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代持协议
甲方(委托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送达地址:
送达邮箱:
乙方(受托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送达地址:
送达邮箱:
本协议在甲乙双方平等自愿的前提下于 年 月 日签订于 ,协议内容:
一、代持标的
甲方持有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股权,并委托乙方作为该 %股权的名义持有人,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代持股权下的相关股东权益。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该 %股权的实际出资人,享有该 %股权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股东权益;
2、应甲方要求,乙方配合甲方行使属于股东的相关股东权利;
3、因代持股权产生的相关税费由甲方承担;
4、代持期间其他股东的连带责任由甲方承担;
5、甲方可随时解除本股权代持协议;
6、甲方确认,本代持协议解除时公司其他股东愿意配合办理相关的股东变更登记;
7、甲方有权对乙方代持期间的行为进行监督,并对乙方超越本协议约定范围的行为有权予以制止。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不享有因代持股权所产生的任何投资或股东收益,该等权益均归甲方所有;
2、乙方对代持股权下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任何对该等权益的处置必须取得甲方书面同意;
3、乙方代持的 %的股权在公司的经营管理过程中或行使其他与股东身份相关的重大权益时,就相关事项的处理或表决须取得甲方书面同意;
4、代持期间,乙方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而给甲方或公司所产生的义务由乙方承担。甲方因此承担的,乙方予以最终赔偿;
5、因乙方原因导致代持股权被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查封、冻结或者执行的,乙方向甲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乙方不承担公司破产清算的法律责任,乙方因此承担责任的,有权向甲方追偿;
7、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他方代持该股权。
四、持股费用
乙方代持甲方股权,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代持费用。
五、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对本协议签订过程中及因签订本协议而获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及本协议本身,均负有保密义务。非经另一方书面许可或者政府强制需求的披露,任何一方不得将因本协议签订获悉的对方商业秘密泄露他人,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解除或者终止后继续有效。
六、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或者拒不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即构成违约。除本协议特别约定之外,任何一方的违约致使对方遭受的任何损失、费用均由违约方承担,该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保全费等其他费用。
七、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均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只能向本协议签订地 市 区人民法院诉讼。
八、其他事项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至甲方要求协议解除或者公司解散、注销时终止。期间,因甲乙双方股东身份发生变化的,由双方另行签署相关的协议;
2、本协议壹式贰份,协议双方各持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签署各方预留的地址及联系方式均是各方有效的地址及联系方式,任何一方因地址或者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按照本协议预留的地址及联系方式送达的,邮寄送达三日后即视为有效送达日,电子邮件发送成功的,邮件发送次日即视为有效送达日。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代持协议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乙方本人的名义代表甲方出资,在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和办理工商登记、以公司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相应活动、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股权的对外转让、通过公司增资、减资、转让股权,或在股权上设置任何第三方权利等可能造成股权变动的股东会决议,以及取得公司分配的利润和其它收益不属于乙方代理权范围内的事项,应由甲方亲自行使,或由乙方就具体事务另行取得甲方授权后代为行使。
▲ 代持协议
甲方(房屋实际所有人/被代持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乙方(房屋名义登记人/代持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作为房屋名义登记人代持甲方实际所有的位于 房屋产权(以下简称“房产或房屋”),为明确房屋的权利归属及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房屋概况
1.房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2.房产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产权登记情况:该房产系由甲方支付全部款项购买,本协议签订之前该房屋已登记至乙方名下。
房产代持约定
1.本协议所称房产代持是指: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在乙方没有实际出资购买房屋的情况下,为甲方之利益,以乙方的名义代甲方持有本协议第一条所述房屋之产权,并以乙方的名义登记为房屋的名义产权人。
2.双方确认:乙方并未就上述房屋支付任何价款,并未承担任何费用。乙方过去、现在、将来对上述房产均不享有任何实质权益,甲方在本协议签署前后均持续地享有上述房屋100%的实质产权。
代持对价
乙方自愿代持上述房产,无权就为代持的房产向甲方主张任何报酬、佣金、回报及利益。
代持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持房产的期间为该房屋登记在甲方名下时起至该房屋满足过户条件时,乙方根据甲方指示将代持房屋转让给甲方、甲方指定的第三人完成过户手续时止。
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对该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一切权利; 2.因该房产使用或经营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税费、房产管理费、水电费、修缮费用、管理成本等)需由甲方承担;
3.因该房产造成他人的人身、财产损失的责任,及该房产发生毁损灭失风险由甲方承担;
4.甲方有权在该房屋满足过户条件时与乙方解除本协议,并将房产过户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名下,办理过户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确认在未获得甲方书面同意情况下,不得对该房屋行使任何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2.乙方有义务及时、充分、有效的`配合甲方对该房产的管理、处分等一切事宜,乙方的配合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甲方的要求签署与该房屋有关的、甲方旨在对该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利而发生的一切法律文件,以及及时配合甲方递交该等法律文件、配合甲方与第三人洽谈等,乙方不得在任何时间、地点、以任何方式抗拒及干涉甲方行使权利,并不得撤销本协议;
3.乙方承诺将其所收到的因代持房产所产生的任何投资收益均转交给甲方;
4.乙方生前不得将房产赠与,亦不得通过遗嘱处分;若乙方死亡时其名下尚有代持的房产,乙方的继承人不得将其作为遗产继承;
5.乙方受甲方委托代持房产,不收取任何报酬;
6.若乙方出现对外负债可能导致该房产被第三方查封、扣押、拍卖等情形,乙方应告知甲方并按甲方要求将房屋过户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若因乙方的原因导致该房产已经被第三方查封、扣押、拍卖等情形,乙方应另行提供替代担保物及时解封房产;若乙方无法另行提供担保物或者房产已被拍卖的,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第八条赔偿甲方的损失;
7.在甲方提出解除代持协议时,乙方应当无条件同意,并且配合甲方办理过户等手续。
七、保密条款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及其履行过程中所获知的信息有保密义务,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赔偿对方的损失。
八、违约条款
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第六条之约定,导致甲方无法完全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利的,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权益被侵害时房屋市场价值的百分之二十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应予以补足。(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公证费、房屋过户费等甲方为追索权益而支出的费用以及房屋价值损失,房屋价值损失应按照甲方权益被损害时的房屋市场价值来确定) 九、争议解决
1.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解决的,任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请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双方确认接受法律文书的地址为本协议列明的联系地址,即甲方联系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联系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双方地址发生变更的,应在变更三天内书面通知对方。
十、其他事项
1.该房产相关的房屋、产权登记证、土地所有权证等与房产有关的所有证件由甲方保管。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捺印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
▲ 代持协议
甲方(车辆实际所有人),__________
身份证号 ,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乙方(车辆原车主),__________
身份证号 ,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丙方(车辆名义所有人),__________
身份证号 ,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就甲方将其自己实际所有车辆委托乙方登记至丙方名下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该车辆原车主乙方已经将该车辆出卖给甲方,甲方向乙方支付了车辆购买费用人民币 _____元。现在甲方是该车辆的实际所有人,因为甲方尚未取得车牌办理资格,遂甲乙丙三方协商决定,先由乙方将该车辆过户给丙方,待甲方取得车牌办理资格后,丙方立刻配合甲方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将该车辆过户给甲方。
第一条 本协议所指登记车辆信息如下,__________
品牌,__________
型号,__________
车架号,__________
发动机号,__________
使用性质,__________
第二条 登记期限
登记期限自_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起至甲方获得车牌办理资格的当日______时止。
第三条 车辆登记事宜
1、 甲方是该车辆的实际所有人,甲方享有该车辆的所有权利(包括,__________占用、使用、收益、处分)并且不受乙方、丙方任何行为的干扰。
2、 甲方委托乙方,将原本登记在乙方名下的该车辆以丙方名称(变更)登记上户注册,车辆登记注册不是产权登记或产权转移,在登记期间内,甲方仍为车辆的实际使用人和控制人,丙方在此期间不收取甲方任何费用。
3、 乙方、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办理车辆登记备案手续。
第四条 三方权利义务
1、该登记车辆仍然为甲方所有,不属于乙方、丙方财产;该车辆的实际使用人和受益人仍然为甲方,乙方、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使用该车辆。
2、当甲方取得车牌办理资格的当日,丙方必须配合甲方办理该车辆的过户手续,将该车辆转移登记至甲方名下。
3、乙方向丙方办理过户手续时,过户费用、上牌费用由甲方承担。
4、车辆的维修、保养和检验费用由甲方承担。
5、登记车辆必须向保险公司投保(第三者责任险、车损险、车上人员责任险、货物损失保险等),保险费用由甲方承担。
6、因登记车辆事故对第三者造成人身伤害或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由车辆行驶时的实际受益人承担。
7、在登记期间内,甲方仍为车辆的实际使用人和控制人,丙方在此期间不得私自转让车辆、牌、证等。
8、若乙方、丙方对外发生债务纠纷,乙方、丙方不得处理该登记车辆,若乙方、丙方擅自处理该登记车辆导致甲方不能正常使用该登记车辆的,乙方、丙方应当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乙方、丙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关于车辆过户和车辆使用约定的,违约方应向甲方支付甲方购买该车辆时支付总价款的20%的违约金;甲方违法本协议约定给乙方、丙方造成重大损失的,甲方应赔偿实际受损失方甲方购买该车辆时支付总价款的20%的违约金。
2、 三方任何一方违反协议约定,除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外还应赔偿对方损失(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保函费、公证费等费用)。
第六条 协议解除
经双方共同协商解除协议或者登记协议期满双方终止本协议的,乙方、丙方需将该车辆牌证退还给甲方并在1个工作日内配合甲方办理车辆过户登记。
第七条 争议解决
如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任意一方可向甲方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
1、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协议有关规定执行。
2、 本协议壹式叁份,叁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 三方均承诺在本协议上填写的身份信息和联系地址真实有效,是相关文书的送达地址。
签订地点,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 代持协议
甲方(隐名股东):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显名股东):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丁X: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丁四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以及设立公司、分红等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照执行:__________
第一条设立事项
甲乙丙丁四方分别出资___元、____元、_____元、____元共同设立________有限公司,通过公司名义拍卖购买位于___________的房产,公司决定使用该房产出租赚取收益,所得收益按照实际出资比例分红。
第二条委托内容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出资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占目标公司10%的股权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丙方自愿接受甲方、乙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丙方、丁X作为甲乙双方股份代持事项的见证者。
第三条委托行使权利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__________
1、由乙方依据甲方在目标公司的出资额为限以自己的名义在目标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
2、代甲方以股东名义签署依法规定应由目标公司股东签署的文件;
3、代甲方出席股东会并根据甲方的指示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目标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上述投资的实际出资者,对目标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得以自身名义将甲方的出资向公司出资并代甲方持有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所有权、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赠与、放弃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等处置行为)。
2、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需要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签署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在乙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持股权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投资项目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权转为以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应由甲方、乙方承担。自甲方负担的上述费用发生之日起XXX内,甲方应将该等费用划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否则,乙方有权在甲方的投资收益、股权转让收益等任何收益中扣除。
3、作为委托人,甲方负有按照目标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以人民币现金进行及时出资的义务,并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一切投资风险。双方特别明确,乙方未实际参与公司设立及运营中的任何事务,因此应本项委托所产生的任何损失乙方均不承担责任,如被追索而导致实际承担任何责任的,乙方均有权向甲方继续追索该等损失。因甲方未能及时出资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包括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均应由甲方承担。
4、甲方作为目标公司的股权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
5、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乙方配合将其代甲方持有的股权转让给委托人选定的新受托人的相关手续,但必须提前XXX书面通知乙方。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作为受托人,乙方得以登记为目标公司的股东,但除经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以甲方股东的名义从事任何行为。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__________
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股权及其股东权益;
转让其名下属于甲方的股权;
不得对其所持有的股权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
3、乙方承诺其所持有的所属甲方的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并保证不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4、乙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股权所产生的任何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其他应归属于甲方的资金或财产均全部转交给甲方,并承诺将在获得该等资金或财产后____日内将该等资金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或将财产交付给甲方。
5、在甲方通知乙方向目标公司之股东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时,乙方应在甲方通知的时限内无条件及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第六条委托持股费用
甲方与乙方的此项委托关系为委托,乙方无权就此委托事项向甲方收取报酬。
第七条保密责任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
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除法律规定应当出示及双方因本协议发生纠纷外,双方均不得将本协议出示给目标公司股东以外的任何个人或是机构。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1、本协议在执行期中,如有一方需要变更协议条款,必须在XXX前提出书面意见,经双方同意后执行,不经双方同意,均不得单方违约。否则,由违约一方承担责任。
2、凡对本协议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须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并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同原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甲方有权随时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此种情形下,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指示通过合法途径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转移代甲方持有的股权份额或甲方认可的股权收入。
4、乙方提出解除本协议的,应当将代为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份转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
5、甲方拟转让乙方代为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的,可将股权优先转让给乙方,甲、乙双方应就转让价款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如乙方不愿受让甲方的股权或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甲方可将股权转让给任何第三人。
6、甲方以合理价格向乙方或第三人转让该目标公司股权的,本协议应《股权转让协议》的生效而终止。
7、如乙方部分或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使其不能履行本协议的,本协议自动终止,协议终止后,乙方之法定代理人、权利继受人应当按甲方的指示通过合法途径向甲方转移代甲方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权或甲方认可的股权收入。
第十条违约责任
1、因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而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甲方损失。
2、甲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或者经营不适当导致乙方承担任何责任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元。
3、乙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处置代甲方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权的部分或全部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元。
第十一条生效及其他事项
1、本协议自甲、乙、丙、丁四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公司解散并办理注销公司登记之日终止。
2、丙方、丁X签字或盖章视为已知悉上述协议的全部内容,并确认上述安排有利于增进各方共同利益,如甲方后期愿意显名登记于工商系统及公司股东名册,丙方、丁X同意履行必要的配合手续(即对有关决议案持赞同意见)。
3、本协议附件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协议正文有矛盾之处,以协议正文为准。
4、未尽事宜,可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乙方、丙方、丁X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为签字页,无正文)
签订地点: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
乙方: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
丙方: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
丁X: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
▲ 代持协议
实际出资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名义股东(乙方):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根据《公司法》、 《民法典》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 为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 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权情况
1、甲方出资 元(大写: )持有 (以下称目标公司)的 %的股权,并委托乙方代持,乙方同意接受上述委托。
2、甲乙双方签时本协议时,甲方按每股 元价格购买,共计购买万股,将 元(大写: )代持款于 年 月 日转入乙方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二、代持方式
1、委托期间,乙方应当依甲方的指令行使代持股权对应的股东表决权及其他股东权利,具体如下:
(1)股东会会议召开前,乙方应当将会议具体议案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并根据甲方的意见行使表决权。
(2)就目标公司涉及投资、融资、合作、担保、购置或处置资产、高层管理人员任免及其他重大事项,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 根据甲方的意见行使股东权利。
(3)委托期间,目标公司如增资的,乙方应提前书面征求甲方意见,甲方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公司新增的出资。
2、乙方依本协议约定在代理范围因委托事务产生的权利、义务,法律后果及代持股权对应的收益、亏损均由甲方享有和承担。乙方应本着善意和有利于甲方利益的原则办理委托事务。
三、委托费用
乙方受甲方委托代持股权期间,不收取任何报酬。
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代持股权的实际拥有者,以代持股权为限,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重大决策、表決权、查账权等公司章程和法律赋予的全部权利。
2、在代持期间,获得因代持股权而产生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利润、现金分红收益,由甲方按出资比例享有。
3、如公司发生增资扩股之情形,甲方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增资扩股。
4、甲方作为代持股权的实际拥有者,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履行受托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乙方拒不改正的,视为乙方违约,应按第八条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在代持股权期间行使法律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以下股东权利时,必须要按照甲方的授意行使,不得违背甲方的意志,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股东权利:
(1)公司股东会召集、出席、表決权;
(2)股东会提案权;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权;
(4)公司章程修改、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等重大事项表決权。
(5)公司其他股东转让股权时的优先购买权。
2、在代持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乙方须无条件配合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3、在代持期间,乙方作为代持股权形式上的拥有者,以乙方的名义在工商股东登记中具名登记。
4、在代持期期间,乙方应保证所代持股权权属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处置代持股权,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放弃或在该等股权上设定质押、担保等。
5、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债务纠纷等,造成代持股权被查封的,则乙方应提供自己的财产向法院、仲裁机构或其他机构申请解封。
6、乙方应当依照诚实信用的原则适当履行受托义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7、乙方代持股权所产生的任何收益及利息(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分红,甲方授权处置代持股权的处置收益等)后15个工作日内,扣除经相应税费后,将剩余收益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六、 保密条款
协议各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七、 委托解除与终止
1、本协议项下委托因如下情形之一终止:
(1)甲方解除委托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委托的;
(2)目标公司清算解散的。
2、委托终止后,甲、乙双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就委托代持期间的损益进行清算,并在清算后第二个工作日内,向甲方返还代持款。
八、 违约责任
如因乙方滥用股东权利,擅自处分代持股权造成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而解除的,乙方应将代持款视为借款返还且自代持之日起按月利率2%向甲方支付利息。
乙方未按协议约定的期限向甲方支付代持股权收益超过30日的,乙方应将代持款视为借款返还且自代持之日起按月利率2%向甲方支付利息。
九、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決,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此引发诉讼产生的诉讼费、律师代理费、评估费、保全费、执行费等相关费用均由败诉方承担。
十、本协议一式四份,双各持两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 代持协议
甲方:乙方:
个人证件:个人证件:
总则
为了实现互惠互利、优势互补的目的,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协商、达成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代持其拥有的公司的股份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内容
目标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甲方投入目标公司人民币万元,持有%的股份,甲方自愿将其实际投资所拥有的全部股份委托乙方持有,乙方作为目标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自愿接受委托,作为目标公司的名义股东享有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
二、委托权限
甲方授权乙方在目标公司的股东名册及相关工商登记材料上具名,且乙方有权以名义股东的身份参加目的公司的活动,出席目标公司的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行使名义出资者对公司的经营决策、事务管理等各项权利。但是涉及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经营范围、管理机构和人员、公司章程、重大投资、收益分配等方面事项,乙方必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三、权利与义务
1、甲方为目标公司的实际出资者,享有目标公司实际股东的权利并有权根据其实际股份份额享受全部的投资收益;
2、甲方为目标公司的实际股东,按期实际投资数额承担有限责任;
3、甲方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将乙方代持的股份全部或部分转让或转移其他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
4、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有权对乙方的受托行为进行考核;
5、甲方必须保证其实际投资的资金来源具有合法性,不得在损害乙方利益的基础上减资;
6、甲方必须严格按本协议的约定支付乙方的报酬及乙方为甲方利益而行使股东权益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差旅费、住宿费等。
7、乙方有权依据本协议的约定获得报酬并根据实际花费报销相关费用;
8、乙方有权依据本协议的约定享有名义股东的权利,在不损害甲方利益的基础上,甲方不得任意干涉;
9、乙方保证其代持的股份的全部投资收益归属于甲方;
10、在甲方拟将乙方代持的股份转让给第三人时,在同等的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11、乙方保证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擅自将其代持的股份转让或转移给任何第三人,且乙方保证在甲方拟转让或转移乙方代持的股份给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时,在乙方不行使优先权的前提下,乙方积极配合甲方办理相关手续。
四、报酬规定
乙方报酬为人民币元/年(大写),该报酬支付时间为本协议签署当日,但最晚不得迟于目标公司营业执照颁发日。在乙方代持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份转让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等应由甲方承担,由甲方在乙方提交有关票据给向甲方报销时由甲方在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
五、股份代持和股份抵押的选择权约定
甲方为目标公司的实际投资人,乙方代甲方持有甲方投入的资本份额,但当甲方认为乙方不能或不适合代表甲方持有该股份份额时,乙方应无条件将该股份份额转让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单位或个人,如果在甲方发出转股通知之日起十日内,乙方不协助办理股份转让事宜,则甲方有权选择放弃股份代持约定,而要求追索乙方借款,乙方在目标公司全部股份作为乙方偿还借款的抵押物。但甲方延期乙方相关报酬或费用的除外。
六、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违反法律法规、信托忠诚和本协议约定义务,则甲方有权行使第三条有利于本方的选择权,并无需征得乙方同意。
2、甲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支付报酬或相关费用,乙方有权按照甲方所欠的数额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计算滞纳金。在代持期间乙方所收取的报酬及费用,乙方概不退还,因甲方的出资存在与法律法规相抵触而使乙方受到任何的行政处罚或民事责任所造成的损失均由甲方承担,甲方必须赔偿乙方的损失。
七、其他规定
1、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当协商不成时可提交乙方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本协议为甲、乙双方最终的交易安排承诺,取代之前任何口头或书面的意向书或其它约定。
本协议为书面形式,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或代理人授权签署方产生法律效力。
甲方(手印):
乙方(手印):
日期:日期:
▲ 代持协议
甲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
丁X,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
戊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
(以上协议相关方单称"甲方"、"乙方"、"丙方"、"丁方"、"戊方",合称"各方"或"五方")
鉴于,__________
1. 甲方、丙方、丁X系本协议所称股权代持委托方,乙方系本协议所称股权代持受托方;甲方与丙方系姐妹关系,乙方与丙方系夫妻关系,丁X与甲方、丙方系父女关系;乙方与戊方系合作关系。
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基于亲缘关系和共同的事业发展理念,相关方就甲方、丙方、丁X共同委托乙方代持在共同设立企业中所享有的股权份额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以资信守。
3. 戊方对本协议内容表示知情并认可本协议所达成的安排有助于增进各方共同利益。
4. 本协议签署时各方持股及彼此关系如图所示,__________
显名登记,__________
实际持股状况,__________
第一条 委托内容
1.1甲方、丙方、丁X(以下称委托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人民币 _____万元出资(该等出资占公司注册资本的30%,下简称"代持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以下称受托方)愿意接受甲方、丁X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第二条 委托权限
委托方委托受托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__________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出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将受托行使的代持股份作为在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在工商机关予以登记、以股东身份参与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第三条 一致行动人
3.1鉴于公司出资款实际由甲方提供,丙方、丁X同意,在处理有关公司经营发展且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需要由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作出决议的实现时均应采取一致行动。
3.2采取一致行动的方式为,__________就有关公司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向股东大会、董事会行使提案权和在相关股东大会、董事会上行使表决权时保持一致。
3.3丙方、丁X同意,本协议有效期内,在任一方拟就有关公司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向股东大会、董事会提出议案之前,或在行使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等事项的表决权之前,一致行动人内部先对相关议案或表决事项进行协调;出现意见不一致时,以一致行动人中所持股份最多的股东意见为准,未显名登记不影响依据本条款内容处理相关事务。
第四条 委托方的权利与义务
4.1委托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出资者,对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受托方仅以自身名义代甲方、丙方、丁X持有该代持股份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划转等处置行为)。
4.2在委托持股期限内,委托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
4.3委托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受托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受托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但委托方不能随意干预受托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4.4委托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受托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持股份给委托人选定的新受托人。
第五条 受托方的权利与义务
5.1未经委托方事先书面同意,受托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持股份及其股东权益。
5.2作为公司的名义股东,受托方承诺其所持有的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受托方在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至少应提前7日通知委托方并取得委托方书面授权。在未获得委托方书面授权的条件下,受托方不得对其所持有的代持股份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委托方利益的行为。
5.3受托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代持股份所产生的任何全部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转交给委托方,并承诺将在获得该等投资收益后三日内将该等投资收益划入委托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果受托方不能及时交付的,应向委托方支付等同于同期中国人民银行逾期贷款利息之违约金。
5.4在委托方拟向公司之股东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代持股份时,受托方必须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
5.5受托方应向自身的利害关系人(包括但不限于父母、配偶、子女等依法享有继承和财产分割权利的权利人以及以债权、担保等法律关系可以主张财产分割请求权的权利人)告知本协议所称股权代持事实,确保所代持股份不因以上利害关系人的主张而导致委托方作为实际权利人的权利减损,否则应承担违约损害赔偿责任。
第六条 委托持股费用
受托方受委托方之委托代持股份期间,不收取任何报酬。
第七条 委托持股期间
委托方委托受托方代持股份的期间自本协议生效开始,至受托方根据委托方指示将代持股份转让给委托方或委托方指定的第三人时终止。
第八条 显名登记
委托方有权于任何时候选择终止本协议所称股权代持关系,并要求以委托方自己的名义显名登记于股东名册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成为显名股东,戊方理解并认可本条款并愿意依据公司法之规定给予配合。
第九条 保密条款
协议各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请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事项
11.1本协议共三页,一式五份,协议五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本协议的标题仅为理解便利,不应当视为合同内容的组成部分且不应当作为合同解释之依据。
11.3本协议自最后一方签署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丁方,__________ 戊方,__________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 代持协议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有公司股权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权代持事项
甲方同意将其在公司所持有的股权(股份数量:____股,占公司总股本的____%)委托给乙方代为持有。
二、代持期限
代持期限为____年,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算。代持期限届满后,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终止代持,则本协议自动续期,每次续期为一年。
三、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有权随时查阅公司股东名册,了解其股权状况。
2. 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乙方将代持股权转回至甲方名下。
3. 乙方应妥善保管代持股权,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转让、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置代持股权。
4. 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参加公司的股东大会,行使代持股权的表决权。
四、收益分配
代持股权产生的投资收益,扣除相关税费后,由甲方享有。乙方应在收到投资收益后,及时将款项支付给甲方。
五、违约责任
如有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赔偿守约方的经济损失。
六、争议解决
如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事项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 代持协议
1. 凡因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诉讼进行期间,除涉讼的争议事项或义务外,双方均应继续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其他各项义务。
▲ 代持协议
甲方(房屋实际所有人/被代持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房屋名义登记人/代持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作为房屋名义登记人代持甲方实际所有的位于房屋产权(以下简称“房产或房屋”),为明确房屋的权利归属及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房屋概况
1.房屋地址:;
2.房产证号:_______________;
3.建筑面积:___________;用途:___________;
4.产权登记情况:该房产系由甲方支付全部款项购买,本协议签订之前该房屋已登记至乙方名下。
房产代持约定
1.本协议所称房产代持是指: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在乙方没有实际出资购买房屋的情况下,为甲方之利益,以乙方的名义代甲方持有本协议第一条所述房屋之产权,并以乙方的名义登记为房屋的名义产权人。
2.双方确认:乙方并未就上述房屋支付任何价款,并未承担任何费用。乙方过去、现在、将来对上述房产均不享有任何实质权益,甲方在本协议签署前后均持续地享有上述房屋100%的实质产权。
代持对价
乙方自愿代持上述房产,无权就为代持的房产向甲方主张任何报酬、佣金、回报及利益。
代持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持房产的`期间为该房屋登记在甲方名下时起至该房屋满足过户条件时,乙方根据甲方指示将代持房屋转让给甲方、甲方指定的第三人完成过户手续时止。
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对该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一切权利;
2.因该房产使用或经营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税费、房产管理费、水电费、修缮费用、管理成本等)需由甲方承担;
3.因该房产造成他人的人身、财产损失的责任,及该房产发生毁损灭失风险由甲方承担;
4.甲方有权在该房屋满足过户条件时与乙方解除本协议,并将房产过户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名下,办理过户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确认在未获得甲方书面同意情况下,不得对该房屋行使任何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2.乙方有义务及时、充分、有效的配合甲方对该房产的管理、处分等一切事宜,乙方的配合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甲方的要求签署与该房屋有关的、甲方旨在对该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利而发生的一切法律文件,以及及时配合甲方递交该等法律文件、配合甲方与第三人洽谈等,乙方不得在任何时间、地点、以任何方式抗拒及干涉甲方行使权利,并不得撤销本协议;
3.乙方承诺将其所收到的因代持房产所产生的任何投资收益均转交给甲方;
4.乙方生前不得将房产赠与,亦不得通过遗嘱处分;若乙方死亡时其名下尚有代持的房产,乙方的继承人不得将其作为遗产继承;
5.乙方受甲方委托代持房产,不收取任何报酬;
6.若乙方出现对外负债可能导致该房产被第三方查封、扣押、拍卖等情形,乙方应告知甲方并按甲方要求将房屋过户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若因乙方的原因导致该房产已经被第三方查封、扣押、拍卖等情形,乙方应另行提供替代担保物及时解封房产;若乙方无法另行提供担保物或者房产已被拍卖的,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第八条赔偿甲方的损失;
7.在甲方提出解除代持协议时,乙方应当无条件同意,并且配合甲方办理过户等手续。
七、保密条款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及其履行过程中所获知的信息有保密义务,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赔偿对方的损失。
八、违约条款
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第六条之约定,导致甲方无法完全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利的,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权益被侵害时房屋市场价值的百分之二十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应予以补足。(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公证费、房屋过户费等甲方为追索权益而支出的费用以及房屋价值损失,房屋价值损失应按照甲方权益被损害时的房屋市场价值来确定)
九、争议解决
1.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解决的,任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请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双方确认接受法律文书的地址为本协议列明的联系地址,即甲方联系地址为:,乙方联系地址为:,双方地址发生变更的,应在变更三天内书面通知对方。
十、其他事项
1.该房产相关的房屋买卖合同、产权登记证、土地所有权证等与房产有关的所有证件由甲方保管。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捺印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乙方: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 代持协议
1、公司的利润分配,按如下方式分配:由甲乙丙丁方各分配利润的:%:%:%:
%。
2、公司的亏损分担,按如下方式分担:由甲乙丙丁方各分配亏损的:%:%:%:%。
3、公司每月支出,必须由全体股东(甲乙丙丁四方,下同)批准签字同意后方可报销入账。每月万以下(含万元)的支出由位股东同意即可预支;每月万以上(不含万元)的支出应由四位股东同意方可预支;每月累计万以上的支出或负债,必须经过全部股东同意方可入账。公司应在每月月底,结清上一个月的会计账册并经全体股东签名确认后方可入账。
解析
4、公司累计两个月亏损的,或股东累计两个月拒绝对账,或股东累计两个月拒绝签名核账的,或公司累计亏损达到万元,或公司累计天内达到分红条件但拒绝分红的,则任何一位股东皆有权解除本合同,通知送达对方即生效。
▲ 代持协议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拥有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的股权,现甲方拟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权委托给乙方代为持有,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股权代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 代持股权:甲方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权(具体持股比例见本协议附件)委托给乙方代为持有。
2. 代持期限:本次代持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3. 代持费用:乙方代持甲方股权期间,不收取任何代持费用。
4. 代持股权的权利行使:乙方在代持甲方股权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行使代持股权的相关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表决权、分红权等。
5. 信息披露: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报告代持股权的相关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目标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股东变动情况等。
6. 违约责任: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守约方的经济损失。
7.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 代持协议
1、除上述股权收益的行为以外,乙方作为名义股东,应当按照甲方意愿,履行股东权利。
2、乙方作为名义股东,可以行使该部份代持股份的表决权,乙方可以按照甲方意愿行使公司法规定的股东各项权利,包括参加股东会、行使表决权、派遣董事会成员、签署股东会决议文件、行使股东知情权利、参加股东诉讼等。
▲ 代持协议
甲方:___(实际出资人)
营业执照号: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住所:______
乙方:___(名义出资人)
身份证号码:______
住址: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内容
1、甲方与共同投资设立公司。
2、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公司人民币______万元出资(该出资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的名义持有人,该出资为甲方实际出资。
3、乙方同意以自己的名义代甲方持有相应的股权,并不收取报酬。
二、委托权限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表股份作为出资,在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上述投资的实际出资者,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得以自身名义将甲方的出资向公司出资并代甲方持有该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
2、在委托持股期限内,应甲方要求,乙方应当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自然人或法人名下,所得的股权转让款项由甲方所有。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
3、在乙方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关系后,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及公司,将所代持的股权,以甲方认可的方式转由甲方指定的人持有。乙方违反上述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4、作为委托人,甲方负有按照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以人民币现金进行及时出资的义务,并以其出资额限度内承担投资风险。
5、甲方作为股权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以名义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或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但不得利用名义股东身份为自己牟取任何私利。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表股份及其股东权益。
3、作为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在未获得甲方书面授权的条件下,乙方不得对其所代为持有的股权及其所得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4、公司召开股东会时,乙方作为股东的意见与甲方的意见不一致,应无条件支持和按照甲方意见作出表决。
5、乙方在发生大额负债(人民币___万元)以上的情况下,应当及时告知甲方,以便甲方维护自己的股权的安全和完整。
6、乙方明确知道,按照本协议约定所代持的股权,不属于自己的个人和家庭财产范围,并已经将上述的情况明确告知自己的继承人。
五、保密条款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六、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同意向本协议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七、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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