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人民法院实习周记(合集十三篇)

时间:2020-07-28 作者:好拿网

石家庄人民法院实习周记 · 第1篇

去年来,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会的监督、市政府、市政协的支持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我和中院党组一班人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__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学习,狠抓班子和队伍建设,努力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与审判工作同步协调发展,紧扣“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落实司法为民要求,加强对基层法院的监督与指导,各项工作有了新的进展。其中,我院强化审判监督工作在去年6月29日召开的全国审判监督工作经验交流会上得到推介,在去年9月1日至30日开展的全国司法警察专业技能考核活动中,我院法警支队作为__唯一迎检单位接受了考核检查,并取得了全国第5名的好成绩。按照省院和市委的要求,现将一年来我的履职情况作简要述职:

中国有句俗话,人不学,要落后。__同志也把“讲学习”放在“三讲”的第一位。党的__大报告更是旗帜鲜明地提出了建立学习型社会的目标。一直以来,我都十分清楚学习对人一生的重要意义。为此,我把勤于学习、修炼内功作为工作之余的第一要务,把大力提高自身素质作为新形势下法院领导干部提高领导水平的重要途径。一年来,我和党组一班人极力克服较为突出的工学矛盾,围绕“创建学习型法院,争当学习型法官”目标,拓展学习领域,改进学习方法,讲求学习效果,自身素质大力提高。

(一)、坚持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治坚定性。在政治理论学习方面,我先后重温了马克斯、列宁、XXX、邓小平等几代伟人的思想巨著,特别研读了新党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__大报告、__届三、四中全会精神等一系列充满时代光辉的经典华章,相继写下了比较系统的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进一步夯实了理论功底。我和党组一班人深刻体会到学好党的理论的紧迫性和必然性,坚持做到“三定一活”。一是定人员。我院专门成立了中心学习组,把参加集中政治学习的人员从党组成员扩大到庭室负责人。二是定时间。院党组规定,理论中心组的成员每月用于进行集中政治学习的时间不少于两天,对因事耽误的,事后必须补出来。三是定内容。每次学习前,院党组都要提前结合工作实际确定学习内容和讨论议题,所学内容不但包括党的方针、政策,还有领导科学、领导艺术、领导者的思想修养等方面的知识,以提高班子成员的政治敏锐性和领导能力。四是形式灵活多样。在政治理论学习中力戒空洞的说教,而是通过座谈会、讨论会、交流会、党组成员给全院干警上政治理论教育课等形式,激发党组成员学习政治理论的热情。

(二)坚持业务学习,提高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今年来,我和党组一班人在提高业务素质方面,从“听、说、读、写、学”五个方面做文章,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一是听,即要求党组成员抽出一定时间旁听案件审理,并虚心听取富有审判经验的同志传授审判经验。二是说,即在要求党组成员每年亲自办理不少于5起案件的同时,还要经常与干警们交流业务内容,做到不耻下问。三是读,即要求党组成员必须阅读大量的业务书籍,以拓宽知识面。四是写,即要求党组成员亲自撰写一些法律文书,并结合典型案例,从立法本意、法律条文的适用、具体操作等方面撰写调研文章。今年以来,我亲自撰写的《司法为民思想的内涵及其实践意义》一文,在前不久召开的全省法院“司法为民”理论研讨会上荣获一等奖,我撰写的《着眼制度创新 确保司法公正》被《__日报》理论版刊发,另外调研报告《关于民事案件审理期限的调查与思考》已被选送到省高院参加评比。五是学。党组在院财政较为紧张的情况下,每年都要拿出部分资金,鼓励班子成员参加自学考试、函授学习和上级法院组织的业务培训等学习活动,借以更新业务知识,提高业务能力。并鼓励干警积极参加高学历学习,现有11名干警参加硕士研究生学习,32人参加本科学历教育,10人参加相当于本科学历的专项培训。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提高决策水平。党的民主集中制是加强党组织建设的一项根本制度,坚持集体领导原则是党的领导的最高原则之一。因此,我在工作中始终坚持“三不”:一是“一把手”不搞“一言堂”。院党组坚持民主议事制度,凡院里重大问题都必须提交党组讨论,“一把手”不搞独断专行。二是党组成员对自己的职责不互相推诿。院党组既坚持集体领导,又要求每个班子成员在分工的范围内敢于负责,大胆管理,做到院党组向上级党组织负责,分管领导向党组负责。三是不闹无原则的纠纷。党组坚持定期开展谈心活动,不仅我亲自谈,党组成员也互相交谈,这样使个别同志的不正确想法和做法能够及时得到较好的纠正,增强了团结意识。一年来,我在坚持民主集中制方面主要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进一步规范了议事程序和内容。坚持和完善了《党组会议事规则》、《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院务会议事规则》、《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审委会的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凡是事关全院或全市法院全局发展的工作思路和重点工作的部署、干部推荐任免、奖惩等事项,都提交班子讨论通过。

二是健全了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在决策前和决策中,我和党组一班人都坚持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特别是听取各基层法院的意见。在实施决策中,注意听取群众意见,及时完善决策。今年中院在拟制《__市人民法院基层建设五年规则(20__-20__)》过程中,党组先后专题开会研究三次,在中院机关召开座谈会7场次向全院干警征求修改意见,并由党组成员带队到各基层法院听取意见。目前正在申报的法官培训学院基建项目,也向中院全体干警征求了意见。

三是进一步完善了用人制度。认真落实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本院法官遴选制度,在干部的任用上进一步扩大民主,加强监督。今年初,通过竞争上岗,补选了中层干部6名,面向基层法院公开遴选法官5名。竞争上岗和法院遴选工作的健康开展,有力地防止和克服了用人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发生。

石家庄人民法院实习周记 · 第2篇

由于昨晚逛街回来的太晚,所以只写了篇昨天的日志就已经困得不行了。

今早在摇摆的107上匆匆的看了一份判决书,就到了碉堡中院了,以为自已要迟到了,没想到又是七点四十分,也以为今天没任务了(因为昨天的三份审理报告一份也没拟出来),没想到庭长说:十二号有66、67号案子开庭,你至少要在12号之前把两份调解协议的方案做出来。

干坐了一上午,看了一叠厚厚的案卷袋,还是没一点眉目,不是上诉请求会得不到支持,就是2b一审法院判的太离谱而自相矛盾,好不容易抓到一个一审法院的漏洞,又发现如果和当事人说明调解根据的话,就会有更大的纠纷。

中午睡的半小时是四天以来睡的第一个午觉,下午精神足足的又去见了一次当事人,不过,这次我是旁观者。看着书记员记录,听着不太懂的湘潭话,我也半朦半懂的明白了些谈话的内容。评审结束后庭长对我说:要做一名合格的法官,首先要做一个优秀的书记员。原来法官也是这么一级一级的爬上去的……

下午接着写调解协议,写了两小时初步算完成了一份了,但是赔偿数额是没有根据的。临下班时庭长还在催,我也就不好意思的请求再往后推啦。

出法院之后,一同学感慨一句:明天是星期六咯。我恍然大悟,原来可以休息啦,哈哈,这些天真的是忙晕了。虽然可能在别人看来我也没做多少事,而且我也觉得自已没做多少事,但是就是做不完,可能是个人能力问题吧。

我真的不得不惊叹对法官的严格要求。一份文书改了又改,看了又看,稍有觉得不合适的地方就要不惜纸墨的再打印一遍。而且基层法官和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的法律素质是相差悬殊的两个级别,基层法院的判决真的是漏洞百出。推开法律适用和认定事实不说,光就判决书的形式就是千疮百孔,格式不对,符号错误,有时自已认定的责任分配比例,却不按其判决,更甚的是,有判决书前面几点举证用阿拉伯数字,后面突然蹦出了罗马数字。有的还把原告的名字写错了,有的还竟然把审判长的名字和审判员的名字对调。作为中国最有受案最多,救济最多的基层法院怎么可以这么不严谨?

石家庄人民法院实习周记 · 第3篇

最怕的是不懂预防或不去预防。

一个驾驶员在开车中知道预防,并积极将预防措施做到位,这样开车比较让人放心。

预防工作做得不怎么好的话,即使持有全国通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驾驶证,还不能算是一个令人满意的驾驶员。

驾驶员最好有这样的思想认识,开车时的主要任务是用心去预防,开车时的主要重点就是用心去预防。

有一些小小的心理测验可以测出、可以告诉我们,有许多人有一种不顾危险,更不知道去预防的性格,有点象成语“掩耳盗铃”所说的那样,有的朋友开车,要注意一下自己的性格特点;许多人夜晚开快车,这里面已没有了预防。

以前我向一个老师傅请教:“怎样开车不出事故?”

那个老师傅回答说:“不出事故是不可能的,事故开得快是抢来的,开得慢是等来的”。

不错,随便怎样开都有可能出事故,开得快,开得慢都有可能会出事故。快的时候危险,车辆难以收发自如的控制,慢的时候也会出事故,有统计资料表明,许多事故都是在时速 40 、 50 公里左右时发生的。车速快慢还不是决定有无事故的主要因素;

我又问他:“如果我们开车时一路预防、全面预防,会不会发生事故呢?”他想了一会,回答说:“不会”。

开车时,预防工作的好与差,是决定会不会发生事故的主要因素。如果开车时,全面预防,基本上可以杜绝事故。

不知汽车学校有没有明确告诉学员,开车时的预防意识,以及预防措施做到位是最最重要的,我认为抓住这一重点,明确指出这一重点,一再重申这一重点,并在教车时作出大量的相应启发,对学员以后的安全行车是很有好处的.

另外,我也觉得很多开车的朋友在开车时预防措施没有做到位,做得不是太

石家庄人民法院实习周记 · 第4篇

根据笔者在法院的实习经历以及亲身做陪审员的感受来看,陪审员制度存在着陪而不审的情形;有陪审员参见的合议庭基本上就演变成了案件承办法官一个人的独任制,陪审员没有发挥好应有的作用。

陪审员制度的完善问题也是学术界探讨比较多的问题了,相关的讨论以及论述已经比较深入,兹不赘述。

以上就是自己实习过程中的一些想法,中国很大,问题很多,情形很复杂。以上仅仅是个人粗浅的想法,多有幼稚与疏漏之处。

理论与实践结合,让我在这次实习中受益匪浅,也初步达到了实习的目的。今后一定要多注意实践,不断在实践中提高自己的理论与实践水平,做到学以致用!

石家庄人民法院实习周记 · 第5篇

2018年,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委区政府区人大、政协及社会的关注及监督下,通过广大干警的共同努力和我院部门间的密切配合,我所分管的各项工作都得以顺利开展,较好的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请予评议。

一、工作职责及分管部门

按照院党组的分工,我的工作职责是在院党组书记、院长的领导下,配合其他班子成员,协助院长抓好各项工作。目前分管执行局、行政庭、法警队三个部门。今年以来,我带领分管部门的全体同志,坚持以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上级政法会议精神,牢固树立“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理念,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使所分管的各项工作都有了新的起色,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比较圆满地完成了全年目标任务。

二、分管部门的工作情况

(一)执行局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是最高人民法院向全国人民的庄严承诺,即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收官之年,也是决胜之年。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工作十分繁重。在院党组书记、院长张迎涛的亲自指挥下,我带领执行局及相关庭室配合执行的同志,发扬不畏艰险,勇于担当的精神,放弃了所有双休日和节假日,攻坚克难,较好的完成了三年来的执行任务,目前执行质效在全市基层法院名列前茅。2018年共收案件1610件,申请标的为3.67亿元,执结1270件,执结标的1.2463亿元,结案率81%。

2018年,我院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关于开展决胜执行难专项工作的要求,以“一性两化”(即强制性、信息化和规范化)为工作准则,结合我院执行工作实际制定了《决胜“执行难”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积极开展了决胜“执行难”工作。分别开展了“烈日行动”,“三大歼灭战”“亮剑行动”“猎赖行动”’等集中执行行动18次,执毕了700余件涉及金融物业民生环保等执行案件。用“两个清理、三个坚决、四个规范”,及时梳理案件,用足用活强制措施,加强执行。全年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85人,发布限制高消费1884人,签发拘留手续110余份,实际拘留31人,罚款35万元,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执罪案件2件,其中2件2人已经作出有罪判决。2018年12月5日上午,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直播了一起拒执罪案件。我院二是适时开展了涉农民工工资、涉劳动仲裁、涉金融机构小额贷款、涉人身权侵权损害赔偿、涉环保非诉执行、涉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供暖合同纠纷的集中执行行动22次,执结案件3件,执结标的836万元。三是建设了高标准的执行指挥中心,根据攻坚执行的需要,我又主持建设了第二执行指挥中心,集网络查控、案件督办、协同执行、远程指挥、司法拍卖和攻坚作战为一体。今年,我院执行局利用执行查控系统共查询案件1432件,涉及被执行人1654人,查询到存款87.57亿元,扣划1290.45万元,查询到车辆163辆,房产324套,网络司法拍卖标的物29个,成交6件,成交金额368万元。四是建立“立审执“一体化”、执行案款一案一账户,及时发放案款等工作机制,形成了繁简分流、内外联动的工作形态,全力破解执行难。五是强化人大意识,主动接受人大及常委会的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过问的案件,及时报告办理情况,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今年在执行腾房、物业、环保、民生等案件中,我院多次邀请区人大代表参与见证执行。2018 年6月29日我院在自治区法院系统首次全媒体直播了一例腾房案件,我主动邀请人大代表见证了执行。2018年12月5日,我院在执行一起涉民生案件中,区人大常委胡挨成全程参与,中央电视台做了直播,胡挨成代表在执行现场接受了央视记者的采访,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二)行政庭工作情况

我院作为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法院,承担着XX区、东河区、土右旗和石拐区和内蒙古高速公安局西部分局四个地区行政案件审理的重大责任,任务重、压力大,再加之我市市级行政办公逐步集中到XX区,近年来,行政审判庭的工作量也较往年有了大幅度的提高。2018年共受理行各类行政审判案件534件,审结488件,审结率89.8%。案件数量较上年均成倍增加,其中行政诉讼案件数量案件数比其他2家集中管辖法院总和还多。

在行政审判中,我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完善诉讼服务工作,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加强涉民生行政案件审理工作,在审理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房屋登记案件、房屋征收补偿案件、工伤保险等案件中,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的审判规则和处理方式,促进矛盾纠纷的妥善化解,截止目前,共审理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案件241件,占全部行政案件的90%。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延伸行政审判职能,助力法治政府建设。2018年,共召开或参加联系会议11次;深入“两重”现场化解矛盾纠纷124件,提供咨询187人次;向行政机关发送司法建议9件,行政机关反馈9件,反馈率100%;特别是在审理涉及远洲公司房产登记案件中,我院行政庭给市房管局的司法建议,促使房管部门及时对188套回迁户办理了房产网签合同,最大化的依法保护了回迁户的合法权益,延伸了司法服务,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33件。认真依法审查房屋强制拆迁、环境资源保护、土地资源保护等各类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妥善处理非诉执行案件,有效维护我区社会和谐稳定。

(三)法警队工作情况

法警工作,是我院审判工作司法保障的桥头堡,是落实我院党组制定的各项制度的尖兵,也是法院整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年在院党组的关心下,我院又信招录了两名中央政法编制的司法警察,加强了法警队伍。一年来,法警队在押解、看管、值庭工作中要求全体司法警察在思想上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具体操作中要求必须保证押解、看管、值庭的警力充足,严防脱逃事件的发生。安保工作方面,运用身份证识别录入设备对所有进入审判场所的当事人先进行身份证的录入,重点对来院人员进行箱包和人身检查。当事人进入诉讼服务大厅必须先将所带箱包放在X光机传送带上进行安检,之后本人再经大门设置的安全检查门进行安检,最后法警还要手持金属探测仪再进行复检。今年还增加了执行局接待大厅的安检工作。同时,为配合攻坚执行难,法警大队节假日照常值班,并随时出警。全年共检查出携带管制刀具的当事人3人,有效防止了危险物品带进法院,全年无一件安保事件发生。同时,法警队还对查出携带违禁物品的相关庭室及时发出通报,提醒办案法官注意戒备。我院法警队被自治区高院推荐为全国青年文明号的光荣称号。

三、党建工作情况

2018年,我院新班子在党组书记的带领下,及时召开党组会议,充分讨论了我院队建方面存在的问题,大家很快就形成了共识。大家一致认为,我院有优良的工作传统,是多年的先进集体,有一流的队伍,XX法院的工作现状与我们的人员素质和上级组织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不相符。因此,我们一定要找准问题,下大力气去解决。党组经过几次严肃认真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大家统一了思想,凝聚了共识。我院党组明确了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党组会每次都研究党建工作,明确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及其他各项工作的基本思路。我作为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积极履行了党建职责。与分管各部门负责人签署了党风廉政责任状,在实际工作中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即管理审判执行业务,又管理党员、干部队伍。主动找分管部门的同志们谈心谈话,了解他们在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所遇到的各种问题,认真加以解决。一年来,我所分管的行政审判庭获得了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先进集体的光荣称号。

四、存在问题和整改措施

一年来,我认真完成了组织交给我的各项工作任务,但也存在一些问题:1.重工作、轻学习的缺点没有根本解决。对新修订的法律和司法解释的理解和适用没有深入进的学习,而是遇到问题才去查阅有关法条和司法解释。2.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搞调研做的还不够,指导审判、执行工作多,亲自参与实践少。3.对宣传工作重视不够,有好多好的经验和做法没有及时总结提炼,没有很好的宣传,扩大办案效果。在体制机制建设上创新不足。

针对以上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还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的努力: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深入学习涉及行政审判、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相关规定,善于从实践中观察和处理问题。

二是要努力改进工作作风和领导作风。进一步树立司法为民的理念,多深入基层,多做调查研究,多了解基层群众的诉求,自己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路。更好地把握当前审判工作的现状,统筹协调好各部门关系,协助党委尽快出台落实全面解决执行难的配套措施,全面提速增效,把所分管的工作做得更好。

三是更加重视宣传工作,扩大办案效果,既要宣传审判执行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也要注重宣传执行不能的案例,以案释法,告知当事人正确认识商业风险和法律风险。强化司法建议,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最大化。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石家庄人民法院实习周记 · 第6篇

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材料之--

开远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05年1月1-日在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上)

开远市人民法院院长    王惠仁

各位委员:
现在,我就市政协七届二次会议以来的法院工作情况以及2005年工作意见向大会报告,请予协商。

2004年主要工作情况
2004年,我院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和上级人民法院的监督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中心任务,围绕“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职能作用,全面落实司法为民的要求,做到“执法抓队伍、办案抓纪律、裁判抓公正”,使各项工作都有了新的进展,为优化我市法制环境做出了新贡献。全年共审理办理各类案件1583件,审结执结1475件,未结108件,结案率达93%%,解决涉案标的额达到11021万元。
一、工作取得的主要成绩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做好各项审判工作。
1、“大立案”工作全面开展并取得了新起色。如由立案庭的程序法官对法院受理的各类案件审判程序进行全方位的监督;避免实体审判法官接触案件当事人,由不进行案件实体裁判的程序法官接待案件当事人和律师;充分地利用大立案繁简分流和集中进行庭前准备的功能,开展统一审查立案送达、庭前调解、由立案庭对案件的整个运作过程进行审限监督跟踪管理;实行“四排定”,既按顺序排定审判员、书记员、法庭、开庭时间,并在电子显示进行公告;对案件进行快速裁决等等。全年快速裁决案件62件,已占全院民事案件的10 %,逐步体现出了大立案缩短诉讼周期,降低诉讼成本,方便群众诉讼、有效抵御执法“病毒”等优势作用,引起了上级法院的关注。中院立案庭和全州十二个县市法院的有关领导还在我院举行了“红河州法院立案工作观摩现场会”。
2、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今年共审理各类刑事案件250件467人,已结案件247件462人,未结3件5人。结案率达99 %,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0.8%。
在刑事审判中坚持依照从重从快的原则,依法严厉惩处了一批犯罪分子,特别是公开审理了一批群众反响强烈、社会影响面大的恶性案件。对415名被告人处以刑罚,其中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 24 人,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分子。审结“两抢一盗”案件99件,判处此类案犯201人。根据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需要以及打击高科技犯罪的紧迫性,判处贪污挪用公款的王文、任爱华等案犯、判处红河州首例窥探密码伪造储蓄卡盗窃存款案以及石勇金融凭证诈骗案。同时,本着“从快”的原则,不断加大简易程序适用率。在221件公诉案件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了76件,适用率达到34%。另外,针对自诉案件取证困难、矛盾易激化的特点,对自诉案件开展了调解工作,自诉案件(收27,结25件)调解2件,调解率达到了8%以上。全年依法对40名未成年人从轻、减轻判处刑罚(其中含在校生一名)。根据“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大以案释法力度,以公开开庭、召开宣判大会等形式,延伸审判效果,开展法制教育。
3、依法调节民商事关系。今年共审理民商事案件921件,诉讼标的额4673万元。已审结民商事案件880件,结案率达96 %。未结41件。今年民事审判主要有五方面特点:一是效率意识明显增强。民商事审判简易程序适用(581件),适用率达到95%。二是调解力度进一步加大。以维护稳定为原则抓好案件调解,判决处理595件,调解处理166件,民事案件调解率占判决率27%。如小龙潭地区的相邻权纠纷案件,由于地理特点已产生恶性事件萌芽,我院受理后,做了大量工作,在开庭前,办案法官干警上门做工作,最终使多起案件顺利以调解方式结案。三是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如及时审理涉及国企改制相关案件,展开对非公经济的考察调研,审理了我市首例商品房缩水案件等。四是司法救济成效明显。共为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办理诉讼费缓、减、免案件金额41件,金额达到20万余元,实现了“让有理没钱的人也能打得起官司”的承诺。
4、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共办理执行案件390件,执结327件,未结63件,执结率达84 %。我院在执行工作中积极主动争取市委、市人大和市政府的支持,适时地开展执行工作统一行动,全面实行规范化执行,使执行权在阳光下运行,并用足用好强制措施和法律赋予的其他手段,讲求执行艺术,对裁决权与执行权分离使用等。开展“执行会战”活动,集中力量突击执行。执行标的额达到 6140万元。较好地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执行工作正逐步走向良性循环的发展轨道。今年10月,市人大专门到法院检查执行工作后,对我们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5、积极开展行政案件审判。新收行政案件22件,与去年同期相比 ,上升29%;已审结21件,未结1 件,结案率达 95%。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24%。在行政审判工作中,针对行政机关在《行政许可法》颁布前的行政行为存在问题较多的情况,严格依法办案, 坚持做到程序合法、实体公正。如判决被告市交通撤销其行政行为、判决市城建局重新做出具体行政行为以及判决维持公安机关的决定等等,既保障了行政行为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也维护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正常秩序。
6、继

石家庄人民法院实习周记 · 第7篇

此次实习,主要在诉讼服务中心展开,小组五个人分工不同,作为组长,我的主要任务是听庭审以及协助其他组员的工作,也有幸接触更多,学到更多。 首先,翻阅和整理案卷。案卷整理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每个审结的案件都要及时订卷归档,以备日后查阅。刚开始整理的时候比较生疏,时有差错,后来通过向书记员请教,我很好地掌握了整个卷宗整理和装订过程,能够独立完成案卷装订工作。整理案卷也为我提供了接触各类案件的机会,当我认真查阅和整理浓缩了多方工作流程的卷宗之后,我逐步了解到一个案件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到检察院审查起诉再到一审法院审理判决的具体工作程序,并从中体会到案件审理的基本思路。每个案件审理终结后的退卷工作和向最高人民法院寄送关于死刑复核的案件材料,又让我对二审案件的整个审理过程有了清楚的认知。

其次,参加案件旁听。在实习期间,每天早上我都旁听两到三场庭审,从简易程序到普通程序简化审,从民事合同纠纷到刑事犯罪,我都认真旁听、记录。在旁听过程中,我感受到了审判人员公正、中立的审案态度,以及公诉人和辩护人激烈的辩论。庄严的法庭、严格的程序,无不折射出法律的严肃和公正。从审判人员对被告的发问中,能体会到审判人员对于整个案件审理思路的把握,更好地了解案件事实。而在公诉人和辩护人的争论中,我又能了解到案件争议的焦点。

观摩法庭庭审还让我对刑事案件庭审的整个过程有了更加直观生动的了解,比起书本上枯燥的文字表述,庭审让诉讼程序更形象具体,记忆深刻。

最后,书写法律文书。这几天,我们还接待了武进区横林镇的几位当事人,帮助他们书写起诉状、申请执行书、恢复申请执行书等。法律文书不仅格式要规范,内容更要合法、合理、合情。虽然在校期间已经学习了法律文书的写作,对法律文书也有了一定的了解,但是在实际写法律文书的的过程中,我深切地感受到法律要想运用的好、有说服力,光靠书本上的知识是不够的,一定要多进行实务锻炼。事后,当事人因为我们绵薄的帮助而连连感谢,更让我们坚定了走法律之路,用法来捍卫公民的权益。

石家庄人民法院实习周记 · 第8篇

 

《人民法院在线调解规则》已于2021年12月2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5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21年12月30日

法释〔2021〕23号

(2021年1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59次会议通过,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为方便当事人及时解决纠纷,规范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开展的在线调解活动,提高多元化解纠纷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人民法院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一条 在立案前或者诉讼过程中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开展在线调解的,适用本规则。

第二条 在线调解包括人民法院、当事人、调解组织或者调解员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开展的在线申请、委派委托、音视频调解、制作调解协议、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等全部或者部分调解活动。

第三条 民事、行政、执行、刑事自诉以及被告人、罪犯未被羁押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等法律规定可以调解或者和解的纠纷,可以开展在线调解。

行政、刑事自诉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在线调解,法律和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 人民法院采用在线调解方式应当征得当事人同意,并综合考虑案件具体情况、技术条件等因素。

第五条 人民法院审判人员、专职或者兼职调解员、特邀调解组织和特邀调解员以及人民法院邀请的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开展在线调解。

在线调解组织和调解员的基本情况、纠纷受理范围、擅长领域、是否收费、作出邀请的人民法院等信息应当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行公布,方便当事人选择。

第六条 人民法院可以邀请符合条件的外国人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参与调解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或者组织的民商事纠纷。

符合条件的港澳地区居民可以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参与调解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以及大陆港资澳资企业的民商事纠纷。

符合条件的台湾地区居民可以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参与调解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台湾地区居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以及大陆台资企业的民商事纠纷。

第七条 人民法院立案人员、审判人员在立案前或者诉讼过程中,认为纠纷适宜在线调解的,可以通过口头、书面、在线等方式充分释明在线调解的优势,告知在线调解的主要形式、权利义务、法律后果和操作方法等,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在线调解方式解决纠纷。

第八条 当事人同意在线调解的,应当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填写身份信息、纠纷简要情况、有效联系电话以及接收诉讼文书电子送达地址等,并上传电子化起诉申请材料。当事人在电子诉讼平台已经提交过电子化起诉申请材料的,不再重复提交。

当事人填写或者提交电子化起诉申请材料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辅助当事人将纸质材料作电子化处理后导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

第九条 当事人在立案前申请在线调解,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退回申请并分别予以处理:

(一)当事人申请调解的纠纷不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告知可以采用的其他纠纷解决方式;

(二)与当事人选择的在线调解组织或者调解员建立邀请关系的人民法院对该纠纷不具有管辖权,告知选择对纠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邀请的调解组织或者调解员进行调解;

(三)当事人申请调解的纠纷不适宜在线调解,告知到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现场办理调解或者立案手续。

第十条 当事人一方在立案前同意在线调解的,由人民法院征求其意见后指定调解组织或者调解员。

当事人双方同意在线调解的,可以在案件管辖法院确认的在线调解组织和调解员中共同选择调解组织或者调解员。当事人同意由人民法院指定调解组织或者调解员,或者无法在同意在线调解后两个工作日内共同选择调解组织或者调解员的,由人民法院指定调解组织或者调解员。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当事人在线调解申请后三个工作日内指定调解组织或者调解员。

第十一条 在线调解一般由一名调解员进行,案件重大、疑难复杂或者具有较强专业性的,可以由两名以上调解员调解,并由当事人共同选定其中一人主持调解。无法共同选定的,由人民法院指定一名调解员主持。

第十二条 调解组织或者调解员应当在收到人民法院委派委托调解信息或者当事人在线调解申请后三个工作日内,确认接受人民法院委派委托或者当事人调解申请。纠纷不符合调解组织章程规定的调解范围或者行业领域,明显超出调解员擅长领域或者具有其他不适宜接受情形的,调解组织或者调解员可以写明理由后不予接受。

调解组织或者调解员不予接受或者超过规定期限未予确认的,人民法院、当事人可以重新指定或者选定。

第十三条 主持或者参与在线调解的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在接受调解前或者调解过程中进行披露:

(一)是纠纷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二)与纠纷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调解关系的。

当事人在调解组织或者调解员披露上述情形后或者明知其具有上述情形,仍同意调解的,由该调解组织或者调解员继续调解。

第十四条 在线调解过程中,当事人可以申请更换调解组织或者调解员;更换后,当事人仍不同意且拒绝自行选择的,视为当事人拒绝调解。

第十五条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一方立案前申请在线调解的,应当征询对方当事人的调解意愿。调解员可以在接受人民法院委派调解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协助人民法院通知对方当事人,询问是否同意调解。

对方当事人拒绝调解或者无法联系对方当事人的,调解员应当写明原因,终结在线调解程序,即时将相关材料退回人民法院,并告知当事人。

第十六条 主持在线调解的人员应当在组织调解前确认当事人参与调解的方式,并按照下列情形作出处理:

(一)各方当事人均具备使用音视频技术条件的,指定在同一时间登录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无法在同一时间登录的,征得各方当事人同意后,分别指定时间开展音视频调解;

(二)部分当事人不具备使用音视频技术条件的,在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调解组织所在地或者其他便利地点,为其参与在线调解提供场所和音视频设备。

各方当事人均不具备使用音视频技术条件或者拒绝通过音视频方式调解的,确定现场调解的时间、地点。

在线调解过程中,部分当事人提出不宜通过音视频方式调解的,调解员在征得其他当事人同意后,可以组织现场调解。

第十七条 在线调解开始前,主持调解的人员应当通过证件证照在线比对等方式核实当事人和其他参与调解人员的身份,告知虚假调解法律后果。立案前调解的,调解员还应当指导当事人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等相关材料。

第十八条 在线调解过程中,当事人可以通过语音、文字、视频等形式自主表达意愿,提出纠纷解决方案。除共同确认的无争议事实外,当事人为达成调解协议作出妥协而认可的事实、证据等,不得在诉讼程序中作为对其不利的依据或者证据,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均同意的除外。

第十九条 调解员组织当事人就所有或者部分调解请求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在线制作或者上传调解协议,当事人和调解员应当在调解协议上进行电子签章;由调解组织主持达成调解协议的,还应当加盖调解组织电子印章,调解组织没有电子印章的,可以将加盖印章的调解协议上传至人民法院调解平台。

调解协议自各方当事人均完成电子签章之时起发生法律效力,并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向当事人送达。调解协议有给付内容的,当事人应当按照调解协议约定内容主动履行。

第二十条 各方当事人在立案前达成调解协议的,调解员应当记入调解笔录并按诉讼外调解结案,引导当事人自动履行。依照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可以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在线提出申请,人民法院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调解协议有效。

各方当事人在立案后达成调解协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制作调解书或者申请撤诉。人民法院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制作调解书或者裁定书结案。

第二十一条 经在线调解达不成调解协议,调解组织或者调解员应当记录调解基本情况、调解不成的原因、导致其他当事人诉讼成本增加的行为以及需要向人民法院提示的其他情况。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作出处理:

(一)当事人在立案前申请在线调解的,调解组织或者调解员可以建议通过在线立案或者其他途径解决纠纷,当事人选择在线立案的,调解组织或者调解员应当将电子化调解材料在线推送给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在法定期限内依法登记立案;

(二)立案前委派调解的,调解不成后,人民法院应当依法登记立案;

(三)立案后委托调解的,调解不成后,人民法院应当恢复审理。

审判人员在诉讼过程中组织在线调解的,调解不成后,应当及时审判。

第二十二条 调解员在线调解过程中,同步形成电子笔录,并确认无争议事实。经当事人双方明确表示同意的,可以以调解录音录像代替电子笔录,但无争议事实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

电子笔录以在线方式核对确认后,与书面笔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在审查司法确认申请或者出具调解书过程中,发现当事人可能采取恶意串通、伪造证据、捏造事实、虚构法律关系等手段实施虚假调解行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关证据。当事人不提供相关证据的,人民法院不予确认调解协议效力或者出具调解书。

经审查认为构成虚假调解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处理。发现涉嫌刑事犯罪的,及时将线索和材料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

第二十四条 立案前在线调解期限为三十日。各方当事人同意延长的,不受此限。立案后在线调解,适用普通程序的调解期限为十五日,适用简易程序的调解期限为七日,各方当事人同意延长的,不受此限。立案后延长的调解期限不计入审理期限。

委派委托调解或者当事人申请调解的调解期限,自调解组织或者调解员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确认接受委派委托或者确认接受当事人申请之日起算。审判人员主持调解的,自各方当事人同意之日起算。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线调解程序终结:

(一)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二)当事人自行和解,撤回调解申请;

(三)在调解期限内无法联系到当事人;

(四)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不愿意继续调解;

(五)当事人分歧较大且难以达成调解协议;

(六)调解期限届满,未达成调解协议,且各方当事人未达成延长调解期限的合意;

(七)当事人一方拒绝在调解协议上签章;

(八)其他导致调解无法进行的情形。

第二十六条 立案前调解需要鉴定评估的,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调解组织或者调解员可以告知当事人诉前委托鉴定程序,指导通过电子诉讼平台或者现场办理等方式提交诉前委托鉴定评估申请,鉴定评估期限不计入调解期限。

诉前委托鉴定评估经人民法院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第二十七条 各级人民法院负责本级在线调解组织和调解员选任确认、业务培训、资质认证、指导入驻、权限设置、业绩评价等管理工作。上级人民法院选任的在线调解组织和调解员,下级人民法院在征得其同意后可以确认为本院在线调解组织和调解员。

第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可以建立婚姻家庭、劳动争议、道路交通、金融消费、证券期货、知识产权、海事海商、国际商事和涉港澳台侨纠纷等专业行业特邀调解名册,按照不同专业邀请具备相关专业能力的组织和人员加入。

最高人民法院建立全国性特邀调解名册,邀请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知名专家学者、具有较高知名度的调解组织以及较强调解能力的人员加入,参与调解全国法院有重大影响、疑难复杂、适宜调解的案件。

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可以建立区域性特邀调解名册,参与本辖区法院案件的调解。

第二十九条 在线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作出邀请的人民法院投诉:

(一)强迫调解;

(二)无正当理由多次拒绝接受人民法院委派委托或者当事人调解申请;

(三)接受当事人请托或者收受财物;

(四)泄露调解过程、调解协议内容以及调解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其他不宜公开的信息,但法律和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违反调解职业道德应当作出处理的行为。

人民法院经核查属实的,应当视情形作出解聘等相应处理,并告知有关主管部门。

第三十条 本规则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以前发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规则不一致的,以本规则为准。


石家庄人民法院实习周记 · 第9篇

xx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xxxx〕民复字2号关于变更子女姓氏纠纷处理问题的来函收悉。

据来文所述,陈xx(男方)与傅xx于xxxx年10月经xx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婚生子陈xx(当年七岁)判归傅xx抚养,由陈xx每月负担抚养费十二元。现因傅xx变更了陈xx的姓名而引起纠纷。

我们基本同意你院意见。傅xx在离婚后,未征得陈xx同意,单方面决定将陈xx的姓名改为傅xx,这种做法是不当的。现在陈xx既不同意给陈xx更改姓名,应说服傅xx恢复儿子原来姓名。但婚姻法第十六条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认为子女只能随父姓,不能随母姓的思想是不对的。因此而拒付子女抚养费是违反婚姻法的。如陈xx坚持拒付抚养费,应按婚姻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予以强制执行。

对上述纠纷,不要作为新案处理,宜通过说服教育息讼,或以下达通知的方式解决。此复。

石家庄人民法院实习周记 · 第10篇

标题:人民法院实践报告:以公正司法为导向的法律进步之路



导言:


人民法院作为司法机构,承担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大职责。为了保障国家法制的进一步完善和人民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各级人民法院积极实践并持续创新,为我们提供了一份宝贵的实践报告,为我们解读了以公正司法为导向的法律进步之路。



第一部分:司法公正的不断突破



首先,人民法院在司法公正方面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果。首先,全面实施司法责任制,通过严格的司法考核和激励机制,提高了法官的执法水平和素质。其次,实行透明公开的立案、审判和执行制度,有效增加了司法透明度,让人民群众对法律有了更多的认识和信任。再次,加强司法独立性建设,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有效避免了经济、政治等各方面的干扰,保证司法公正的真实性和客观性。



第二部分:法治精神的推广与繁荣



其次,人民法院积极推广法治精神,为法治社会的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首先,加强法律宣传和普法教育,通过开展讲座、研讨活动等形式,向广大人民普及法律知识,提高了人民对法律的认知和遵守度。其次,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确保每一个人都能够平等享受法律援助。再次,积极参与国际法律合作,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为法治国际化提供了有力支持。



第三部分:司法改革的深入推进



最后,人民法院在司法改革方面不断推进,为法治社会的建设提供了坚实的保障。首先,进一步加强司法队伍建设,注重法官的职业道德和专业能力的培养,提高司法质量和效率。其次,加大对案件研究和诉讼知识的研究力度,在知识改革的基础上,不断完善相关法律规定,提高司法实践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再次,推行智能司法,整合信息技术与司法实践相结合,提高了司法效果和效率。



结语:


通过这份实践报告,我们不仅看到了人民法院在司法公正、法治精神和司法改革等方面所取得的巨大成绩,也看到了我国法治进步的不断延伸和深化。在新的时代背景下,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以公正司法为导向,不断创新和改进,为实现社会公正和法治国家的目标不断努力奋斗。在这个过程中,我们每一个人都应当积极参与,共同推动我国法制建设的进一步完善。

石家庄人民法院实习周记 · 第11篇

1、 党组高度重视,精心策划和安排。对于此次活动,我院党组高度重视,精心策划部署,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县动员会后,我院及时召开专题党组会,进一步学习领会了县领导讲话精神,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活动要求。

在此基础上,我院迅速组织召开全院警务会议,各中层单位充分认识,在各级进行深入动员,统一全院思想。

同时,为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抓好活动的组织实施,我院成立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建翔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设立了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耿瑞富兼任主任的活动办公室,并特别实施了院长联系点制度,由7名院领导以分包方式,分别联系一个基层派出法庭,包动员、包宣讲、包指导、包检查,通过以点带面,发挥示范作用,积极推动全院活动深入开展。

二、坚持六个突出,高标准、严要求抓好活动开展按照县活动统一要求及本院实施方案,我院紧密结合队伍思想作风实际,坚持做到六个突出,高标准、严要求抓好活动开展。

一是突出活动主题,明确活动主题。

活动中,我院将胡国辉书记提出的“干警受教育、工作上水平、群众得实惠”,作为活动主题,进行突出强调,进一步明确了活动的任务、方向和主旨,使干警始终围绕主题更理念、围绕主题查问题、围绕主题抓提高,确保了活动的高起点、高站位。

二是突出思想动员,注重学习动员。

在层层召开动员会,宣讲先进事迹的同时,我院坚持从提**警认识,转变干警思想入手,组织干警认真学习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读本》、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及县动员会领导讲话精神,并以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开展了“三个至上”重要指导思想、理想信念、公正司法、为民司法等五项专题教育,真正从思想上、感情上、责任上深入发动,全面增强了干警抓好活动、推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活动过程中,我院干警参教率达到100%,干警人均笔记达以上。

三是突出真、全、深、准,抓好问题查纠。

在查纠内容上,我院坚持按照***书记讲话要求,以领导最关注、群众最期待、工作最需要为标准,确定了思想观念、保障发展、促进和谐、为民司法、廉政建设等八个方面查纠重点,组织干警深入剖析思想工作作风中的薄弱环节,努力做到问题查摆全面、准确。

在查纠方式上,我院坚持自查与互查相结合的原则,组织各中层单位分别召开了民主生活会,进行了单位互评,并于10月25日、26日分别召开了全院干警参加的民主测评大会及典型经验交流会,多层次、多角度抓好问题查摆,确保了查纠的深入与客观。

特别是在民主生活会中,每名干警都能够做到勇于自我剖析,直面存在问题,并在开诚布公、真心实意地交流中进行互相批评,较好地实现了在批评中认清不足,增进团结,共同进步,共同提高的良好效果。

我院各单位和民警已书面上交自查材料,共查处列出各类问题20余项,并按要求全部公示。

四是突出领导带头作用,发挥辐射作用。

按照党组要求,我院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坚持带头抓学习,带头解放思想,带头剖析检查,带头落实整改,努力作学习的表率、工作的表率、作风的表率,在活动中充分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

特别是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建翔同志,在亲自抓好活动开展的同时,深入把握学习教育活动的精神实质,认真抓好工作调研,撰写了题为《始终坚持“三个至上”,努力实现人民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调研文章,被推荐在省高院组织的培训班上进行交流发言,受到了高院领导的充分肯定,收到了良好反响。

第五,突出民主原则,坚持开放教育。

在抓好队伍内部教育和问题查纠的基础上,按照胡国辉书记的讲话要求,我院坚持以群众满意为最终标准,在活动中充分发扬民主,开门抓教育,主动地接受群众评判。

活动开展中,我院先后派出6名党组成员走访省、市人大代表16人次,走访案件及信访当事人32人次,并向社会各界发放征求意见函120余份,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主动接受各界监督,切实受到了群众的欢迎。

六是突出**引导,营造浓厚氛围。

我院高度重视**引导的重要作用,特别责成院办公室、政治处等部门,以在《工作情况》简报开辟学习教育活动专栏等方式,大力宣传学习教育活动的意义、部署、要求、做法、经验和成效,宣传先进典型,努力营造活动良好的**氛围。

截止目前,我院已编发学习教育活动专题6期,取得了良好效果。

3、 抓住五个重点,全面深化教育活动效果,进一步推进综合工作,实现既定的活动目标

一是着眼于确保我县工作大局,进一步谋划未来发展思路。

为更好地推动工作进步,保障我县科学发展大局,结合活动开展,我院党组经过讨论研究,认真拟定了中长期工作思路,就今后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思路、工作目标、工作措施等进行了细致规定部署。

我院将这一想法上报县委后,县委书记胡国辉同志专门批示,给予充分肯定。

二是以发展服务经济为重点,进一步强化服务措施。

活动中,我院始终将提高服务县域经济发展水平作为重要课题之一,紧紧围绕发展中的法律难题,深入开展调研,研究工作对策,出台了一系列服务发展的硬性举措。

如,针对当前国际国内不容乐观的经济形势,我院专门制定了《服务县域经济环境建设22条》,出台了《为金融机构及县域企业发展提供良好保障和服务的具体措施》;针对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及赵勇书记来滦调研时的讲话精神,拟定了以四个着力保障农村改革发展的工作设想,并制定了服务我县新农村建设的具体措施。

这些措施的实施,有力促进了我院服务发展工作的进一步开展,仅就涉企案件来说,自10月以来审结112件,共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2146万余元。

三要着眼于人民司法,进一步实现便民利民的新进步。

我院牢牢把握司法为民的宗旨要求,将学习教育活动与我院自行组织的“始于当事人诉求、终于当事人满意”活动紧密结合,进一步抓好立案、申诉、信访、司法救助等项工作,并部署开展了“清积案,扫存案”活动,要求全院集中力量,全面清理各类审判、执行案件,其中特别要求涉及民生类案件审结率要达到100%,执结率要达到95%以上。

此外,为进一步保障好群众的诉权,减少当事人诉累,我院于10月下旬,专门编辑印制了《便民诉讼指南》,发放给每名当事人,为群众诉讼进一步提供了方便。

四是着力提高办案效率,进一步提升队伍的司法能力。

为应对新形势下日益复杂突出的社会矛盾,从公正、高效、和谐司法的目标要求出发,我院以教育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加大了业务学习和培训力度,组织了全院干警参加的“应知应会知识”闭卷考试,努力抓好干警的司法能力建设。

考试中,民警参考率和通过率均达到100%。

在此基础上,为更好地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我院重点完善了调解助理员制度,并组织各派出法庭分别开展调解助理员培训,进一步提高了调解助理员的工作水平,使他们贴近基层、擅长协调的优势得到了充分发挥。

仅10份,我院以调解方式审结民事案件108件,月调解率达到82.1%,较前9个月提高近6个百分点,其中调解助理员协助调解案件28件,均收到了良好效果。

五是以改进班子作风为重点,进一步加强管理机制建设。

在通过学习教育,进一步转变作风、端正执法观念的同时,我院依托规范化管理考核制度的完善修订,努力形成一套激励约束队伍的长效管理机制。

其中,我们尤其注重抓好检查落实,责成规范化管理考核办公室成员坚持经常性不定期检查督导,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到实处,推动队伍作风不断改善、不断提升。

学习教育活动中,我院就作息时间、着装、接待群众以及落实禁酒令等情况共先后进行7次突击检查,均未发现任何违纪问题。

虽然学习教育活动已经结束,但我院深知,要做好队伍建设和审判执行工作,任重而道远。

对此,我院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以此次学习教育活动为起点,认真总结经验、克服不足,努力争当服务发展、服务和谐、服务群众的排头兵、先锋队,并通过法院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为我县经济社会实现跨跃式发展、走在全市科学发展的前列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一、选择题

1在以下桃花结构中,发育成果实的结构是()

a、 子房b,子房壁c,胚珠d,受精卵

2.呼吸的本质是()

a、 分解有机物,储存能量b.分解有机物,释放能量

c、 合成有机物,储能d。合成有机物,释放能量

三。旱地作物被淹后,要及时排水,主要是促进()

a、 叶片光合作用b.叶片蒸腾作用

c、根的呼吸作用d、根的吸水

4在农业生产中,作物合理密植主要是为了()

a、 提高作物b的吸水率,提高土壤无机盐的利用率

c、 改善作物蒸腾作用,提高作物光合作用

5在下面对光合作用原料的描述中,不正确的是()

a、 光合作用的原料是二氧化碳b。光合作用的唯一物质是二氧化碳

c、 二氧化碳和水被用来制造淀粉。d、 二氧化碳和水是光合作用的原材料

6、晚上,将金鱼藻放在盛有水的试管中,将试管先后放在离白炽灯如下距离处,在相同时间内试管内产生气泡数量最多的是( )

a、 10厘米b,20厘米c,30厘米d,40厘米

7储存蔬菜和水果以保持低温,这是因为()

a、 低温,减少细菌性疾病b,温度低,呼吸微弱,有机物消耗少

c、 低温促进了光合作用的积累。d、 温度低,蒸腾作用弱

二、实验**题

1、下面是验证“绿叶在光下制造淀粉的实验”的具体步骤,请回答有关问题:

① 把盆栽天竺葵放在黑暗中一天一夜。

② 用黑纸把一片叶的一部分的正面和背面盖住,然后移到阳光下,照射3小时~4

小时。③ 剪下遮光叶,去掉黑纸。

④ 将刀片放入盛有酒精的小烧杯中,然后放入大烧杯中,用水加热。叶子的颜色逐渐变了

⑤取出叶子并用水冲洗。然后把它放在培养皿里,在叶子上加碘。

⑥ 停一会儿,用水冲洗碘溶液。这时可以看到,叶片遮光部分呈色,没有遮光的部分呈色。

(1)步骤①的作用是

(2)步骤④中酒精的作用是

(3)这个实验说明了

2、有一次小明上街买回来一袋黄豆芽放在阳光下,下午去打开一看,发现许多黄豆芽变成了 “绿豆芽”,小明觉得奇怪,他把这一发现告诉了同学们,他们决定把问题搞清楚,请你和他们一起去**。

(1) 你的问题是:它会影响叶绿素的产生吗?

(2) 针对你的问题,请假设它对叶绿素的产生有影响。

(3)设计实验方案:

a、 取一定量的鲜豆芽,分为两份,放入两个容器中。

b、把甲放在下培养,把乙放在处培养。

(4) 本实验的预期效果是:黄豆芽在a绿中,豆芽在b绿中。

石家庄人民法院实习周记 · 第12篇

今天一整天就专门研究后天我要主持调解的案子,总算有点眉目了,今晚就能做出来了吧。

上班不久后就陪着庭长又做了一份申诉笔录,这次庭长查都不查一下,就直接让我打印了出来。看来庭长对我现在是比较放心的。

中午在书记员的办公室睡了一觉,倒还舒服,就是没庭长办公室的沙发大,作了个荒诞不经的梦,估计是永州那个案子太深刻了。所以下午状态并不比上午精神,但总算把案子里来历不明的数字与不太明确的表述弄懂了。今晚再加一下班,估计方案的事情就解决了,就那去怎么调解了。

回来的时候下起了雨,下车后,和哥们开了句玩笑,没想到他会生那么大气,一路上闷不坑声的自走前头,我是没想去计较什么了。看了这么多天案子,也旁听了这么多次庭审,我真的觉得有时候在生活中我们计较的东西太多了,当你看不到受害者斑驳苍老的皱纹里横流的老泪,听不到伤者在病床上看到自已残缺的大腿而撕心裂肺,听不到伤者的亲属因忍受的痛苦而发出声声沉沉的叹息时,你就不会明白生活赐予了我们多少喜乐。

我们的生活都太安稳了,所以才会对发生在身边的事情这么耿耿于怀。在小的时候我们都会想,要是哪一天爸爸妈妈突然离开我们了怎么办?然后越想越执著,越想越伤心,最后把头蒙在被子里偷偷的哭。而这一切也终于没发生,我们也大了,也就觉得想这些东西很无聊,最后这样想的念头也没有了。

可是现在我要问:如果你爸爸妈妈,或者你身边的人,或者你爱的亲人,或者最爱的恋人在某一天突然离你而去,你考虑过那一天吗?

那一天,你可能拉着爱人的手一起在路边散步,彼此依偎的望着晚霞而希望能永远这样浪漫的沿着这条街走下去的时候,一辆失控的小车朝你们冲了过来。

那一天,你的子女可能在明敞的教室里上课,那声声充满童趣的朗诵总会勾起你儿时甜美的记忆,而一场突来的地震瞬间把你的甜美震碎。

那一天,你们幸福的一家正在安谧的睡眠中,你可能刚刚哄着你可爱淘气的宝贝睡着,你可能刚刚设好闹钟等待明天的朝阳。而正当你准备敞在舒适的大床上享受着一天劳累之后的安眠时,一场大火把你一切的美梦烧成灰烬。

一次车祸,一次地震,一场大火,一个个不经意的瞬间……

突然之间什么都没了,突然之间生活变得毫无意义,突然之间觉得原本生存就是一次无聊的旅行……

要珍惜身边的人,不管他过得怎么样,不管他是否值得你赞扬,不管她曾多么的伤害过你。

我们经历那么多苦恼,我们体会到那么多绝望,可是我们真的痛苦,真的绝望吗?在没体会到真正的失去之前就不要无限的把自已的感受扩大化……

我们都很幸福,但要学会珍惜……

石家庄人民法院实习周记 · 第13篇

(__________)刑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号

_____________(写明法律援助机构或者司法行政机关的名称),

本院受理_______________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_______________犯__________罪一案,因被告人__________(写明指定辩护人的事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第三十四条第__________款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六条(或者第三十七条)第项的规定,本院决定为其指定辩护人。请在收到本通知书三日内,指派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提供辩护,并于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到本院__________审判庭查阅案卷,准备出庭辩护。

附,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一份。

(院印)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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