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读书笔记(汇编十一篇)

时间:2024-05-08 作者:好拿网

情人读书笔记 [1]

我在点读机上看到了一个故事,这个故事的名字叫《快乐王子》有人会说我很幼稚,但是我会坚决的告诉他:假如你会听到或者是看到你也会去认真去听。

故事的内容是这样的:“快乐王子”的塑像本来立在市中心,本来身上缀满了薄薄的纯金箔片,他的眼睛是闪亮的蓝宝石,一颗大大的红宝石在他的剑柄上闪闪发光。可为了帮助清苦的人们,他在小燕子的帮助下,把纯金箔片和宝石送给了最需要的人们。最后,小燕子冻死了。而快乐王子也破烂不堪了,最后被拆除了。虽然他们最终死了,但是他们始终是快乐的,因为他们给别人快乐时自己也快乐了。

我从快乐王子的身上,不禁想到,默默耕耘无私奉献的老师在我们考试好的时候,和我们开开心心玩的时候是最开心的;中国女排的姑娘们在顽强拼搏后得到冠军,可见,他们在比赛前是多么的努力啊!不仅给祖国人民争夺荣耀,自己也流下了快乐的眼泪。

快乐是在付出中得到的,你付出的越多,你得到的快乐越多。让我们每个人都快乐的生活。

情人读书笔记 [2]

星期日,妈妈带我去图书馆买书,《快乐王子》读后感300字。我到少儿图书的地方选书。兜着兜着,到了文学书的地方。我看着,突然,我被一本叫《快乐王子》的书吸引住了。于是,我便拿起来看了看,觉得故事很吸引人,就叫妈妈买了下来。

我回到家,拆开包装,一口气就把它看完了。他讲的是一尊黄金快乐王子雕像和一只小鸟帮助穷人的故事。快乐王子身上都是黄金鳞片,手上还拿着一把剑,剑也是黄金做的,上面还嵌着红宝石,头上的皇冠也是黄金做的,上边镶嵌着闪闪发光的宝石,他的两只眼睛是用蓝宝石做的。快乐王子一点也不快乐,他看着很多贫苦的人,又动不了。它看到一只过冬的小燕子掉了队,在它下面休息。快乐王子便叫小鸟把他剑上的红宝石摘下来,告诉他一个小孩重病在家,又没钱看病,母亲急得不得了。把红宝石给那个母亲,给小孩看病……快乐王子做了一件又一件好事,她的两只眼睛没了,鳞片也拔光了,最终,小燕子被冻死了,快乐王子也裂成了两半,他那用铅做成的心也破碎了,上帝收留了他们。从此过上了快乐的生活。读完后,我感受到了:助人为快乐之本,给别人快乐,就是给自己快乐。

我以后也要乐于助人,这样才能得到快乐,快乐的奥秘真奇妙是连在一起的呢!

情人读书笔记 [3]

神笔马良讲的是出身穷苦的马良从小喜欢学画,可是,他连一支笔也没有,他渴望有支笔,想笔想到茶不思饭不想的。有一天,天上的神仙最终被马良的执着感动了,赐他一枝神笔。马良用神笔扶危济困,可是他有神笔的消息被一群有权有势的坏人听到,就不停使坏,幸好马良机智勇敢,一一躲过了坏人的阴谋诡计。最终,在那些穷苦人家的帮忙下把坏人卷进大海。

前几天,我们要去漳浦游玩。那时正好有个老奶奶也要去。那位奶奶七八十岁了,她说会晕车,一般都坐靠窗的位置。那天,正好是我们先上车,我和姐姐正好都会晕车,就占了那两个靠窗的座位。

那位老奶奶左看右看,看不到有靠窗的位置,露出失望的神色,刚想开口说什么,又把话咽下去了。我和姐姐对视了一眼,谁都不想让座。这时我忽然想起了《神笔马良》这本书,如果马良在的话必须会让座的,我为什么不能学学马良做件好事呢?并且姐姐比我更怕晕车呢。于是,我有点不舍地站起来,坐往中间的地方,那位老奶奶露出了感激的神色,用不标准的普通话说了声多谢。

我们前往漳浦的路上,没过多久,我就有一种头晕想吐的感觉,那位老奶奶看出我身体不舒服,就递给我一个口香糖。我吃完舒服多了,又过了很久,最终到达漳浦。妈妈刚要付车费,老奶奶就帮我们一齐付了。妈妈本来还想推辞,但老奶奶一点也不给她机会,无奈之下,我们一齐跟老奶奶说了声多谢。

《神笔马良》不仅仅陪我度过童年,还教会我一个道理;爱是相互的,你对别人好,别人也会对你好。

情人读书笔记 [4]

最早知道著名美国社会学家威廉.富特.怀特(WilliamFooteWhyte)的《街角社会:一个意大利人贫民区的社会结构》一书,是在xx年。当时我正准备报考武汉大学社会学研究生,在考试必备参考书目中有一本北京大学袁方教授的《社会研究方法教程》,这本700多页的“厚砖头”啃起来很是费力,唯独让人感觉到有一丝轻松的是读末尾的附录,里面提供了一些社会调查研究的案例,其中介绍了涂尔干的《自杀论》、费孝通的《江村经济》、怀特的《街角社会》等著名研究,及其采用的调查方法、调查过程等等,顺便也介绍了一些调查背后发生的故事。在这众多的介绍中,怀特的那篇特别突出,因为它是作者本人亲自写的,所以全文都用的第一人称。怀特富含感情地讲述了自己研究街角社会的经历——如何进入科纳维尔的、如何通过多克参与到群体中进行观察的等等。然而读毕这篇介绍,却令我有意犹未尽的感觉——它只是摘抄,尽管占用了十几页之多,但毕竟是摘抄。更要命的是,怀特在这里介绍的重点是他所采取的社会调查方法,而非他写的关于这篇名著的具体内容。

待我看到怀特的这本《街角社会》,已经是5年以后的事了。这时我研究生已经毕业,但长期形成的买书习惯让我还会时常到书店去逛逛。就在我常去的一个书店之一——武汉的天卷图书店里,我发现了它。只是买回来以后,除粗略翻了一下以外,一直没有细读。因为那个时段我的读书兴趣转向了历史,社会学看起来似乎是越行越远了。

之所以重新拾起这本书来读,是源于我今年年初制订的系列读书计划。在我上半年的计划中,有一本超厚的大部头巨著——美国社会学家劳伦斯.纽曼(W.LawrenceNeuman)的《社会研究方法:定性和定量的取向》。放暑假前,我硬着头皮花了一个多星期的时间终于将它啃完,自觉收获颇丰。在这本书中,详细介绍了实地研究(fieldresearch,也称作“田野调查”)的方法,其中章末的注释,就有怀特的这本参与式调查的经典名著《街角社会》,而我扭头一看,它就静静立在我的书架上——这促使我决定,在接下来的一周学习计划里,将它正式列入其中。

读《街角社会》并没有花费我太多的时间,如果说在哪一部分我花的时间最多的话,那可能就是记住一大堆外国人名了,但怀特写此的目的显然不在于仅仅揭示他们之间的关系,虽然在书中,他的确用很多幅关系线路图标明了这些。书的内容叙述重点是阐明这些街角青年之间的关系是如何建立的,以及他们怎样在群体组织中确定和维护自己的地位。这其中,怀特有很多令人欣喜的发现。

举几个例子。一个帮派的维持是以某一项所有成员或绝大多数成员都参加的活动实现的,比如打保龄球。然而在这项活动中,成员的成绩并不由技能决定,而是由他们在群体中的地位决定。地位高的,打出来的保龄球成绩也好,地位低的,即便他在别的地方打保龄球的技术很高,但一到这种和自己所属的群体成员一起打球的场合,技术就很难正常发挥出来(怀特的这一发现的确非常有趣),以至于每次打球的结果基本上都同该成员在群体中的地位相吻合。于是我们可以这样理解,本人和所属的初级群体对自己的期望,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水平的发挥。怀特还对以多克为首的街头群体和以奇克为首的大学生群体进行了对比分析,他发现,两个群体中确立权威的方式是不一样的,多克是以慷慨、善斗确立了自己的领袖地位,而奇克则是以个人努力程度及学习成绩好确立了自己在大学生中的权威,一旦这种模式建立,就很难再改变,直到两个群体的成员此后各自走上了完全不同的道路。前一个群体的成员长期处于半失业状态,而后一群体成员则先后搬出了自己成长的意大利贫民区,成为了美国社会的白领阶层——它证明了奥斯卡.刘易斯(OscarLewis)的看法,一些人的贫困实际上是由他们所共同享有的文化本身造成的。《街角社会》还阐述了群体对于其个体的压力,这种压力主要通过社会结构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实现。因此,即便在非法团伙中,其成员也并非像外界所想象的,所有人都无法无天——他们同样也有自己的游戏规则,谁打破了这些规则,必定会受到某种程度的惩罚,而这些规则却与正式的法律无关。换句话说,有些行为合法,却不符合公认的潜规则,例如克兰西警官的正直、不接受贿赂,就使他受到孤立,而另一方面,赌博不合法,但只要不造成麻烦,警察们一般都睁只眼闭只眼。长期的互动,使警察与非法团伙都彼此熟知对方组织的运作模式,什么时候警察需要抓人,抓些什么人,抓到了会怎么处理……久而久之,各方就达成了一种力量下的均衡,让一切看起来像是一种参与者按照某种潜规则进行互动的游戏。这种游戏不仅在警察与非法团伙之间发生,它甚至充斥在从街角的剧本演出活动到政治选举活动等各个方面。例如科纳维尔的政治组织和非法团伙之间也是彼此合作的——帮派领袖通过群体活动强化自己的影响力,由于他们能够影响自己的团伙,进而影响到选票的数量,从而也就影响到了政治人物的当选几率,政治人物的地位和威望又会对警察等公共政府部门会产生影响,而后者显然又有能力控制帮派的数量和活动情况……

说实话,我很佩服怀特的洞察力,因为通过实地观察和分析发现这些线索是很不容易的。在《街角社会》一书的中文版序言中,怀特坦承自己很早的时候就读过费孝通的《江村经济——中国农民的生活》——这也是一部通过参与式调查完成的社会学经典著作——从而了解过中国。尽管写作的时间彼此相差不远,也都是他们的博士论文,都采用了参与式调查方法,但这两本书其实大不一样。费孝通的《江村经济》是通过结构功能主义的方法来探讨江苏省吴江县开弦弓村的消费、生产、分配和交易等体系的运作与功能配合情况,怀特的《街角社会》却是从采用互动理论,从最基本的一个叫多克的诺顿帮领袖及其个人关系的构建入手,一步一步切入科纳维尔这个美国的意大利后裔的贫民区,展现区内各种人物的关系互动和力量的形成及彼此影响过程。这决定了怀特需要更多地关注细节,从每一句话到每一个眼神——因为当事人的每一个行动显然都有其含义,而怀特的工作则是不仅要观察到它们,然后如实记录这些细节,而且还要找到这些细节之间隐藏的联系,无论他记漏了点什么,谜底都可能就猜不出来。

正因为如此,尽管《江村经济》和《街角社会》都被誉为社会人类学史上的经典之作,但客观地说,怀特写《街角社会》犹难。一个数据就足以说明这一点:费孝通考察江村只用了两个多月时间,怀特在科纳维尔却呆了三年半!这其中固然有调查者本身的条件原因,更重要的是他们搜集资料的方向是不一样的——费孝通主要收集的是客观的数据资料,并进行一些大略的描述,而怀特则主要是收集被观察者每天的生活细节,尤其是每一次的谈话内容(以致本书的绝大部分内容看起来更像是一本小说),它甚至还需要对这些话语内容的背景进行一番剖析式的解读。这种研究方法的最困难之处在于,通过观察法进行调查,外界环境是不可控的,你不仅要打消被观察者的疑虑,还要让他能够自由自在地真实表演,尤其是顺利地表达出自己的想法,更重要的是,在事先没有串通好的真实背景下,他所表达的内容还要恰好能够证明怀特个人分析出来的观点才行——这可比唱双簧要难得多了。文中大段的对话叙述,让我怀疑为了写这本书,怀特收集整理后的资料是不是堆满了一屋子。事实上,在书的附录一《关于〈街角社会〉的成书过程》中,怀特自己也承认,“随着时间的流逝,各个公文夹里积攒的笔记太多了,以致凭我的记忆,已无法将新的材料迅速放入它应放的地方。”

此外,怀特进行研究还面临着很多的问题。由于是贫民区,其中的生活艰苦还只是一个方面,更关键的问题是,怀特必须承担田野调查所带来的压力。正如纽曼在他的《社会研究方法》中所说的,研究者可能“遭遇尴尬窘境,体验到不适,并会被田野中的繁杂细节所吞噬”。在回忆自己的调查过程时,怀特也承认了这一点。他说道:“从事实地研究是很紧张的。当你还是一个局外人,总想知道人们是否会欢迎你的时候,心情最为紧张。虽然你喜欢你的工作,但只要你在从事观察和访谈,你就要扮演一种角色,你就无法完全放松。”因为被观察者可能根本不希望这些东西被公开,所以像很多人预料的,这本书公开出版以后,直接影响到了怀特与被观察者之间的关系。其中当然有好的,但也有不好的。比如多克的儿子们就认为怀特因为这本书而名利双收,而他们的父亲却没有从中得到多少好处,虽然多克本人对此不太在意。而奇克则伴随着自己地位和心态的变化,认为怀特在书中描写他本人的讲话“太粗野了,就像个痞子”,以至于在他和妻子未结婚时说有一本写他的书,却只是在结婚以后,才敢把这本《街角社会》给他的妻子看。

在书的末尾,怀特附上了厚达100余页的《关于〈街角社会〉的成书过程》一文,他借此叙述自己是怎样进行调查的。该文的文笔异常平和,就是谈到他在调查中所犯的一些错误,也都采取了非常平静的语调,给人的感觉像是和朋友坐在沙发上聊天。读完这篇文章,可能很多人都会发现,《街角社会》一书末尾所附的《关于〈街角社会〉的成书过程》比起正文来更加引人注意。顺便说一下,它的内容可远比《社会研究方法教程》书中节选的要多得多了(我终于明白为什么该书后面采用了节选的方式)。怀特不仅详细叙述了自己的个人背景、为什么选中科纳维尔、制订研究计划的经历、最初的努力、与多克交往的开端等等,还将自己从参与式观察中得来的经验慷慨地与读者共享(其中也不乏遭遇的尴尬和窘态故事),让我明白了很多参与式观察必须注意的事项,也让我了解了这种观察方法与其它研究方法的不同。

例如,我在读纽曼的《社会研究方法》的时候,未能明白何以田野调查不是从应用某套方法或检验某个明确的假设开始,而是根据自己对提供信息的用途来选择要用的技术,再确定自己的研究目标。怀特通过自己的亲身实践,作出了解释:他最初的研究方案是要研究这个地区的历史、经济(生活水平、住房、交易、分配和就业等情况)、政治(政治组织的结构及其与非法团伙活动和警方的关系)、教育和娱乐模式、教会、公共卫生保健,以及——尤其是——社会态度,为此他还与一个关心住房问题的私营部门取得联系,走家串户地登门拜访,甚至跑到酒吧和娱乐厅里准备与人搭讪——当然,结果是不成功的。好在他后来通过科纳维尔的街坊文教馆认识了多克——当地诺顿帮的核心人物——在他的大力配合下,这才成功打入了当地。起初怀特希望作为一个非参与观察者而存在(通俗点说,就是像一个录影机一样,只负责记录,不参与任何活动),但随着他逐渐被社区接受,一切都发生了变化,他的研究兴趣也从一项对整个社区的研究变为希望通过了解特定的个人和特定的群体,发现其中社会结构的形成及影响。所以,怀特常说,他在科纳维尔呆了18个月以后才知道自己的研究方向——因为他不得不根据自己收集来的资料来确定自己能够将什么内容作为研究对象!这比那些需要先确立研究目标,然后建立假设,再收集资料来验证自己原来的假设,思路是何等的不同!

《街角社会》之所以成为一本名著,主要是由于它所采用的研究方法。20世纪的头30年正是芝加哥学派名声鹊起的时期,在著名社会学家、芝加哥学派代表人物之一的罗伯特.帕克(RobertE.park)提出的“弄脏他们的手”(gettheirhandsdirty)的号召下,一大批学生走出校园,进入街边小巷,采用参与式观察法对生活中的团体进行研究,产生了一大批经典名著,《街角社会》正是其中的优秀代表。它也直接导致这本书的命运不得不与人们对待参与式实地调查研究方法的态度变化而有所起伏——随后由于定量研究逐渐在社会学调查中占据主导地位,而《街角社会》一书恰在此时成稿,初版的命运并不佳。怀特不仅不得不在手头十分拮据的情况下,自己掏钱将它出版付印,以致花光了所有的储蓄,而且最初的销售情况也不太好,甚至连稿费都没有——虽然它在公众面前得到了认可,好评却主要是在学术界以外获得的。幸亏此后,随着人们对定性调查的再次重视起来,这本书终于无可争议地成为了一部社会学的经典。书出版xx后,怀特成为了美国应用人类学协会主席,再往后,在1977年至1978年,他还成为了美国社会学协会主席。

在《关于〈街角社会〉的成书过程》一文中,怀特没有怎么谈这本书为他所带来的巨大声誉,他倒是谈了不少关于此书的批评,虽然批评者也都承认《街角社会》的确是一部经典名著,但他们认为怀特在运用参与式调查的方法上有问题——这显然有点“站着说话不腰疼”的味道。因为我在读本书的时候,常常不禁想到,这些非法团伙成员是如何能对怀特“完全不设防”的,当他们见到这本书公开出版后,尤其是在他们看到书中揭示了众多内幕时,将会如何看怀特这个人?好在怀特没有过多地考虑这一点,他只是在陈述事实和自己的发现,尽管这一过程不无痛苦。我想,更多的人会很高兴怀特顶住了方方面面的压力。

《街角社会》是第一部采用参与式观察法研究城市社区的专著,它开辟了在城市中进行实地研究的新领域,是一部里程碑式的著作,也是美国大学里的社会学必读书之一。然而方法上的成功掩盖了这本书内容上的价值。事实上,怀特在研究中提出了完全不同于前人的观点——科纳维尔并非一个无组织的社区,只不过这个社区的组织与外界的组织在形成方式和价值判断上有所差异——由于他们的意大利裔身份,很多人英语说得不是很好,造成了与外界的交流障碍,也妨碍了本地人进入上流社会。因此,他们只能在内部寻求社区居民的肯定。外来的社工组织在该区域组织社会活动时,过于看重活动参与者的学历因素,而比较不重视有领导潜能的本地人物,导致活动常常难以开展或延续(这一结论对书中的一个街角人物——萨姆.佛朗哥——真名为安杰洛.拉尔夫.奥兰代拉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该书的附录二即为他在怀特退休的康奈尔大学讨论会上的致辞《怀特对一个弱者的影响》,文中讲述了自己通过从怀特这里学习到了该研究方法和观察视角,接着如何从一个科纳维尔街角闲荡的意大利青年转变成为一名出色的城市公共工程部门负责人的过程)。要改变当地落后的状况,就必须从当地有影响力的人物入手,不断扩大他们与外界的联系,逐渐改变组织群体成员过去的行动惯例,才可能做到——这对我们今天中国的城中村研究、犯罪研究等等都具有较高的借鉴意义。

最后再谈一点。在王小波的一篇文章《诚实与浮嚣》中,他说自己念大学本科时,哥哥在读研究生,有一回他问哥哥:依你之见,在中国人写的科学著作中,哪本最值得一读?他哥哥毫不犹豫地答道:费孝通的《江村经济》。王小波又说,现在假如有个年轻人问我这个问题,不管他是学什么的,自己的回答还是《江村经济》。可惜王小波没有问外国人写的科学著作中,哪本最值得一读?否则我相信《街角社会》也可能会名列入其中。为什么?因为调查确实要扎扎实实去亲身实践。顺便说一下:我们学校无论寒假、暑假,到校都要求学生交一篇假期实践调查报告,开学了以后老师要检查评分给成绩。但我看过很多篇报告,却从中找不到有价值的东西。这倒不是由于学生们知识没有学好,我看更重要的是态度的问题(很多调查报告就是直接从网上拷贝的)——有多少人愿意真正深入某一个区域进行一场名副其实的田野调查呢?写到这里,我不禁想到怀特在《关于〈街角社会〉的成书过程》中讲述的一件事。一次,怀特和一名街角青年在一起,一个大学生停下来和怀特交谈。这位大学生对他说:“这帮家伙听不懂我的意思,不过我相信你能理解我在说什么”,怀特当即反驳,说他太低估这些人了,并非只有大学生才是聪明人——很显然,科纳维尔出来的大学生,之所以没有能力改变当地的面貌,源于他们个人无时无刻不在表现出来的一种自傲——源于他们没有真正参与街角的生活。因此,在现实社会中,无论我们要解决怎样的社会问题,对它进行详尽而细致的调查都是最佳办法。XXX在《反对本本主义》中说:“迈开你的两脚,到你工作范围的各部分各地方去走走,学个孔夫子的‘每事问’,任凭什么才力小也能解决问题,因为你未出门时脑子是空的,归来时脑子已经不是空的了,已经载来了解决问题的各种必要资料,问题就是这样解决了”——怀特就是这样做的,而我更希望,有越来越多的中国人愿意这样去做。当然,其中也包括我。

情人读书笔记 [5]

好的师德师风的一个具体表现,就是在师生之间保持一种人格上的同等。相互学习、相互尊重。俗话说“一日为师,终身为父”是学生对老师的尊敬之言。既然做“父亲”,就要关心爱护学生,对学生负责。教师切记不可用“家长”的身份来干涉学生、对学生象管家婆一样吆五喝六。学生尊你为父,你自己也千万不要把这当成是你对学生有恩。真正有师德的教师即使有恩于学生,也不会念念不忘的。

在授业方面,师德师风不像其它有些事情,可以“以一挡十”。特别是在大学,越是有才能的教师,越是学术地位较高的教师,你对别人的影响力就越大,也就越轻易得到别人的相信,对学生更是这样。学生敬重你,是希看能从你这里学到更多知识,所以我们应该耐心地循循善诱,深进浅出的把自己所有的相关知识都教于学生把握。

现实世界是极其复杂的,你一人不可能包打世界,尤其是在理论和技术领域,总存在着大量的你不懂或暂时不懂的题目。碰到学生提问,若有自己不明白的地方,就一定要对学生直言你对该题目不懂或暂时不懂,允诺待过一段时间后再回复学生或与学生一起探讨该题目,而且一定要言而有信。“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作为教师,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这样做,不仅不会降低教师的威信,反而会有助于进步威信。千万不能环顾左右而言它,支吾搪塞,由于这样不仅会误人子弟,而且实际上也是在贬低自己。

师德师风的传承。良好的师德师风是极需要发扬光大和传承的,由于它往往是一个学校优良传统的主要组成部分之一。国内外的着名高校不乏有大家耳熟能详的一些关于师德师风的经典例子。而且,师德师风是动态的而不是静态的,它需要总结,需要丰富,需要与时俱进,需要老中青教师间的传承,更需要一代一代的传承,也只有这样,我们的学校才会逐渐形成自己特有的风格和传统,使学校一步步地走向更高层次。

在岗位上,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脚踏实地,尽心尽责做好每一件工作。同时,主动并虚心向教职工学习,虚心的接受他们的意见,从而使自己的工作不断完善。

加强师德建设,进步教师素质,强化教师的事业心、责任感,对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净化教育行业风气,都具有重要意义。

情人读书笔记 [6]

《论语》里面还有这么一句话——子曰:“君子道者三,我无能焉:仁者不忧,知者不惑,勇者不惧。”子贡曰:“夫子自道也。”《论语》一共分了二十篇,每章第一节的两个字作为篇名,第一篇的名字取自开篇的两个字:学而。整本书的第一句一般是是点题的部分,那为什么这句看起来平淡的话如此重要?宋代著名学者朱熹对此章评价极高,说它是“入道之门,积德之基”。

孔子认为自己都无法达到知仁勇的境界,这当然是自谦。所以,子贡说,孔夫子说的就是他自己。要达到知仁勇的境界确实很难,这是一个不断自我更新自我提升的过程。只有拥有崇高的智慧,在面对世间缤纷复杂的事物之时,才能做到明辨是非,不被迷惑;只有拥有高尚的仁德,在面对个人得失和现实选择之时,才能做到乐天知命,不患得患失;只有心中充满了勇气,在面对现实的困难和巨大挑战时,才能够意志坚定,无所畏惧。

学问修养上的三重境,如何做到人不知而不愠

人能够真正做到了为学问而学问,就不怨天、不尤人。反省自己的学问、修养、做法种种的问题,但是自己的内心里并没有怨天尤人的念头。这样才是君子,够得上做学问,够得上学习人生之道,够得上讲究人生哲学的开始。

《论语》里面的句子其实都闪烁着智慧的光芒,几千年来经历了无数人的阅读、吸收和补充。我们今天对于《论语》的理解,不能只是停留于表面,而是要深入到它骨子里面的文化内涵和精神追求,这才是我们读《论语》的价值所在。

情人读书笔记 [7]

《简爱》是我个人非常喜爱的一本著作,夏洛蒂勃朗特用她女性独特的细腻手法描写了主人公简。爱的一生。有人说这部书就是一部自传,是作者生平的写照,也包含了她对美好未来的美好憧憬。我很认可这种说法,书中很多段落的描写都是那么的真实,让我不得联想到夏洛蒂的少年也有这么多的磨难,但是她又是何等的独立、坚强、不屈不挠。

情人读书笔记 [8]

《简爱》的问世曾经轰动了19世纪,而《简爱》的作者便是英国19世纪著名三姐妹作家之一的夏洛蒂·勃朗特。

《简爱》写的是一位叫简爱的女孩自幼成为了孤女,托付给一个冷酷无情的舅妈照管。八岁时,被送进了劳渥德学校,毕业后留校当教师。后来给人当家庭教师,并和雇主罗斯切相爱。经历无数磨难后,两人幸福快乐地生活在一起。

《简爱》这篇小说的作者不仅仅只为写一段缠绵的爱情,而是一种思想,一种独立的意识。如果简爱没有独立,早以被扼杀在她童年时期的阴影的生活里,如果简爱没有自己的那一份独立,早就和有妻女的罗斯切在一起生活,开始了有金钱,有地位,有身份的奢侈生活;如果没有她那纯洁的心灵,也就没有如今令人感动的流泪的经典名著。所以,我知道了为什么《简爱》为什么会吸引人——因为简爱的独立性格和令人心动的人格魅力。

然而,想要拥有和简爱一样的独立需要一个长时间的过程,不是一步就可以登天的。他所需要的是勇气,一种彻底的勇气,就如同简爱当年毅然离开罗斯切一样,需要有“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不复反”的豪迈和胆量。这才是作响独立的决定性的一步。软弱是女性天生的性格,而夏洛蒂笔下的简爱却把她的倔强的性格和独立的个性留给我们深刻的印象。

但是,给我留下印象最深刻的人却是海伦,一个充满智慧和爱心的小姑娘。

海伦,一位美丽超凡的天使。她超凡,那是因为她的灵魂不再是属于现实世界的了,她已经到达了浩淼高远的精神境界了,有着难以形容的忍耐精神。

海伦的超凡是常人无法企及的,也是常人无法了解的。海伦在认识的生命虽然如光阴似箭般短暂,但是却发出了流星般的耀眼光芒。海伦的一生,有如落日一般辉煌与悲壮,这是一种崇高、高尚的美丽,豁达的美丽,气势磅礴的美丽,可歌可泣的美丽。

不过我发现了一段被自己忽略的细节,书上是这样描写的“在海伦的墓碑上有一个拉丁文,Resugam意思是我将重生”。“Resugam”这不是象征了海伦的崇高的精神永存不灭吗?我想,这也是对海伦的死最好的诠释。

《简爱》,一本诉说了一个体现新兴阶级的某些要求的女性形象,刻画了工业革命时期的时代精神的简爱,我有的是欣赏和赞美。她追求独立的人格,追求男女之间精神的平等。虽经历不幸却热爱生活,并把爱带给每个需要她的人。为了自己的爱的信念,平等的真实纯粹的爱,甚至毅然放弃渴望以久的唾手可得的爱情,并最终也自己的爱人实现了精神上的平等,简爱的一生,虽谈不上轰轰烈烈,但却是平凡而不平庸。在我心中,简爱就像一个充满智慧、充满爱心并努力使自己生命得到最大张扬的精灵。她的生命,有如彗星的闪亮和美丽。

简爱已作为独立女性的经典,我希望阳光下,鲜花里有更多的简爱走出来,不管是贫穷,还是富有;不管是美貌,还是相貌平庸,都有美好的心灵和充实的心胸,都能以独立的人格和坚强的个性生活。

人,不因为美丽而可爱,却因为可爱而美丽喜欢《简·爱》,最主要是喜欢书中对爱情描写。没有任何露骨、低俗、色情的刻画,呈现在读者面前的是一种动人心弦、至高无上的爱。

作者给了小说一个不管是否可以成立的其乐融融的美好结尾的弱处。

读者喜欢这样的结尾,同样,我也喜欢这样的结尾,因为生活需要光明、快乐的存在,不是吗?

情人读书笔记 [9]

一部《情人》看的我默然许久。此《情人》非杜拉斯那部,是渡边淳一的作品。

主人公是一位白领女性,修子。她漂亮,有能力,有一定的经济能力,她的情人是个有妇之夫,名叫远野。她无意争夺,也不想伤害他的妻子,她觉得这样的状态挺好的。当远野决定和妻子离婚,与修子在一起的时候,修子很困惑,她觉得自己并不想和远野结婚,最终,在远野的逼迫下,他们彻底决裂。

这个作品倒没有过多的讨论道德,我觉得有意思的是修子的心态。

修子因为父母的婚姻不幸,自己有些不信任婚姻,她爱远野,但是她觉得,结婚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可是养儿育女是件大事,不感到是件很有意义的事吗?”

“这当然是有意义,但是你难道不想成为不受此累的轻松女人?”

从人类繁衍的角度来说,“不受此累”的想法很自私。放在五年前,我一定对此类想法摇头,深感不是一路人。哪有不辛苦就能得到的东西?但,五年后的今天,作为一个四岁半孩子的妈,我觉得,这话说的有道理。因为,这时候的我觉得,进入婚姻,生儿育女这件事,不是付出辛苦就能得到的简单换算。它更像一座架在万丈深渊上的独木桥,稍微不慎就能将你反噬。连自我都失去了,何来“得到”一说?

“可是听到要结婚,想到今后与远野两人生活,却有一种新的不安频频向修子袭来。

确实,远野是个很有力量的`男人,但作为丈夫,却有着相当的大男子气概。一旦热衷于工作,他便会忘记家庭,忘记妻子。另外,他生活没有规律,回到家,便衣服乱丢,从来不问一下家事。现在对他的这一切都感到是一种男子汉的气质,可一起生活的话,能容忍他的这些毛病吗?

老实说,现在每月见上几次面,对他的这些毛病,感到讨厌也是一时的,过后便不再记在心里。假如每天黏在一起,也许修子是容忍不下的。远野那些难得见面时表现出来的温柔、爱情,也会随着日子的消逝而被风化,变得不纯洁的。”

这段话,可以说是透彻的解释了很多女人婚后过的痛苦的原因。

在修子和远野的交往中,远野很少在修子家里过夜,来之前会打电话,如果修子不想让他来,会明确说“不可以”。如果结婚了,这句“不可以”是根本没办法说出口的。哪怕凌晨三点,那个人醉酒回家,乒乒乓乓吵醒所有人,都没有很好的理由来反驳,反而会有人觉得,醉酒了回家,再晚都要回家,多么正当啊,不回家的男人才需要担心吧?可是,如果是与人合租,如此晚归恐怕会被警告吧?所以说,婚姻把很多不良行为合理化,也给了人太多有恃无恐的理所应当。

修子在和远野的交往中,并不吝啬钱财,也不接受远野的金钱馈赠。当远野要给她一大笔钱的时候,她是本能的拒绝的。她很清楚,一旦拿了他的钱,自己就失了与远野对等的地位,“拿人手短”,她会因此而不能拒绝,必须迁就。这不是她愿意的。

不得不说,如今这个社会,不管是日本还是中国,修子这样的女性越来越多了。婚姻不再是她们人生的必选项。

说到日本和中国的女性,有件事情,我倒是想提一提。就是前一阵子《我的前半生》热播的时候,很多人说中国的家庭妇女没地位、没保障,不如日本的女性,日本这个国家对家庭主妇很是照顾,很多企业都是直接把工资打到太太的账户。如果不深入了解,可能真的会把这些当成妇女地位高的象征,其实不然。

女人在婚姻中真正要的是什么?是爱和尊重,是男人的体谅,是男人对家庭事务和子女教育的参与。给钱解决不了以上任何一个问题,反而会让男人觉得,给钱的是大爷,给钱了之后就可以做“甩手掌柜了”。

实际上,日本社会对女性并没有多宽容。对女性的培养,是以培养合格的妻子、合格的母亲为目标的,最根本的目的是为男权服务。根本忽略了女人首先是有独立人格的人这个事实。

修子这样的女性正是在这样的社会环境里产生的,修子式的婚姻观念,对传统的婚姻观念是一个冲击。

只有真相被揭开,理性才能浮出水面。我觉得,质疑婚姻,并不是伦常败坏,更不必因此对青年人的婚恋悲观,反而,这是女性新一轮的觉醒的开始,是好事。

情人读书笔记 [10]

去了欧洲以后,对游记的读物尤其喜欢,偶遇毕淑敏的《蓝色天堂》,是本沿海邮轮环游世界的心灵之旅,断断续续,终于读完了《蓝色天堂》。这是我第一次接触她的作品,很喜欢她的笔风,洒脱,爽直,风趣,智慧,坚强……对她的许多情节描述为之动容,时不时会下笔在空白处标注自己的读书心得。(以下摘抄了我的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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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高超的女舞者认为佛罗明戈舞可以释放纵欲和激情,表达出纵欲、激情、欲望、情感等等复杂因素。

有些话,外行人就是看不出来了,也不敢说,怕露怯和亵渎,内行人就可以放肆地说出本质。我觉得她说出了别人不轻易吐露的真谛,佛罗明戈是表现情欲的舞蹈。观看佛罗明戈舞蹈最好的地方,不是巍峨辉煌珠光宝气的剧场,而是充满了世俗气息的小酒馆。

佛罗明戈舞的女子,不像中国舞蹈的女人那样柔曼和温柔,而是经常独舞,我行我素,带一点杀气。就算是男人结伴而舞的时候,也不大像古典芭蕾舞或拉丁舞中的那个样子,女子紧紧地依附于男子,被男子操纵着,随他的舞步亦步亦趋,被指挥得团团转。佛罗明戈舞中的女子,自得其乐。她紧紧租赁经营不留一丝飘动发丝的发髻,我总觉得是在强烈表明她的已婚身份。她不像芭蕾舞女主角那样纯洁端庄,时刻好像要飞升到空中去,不食人间烟火的纯洁样子。也不是国标舞中的女子那样矜持典雅,目不斜视。在大多数双从舞中,她和男主角也是忽远忽近,若即若离。当她真的舞起来之时,表情冷漠甚至可说是痛苦状,肢体动作却充满了热情,频频显示手腕、手臂和躯干的灵动及健美。舞蹈者在表演的过程中,嘴巴也不闲着,率性打出“哈列奥”组合拳——包括拍手、捻指和激动的感叫,当然,还有响板。"(p69.9-7.10)

佛罗明戈舞的描述,尤其是对舞者心理与行舞时的灵动之述,很有现场感,喜欢反复阅读。温斯顿.丘吉尔说过:“书看得太快也是生活中一大憾事。读书时的第一印象是关键,如果第一印象不深,以后的印象也就会流于表面,不过重读一本书也有可能会改变已形成的印象。年轻人读书和老年人吃饭一样,都应该特别小心,不能贪多,应细细咀嚼。”所以,慢读也是一种自我享受与提升的过程。

这毕老师不是舞者,为何能如此精准细腻地写出这令人心动的文字来,困惑。之后,我寻找了《卡门》的曲子,感受她。

过了一阵子,我又补上了这么一段话。是突如其来的,想说的话语:我一直在想,为什么毕老师能够这么恰到好处地写出舞者的内心活动,也许这更多归功于她的心理学分析。所以第一次读她的书,我便不由自主地喜欢上了她。若是用花来形容,她更像白玫瑰,素雅,高贵,这样低调高贵的精神,对生命的态度,那份自信与坚强,就如傲然屹立在冈仁波齐峰上的雪莲。岁月的轮回,没有磨灭她的理想,身力与车舟劳顿,并没有阻截她的步伐,追求理想,她做到了,却更努力做到了真正的自己。

"……她先是摆出了佛罗明戈舞女子出场的标准神态,耸肩抬头,眼神落寞,四处搜寻,好像要捡拾什么东西。紧接着,开始慢慢旋转,好像一只黑色的老孔雀寂寞地开屏。她那条肮脏的黑裙子,还真是一条大摆裙,无数的皱褶被她的舞步调动起来,腰间那一圈明显的赘肉,随着舞步晃动,让人在刚开始的时候,有一点点替她难堪。但是,这只是极短的一瞬间,很快你就被她俘获和感动,对所有身材上的缺憾视而不见,只剩下也沧桑的舞步牵动你心扉。"(p71.1)

深一层解释佛罗明戈舞的内涵,从老舞者的形式表述……

"她放浪形骸地舞着,面对着千年的废墟和清晨的阳光。她目中无人肆意挥洒着复杂的情绪,好像一生就此凝结和展开。"

“千年的废墟”和“清晨的阳光”对比,生命的沧桑与新生活的开始。

"……她排山倒海地舞蹈着,强健粗壮的脚掌全力地在地面上旋转和奔突,雨点般地敲击着土地,像是要给土地打一个印章。尘烟一道道卷起,仿佛有看不见的绳索束缚着她,而她要完全不借助外力地独自挣脱……她的目光没有焦点,既不看着天空,也不看着大地,当然更不把我们这些匆匆的过客放在眼中。目光缥缈,如云如烟,仿佛只和上苍中的灵魂对视,又仿佛看穿了自己的今生今世,万般无奈,自暴自弃。她嘴角紧抿,嘴唇上纵起了一排细密的竖形纹路,鼻孔张大,不时耸动一下,似乎在嗅着危险即将潜近的气味。所有这一切,在她满面岁月鞭痕的面庞上,化作了略带玩世不恭的孤寂冷笑。"(p71.2)

似乎你是懂的,但你一定对于老者的舞蹈的心理路程上,用沧桑的岁月,无情的现实,万般的无奈诠释这位老舞者的对话,写得美妙之极。

"不知过了多久,她停下了舞步,黑色的大摆裙哗地收敛成破烂的铁桶,再无一丝波澜。几乎在一秒钟内,舞者就恢复了平庸和老迈的本色,烁目的光环瞬间褪去,江河安稳,岁月如常。"(p71.6)

对现实的认识,果断、清醒、恢复,是岁月给了老舞者的清醒与成熟。“甚至越是饱经沧桑的老者,越能舞出深重底蕴。”

"这就是压抑的愤怒乔装打扮,把一种搏斗和抗争,乔装打扮成了杂耍。如同佛罗明戈一样,它在世界舞林中的独树一帜,正因了它的不拘一格放浪形骸。不在乎舞年纪和容貌,不要求身材和程式化,只需表达真挚的压抑和暴躁的情感。人的情感有很多种,通常展示给大家的,都是喜悦和欢愉,都是节日和庆祝,都是感恩和激动,都是求偶的成功和嫁娶的盛大。然而,人生并不总是阳光,情绪也并不都是金色。(p73.5)

把历史的元素与人的复杂情结,载于两种活动,斗牛与佛罗明戈舞,人生并不总是阳光,情绪并不都是金色。我喜欢这句话。生命中因为有了阴晴圆缺,才会有喜怒哀乐,理解复杂情绪的搏斗与抗争。压抑的情绪,需要疏通。

情人读书笔记 [11]

这个故事讲述了主人公无意中不小心漂泊到了伦敦,伦敦的两位富翁兄弟打了一个赌。哥哥认为如果给他一张百万元的英镑,30天后他会因为无法证明这些钱是自己的而饿死,而弟弟却认为他会活得很好。于是他们就把一张百万英镑给了亨利,自己两人出国旅游了30天。回来后得知亨利因为那张百万英镑被所有人追捧,想拉拢他,几乎所有东西都让他免费买下。并因为这张英镑不断提高社会地位,最后到了除王室外的最高地位公爵之位,还娶到了一个漂亮的老婆,得到了三万元的银行利息。又从兄弟那儿得到了很好的工作,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1.你也许记得,英格兰银行曾经发行过两张一百万英镑的大钞,用于和某国公对公交易之类的特殊目的。不知怎么搞的,这两张大钞只有一张用过后注销了; 另一张则一直躺在英格兰银行的金库里睡大觉。且说这两兄弟聊着聊着,忽发奇想:假如一位有头脑、特诚实的外地人落难伦敦,他举目无亲,除了一张百万英镑的大钞以外一无所有,而且他还没法证明这张大钞就是他的——这样的一个人会有怎样的命运呢?大哥说这人会饿死;弟弟说饿不死。大哥说,别说去银行了,无论去哪儿这人也花不掉那张大钞,因为他会当场被抓住。兄弟两个就这样争执不下,后来弟弟说他愿出两万镑打赌,这人靠百万英镑大钞无论如何也能活三十天,而且进不了监狱。大哥同意打赌,弟弟就到英格兰银行把大钞买了回来。你看,英国男子汉就是这样,魄力十足。然后,他口述一信,叫一个文书用漂亮的楷体字誊清;然后,两兄弟在窗前坐了整整一天,巴望来一个能消受大钞的合适人选。

2. 他们检阅着一张张经过窗前的脸。有的虽然老实,却不够聪明;有的够聪明,却不够老实;还有不少又聪明又老实的,可人穷得不彻底;等到个赤贫的。又不是外地人——总是不能尽如人意。就在这时,我来了;他们俩认定我具备所有条件,于是一致选定了我;可我呢,正等着知道叫我进来到底要干什么。他们开始问一些有关我个人的问题,很快就弄清楚了我的来龙去脉。最后,他们告诉我,我正合他们的心意。我说,我打心眼里高兴,可不知道这心意到底是什么意思。这时,俩人当中的一位交给我一个信封,说打开一看便知。我正要打开,可他又不让;要我带到住处去仔仔细细地看,不要草率从事,也不用慌慌张张。我满腹狐疑,想把话头再往外引一引,可是他们不干。我只好揣着一肚子被侮辱与被损害的感觉往外走,他们明摆着是自己逗乐,拿我耍着玩;不过,我还是得顺着他们,这时的处境容不得我对这些阔佬大亨耍脾气。

3. 我盯着那张大钞头晕眼花,想必足足过了一分钟才清醒过来。这时候,首先映入我眼帘的是小吃店老板。他的目光粘在大钞上,像五雷轰顶一般。他正在全心全意地祷告上帝,看来手脚都不能动弹了。我一下子计上心来,做了这时按人之常情应该做的事。我把那张大钞递到他眼前,小心翼翼地说: “请找钱吧。” 他恢复了常态,连连道歉说他找不开这张大票,不论我怎么说他也不接。他心里想看,一个劲地打量那张大票;好像怎么看也饱不了眼福,可就是战战兢兢地不敢碰它,就好像凡夫俗子一接那票子上的仙气就会折了寿。我说: “不好意思,给您添麻烦了,可这事还得办哪。请您找钱吧,我没带别的票子。”

4. 他却说没关系,这点小钱儿何足挂齿,日后再说吧。我说,我一时半会儿不会再到这儿来了;可他说那也不要紧,他可以等着,而且,我想什么时候来就什么时候来,想点什么就点什么,这账呢,想什么时候结就什么时候结。他说,我只不过因为好逗个乐于,愿意打扮成这样来跟老百姓开个玩笑,他总不至于因此就信不过像我这么有钱的先生吧。这时候又进来了一位顾客,小吃店老板示意我收起那张巨无霸,然后作揖打恭地一直把我送了出来。

5. 我只好打住,走开了。搞的什么鬼!我真是摸不着头脑。“等时候一到”他们会在这儿。这是什么意思?哦,没准那封信上说了。我把刚才忘了的那封信抽出来一看,信上是这样说的: 看面相可知,你是个又聪明、又诚实的人。我们猜,你很穷,是个外地人。你会在信封里找到一笔钱。这笔钱借你用三十天,不计利息。期满时来此宅通报。我们在你身上打了一个赌。假如我赢了,你可以在我的职权范围内随意择一职位——也就是说,你能证明自己熟悉和胜任的任何职位均可。 没落款,没地址,也没有日期。 好嘛,这真是一团乱麻!现在你当然明白这件事的前因后果,可当时我并不知道。这个谜洞对我来说深不可测、漆黑一团。这出把戏我全然不晓,也不知道对我是福还是祸。我来到一个公园坐下来,想理清头绪,看看我怎么办才好。

6. 出了名以后的大约十天左右,我去拜会美国公使,想为祖国效一点儿犬马之劳。他用对我这种身份的人恰如其分的热情接待了我,批评我为祖国效力栅栅来迟。公使说当天晚上他正要宴客,刚好有一位嘉宾因病缺席,我只有补这位嘉宾的缺,才能获得公使的原谅。我应允之后,就和公使聊天。一说起来,原来他和我爸爸从小同学,后来又在耶鲁大学同窗就读;一直到我爸爸去世,他俩都是贴心朋友。因此,他吩咐我只要得闲,就来他府上走动走动;我当然愿意啦。说真的,岂止愿意,我简直就是高兴。因为假如将来有个三长两短的,他也许能救我,让我免受灭顶之灾;他究竟怎么救我我不知道,不过他也许能想出办法来。事情已经到了这个地步,我已经不能冒险把自己的底细向他和盘托出;要是在这段伦敦奇遇一开场时就碰上他,我会马上说清楚。不行,现在我不敢说;我陷得太深了,深到不敢对刚结识的朋友说真话;不过,依我自己看来,也还没有深到完全没顶的地步。你知道,这是因为我小心不让全部外债超过我的支付能力——也就是说,不超过我的那份薪水。我当然不知道那份薪水到底有多少,不过有一点我有把握、也可以想见:假如我帮忙把这个赌打赢了,我就能在那位大亨的职权范围里任意选择一个职位,只要我干得了就行——我当然干得了啦;这一点我根本不怀疑。说到他们打的那个赌,我才不操心呢;我想必运气不错。至于薪水,我想年薪总会有六百到一千英镑;即使第一年只拿六百英镑,以后每过一年就要加薪,到我的能力得到证实的时候,薪水总能加到一千英镑了吧。尽管谁都想借给我钱,我却找出各种各样的借口婉言谢绝了一大部分;这样我欠的债只有借来的三百英镑现款,再加上拖欠的三百英镑生活费和赊的东西。我相信,只要我依旧小心节俭,靠我下一年度的薪水就能补上这一个这剩余日子的亏空,何况我真是格外小心,从不大手大脚。只等这个月到头,我的老板回来,就万事大吉了;那时,我就可以马上用头两年的薪水分头向各位债主还账,也就能立即开始工作了。 当天的宴会妙不可言,席上一共有十四个人。绍勒迪希公爵和公爵夫人以及他们的女儿安妮—格蕾丝—爱莲诺—赛来斯特—还有一串什么什么—德—波鸿女士,纽格特伯爵和伯爵夫人,契普赛德子爵,布拉瑟斯凯特爵士和夫人,几对没有头衔的夫妇,公使以及他的夫人和女儿,还有公使女儿的朋友、二十二岁的英国姑娘波蒂娅·朗姆。没出两分钟,我就爱上了她,她也爱上了我——这一点我不戴眼镜也看得出来。另外还有一位美国客人——我这故事讲得有点儿超前了。这些人正在客厅里等着,一边吊胃口,一边冷眼旁观后到的客人。

7. 你说我们俩高不高兴?翻遍了全本的词典也凑不够词来形容啊。一两天之后,当伦敦人得知我和百万大钞一个月里的奇遇记始末以后,他们是不是兴致勃勃大聊了一通呢?正是如此。

8. 我的波蒂姬的爸爸把那张肯帮忙而且好客的大钞送回英格兰银行兑了现;银行随后注销那张钞票并作为礼物赠给了他;他又把钞票在婚礼上送给了我们。从那以后,那张大钞镶了镜框,一直挂在我们家最神圣的位置上。是它给我送来了我的波蒂娜。要不是有了它,我哪能留在伦敦,哪能到公使家做客呢,更不要说遇上她了。所以我总是说,“不错,您没看走眼,这是一百万英镑;可这东西自从出世以来只用了一次,就再没花过;后来,我只出了大约十分之一的价钱,就把这东西弄到手了。”

9. 每到星期六下午股市收了盘,时间就全都是我自己的了,我喜欢弄条小船到海湾里去消磨这些时光。有一天我驶得远了点儿,漂到了茫茫大海上。正当夜幕降临,眼看就要没了盼头的时候,一艘开往伦敦的双桅帆船搭救了我。漫漫的旅途风狂雨暴,他们让我以工代票,干普通水手的活儿。到伦敦上岸的时候,我鹑衣百结,兜里只剩了一块钱。连吃带住,我用这一块钱顶了二十四个小时。再往后的二十四个小时里,我就饥肠辘辘,无处栖身了。

10. 第二天上午大约十点钟光景,我破衣烂衫,饿着肚子正沿波特兰大道往前蹭。这时候,一个保姆带着孩子路过,那孩子把手上刚咬了一口的大个儿甜梨扔进了下水道。不用说,我停了下来,满含欲望的眼光罩住了那个脏兮兮的宝物儿。我口水直淌,肚子里都伸出手来,全心全意地乞求这个宝贝儿。可是,只要我刚一动弹,想去拣梨,总有哪一双过路的火眼金睛明察秋毫。我自然又站得直直的,没事人一样,好像从来就没在那个烂梨身上打过主意。这出戏演了一回又一回,我就是得不着那个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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