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灾害普查工作计划简报(合集20篇)

时间:2024-06-04 作者:好拿网

❖ 自然灾害普查工作计划简报


自然灾害是地球上存在的一种常见现象,例如台风、地震、洪水等,经常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为了保护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制定一份详细、具体、生动的自然灾害安全工作计划至关重要。


一、计划目标


本计划的目标是提高公众的自然灾害意识,提供紧急救援和灾后恢复措施,从而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教育和意识提高


1. 通过开展自然灾害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的自然灾害意识。在学校开设特定课程或讲座,提供关于各种自然灾害的知识和应对方法。


2. 制作宣传资料,如海报、小册子、宣传片等,以吸引公众的注意并提供相关信息。


3. 在社区和公共场所张贴有关自然灾害的安全提示。


4. 制定沟通计划,确保公众可以了解自然灾害的最新信息,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三、预警系统和应急措施


1. 建立完善的自然灾害预警系统,包括地质监测、气象监测、水文监测等。


2. 加强监测和预警的宣传,确保公众知晓并能够及时行动。


3. 制定应急预案,包括撤离计划、救援队伍的组建和装备、紧急物资的储备等。


4. 组织定期的应急演练,以测试并改善预案的有效性。


四、灾后恢复和重建


1. 建立灾后评估机制,对受灾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并及时提供救援和恢复资源。


2. 确保恢复和重建过程中的可持续性,采取环境友好的措施,提高灾害韧性。


3. 提供重建资金和技术支持,帮助受灾群众恢复正常生活。


4. 加强灾后辅导和心理疏导,帮助受灾群众重建信心和生活目标。


五、国际合作与支持


1. 与其他国家和国际组织建立有效的合作机制,共享自然灾害预警和救援经验。


2. 向国际组织和外部机构申请支持和援助,以增强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


3. 提供技术和资源支持,积极参与国际社会的自然灾害管理工作。



自然灾害是无法预测和完全避免的,但通过制定详细、具体、生动的自然灾害安全工作计划,我们可以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提高公众的自然灾害意识,建立完善的预警系统和应急措施,以及有效的灾后恢复和重建方案都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措施。同时,国际合作与支持也是应对自然灾害的重要手段,通过共享经验和资源,我们可以更好地保护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 自然灾害普查工作计划简报

一、编制目的

为了及时、妥善地组织开展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全面提高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促进应急通信指挥调度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满足突发情况下通信保障应急和通信恢复工作的需要,合理配置救灾资源,减轻灾害损失,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甘肃省电信传输局网络应急恢复总体预案》版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甘肃行政区域内,下述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重大保障和通信恢复工作。水旱灾害,台风、冰雹、雪、沙尘暴等气象灾害等事件;地震、火山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等事件;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事件。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最大程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2、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

3、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4、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团体的作用。

五、灾害通信恢复分级

根据自然灾害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和通信恢复的实际需要,分为一般自然灾害、重大自然灾害、特大自然灾害通信恢复。

(一)一般自然灾害通信恢复:一次灾害过程造成以下一种或几种后果的,受灾人口为全县总人口20%以下,农作物受灾面积为全县当季播种面积的30%以下,转移安置人口为全县总人口1%以下。居住房屋倒塌在100间以下(自然间)。

(二)重大自然灾害通信恢复:一次灾害过程造成以下一种或几种后果的,受灾人口超过全县总人口的20%以上;农作物受灾面积超过全县当季播种面积的30%以上;转移安置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1%以上,居住房屋倒塌在100—500间以下(自然间)。人员伤亡严重,在国内或国际造成一定影响;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三)特大自然灾害通信恢复:一次灾害过程造成以下一种或几种后果的,受灾人口超过全县总人口的40%以上;农作物受灾面积超过全县当季播种面积的50%以上;转移安置人员占全县总人口的3%以上,居住房屋倒塌在500间以上(自然间)。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在国内或国际造成一定影响;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

六、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应急综合协调机构甘肃省电信传输局成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应急综合协调机构,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全省自然灾害的通信应急保障工作。成员组织有:运行维护部、财务部、综合部、人力资源部、局工会、车辆管理中心、相关分局等部门。

(二)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1、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全省自然灾害的通信应急抢通工作,宣布启动和结束应急预案。2、协调有关部门听取全省受灾地区通信恢复情况汇报。3、组织会商,分析、评估灾情,研究落实通信恢复方案。4、组织有关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赴灾区指导开展通信恢复工作。5、决定其他有关重大事项。

(三)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1、运行维护部:牵头制订本预案,并组织演练和实施,组织协调全省通信恢复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通信恢复抢险,对主要干线进行调度,配置资源。指导做好灾后恢复和恢复重建。分析灾情统计数据及对通信产生的主要影响。组织、指导应急通信恢复器材和材料的调拨。救灾储备建设和救灾捐赠。2、综合部:负责通信恢复情况报道和汇总、汇报。3、财务部:按照相关要求提供经费保障。4、人力资源部:负责抗灾救险人员的调派。5、局工会:负责与相关捐助组织联络,并统计传输局捐助情况。6、车辆管理中心:负责全省抗灾救险通信恢复中车辆的及时调派。7、受灾地区所在的分局:及时开展自救,报告灾情,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灾害恢复和恢复重建等工作。

(四)领导分工一般灾害救助工作由运行维护部牵头负责,受灾地区维护单位具体负责,有关部门给予支持。重、特大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由传输局分管副局长指挥,视情成立若干工作组,明确主要职责和相关人员,开展自然灾害通行恢复工作。

七、应急准备

(一) 各维护单位要切实做好灾害的预警工作,对可能发生重、特大自然灾害的重点地区,要严密监测并及时报告,落实防范措施,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和督促。各维护单位要掌握本维护单位维护光缆电路路由等情况,制订应急调度预案,确保在灾害来临时能及时恢复县以上光缆通信。有计划地组织基础设施恢复和抢救等工作的模拟演练。

(二)落实应急救灾资金,备足各类应急通信保障材料。备好应急通信设备及应急 交通工具,以便灾害来临时紧急调用。六、应急反应灾情发生后,受灾地区维护单位应当迅速做出反应,统一指挥辖区内的通信恢复工作,按程序启动本级通信恢复应急预案。受灾地区维护单位在灾害发生1小时内,向传输局运维部报告灾情;传输局运维部等有关部门在灾害发生2小时内,及时向省公司运维部上报灾情核实情况和抢险救灾情况。受灾地区维护单位按照灾害发生情况,每天早上8点钟以前向运行维护部等有关部门报告灾情,实行零报告制度,待灾情稳定后,在两天时间内,将灾情核实完毕,上报省公司和相关部门。同时,财务部安排应急款、运行维护部调拨其它为受灾地区抢险队伍赶赴灾区进行抢险。

八、附则

(一)

奖励与责任。对在自然灾害通信恢复工作中作出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对在自然灾害通信恢复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本预案由运行维护部牵头制订、跟踪管理和修改完善,报省公司批准后实施。各维护单位根据本预案,制定本地区自然灾害通信恢复应急预案,报运行维护部备案

(三)本预案由运行维护部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 自然灾害普查工作计划简报

当发布自然灾害预报时,临时应急行动如下:

1、召开救灾指挥部会议。加强监视,随时报告异常现象,做好临时预报。

2、根据灾情发展情况,组织学生疏散。

3、加强对实验室、图书馆、主控室等重要部门、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

4、加强自然灾害知识的宣传,及时平息各种谣言和误传。

5、对易燃、易爆、毒气、疫病等自然灾害源进行检查,进行必要的处理。

6、做好灾后应急的准备和必要的物资、资金储备工作。

7、采取强制措施,保持学校秩序稳定。

❖ 自然灾害普查工作计划简报


自然灾害是指由自然因素引起的无法预测和避免的突发事件,如地震、洪水、台风等。这些灾害给人们的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破坏,因此,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以降低灾害风险变得尤为重要。为了确保人们的安全,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制定全面的自然灾害安全工作计划。


在制定计划之前,我们需要了解自然灾害的类型和特点。不同的灾害类型具有不同的危害性和影响程度。例如,地震可能导致建筑物倒塌,洪水可能造成城市内涝,台风可能引发强风破坏房屋等。每种类型的灾害都需要针对性的应对措施。在编制自然灾害安全工作计划时,我们应根据本地区的灾害情况进行分析,以制定适用于该地区的具体措施。


工作计划应包括灾害预警和监测体系的建设。及早获取灾害信息对于采取预防措施和保护人们的生命财产至关重要。政府和相关部门应投入资金和技术力量,建设完善的灾害预警和监测体系。预警系统应能及时准确地报告灾害发生的地点和时间,并提供指导和建议。监测体系应能够全方位、实时地监测自然灾害的发生态势,为决策部门提供科学依据。


另外,教育和培训也是自然灾害安全工作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教育和培训,人们可以了解自然灾害的风险和预防知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政府和学校应制定相应的教育计划,将防灾知识融入课程中,向广大市民特别是学生普及相关知识。还应定期组织灾害应急演习,提高人们应对灾害的能力和反应速度。


合理规划城市和基础设施建设也是自然灾害安全工作计划的重要内容。在城市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应考虑自然灾害的风险和对策。例如,在地震多发的地区,应加强建筑物的抗震能力,确保城市的安全。在洪水易发的地区,应修建排水系统,防止内涝的发生。在台风频繁的地区,应选择坚固耐用的建材和结构设计,以抵御强风的破坏。


政府和相关部门还应建立和完善应急救援机制。灾害发生后,迅速地采取应对措施可以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和伤亡。政府应组建专业救援队伍,加强与医疗机构和救援队伍的合作。同时,为了做好灾后重建工作,政府还应建立健全的灾害救助和恢复机制,为灾民提供必要的救助和安置。


在自然灾害安全工作计划执行的过程中,还需要加强与相关国际组织和其他国家的合作。灾害不分国界,跨国合作有助于提高应对灾害的能力和效率。通过分享经验和资源,各国可以共同应对自然灾害带来的挑战。


小编认为,自然灾害安全工作计划是确保人们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措施。通过理解不同类型灾害的特点、建设灾害预警和监测体系、加强教育和培训、规划城市和基础设施、建立应急救援机制以及加强国际合作,我们可以最大程度地减少自然灾害带来的破坏。只有持续加强预防和应对措施,我们才能在面对自然灾害时保护人们的安全,并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 自然灾害普查工作计划简报

1. 总则

1.1 制定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突发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紧急救助行为,提高紧急救助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紧急救助,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1.2 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安徽省人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有关救灾工作方针、政策和原则,以及我区救灾工作实际情况。

1.3 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区人府统一领导全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各镇人府、各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

(2)部门分工,协作配合。参与救灾应急工作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划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行动,密切配合。

(3)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及时帮助受灾群众解决衣、食、住、医等方面的基本生活困难,最大程度地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危害。

(4)自救为主,救济为辅。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团体的作用,大力开展自救互助和社会捐助,政府重点救济灾区无自救能力、自救能力弱和遭受重灾的群众。

1.4 适用范围

1.4.1 适用的灾害种类

我区境内发生的洪涝灾害,干旱、暴雨(雪)、雷电、大风、冰雹、霜冻、寒潮、低温、高温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农业生物灾害以及森林自然火灾和其他异常自然现象造成的危害。

1.4.2 适用的工作范围

自然灾害发生前的预报预警,自然灾害将要发生或自然灾害突发时受威胁和受灾人员转移后的临时安置和管理,灾害发生后对受灾人员衣、食、住、医等方面基本生活的救助,灾后的生产恢复,倒塌民房重建,因灾毁坏的水利、交通工程和学校校舍、农村卫生院等公共设施的修复,以及相关的其他工作。

1.4.3 参照适用

因自然灾害以外的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需对转移安置群众进行基本生活救助的,由各级政府负责协调并安排专项经费,部门参照本预案施行救助。

2. 启动条件

2.1 一次自然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本预案:

(1)因灾死亡1人以上;

(2)因灾紧急转移安置群众5000人以上;

(3)因灾饮水困难人口3000人以上;

(4)因灾倒塌房屋50间以上。

2.2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员伤亡、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视情况启动本预案。

2.3对敏感地区、敏感时间和救助能力特别薄弱的地方等特殊情况,上述标准可酌情降低。

2.4 区政府决定的其他事项。

3.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3.1 组织机构及职责

3.1.1 组织机构

屯溪区生产救灾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全区的救灾应急工作。生产救灾指挥部总指挥由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指挥部成员为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委宣传部、区直机关工委、区局、区发改委、区经委、区人武部、区农业委、区财政局、区卫生局、区教育局、区监察局、区交通局、屯溪公安分局、区商务局、区审计局、屯溪工商分局、区水利局、区林业局、区城建办、区粮食局、区统计局、屯溪地税分局、区物价局等单位负责人。

3.1.2主要职责

(1)组织、指挥、协调全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

(2)研究决定重大、特别重大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意见;

(3)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对我区重大、特别重大自然灾害应急处置的指示;

(4)向省、市政府报告我区重大、特别重大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情况;

(5)承担区人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3.1.3各成员单位职责

(1)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协调对外(上)联络接待工作和其他重要工作事宜。

(2)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生产救灾工作的宣传报道。

(3)机关工委:负责组织和协调区直机关、事业单位救灾对口支援工作。

(4)区局:负责全区抗灾救灾综合协调工作。提出救灾资金、物资安排方案;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区级救灾专项资金,并对救灾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区政府提出自然灾害处置的工作建议和意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自然灾害预测预报工作,做好灾情核查、评估和上报工作,指导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安排和因灾倒塌民房恢复重建工作 ,指导协调救灾捐赠工作;承担区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5)区发展改革委:统筹考虑将减灾救灾及救灾应急储备项目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灾毁工程恢复重建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以及向市争取项目建设资金的核报工作。

(6)区经委:负责组织辖区管辖单位参与救灾和伤病人员救助工作;指导企业开展自救,尽快恢复正常生产。

(7)区人武部:协助地方政府组织民兵应急分队做好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因灾失踪人员的搜救和其他救灾工作。

(8)区农业委:负责组织农作物病虫害和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及时报告农作物重大病虫灾害情况,会同区部门查核、评估农业因灾损失情况;落实灾区补种、改种农作物所需的种子,组织农技人员赴灾区帮助指导生产自救,恢复农业生产。

(9)区财政局:负责编制区级财政自然灾害救济事业费预算,负责筹集和及时下拨救灾资金,加强救灾资金的监督管理。

(10)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治,帮助、指导灾区开展救灾防疫防病工作;负责生活饮用水卫生、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食品卫生监督监测和卫生知识宣传工作;根据需要及时开展应急急救工作;组织心理卫生专家赴灾区开展心理救助。

(11)区教育局:负责组织教育系统开展救灾工作,会同部门做好教育系统灾情的核实工作,及时帮助受灾学校恢复正常教学,维护教学秩序,做好因灾毁坏校舍的修复重建工作。

(12)区监察局:负责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公务人员在遵守和执行救灾工作法律法规和人府决定、命令中的问题。

(13)区交通局:负责组织交通系统开展救灾工作;负责优先保证救灾人员和物资的运输以及受灾群众的安全疏散,协调有关部门尽快修复因灾毁坏的公路和有关设施。

(14)屯溪公安分局:负责指导灾区治安防范,加强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协助组织灾区群众的紧急转移工作;加强指导维护重要目标和要害部位的安全;维护灾区交通秩序,保证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15)区商务局:牵头负责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工作,具体承担肉类、食糖等重要商品的应急救灾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保证灾区商品及时供应;指导受灾地区家禽家畜的购销工作;协调落实救灾及灾后重建的国际合作项目。

(16)区审计局:负责对各级、各部门安排的救灾资金、物资和接收的捐赠资金、物资进行审计监督。

(17)屯溪工商分局:负责灾区物资供应的市场管理。

(18)区水利局:及时通报洪水预测、预报和旱情监测、预报信息,指导防汛、抗旱、抢险工作,对水库实施调度,指导督促修复损毁的水利工程;参与洪、旱灾情的查核、评估工作。

(19)区林业局:负责森林火灾、病虫害灾的监测、扑救、损失统计和防治工作。

(20)区城建办:负责协调灾后群众住房、校舍、卫生院等公共设施恢复重建有关手续的报批工作;负责我区各地质灾害点的监测监控工作。

(21)区粮食局:负责组织协调灾区的粮油供应,保证灾区口粮需要。

(22)区统计局:负责协助查灾、核灾工作。

(23)屯溪地税分局:负责监督执行救灾捐赠物资的减免税政策。

(24)区物价局:负责加强灾区价格管理,开展价格监督检查,打击价格违法行为,必要时提出实施价格干预措施或紧急措施的意见,按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维持市场价格稳定。

3.2 组织体系结构及运作机制

3.2.1 区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构成及职责

区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局,为区生产救灾指挥部的日常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1)向各工作组传达救灾指挥部工作指令并监督落实;(2)收集各工作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生产救灾指挥部报告工作进展情况;(3)及时收集、评估灾情,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4)协调救灾过程中的各方关系;(5)完成生产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处置特大自然灾害,区生产救灾指挥部加强办公室力量,补充区发展改革委、区水利局、区卫生局、区财政局、区农委、区交通局、区审计局、区商务局、区粮食局为办公室成员单位,与区局联合办公。同时,将指挥部部分成员单位分为8个工作组分头开展工作,以增强应急联动能力。

(1)安置及生活救济组:区局牵头,区直机关工委、区商务局、屯溪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交通局、区粮食局为成员单位。负责组织制定转移安置受灾群众的生活救济方案,下拨救灾款物,帮助灾区安排受灾群众的吃、穿、住等基本生活,指导灾区社会治安工作,办理接收、分配救灾捐赠工作,保障救灾物资运输及救灾工作车辆优先通行。

(2)查灾核灾组:区局牵头,区农委、区财政局、区水利局、区教育局、区粮食局、区统计局为成员单位。负责灾情的查核,统计报表的编制和上报工作。

(3)卫生防疫组:区卫生局牵头,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局、区工商局为成员单位。负责组织医疗卫生人员,赴灾区指导卫生防疫工作,指导灾区做好伤病群众的救治,做好食品、药品、饮用水和居住环境的卫生安全,确保灾区不发生大的疫病流行。

(4)生产自救组:区农委牵头,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经委、区水利局、区林业局、屯溪地税分局为成员单位。负责组织灾区农作物的补种抢种和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组织群众开展生产自救。

(5)灾后恢复重建组:区发展改革委牵头,区局、区财政局、区水利局、区交通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局为成员单位。负责制定灾区住房和基础设施建设方案,组织力量迁移、新建受灾群众住房,恢复或新建水利工程设施以及道路、学校、医院等公共设施。

(6)巡视组:区监察局牵头,区直机关工委、区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商务局、屯溪工商分局、区物价局为成员单位。负责检查督促各项救灾措施落实,审计救灾专项资金和救灾捐赠款物发放情况,检查监管灾区群众生产生活必需的食品、药品和建材的质量、价格,监管灾后商品供应市场秩序,打击违法经营行为,查处救灾工作中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及人员。

(7)宣传组:区委宣传部牵头,区政府办公室等为成员单位。负责生产救灾宣传工作。

(8)对外联络接待组:由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组成。负责协调对外联络工作,市级以上领导来我区检查指导抗灾救灾的接待安排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3.2.2 专家组

区生产救灾指挥部设立专家组,由区局负责人和区、水利、农业、粮食、统计等部门相关科室负责人及有关专家组成。主要职责:

(1)监测、查核、评估灾情;

(2)分析、研判灾害趋势;

(3)对救灾应急工作提出建议、意见。

4. 应急准备

4.1 资金准备

(1)区级财政部门每年将自然灾害救济事业费列入财政预算,并根据财力增长、物价上涨、农民生活水平实际状况逐步提高受灾群众的救助标准。

(2)救灾预算资金不足时,区级财政安排的预备费要重点用于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

(3)必要时申请省、市救灾资金支持。

4.2 物资准备

(1)区局做好本区的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在每年汛期和入冬前会同区有关部门采购和储备必需的救灾物资。

(2)各镇人府、各街道办事处在灾前应与有资质的供应商预先签订供货协议,保证受灾时群众的食品和必需的生活用品能够及时供应。

4.3 通信和信息准备

(1)加强全区灾害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和管理,确保我区与省、市部门的救灾通讯网络运行正常,以及区与市救灾部门的微机通讯通畅。

(2)逐步建立区、水利、城建、农业等部门间的灾害信息共享平台,加强信息交流,完善信息共享机制。

4.4 救灾装备准备

区有关部门应配备救灾管理工作必需的设备和装备。

4.5 人力资源准备

(1)加强灾害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其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

(2)建立健全专家队伍,重点开展灾情会商、赴灾区的现场评估及灾害管理的业务咨询工作。

(3)建立健全与军队、公安、武警、消防、卫生等专业救援队伍的联动机制。

(4)培育、发展非政府组织和志愿者队伍,并充分发挥其作用。

4.6 社会动员准备

(1)完善部门救灾捐赠工作应急方案,规范救灾捐赠的组织发动、款物接收和分配以及社会公示、表彰等各个环节的工作。

(2)加强各级经常性社会捐助接收站、点的建设和管理。

(3)充分发挥各级慈善协会、红十字会的作用,协助接收各界捐赠的救灾款物。

(4)建立救灾捐助表彰制度,创造良好的救灾捐助社会氛围。

4.7 应急避难场所准备

各镇、各街道救灾应急预案应对辖区内可能因自然灾害需转移安置的人口数量进行预测,并对安置场所作出规划,可以采取投亲靠友、腾住公房等方式,安置人口较多时可以搭建临时简易棚,困难较大时可以向市、区部门申请拨给救灾帐篷。全区遭受重大、特别重大灾害时,区视情向省、市申请调用救灾帐篷。

4.8 救灾技术准备

(1)各级政府应给救灾应急部门配备救灾必需的车辆、船只、移动电话、计算机软硬件、摄像机和gps等设备和装备

(2)保证通信畅通,汛期期间,局相关负责人,救灾办工作人员手机保证24小时开机,因救灾工作需要个人通信费增加者,应适当给予补助。

4.9 宣传、培训和演习

(1)区级政府救灾部门要利用媒体或通过其他方式宣传灾害知识,宣传应急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的常识,增强人民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

(2)区救灾部门每年应争取参加一次上级救灾部门组织的救灾工作人员业务培训。

(3)各镇、各街道平时应加强救灾应急训练和救灾救护训练,应对大灾大难突降时,应急队伍能够讯即赶赴灾区,第一时间到达现场,保护人民群众生活安宁。

5. 预警预报与信息管理

5.1 灾害监测和信息传递

(1)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灾害预警预报信息,结合预警地区的自然条件、人口和社会经济背景数据库,进行分析评估,及时对可能受到自然灾害威胁的相关地区和人口数量做出灾情预警。

(2)根据灾情预警,自然灾害可能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大量人员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应做好应急准备或采取应急措施。

5.2 预警预防和信息传递

全区抗灾救灾综合协调办公室及时汇总各类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向成员单位和有关地方通报信息。

5.3 灾情信息管理

5.3.1 灾情信息报告内容: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背景,灾害造成的损失(包括人员受灾情况、人员伤亡数量、农作物受灾情况、房屋倒塌、损坏情况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已采取的救灾措施和灾区的需求。

5.3.2 灾情信息报告时间

(1)灾情初报。镇、街道办对于本行政区域内突发的自然灾害,凡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应在第一时间了解掌握灾情,及时向区局报告初步情况,最迟不得晚于灾害发生后2小时。

(2)灾情续报。在重大自然灾害灾情稳定之前,镇、街道级办均须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乡级部门每天9时之前将截止到前一天24时的灾情向区级局上报,区局每天10时之前向市部门上报。

(3)灾情核报。镇、街道办在灾情稳定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核定灾情,向区局部门报告。

5.3.3灾情核定

(1)部门会商核定。部门协调农业、财政、水利、教育、粮食、统计等部门进行综合分析、会商,核定灾情。

(2)、农业、水利、粮食、统计等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评估小组,通过全面调查、抽样调查、典型调查和专项调查等形式对灾情进行专家评估,核实灾情。

6. 预警响应

6.1 预警响应启动

自然灾害预警预报。根据灾害类别不同,按照相关预案的规定进行:洪涝、干旱灾害见《屯溪区防洪应急预案》,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见《屯溪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森林火灾见《屯溪区预防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屯溪区扑救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6.2 预警响应程序

(1)区生产救灾指挥部在接到灾情报告后第一时间向区长提出启动ⅰ级响应的建议,由区长决定启动ⅰ级响应。

(2)区局在接到灾情报告后第一时间向区生产救灾指挥部提出启动ⅱ级响应的建议,由总指挥决定启动ⅱ级响应。

(3)区局接到灾情报告后在第一时间向指挥部提出建议,由副指挥长决定启动ⅲ级响应。

6.3 预警响应措施

按照“政府牵头、社会参与,以自救为主,救济为辅、互助为补充”的救灾工作原则,实施救灾工作的基本措施:

1.分工负责,部门协助。特别严重、严重及较重自然灾害的救助以区政府为主,实行各级政府及单位行政首长负责制,并根据职责分工,团结协助,共同做好救灾工作。

2.快速反应,果断处置。一旦发生特别严重及严重自然灾害,各镇(街道)、区各部门应迅速反应,果断处置,尽最大努力,减少灾害损失,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快速解决人民群众的衣、食、住、医等问题。

3.规范程序,提高效能。本着因地制宜、因时制宜、急事急办的原则,努力提高救灾工作效能。同时,积极完善相关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实施救助。

7. 应急响应

7.1 基本要求

明确“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响应原则,灾害发生后各级人府同时启动相关层级和相关部门应急救助预案;确定灾情报告、响应等级和责任主体、启动和结束响应程序、响应措施等内容。

7.2 响应等级

依据自然灾害的性质、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和灾害救助的实际需要,自然灾害救助划分为特别严重灾害(ⅰ级)、严重灾害(ⅱ级)、较重灾害(ⅲ级)三个等级。

7.3 响应启动和终止程序

7.3.1 ⅰ级响应

7.3.1.1 启动条件

全区范围一次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特别重大自然灾害,区启动ⅰ级响应。

(1)因灾死亡10人以上;

(2)因灾紧急转移安置15000人以上;

(3)因灾饮水困难人口10000人以上;

(4)因灾倒塌房屋200间以上。

7.3.1.2 启动程序

区生产救灾指挥部在接到灾情报告后第一时间向区长提出启动ⅰ级响应的建议,由区长决定启动ⅰ级响应。

7.3.1.3 响应终止

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区生产救灾指挥部提出建议,区长决定终止ⅰ级响应。

7.3.2 ⅱ级响应

7.3.2.1 启动条件

全区范围一次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重大自然灾害,区启动ⅱ级响应。

(1)因灾死亡5人以上,10人以下;

(2)因灾紧急转移安置10000人以上,15000人以下;

(3)因灾饮水困难人口5000人以上,10000人以下;

(4)因灾倒塌房屋100间以上,200间以下。

7.3.2.2 启动程序

区局在接到灾情报告后第一时间向区生产救灾指挥部提出启动ⅱ级响应的建议,由区生产救灾指挥部总指挥决定启动ⅱ级响应。

7.3.2.3 响应终止

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区局提出建议,区生产救灾指挥部总指挥决定终止ⅱ级响应。

7.3.3 ⅲ级响应

7.3.3.1 启动条件

全区范围一次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较大自然灾害,区启动ⅲ级响应。

(1)因灾死亡1人以上(或发生5级以上破坏性地震死亡1人以上),5人以下;

(2)因灾紧急转移安置5000人以上,10000人以下;

(3)因灾饮水困难人口3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

(4)因灾倒塌房屋50间以上,100间以下。

7.3.3.2 启动程序

区局接到灾情报告后在第一时间向指挥部提出建议,由副指挥长决定启动ⅲ级响应。

7.3.3.3响应终止

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区局提出建议,副指挥长决定终止ⅲ级响应。

7.4 响应措施

7.4.1 应急响应

7.4.1.1 启动ⅰ级响应后,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区政府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情况。

(2)区领导赴灾区察看、指导。

(3)区生产救灾指挥部迅速组织开展生产救灾工作,及时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救灾应急方面的指示。

(4)区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成员单位联合办公,及时收集、评估、汇总各地灾情信息和救灾工作动态,每日10时前向区领导、区有关部门和区局报送综合情况。

(5)安置及生活救济组组织人员赴灾区指导受灾群众转移安置,紧急申请、协调、调拨救灾款物,帮助解决人畜饮用水困难,组织开展救灾捐赠,加强对转移安置灾民的管理。

(6)查灾核灾组立即组织人员赴灾区核查灾情,慰问受灾群众,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向办公室提供灾区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

(7)卫生防疫组组织医疗卫生防疫人员,赴灾区指导卫生防疫工作,保证灾区伤病群众及时得到医治,保证食品、药品、饮用水和居住环境的卫生安全,保证灾区不发生大的疫情,并按相关规定开展救灾防病工作。

(8)生产自救组组织农业技术人员,赴灾区指导开展生产自救,改种补种农作物,发展畜、禽、渔等副业,组织引导劳务输出等;组织有关部门指导帮助企业检修厂房、设备,尽快恢复生产。

(9)灾后恢复重建组及早对受灾群众倒房重建和水利、交通、学校、卫生等毁坏设施修复重建项目进行调查、评估、申报、立项,争取灾后尽快实施。

(10)巡视组组织人员赴灾区巡视指导,及时发现、处置、研究解决生产救灾工作中的各种问题,重大问题向指挥部报告研究解决。

(11)宣传组会同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向社会通报灾情和救灾信息,加强新闻舆论管理。

(12)对外联络接待组做好市级以上领导来我区检查抗灾救灾以及境外组织和人员来我区援助抗灾救灾、新闻采访的接待安排工作,制定接待方案,向有关领导报告并落实接待。

(13)申请省、市支持。

7.4.1.2 启动ⅱ级响应后,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召开指挥部会议,听取救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决定救灾应急工作重大事项,部署救灾工作任务。

(2)2小时内,指挥部领导带队赴灾区查核灾情,慰问受灾群众,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

(3)区局向市局报告,请求市局派出工作组指导救灾工作。

(4)根据灾情需求或区领导指示,区局会同财政局下拨救灾应急款物。

(5)区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动态掌握灾情发展变化情况和救灾工作情况,及时向区领导、区有关部门和市局报送信息。

(6)督促各镇人府、各街道办事处管理好转移安置的灾民和落实好救灾应急的各项措施。及时动员和组织灾区群众转移到安全处所,抢救伤病员,安抚遇难者家属,处理善后事宜;救济受灾群众和安顿无家可归者,帮助解决人畜饮用水困难,确保受灾群众有食、有衣、有住、有病能医,防止疫病流行;加强灾民安置点治安管理,保护国家和群众的财产,维护灾区稳定;尽快恢复灾区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开展生产自救和重建家园工作。

(7)根据情况,申请省、市支持。

7.4.1.3 启动ⅲ级响应后,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区局接到灾情信息后,第一时间向区政府、市局报告,向有关部门通报;及时向受灾地区派工作组,查核灾情、慰问灾民、指导工作。

(2)根据需要,向重灾地区调拨救灾物资。

(3)坚持24小时值班和灾情零报告制度,保持灾情和救灾工作信息畅通。

(4)会商区级财政部门下拨部分应急救灾资金,支持地方安排灾民基本生活。

(5)督促各镇人府、各街道办事处管理好转移安置的灾民和落实好救灾应急的各项措施。

7.4.2 新闻报道

7.4.2.1 报道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把握适度、内外有别的原则,以正面宣传为主,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为抗灾救灾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7.4.2.2 新闻发布

区政府新闻办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灾情和救灾信息。

7.4.2.3 内容审核

区政府新闻办发布的救灾新闻,内容涉及人员伤亡、房屋倒塌、农作物受灾面积等自然灾害损失情况的,由区局负责审核;涉及水情、汛情和旱情的,由区水利局负责审核;涉及疫情和卫生防疫情况的,由区卫生局负责审核;涉及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由区城建办负责审核,涉及其它方面内容的,根据部门职责分工,由相关部门负责审核。

新闻媒体报道灾情和救灾信息,按党委、政府新闻宣传管理渠道归口管理。

8. 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8.1 灾后救助

8.1.1 灾后生活救助

受自然灾害影响,冬令、春荒期间部分受灾群众出现口粮短缺等生活困难时,各镇人府应在全面核查灾情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受灾群众生活安排方案,并组织实施。

8.1.2 灾情调查及报告

各镇人府每年按规定调查、报告因灾造成的冬令、春荒期间受灾群众生活困难情况,区级部门逐级审核、上报。

8.1.3 救助方案制定

各镇人府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冬令、春荒救助工作方案,及时上报。灾情严重,本级政府救灾确有困难时,应及时申请上级的自然灾害救济补助经费,专项用于帮助解决冬令、春荒期间受灾群众吃饭、穿衣、盖被等基本生活困难,主要是解决口粮。

8.1.4 救助方案实施

区级人府负责具体实施本辖区的救助工作,并请求市政府给予必要的协调和支持。灾民救助全面实行《灾民救助卡》管理制度,对确认需政府救济的灾民,由区级部门统一发放《灾民救助卡》,灾民凭卡领取救济粮,救灾金将通过一卡制发放到灾民手中。在救助方案实施过程中,应区别情况,统筹安排,确保重点。对有自救能力的,开展互助互济,通过发展生产和组织劳务输出等措施,增强自救和抗灾能力。对缺粮又缺钱的贫困受灾群众,及时给予政府救济。通过开展社会捐赠、对口支援、紧急采购等方式解决灾民的过冬衣被。

8.2 恢复重建

8.2.1 工作原则

群众因灾倒房恢复重建工作由区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统筹指导。倒房重建采取自建、援建和帮建相结合的方式,以受灾户自建为主。建房资金通过政府救济、以工代赈、政策优惠、社会互助、邻里帮工帮料、自行借贷等多种途径筹集。住房规划、设计和建设,坚持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安全适用。

8.2.2 方案制定

灾情稳定后,区人府立即组织灾情核定,建立因灾倒房台帐,为组织实施重建工作准备基础数据。区政府根据全区灾情和各地实际,制定受灾群众倒房恢复重建的目标、政策和工作方案,向市级申请并安排建房补助资金,帮助灾区受灾群众恢复重建因灾倒房。各镇人府负责制定本辖区群众因灾倒房重建方案。

8.2.3 组织实施

各镇人府负责群众因灾倒房恢复重建工作的组织实施,采取一切可行措施,确保因灾倒房群众有安全的过冬场所。

8.2.4 因灾毁坏基础设施的修复

区发改委综合协调因灾毁坏基础设施的修复工作,区教育、卫生、水利、交通等部门组织协调灾区中小学学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以及水利、交通等基础设施的修复、重建工作。

8.2.5 市场监管和质量监管

屯溪工商分局、市质监局直属分局、区物价局等部门做好灾后重建中的建材生产、供应和建筑质量的监管工作,确保灾后重建工作顺利进行。

9. 附则

9.1 名词术语解释

(1)自然灾害:指给人类生存带来危害或损害人类生活环境的自然现象,包括洪涝、干旱、冰雹、雪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本预案未加限定所称的“灾害”,均指自然灾害。

(2)灾情:指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包括人员伤亡、社会财产损失、农作物损失等。

(3)冬令期间:指当年12月份到次年2月份的3个月时间。

(4)春荒期间:指3月份到5月份的3个月时间。

(5)荒情:因灾造成受灾群众在冬令、春荒等时段的基本生活困难情况,主要是口粮和过冬衣被。

(6)本预案中数字,称“以上”的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9.2 奖励和法律责任

对救灾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劳动模范、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区政府表彰和奖励;对救灾工作中表现突出而英勇献身的人员,按有关规定报批烈士;对救灾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责任。

9.3 预案的管理与更新

区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管理本预案,收集预案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组织专家评审论证,适时提出修订和更新意见,报区政府审定后及时组织修订和更新。

9.4 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区局会同区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2322716。

9.5 预案的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原《关于印发黄山市屯溪区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屯政办〔20xx〕56号)同时废止。

10. 附录

10.1 与本预案相关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屯溪区防洪应急预案》,《屯溪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屯溪区预防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屯溪区扑救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10.2 预案目录

1. 总则

1.1 制定目的

1.2 制定依据

1.3 工作原则

1.4 适用范围

2. 启动条件

3.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3.1 组织机构及职责

3.2 组织体系结构及运作机制

4. 应急准备

4.1 资金准备

4.2 物资准备

4.3 通信和信息准备

4.4 救灾装备准备

4.5 人力资源准备

4.6 社会动员准备

4.7 应急避难场所准备

4.8 救灾技术准备

4.9 宣传、培训和演练

5. 预警预防与信息管理

5.1 灾害监测与报告

5.2 预警预防和信息传递

5.3 灾情信息管理

6. 预警响应

6.1 预警响应启动

6.2 预警响应程序

6.3 预警响应措施

7. 应急响应

7.1 基本要求

7.2 响应等级

7.3 响应启动和终止程序

7.4 响应措施

8. 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8.1 灾后救助

8.2 恢复重建

9. 附 则

9.1 名词术语解释

9.2 奖惩和法律责任

9.3 预案管理与更新

9.4 制定与解释部门

9.5 预案的实施或生效实效

10. 附录

10.1 与本预案相关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10.2 预案目录

10.3 各种规范文本

10.4 相关机构和人员联系方式

*10.3 各种规范文本

包括预案启动审批、应急期间信息通报、新闻发布等文本格式。

*10.4 相关机构和人员联系方式

详细列出预案参与部门(单位)及联系人名单和通联方式,并及时更新。

❖ 自然灾害普查工作计划简报

1.学校办公室负责接受上级防灾指挥部的各项指令,制定校内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领导小组部署校园台风、暴雨、酷暑、寒冷、地震来临前的应急防御,做好紧急救灾和恢复校园正常教学的工作。

2.学校办公室负责认真宣传、贯彻、执行上级实行防灾的指示,传递防灾信息。

3.政教处负责组织师生学习辨别台风、暴雨、地震等灾害预警信号,掌握灾害预防和自救知识。

4.总务处定时和不定时排查校园的课室、地下排水管道、供电线路、食堂消防安全设施、树木、墙报栏、玻璃门、窗户等安全方面的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反映,并监督及时整改。

5.政教处制定实施抢险救灾方案,并组织、训练、指导师生模拟预防演练。

❖ 自然灾害普查工作计划简报

一、总则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是灾害发生后对校园受灾师生学习、生活进行救助的紧急行动方案。

本预案适用于洪涝、冰雹、地震等自然灾害发生后的应急救助反应。

二、自然灾害应急机构

1、成立校园自然灾害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校救灾工作。

组长:周振泉(校长)

副组长:尹曦翔(副校长)

成员:吴小文、李慧萍、张义智、史建华、

贺志斌、张国章、龙新华

工作人员:值班教师和其他所有教职工

三、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和任务

1、任何人员发现灾情后,要敢于承担责任,首先做到及时控制险情,并立即报告组长或副组长。

2、组长或副组长接到报告后,必须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向教体局汇报灾情和救助工作进展情况,负责处理校应急领导小组各项工作和日常事务。

3、到场人员必须听从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

4、由组长或副组长联系民政局,做好救灾物资的登记、收集、保管和分配工作。

5、负责灾后防疫和校园卫生整治工作,指定人员联系防疫部门进行传染病的预防。

6、落实灾后校园各项安全规范和措施,总务处监督检查灾后学校饮水,食品卫生工作,并将检查结果及时报组长或副组长。

7、组长或副组长组织教职工做好校园灾后该做的工作。

8、保障救灾信息畅通,做好救灾宣传,加强灾后值班纪律。

四、灾情报告

校救灾办应密切注意气象、地震和灾害预报部门发出的灾情预警。在自然灾害发生后,校救灾办必须立即向教体局和县救灾办报告有关情况,启动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灾情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灾害后果,救灾工作和受灾师生生活安排情况。

五、灾害救助应急反应

1、救助领导小组进入工作状态,研究确定救灾工作事宜。

2、迅速组织受灾师生按照预案,紧急转移,安排他们的学习、生活,做好食品、饮水、衣物等救灾物资的调集和发放工作。

3、根据救灾工作的需要,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救助申请。

❖ 自然灾害普查工作计划简报

暴雨

1、如果是危旧房屋,或住宅处于低洼地势的居民,应及时转移到安全地方。

2、关闭煤气阀门和电源总开关。

3、暂停户外活动,户外人员立即到安全地方暂避。

4、幼儿园、学校应采取暂避措施,建议停课。

此外,应密切注意夜间的暴雨,提防危旧房屋倒塌伤人;过马路要留心积水深浅;开车切记不要走不熟悉的积水路面;不要在下大雨时骑自行车;雨天汽车在低洼处抛锚,不要在车上等候,应立即离开车辆到高处等待救援。

台风

1、尽量不要外出。

2、在外人员应寻找安全地带,不要在大树下、临时建筑物内、广告牌下躲避。

3、台风袭来时,不要靠近窗口。

4、强风刚过的短时间内,不要急于到室外工作活动,应继续留在家中,确认台风已过后再出门。

5、台风来临前,船舶应立即到避风场所避风;万一躲避不及或遇上台风,应及时与岸上有关部门联系,争取救援;等待救援时,应主动采取应急措施,迅速果断地采取离开台风的措施,如停(滞航)、绕(绕航)、穿(迅速穿过)。

雷击

1、远离各种天线、高塔、旗杆。进入有防雷设施的建筑物或金属壳的汽车、船只。

2、尽量离开山丘、海滨、河边,尽量离开孤立的`树木和没有防雷装置的孤立建筑物,铁围栏、金属晒衣绳边也很危险。

3、不要在旷野行走,外出时应穿塑料材质等不浸水的雨衣,不要骑自行车;不要用金属杆的雨伞。

4、人在遭受雷击前,会突然有头发竖起或皮肤颤动的感觉,这时应立刻躺倒在地,或选择低洼处蹲下,双脚并拢,双臂抱膝,头部下俯,尽量降低自身位势、缩小暴露面。

5、关好门窗,把电视机室外天线与电视机脱离,而与接地线连接;尽量停止使用电器,拔掉电源插头;不要打电话和手机;不要靠近室内金属设备和潮湿的墙壁。

森林火灾

1、发现自己身处森林着火区域,应使用沾湿的毛巾遮住口鼻,附近有水的话最好把身上的衣服浸湿。应逆风逃生。

2、密切风向变化。实践表明现场刮起5级以上的大风,火灾就会失控。如果突然感觉到无风,更不能麻痹大意,这时往往意味着风向将会发生变化或者逆转。

3、当烟尘袭来躲避不及时,应选在附近没有可燃物的平地卧地避烟,切不可选择低洼地或坑、洞。

4、如被大火包围在半山腰时,要快速向山下跑,切忌往山上跑。

5、大火扑来,如果你处在下风向,要果断地迎风对火突破包围圈。如果时间允许,可主动点火烧掉周围的可燃物,当烧出一片空地后,迅速进入空地卧倒避烟。

❖ 自然灾害普查工作计划简报

(一)由救灾领导小组迅速组建救灾行动小组并指挥开展工作。

救灾行动小组分成五个小组。

①抢险救灾组:全校青壮年教职工;

②医疗救护组:学生科、教务科、校医;

③治安保卫组:校园管理组成员、保安;

④生活安置组:总务科、工会;

⑤通信联络组:办公室。

(二)救灾行动小组职责

1、抢险救灾组:抢救被压人员,排除险情。迅速组织力量对重要设施进行排险、抢修,尽量避免自然灾害的扩大,防止水灾、火灾、毒气泄漏事件的发生蔓延。

2、医疗救护组:开展救护、防疫工作。

3、治安保卫组:加强学校治安管理,保卫要害部门。

4、生活安置组:安置师生,提供食品、饮用水、帐篷、防寒衣物以及其它生活必需品。特别做好孤、幼、残人员的安置及死难者的善后工作。

5、通信联络组:负责通信联络保x信息畅通。

❖ 自然灾害普查工作计划简报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为全面掌握我国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情况,提升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于20xx年至20xx年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根据《广东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粤国灾险普办发〔20xx〕12号)要求,紫金县普查工作时间段主要集中在20xx年7月至20xx年12月,紫金县已于20xx年8月15日完成全县清查工作并将数据上报国家系统后,正式全面启动县级调查工作。

一、成立普查领导机构

20xx年11月,紫金县印发了《紫金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成立紫金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黄伟明同志任组长、有关职能部门参加的普查领导小组,成立了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办公室在县应急管理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下面简称“县普查办”),共涵盖16个镇,23个成员单位,8大行业。

二、按期完成紫金县清查工作

已于20xx年8月15日将紫金县承灾体507份、减灾能力338份数据资料上报至国家统一系统,完成紫金县清查总进度100%,审核通过率100%。

三、组建了普查技术团队

确定了具体责任人和部门,利用第三方实际经验,整合现有技术力量,抽调专人负责,严格按照应急管理部和广东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推进会暨业务培训会上的会议相关要求做好调查工作。目前各普查重点行业部门均确定了技术支持团队。

目前,紫金县全国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中应急行业录入已完成100%,林业、水利、住建等其他六大行业数据录入也正进行中。下一步,紫金县将紧扣时间节点,抓牢工作进度,加强审核把关,抓实工作质量,强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牵头单位主要领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领导,充分认识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履行普查办职责督促各行局加快工作进度,确保普查工作按全国统一部署的时间节点,高标准、高质量的完成好本次普查任务。

❖ 自然灾害普查工作计划简报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制定目的

为了有效防范、处置因灾害性气侯带来的各种自然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类损失,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及学校财产安全,维护教育教学秩序稳定,确保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师生生命安全放在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首位,把气象灾害的预防放在突出环节,密切监视灾害性天气,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2、落实责任,加强监督。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气象灾害的防范和处置工作,学校主要领导负总责。

3、快速反应,果断处置。一旦发生险情,应迅速响应,及时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并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组织力量全力抢险救灾。

二、应急救援指挥组织及职责

(一)领导小组

学校设立防御气象灾害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为防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组织学校防灾害性天气险情处置工作。

组长:校长(马龙)副组长:副校长(徐帆)教导主任(曹旺虎)总务主任(刘旭普)组员:马旭艳杜调调曹秀霞文媛柳涛万泉刘小芳吴珍淑陈婷婷(以及各位非班主任)(二)主要职责

1、日常工作职责

(1)制定切合本校实际的防御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准备必要工具和材料,密切注意气象部门的灾害性天气通告。(2)加强对学校师生防灾知识宣传,通过短信、出校刊、宣传栏、黑板报等形式,把防灾基本知识宣传到每位师生,在灾害性天气特别提醒师生往返途中注意安全,提高广大师生防范灾害的意识和能力。(3)加强检查和做好防范工作,经常保持校园道路、排水设施畅通,对校园内容易受淹的地方,做到逐点检查,确保地下水道疏通。对学校的基建和修建工地、校舍墙体、屋面、门窗、电气、室外天线、空调室外机、外悬挂物、广告牌、旗杆,以及围墙、自行车棚、宣传栏等定期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对出现的险情及时上报。坚决查封学校危房,防止安全事故发生。(4)加强学校的图书、电教、仪器设备的防护工作,对图书馆、微机房、实验室、锅炉房进行严格管理,特别注意化学药品的安全存放,切实做好防水防潮工作。

2、应急救援职责

在上级防灾指挥机构和当地政府的领导下,规范、有序、快速、有效地组织开展本校的防灾和抢险救灾工作。

三、灾害分级和预警机制及应急响应

(一)灾害分级

气象灾害是指:暴雨、高温、寒流、大雾、雷电、大风、冰雹、雪灾、道路积冰等灾害性天气。

按照气象灾害的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分为特别重大灾害(ⅰ级)、重大灾害(ⅱ级)、较大灾害(ⅲ级)、一般灾害(ⅳ级)四级。气象灾害等级根据防汛和气象部门的预报为准。

(二)预防和预警机制

1、有危险房屋、围墙或地处易发生山体滑坡等灾害隐患的学校,应当确定预警员,落实预警职责。

2、校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在灾害性天气前组织力量开展防灾检查,发现有安全问题及时处理和整改。

3、可能受降雨、雪灾等恶劣气候影响的,校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应加强值班,与气象、水利等部门保持密切联系,了解灾害情况,针对可能出现的灾害,研究防御对策,明确防御重点,及时向师生发布信息。加强对灾害隐患部位巡查,必要时采取预警、转移师生和财产等措施。

(三)应急响应

1、一般气象灾害(ⅳ级)学校防灾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灾情的观察,专门进行有关预防知识教育,提高教师和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并做好应急抗灾准备。

2、较大气象灾害(ⅲ级)学校防灾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汛情、雪灾等情况,及时制定预防措施,并进行校舍、设施安全检查,落实相关的加固措施;靠山、靠水、有危房的学校落实抗灾措施,做好防御工作。

3、重特大气象灾害(ⅰ、ⅱ级)学校防灾工作领导小组要坚守岗位,检查落实防灾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的手机和学校值班电话24小时开机,确保通信畅通,若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县教体局和当地政府汇报,出现重大灾情时,立即将灾情上报当地政府防灾指挥部,请求支援;学校的建筑工地立即停工,加固在建工地的脚手架、塔吊、升降机及建筑模板,确保施工工地安全,并积极与施工单位配合,避免建材水浸受潮,减少损失,避免学校工地事故的发生;按照上级要求,组织抢险小组待命抢险救灾,做好学校停课、师生撤离、贵重设备转移安置等工作,以确保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

4、灾害来临前应激反应

(1)灾害信号由气象台发布,学校依据区、县电视台或有关通知的灾害信息做出反应。

(2)黄色灾害信号的应急工作

A、总务处布置检查所有建筑物、设施设备,做好防淋、防浸的各项工作,检查及排通校内的排水设施。

B、学生停止在室外活动,学校要求班主任督促学生返回室内,教室内的学生严禁喧哗,以免造成恐慌,值日教师到班检查学生纪律、考勤。

C、学生上学或放学应带备雨具,禁止骑自行车的同学骑车打伞。

(3)红色灾害信号的应急工作A、继续做好黄色灾害信号的应急工作。 B、学校内所有人员暂停一切户外活动和作业。 C、学校组织好低洼易浸物资的转移或保护。

(4)黑色灾害信号的应急工作

A、学校做好校产的保护工作,根据灾情做好校园排涝工作;做好师生的管理工作;宣布停课并做出恢复上课的时间及课程调整安排的通知。

B、生留在课室内密切留意天气的情况,班主任到班管理并安抚学生情绪、照顾学生安全。

C、黑色灾害信号发布后,师生应留在家中或学校不要外出,校内的师生要到情况适宜才能回家。

D、如果学生处于往返学校的途中,应立即就近找安全地方避灾,电话通知家长接回家中,并致电班主任履行请假手续。

E、班主任加强学生考勤的管理,对不在学校的学生要与家长联系,明确其去向。

F、各班、各宿舍、各办公室、各功能室的责任人要做好本责任范围内人员与物资的安全保护工作,学校对造成损失的情况做出评估。

(5)灾害警报解除后,各学校要立即上报人员与物资的情况。

四、应急保障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学校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值班,主要负责人和值班人员的手机、值班电话24小时开机,保障防灾现场通讯畅通,确保防灾信息的获取和传递。

(二)应急队伍保障组织必要的教师员工应急抢险队伍,落实学校抢险救灾工作的人力保障。

(三)治安保障

加强与当地公安部门的联系,做好学校的治安工作。 (四)医疗卫生保障

加强与卫生部门的联络,做好学校的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预防疾病流行,做好师生疾病免疫和学校公共场所消毒工作。

(五)加强防御气象灾害避险知识宣传,提高师生的防灾减灾能力。

五、善后工作

(一)学校密切注意灾情动向,灾情解除后,及早向县教体局和当地政府报告灾情损失情况,县教体局一方面及时派人分片到各地各校检查了解受灾情况,另一方面将在第一时间汇总、整理全县教育系统的灾情,并及时向上级报告全系统受灾损失情况。

(二)抓紧组织人员对灾后的学校进行大清理。及时请当地防疫部门进行防疫消毒处理,对重大疫情、病情采取紧急措施,防止疫情的传播和蔓延。对受损较严重的校舍门窗、屋面以及围墙、宣传栏、自行车棚等,及时提出整改方案,并抓紧落实维修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三)及时向全校师生了解师生家庭的受灾情况,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多种有效的措施对受灾师生家庭进行适当慰问和救助,确保不使一名学生因家庭受灾而失学。

(四)抗灾救灾后,学校针对防灾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及时进行定性定量总结、分析和评估。总结经验,查清灾情损失的原因,找出问题,吸取教训,修改预案,并为以后抗灾工作做好各项准备。

❖ 自然灾害普查工作计划简报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做好农业自然灾害的预防、处置和灾后恢复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自然灾害对农业造成的损失,保障农业生产安全、有序、可持续地发展,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湖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农业自然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涉及动物疫情、农业生物灾害的,按相关预案执行。

1.4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防抗结合。加强对农业自然灾害的监测分析和预警预报,树立农业自然灾害可持续治理的科学发展观,增强防范能力。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坚持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首长负责制,属地管理,分级负责。

(3)协同应对、快速处置。相关部门(单位)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保障人力、物力、财力、技术储备。一旦发生农业自然灾害,能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科学抗灾救灾,恢复农业生产。

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应急组织机构

省农业厅设立湖南省农业生产抗灾救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农业救灾领导小组),由省农业厅厅长任组长,省农业厅分管副厅长任副组长,省农业厅办公室、发展计划与财务处、粮油作物处、经济作物处、蔬菜处、科技教育处、省种子管理站、省畜牧水产局、省农机局、省兽医总站、省农垦局、省乡镇企业局、省植保植检站、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省土壤肥料工作站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省农业救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农业厅办公室,由省农业厅办公室主任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2.2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2.2.1省农业救灾领导小组

负责协调、指导全省农业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研究决定灾害发生后应急处置工作的重大事宜,决定启动和解除灾害应急预案;安排部署农业防灾减灾工作,指导农业抗灾救灾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收集、整理全省农业自然灾害信息,向省人民政府和农业部报告农业自然灾害和应急处置工作情况;制定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的分配方案,参与资金管理工作;负责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饲草、疫苗、兽药等救灾物资的储备、调剂和管理。

2.2.2省农业救灾领导小组办公室

汇总、核查全省农业自然灾害和应急工作情况,提出建议意见,及时报告省农业救灾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本预案;组织研究提出农业防灾减灾工作计划,筹备省农业救灾领导小组办公会议,安排抗灾救灾的具体工作;加强与气象、水文等有关自然灾害预测预报部门的联系,及时收集、反映与农业有关的自然灾害预测预报信息;在自然灾害多发时期,组织安排人员值班;及时收集、核查灾情,并报告灾情动态;视灾情,派出农业抗灾救灾慰问团、工作组、专家组等组织,指导抗灾救灾工作;了解和督导市州农业防灾减灾工作;负责协调涉及其他部门有关农业抗灾救灾的工作;做好其它日常工作。

2.2.3省农业救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省农业厅办公室 负责全省农业自然灾害信息上报、新闻宣传工作;核实灾情,提出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分配方案。

省农业厅发展计划与财务处 协调和落实农业生产救灾资金;争取、落实农业和农业系统抗灾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灾后恢复重建项目。

省农业厅粮油作物处 核查、收集、反映粮油作物灾情;组织、指导灾后粮食生产自救。

省农业厅经济作物处 核查、收集、反映经济作物灾情;指导经济作物结构调整和灾后生产。

省农业厅蔬菜处 核查、收集、反映蔬菜灾情;指导灾后蔬菜生产。

省农业厅科技教育处 组织开展灾后农业生产技术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组织、协调灾区农民外出务工。

省种子管理站 掌握灾后需补种、改种农作物的种类、品种、面积和所需种子数量等情况,指导种子调运、供应;组织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调剂和调拨。

省畜牧水产局 收集和反映草原灾情及畜禽受灾情况;督导各市州畜牧部门组织饲草料及畜禽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服务工作,收集、反映渔业灾情;督导各市州渔业部门协助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组织检查鱼塘、鱼排、渔港岸堤、渔船的安全状况及灾区渔民转移、灾后渔业恢复生产等工作。

省农机局 建立农机抗灾救灾服务队和农机抗灾“110”,组织、督导各地农机部门及时组织农机人员和农机具;参与抗旱、排涝、抗灾抢险和灾后恢复生产服务工作。

省兽医总站 负责指导灾后动物防疫工作,督导受灾地区落实免疫、消毒、检疫等防疫措施;组织疫苗、消毒剂、防护用品等应急防疫物资供应。

省农垦局 负责核查、收集、反映农垦系统灾情;组织、指导垦区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

省乡镇企业局 指导易受自然灾害影响的乡镇企业加固厂房等设施,协助当地政府落实企业抗灾救灾责任制;督促企业组织人员和物资的安全转移,指导受灾的乡镇企业恢复生产。

省植保植检站 监测农作物病虫发生动态,发布农作物病虫草鼠害的预报、警报和防治信息,指导灾后农作物病虫防治。

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 制定灾后生产技术方案,指导、落实各项农业抗灾减灾生产技术的示范、推广、应用。

省土壤肥料工作站 制定灾毁耕地修复及培肥方案,指导开展灾毁耕地修复、地力提升和农作物的科学施肥。

3.预防预警机制

3.1预警信息

主要包括: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水情、汛情信息,海洋灾害预警信息,各地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发生情况。

3.2信息采集

3.2.1采集途径:适时与气象、水利等部门沟通,畅通信息交换渠道,进行定期、不定期的会商;省农业厅与市州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农业自然灾害信息网络系统。

3.2.2采集内容:主要包括气温、降水、光照等气候条件,水文、汛情等水文资料;农业自然灾害灾种、发生时间、地点、范围;农作物受灾、成灾、绝收面积和渔业受灾面积;农作物、畜禽、饲草、水产品损失程度;农田及农业基础设施、农业机电设备、垦区内水库、乡镇企业厂房损毁情况;农业直接经济损失及已采取的对策措施等。

3.3预警发布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立即发布预警:

(1)收到气象、水文等部门的灾害预测预报。

(2)易受热带气旋影响的地区,当接到热带气旋即将登陆或可能受影响的信息。

(3)干旱等进行性自然灾害趋重。

(4)发生其它突发性农业自然灾害的。

3.4预防控制

3.4.1完善农业防灾减灾组织,落实责任制。加强宣传,强化农业部门和农民的防灾减灾意识,做好防大灾抗大灾的思想准备。

3.4.2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做好农田设施、棚室建筑、畜禽圈舍、养殖鱼塘、农业机电设备的加固和防护措施,并配合水利等部门做好相关基础设施的维修、加固、改造,增强农田及各类农业基础设施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3.4.3修订完善不同类型农业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确定防御重点;研究制定关键时段、重点地区和薄弱环节的农业抗灾救灾、恢复生产措施,指导农业自然灾害多发地区的农业生产结构调整、适应性种植,提高农业生产的避灾抗灾能力。

3.4.4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要的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疫苗、消毒液、防护用品、肥料和饲草等救灾物资,督导各级农机行业管理部门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做好农机设备、配件及救灾用油的贮备和供应。组织开展农业防灾减灾技术攻关,积极培训、推广农业防灾减灾技术。

3.4.5 及时组织抢收已成熟的农作物;对未成熟和来不及抢收的农作物,因地制宜地采取措施防护。风暴灾害发生前,协助当地政府及时组织人员、设备转移。

3.4.6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建议本级人民政府并协助当地气象部门适时实施人工降雨和防雹作业。接到低温冻害、干热风等灾害预报后,及时与有关部门(单位)协调,立即组织、指导农民采取熏烟、喷施植物抗寒剂、覆盖以及喷灌等相应防范措施。

4.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级别

农业自然灾害根据其严重性和损害程度,分为一般农业自然灾害(IV级)、较大农业自然灾害(III级)、重大农业自然灾害(II级)、特别重大农业自然灾害(I级)四级。

4.1.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次性灾害,为IV级:

(1)发生涉及相邻两个以上市州的农业自然灾害,农作物和水产养殖受灾面积占受灾区域耕地和养殖水面总面积的5%―10%,或受灾面积达到20―40万亩的。

(2)某个市州发生农业自然灾害,农作物和水产养殖受灾面积占受灾区域耕地和水产养殖总面积的10%―15%,或受灾面积达到20―40万亩的。

(3)在特殊情况下需作为一般农业自然灾害对待的。

4.1.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次性灾害,为III级:

(1)发生涉及相邻两个以上市州的农业自然灾害,农作物和水产养殖受灾面积占受灾区域耕地和养殖水面总面积的10%―15%,或受灾面积达到40万亩―50万亩的。

(2)某个市州发生农业自然灾害,农作物和水产养殖受灾面积占受灾区域耕地和水产养殖总面积的15%―20%,或受灾面积达到40―50万亩的。

(3)在特殊情况下需作为较大农业自然灾害对待的。

4.1.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次性灾害,为II级:

(1)发生涉及相邻两个以上市州的农业自然灾害,农作物和水产养殖受灾面积占受灾区域耕地和养殖水面总面积的15%―20%,或受灾面积达到50―60万亩的。

(2)某个市州发生农业自然灾害,农作物和水产养殖受灾面积占受灾区域耕地和水产养殖总面积的20%―25%,或受灾面积达到50―60万亩的。

(3)在特殊情况下需作为重大农业自然灾害对待的。

4.1.4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次性灾害,为I级:

(1)发生涉及相邻两个以上市州的农业自然灾害,农作物和水产养殖受灾面积占受灾区域耕地和养殖水面总面积的20%以上,或受灾面积达到60万亩以上的。

(2)某个市州发生农业自然灾害,农作物和水产养殖受灾面积占受灾区域耕地和水产养殖总面积的25%以上,或受灾面积达到60万亩以上。

(3)在特殊情况下需作为特别重大农业自然灾害对待的。

4.2应急响应行动

在主汛期(每年6―8月),安排成员单位人员值班,做好值班记录,并根据农业自然灾害发生范围、强度和受灾面积,分级启动应急响应。

4.2.1 IV级

省农业救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主持会商,作出工作安排。加强灾情调度和农业救灾、农业生产恢复工作的指导,及时将情况通报给有关部门和省农业救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4.2.2 III级

(1)省农业救灾领导小组副组长主持会商,作出工作部署。加强灾情调度,及时报告灾情,并通报有关部门和省农业救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根据灾区救灾工作的要求,派出工作组,指导灾区农业救灾工作。组织动员、指导各地农业机械参与抢险救灾,实施灌溉、排涝等服务工作。

(3)研究提出支持灾区农业生产恢复意见,争取下拨农业生产救灾资金。

(4)根据灾区要求,帮助灾区调剂、调运救灾备荒种子,必要时可请示农业部动用国家救灾备荒种子。

(5)监督市州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救灾应急措施的落实和救灾资金、物资的规范使用。

4.2.3 II级

(1)省农业救灾领导小组组长主持会商,各成员参加。及时将情况报告省人民政府,并通报有关部门和省农业救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密切监视灾情动态,根据灾区救灾工作的需要,派出工作组,指导灾区农业救灾工作。组织动员、指导各地农业机械参与抢险救灾,实施灌溉、排涝等服务工作。

(3)研究提出支持灾区农业生产恢复意见,争取及时下拨灾后基本建设投资和农业生产救灾资金。

(4)根据灾区要求,请示农业部动用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帮助灾区调剂、调运恢复农业生产所需救灾物资。

(5)监督市州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救灾应急措施的落实和救灾资金、物资的规范使用。

4.2.4 I级

(1)省农业救灾领导小组组长主持会商,各成员参加。及时将情况报告省人民政府和农业部。重大问题报请省人民政府组织协调。

(2)密切监视灾情动态,主动提出救灾意见和措施。及时向重灾区派出工作组,指导灾区农业救灾工作。组织动员、指导各地农业机械参与抢险救灾,实施灌溉、排涝等服务工作。

(3)研究提出支持灾区农业生产恢复意见,及时争取下拨灾后基本建设投资和农业生产救灾资金。

(4)及时请示农业部动用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帮助灾区调剂、调运恢复农业生产所需救灾物资。

(5)监督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救灾应急措施的落实和救灾资金、物资的规范使用。

4.3信息报送和处理

4.3.1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农业自然灾害发生后,由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造成重大农业损失的,可直接上报,并同时报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4.3.2农业重大自然灾害信息应立即上报。因不可控因素一时难以掌握详细农业重大自然灾害信息的,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并抓紧核查,3日内补报详情。一般、较大农业自然灾害信息,定期逐级上报。

4.4信息发布

农业自然灾害的信息发布遵循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原则。

省农业厅会同省政府新闻办,按照《湖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4.5应急结束

当农业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农业生产恢复正常时,由省农业救灾领导小组宣布应急结束。

5.善后工作

5.1善后处置

加强与水利等部门沟通,及时调动机电排灌设备和农业机械,进行堵口复堤、农田排涝,疏浚渠道、渔塘淤泥,抢修损毁耕地和各类农业基础设施。督促、帮助、指导灾区农民加强农作物田间管理,及时抢种、补种、改种各类应时农作物。

5.2协调救助

根据灾区需求,及时协调有关部门(单位),按照程序及时组织区域间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肥料、地膜、农药、饲草料、柴油等各种农业生产资料的调剂、调拨。积极与银信部门协商,落实灾后农业生产恢复所需贷款。协助有关部门(单位)做好对农业损失、农业设施装备财产损失的保险赔付。

6.应急保障

6.1资金保障

农业自然灾害应急处置所需工作经费,按《湖南省财政应急保障预案》执行。

6.2物资保障

在农业自然灾害易发期,相应级别的农资部门应储备一定数量的农业抗灾救灾物资。各相关单位应优先保障各类农业救灾资金的落实和农业救灾应急物资的供应。

6.3信息保障

各级农业自然灾害应急指挥机构应加强农业自然灾害灾情信息体系建设,实现上下畅通和“早预报、早发现、早处置”。加强通讯设施建设与维护,保障自然灾害应急工作中的电话、网络等信息渠道畅通。

7.监督管理

7.1 宣传、培训和演练

省农业救灾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大力开展农业自然灾害救助知识的宣传,组织各类农业技术推广服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加强防灾减灾科普知识宣传,加强对救助干部和灾害多发地区及重点行业的救助救护知识培训和演练工作,提高救助技能。

7.2 奖励与责任

对在农业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严重损失的,有关部门(单位)依法给予责任人行政处分;违反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7.3 监督检查

省农业厅、省应急管理办公室(省人民政府总值班室)会同省有关部门(单位)对预案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应急措施到位。

8.附则

8.1名词术语解释

农业:指种植业、畜牧业、农垦、乡镇企业、渔业及相关行业基础设施,不包括林业。

农业自然灾害:指干旱(含高温热害、干热风)、洪涝(含因暴雨造成的洪水、渍涝、泥石流、滑坡等)、低温冻害(含冷害、霜冻、冰冻、雪灾、寒露风等)和风雹(含台风、寒潮大风、龙卷风等风灾及冰雹)等危害农业生产的自然灾害。

8.2 预案管理与更新

省农业厅根据情况变化,对预案进行修订完善。

8.3 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由省农业厅印发并负责解释。

8.4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 自然灾害普查工作计划简报

镇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为规范及提高自然灾害应急反应能力,保障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灾区社会稳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应急预案的工作原则。政府领导原则,救助应急预案是政府的预案,应该明确概括政府对救助工作的领导作用和责任;政府分别制定本级政府的预案;分工负责原则,预案中涉及的有关灾害预防、预警、紧急响应、相关保障、灾后恢复重建等环节,按照各部门职能分工划分确认;协调一致原则,预案要明确综合协调和职能机构和人员,预案突出落实救且工作各个环节的相关内容,强调救助保障手段和资金的落实。

(二)预案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洪涝、风雹、地震、地质及其他异常自然现象造成的灾害。

二、灾情报告

自然灾害发生后,立即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初步灾情,并迅速组织有关部门调查核实灾情。灾情内容主要包括: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灾害后果,采取的措施,生产、生活方面需要解决的问题等。

三、应急反应机构

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的人员组成及职责

总指挥:吴昌波党委书记

副总指挥:程晓兰镇长

唐海波人大主席

成员:余权、付昌荣、李江玲、魏发斌、颜怀奎、

龙有楷、修岑、蔡玉辉、耿伟

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民政:承担镇灾情临时成立的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综合组织、协调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核查报告灾情,申请、管理、分配自然灾害救助款物;组织指导自然灾害救助捐赠;组织转移安置灾民,确保24小时内应急物资运送到位,确保应急期内灾民的基本生活;负责灾民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

水利:承担全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全镇防汛抗旱,抢险工作,对主要河流、水库实施调度,负责灾后水利设施的.修复。

财政:紧急提供自然灾害救助应急资金,负责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安排、拨付。

安办:负责修复中断的道桥交通安全和救灾打涝;负责调集抢险救助物资运输车辆。

镇建:负责工程建设的管理,监督执行房屋建筑工程和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的设防标准,做好灾后恢复工程设计施工、施工管理等工作。

农业林业:负责帮助指导灾后农业生产自救。

卫生:负责调度卫生技术力量,抢救伤病员,对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情、疾病的传播、蔓延。

教育:负责转移受灾师生,做好灾后学校教育、教学组织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灾后校舍恢复重建。

派出所:负责灾区的社会治安、交通指挥和火灾、爆炸的扑救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抢险救灾工作,并完成县自然灾害救助指挥部赋予的救助任务。

指挥部办公室人员根据灾害类型分别由承担主要自然灾害救助职责的单位负责人参加。办公室视工作需要,成立预测预报、人员抢救、工程抢险、转移安置、交通恢复、生活保障、物资保障、通讯保障、宣传动员、恢复重建等工作组,迅速有效地组织抗灾救助工作,其主要职责为:向各工作组传达指挥部工作指令并监督落实,收集各工作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报告;负责灾情和救助工作信息发布;及时收集、评估灾情,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灾情和救助工作情况,协调救助工作过程中的职能交叉;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应急反应行动

(一)转移安置和组织。发生突发性灾害对人的居住和生活造成威胁时,必须进行转移安置,转移安置由政府组织实施,并发出转移安置通知或进行动员,安置地点一般采取就近安置,安置方式可采取投亲靠友、借住公房、搭建帐篷等。政府安排运输力量,按指定的路线进行转移,保证转移安置地和灾区的社会稳定;保障转移安置后灾民的生活,解决饮水、食品、衣物的调集和发放;在灾区要防止如火灾、疫病等次生灾害的发生;对转移安置灾民情况进行登记;转移安置情况及需解决的困难要及时逐级上报。

(二)灾情的统计和报告。灾情发生后,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对灾害损失情况进行调查,统计汇总后逐级上报。汇总灾情后及时向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

(三)紧急救援行动。

1、组织干部、群众进行紧急救援工作,协调民兵进行紧急抢救、抢险工作;

2、组织卫生系统医护人员对伤员进行紧急救治;

3、交通、电力、通信等部门进行道路、设施和线路的抢修;

4、灾区急需的救援物资,紧急状态下采取征用或采购的办法征集,灾后由政府有关部门结算。救助物资运输的道路、工具、经费,救助物资的安置、保管、登记、发放、使用,按有关规定办理:

5、救助捐赠的组织。根据灾区的急需情况确定捐赠物资的品种、数量,通过政府发文,新闻媒介公告,发动社会力量向灾区捐款捐物,民政部门按有关规定负责管理捐赠款物的接收、分配、运输和发放工作。

(四)其他有关事务根据灾情,必要时可以灾区建立前方指挥部,及时向报告灾情,争取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给予救助资金和物资支持。重大灾情的宣传报道按有关规定执行。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宣传救灾工作成效和典型事迹,促进互助互济,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五、附则

(一)预案的宣传教育和训练演习。预案制定后,要变为社会和群众的行动,向社会进行宣传,使广大群众增强防灾减灾意识,增强救助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重点地区、重点部门要进行演练,如灾民的转移安置、伤病员的抢救等。

(二)本预案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 自然灾害普查工作计划简报

1.学校防灾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工作小组由各处室主任担任。

2.学校防灾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救护工作,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3)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全面保证和促进学校安全稳定。

(4)做好防自然灾害的宣传教育、组织防灾害的演习工作。提高广大师生的防范意识。

3.通讯联络组职责:

(1)接到上级指令或天气监测预报信息、预警信号,需要停课,则通过学校通讯网络成员第一时间将信息传递给有关老师、学生、家长,立即采取措施停课放假。

(2)通讯小组随时与教育系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保持联系,在接到台风、暴雨信息时,进入战备状态,随时待命。

(3)及时汇报学校受灾、救灾及有关情况。

4.安全防护救护组职责:

(1)在发生灾害时,组织各方人员切断电源,检查和加固窗外的悬挂物,检查旗杆、墙报栏,防止高空悬挂物摔落伤人,要检查保管好各类电器。

(2)组织各班班主任负责关好课室门窗,各处室、年管会关好办公室门窗。信息中心的老师负责检查电脑室和多媒体室电源开关。

(3)突发台风、暴雨、地震等自然灾害时,组织学生在安全地方躲避。

(4)若遇人员受伤,积极组织抢救。

5.善后处理组及职责

(1)发生破坏性灾害时,立即做好抗灾自救工作,在上级领导下,发扬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精神,开展自救活动。

(2)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做好灾后卫生消毒,防止传染性疾病在校园滋生蔓延,做到大灾之后无大疫。

(3)灾后要科学安排课时,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尽快恢复正常。

❖ 自然灾害普查工作计划简报

自然灾害形成的原因

灾害是对能够给人类和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造成破坏性影响的事件总称。纵观人类的历史可以看出,灾害的发生原因主要有二个:一是自然变异,二是人为影响。因此,通常把以自然变异为主因的灾害称之为自然灾害,如地震、风暴、海啸;将以人为影响为主因的灾害称之为人为灾害,如人为引起的火灾、交通事故和酸雨等。

影响自然灾害灾情大小的因素有三个:一是孕育灾害的环境(孕灾环境),二是导致灾害发生的因子(致灾因子),三是承受灾害的客体(受灾体)。

自然灾害形成的过程有长有短,有缓有急。有些自然灾害,当致灾因素的变化超过一定强度时,就会在几天、几小时甚至几分、几秒钟内表现为灾害行为,像火山爆发,地震、洪水、飓风、风暴潮、冰雹、雪灾、暴雨等,这类灾害称为突发性自然灾害。旱灾、农作物和森林的病、虫、草害等。

虽然一般要在几个月的时间内成灾,但灾害的形成和结束仍然比较快速、明显,所以也把它们列入突发性自然灾害。另外还有一些自然灾害是在致灾因素长期发展的情况下,逐渐显现成灾的,如土地沙漠化、水土流失、环境恶化等,这类灾害通常要几年或更长时间的发展,则称之为缓发性自然灾害。

许多自然灾害,特别是等级高、强度大的自然灾害发生以后,常常诱发出一连串的其他灾害接连发生,这种现象叫灾害链。灾害链中最早发生的起作用的灾害称为原生灾害;而由原生灾害所诱导出来的灾害则称为次生灾害。

自然灾害发生之后,破坏了人类生存的和谐条件,由此还可以导生出一系列其它灾害,这些灾害泛称为衍生灾害。如大旱之后,地表与浅部淡水极度匮乏,迫使人们饮用深层含氟量较高的地下水,从而导致了氟病,这些都称为衍生灾害。

当然,灾害的过程往往是很复杂的.,有时候一种灾害可由几种灾因引起,或者一种灾害因会同时引起好几种不同的灾害。这时,灾害类型的确定就要根据起主导作用的灾因和其主要表现形式而定。

自然灾害的特征介绍

第一,自然灾害具有广泛性与区域性。一方面,自然灾害的分布范围很广。不管是海洋还是陆地地上还是地下、城市还是农村、平原、丘陵还是山地、高原,只要有人类活动,自然灾害就有可能发生。另一方面,自然地理环境的区域性又决定了自然灾害的区域性。

其次,自然灾害具有频繁性和不确定性,全世界每年发生的大大小小的自然灾害非常多。近几十年来,自然灾害的发生次数还呈现出增加的趋势 ,而自然灾害的发生时间、地点和规模等的不确定性,又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人们抵御自然灾害的难度。

第三,自然灾害具有一定的周期性和不重复性,主要自然灾害中,无论是地震还是干旱、 洪水、它们的发生都呈现出一定的周期性。人们常说的某种自然灾害 “十年一遇、百年一遇”实际上就是对自然灾害周期性的一种通俗描述,自然灾害的不重复性主要是指灾害过程、损害结果的不可重复性。

第四,自然灾害具有联系性。自然灾害的联系性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区域之间具有联系性。比如,南美洲西海岸发生“厄尔尼诺”现象,有可能导致全球气象紊乱;美国排放的工业废气,常常在加拿大境内形成酸雨。

另一方面是灾害之间具有联系性。也就是说,某些自然灾害可以互为条件,形成灾害群或灾害链。例如,火山活动就是一个灾害群或灾害链。火山活动可以导致火山爆发、冰雪融化、泥石流、大气污染等一系列灾害。

第五, 各种自然灾害所造成的危害具有严重性。例如,全球每年发生可记录的地震约 500 万次,其中有感地震约5万次, 造成破坏的近千次,而里氏7级以上足以造成惨重损失的强烈的地震,每年约发生15 次,干旱、洪涝两种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也十分严重,全球每年可达数百亿美元。

第六,自然灾害具有不可避免性和可减轻性。由于人与自然之间始终充满着矛盾,只要地球在运动、物质在变化,只要有人类存在,自然灾害就不可能消失,从这一点看, 自然灾害是不可避免的。

然而,充满智慧的人类,可以在越来越广阔的范围内进行防灾减灾,通过采取避害趋利、除害兴利、化害为利、 害中求利等措施,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从这一点看, 自然灾害又是可以减轻的。

自然灾害的主要影响

1、灾难会带来实质性的创伤和精神障碍;

2、绝大多数的痛苦在灾后一两年内消失,人们能够自我调整;

3、由灾难引起的慢性精神障碍非常少见;

4、有些灾难的整体影响可能是正面的,因为它可能会增加社会的凝聚力;

5、灾难扰乱了组织、家庭以及个体生活。

自然灾害会引起压力、焦虑、压抑以及其它情绪和知觉问题。影响的时间以及为什么有些人不能尽快适应仍然是未知数。在洪水、龙卷风、飓风以及其它自然灾害过后,受害者会表现出恶念、焦虑、压抑和其它情绪问题,这些问题会持续一年。

一种极度的灾难的持续效果,称为创伤后应激障碍,即经历了创伤以后,持续的、不必要的、无法控制的无关事件的念头,强烈的避免提及事件的愿望,睡眠障碍,社会退缩以及强烈警觉的焦虑障碍。

❖ 自然灾害普查工作计划简报

由于学校地势低洼,加之深河路排水系统差,每逢大暴雨天气,校园积水严重(水深达30cm―50cm)。为了及时、妥善地处置暴雨天气的校园积水事件,保障师生生命与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暴雨天气,校园积水,影响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的情况下。

二、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暴雨天气校园积水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由校长统一组织,统一指挥、协调作战,共同完成应急工作任务。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各班班主任当天值日教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xx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应急措施

(一)一般情况(暴雨天气还能维持教育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1、当天值日教师坚守岗位,加强管理,维护学生活动秩序,值日领导加强巡视,及时处理偶发事件。

2、放学时段,领导小组成员全部到位,有效组织学生放学,维护学生放学秩序,确保学生安全放学。

3、学生中餐由食堂送到各楼层分发,学生打饭后到各自教室进餐。各班班主任协助楼层值日教师组织学生打饭;协助食堂从业人员把饭菜送到各楼层。

(二)特殊情况(暴雨天气不能维持教育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1、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请示学生放假。

2、得到放假批准后,通知各班班主任电话联系学生家长,将每个学生交到家长手中接回。

3、所有领导小组成员到现场,维护放学秩序,有序组织学生放假,做好相关工作。楼层蹲点领导到位:一楼xx;二楼xx;三楼xx。

4、雨晴后,组织人员清理校园卫生,进行校园杀菌消毒工作。

四、责任追究

在应急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相关人员视其情节追究责任,造成安全事故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不服领导小组指挥,且迟迟不按要求执行的。

2、未到现场履行职责的。

3、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出现失误的。

❖ 自然灾害普查工作计划简报

一、指导思想

“德育为首,安全第一”。本着生命第一的原则,为维护学院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高效有序地处理学院突发安全事故,使学院突发安全事故损失降低至最低限度。根据国家《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拟定《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突发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二、适用范围

当本地区、学院周边、学院发生雷雨闪电、洪水、地震时,本《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突发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即刻启动。

三、应急指挥机构

学院成立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和组织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根据应急处置的工作需要,领导小组可以随时调集人员、调动物资及动员一切力量紧急处置突发事件,全校师生须全力支持和密切配合。

1、领导机构及应急小组

领导机构

组长:副组长:

成员:

应急小组

(1)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

组员:

(2)组织联络组

组长:

组员:

(3)医疗救护组

组长:

组员:

(4)学生管理组

组长:

组员:

(5)治安保卫组

组长:

组员:

(6)后勤保障组

组长:

组员:

2、职责

(1)领导机构

主要有组长负责。组长总揽全局,是本预案启动的决定者和结束者,是突发事故的总领导者、组织者和管理者,是一切行动的指挥者。

(2)办公室

负责上情下达及下情上达,调配人员,协调各应急小组工作,以及事故的通报工作。

(3)组织联络组

负责校内相关师生的思想动员,校内外相关单位的的联系沟通工作。

(4)医疗救护组

负责伤员的转送,学校卫生的初步调查,相关校舍的卫生防疫工作等。

(5)学生管理组

负责学生的疏散、安置、调节、稳定工作,组织教师配合学校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6)治安保卫组

负责事故区域内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正常的救援秩序。

(7)后勤保障组

负责抢险救灾物资的供应,提供水、通讯等服务保障。

四、预警机制

(一)预测预警信息

学院要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

1.信息报送原则

(1)迅速: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学院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在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报区政府,同时报告教育局,若因情况复杂,2小时内难以上报的,必须先电话报告,待情况核实后,再书面报告。

(2)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详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

(3)直报:发生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后,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政府、教育局。特殊情况,应向当地公安派出所及有关部门报告。

(4)续报: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学院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及时续报事件处置情况及事态变化情况。

2、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划分事故等级,积极做好应急措施。

五、突发自然灾害可能发生的地点及可能造成的后果

1、雷雨闪电自然灾害可能发生在学院及周边地区,可能危及全校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

2、洪水灾害可能发生在学生回家途中的阡陌小路上,可能危及学生生命财产的.安全。

3、地震灾害可能发生在学院及周边地区,可能危及全院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

六、突发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

(一)雷雨闪电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

1、学生在校上课期间突发雷雨闪电天气,应急小组及教师及时教育学生避免在雨中奔跑和在树下避雨。

2、尽可能打电话与低年级学生及路途远的学生家长联系,让家长到校来接学生回家。

3、若发生学生雷击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及时上报上级部门,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更重要的是及时进行救治(进行人工救治和打120),并做好善后工作。

(二)洪水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

1、教育学生来回学校要走大路,必要时教师护送。

2、组织回家路队,指定高年级学生维持路队秩序。

3、及时向上级汇报洪水情况,根据上级指示进行处置。

(三)地震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

1、组织学生不要慌乱,有秩序地保持镇定。若上课时间,应急领导小组及教师组织学生有序有法在教室进行防震自护,震后有序撤离教室;若课余时间,及时疏散学生,组织学生有序远离建筑物,到空旷地进行自护。

2、若有人员发生意外,及时上报上级部门,应急小组应及时与家长联系,及时拨打120。

七、事故报告的通讯联系电话

学校:办公室:

教育局办公室:政府办公室:

八、平时的保障措施

1、平时加强安全教育的宣传工作,使学生具有安全意识。

2、想方设法进行一些事故自救演练。

3、牢记常用报警电话:报警110,消防119,医疗急救中心120

4、定期检查,及时整改,注意征兆,防患于未然。

❖ 自然灾害普查工作计划简报

为切实有效地消除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贯彻执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救”的方针,做到遇事不惊、临危不乱,妥善处置紧急情况,最大限度地减少意外事故带来的损失,保障全体师幼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保教秩序,保证幼儿园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确保幼儿园安全稳定,结合本园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原则

本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宣教结合;精心组织、快速反应、沉着应对”的原则,认真做好预案编制和预案演练工作。

二、组织结构

1、应急领导组。组长:xxx。职责:统筹组织好整个应急过程。

2、宣传教育组。组长:xxx。组员:各班班主任。职责:稳定全园教职工、幼儿及家长的情绪,帮助他们了解事故发生的过程及应急措施,从而能配合幼儿园的工作。

3、安全保卫组。组长:xxx,组员为门房人员。职责:及时清理道路积水,打开下水井盖,保护好配电设施、等重要部位不进水;走廊大厅铺设防滑垫,避免滑倒摔伤事故的发生。

4、卫生保健组。组长:xxx。职责:尽快了解事故产生的后果,对轻微伤口及时进行处理;不能处理的,马上与班主任一起将伤者送往医院进行急救。

5、后勤保障组:组长:xxx。职责:提供发生事故、处理事故、善后事故时所需的一切必需品。

三、防范措施

(一)建立全面的联系网络:

1、园领导和各小组组长的手机必须做到24小时开通,并告知全园教职工(包括宅电)。

2、规范应急上报电话:防火报警电话:119、报警电话110。

3、园领导和各小组长必须备有全园家长、教职工(包括家属)、电话和手机(每位班主任也人手一份)。

(二)加强应急知识培训:

1、认真制订相应的应急措施,对自己的职责要设想全面、考虑周到。做到平时防患于未然,事故发生时应对沉着,措施细致周到。

2、加强全体教职工在事故处理方面的防范应急知识培训与测试。

(三)应急物资准备:

1、设立应急隔离室。将保健室内的观察室作为隔离室,并添置相应的物品:消毒纱布、消毒药水、包扎纱布等。

2、添置应急人员所必备的“口罩、白大褂和医用手套”。

四、应急措施

1、当台风和暴雨来临时,宣传组负责通知各班关闭教室、楼道的门窗;幼儿休息要待在室内,在楼梯、走道上行走时要小心路滑。放园时没有家长接的幼儿一律等由值班老师负责管理照应,直至家长接领。

2、总务主任、当班门卫负责对校内及大门口地势低洼区域的路面清理,防止路面积水过深,走廊通道铺设防滑垫,防止幼儿跌到摔伤。

3、后勤保障组组织教职工及时清扫散落在地的各种垃圾、丢弃物等,防止垃圾被水冲散阻塞下水道而造成排水不畅和积水成灾。

4、后勤保障组组长负责校内积水和路面情况巡视检查,要及时组织清洁人员排除影响师生安全行走的树枝等各种障碍物。在地面坑、洞或窨井盖掀开处,放置标示物,以防止行人不慎绊倒或跌入。

5、后勤保障组组长负责加强对学校灾前各项防护工作的检查,督促有关人员履行职责,尽可能消除安全隐患。

6、发生灾害事故时,行政值班人员及时报告上级领导和其他有关部门,请求救援和指导。

❖ 自然灾害普查工作计划简报

一:做好应急运输保障工作,在发生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时,要服从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

二:遇有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发生,应立即在最短时间最快的速度向交通主管部门报告(在异地遇有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该向当地人民政府或交通主管部门报告)。

三:投入应急运输的车辆年限不超过5年,并经检验合格的在用车;车辆运行单行在500公里以上必须配备2名驾驶员,每位驾驶员驾驶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

四:参运人员年纪在20—50岁之间,符合道路运输经营的驾驶员,技术过硬,作风正直,身体健康。

五:接受应急运输任务后,运输车辆,参运人员必须整合待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集合,必须有道路运输经营者亲自带队。

六:执行应急运输任务时,运输车辆及参运人员要遵守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服从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遇事主动请示,汇报,协调解决好各项工作任务。

气:完成应急运输任务后,必须向有关部门汇报任务完成情况,即使做好车辆维护,保修总结经验,提高应急能力和处理能力。

❖ 自然灾害普查工作计划简报

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本站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方案三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方案一篇

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基础性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20〕12号)(简称《通知》)要求,为统筹做好本次风险普查宣传工作,确保风险普查工作顺利推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XXX关于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重要论述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决策部署,大力宣传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对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构建“智慧减灾”体系的重要意义,引导全社会牢固树立灾害风险管理和综合减灾理念,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动员,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工作目标

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宣传的工作目标是紧密围绕风险普查各阶段的中心工作,以风险普查的重大意义、工作内容、成果及其应用、典型经验、先进人物和事迹等为宣传重点,通过开展风险普查知识普及、宣传动员,发布权威解读、监测舆情动态、回应社会关切等系统工作引导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了解、认同、支持普查工作,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舆论环境。

通过开展风险普查宣传,使地方党委政府充分认识到实施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对提高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重要意义,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使各级政府部门认识到做好本次风险普查的复杂性和艰巨性,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风险普查工作;使各级普查办、每位普查工作者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开展风险普查工作;使广大普查对象提高支持配合普查、依法提供普查数据的自觉性,如实申报普查数据,保证风险普查数据和成果真实准确。

三、宣传重点

(一)大力宣传风险普查的重要意义。宣传XXX关于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重要论述,以及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关于“要实施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工程,掌握风险隐患底数”的重要指示精神。宣传普查是一项基础性、科学性、综合性、战略性很强的工作,既能为我国开展自然灾害风险防范应对工作提供重要支撑,也能为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布局和功能区划提供科学依据等。

(二)大力宣传风险普查的目标任务和技术方法。宣传摸清全国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区域抗灾救灾能力、客观认识全国和各地区灾害综合风险水平的普查目的。宣传针对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海洋灾害、森林和草原火灾等六大类灾害,开展致灾要素、承灾体、历史灾害和综合减灾能力等风险要素调查、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风险评估与区划等全链条式普查的任务,使公众和社会各方全面了解普查工作,深入知晓需要参与配合的事项。针对普查任务内容,对调查统计、遥感解译、地理信息技术、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手段的应用进行宣传,进一步提高普查工作信息化水平和效率。

(三)大力宣传风险普查成果应用对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宣传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是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按照“边普查、边应用、边见效”的原则,通过制定科学实用的灾害风险区划、综合防治区划,最大程度减轻灾害风险。着力宣传风险普查成果为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布局和功能区划提供科学依据,也为我国开展自然灾害应急处置、自然灾害防治、综合灾害风险防范、自然灾害保险等工作提供科技支撑等情况。

(四)大力宣传风险普查中的经验作法和典型人物。本次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协同任务重、工作难度大,要大力宣传各地组织实施普查、探索普查成果应用方面的鲜活经验和典型做法。宣传各地各部门在普查工作中的创新举措和显著成效,加强示范引导、推动工作开展。要深入挖掘并大力宣传普查工作者敬业奉献、创新尽职的工作状态和精神风貌,增进社会各界对普查工作的认识、理解和支持。

(五)大力宣传依法普查。数据质量是普查工作的生命线。通过风险普查宣传,引导所有普查工作者和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和本次普查的具体要求,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数据,按时填报普查表,确保数据完整、真实、可靠。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普查结果要逐级上报,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对外发布。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涉密资料和数据,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四、宣传安排

1.报道普查试点和全面铺开工作情况。中央主要媒体积极报道普查试点工作的经验做法和整体情况,2021年5月就普查试点总结情况在新华社播发综合报道,中央主要媒体及时刊播报道。2021年5月发布普查全面启动消息稿件和答记者问,协调新华社播发消息通稿和答记者问,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播出报道,人民日报等中央各报及时刊发。

2.举行新闻发布会。在全面铺开启动阶段和成果应用总结阶段在国务院新闻办分别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新华社播发消息通稿,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播出报道,人民日报等中央各报及时刊发。定期召开媒体通气会,通报风险普查有关工作情况。

3.刊播评论言论。人民日报、新华社等中央主要媒体及所属新媒体刊播评论言论,对普查的目的意义进行深入阐释,积极引导推动工作开展。

4.推出专题节目。中央广电总台等通过权威采访、实地拍摄、专家解读等方式,就风险普查重要意义、工作情况、典型经验、先进人物和成果运用等策划专题节目,多维立体介绍普查工作。

5.强化网络宣传。中央主要媒体及所属新闻网站、新媒体制作推出一图读懂、微视频、H5、漫画等风险普查融媒体产品,主要商业网站及时转载推送相关产品。

6.开展社会宣传。制作风险普查宣传片、公益广告片、宣传科普短视频和阶段性成果推广视频,中央电视台、地方电视台,以及互联网等平台进行多渠道投放。协调通讯运营商推送倡议公众参与支持普查的公益短信,组织各地在企业、学校、社区等公共场所,以及公交、地铁等移动电子载体广泛发布普查宣传品,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普查工作。

7.开展“风险普查我参与”随手拍短视频大赛,展现普查工作者的精神风貌。

8.开展风险普查“媒体基层行”活动,对风险普查入户调查、软件建设、数据汇交和部门协同等工作进行现场采访,对基层普查员工作进行报道,对普查对象支持配合普查工作进行正面宣传。

9.进行宣传产品投放、效果评估和舆情监测。多渠道投放宣传产品,对普查活动和宣传效果进行定期评估,并对风险普查舆情进行监测和应对。

五、组织领导

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宣传工作由国务院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和中共中央宣传部统一领导,国务院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国务院普查办)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各地区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分级负责、同步宣传、共同参与”原则,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做好风险普查宣传工作。

各级宣传部门要加强对宣传工作的协调和指导,联合地方普查机构制定具体的宣传工作计划,负责组织和督促本级新闻单位及时做好风险普查工作的宣传报道和社会动员,确保各个阶段的宣传任务落到实处。

各级新闻单位要密切协作、精心策划,广泛深入宣传风险普查的重要意义和相关要求,宣传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经验、先进事迹,正确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和支持普查,教育广大普查工作者依法开展普查,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各级风险普查机构要按照国务院普查办统一部署,制定宣传工作方案,落实宣传工作经费,保障风险普查宣传工作有效实施。要加强与宣传部门的沟通协作,及时向新闻单位提供风险普查的工作信息和相关资料。要根据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组织策划宣传活动,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切实提高宣传实效。

各行业部门按照国务院普查办统一部署,会同行业新闻宣传部门做好本行业风险普查的宣传工作,结合本行业实际制定风险普查工作宣传方案,并设专人开展风险普查的日常宣传和重大节点宣传。

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方案二篇

自然灾害风险管理的途径主要有两种:一是通过降低自然灾害的危险度,即控制灾害的强度和频度,实施防灾减灾措施来降低风险;二是通过降低区域易损度,即合理布局和统筹规划区域内的人口和资产来降低风险。

比较而言,通过后者降低区域易损度是目前较易实施的风险管理的主要途径。此外,购买人身和财产保险,将风险转移至保险公司,也是自然灾害风险管理的行之有效的措施。

风险管理的目的是降低风险或转移风险。风险无处不在,其中一部分风险是可以接受的,称之为可接受风险(Acceptablerisk),这部分风险不需要降低和转移;一部分风险是不可以接受的,称之为不可接受风险(Unacceptablerisk),这部分风险需要降低和转移,属于需要进行风险管理的范围。

从风险管理的角度,虽然可将风险分为可接受和不可接受两类,但两者的区分并没有严格的界线。根据已有的泥石流风险等级的划分,我们认为可将极低风险理解为可忽略风险,:而可忽略风险即可视为可接受风险。

因此,至少极低风险这一等级的风险我们认为是属于不需要管理的可接受风险的范围。针对风险度是由危险度和易损度共同构成的这一基本事实,可将地质灾害的减灾措施分为三类:一是灾害改善,通常使用工程方法,降低灾害发生的频率,让灾害远离人民;二是行为改善,采取避让和预警系统等降低灾害影响,或通过制订规划、教育法规和经济刺激手段降低易损性。

三是损失共享,包括保险系统、灾害救助、开发援助和补偿。具体说明如下:(1)降低危险度。

有些自然灾害,如地震、海啸、火山、台风(太平洋西部)、飓风(大西洋西部和西印度群岛)和龙卷风,可以通过预测预报来避免。目前世界上能够比较成功预报的自然灾害是台风和飓风。

由于有全方位、全天候气象卫星的监测,通过卫星云图的分析,已经能够比较准确地预报台风的规模、路径、到达时间和登陆点。但从本质上讲,预测预报并没有降低自然灾害危险度,因为它既没有降低自然灾害发生的规模,也没有降低自然灾害发生的频率。

但是预测预报可为降低自然灾害易损度提供良好基础,从而为降低自然灾害风险度创造有利条件。降低自然灾害危险性就是通过人类的强力干预,以此改变自然灾害事件的发生过程。

对于泥石流灾害来说,降低危险度是可能的,我们可以通过土木工程措施,采取拦、挡、排的方式控制松散固体物质的供给和输移,从而达到降低泥石流规模的效果。上游形成区的梯级谷坊坝、中游流通区的拦沙坝群和下游堆积区的排导槽,可以稳定谷坡,拦截部分松散固体物质,还可以减缓沟床坡度,延缓松散固体物质聚积时间,从而达到降低泥石流发生频率的效果。

此外,通过生物工程措施改变地表径流状况,削减洪峰和清水流量,也可以部分地达到降低泥石流灾害危险度的目的。当然,在实施工程措施降低滑坡泥石流灾害危险性的同时,也隐藏着增加技术事故的危险性。

(2)降低易损度。在更多的情况下,我们总是力图把风险降低到一个可以接受的程度,而不是完全彻底地消除风险。

因此,降低易损度,不失为风险管理的一项行之有效的措施。首先是灾害识别,判别泥石流沟,弄清泥石流分布情况,划定危险范围,进行危险度分区。

然后是控制危险区内财产增长规模和人口发展速度,在危险区内要严格控制新建大型项目的审批,控制固定资产的投资规模,限制永久性高层建筑的兴建。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降低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流动人口大规模流入,最后的办法才是撤离疏散。

撤离危险区内的人口和转移危险区内的财产是降低滑坡泥石流风险度的最稳妥的办法。(3)风险转移和灾害保险。

通过灾害保险将风险部分转移也是风险管理的一种常用方式。然而,灾害保险只是对灾害损失的转移,让灾害损失与更多的人分摊,并没有从实质上减轻或消除灾害损失。

尽管如此,灾害保险的确提高了灾害易发区人们的承灾能力,大大降低和减缓了灾害发生后对灾区人们带来的冲击和痛苦。因此,灾害保险是一项行之有效的措施,在发达国家比发展中国家更为流行。

在自然灾害风险管理的实际操作中,往往要标本兼治,多管齐下,采取降低风险和转移风险的综合措施。小结自然灾害风险管理的途径主要有两种:一是通过降低自然灾害的危险度,即控制灾害的强度和频度,实施防灾减灾措施来降低风险;二是通过降低区域易损度,即合理布局和统筹规划区域内的人口和资产来降低风险。

比较而言,通过后者降低区域易损度是目前较易实施的风险管理的主要途径。此外,购买人身和财产保险,将风险转移至保险公司,也是自然灾害风险管理的行之有效的措施。

针对风险度是由危险度和易损度共同构成的这一基本事实,可将地质灾害的减灾措施分为三类:一是灾害改善,通常使用工程方法,降低灾害发生的频率,让灾害远离人民;二是行为改善,采取避让和预警系统等降低灾害影响,或通过制订规划、教育法规和经济刺激手段降低易损性。三是损失共享,包括保险系统、灾害救助、开发援助和补偿。

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方案三篇

我国自然灾害频发、分布广、损失大,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

20世纪的观测事实已表明,气候变化引起的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厄尔尼诺、干旱、洪涝、雷暴、冰雹、风暴、高温天气和沙尘暴等)出现频率与强度明显上升,直接危及我国的国民经济发展。据统计,我国每年因各种天气气候灾害使农田受灾面积达3400万公倾(5亿多亩),受干旱、暴雨、洪涝和热带风暴等重大灾害影响的人口约达6亿人次,平均每年因受天气气候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约占GDP的3%-6%。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天气气候灾害造成损失的绝对值越来越大。考虑到天气气候灾害引发的生态、环境、地质、社会、人文、经济等继发性灾害,则经济损失更为严重。

世界气象组织把今年的“世界气象日”主题定为“预防和减轻自然灾害”对我国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在长期与自然共存的实践中,社会各界、从事防灾减灾研究、业务、管理人员形成了许多行之有效的预防和减轻自然灾害的措施。

战略措施1:制订预案,常备不懈通过在国家、省、市、区以及企事业单位、社区、学校等制订与演练应急预案,形成预防和减轻自然灾害有条不紊、有备无患的局面。应急预案应包括对自然灾害的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应急处置、应急保障、调查评估等机制,形成包含事前、事发、事中、事后等各环节的一整套工作运行机制。

不能将预案束之高阁,要通过培训和预案演练使广大群众、灾害管理人员熟练掌握预案,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预案。居安思危,预防为主。

要增强忧患意识,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

政府应鼓励社区制定紧急防灾预案、开展救灾演练、装备专门的通讯设备在紧急条件下替代常用的通讯方式,并保证必要的紧急储备物资和设施。积极做好装备、技术、人员等方面的应急准备。

战略措施2:以人为本,避灾减灾以人为本,把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防灾减灾的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危害。面对自然灾害,科学防御,从早期盲目的抗灾到近年来主动地避灾,体现了在防灾减灾中的科学发展观。

战略措施3:监测预警,依靠科技在防灾减灾中坚持“预防为主”的基本原则,把灾害的监测预报预警放到十分突出的位置,并高度重视和做好面向全社会,包括社会弱势群体的预警信息发布。气象灾害是可以有较长预警时效、较高预测预报准确率的一类突发公共事件,加强灾害性天气的短时、临近预报,加强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制作工作,加强气象预警信息发布工作,是提高防灾减灾水平的重要科技保障。

要依靠科技,提高防灾减灾的综合素质。通过加强防灾减灾领域的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采用与推广先进的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并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自然灾害的科技水平。

2005年台风防御工作实践充分体现了现代化气象科技在防台抗台中的重要作用。新一代天气雷达和自动气象站、移动气象台,以及气象卫星等现代化探测手段,提高了对台风的最新动态进行实时监测的能力;数值预报产品,为准确预报台风未来的路径提供了参考依据,使预报员对台风等灾害性天气的预报更有信心、更有把握,为准确超前的预报提供了科学依据;骨干预报员在台风预报服务中发挥重要作用。

战略措施4:防灾意识,全民普及社会公众是防灾的主体。增强忧患意识,防患于未然,防灾减灾需要广大社会公众广泛增强防灾意识、了解与掌握避灾知识。

在自然灾害发生时,普通群众能够知道如何处置灾害情况,如何保护自己,帮助他人。政府与社会团体应组织和宣传灾害知识,培训灾害专业人员或志愿者。

有关部门通过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广播、电视、网络等,广泛宣传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通过开展“防灾(减灾)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村庄”行动,使最基层的社区居民、广大中小学生、企业员工、广大农村特别是偏远地区的农民、社会弱势群体增强防灾减灾意识,掌握基本的避灾、自救、互救技能,达到减灾目的。

防灾减灾需要从娃娃抓起,把灾害、灾害应急知识纳入中小学教学内容。有关部门应编写自然灾害防御宣传手册与宣传材料,广泛宣传与普及灾害知识、应急管理知识、防灾减灾知识,提高基层群众参与应急管理能力与自救能力。

社会公众要充分认识灾害预警信息的重要作用,了解各类预警信息含义,在收到灾害预警信息时,根据不同预警信息、不同的预警级别,采取积极有效的应对。需要建立广泛、畅通的预警信息发布渠道。

利用广播、电话、手机短信、街区显示屏和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发布预警信息,重要预警信息在电视节目中能即时插播和滚动播出。有关部门能确保灾害预警信息在有效时间内到达有效用户手中,使他们有机会采取有效防御措施,达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目的。

近年来,气象部门在重大气象预警信息服务中,向政府相关部门呈送供决策的气象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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