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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谈判技巧“听、问、答、看、叙、辩”
一、“听”的要诀
认识了听力障碍的几种情况,我们要想提高收听效果,就必须掌握“听”的要诀,想尽办法克服听力障碍。
第一,专心致志,集中精力地倾听。
专心致志地倾听讲话者讲话,要求谈判人员在听对方讲话时,要特别聚精会神,同时,还要配以积极的态度去倾听。
为了专心致志,就要避免出现心不在焉“开小差”的现象发生。即使自己已经熟知的话题,也不可充耳不闻,万万不可将注意力分散到研究对策问题上去,因为这样非常容易出现万一讲话者的内容为隐含意义时,我们没有领悟到或理解错误,造成事倍功半的效果。
精力集中地听,是倾听艺术的最基本、最重要的问题。据心理学家统计证明,一般人说话的速度为每钟 120 到 180 个字,而听话及思维的速度,则大约要比说话的速度快 4 倍左右。因此,往往是说话者话还没有说完,听话者就大部分都能够理解了。这样一来,听者常常由于精力的富余而“开小差”。那么万一这时对方讲话的内容与我们理解的内容有偏差,或是传递了一个重要信息,这时真是聪明反被聪明误,后悔已是来不及了。
因此,我们必须注意时刻集中精力地倾听对方的讲话。用积极的态度去听,而不是消极的、或是精神溜号去听,这样的倾听成功 的可能性就比较大。注意在倾听时注视讲话者,主动地与讲话者进行目光接触,并做出相应的表情,以鼓励讲话者。比如可扬一下眼眉,或是微微一笑,或是赞同地点点头,亦或否定地摇摇头,也可不解地皱皱眉头等等,这些动作配合,可帮助我们精力集中,帮助起到良好的收听效果。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在商务谈判过程中,当对方的发言有时我们不太理解、甚至令人难以接受时,万万不可塞住自己的耳朵,表示出拒绝的态度,因为这样的做法对谈判非常不利。作为一名商务谈判人员,应该养成有耐心地倾听对方讲话的习惯,这也是一个良好的谈判人员个人修养的标志。
第二,通过记笔记来达到集中精力。
通常,人们即席记忆并保持的能力是有限的,为了弥补这一不足,应该在听讲时做大量的笔记。记笔记的好处在于,一方面,可以帮助自己回忆和记忆,而且也有助于在对方发言完毕之后,就某些问题向对方提出质询,同时,还可以帮助自己作充分的分析,理解对方讲话的确切含义与精神实质;另一方面,通过记笔记,给讲话者印象是重视其讲话的内容,当停笔抬头望望讲话者时,又会对其产生一种鼓励的作用。
对于商务谈判这种信息量较大且较为重要的活动来讲,一定要动笔作记录,不可过于相信自己的记忆力。因为谈判过程中,人的思维在高速运转,大脑接受和处理大量的信息,加上谈判现场的气氛又很紧张,所以只靠记忆是办不到的。实践证明,即使记忆力再好也只能记住一个大概内容,有的则甚至忘得干干净净。因此,记笔记是不可少的,也是比较容易做到的用以清除倾听障碍的好方法。
第三,有鉴别地倾听对手发言。
在专心倾听的基础上,为了达到良好的倾听效果,可以采取有鉴别的方法来倾听对手发言。通常情况下,人们说话时是边说边想,想到哪说到哪,有时表达一个意思要绕着弯子讲许多内容,从表面上听,根本谈不上什么重点突出,因此,听话者就需要用心倾听的基础上,鉴别传递过来的信息的真伪,去粗取精、去伪存真,这样即可抓住重点,收到良好的听的效果。
第四,克服先人为主的倾听做法。
先人为主地倾听,往往会扭曲说话者的本意,忽视或拒绝与自己心愿不符的意见,这种做法实为不利。因为这种听话者不是从谈话者的立场出发来分析对方的讲话,而是按照自己的主观框框来听取对方的谈话。其结果往往是听到的信息变形地反映到自己的脑中,导致本方接受信息不准确、判断失误,从而造成行为选择上的失误。所以必须克服先人为主的倾听做法,将讲话者的意思听全、听透。
第五,创造良好的叛变环境,使谈判双方能够愉快地交流。
人们都有这样一种心理,即在自己所属的领域里交谈,无需分心于熟悉环境或适应环境;而在自己不熟悉的环境中交谈,则往往容易变得无所适从,导致政党情况下不该发生的错误。可见,有利于已方的谈判环境,能够增强自己的谈判地位和谈判实力,事实上,科学家的实验也证实了人在自己客厅里谈话,比在他人客厅里谈话更能说服对方这一观点。因此,对于一些关系重大的商务谈判工作,如果能够进进主场谈判是最为理想的,因为这种环境下会有利于我方谈判人员发挥出较好的谈判水平。如果不能争取到主场谈判,至少也应选择一个双方都不十分熟悉的中性场所,这样也可避免由于客场谈判给对方带来便利和给我方带来的不便。
第六,注意不要因轻视对方、抢话、急于反驳而放弃听。
人们在轻视他人时,常常会自觉不自觉地表示在行为上。比如,对对方的存在不屑一顾、或对对方的谈话充耳不闻等等。在谈判中,这种轻视的作法百害而无一益。因为这不仅表现了自己的狭隘,更重要的是难以从对方的话中获得我们所需要的信息,比如判断对方真伪的信息、反驳对方的信息等等。同时,轻视对方还可招致对方的敌意,甚至导致谈判关系破裂。
谈判中,抢话的现象也是经常发生的。抢话不仅会打乱别人的思路,也会耽误自己倾听对方的全部讲话内容。因为在抢话的同时,大脑的思维已经转移到如何抢话上去了。这里所指的抢话是急于纠正别人说话的错误,或用自己的观点取代别人的观点,是一种不尊重他人的行为。因此,抢话往往会阻塞双方的思路和感情交流的渠道,对创造良好的谈判气氛非常不利,对良好的收听更是不利。
另外,谈判人员有时也会出现在没有听完对方讲话的时候,就急于反驳对方某些观点,这样也会影响到收听效果,事实上,如果我们对对方的讲话听得越详尽、全面,反驳起来就越准确、有力。相反,如果对方谈话的全部内容和动机尚未全面了解时,就急于反驳,不仅使自己显浅薄,而且常常还会使已方在谈判中陷入被动,对自己十分不利。
不管是轻视对方,还是急于抢话和反驳,都会影响倾听效果,必须加以注意。
二、“问”的要诀
为了获得良好的提问效果,需掌握以下发问要诀:
第一,应该预应准备好问题,最好是一些对方不能够迅速想出适当答案的问题,以期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同时,预先有所准备也可预防对方反问。
有些有经验的谈判人员,往往是先提出一些看上去很一般,并且比较容易回答的问题,而这个问题恰恰是随后所要提出的比较重要的问题的前奏。这时,如果对方思想比较松懈,突然面对我们所提出的较为重要的问题,其结果往往是使对方措手不及,收到出其不意之效。因为,对方很可能在回答无关紧要的问题时即已暴露其思想,这时再让对方回答重要问题,对方只好自成体,按照原来的思路来回答问题,或许这个答案正是我们所需要的。
第二,在对方发言时,如果我们脑中闪现出疑问,千万不要中止倾听对方的谈话而急于提出问题,这时我们可先把问题记录下来,等待对方讲完后,有合适的时机再提出问题。
在倾听对方发言时,有时会出现马上就想反问的念头,切记这时不可急于提出自己的看法,因为这样做不但影响倾听对方其下文,而且会暴露我方的意图,这样可能对方会马上调整其后边的讲话内容,从而使我们可能毛掉本应获取的信息。
第三,要避免提出那些可能会阻碍对方让步的问题,这些问题会明显影响谈判效果。
事实上,这类问题往往会给谈判的结局带来麻烦。提问时,不仅要考虑自己的退路,同时也要考虑对方的退路,要把握好时机和火候。
第四,如果对方的答案不够完善,甚至回避不答,这时不要强迫地问,而是要有耐心和毅力等待时机到来时,再继续追问,这样做以示对对方的尊重,同时再继续回答对方问题也是对方的义务和责任,因为时机成熟时,对方也不会推卸。
第五,在适当的时候,我们可以将一个已经发生,并且答案也是我们知道的问题提出来,验证一下对方的诚实程度,以及其处理事物的态度。同时,这样做也可给对方一个暗示,即我们对整个交易的行情是了解的,有关对方的信息我们也是掌握很充分的。这样做可以帮助我们进行下一步的合作决策。
第六,即不要以法官的态度来询问对方,也不要问起问题来接连不断。
要知道像法官一样询问谈判对方,会造成对方的敌对与防范的心理和情绪。因为双方谈判绝不等同于法庭上的审问,需要双方心平气和地提出和回答问题,另外,重复连续地发问往往会导致对方的厌倦、乏味而不愿回答,有时即使回答也是马马虎虎,甚至会出现答非所问。
第七,提出问题后应闭口不言,专心致志地等待对方作出回答。
通常的作法是,当我们提出问题后,应闭口不言,如果这时对方也是沉默不语,则无形中给对方施加了一种压力。这时,我们保持沉默,由于问题是由我们提出,对方就必须以回答问题的方式打破沉默,或者说打破沉默的责任将由对方来承担。这种发问技巧必须掌握。
第八,要以诚恳的态度来提出问题。
当直接提出某一问题而对方或是不感兴趣,或是态度谨慎而不愿展开回答时,我们可以转换一个角度,并且用十分诚恳的态度来问对方,以此来激发对方回答的兴趣。实践证明,这样做会使对方乐于回答,也有利于谈判者彼此感情上沟通,有利于谈判的顺利进行。
第九,注意提出问题的句式应尽量简短。
在商务谈判过程中,提出问题的句式越短越好,而由问句引出的回答则是越长趣好。因此,我们应尽量用简短的句式来向对方提问。因为当我们提问的话比对方回答的话还长时,我们就将处于被动的地位,显然这种提问是失败的。
综上几点技巧,是基于谈判者之间的诚意与合作这一命题提出来的,旨在使谈判者更好地运用提问的艺术来发掘问题、获取信息、把握谈判的方向。切记将这些变成限制谈判者之间为了自己的利益而进行必要的竞争教条。
三、“答”的要诀
通常,回答的问题不仅应采取容易接受的方法,而且应当巧立新意,渲染已方观点,强化回答效果。谈判中的回答有其自身的特点,它不同于学术研究或知识考试中的回答,一般不以正确与否来论之。谈判中回答的要诀应该是:基于谈判效果的需要,准确把握住该说什么,不该说什么,以及应该怎样说。
为此,我们必须:
1 .回答问题之前,要给自己留有思考时间。
商务谈判中所提出的问题,不同于同事之间的生活问话,必须经过慎重考虑后,才能回答。有人喜欢将生活中的习惯带到谈判桌上去,即对方提问的声音刚落,这边就急着马上回答问题,这种做法很不讲究。其实,在谈判过程中,绝不是回答问题的速度越快越好,因为它与竞赛抢答是性质截然不同的两回事。人们通常有这样一种心理,就是如果对方问话与我方回答之间所空的时间越长,就会让对方感觉我们对此问题欠准备,或以为我们几乎被问住了;如果回答得很迅速,就显示出我们已有充分的准备,也显示了我方的实力。其实不然,谈判经验告诉我们,在对方提出问题之后,我们可通过点支香烟或唱一口茶,或调整一下自己坐的姿势和椅子,或整理一下桌子上的资料文件,或翻一翻笔记本等动作来延缓时间,考虑一下对方的问题。这样做即显得很自然、得体,又可以让对方看得见,从而减轻和消除对方的上述那种心理感觉。何乐而不为。
2 .把握对方提问的目的和动机,才能决定怎样回答。
谈判者在谈判桌上提出问题的目的往往是多样的,动机也往往是复杂的。如果我们没有深思熟虑,弄清对方的动机,就按照常规来作出回答,结果往往是效果不佳。如果我们经过周密思考,准确判断对方的用意,便可作出一个独避蹊径的、高水准的回答。比如,人们常常用这样一个实例来说明:建立在准确地把握对方提问动机和目的基础上回答,是精彩而绝妙的。艾伦&S226;金斯伯格是美国著名的诗人,一次在宴会上,他向中国作家提出一个怪谜,并请中国作家回答。这个怪谜是:“把一保五斤重的鸡装进一个只能装一斤水的瓶子里,用什么办法把它拿出来?”中国作家回答道:“您怎么放进去的,我就会怎么拿出来。您凭嘴一说就把鸡装进了瓶子,那么我就用语言这个工具再把鸡拿出来。”此可谓是绝妙回答的典范。谈判人员如果能在谈判桌上发挥出这种水平,就是比较出色的谈判人员。
3 .不要彻底地回答问题,因为有些问题不必回答。
商务谈判中并非任何问题都要回答,要知道有些问题并不值得回答。
在商务谈判中,对方提出问题或是想了解方的观点、立场和态度,或是想确认某些事情。对此,我们应视情况而定。对于应该让对方了解,或者需要表明我方态度的问题要认真回答,而对于那些可能会有损已方形象、泄密或一些无聊的问题,谈判者也不必为难,不予理睬是最好的回答。当然,用外交活动中的“无可奉告”一语来拒绝回答,也是回答这类问题的好办法。总这,我们答问题时可以自己将对方的问话范围缩小,或者对回答之前提加以修饰和说明,以缩小回答范围。
4 .逃避问题的方法是避正答偏,即顾左右而言它。
有时,对方提出的某个问题我方可能很难直接从正面回答,但又不能拒绝回答的方式来逃避问题。这时,谈判高手往往用避正答偏的办法来回答,即在回答这类问题时,故意避开问题的实质,而将话题引向歧路,借以破解对方的进攻。其实,这只是应付对方的一个好办法。比如,可跟对方讲一些与此问题即有关系又无关系的问题,东拉西扯,不着边际。说了一大堆话,看上去回答了问题,其实并没有回答,其中没有几句话是管用的。经验丰富的谈判人员往往在谈判中运用这一方法。此法看去似乎头脑糊涂、思维有问题,其实这种人高明得很,对方也拿这类人毫无办法。例如,一位西方记者曾经讥讽地问周成来一个问题:“请问,中国人民银行有多少资金?”周深知对方是在讥笑中国的贫困,如果实话实讲,自然会使对方的计谋得逞,于是答道:“中国人民银行货币资金嘛,有十八元八角八分。中国银行发行面额为十元、五元、二元、一元、五角、二角、一角、五分、二分、一分的十种主辅人民币,合调为十八元八角八分。”周巧妙地避开了对方的话锋,使对方无机可乘,被中国人民传为佳话。
5 .对于不知道的问题不要回答。
参与谈判的所有与会者都不是全能全知的人。谈判中尽管我们准备得充分,也经常会遇到陌生难解的问题,这时,谈判者切不可为了维护自己的面子强作答复。因为这样不仅有可能损害自己利益,而且对自己的面子也是丝毫无补。有这样一个实例,我国内某公司与美国外商谈判合资建厂事宜时,外商提出有关减免税收的请求。中方代表恰好对此不是很有研究,或者说是一知半解,可为了能够谈成,就盲目地答复了,结果使乙方陷入十分被动的局面。经验和教育一再告诫我们:谈判者对不懂的问题,应坦率地告诉对方不能回答,或暂不回答,以避免付出不应付出的代价。
6 .答非所问也是一技。
有些问题可以通过答非所问来给自己解围。答非所问在知识考试或学术研究中是不能给分的,然而从谈判技巧的角度来研究,却是一种对不能不答的问题的一种行有效的答复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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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 制定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监制
委托人甲:(出售、出租方)____________居间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乙:(买入、承租方)____________
第一条 (订立合同的前提和目的)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三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居间方接受委托人甲、乙的委托,促成委托人甲、乙订立房地产交易 ____________(买卖/租赁)合同,并完成其他委托的服务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提供居间房地产的座落与情况)
委托人甲的房地产座落于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路_______弄_______号_______室共___________套,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平方米,权属为____________ ,权证或租赁凭证编号___________, 其他情况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乙对该房地产情况已充分了解。
第三条 (委托事项)
(一)委托人甲委托事项(共______项)主要委托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他委托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委托人乙委托事项:(共______项)主要委托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他委托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佣金标准、数额、收取方式、退赔)
(一)居间方已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人甲委托的事项,委托人甲按照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计算支付佣金:(任选一种)
______%,具体数额为___________币__________元支付给居间方;
2.按提供服务所需成本计____________币___________元支付给居间方。
(二)居间方已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人乙委托的事项,委托人乙按照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计算支付佣金:(任选一种)
__________%,具体数额为_____________币____________元支付给居间方;
居间方未完成本合同委托事项的,按照下列约定退还佣金:
项、其他事项第( )项的,将合同约定收取佣金的_______%,具体数额为______币________________元,退还委托人甲。
项、其他事项第( )项的,将合同约定收取佣金的___%,具体数额为_________币_____________元,退还委托人乙。
第五条 (合同在履行中的变更及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的,应及时书面通知相对方,并征得相对方的同意后,在约定的时限_______天内,签订补充条款,注明变更事项。未书面告知变更要求,并征得相对方同意;擅自变更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本合同履行期间,三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他书面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三方商定,居间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1.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
乙利益的;乙交易的。
(二)三方商定,委托人甲、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1.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
2.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文件和配合,造成居间方无法履行合同的;3.相互或与他人私下串通,损害居间方利益的;4.其他造成居间方无法完成委托事项的行为。
(三)三方商定,发生上述违约行为的,按照合同约定佣金总额的___________%,计__________币_________元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各守约方。违约方给各守约方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由守约方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追偿。
第七条 (发生争议的解决方法)
三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第( )项进行解决:
1.向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法院提起诉讼〖 〗
第八条 (订立合同数量)
本合同壹式____份,甲、乙、丙三方各执____份。
补充条款
―――――――――――――――――――――――――(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委托人甲(名字/名称):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 其他证件号码:___________ 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 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签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间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 执业经纪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 执业经纪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签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乙(名字/名称):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其他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 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签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别告知
一、本合同文本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经纪人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当事人约定采用。
二、本合同所称的委托人甲是指委托居间方出售或出租房屋的当事人;本合同所称的委托人乙是指委托居间方买入或承租房屋的当事人;本合同所称的居间方是指为委托人提供居间服务,具备房地产经纪人资格的房地产经纪组织。本合同所称的房地产居间是指居间方向委托人报告订立房地产交易(买卖、租赁等)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佣金的经营行为。
三、房地产经纪人是指依法取得经纪执业证书,并在经纪组织中从事经纪活动的执业人员(以下简称执业经纪人)和依法设立的具有经纪活动资格的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接受委托从事房地产居间业务的组织以及提供服务人员应具备上述资格和条件。不具备上述资格和条件的,不得与委托人订立本合同。委托人在委托有关房地产事务前,应查验接受委托业务的房地产经纪人(居间方)的营业执照、备案证书、以及提供服务的执业经纪人的执业证书,房地产经纪人应予以配合。
四、订立本合同前,委托人甲应当充分了解居间方提供居间服务的有关服务范围、内容,以及承诺的事项是否符合自己的需要;并仔细查阅居间方提供的书面告知资料及向居间方真实告知委托的房地产情况,委托人乙应当实地勘查居间方提供的房地产及了解各项服务内容。
五、订立合同时,委托人应当明确委托事项,详细了解与核对合同的条款、履行合同的时间、支付佣金的方式和数额、发生违约的退赔与补偿、发生争议的解决方法等。对居间方提供的咨询以及协商订立合同时发生疑问,可以向房地产所在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房地产交易中心征询或核查。本合同约定时或履行中,三方未尽事宜可通过本合同的补充条款予以补充约定。
六、订立合同后,委托人与居间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的,可通过协商解决争议;协商不成的,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解决。
七、本合同文本在市、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市执业经纪人协会;市房地产经纪人协会均有售,建议委托人先行购买本合同并仔细阅读。
八、本合同由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制定、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不得翻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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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
地址:
居间方:
地址:
居间方受委托方委托,双方就居间方向委托方提供有关居间服务等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物
居间方向委托方提供与蒙自县文澜镇红寨村委会有关土地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
第二条 居间方义务
1、居间方应积极认真地把委托方介绍给土地出让方,并及时沟通情况。
2、居间方协助委托方做好该宗土地房地产项目开发的前期投资策划及沟通工作。
3、居间方应积极努力做好居间介绍,协调有关矛盾,促成委方与土地出让方签订该宗土地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合同。居间方应当协助委托方与土地出让方在合同中约定,待到该项目进入预售阶段后委托方再以现金补偿或以房产折价补偿方式兑现土地出让金。
4、居间方应协助项目当事人做好有关部门对该项目的各项审批工作,促成合作开发项目成功签约,并顺利办理有关该宗土地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手续。
第三条 委托方义务
委托方承诺一旦土地出让方与委托方签订项目合作开发合同,并实际支付土地款项后,委托方即应承担向居间方支付服务费的义务。
第四条 居间服务费
1、居间服务费的标准:委托方根据居间方与土地出让方协商的该宗土地房地产项目合作金额支付服务费。即:每亩土地合作金额为 万元至 万元之间时,委托方支付居间方每亩 万元服务费。每亩土地合作金额为 万元以下时,每减少 万元,委托方增加 仟元的服务费。
2、居间服务费的支付办法:本合同签订后,委托方预付居间方 万元服务费,其余费用根据居间方的工作进度适时支付。即:委托方与土地出让方签订合作开发合同后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三十(扣除委托方提前预付的 万元);居间方协助项目当事人办理完毕该宗土地合作开发必需的各项手续后,委托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 ;该项目进入预售阶段后 个月内,委托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 。
第五条 诚信原则
1、如果委托方与土地出让方在本合同委托期内,未能达成合作协议,没有征得居间方的书面同意,委托方不应再与该土地出让方进行协商并签订合作协议,否则居间方有权请求委托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服务费。
2、本合同的有效期(委托期)为壹年(自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计算)。居间方在此期间必须积极推动土地出让方与委托方进行实质性洽谈,并协助委托方和土地出让方达成实质性成交合同。
3、委托期内委托方未能与土地出让方达成协议时,委托方将不再支付居间方任何费用。
4、居间方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给委托方,如在谈判过程中,委托方发现居间方提供的居间信息中有虚假或不真实的信息时,委托方有权向居间方索取本合同标的物最低成交总金额的居间服务费标准 %的赔偿。
第六条 合同成立及修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本合同。
第七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方(盖章):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居间方:(盖章):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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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现甲方委托乙方策划、筹备及运作环球家私城开业庆典活动(详见《环球家私开业庆典活动布置图》),经双方协商决议,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策划、筹备及运作甲方于XX年×月×日在环球家私城门口举行的开业庆典活动。
二、活动运作安排:
筹备日期:×月×日前,内容:落实现场布置(舞台、音响等)、气氛营造(汽球、拱门、彩旗、灯笼柱等);联系礼仪小姐等。
演出日期:×月×日,内容:(详见《国、地税局文艺晚会节目表》)
备注:主电源及流动洗手间由甲方负责联系。
三、XX年增城市国、地税局文艺晚会活动费用一共为人民币陆万伍仟捌佰壹拾壹元整(¥×元)。详细项目报价清单见附件。
五、付款方式:在签订本协议的同时甲方付予乙方×元做为本活动启动资金,余款在本活动结束后以转账或现金形式,在一周内一次性全部付清。
六、乙方在运作甲方XX年增城市国、地税局文艺晚会活动中必须按已确定的内容进行施工、运作并尽心尽力,不可半途而废。如因自身原因令本活动不能如期完工或耽误甲方的工作计划的实施,乙方必须赔偿甲方已制作好的材料损失及合理费用。
七、双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互不违约,如任何一方因自身原因令协议不能进行,必须赔偿另一方所为履行协议过程中的合理费用。
八、在活动实施过程中双方应保持高度的合作,因此:
1、因自然灾害及不可抗力等客观原因延误制作周期,双方均应给予理解。
2、乙方投入制作后,甲方需要改动运作方案,需及时通知乙方,由双方协商解决,且甲方应支付乙方因违反原方案的改动所增加的费用。
3、如因国家法律或政策原因导致活动无法进行,甲方必须支付乙方为活动准备已制作好的材料费用及开支经费。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以互谅精神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签名:签名: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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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客户(甲方):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广告代理单位(乙方):
地 址: 开 户 行: 帐 号: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开发的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广告推广事宜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服务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本项目指定整合推广公司,并全程负责该房地产项目的整合推广策略、广告创意表现、销售工具等平面印刷品设计、公关活动策划、媒体建议与辅助实施、软性宣传等工作要求及内容。合同期间,乙方向甲方提供详尽的专业推广服务(详见附件)。
第二条 服务方式
乙方为甲方成立项目专案服务小组,为甲方项目提供全程推广服务。
第三条 服务期限
本合同签定之日起至项目售罄为止。
备注:按照房地产行业标准,项目销售达到项目体量的90%,即视为项目售罄。
第四条 服务费用
全程服务总费用:人民币66万元(大写人民币陆拾陆万元整)。
第五条 付款方式
预计该项目主要服务周期为15个月,具体付款方式如下:
1、 第一次付款:双方签订合同一周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10万元(大写壹拾万元整),作为乙方项目组前期工作启动费用;
2、 后续进度付款:从合同签订日的第二个月起,剩余服务费分为14个月分月支付,即甲方按每月4万元(大写肆万元整)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甲方于每月的15日前向乙方支付此费用。
3、 根据项目具体销售情况,若实际服务周期超过15个月,“第15个月的服务费用”甲方可推迟至“项目售罄” 时(按合同约定的项目售罄标准)支付乙方,在此期间乙方有义务继续为甲方提供该项目相应的推广服务,直至项目售罄为止。
4、 实际服务周期若不足15个月项目即售罄,甲方应将剩余款项一次性支付予乙方。
备注: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等额有效的正式发票。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
1、 甲方有权就乙方的工作进度及工作质量提出指导性意见;
2、 甲方有权在接获乙方提交的策划思路、广告方案、设计稿和其他书面工作文件后及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和建议,乙方据此进行修改、调整,甲方签字确认方为定稿。但甲方应尊重乙方的专业经验和知识,并考虑乙方工作周期等因素,及时、完整地提出明确的意见,以便乙方有足够时间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业务;
3、 如乙方无故解约,甲方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甲方义务
4、 双方合作期间,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及时提供乙方所需的各类图片和文字资料,并应对上述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因甲方提供的资料而引起的法律纠纷,其相关的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
5、 甲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工作进度审核乙方提交的方案、建议和作品,甲方若有异议或者修改要求应在五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确认或同意;
6、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如期如数向乙方支付整合推广服务费用;以保证项目的正常进行;
7、 甲方应指定专人与乙方进行业务联络;
8、 合作期内,甲方在事先未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另行委托其他公司进行设计,否则视为违约;
9、 甲方不得在未经乙方同意的情况下,向第三方透露乙方媒体计划、涉及购买及服务费用等商业机密。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乙方权利
1、 乙方有权按约定取得本项目合同费用;
2、 乙方享有在不改变甲方既定目标与工作要求的前提下,自行组织开展工作的权利;
3、 乙方具有在乙方设计的项目对外宣传资料及媒体发布上的署名权,即在报版、印刷品、影视广告作品上标注“整合推广:“智一天合”广告字样。
乙方义务
4、 乙方为甲方成立项目服务小组,该项目小组由项目总监负责,并且根据工作量配备优秀的设计人员和文案。
5、 乙方须根据甲方要求保证交稿时间,所有的交稿数量均以甲方最后的确认稿为准。
6、 乙方须委派专人与甲方保持工作对接,积极配合甲方的工作。向甲方索要各类工作所需的相关资料并按甲方确认之正稿进行设计/输出等业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委托的各项工作,并为甲方资料保密;
7、 乙方所有策划方案及相关建议、文案应以书面或电子文档形式向甲方提交,经甲方确认的广告策划方案,乙方应严格执行,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改;
8、 乙方每季度末的日内提供下季度广告推广和传播计划及本季度推广总结,经过甲方签字确认为准,并按此思路进行广告创作和执行。
第八条 知识产权
本合同所完成之成品或所确认之设计稿件,在所服务阶段款项结清后,其所有权及使用权、版权归甲方。但在设计成品发布后,乙方有权使用所设计之作品参与公益、专业、行业或各类组织机构所组织的竞赛评比活动和乙方的宣传品上。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 本合同一经生效,甲乙双方不得无故擅自解除合同,否则擅自解除合同的一方应负违约赔偿责任,向另一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2、 如乙方工作无法达到甲方工作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给予改正或更换项目人员,如仍不见效,甲方拥有提前解约权,但已经履行的服务期款项应予以结清;
3、 甲方逾期付款乙方有索取滞纳金的权利,滞纳金额每日按当期费用的1‰计算;甲方逾期付款 日以上,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同时甲方有义务结清拖欠款项、滞纳金以及乙方在解除合同前已经履行的服务期款项,并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
第十条 免责条款
如因不可抗因素致使甲、乙双方不能按期执行本合同项目之下合作内容,甲、乙双方不负违约责任;但双方应在合理的时间内向对方提供所发生的不可抗力的证明文件。
甲、乙双方可根据该不可抗力的严重程度做出如下选择:
1、 顺延项目的完成期限。
2、 终止本合同。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其他
本合同期满自然终止,如需延长,由双方于期满前一个月商定续签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相同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本合同于甲乙双方公司授权代表签字并公司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房地产心得 ◁
签署购房合同须知
一、产权证要齐全。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此三证是办理产权证的必要条件。销售许可证的证件原件应该在售楼现场悬挂,可以在售楼现场看到证件的原件,再有就是土地证是否抵押了,土地使用证有一个备注页,如果开发商向银行进行了开发贷款,在土地使用权证上会有注明。还有开发商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里是不是有房地产开发商的土地经营许可。
二、签合同时要写明交房日期、通水、通电、通气等条件,要明确双方违约责任。按规定入住70%以上才能开通燃气,之前开发商要免费提供液化气灌。
三、延期交房:开发商《补充协议》规定,“若开发商延期交楼,则按业主已交房价每日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且违约金赔偿总额以房款5%为限,如发展商仍不能交楼,业主只退回已交的本金。”这种约定非常不合理。
四、购买合同的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在审核这一条条款内容时,需要注意在合同中填写相关的内容,与开发商提供的相关证件是否一致,比如说编号和经营范围。第二条,是商品房的销售依据,您需要做的跟第一条基本相同,需要核对销售许可证的号码,批准的机构,以及销售的方式,与开发商在售楼处悬挂的售楼许可证是否一致。
五、公摊面积:不应该计入的包括仓库、机动车车库、非机动车车库,作为人房的地下室,以及可以单独使用的空间。还有售房单位自管自用的房屋,比如说开发商在大堂里做的销售中心等。为多栋房屋服务的管理用房,通俗来说,就是与这栋楼不相连的部分,比如说小区的物业管理用房等。在商品房买卖附件里应该有一个明确的说明,在主合同的第三条里,只是说分摊了多少,分摊的面积的数额,但是在合同的附件二,应该有一个房屋面积分摊的说明表,分摊了哪一部分,是经过哪一个地方批准的。
六、面积确认和差异的确定。建议购房人选择在合同里已经规定的第二种处理方式,即确定双方可以接受的一个误差比例,也就是说正负3%,超过此比例的购房人可以选择退房,开发商应退还房款以及利息,你也可以接受。
七、付款方式与期限。一次性付款可以跟开发商协商,是不是可以留5%左右的房款,在正式交房之后给予付款,银行贷款应该在约定的时间里款没有到开发商的帐上,按照合同,你要支付相应数量的违约金,所以应该把时间约定的更加充裕一些。在签订正式购房合同之前,建议你向开发商指定的银行,或者向律师咨询一下你的资信条件,看你是否能够得到资信贷款,避免出现其他的麻烦。
八、卖售人预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也就是说开发商约定你超过30天未付清房款可以解约的,对预期交房的解约期限也只能定30天,这两条应该对应,应该是平等的。
九、有关规划设计变更条款,这一方面,因为我们购买的是期房,在商品房施工的过程中,有可能某些方面,开发商认为需要做规划的变更,设计的变更,应该在收到有关部门批准变更10个工作日,书面通知购房人,购房人有权选择退房。
十、房屋的交接:开发商应该请房地产的管理部门认可的有资质的机构对房屋的面积进行实测,在交楼的时候,应该提供实测面积的数据,以及我们所说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以及住宅使用说明书,如果开发商提供证明原件不全的,可以拒绝收楼,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开发商承担。
十一、开发商关于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的承诺,一般来说,标准合同中有五项,首先是通水通电通电梯,保证你售楼之后,这是最基本的保障。再有就是有关于天然气以及燃气管道的开通,一般来说,开发商会跟你说等到入住之后,比如说入住率是多少,但是目前北京市并没有明确的规定,说入住率达到多少才可以开通天然气,实际上跟开发商跟燃气公司的工作协调都是有关系的,应该跟开发商进行约定,以免影响您的正常生活。对于您购买园区项目内,在楼书中开发商承诺过的,比如说象会所、园区的绿化,以及地上地下的停车位,建议在这一条中,要求开发商承诺竣工时间。在本条款中还包括如果规定日期内未达到开发商承诺的使用条件,双方约定的处理方式,应该按照对您比较有利的,在这一条上签上,未达到使用条件,应该视为开发商逾期交房,应该承担逾期交房的相关责任。
十二、关于产权登记的相关规定,约定了办理产权证的时限,以及违约的条款,购房人可以根据实际的情况,可以选择退房或者违约金。按照现行商品房销售规定,在60天内,开发商应将登记资料提供给产权办理部门备案。如果因为开发商的责任,没有及时把所有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使购买人不能及时办理产权证的,可以约定一个处理方式,可以退房,对于违约金,一般是合同金额的1%-5%之间,也是根据实际的情况来进行选择。也可以选择不退房,如果选择退房,操作起来有一定困难,比如说你已经入住了,因为办理产权,是在入住之后的二三个月进行,如果这时你因为产权证的原因要退房,可能会不太利,建议大家在确认这个项目是一个合法的项目之后,那么办理产权只是开发商工作的一个程序问题,以及和相关部门的协调问题,并不是说没有办理产权证,是因为这个项目的本身合法性有问题,在这个情况下建议你选择不退房,让开发商按照一定的比例来支付违约金。
其它:比如说这个合同有多少页、有多少份等,商品房买卖标准合同应该有四份,其中二份是正本,二份是副本。现在房管局在做备案的时候,房管局会备一份,购房人应该有一个合同的正本,如果是申请银行按揭的话,合同正本应该交银行来收押。在整个的合同最后一条,是做预售登记备案的一个条款,一般情况下在合同签订30日之内,开发商应该向房产所在区的房产管理局和房管局做登记。附件一是房屋的平面图,在签合同的时候应该注意这个图纸要用坐标来确认这个房屋的`朝向;第二要标注面积,或者是面积的标尺。
签订购房合同需要注意啥
第一,在合约书中,应注明与发展商谈定的付款方式与价位,是按揭付款还是工程期分期付款。如是分期付款,每期款的缴款时间应注明。
第二,发展商交付房屋的日期一定要写明确,应明确到某年某月某日交房,而不应用模棱两可的措词来表达,因为这里涉及到逾期交房的违约问题。
第三,对于购置房屋的面积要明确销售面积(含分摊的公用面积)是多少。如面积误码率差超过约定范围,客户有权要求退房或追缴利息损失。目前,有些城市如上海,甚至规定发展商实测面积大于客户购置面积时客户将不必追补面积款,而实测面积小于购置面积,发展商还要退款。
第四,应提出天然气或煤气的准确通气时间。因煤气公司有规定,必须等到楼宅入住率达70%时才通气源。因此,虽然煤气管道已通,但客户尚有可能用不上煤气,给生活带来诸多不便。所以,在合约上应注明气源通气的准确时间或注明如入住率不够不能按时通气时发展商采取的应急办法。
第五,应在合同中明确提出产权证发放到手中的准确时间。目前由于各方面的因素,产权证发放比较慢,但也应有合适的日期,发展商不能无限制地拖发产权证。
第六,发展商在与客户签约时,除签署正式合同外,为了更清晰地阐述协议内容,往往还会让客户再签署一份补充合同,主要目的在于表明由于某些特定原因造成不能按期交房的免赔责任,以及面积丈量误码率差,若差异过大时在哪些情况下的免赔责任。一般情况下,发展商签此合同,主要是为了保护自己在一些非人力能控制的情况下造成违约的规避风险的一种方式。但客户也应多加注意,仔细研读补充条款,以免落入某些不法发展商的文字陷阱。一般而言,签约时最重要的就是上述几个问题,但对其他条款也应在发展商处拿到影印件,回家仔细研究,一定要做一个明明白白的购房人。
识别对购房人不利的合同条款
一、合同约定: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的允许误差在5%,如误差超过5%,按实际情况多退少补。从目前了解的情况看,购房者所得到的面积一般比合同约定的面积少,如果互不结算,吃亏的肯定是购房者,由此可见,上述条款对张先生的不利是十分明显的。
二、合同约定:购房者不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则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利息及缴纳滞纳金等,而发展商若没有按时交房,却什么惩罚措施也没有。
律师说法:这是一条明显不公平的内容,许多购房者却忽略了。现实中出现的发展商延期交房却理直气壮,购房者却无可奈何的情况,就是因为在合同中没有规定相应的惩罚措施,比如应参照购房者不按时付款的惩罚标准追究或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等。这样,出现问题购房者才有计可施,有权可维护。
三、合同约定:若因施工问题造成延期交房,属不可抗力,与开发商无关,开发商不负违约责任。
律师说法:这是强词夺理,法律没有规定施工问题属不可抗力,若真的因施工问题延期交房,开发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所以,这一条应当从合同中删去。
四、合同约定:发展商交房后三个月内负责办理产权证。
律师说法:这里面有两个问题,交房以什么为标准,很多人没有意识到。甚至出现这样的事:发展商交房时通知购房者到物业管理公司处领取钥匙,而物业管理公司却要求先交一笔钱才能给钥匙,否则不给。到头来购房者还是住不进新房。因此,律师建议购房者应将交房的含义具体化,即规定为:交房屋钥匙。否则,应为发展商违约。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发展商在规定的时限内办不下产权证该怎么办,很多合同里却没有规定,以至于问题发生时不知所措。同样建议应明确为:若不能按时办理,则可约定违约金或可解除合同,要求退房。这样,购房者的权益才能得到充分保障。
五、合同附件中对房屋的配套设备约定不清。在张先生的合同附件里,只约定“预留电话线、有线电视插座、管道煤气入户、24小时热水……”却没有说明这些功能在入住时是否能正常使用,不能正常使用或达不到有关标准该怎么办。这种含糊不清的约定是不完整的,希望也能引起其他购房者的注意。
慎签购房合同
许多购房者买房时,往往不深入了解有关开发商的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在没有明确房屋是否是合法销售的情况下,就匆匆向开发商交付定金或购房款,结果到正式谈判时只能被对方牵着鼻子走,违心签订合同。这种不慎签购房合同从而导致落入购房陷阱的情况往往贻害无穷。山东诚功律师事务所杨志民律师提醒购房者应注意以下问题:
“五证”要严格审查
购房者购买期房时应查看开发商所售房屋的“五证”原件,五证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建设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在“五证”中,最重要的是《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它表明所售房屋是合法项目。如果房屋已验收还应查看是否具有质检
站核发的《房屋质量合格证明》原件。开发商同时应出具《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认购协议要慎签
购房者在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前,开发商往往要求购房者签订《认购协议》,并交纳一定数额的定金。由于认购房屋到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有一段时间,有些购房者可能不想购买已预订的房子,也有部分购房者由于不能与开发商达成一致,而没有签订合同。这时定金能否要回就与所签订的《认购协议》有很大的关系。
如果《认购协议》中没有写明未签订购房合同定金是否返还的约定则定金可以返还。如果开发商在《认购协议》中规定“购房者应在签订认购书之日起多少日内携带规定的证件到开发商售楼处签订正式购房合同,逾期购房者所交认购金(或定金、诚意金)不予退还”等此类条款。购房者特别要注意留下有力的证据,证明你已在规定期限内与发展商谈了合同但因其他原因无法达成协议。
合同附件不可缺
目前使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除主合同要件外还包括四个附件,即房屋平面图、公共部分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构成说明、装修设备标准、合同补充协议。合同附件是主合同组成部分,是对主合同约定不明条款做出的明确约定,是对主合同没有约定部分的重要补充。
合同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购房者在洽购房屋时开发商往往做出许多口头承诺。购房者绝不能轻信开发商的口头承诺和广告宣传,购房者在订立合同时可以以附件的形式把开发商承诺的内容写进书面合同中。如果开发商没有实现这些承诺,购房者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心明眼亮避开购房陷阱--谨慎签订合同
看完房子以后,就要签合同了,现在一般的做法是在签署正式合同之前要先签一个认购书,然后再签正式合同。这里面的问题就更多了。
陷阱一:在认购书里没有注明
因何种原因退房以及后果
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认购书后,就要交一定额度的定金,这是无可非议的。但有时购房者在交付定金后因种种原因得不到银行的贷款而无法购买该房产时,发展商一般都只退购房款而不退定金,理由是买家没有履行合同,所以没收定金。
对策:律师建议买家与发展商在协议中约定,若买家得不到贷款时,定金该如何返还或是否要扣除部分作为手续费等,这样就避免了很大的麻烦。
同时,开发商是没有权利没收定金的,这本身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陷阱二:合同主体认定不明
购房者由于缺乏法律常识,往往会犯一些比较初级的错误。有时代表发展商签约的人并不是法人代表,或者合同上的开发商并不是该房产土地拥有者,这些都有可能产生问题。
另外,也有可能该项目是A公司开发的,实际上却是由B公司投资,作为买家还是应与A公司签约,否则也会带来一系列的麻烦,以后办理各种手续会很麻烦。
对策:在签约前您查明代表发展商签字的人是否是法人代表,如果不是,则是否持有“授权委托书”。否则,这个人的签字是无效的,同时要注意合同上的公章,这样可以避免发展商推卸责任。
陷阱三:不要轻易在开发商提供的补充协议上签字
签补充协议在购房交易中很有必要。但是要提醒购房者的是,开发商提供的补充协议一定要看清楚。现在有的发展商在与客户签约时,会主动向客户出示一份补充合同,主要目的在于表明由于某些特定原因造成不能按期交房的免赔责任以及面积丈量误差率差异过大在哪些情况下能免赔。这是发展商为了保护自己在一些非人力能控制的情况下造成违约规避风险的一种方式。
善良的购房者不要仅仅把开发商的免责条款都签了,而忘记保护自己的利益。
对策:看清楚补充协议的条款,的办法是找一个律师来帮你的忙。
陷阱四:“最短时间”与“”
合同是双方意思一致的表达。但是,实践中开发商往往会给购房者很多诸如“如果发生问题,在最短时间内解决”,“在装修材料上,选择的国外进口的”等一些看上去很诱人但没有实际意义的承诺。最短是多长时间,什么样的才算的?不知道。
合同里出现这种模糊的概念时,法律也没有办法,因此产生的纠纷购房者根本打不赢官司。
对策:购房者一定要把每一个具体的时间、具体的地点、具体的材料以及开发商的口头承诺落实在合同里。
陷阱五:约定提前交纳部分费用
开发商是做商人的,而房地产开发又是一件对资金要求很高的行业。开发商面临资金压力是很正常的,但并不能以此为理由要求购房者提前交纳不该交的钱。而在合同或是补充协议中,开发商常会将一些不该预先交纳的费用写进去,要求购房者提前交纳,这是显失公平的。
比如有些发展商在尚未确定物业管理公司及服务标准、收费情况的前提下,就要求买家在预售契约中承诺接受物业管理服务,并接受相关约束,这就是对消费者的侵害。
对策——购房者应该将物业管理条款与预售契约分开签署,或另外设置条款确定物业管理的费用标准。
陷阱六:卖方解除合同
在一些发展商制定的售楼契约或契约附件中,往往有这样的条款:“买方无故逾期付款,经卖方催告仍不支付欠款的,卖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没收买方全部已付价款。”
这显然是不公平条款,假如买家已经支付95%的价款,只剩5%的价款逾期未付,如果发展商以此为由,没收其已付95%的价款,岂非很不公平。况且,没收实际上是个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行为,作为当事人一方的发展商并没有权利来没收他人的财物。
对策:依据《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本合同条款是无效条款。当然,还有其他一些类似的合同条款存在着这样的问题,购房者可以依据法律的规定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陷阱七:处理结果不明确
很多合同中常可以看到这样的条款,“应于××日前如何如何”,但是并没有约定如果没有在“××日前如何如何”后该怎样处理。这样,即使最后认定是开发商的过错,你也很难制裁他,最多是调解了事。
对策:购房者与发展商签署的合同中要明确对开发商如果没有履行承诺、不按设计图纸施工和达不到质量等级等等的处理办法,做到越详细越好。
陷阱八:以偏盖全
这里所说的以偏盖全是个泛指的概念。有时会出现这样令人哭笑不得的问题,开发商承诺卧室的玻璃是中空的,到了交房时发现卧室窗户只有下面的部分是中空,而上面却是普通玻璃等等。
对策:对于这类问题没有更好的解决办法,就是要把合同写得越细越好。不给开发商一点空隙。当然也需要购房者有非常广泛的建筑、建材方面的知识。
陷阱九:拒签补充协议
前面说了,开发商在签约时会主动出具一份对自己有利的补充协议,购房者同样也可以出具一份对自己有利的补充协议。将开发商在其广告宣传中的条款和楼书里关于装修、物业管理中的承诺都签进补充协议中,不要怕麻烦。举个简单的例子,你买的塔楼(或板楼)里有几部电梯,是否会全部同时开通,如果有不开的怎么办?不要小看这个问题,为了出面积、增利润,现在的高层住宅只安装几部电梯,而且平时还不全开,在上下班高峰时间极为不便,这种情况业主是否有权拒付部分电梯费呢?
但是,就像你可以拒签开发商的补充协议一样,开发商也同样可以拒签购房者的补充协议。这种现象在北京是很普遍的,特别是一些卖得很好的楼盘都是如此。
对策:不管开发商态度如何,购房者还是要争取这个权益。实在不行,又觉得没有把握,那就只好放弃了购房.
合同附件“文章”多
1、附件一是房屋平面图。一般情况下,开发商提供的平面图非常简单,既无尺寸也无比例,一旦发生争议,购房人明显处于劣势地位。对此,购房人可以要求开发商在房屋平面图中标明长、宽等基本数据,并尽可能要求开发商同时提供电气、供水、供暖以及其他线路和装修的平面图。这既是购房人的一个基本知情权,也是今后解决争议的主要依据。
2、附件二是有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的构成说明。这里购房者需要注意的是,凡不是为所购房屋所在的楼宇单独服务的建筑设施,均不应计入该构成面积。分摊面积的计算应按京国土房管权字(20xx)第369号文件执行。双方应约定,出卖人违背该分摊原则的,应退还不应计入分摊面积部分的相应价款,并按该价款的10%支付违约金。
3、附件三是关于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的约定。对于购房人而言,此约定的关键是要把装修标准具体化。要避免采用诸如“高级面砖”、“高级外墙涂料”、“高级木地板”之类的模糊性标准。应当尽量写清装饰材料和设备的商品品牌及其质量标准。
4、附件四是双方自由约定的补充协议。有些开发商事先拟好了补充协议,对此,购房人要仔细阅读、审查,防止有的开发商利用补充协议擅自变更主合同的条款而单方加重购房人的义务。其次,购房人还要充分利用该补充协议把自己关注和担心的一些事项在补充协议中做出详细约定。例如,在前期物业管理中,由于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此阶段的物业管理公司是由开发商自行组建或单方选聘的,为了保证前期物业管理的质量及合适的收费标准,购〈BR〉房人应当与开发商就前期物业管理的期限、收费标准和服务范围与标准等事项做出具体约定。
5、附件五是关于计价方式与价款的约定。目前许多购房人采取向银行按揭贷款的办法支付房款。一般来说,因为开发商与银行事先都签订了合作协议,因而绝大多数的购房人都能如期取得贷款。但这并不排除由于种种原因,银行没有批准购房人贷款的情况出现。一旦这种情况出现,购房人将有巨大的付款压力,难以继续履行购房合同,面临违约风险。有鉴于此,建议购房人在附件五中,除了约定好付款方式及期限外,还要明确约定:“如果购房人的贷款申请未获银行批准,则购房人有权与出卖人协商,采取买受人可承受的分期付款方式支付房款或者选择退房。买受人因此退房时,出卖人应将买受人已付房款全额返还给买受人。”
签补充协议抓住八大要点
在签订购房合同时要增加补充协议,目前已受到越来越多的购房者的重视。但如何签订补充协议才更为有效呢?补充协议太少,不能充分保护购房者的利益,起不到补充协议的作用;但补充协议太多,动辄上百条,别说一般购房者,就是专业法律人员要想全部解释清楚也非易事,其实际可操作性很小。其实只要抓住一些主要关键的内容来约束开发商,即使条款很少,也能起到保护购房者利益的作用,而又使开发商能够接受,不影响交易的进行,这应是购房者明智的选择。
从整个《商品房买卖合同》来看,开发商容易利用合法手段侵犯购房者利益的主要有八个部分,只要针对这八个部分来签订补充协议,就基本可以保护购房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第一要约定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面积的合理误差范围,目的是防止交房时在合同约定范围内套内建筑面积缩水、公摊面积增大。
第二要约定公积金和商业贷款因银行和开发商的原因办不下来的处理问题,应约定在这种情况下购房者可以选择退房,开发商退还首付款和定金,目的是防止开发商应退房而扣除购房者的定金或追究违约金。
第三要约定房屋交付时开发商要提供房屋面积实测数据,应约定如果开发商提供不了,购房者可以退房或者拒收,而开发商要按日支付违约金,目的是防止购房者办理入住后因装修等问题而被动。
第四要约定物业费、停车费等费用的具体数额,目的是防止入住后开发商或物业公司提高收费标准,而购房者又无当初开发商承诺的依据的情况。
第五要约定精装修房屋的具体装修标准,不能被开发商以"进口"、"高级"、"优质"等不明确的说明误导,要详细约定与房屋有关的内外装修、设施的种类、型号、颜色、位置、方向、可参考的价格等因素,目的是防止对装修提出异议而无依据的情况。
第六要约定开发商给购房者办理产权证的具体时间,合同里约定的只是开发商提交材料的时间,目的是防止开发商无限期的给购房者办理产权证,影响购房者行使所有权。
第七要约定房屋的屋面、外墙面使用权归业主所有,开发商使用要经过业委会同意,目的是防止开发商因商业目的使用而影响购房者的正常生活。
第八要约定在合同和补充协议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用开发商发布的广告、宣传材料作为相关内容的依据。
置业指南:合同附件陷阱逐个提
合同附件本是为增加合同条款中可供买卖双方协商的空间,更大程度地维护消费者利益。但因目前消费者的法律知识不足,附件有时就被发展商利用作为“对付”买家的工具。同时,不少买家认为正式的合同文本才具有法律效力,附件不重要,况且几十页的内容也懒得读。
实际上,根据《合同法》规定,若合同正式文本与附件内容有矛盾,以附件为准。即买卖双方在合同附件中约定的条款最终是执行依据。因此,建议买家签合同附件时慎之又慎。下面是合同附件中常见的一些不合理条款,买家可以此为鉴。
在正式文本中有“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房屋交付使用后×日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三项处理:详见补充协议”,但补充协议中却没有关于何时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的约定。
专家评点:依据《合同法》的规定,买受人有权在合同中与出卖人约定交付房地产权属证书的时间,如果出卖人未能及时办证的,买受人有权选择退房,由出卖人退还房款,并按已付房款支付一定比例的违约金,或者不退房,取得违约金。
在合同附件中约定“商品房交付时,如花园等附属项目的面积与合同记载的面积有误差时,买受人同意接受交付时的实际面积”,或“商品房附属花园面积经出卖人暂测为×平方米,该面积包括花园围墙地基面积。如果商品房交付时花园面积与上述面积有误差时以交付时的面积为准,误差部分按每平方米×元人民币多退少补”。
专家评点:花园面积能否出售,目前法律未有明确规定,但这部分面积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产权部分,买受者即使支付相应的价格也不能将这部分面积列入房屋的产权,这一点买受者一定要注意。“如《买卖合同》记载的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套内面积+分摊面积)、套内面积、分摊面积与实测面积有差异时双方按如下方式处理:1、建筑面积没有差异但套内面积与分摊面积均有差异时商品房价款不变。2、建筑面积和分摊面积均有差异但套内面积没有差异时商品房价款不变。3、建筑面积和套内面积均有差异时按套内面积误差比进行调整。”
专家评点:以上条款既确定了建筑面积不变价款不变,又约定套内面积不变,价款不变,而且当建筑面积与套内面积均有差异时又按套内面积的误差进行调整,这个约定违反了建设部2001年6月1日颁布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商品房销售可以按套(单元)计价,也可以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广州市2001年出台规定,商品房应按套内面积销售。而2001年实施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售房条款,也明确规定“该商品房属预售,按整套(整层)出售,如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币)元,总金额(币)元,公共部分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的建筑计入套内建筑面积销售单价内,不再另行计价;如整幢出售,按建筑面积计算”。上述条款前后矛盾,且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应属无效。“《买卖合同》所称的已交房款是指买受人交付给出卖人的商品房建筑物和花园的款项,不包括税费和买受人通过银行按揭支付给出卖人的按揭款,银行按揭借款的处理由出卖人按与银行的协议执行,与买受人无关。《买卖合同》所称的累计已付款是指买受人按照本协议附件二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时间所支付的商品房价款的总和,不包括税费和买受人通过银行按揭所取得的尚未偿还的借款,银行按揭的处理由出卖人按与银行的协议执行,与买受人无关。”
专家评点:买受人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已划入出卖人的银行账户,买受人实际上已经支付房款,出卖人不把这部分房款计入买受人累计已支付房款,显然有失公平,且与商品房预售的惯例不符。“甲方领到‘该物业’竣工验收证明后,应由代表律师向乙方发出交付使用通知书,自交付使用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一年内,甲方负责‘该物业’的结构保修期,并对‘该物业’结构建筑质量问题负责保修,但因不可抗力或乙方装修或非甲方原因所造成的任何破损及以下情形,甲方不负保修责任。”
专家评点:根据1998年9月1日开始实施的《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对住宅各部位、部件在正常使用情况下的保修期限均有明确规定。
住宅保修从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的住宅交付用户使用之日起计算,并非从“交付使用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一年内”,且物业的风险责任转移时间划分亦应从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而非“甲方(发展商)代表律师向乙方发出该物业交付使用通知书30天后”。“为保障各业主及用户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乙方无条件地同意并接受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管理公司统一管理。”
专家评点:根据《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从1998年10月1日起施行)之规定:“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或者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30%以上不足50%,且使用已超过一年的,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召开首次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第七条);由业主大会批准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即由业主自行选聘物业管理公司。第21条规定:“建设单位须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综合验收合格后,方可将其管理权移交给业主委员会,未经综合验收的物业,建设单位不得移交,并应当继续承担物业管理费用。”“甲方在约定交楼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不能交楼的,才视为违约。”
专家评点:人为约定了六十天的免责期限,对乙方不公平。
购房合同如何签之:买房警惕数字游戏
购房人要把房地产商的承诺写进合同,首先就要尽可能在合同第三条及该条提及的附件一和附件二对购房人所购商品房基本情况描述清楚,并尽可能利用合同第三条后面的空白行,要求房地产商写上如其表述的商品房基本情况与实际交付情况不符时,应具体承担什么样的赔偿责任。没有具体赔偿责任的约定,第三条对商品房基本情况表述的作用将会大大降低。
8号楼变成4号楼
如果有人说他收房时找不到自己所买的房子了,您信不信?这并非是耸人听闻,已有几位买房人问我在这种情况下怎么办?
现在有不少国人对数字非常重视,为了一个靓号,不惜一掷千金,有些房地产商为了迎合人们的心理,卖房时将幢(座)号、层数、门牌号避开4、13、14、24等数字,有的是跳过,有的是用3A、12A、15A、25A等数字代替。因此,购房人在约定合同第三条时首先要查验清楚房地产商填写的房屋坐落、层数、面积等基本情况是否符合该房屋所在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经过批准的设计等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自己所买的房屋所在幢(座)号、层数、门牌号是否与所附的规划、设计图的标注一致。
如果不一致,对数字特别在意的人就要有心理准备,房地产商交房时幢(座)号、层数、门牌号发生变化怎么办?现实中确实有不少签合同时跳过去的号交房时不跳了,挑了8字的人实际收到的成了7字,甚至有的8号楼莫名其妙地变成了4号楼。因此笔者建议这些购房人事先在合同中和房地产商约定清楚如交房时出现这种问题,房子是可退还是可换,不然到时即使法官认定房地产商在这个问题上违约,但由于没有具体赔偿依据,凭法官自由裁量,购房人很难根据自己的“迷信”达到退房或换房的目的。
图纸尺寸、用途、净高要标明
合同第三条提及的合同附件一是房屋平面图,房地产商通常会提供一个购房人所买房屋的平面图,购房人不要接受不规范的草图或没有尺寸的示意图,而应要求房地产商在这个平面图上标清所有尺寸,需要文字说明的尽量详细,平面主要尺寸、墙体厚度、门窗尺寸、管道井尺寸、空调位尺寸要全,房号和房屋在整幢楼中的确切位置及朝向也要在平面图中标清楚,并在第三条的相关空格中填清楚房屋的用途、结构、层高。
在这里需要提醒购房人注意的有两点:
1.有些预售许可证上的房屋用途写的是公寓,这是一种似是而非的写法,公寓就是住宅,不要以为公寓就可商住两用。到目前为止,商住两用房还仅仅是房地产商为了房屋促销宣传使用的一个词,国家根本就没有这个有关房屋用途的用语。当然我们不得不承认目前买这种商住两用房开公司的人能得到税低、贷款比例高等一些眼前利益,但长远利益是否能得到保障仍是一个未知数。为了居住而买“商住两用楼”,则是有百害而无一利。
2.层高包括楼板的厚度,购房人自己在房间内量的高度叫净高,因此购房人要求房地产商在合同中能说明楼层净高。
容积率和绿地率
购房人在关注自己所买房屋平面图的同时,还应尽量争取让房地产商把自己购买房屋所在小区的整体平面图附上,在图上准确标明小区内所有建筑的位置、大小和高度及绿地面积。由此购房人可以从图纸上算出自己所购房屋所在小区的建筑容积率、绿地率,并确定自己所购房屋采光有无遮挡。
购房人在进行这些约定前有几个概念需要搞清:
1.建筑容积率是指小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全部建筑面积与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之比。附属建筑物也计算在内,但应注明不计算面积的附属建筑物除外。房地产商不是根据小区的土地面积而是根据建筑容积率缴纳土地出让金,人防工程属国家所有,不计算建筑容积率。房地产商为了少交土地出让金,往往也不把地下车库算入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不同于建筑容积率,它是指小区所有建筑基底面积之和与规划建设用地之比。规划建设用地面积是指小区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全部土地面积,包括建设区内的道路面积、绿地面积、建筑物(构筑物)所占面积、运动场地等等。
2.房地产商通常在广告中使用绿化率一词,根据园林专家介绍,这也是一个不准确、不规范的用词。在国家关于园林绿化的用语中,准确的应为“绿地率”和“绿化覆盖率”两种叫法。绿地率是指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的总和与小区用地的比率。距建筑外墙1.5米和道路边线1米以内的土地和地表覆土达不到3米深度的土地,不管它们上面是否有绿化,都不计入绿地面积。绿化覆盖率是指绿化垂直投影面积之和与小区用地的比率。树的影子、露天停车场可以中间种草的方砖都可算入绿化覆盖率,所以绿化覆盖率有时能做到60%以上。购房人要注意房地产商在销售楼盘时宣传的绿化率实际不少是绿化覆盖率。
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使用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由于《示范文本》是政府机关制订的,较好地平衡了开发商和购房人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因此,采用《示范文本》签订合同有利于保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但切不可认为采用《示范文本》就万事大吉,即使采用《示范文本》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时也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认购书问题。
在目前商品房交易过程中,许多开发商在与购房人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前,要求购房人签订认购书,交纳认购款。开发商要求购房人签订认购书一般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开发商所销售房屋倘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以向内部职工认购的名义进行销售,俗称内部认购;另一种情况是开发商已取得预售许可证或者销售的是现房,开发商为购房人保留预订的房屋,作为交换,要求购房人签订认购书,并交纳一定数额的认购款,如果在规定的时间里,购房人不想购买该房屋,就可能无权要回所交纳的认购款。
第一种情况的认购书,由于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都明确规定,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前,是不能预售商品房的,而依据我国《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因此第一种情况的认购书在法律上是无效的。但人民法院于20xx年4月28日公布,于20xx年6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法院解释》)第2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根据该条规定,在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前所签订的认购书,如果开发商在购房人起诉前仍未取得预售许可证,该认购书肯定是无效的;如果开发商在购房人起诉前取得预售许可证,那么该认购书的地位将和开发商已取得预售许可证或者销售的是现房的情况一样,即和下面要讨论的第二种情况的认购书的性质相同。
第二种情况的认购书,需要看认购书是否满足了合同成立的要件,主要是看合同条款是否完备。《法院解释》第5条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肯定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实践中大多数认购书都不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这些认购书的法律效力如何?《法院解释》并未作明确规定,笔者认为不能从《法院解释》第5条的规定,反推出不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主要内容的认购书,就必然没有法律效力。但是如果认购书仅规定了房号、面积和价格等条款,那么该认购书未满足合同应具备的基本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
2、补充协议问题。
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开发商除和购房人根据《示范文本》所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外,还要求购房人签订一份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的内容很多,由开发商的专业律师事先拟订好。这种补充协议常包含许多对购房人不利的条款,如交房时间的确定、不可抗力条款的解释、共有面积的确定分摊、关于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建筑的开发利用等方面,甚至包含许多针对开发商的免责条款。比如有些开发商在补充协议中规定:“政府部门有关文件批准的延迟、市政配套批准及安装的延误,导致开发商不能按期交付房屋,开发商有权按实际影响的时间而相应延迟交付房屋,而不用承担延迟交付房屋的责任。”由于补充协议大多含有建筑、房地产、法律等专业术语,一般购房人很难完全搞懂。因此,购房人不要急于和开发商签订补充协议,先将补充协议拿回来,找专家进行咨询,将补充协议中不合理的地方找出来,并对其进行修改。同时由于补充协议是由开发商拟定的,保护购房人的条款很少,因此,应在专家的指导下,在补充协议中增加保护购房人的条款。如果开发商不能满足购房人以上的合理要求,那么,购房人不要和开发商签订补充协议。
3、售楼广告问题。
开发商为宣传、推销其商品房,一般都散发售楼书,发布商品房销售广告,作出不少许诺。从法律角度来说,售楼书,广告等都是开发商向不特定的对象发放的用以介绍其商品房的文字、图片材料,主要是为了美化商品房形象、优势,远不具备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基本条款。此类广告法律上一般视其为要约邀请,不能直接成为合同的内容。对于开发商的虚假广告行为,购房人虽不能依据合同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但可以追究开发商发布虚假广告的责任。根据《广告法》第37、38条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不仅要承担行政违法责任,而且要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因此,购房人发现受了虚假售楼书或广告的欺骗和误导,就要及时向政府有关管理机关举报,申请予以查处,或诉请人民法院要求责任方赔偿损失。
同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的《商品房广告发布暂行规定》也对房地产广告所应遵循的原则、事项以及禁止出现的内容作了规定,购房人也可根据该暂行规定检查销售广告问题。不过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购房人在签订合同时,要求开发商将广告承诺的内容写入双方协议中,使其成为合同内容的一部分,以便在广告名不副实时告开发商违约。
4、样板房问题。
目前在商品房销售过程中,开发商都要设置样板房或样板间。购房人入住后,发现房屋和样板房有差距,当购房人要求退房时,开发商却认为样板房不是“样本房”或“样品房”,设置的目的是为了推销商品房。在购房合同中并没有约定商品房与样板房不一致时,购房人有权退房,因此购房人无权要求退房。事实并不如此。《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1条明确规定,开发商设置样板房的,应当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及装修与样板房是否一致,未作说明的,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当与样板房一致。开发商未作说明,致使购房人因重大误解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购房人可以根据《合同法》关于重大误解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购房合同(变更还是撤销购房合同由购房人进行选择)。
5、质量问题。
有些购房人认为,商品房竣工后已经过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才允许交付使用,因此商品房不应当出现质量问题。而且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开发商在交付商品房时,应同时向购房人交付《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这两书已对商品房质量的细节作了规定,是购房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也就没有必要在合同中约定商品房的质量问题。但事实并非如此。
商品房竣工验收,是以抽查的方式进行验收,因而不能保证每一套商品房的质量都合格。而且竣工验收的质量标准和购房人所希望的质量要求也可能有差距。至于《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关于房屋质量的规定,都是由开发商拟订,侧重保护开发商的利益,因此有必要在购房合同中约定房屋的质量问题。
根据《法院解释》第12条和第13条第1款的规定,在下列情况下,购房人因为房屋质量问题,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检验确属不合格;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法院解释》第13条第1款规定: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总之,你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不要着急,尽可能多咨询一些专业人士,这样才能签订一份权利、义务对等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 房地产心得 ◁
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受国际金融海啸的影响,加之前期国家的宏观调控,当前房地产市场的严峻性。面对这样的新形势、新的发展机遇,在房地产即将全面进入 过冬 ,我们如何过好这个 严冬 ,而不被冻伤。听了老师们的授课,对目前房地产市场的迷局,更加坚定信心。肯定了房地产已成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重要性的事实,而房地产市场永远是老百姓关注的重点;这个行业才刚年轻;其表现在国家出台一系列的 政策措施,及各地方政府也出台了一系列相应的 政策措施,更是显而易见,因此我们要正视它,学会 与它共舞 。展望房市的未来,我们充满了信心与挑战,而此时短暂的寒冬,其生存的法则,则品质是关键。品质需要我们坚持不懈 精耕细作 的努力,即塑造新能源力量。把自己的工作做到极致,创新工作、团结协作,将新能源十多年来辛勤耕耘的品牌,与开发的每一幢楼、每一个楼盘的品质,更与新能源人品德相统一,为业主贡献精品建筑,打造精品楼盘,让他们不留遗憾,真正有一种选择一次、和美一生的感觉。
▷ 房地产心得 ◁
甲方:(投资方)
乙方:(受资方)
甲方为具备房地产开发相应资质的房地产开发公司,现就乙方入股参与甲方的项目建设,根据《公司法》、《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本着自愿、平等、公平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入股时间。
甲乙双方约定,由甲方以房屋作价出资投资入股乙方,待甲乙双方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后,甲方正式成为乙方的股东成员之一。
第二条.入股方式。
1.甲方以其名下位于座落于南京市中山x号江苏商厦主楼第1层和裙楼第5层、第6层房屋产权作为出资,入股乙方公司。
2.甲方作为入股出资的房产情况为:
(1)第5层、6层每层面积平米(待核),总面积平米,框架式结构,现状为毛胚。第5、6层的产权证情况为。
(2)第13—15层,每层面积平米,总面积平米,现状为毛胚。已按照单身公寓进行了结构分割。13、14层每个公寓有独立的产权证。15层为单独一个房产证。
(3)第16—18层,每层面积平米,总面积平米,
已按照每层16套单身公寓进行了分割和精装修,每个公寓有独立的产权证和供水、供电、空调等设备设施。16—17层截至目前,上述公寓已销售并交付8套。
以上房产的建筑总面积共计_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为商业用房。(附件一:《房屋平面图及其四至范围》)
3.作为入股出资的房产产权证和土地证编号如下:
4.作为出资入股的房产总面积平方米,双方确认的所出资房产总额为元,房屋估价甲方取得乙方股份的份额为。(《公司法》第二十七条)(附件二:房产作价出资评估报告)
第三条.房产过户。
房产的过户待双方另行协商后制定补充协议。
第四条.公司管理。
甲方作为乙方的股东并不参与乙方的日常管理,但是对于乙方工作需要甲方配合的,甲方应尽积极的配合协助义务。
第五条.利润分配。
公司利润,在提取企业储备资金、企业发展基金、员工福利基金后,公司的利润按照比例进行分红。
第六条.争议解决。
1.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尽可能地予以合作,在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双方约定由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签署合同时所注明的住所地,即为发生争议时法律文书的送达地。
2.合同一方发生违约行为导致对方向约定法院提起诉讼的,守约方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所支付的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等费用由违约方负担。
第七条.附件。
1.甲、乙双方约定,该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以及本合同的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留执份,乙方留执份。
附件一:《房屋平面图及其四至范围》;
附件二:《房产作价出资评估报告》。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住址:住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代理人(签章):代理人(签章):
签约日期:
签约地:
签约日期:签约地:
▷ 房地产心得 ◁
1.签订本合同前,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应该进一步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2.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为体现协议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增补或删减。合同签订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3.对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不作约定时,应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甲方(中介公司):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经甲方介绍,乙方【独家】【非独家】委托甲方协助承租位于的房地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确认承租房地产的基本情况
1.房地产的使用性质为,建筑时间(以为准);
2.房地产【建筑面积】【套内面积】:平方米(以房产证为准);
3.该房地产租金,押金;
4.租赁期限:个月,从年月日起至年月
日;
5.乙方同意付款方式:;
6.税费缴交方式【各付各税】【税费全部由出租支付】【税费全部由承租方支付】;
7.交楼状况:。
8.其它
第二条甲方义务
1.甲方应当核实房地产权属资料并如实告知乙方,乙方如需甲方提供由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资料,甲方应给予办理,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应当带乙方察看可供乙方承租的房地产。
3.甲方应为乙方提供房地产租赁方面的咨询。
4.甲方应根据诚实信用的原则为乙方提供中介服务,不得故意隐瞒与订立
房地产租赁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5.非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泄露乙方的信息资料。
6.其他
第三条乙方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中介服务过程中,乙方应予配合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2.甲方根据诚实信用原则为乙方的房地产提供中介服务的,乙方应支付中介服务费或支付甲方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3.其它
第四条租房定金
乙方于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交付元作为承租房地产的订金。甲方如于年月日前取得业主(出租方)同意以第一条约定的条件出租该房地产的书面文件,甲方不需乙方另行指示,可将保管的订金转交给业主(出租方)作为承租定金,并以业主(出租方)出具定金收据为实。如甲方未能按上述期限取得业主(出租方)同意以第一条约定条件出售该房地产的书面文件,代保管的订金应退还乙方。
业主(出租方)同意以第一条约定的条件出租该房地产时,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并尽快促使乙方与业主(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第五条费用给付
甲方在取得业主(出租方)同意以第一条约定的条件出租房地产文件后天内促成乙方与业主(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乙方应在向甲方支付中介服务费元正(¥)。
甲方促成乙方与业主(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后,乙方【需要】【不需要】甲方代办房地产【租赁登记】【入住手续并结清有关费用】【其他】手续。
出租方违约致使租赁合同无法签订,出租方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时,鉴于甲方所付出的劳动,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元作为劳务费用。
其它
第六条合同的解除和变更
乙方取消委托或变更承租条件,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乙方通知甲方取消委托或变更承租条件前,甲方已取得业主(出租方)同意以第一条约定的条件出租该物业的书面文件,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劳务费元。(该费用不得超过中介服务费)。
第七条法律责任
1.乙方逾期支付中介服务费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标准为。
2.甲方在提供中介服务过程中存在隐瞒、欺诈或未尽义务,致使乙方受到损失,甲方不得收取中介服务费,并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3.因乙方未能及时履行义务,导致甲方未能促成乙方与业主(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
4.乙方与甲方介绍的客户私下交易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支付中介服务费,并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
5.其它
第八条文件送达
双方发给对方的通知、文件、资料的送达地址以合同记载的联系地址为准。
第九条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1.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甲方份,乙方份。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经纪人:(经纪证号:)
签约时间:签约时间:
1.签订本合同前,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应该进一步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2.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为体现协议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增补或删减。合同签订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3.对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不作约定时,应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甲方(中介公司):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经甲方介绍,乙方【独家】【非独家】委托甲方协助购买位于的房地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确认购买房地产的基本情况
1.房地产的使用性质为。
2.建筑时间(以为准)。
3.房地产【建筑面积】【套内面积】:平方米(以房产证为准)。
4.该房地产售价在元(¥元)或以下。
5.乙方同意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按揭付款】【其他】。
6.税费缴交方式【各付各税】【税费全部由买方支付】【税费全部由卖方支付】。
7.交楼状况及时间:。
8.其它
第二条甲方义务
1.甲方应当核实房地产权属资料并如实告知乙方,乙方如需甲方提供由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资料,甲方应给予办理,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应当带乙方察看可供乙方购买的房地产。
3.甲方应为乙方提供房地产交易方面的咨询。
4.甲方应根据诚实信用的原则为乙方提供中介服务,不得故意隐瞒与订立房地产买卖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5.非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泄露乙方的信息资料。
6.其他
第三条乙方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中介服务过程中,乙方应予配合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2.甲方根据诚实信用原则为乙方的房地产提供中介服务的,乙方应支付中介服务费或支付甲方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3.其它
第四条购房定金
乙方于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交付元作为与业主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保证金。甲方如于年月日前取得业主同意以第一条约定的条件出售该房地产的书面文件,甲方不需乙方另行指示,可将保证金转交给业主转为购房定金,并以业主出具定金收据为实。如甲方未能按上述期限取得业主同意以第一条约定条件出售该房地产的书面文件,代收的保证金应退还乙方。若乙方收到业主出具的购房定金收据后,如不按第一条约定的条件买房,定金不予退回,如业主不按第一条约定的条件卖房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向业主追偿双倍定金。
业主同意以第一条约定的条件出售该房地产时,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并尽快促使乙方与业主签订买卖合同。
第五条费用给付
甲方于取得业主同意出售房地产文件,并促成乙方与业主签署买卖合同后
天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中介服务费元(¥)。
甲方促成乙方与业主签署买卖合同后,乙方【需要】【不需要】甲方代办房地产【交易过户】【入住手续并结清有关费用】【其他】手续。
其它
第六条合同的解除和变更
乙方取消委托或变更承购条件,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乙方通知甲方取消委托或变更承购条件前,甲方已取得业主同意以第一条约定的条件出售该物业的书面文件,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劳务费元。(该费用不得超过中介服务费)。
第七条法律责任
1.乙方逾期支付中介服务费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标准为。
2.甲方在提供中介服务过程中存在隐瞒、欺诈或未尽义务,致使乙方受到损失,甲方不得收取中介服务费,并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3.因乙方未能及时履行义务,导致甲方未能促成乙方与业主签订买卖合同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
4.乙方与甲方介绍的客户私下交易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支付中介服务费,并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
5.其它
第八条文件送达
双方发给对方的通知、文件、资料的送达地址以合同记载的联系地址为准。
第九条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1.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甲方份,乙方份。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经纪人:(经纪证号:)
签约时间:签约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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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兹就 订立本合同,内容如下:
一、评估目的: 提供依据。
二、乙方应根据甲方评估需要,保证对上列房地产予以客观、公正地评估,最后出具该委托项目的评估报告书,于甲方提供全部所需资料并完成实勘后 日内交付甲方征求意见稿, 无异议后, 日内交付正式报告书。
三、甲方应于____20xx___年 月 日以前将委托项目的房地产的产权、经营状况、税务或成本费用等评估所必要的资料提交给乙方,或配合乙方向有关部门查阅,抄录委托项目的评估所必要的资料。甲方提交的资料具体如下:1.营业执照复印件;2.房地产权利证明资料(土地使用证、房地产权证、建筑规划设计平立面图、施工合同等评估相关资料及证明材料。房地产评估委托承诺函
四、乙方在评估期间需要到现场勘察,甲方须陪同并应提供方便和配合。
五、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应妥善保管并尽保密之责,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公开或泄露给他人。
六、甲方应付给乙方的评估服务费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联合发文(计价格第971号文)的房地产评估收费标准计算: 元(大写: 整)计费。自本合同签订时,甲方先预付给乙方 %,计费 元(人民币),余款待乙方将评估报告书交付甲方后3日内付清。
七、乙方如无特殊原因和正当理由,不得迟于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评估报告书,因乙方原因每逾期一日未交付评估报告书的乙方应赔偿甲方评估服务费3%。
八、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交前述有关文件、图纸、凭证和资料,乙方可按耽误时间顺延评估报告书的交付时间。甲方如果中途中断委托评估请求,乙方工作过半,甲方则应付给乙方全部评估服务费的 %,或已预付的评估服务费不予退还,上述两者之中取其高者。
九、甲方接到乙方提交的评估报告书次日起10日内,如对评估结果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经双方协商,可向乙方提出申请重新分析,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申请重新分析书次日起再次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委托项目评估报告书,交付甲方。甲方逾期不提出者,评估报告书生效。
十、其他:
十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正式签订之日起生效,其中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改。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一份,本合同于_20xx_年 月_ 日正式签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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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庆永兆永兆置业,你的家。
二、挥洒新色彩,品味心生活。
三、永兆永兆,艳阳高照。
四、自然就在呼吸之间永照房产,房产永照。
五、金窝银窝,不如永兆的草窝。
六、欲览美景几许,还看永兆。
七、永兆房地产,关爱恒久远。
八、永兆筑广厦,厚德赢天下
九、永兆房产,照亮明天。
十、永兆房地产,永久的家园,永远的依靠。
十一、永兆,乐享生活每一刻。
十二、永恒基业,兆民安康。
十三、永兆实业,永恒千兆。
十四、生活我主控,理想我争锋。
十五、永兆地产,品质生活。
十六、爱心永兆,阳光家园。
十七、携手永兆,共享永恒。
十八、永于诚,兆天下山城之家,择优而居永兆,让美好没有距离。
十九、永兆相信永兆就是相信您自己。
二十、永兆实业,安家乐业。
二十一、永兆的尺度,家的温度。
二十二、永兆实业,永远朝气。
二十三、永兆房地产,中国人的地方。
二十四、永恒缔造(兆),圆梦之摇篮。
二十五、永兆住房,安居乐业。
二十六、永兆永远的港湾“兆”亮您回家的路。
二十七、安居乐业,幸福永照。
二十八、永兆房产,全心全意为您打造精品生活。
二十九、永兆实业,为你打造一流家园。
三十、选择永兆,太阳永远“兆”在你的家。
三十一、您的需要,我来打造。
三十二、置业的最佳选择永兆地产,房行天下。
三十三、永恒之典范,未来之征兆。
三十四、永兆实业,永远照顾您的家。
三十五、永兆实业,安居乐业。
三十六、永兆房产,永远为您照亮
三十七、永隽盛世,兆流生活。
三十八、未来世界,永兆天下。
三十九、永兆实业,实惠的写照。
四十、佳生活提案者永兆房产,普照大家。
四十一、为了美家美户,我们做“筑”功夫。
四十二、为您的目光铸就高度。
四十三、美好家园,永兆相伴。
四十四、永兆地产,家的港湾。
四十五、永兆,照顾万家。
四十六、开发置业,翘首明天。
四十七、永兆房产,放心到永远。
四十八、选择决定方向,态度决定高度。
四十九、来这里,给你温馨的家。
五十、广厦惠世,永兆地产。
五十一、和谐社会,阳光永兆。
五十二、开辟新天地,永兆有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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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仪表风度这是指应试者的体型、外貌、气色、衣着举止、房地产销售面试技巧精神状态等。像国家公务员、教师、公关人员、企业经理人员等职位,对仪表风度的要求较高。研究表明,仪表端庄、衣着整洁、举止文明的人,一般做事有规律、注意自我约束、责任心强。
2、专业知识了解应试者掌握专业知识的深度和广度,房地产销售面试技巧其专业知识更新是否符合所要录用职位的要求,作为对专业知识笔试补充。面试对专业知识的考察更具灵活性和深度。所提问题也更接近空缺岗位对专业知识的需求。
3、工作实践经验一般根据查阅应试者的个人简历或求职登记表,作些相关的提问。查询应试者有关背景及过去工作的情况,以补充、证实其所具有的实践经验,通过工作经历与实践经验的了解,还可以考察应试者的责任感、主动性、思维力、口头表达能力及遇事的理智状况等。
4、口头表达能力面试中应试者是否能够将自己的思想、观点、房地产销售面试技巧意见或建议顺畅地用语言表达出来。考察的具体内容包括:表达的逻辑性、准确性、感染力、音质、音色、音量、音调等。
5、综合分析能力面试中,应试者是否能对主考官所提出的'问题,通过分析抓住重点回答。
▷ 房地产心得 ◁
为了增加公司中层干部的房地产方面的知识,提升我们的房地产项目管理水平,公司于9.月9日、10号组织我们先后赴新乡、焦作、郑州考察部分精品楼盘和个别城中村改造项目。通过这次学习的机会,我认为开拓了视野,拓宽了思路,丰富了自己房地产知识,提高了对各类房地产项目的认识。下面将自己的心得体会简述如下:
1、先进的全人车分流规划设计理念:这种设计是车行道由地下而入,使整个社区安静祥和,有效避免噪音、光源等污染,大大提升社区的安全性,保障孩童在园区内自由玩耍嬉戏,关键是在提高小区容积率的同时让人感觉不到小区的拥挤。如果设计停车位,绿化达不到规划设计要求(一般不低于30%)。(郑州:锦艺国际、焦作:远大未来城)
2、利用架空层精心布局休闲设施,形成社区的“会所”为邻里交流和娱乐提供了完美空间,而且部分架空层不可以作为物业用房。(郑州:锦艺国际、焦作远大未来城)
3、科学的景观、绿化设计理念:把社区划为几个艺术景观片区。社区中央花园、专业花卉花园、架空层花园、入户花园、阳台花园,五重绿化空间,贯串在一起使社区形成一个大花园。(焦作:远大未来城)
4、先进的外墙保温和外墙涂料相结合的施工工艺
具体做法为:先按图纸建筑立面的设计要求对合成的板材切
割,然后按照外墙保温施工规范要求对板材进行施工粘贴,上下用夹扣、自攻螺丝钉固定,再对板缝进行保温处理,最后用密缝胶进行勾缝,此类施工工艺减少了外墙装饰的施工工序,省去了外墙保温和涂料的交接验收问题,大大缩短了外墙装饰的施工工期,而且提高了外墙装饰立面效果。。(焦作:远大未来城)
5、通过参观考察新乡金宸国际、万和城项目,听取拆迁项目负责人讲解城中村改造项目的拆迁经验,总结如下:
(1)、项目实施顺序有两种:
A、如果拆迁项目有闲置地,应拆迁、开发、安置同时进 行。这样可以减少资金压力。
B、如果拆迁项目没有闲置地,应先拆迁、安置、然后 开发。这样可以加快拆迁开发速度,减少拆迁难度。
(2)、在向政府报批的拆迁方案中(依据国家拆迁条例)项目尽量考虑周全、足够多,数额尽量减少,这样在拆迁过程中拆迁负责人就比较容易掌握尺度,处理拆迁户的赔偿问题比较灵活,容易控制,不怕拆迁户起诉,不会被动等。
(3)、处理拆迁户赔偿应“一户一议”,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不同单位要不同对待,不同人群不同对待(老年人群、中年人群、青年人群等),不同房屋性质不同对待等。
(4)、要认识拆迁的复杂性,因为许多以前遗留的一直没有解决的问题,拆迁中都能碰到。
(5)、对拆迁户应集中安置,而且尽量做成一层多户,对他们只分配楼号,由他们组织的具体领导人,分配到户,这样可以减少纠纷。
6、恰当的绿化、景观、停车位分区等细节部位处理
(1)、通过对郑州普罗旺世项目的市政公园参观、感受绿化并不需要太多的名贵花草、树种,只需要做到“三季有花,四季有绿”就能满足业主需求。景观只要做到坡地起伏,有小桥溪水,就能达到业主休闲的效果,这样又能节省建筑垃圾外运成本。
(2)、郑州锦艺国际,在石材铺设的细小菱角涂刷黄色警告标志,对不同楼号业主的停车位用不同颜色进行区域划分等细节处理都非常到位。
7、先进的销售、展示方式值得我们学习。
(1)、通过“售楼宝”电子显示屏全方位向客户展示项目的规划概况,土地、规划、施工有效证件,不同立体户型欣赏,小区的绿化、景观布局,物业管理等。使客户快速了解整个项目,然后确定购买意向。(焦作:远大未来城、新乡:奥园项目)
总之,通过先进房地产项目的考察学习,使我认识公司所建项目与先进项目的差距,感觉到外地的房地产项目有许多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的长处,所以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将扬长避短,戒骄戒躁,努力学习先进房地产项目管理经验,逐
步提升自己的项目管理水平。
房地产项目考察心得 [篇2]
从襄樊到武汉,再到广州、深圳,本次公司组织的为期3天的考察活动行程比较紧凑,一路走来考察学习了数个楼盘,亲眼目睹了多个国内一线开发商的开发项目,从视觉到思想上都受益非浅。
以下是这几天来的一些心得体会:
1、项目规划因地制宜
规划设计是前期重中之重,我们今后接盘操盘必须认真研究 众所周知,房地产项目的前期规划设计是至关重要的一环,它直接决定了项目的产品类型,营销推广策略的方向。项目前期规划设计是否符合市场要求,是否具有创新性亮点,是否有效地整合和利用了项目现有的资源等等,可以说是项目的第一生命线,也是项目成败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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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地产心得 ◁
甲方(管理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挂靠方):
身份证号码:
为了进一步深化企业改革,发挥甲方(管理方)的宏观调控职能,增强企业活力,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甲方(管理方)经与乙方(挂靠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就乙方挂靠在甲方下属以房地产项目经理部事宜签订以下协议书:
一、甲方同意乙方挂靠经营甲方下属项目经理部,乙方挂靠期间以甲方项目经理部名义自主经营、自主开发、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工程任务自行承揽。
二、挂靠期间因乙方以甲方的名义开发工程项目,所以甲方有责任对工程负责,凡以甲方名义签订的施工协议,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甲方与建筑方签订的施工协议条款及本工程相关的其他协议。
三、挂靠期间乙方实行大包干开发,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材料采购,包人员与施工组织。开发期间乙方必须自觉维护甲方的企业信誉,严格按照国家现行的施工技术规范和验收标准以及施工图纸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和按期完工,如发生偷工减料以次充好或发生其他质量安全事故或逾期交工,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需追究刑事责任的,也由乙方承担责任。
四、甲方向乙方提供开发工程任务的公司资质,向乙方提供工程报建所需要的有关资料,协助乙方办理工程协议签订和办理工程开发,凡须由开发单位负责交缴的费用和资料等有关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甲方同时协助乙方办理收付工程款、购房款和协助协调与工程管理部门以及各方的关系。
五、甲方有权对正在施工的工程项目和施工地盘进行全方位的管理和指导,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管理。对发现有违反质量安全操作规程施工的或发现有质量安全隐患的,甲方有权责令停工整顿。乙方不得蓄意损害甲方企业信誉。
六、乙方挂靠甲方下属项目经理部经营期间,严格按照规定发包工程,依法办理所聘员工各种手续,所聘员工要三证齐全,特殊工程要持证上岗,要将所聘员工及工程发包合同的有效证据及资料复印件报送甲方一份备查。交工资料要交一份给甲方工程部备案。
七、为规范施工现场的管理,乙方挂靠经营期间必须配备足够的工程管理人员,即项目经理、中初级工程技术人员若干人以及施工员、质安员等工作人员,施工现场要配足持证上岗的管理人员。
八、乙方挂靠开发的工程为绥化市农电局东侧东福花园小区 挂靠期间必须实现开发优良工程,乙方不需支付挂靠费用。
九、挂靠期间暂定为 两 年,即 20_ 年 8 月 30 日起至 年目未完工的仍按原有的规定执行。
十、挂靠期间乙方设独立财务账户,财务乙方独立核算。
十一、挂靠开发期间关于本工程的所有债权债务均有乙方自行承担。
十二、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房地产心得 ◁
【摘要】随着国家经济的迅速发展,房地产市场经济在其中所占比重也逐渐壮大起来,发挥的作用亦愈来愈大,这得益与财政税收政策的积极推动。本文通过对财政税收政策的分析,明确了税收政策对我国房地产市场经济的影响,并对促进我国房地产市场经济的积极发展影响,提出了优化策略,以期为促进我国房地产市场经济更好、更快地发展提供一定的帮助,同时对我国积极的财政税收政策改革提供一些参考借鉴。
【关键词】财政税收政策;房地产市场经济;概述;影响;策略
前言
随着国家经济调控与市场经济的不断调节,房地产行业向着更健康的发现发展,更为社会发展以及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做出了突出的贡献。现阶段,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背景下,房地产市场经济面临着前所未有有的机遇与挑战,需要国家有利的财政税收政策进行调控与引导,才能够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供需关系影响着房价的稳定,只有不断地完善房地产税收政策,才能更好地促进理性消费,防止房地产市场出现泡沫,扰乱社会正常秩序。因此,基于财政税收政策对房地产市场经济影响的研究,对房地产行业乃至国民经济健康发展有着积极的现实意义。
1财政税收政策的概述
众所周知,财政政策是国家整个经济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国家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主要手段,税收政策作为整个财政政策中收入政策的主要组成部分,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按照法律预先规定的标准,强制的、无偿的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手段[1]。财政税收政策不仅能够影响人们的收入,还能影响物品和生产要素,更能影响激励机制和行为方式,税收的变动对国民收入的变动具有收缩性力量,当增加政府税收时,就会抑制总需求从而减少国民收入,反之则刺激总需求增加国民收入。财政税收政策本身具有自动稳定作用,在经济萧条时,以减少税收来防止个人消费和企业投资的过度下降,阻止经济的衰退,在经济过热时,则反之。财政税收政策对市场经济的影响非常广泛,不仅是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只有取得财政收入,才能给经济发展提供必要的公共商品,建立正常的生产关系,为社会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还对社会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直接产生影响,对房地产市场经济亦是如此。
2财政税收政策对房地产市场经济的影响
2.1有利于房价的稳定,消费的理性化与科学化
从当前的抢矿分析,我国房价涨势较明显,与居民收入严重不符,有些人为了投资,不断地买入,再加上开发商的不断炒作,使得房地产供需失去平衡,更让人们的消费不理智。政府通过财政税收政策的调整,加强房地产市场信贷资金实际回收工作力度,加大资金回笼,增加市场商品量,刺激房地产市场,降低房地产价格,来引导房地产向更健康方向发展;提高居民收入,刺激需求量不断降低的房地产市场,搞活房地产市场经济[2]。财政税收政策的落实,细化了房地产发展的相关规范,对于满足标准的房地产商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以此来调动其调控的积极性,使得过于膨胀的房地产市场趋于谨慎,积极引导消费者树立理性的消费观念,科学地进行消费,保障房地产经济长期稳定的发展。
2.2有利于实现利益分配的公平性
土地作为房地产市场经济发展的基础,由于其存在的稀有性,可利用的高效性,具有很高的经济价值,土地在我国实施公有制,居民所拥有的只是使用权,这也是其利益分配受到极大的关注的主要原因。在房地产市场经济中,完善土地财政税收政策,能够使土地多次增值后的征税更加公平合理化,不仅购买土地的房地产开发商收益,同时也能够增加国家财政收入,对房地产经济发展体现公平性具有重大意义。
2.3有利于房地产市场经济建立规范的政策与制度
我国是法治国家,法律是保障一切发展有序进行的根本,尤其对于较为混乱的房地产市场,法律、法规的重要性可想而知。财政税收政策帮助房地产市场经济完善了相关的税法政策,健全了相关的运行制度,不仅规范了市场秩序,还使房地产市场经济发展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在房地产市场经济中,房地产开发阶段存在着一定的利益矛盾,房地产投入市场中又存在投机行为,这些都必须要有严格的法律与制度进行规范,完善的房地产税收政策的落实,才能够保障消费者以及其他开发商的利益,才能够保障国家的利益不受影响。
3优化我国房地产市场积极发展的有效策略
3.1完善房地产税收政策,保证供需平衡
在房地产市场经济发展中,相关部门应该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根据我国财政税收大政策,依据房地产市场发展自身的特点,完善房地产税收政策,保证房地产的供应量充足,维护市场的供需平衡。在实施房地产政策时,要有针对性,对于房地产市场价格偏高的地区,应降低土地交易税以及二手商品房的交易税,以此来调节土地交易量,增加房屋供应量,提高二手土地转让税率[3],打击市场上不良行为,降低降低房价以保障房地产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针对短期内二手房卖方,应该增加其税收费用,以此来打击投机行为,避免投机资金注入到房地场市场经济中,以此哄抬房价,扰乱市场经济发展秩序;针对房地产市场价格偏低的地区,尽量减少土地的售卖,与此同时降低房屋交易税,实施一些鼓励措施减免房地产开发商以及买房的税费,刺激并搞活房地产市场,提升房地产的销量,带动当地的经济快速发展。
3.2严厉打击房地产商场上的不良投机行为
在我国房地产市场经济中,存在着大量的不良投机现象,这也是使得房产价格与供需平衡产生矛盾的原因之一,投机行为就是囤积或垄断某一地区的土地或者房地产,以低进高出的形式进行买卖,获取高额的利润,这一行为对房地产市场经济的发展非常不利,不仅造成房价飞速上将,还可能带来泡沫经济,使得经济不向前发展,反而倒退。利用财政税收政策,提高土地重复转让的税费,限制土地的重复转让,以此来达到转让土地获利的行为;针对房地产的投机行为,应降低一手房的税费,减免持有环节的税费,满足居民的刚性需求,提高二套以上购房的交易税,适当增加持有环节税费,增加二手房专用税费,严厉打击利用房产进行炒作牟取利益,保障房地产市场经济正常有序发展。
3.3健全房地产市场监管机制
房地产在市场经济下,有自动调节的功能,但要想让其更稳、更快地向前发展,就需要国家对其进行有效地调控,以期规范市场的发展。可以利用财政税收政策中的物业税来进行调节规范,对于不同群体实施区别税费待遇,必要情况下可以减免税费,以满足购房者的需求[4]。还可以强化产权登记制度,明确土地利用情况,整合土地资源利用率,实施两证合一的政策,避免违法交易的发生给买房带来的经济损失,监察一切违规行为,形成规范的市场管理机制,提升房地产市场的管理质量与效率。
4结束语
房地产业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产业,对社会的进步以及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有着重要的影响,财政税收政策在房地产市场经济中的影响非常巨大,不仅使其实现了较好的转型发展,更为国民经济的增长做出了巨大贡献。财政税收政策在我国房地产市场经济中,有些地方还存在不足,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努力来完善好、落实好,更应在实践中总结经验教训,加大科学研究力度,使税收政策引导好居民的消费,增加房地产供应量,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促进房地产市场经济在我国更稳定地长期发展下去。
参考文献
[1]徐瑶.我国房地产市场中的政府经济职能研究[D].南京师范大学,20xx.
[2]潘梦瑶.促进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的税收政策研究[D].云南财经大学,20xx.
[3]李雪英.促进我国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税收政策研究[D].云南财经大学,20xx.
[4]张俊.房地产税收制度对山西省房地产市场的影响研究[D].太原理工大学,20xx.
▷ 房地产心得 ◁
职责1
协助采购价格和合同管理体系的建立、完善和更新工作
职责2
协助采购合同主管制定公司合同策略、价格分析流程和谈判流程、编制合同范本
职责3
协助建立采购价格管理、谈判管理以及合同管理流程起草合同范本
职责4
收集采购价格信息、实施采购价格调研活动、编写采购价格调研报告
职责5
协助采购合同主管起草合同文本、确定主要合同条款
职责6
参与合同谈判工作、执行合同风险防范措施
职责7
整理、汇总谈判资料、价格资料和合同文件
职责8
完成采购合同主管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 房地产心得 ◁
赠与人:xxx,男,汉族
身份证号码:xxx
受赠人:xx,女,汉族
身份证号码:xxxxxx
xx于xxxx年x月x日共同购买了XX市XX区xx路xxxx弄x号xxxx室房地产,并于xxxx年x月x日取得该房地产之产权证(沪房地长字年第xxxxxx号),根据该房地产权证的登记内容,xxx、xx共同共有该房地产。
xxx承认该房地产之购房款及购房所产生的一切税费、中介费用等,均为xx支付,同时,截至今日,该房地产所涉贷款均由xx按期偿还。现xxx自愿将其享有的该房地产之共有份额赠与给xx并与xx达成如下一致意见,以资遵守:
一、赠与人自愿将享有的XX市XX区xx路xxxx弄x号xxxx室房地产的份额之所有权赠与受赠人;
二、受赠人同意上述房地产原有的按揭贷款(公积金抵押贷款和商业抵押贷款)均由其个人承受,并及时办理提前还贷或转按揭手续;
三、受赠人同意在赠与人的有生之年,将该房地产交由赠与人居住;
四、赠与人同意在受赠人发出请求的十日内,与受赠人共同至XX市XX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该房地产的过户手续。
赠与人:xxx xxxx年x月x日
受赠人:xx xxxx年x月x日
甲方:xxxx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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