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谋高手读后感(锦集16篇)

时间:2024-11-18 作者:好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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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8日,我看了一部电影叫《驭龙高手》。

这部电影讲的是,原始的时候,有一群龙既会飞而且会吐火,好像轰炸机,来轰炸城市,有一个小孩要出门,发现外面有龙在轰炸城市,吓得躲在了门后,那些龙在轰炸城市,弄的城市到处都着火了。那个小孩用弓箭把一只龙射下来了掉在一个森林里,第二天,那个小孩到森林里去散步,他看到了一个昨天被射下来的一只龙,被绳子绑起来了,那个小孩准备拿刀把那只龙杀了,后来他没有杀了那只龙,还把绳子解开了,那只龙就永远和他在一起,有一次那只龙被人发现了,就把它绑起来送回龙巢,到了的时候人们就用石头来打那个龙巢,最后发射出一个有火的石头大进龙巢的一个洞,里面说有的龙都飞出来了,最后一个巨大的龙出来了,也被打败了,最后那个城市变成了一个龙城。

那孩子霍普皮普很勇敢。以后我会向他学习的。

星期五,我们学校看了《驭龙高手》的电影。

电影开始的时候,一个女孩谈论了很多关于电影的事情,然后进入了画面。里面的每个人都很有趣。它向人们展示了英雄的喜怒哀乐和内心的变化规律。直到电影结束,我仍然沉浸在电影中!

这部电影讲述的是很久以前,地球的主人是以个维京人,他主要靠打猎、捕鱼和养羊为生。太阳一升一降,强壮高大的维京人和他们的妻儿过着幸福的生活。可就像现代人会被苍蝇、蚊子、老鼠、臭虫这些可恶的家伙打扰一样,威胁维京人的也有烦心的害虫龙。

那些飞天喷火、尖牙利齿的巨龙的侵犯,让维京人难安。于是,一代又一代的部落首领与龙搏斗至死。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被人叫做是小嗝嗝的维京人,他的爸爸是维京首领,也是一位勇敢的屠龙高手,但是令他失望的是,自己的儿子小嗝嗝实在是丝毫没能继承家族优秀的血统。

看着小嗝嗝瘦弱矮小的体型,和他懦弱的性格,就换来同伴们的嘲笑。当喷着烈焰的巨龙又一次袭击维京人的住地时,他就闯了一次大祸他自己打造了一套捕龙索之后,就偷偷带着器具,准备做第一个捉到夜煞的龙。听说夜煞是最凶猛的龙。很难抓住它。

小嗝嗝的捕龙索就逮到了夜煞。当他告诉人们,没有人相信他做了这件事。于是,失望之余,他拿着一把锋利的刀,独自到丛林中寻找夜煞的身影。当他看到夜煞躺在地上时,他几乎没有吓着他尿裤子。

终于鼓起了勇气,提起尖刀,小嗝嗝也硬着心肠准备一刀就结束这只被绳索捆住的龙的性命,可当他看到夜煞惊恐的眼神,他本来就不坚定的勇气瞬间消失了。他做出了一个决定,割断了**龙的绳索。当他去看龙的时候,他发现龙受伤了。他把鱼喂给它,那个叫夜煞的小嗝因为它张嘴时没有牙齿。

他还制做了驯龙的专用工具,与龙建立了美好的友谊,发现其实龙的本性是纯洁而温暖的,完全可以驯服。但是,这却引发了一场不必要的战争。维京人把打嗝的宠物龙困住,让可怜的龙把他们带到龙巢。

没想到,龙们最害怕的巨龙出现了,那是一只能和山相比的龙,有着六只眼睛,嘴巴能喷射出巨大的火球,能一口吞下十好几条船,它还有一双巨大的翅膀,可以带着它庞大的身体飞上天。小嗝嗝教会了伙伴们怎样驯服龙,小嗝嗝和伙伴们就赶来龙巢,救了无牙,骑上它,和巨龙展开了一场搏斗最后,维京人的宠物,就是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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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驭龙高手》这部电影主要讲是一个名叫格格的小男孩子,他生活在一座小岛上,他爸爸是这座小岛上的首领。岛上还有一群可恶的龙。它们经常袭击人民,毁坏岛上的房屋。格雷格想杀死这些可恶的龙,但他从来没有机会。

一天,格格在森林里发现了一条只有半条尾巴的龙。于是格格细心照料它,教它飞翔,教它吃鱼,于是龙变得强大起来。最后也成为格格的好朋友。当龙又来攻打这个岛时,格格和他的好朋友们出去抵抗,最后打败了龙。

从此小岛的人过着幸福的生活。

在看了这部电影之后,我了解到虽然人类没有龙那么强大,但他们可以驯服他们,因为他们比龙聪明。

今天,我看了一部电影《驭龙高手》,里面讲的是一个名叫小噶噶的男孩和一条叫夜敖的龙的故事。噶噶起初必须像他的家族一样,学***统暴力的方法去让龙驯服,甚至不惜杀死它们。但是他内心也害怕龙的凶猛。

后来,当他追一条名叫夜娥的龙时,他伤害了龙。龙不会飞。在水里甚至很难找到鱼吃。他于是自己摸索出方法,救了那条龙,还给它捕吃的。龙也感激他,心甘情愿拖起他向天空飞去!

看完这部电影,我明白人与动物之间的良好关系只有通过真正的友谊才能建立起来。只有人有爱心,动物们才会感激。大家才能和平相处。

我也从这个故事中知道,龙尾是用来控制方向的,应该和水中的鱼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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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最后一节课是电影课。我们要去**大厅看电影。我对地下室很兴奋。当我们到达**大厅时,我们找到了一个地方。我们坐下。开始放电影了,我们看的是《驭龙高手》。《驭龙高手》讲的是一个维京小男孩与一条名叫无牙的夜獒之间的故事。

小男孩是一个善良而胆小的人,而夜猫子是一条忠于主人的龙。看完电影,电影告诉我们要向小男孩学习,学习勇敢和探索的精神。

今天下午班会课,老师给我们看了一场非常有意义的电影,名叫《奴龙高手》。我觉得这场电影实在是太好看了。电影里讲的是一些有趣的小龙和一条在溶浆里的大大的龙。

大龙是很坏的,总是搞破坏,小龙们为了不让坏龙继续搞破坏,决定与大龙决斗。小龙们非常勇敢,最终战胜了恶龙并取得了胜利。

我在这部电影中学会了勇敢地面对强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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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一本叫《驯龙记》的书,感觉不错,现在我把他推荐给大家。

里面的主人公是祖孙三代,分别叫"孔小龙""孔大龙""孔龙",这三个相似的名字常常被人们弄错,从而给孔大龙父子带来了不少烦恼,但是他俩却喜爱着自己的名字,并且对恐龙有如痴如醉的迷恋。孔大龙最大的梦想就是牵着自己制造的恐龙去领诺贝尔奖。

一天,孔大龙决定自己制造恐龙,这一决定得到了儿子孔龙的大力支持,于是他们开始行动了。他们去找鸟的首领要鸟蛋,说要制造他们的祖先。鸟的首领听说要制造他们的祖先就借给了他们几个蛋,他们把鸟蛋泡到有恐龙基因的缸里,五天后孵出了三个恐龙,分别是翼龙、剑龙、甲锤龙,孔龙和孔大龙异常高兴。他们给三个小家伙喂奶,它们觉得很好喝就迷恋上了奶,五个月以后孔大龙决定给他们断奶,三个小家伙好不容易才断了奶。三年以后三个小东西都长成了威猛的恐龙,孔龙和孔大龙带着它们去领了诺贝尔奖。从此大家再也没有说错它们的名字了。

听了我的介绍你是不是也想去买一本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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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个孩子为了科学的理想不惜背井离乡,人们一定会认为他很有志气;或是一个孩子为了音乐的追求追逐远方,人们则会认为他极有抱负;可如果,一个孩子为了游戏而离家出走,那么,他就是不务正业,不知进取

而叶修,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为了网游《荣耀》离家,只因这份小小的梦想不被认可。《全职高手》的故事发生在叶修离家的近十年之后,他早已不再是曾经追梦的少年,而早已成为了《荣耀》网游职业联赛中唯一一个三连冠的王朝缔造者,却因种种原因被俱乐部驱逐,被迫退役但梦仍未破灭,两年之后,带着他一手组建的战队重返联盟,夺得冠军,再创巅峰

他不懈追求的,唯有胜负,唯有荣耀。是否真的有一个人的荣耀不败?他用行动给予了肯定的答案。他曾说若果喜欢,就把这一切当作是荣耀,而不是炫耀。正因他所追求的只有原原本本地荣耀,才能成为所有只求华丽表现的人无法越过的巅峰。若是从头来过,他依然会如此选择,简简单单,只为荣耀。他说:巅峰这种东西永远存在于未来,而不是过去。正因有如此的信念,一个被人看作早已过时的老将,才能在职业生涯的最后,完成对所有人,包括对自己的超越。无情的岁月可以使他不复当年,却不能消磨他的意志,正因他所追求的,只是荣耀。也许读过这本书后,会认为这本书的故事十分吸引人、情节十分生动,但却一次次为叶修的坚持,努力,与追求感动时,你才能够真正懂得:心怀荣耀,即战无不胜。

你是否也曾经迷茫和彷徨,或是有着不及他人的愤恨,又或是为巅峰不再而心生感慨?也许人人都有,毕竟没有人可以一直留在当年,一直维持巅峰。曾经的风光是否仍历历再现在你的眼前?那你便成为了彻头彻尾的失败者,成功者从来都是心无旁骛的追求更高,追逐远方,便成为了真正的强者。

正如我,曾经因留恋回望曾经的好成绩,好名次而步步落后,下滑退步,却将这一切仅仅化为愤恨与失落时,叶修的话不同他人的加油鼓励,或是讽刺指点,简简单单给予我动力与支持,没错,巅峰存在于未来,要用自己的双手去创造。于是超越自我。

也许你的梦想正被无知的偏见所践踏,但每个人都应坚持自己的梦,正如叶修所追求的荣耀,不畏艰险,不言己弱,使属于你的荣耀永不落幕。

愿,你与我的,荣耀不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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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跟所有产自好莱坞流水线的续集动画一样,《驯龙高手2》也在视觉和主题两个层面同时上了一台阶,魔幻版《阿凡达》+《冰川时代》的群龙乐园,古装版《珍珠港》+《环太平洋》的人龙混战,特效成果一如既往代表时下最高水准,无可挑剔,每一次振翅飞翔的环绕镜头都让人心胸舒畅,是我这样整天足不出户的大宅人通过视觉能体会到最淋漓的精神释放。

美中不足的是影片上映晚了点,受前两个月《哥斯拉》的影响,看那两头阿尔法龙嘴对嘴搏斗时,我脑中总回荡着雌雄穆托兽秀恩爱的画面,以至于这场本该十分悲壮的领袖争夺战,带上了暧昧喜感。

延续前一集“不同族群可以和平相处”的理念,本片抬出了一个比博克岛居民顽固百倍的超级顽固派充当大恶棍,他的崇高理想是通过控制一头阿尔法龙,将所有“穷凶极恶”的龙全部变成傀儡,以完成夺取霸权的野心。

这家伙并非十恶不赦的狂人,他在海滩痛诉动机时,我同情甚至理解他的处境和动机,失亲之痛,断臂之伤,这种长年积累起来的仇恨无论如何不是几句劝善所能化解的。无论影片中人与龙,还是现实里人与人的冲突,一旦绵延数代之后,就超出了谁是谁非的黑白哲学,双方一生下来就自动结成不共戴天的仇人,没有选择立场的余地。血债就要加倍血偿,即使这将扭曲人性。

可以想象,如果人龙始终对立,那么反派的计划一定轻车熟路,但由于博克岛居民已学会与龙和谐相处,人龙间世代相传的仇恨便出现了断层。反派弥补断层的手段也很高明,当众驱使最具灵性的龙逆反了最有天赋的驯龙者,并间接害死后者的至亲,如此一来,无疑能摧毁大众对“驯龙”的信心,并使仇恨顺理成章通过血脉继续蔓延。高,实在是高。

他错在低估了主角与无牙仔之间的友谊,如果在上一集双方感情尚浅时就这么干,事儿基本就成了。

不过大家都会认可,再水火不容的仇恨,也不应该蔓延到孩子的世界。世界上没有任何人道主义制度可以教育未成年人仇恨。影片用两个逍遥呼应的情节来印证这一点,先是入侵的龙对尚在襁褓中的婴儿表现出善意,后来交代年幼的龙可以免受阿尔法的操控。

这些看上去像是主创一厢情愿的灌输正能量,可联系现实呢,只有孩子不会对异族抱有先天的仇恨,也只有当面对异族的孩子时,你才可以放心不把他视作威胁,并像那头龙一样被后者的纯真无邪打动,因为你很清楚他的手上没有沾过你同胞的血液,不会被仇恨障目。最后,只有孩子才不会盲目地跟随仇恨的指引,从而免疫阿尔法龙的催眠,因为孩子只听自己的内心,而内心呼唤和平。

驯龙高手讲的是古代维京人的魔幻故事,却暗合了当代人类全球化生存状况的节拍。无论银幕上下,世界和平要依靠年轻一代来努力,都是不言而喻的事实。这也是好莱坞电影能永远牵动人心的秘密。它们总能用不同时空的故事,轻轻而准确地戳出当代人的精神穴位。不管剧情安排得多快,总能让我们感到亲切。

其实看到最后,对于群龙背离领袖、转助人类,我感到很难接受。毕竟和人类的感情再好,再不至于背叛自己的同类吧。后来,我注意到一个细节:所有的龙都是火属性,只有阿尔法是冰属性。除了体型的不同,更重要的是身份的不同。

阿尔法是天然的君王,而群龙宛如臣民。直觉上,冰比火更高贵,所谓的高贵和凉爽。

因此,我们可以把先前白色的阿尔法视作“贤君”,反派带来的挑战者则是“暴君”,篡权夺位,施行**,**民意。在揭竿而起的无牙仔鼓动下,群龙摆脱了暴君的统治,投向对他们平等相待的人类一边。电影就这样把异族之间的种群矛盾,悄然转化为**有压迫、**就有反抗的阶级斗争,而人类呢,彻底从外族仇敌蜕变成帮助龙族老百姓对抗**的人道(龙道)大救星。

其实稍微把脑洞再开大一点,这段情节不难让人联系到美国对中东地区的某些外交政策。也许有人觉得,这样解读,未免过头。不过别忘了,好莱坞几十年来都在潜移默化地输送大美国价值观,在一部老少咸宜、出口全球的动画片里夹点私货,性价比超高,他们没理由不这么做。

好莱坞有艺术家,但也不乏精明的商人。这一思想的软广告比舒化牛奶、周黑鸭更为隐秘,效果好上百倍。这值得只懂教育主题的中国电影人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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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驯龙高手的这九本厚厚的书,我在暑假用了充分的时间把他们读了又读,其中我最喜欢的是《驯龙高手9:窃取龙之剑》。

小嗝嗝,生活在两个被大群大群野龙包围着的小小的贝客岛,他矮小又弱不禁风,长着一张让人“过目不忘”的脸,可是他,就是整本书的主角。

其中,令我最难忘的是小嗝嗝的防备野龙之袭,他们当时正在用吊床吊在悬崖上呼呼大睡,可是就在这时,一大群贝客岛野龙在空中飞来飞去,不断从空中冲下来突击小嗝嗝和其他男孩们,男孩们吓得哇哇直叫。而小嗝嗝保持冷静,终于想出了一个方法,他大喊:“所有人都把自己的钩子拿出来!

”男孩们把钩子拿了出来,“钩住龙的背飞上去!”男孩们都找准时机,把钩子钩在了龙的背上,龙载着他们飞上了悬崖。就这样,小嗝嗝成了大英雄。

小嗝嗝虽然瘦小,但他遇事冷静,会思考,我要向他学习!小嗝嗝还有十足的勇气,敢钩在巨龙的背上飞上蓝天,这一点我也要向小嗝嗝学习;还有一点,就是小嗝嗝的优秀的领导能力,这我更要向他学习。总之,我明白:

那些优秀的人不是天生的优秀,要靠后天的努力才能成才!

小贴士:作文是学生综合运用知识和能力的体现。写作的提高不是一蹴而就的。它要求学生积累知识,提高阅读效率。

它离不开对周围事物的观察。除了学习知识外,还要了解外面的世界,仔细观察,认真思考,勤奋实践,这对提高作文水平是非常有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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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手在民间——《俗世奇人》读后感1000字

中国有句俗话:高手在民间,亦有语云“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俗世奇人》说的就是在天津民间的各类奇人高手。相比详尽、通俗的人物传记,《俗世奇人》短小精悍,每篇不过寥寥数语就将人物的性格特征、才华奇事描绘得栩栩如生,给阅读者身临其境的感觉。短短十八篇小文,生动地展现了当年天津卫的热闹非凡和藏匿于街头巷尾的能人异士的奇闻趣事。

书中的手艺人都是各路行家,如刷墙不落漆的刷子李、去伪辨真的蓝眼、手艺高妙的泥人张以及认牙不认人的华大夫等等。他们从事的行业都关于民生实际,故而因好手艺被人熟知。然而,书中在强调各位能人手艺精湛的同时,也浓墨重彩的描述了不同能人迥异的性格特征,而这些性格差异所产生的奇闻趣事才是这些能人名声远扬或流传的关键。这不禁让人思考性格与能力之间究竟有怎样的关系,不同的性格对个人能力的树立有着怎样的化学效应?

其实,看完全文的第一反应是这些奇人如何练就了一身绝技:是天赋高超还是后天以勤补拙?18个小故事、18个不同的行业,白道、黑道。遂再次翻阅、细细品味。未料到,作者在开篇就已经告诉了我们答案——“好好学本事吧!”原来,好本事是学出来的!文中没有交代能人们是如何学得了这些个好手艺,但是我们可以合理地推测,他们必然属于立长志的那类人,选择了一个行业就把它做到了最强最精,受到社会的认可。反观现代社会,由于信息大爆炸和分工的日益细化,很多人常立志,这山望着那山高,已然没有了精心钻研、干一行爱一行的那份心境了,哪里还会“好好学本事”?

对能人们的性格描述,最经典的一句话莫过于《大回》章节中的那句“能人全都死在能耐上”。“死鸟”贺道台、蓝眼江棠,敬古斋的黄老板、小达子或多或少都是这句话的应景。他们都因为自己的好手艺享受了好处,最终又因为各自性格败在了手艺上,甚至不得不放弃了赖以生存的技艺,另谋生路。他们多少有些刚愎自负、固步自封,认为没有人比自己更厉害。殊不知“山外有山,人外有人”,只有保持对知识的渴望,不断创新进步才能长足立于不败之地。而这些人的失误/失败,又往往在于忽视了对自我性格的调整对能力的影响。虽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然而一个有主观能动性的人,是应该能够时常反思自我的性格特征对所在行业所需的能力培养中的影响,并及时做出调整的。正所谓能力决定饭碗稳固程度,而性格才是决定命运的关键。

《俗世奇人》是一本具有浓厚中国风的书籍,短短篇幅,让人尽看世间冷暖和民间技艺,虽然说的是晚清光绪年间的市井人物,但其语言精练,内涵丰富,使人常看常新,确是一本不可多得的好书。(文/资源综合利用所夏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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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你也能成为记忆高手》这个故事中感受到,不是因为你笨你学***,也不是因为你笨,记忆就不好,而是因为你懒惰。俗话说笨鸟先飞早入林,工夫不负有心人。在故事中,卓觉得现在很难学习书中的知识,尤其是背诵和写默的内容。

比如说:上英语课,英语老师说拿出本子来默单词,可有些人不会默。其实英语老师提前已经说过要默单词,可有些人说不把这事记在心上,等到了英语课默单词时他们就不会默;而有些人,他们就会把这事记在心上,有时间他们就把单词拿过来看一看,记一记,等到了英语课,他们就能很轻松地默出来,这就是所谓的笨鸟先飞。

所以要想成为真正的“高手”,只有自己去努力才会取得成功。

有一次,老师打**回家背诵课文,第二天就来检查,但有些人回家后没有认真背诵,而是跑出去玩。等老师检查的时候,他们就会背不出来了。这时,老师就让他们会背了才能下课出去玩。

他们就会觉得先会背了的人占了便宜。其实他们在玩的时候,先会背的人在用功。现在是他们用功,别人玩,都是一样的。

正如数学老师常对那些成绩不好的同学说:“其实你们不是笨”,而是你们懒。

不过,记忆还要讲究方法。如果你看过虎年的cctv春节晚会,那位7岁的小姑娘表演的《记忆百家姓》的节目就一定会让你记忆犹新——在直播现场,主持人和现场观众随意报出百家姓中的某个姓氏,小姑娘都能准确地回答这个姓氏排在姓氏表中第几行第几列。其实这个小姑娘不是靠死记硬背的方法,而是用科学的记忆方法,才取得如此好的效果。

所以如果你想在一件事上成功,你需要掌握方法

就像爱迪生所说的“失败也是我需要的,它和成功一样有价值,只有在我知道这件事做不好的时候,我才能去探索找到做好这件事的方法是什么。”

每个人的成功都不好说,而是有一双勤劳的手。不会有现成的“肉”给你吃,只有你去努务,才会有“肉”吃。只要有一双勤劳的手,笨蛋也会成为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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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驯龙高手》这部影片讲述了一个到处充斥着身材结实壮硕的海盗和**异常的喷火飞龙的世界。整个故事围绕着一个名叫希卡普的年轻海盗展开,他和其他人住在一个名叫伯克的岛上,在那里与龙搏斗已经成为日常生活的一种方式。希卡普是海盗首领的儿子,起初他父亲无法掩饰对他灰心丧气的儿子的失望。

但是,他善良、聪明、自信,把训练视为证明自己具有成为一名战士的特征的宝贵机会。但是,当希卡普遇到了一只受伤的小龙时,他被小龙眼神深深打动,放下了屠刀,喂其食物,建立信任,和这个本应该是不共戴天的仇敌成了好朋友。最初的时候,希卡普只是为了让大家他建立了部落与龙的新型关系,人龙和谐共处,

这甚至帮助希卡普赢得了女友的真心爱,最终救了他的命。

,这个岛屿也才会更加富饶。也许,有时候,当我们和我们讨厌的人打交道时,我们不妨这样做。退后一步,给对方一个机会。也许我们可以成为朋友。

今天我读了劳斯劳森写《思维与智慧》中的《幸福》这篇文章。这篇文章主要是关于:当我和一个朋友排队购物的是候,我告诉他每天下班的是候,我的家人都很混乱。

那些孩子连房子的清洁都保持不住。忽然,身后的一个妇女说,你们多幸福呀,我的两个孩子在汽车事故中死去。我的家很干净,但我想用我的家来换你所有的东西。

我从这篇文章中了解到:事实上,我们都有幸福。乞丐能得到许多人的帮助,学生在学***尝到快乐但是,有些人很不乐观,只看见使自己难过的事情,没有看见自己拥有的。

所以他总是抱怨自己的不幸,但是一旦我们在不幸中找到了幸福,我们就会深深地爱上它。

在这篇文章中,我哥哥和我的孩子很相似。他整天只想要东西,把玩具扔得满地都是。有一次寒假,妈妈和弟弟回老家了,家里只剩下我和姐姐。爸爸很晚才回家。

我和姐姐不用跟在弟弟后面帮他拾玩具了,更不用在吃饭时,追着他去喂,不用每天听见吵闹的声音,更听不见他的笑声这时我觉得很孤独,很寂寞。这时,我知道哥哥的恶作剧也能给我带来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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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朋友的推荐下,我很是仔细地阅读了《阳谋高手》这部小说。不过,读小说的过程是相当的郁闷。我对待小说有两种态度,要么是走马观花,够热闹,够搞笑,够YY即可;要么是认真细致,不放过任何一处可能让自己有所提高的地方。《阳谋》这部小说总体来说没有让我感到真正能达到封面上说的从此,没有难做的生意。

让我先来说一下小说的主人公欧阳佟,作者对欧阳佟的性格特点的表现是比较模糊的,可能和小说事件的构架有关,从而使得主人公的性格随着事态的发展而有所改变的缘故吧。那么,就让我来说一下他的优势吧。首先,欧阳佟很得女人喜欢,不管在报社、电视太还是在政府部门,还有后来的企业界,他都让女人很执着。真是有个好家什,胜读十年书啊。有意思的是:和他发生性关系的女人对他都死心踏地,我怀疑这些女人都有花痴的倾向;同时更让人佩服的是:欧阳佟能在若干女人中应付自如,才子真不是盖的。其次是他的特殊身份记者,而且是那种电视台不敢让其辞职的特殊人才。这说明欧阳佟的确有过人的才能和特殊的背景,小说中所设置的背景似乎有点不足。省长和省委书记经常点名陪同的记者,他需要的单单是好的文笔吗?还是还要不断地替某些当说客,很难想象这样一个人怎么能得到省委书记的垂青。第三是其复杂广泛的人脉关系。从贩夫走卒到企业大亨,从政府科员到中央领导,从私家侦探到新闻媒体等等。如果不仔细分析人们会把这些归结于其原来工作的特殊性,但深入分析后你就不难看出其中缺少了必要的过渡。接下来,就是我们才子的文案能力了,小说开始在欧阳佟在起初设计林飞的广告文案中的表现一无是处,但经过指点之后就变得处处生花,不得不说:上帝啊,太妖孽一点了吧!不过,作者的上帝位置不可动摇。如果可以,我不也是上帝了?到此可以看出,作者给主人公的定位已经相当明确:掌握利器(媒体)又力大无穷(手眼通天),是一个精通武艺(冠绝天下的文案功底)的地下组织部长(能给人带来很多的政治利益)。

整个小说不得不说的是另外一个女人王禺丹,花痴的可以。为什么这么说呢?第一是在刚刚见到欧阳佟的时候就能够无条件的信任。不知道全国知名企业家,社会精英都是这样的人吗。或许有人会说那点钱不算什么,当前期的投资就可以啊。我不禁要问,在欧阳佟用了杨大元之后,已经看到了危机,为什么还要去支持这个王老五呢?她旗下的江南烟草好象是自己家的,随随便便就是成百上千万的扔!她和他之间的事情难道就没人阳谋得了?还是对手本身就弱智?

读完这部小说,我真的很想具有欧阳佟的条件,因为,那样的条件下还有什么生意谈不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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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部在幽默搞笑的基础上也不乏温情感人的片段与深刻哲理的影片。

影片的开头讲述了一个小村庄,里面住着生性就爱冒险的维京人。对维京人来说,他们的害虫是一只只巨大的龙。这些龙抢夺他们的食物,因此他们经常与龙对战,还成立了屠龙训练营。族长有一个儿子,名叫小葛格。小葛格生性胆小懦弱,丝毫没有维京人坚强勇敢的性格,族长为了儿子的安全反对他参与屠龙。但是小葛格的梦想就是屠杀一只龙。一天晚上,他用自制的网捕捉到了一只神秘的龙——夜影龙。第二天他准备屠杀夜影龙,但是他不忍心下手,最后把夜影龙放了。

在今后的日子里,小葛格与夜影龙成为了很好的朋友,他亲昵地叫它“没牙仔”。小葛格在没牙仔那里学到了不少如何快速有效地驯服龙的方法,这使他在屠龙训练营里一举成名。

与小葛格一起在屠龙训练营中练习屠龙的队员阿克修亚十分奇怪也十分惊讶,还有些许的嫉妒。于是她偷偷跟着小葛格来到了没牙仔的栖息地。没牙仔带着小葛格和阿克修亚来到了龙穴。这里他们才知道,原来那些龙抓来的食物并不自己吃,而是给一只大龙吃——谁要是给的食物少谁就会被大龙吃掉。他们不打算告诉别人这些事,但族长还是知道了。最后,族人们去攻打龙穴,大龙出来了!小葛格与没牙仔齐心协力打败了大龙。龙们为了答谢他们,心甘情愿地做了维京人的宠物。

看完影片,我感触甚深。影片想表达的是什么呢?其实,这部影片中有许多哲理,比如小葛格的善良与坚强,如果当初他杀了没牙仔,那么可能到今天,龙都还是维京人的害虫。一样的,如果当初族长反对小葛格屠龙时他听了族长的话,并没有坚持下来,故事也不会到今天这一步。

但我认为影片表达了一个最重要的思想就是——人与动物之间的和谐。

小葛格与没牙仔之间仿佛有一条线连着,把他们越拉越近。为什么呢?是的,就像《喜羊羊与灰太狼之虎虎生威》里所说的一样,每个人都是由单细胞进化而来的,其实大家都是一家人,没有必要打打杀杀。无论是花草树木还是人与动物,我们的体内都有着同样的基因,有着同样的细胞,甚至连血型都可能一样。我们每天踩踏着同样的土地,呼吸着同样的空气,饮用着同样的水,享受着同样的阳光!地球是我们美好的共同的家园!不要让血腥气玷污了它美丽的外衣!一起行动起来吧!使人与动物之间更和谐,地球家园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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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我第一本看的最长的小说了,但是这应该是我看得最快的小说。我欣赏叶修为了拼搏而不断地努力,“大不了从头再来。”这句话说的容易,但做起来是那么那么的难,但他在被逼退役后,毅然决然地从头开始,重新创立战队,只为站上荣耀最高的殿堂。总决赛的画面应证了叶修从始至终的理念“荣耀不是一个人的游戏”。我欣赏十年队长韩文清,一个为霸图征战十年的、有热血的初心不改的队长。他为了霸图宁愿舍弃站上更高的世界舞台,只为将自己有限的精力放在第11赛季,获得总冠军。我欣赏王杰希,一个被叫王大眼的人。他把微草扛在肩头,为了微草的新一代选手能够更有自信,不顾自己的名声,也要让他在全明星挑战赛上获得胜利。其实不止他们,还有喻文州,张新杰,乔一帆等很多人都自己特有的闪光点,值得我学习。

但我最喜欢的还是烦烦黄少天,在赛场上,他是一个理智甚至冷酷的机会主义者,在私底下却是个重情义的人,听说了叶修的遭遇,他义愤填膺,偷摸出来帮打副本,用一些书友的话来说“不是关系特别好,都不敢要十元上网费”。

其实这里还有一些我觉得很可惜的人,他们真的是缺少一点“运气”,例如双花组合。张佳乐,一个四夺亚军的选手。有四次离冠军中只有一步之遥,但却只能站在领奖台的旁边,看着冠军战队的欣喜。孙哲平手伤发作不得不满怀遗憾退役,“再睡一夏”应该有两种情绪。一种是怀念那年夏天和张佳乐一起战斗,创造“繁花血景”,还有一种是满怀重返联盟的希望吧!

对于周泽楷,许多人都说“要是苏沐秋还在,就……”。其实,没那么多要是和如果,苏沐秋是枪系第一人,这没错,但是并不能由此否定周泽楷,也许单比神枪手这个职业,周泽楷能胜过苏沐秋。就像叶修虽然是荣耀教科书精通全职业,但单比弹药专家他也不一定能强过张佳乐。就如苏沐橙说的,叶修觉得如果苏沐秋还在的话,荣耀第一人就应该是他,这个包含了一种惋惜。(以上仅个人观点,不喜勿喷)

我记得之前看过一句话,我笑喷过“有一种生气叫,黄少天听了会沉默,周泽楷听了想说话。”最后,用一些人物成语来结语吧:沉默寡言黄少天,口若悬河周泽楷,手速过亿喻文洲,长命百岁苏沐秋!PS:附上叶修最喜欢的表情[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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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驯龙高手》这部影片主要讲了一个叫嗝嗝的小男孩,他生活在维京部落里,他的父亲领导着整个部落。因为在这个小岛上有许多龙,伤害岛上的人民,嗝嗝的父亲就带领着岛上的人民反攻。嗝嗝他非常弱小,谁都看不起他,可是他却想杀死一条龙,让别人见识一下自己的本领,但他一直下不了手。有一天,嗝嗝在森林里发现了一条被绳子捆住的龙,于是他用随身携带的小刀割断了绳子。嗝嗝发现这条龙只有半条尾巴,于是在嗝嗝的精心照料下,这条龙变得武艺超强,力大无比。嗝嗝也成了龙最好、最亲密的朋友。在一次与龙的家里的巨龙决战时,嗝嗝牺牲了自己的一条小腿,变成了铁钩腿,于是嗝嗝便成了小岛上最勇敢的孩子。自从格格打死了那只巨龙后,别的龙也不像原来那样凶猛了,变得温顺了。而且,百姓们还在这个小岛上建立了龙的乐园。

看了这部电影后,我知道了动物也是有血有肉,有感情的。只要我们每一个人学会去关心爱护动物,保护动物,动物是不会伤害你的。

让我们每一个人行动起来,保护动物,保护和谐的大自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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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早上起床前躺在被窝里看完了黄晓阳的《阳谋高手》,在商场经营方面给了我很多触动,作者很了解官场和商场,描述了主人公欧阳佟从文人到商人的历程,这说明社会是改造人的良好环境,每个人在其中如同一只只虾米,在不停地寻找自己的栖息地和食物,强者吃肉,弱者喝汤,肉就那么多,可汤可以随随便便喝,但是汤越多味就越淡。

王禺丹在这是主角,一位国企董事长给予欧阳极大帮助,与其说帮助欧阳不如说帮自己实现梦想,资源重组,一个很新的话题、很新的思路,她的很多话都会让我有一种醍醐灌顶,茅塞顿开的感觉,她在论述关于节奏角度令我很是佩服和欣赏,通过国民党,共产党的例子说明了节奏的意义,蒋介石没有按照自己的节奏,而被动的跟上了XXX的节奏导致全局的失利,从一定意义上来说这是看问题的一个新角度,国民党实力本身大于共产党,打消耗战的话,国民党耗得起,很可能获得最终的胜利,但在商战上却不能这么看,也不能这么干。相互消耗战的结果只有一个,两败俱伤,第三方得利,还有一目的就是逼对方让步,达成暂时和解。

邱萍是江南交际之花,有一张恐怖的人脉网,她和王禺丹是欧阳佟成功的最大推力,她俩和他似朋友又似姐弟,错综复杂,两人都很漂亮,很成熟,很伟大。这也许也是吸引读者的一种方式吧。

杨大元这个人很有意思,在书里是个奸诈耍滑,见利忘义,见风使舵的小

人。他虽然可能辉煌一时,但不可能一世辉煌,他可能是社会的产物吧,他也许是条鱼,把水搅混了,他在书中被比作农夫和蛇里的蛇,过去反咬一口可能置人于死地,但现在就算不死也脱成皮,很有意思。杨大元也许是一些人的代名词,他从某种意义上讲也是欧阳佟成为奸商的助推器。当杨大元对他一次次进行陷害时,我想我肯定也会像他一样,给他机会改过,这就是典型的妇人之仁,但现实里可能就是因为你的一念之仁让自己万劫不复。我觉得每个人最好的就是清楚自己能有什么样的高度,做自己认为对的事情。一定要心存善念。广结善缘,多做善事。文中有三位女中豪杰除了前两位还有一位朱丽依,不是作者看好女性就是应付读者需求,总之达到了目的。

至于文中提到的权力平衡问题令我很是感兴趣,但身不在其中,无法体会其中的深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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