感化小姐从良一两年,最后却得知她从操就业而分手。后来回到北京,又被病魔吞噬了生命。可以说,刘峰的一生,以触摸林丁丁,作为分水岭,以前是春风得意的,之后是颠沛流离,相当可悲的。

很容易感受到这一群红房子的文艺兵所处的浓浓的时代背景。看完,最让我深思的一个问题是,到底刘峰是被谁迫害的呢?是林丁丁?是愚昧的那群文艺兵?还是所处的大时代?时代把人神话,再把这尊神狠狠地摔在地上,四分五裂,无从捡拾。

老实的老干部刘峰,只因为对所爱的人表白,从神话后被妖魔化,被人人谴责,批判,而看起来端庄的郝淑雯,却在由嫉妒生气的私心促使下,抢了“我”的男朋友,并很长一段时间,夜夜同床而眠,不得不说,这是一个会吃人的时代,是一个颠倒是非的时代。最后,郝淑雯在“我”面前,喝多了,道出了一切,这个大反转,不可谓不惊人。

真相从来不是我们以为的那样,善是善,恶是恶。

很多时候,都截然相反。

▷ 芳华读后感

最可贵的是人心,最可怕的也是人心。如果人生如戏,那么你不会知道你面前这个人在你人生中扮演的是怎样的角色。在他的笑容,温暖,赞美背后藏着怎样的心里活动。雷锋,善意,后来被解读为恶心。乍一看是接受不来的,但是,无论心里上的接受与否,依然存在。就像刘峰一样,帮助了那么多人,别人在有困难时心心念的第一个就是他,但是他们几乎同时也在盼望着看到刘峰的破绽和马脚。就像是身边有个白富美,别人盼望她出丑,哭泣,沦落凡间。看完电影,觉得无味,与宣传相差太远。但是看完小说,慢慢琢磨,其实,人心人性,就是被生活中的一点一滴所呈现。所以电影有些白开水似的乏味,又有些被揭穿一般的别扭。生活终究是生活,年轻的会变老,亲密的会疏远,曾经看起来的没有交集可能互相帮衬。这里便没有了做个好人与做个坏人的区别了。这可能就是人生。突然想到小孩子澄澈的眼睛和成年人的眼睛的差别,眼睛里演绎的便是自己的世界,或是蹉跎或是踌躇满志或是瞻前顾后……成年人的世界,不可能完全善良真诚,但也不能不善良真诚。

▷ 芳华读后感

看了一个片段忽然上瘾了。偷翻着手机把小说看完了,感觉萧穗子本身也是酿成他悲剧的一份子。

看电影的时候感觉没那么多伤心,但黄轩其实演的挺好,他始终不苟言笑无利可图的表情,和小说中的'刘峰还是挺吻合的。

只深刻记得去了海南的刘峰在派出所?的门外被一群坏人狠狠推了一把倒在地上,他的假肢掉在地上。

记得他在越战的草丛里满身鲜血地坐着,抬头看天的时候眼神里面的茫然失措。

记得他从文工团离开的时候小曼现在门口送走他的眼神。

记得他那晚被审讯时的愤怒与绝望。

记得那些葱绿色的芳华在这群人身上一闪而过,巨大时代的洪流裹挟着所有人,汹涌澎湃地往前跑去,一点挣扎的机会都没给你。

直到最后,退潮了我们才终于搁浅。

有时候羡慕这种专注单纯的年代,他们在一个人造的小世界里撒欢打滚,然后放肆地去爱去恨,去偶像崇拜,也有道德败坏,但不自知。我们的时代过分喧嚣了,精力和生命长在手机上电脑上多媒体里,道德观和价值观从多元化变扭曲,你很难说服别人什么是对什么又是错。

而刘峰这样的人,就像一个幻觉造成来的精神偶像,是我们亲手把他推上了神探,也是同一批的我们亲手毁灭了他。可是被创造出来的他多么无辜,他只懂的善良,只想有自己的向往,这一点小奢望都不被允许。

生而为人,我很抱歉。

▷ 芳华读后感

《芳华》读后感600字范文:通过这次阅读活动,使我对文学阅读更加喜爱。不论是传统文学还是外国典籍,现代散文还是寓言故事,都让我收获颇多。

我们每天都会阅读自己所选择的书目二十页,这个习惯的养成使我们在语文的阅读方面提高不少,同时拓宽了我们的知识面,扩充了知识量,让我们养成了读书的好习惯。而这个习惯已经坚持了一百天,让我心中有一些自豪和骄傲。

我阅读了《子夜》,《水浒传》等书。而这些书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就是《芳华》了。

这本书讲述了“活雷锋”刘峰带新军何小曼,在文工团中生活。但是何小曼因各种原因遭到排挤,而刘峰因为“触摸事件”致使被派到志愿军中,在战场上失去了一个手臂。而何小曼为了寻找刘峰当了战队医生,在救助了众多伤残战士后得了精神病,和刘峰再次相见时已经互不相认了。

这本书讲述了那个年代中的年轻人芬芳的年华,不论是在战场中,在医院里,在文工团中,还是在大学里,这都是不可磨灭,无法遗忘的一段馨香的记忆,是对过去的自己和年代的一份弥足珍贵的“礼物”。

在阅读这本书之前,我在12月初观看了《芳华》的电影。电影中,导演对战争的残酷,凶险花了更多的笔墨来描写,刻画,同时删去了何小曼的过于悲惨的身世。许多地方也进行了微小的修改。

电影结束后,放映厅的灯光亮了起来,我看到了白发苍苍的老人,风华正茂的青年人,也有像我们一样尚未成熟的小孩。读后感.每个人对这段“芳华”的理解都不一样,不同的年龄,不同的年代,不同的家庭环境,不同的背景,使每个人的心中都有着独属于自己的“芳华”。

看完电影后再细细品味书中的内容,很多之前不太理解的地方现在都迎刃而解。不明白的桥段,不懂的特写,在书中也有着更清晰的展示。尤其是看完电影后,再读电影中所没有展示完全的何小曼的悲惨身世,让人对书和电影的理解都更加透彻,更加清晰。

▷ 芳华读后感

看完了严歌苓老师的新作《芳华》,开始期待着电影的上映了。《芳华》以上世纪70年代的中国社会为背景,记录了充满激情与理想的军队文工团的故事。故事用“萧穗子”的口吻,讲述了男兵刘峰和文工团女兵林丁丁、何小曼、郝淑雯等人的命运际遇。在那个特殊的时代背景下,人们对待爱情变得小心翼翼,被打上政治色彩的烙印。严老师用一支笔的力量横跨了40年,刻画了在青春荷尔蒙的冲动下,一群正值青春年华的少男少女们之间的爱恨情仇。

刘峰——在平凡中经历跌宕起伏,错失一生所爱

小说中的刘峰,被塑造成“雷锋式”的模范好人,军队中哪里有需要,哪里就有他的身影,对于队友的各种请求他都义不容辞。严老师看似很偏爱刘峰,把他塑造成一个近乎毫无瑕疵的男兵形象,如果说有缺点,那就是“刘峰太平凡了”,平凡到让他失去了一生中唯一一个用身体和灵魂深爱过的女人。“触摸事件”发生之前,刘峰是所有人心中的模范人物,但是在他向林丁丁表白之后,在他情迷意乱中“触摸”了林丁丁后,他彻底成了人们口诛笔伐的对象,从道德的高峰摔向丑陋的底线,成为整个军队的“头号敌人”,大家批判他、揭发他,甚至还带着一种莫名的正义感。从“模范人物”到“头号敌人”,被下放到伐木团,后来在对越战争中失去了单臂,接着改革开放后随波逐流到南方淘金,与不良女子生下了一个女儿刘倩,刘峰最后患上癌症,在小曼的陪伴下走向命运的终点

何小曼——时代的牺牲品

小曼的角色在小说中是时代的牺牲品,在家庭中她是“拖油瓶”,在继父家中不被人看起,以致于她几次用发烧的手段来试图得到母亲的爱。

在爱情中刘峰对他的爱视而不见,即使后来她陪伴刘峰度过了生命的最后一段征途,但终究没有成为爱人关系。

小曼爱刘峰,在所有男兵都嫌弃小曼“馊、臭”,不肯触摸她一下,只有刘峰背叛集体走向她,给了她一记温暖有力的触摸那一刻,她就像抓住了救命稻草一样,爱上了他。但是刘峰已经没有办法爱小曼了,他把毕生的爱都给了林丁丁,他的身体爱她,他的灵魂爱她。但在“触摸事件”中林丁丁喊救命的那一刻,会爱的刘峰已经死了,而林丁丁,最终的命运也不过如此。

小说看到最后让人有点难过,刘峰连追悼会都是在几分钟的时间内草草了事,我看到了命运的无力与捉弄,所有的一切都结束了。

看完《芳华》后我看了严歌苓老师在《开讲啦》中的演讲——如果生活没有了文学——“如果生活没有了文学,那我一生中最精彩的部分就已经死了。”在对越自卫反击战中,作为战地记者的她每天面对着成千名伤亡的战士,跳舞已经不能表达内心的激烈情感了,于是转向文字,用手中的力量写下了一部又一部经典作品。

严老师生活的年代,是物质贫穷的年代,却给了那代人富有的精神,富有的故事,每个人都是故事的富矿,于是一篇篇故事在严老师的书中开出花来。家庭的影响对她是最大的,她的父亲和爷爷都曾经是一个作家,让我最感动的是有人问她的父亲一生中最好的作品是什么?父亲回答说“是我的女儿(严歌苓)”,这大概是一个父亲对女儿对大的肯定与骄傲吧~

▷ 芳华读后感

看完电影,终于也完整地再次看完了这个故事。平平淡淡的剧情,却让我在片尾的时候泪流满面,刘峰最后没有被善待,还好小曼找到了刘峰,刘峰也找到了小曼。

有人说离开影院时,看到了相互搀扶哭得不能自已的老人,这给那段岁月,又增加不少触动人心的东西啊。那些年,是很

独特的,我总觉得没有经历过,是不能切身体会的。那是他们的芳华啊。

最不被善待的人,最能识别善良。这是个悲伤的故事,“他们”独特的回忆。幸好刘峰遇到了小曼,小曼也遇到了刘峰。一世的老好人,在去世前的“挣扎”,看来最让人心碎。

他把善良给了所有人,所有人还给他的是质疑和批判。红楼里的人呀,一面享受他的好,一面从不停止地质疑他的好。人啊宽以待己严以待人才是常态呀,等到着一个“高大”的人的跌落,借以拔高自己,很

无耻,却又很容易理解。

作者要经历怎样的苦难心酸,才能写出这样至善至美、直击人心的作品?

那段岁月里,刘峰的爱与善,最震撼最让人感到心酸。他爱林丁丁爱得深沉。而林丁丁和郝淑雯这样的女子,可以把同情和友好给好人,婚姻的大门却是对好人禁闭的。很残酷、也很现实,不是吗?

没有波澜壮阔的剧情,但故事本身就足以拨动心弦。很喜欢很喜欢这个故事,可能几十年后再读它,我会在回忆中,老泪纵横吧。

▷ 芳华读后感

记忆中的芳华应该有朦胧和甜美的气息,严歌苓《芳华》,让我们品出别样的滋味。四个女生,何小曼,林丁丁,郝淑雯,萧惠子,青春懵懂,初涉人生,对爱情渴望,对现实屈从,彼此关心,却又相互叛。

何小曼,亲情缺失,将善良的帮助转化为一世的恩情,她和刘峰没有夫妻之实,却在刘峰生病后一直相守相伴。善良的人,善良的相守,不问曾经的过往,何小曼的心里有种固执的坚持,他是她值得付出一生的人。

林丁丁,现实的世故女生,谈不上坏,总是自私而不愿付出,想着唾手可得的“幸福”。“触摸”事件让刘峰从英雄成为被唾弃的人,改变了刘峰一生的轨迹,林丁丁没有任何的心裂愧疚,依旧心安理得找寻自己的生活。

郝淑雯,高干子女,有种莫名的好胜心和虚荣心作祟,勾引萧穗子的男友,揭发青春少女书信一事,警告林丁丁不要揭发刘峰,自己却成为毁掉刘峰的帮凶。她应该也对刘峰有莫名的好感,不是来自爱情,是虚荣的自尊和未得到的失落。

萧穗子是作者的原型,一直存在于故事中,仿佛又置身于故事外。因为父亲被右派和书信被揭发,萧穗子一度成为大家默认的异类,丰富的想象力让她细腻地猜测曾经的种种往事,善良的本性让她真挚地关心着青春岁月中遗落的伙伴。

没看电影,所以不知道黄轩演的刘峰会是什么样,看剧照,还是觉得不够沧桑。小说看完,觉得最让人心痛的地方就是关于刘峰一生的叙述。善良、总是愿意为他人付出的好人,因为时代的关系,正常的情愫初开被诬蔑为耍流氓,一生的路径从此改变,被伙伴背弃,被战争背弃,被生活背弃,曾经风光的英雄落魄到社会的最底层,卖书、看门,可无论什么处境,刘峰仍固执地坚守着善良。后来刘峰一直没有和丁丁见面,谁也不知道若干年后他还会不会为当年的事后悔,后来刘峰走了,带走了属于那个年代的记忆,那是独属于青春的印记。

严歌苓的作品总能在恶劣环境中找到美,找到坚持,找到善良,这些品质让人性散发出熠熠的光芒!

▷ 芳华读后感

那个时代,美化英雄,呼吁奉献,所有人的自我意识,只要冒出头,就要被唾弃。于是青春期里向来最浓墨重彩的爱与欲望,不允许被正视,也无处表达。当一个时代的价值观走到极致,那么所有与之相反的关于的人性的东西就都是一件不体面的事,就好比,刘峰可以被推上神坛成为雷锋,但刘峰不可以从神坛上下来做一个有七情六欲的人。

那是时代的悲哀,但芳华的悲哀绝不仅仅来源于时代。对一个人来说,任何的标签都是一种枷锁,当标签的佩戴者做出有违人设的事,为他贴上标签的观众是接受不了的。哪怕观众自己日日“酒肉穿肠过”,但贴着标签的人必须“佛祖心中留”,没人去管那个贴着标签的形象是否完整,活在板上钉钉的人设里,众生皆苦。

刘峰的人设是雷锋,而雷锋不能有爱情,所以他要被审判。那我们呢,我在你那里的人设是什么?你在别人那里的人设又是什么?我们每个人都在做别人的观众,又都在承受着观众给自己立下的人设,被标签禁锢,不得真我。

这段书评是在被分手一周后写的,怕哪天删了朋友圈找不到了,在这儿再发一遍.希望我们每个人,都能早日撕了标签,从人设里解脱。

▷ 芳华读后感

没看懂。时间发生在文革期间、知青上山下乡、对越自卫反击战,事情发生在文工团,人物是文工团的男女兵,线索人物有刘峰,小曼,丁丁,郝和作者穗子。刘峰是贯穿始终的人物,超越人性的老好人,楷模标兵,荣耀满满的芳华年代;但就是这些大帽子,这些名誉,尤其是这个没有底线价值观缺失的年代,毁了他,造成其可怜的后半生,\圣人-恶心人急剧转变的芳华\。而造成刘峰可怜的后半生的人,就是丁丁,那个骄傲病殃殃的上海小女人,“上串下跳光彩四射的芳华”。性格决定命运,丁丁嫁到高干高知家庭,不上进,被嫌弃因丈夫出国离婚;又赌气嫁给了餐馆老板,看不惯餐馆老板习惯离婚;后在美国当保姆,回国帮富豪看房子,余生如此。而在余生给了刘峰最后温暖的却是小曼,那个因为不嫌弃她而愿意托举她,爱上刘峰的姑娘。小曼也是个悲剧,幸福的上海一家人,因为那个时代,父亲去世母亲改嫁,自己成为拖油瓶;在文工团不受重视,因为出格的小秘密被隔离耻笑;后因给力的替补受领导重视,但又因假生病及各种政治原因,被发配战地医院,结婚立功精神分裂,“不堪回首”的芳华。

那个年代,那个历史对我是陌生的,甚至是一片空白。学校三言两语带过,电影小说超越文学的描写,我不知道那到底是一个怎样的年代。如果我生活在那个时代,我会怎样?是什么导致了价值观的缺失、人性的模糊,为什么会有这些事情的发生?我们的时代,如何以史为鉴。忽然想起了《乌合之众》,那本著名的心理学书籍,当人处于群体中,就会变得弱智,失去理性。当人处于那样的时代,是否还有独立思考,是否还能保持理性?庆幸,我们没有生活在那个时代。可,我们有生活在一个什么样的时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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