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乡的野菜读后感(汇总13篇)

时间:2022-02-17 作者:好拿网

♛ 故乡的野菜读后感 ♛

鲁迅在他的《故乡》一文中描述了一个他和闰土美好的童年,令人无限向往,但其结局却显得很悲惨,两个原本友谊很深的孩子,竟变成了一对熟悉的“陌生人”。读了这篇文章后,我才明白了:原来时间可以撕碎两个人的友谊。

历史总是不断地重演着,我和我的好朋友张凡不正好与鲁迅和闰土一样吗?

总以为我们的友谊坚如磐石,深比大洋。现在看来,那只是我们年幼时的幻想罢了。

我和张凡年龄差不多。小时候,我经常和他一起在村子里乱逛,我们会为在一起捅掉了一个马蜂窝而高兴。我们也经常一起爬到桑树上,尽情地享受着桑枣的美味,直到嘴唇、牙齿变为紫色为止,这时我们会望着对方紫色的嘴唇而大笑。我们也常常在一起分享个人的小秘密,比如,他曾经告诉我他“喜欢”的女生的名字,我也告诉了他我“喜欢”的女生的姓名。到现在,我想恐怕仍是只有我们两个人知道这两个女生的名字,我不确定他现在是否还记得这件事。我们也曾发生过小矛盾,但不超过几小时便和好了。在这七年的时光里,我们像亲兄弟一般,他到哪里,我就到哪里。总之,有他的地方便有我。

到了初中后,我和他的关系发生了急剧的改变。也许是我有了自己的目标,只顾着学习,放假时也很少到他家去,一个人在家里看书,做作业,渐渐地疏远了他,也许是我们都长大了、成熟了。我们再也不会两个人在一起,因为那是小孩子才做的事情,那是浪费时间,我们再也不会将自己的小秘密告诉对方了,我们开始学会了将心灵半敞着来面对对方,我们会觉得将自己的秘密封存在自己心里比较好一些。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和他在一起的时间越来越少了,去年寒假,我和他仅见过一次面,当我们在一起聊天时,我们也和闰土一样恭敬起来了,当他说起一些学校的事情的时候,我只是随着笑几声,那种笑仿佛是完成命令式的笑,不到一个小时,我们要说的都说完了,仿佛再也没有什么可聊的了。从那次见面后,我到现在也没有再见过他一面了。童年时的那种欢声笑语的场面已荡然无存。我很想和他恢复到小学时那种亲密的关系,但仿佛就像一切都已经注定好了的一样,我和他走在已设定好的路上,他向东,我向西,我们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了。如果命运可以由自己选择的话,我愿和他永远停留在小学那段时光里,我真的不想看到七八年的友谊就这样结束了。

我不敢想象,十年、二十年后,我们的关系会变得怎样……

的确,时间可以撕碎两个人的友谊。

♛ 故乡的野菜读后感 ♛

(一)

当看了故乡,我感到了一种凄然的感觉,自己不禁颤了一下,难道友谊在时间的过滤之后会褪色,会暗淡吗?当鲁迅激动得叫了一声:“闰土哥!”而闰土默不吭声。之后,又喊了一声:“老爷!”我知道他俩的友谊不那么深,原来的大海已如一条溪水。

我变得恐惧起来,我害怕现在的挚友会贬值,多年以后,也许知识记得有这么一个人。我不希望这样,就像鲁迅不希望水生和宏儿。走他们的路。哎,难道世界上没有永恒的友谊吗?

世界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便成了路。我早听过了这句话,但一直不明白这句话,读了之后,我懂了:就一条规律,本没有它而做的人多了,就成了一条规律。每件事情总有一个开端,当每个人都认同他时,便成了合理的事情了。

(二)

对“故乡”现实的所有感受都是在少年时已经产生的感情关系的基础上发生的。“我”已经不可能忘掉少年闰土那可爱的形象,已经不可能完全忘掉少年时形成的那个美好故乡的回忆。此后的感受和印象是同少年时形成的这种印象叠加在一起的。这就形成了多种情感的汇合、混合。这种没有鲜明色彩而又复杂的情感。《故乡》表现出来的是一种忧郁情感的美,忧郁是悠长的,这种美也是悠长的。

鲁迅在《故乡》这篇小说里纪念他的故乡,但其实那故乡没有什么可纪念,结果是过去的梦幻为现实的阳光所冲破,只剩下了悲哀。但此外也有希望,希望后辈有他们新的生活,为我们所未经生活过的。原文结末云:“我想: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三)

今天,我读了鲁迅的《故乡》这一篇文章。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被封的大院。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被关在笼子里的一只小鸟,家庭富裕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大自然的小鸟,生活艰幸但充蛮快乐。闰土的童年得看瓜,但是她很自由、快乐。鲁迅的生活虽然充实,但是只能默默地念拿在童年的书。闰土还可以做许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拿四角的天空。

我们需要自由,不能在自己的家里度过,一定有了解大自然。

♛ 故乡的野菜读后感 ♛

此文起于一次偶然,是鲁迅之妻偶然提起市场有荠菜买,由此引发鲁迅的回忆。

荠菜是鲁迅故乡众多野菜中的一种,伴随着荠菜而来的回忆还有浙东的民风民情。

在《故乡的野菜》一文中,鲁迅还提起了黄花麦,又联想到了紫云英。

品读于此,也使我想到了故乡的野生动植物。

我的家乡坐落于大山深处的南方,四面环山,山间小溪流淌而过。

山上翠竹万亩,谷地农田·房舍错落,还有参天大树耸立于山林之上。

既然有山,那山上野生动植物定然不少。

山上有野菜,菜名就不好说了,那只是方言的叫法;也有野味,我确实见过不少,有野鸡·野兔·蛇·老鹰还有野猪,野猪活体倒没见到,不过死的却看过,毕竟平常人,听说今天那里有野猪就会躲着点。

鲁迅的故乡浙东也属于南方,他家乡的野菜和我家乡的也差不多,虽然我吃过的很少,但是,可以想象,野菜也是我家乡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既然生活在山里,那么生活就离不开山里的资源。

如今时代发展了,经济发达了,人民奔小康了,却有很多人已忘记当年穷山沟里的人们是怎样过着窘迫的生活的。

远的不说,就咱新中国成立以来,野菜还曾扮演着重要角色。

在六十年代,新中国不是闹过饥荒吗?在上山下乡之际,在大跃进的那段岁月里。

那时的人们有什么?个个都是勒紧裤腰带搞工业,大炼钢铁,支援国家现代化建设。

试想那时,有些许野菜吃已是相当不错了。

鲁迅家乡的野菜能引他深思,我又何尝不是呢!

在《家乡的野菜》中,鲁迅的抒写无不透露着丝丝乡情。

他以他家乡的野菜为线索,一步步深入,表现出浓浓的思乡之意。

故乡是人生中的重要部分,我想谁都不会忘记自己的故乡,这是人之常情。

前段已提过,我是山里人,山里的道路是曲折的,山里人的道路也是不平坦的。

山里人要读书,往往要走出大山。

这远的不止是距离,同时远离的还有情谊。

我求学十四年,学到好多,失去的也很多。

人家外出打工,一年只回家两三次,而我,读书在外也如同打工一样,一年回家两三次。

这里的家就是指我的故乡。

还记得那年才八岁,便到隔壁镇的外祖父家中寄读,从此便开始了一段漫长的求学之路,那时对于一个八岁小孩来说,命运是多么的冷漠。

时间似流水,一眨眼便已过去十二年,一年也只回两三次家,年年如此,虽然已经习惯了,但心中犹存隐隐的忧伤。

虽与鲁迅相比,我至少还能回家几次,但是,我思乡之情也不会亚于他。

每个人的境遇不同,时代不同,情感就有所不同。

虽然我与鲁迅有很多区别,但他的思乡之情我倒能感同身受。

鲁迅的文章才华横溢,手法精妙,让人不得不佩服他的才气。

《故乡的野菜》也毫不逊色,不仅内容丰富,情感深厚,手法也多种多样,怪不得人称一代文学大师。

在《故乡的野菜》中,有很多地方写得很通俗又易懂,但却传神之至。

在文章中,一般很少人引用儿歌,然而,他却用了。

我们都知道,儿歌一般都是很朴实的,也很容易体现心声。

若能将儿歌轻而易举的引入文章,没有一定的文学基础是办不到的,同时,儿歌也能充分体现乡俗乡情,用于文章既可以增添诗意,又能表现乡愁。

我们都有一个童年,童年是最天真烂漫的,也是与故乡密切联系的。

大多数人的童年里,故乡的空间最大,分量也很重。

鲁迅一样,我也一样。

在小孩子的眼里,只有家才是他常常嚷着要回的。

鲁迅的这一引用真是妙极了。

环境可以影响心情,家乡的景色也就能导出思乡之情。

鲁迅在文章中充分利用一些景致,如彩蝶·鸡雏·乡间旷野等。

这就叫做睹物生情。

就像前面文章中的一样,家乡的景物也可以生出我的思乡之情。

人的心中总有一块天地属于他的故乡,而鲁迅正是抓住了这一点,不仅表达了他的思乡之情,同时也唤起了我关于故乡的诸多回忆。

鲁迅的高明并非限于此,还有好多,他所用的对比,用的手法,他的用语及行文,都能使我回想起故乡,回忆一段段往事。

《故乡的野菜》使我感慨颇多,文章不仅体现出鲁迅大师级人物应有的妙笔和才气,同时,也使我渐入一场关于故乡的梦,撩动我的思乡之情。

♛ 故乡的野菜读后感 ♛

每个人都希望自己的故乡变得美好,鲁迅先生就是借小说《故乡》表达了他对自己故乡的一份特殊情怀的。

《故乡》的内容大部分取材于真人真事。那么,《故乡》是如何成为一篇著名的小说的呢?它主要运用了对比映衬的手法。小说以“我”(迅哥儿)回故乡的经历和见闻,写了故乡的景色、事件和人的前后种种变化,从而揭示了深刻的社会主题。

在“我”的心里,故乡过去的景色十分美丽。那时候,天空是深蓝色的,圆月也是那么金黄,天空下面是海边的沙地,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人们的生活优裕富足。但是二十多年过去了,这样的景象已经不再出现了。跨入故乡的第一眼,首先给人留下印象的是深冬阴晦(huì)的天气,吹进船舱中呜呜响的冷风,苍黄的天底下,远近横着的萧索的荒村。这样的景象只能使人产生悲凉的感觉。

在准备搬家的过程中,迅哥儿再把他前后经历的事和人一一对比,心中就有了一种比悲凉更为沉重的心情。比如,过去他们的老屋,是多年聚族而居的,但现在已经卖给别姓了;而且现在这老屋的瓦楞上许多枯草的断茎当风抖着,正说明老屋已经朽败不堪了。

那时,他们的家景很好,大祭祀的年头,他们家的供品不少,祭器也很讲究,拜的人也很多,还要请一个忙月来帮忙。和迅哥儿相处的小朋友闰土,才十一二岁,紫色的圆脸,头戴一顶小毡帽,颈上套一个明晃晃的银项圈,能手捏一柄钢叉刺猹(chá),能管祭器;能装弶(jiàng)捉小鸟雀;能讲故事;还有许多“无穷无尽的希奇的事”,都是迅哥儿往常的朋友所不知道的。但是,现在的闰土却跟过去完全不同了。他的身材变了,脸色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肿得通红;头上戴的是一顶破毡帽,身上只穿一件极薄的棉衣,浑身瑟(sè)索着;那手也不是迅哥儿所记得的红活圆实的手,却又粗又笨而且开裂,像是松树皮。更为严重的是“……他景况也很不如意……”。

还有“豆腐西施”杨二嫂,当年因为她,豆腐店的买卖非常好。而现在却成了一个市侩小气,爱占便宜,贪财,势利,捕风捉影,无事生非的人,所有这一切都给人一种世道凄凉的感觉。

本来我和闰土,当年可是无所不谈的好朋友,而现在,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

那么所有这一切都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主人公对自己的故乡有没有一点希望呢?小说又是用什么叙述方法把这些不同的材料组织在一起的呢?只要认真读书,同学们也能从小说中找出答案。

♛ 故乡的野菜读后感 ♛

鲁迅,伟大的文学家、翻译家和新文学运动的奠基人。

鲁迅写的《故乡》,讲述了他与闰土小时候的一些事情。闰土会捕鸟、看瓜,鲁迅在那段时间很快乐,可正月过了,闰土务必回家。一开始,他们还相互送了几次礼物,但之后再也没有见面。我明白了:快乐的时光是短暂的,只有好好珍惜时间,快乐才是永远的。

可小时候大多不太懂事,常常浪费时间。有时,晚上有一个十分好看的电视,就看了起来,看完了才想到作业没做完,只好匆匆忙忙做起了作业,马虎潦草,效率很差。随着年龄的增长,渐渐懂得珍惜时间。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谚语大家就应不陌生吧,也告诉我们应当珍惜时间。

鲁迅先生以前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让我们把它作为座右铭吧!

♛ 故乡的野菜读后感 ♛

这篇文章整体来说是一片弥漫着乡土气息的文章。作者汪曾祺分了三个部分来描写他故乡。这次,我分析的是第一部分——“打鱼的”

乡村中的人们是淳朴的。尽管渔船的船主是小财主,但他们也随船下湖,驾船拉网,而且他们的勇敢麻利之处不必雇来的水性极好的伙计差到哪里。这应该是从侧面体现了乡村的人们的淳朴。不像是城市中的有钱人,只会雇佣一些人,然而自己却既什么也不会,也从不体贴手下的人。而像乡村的财主却不会。他们会跟着自己手下的人一起下湖,这也是他们能和睦相处的一个原因吧。

乡村中的人们又是悲伤的。

一对夫妇在一条小学校苇塘后的臭水河里打鱼。看得出来,他们应该是生活很窘困的。他们没资格也没条件去像船主一样,在大湖中捕鱼,他们只能在臭水河中,打点小鱼,也就想填饱肚子吧。再看看作者描写他们夫妻二人的神态:他们的脸上及看不出高兴,也看不出失望忧愁,总是那样平平淡淡的,平淡的几乎木然。这应该是典型的贫苦人民的神情。生活就像是一个巨大的包袱,压得他们喘不过来气,想必,他们应该刚开始是很伤心的,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渐渐麻木了,没有了情感。这让我不禁想起了鲁迅笔下的闰土。面对日渐窘困的生活,他反抗过,他努力过,但最终,还是屈服在了生活面前,麻木的生活,仿佛他没有了情感般,如同行尸走肉地活着。

然而,无声无息的,女子因为在水中的时间太长,得伤寒死去了。然而这也映出了一句话: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她十五六岁的女儿,代替了她,跟着父亲一起捕鱼了。最令人看着心寒的,就是对女儿外貌的描写。那臃肿的大衣,那不合身的皮罩衣,那不符合她年龄的捕鱼的动作,看出了日子的凄凉。她按着梯形竹架,一戳一戳的戳着,那动作,仿佛是戳在了我们读者的心上。

而最后一段,更是显得凄凉。那一身湿了的皮罩衣,那已经变凉的秋天的河水,压在了女儿身上,也仿佛是压在了读者心上。明明还是应该无忧无虑的与同龄人一起上学玩耍的时候,明明这么沉重地生活还不是她该承受的,但只因为社会的压迫,担子全都压在了她和她父亲身上。本身就沉默寡言的父亲,因为生活和情感的双重压迫,也变得更加沉默了。对于他来说,可能生活早已不是为了自己,只是希望能养活自己的女儿就行了吧,而对于自己,却早已失去了活下去的希望。

农村人民的生活是快乐与悲惨交织在一起的。因为远离城市,身上生活的担子也变的更重了。但悲惨的生活却压不倒某些人对生活的渴望与希望。我想作者在后文就是提到了那些对生活充满希望和善良的人民。

♛ 故乡的野菜读后感 ♛

读《故乡》有感

读了鲁迅的**,我印象最深是那篇《故乡》,而此书中印象最深的还数那最后一段话“我在朦胧中,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上面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我想: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

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这句话对当时和现在都有独到的诠释。首先是对《故乡》这篇文章。它主要是想告诉人们空有希望不去奋斗,那希望也就无所谓有,而如果为了希望去奋斗,那希望也就无所谓无。

如果人们为希望而奋斗,那么他们就能实现自己的希望,实现自己的理想,迎来幸福的新生活。也就是说,如果我们只有一个美好的愿望,不去探索实践,希望就必然失败,这等于没有,虽然实现“希望”有很多困难,但只要我们去探索实践,就有实现的可能。

总结的说就是,希望之路是走出来的路,是实践出来的路,是探索得来的路。

二是说这句话只是对故事中人物的总结。鲁迅和闰土而是都是伙伴儿,长大后,鲁迅的机遇与抱负好,比起闰土来,的确是阔点。但这并不意味着闰土不抱有希望。

鲁迅的希望是提倡白话文,提倡封建礼教;飞跃大地的希望是有足够的食物和幸福的家庭。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希望。这些希望不是对是错,是好是坏。它们都是美好的希望。加之两个人都为之奋斗,可两个人的境况却不同。

但命运就像一条路。如果你不走,你就不会知道这一切的结束。人类活了这么久,昭示的各个命运都已出来了,这不得不引人默叹,人的命运就像注定一般,前人的路足矣。不过想一想宏儿与水生,鲁迅先生当然不希望宏儿和水生也像自己与闰土一样之间有如此深的隔膜,由此可以看出末句话也似鲁迅先生的一种无奈,他不希望自己与闰土所走的路也是宏儿与水生所走的路。

同样那个豆腐西施显然也是一条路,从文中也可以看出鲁迅先生并没有对她进行鞭策,的确,鲁迅先生充分尊重每一个命运,正如他所表达的每个命运也有各自苦难形成的经历,至少也是个过程。

然后我想谈谈这句话与鲁迅毕生信仰之间的联系。鲁迅先生倡导白话文运动。我想他认为,本来就没有什么白话文,也不存在要不要倡导白话文的争端。

白话本是中国语言文化长期积累和发展的产物。我们不能说它发展的所谓时间、地点和人。换言之,白话文的形成与否无所谓,它只是自然形成的。并且鲁迅先生相信,白话文也是一条实实在在的路子,说它的人多了,写它的人多了,用它的人多了,大家广泛的使用它也会成为一个必然的趋势。

最后,我也认为对我们来说,这是一条经验之路。这不是要求。前辈自然会触摸、探索、行走。经过长期的积累,必然意味着经验的形成。

不过,我还觉得,末句改成这样会更好: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就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不成为路。也许这样反着说,反倒更符合鲁迅先生讽刺激进的文笔,表意也不失清晰,可体现部分人队白话文的不尊重。

但是,这也仅是己见,值得商榷。

♛ 故乡的野菜读后感 ♛

「水是故鄉甜」是琦君女士最新的散文集,收在此書的絕大多數 篇章,在第 一次見諸報端時我即已讀過。然而雖書結集後我又反覆讀了數遍,想為文一抒讀 後感卻又費思量。原因無他,要談琦君的作品,我幾乎不能避開別人早發表過的 論點。

在印象中,名家如夏志清、楊牧、彭歌、思果、隱地、歐陽子、鄭明㊣等均 曾公開肯定琦君在散文上的成就,一般讀者以行動支持,使琦君的書成為書籍市 場上的「金字招牌」,更不在話下。即連我自己,在請朋友雅媛幫我剪貼之際, 重新檢視發表過的評論文字,就發現我談過她三本書--「留予他年說夢痕」、 「母心似天空」和「燈景舊情懷」。因為,析論「水是故鄉甜」這本琦君出國後 出版的散文集,我想用縱觀列論的方式,而不是逐篇零碎提出意見。

首先談形式方面,形式包括對篇幅長短的控制和文字的舖陳。

「水是故鄉甜」全日約十萬字,收文三十二篇,平均每篇三千餘字。琦君曾 向我說,對一篇散文而言,三千字上下是最合理的長度;她本身是這個理論的實 行者。當然,許多人會說,文章重要的是內容的好壞,而不在於字數的多寡。可 是一篇散文要合乎藝術水準,先決條件為材料的取捨,一味強調精練,有時反給 人「意猶未盡」之感,懸河倒瀉式的洋洋揮灑難免流於散漫。琦君嚴格掌握作品 的長度,行止自然如流水行雲,既不故意濃縮而現晦澀,亦不胡亂「摻水」使內 容淡而無味,完整和恰到好處,是她每篇作品的共同特點。

在當今作家中,國學根柢像琦君這麼厚實的並不多。難得的是琦君的文字是 圓熟純淨的白話,她沒有賣弄學問大掉書袋的毛病,她適當的引用詩詞,作用是 使情思有所轉折,而非故示典雅;她避免某些女作家容易犯的,極力詞藻的堆砌 ,字裡行間濃烈散發「閨閣體」的氣息,簡潔、樸實、準確,琦君文字的境界是 「豪華落盡見真淳」。

平心說,琦君的素材對讀者而言並不陌生,甚至是琦君作品最受喜愛的理由 。但琦君之所以為琦君,是同樣的人、景物,每次出現都有不同的角度,給讀者 新的啟示和感悟。

就如同由大陸來台的其他前輩作家一樣,琦君帶出來的記憶,轉變成揮之不 去的鄉愁。然她的排遣方法,是復活一個典型農業社會,那業已消失的世界,儘 管這個世界和我们有著時空上的距離,但無損於我们的嚮往與感動。

回憶充滿溫馨,也難掩惆悵。可是琦君對舊時風物故時情的感懷,從沒有達 於哀傷的程度,她會適時再把大家帶回現實來,肯定目前所擁有的。由新懷舊, 再自舊返新,以致自由出入於現在與過去之間,令琦君的作品永遠有舊命維新的 意義。

多少和琦君同年歲的作家,他们多回顧少前瞻,為排遣鄉愁而把自己情感逼 進死胡同,連帶也使自己的創作生命早按上休止符;有幾多以新說自許的年輕寫 作者,也成天鄉愁掛在嘴邊,但那個鄉愁所代表的年代,他们沒生活過,不落實 的描寫,作品裡刻意強調的鄉愁是「象牙塔內的鄉愁」,當然不能普遍引起讀者 的感應和共鳴。

典型琦君的散文,常敘事兼以描人再加抒情,綿密中有變化,其懷舊的文章 可為代表。但琦君作品的迷人處不僅於此,如「水是故鄉甜」書內,「兒時不再 」的不失赤子之心,「一望無『牙』」、「藥不離身」自我調侃的幽默,以誠懇 溫厚的態度推介其他作家的作品(詹悟「母親的夢」、林武憲「我愛ㄅㄆㄇ」、 簡宛「葉歸何處」),在在都顯示琦君胸襟的寬博與豁達。

此外,也因為作家多情、敏銳、善感的個性,琦君毫無矯飾在筆下透露,她 對過世父母親人的懷念,對兒子丈夫的掛心,甚至念念不忘和自己相處過的各種 大大小小動物,及任何一草一木,可說珍惜寶愛一切人間的有緣。

寫了那麼多書,琦君沒有塑造過十惡不赦的壞人,更從未劍拔弩張攻擊過任 何人,對人世她有著睿智的了解,對芸芸眾生,她充滿愛和同情。

時局如此艱難,世路這樣坎坷,我们慶幸有琦君這樣的寫作者,作品秉持佛 家大慈大悲的襟懷,叫我们能忍受一切灰暗和挫折!

♛ 故乡的野菜读后感 ♛

鲁迅的《故乡》,我从上学就读,现在教学了,仍在读。以前也没觉得多么好。但是今年看了电影《突出重围》后,再读鲁迅的《故乡》时,突然佩服起鲁迅的睿智来。

《故乡》中闰土辛苦麻木的生活,杨二嫂辛苦恣睢的生活,“我”辛苦辗转的生活。“我”不希望“我们”的下一辈像“我们”那样生活。他们应该有新的生活,为“我们”所未经生活过。翻开中国近代史,为了这个新生活,中国的许多革命志士牺牲了自己的生命。尽管历史的长河中没有他们的名字,但他们却实实在在为之奋斗过。电影《突出重围》就是用音光声的效果给我们视觉听觉的冲击,让我们具体感受到这段普普通通的文字后面带给当时以及后人的革命效果。

那一刻,我想到了我们现在的生活。我们今天可以人人平等的生活,得益于那些革命志士。

用鲁迅《故乡》的结尾:希望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变成了路。对那些有名字没名字的革命志士致意崇高的谢意!

♛ 故乡的野菜读后感 ♛

《故乡》是鲁迅先生写的一篇小说,在这篇小说中,最深刻的印象就是闰土。

一开始闰土是一个天真可爱的孩子,是鲁迅小时候一个十分要好的朋友,没有什么阶级观念,与鲁迅是以哥弟相称的,后来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都长大了,在当时社会下成长,越来越了解当时社会,当他们再次相遇也就是二十年后,闰土似乎变了一个人,没有一点儿当时的活泼乐观了,身上的穿着也变得破烂了,最可怕的是他称呼鲁迅为少年,他有了等级观念,一种让人厌恶的观念,不过在当时就习以为常了,我想鲁迅先生是想借此来批评当时的社会吧。

鲁迅先生已经逝去多年,可他依然活着,他活在我们心中。“横媚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没错,这就是鲁迅一生的真实写照。

提起故乡,立即会想起了童年的诸多往事。无论故乡发生了多少悲伤难过,回想起来总是让人感叹万分。鲁迅也是这样,在《故乡》一文中,鲁迅多次写了童年的欢乐。同样的他也写了长大后对当时封建社会的理解与厌恶。

它们扼杀儿童们的本性让其变得残暴无可理喻,然后再影响下一代,所幸这被鲁迅给终结了。

《故乡》不只是一篇小说,也是中国伟人——鲁迅先生对扩大百姓的呼喊。

♛ 故乡的野菜读后感 ♛

鲁迅,这个名字只要是对文学有点认识的人都知道。他是一代文学大师,被人们所推崇。他的作品甚多,在不同领域均有一定影响力。

《故乡的野菜》一文,乃鲁迅众多作品之一。品读《故乡的野菜》,不同之人亦有不同的感想。

此文起于一次偶然,是鲁迅之妻偶然提起市场有荠菜买,由此引发鲁迅的回忆。荠菜是鲁迅故乡众多野菜中的一种,伴随着荠菜而来的回忆还有浙东的民风民情。在《故乡的野菜》一文中,鲁迅还提起了黄花麦,又联想到了紫云英。品读于此,也使我想到了故乡的野生动植物。我的家乡坐落于大山深处的南方,四面环山,山间小溪流淌而过。山上翠竹万亩,谷地农田房舍错落,还有参天大树耸立于山林之上。既然有山,那山上野生动植物定然不少。山上有野菜,菜名就不好说了,那只是方言的叫法;也有野味,我确实见过不少,有野鸡野兔蛇老鹰还有野猪,野猪活体倒没见到,不过死的却看过,毕竟平常人,听说今天那里有野猪就会躲着点。鲁迅的故乡浙东也属于南方,他家乡的野菜和我家乡的也差不多,虽然我吃过的很少,但是,可以想象,野菜也是我家乡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既然生活在山里,那么生活就离不开山里的资源。如今时代发展了,经济发达了,人民奔小康了,却有很多人已忘记当年穷山沟里的人们是怎样过着窘迫的生活的。远的不说,就咱新中国成立以来,野菜还曾扮演着重要角色。在六十年代,新中国不是闹过饥荒吗?在上山下乡之际,在大跃进的那段岁月里。那时的人们有什么?个个都是勒紧裤腰带搞工业,大炼钢铁,支援国家现代化建设。试想那时,有些许野菜吃已是相当不错了。鲁迅家乡的野菜能引他深思,我又何尝不是呢!

在《家乡的野菜》中,鲁迅的抒写无不透露着丝丝乡情。他以他家乡的野菜为线索,一步步深入,表现出浓浓的思乡之意。故乡是人生中的重要部分,我想谁都不会忘记自己的故乡,这是人之常情。前段已提过,我是山里人,山里的道路是曲折的,山里人的道路也是不平坦的。山里人要读书,往往要走出大山。这远的不止是距离,同时远离的还有情谊。我求学十四年,学到好多,失去的也很多。人家外出打工,一年只回家两三次,而我,读书在外也如同打工一样,一年回家两三次。这里的家就是指我的故乡。还记得那年才八岁,便到隔壁镇的外祖父家中寄读,从此便开始了一段漫长的求学之路,那时对于一个八岁小孩来说,命运是多么的冷漠。时间似流水,一眨眼便已过去十二年,一年也只回两三次家,年年如此,虽然已经习惯了,但心中犹存隐隐的忧伤。虽与鲁迅相比,我至少还能回家几次,但是,我思乡之情也不会亚于他。每个人的境遇不同,时代不同,情感就有所不同。虽然我与鲁迅有很多区别,但他的思乡之情我倒能感同身受。

鲁迅的文章才华横溢,手法精妙,让人不得不佩服他的才气。《故乡的野菜》也毫不逊色,不仅内容丰富,情感深厚,手法也多种多样,怪不得人称一代文学大师。

在《故乡的野菜》中,有很多地方写得很通俗又易懂,但却传神之至。在文章中,一般很少人引用儿歌,然而,他却用了。我们都知道,儿歌一般都是很朴实的,也很容易体现心声。若能将儿歌轻而易举的引入文章,没有一定的文学基础是办不到的,同时,儿歌也能充分体现乡俗乡情,用于文章既可以增添诗意,又能表现乡愁。我们都有一个童年,童年是最天真烂漫的,也是与故乡密切联系的。大多数人的童年里,故乡的空间最大,分量也很重。鲁迅一样,我也一样。在小孩子的眼里,只有家才是他常常嚷着要回的。鲁迅的这一引用真是妙极了。

环境可以影响心情,家乡的景色也就能导出思乡之情。鲁迅在文章中充分利用一些景致,如彩蝶鸡雏乡间旷野等。这就叫做睹物生情。就像前面文章中的一样,家乡的景物也可以生出我的思乡之情。人的心中总有一块天地属于他的故乡,而鲁迅正是抓住了这一点,不仅表达了他的思乡之情,同时也唤起了我关于故乡的诸多回忆。鲁迅的高明并非限于此,还有好多,他所用的对比,用的手法,他的用语及行文,都能使我回想起故乡,回忆一段段往事。

《故乡的野菜》使我感慨颇多,文章不仅体现出鲁迅大师级人物应有的妙笔和才气,同时,也使我渐入一场关于故乡的梦,撩动我的思乡之情。

♛ 故乡的野菜读后感 ♛

《故乡》是现代文学家鲁迅于1921年创作的一篇短篇小说。小说以“我”回故乡的活动为线索,按照“回故乡”——“在故乡”——“离故乡”的情节安排,为此小编为大家精心推荐一些故乡读后感的优秀例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故乡读后感篇1

现实社会是无情的,人与人之间有太多的规矩、疑惑、胆怯,因为富与穷的不同。产生了太多的阻碍,太多的差距。太多的差距,让人拒之千里。人们说的懂事啦,我觉得也只不过是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又越来越远了,因为他们的童心与无邪已被显示那昏黑、阴冷,无情一点一嗲的磨光了,在这个漫漫的岁月之中,在这个凄凉的社会之中……长大了,我们就要一点点地顾到自己的面子问题。所以说认为弹珠比宝石要好的时候你是有一颗纯洁的童心的。

就比如说闰土在岁月里一点点一点点地长大,成了一个大人。他不但是身体上的改变,也是心里之中的改变,他对鲁迅恭恭敬敬地叫:“老爷。”而先前那欢笑着叫鲁迅:“迅哥儿!”的。那闰土早已经在社会的冷酷之中淡淡,消亡了。让人费解。所以说以前的社会是吃人的。才让鲁迅要拿起笔去反击这个社会,为后人开出一条大道来,让后人走过这条道开出新的路来,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就成了路。人们常常说要懂事,可这不一定,还不如天真无邪,欢声笑语要好的多。

当看了故乡,我感到了一种凄然的感觉,自己不禁颤了一下,难道友谊在时间的过滤之后会褪色,会暗淡吗?当鲁迅激动得叫了一声:“闰土哥!”而闰土默不吭声。之后,又喊了一声:“老爷!”我知道他俩的友谊不那么深,原来的.大海已如一条溪水。

我变得恐惧起来,我害怕现在的挚友会贬值,多年以后,也许知识记得有这么一个人。我不希望这样,就像鲁迅不希望水生和宏儿。走他们的路。哎,难道世界上没有永恒的友谊吗?

世界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便成了路。我早听过了这句话,但一直不明白这句话,读了之后,我懂了:就一条规律,本没有它而做的人多了,就成了一条规律。每件事情总有一个开端,当每个人都认同他时,便成了合理的事情了。

我恍然大悟,哦,原来父母做的,那些在我们看来不合理的事情,都有他的意义存在啊。

感情会褪色,会变质,而只有记忆不会变,多年以后,对他变感情不是你的错,而不认识他就是你的错。

故乡读后感篇2

读完故乡,心中有着些许感慨。而那闰土的身影更是挥之不去的。

少年闰土是那么的天真、活泼,无拘无束地在土地上玩耍,知道许多有趣的事,但是到了中年,却成了一个麻木不仁的“木偶人”。可悲可叹。通过闰土,鲁迅先生深刻揭示出现实,使人印象深刻。

但是,时过境迁,当年的情景不会再现,我只能通过想象来再现,总是不那么真切,但少年是的闰土与迅哥儿之间的对话和关系却引起了我强烈的共鸣,让我心中积压已久的感情如洪水一般涌来,少年时的闰土虽然家境贫寒,要干许多活,可是他是快乐的,是自由的,是海边的精灵,大地的宠儿,他亲近自然,感受生活,乐观积极,他少年时的种种令我羡慕不已。在看看迅哥儿,尽管生活在大户人家,生活条件要比闰土好很多,但他并不快乐。为什么则大概是那害人的“之乎者也”吧现在的我们境况与迅哥儿都像啊!有人说我们是幸运的一代,这并不错,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一定是幸福快乐的一代。物质上的享受的条件是精神上的痛苦,面对铺天盖地的作业、试卷,我不禁茫然:路在何方?

这个问题的答案多种多样,道理自然也是数不胜数,可是我们这些学生真正认同的又有几条?

或许有得必有失吧,我只能以此麻醉自己。撇开《故乡》那不在贴近生活的主题,我看见了少年时快乐的闰土中年时颓唐样,我不禁暗叹一声。也许,真的为了以后的幸福,我要独自承担起责任,面对重如泰山的压力,我没有退路,后面是万丈深渊,而面前是万重青山。

我愿痛苦早日过去,光明永照……

故乡读后感篇3

故乡,多么富有诗意的一个名字啊!但我问大家一个问题:如果在你长大离开家乡,20年后再回到家乡的时候,会是怎么一番情景呢?当你遇到儿时伙伴,他或她又是怎么一副形象呢?想必各位小学生们都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吧?我国著名作家鲁迅先生也没有想过这,他,就看着苍黄的天空和远近几处萧索的荒村,泪流满面。

他因犯了伤寒而回到故乡,可人、物的变化却让他心里一阵悲凉,特别是他儿时的伙伴与仆人:闰土。闰土是鲁迅在他家办祭祀的时候,一个偶然的机会认识的一位与自己年龄相仿的仆人。

闰土虽然身为仆人,虽然没有鲁迅家里有钱,虽然没有鲁迅的这种高等待遇,但他却拥有鲁迅儿时所未拥有的东西,那就是自由。他会用胡叉捉猹,还会用斗笠和树枝抓麻雀,他还见过跳鱼儿……

可这回鲁迅先生回到故乡时,看到的却是另一个场景:啊,那是闰土吗?他身材虽然增加了一倍,可他先前的紫色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已经都肿的通红,一点儿也没有小时候可爱的样子。他一见到鲁迅,马上就跪着说:“老爷!”这样大的反差,让我不禁打了个寒战。可见,在当时的时代,人们的生活不是越变越好,而是越变越坏。在战争的侵犯下和ZF的无能下,人民群众过着悲惨的生活,人们的生活也在发生着莫大的变化,而在当时人们的脑子里已经种植下了通用的关系,那就是主仆关系,否则,闰土怎么会发生那么大的变化呢?这真是个令人深思的问题。

文章最后一段中的一句话让我深思:“我想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然而在生活中何尝没有呢?”现在我们沐浴在新时代党的阳光下,人民群众只有社会分工的不同,没有社会阶层的高低,人人都是平等的,与那时候相比,现在真是天堂中的天堂啊!

♛ 故乡的野菜读后感 ♛

我读了季羡林先生《月是故乡明》这篇文章,对作者所表达思念故乡的真情实感感触很深。

在情景描写时,让我感到身临其境。他捡到鸭子蛋时的快乐,他在故乡乐此不疲地玩耍,这让我感同身受、印象深刻。文章里运用了排比的修辞手法,让意思表达得更加清楚、突出重点,使用过渡句能承上启下等等,这都值得我学以致用。虽然作者去过许多的地方游玩,他看到许许多多的月亮,但还是比不过故乡的月亮,“我怅望南天,心飞向故里”,字里行间中深深地感受到作者对故乡的思念之情。这也让我想到了我美丽的家乡——浏阳!现在秋天来了,桂花散发出迷人的清香,银杏树上的“黄色小扇子”和枫树上的“红色小手掌”在微凉的秋风中飞舞。一簇簇粉紫色的木芙蓉不再害羞,走近一看,它的花瓣是围绕着黄色的花蕊向外生长的,在秋姑娘的照料下花开正艳。此时进去果园里瞧一瞧,映入眼帘的是一棵棵硕大的'柚子树,树上硕果累累,这果肉鲜嫩多汁、甜而不酸,还开胃消食呢。还有又大又圆的橙子,在阳光的照射下光泽夺目,十分的诱人……

我爱我的家乡!这里诗情画意,这里山清水秀,这里柳绿花红,这里空气清新……我现在要刻苦学习、珍惜时间,长大后为家乡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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