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一月一次的思想汇报(精品二十篇)

时间:2018-03-17 作者:好拿网

⬢ 取保候审一月一次的思想汇报

一、现将本文书的制作要点介绍如下,

1.首部。

写明,第一,标题;第二,申请人的身份。

2.正文。

写明,第一,申请事项;第二,申请理由;第三,如果有保证人,则写明保证人身份;第四,写明保证的具体内容。

3.尾部。

写明,第一,致送机关的名称;第二,申请人、保证人(如果有的话)签名。

4.最后,要求注明提出该项申请的年、月、日。

二、格式,

取保候审申请书

【】第号

申请人,律师务所律师。

通讯地址或联系方法,

申请事项,对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申请理由,犯罪嫌疑人因涉嫌一案,于年月日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逮捕羁押。根据案的犯罪嫌疑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或其亲属)的要求,本人为犯罪嫌疑人提出申请取保候审。其保证人是(或保证金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1条、第96条的规定,特为其提出申请,请予批准。

此

公安局

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签名)

律师事务所,(章)

年月日

三、举一范例供制作时参考,

取保候审申请书

申请人,A,男,××岁,×族,××省××市人,××市××厂工人,住本市××路××号。系犯罪嫌疑人B之父。

被申请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B,男,××岁,××市人,××市××厂工人。因涉嫌伤害罪,于××年××月××日被××市××区公安局刑事拘留,现关押在××区看守所。

(应祥述事实经过,此略。)

申请人为保证被申请取候候审的犯罪嫌疑人B遵守有关规定,提出由C担任保证人。保证人C系申请人A之妹,女,××岁,××市××区××局干部,为人正派,有固定收入和住处,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申请人和保证人保证监督被保证人B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做到,(1)保证不离开本市;(2)保证随传随到;(3)保证不干扰证人作证;(4)保证不毁灭、伪造证据或串供。并且保证随时向执行机关报告被保证人的情况。

此致

××市××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A(签字)

保证人,C(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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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爱的党组织:

经过三个月时间的自己学习和党员的帮助,本人在思想上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在工作中向党员同志看齐,对党的认识更加深刻。现将本人思想情况汇报如下:

在思想政治方面,我继续认真学习马列主义、XXX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不断加强自己的思想政治修养。通过对党章的学习,使自己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组织保持一致,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社会主义信念,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永远保持一个员应有的共产主义先进性。

在工作方面,发扬积极进取的工作精神,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工作上自己能够严格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始终保持严谨认真的工作态度。在物业管理工作中,帮助租户解决遇到的问题。因为园区是洪水重灾区,每当大雨都主动回园区和租户一起防洪防捞。总之,这样做,是为了给租户一种温馨感,使他们处处感到园区一家亲的温暖。 在学习方面,继续加强党的知识及理论的学习,提高到保持党的先进性的高度来认识。认识到员要掌握做好本职工作的知识和本领,一靠学习,二靠实践。要干一行,爱一行,学一行,钻一行,精通一行,努力成为本职岗位上的内行和能手。

总之,应该成为学习的模范,不但要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而且要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掌握做好本职工作的知识和本领,努力创造一流的成绩。只有这样才能在新形势下更好的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以上是我在思想、工作、学习方面的汇报,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要总结工作和生活中的经验和教训,认真履行党章上所要求的一切,严格要求自己,接受党组织和同志们的监督,严于律己、勤奋进取,争取早日加入党组织。

⬢ 取保候审一月一次的思想汇报

合同编号:

1、首部。

写明:第一,标题;第二,申请人的身份。

2、正文。

写明:第一,申请事项;第二,申请理由;第三,如果有保证人,则写明保证人身份;第四,写明保证的具体内容。

3、尾部。

写明:第一,致送机关的名称;第二,申请人、保证人(如果有的话)签名。

4、最后,要求注明提出该项申请的年、月、日。

取保候审申请书格式范本

申请人: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_______________律师。

通讯地址或联系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对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申请取保候审。理由: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____ 因涉嫌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案,于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经______________人民检察院 批准(或决定)逮捕羁押。根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案的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____________)的要求,本人为犯罪嫌颖人提出申请取保候审。其保证人________(或保证金为 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1条、第96条的规定,特为其提出申请,请予批准。

此致

____________公安局或(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名)

律师事务所(章)

年 月日

⬢ 取保候审一月一次的思想汇报

申请人,___________

申请事项,对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__申请取保候审。

理由,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_____因涉嫌________________一案,于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经________________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逮捕羁押。根据________________案的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__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________________)的要求,本人为犯罪嫌颖人提出申请取保候审。其保证人_____________(或保证金为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1条、第96条的规定,特为其提出申请,请予批准。

此致

________________公安局或(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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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XX,男,XX年X月X日出生,汉族,住XX,系犯罪嫌疑人XX之父。身份证号码:XX,电话:XXX

申请事项:为犯罪嫌疑人XX申请取保候审。

事实与理由:

犯罪嫌疑人XX因涉嫌盗窃一案,于20xx年1月1日由贵局依法刑事拘留。申请人XX系犯罪嫌疑人XX之父,现依据《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犯罪嫌疑人提出取保候审申请,法律依据和理由如下:

一、犯罪嫌疑人XX系初犯偶犯,申请人愿意以人保或财保的方式为犯罪嫌疑人XX提供保证。

二、犯罪嫌疑XX涉嫌罪名为盗窃罪,系非X性犯罪,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属于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关于: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之规定的情形,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的各项规定,申请人愿意以人保或财保的方式为犯罪嫌疑人XX供保证。

三、保证人保证随时向执行机关报告被保证人的情况并且保证监督犯罪嫌疑人XX做到:1、遵纪守法;2、保证随传随到;3、不干扰证人作证;4、不作毁灭、伪造证据和串供的行为;5、保证不离开自己所居住的县市。

综上,特提出取保候审申请,请予批准。

此致

xxx市公安局

申请人:XX

20xx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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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邹某某,女,汉族,生于19xx年8月,系嫌疑人徐某某之妻,现住XX省XX县茶畲路XX号。

联系电话:

申请事项:依法对徐某某申请取保候审

申请理由: 徐某某于20xx年3月31日因涉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一案被贵局刑事拘留,现羁押于浦东新区一看守所。鉴于徐某某身体残疾腿部患有小儿麻痹症、犯罪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犯罪次数较少并能如实供述等实际情况,申请人特依据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申请对徐某某取保候审。申请人保证在取保候审期间使徐某某不离开居住地或贵局限定的区域、及时听候传讯、不干扰证人依法作证和贵局对证据的收集,申请人将按法律的规定向贵局提供担保或依法缴纳保证金。

以上申请,请贵局予以批准。

此致 xx新区公安分局

申请人:

20xx年x月xx日

⬢ 取保候审一月一次的思想汇报

申请人:邹xx,女,汉族,生于19xx年8月,系嫌疑人徐xx之妻,现住xx省xx县茶畲路xx号。

联系电话:

申请事项:依法对徐xx申请取保候审

申请理由:徐xx于20xx年3月31日因涉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一案被贵局刑事拘留,现羁押于浦东新区一看守所。鉴于徐xx身体残疾腿部患有小儿麻痹症、犯罪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犯罪次数较少并能如实供述等实际情况,申请人特依据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申请对徐xx取保候审。申请人保证在取保候审期间使徐xx不离开居住地或贵局限定的区域、及时听候传讯、不干扰证人依法作证和贵局对证据的收集,申请人将按法律的规定向贵局提供担保或依法缴纳保证金。

以上申请,请贵局予以批准。

此致

xx新区公安分局

xxx

20xx年x月x日

⬢ 取保候审一月一次的思想汇报

取保候审申请书格式范本

申请人: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________________律师。

通讯地址或联系方法:___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对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__申请取保候审。

理由: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_____

因涉嫌________________一案,于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经________________人民检察院

批准(或决定)羁押。根据________________案的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__或其法定代理

人、近亲属________________)的要求,本人为犯罪嫌颖人提出申请取保候审。其保证人_____________(或保证金为

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51条、第96条的规定,特为其提出申请,请予批

准。

此致

________________公安局或(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签名)

律师事务所(章)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取保候审申请书的注意事项

(1)人民检察院对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2)对、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的犯罪嫌疑人,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 取保候审一月一次的思想汇报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客观地说,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后,最应当考虑和最值得花费时间和精力的行为即为代为取保候审。适用条件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五十二条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第五十三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第五十四条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二)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第五十五条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

第五十六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及时报告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六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四)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前款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应当退还保证金。[2]

这是司法机关办理取保候审的最主要法律依据。上述第一种情形中所谓的“可能判处”某种刑罚,就是指根据司法机关初步查明的涉嫌犯罪事实,承办案件的司法人员所认定的对其可能判处的刑罚,绝不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行为所触犯的刑法条文某一条款的法定最高刑,更不是指该条文规定的某种罪名的法定最高刑。第二种情形中所谓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是指根据司法机关已经查明的涉嫌犯罪事实,尽管可以认定其所犯罪行比较严重,且根据其对应的刑法条款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是,如果对其适用取保候审也不会发生社会危险性。

⬢ 取保候审一月一次的思想汇报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_________________

对犯罪嫌疑人钟某申请取保候审。

理由, 犯罪嫌疑人钟某因涉嫌诈骗一案,于2007年12月29日经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羁押。受犯罪嫌疑人钟某父亲的委托,山东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王_____律师为其辩护,依照我国刑事法律的相关规定和钟某父亲的授权委托,王_____律师申请对犯罪嫌疑人钟某变更强制措施,改为取保候审,其保证人是钟某的父亲(或者钟某按照检察机关的要求交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

取保候审理由如下,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60条的规定,_________________“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依法逮捕。”

刑事诉讼法第51条的规定,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_________________(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根据以上两处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可以看出,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是逮捕羁押的一个充分条件,而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是取保候审的必要条件,此处的社会危险性不是犯罪的社会危险性,而是嫌疑人离开羁押场所会妨碍对案件的刑事侦查或者对社会造成侵害。

就本案中钟某是否诈骗的有关证据应该已经被侦查机关掌握,如果犯罪嫌疑人钟某有罪,其隐匿证据逃避追诉已无可能,在平常的工作生活中一贯表现良好,无犯罪前科,且是一个尚未毕业踏入社会的武汉大学的学生,另知钟某在看守所内知晓四川汶川大地震后积极捐款支援灾区,在聊城看守所内向四川灾区捐款100元,是一个正派、善良的,有良知的公民的表现,曾主动积极为受害人挽回经济损失,且其也是受害者,可见其主观恶性不大,且钟某的父亲主动为减少受害人的损失向公安机关交付了五万五千,且其也是受害者,可见其主观恶性不大,采取对钟某取保候审不至于发生社会危险性,也不会危害社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关于取保候审的规定。

此致

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 取保候审一月一次的思想汇报

申 请 人:

被申请人:

申请事项:为犯罪嫌疑人 xxx 申请取保候审。

申请理由:

犯罪嫌疑人xxx因涉嫌非法行医,于20xx年4月25日由贵局依法刑事拘留。

申请取保候审的具体理由如下:

一、对犯罪嫌疑人xxx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xxx平常表现良好,是遵纪守法的公民。本次犯案系初犯、偶犯。

二、犯罪嫌疑人xxx在上海有固定的住所。若对其取保候审亦能遵守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随传随到,积极配合侦查机关侦办案件。

三、本案是个人犯罪,不同于团伙犯罪,若对犯罪嫌疑人xxx取保候审,不会存在串供等影响案件侦办的情形。

四、犯罪嫌疑人xxx年纪大,身体状况也不好。请允许其取保候审,让家人照料。

犯罪嫌疑人的保证人是xxx,系嫌疑人xxx的儿子,xxx也愿意

缴纳保证金或提供保证人。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5条之规定,特为其提出申请,请贵局予以审查批准。

申请人:

日期:

⬢ 取保候审一月一次的思想汇报

申请人:xxx,女,35岁,汉族,xx省xx市人,住xxx,系犯罪嫌疑人xxx之妻。

被申请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xxx,男,36岁,xx省xx市人,住xxx。

申请事项:对犯罪嫌疑人xxx申请取保候审。

犯罪嫌疑人xxx因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一案,于xxxx年x月x日被xx市xx区公安局刑事拘留,现关押在xx区看守所。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身体不好,且在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一案中,系从犯,有可能被3年以下有期徒刑。特提出取保候审申请,并愿依法交纳保证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1条、第96条的规定,特为其提出申请,请予批准。

此致

xx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

申请人:XX

XXXX年XX月XX日

⬢ 取保候审一月一次的思想汇报

_______________公安局,

_______________涉嫌诈骗一案,因我系该公司员工,贵局为侦查需要于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对我采取了取保候审措施。在此期间,我始终积极配合贵局的侦查工作,为本案的侦破尽我应尽的法律义务。对于本案事实,我要向贵局说明一下,根据目前本案的侦查进展,对我解除取保候审不致于影响侦查工作。因此,申请贵局对我解除取保候审,望批准为盼。

此致

_______________公安局

申请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

⬢ 取保候审一月一次的思想汇报

申请人:随州市____________安全设施有限公司

申请人:杨______,女,____________年10月20日出生,汉族,住湖北省______市______区东城办事处____________,身份证号:429001198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系王帮勇之妻。

申请事项:

请求批准对王______取保候审。

事实和理由:

______因涉嫌寻衅滋事一案,已由人民法院立案审理。因______属被他人邀约而进入现场的,本人没有亲自参加预谋、策划,更没有动手伤人,同时造成停工及误工损失的事件中______没有参入。在被邀约到现场后,没有采取过激行动。本人的主观恶行及其犯罪后果较为轻微,社会影响不很恶劣。敬请法院领导查明。

另一件急迫的事情向法院领导汇报,因我公司(随州市____________安全设施有限公司)在宜昌等工地欠三十余名农民工工资三十九万余元,农民工聚队造成公司不能正常运转,且不断上访。且公司另一股东为特殊原因暂不能处理公司事务,为消除不良影响,_________作为公司法人,必须亲自处理好此事。为此,特请求人民法院准予对_________取保候审。公司及申请人保证按照取保候审的法律规定,坚决一丝不苟的执行,并保证______做到不串供、不乱跑、随传随到。若有违反公司及申请人甘心接受加倍处罚。

此致

随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

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 取保候审一月一次的思想汇报

我住__________________ 。在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工作,我与被告人__________________是__________________关系,向__________________区公安局自愿作如下保证:

我保证被告人__________________在取保候审期间,随传随到,候审不误。被告人如有潜逃、继续犯罪等行为,我立即向公安局报告。

此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安分局

保证人:

20xx.03.05

⬢ 取保候审一月一次的思想汇报

申请人: ***** 北京市京银律师事务所 律师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8号IFC大厦A座2202室

邮编:100022

电话:*******

申请事项

为涉嫌*******的'犯罪嫌疑人 **** 申请取保候审。

申请理由

犯罪嫌疑人***因涉嫌****一案,于***年***月***日由贵局刑事拘留,现看押在****看守所内。考虑到犯罪嫌疑人所涉嫌罪名的性质以及案件情况,符合《刑事诉讼法》第********条规定的取保候审条件,故根据犯罪嫌疑人家属的要求,为****提出取保候审申请。

嫌疑人家属愿意缴纳保证金或提供保证人。保证人保证做到随时向执行机关报告嫌疑人的情况,并且保证做到:遵守法律;随传随到;不干扰证人作证;不毁灭伪造证据;不离开本市。

请求贵局予以审查批准。

此致

北京市****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xxx年**月**日

⬢ 取保候审一月一次的思想汇报

某某人民法院:

我与被告人____________是____________关系。我愿作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保证人,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以下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第第一款规定的行业,及时向执行取保候审的公安机关报告。

保证人:

日期:

⬢ 取保候审一月一次的思想汇报

申请人:xx律师事务所xx律师,地址:xx省xx县xx路xx号,联系电话:xxxxxxxxxxx。

申请事项:对犯罪嫌疑人xxx申请取保候审。

事实及理由:

犯罪嫌疑人xxx因非法采矿、寻衅滋事罪经贵院批准逮捕,现羁押于xx县看守所。根据本案所涉事实,其行为危害不大,情节较轻,且寻衅滋事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难以构罪;又加之两罪均已超追诉时效,依法不应追诉;特别是其母亲已64岁,于20xx年4月30日被确诊为胃癌、肝癌晚期,医生建议尽快手术,否则死亡风险太大,而其三个儿子均被羁押,出于人道主义,谨望给予取保候审,以让一个儿子尽孝。

应xxx妻子xxx的'请求,本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提出申请取保候审。其保证人为xx中学教师xx,联系电话:xxxxxxxx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之规定,特提出取保候审申请,请予批准。

此致xx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上述律师)

xxxx年x月x日

⬢ 取保候审一月一次的思想汇报

我叫_________,性别_________,年龄_________

现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件名称__________ ___________号码__________,单位及职业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与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_是____________关系。

我自愿向__________________公安局作如下保证:

监督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___在取保候审期间遵守下列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四、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如发现犯罪嫌疑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我即设法制止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如有违反,愿承担法律责任。

此致

敬礼

____________________公安局

保证人:xxx

年 月 日

⬢ 取保候审一月一次的思想汇报

申请人:xxx,*******律师事务所律师,电话:xxxx

申请事项:

为犯罪嫌疑人xxx申请取保候审

保证人:xx,系嫌疑人xxx之妹

申请理由:

一、《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 处 有 期 徒 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同时,根据嫌疑人xx的实际情况,虚报注册资本罪法定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且本罪非暴力性犯罪,对嫌疑人xxx取保侯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取保候审的条件。

二、本案嫌疑人xxx被逮捕后,在侦查期限二个月届满后贵局已向****省人民检察院批准后已延长羁押期限,现羁押期限已满,对xxx取保候审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本法规定的侦查、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规定。

三、嫌疑人xxx是否构成犯罪争议较大,且本案涉及面较广,调查取证的难度较大、周期较长,取保候审可以避免因超期羁押或者错误关押造成对嫌疑人合法权益的侵害。

综上所述,我们作为xxx聘请的律师,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1条、第96条及“两部两高”《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

定,向贵局为犯罪嫌疑人xxx申请取保候审,并提出保证人,请贵局依法作出决定。

此致

***市公安局xx分局

申请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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