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险经纪顾问工作计划
2017保险经纪人考试要点:保险合同的生效
保险合同的"生效"与"成立"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保险合同的成立,是指合同当事人就保险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协议;保险合同的生效,指合同条 款对当事人双方已发生法律上的效力,要求当事人双方恪守合同,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险合同的成立与生效的关系有两种:一是合同一经成立即生效,双方 便开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二是合同成立后不立即生效,而是等到合同生效的附条件成立或附期限到达后才生效.
保险合同生效的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55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 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9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因而,保险合同若 要有效订立,当事人必须具备相应的缔约能力,并在保险合同内容不违背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基础上意思表示真实.
保险合同的无效
保险合同的无效是指因法定原因或者约定原因,保险合同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产生法律约束力.保险合同可因以下原因归于无效:
1.因具备保险法上的无效原因而无效
(1)超额保险.超额保险是保险金额高于保险价值的保险合同,各国保险立法均认同,对于损失补偿性保险合同,因受"损失补偿原则"的制约,需防 止被保险人获不当得利而引发道德风险,所以,当保险金额超过保险价值时,超过的部分无效,被保险人不得就该部分主张保险金请求权.
(2)无保险利益.保险利益原则作为保险法的一项重要原则,其作用在于能有效地消除赌博的可能性和防止道德风险的发生.保险利益原则是指投保人 对保险标的应具有法律上承认的利益.我国《保险法》第11条第1,2款规定,"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 险合同无效."因而,现行保险法将保险利益作为保险合同的一个效力要件.
2.保险合同因其他的法定无效原因而无效
保险合同作为民事合同,应当符合《合同法》所规定的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同样,《合同法》当中有关合同无效的规定,同样适用于保险合同.因此,在以下几种情况下,保险合同为无效合同.
(1)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例如,根据《保险法》第56条规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保险合同无效.如果投保人未经被保险人同意而为之订立以死亡为保险金给付条件的人身保险合同,则该合同无效.
(2)无权代理.《合同法》将无权代理所订立的合同定性为效力待定的合同,但可以肯定的是,无权代理行为若未经追认,所订立的合同为无效合同. 另需注意的是,代理人虽无代理权,但足以导致第三人误认的,构成表见代理,无权代理人与第三人所订立的保险合同仍然有效,由被代理人向第三人承担合同责 任.
(3)违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所谓"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是指订立合同的目的或者履行合同的后果,严重损害了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如保险合同的承保范围包含某些犯罪行为,妨害社会公共安全,以及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3.保险合同因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原因而无效
当事人对于合同效力的约定,可分三种情况:约定解除合同,约定合同不生效和约定合同失效.而保险合同因当事人约定无效一般是指后两种情况,一种 情况是保险合同附生效条件,当事人约定合同在一定情况下生效,生效条件未成就时为无效.另一种情况是保险合同约定合同失效条件,发生某种特定事由可使合同 归于无效.
保险合同无效的,在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时,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保险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当事人因无效合同取得的财产还应返还给受损失 的一方;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双方恶意串通,订立无效合同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 应当追缴双方所得的财产,收归国家,集体所有或者返还给第三人.
〖二〗保险经纪顾问工作计划
关于发展我国保险经纪人市场的策略选择
导语: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发展我国保险经纪人市场的策略选择,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更多具体信息请持续关注培训网!
(一)加强保险公司与保险经纪人的分工与合作
1、明确定位与分工
保险公司应定位为知识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的专业承保公司,主要分工是设计保险产品、风险控制、保险资金的投资与运用,履行保险补偿与给付职能等。借鉴国际上的成熟经验,中国的保险公司应主要着眼于产品研发、风险控制和资金的管理与运用等核心业务,而将展业、投保、分保、定损理赔等职能从经营中剥离出来,由保险经纪人逐步取代。
保险经纪人应准确定位于有专长、有特色的专业技术服务,加强新业务的拓展,尤其应当集中拓展有良好品牌效应的项目。在专业化分工的业务流程中,保险经纪人应当承担前端的客户开发、风险评估、投保方案安排和末端的日常服务、协助客户索赔、防灾防损等服务。在市场开发中,保险经纪人应借鉴国外先进经验,采用市场导向型的开发模式,力争在传统中求创新,充分尊重并理解客户需求,提供量身定做的个性化服务。
保险公司与保险经纪人通过准确的市场定位与合理的专业分工,两者形成一种既联系紧密又相互独立、相互制约的关系。保险公司与保险经纪人两者良性互动,共同推动保险市场的繁荣。
2、加强合作
一是加强业务领域的合作。保险公司如果将部分产品销售职能和理赔定损职能转移给专业的保险经纪人,自身可以专注于提升保险公司在产品设计、产品宣传、客户服务等方面的能力,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培养和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而保险经纪人通过与保险公司的紧密合作,也可以在市场价格、客户信息、保险技术等多方面与保险公司进行资源共享,使业务获得长足的发展并获得合理的收入。在节约保险公司展业成本的基础上,及时向保险公司反馈客户的产品评价信息,并对保险产品的开发提出建议,在损失理算与防灾防损等服务方面,公正、客观地处理保险服务中遇到的问题,提高保险理算的科学合理性,提高防灾防损服务的专业性,从而将社会潜在的保险需求转化为现实的需求,在广度和深度上拓展保险服务领域,满足社会对保险的不同层面的需求。二是信息技术与资源共享。加强保险经纪人与保险公司的合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保险产业发展水平、保险经纪机构与保险公司的发展战略,涉及到电子信息技术水平。在电子化水平落后的情况下,保险经纪机构与保险公司的合作受到很多限制,比如核保问题、资金结算问题、异地承保问题等等,而通过保险电子商务,能够使很多实际操作难题迎刃而解。电子商务系统能够实现远程核保、核赔,网上结算等多项功能,辅之以全国统一的电话服务系统与各地的客户服务中心和理赔中心,构成完整、简便、安全、高效的业务体系和流程,可以提供一整套与中介机构,特别是保险经纪机构进行合作的技术方案,保证信息流、物流的畅通联结。
(二)发展实力雄厚的保险经纪人主体
1、鼓励社会资本流入
保险经纪机构只有具备了雄厚的资本实力,才可能增强其承担风险的能力和提高其核心竞争力,但通过自身来积累资本,对于处于发展初期的保险经纪机构来说是比较困难的。因为国内大多数保险经纪公司都属于中小型企业,设立时间短,其盈利能力非常有限,要想在短时间内凝聚大量资本根本不可能。所以,建议政府能够出台一些政策措施如税费减免、信用担保等来扶持保险经纪人的发展,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向保险经纪行业流入。
2、整合保险经纪人主体
到目前为止,国内保险经纪公司虽然已经达到200多家,但大多数公司的规模偏小,各自为政,相互之间恶性竞争,并不利于我国保险经纪业的发展。监管部门可以借鉴前几年对证券、信托等行业的治理整顿经验,依据严格的市场准入、退出机制,淘汰不合规范的保险经纪公司,而对那些符合规范、业务量小、资本实力比较薄弱的保险经纪公司进行整合,通过公司并购整合,合理配置资源,壮大保险经纪人主体,增强保险经纪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3、建立合理的佣金支付体系
通过保险法规或者由保险经纪行业协会牵头建立保险经纪佣金支付制度,拓宽保险经纪公司的收入渠道,扩大获利空间,增强其资本实力。对于保险经纪佣金支付标准,因地域、险种、市场的不同而各有差异,一般占保费收入的10%~21%,通常在15%左右。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应规定佣金和服务费支付的波动范围,根据保险经纪人的资信等级以及其提供经纪服务的种类、质量与数量,由保险经纪人与保险公司或客户协商决定报酬,实行差别报酬支付。
(三)建立三位一体的监管体系
1、加强政府监管
政府主要监督管理部门应该注意倾听来自市场主体及社会各界的呼声,及时制定和修改相关政策和监管法规,促进保险业的健康发展,应以监管促发展,不断改进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水平,注重保险经纪市场秩序的整顿和规范,把事前预防和事后检查、正面引导和处罚违规行为、监督管理和行业自律有机结合起来,真正做到标本兼治。以实施监管责任制为主线,逐步建立完善的保险监管工作框架,加强管理和内控建设,整顿规范保险经纪市场,维护保险经纪市场秩序。
2、加强社会监管
一是建立保险经纪人的资信评级制度。保险经纪机构的信用评级由社会上权威的资信评估机构对保险经纪机构的信誉进行评定,是企业信用评级的一部分。建立保险经纪人资信评级制度,对完善保险经纪制度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可以消除保险市场买卖双方因保险经纪人加入后,保险信息不对称的风险,保证保险公司通过经纪人获得的关于保险标的风险的真实信息,也能保证投保人通过保险经纪人获得保险产品、保险公司的完整信息,从而保护保险买卖双方的利益。另一方面,有利于强化保险经纪机构对自身信誉的培育,使信誉不好的保险经纪机构被自动淘汰。对保险经纪机构的信用评级,可由社会上权威的资信评估机构作为评估主体,评估的对象是保险经纪公司。评估的客体不同于一般企业围绕筹资和偿债能力进行评估,而是重点围绕企业信誉,包括高管人员的素质、从业人员的专业技术能力、履约情况、市场业务量占有率等。二是组建保险经纪人行业自律组织。世界各国都十分注重运用行业自律组织来实现对保险经纪人的监管。如英国的自律组织主要是英国保险经纪人注册理事会及英国保险经纪人协会,它们负责保险经纪人从业资格的审查,佣金的管理,日常行为规范的监督等。我国目前在大中城市基本都建立了保险同业协会,但与西方保险行业协会相比,我国的保险公司同业协会无法体现保险中介人的自律架
构。行业自律组织作为政府监管部门的补充,可以通过建立严格的惩罚机制,对保险经纪人的资格、信誉、服务、财务等方面进行严格的监督和管理,并引入信用评级制度来引导和规范行业的发展,在维持行业水准和信誉等方面充分发挥自律作用。建议在国内具备条件的地区建立保险经纪人协会,监督执行行业规范和准则,维护行业共同利益和市场竞争规则,约束成员的市场行为,维护共同生存和发展的市场环境和秩序,并对会员遇到的法律、财务等方面的问题提供指导和帮助。
3、完善内控机制
保险经纪机构要有严格的内部管理和执业规范,这既是机构自身生存发展的需要,也是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公众利益的需要。保险经纪企业的内部控制是保险经纪企业为完成既定的工作目标和防范风险,对内部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从事的业务活动进行风险控制、制度管理和相互制约的方法、措施和程序的总称。保险经纪企业的内部控制是保险经纪企业的一种自律、自理行为,是保险经纪制度能有效执行的保证,也是保险经纪企业自身发展的要求。通过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激励约束机制,可以有效化解保险经纪企业经营风险,最大限度的保证保险经纪企业经营目标的实现。
(四)大力培养保险经纪专业人才
保险经纪公司对人才的综合素质要求比较高,不但要熟悉保险市场和法律环境,掌握保险标的特征和保险条款,还要擅长营销技巧。同时,对各类保险经纪人员还有专门要求,如从事涉外保险经纪业务的要通晓外语,从事风险管理咨询的要掌握风险识别、评估和风险管理方案的设计等等。要坚持高标准努力培养高素质职专业化的保险经纪人才,职业化应是保险经纪人的努力方向,必须将培养保险经纪专业化人才作为一项重要工程来抓。一是加强基础教育,做好人才储备,在高等院校开设保险经纪专业。二是培养和提高我国保险经纪人职业素质。抓紧完善保险经纪资格考试体系,加强经纪人的资格管理,提升资格证书获得者的整体素质。三是加强保险经纪行业从业人员的在岗培训。此外,经纪公司还可以从通过保险经纪人资格考试的人员中筛选出一些具有保险实务经验的人加以重点培养,甚至可以从中挑选一些优秀者派往国外保险经纪公司去接受培训,在较短时间内迅速提高专业技能以满足民族保险经纪业发展壮大的需要。
(五)加强宣传,扩大保险经纪人的影响力
大力宣传保险经纪人在促进我国保险事业发展、促进我国经济与国际接轨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目前,鉴于我国的国民保险意识普遍不高,保险经纪市场处于发展初期,保险经纪人的执业特点及意义并没有被社会各阶层真正理解,存在着认识上的误差,加上保险公司对保险经纪人的认可程度低,保险监管部门应在适当的场合为保险经纪人正名,明确肯定保险经纪人的正面作用。要让各个阶层的保险消费者真正认识并接受保险经纪人,然后享受保险经纪人提供的保险服务,需要有一个过程。为此,需要保险经纪人加强在大众媒体上宣传,让社会公众知晓保险经纪人的含义、性质,与保险代理人的区别及主要的经营范围,明白保险经纪人在帮助广大客户取得保险保障服务上的各种优势。
〖三〗保险经纪顾问工作计划
在保险行业,作为一名新进的保险经纪人员,在试用期内积极适应并学习新知识,提高自己的专业能力,是取得成功的关键。在我的试用期内,通过不断努力和学习,我逐渐适应了保险经纪的工作环境,并与同事们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在这篇总结中,我将详细介绍我在试用期间的成长经历和所取得的成果。
首先,在试用期开始时,我对保险经纪的工作流程和相关产品还了解有限。然而,我积极主动地向同事请教并参加了公司内部培训,以更好地了解保险市场和不同类型保险产品的特点。我努力记忆并了解各种保险条款,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知识。
在与客户进行初次接触时,我经常遇到各种问题和挑战。有时候,客户对保险的理解有误导或误解,我需要有耐心地解释和引导他们正确地了解保险的重要性和好处。通过与客户的频繁交流,我逐渐掌握了沟通技巧和与客户建立良好关系的能力。
除了与客户的沟通,我还需要与保险公司进行有效的合作。在试用期的前几个月,我经常发现自己在处理保单时出现错误,这给保险公司和客户带来了麻烦。然而,我及时调整了自己的工作方式,提高了对细节的关注力,并制定了一套流程来确保我的工作准确无误。逐渐地,我的错误减少了,我与保险公司的合作关系也得到了改善。
此外,在试用期内,我也意识到自己在时间管理方面有待提高。在开始时,我经常倾向于将更多的时间投入到与客户的交流上,而忽视了完成其他任务的时间。这导致我在一些重要的报告和文件上花费更长的时间。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制定了一个详细的时间表,并设定了合理的优先级,确保每项任务都能及时完成。
通过试用期的学习和成长,我不仅在保险经纪行业的专业知识方面取得了很大进展,还培养了一些重要的软技能。我学会了如何与人建立有效的沟通,如何解决问题和处理紧急情况,如何与团队成员合作等。这些技能对于我在保险行业中的职业发展至关重要。
在试用期结束时,我收到了许多客户的积极反馈,他们对我的服务和专业水平表示赞赏。同时,我也得到了同事们和上级的认可和支持,他们鼓励我在保险经纪领域继续努力。这些肯定和鼓励给予了我信心和动力,在以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提高自己的能力和专业素质。
总之,我在保险经纪试用期间积极适应并学习新知识,提高了自己的专业能力,并取得了一些成果。我相信,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努力,不断进步,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并成为一名出色的保险经纪人员。
〖四〗保险经纪顾问工作计划
1、甲方已取得“ 户不良债权资产包”,为该资产包合法持有人。
2、乙方是一家依法设立的专业不良资产管理公司,具有丰富的资产管理及处置经验。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为处置资产包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在本协议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释或文义另作说明,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1、1委托处置资产:指甲方已取得的并委托乙方进行处置清收的“ 户不良债权资产包”(见附件一)项下的全部资产。
1、2处置回款:指每笔委托资产经管理处置后实现的全部现金,以实际进入甲方指定账户现金的金额为准。
2、1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委托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 年 月日止。
2、2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委托期限作出变更。
乙方依本协议的约定,以保证本委托项下委托人的'最大利益为原则,代为办理委托资产的日常维护及管理工作,开展清收、处置工作,制定相应的处置回收方案。
就本协议委托事项,乙方不得转委托与第三方,第三方为律师事务所的除外。乙方转委托与律师事务所的,应将所委托的律师事务所告知甲方,因转委托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委托清收费用以甲方与乙方另行约定为准。
6、1甲方有权督促乙方按本合同的规定完成委托事项。
6、2根据委托事项的需要,甲方应当提供必要的协助。
6、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所持有的与委托资产相关的资料文件,以便于乙方对委托资产进行管理、处置。
6、4乙方有权以诉讼执行、重组、债务和解、债权转让、以物抵债及拍卖等一切合法、合规方式制定委托项下的资产的处置和清收方案。乙方有权根据委托资产处置及清收的需要,聘请律师、顾问等机构和人员代理、协助本协议项下委托事项的办理,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6、5委托期间内,委托处置资产有任何处置回款都应按约定划入甲方指定的账户;如回收的是其他非现金类资产,乙方应当将此类资产进行处置并变现或置于甲方控制之下。
6、6乙方在受托处置过程中应严格遵循法律、行政法规。乙方在受托处置过程中应避免出现或发生危害甲方权益的行为或事件,若造成甲方承担经济或法律责任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本协议有效期内,双方的高级管理人员、员工及一切得知本协议并与之相关的人员均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有关本协议的任何信息和资料,除非本协议成为公开文件或司法行政当局有要求。此外,双方对本协议项下委托资产的具体情况应予以保密,但为完成委托事项而必须披露的除外。
8、1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因其违约而给相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8、2乙方应当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地履行受托人的职责,在受托期间不得放弃债权或怠于行使权利。
8、3委托管理期限内,因乙方对债权文件保管不善损害甲方利益的,乙方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乙方采取非法、违规及其他非正常方式进行处置、清收,给第三人造成损害或导致其他法律后果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及法律责任,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因清收人员个人行为产生的所有纠纷,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在履行本协议中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1本协议由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用章并加盖企业公章后生效。
11、2就本协议的未尽事宜,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补充协议书相关条款与本协议发生冲突以补充协议为准。
11、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五〗保险经纪顾问工作计划
保险经纪简历写作要求
(1)真实。简历最首要、最基本的要求就是真实。
(2)全面。简历的'作用,在于使一个陌生人在很短的时间内了解你的基本情况,就好象是一个故事梗概,吸引他(他们)继续看下去。
(3)简练。招聘人员每天要面对大量的求职履历,工作非常忙,一般在粗略地进行第一次阅读和筛选时,每份履历所用时间不超过1分钟,如果简历写得很长,难免遗漏部分内容,甚至缺乏耐心完整细致地读完,这当然对求职者是很不利的。
(4)重点突出。对于不同的企业,不同的职位,不同的要求,求职者应当事先进行必要的分析,有针对性地设计准备简历。
基本资料
姓 名:xx
性 别:女
年 龄:24
婚姻状况:未婚
身 高:166CM
体 重:58KG
籍 贯:云南
现所在地:陕西
求职意向
工作经验:
意向岗位: 保险经纪人/保险业务员;行业分析;投资管理/顾问
求职类型: 全职 期望月薪: 2001~4000元
到岗时间: 面议
期望工作地点:云南、陕西
从事行业: 金融业(投资、保险、证券、银行、基金)
自我评价
我是一个热情大方、乐观开朗、做事认真的女生。喜欢歌唱,因为歌唱能带给人快乐。我喜欢跟人沟通,看到大家在我的话语中欢笑时,我会觉得特别满足。
教育经历
2011年9月~2015年7月云南财经大学经济学本科
语言能力
英语: 良好
普通话: 良好
获得证书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大赛云南省三等奖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大赛云南省二等奖
云南财经大学学术科技竞赛奖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xx
电子邮箱:xxx
〖六〗保险经纪顾问工作计划
保险经纪人介绍
再保险经纪人,是指接受再保险分出公司委托,为再保险分出公司与再保险分入公司办理再保险业务提供中介服务,并按约定收取佣金的保险经纪机构。
指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被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机构,包括保险经纪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在再保险市场上则有再保险经纪人,即基于原保险人的利益,为原保险人安排分出、分入业务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人。保险经纪人必须具备一定的保险专业知识和技能,通晓保险市场规则、构成和行情,为投保人设计保险方案,代表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商议达成保险协议。保险经纪人不保证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对给付赔款和退费也不负法律责任,对保险公司则负有交付保费的责任。因经纪人在办理保险业务中的过错给投保人、被保险人造成损失的,由保险经纪人承担赔偿责任,所以保险经纪人是投保人的代理人,但经纪人的活动客观上为保险公司招揽了业务,故其佣金由保险公司按保费的一定比例支付。
保险经纪人已经有了很长的历史,起源于17世纪的英国,现在它已经成为世界性的行业,但是在中国还处于起步阶段。保险经纪人应当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因此国际上对它都规定有严格的`资格要求。在我国设立保险经纪人必须报经中国保监会审批,从事保险经纪业务的人员必须参加保险经纪人资格考试,并获得资格证书。
经营业务
1、以订立保险合同为目的,为投保人提供防火、防损或风险评估以及风
险管理咨询服务。通过保险经纪人提供的以上专门服务,可以使被保险人的防灾工作、风险管理工作做得更好,就可以以较低的费率获得保障利益;
2、以订立保险合同为目的,为投保人拟订投保方案,办理投保手续。投保方案的选择是一项专业技术性很强的工作,被保险人自己通常不能胜任,保险经纪人就可以以其专业素质,根据保险标的情况和保险公司的承保情况,为投保人拟订最佳投保方案,代为办理投保手续;
3、在保险标的或被保险人遭遇事故和损失的情况下,为被保
险人或受益人代办检验、索赔;
4、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向保险公司索赔;
5、再保险经纪人凭借其特殊的中介人身份,为原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寻找合适的买(卖)方,安排国内分入、分出业务或者安排国际分入、分出业务;
6、保险监管机关批准的其他业务。
保险经纪人有严格的执业规则,世界各国对其都实行严格的执业管理。我国《保险法》规定,因保险经纪公司过错,给投保人、被保险人造成损失的,由保险经纪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七〗保险经纪顾问工作计划
2016保险经纪人资格考试精选练习及答案
1.保险经纪人是基于()的利益,从事保险业务活动,并代其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和依法收取佣金的单位。
A.保险人
B.自己
C.投保人
D.受益人
2.关于保险经纪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保险经纪人是保险人的代理人
B.目前我国存在合伙保险经纪组织
C.保险经纪人开展业务活动前必须与被保险人签订固定合同
D.保险经纪人的佣金由保险公司在接受业务后支付,被保险人也可根据提供的服务,给保险经纪人支付一定的报酬
3.保险经纪人在办理保险业务中的过错,给投保人或被保险人造成的损失,由()承担赔偿责任。
A.保险人
B.被保险人
C.投保人
D.保险经纪人
4.我国要求保险经纪公司按其注册资本金的()缴存营业保证金或购买职业责任保险。
A.5%
B.10%
C.15%
D.20%
5.保险经纪人考察某一保险公司的准备金是否充足时,应重点了解()。
A.该保险公司的赔款总额
B.该保险公司每种业务的保费收入以及年末每种业务的未决赔款数额
C.该保险公司的保险费用率
D.该保险公司的资本金
6.()是考察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最好指标。
A.赔付率
B.资本金
B.保费收入
D.偿付边际
7.保险经纪人对经营寿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评估时,长期业务偿付能力的检查是由()确定。
A.注册会计师
B.保险公估人
C.精算师
D.监管部门
8.关于保险经纪人的水险调查服务,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一般情况下,露天财产都在调查范围内
B.调查工作涉及到建筑物,尤其是建筑物与周围环境的相对位置关系
C.必须查清投保人投保水损险是否有特定原因
D.查清建筑物中的财产对水损破坏的承受力
9.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投资者投入的资金是保险经纪人资金的惟一来源
B.保险经纪人的收入正由服务费收入形式向佣金收入形式转变
C.服务费逐渐成为保险经纪人之间竞争的武器
D.佣金收入是保险经纪人收入的惟一来源
10.根据我国《保险经纪公司管理规定》,设立保险经纪公司的'最低实收货币资金为人民币()万元。
A.100
B.500
C.1000
D.5000
11.根据我国现行规定,申请设立保险经纪公司时,持有《资格证书》的经纪人员不得少于员工人数的()。
A.1/3
B.1/2
C.20%
D.30%
12.我国《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的有效期为()。
A.1年
B.2年
C.3年
D.5年
13.关于保险经纪从业人员资格要求,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A.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的个人均可参加保险经纪从业人员资格考试
B.通过保险经纪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的人员可以向保险经纪公司申请领取《资格证书》
C.《执业证书》配合《资格证书》使用,只有持有《执业证书才能从事保险经纪工作
D.《执业证书》仅是对有保险经纪能力人员的资格认定
14.经中国保险监管部门批准筹建保险经纪公司的,应当于批准之日起()内完成。
A.3个月
B.6个月
C.9个月
D.12个月
15.我国被批准开业的保险经纪公司应向()申领《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
A.保险公司
B.保监会
C.中国人民银行
D.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16.保险经纪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未开业的,中国保险监管部门可吊销其《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
A.3个月
B.6个月
C.9个月
D.12个月
17.保险经纪公司应在《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有效期满()天前向中国保险监管部门申请换发许可证。
A.15天
B.30天
C.60天
D.90天
18.我国保险经纪公司超出批准的业务范围从事保险经纪活动的,给予警告,处以()罚款。
A.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B.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
C.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
D.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
19.保险经纪人员捏造并散布虚假事实,妨害保险公司、其他保险经纪人的商业信誉、产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况的,构成()。
A.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B.扰乱市场秩序罪
C.金融诈骗罪
D.诈骗罪
20.保险经纪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保险费或者保险金的,构成()。
A.金融诈骗罪
B.诈骗罪
C.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D.扰乱市场秩序罪
21.保险经纪人员串通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以()有期徒刑。
A.3年以下
B.3年以上5年以下
C.5年以上10年以下
D.10年以上
22.未经保险监管部门批准,擅自设立保险经纪公司或者伪造、变更、转让《许可证》的,构成()。
A.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B.诈骗罪
C.扰乱市场秩序罪
D.金融诈骗罪
【参考答案】
1.C 2.D 3.D 4.C 5.B
6.D 7.C 8.A 9.C 10.C
11.B 12.C 13.C 14.B 15.B
16.B 17.C 18.C 19.B 20.C
21.C 22.A
〖八〗保险经纪顾问工作计划
再保险经纪服务协议书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再保险经纪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同意:
1.根据甲方的委托范围,负责与国际/国内再保商的联络、沟通与协调;
2.根据甲方要求,设计再保险方案,并向国际和/或国内再保险市场询价,根据询价结果做出汇总分析,供甲方决策参考;
3.协助甲方对项目进行风险查勘、识别与评估,并根据要求,向分保接受人提供风险查勘报告;
4.根据甲方的决定,选择分保接受人,并负责再保险安排工作;
5.负责就保单的注销和续转,沟通甲方和分保接受人;
6.出险后,负责与分保接受人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7.负责协助甲方向分保接受人摊回赔款。
二、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同意:
1.如实向乙方提供所有与上述再保险经纪服务有关的信息与资料,在乙方服务过程中给予必要的协助。
2.在有效期内,若甲方欲终止协议,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三、保密条款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除应法律要求或经对方书面同意,甲乙双方不得将获得的任何保密信息泄露给第三方。本协议终止或解除时,本条款继续有效_________年。
四、函件
1.发送对方的重要函件应以书面形式送达或以挂号方式寄至对方地址。使用传真、电子邮件等其它方式,原件应随后挂号寄送;
2.邮寄函件通常被认为在发出后7个工作日内寄达对方,传真件则在传送的同时即视为收到。
五、报酬与费用
1.双方同意,在甲方将再保险业务交由乙方安排后,乙方依法有权从分保接受人处取得相关的佣金作为报酬,不再另外向甲方收取其他费用;
2.如甲方要求乙方提供任何超出本协议第一条范围的服务,乙方应事先向甲方提供费用预算报告,双方协商确定后由甲方支付相关服务费用。
六、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就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本签署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事项
1.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协议期满后,如双方无异议,则本协议继续有效。
2.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延伸阅读
再保险合同,是指一个保险人(再保险分出人)分出一定的保费给另一个保险人(再保险接受人),再保险接受人对再保险分出人由原保险合同所引起的赔付成本及其他相关费用进行补偿的保险合同.
发生再保险分出业务的企业,应当在首次执行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的规定,将应向再保险接受人摊回的相应准备金确认为资产,并调整各项准备金的账面价值。
合同特征
(一)再保险合同是保险人与保险人之间签订的合同,一方为再保险分出人,另一方为再保险接受人。再保险分出人是根据再保险合同,有义务向再保险接受人支付一定保费,同时有权利就其由原保险合同所引起的赔付成本及其他相关费用从再保险接受人获得补偿的保险人;再保险接受人是根据再保险合同,有权利向再保险分出人收取一定保费,同时有义务对再保险分出人由原保险合同所引起的赔付成本及其他相关费用进行补偿的保险人。
(二)再保险合同是补偿性合同。不论原保险合同是寿险合同还是非寿险合同,再保险合同的标的都是再保险分出人所承担的保险责任。再保险合同不具有直接对原保险合同标的进行赔偿或给付的性质,而是以补偿再保险分出人对原保险合同所承担的保险责任为目的,即对于原保险合同标的发生保险事故所产生的损失,先由再保险分出人全额进行赔偿或给付,再将应由再保险接受人承担的部分摊回,由再保险接受人向再保险分出人进行补偿。
(三)再保险合同独立于原保险合同,这主要体现在再保险合同与原保险合同在法律上没有任何承继关系。一方面,再保险合同的再保险接受人与原保险合同的投保人和保险受益人之间不发生任何法律或业务关系,再保险合同的再保险接受人无权向原保险合同的投保人收取保费,原保险合同的保险受益人无权直接向再保险合同的再保险接受人提出索赔要求;另一方面,原保险合同的保险人(再保险合同的再保险分出人)也不得以再保险接受人不对其履行补偿义务为借口而拒绝、减少或延迟履行其对保险受益人的赔偿或给付义务。
〖九〗保险经纪顾问工作计划
你知道保险经纪与保险公估的异同是什么吗?你对保险经纪与保险公估的异同了解吗?下面是.jinpinTjian ul li a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保险经纪与保险公估的异同的知识,欢迎阅读。
保险经纪
由于我国保险经纪制度建立的时间短且缺乏相应的宣传,社会公众对保险经纪人知之甚少,不知道能为他们提供包括风险管理、保险安排、保险索赔在内的全程保险顾问服务。
在目前实际操作中,多数企业面对诸多种保险条款没有时间精力深入研究,更谈不到专业设计和风险管理,往往盲目投保较多,而保险经纪人设计的保险方案,是以分析、识别保险项目的风险特点为前提,以客户风险需求为出发点,体现“量身定做”的特点,不拘泥保险市场现有的产品。
例如同是生产企业,化工企业与食品企业的风险是不同的,在设计保险方案时就要充分考虑到其不同风险特点,有针对性的增加不同扩展保险责任,以达到转嫁风险的目的。又如:能源行业、电力行业、交通行业、金融行业、物流行业风险各不相同,风险特质也不一样,因而保障需求、风险管理的内容更是不一样。hN373.COM
由于保险经纪人是投保人的利益代表,其自身的专业水平决定了能为客户提供适用的险种、扩展的保险责任、公平的费率和专业索赔保障的服务。庞大的市场资讯网络,能够掌握保险市场及国际再保险市场的价格和费率水平,为被保险人争取到合理的保费。在保证合理性基础上降低保险成本;通过对设计方案公开的询价或组织招标,引入多家保险公司进行公平竞争,使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得到实惠;而聘请经纪人安排投保无须额外支付任何形式的顾问费,也不会增加被保险人的负担。
例如某企业拟与保险人签订一份保险协议,由于不够专业多项风险没有涵盖其中,通过咨询保险经纪人有效识别了项目的风险并在协议中约定,既转嫁了风险也避免了有可能日后保险纠纷的发生。
保险经纪人熟悉保险条款和保险相关法律法规,在发生保险事故时协助客户准备、提交各种索赔文件,避免因疏忽、错漏或过失而影响索赔资料的有效性;在与保险理赔人员、公估人员进行协商谈判时,能根据损失金额的大小与其面对面进行沟通,减少了赔案处理带来的不必要误解和麻烦;一旦发生索赔纠纷,将以维护投保人利益为己任,协助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向保险公司索赔,保证被保险人能够得到及时合理的赔付,有效地维护客户利益,极大减轻了被保险人在保险事务方面投入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使他们避开繁杂的保险事务,集中精力搞好主营业务。
保险公估
保险公估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设立,受保险公司、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委托办理保险标的的查勘、鉴定、估损以及赔款的理算,并向委托人收取酬金的公司。公估人的主要职能是按照委托人的委托要求,对保险标的进行检验、鉴定和理算,并出具保险公估报告,其地位超然,不代表任何一方的利益,使保险赔付趋于公平、合理,有利于调停保险当事人之间关于保险理赔方面的矛盾。
保险公估人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保险理赔是保险经营的重要环节。在保险业发展初期,对保险标的检验、定损等工作往往由保险公司自己进行。随着业务的发展,这种保险公司“全程包办”方式的局限性日益暴露:保险公司理赔人员的专业局限性越来越难以适应复杂的情况。保险公司从经营成本考虑,不可能配备众多的、门类齐全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而保险公估人能协助保险公司解决理赔领域的一些专业性、技术性较强诸如经济、金融、保险、财会、法律及工程技术等领域方面的问题,从而促进保险运作在理赔领域良好地进行。
2、保险公司既是承保人又是理赔人,直接负责对保险标的进行检验和定损,做出的结论难以令被保险人信服。保险合同的首要原则是最大诚信原则,由于保险合同订立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在承保和理赔阶段,以及在危险防范和控制方面,都存在违背这一原则的可能。而地位超然、专门从事保险标的查勘、鉴定、估损的保险公估人作为中介人,往往以“裁判员”的身份出现,独立于保险双方之外,在从事保险公估业务过程中始终本着“独立、公正”原则,与保险人和被保险人是等距离关系,而不像保险人或被保险人易受主观利益的驱动,能使保险赔付更趋于公平合理,可以有效缓和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在理赔领域的矛盾。“诉讼不如仲裁,仲裁不如调解,而调解又不如预先防止发生法律纠纷,这几乎是不言而喻的。”
3、保险公估人代替保险公司独立承担保险理赔领域的工作,从而实现了保险理赔工作的专业化分工。这种分工一方面有利于保险理赔技术的不断升级和横向交流,并能促进保险公估业整体执业水平的提高,从而促进整个保险行业的发展;另一方面,由于规模效应以及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的减少,必然会大大降低保险理赔费用从而降低保险成本,从而最终提高整个社会的福利。
〖十〗保险经纪顾问工作计划
保险经纪人的岗位职责2017
保险中间人,也称保险中介,是指向保险人和投保人提供有关各种可能获得的保险价格,保险特性以及所要承保的危险性质方面的知识,将保险人和投保人联系在一起,最后达成保险契约并提供相关服务的人,一般包括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和保险公估人。 你知道保险经纪人的岗位职责是什么吗?下面是.jinpinTjian ul li a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保险经纪人的岗位职责的知识,欢迎阅读。
保险经纪人的岗位职责
1、发现潜在客户的保险需求,争取成为客户认可的保险经纪人;
2、对客户面临的风险进行调研、查勘,提供风险评估报告;
3、针对客户面临的风险制定风险管理方案,其核心为保险方案;
4、协助或代表客户进行保险采购,选择合适的保险人和保险方案;
5、协助客户办理投保、缴费等手续;6、审核保险协议、保险合同、保险单等技术文件;
7、对客户保险相关人员进行保险培训,告知保险方案内容、被保险人义务、保险报案方式、保险公司及经纪公司联系人等重要保险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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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发生保险事故后,协助客户报案、收集报案材料、查勘现场、代表客户与保险公司谈判等;
9、日常联系、定期报送保险服务情况等其他工作。
延伸阅读:
一、基本介绍
再保险经纪人,是指接受再保险分出公司委托,为再保险分出公司与再保险分入公司办理再保险业务提供中介服务,并按约定收取佣金的保险经纪机构。
指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被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机构,包括保险经纪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在再保险市场上则有再保险经纪人,即基于原保险人的利益,为原保险人安排分出、分入业务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人。保险经纪人必须具备一定的保险专业知识和技能,通晓保险市场规则、构成和行情,为投保人设计保险方案,代表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商议达成保险协议保险经纪人的岗位职责保险经纪人的岗位职责。保险经纪人不保证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对给付赔款和退费也不负法律责任,对保险公司则负有交付保费的责任。因经纪人在办理保险业务中的过错给投保人、被保险人造成损失的,由保险经纪人承担赔偿责任,所以保险经纪人是投保人的'代理人,但经纪人的活动客观上为保险公司招揽了业务,故其佣金由保险公司按保费的一定比例支付。
保险经纪人已经有了很长的历史,起源于17世纪的英国,现在它已经成为世界性的行业,但是在中国还处于起步阶段。保险经纪人应当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因此国际上对它都规定有严格的资格要求。在我国设立保险经纪人必须报经中国保监会审批,从事保险经纪业务的人员必须参加保险经纪人资格考试,并获得资格证书
二、经营业务
1、以订立保险合同为目的,为投保人提供防火、防损或风险评估以及风险管理咨询服务。通过保险经纪人提供的以上专门服务,可以使被保险人的防灾工作、风险管理工作做得更好,就可以以较低的费率获得保障利益;
2、以订立保险合同为目的,为投保人拟订投保方案,办理投保手续保险经纪人的岗位职责保险经纪人。投保方案的选择是一项专业技术性很强的工作,被保险人自己通常不能胜任,保险经纪人就可以以其专业素质,根据保险标的情况和保险公司的承保情况,为投保人拟订最佳投保方案,代为办理投保手续;
3、在保险标的或被保险人遭遇事故和损失的情况下,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代办检验、索赔;
4、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向保险公司索赔;
5、再保险经纪人凭借其特殊的中介人身份,为原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寻找合适的买(卖)方,安排国内分入、分出业务或者安排国际分入、分出业务;
6、保险监管机关批准的其他业务。
保险经纪人有严格的执业规则,世界各国对其都实行严格的执业管理。我国《保险法》规定,因保险经纪公司过错,给投保人、被保险人造成损失的,由保险经纪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保险经纪顾问工作计划
基本介绍
再保险经纪人,是指接受再保险分出公司委托,为再保险分出公司与再保险分入公司办理再保险业务提供中介服务,并按约定收取佣金的保险经纪机构。
指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被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机构,包括保险经纪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在再保险市场上则有再保险经纪人,即基于原保险人的利益,为原保险人安排分出、分入业务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人。保险经纪人必须具备一定的保险专业知识和技能,通晓保险市场规则、构成和行情,为投保人设计保险方案,代表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商议达成保险协议。保险经纪人不保证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对给付赔款和退费也不负法律责任,对保险公司则负有交付保费的责任。因经纪人在办理保险业务中的过错给投保人、被保险人造成损失的,由保险经纪人承担赔偿责任,所以保险经纪人是投保人的代理人,但经纪人的活动客观上为保险公司招揽了业务,故其佣金由保险公司按保费的一定比例支付。
保险经纪人已经有了很长的历史,起源于17世纪的英国,现在它已经成为世界性的行业,但是在中国还处于起步阶段。保险经纪人应当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因此国际上对它都规定有严格的资格要求。在我国设立保险经纪人必须报经中国保监会审批,从事保险经纪业务的人员必须参加保险经纪人资格考试,并获得资格证书。
经营管理
国外规定保险经纪人的经营范围包括财产保险、人寿保险以及再保险。
在美国,保险经纪人可以分为销售财产和责任保险的经纪人和营销人寿保险经纪人两大类。一般允许地区、全国和全球性的保险经纪公司兼营财产和责任保险,团体人寿和健康保险的`经纪业务,并可安排再保险。但在人寿保险营销方面,美国保险中介以保险代理人为主,在一些州(如纽约州),特别规定保险经纪人不得办理人寿保险与年金保险业务。
在韩国,保险经纪人主要分为人身保险经纪人和损害保险经纪人,允许二者兼营,前提要分别取得人身保险经纪人和损害保险经纪人的执业证书。但在韩国。严格禁止保险经纪人兼营保险公司、保险代理人、保险精算人及理赔理算人的业务。相比之下,英美国家规定相对宽松,允许个人保险经纪人兼营保险代理业务。
作为中介的保险经纪人主要以收取佣金为利润来源,各国对此有不同的规定。在英国,佣金率是由保险人和经纪人协商确定,监管机关不规定佣金率的幅度。如果投保人要求获知保险人所支付的佣金金额,保险经纪人应及时向投保人披露。在美国保险经纪人根据不同的险种收取不同比例的佣金,一般收取佣金的方式主要是按照保险费比例支付佣金或按赔付率支付利润分享佣金。佣金支付标准通常根据保险公司经营的业务、性质和种类等因素不同分别来确定。
现在英国也逐步采用了双方通过讨价还价协商收取佣金的制度,在韩国,保险经纪人的佣金由保险人支付,保险经纪人需将佣金等相关内容进行记账,以供投保人查阅,法律禁止保险经纪人向投保人收取中介手续费或其他费用。
〖十二〗保险经纪顾问工作计划
保险经纪人和保险代理人均为保险市场的中介人,但两者是有区别的:
(1)保险经纪人是基于投保人的利益,向保险人或其他代理人恰订保险合同,而保险代理人则是根据保险人的委托而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
(2)保险经纪人虽然也像保险代理人一样,向保险人收取佣金,如为投保人提供保险咨询、充当顾问时。
(3)保险经纪人收取保险费的行为,对保险人无约束力,即法律上不视为保险人已经收到,被保险人不能以此为由主张保险合同业已成立。但是在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授权的情况下,保险经纪人在授权范围内所作的行为则对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有约束力。此时,保险代理人收取保险费后,即使实际尚未交付给保险人,在法律上则视为保险人已收到。
(4)保险经纪人的业务范围要比保险代理人广,如受保险人的'委托充当保险人的代理人,也可以代理保险人进行损失的勘察和理赔,甚至还可以从事保险和风险管理咨询服务。 我国《保险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已经出台,但国内保险业务中并未实行保险经纪人制度,不过在国际保险业务中却时常接受国外保险经纪人介绍的保险业务。
保险经纪人和保险代理人虽然都是保险中介人,但两者之间有着根本的区别:
二者具体的区别有以下四点:
1、代表的利益不同。保险经纪人接受客户委托,代表的是客户的利益;而保险代理人为保险公司代理业务,代表的是保险公司的利益。
2、提供的服务不同。保险经纪人为客户提供风险管理、保险安排、协助索赔与追偿等全过程服务;而保险代理人一般只代理保险公司销售保险产品、代为收取保险费。
3、服务的对象不同。保险经纪人的主要客户主要是收入相对稳定的中高端消费人群及大中型企业和项目,保险代理人的客户主要是个人。
4、法律上承担的责任不同。客户与保险经纪人是委托与受托关系,如果因为保险经纪人的过错造成客户的损失,保险经纪人对客户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而保险代理人与保险公司是代理被代理关系,被代理保险公司仅对保险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的行为后果负责。
〖十三〗保险经纪顾问工作计划
保险经纪人是连接投保人和保险人的一种重要中介,随着社会化、专业化分工的不断深入,企业和个人把自己不熟悉的、不具备优势的风险管理和保险安排等工作委托给专业化的风险管理顾问——保险经纪人。下面是.jinpinTjian ul li a小编为大家带来的通过保险经纪人购买保险有什么好处的知识,欢迎阅读。
(一)服务全面。
保险经纪人能够为客户提供从风险评估、风险分析、风险防范、风险转移到灾后防损、索赔等全方位、全过程、专家式的服务以及出租、担保和项目融资等增值服务,可以大大拓展和深化由保险公司提供的传统服务,大大降低风险管理过程中出现遗漏和错误的可能性,同时避免客户在自己不具备优势的风险管理领域浪费大量的资源。特别是客户所面临的风险状况比较复杂多变,保险经纪人的介入就非常有必要。
(二)降低成本。
什么是保险经纪人什么是保险经纪人
保险经纪人凭借其特殊的市场地位,可以帮助客户在获得合理、充分的保险保障的同时,有效地降低投保成本。保险经纪人由于精通保险技术、熟悉保险市场的运作方式,能够充分考虑投保企业的实际情况,为企业量身定做最适合的保险方案,使客户能够以科学、合理的保险条件获得充分的保险保障。如有必要,保险经纪人还可以帮助客户在国际市场安排保险计划。此外,保险经纪人可以通过风险管理使客户保险标的的风险状况有所改善,容易获得更为优惠的承保条件;保险经纪人一般与保险市场上的多家保险公司都有通畅的询价渠道,通过市场竞争机制,可以合理降低费率。事实上,由于保险经纪人拥有大量的客户资源,所以保险公司为了扩大市场份额,往往会给予保险经纪人额外的费率优惠。
(三)降低投保风险。
一方面,保险经纪人作为客户的代表,可以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保险公司的不合理行为及时提出不同的意见,避免保险公司利用其专业技术上的不平等的优势地位损害客户的利益。另一方面,在法律上,保险经纪人代表投保人的利益。如果因保险经纪人的过错在投保、协助索赔等环节上给投保人造成损失,保险经纪人要承担赔偿责任。
所以,一般从客观来讲,保险经纪人具有着保险代理没有的优势,主要是以第三方的形式出现。在国外90%以上的人会选择专业的保险经纪公司来为其量身订做,最终选择到性价比最高的符合客户要求的保险产品。
通过保险经纪人购买保险有什么好处?
在此我们首看到《保险法》的两条法律条款:
什么是保险经纪人保险经纪人
第一百一十七条【保险代理人】保险代理人是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佣金,并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机构或者个人。
第一百一十八条【保险经纪人】保险经纪人是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机构
从两条法律的条款当中,可以看出保险代理人与保险经纪人所代表的利益是不一样的,代理人代表的是保险公司的利益,保险经纪人代表的是客户的利益,由此可见在利益方面保险经纪人全更加客观,对于客户而言会更加的有利,然而,在目前我国的保险发展水平,还仅仅只是最为初级的阶段,客户更多的是接触到每家保险公司的保险代理业务员,极少能找到保险经纪人。
〖十四〗保险经纪顾问工作计划
为适应当前农村经济发展形势,促进我镇水利发展,更好地服务“三农”,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目标,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政策,经甲、乙双方协商,由甲方对委托乙方所从事的农业水利服务事项进行政府购买,有关协议如下:
一、甲方对委托乙方所从事的xx年购买金额73xx年至少 2次(紧急防汛时对重点险段坚持24小时排查)。
1、排查结果及时上报镇政府,险情隐患拿出具体的处理方案。
2、修订完善防汛预案,及时掌握和上报本地区域发生的水、雨、工、险、灾情,汛期坚持24小时防汛值班不间断,确保上下联络畅通无阻。
3、协调本区域农业灌溉用水,为当地提供抗旱服务、掌握本区域水库、堰塘蓄水总量,每半月上报镇政府一次。
4、负责水利工程设施管理,对库、闸、涵、堤、渠等工程设施进行经常性地检查与维护,防止工程设施损坏,保证正常运行,启闭自如。每年坚持水利工程设施白蚁防治4次,做到春防、夏杀、秋查、冬挖。
5、负责本区域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勘测、设计、施工与管理,协助政府搞好水库加固,渠道清淤、泵站、机井、小水电更新改造、节水灌溉、人畜饮水、五小工程建设、田园化建设、水土保持等工作的技术服务工作,确保水利设施建设规划科学,布局合理、设计规范、建设项目标准、形象、质量达到市水利部门要求。
6、负责本区域水资源保护与管理,防止水污染,管理节约用水工作,以保证农村饮水安全。
7、负责提供本区域必需的水利技术指导和服务,搞好水利新技术推广工作,每年至少开展技术培训一次。
8、协调处理本区域内水事纠纷,维护好水事秩序,确保水利工程安全。
9、承办甲方交给农业水利服务中心职责内的其他应急事项。
甲方先按全年购买金额的60%拨付给乙方服务资金,另40%作为乙方的风险抵押金由甲方暂扣,并由甲方视考核乙方全年服务事项完成情况给予拨付或扣减。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自xx年元月 日执行xx年 2月3 日终结。
〖十五〗保险经纪顾问工作计划
尊敬的经理:
您好!
我叫,看到贵公司正在招聘关于保险经纪这个消息,我感到非常高兴。因为目前我正在找工作,看了贵公司关于这个职位的要求与待遇,我觉得自己挺合适的,所以就这了这封求职信,争取可以到贵公司当一名保险经纪。
在保险这个行业,我已经在这个行业呆了有教育险、到现在的房产一路走来,卖出的保险,最高的成交额达到3千多万,所以,我相信自己有能力在这个行业立足,也有信心可以当贵公司出色的经纪人,希望您看完这封求职信后可以考虑一下我。
另外,本人拥有优秀的人际交往能力,优秀的客户服务技巧,以及习惯了快节奏高压力的工作与思考的能力,成功地完成公司的任务。综合这些条件,我相信自己将会是贵公司保险经纪的最佳人选。谢谢您读完了我的求职信。
此致
敬礼!
如何当明星经纪人
〖十六〗保险经纪顾问工作计划
一是加强业务管理,构建优质规范的承保服务体系。 承保是保险公司经营的源泉,是风险管控、利益实现的重要基础,是保险公司生存的基本保障。因此,2018年公司将密切关注行业管理,提升风险管控能力。
1、及时审核承保业务,运用风险管理技术和定价体系,控制承保风险,确定承保费率,确保承保质量。对超出公司权限承销的业务进行初审,签署意见并报批,确保该业务的严格承销。
2、加强信息技术部管理,完善各类保险业务处理平台,建立和使用电子核保业务处理系统,建立健全核保基础数据库,编制相关报表和承保分析。同时,定期进行市场调研,制定中长期经营计划。
3、建立健全重大目标业务和特殊风险业务的风险评估体系,确保风险可控。同时,根据业务风险情况,落实相关再保险或再保险管理规定,确保承保风险合理分散。
4.强化承销承销规范,严格执行条款费率制度,掌握新核心业务系统的运行情况,对隶属于中国支持的承销承销人员进行全面系统的培训.为提高企业综合业务技能和素质,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良好保障。
二、提高客户服务工作质量,打造一流的客户服务平台。 随着保险市场竞争者的不断增多,各家保险公司在市场业务上的竞争也愈演愈烈,保险公司经营的不是有形产品,而是一种规避风险或风险投资的服务。搭建优质服务的客户服务平台极为重要。当服务成为核心内容,融入保险公司的价值观,成为核心竞争力时,客户服务工作就成为一种具有独特理念的服务文化。经过20年的努力,我公司已在市场上占有一定的份额,也拥有庞大的客户群。随着业务的不断发展,客户服务的重要性将尤为突出。因此,中国分公司在第一年,将严格规范客户服务工作,使用并落实一流的客户服务管理平台。
1、建立健全语音服务体系,加大热线宣传力度,以多种形式向社会宣传热线,让众多客户充分了解公司语音的强大支持功能服务体系,从而提高自身的市场竞争力,最大限度地提高客户满意度。
2、加强客服人员培训,提高客服人员综合技能和素质,严格坚持“热情、周到、优质、高效”的服务宗旨,坚持本着“主动、迅速、准确、合理”的原则,严格按照岗位职责和业务经营实践流程的规定,做好接报、勘察、定损、解释条款、理赔投诉等工作。完成。
3、以中央分公司为中心,设立全职和兼职岗位,建立覆盖全区的测损评估网络。初期,中心分公司将设置3名专职勘测定损人员,同时配备非专职人员。为提高中分公司业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切实提高调查、定损、理赔质量,调查准确、定损合理、理赔快捷。
4、2018年6月前完成**营销服务部和YY营销服务部两个服务机构的推广工作。至此,全区服务网点建设基本完善,为公司客户服务。提供高效便捷的保险售后服务。
三、加快业务发展,提高市场占有率,做大做强公司保险品牌。 以2017年年中保费收入10万元计算,各类险种占比为:机动车险85%,非车险10%,人身意外险5%。 **年,中央分公司制定业务发展工作计划,实现年保费收入1万元。每种险种的比例分别为机动车险75%、非车险15%、人身意外险10%。计划的实现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实施。
1. 机动车保险是我们业务的重中之重。因此,大力发展车险业务,充分发挥公司车险优势,打好车险业务攻坚战,仍是我们工作的重点。车险业务要巩固老客户,赢得新客户,重点发展车队业务和新车业务的承保,实现车险业务再上新台阶。
2、做好非车险业务发展,选择走访一些大中型企业,重点对效益好、风险低的企业进行公关,与企业建立良好的关系,力争财产、人员、车辆一揽子承保,同时还要抓好非车险利益型保险的市场开拓,努力形成发展新格局第一年的非车险业务。
3、积极做好与银行的代理业务。 10月**,我司与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福建兴业银行等签订了代理合作协议。 第一年要着力加强与各大银行的业务沟通,让银行充分了解中国保险的品牌和优势,努力提高银行对我司代理业务的支持和政策优惠,努力进银行。代理业务取得新突破,实现了调整险种结构的战略目标,为公司实现效益最大化奠定了良好基础。
今年,虽然金融风暴仍会影响经济,虽然市场竞争会更加激烈,但在省公司的正确领导下,中国分公司将开拓思路,奋发向上,再创业绩,努力把公司保险业务做大做强。
〖十七〗保险经纪顾问工作计划
2016保险经纪从业人员资格考试训练题
单选题
1.保险成立的法律特征是()。
A.保险基金的建立
B.订立保险合同
C.合理厘定费率
D.可保风险
2.保险基金具有()等特点。
A.返还性、科学性和增值性
B.社会性、增值性和科学性
C.专项性、返还性和科学性
D.返还性、专项性和增值性
3.风险的集合与分散的前提条件是()。
A.同质风险
B.多数人的风险
C.多数人的同质风险
D.可保风险
4.保险的基本特性是(),它充分体现了“一人为众,众为一人”的思想。
A.科学性
B.法律性
C.经济性
D.互助性
5.保险是以数理计算为依据而收取保险费,保险经营的()是现代保险存在和发展的基础。
A.科学性
B.法律性
C.经济性
D.互助性
6.按保险的性质将保险分为社会保险和()。
A.共同保险
B.法定保险
C.普通保险
D.自愿保险
7.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客观存在是保险产生的()。
A.客观基础
B.经济基础
C.自然基础
D.社会基础
8.保险产生的基础主要有自然基础和()基础。
A.物质
B.经济
C.技术
D.政治
9.()是保险产生和发展的强有力的经济基础。
A.剩余产品、商品经济
B.自然灾害,剩余产品
C.自然灾害、商品经济
D.自然灾害、意外事故
参考答案:
BDCDA CCBA
〖十八〗保险经纪顾问工作计划
保险合同是双务合同
保险合同的当事人一方投保人负有支付保险费的义务,而另一方当事人保险人负有危险负担的义务,即保险事故发生或保险合同到期后给付保险金的义务.合同之双方当事人互负义务,因此该合同为双务合同。
保险合同是有偿合同
保险合同当事人互负对价关系的给付义务,由于当事人各方均负给付义务,因而既是双务合同,亦是有偿合同.保险合同不得为无偿合同,是由保险制度之特性所决定的,保险制度乃危险共同团体共同承担风险的制度,因而保险合同中当事人之意思表示并非绝对自由,若保险合同得为无偿,则危险共同团体筹集资金不足,最终会危及其他投保人利益及整个社会公共利益,因此保险合同不得以无偿形式订立。
保险合同是诺成合同
根据我国《保险法》第12条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并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保险合同成立."由此看来,我国《保险法》确定保险合同属诺成性合同,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保险合同即可成立生效。
保险合同是最大诚信的合同
因保险的宗旨在于互助共济,当事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保险客体通常为投保人掌握,保险人对于保险客体的状况往往较难详细调查,有赖于投保人的告知而决定其所负担的责任.此外,保险事故发生与否与投保人是否竭尽保险义务密切相关,所以,保险合同对诚信的要求,高于一般合同。
保险合同是射幸合同
射幸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给付义务,取决于合同成立后偶然事件的发生.保险合同的目的在于使保险人在特定不可预料或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时,对被保险人履行给付义务,所以也是射幸合同的`一种。
保险合同是附合合同
附合合同又称为格式合同,指合同一方当事人拟好合同条款,另一方当事人只能考虑订立或不订立,对合同条款的内容没有太大的协商余地,保险合同的基本条款及费率是由国家保险监督管理部门制定或保险人拟定并经保险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除特殊险种外,投保人如同意投保,就必须接受这些基本条款,保险合同的这一特征是由保险业的迅速发展所决定的,保险人所承保的风险越来越复杂,同时保险人每年签发的保险合同数以千万计,因而不得不简化手续,使保险合同逐渐走向技术化,定型化和标准化.正是由于保险合同附合性的特征,因而需适用附合合同的特殊解释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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