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旁听案件庭审心得体会 ❂
XX年XX月XX日,在总行和支行的组织领导下,支行领导、同事们一起有幸参加了《防范金融案件警示教育》专题培训。主讲人是XX市公安局经侦大队主管金融案件的XXX,他实战经验丰富,从1998年成立经侦大队开始就从事金融违法案件的侦查工作,多次受到公安部、市领导的表彰。他的讲解由浅入深,从案例到理论,既把犯罪分子的作案方法和追捕、审判过程呈现给大家,让各位同事了解了一些典型金融案件防控方法,同时又专门针对银行的工作人员对贷款诈骗和骗取贷款罪进行了深入的说明,有很强的实践意义和警示作用。
近年来,银行业发展取得显着成绩的同时,案件濒发的问题却始终没有得到有效的控制,资金挪用、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违规代客等风险问题层出不群,作案手法更是花样百出,涉案人员以及涉案金额更是胜过以往,正是因为他们的一己私欲,不仅给银行和社会造成了巨大损失,同时他们也不得不面对法律严厉的制裁。
法律是无情的,并不会因为无知犯罪而免于处罚,通过X警官呈现的一个个发生在我市的“精品”案例,那一篇篇惊人的挪用、盗用和贪污巨款等案例,轻信和无知付出了沉重的代价,沉重的代价是强烈的警示。发生案件不但会给银行造成重大资金风险和损失,还会严重损害银行的形象;发生案件,不但要严惩银行内部的涉案人员,还要追究相关经办岗位,管理岗位和领导岗位人员的责任;发生案件,还会对一部分员工的家庭亲情造成伤害。无论案件对银行造成的损失,还是对员工造成的伤害,都令人为之惋惜。
相对而言,银行内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完善、有效的,操作性也很强,但是,有效的制度最终还是要靠人来执行,说到底,案件防范最主要的是控制员工的道德风险,员工如果无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就会使制度的严肃性丧失殆尽,作案就会变得畅通无阻,只要任何一个环节多一点管理意识、责任意识和执行意识,就不可能让风险产生。在日常经营中,片面追求业务发展,而疏于管理,其结果必然导致业务管理混乱和风险监控不力,最终引发风险产生。
建立健全、合理、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强化全行员工的风险意识,构筑内部稽核、委派会计主管、业务检查、风险管理、审计监督等多层次的风险抵御防线,形成监督合力。强化和落实各级分支行经营管理责任,推行问责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这是防范风险的基础。 ?作为制度的执行者,我们每一位银行员工都要约束自己的行为,正确树立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和道德观,控制私欲,明辩是非,时时刻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抵制金钱的诱惑,不把工作外的情绪带入工作中,增强责任意识,精益求精,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合规经营,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人的堕落并非偶然,都有一个不知不觉从小变大的渐进过程,都因循从小恶到大恶,最终走向身败名裂的轨迹,如果不拘小恶,忽微常积,就可能走上犯罪道路,作为信贷第一线的客户经理,我们更应该以防范为主,以较高的标准要求自己,无论事件大小,我们都要坚定信念、警钟长鸣,坚决执行和维护总行、支行、部门的管理规定,杜绝一切违法违规行为。
XXX部门 XXX
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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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活动背景:在越来越重视依法治国的中国,提高国民法律意识,增强国民利用法律维护自己权益的意识是非常必要的。在这种大背景下,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社决定开展法
院旁听这一活动,有效地将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让学法人增加对自身学科的认识,让法律爱好者进一步提高对法律的热情和认识,更深切地领会我国法制的魅力。
三、活动目的:通过开展这一活动为XXX大学的法律爱好者提供零距离接触生活上案件的
审判过程,增强法律意识,让法律深入人心,为一群热爱法学的同学提供良好的平台,让他们亲身体验法院的`严肃性和法律的庄严性,进一步提高他们对法学的热情以及增强对法院的认识,提高法律务实思维和法律实践能力。
五、活动意义:深化法学社成员对法院案件审理流程的了解,提高对法律实际运作流程的理
性认识,培养法学社成员的法律素养。同时,可以扩大广外法学院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给法院乃至社会留下好的印象。
2)小组讨论发表意见想法,加强各会员间交流。如果得到法官同意可以与法官交流,
进一步了解审判程序。
3)向法院口头表示谢意,如果法院负责人允许,就在法院门口合影留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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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案件是社会发展中不可避免的问题,犯罪与非法行为给社会生活带来了很大的困扰。然而,通过对违法案件的学习和思考,我深刻地体会到了违法行为背后隐藏的一些问题,同时也获得了一些宝贵的经验教训。
首先,违法案件的发生常常与社会价值观的崩溃不无关系。在当今社会,人们的价值观念日渐多元化,有些人追求的是个体利益最大化,而忽视了社会共同利益。种种违法行为的背后都能看到这种思维方式的影响。比如,在经济领域,有些企业为了追求短期的经济利益,往往会从法律底线上寻找漏洞,甚至采取非法手段谋取暴利。这种价值观的崩溃导致了违法行为的蔓延,给整个社会带来了深重的后果。
其次,经济利益的驱动也是违法案件频发的重要原因。人们往往为了满足自身的欲望,不择手段地追求财富,这种无止境的追求往往会导致违法行为的发生。一些人因为眼前的利益而选择了犯罪,而忽视了法律的约束和社会道德的准则。无论是贪污受贿、侵吞公款,还是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背后都存在着经济利益的驱动。这使我深刻意识到,贪得无厌的欲望是诱发违法行为的根源,如果不能在思想上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社会将难以摆脱违法行为的困扰。
再次,法律的执行和监督也是违法案件得以滋长的原因之一。长期以来,我们社会在法律执行和监督方面存在不少问题。一方面,法律执行的不公正或不严格,给了犯罪分子可乘之机。有些犯罪分子趁着法律执行的盲点,故意犯罪或者寻求法律上的漏洞,逃避法律的制裁。另一方面,法律监督的不力也导致了一些违法行为的发生。依法治国需要有严密的监督机制,才能发挥法律的威慑力,如果监督机构的权威性不足,就难以有效地约束违法行为。
总之,通过对违法案件的思考,我深刻体会到违法行为背后蕴藏的深层次问题。社会价值观的崩溃、经济利益的驱动以及法律执行和监督的不足,这些问题共同促成了违法行为的滋生。解决违法问题需要多方面的努力,需要我们从根本上加强对社会价值观念的引导和教育,提高人们对法律的尊重和遵从,同时也需要建立健全的法律执行和监督机制,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的发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建设一个和谐、文明的社会,让每个人都能够生活在一个公平、正义的环境中。违法案件的心得体会正是对这方面问题的深刻认识和思考,而这对我们更好地理解和解决违法问题有着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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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年是银行业合规文化建设年,作为一名银行一线员工,合规建设需要我们身体力行,从工作的每一个细节落实执行。我支行于4月18日和5月5日进行了关于案件防控和银行合规文化建设的学习活动,通过这次活动,我进一步认识到案件防控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首先,作为银行员工需要提高风险防备意识。商业银行需要依靠信誉来求得生存和发展,案件的发生不仅给银行造成经济上的重大损失,也会带来不良的社会舆论。案件多发会导致社会上对本行整体评价的下降,如果不加强案件防控会使投资者失去信心,储户不再放心存款,最终银行就会失去赖以生存发展的基础。因此我们必须认清形势,明确开展案件防控工作,防范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这是建立我行风险管理长效机制的必须,也是维护我行自身稳定健康发展的迫切需求。
其次,案件防控工作关键点在于落实到每一个员工,只要我们每位员工都有案件防控意识,都能遵章守纪,案件防控工作就会事半功倍。作为一名银行员工,每天接触的是大量的现金、重要凭证、客户信息等重要事物,如果不提高个人思想品质,在工作中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并加以各类必要的监督,案件的发生就会无法控制。个人犯案会给自身、家庭、集体、国家带来严重伤害,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作奸犯科的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千万不要带着侥幸心理铤而走险,结果必定是受到法律制裁,最终陷入痛苦的深渊。“君子爱财,取之以道”,只有通过遵章守纪,辛勤劳作获得的财富,才能用得安心幸福。
合规是员工利益的最好守护神。任何违规违纪行为,到头来只能是害人又害己。案件防控需要同事之间在日常工作中相互监督、相互提醒,勇于劝阻,必要的时候检举,将案件发生的可能降低到最低限度。这样做不是对同事的背叛,是在令其悬崖勒马,救其于危困。在日常工作中,每位员工对案件防控都要有充分的认识,通过加强自身岗位责任感、风险防范意识、集体荣誉感、团队协作意识,使我们银行能得到健康长久的发展。
案件防控的根本在于每位员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通过不断地学习相关业务操作和金融法律法规知识,最终从自身的角度杜绝案件发生的可能。我们每位员工只有不断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结合自身岗位的实际情况,认真地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约束,吸取教训,并对照有关金融法规、银行规章制度,自我查找履行岗位职责及遵纪守法方面的差距,明确今后工作努力的方向,才能使我们银行违法违规案件得到遏制,案件数量不断下降。
通过本次的学习使我体会到案件防控、合规文化建设需要我们每位员工从自身出发,持之以恒,提高防范意识,谨守岗位职责,杜绝各项违规操作,消除案件隐患,才能达到有效的目标。相信我们每位员工都会远离金钱的诱惑,共同创造出一个和谐、合规的工作环境,取得合规文化建设活动的成功,最终带来的必将是银行健康长久的发展。
❂ 旁听案件庭审心得体会 ❂
这次庭审除了带给我法律及具体制度上理性的思考之外,另一方面也通过亲身观看法官审案,看到了一名法官应具备的素质及自己在诸多方面的欠缺。首先,作为一名合格的法官要具备很强的控制法庭审理节奏的能力。法官作为法庭上的主持者,需要将整个庭审的速度控制在一定范围内。要将有限的法庭审理时间合理的分配到庭审的各个阶段,根据案情事实的复杂程度,案件争议点的多少及解决的难易程度,将时间分配到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阶段。
不要在调查阶段花费大量时间最后导致辩论阶段仓促进行双方对争点没有发表足够的意见。这次庭审给我的感觉似乎就有些前松后紧,调查阶段法官给了原被告充分的发言时间来阐述他们的观点。但有时则会出现双方不停的重复述说自己的观点或者对本不重要的事实争论过多,导致后来的辩论阶段,法官需要不得已的打断原被告的发言以节省庭审时间。另外,作为一名法官在整个庭审中要保证自己的头脑一直处于集中且清晰的状态。
因为只有这样才会在庭审之初找到案件的各种争点,并通过庭审的进行不断缩小争点的范围已使法庭审理集中在对案件处理起决定性作用的问题上。在这个过程中法官不但要组织法庭审理,还要密切关注当事人双方对于争论问题所抱态度的变化,不断调整法庭审理的内容,已使法庭能在有限的时间内解决最主要的问题以尽快解决案件。在将近五个小时的庭审中,我会不停的开小差,开始注意力会比较集中,但随着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注意力会慢慢的松懈下来,到最后甚至一点都听不进去。
回来后想想,假如我是这个案件的法官,我的这种庭审状态真是有点可怕,我可能会把整个庭审弄得一团糟。我开始意识到自己在这方面的欠缺,这其实与平时课堂上注意力的松懈有关。在自己累时,很容易就懈怠自己,虽然在学校这不会造成太大的后果,但一旦这种状态形成了一种习惯或者一种做事的态度,那就不再是小事了。所以,在以后的学习过程中一定要约束自己,在课程还没有结束时,无论自己有多累,都要要求自己坚持下去,要注重在点滴小事上培养自己办事严谨认真的态度,训练自己的长时间高度集中注意力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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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0日,我参加了县法院组织的一起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接受一次润物细无声的警示教育洗礼。
老百姓痛恨职务犯罪,要求惩治、消灭职务犯罪,以维护自已的利益和国家的长治久安。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打击是治标之举,预防才是治本之策。从自身方面,我们要不断优化、强化自身的素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庭审后,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是以案为鉴,廉洁自律。在加强自身政治理论学习的同时,结合此次警示教育活动,思想受到极大震撼。我深刻认识到,领导干部一旦贪欲膨胀、利欲熏心,就会丧失理想信念,在金钱面前打败仗;一旦追逐名利、捞取功名,就会导致急功近利,贻误事业的发展;一旦恃权轻法、心存侥幸,就会触犯法律受到制裁,最终变成人民的罪人。反面案例也使我清醒地认识到,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应该时刻强化法治意识、大局意识、奉献意识、服务意识,要廉洁自律、洁身自好。
二是加强自身修养,远离职务犯罪。良好的修养最能体现一个人的品位与价值,一个有很高个人修养的人,才具最具有个性和人格魅力。当今,利益驱动越来越影响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一个人面对挫折的乐观程度、情绪控制能力以及交往能力等,都是自身修养的重要内容。在客观的社会生活中,自觉地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不断锻炼自己的意志和品质,努力提高自己的精神境界和修养水平,以适应新时期工作需要的一种道德活动。其基本内容可以概括为“爱岗敬业、公正执法、诚信服务、廉洁奉公”。
三是坚守本职工作,才能获得人生成功。在漫长的人生中,每个人的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工作中度过的。可以说工作就是我们生命的舞台,工作的成败就是我们人生的成败。我们只有好好珍惜自己的工作,才能把工作做得尽善尽美,才能获得人生中的最高成就、珍惜才会拥有,感恩才能长久。只有珍惜工作,我们才能热爱工作,才能释放出对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才能百分之百地投入到工作中去,才会全力以赴地去把自己的工作做到最好,从而追求更美好的人生。工作岗位是我们人生旅途拼搏进取的支点,是我们实现人生价值的基本舞台。我们应该通过珍惜工作岗位,进而提高自己的人生价值。
四是加强学习,坚定信念。纵观任何领导干部的腐败案件,无不是放松了警惕、动摇了信念,导致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了扭曲所致。腐败分子之所以走上犯罪的道路,究其原因,就是在市场经济中,在金钱、名利的诱惑下,放松了对自身的要求,出现了“只讲索取,不讲奉献;只讲钱财,不讲原则”的不良信念。因此,在繁忙的工作之余,自己坚持经常性的学习,大力提高自身的法治理论水平。在学习中,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将反面案例与正面教育相结合,结合工作,大力提高自我约束能力和自我警省能力,不断增强新时期自身拒腐防变的能力。只有认真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时刻牢记反腐倡廉,克己奉公,廉洁自律,才能葆住纯洁本色。
❂ 旁听案件庭审心得体会 ❂
在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我们法学专业的学生跟随古老师以及叶老师来到佛山市中院旁听。在一个靓仔叔叔的引导下,我们步入了第一庭。相比之前的两次在校旁听(南海法院,肇庆法院),佛山市中院的审庭环境更为整洁,严肃。这营造了很好的庭审氛围。坐在里面,连呼吸都不自觉地小心翼翼起来。
在书记员宣读了法庭纪律,审判长(听说是很厉害的一名法官,审判过佛山灭门案)宣布庭审开始。旁听的是一起故意伤害案件。详细确切来说,应该是一起共同故意伤害案件。由于被告陈兵在案发之后逃到自己的老家四川,所以并没有与其他的被告人(苏绍川,匡大记,匡大操,皆已判刑)一起合并审判(在庭审结束后问了法官才了解的详情,刚开始一直在困惑为何陈兵会与其他的被告分开审判)。在法庭调查环节,检察院派出的女检察员(每次旁听的检查员皆为女性,且给我的感觉都很有威严,说话掷地有声,句句清晰地扣人心弦,说话速度稍快,给人干净利落的好感。因此每次旁听回来,都有立志做检察员的冲动)宣读起诉书之后,陈兵在谁把西瓜刀带到案发现场以及自己有没有用西瓜刀砍被害人这两个焦点上与检察员之间有一段对话。检察员在询问西瓜刀是否陈兵带去时,陈兵回答说是他们驾摩托车到达案发现场时,匡大操抽出了西瓜刀交给自己的,而自己并没有使用西瓜刀对被害人王凤舞实施伤害行为。而在被告的辩护人询问被告时,辩护律师直接问了被告:“你是否有拿着西瓜刀对被害人进行追赶?”我认为该辩护律师问的问题有点欠缺询问技巧,该问题并不利于其当事人即被告。这也给最后检察员认为被告的认罪态度并非良好埋下了证据。而在法庭调查与法庭辩论环节中,检查员与被告之间的博弈展开了。许多同伙的供词以及证人的证词都共同指出了被告陈兵把西瓜刀带到案发现场并用西瓜刀在被害人背部连砍两刀。而被告陈兵对自身并没有带西瓜刀以及没有用西瓜刀在被害人背部连砍两刀并无提出有力的证据证明,仅凭自己口述并不能使审判人员信服。在最后陈兵也说出了一句话:其实故意伤害罪判刑。“我不知道要怎么让他们(证人)说出真话来证明他们(同伙)在说谎。”如果真的如陈兵所说,西瓜刀并不是自己带的,人也不是自己砍的,但却没办法找到证人证据来证明自己的说法,那我国现行法律制度对在押人员取证是否没有提供合法合理有效的渠道?由于目前没有开《证据法》课程,所以对该方面也不敢妄下定论。但据我看的侦探电影,侦探小说的内容,被告的辩护律师是有为其当事人查事实,收集证据的权利与资格的。而在此案件中,被告的辩护律师并没有提出有力的证据,甚至没有说出有力的话语来使审判人员信服。我认为在整个庭审过程中,律师并没有做出应有的作用。但是后来听了古老师的解释,原来在我国很少有律师愿意为当事人调查取证,一来是怕麻烦,而最重要的是弄不好很可能被牵扯进案件。听了古老师的解释之后,很是沉重,为了当事人,而更多的是对律师这一行业的恐慌及困惑。
在刑事审判的最后陈词阶段,检查员提出了以故意伤害罪来定被告陈兵的罪。而被告的辩护律师也不否认该定罪,但请求法官给予陈兵轻判,理由之一是陈兵认罪态度良好。对于该点,本人并非赞成。第一,从陈兵在案发之后逃回老家四川该行为可以看出,陈兵存在着逃逸的行为;第二,陈兵对自己在案发过程中的地位及其作用并没有认罪,即没有承认西瓜刀为自己所携带且被害人的要害伤为自己所致,并且也无法提出证据证明自己的清白,那他就必须承担证据责任。在该点也可以看出陈兵虽承认自己犯故意伤害罪,但并没有全部认罪,且在主要方面没有认罪,所以本人并不认为陈兵认罪态度良好。在被告人陈兵最后向被害人亲属(被害人妻子)道歉时,被害人妻子激愤地回了一句:“对不起就够了吗?”霎时间很是伤感。一件小事引发的血案,致使几名年轻人断送了青春,更无辜的是被害人的妻子、父母、甚至小孩,在失去亲人,至爱的同时,更要坚强地面对以后生活的困难。书上说:法律是最后一道防线,而刑法更是最后的最后一道防线。对违法行为的惩罚,更像是对被害人亲属的安慰,给予心理平衡。站在被告人的角度看,自身也是一个悲剧。旁听席上被告的亲属数十个人,个个外表憨厚,衣衫简朴,却浑身透露出无知的气息,对这次旁听抱着甚是轻松的态度。如果他们能对法有更多的了解,对生命有更多的尊重,或许就不会出现举刀砍人的悲剧。法盲,一个多普遍的词儿,或许是犯罪现象的根源之一。缺乏对法律的尊重及敬畏,导致了多少年轻人走向不归路。普法普法,中国的路还很长。
在附带民事审判环节,焦点辩论似乎没有,被告表示愿意赔偿原告所提出的30多万元的赔偿金请求。但在法官问其在案发之前有无固定工作,固定收入时,被告明确表示没有。这意味着若判决被告负赔偿责任,被告也无能力支付赔偿金。赢了官司输了钱,判决容易执行难。这种现象在我国并不罕见。这急切需要国家政府出台一个有力有效的规定制度来挽救这批生活困难的被害人亲属。
这次旁听给了我很多启发及思考,对人性的思考,对生命的惋惜,对法盲的扼腕叹息……作为一名法学生,深刻感受到我国法治之路的艰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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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习目的
1.清楚了解法庭庭审程序
2.进一步学习相关法律知识
3.通过理论知识与现实案件相结合,更准确的掌握法律的内涵
4.加强专业知识与实际运用的结合
5.两次庭审一次为刑事案件一次为民事案件,让我们了解到刑事诉讼程序与民事诉讼程序的不同
6.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和知识
二、实习内容
实习一:在学校模拟法庭旁听了原告唐芙蓉告被告巴士旅行社旅游合同违约纠纷案,属于民事合同违约纠纷案件。原告唐芙蓉系株洲市一名小学教师,因参加学校组织的赴广西桂林旅游活动,乘坐了被告湖南株洲巴士旅行社的巴士赴广西桂林。在巴士行至322国道的广西某地时,因另一辆车辆违章超速追尾,两车碰撞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原告受伤住院。现原告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原告因车祸所遭受的损失。
原告诉讼请求有:1、要求被告支付住院费、护理费、误工费等费用;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诉讼费用;3、原告出院后还需休息90日,期间需要一人护理。该护理人为原告丈夫。其丈夫因护理她而无法工作,被告须承担该项损失;4、依据《合同法》,双方之间成立一个旅游合同。该项合同中是被告违约,被告需承担违约责任。基于以上诉讼请求,原告要求被告赔偿原告共计57490.68元。被告的答辩意思为:交通事故所致原告受伤,被告方不存在过错,原告的一部分请求不合理,无法律依据。为次合同纠纷,原告将被告诉至法庭,庭审在我校模拟法庭举行。
此次庭审运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庭审程序为以下几点:
一,开庭准备阶段
1. 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宣布全体起立,请合议庭组成人员入庭;向审判长报告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出庭情况。
2. 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身份;询问各方当时人对对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本次庭审中,双方当事人对对方出庭人员均无异议。
3. 审判长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的名单,告诉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和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此案中,双方当事人均没有提出回避申请。
二,法庭调查阶段
1.当事人陈述
原告唐芙蓉宣读了起诉状,讲明具体诉讼请求和理由;被告宣读答辩状,对原告的诉讼请求提出异议并说明了理由。
2.当时人出示证据并相互质证
原告方举出了五组证据:第一组:原告的身份证及其来源,被告的工商登记资料及其来源,用以证明原告资格。被告对该组证据无异议,法庭予以采纳。第二组:2006年,时代旅游旅行社与学校的预付收据。用以证明原被告存在合同关系,但由于学校丢失合同,故出具一份证明说明。被告方质证:认为收据为复印件,不是原件,证明材料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法庭基于被告的承认,采纳了该组证据。第三组:交通事故认定书,证明原告在事故中不负任何责任。对于该组证据被告也无异议,法庭予以采纳。
第四组:证明原告赔偿要求的凭据与依据。被告无异议,法庭予以采纳。第五组:门诊票据,为诉讼请求提供依据。对于收据被告方对一部分村在异议,于是法庭因原告在药店买药是根据医院处方买的,所以予以采纳。而被告放此时也举出了两份证据,一是协议书,证明其与肇事车辆签定的民事赔偿责任,应由肇事方承担,被告不承担任何责任。二是司法重新鉴定书,认定原告仅构成9级伤残。原告方对于鉴定书无异议,但对协议书有异议,认为协议书的不恩能够作为其不需负责的依据,该证据与本案无关联。但是对于原告的异议法庭认为不成立。
三,法庭辩论阶段
法庭辩论主要做了两轮辩论。原告的辩论意见主要内容为:该案属旅游服务合同纠纷,为违约与侵权的竞合,原告有权选择违约之诉,被告应承担一切损失的赔偿责任。而被告方的辩论意见主要为:原告方选择违约之诉,增加了被告的责任与诉讼成本;原告未追究肇事者的责任,而要被告承担一切责任不合理;诉讼请求金额过高,被告愿意承担合理责任。
在法庭辩论的最后,审判长征询了双方当事人的意见,是否调解,双方接受了调解,审判长宣布休庭调解。
四,宣告判决
最后此案时经过法庭调解结案的,审判长宣判本案法庭调解结束,并宣判了调解结果,被告总共支付原告5万元,包括之前的医疗费。诉讼费用均分。
实习二:学院组织我们去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旁听一桩刑事诉讼案件。此次案件是天元区人民检查院对天元区人民法院做出的关于王超、文毅抢劫案一审判决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的抗诉案件。运用的是二审庭审程序。王超、文毅于20**年6月29日晚在天元区邮政小区2栋107房实施抢劫行为被捕,天元区法院对此经过审判,王超、文毅抢劫事实确定,对王超、文毅做出了一审判决,判处王超、文毅有期徒刑5年,罚金一万五千元。此次庭审是由于天元区人民检察院对此判决不服,提起抗诉,认为王超、文毅的行为为入室抢劫,量刑至少在十年以上。本案就此抗诉进行审理。
刑事诉讼普通程序比较民事诉讼程序有相同之处也有不同之处,一下是本次二审刑事诉讼程序。
一,开庭准备阶段
1.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宣布全体起立,请合议庭组成人员入庭;向审判长报告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出庭情况。
2.审判长传被告王超、文毅到庭,询问了被告的基本情况。
3.宣布出庭陪审员、书记员等组成人员的名字。
4.宣布被告人权利,询问是否申请回避。此案被告均未申请回避。
5.审判员宣读被告基本情况以及本案的基本情况。
二,法庭调查阶段
1.公诉人员宣读抗诉书。
2.审判长宣布文毅退庭,公诉人员询问王超,然后审判人员询问王超,王超对公诉人员以及审判人员的询问并无异议。
3.审判长宣布王超退庭,公诉人员询问文毅,然后审判人员询问文毅,文毅对公诉人员以及审判人员的询问并无异议。
4.法庭询问结束,传被告王超到庭,进入法庭的举证和质证阶段。
三,法庭辩论阶段
在此阶段中,由于一审审判中对于此案的事实已经相当清楚了,所以审理过程中出现的争议较少,被告对公诉人员提供的证据和询问也无多大异议。
四,被告人最后陈述
五,宣判判决
此案实行择日宣判,被告被继续收押。
三、实习心得
经过了将近两年的专业学习,我们积累了较多的理论知识,但是这是我们第一次亲身感受庭审的庄严和严格的程序要求。
首先,根据这两次实习,我越发地感受到了我国法律以及法庭工作人员对程序公正的重视。在我们学校专业和理论知识的时候,老师不只一次的跟我们说过,我国相比于法系的大多数国家来说是比较重实体法轻程序法的,但是,我发现我国渐渐提高了对程序法的重视程度。像在这两次庭审当中,都是严格按照法律所规定的程序来进行的。
其次,我也感受到我国对被告和犯罪嫌疑人权利的重视。比如在开庭准备阶段,都要询问各方当事人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是否申请回避。特别告知被告人权利,问清他们是否已经清楚的知道自己的各项权利。
再次,清楚的认识到了民事诉讼程序和形式诉讼程序的不同之处。这两者诉讼程序在相当程度上有相同之处,只是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在法庭辩论以后,有被告人的最后陈述。而且我发现,刑事诉讼审理的是关于犯罪嫌疑人、被告基于有某种犯罪的嫌疑的诉讼,比起民事诉讼来说更严格,更正式。
最后,也是我对这两次旁听庭审最大的感触,法律在当代社会已经越来越重要,无论是对于这个社会,还是对于个人来说,都是不可或缺的,人人都应该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像我们旁听的第二个刑诉案件,被告人王超和文毅就是因为缺乏法律知识与法律意志才会坐上了法庭的被告席。王超和文毅和我们年龄相当,但是受教育程度都不高,一时缺钱用就想到了抢劫的暴力方式,共抢劫了被害人二百多元现金和一台市场价600多元的手机,而且是在被受害人用于居住的杂物储存室内,第一审判决中就被各判了5年的有期徒刑和各1.5万的罚金。抢来的一共三百多块钱是用自己五年的青春换来的,我不知道他们自己有没有想过是否值得。
二十岁左右的青年,因为无知,把自己最美好的青春年华锁进了深牢大狱里。而且在此次庭审当中,天元区人民法院提起抗诉的原因是因为觉得一审法院对他们量刑过轻,他们的行为应该构成入户抢劫,最轻的量刑也是十年,所以他们很有可能要坐十年牢,但是在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阶段,他们似乎并没有意识到事情事关他们有可能再失去五年的自由,他们的辩论都是软弱无力甚至放弃辩论的,旁听的我们,也为他们捏了一把汗。但是,法律不会因为同情他们的无知而不向他们撒下法网,他们要为他们的无知付出代价,也许在我们看来,这个代价过于昂贵吧。
经过这两次实习,我深刻了解到了学习法律的重要性,我也为我作为一名法律系的学生感到骄傲,我一定要学好自己的专业知识。这次实习,我受益匪浅。
❂ 旁听案件庭审心得体会 ❂
11月17日上午九点,是我人生第一次进入法庭旁听,切身感受到了法律的庄严,对一般的司法诉讼程序有了一个基本的了解,也见识了法官、代理人以及在场书记员的风采。这些都让我开始对今后的工作生活有了期待。
庭审的过程让我感受到了法院工作的严谨。对法官而言,表达清晰、有条理、明确而庄重是基本要求,这是为了让原被告双方理解无歧义,也体现了法官的庄严和权威。对代理人而言,要在陈述过程中基于明确的法律依据和严谨的逻辑,抓住争议的要害和关键点,结合法律法规的具体内容作出具有说服力的辩护意见。而作为书记员,需要全面而精准地做好庭审记录,以便全面准确的反映案情。
我认为书记员要做到以下几点:一、要有责任意识,作为一名书记员,在某种程度上责任胜于能力,所以责任心是作为书记员的基本要求;二、在庭审记录过程中,要提前了解案情,无论案情简单还是复杂都要做好法庭记录;三、在相关档案管理办法中明确提出了书记员应当有良好的保密意识,谨言慎行。
通过这几天的学习和了解,对来法院第一天进行集体廉政谈话时,让我们在政治力、执行力、“泥土味”、学习力等方面也有更深刻的体会。首先,政治能力是基本的工作要求,我们要服从工作安排,对于收到的工作任务要保质保量的完成。与法官的工作相比,我们的工作平淡无奇,不足挂齿,但我们敬业踏实,就能让法庭的工作更加顺利,所以我们要正确认识自己的价值。其次,要加强学习,提升能力,一方面要加强对庭审程序和法律法规的学习,了解自己要做什么、怎么做;另一方面要加强语言文字综合处理能力,书记员最基础最本质的工作就是庭审记录。在庭审过程中,当事人说话速度快甚至语无伦次,如果不能及时记录,将会造成无法弥补的后果,所以我们要具备快、准、全、细的基本技能。
最后,希望自己可以尽快融入新的工作生活,做一名合格的书记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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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开始前,“法庭”外等候着550名师生,他们排队通过法警的安检.为确保庭审万无一失,惠州中院和惠州学院共组织了40多名安保工作人员维持现场秩序.
经过一个小时的安检,所有旁听人员均就席,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后,全体起立,待合议庭成员,公诉人,辩护人入席.本案由邱志勇担任审判长,黄静、邱玉薇担任审判员.审判长敲下法锤,庭审现在开始.
据介绍,经检察院审理查明,11月17日,被告人陈某在广东省阳西县以人民币8万元的价格从“小洋”(另案处理)的手中购得毒品海洛因一包.同年11月21日23时许,陈某驾驶小轿车,携带所购得的海洛因并搭载其朋友刘某雄(另案处理)从阳西县前往广东省汕尾市.次日凌晨3时许,因车辆发生故障,陈某将车停靠在深汕高速公路沙田服务区时被巡逻民警查获,当场在该车副驾驶位后面缴获可疑毒品一包(净重410.32克,检出海洛因成份,含量为36.99克/100克).
检察院认为,被告人陈某无视国家法律,非法持有毒品海洛因数量大,应当以非法持有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陈某曾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过刑,在刑罚执行完毕五年内再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属于累犯、再犯.
在审理过程中,陈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并称非法持有的毒品用于个人吸食,没有打算贩卖出去,希望法庭再给他一次改过的机会.
法庭没有当庭宣判,法官敲法槌,宣布毕庭.
虽然庭审结束,但是同学们仍未离席.为了让同学在旁听庭审后对法律知识有更加深入的了解,惠州中院和惠州电视台将《以案说法》栏目的演播室搬进校园,让法官和同学们进行交流互动.
昨日,走进演播室的法官是惠州刑事第一审判庭庭长游小勇,副庭长邱志勇.同学们对毒品犯罪方面的法律知识很感兴趣,数名学生正在向法官提问,比如,“非法持有毒品罪和运输毒品罪有什么区别”、“犯罪后对以后的人生会有什么影响”’……法官一一作出回答.
在与学生互动交流后,两位庭长向主持人介绍了惠州毒品犯罪审理的基本情况,以及惠州法院打击毒品犯罪的有效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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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结束后,惠州学院政法系学生张眉月接受采访时表示,虽然平时已经在书本上认识到犯罪的危害性,是当天看到被告人带着沉重的手铐脚镣走进法庭时,视觉上和心理上都产生了强烈的冲击.
❂ 旁听案件庭审心得体会 ❂
最近有幸作为一名法学院的学生,参加了一次法庭旁听活动,观摩了一场刑事案件的庭审过程。这次经历让我深刻体会到了法庭庭审的严肃、公正和高效。以下是我对这次庭审的心得体会。
我被法庭的庄严和肃穆所震撼。庭审开始前,庭审庭的法官、检察官、辩护律师和被告人都依次入席,整个庭审庭室里弥漫着一股庄重的氛围。法官坐在高高的讲台上,端庄严肃地召开庭审,表示法庭的正式开始。我感受到了法庭这个神圣的地方所具有的权威和威严,也深深体会到法律对于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的重要性。
我被法官和律师的专业素养所折服。在庭审过程中,法官们严格依据法律程序进行审判,公正地对待双方当事人,不偏不私地主持司法。检察官和辩护律师兢兢业业地陈述事实、分析案情,提出合理的证据和论据。他们言辞严谨、思维缜密、逻辑清晰,具备了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他们的辩论和质证让我深刻感受到了法律的深奥和广博,也激起了我对法律学习和实践的热情。
我被法庭庭审的高效和公正所感动。法庭庭审过程中,法官严格控制庭审时间,促使双方当事人克制情绪、集中精力,高效地开展庭审活动。法官在庭审中主持公正,秉持法律至上的原则,尽可能做到公平裁决。整个庭审过程公开透明、程序严谨,让人有一种被司法所护卫的安全感和庄严感。我对法律的公正和高效行使产生了深刻的认同和尊敬,也更加坚定了我对法治的信仰和追求。
通过这次庭审的旁听,我深深领悟到了法律的伟大和法庭的神圣,也意识到了自己在法律事业中的责任和使命。我将珍惜这次难得的学习机会,不断努力学习法律知识,提升法律素养,积极参与法治实践,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动法治进程贡献自己的力量。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和奋斗,能够成为一名有理想、有信念、有担当的法律人,为建设法治社会、实现中国梦贡献自己的力量!
❂ 旁听案件庭审心得体会 ❂
经学校安排,有机会到鼎城区人民法院旁听了一场刑事审判,使我对法学这门学科有了更多实践方面的认识。在本案中,其中两被告因抢劫他人财物且伤害他人人身安全,另一被告因明知是抢劫所得财物而予以收购,最终都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让我体会到了司法机关执法严明,坚决惩治犯罪的正义性!
相对于民事审判、行政审判而言,刑事审判要求更严格的审判程序。在审判中,法庭的人员都表现出了较好的专业素质,能够将各种法律规范和程序规范应用自如,这些都是我们法学学子所应具备的基本法律人要求。而作为法律工作者,他们不仅能将法律良好的贯彻执行,还能对法律知识的普及和教育。我觉得在审判中保持法律的严肃性是很重要的,但是这不等于我们要靠严厉的法律来威慑群众,法律应该宽严结合,对那些十恶不赦,严重败坏社会风气,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法律应该严厉打击,在审判上也该毫不留情,只有这样才能起到惩恶扬善的威慑作用,才能让那些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受到应有的处罚。但是对于一些性质并不那么恶劣,甚至有许多减轻刑罚情节的犯罪,我们应尽量给犯罪者较轻的刑罚,让他们有改过自新的机会。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虽然我国的法律对各种犯罪行为规定的较为详细,但在实践中,仍然有许多情况是需要在审判中发挥自由裁量权的,要通过法律,理性,道德结合来给出最好的判决。在这方面,我国的审判人员也有许多经验需要积累,有许多观念需要更新。
就本次旁听报告,我总结了一下两点主要体会:
一、对庭审过程。
这是我第一次旁听刑案的庭审过程,庄严的法庭肃穆的气氛彰显了对法律的敬畏司法的权威和对公平正义理念的秉持。控、辩、审三方都表现了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司法素养,使我对法律职业的追求多了一份笃定也发现了自身的差距。审判长主持整个庭审过程,威严又不失机智,因同案到庭被告有3人,如何控制好整个流程既不拖沓又使各方充分表述使整个庭审在最有效的时间完成就是审判人员的智慧体现了。检方在法庭调查中占用了大部分时间,主要是向法庭出示证据,可以看出检方之前也做了大量准备工作,证据没有漏洞,对证据材料也很熟悉,但检方对部分证据材料证明力的说明不到位,也就是对部分材料的进一步的技术分析尚有欠缺。所以对检方我认为有足够的敬业精神但知识底蕴和技术能力还有不足。辩方也是我最关注的一方,表现了非常好的职业素养和阅历。辩论过程简洁而切中要害。准备过程不留痕迹,沉稳、自信。这是给我最大的启发。因刑案被告人应当到庭,并且在庭审中有自我陈述和辩护的权利,虽然在开庭前律师会见当事人时会与其沟通,也会给出一些指导,但因被告人特殊的.身份特殊的心理会急于向审判人员表现自己的无辜无知以求从轻处断,往往就会按自己当场意愿发挥而背离辩护人的辩护本意。这样表现的不得体就会给判方狡辩的嫌疑,结果就会适得其反,在这种情况下律师如何巧妙处理,以弥合这样的偏差,就是律师的临场应变能力和大智慧了,今天指导老师的处理给我上了很好一课。
二、我对该案本身的认识
本案是一宗抢劫案件,被告人简飞,王宇是只有初中文化程度且有吸毒恶习的无业青年,因无钱购买毒品,遂萌生了抢劫获取毒资的犯罪动机。20xx.08.09日,两被告人对被害人称新宇进行抢劫,获取财物摩托车一台,并刺伤被害人,造成被害人轻伤。事后,两被告人将抢劫所得摩托车卖给第三被告人曾亚,第三被告人在明知是抢劫所得财物的情况下,仍以低价收购该摩托车。法院审理查明该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根据三被告不同的量刑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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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鼎城区法院旁听心得体会
陈安琪 法学班
时间:2015年6月11日 地点: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 案件类型:盗窃罪
在上周五我院组织学生去常德市鼎城区法院旁听了一起赵**盗窃案。本案于上午九点开庭,审判长开庭后对被告人进行询问其姓名,年龄,被逮捕日期进行确认,查明,并问其是否申请回避,接着依据我国《刑法》33条,192条,193条,216条的规定告知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及义务,接着开始法庭调查,实现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通过起诉书我们了解了被告人赵**盗窃案,2014年10月到次年3月伙同同伙杨某共同盗得近二千九百元左右的赃款。
然后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由于本案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犯罪嫌疑人也已经认罪,法庭决定简化审理,审判长对被告人进行讯问,被告人说明自己对犯罪事实没有意义,对用简易程序也没有异议。
具体情形,赵某1996年11月8日出生于四川省白家乡人。小学文化,没有犯罪前科。因生活所迫流窜至常德鼎城区作案多起盗窃所得与杨某共同分得赃款。2014年10月伙同杨某在洞庭酒店盗得400余元。2014年11月又同杨某盗得价值800余元的赃物赃款,第三次盗得891元的赃物,2015年3月7日到三月九日盗得230元的赃物。2015年3月9日被校园巡逻保安当场抓获。
紧接着又公诉人举证,公诉人列举了公安机关出具的被害人陈述、被告人口供、证人证言(三个)。被告人对此表示无异议,法庭调查结束。
接下来进行法庭辩论。公诉意见,由于被告在第一起犯罪时尚未成年,又无犯罪前科,当庭认罪应当从轻处罚,判处拘役2至4个月并处罚金。而辩护人意见则是认为被告人犯罪乃是生活所迫,由于受教育程度低无法找到合适的工作,且被捕时毫无反抗,确有认罪情形。辩护意见认为应当判处缓刑。辩论过程是在称不上是激烈,不过仔细分析一下,也能明白,对这样一个证据确凿的案件,可辩论的空间确实有限。如果被告人选择推翻自己的口供,会对自己的认罪态度产生不利影响最终可能弄巧成拙,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这种情况的出现可能与我们想象的或在外国的法律影片上观赏到的控辩双方唇枪舌战场面大相径庭,但据我所知,这却是我国刑事司法的实情。公诉控告方过度依赖犯罪嫌疑人的口供,而对真正能证明犯罪证据材料收集不足。这样从积极方面说可以节约办案资源,但同时制造冤假错案的可能性也会大增,不利于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也与罪刑法定元转背道而驰。福祸相倚,对于此类问题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愿我是杞人忧天了吧。
在对案情有了基本了解之后,审判长又对被告人赵某询问了一些家庭基本情况。最后进行口头判决,判决书5日内送达。被告可在收到起诉书起10内提出上诉。法庭认为被告人赵某因流窜作案,无法与家人取得联系,且不具备社会监管条件,根据我国《刑法》第42条,44条,52条,53条的规定被告人在犯第一二起案件是尚未成年因此最终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通过本次法庭旁听,我更加熟悉了庭审程序,同时也对自己今后将要从事的专业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
1、对庭审的有关程序和过程及庭审纪律和礼仪有了一些了解,懂得了如何出庭,出庭应该做什么,如何做好,注意哪些事项等等。这些虽然是程序性模式的事情,但如果没有做好,或者做得不到位,也会影响到整个庭审的效率,特别是庭审的纪律和庭审前的准备工作尤为重要,要打有准备的仗。
2、庭审前应认真分析案件材料,对要审理的案件要有一个充分的了解,作好准备,抓好庭审的重点。在庭审中没有重点,就没有头绪,就不能引导双方当事人解决纠纷。
3、在庭审过程中,要仔细的聆听双方当事人的辩论,理解他们的观点,把握他们的心理,认真分析案情,形成自己独特的观点,公正判案。这也是庭审的重要的环节,庭审前的好的准备工作只是一种计划,而庭审的过程才是最关键的,而且是动态的,随时变化的。我们要在动态中比较、甄别、分析案件的全过程,判别谁对谁错,最后得出一个能让双方当事人都满意的公正的审判结果。这个过程也是对双方当事人和参与庭审的其他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的好时机,这也达到了庭审的目的。
要做到以上几点,我们必须努力学习,力求上进。具备一名书记员到法官所应有的基本素质和好的修养,要做好以下几点: 一是必须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政治素质是进行审判活动的思想观点、政治立场、及政策水平与素养。政治素质是胜任审判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没有良好的政治修养,就会失去工作的方向性和目标性。要做到司法为民、公平公正,势必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各种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地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努力学习各种先进的思想理论。
二是必须具备健康的心理素质。心理素质就是心理修养,在司法审判中我们必须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冷静的分析案情及审判过程,既要尊重人民赋予的司法权力,又要寓情与人民之中,正确处理好二者,那就要求我们不奢求别人给予,敢于伸张正义,刚正不阿,有大无畏的精神,不为世俗偏见所影响,不为权利、利益所动摇,正确理解和处理法与情理融合的尺度,关注弱势特殊群体,树立人民法官的良好的公众形象。
三是必须具备较好的业务素质。只有具备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掌握了好实体法和程序法,对审判理论和实务有深入的了解和研究,才能更好地发挥在司法审判中的作用,这就要求我们要不断地学习各种先进的审判理论和掌握各种审判技能,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增强自己的工作业务能力。
我们是法律专业的学生,以后也大多会从事这方面的工作,甚至会成为立法、执法的领军人物,要扛起建设社会主义法制社会的重任。因此在学好书本上的知识的同时,也要多参加社会实践运用法律知识为社会服务。老师们为了这次旁听付出了极大精力和心血,在这里我向您们表示深深的敬意和由衷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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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我行开展了银行案件防控学习活动,经过观看视频,并结合我平时在工作中实际情景,对案件防控意识有了更深一层的认识。现就此次学习活动的心得总结出几点体会,也是我对此次学习活动的一个理性的认识。
近年来,金融案件频发,发案率仍然居高不下,防案形势十分严峻。纵观金融案件的发生,尽管形式各异,但追究原因主要是由于与以下几方面:一、是员工法纪意识差,教育乏力。俗话说,千里之堤,溃于蚁穴。银行网点众多、面广、线长,绝大多数员工身处最基层,长期以来,规范化、制度化的思想教育开展不够,员工重视实际,视思想教育为形式、为空谈,认为在各自网点内的人低头不见抬头见,思想教育无意义,久而久之,员工思想道德水准、法律法规观念得不到净化和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防腐拒变本事差,大多凭个人的良知做工作,谈不上高尚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二、是防患意识不强,管理乏力。近几年来,大部分银行注重了业务开展,忽视了案件防范,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得不到彻底改观,尤其在基层,任务至上,片面追究几项主要业务指标的考核,不重视内部管理、安全教育和职责意识,有的.甚至欺上瞒下或走过场形式学习。三、稽核检查图形式、走过场、监督乏力。
一方面稽核检查力量相对薄弱,对银行网点多、面广、线长和客观上难以全面实施有效的监督检查;另一方面,稽核检查人员有的职责心差,原则性不强,稽核检查图形式,走过场,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及时发现,发现的问题也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罚,而是大事化小、小事化无。有些事情虽然发现了,也下达了整改通知,但对落实情景没做进一步的督促检查,使问题越积越大,最终导致发生重大经济案件。从以上几个方面看,本人认为:
要做好案防工作,关键是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银行内部风险防控
(一)严格坚持开立个人网银业务,在开立网银业务时必须由客户本人亲自办理。
(二)大堂经理、柜员、复核、授权人都应提高警惕,防止不法分子利用职务之便进行非法活动。
(三)大额储户必须要留有客户的电话,及进和客户进行对账,对客户的账户资金变动进行动态提示。
(四)对网银业务绑定的手机电话号码一客要和客户进行现场确认,确保为客户本人所有并视同要件进行管理。
(五)坚持“四眼制度”复核、授权人员要前移到柜员内,现场复核,确认业务全程无误后再进行复核。
(六)严禁柜员人员留存客户身份证复印件,并进行经常性的检查。
(七)加强对员工银行业务基础知识和案防知识的培训,异常是新上岗人员,要重点加强岗位职责流程知识的培训。学习研究监管风险提示,使工及早识别各种外部欺诈企图。
(八)充分发挥录像监控作用。安排有业务经验人实时查看录像。
二、加强自身素质修养、提升合规操作意识
性的检查。
(七)加强对员工银行业务基础知识和案防知识的培训,异常是新上岗人员,要重点加强岗位职责流程知识的培训。学习研究监管风险提示,使工及早识别各种外部欺诈企图。 (八)充分发挥录像监控作用。安排有业务经验人实时查看录像。
二、加强自身素质修养、提升合规操作意识
案件防控的根本在于每位员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经过不断的学习相关业务操作和金融法律法规知识,最终从自身的角度杜绝案件发生的可能。我们每位员工仅有不断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结合自身岗位的实际情景,认真地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约束,吸取教训,并对有关金融法规、银行规章制度自我查找旅行岗位职责及遵纪守法方面的差距,明确今后工作努力的方向,才能使我们银行违法违规案件得到遏制。从自身出发,持之以恒,提高防范意识,谨守岗位职责,杜绝各项违规操作,消除案件隐患,才能到达有效地目标。相信我们每位员工都会远离金钱的诱惑,共同创造出一个和谐、合规的工作环境。
同时,案件防控工作关键点在于落实到每一个员工,只要我们每位员工都有案件防控意识、遵章守纪,案件防控就会事半功倍。在日常工作中要不断加强自我学习,提高自身素质,把风险防范贯穿于具体工作的始终,牢固树立“违规
无小事”、“安全就是效益”、“风险控制优先”的意识,自觉的把行业管理和自身的自律有机结合起来,明确岗位职责,增强自我执行制度的自觉性,增强自我思想道德和业务理论水平,构建牢固的思想防线,使遵纪守法意识在思想深处牢牢扎根,变成一种自觉,一种习惯。从小事做起、从自我做起,8小时以内要管好自我,8小时以外也要管好,坚决抵制种种违规违法不良行为的发生。 三、加强业务知识学习
身为网点一线员工,切实提高业务素质和风险防范本事,全面加强柜面营销和柜台服务,是我们临柜人员最为实际的工作任务。作为临柜人员,我深知临柜工作的重要性,因为它是顾客直接了解我行窗口,起着沟通顾客与银行的桥梁作用。所以,在临柜工作中,我始终坚持要做一个“有心人”。虚心学习业务,用心锻炼技能,耐心办理业务,热心对待客户。在银行业竞争日趋激烈的形势下,我们都很清楚地意识到:仅有更热情、周到、专业、快捷、创新、个性、尊享的优质服务才能为我行争取更多的客户,赢得更好的社会形象。
经过此次的案件防控学习活动,我找到了正确的价值取向与是非标准,找准了工作立足点,增强了合规办理和合规经营意识,经过对相关制度的深入学习,对提高自我的业务素质和执行制度的自觉性有了更高的要求,为识别和控制业
务上的各种风险增强本事,进取规范操作行为和消除风险隐患。总之,在工作中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要求自我,不断提高自我的风险意识,警惕思想,坚定信念,合规办事,杜绝一切违规和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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