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孩与弃狗读后感 (一)
——美好的文,美好的欢语,美好的审言,美好的爱
也算是阅读过不少网络好文了,但竟然到现在才无意中发现这个文,(还要感谢app store里强大的app啊)。我一口气连续读了4遍,部分情节已达5~6遍,第一遍如我读大多数文一样,一目5行(其他的文基本是一目10行,但此文刚开始就很抓人,所以稍慢了些),基本是含着眼泪读完的,且读完后,爱意充溢我的心间,感慨是难得一见的好文,第2遍算是一目两行的看,读了更多细节,第3遍算是一个字一个字的看,发现了很多原来没有领悟的事情和关节(主要是文中人都是玲珑心窍,说话一点就通,我这个笨蛋则要反复想半天才能领悟),第4遍是慢慢看,尽量记住前面的细节,上下文进行联系,打通中间一些不懂的关节。
和所有人一样,刚看完此文,留下最深印象的肯定是审言,“他纯净坚强,善良大方,像一盏黑暗中的灯光,那么深沉的夜,都没有熄灭它的明亮……”,这段描述字字准确到位,完全和那段旅途中审言给我们的印象一致。还有特别是番外中,他在欢语面前像个小孩子般讨要欢语的宠溺,吃言言的醋,实在是可爱的让人爱不释手。我同意作者的说法,审言几乎是理想中的人物,但写来又是如此真实,让人闭眼就能想象出他的样子。
我本来想多写写审言,毕竟是如此美好的存在,但看了贴吧,大家大多也是花痴着他,已写了不少,那我来多写写欢语吧。
看到很多人在贴吧里说,欢语是个很普通的女人,不值得审判。我觉得这句话大错特错。虽然审言对欢语的爱,可能从一开始欢语救了他,为他上药开始,他相信她的天命就是“你是上天送来配我的人……我受了那么多的苦,你是来对我好的人。
”但即使审言多相信那是天命,而如果欢语最后无法像她实际做到的那样对审言那么好,审言也不会如此坚定的等待着,带领这欢语走出情感的困扰。所以我觉得,欢语的确是上天特地为审言选择的好姑娘,欢语的个性、特点与审言的个性无比契合,欢语和审言一样都是万分美好的存在。
首先,先从最不重要的说起——相貌。很多人认为欢语看起来很普通,但这也是一个很大的错误。本文非常特殊的是以第一人称来叙述的,所以我们看到的审言也是欢语眼中的审炎,所以对审言的外貌多有描述,如第一次看到他,“他的脸色苍白如纸,两道浓黑秀美的眉毛,眉头紧蹙着。
长密纤细的睫毛,如扇般覆盖在现出暗黑色阴影的眼底。挺直的鼻梁,淡白色的棱角清晰的唇紧闭着,明显咬着牙。虽有短短的一层胡须,可长得真是十分秀雅俊美。
”后面多次提到审言是个多么俊美的男子,所以对读者来说,审言的美貌是毋庸置疑的。
而欢语对自己的相貌的描述却非常少,因为第一人称的限制,谁也不可能整天自己夸自己多好看,如果真是那样,欢语还是欢语吗?欢语的美貌除了在茶馆番外中借路人甲之口说出来之外(湖滨宴席那一次“一身紫衣,头戴金冠,面如桃花,白里透粉。眼睛里,柔光荡漾,含情欲语,看人一眼,就勾魂夺魄呀”,“身段儿窈窕妩媚,气韵如弱柳扶风”,“声音和美圆润,就是在生气,那语气也像是丝缎轻扬,撩得人胸口难受。
”),单说正文中的描述,欢语穿越后第一次照镜子“我看着镜中的女子,肤色白皙,柳叶眉,秋水双翦,瞳仁明亮含情,鼻挺唇红,算是美丽。”自我评价“算是美丽”似乎并不高。
全文似乎也只有此处有正面描写欢语的美貌,其他都是靠旁人的反应来间接描述的,但如果各位不仔细看就很难看出来。比如,大家都知道,皇帝开始是想纳董玉洁为妃的,但根据全文给的线索,皇帝应是在狩猎时见过董玉洁,但当时董玉洁女扮**,想来双方应该没什么深入的进展,估计就是皇帝看了一眼,看到了,于是就想了。后来在旅途一开始皇帝用“风情万种的眼睛”(欢语的话)看着欢语,希望让其“过府”,如不是欢语口才了得,楞是把两人关系定位在“朋友”上,结果也难料。
这一点在茶馆番外中有明确的描述说皇帝想纳太傅之女为妃还偷偷去看了人家。皇帝看了一眼就动心的女人难道还是“算是美丽”的女子吗?
还有好几处,比如还是一开始遇上皇上的小店里,欢语心中烦乱把斗笠摘掉,就立马引来了钱眼和皇帝。在湖滨寿宴那次,“我已踏上了最后一级台阶,不由得观望了一下,人声一下子安静下来,我也怔在了那里。”隐晦的描述了精心装扮后的欢语是多么赚人眼球。
还有比如番外里言言去游泳那次,“审言又稍推让,才重半躺下,我再为他调整枕头盖好被。起身才发现林赵两位都铃铛眼睛盯着我,审言皱了下眉,两人马上回头看言言。”,第一次读这段以为是林赵对欢语如此贤惠而震惊,后来再读的时候,知道审言也是个大醋缸,他皱了下眉显然是不愿意让别人看自己的妻子,这样说来,应是欢语的容貌震惊了两老头。
其实这样隐晦的地方还很多。
之所以看完全文会觉得欢语长相一般的,主要是欢语对自己的描述完全想象不出来是一个美女所为。比如她和钱眼嬉笑怒骂,经常两人“咬牙”,“相对哈哈大笑”,形容自己为接近谢审言“厚颜无耻”,“恬不知耻”等,在焦急等待审言的时候“抓耳挠腮”,这样一个欢乐可爱的女生很难想象是那种闭月羞花的美女。
还要说一点,很多人觉得任何一个女生穿到女主的境地,大约都会爱上审言的,他是帅哥呀。但我觉得这样说欢语就有偏颇了。欢语经常提她以前的那位是个“明星”般的人物,而且说不将那位与审言相比,觉得审言有形而上的东西,这说明,欢语以前那位和审言在容貌上至少是不相上下,甚至比审言还要帅,所以审言的俊美并不是吸引欢语最重要的一点,她对这方面应该比较有免疫力了。
其次,欢语的个性。欢语从她的名字很见一斑了——欢乐、会说话。有欢语在,周围都是笑哈哈的氛围,她让生活在她周围的人也很开心(这点和钱眼一样)。
相由心生,她的欢乐来自于内心的欢乐和温暖,她也向周围所有人释放温暖的善意,她同意了他爹的再婚,把杏花嫁给了钱眼,帮助他哥哥和冬儿,鼓励张嫂去开店和接受新婚姻,给莲蕊提供建议,教导李伯在心中种花种树。当然,她更像个马力强大的温暖发射机,她给了审言无微不至的贴心照顾,时时给他做心理辅导,没有她,审言很难最终完全克服自卑的心理阴影。同时欢语是个母性泛滥的人,非常喜欢孩子,审言恰恰又很小就失去了最爱他的母亲,所以审言在欢语面前就像个撅着嘴要糖吃的小孩子,他享受在欢语给予他的这种无边无际密不透风的深情和关爱中。
第三,欢语的能力。虽然欢语总是说自己是“天下第一无用之人”,不会赚钱,学***好。但谁说搞人际关系的能力,说话的口才,敏锐的洞察力,以及照顾孩子(包括审言)的能力,就不是能力呢?
你能够在突然而来的皇帝面前仍能镇定的说一番韬略吗,还说服皇帝放弃自己为妃的想法?你能做到像欢语那样总能猜出对方的想法吗?你能不能讲道理,讲真话,给人心理辅导?
欢语在现代天生是做pr的材料,到了古代没有pr这个职位,但她自己也给自己找了几个备选工作:媒婆(一定是很厉害的!),开餐馆当妈妈,桑劝人喝酒(欢语被法官带出去教书……)开孤儿院。
最后她开了孤儿院。
这样一个善良的、欢乐的、温暖的、聪慧的漂亮姑娘,几乎是为审言量身定做的。欢语说审言是她的明灯,为她指引方向,而她何尝不是审言的明灯,温暖慰藉着审言呢?
盲孩与弃狗读后感 (二)
凯恩说有人扮演英雄,因为他是怯懦的。
有人扮演圣徒,因为他是凶恶的。
有人扮演**是因为他有强烈的伤害欲望。
人们之所以欺骗,是因为生来便是说谎的。
《城市与狗》是作者根据自己少年时在军校学***身经历写成。
城市指秘鲁社会,狗指军校学员。
在作品中,大量的篇幅用来描写打架斗殴、金钱交易、赌博、**、上课**等丑恶行为,揭示了底层人生存的困境,相当令人震惊。
作者创造了一个中间人,名叫阿尔贝托。他既不谦虚,也不专横,也不欺负弱者和强者。
在维护个人尊严和合法权利方面,阿尔贝托永远不会放弃这场斗争。这个角色是丽莎的化身。
在《城市与狗》里,阿尔贝托时而生活在社会上层豪华住宅区,时而与来自社会底层的黑人、混血种族学员住在同一宿舍;他既看到了上层社会的伪善、欺诈和糜烂的生活,也了解了贫苦阶层的悲惨处境。
这两个极端他都不能接受,因此宁肯躲进文学天地,逃避狗咬狗的生活。
通过这种方式,阿尔贝托逐渐发展出这样一种能力:建设一座文学之城,抵御城市的喧嚣和狗的吠叫;因为文学为个人抵抗提供了一个**和空间。
生活似乎是一个非常深刻的词,因为我们不能总是说清楚,但它也很简单,因为我们每个人都在经历每一天。
我们一出生就有家庭生活,所以家庭会对我们的生活产生深远的影响。
这本书详细描述了豹、阿尔贝托、奴隶和特雷莎的家庭环境。
我不禁想起一句话,幸福的家庭总是一样的,不幸福的家庭也有自己的不幸。
可以这么说,他们的家庭都是不幸的。
对于美洲豹而言,家庭没有给他任何的保障,自从懂事的那时候起,母亲就一直得为生计而奔波。
艰辛的生活让母亲有了太多的抱怨,抱怨社会的不公平,抱怨**的吝啬,抱怨父亲的愚昧。
因为父亲的死,只得到一丁点的抚恤金,这令母亲超负荷地承担着这个家庭。
于是母亲默许他和他哥哥去偷东西和抢劫。只要她能给钱,她甚至会失去做母亲的权力。
家庭中对他影响最大的应该是他哥哥。
哥哥教会了他用暴力去争取一切,教会了他如何在暴力中取胜。
而这也让他在以后的生活中得以生存下来。
而哥哥的好朋友瘦子依盖拉斯作为一个引路人将他引入社会这个大家庭,于是他有了第一次偷,有了第一次性经历,也有了第一次被背叛的滋味。
他过早地进入社会的大染缸,在残酷的环境中成长。
他学会了生活,有自己的信仰和忠诚。
亲眼目睹了伴侣的处境后,他痛恨背叛他的人,他也有复仇的感觉。
那种单纯纯洁的爱只能埋葬在特雷莎的心里,为了生存,他离开了家,离开了特雷莎,也离开了童年。
与美洲豹一样,特莱莎也出生于一个贫困的家庭,父亲嗜酒如命,并且不断地换女人,可是她依旧感激父亲,因为至少他还没有抛弃她,让她拥有一个所谓的家。
后来,父亲去世了,母亲去寻找新的生活,把她留给了姑姑。
从此以后,她和姑妈相依为命。
阿尔贝托和他们不同。他有家庭保护,不必靠自己生存。
他有一个能使他的生活物质化的父亲,他还有一个体贴他的母亲。
父母的关系很不好,因为父亲总是背着母亲去外边乱来,但是对于他而言,这一切都无所谓,他甚至于觉得母亲太固执于所谓的忠诚,他在乎的是能否从父亲那里拿到钱,然后如何用这钱去取乐。
而对于父母司空见惯的争吵,他显得就像局外人一样无动于衷。
面对越来越弱、越来越老的母亲,他更喜欢年轻、健康、精神饱满的父亲。
在他的举止和言谈之中,有着某种难以抑制、急于表白的东西。
他一直以为他父亲不快乐,但突然他怀疑,他很快乐吗?难道像父亲这样也会幸福?父亲对他的影响是难以察觉的。父亲的话和父亲的行为似乎又出现在他身上。
面对母亲的哀号和母亲的诅咒,父亲可以非常平静地说,我想要绝对的自由,我想主宰我的生活。
其他人物也有各自的英雄形象奴隶善良而正直;灵巧的诗人不惜代价要给自己兄弟伸冤;在全班性的大背叛中,博阿仍毅然挺身支持自己兄弟;卡瓦1人承当所有责任,牺牲自己保全同伴;甘博亚在长官强大的压力下,还是狂热的坚持保有相当程度的理想性。
尽管这些英雄都有自己脆弱的面容和失败的处境,但他们仍然散发着一些动人的光芒。
他们是很单纯,很单纯的孩子,想拥有自己的友谊、爱情、家庭,但生活帮他们安排了一种方式。
生活转了一个圈似乎又回到了原点。
美洲豹嫁给了特蕾莎,特蕾莎最初爱上了她。阿尔贝托按照父亲的安排去美国留学,找到了一个恋爱中的女人。
生活又安安静静地继续着,曾经以为永远也无法消融的阴暗记忆似乎也已渐渐淡忘,许多事情回忆起来好像只是些电影里的片段罢了。
他可以一整天都不想起‘奴隶’的脸。
只是,这消逝的生命,该谁来为他诉说……
盲孩与弃狗读后感 (三)
在这一个暑假中我读过许许多多的书,其中,最让我印象深刻而且难以忘记的一本书,就是《小火鸡与狗妈妈》。
这一本书是沈石溪写的,这本书它不是一本在讲小火鸡和狗妈妈这一件事,是分成好几十段来写的,例如给大象拔刺,小火鸡和狗妈妈,单臂猿的末日,退役的军犬黄狐,对我的印象最深,今天,我就讲一讲他的故事。
黄狐是一只军犬,虽然它鼻子和唇吻间稀疏的长毛已经秃尽,显出几分衰老,但从他细腹宽胸的身材,发达饱满的肌肉,肩胛上哪道显眼的伤疤和短了一小节的右前爪中,仍可以看出他年轻时威武勇猛的风采。可是就几天过后这只军犬黄狐退役了,它退役过后主人把它送给了一个胖厨师的手里,让他来养着。第二天,黄狐在山上玩的时候看见主人又有一条新狗,黄狐很生气可它只能忍着,在胖厨师这里度过一生。
这一本书讲的非常生动有趣,这本书对动物生活的描写,使人感到动物是多么需要相互关心,相互理解,相互帮助。这本书还让我明白了动物并不是我们想象的那么可怕,只要你不伤害它爱护它,它也会不伤害你。
盲孩与弃狗读后感 (四)
《星孩》是俞敏洪先生所著的一本励志故事书籍。它以一个才华横溢的孩子为主角,讲述了他追逐梦想的故事。阅读完《星孩》,我深受启发,有很多感悟想要和大家分享。
故事的主人公叫杨绛星,一个出生在农村的贫困家庭的孩子。从小,杨绛星就展现出了惊人的数学才能,他在学校的数学竞赛中屡次获奖,被老师和同学们称为“数学小天才”。尽管家境贫寒,但杨绛星并没有放弃梦想。在老师的帮助下,他考入了一所著名的高中。
进入高中后,杨绛星认识了一个叫王凯的同学,他是个有梦想的音乐才子。王凯在音乐方面有天赋,但因家境贫困,他并没有接受过专业的音乐培训。杨绛星和王凯成了好朋友,他们互相鼓励,激励着对方追逐梦想。
面对高考的压力,杨绛星和王凯都选择了坚持不懈地努力。在数学竞赛中,杨绛星取得了骄人的成绩,他成为了学校的骄傲。而王凯也参加了音乐比赛,凭借他独特的才华和坚持不懈的努力,他在比赛中获得了第一名。这一次的胜利不仅让他们更加坚信自己的才能,也让他们明白追逐梦想的重要性。
故事中,杨绛星和王凯的成功并非一帆风顺。他们曾遇到过困难和挫折,但他们从未放弃,请教老师、同学、读书,寻找答案并努力克服困难。正是因为他们的坚持不懈和不轻言放弃,最终达到了自己的目标。
通过阅读《星孩》,我认识到成功不是天上掉下来的,它需要我们不断努力和奋斗。不论我们的起点有多低,只要我们拥有梦想,并为之努力,就一定能够追寻到自己的幸福和成功。
这本书给了我很多启发和希望。它告诉我,无论我们身处何种环境,只要我们拥有梦想并为之努力,就一定能够追寻到自己的幸福和成功。同时,也教会了我团结合作的重要性,因为在这个过程中,杨绛星和王凯凭借着彼此间的互相支持和鼓励,共同克服了种种困难,实现了自己的梦想。
在读完《星孩》之后,我对自己的未来充满了信心和希望。这个故事告诉我,只要我们坚持不懈地努力追求自己的梦想,就一定能够改变自己的命运,创造属于自己的精彩人生。
总之,《星孩》是一本激励人心的书籍。它通过一个才华横溢的孩子的故事,向我们展示了追逐梦想的力量和重要性。这本书不仅让我明白了成功需要付出努力,也让我相信,只要我们坚持努力,就能够实现自己的梦想。我希望更多的人能够读到这本书,从中获得启发和动力,并为了自己的梦想努力奋斗!
盲孩与弃狗读后感 (五)
《丁丁当当之盲羊》是作家曹文轩写的。
这本书主要写了善良的丁丁的弟弟丢了,于是每天他都在村口等弟弟,当第五天后,他也消失了,他为了找弟弟,登上了火车,到了一个遥远的山村,丁丁不能够正确的表达自己从哪里来,到哪里去,好心的盘锁的夫妇收留了他,可是他还是想离开这儿去找当当。盘锁夫妇只好将羊群交给丁丁放,还每天给他一张钞票,让他过到寒冬。
春天来了,丁丁带着自己挣得钞票和盘锁夫妇为他准备的衣服和粮食上路了。丁丁一动不动的在村口等弟弟,也经常思考怎样才能找到弟弟。丁丁对盘锁家的那只盲羊感情也很深,盲羊看不到路,只能听到丁丁铃铛的声音,一次丁丁的铃铛丢了,盲羊也就丢了。丁丁跌跌撞撞的在山沟里找到了盲羊。春暖花开,丁丁要走了,它很舍不得盲羊,为了不让盲羊跟他走,丁丁没让铃铛发出一点儿声音。
通过这个故事我们知道:盘锁夫妇很善良,丁丁几次逃跑,都被找了回来,他们害怕这个孩子冻着饿着,残疾的盲羊都那么的友爱善良,那我们健康的人更应该有一颗善良的心。
盲孩与弃狗读后感 (六)
不经意间翻看了一篇文章,却吸引了我仔细阅读。这篇文章没有标题,很短,以省略号结尾,但引起了我的深思
主要讲的是一头喝了很多天水的老牛。虽然它很累,但它不能休息。阴凉处的小狗不工作,很懒。他嘲笑老牛,但老牛说它从没想过自己会累得要死。
初读完这篇文章,我不懂得老牛说最后那句话:“这件事,我从来没功夫想过……”是什么意思。带着问题,又读了几遍后,我明白了。
首先,我明白了这省略号原来是“语意未尽”的用意。“这件事,我从来没功夫想过……”
老牛后面可能要说许多话,也许是要表达老牛只埋头苦干。
但是如果我们从几个方面来思考这句话,我们会得到不同的理解。
老牛说:“这件事,我从来没功夫想过……”这件事是指到秧田成熟了,牛早就跑死了。牛从来没功夫想过说明了牛的老实,勤劳,心甘情愿受苦受累,也要寖润这片秧田。
这不像我们那慈祥,可爱的母亲吗?她每天为我们辛勤工作,我们就像等待滋润的稻苗,天真无知。哪知道父母为我们操了多少心?
处处为我们着想,虽然累得汗流浃背,却从不休息。
另一方面,我们看到了老牛的不屈不挠,没有开拓创新。“狗说的没错”,老牛只知道天天绕着圈子乱走,却不知向前一步。在我们的生活中,很多人总是在同一个地方,不愿意发展和创新。
但如果他们向前迈出一步,可能会有显著的进步!
我决心像老牛一样学习,诚实踏实。我想用这个标准约束自己,做一个懂得发展和创新的人!
盲孩与弃狗读后感 (七)
我是为生命而写作的,我希望能通过传奇故事这种载体,将动物独特的生存方式和奇特的生命哲学告诉亲爱的`读者,让我们获取精神成长的正能量,面对复杂多变的社会和人生,变得更坚强、更勇敢、更自信。
——沈石溪
沈石溪原名沈一鸣,1952年生于上海,祖籍浙江慈溪。创作以动物小说为主,被称为“动物小说大王”。
这本书里的内容有很多,小火鸡与狗妈妈只是选其最精彩的一段来命名的。主要讲的是动物与动物之间的情感,人与动物之间的情感。我一直都认为动物是有感情的。我曾经养过一只小狗,它的名字叫豆豆。有一次我把门打开后没关上,在我们都不知情的情况下豆豆跑出家门,边走边闻,那应该在识别路。在我们发现豆豆不见了的时候,就出去找,找了一大圈都没找到。最后回到家发现豆豆蹲在门口,当时我们开心得不得了。所以狗对我们有感情,它虽然不能说话,但也很有人性。
我们应该保护动物,与它们做朋友,这样,我们的世界才会更和谐!
盲孩与弃狗读后感 (八)
读了沈石溪的《小火鸡与狗妈妈》,我被小火鸡和花娘之间的这种超越种族的大爱深深的震撼住了。一场鸡瘟,失去妈妈的小火鸡成了一条老母狗“花娘”的孩子,善良的花娘无私的接受了这个可怜的小家伙,并且沥尽心血、无微不至的养育和照顾着小火鸡。
火鸡和狗是两种不同的动物,但它们能很好地生活在一起。母狗把火鸡当自己的孩子来照顾,这说明动物有很人性的一面。母亲的身份都是大爱的,狗妈妈作为一名母亲,同样也是这样。
虽然小火鸡不是从自己的肚子里出来的,但母狗体内的母爱也显现出来。狗妈妈时刻守在小火鸡身边,为的就是不让小火鸡受到别的动物的伤害。
一天夜里,半夜下起了大雨,花娘像伞一样鞠躬,把小火鸡盖在身下,小火鸡正在酣睡。我真为这只小火鸡高兴。虽然它失去了母亲,但它有一个更爱它的狗妈妈。妈妈的爱从来都没有离开过它,它一直都是幸福的生活在妈妈的庇护下。
小火鸡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中长大的。我不认为没有母狗的保护它会长大。随着时间的推移,小火鸡长大了,它的黑色羽毛闪闪发光。它不仅活了下来,而且比母火鸡照料的还健康、漂亮。
可是狗妈妈却越来越老了。人生的定律就是这样的一个过程,有生就有死,人有年轻的时候也有老去的时候,这是大自然不变的定律。我们能做的就是好好珍惜现在的人生,把握好现在的机会。
一次意外使花娘的腿再也站不起来了。老花娘整天躺在棚子里,孤零零的。小火鸡却不断的重复着:下蹲,起立,再下蹲,再起立,无声的鼓励着花娘站起来,可花娘仍是纹丝不动。
有一天,小火鸡突然用坚硬的嘴啄起了花娘头,一开始,花娘力不从心,只能在心里恶骂,接着小火鸡啄的一次、两次……,使花娘由一两步到四五步,从这以后,小火鸡每天都玩这种“挑衅” 的游戏,可花娘每次站立的时间越来越长。最后竟能脚下生风的奔跑,花娘康复了!它的眼睛闪烁着水晶,它明白小火鸡的善意。
这是一个非常美丽的故事。从小动物身上,我们可以看到人类的一面。小时候,照顾小火鸡的是狗妈妈。现在小火鸡长大了,知道怎么报答母狗了。我们做人也应该是一样的,以前别人有恩于我们,我们一定要铭记心里。
盲孩与弃狗读后感 (九)
我又读了一本书,书名叫星孩。
这本书主要讲得是一个小孩子从骄傲残忍变到有同情心的故事,是这样的:
老樵夫从树林里捡到了一个袋子,里面是个沉睡的孩子,由于装他的袋子上绣了许多星星,所以他们把他叫星孩。由于星孩是他们村子长得最漂亮的一个,所以他变得骄傲残忍,没有同情心的他经常去那石头和各种武器去欺负动物和病人。有一天,他在一棵大树下发现了一个可怜巴巴的女乞丐,就拿石头扔他,女乞丐醒来后,告诉老樵夫星孩是他10年前丢失的孩子,而星孩不认他这个妈妈,把她赶了出去,结果发现自己的头已经变成了蛤蟆头,身子也变成蛇身了。他这才知道自己错了,到处寻找她的母亲,在途中他帮助了许多人,最后当上了国王,并且恢复了美貌,还找到了他的母亲,但由于他在寻找的路上遇到太多的挫折,3年以后,他就去世了。而他的继承者是一个很坏的人读了这本书,我有几点感受:
这本书告诉我们,不要为一点点小的成就就骄傲自满,但只要认真改正,就会重新获得大家的喜爱。
为什么最后一句要说:但由于他在寻找的路上遇到太多的挫折,3年以后,他就去世了。而他的继承者是一个很坏的人,好像跟全文没有什么关联。
王尔德的作品写得都不错,值得一看!
盲孩与弃狗读后感 (十)
红旗不倒,火种绵延。《盲马》是一部情节跌宕起伏的长篇儿童文学,书中用15万字描写了一匹盲马的传奇故事。在艰苦的战争岁月里,残疾的小马与少年来福不离不弃、相依为伴,一起出生入死,走过血雨腥风。让我们一起来回忆故事缅怀先烈吧!
先天失明的小马“小白头”遇见勇敢、倔强的农家少年来福,一匹马与一个少年的命运变迁、一曲动人心弦的生命赞歌、一段革命传承的红色记忆,在字里行间细细道来。来福和他的马都是在逆境中生存,但他们从未向不幸低头,而是勇于抗争、努力拼搏,最终战胜命运,成就了自我,为革命而做出贡献。
小说中的地域元素很吸引我的眼球,或许是因为太熟悉的缘故—-我的家乡安徽就是这里。圩堡——安徽肥西和六安这一带的特色。这些圩堡在战乱期间具有防御功能。著名的刘老圩、张老圩就是代表。小说中不少情节都是在圩堡中发生的,读来倍感亲切。
还有背景的地域元素。大别山历来土匪猖獗,随着解放战争胜利,国民党不甘心失败,开辟了“第二战场”,纠集当地土匪不断进行骚乱,破坏革命根据地。当时,大别山区多次发生土匪袭扰事件。1949年3月,土匪偷袭我霍邱县城,造成人民生命和财产重大损失,此事惊动了我军高层。刘伯承司令员亲自部署,将这股匪徒一举歼灭。小说的背景使故事更加精彩好看,也使人物(甚至是马)在极致中绽放光彩。惊险的故事情节让我们读来总觉得意犹未尽。
《盲马》一部趣味盎然的人与马的传奇,一部诉说着亲情友情的感人诗篇,一部关于成长、坚强、忠诚、勇敢的革命史诗。让我们永远缅怀先烈,牢记使命!
盲孩与弃狗读后感 (十一)
马里奥。巴尔加斯。略萨,2010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奖者。
他的作品保持了写实的风格,主要是攻击力量和描绘反抗形象。《城市与狗》是他众多作品中的其中一部,也是他的成名作。这部作品继承了他的风格,有着强烈的写实风,鲜明的人物个性,犀利的话语,无不诉说着那个时代的黑暗。
其中,有许多打斗交易的场面,也有一些人的消极丑恶行为,暴露了当时社会底层的尴尬生活,也暴露了权贵的丑恶行为。
这部作品,刻画了许多鲜明的形象,作者以这些形象,映衬着这个社会,以这些角色的经历和话语,诉说着这个社会。其中作者刻画了几个鲜明的人物让我印象深刻。
在第一章便有出现的羊驼,这一形象的刻画是通过周围人的动作完成的,或许我们会感觉羊驼在文章中完全没有存在的必要,但是,我觉得这一形象,羊驼的遭遇,正是这个社会底层的缩影。当时,卡瓦在偷化学试卷时遇到了羊驼。在卡瓦的口头陈述中,我们了解了羊驼的情况。是谁把这只小羊驼带到学校里来的?
是从安第斯山哪个地方来的?是的,没有人知道羊驼是从**来的,尽管它已经在这里很久了。在人们眼中,羊驼只是一个小小的存在,只是一个欺负和发泄的娃娃。中士学生经常把它当做投石靶。
当它被石头击中时,一点也不惊慌,而是露出无助的表情,慢慢避开了扔石头的人。羊驼还会在士官生们吃餐时,穿行在三三两两靠在一起的一堆堆枪支中,无言地嗅着。()羊驼默默地忍受着人们的欺凌,没有怨言,也不反抗,但也没因此丢失生活。
羊驼是那个时代社会底层的反映。他们无法抗拒。他们只是默默地忍受,却从不放弃生命。
其次便是阿尔贝托,这一人物个性最为鲜明,不卑不亢,尊重弱者,不与其他士兵官同流合污,也不容许他人的侮辱。可以说,这一角色是作者略萨所向往的自己,略萨希望自己成为这样的人,在这个吃人的社会,他想以一个超脱的形象立足,但却不被社会所允许。看到阿尔贝托为“奴隶”偷军装的那幕,我感到有一丝感动。
在所有人都欺侮“奴隶”的时候,阿尔贝托能够像兄弟般地冒着风险帮助他。阿尔贝托作为一个上层社会的人,生活在下层社会,以一种超越世俗世界的方式生活在黑暗的军事学院。在两个社会之间辗转,见证和连接两个社会。
最后便是“奴隶”这个角色,可以说,“奴隶”是另一个“羊驼”,虽然作为人活着,但是却被欺侮得失去了做人的尊严。说实在,对于“奴隶”这一形象,我是比较欣赏的,只是因为社会因素,不被当时所认可罢了。在故事中,“奴隶”有自己的坚持,就是不和其他军官同流合污,即使受到他们的欺凌,也不改变自己的初衷。
在这个吃人的军官学校里,不变成魔鬼,便得被魔鬼所吃,即便这样,“奴隶”还是选择了心灵的那片净土。可是社会的**,不容许这片净土的存在,“奴隶”最后也是悲剧收场。这是那个社会的错。作者用这种形象攻击那个社会。
总观全文,可以说,军官学校是整个秘鲁社会的缩影,里面充斥着金钱,权势,腐朽,黑暗。几乎所有人都被这种风气所同化,比如“美洲豹”。即使有不想被污染而极力反抗的净土,也是不得而终,比如“奴隶”。
个性鲜明的人物,构成了这个社会的一个缩影,诉说着这个社会的黑暗。充斥着现实的这部**,无不在抨击这个社会,而作者所做的便是寄托于“阿尔贝托”这一形象,希望自己能够成为这样的人,来唤醒这个社会。
盲孩与弃狗读后感 (十二)
论《城市与狗》中的人物形象
每个时代都有自己独特的产品,每个城市都有自己的记忆。20世纪50年代,位于大洋彼岸的利马有着独特而残酷的过去。巴尔加斯·略萨是这段历史的见证者和记录者。
他结合自己在军校生活的经历,写下了这部《城市与狗》。作者在书中塑造了许多生动的人物。本文将对几个特殊的特征进行分析和**。
引言《城市与狗》讲述的故事发生在利马的莱昂西奥·普拉多军事学校。故事的主要内容是一群学生从入学到毕业的成长过程。在这一过程中,笔者着重**了以下几个具体特征:
军校学生“美洲豹”,“诗人”,“奴隶”,军校长官甘博亚中尉。除此之外,作者还刻画了一系列人物群像,包括堕落的妓女,婚姻不幸的夫妇,叛逆乖张的军校学员以及仗势欺人的军校长官。
首先出场的是最为叛逆的军校学生“美洲豹”。他的典型特征是好战、勇敢和英勇。在老学员殴打新学生的“洗礼”中,他凭借过人的武力与老学员殴斗,硬是震慑住了仗势欺人的小混混,成为唯一一个免遭捉弄的学生。
从此,他凭借一系列勇敢、叛逆的表演赢得了同学们的尊重,成为年级的大哥。他和其他颇具威望的学生共同组建小团体“圈子”,使得原本如一盘散沙的年级同学们团结起来。群里的学生偷偷地做了很多违法的事情:
抽烟,喝酒,赌博,甚至是这些学生难以置信的年龄。“美洲豹”无疑是蔑视秩序的,他时刻散发着桀骜不逊的气息。然而这份自傲并非源于自信,相反,它源于他的自暴自弃。
母亲对他的评价是:“成天惹事,以后一定会犯罪进监狱。” 他的家人送他进军校不像是寄托了多少期望,反倒像是甩掉了一个烦人的包袱。
在他心里,自己早就成了被流放的犯人,所以违反规定也无所谓了。他只能从聚集同龄人反对学校的活动中获得一点成就感。然而这一切都在他射杀“奴隶”之后改变。
无论是一时冲动还是仇恨,杀人罪都是他无法企及的。随之而来的告密事件与同学们的误解更是令他性情大变。他在表面上依旧拒人于千里之外,但他在内心深处已经开始在某种程度认同秩序。
在故事的结尾,“美洲豹”和自己心爱的姑娘结了婚,过上了普通的生活。至此这个人物形象身上最为耀眼的锋芒已然收敛,这是军校生活给他带来的改变。
第二个典型的形象是“奴隶”。从这个绰号,我们可以推断出它在军事学院的地位很低。从童年时代开始,奴隶就与母亲和阿姨生活在一起。 他们很少受父亲的教育,养成了温柔柔和的性格。
在父亲看来,这是缺乏阳刚之气,需要改革。父亲因此将其送入军校。但是奴隶既没有战斗力,也没有割礼的能力。 在军事学院的混乱和严酷的环境中,他没有自我保护的能力。
谁都可以欺负他,嘲笑他。被命运践踏的穷人就像躺在一口深井的井底,可以看到太阳,却永远无法逃脱。他太渴望友情,因而格外珍惜和“诗人”的情谊,成了整天跟在“诗人”身后的“跟屁虫”。
他太渴望爱情,以至于对自己的情人格外思念,不惜告发同学以获取外出的机会。然而他的命运注定充满悲剧。我们不妨看看“美洲豹”射杀“奴隶”的理由:
“实际上我不晓得当时怎么就干出来了。我本想揍他一顿,吓唬他一下。但那天早上,我看到他在我面前,昂着头,我就瞄准了他。
”仅仅是一个随意的念头,“奴隶”就失去了生命。在同学们眼里,他已经失去了尊严。更令人震惊的是,在死因调查中,校方明明发现了异常,却故意判定“奴隶”是操作失误导致死亡,只因说出真相会有损军校的声誉。
在故事的结尾,曾经让奴隶魂牵梦萦的姑娘特莱莎和杀了“奴隶”的“美洲豹”结婚,给“奴隶”的人生悲剧点下一个沉重的句号。奴隶是被压迫者的彻头彻尾的形象。时间、观念、社会、歧视等因素彻底摧毁了他。
全书最为生动形象的人物是“诗人”。这个形象在一定程度上是作者略萨的自身写照。与其他种种家境相对贫寒的同学不同,“诗人”家境相对优渥,祖辈更是人才辈出。
然而这个富足的家庭并不幸福。父亲四处拈花惹草,母亲心中不满却又没有决裂的勇气,看似幸福的家庭实则支离破碎,“诗人”心中也苦闷忧愁。父亲以“培养一个真正的人”为由,将其送入军校。
从“诗人”的角度看,军校并不是成长过程中的必经之路,而是一场意外。初入军校时,他是迷茫无助的。他和其他新生一样接受残酷的“洗礼”。
然而他毕竟不是“奴隶”,他有保全自己的能力。在同学眼中,他“擅长伪装,掩藏自己的真实想法”。如果有人惹怒了“诗人”,他一定会暗中加以报复。
凭借这种生存的智慧,“诗人”进入“圈子”,成了学生团体的小头目之一。此外,诗人的文学素养使他成为学生里的“文学担当”。如果学生想写信或写情书,他们会来找他。他的一些作品充满青春情怀,在学生中也广为传播。
总之,“诗人”的气质与军校混乱的环境格格不入,他更像是集体里的一位观察者,保持集体一致却又保留个性。或许正是因为这种个性,他选择与饱受欺凌的“奴隶”成为朋友。这份友谊颇有些施舍的意味,却又不乏少年的真心。
但这份友情没能持续多久。“奴隶”之死改变了“诗人”对军校的态度,他无法忍受好友被校方污蔑为失误自杀。他凭着一腔复仇的勇气和对军校黑暗面的上诉提出上诉,指控“美洲豹”,并告发了学生们私下各种违反纪律的行为。
这一行为无疑标志着“诗人”与军校乱象的彻底决裂。此时此刻,他坚定地追求自己,不再盲目追随和被压迫。风波平息后,他从军校毕业,与爱人交谈
“我一定用功读书,当一名优秀的工程师。“诗人”是那个时代典型的知识青年形象,他有着自的己理想,因而不甘受社会强权的压迫,选择为正义发言。“诗人”的成长是一个独立人格形成与觉醒的过程,作者在这个形象里也寄托了自己对秘鲁青年的期望:
独立思考,反抗**。
最后一个相对清晰的图象是军事学院的一名军官甘博亚中尉。甘博亚是军校军官中唯一一个形象正面的人。他最鲜著的特点是坚决维护秩序。
他及其重视纪律的重要性,认为“没有纪律,什么事情都要变坏,都要垮台”。军事学院充满腐败,黑暗和官僚主义。长官们以“机智,勇敢”为由暗中滥用权力,压迫学生和下等军官。
在这样的环境下,甘博亚几乎严格捍卫了规章制度。他受到同事们的排斥,但得到了学生们的尊敬。在学生眼里,“甘博亚是最倒霉的一个军官,可他是唯一主持公道的。
”这份信任使得“诗人”选择向他揭露军校学生的陋习,也使“美洲豹”甘愿向他承认杀人的罪过。然而,一个人的努力无法改变环境。甘博亚向上级说明事实,却被顾忌军校名声的长官拒绝。
最后,他接到调职令,被迫离开军校到高原地区服役。甘博亚的形象代表了腐败军队中少数尽职尽责的军官。他忧国忧民,恪守秩序,不为名利出卖灵魂。
除了个人形象,作者还创作了一系列人物。第一个是当时的妓女。笔者从学员的角度来描述这一群体的生存状况
腐朽糜烂,堕落放荡。她们出卖肉体以换取生存,在社会底层的黑暗里演绎着无奈的人生。这一形象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时社会的混乱和混乱,以及女性地位的低下。
与之相关的是一系列脆弱的家庭主妇形象。在书中描述的几个家庭中,有许多妇女受到丈夫的压迫。她们或是遭受家暴,或是看着丈夫偷腥却无可奈何。
这些女性脆弱的性象也反映了当时秘鲁社会严重的性别歧视。
另一个重要人物是军事学院的指挥官。从这本书中,我们可以窥见秘鲁当时的社会制度:军事、教育和相互渗透。
军队对社会的控制是主导和全方位的。军事院校的司令官既是学校的管理者,又是社会的控制者。阶级压迫、党建、**贿赂层出不穷。
为了保全学校的声誉,也为了维护自身的声誉和利益,他们掩盖真相,将“奴隶”之死归咎于其自身。这无疑暴露了军官的残忍和自私。作者不遗余力地描述他们的自私贪婪,并将矛头指向秘鲁腐朽的政治制度。
最为生动的人物群像是包括多个主角在内的军校全体学员。学生性格叛逆活泼,却得不到合理的管理和教育。在军校黑暗的环境中,激起了学生们心中暴戾残忍的一面。
他们表面上是有纪律的,私下里是无法无天的。歧视、欺凌、打架、赌博、盗窃等犯罪行为几乎成为学生的正常生活。他们既是受害者,也是施暴者。
这个群体自然有可恨的一面,但除了批评,我们还应该多思考:这种不正常的教育方式是如何形成的?它会对社会产生怎样的影响?
这些多面的人物是本书的主体,他们最能反映现实。
人物是行为的主体,是作者声音的灵魂,是社会现实的镜子。在《城市与狗》中,作者以生动的笔触塑造了诸多栩栩如生的人物。从社会顶层的掌权者,到军校里苦苦挣扎的青年,再到于泥泞中苟活的贫民,每个形象各有差异,但他们都反映出作者炽热的愿望:
推翻秘鲁腐败黑暗的军队,打破社会上的歧视和偏见,尊重个人的自由和幸福。当我们看到这些人物时,我们也应该思考:书中所描述的当今世界有没有黑暗?
是否还有当权者在肆意剥削?是否还有许多人没有自由和尊严,像狗一样在阴暗的角落里求生?《城市与狗》的人物迎来了各自的结局,但我们要走的路还很长。
盲孩与弃狗读后感 (十三)
今天,我读了一本《小火鸡与狗妈妈》的书。
书中写了火鸡和狗是两种不同的动物,可是这两种动物却能很好的生活在一起。狗妈妈把小火鸡当成自己的孩子一样照顾,这说明了动物也有非常人性的一面。狗妈妈时刻守在小火鸡身边,为的就是不让小火鸡受到别的动物的伤害。
小火鸡在狗妈妈的保护下长大了,可是狗妈妈却越来越老了。由于狗妈妈出现了意外,不可以走路了。也因为狗妈妈已经年老了,想重新走路也显得非常的不容易。小火鸡是看以眼里急死了,开始小火鸡是鼓励狗妈妈重新站起来的,可是狗妈妈就是站不起来。于是小火鸡采用了激将法,虽然这方法令狗妈妈很痛苦,可是小火鸡都是为了狗妈妈好。其实小火鸡的做法,也足以证明小火鸡是非常聪明的。我告诉自己,在遇上什么事情的时候,一定要像小火鸡一样沉着应对,只有这样才能想到好的方法。
这是一个非常美的故事,从小动物身上让我们看到了母爱是有多么珍贵。小时候是狗妈妈在照顾小火鸡,现在小火鸡长大了也懂得报答狗妈妈了。我们做人也应该是一样的,以前别人有恩于我们,我们一定要铭记心里,一定要更爱自己的妈妈。
盲孩与弃狗读后感 (十四)
《小火鸡与狗妈妈》里面讲了一场鸡瘟,把火鸡妈刚孵出来的一窝小火鸡差不多死了个干净,只剩一只小火鸡。“我”看这小火鸡可怜,就把这只小火鸡送到一只叫花娘的狗窝里。花娘舔了一下一下小火鸡的毛,作气味标记。
在花娘的照顾下,几个月后小火鸡长大了,毛色比火鸡妈妈照顾的还要漂亮。没曾想,花娘在追一只狗獾时,两条后腿不幸折断。兽医把它的腿骨连接好,但很难在站起来走路了。
一天清晨,“我”看见小火鸡在给狗妈妈做“指挥”,小火鸡又换了方式,用嘴啄花娘的额头,过了一个月,花娘终于能走路了。花娘能走之后,就舔小火鸡,花娘知道了小火鸡的良心苦用。小火鸡是在报答花娘。这也告诉我们明白:一定要行孝及时啊!
盲孩与弃狗读后感 (十五)
我读了一本书,名叫《小屁孩军团》是我最喜欢的作家之一杨红樱的作品。 故事主要讲述的是淘气包马小跳所发生的奇奇怪怪的事。
其中我喜欢“同桌冤家”那一段:马小跳从幼儿园起就喜欢上了路曼曼,因为路曼曼成绩非常优秀。可是路曼曼却喜欢丁文涛。因为丁广涛聪明能干,上知天文科学,下至地理历史,他被班上同学称为“小百科”,路曼曼认为他各个方面都比马小跳强……看来赢得同学的喜爱必须要有丰富的知识。马小跳上一年级的时候就非常淘气了,老师将路曼曼和马小跳坐同桌,让路曼曼管着马小跳,以便更多的了解马小跳,然后对马小跳进行更好的教育。第一次马小跳抄袭路曼曼的作业,全对老师给了他打个五角星,还夸奖他。第二次路曼曼故意将一部分写错,马小跳还是继续抄袭,一百道算术题,马小跳错了五十三道题,被老师狠狠的批评一顿,“昨天刚夸奖你,今天你就翘尾巴。”马小跳一副百思不解的想啊“我根本就没有尾巴啊”。看到这里,我想啊,我们班上也有同学会抄袭别人作业,看来这位杨阿姨还是很了解我们学生的。在这里我要提醒下同学们,不能向马小跳学习抄袭别人的作业,上课要认真听讲,作业独立完成,做个诚实的好孩子。
我还喜欢比赛画“鬼脸”那一段。尽管马小跳很淘气,但也有同学喜欢他,安琪儿就是其中的一位。安琪儿常常在表哥林小聪面前提起马小跳的事,这一点让林子聪很不高兴。于时林子聪决定要和马小跳进行比赛画画。双方都同意让安琪儿当摩托儿,林子聪学过画画,胸有成竹认为自个赢定了,而马小跳有点心虚,自个的水平纯属涂鸦。安琪儿其实长得并不漂亮,相反柳叶粗眉还有点向上弯,又加上个樱桃大嘴,一副很不可爱的样子。马小跳仔细看了看安琪儿的脸,顿时计上眉头……两人都画好让安琪儿评审,当安琪儿拿着林子聪的画像时,“哇‘一声大哭起来了,“你给我画的太丑了”安琪儿哭着说。
马小跳听了立马递上自个的画给安琪儿看,顿时她破涕为笑说”还是马小跳画的最好。“马小跳对着林子聪上鬼脸跑开了。原本马小跳给安琪儿画的是向下弯的柳叶眉,樱桃小嘴一副可爱的公主脸……看完我也笑了,爱美之心人人都有,谁愿意承认自个丑呢?平时马小跳粗心大意,但有时还是很细心的,这善意的谎画也只有马小跳能想得出来。
我希望同学们也要多看书,多学习,像丁广涛一样成为”小百科“。知识像海绵里的水,只要你挤,总会有的。
盲孩与弃狗读后感 (十六)
动物世界,十分奇妙。各类动物都有它们独特的生活习性与行为习惯。本书中所描绘到的动物世界有和谐有不公;有群居的有独居的;有注重群体利益的也有维护个人利益的……它们与人一样,有自己的心理,有自己的性格,有自己的做法!
这本《小火鸡与狗妈妈》让我明白了,动物世界是极为奇妙的,更是美好的!我读了这本书后,认为动物们也是十分聪颖的,它们充满智慧,因此它们值得我们去尊重去爱护!
本书中的两篇文章:《小火鸡与狗妈妈》和《给大象拔牙》是既简单又直接,一下就点明了动物们主要的特点,因此令我印象深刻!
《小火鸡与狗妈妈》这一章节突出的动物特点是善良。小火鸡为了能让残疾的伙伴狗妈妈鼓起勇气重新站起来而采取了激将法——用嘴叨狗妈妈的头迫使它站起来。最终小火鸡通过它不断的努力帮狗妈妈重拾信心!而狗妈妈也终于明白了小火鸡的良苦用心,使得它们之间的友谊更加深厚。这个故事表现了小火鸡的善良和智慧,同时也说明了动物也是彼此关爱的!
《给大象拔刺》这一章节是人与大象之间因拔刺而产生的故事。小象的脚部受伤了,它的父母便在路上找人帮忙将孩子的伤治好,从此处可见动物和人一样,它们之间亲情的力量是多么强大啊!大象找来的人专心致志的给小象疗伤时,给小象弄疼了,大象便怒气冲冲,这不就是因为爱嘛!终于那个人费了九龙二虎之力完成了“任务”。在这之后的不久,那个给小象疗伤的人得到了象一家的回报——一个大蜂窝!从这件事中可以看出大象是多么通人性而且懂得回报!
动物--人类的朋友!它们友好且善良,我们为何不能与它们和谐共处呢!
盲孩与弃狗读后感 (十七)
大概是在读《大唐李白》的序言的时候,我读到过这样的观点:当有人读着这些诗感到慰藉,这就是李白的功德。每次当我读《盲刺客》的时候,我就感到了巨大的安慰。
我记得我们刚刚认识的时候,我有另一个号。我每天都在上面写呀写呀。有一次你去办事了,我就坐在地铁站写日记。后来有个人坐到了我的旁边,我没理他,继续沉醉在我的世界里。你突然凑头过来,在我肩膀上“哇”了一声,吓死我了。你说,我都坐了半天了你都没看见我。我说知道有个人在我旁边,只是不知道是你。
我们在市中心的一家酒店,一楼,但是好像地下室呀,采光特别差,你说我是坏人,把你关在小屋子里。我在这间屋子里也用零碎的时间——比如你去上厕所的时间写呀写。你问我到底在写什么。我写的是,你说我好漂亮呀,我说你肯定是瞎了,以后要对残疾人好一点。我们俩笑成一团。后来你说,我只会越来越美,而你只会越来越瞎。——我把这一段也写进了后来的日记里。
你问我写了这么多日记,以后会写一本书吗?我说才不会呢,我就是写着给自己看的。我没有告诉你,我写下来是害怕我有一天会忘了你,时间那么长,我怎么知道我会在哪一个清晨忘记你的一星半点,又会在哪一个黄昏忘记你的只言片语呢?
有一次你说你看了《恋恋笔记本》,想到了我们。那我又会不会有一天也老人痴呆了,以为你是我在喝咖啡时偶遇的帅哥呢?后来你要走了我的账号,你说你想看看我写了什么。我写了我们的琐碎小事,还有我吐槽你的话,甚至还有我不切实际的幻想。我真怕你看到呀,但是我还是咬一咬牙,给你我的账号了。然后你说你每天都要看我的日记,你都会背了。很长一段时间里,我还以为我赌赢了。
但是为了我幻想出来的我们的明天,我注销了那个账号。我希望没有任何人抓住我们的任何痛脚。
爱丽丝•蔡斯说我烧毁了所有的船,只留下了通往你的那条船。我问过你类似这样的问题:是不是因为我没有烧毁所有船,所以我才无法拥有你?我本该烧毁所有的船。
爱丽丝说,“本该是个无用的词。它与没发生的事有关。它属于一个与我们平行的世界。它存在于另一宇宙空间”。这是幻想文学家阿特伍德的创作。你还记得我前年写给你的信吗?在信里我也告诉你,在无数个平行宇宙中,总有那么一个时空里,我和你在一起。我不想用暗杀或者互换的方式偷走另一个宇宙里我的人生,我就在我自己的时空里承受我的一切。知道有这么一个平行宇宙,我就很安慰开心了。
我有没有告诉过你,我还幻想过死在你怀里?事情的起因是我太痛了太难过了,然后我在一次深呼吸的时候突然想到,要是我死了就不会这么痛这么难过了。
那反正都要死了,不如死得艳俗一点,就像在九流网络小说里。比如我们在欧洲某个国家偶遇了,然后突然来了一伙恐怖主义者,作文于是我就中弹了。周围是混乱,尖叫,哭泣,咒骂,逃跑和追逐扬起的尘土,血液,汗水,晃动的阳光。但是我在你怀里,仿佛世界第一次如此平静。我视线模糊,都无法注意你的表情了,但是我终于得到了平静。
这是我作为一个科幻迷的想象,或者是我作为一个在现实里走投无路的人的又一次不切实际的幻想。上次我去机场送你,我说等你有名了,我就写一本《我与xxx二三事》的回忆录,我就可以靠你发财了。你都生气了。但是我怎么能控制自己不写下关于你的文字呢。也许是在我这种超级偏题的滥书评里,也许是在我的广播里,也许是在我设为隐私的日记里。
那么关于《恋恋笔记本》你还记得什么呢?还是你分享给我的那句真正的恋爱是什么什么(我都记不得了)吗?
我记得:Yourmotherismyhome.
这真是一个讨巧的迎合大众口味的烂俗故事呀。你要问我,什么是不烂俗的故事吗?最好的爱情故事大概是像艾力克斯和爱丽丝那样,爱着爱着,其中一个死了。或者像《罗密欧与朱丽叶》,爱着爱着,两个都死了。
艾力克斯说所有的故事都有一个悲伤的结局,不是死亡,就是永恒的幸福。倒是哪一个更悲伤呢?你为我们感到悲伤吗?你还在为我们感到悲伤吗?我们已经走的悲伤的尽头了呢,还是像以前一样还在孜孜不倦地通往悲伤尽头的路上呢?悲伤是好的,人人都爱悲剧,或许,悲伤停止的地方,就是故事结束的地方。
盲孩与弃狗读后感 (十八)
城市与狗1000字读后感如果问我为什么会选择阅读《城市与狗》 ,我的理由是它的文学评价非常之高。在我看来,它的评价之所以高是有原因的,说明它是值得世人去了解和细细品位的。
《城市与狗》是诺贝尔奖得主略萨的第一部长篇小说,也是他的成名之作。同时也是标志着拉丁美洲“文学爆炸”展开的四部里程碑小说之一。
小说从卡瓦到教学楼偷五年级化学双月考试试卷题入手,一步步拉开了莱昂西奥・普拉多军事生活的序幕。
小说在叙述现实的时候插入回忆……军校内生活和军校外的生活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校外的生活是开心的,可以和朋友一起喝酒跳舞,一起策划着追求自己喜欢的女孩;而校内的生活是非常规的。表面上,学校管理严格,其实私底下,士官生吃喝嫖赌、打架斗殴、考试作弊都是家常便饭。变卖偷窃而来的财物,卖酒、卖烟、聚赌等地下经济活动已经变得习以为常。而这些丑恶的行为正是当时处于底层人生存的艰难处境反映。
看完这本书后,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有两个人,一个是主人公“诗人”阿尔贝托,一个是“奴隶”阿纳德。
阿尔贝托由于成绩差被父亲逼迫考进莱昂西奥・普拉多军校。他是“他是一个中立者,他来自上层社会,同时又和黑人、妓女等混在一起。他既看到了上层社会的伪善、欺诈和糜烂的生活,也了解了贫苦阶层的悲惨处境。(w w w . f w s i r . c o m)他遭遇了社会上的种种伪善和不公,并用文学的手段,来阻挡现实的丑恶,文学成为他反抗的武器。
另一个角色阿纳德,军校中的`人都称呼他为“奴隶”,他的性格是懦弱的,他不像阿尔贝托那样不卑不亢,善于伪装。对于他,别人一眼就能看穿,软弱无能,不能自卫,像个奴隶。但同时,他也是一个温顺,善良、默默无闻的人。虽然没有做过恶事,但依然被茫茫人海所吞噬,被人们渐渐淡忘。
小说中的最大的事件莫过于“奴隶”在演习中被枪杀,抢救无效死亡。对此意外大部分教官对此不知情,协助管理的士兵也视而不见。在这种悲痛的时刻而学校在意的却是自己的名誉和利益,为避免丑闻外露,立即封锁了消息,并将一切过错归结于他没有服从命令而造成的差错。军校领导中,甘博亚中尉是唯一一个恪守职责,坚持真理的人。在“奴隶”死后,他想查清死亡的真正原因,却因遇到来自各个层面的阻挠而无奈放弃。阿尔贝托开始时一心要为奴隶报仇,却在校长的威胁下放弃了。他们俩的反抗没有得到任何补偿,毫无作用,“奴隶”的死就这样不了了之。这或许就是“奴隶”软弱无能、毫无尊严、不知反抗的下场。这种结局不是我们所想要的。
这个故事是悲剧的,是当时麻木无情的黑暗社会所造成的。对比如今的社会,我们该是多么幸福的一代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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