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尔斯正义论读后感(系列十九篇)

时间:2021-02-07 作者:好拿网

⬔ 罗尔斯正义论读后感 ⬔

二”勤奋+头脑”,才有可能得到成功

一个卓越的人,必定是一个勤奋的人。我们在工作中遇到到的很多企业家的勤奋程度,往往超出之前没有近距离接触时的想像。很多创业者早上五六点前就起床,有良好的生活和工作习惯,非常注重睡眠质量。

充足的睡眠是能量的源泉,清晨的思考是充分思考的无限辐射。不仅孙正义这样做,很多企业家也是如此。勤奋的人很多,但兢兢业业地工作,不代表就能有卓识远见和智慧,不断的思考后的改变和提升更是进步的”要领”.

人们都说孙正义具有”远见卓识”,他的想法往往新颖奇特,在他的企业发展过程中,很多重大决策都基于当初”不可理解”的”非常规”选择,就像他在伯克利大学发明的”发明的发明机”,用灵活的头脑寻找”发明”创新路线图,仅有创意的苦思冥想,是不可能把”笔”、”留声机”这两个原本毫无相干的词汇组合成”语音翻译合成器”这款给他”第一桶金”的新产品的。

三强性格坚韧,常在平凡生活中经历

孙的祖母14岁,从朝鲜到日本,独自一人,没有家人。那年,她嫁给了23岁的爷爷,开始了艰难的生活。1957年孙正义出生后,他的家庭仍在为生计而奋斗。他的父母从早到晚工作。

为了收集猪的食物,孙的祖母每天早上都带着它

三、四岁的孙正义上街收集食堂饭店的食物残渣,今天我们叫”猪潲水”.当奶奶提醒他”要抓好”时,他就会将身体紧紧贴紧这些散发着浓浓”酸”味的泔水大铁桶,一路的颠簸,也扬洒了孙正义对于艰韧、忍耐的童年记忆。儿时,孙正义不懂事,他痛恨这段”低人一等”的经历,痛恨被称为”泡菜”的奶奶,觉得奶奶是让他受人歧视的原因,直到他在伯克利读书心智成熟、直到他创业克难,他才体会到了奶奶给他坚韧、坚强与忍耐的力量是多么的强大。

其实,当我读到这段文字时,我不禁有一种蒙胧的憧憬,也联想到了自己的生活经历。1997年的时候,为了到律师事务所谋职,我辞去了稳定职工工作,在律师所实***后没有被留下来。那年在到处求职,赋闲在家。

每天早上,也是帮父母打扫卫生,我永远不会忘记夏天垃圾车散发的酸臭气味熏染的自己都讨厌自己的感受,更能体会父母养家育子的不易,更能体会他们的平凡与伟大。每当遇到危机或困难时我就想,”这算什么呢,结果会比那时候还要差吗”!虽然出生不同、环境不同、成就不同,但每个人的人生经历,彼此都或多、或少的交叉,这种生活经历中的相仿,是彼此更有亲切感与传染力量的基因,哪怕在完全陌生的两人之间!

这也就是所谓的”取人所长”、从别人身上学习吧。

四恒心与执行力,是不断完善自己的关键

孙正义的恒心,体现在他可以数年如一日的珍惜时间、超级勤奋的学习,能使他成为伯克利大学”菁英中的菁英”,”疯子中的疯子”.我平时都会审视自己,决心几乎天天下,但总感觉自己是不停地下决心,然后是不停地再下决心,永远都在”下决心”的路上。下了决心,坚持去执行,就是”恒心”了,反应的就是”执行力”了。

孙正义刚去美国,他的英语不好,就”下决心”练好英语,逼迫自己”用一切方法”学好英语;他大学三年级爱上了美丽女孩大野优美,并”下决心”要”养活她”.这让优美很开心,不再要富裕家境中的经济补济,她告诉家人不要再寄钱了,因为孙正义能”养活”她,她相信孙正义能做到!爱情本身就能缔造传奇、创生动力,这让孙正义传奇的商界成就又加上了爱情浪漫,使他有了一个”更完善”的人生经历,或者说是”更完美”.

我们的生活和工作经历会在不同层面遇到瓶颈或发展阻力。我们也可以决定每天做点什么。看来,人和人的差距,可能就在于”下决心”,让”决心”成为恒心这一步,或者说是否存在持之以恒的执行力。

昨天看完的《孙正义传》,今晨还沉浸在他的感染力之中。我是平凡的人,也许他太过于神奇,我没有、也达不到他的种种”能力”,这点首先要有自知之明。我钦佩他,不是因为他创造和拥有的巨额财富,而是因为他超越自己气质的精神。

我也能理解这样一个事实:成功从来不是随意的。一个优秀的过程就是战胜和超越自己的过程。无论我是40岁还是50岁,要提高自己,把心放在更高的位置,就要学习中国共产党的精神,学习榜样的实践,这就是榜样的力量。

我们的人生目标不一定是做别人的榜样,而是做比今天更好的明天,做自己的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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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正义论》后杂感

罗尔斯的这本《正义论》,一方面因为中外文化思考方式的不同,一方面由于翻译的语言差异,的确让人读起来显得生涩。要了解这本书的影响,我们需要了解它出版的背景。当时美国社会的现状和激烈的社会矛盾导致了以功利主义为主导的社会价值观的动荡。对于罗尔斯思想的深度,其思辨能力以及能对身处的社会敏感地反思,本人是深深佩服的。

我也知道握的个人知识结构体系很难掌握这样一个宏大的命题。

观其文章,我对于正义之思反而混沌,便想念小时仅凭直觉主义的对错之分,又一想,那便应是我们最初拥有的正义观吧,何其简单。所以,当我们长大了,经历了更多的事情,想要更多,什么是正义?在各种利益平衡面前,为了保持社会的稳定发展,我们不得不思考。按照一般的理论研究,大家都习惯将某种社会意识形态推至最初,希望能从已有的人类起源,群居的形成,社会契约的成立然后一直向后推理,希望从这个过程中得出正义的基本原则,并作为普遍指导,从而可以作为判断一种既定行为是否正义的最简单标准,就像1=1一样。

然后再以这样的标准构建规则,罗尔斯认为正义的主题就是社会的基本结构,或者说得更准确些,就是主要的社会体制分配基本权利与义务和确定社会合作所产生的利益的分配方式,我是非常赞同的,最后正义通过一种分配制度来体现,但是,仅仅只是分配制度,我想于人类对于正义的需求已是不足够。

对于其运用无知之幕下的原始状态,首先抽象得出社会所共同能于接受的正义原则,而后将其与社会基本物质现实生活相结合得出基本的正义感和善的观念,以此为基础构建各种社会规则,并逐渐扩展搭建社会框架。利用这样的演绎方式,是并无多大问题的。但在选择这些原则的过程中,并没有合理的论据。罗尔斯基本上选择了两个原则作为正义,并带有直觉的感觉。

之后,罗尔斯在两大正义原则等基础上构建了社会分配制度。这样的逻辑顺序自然是合理的,是一个很好的演绎过程。

但是正义的原则就如建造房屋的地基,每个奠基处的距离是有所最优几何分布的,从而决定了上层建造的稳定,但我们所知道的常识是,任何最优的地基分布都只能负担一定的上层建造。在当今的科技时代,多层建筑也许不是不可能的,但必须有一个限度。正义的原则是一样的,我们的社会形态之所以一直延续下去,说明正义的一些准则已经被修正或改变。我们能说没有既定的正义原则吗?

当然,我们有些人可以认为后天的正义准则,在于那些根本的、既定的、不变的、在原始状态必定为大多数人经过深思熟虑后所认同接受的正义原则基础上扩大及演变而来的,所以那些称之为正义原则的东西是必定存在的,譬如一些观念,生命是不可以被剥夺的,譬如应当满足他人因自我的付出而产生的合理期许等等。但,我并不认为这些已经可以说是被我们现代社会都认为是理所当然的正义观,从一开始便是所有的个体所赞叹或是意识到的。换言之,我认为罗尔斯的两个正义原则是在一定的社会基础上产生的,这与他最出的国家前提或自我矛盾是不一致的。

罗尔斯提出的“原始状态”中的某种“善”以及“正义感”,其实应是在趋利避害的原始环境中不断条件反射形成的,从而形成了真正处于原始状态中个人的某种直观感受,而这些感受也正是排除了一切偶然,排除一切政治、文化意识形态的。它也是各种需要之间的冲突,是人与自然、环境之间的内在冲突。那么在这种信息反馈中,主体必须知道个体行为所带来的外部反应。

如果这样的话,其实这种意义上的对外界的感知才是个体缔结契约的目的或说是内在动因,其在选择某种“正义原则”前就已存在。

我认为罗尔斯对原始状态的假设是有偏见的。其认定无知之幕下的不互知,是原始状态,而事实是正因为互知才决定了个体愿意缔结契约,选择某种正义感,这才是选择的基础。个人之所以选择接受或要求存在一种正义原则,是因为个人有融入社会并希望发展的意愿,即同意订立社会契约的动机。如果他们选择远离人类社会,就不需要正义。

当然,以不互知为前提是极其简便地进行研究的,但前提的偏差是否在论述中得以修正?

我认为正义原则是基于一定时期的社会物质条件的,也就是说它只是得到了暂时的稳定,存在一个动态发展的规程,可以说是螺旋向上的,当然,已经在历史中存在过的各种正义观达到了那个时刻的标准,所以得以承认,而在历史的发展中,其中的某些正义观已经逐渐低于后一时期所诉求的标准,便被摈弃,若是以此推论,是否对于时间尽头的那端所能剩下的正义观就是我们所追求的正义的原则呢?其实如果进行这样的推论,基于历史是各种偶然与必然的集合,我们得出的潜在结论就是:实质的正义原则其实是并不确定的,存在着一定的偶然性。

这样的想法是不是错的呢?又错在何处呢?

麦金太尔有句话:“道德本身是一个战场,因为每一个道德行为都以有效的推理形式作出结论,而并非认同人们进行推理时的前提。”

对于什么是真正的正义,事实上,我无法给出一个真正的答案。我对于生活中的正义之思也仅凭个人人生经历中逐渐形成的人生观,社会观,而且我也感知到这些感念是在逐渐改变的,并且是向一个更包容的姿态演变,但每个人的演变的姿态应该都是不一样的吧。如果我们可以理所当然地认为即使我们之间的观念存在一些不同,但一些基本的东西总是不变的,那些就是我们的正义原则,那么它应该就是我们共同的诉求点,我认为就是生存二字,最原始的冲动,最理性或是感性的追求。

而后所讨论的种种,包括正义,都是为了生存,或者更进一步,是在生存的基础上有所发展,这个时候才需要为了限制他人对自我的不利行为,以限制自身的一定行为为让渡,也就是这样的一种考虑,才有了称之为正义的尺度,我个人可以认为最初的正义原则也许仅仅就是只要你不侵害我,我就不侵害你的,你若侵害我,我便也可以侵害你的同态复仇规则。既然正义的产生是基于生存的需要,在我们这个不断变化的历史社会中,正义的要求也会随之变化。

而这样的推论也许仅仅才是对于各种社会形态中正义诉求的第一步思考,而后的扩展是极其庞大的工程,更不用说跨越到社会制度、分配规则这一层面,对于我来说,也许是能力所不能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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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的可能》在谈及正义一词时多用到以西方哲学的专有名词精准对应的汉语词汇,可见作者的谨慎而严谨,而正义多与强烈情感紧密相连,由主观而生,受控于法律与道德的正义,其变化在周濂看来与嫉妒、怨愤与愤恨这三种情感离不开。

康德说,嫉妒就是忍着痛苦去看到别人的幸福的一种倾向。在和谐的日常生活中,强烈的嫉妒情绪阻碍了人际关系的稳定,无法表达出来。不过,只要拿起手机打开电脑,就会有很多反智仇富等评论。充满戾气的观点如今看似少见,但总有些话题俨然是引起嫉妒的导火索

譬如“知乎平均水平”,动辄c9、常青藤、年收入五十万起步,让人不禁感慨自己拉低了知乎平均水平。正如周濂所说:如果有比较,就会有差距,如果有差距,就会有嫉妒。即使这个差距与道德无关,只要别人的好处境吸引你足够的注意,嫉妒就会开始生根。

嫉妒的表现是隐性,我们也不能咬定是个人就嫉妒知乎平均收入,但嫉妒的恶果这两年我们有目共睹,年轻人网贷接连不断,似乎大家都明白网贷的危害,可受害者一直换着新的面孔。

有调查称“九零后人均负债12万”,虽然被证实为谣言,但在起初众人凭着自己的所见所闻却深信不疑。数据是假的,过度消费是真的,铺天盖地的网上贷款广告越来越猖獗,新的笑话也出现了:你想笑死我吗,为了继承我的蚂蚁花?

超额消费**于攀比,攀比的落差来自内心深处的嫉妒。当获取信息变得廉价时,普通人也看到了富人的生活。他们享受9月6日的祝福,但他们梦想成为马云。一个无休止的比较被展开,直到他们完全被嫉妒所吞噬。

受社会结构的影响,伴随着敌意嫉妒的强烈爆发,舍勒给他取名为怨恨。怨恨的出发点是报复冲动,本质特征在于时间上的滞后于延宕,得益于我国完整的法治体系,此类恶性事件并不多见,然而前不久的张扣扣报仇事件成为热点,最高人民法院便用“犯罪者心怀怨恨”这一措辞,怨恨即是极端化的嫉妒,它是“最危险的**材料”。

怨恨是社会进步的一种正能量,是公众面对不公的一种呐喊。一个守法的理性人,在他人违反道德和法律规范的前提下,如果侵犯了自己的个人利益,就会感到愤慨。可恨的是,有些人打着仇恨的名义,伪造不公,扭曲正义,扰乱网络秩序,恶意操纵**导向。

在这样一个人人都在痛哭流涕的时代,我们需要谨慎地将它的乐队与嫉妒、怨恨或怨恨区分开来,承认最小限度的互惠,让社会正确地灌输正义的准则,为正义创造更多的可能。(张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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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尔斯的理论,也可以说反映了现代西方社会里政治事务日益世俗化的现实政治过程逐步摆脱了宗教、道德、精神信仰等等的支配,开始寻求建立自身的目标与规范。多元社会要求政府严格按照公正规则与程序办事。

除了程序和规则外,对于相互冲突的价值观念之争,政府必须严守中立。也因为这个缘故,罗尔斯的正义原则,在所有这些问题上都保持沉默,不表立场,或者讲没有立场。

可以这么说,政治自由主义的目标,就是以最低限度的道德观念,来界定政府的角色,使自由主义的社会,能够包容多种不同的价值理想和多样化的生活形态。罗尔斯的正义论就是想达到这个目标。除了两个基本点基本自由权利不可剥夺、社会经济不平等必须照顾底层人民利益之外,他的正义原则力图与各种相互冲突的价值观,保持最大限度的相容性。正是这一点,给了它自由主义的特色。

不过,这并不是说,罗尔斯的正义原则就是价值观中立的。正如罗尔斯所说,虽然逻辑出发点是价值观中立,由此所推导出的结果却往往不是价值观中立的。正义原则的一大功能,就是规范和限制可以被允许的价值观的内容。任何行为,若是违反自由、平等、理性人基于公平立场所选择的原则,都是一个该谴责的错误行为。相应地,要靠这类行为才能得到满足的价值观,也必须受到限制。这就是他的正义优先性原则:个人的特殊价值观,不得违背正义原则的要求,否则便没有合法地位。

从《正义论》的观点来看,机会均等是公平正义的应有之义。它区别于功利主义的特别之处,在于它强调国家要实现正义,即某种程度上公平、公正、公益的实现。而机会均等规则是保障个体自致性的发展起点和过程的平等的基本准则。当前,占我国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阶层的教育、就业和保障存在相当严重的机会不均等,这个问题的解决与否关系到我国能否从根本上消除贫富差距,维护社会稳定,关系到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成败。

罗尔斯理论的另一个特点是:在他的公平的正义理论中,表现出一种试图达到全面、综合和平衡的倾向,从而使他的理论具有巨大的理论上的伸缩余地和回旋空间,以致具有相当不同倾向的理论家以致行动者都能从他的着作中找到证明自己观点的思想材料或至少批评的对象。他的正义论既可以满足那些仍缅怀和执着于构造某种一般正义理论的人的思辨兴趣,又可以为那些焦灼地面对社会现实中的严重不正义而绞尽脑汁的人提供某些理论根据或启发;既可以通过强调他的两个正义原则的平等主义倾向、尤其是最关怀最不利者的差别原则来使美国意义上的自由主义左派获得某种支持,又可以说通过强调设计社会基本结构要考虑到的稳定性和可行性,具有保守主义倾向的人们也不难从中得到某些辩护和建议。当然,前一种倾向是更突出的。但无论如何,他是试图为他所处的美国民主社会提供一个合适的、能最广泛地为人接受的道德基础;他试图发掘这一社会的活力,建立这一社会的良性循环;他直率地承认,他的正义论要通过一种反复比较、互相修正,达到与这一社会所流行的、人们深思熟虑和推重的正义判断接近一致的状态,并且把这种反思的平衡作为证明他的正义论的一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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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一第一学期的时候,学院举办一个读书沙龙的活动,就是那时,我读美国哈佛大学教授约翰·罗尔斯的《正义论》一书。关于这本书,本人觉得很有深度,其实我多少有点看不明白的,或者我根本驾驭不这本书。

?正义论》这本书顾名思义就是研究正义的,我在读这本书之前一直认为正义两字只能跟道德联系起来,正义是一种道德行为,但是罗尔斯所认识的正义确远比我所认识的要复杂,它涉及政治、经济、道德等领域。作者罗尔斯认为正义的主题就是社会的基本结构,或者说得更准确些,就是主要的社会体制分配基本权利与义务和确定社会合作所产生的利益的分配方式。

罗尔斯在《正义论》当中提出关于正义的两条原则:第一条是所谓平等的自由原则,即每个人应该在社会中。享有平等的自由权利;第二条原则包括差别原则与机会平等原则。前者要求在进行分配的时候,如果不得不产生某种不平等的话,这种不平等应该有利于境遇最差的人们的最大利益,就是说,利益分配应该像处于不利地位的人们倾斜;后者要求将机会平等的原则应用于社会经济的不平等,使具有同等能力、技术与动机的人们享有平等的获得职位的机会。我觉得这两条原则既反映人类社会的基本现状和广大人民的需求,首先,现实中每个人都存在着各种差别,不是每个人都可以获得公平的机会,而人们恰恰就是需要平等的自由权和公平的机会。

罗尔斯把既存的主导西方社会的正义理论分为两大类:功利主义的正义观和直觉主义的正义观。但是罗尔斯对功利主义和直觉主义都是不赞成的,而且尤其反对功利主义作。认为在现代道德哲学的许多理论中,某种形式的功利主义始终占据上风。道德哲学是社会理想生活模式的基础之一,不改变一个社会占主导地位的道德哲学,使不可能改变这个社会的各种体制。从这点出发,罗尔斯便把功利主义的正义观当作批判对象。

根据《正义论》的内容,罗尔斯确信功利主义的正义观存在着几个弊端:(一)它没有揭示自由和权利的要求与社会福利的增长欲望之间的原则区别,它没有肯定正义的优先原则,正义否认使一些人享受较大利益而剥夺另一些人的自由是正当的,政治交易和社会利益不能成为妨碍基本权利的理由;(二)它假定一个人类社团的调节原则只是个人选择原则的扩大是不足取的,这里没有把人们将一致赞同的原则视为正义的基础,其原则内容无法成为调节全体人的宏观标准;(三)它是一种目的论的理论,用最大量地增加善来解释正当的理论,而真正的正义原则是事先设定的,不能从结果来看正义与否;(四)它认为任何欲望的满足本身都具有价值,而没有区别这些欲望的性质,不问这些满足的来源和性质以及它们对幸福会产生什么影响,如怎样看待人们在相互歧视或者损害别人的自由以提高自己的尊严中得到快乐的行为。这里直接表现为对功利主义的批评,也间接地批评西方社会存在的各种不公正现象,如分配不平等,欲望至上,种族歧视,贫困问题等。

虽然我并没有解到西方的功利主义的正义观,但是。从这点中我的确认为罗尔斯是个正义之人,而且极具挑战精神。所以我非常敬佩罗尔斯先生。

?正义论》作为经典,博大而精深,基于它的难度,我也不能做太多的评价,并且我觉得自己有机会应该多看几次。另外,关于正义,在现代中国社会中,正义变得越来越贫乏,因此我们更有必要坚持正义……

孙正义的头脑的读后感

近期分公司号召中层领导要认真阅读《孙正义的头脑》一书,阅读之前,我一直以为孙正义是中国人,是某民营企业的领导者。读完之后,我被这位韩裔日本人的精神深深打动了。其中印象最深刻的主要有五点,一是确立目标、阶段实施,二是勇敢地沟通与协商,三是拿出拼命的态度挑战困难,四是提高下属的响应速度,五是领导者必须懂得撤退。

一、确立目标、阶段实施。

19岁时,孙正义就为自己确立了50年的人生规划:20多岁时,要向所投身的行业,宣布自己的存在;30多岁时,要有1亿美元的种子资金,足够做一件大事情;40多岁时,要选一个非常重要的行业,然后把重点都放在这个行业上,并在这个行业中取得第一,公司拥有10亿美元以上的资产用于投资,整个集团拥有1000家以上的公司;50岁时,完成自己的事业,公司营业额超过100亿美元;60岁时,把事业传给下一代,自己回归家庭,颐享天年。现在看来,孙正义正在逐步实现着他的计划,从一个弹子房小老板的儿子,到今天闻名世界的大富豪,孙正义只用了短短的十几年。

二、勇敢地沟通与协商。

“试着洽谈、协商后,如果道理在对方那边,自己收回请求就是。一开始就不去洽谈而直接放弃的话,也就没有协商的可能了。孙正义的成功正源自于他的洽谈能力。为了自己想要达成的目标,就应该试着积极地与人洽谈。”

三、拿出拼命的态度挑战困难。

为了解决宽带网络建设由于光纤缺货造成进度停滞这个难题,孙正义亲自发送传真给nnt的负责人打电话确认的地步,并拜访了总务省,同时说出了“把打火机借我,我要在身上浇油死在这里”,这番说话,当被“死”这个字眼吓到了的总务澳负责人当场致电ntt,以监督官厅总务省的名言提出了请求,总算让ntt确认了局间光纤线路的库存情况,进行了必要的铺设和处理,提供给软银使用。从这点看出处理问题,我们应该以一种方法总比困难多的态度和必定解决问题的心态去挑战困难。

四、提高下属的响应速度。

“马上就要做”。孙正义在对下属下达批示时,最后全都要加上一句“马上就要做”的指示。充分体现其对市场反应的高度灵敏。众所周知,市场竞争机会稍纵即逝,需要市场营销人员一定要有高度的执行力和对市场的超强敏感,即市场营销需要急先锋,不要老绵羊。反观我们现在工作中,普遍存在“想法太多、行动太少”的现象,各个部门和业务单元之间相互沟通时间之长成了最大防碍执行力的障碍,相关部门之间总希望把营销计划想得天衣无缝才附诸实施,但事实证明市场机会不等人!“马上就要做”从另一个侧面提醒管理人员要放弃那种慢慢完善或事后再追踪的'思维习惯,通过马上就要做,可以提高下属的响应速度、可以立即发现问题、当即解决。

五、领导者必须懂得撤退。

这是孙正义在软银学院所讲的话,向他的候补接班人们阐明了当退则退的重要性。孙正义认为,当项目投资的损失达到三成时就应该退出,实际上,孙正义自己也并非在所有的事业、投资上都会取得成功,而是经历过多次退却战。退却当时或许会遭到许多来自周围的批评,但错过撤出时机导致损失扩大的问题会更加严重。无法作出退兵决策的人,是当不好领导者的。 我从孙正义的成功中感悟的是:一个领导者的成功需要远见、勇敢、创新和懂得取舍。作为一名电信中层领导,我认为需要借鉴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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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百年不遇的雪灾,把穷山沟里的马蹄村给彻底压垮了。一时间,县城里掀起了救灾捐赠的热潮。有人捐衣,有人捐钱,有人捐物,“爱心捐赠”活动搞得如火如荼。

五大爷已经七十有二了,他家是马蹄村里最穷的一户人家。这天一早,他冒着大雪,拄着拐杖,蹒跚着走向村委会。脚上是一双沾满泥浆的解放鞋,衣服也是破旧不堪,生活已经把他往绝路上逼了。跟所有遭遇困难的人们一样,他也是前来取捐赠物品的。

当他推开村委会的大门是,村长一见他就皱起了眉头,懒得再看他一眼,便道:“你来干什么?不是说好给你安排房子的吗?”

“我……我听说城里送来了捐赠品,我想领点东西。现在天越来越冷了,可我身上就这么一件破夹袄,过不了冬天啊!”五大爷哀求道。村长转过身,从墙旮旯边拎过一件就棉袄,道:“喏,就剩这件棉袄了,你拿去吧!”五大爷心都凉了,这棉袄比自己身上的这件好不了多少。他的`手紧紧地攥着那件就棉袄,心却在不停地发抖。

他哪里知道,那些捐赠品一到,就被村长的亲属们挑空了,那些崭新的羽绒服和漂亮的棉袄全被领走了,就剩下这一件旧棉袄放在那里无人问津―也不知是哪个吝啬鬼捐的。

“是不是….还有些贫困救济金?”五大爷怯怯地问道。村长一听,勃然大怒道:“你怎么这么嗦,这件棉袄你要就拿走,不要就算了。”他声音很大,心里却有点发慌:那一沓贫困救济金递到他手里的时候,他心里便做好了打算―这老鬼从哪儿听到风声了?

五大爷捧着旧棉袄,转身出了门,他心想:“有一样东西总比没有要好啊!”边走边把肥大的棉袄套在身上。突然,他发现里面的口袋好像被人用线缝上了,仔细捏一捏,里面好像还有块硬硬的东西。出于好奇,他把线扣拆开,手往里摸索,摸出的竟是一小叠人民币,数了数,整整一千块钱。里面还有一张字条,五大爷眯缝着老眼,认真地看着:“人间自有正义在!我相信这件棉袄一定落在真正的穷人手里,愿这些钱能对您有所帮助!”

五大爷站在原地半天不动,泪珠子吧嗒吧嗒直往下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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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1

(2006-08-04 05:42:10)

转载▼正义是一个古老而永恒的话题。人们一直直谈论这个话题,主要是因为人类社会从来没有完全实现过正义。在这个充满不公正的世界里,正义始终以一种审美形式存在。

这种审美不仅反映了人类苦难的现实,而且表现了人类不屈的理想和顽强的意志。透过苦难的审美同时揭示出了人类的局限和尊贵。人类的局限在于人类的自私自利,贪婪,好斗的本性和有限的认识能力决定了在一个复杂的世俗社会体系中根本无法完全实现人际正义;人类的高贵在于,能够主动认识并试图超越这种基于物种的特性和局限性,从而保持了对理想的追求和执着。

如果能同时带着局限和高贵两个侧面来看待历史,则也许能更好的解开人类的文明之锁。带着这把钥匙,你能有幸更清楚的理解人类的笑靥和愁容,沉醉与挣扎,群欢与孤独以及人类在荆棘斑斑的朝圣之路上的跳跃与陷落。的却,人类从来没有满足过,但也从来没有放弃过。

在凡是上帝的拯救没有达到的地方,人类都会设法自救。一部人类生存史,就是一部拯救的历史。在拯救的过程中,相当一部分的努力都围绕着正义这一主题展开。

《正义论》是美国当代著名学者罗尔斯的晚年杰作。罗尔斯一生都致力于正义问题的研究,而《正义论》一书则可算是他这方面研究的一个总结和升华。罗尔斯的主要学术生涯虽然在美国,但他的学术思想更多地受到欧洲大陆理性主义的影响。

这说明他的作品喜欢宏大的体系,严禁思辨论证。该书的出版在政治、伦理、法律、经济、哲学等诸多领域引起了巨大反响,引起了广泛的讨论。本人阅读这本书的过程同时交织着兴奋与焦虑。

兴奋是因为此书时常能提出深刻而新颖的观点,焦虑则因为此书涉及多个学科,文本较为晦涩,理解起来难度较大。我并不认为,我一遍的阅读能就能把握住作者想要表达的多少思想,也不认为这篇短短的小文能够将我所把握的内容能尽数表述出来。相反,此文目的仅仅是就我觉得对我启发最大的观点稍作介绍和阐释。

倘若我的介绍和阐释没有犯下大的错误,也就知足了。

一罗尔斯的正义理论中最富创意也是最富洞见的就是他的无知之幕的假设。许多社会学家指出,每个人的思想都不可避免地包含着偏见和私利。因此,人们很难就一个社会群体的正义标准达成共识。如果人们对于正义的标准达不成共识,那么一切在正义的名义下进行的所谓制度设计都可以理解为一部份人的偏见和特权。

由于偏见和特权,人们在自然法上显然没有服从的义务,所以人们在现实中的服从必须归因于国家机器的胁迫和压迫。这样一种解释,不仅让启蒙运动以来人们所建筑的政治文明大厦突然坍塌,而且也给人类的未来图景罩上了一层阴影,使得人们失去了浪漫憧憬的理性基础。罗尔斯的“无知现场”是通过试图排除人的主观偏见,客观界定正义标准而提出的一种假设。

罗尔斯借鉴了传统社会契约理论中的自然状态,将其转化为原始状态。在原初状态中,每个人都是平等的,有理性的,生活中都有一种轻度的匮乏,彼此间保持一定的冷淡。在这种状态下,每个人都不知道自己的所有特殊信息,例如:

阶级地位、社会地位、地位、财富、资历、意志力、年龄、性别等。罗尔斯的无知是一种对所有特殊个人信息的无知。然而,原始状态的人们对此一无所知。相反,每个人都知道社会运行的基本原则,比如需要分工合人与人之间的合作。

如果人们在无知的帷幕下想要达成一个契约,然后以契约的方式构建自己的社会结构,那么契约就符合正义的原则。原因在于,因为每个人都不知道自己的特殊信息,他们只能把自己和其他人看作是一样的,所以他们不再有主观偏见。在没有偏见的基础上,每个人的正义标准都可能是一致的。

同时,由于彼此之间的冷漠,每个人仍然保持着自利的倾向。在无知的面纱下,每个人的自利倾向的结果是只能选择一种公正的社会结构。

人们在无知之幕下选择的正义,罗尔斯称之为“作为公平的正义”,因为这种正义是在真正公平的条件下被选择的。罗尔斯认为,正义可以分为个人正义和社会正义,后者比前者更重要。社会公平问题主要是社会结构问题,即社会制度问题。

“作为公平的正义”就是一种社会结构的正义。罗尔斯的“作为公平的正义”可以最终概括为两大原则:

第一个正义原则:每个人对与所有人所拥有的最广泛平等的基本自由体系相容的类似自由体系都应有一种平等的权利(平等自由原则)。第二个正义原则:

社会的和经济的不平等应这样安排,使他们:(1)在与正义的储存原则一致的情况下,适合于最少受惠者的最大利益(差别原则)(2)依系于在机会公平平等的条件下职务和地位向所有人开放。(机会的公正平等原则)。

这些原则又有优先次序:即平等自由原则是第一位的,机会的公正平等原则是第二位的,差别原则是第三位的。

需要指出的是,罗尔斯将机会平等区分为形式的机会平等和公正的机会平等。形式的机会平等是指所有的人都有合法的权利进入所有有利的社会地位。然而,在罗尔斯看来,这种机会均等的形式是完全不平等的。

原因在于,这种形式的机会平等确保了每个人由于先天资质,家庭出身等偶然因素所导致的接近社会有利地位的起点不平等。罗尔斯认为先天资质,家庭出身等偶然因素不是某些个人应得的,相反应将之视为一种共同的社会财产。社会制度安排必须使得每个人在接近社会有利地位的条件上接近平等,这种平等就是罗尔斯的公正的机会平等。。

罗尔斯主张应将这种公平的机会平等进一步确定为一种社会制度,从而将之转化为程序正义。

罗尔斯区分了三种不同的程序正义。第一种,完善的程序正义,它包括两个特征:首先,对什么是公平的分配有一个独立的标准;其次,能够设计出一种保证达到预期标准的程序。

常说的分蛋糕的例子就属于完善的程序正义。第二种,不完善的程序正义,其特征是,有一个独立的公平的标准,却没有一种程序能确保达到预期的标准。司法审判由于受制于证据,时效,法官个人偏见等诸多因素,就属于不完善的程序正义。

第三种,纯粹的程序正义,其特征是不存在一个独立的公平的标准,结果的公平取决于对程序的遵守。赌博就属于这种纯粹的程序正义。罗尔斯明确指出,“公平机会原则的作用是要保证合作体系为一种纯粹的程序正义”

<>读后感2

(2006-08-04 05:46:36)

转载▼二

在原处状态中,在无知之幕之下,人们果然会选择罗尔斯的两个正义原则吗?对此罗尔斯进行了较为复杂的论证。他主要是通过列举可能的正义观念,然后通过排除和比较的方法,最终得出人们会选择两个正义原则的结论。

比如,他认为功利主义原则虽然也追求最大多数人的善,然而“功利主义在某种意义上并不把人看作目的本身……如果各方接受功利标准,他们就缺少队他们的自尊的支持”。而自尊,在罗尔斯看来是“一个理性人无论他想要别的什么善他都想要的”一种基本的社会善。与功利主义原则相反,两个正义原则将每个人的利益都包含在一种互利互惠的社会结构中,公开肯定支持每个人的自尊。

因此,在功利原则和两个正义原则之间,人们会选择后者。

⬔ 罗尔斯正义论读后感 ⬔

通常,人们在制订一项计划时,总会采取“首先要做什么,接着再做什么”的加法模式。有那么一个人,他的思路则与众不同。他先设定好最终目标,再一步步做减法。

“要实现这项目标,就要在达到目标的前一阶段做什么;而要做到这点,又要在它的前面做什么”。这种“倒推”的思路,极具实际意义,创造这种倒推思路的人就是孙正义。最近,抽空读了晓初老总推荐的《孙正义的头脑:

成就软银帝国的商业法则》这本书,这是一部语录集式的著作。作者(软银社长室前室长三木雄信)怀着无比崇拜的心情,试图通过对孙正义日常言谈的记录和解析来发掘这位商界奇人的成功秘诀和软银帝国尊崇的商业法则。不想评说跌宕起伏的故事,此时此刻,从书中揣摩一下这样一位“教父”级人物的心思和智慧,实在是一件非常有趣的事情。

孙正义独特的个性和敢作敢为的作风,是支撑软银在机遇稍纵即逝的互联网时代取得成功的重要因素。没有纠结和犹豫,也没有反反复复地调研和商讨,孙正义在某些重大决策上总是雷厉风行而又出人意料,正因为这样,他常常能引起人们的好奇与关注,也常常能得到别人的支持和帮助,这使我联想到中国企业界的几位大佬,有时候个人的魅力是左右企业成败的关键。书中有许多很好的观点,值得学习和借鉴,如“成为行业第一后会自然成长”、“达到最终目标的减法思考”等,不过,我最有感触的一条是“为了员工和客户誓当业内第一”。

虽然这堆“老套”中有一些很多书都说过的道理,但这本书对他的语录给予较为充分的解读,并提供了他自己对这些道理的理解与执行的情况。“知易行难”,这本书相当实在。

书中,我见到了一个在盛会“场面”上或平时报章媒体中所不能见到的他:一个既充满了勃勃雄心,懂得如何翱翔于高空,又善于脚踏实地的他;一个用激情、信念、个人魅力和慧眼缔造了一个神奇的网络帝国的他。正如马云所评价的那样:

“他是个大智若愚的人,几乎没有一句多余的话,仿佛武侠中的人物:

一、决断迅速;

二、想做大事;

三、能按自己想法做事。”

孙正义的成功在中国,或者至少是在我们的国企中很难被复制,我们也许能够学习到一些互联网业内的商业规则和理念,但却无法像孙正义那样地去实践和运作,在瞬息万变的移动互联网时代,灵活高效的机制和体制也许是我们企业发展所最最需要的。聪明、专注、勤奋、富有洞察力,造就了这一天才。而坚强、勇敢和远见卓识为他赢得了辉煌的事业。

他的商业头脑是令人羡慕的,但我想提醒那些想掌控自己命运的年轻人:找到适合自己生活的道路,只有找到一份能充分发挥自己潜力的工作,才会有自己的事业。要想成功,或者说像他那样“幸运”,你还得有勇气和胆量去不断探索,做好失败的准备。

他说:“对于其他人来说,创业投资互联网可能是赌博;可是对于我来说,并不是赌博,它是一种信念:我不光把一条腿站进去了,而是把两条腿都站进去了。

”只有全情投入,才会取得今天的成绩。他的这段话,听上去很“疯”,也是他专注精神的集中体现。

任何事业,如果不去彻底追求,彻底研究的话,就无法尝到成功的果实。这是他的经验,也是我的体会。我们应该向他学习的是坚持、忍耐、勇敢、细腻、迅速和果断,如果我们朝朝这个方向努力,我们的梦想还会遥远吗?

⬔ 罗尔斯正义论读后感 ⬔

《正义论》的作者是约翰·罗尔斯,出版社是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版次是1988年3月北京第一版第一次印刷。

摘录:我试图做的就是要进一步概括洛克、卢梭和康德所代表的传统的社会契约理论,使之上升到一种更高的抽象水平。借此,我希望能把这种理论发展得能经受住那些常常被认为对它是致命的明显攻击。

而且,这一理论看来提供了一种对正义的系统解释,这种解释在我看来不仅可以替换,而且还优于(或至少我将如此论证)占支配地位的传统的功利主**释。由于这种解释,正义论在本质上是高度康德的。确实,我并不认为我提出的观点具有创始性,相反我承认其中主要的观念都是传统的和众所周知的。

我的意图是通过一些简单的方法把它们组织成一个一般的系统,以便人们能够欣赏它们丰富的内涵。如果这本书能让人们更清楚地看到契约理论传统中蕴含的这种可替代正义观的主要结构特征,并指出进一步努力的方向,那么我写这本书的雄心壮志将得到充分实现。我认为,在各种传统观点中,契约论的观点最接近我们深思熟虑的正义判断,是民主社会最合适的道德基础。

罗尔斯把自己的思想发展成一个严密而连贯的体系,即继承西方契约理论的传统,试图取代目前关于社会基本结构的功利正义理论。罗尔斯认为,正义的主题是社会的基本结构、主要社会制度中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分配以及社会合作产生的利益分配。我非常同意他的看法。

何为正义,罗尔斯对此是明确的,他开宗明义地讲,正义的主题就是社会的基本结构,或者说得更准确些,就是主要的社会体制分配基本权利与义务和确定社会合作所产生的利益的分配方式。

罗尔斯将支配西方社会的现有正义理论分为两类:

(一)功利主义的正义观

(二)直觉主义的正义观。

罗尔斯对这两者均不赞同。但他尤其反对功利主义。他认为,在现代道德哲学的许多理论中,总是有某种形式的功利主义盛行。

道德哲学是社会理想生活方式的基础之一。不改变社会的主导道德哲学,就不可能改变社会的各种制度。从这个角度看,罗尔斯把功利主义的正义观作为批评的对象。事实上,休姆、本瑟姆、亚当·斯密和缪勒传播的功利主义思想在西方社会始终占据主导地位,奠定了西方政治制度、社会制度和经济制度的基础。

然而,这些制度并没有克服深刻的社会矛盾。罗尔斯是一位改革派。他认为,完善西方社会制度的关键在于改变占主导地位的功利正义观。这是罗尔斯为自己确定的目标。

事实上,他的作品体现了他所感受到的高度虚拟性和强烈现实性的结合,但不一定是直接诉诸现实政治问题的形式。相反,有时思辨的程度愈高,倒愈能表现时代的面貌。因此,他的思想作为他动荡时代和美国社会的反应甚至聚光灯,自然会引起很多人的关注和反应。

这些问题在处于转型期的中国具有同样的价值。

从他对自由的诠释中,我们可以得出三个基本经验:

必须认识到,基本自由权必须作为一个整体和一个系统加以评价。也就是说,一项自由权的价值一般由其他自由权的明确规定决定,在制定宪法和一般立法时必须考虑到这些规定。

2。虽然平等和自由的权利可能受到限制,但这些限制也应符合平等和自由权利的含义以及两项正义原则的顺序所表达的某些标准。

三。由于贫穷和无知而无法利用一个人的权利和机会以及缺乏一般手段,有时被认为是对自由权的所有限制中的决定性因素。但是,我并不打算这样认为,而是认为这些情况改变了自由权的价值,即第一原则所规定的权利对个人的价值。

在分配方面,他提出了分配正义的概念。分配正义概念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它包含了许多纯粹的成序正义。要使纯粹程序正义的概念得以适用,就必须像我所说的那样,建立和公平管理一系列的正义背景体系。要依靠纯粹的程序正义,首先要使基本结构符合正义的两个原则。

⬔ 罗尔斯正义论读后感 ⬔

律师先生的几许沉思

——《孙正义传》>读后感

贾明军自进中伦一年以来,很久没有整个下午静静地捧着一本书细细品读了,昨天除外。窗外有很多雾霾,受影响的心情很郁闷。但读了五分钟后,我的脑海完全沉浸在孙正义传奇的精彩生活中。其间很多章节细处,都感人非常,年近四十的我,几度落泪,拭去蒙胧泪水之即,更是仰慕主人公魅力之时!

自我动力的突破往往是“为了生存而超越”

孙正义生身一般,且不论其上溯23代是否那位《孙子兵法》的孙膑,到他父辈这一代,家里和普通人家没甚两样。特别是看到16岁的他犹豫是否暂时舍弃需要照料的家人赴美求学时,我的心里心里也是五味杂陈。被他的共鸣感动,**不禁想起12年前他远离父母去上海发展的情景。

虽然我不敢与孙正义相比,但我能理解他的犹豫和父母与家人之间的矛盾。当他还是一个孩子之时,立志做一名教师,却因为'没有日本籍不能做教师'(教师相当于公务员)的尴尬与受挫的点滴积累,造就了他'必须努力出人头地做一番事业'的雄心大志;从刻苦攻读考入好的初中,到在美国加州仅用三周就完成塞拉蒙特公立高中课程考入大学,从伯克利每天不超过5个小时睡眠的刻苦求学,再到回日本后定位与创业,仿佛看到一个'神奇小子'不断创造的'神奇',细细思考,背后都是他'心在高处'的定位和实现目标生存与发展的突困之道。

每个人对“生存”的定位是基于不同的点和不同的层次。生存不仅仅是'为了吃饱饭的生活',还要看'跟谁吃'、'和谁抢食'、'吃什么'.任何一个层位的竞争者,都不是'孤独的',都有竞争对手和环境变迁,都必须在超越自己的节奏中改善、改变甚至脱胎换骨。

就像孙正义,从日本九州步入美国伯克利大学,进入常青藤菁英的汇聚,才可能在第一步创业时邀请到他的导师、语音合成领域的世界级权威专家也是本校教授莫泽尔博士,以及同样毕业于伯克利的陆弘亮。即使是'为了生存而超越',也要看,是在'何处生',虽然超越的永远是自己。

二'勤奋+头脑',才有可能得到成功

一个卓越的人,必定是一个勤奋的人。我们在工作中遇到的许多企业家,在没有密切接触的情况下,比我们以前想像的要勤奋。很多创业者早上五六点前就起床,有良好的生活和工作习惯,非常注重睡眠质量。

充足的睡眠是能量的源泉,清晨的思考是充分思考的无限辐射。不仅孙正义这样做,很多企业家也是如此。勤奋的人很多,但兢兢业业地工作,不代表就能有卓识远见和智慧,不断的思考后的改变和提升更是进步的'要领'.

人们都说孙正义具有'远见卓识',他的想法往往新颖奇特,在他的企业发展过程中,很多重大决策都基于当初'不可理解'的'非常规'选择,就像他在伯克利大学发明的'发明的发明机',用灵活的头脑寻找'发明'创新路线图,仅有创意的苦思冥想,是不可能把'笔'、'留声机'这两个原本毫无相干的词汇组合成'语音翻译合成器'这款给他'第一桶金'的新产品的。

三强性格坚韧,常在平凡生活中经历

孙的祖母14岁,从朝鲜到日本,独自一人,没有家人。那年,她嫁给了23岁的爷爷,开始了艰难的生活。1957年孙正义出生后,他的家庭仍在为生计而奋斗。他的父母从早到晚工作。

为了收集猪的食物,孙的祖母每天早上都带着它

三、四岁的孙正义上街收集食堂饭店的食物残渣,今天我们叫'猪潲水'.当奶奶提醒他'要抓好'时,他就会将身体紧紧贴紧这些散发着浓浓'酸'味的泔水大铁桶,一路的颠簸,也扬洒了孙正义对于艰韧、忍耐的童年记忆。儿时,孙正义不懂事,他痛恨这段'低人一等'的经历,痛恨被称为'泡菜'的奶奶,觉得奶奶是让他受人歧视的原因,直到他在伯克利读书心智成熟、直到他创业克难,他才体会到了奶奶给他坚韧、坚强与忍耐的力量是多么的强大。

其实读到这一段的时候,我也忍不住视野蒙胧,也是联想到自己的生活经历。1997年,为了在律师事务所找到一份工作,我辞去了稳定的工作,在律师事务所实习一年后没有离开。那年在到处求职,赋闲在家。

每天早上,也是帮父母打扫卫生,我永远不会忘记夏天垃圾车散发的酸臭气味熏染的自己都讨厌自己的感受,更能体会父母养家育子的不易,更能体会他们的平凡与伟大。每当遇到危机或困难时我就想,'这算什么呢,结果会比那时候还要差吗'!虽然出生不同、环境不同、成就不同,但每个人的人生经历,彼此都或多、或少的交叉,这种生活经历中的相仿,是彼此更有亲切感与传染力量的基因,哪怕在完全陌生的两人之间!

这也就是所谓的'取人所长'、从别人身上学习吧。

四恒心与执行力,是不断完善自己的关键

孙正义的恒心,体现在他可以数年如一日的珍惜时间、超级勤奋的学习,能使他成为伯克利大学'菁英中的菁英','疯子中的疯子'.我平时都会审视自己,决心几乎天天下,但总感觉自己是不停地下决心,然后是不停地再下决心,永远都在'下决心'的路上。下了决心,坚持去执行,就是'恒心'了,反应的就是'执行力'了。

孙正义刚去美国,他的英语不好,就'下决心'练好英语,逼迫自己'用一切方法'学好英语;他大学三年级爱上了美丽女孩大野优美,并'下决心'要'养活她'.这让优美很开心,不再要富裕家境中的经济补济,她告诉家人不要再寄钱了,因为孙正义能'养活'她,她相信孙正义能做到!爱情本身可以创造传奇和动力,使孙正义的事业成就和浪漫爱情,使他有一个“更完美”的人生经历,或“更完美”

我们的生活和工作经历会在不同层面遇到瓶颈或发展阻力。我们也可以决定每天做点什么。看来,人和人的差距,可能就在于'下决心',让'决心'成为恒心这一步,或者说是否存在持之以恒的执行力。

昨天看完的《孙正义传》,今晨还沉浸在他的感染力之中。我是个普通人。也许他太神秘了。我没有也达不到他的各种“能力”。首先,我需要有自知之明。我钦佩他,不是因为他创造和拥有的巨额财富,而是因为他超越自己气质的精神。

我也能理解这样一个事实:成功从来不是随意的。一个优秀的过程就是战胜和超越自己的过程。无论我是40岁还是50岁,要提高自己,把自己的心放在更高的位置,我需要学习榜样的精神,学习榜样的实践,这就是榜样的力量。

我们的人生目标不一定是做别人的榜样,而是做比今天更好的明天,做自己的榜样!

⬔ 罗尔斯正义论读后感 ⬔

孙正义1957年出生于日本,是国际知名投资人。软件银行集团董事长兼总裁。以下是xx整理的孙正义传读后感。

律师先生的几许沉思 ——《孙正义传》读后感

贾明军自进中伦一年以来,很久没有整个下午静静地捧着一本书细细品读了,昨天除外。窗外有很多雾霾,受影响的心情很郁闷。但读了五分钟后,我的脑海完全沉浸在孙正义传奇的精彩生活中。其间很多章节细处,都感人非常,年近四十的我,几度落泪,拭去蒙胧泪水之即,更是仰慕主人公魅力之时!

自身动力的突破往往是“超越生存”

孙正义先生生身一般,且不论其上溯23代是否那位《孙子兵法》的孙膑,到他父辈这一代,家里和普通人家没什么两样。特别是看到16岁的他犹豫是否暂时舍弃需要照料的家人赴美求学时,我的心里心里也是五味杂陈。被他的共鸣感动,**不禁想起12年前他远离父母去上海发展的情景。

虽然我不敢与孙正义相比,但我能理解他的犹豫和父母与家人之间的矛盾。当他还是一个孩子之时,立志做一名教师,却因为"没有日本籍不能做教师"(教师相当于公务员)的尴尬与受挫的点滴积累,造就了他"必须努力出人头地做一番事业"的雄心大志;从刻苦攻读考入好的初中,到在美国加州仅用三周就完成塞拉蒙特公立高中课程考入大学,从伯克利每天不超过5个小时睡眠的刻苦求学,再到回日本后定位与创业,仿佛看到一个"神奇小子"不断创造的"神奇",细细思考,背后都是他"心在高处"的定位和实现目标生存与发展的突困之道。每个人对“生存”的定位是基于不同的点和不同的层次。

生存不仅仅是"为了吃饱饭的生活",还要看"跟谁吃"、"和谁抢食"、"吃什么".任何一个层位的竞争者,都不是"孤独的",都有竞争对手和环境变迁,都必须在超越自己的节奏中改善、改变甚至脱胎换骨。就像孙正义,从日本九州步入美国伯克利大学,进入常青藤菁英的汇聚,才可能在第一步创业时邀请到他的导师、语音合成领域的世界级权威专家也是本校教授莫泽尔博士,以及同样毕业于伯克利的陆弘亮。

即使是“为了生存而超越”,也取决于“住哪儿”,尽管超越的永远是自己。 二"勤奋+头脑",才有可能得到成功

一个卓越的人,必定是一个勤奋的人。我们在工作中遇到的许多企业家,在没有密切接触的情况下,比我们以前想像的要勤奋。很多创业者早上五六点前就起床,有良好的生活和工作习惯,非常注重睡眠质量。

充足的睡眠是能量的源泉,清晨的思考是充分思考的无限辐射。不仅孙正义这样做,很多企业家也是如此。勤奋的人很多,但兢兢业业地工作,不代表就能有卓识远见和智慧,不断的思考后的改变和提升更是进步的"要领".

人们都说孙正义具有"远见卓识",他的想法往往新颖奇特,在他的企业发展过程中,很多重大决策都基于当初"不可理解"的"非常规"选择,就像他在伯克利大学发明的"发明的发明机",用灵活的头脑寻找"发明"创新路线图,仅有创意的苦思冥想,是不可能把"笔"、"留声机"这两个原本毫无相干的词汇组合成"语音翻译合成器"这款给他"第一桶金"的新产品的。三强性格坚韧,常在平凡生活中经历

孙的祖母,14岁,从朝鲜到日本,独自一人,没有家人。那年,她嫁给了23岁的爷爷,开始了艰难的生活。1957年孙正义出生后,他的家庭仍在为生计而奋斗。他的父母从早到晚工作。

为了收集猪的食物,孙的祖母每天早上都带着它

三、四岁的孙正义上街收集食堂饭店的食物残渣,今天我们叫"猪潲水".当奶奶提醒他"要抓好"时,他就会将身体紧紧贴紧这些散发着浓浓"酸"味的泔水大铁桶,一路的颠簸,也扬洒了孙正义对于艰韧、忍耐的童年记忆。儿时,孙正义不懂事,他痛恨这段"低人一等"的经历,痛恨被称为"泡菜"的奶奶,觉得奶奶是让他受人歧视的原因,直到他在伯克利读书心智成熟、直到他创业克难,他才体会到了奶奶给他坚韧、坚强与忍耐的力量是多么的强大。

其实,当我读到这一段时,我不禁有一种蒙胧的憧憬,也联想到了自己的人生经历。1997年的时候,为了到律师事务所谋职,我辞去了稳定职工工作,在律师所实***后没有被留下来。那年在到处求职,赋闲在家。

每天早上,也是帮父母打扫卫生,我永远不会忘记夏天垃圾车散发的酸臭气味熏染的自己都讨厌自己的感受,更能体会父母养家育子的不易,更能体会他们的平凡与伟大。每当遇到危机或困难时我就想,"这算什么呢,结果会比那时候还要差吗"!虽然出生不同、环境不同、成就不同,但每个人的人生经历,彼此都或多、或少的交叉,这种生活经历中的相仿,是彼此更有亲切感与传染力量的基因,哪怕在完全陌生的两人之间!

这也就是所谓的"取人所长"、从别人身上学习吧。 四恒心与执行力,是不断完善自己的关键

孙正义的恒心,体现在他可以数年如一日的珍惜时间、超级勤奋的学习,能使他成为伯克利大学"菁英中的菁英","疯子中的疯子".我平时都会审视自己,决心几乎天天下,但总感觉自己是不停地下决心,然后是不停地再下决心,永远都在"下决心"的路上。如果你下定决心,坚持执行,你就会“坚持不懈”,你的反应就是“执行”。

孙正义刚去美国,他的英语不好,就"下决心"练好英语,逼迫自己"用一切方法"学好英语;他大学三年级爱上了美丽女孩大野优美,并"下决心"要"养活她".这让优美很开心,不再要富裕家境中的经济补济,她告诉家人不要再寄钱了,因为孙正义能"养活"她,她相信孙正义能做到!爱情本身就能缔造传奇、创生动力,这让孙正义传奇的商界成就又加上了爱情浪漫,使他有了一个"更完善"的人生经历,或者说是"更完美".

我们的生活和工作经历会在不同层面遇到瓶颈或发展阻力。我们也可以下定决心每天做点什么。看来,人和人的差距,可能就在于"下决心",让"决心"成为恒心这一步,或者说是否存在持之以恒的执行力。、

看完这篇读后感,你有什么感想?

⬔ 罗尔斯正义论读后感 ⬔

读《正义论》有感 师范学院 2004123087 吴肇安 “美国哈佛大学教授约翰?罗尔斯的〈正义论〉一书,自1971年问世后,在西方国家引起了广泛重视,被视为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西方政治哲学、法学和道德哲学中最重要的著作之一。该书出版之后,受到热烈讨论,被列为不少大学课程的必读书籍之一。

由它引发的各类争鸣或研讨文章,更是汗牛充栋,目不暇接。美国著名的政治学者罗伯特?达尔表示:罗尔斯的著作在英语国家立即被承认是对政治哲学的一个根本性的贡献。〈正义论〉一书之所以能起到如石击水的效应,关键在于它打破了西方政治哲学万马齐喑的冷清局面。西方政治哲学的衰落已是众所周知,专攻政治理论的学者爱?麦?伯恩斯说:在政治学说的阳光下没有多少新东西。这充分表明了西方传统思辨方法构筑的理论体系的困境。罗尔斯的〈正义论〉一书则以其独特性和思辨性令人耳目一新。”

以上引自〈正义论〉的序。 约翰?罗尔斯(John Rawls 1921-),美国著名哲学家、伦理学家,1921年生于马里兰州的巴尔的摩,1943年毕业于普林斯顿大学,1950年在该校获博士学位,以后相继在普林斯顿大学(1950-1952年)、康奈尔大学(1953-1959年)、麻省理性工学院(1960-1962年)和哈佛大学(1962-)任教,现为哈佛大学哲学系教授。 〈正义论〉一书是罗尔斯积近二十年的努力思考的一部心血之作,它集罗尔斯思想之大成,把罗尔斯十多年来所发表的论文中表达的思想发展成为一个严密的条理一贯的体系——即一种继承西方契约论的传统,试图代替现行功利主义的、有关社会基本结构的正义理论。

有评论称〈正义论〉一书产生如此广泛的影响有以下几个原因:“首先是罗尔斯所研究的社会正义问题涉及到广泛的领域。他是作为一个哲学家从道德的角度来研究社会的基本结构的,即研究社会基本结构在分配基本的权利和义务、决定社会合理的利益或负担之划分方面的正义问题。然而由于这一对象的性质,他在学科上就必然要涉及到伦理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经济学等许多领域,而且,他所研究的问题又关系到对每个人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切身利益,因此,他的讨论就不仅为伦理学,而且为其它一些学术领域的学者所注目,甚至为一般公众所关心。” “美国社会处在一种危机之中,处在一个亟须调整关系的关口,而罗尔斯〈正义论〉中所探讨的平等自由、公正机会、分配份额、差别原则等问题,恰以一种理论的方式提出了一些解决问题的建议或希望。照罗尔斯的说法,他的理论是理想性质的,不涉及任何现实的制度和政策,探讨范围仅限于一种‘法律被严格服从的状况’,限于一个‘组织良好的社会’,因而他的理论又被人称为一种乌托邦理论。

但是,这并不是那种老式的、真诚幻想和期待的乌托邦理论,而宁可说是一种证明方式和标准,一种想为非理想的正义理论提供基础的尝试。罗尔斯认为,正义论可分成两部分,第一部分即理想部分,确立了那些在有利的环境下一个组织良好的社会的原则,即那些处理人类生活中不可避免的自然限制和历史偶然因素的原则;第二部分即非理想部分,则面对现实,主要由解决不正义问题的原则组成。

他主要考虑的是理想部分,然而,他认为理想理论是非理想理论的基础,理想的正义要为怎样对待现实的不正义提供指导。所以,在他的著作中实际上体现着一种高度的虚拟性和强烈的现实性的结合,他是有感而发的,但所发并非一定通过直接诉诸现实政治问题的形式。相反,有时思辨的程度愈高,倒愈能表现时代的面貌。因此,他的思想作为他所处的动荡时代、他所处的美国社会的一种折射乃至聚光,自然会引起许多人的注目和反应。” 这些问题在当今正值转型中的中国,也是有着同样的价值的。 ‘正义’一词的使用由来已久。在亚里士多德那里,它主要用于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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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柏拉图的正义理念

理想国》读后感

【摘要】柏拉图的《理想国》是西方知识界的必读之书。他的哲学核心是他的思想理论,而他的政治理念的核心是他的正义观。本文对《理想国》中讨论的几种正义观进行了梳理 ,在此基础上 ,剖析柏拉图的正义城邦的内涵,对欠债还债就是正义,以善待友 、以恶对敌就是正义以及正义就是强者的利益进行了有力的逻辑批判。

本文认为 ,柏拉图提出的“理想国 ”设想有着深刻的哲学基础和社会基础 ,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但亦有不足。

【关键词】柏拉图;理想国;正义;理念;

众所周知,柏拉图是希腊古典文明的产儿。作为杰出的人类导师之一,他在思想领域的作品无疑是多方面的。他在其著作《理想国》中借苏格拉底之口和人讨论正义,通过对当时流行的各种争议观点的批驳和分析个人正义与城邦正义之间的互通性,系统地阐述了正义的概念。

他设计并展望着心目中理想国度的蓝图 ,提出“理想国 ”的政治思想和国家学说 ,并提出具体实施的措施。他认为 ,国家的最高目的是“正义 ”,也只有在“理想国 ”中才能真正实现正义。

柏拉图要树立自己的正义观 ,但正义观在当时被大众所屈解了:一是认为欠债还债就是正义;二是认为把善给予友人 ,把恶给予敌人就是正义;最重要的是当权派和智者派则推崇强权政治的正义观 ,说:“正义是为强者的利益服务的而不正义对一个人有好处、有利益。

”在《理想国 》的第 1至第 4卷中 ,柏拉图通过优雅和机智的对话 ,对当时流行的正义观念作了逐一的分析和反驳。让我们看看柏拉图是如何驳斥当时流行的三种反正义观点的。

一、驳“正义是有话实说 ,有债照还 ” 的观点

柏拉图认为,这一观点与日常生活的概念是一致的,但它只是日常生活中某一情境下的正义行为,而不是正义的定义。因为如此定义正义 ,会造成有时是正义的 ,而有时是不正义的后果。

在柏拉图看来 ,正义就是美德的一种。美德是指人的行为具有高尚善良的道德品质。例如,智慧、正义、自制、勇气、博爱等都是古希腊传统美德的内容。柏拉图

用苏格拉底来探索这些美德的相对性。面对一个发了大财的富裕人士把正义定作是欠债还债时 ,苏格拉底揭示出其中的不足之处。

苏:克法洛斯 ,你说的妙极了 ,不过讲到“正义”嘛 ,究竟正义是什么呢 ? 难道仅仅有话实说 ,有债照还就算正义吗 ?

这样做会不会有时是正义的 ,而有时却不是正义的呢 ? 打个比方吧 ! 譬如说 ,你有一个朋友在头脑清楚的时候 ,曾经把**交给你;假如后来他疯了 ,再跟你要回去;任何人都会说不能还给他。

如果竟还给了他 ,那倒是不正义的了。把整个真实情况告诉他也是不正义的。

克:你说的对。

苏:这么看来 ,有话实说 ,拿了人家的东西照还这不是正义的定义。

在这里,苏格拉底通过对话寻求真理的方式是古希腊本义的辩证法。他的辩证法的特点是不断分析事实、推理,揭示对方在问答中的矛盾,示对方承认错误,按照自己的指导方向不断纠正错误,从而激励对方了解真相。在苏格拉底看来,这是一个帮助他人生育的过程。

故而称这种方法为思想的助产术。这种方法不同于智者试图简单地相互驳斥,而是引导对方沿着自己的逻辑路径走向正确的方向。

苏格拉底用不能将**还给一位疯朋友的例子 ,有力的批判了有债照还是正义之举的说法。因为当原业主心里不清楚时,不能简单地按照还债的常识行事,否则会给对方带来伤害,产生不公正的后果。在这种情况下,债务**显然忽视了正义的真正本质。一旦它在生活中被简单地复制,可能会产生矛盾的结果。

看来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 ,想要看一种行为是否是正义的 ,不能光从自身的立场出发 ,还要从我们的对象能否受益来检验我们的行为是否是有利于对方的。就说现在三月学雷锋做好事来说 ,有的小学组织学生去敬老院打扫卫生 ,本来是一件好事 ,我们社会应该多多表扬才是。但由于学生过于集中,一些敬老院3月份来得学生太多,这事的敬老院遭受了很多干扰。

这样的好事不产生好结果的例子在生活中还举不胜举。如果我们更多的采用柏拉图式的思想方式来考虑问题 ,或许就会真把好事办好 ,把实事办实

二、驳“正义是把善给予友人 ,把恶给予敌人”的观点

在古希腊 ,还流传着另一个把正义看成是以善待友 ,以恶对敌的观点。

玻:苏格拉底 ,假如我们说话要前后一致 ,那么 ,正义就是“把正义善给予友人 ,把恶给予敌人。”

……柏拉图认为这个观点也是站不住脚的。因为首先 ,就时间言 ,这个观点只能用在战争中和盟友合力抗敌的时候才能显现出把善给予友人把恶给予敌人的作用 ,那么就会得出正义在战时有用而在平时无用的观点。苏格拉底说,不是医生不生病就没用,也不是舵手不航海就没用。

这说明这样的正义定义太过狭窄。事实上,恰恰相反,一个正义的人和一个正义的人在正常时期都能做好维护自己和国家的长期安全的工作。第二,如果正义在平时也是有用的,比如说,在为朋友存钱的时候,如果我们善待朋友,那么我们就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当金钱不被使用的时候,正义是有用的。一旦金钱被使用,正义就毫无用处。

最后 ,正义还要求“以恶对敌”,这是不是意谓着还要替朋友去掠取敌人的东西呢 ? 这样正义之举不就成了小偷行为了吗 ?这样的驳难看似荒唐 ,其实正好揭露出了这个定义本身所包含的内在矛盾。

我们现实生活中也存在类似的问题。我们常常看到报纸上常常报到说某某市**在出现什么事故时组织了几个部门现场办公 ,迅速高效的处理善后工作。这种效率是必要的,但我们希望**能够在分散的时候消除火灾。

负责任的**不能只在发生事故时才采取行动。事实上我们在数不清的事故面前 ,都会发现 ,这些事故原本大都可以避免的。如果我们想在正义的基础上维持我们的社会,我们应该在平时注意预防。

最后,在苏格拉底看来,善与恶的标准也是相对的。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标准。一旦他们对同一行为作出不同的判断,以德报怨就会成为空谈。举一个例子说 ,**对于乱摆地摊是不允许的 ,这是出于对民众出行利益的考虑。然而,一旦被取缔,将给当地人民带来不便。

这就是对于地摊看法的标准有不同所致。

三、驳 “正义就是强者的利益 ” 的观点

色拉叙马霍斯提出:正义不是别的 ,就是强者的利益。他论证说:

每一个统治者都制定对自己有利的法律 ,平民**制定民主法律 ,****制定**法律 ,依此类推。他们制定了法律明告大家:凡是对**有利的对百姓就是正义;谁不遵守 ,他就有违法之罪 ,就有不正义之名。

因此 ,他认为 ,在任何国家里 ,所谓正义就是当时**的利益 ,正义就是强者的利益。

柏拉图对此进行了反驳:1、正义有时是不利于强者的 ,即并不表现为强者的利益。他说:

统治者无意之中也会规定出对自己有害的办法来;而遵照统治者所规定的办法去做是正义。那么 ,弱者受命去做对强者不利的事情也是正义。而这个推论结果恰好和正义的定义相违背。

2、强者的利益并不能包罗万象。比如科学和技艺 ,它们不可能只顾到寻求它的强者的利益而不顾及寻求它的弱者的利益。一位医生行医不会只图赚钱而不顾及病人的身体 ,一位舵手不会只顾及自己的利益而不照顾他部下水手们的利益 ,一个统治者不会只顾自己的利益而不顾属下老百姓的利益。

每种技艺的利益都是特殊的 ,每种技艺尽其本职 ,使受照管的对象得到利益。

在这里柏拉图很深刻地讲明了一个道理 ,那就是统治者应该为民众谋取福祉。当一位船长光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不是全体船员的利益那该是多么可怕。我们的**有义务去把好舵 ,当好我们的船长。

相反 ,如果正义只是强者的利益 ,一旦可以用一只手枪指挥一个国家时 ,这个国家一定处于一个极为可怕的乱世。在非洲的一些国家就是因为政局不稳 ,国家才一直处于动荡不安之中。

四、驳“不正义比正义更有益 ” 的观点

色拉叙马霍斯认为:在社会生活中 ,不正义的人生活总要比正义的人过得好 ;正义的人跟不正义的人相比 ,总是处处吃亏。这种情况使人们对正义的积极价值产生怀疑。

柏拉图反驳道: 1、上述观点必将把不正义归在美德与智慧这一类 ,把正义归在相反的一类 ,而这是违背常理的。2、不正义是强有力的论断站不住脚。

柏拉图认为正义是智慧与善 ,正义的属性是使他们友好、和谐 ,而不正义是愚昧无知 ,不正义的属性是使他们**、仇恨和争斗。虽然 ,不正义也是一种力量 ,但这种力量只具有破坏力 ———不论在国家、家庭、军队或者任何团体里面 ,不正义首先使他们不能一致行动 ,使他们自己彼此为敌 ,其次也跟对立面为敌 ,跟正义的人们为敌。正由于不正义的人狭隘的行为 ,造成与他人的合作的困难 ,甚至完全不能合作 ,因而没有战斗力。

而正义的人依靠智慧 ,与人为善 ,是能够成功的、坚强有力的。3、正义者比不正义者过得更好更快乐。柏拉图认为 ,如何生活得快乐不是一件小事 ,而是一个人该怎样采取正当的方式来生活的大事。

柏拉图指出 ,每一事物 ,凡有一种功能 ,必有一种特定的德性。所谓事物的功能 ,就是非它不能做 ,非它做不好的一种特有的能力。正义是心灵的德性 ,不正义是心灵的**。

正义的心灵促使人们能够以正当的方式生活 ,导致好的行为方式 ,因此必定快乐、幸福 ,所以正义者是快乐的;相反 ,不正义的心灵或说**的心灵指导下的人的行为是**的 ,因此其生活得不好 ,必定是痛苦的。

显然 ,柏拉图对传统的流行的各种正义的定义作了批判 ,他认为 ,上述个别的、特殊的、经验性的正义均有其适用的时空限制 ,超出一定范围 ,进入不同情况 ,或使用不当 ,就可能变成不正义;而且 ,生活中存在着许多假象 ,使人们将不正义误解为正义 ,产生许多明显错误的观点。于是 ,他进一步思考着超越限制的普遍的正义究竟应该是怎样的 ,他在他所构建的“理想国”中寻找着正义。

读西哲名著 ,我总能在其中感到一种犹如渴者饮甘露的感觉。哲学圣贤的话总能超越时空来感染我。二千多年前柏拉图的正义观在我们现在看来还有这么深刻的现实意义 ,许这正是名著的魅力之所在。

【参考文献】:

[1]柏拉图.理想国 [m ].北京:商务印书馆 ,1985.

[2]袁久红 ,王海风. 柏拉图的国家主义正义论 ——《理想国 》的政治哲学解读 [j]. 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4 3 .

[3]付丽娟. 柏拉图的正义观探析 [j ].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报 ,2005 1 .

[4]高瑞泉. 走向理性的太阳 ———读柏拉图的《理想国 》[j].历史教学问题 ,2001 1 .

[5]李寅春 ,何东辉. 理想国的正义与法律 ———简评柏拉图之《理想国 》[j ]. 安徽冶金科技职业学院学报 ,2004 3 .

[6]王莹章. 柏拉图《理想国 》新探 [j ].徐州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96 1 .

⬔ 罗尔斯正义论读后感 ⬔

朱自清的《正义》,是我感触很深的一篇文章。读完后,我也不禁想问:人间的正义到底再哪儿?朱自清说,正义在人们心中。可是现实生活往往不是这样。有些人口口声声地把“正义”二字挂在嘴边,呼吁人们要做正义的事,要做正义的人。

可是暗地里却在做着罪恶的勾当,就像有些官员受贿,他们今天收这个的钱,明天收那个的礼,在自己的职位上疯狂地敛财。这种人面兽心的做法是遭人唾弃的。也许,少部分人心中仍存有正义,可是那也许将会被现实吞噬。从《正义》中,我看到了现实社会人心的真假难辨,看到了虚伪。

朱自清笔下的无论是梅雨潭的绿色,还是清华园的月光,或是秦淮河的夜景,都被他生动、形象地展示出来。欲达夫说:“朱自清虽则是一个诗人,可是他的散文仍能够贮满那一种诗意。”可我却觉得,朱自清是诗与散文的完美结合。

在品位经典时,我读到了一个伟大而又细腻的朱自清。

⬔ 罗尔斯正义论读后感 ⬔

一部著作因其宏伟的篇章而不朽,一位伟人因其不朽的著作而广为世人所知。可以说,一部篇幅宏大,内容精奥的著作就是一位学者名家思想的积淀,也是其思想体系中最为深刻的一部分,我们可以透过其著作的内容精神发掘一个人物背后的历史,更可以透过一部著作窥探一个时代的主流精神脉络。而罗尔斯所写的《正义论》,正是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一部著作,时代的精神在其中我们可以窥探一二,作者的思想也让我们在这部著作中得以发掘,而人类社会远古留存的“正义观”,更因这部著作得到了质的升华。

论及“正义”,我们不得不首先将目光投向西方的“自由主义”精神。坚持个人主义原则,维护资本主义秩序的“自由主义”一直是西方的主流思潮之一。与现代自由主义相比,传统自由主义已经在许多地方体现出别具一格的不同,如传统自由主义将个人置于至高无上的地位,而现代自由主义则将个人自由与公共利益进行融合的试验。而在自由主义思想中,一个很重要的部分即是“正义观”。什么是自由,怎样才能达到真正的自由,需要用什么原则来规范自由,使之成为有序的自由,而在这里,“正义观”就充当自由主义的道德基础而存在,正义原则成为实现自由价值所应遵循的指导方针。所以,在这一角度我们可以发现,正义与自由主义是两个正相关的思潮,正义观盛则自由主义强,正义观弱则自由主义衰。所以,集罗尔斯“正义思想”之大成的《正义论》,也标志着自由主义在20世纪步入了其发展的巅峰。

罗尔斯的《正义论》以其宏大的篇幅论述了一个在人们没有探究前一直认为是很简单的“正义观”,即什么是“正义的”,什么是“不正义的”。或许如果没有罗尔斯《正义论》的出现,现在我们对“正义”的理解可能仍会停留在肤浅的字面含义以及简单的道德潜意识规范下。而《正义论》的出现,让我们开始从不同的角度思考“正义”的更深层次内涵及与外部(即正义外延不涵括的对象)的关系。在这部著作中,我们不难发现罗尔斯这位学者探究事物时的严密思维逻辑形式,以及其思考问题和论述问题时那种用假设进行精密逻辑推理进而产生实证结论式的论证方法,在这两个方面,罗尔斯的论证方式都有着似乎完美的形式(当然,这只是在其论证方式的外延这个层次来说的)。在这个方面,特别是逻辑推理的形式,能让我们学到的确实很多。《正义论》同时还有着严密的结构形式,其论述的内容虽然从表面上看起来较为零散,但是如果细究就会发现,这本著作始终是围绕着一条主线展开的,即“正义的起源―正义理论的主要思想理论―正义理论的两原则―拓展至与之相关的外部环境”,在这条主线中,也不断插入其他学者的理论思想以论证罗尔斯自己的正义观,并试图通过其他“思想论”来理解自己的正义观,虽然本书内容的描述较为艰涩,但细读几遍,依旧能窥探其思想一二。

在《正义论》中,罗尔斯首先将西方传统思想中的社会契约理论普遍化,并使之更为抽象,将社会契约论中的“原始状态”这种假设作为“正义观”起源的时间标尺,表达了正义原则是在一种公平的原始状态中得到一致同意的这一思想,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正义”概念,即指某种不相让的要求之间的平衡,正义观则指识别关于决定这种平衡的各种考虑的一些列有关原则,从而使“正义”由模糊到清晰,虽然这一概念是以假设作为前提的,但是这并不妨碍罗尔斯进行逻辑上的论证。在此基础上,罗尔斯提出了正义的主要思想理论,使“正义”更进一步清晰地展现在我们面前。随后,作者又对自己论述的一些细节进行补充与比较,使自己的理论更为精细化,条理更为清晰。在这里我们可以很容易发现作者的主要目的――使自己的理论更为精确,为“正义观”奠定完备的思想体系,防止遭致批判的厄运(虽然实际上在后来遭致许多学者的批评)。在罗尔斯的所有论述中,让笔者印象最为深刻的当属对“正义两原则”的论述,这两个原则即使放在今天也具有十分普遍的意义,即“每个人都有平等权利去拥有可以与别人的类似自由权并存的最广泛的基本自由权”和“对社会和经济不平等的安排应能使这种不平等不但可以合理地指望符合每一个人的利益,且而与向所有人开放的地位和职务联系在一起。”在这两个原则中,我们可以看出罗尔斯关于“正义”最精髓的思想价值:每个人对其基本权利与自由都有一种平等的要求,即自己权利和自由的实现应以不损害他人权利和自由为前提,自己与他人在这一点处于平等地位。社会和经济不平等要满足两个条件,即它们所从属的岗位应在机会公平均等下对所有人开放和它们要最有利于那些最不利的社会成员,第一个优先于第二个。在这点上,我们可以看出罗尔斯对正义的论述有向社会弱势群体倾斜的倾向。在后面篇章中,罗尔斯还对这两个原则进行了十分详尽的解释论证,足见其重视程度。

前面已经提到“正义”作为自由主义的一大内容与基础,是与自由主义密不可分的,而自由主义在相当大程度上表现在政治运作上,所以罗尔斯的“正义观”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当成是“政治正义观”,这样,罗尔斯的“正义观”就与政治框架或架构联系起来,表现在政治上就成为它是为立宪民主政体的基本结构拟定的正义观等这些“服务性”功能。这样,罗尔斯在政治上,《正义论》的任务便是寻求一种适合于立宪政体的正义观,寻求那些能使社会稳定,增强团结的办法。从而《正义论》就在一定程度上摆脱了单纯的正义论外延的条框内理论论述,达到与政治架构相结合的实践价值,这不得不说是罗尔斯理论推理模式向外拓展的特色之一。这种论证方法或称之为“价值迂回、目的迂回”的取向,使罗尔斯的正义论又回归“现实世界”,从而摆脱成为“花瓶”理论的命运。

而“自由优先原则”又是罗尔斯在其著作中提出的一个重要原则,认为自由是至高无上的,但是这种“自由优先”原则在他的正义观两大基本原则的框架下则成为一种平等的自由优先原则,即自由是优先的,是至高的,但这种优先性也同样是以不损害他人行使这种“优先”为前提,从而达到一种“平等的自由优先”。从这些方面,我们可以看出罗尔斯的正义观很大程度体现在一种“平等和自治”的意思构架上,使正义观在一定意义上成为了一种“平等观”,让平等的价值在正义的理论中间接展开。

通过以上,我们可以看出,罗尔斯的《正义论》其中的许多价值取向与当今的社会主流价值取向是相一致的,特别是在政治架构中,这个特点则表现得更为明显。只不过罗尔斯的这些正义观内容在逻辑体系上更加理论化与精细化,但这并不妨碍他的《正义论》对今天社会实践的指导借鉴意义。如自由、平等、公平等这一系列主流理论的构架,使我们更多的挖掘出其中更为深刻的内涵。自由应以平等为基础,在实现个人自由过程中,每个人的自由权利都是平等的,在行使自由时,不能损害他人自由,这对我们的个人或群体的实践都有法律上和道德上的指导意义。而自由、平等与公平又为政治实践特别是政治权力的架构提出了一些框架性的指导思想,即通过怎样的政治架构能最大限度实现人民的自由与平等,怎样使程序公正内化为实质公正,从而在更大程度上达到人民在这些价值取向上的凝聚力,为我国权力的运作实现更大程度上的聚合力与生命力,从而能一直保持民众的参与热情,使之主动实现自己的政治参与。而在社会指向上,这种正义观则提供了一套详细的社会价值观,为全社会树立一套正确的、逻辑严密的价值观提供了可以参考的理论框架。

《正义论》就是一部这样的著作,不在于其是否有华丽的词藻,而在于其是否有价值不可估量的实质,真正的巨著,是因其实质而不朽的。

⬔ 罗尔斯正义论读后感 ⬔

关于这本书,我读到的感觉只有两个词可以形容-抽象。本来读后感是看完再写的,但是我是看多少忘多少,所以只能借助读书笔记,边看边写。

在写阅读后的感受之前,我先总结一下本文中出现频率较高的几个词,如:正义是公平、原始状态、无知的帷幕、反思的平衡、功利主义、直觉主义、契约论等,后面会提到。

本文一开始就提出正义的重要性——正义性是社会体制的第一美德,那这里就不得不提到“社会体制”了,“社会体制”即社会管理体制,在特定的国家或地区内以明确的**、市场与社会组织职能,清晰的**、地方各级**之间事权、财权责任进行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解决社会纠纷的一组机制与制度。当然这是对中国体制的解释,但是不管怎样如果在**解决社会纠纷时都不能坚持公平的话,那么这个社会就不用提正义了,这就是后面提到的“正义即公平”理论。然而,虽然中国一直致力于建设社会主义国家,但我不得不说,大多数人都能感受到不公平,而这个大多数人是这个社会的主体。

公正是公平理论中平等的本原状态,这与传统社会契约理论的自然状态是一致的。它把原始状态下的各方视为理性的、不关心的人。在卢梭所描述的“自然状态”中,人人都是自由平等,没有奴役与被奴役,统治与被统治,没有**与美德,而如果人人都有理性且互不关心,那么也不会有比较、妒忌,那么人类也就不会有统治他人的愿望,但现实生活中是不存在这样的状态的。正如文中说道:

“任何社会都不可能是人们真正自愿参加的一种合作安排;每个人一生下来就处于某个特定社会里的某种特定状态,这种状态的性质实际在影响着他的生活前景。”我不想从大方面着手,就举个小例子:一个出生在中国农村的青年,或许他可以通过努力来改变自己的未来。

但你不能保证他在午夜做梦时会觉得不公平。他不想留在这个社会。假如他出生在国外一个富裕家庭,那他的生活前景就会完全不一样了,当然那“他”就不是“他”了。如果社会是按照个人的意愿来运作的,那么合作和安排呢?

正如原则不能适应一个人的情况一样,只有违反原则才能获得的利益是没有价值的。所以说社会的不公平是存在的,因此处于劣势的人们不愿意自愿参加,而如果地位本来就已不利的人,在这些规则可能给他们以某种保障的时候,在某些情况下还要受到专横的待遇,那么这种不正义就甚至更严重了,说到这里,我不得不联想到中国古代的农民起义。我一直觉得我们中国的百姓是最敦厚的,尤其是古代时期,但他们为何起义,正是到了忍无可忍的时候,所以说那时的社会是封建社会。

公正社会中的公民应享有平等的基本权利。

在上一段讲到基本权利就不得不说巴莱多最优化原则,百度上的概念过于格式化,如果通俗的来说就是在一群人当中配养部分骨干,用骨干带动普通群众。我喜欢这篇文章中的一句话:有效分配是一种找不到更有效交换的分配。

然而,有效分配并不等于公正分配。可能存在一种最有效的分配方式,但处于最坏情况的人被分配到最少,但这并不影响总体的有效分配。而整体利益的有效分配可能会使分配最少的人的利益被忽视。所以说文中的“差别原则确实符合博爱的天然含义:

如果不能使情况欠佳的人得到利益,则自己也不希望得到较大利益”中的博爱是伟大的,但是这也是让我纠结的地方,能考虑到情况欠佳的人固然是好,但是这样是否会使得整个社会失去活力?这也是我读完这本书后的感觉。也许正义、公平和利益的发展就像鱼和熊掌。我们不能两个都要吗?功利原则更适合一个社会的发展吗?

⬔ 罗尔斯正义论读后感 ⬔

正义论读后感【一】大一第一学期的时候,学院举办了一个读书沙龙的活动,就是那时,我读了美国哈佛大学教授约翰·罗尔斯的《正义论》一书。关于这本书,本人觉得很有深度,其实我多少有点看不明白的,或者我根本驾驭不了这本书。

《正义论》这本书顾名思义就是研究正义的,我在读这本书之前一直认为正义两字只能跟道德联系起来,正义是一种道德行为,但是罗尔斯所认识的正义确远比我所认识的要复杂,它涉及了政治、经济、道德等领域。罗尔斯认为,正义的主题是社会的基本结构,更确切地说,是分配基本权利和义务,决定社会合作产生的利益分配方式的主要社会制度

罗尔斯在《正义论》当中提出了关于正义的两条原则:第一条是所谓平等的自由原则,即每个人应该在社会中。第二项原则包括差别原则和机会均等原则。

前者要求在进行分配的时候,如果不得不产生某种不平等的话,这种不平等应该有利于境遇最差的人们的最大利益,就是说,利益分配应该像处于不利地位的人们倾斜;后者要求将机会平等的原则应用于社会经济的不平等,使具有同等能力、技术与动机的人们享有平等的获得职位的机会。我觉得这两条原则既反映了人类社会的基本现状和广大人民的需求,首先,现实中每个人都存在着各种差别,不是每个人都可以获得公平的机会,而人们恰恰就是需要平等的自由权和公平的机会。

罗尔斯将支配西方社会的现有正义理论分为两类:功利正义和直觉正义。但罗尔斯并不赞成功利主义和直觉主义,尤其是反对功利主义。

在现代道德哲学的许多理论中,某种形式的功利主义一直方兴未艾。道德哲学是社会理想生活方式的基础之一。不改变社会的主导道德哲学,就不可能改变社会的各种制度。从这个角度看,罗尔斯把功利主义的正义观作为批评的对象。

根据《正义论》的内容,罗尔斯确信功利主义的正义观存在着几个弊端:它没有揭示自由和权利的要求与社会福利的增长欲望之间的原则区别,它没有肯定正义的优先原则,正义否认使一些人享受较大利益而剥夺另一些人的自由是正当的,政治交易和社会利益不能成为妨碍基本权利的理由;它假定一个人类社团的调节原则只是个人选择原则的扩大是不足取的,这里没有把人们将一致赞同的原则视为正义的基础,其原则内容无法成为调节全体人的宏观标准;它是一种目的论的理论,用最大量地增加善来解释正当的理论,而真正的正义原则是事先设定的,不能从结果来看正义与否;它认为任何欲望的满足本身都具有价值,而没有区别这些欲望的性质,不问这些满足的**和性质以及它们对幸福会产生什么影响,如怎样看待人们在相互歧视或者损害别人的自由以提高自己的尊严中得到快乐的行为。这里直接表现为对功利主义的批评,也间接地批评了西方社会存在的各种不公正现象,如分配不平等,欲望至上,种族歧视,贫困问题等。

虽然我并没有了解到西方的功利主义的正义观,但是。从这一点上,我确认罗尔斯是一个公正的人,有一个非常具有挑战性的精神。所以我非常敬佩罗尔斯先生。

《正义论》作为经典,博大而精深,基于它的难度,我也不能做太多的评价,并且我觉得自己有机会应该多看几次。另外,在司法方面,在现代中国社会,司法越来越贫乏,所以我们更需要坚持司法

正义论读后感【二】本书被誉为是二战后“伦理学、政治哲学领域中最重要的理论著作”。本书涉及法学、伦理学、政治学、社会学、经济学诸领域,对正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剖析,以“无知之幕”和“原初状态”的理论预设为前提,提出了“作为公平的正义理论,并论述了正义分配的平等自由原则和机会公平与差别原则。也是自由主义的重要著作。

什么是公平?罗尔斯的回答绝了:“无知才能公平”。

没有偏见就是无知,也就是说,不知道自己是谁。当一个人不知道自己在社会中的地位,不知道自己属于哪个阶级,不知道自己的才华和能力,甚至不知道自己喜欢追求什么,他的决策就没有偏见。当所有的人都在这样一重“无知之幕”背后作决策时,他们所一致公认的社会契约,就是正义的。

这就是我读完《正义论》后的最深的感受!

罗尔斯的正义理论提出了人们在设计这一制度时会选择的两个原则:一是平等自由原则,二是公平机会均等原则和差别原则的结合。其中第一原则优先于第二原则。而第二个原则的机会公平原则优于差别原则。

第一个原则是关于公民的政治权利,第一个原则是关于社会和经济利益。

在《正义论》的阅读中,我感触很深,想知道什么是正义,就要知道为什么需要正义。罗尔斯借鉴了启蒙者卢梭的“确信每个人都应该是自由而平等的,他认为这是人类社会制度的根本前提,只有这样的制度才是公正的、有生命力”的思维方式,提出了“正义的理想国”。罗尔斯提出,正义的定义首先需要三个前提,这与卢梭定义社会契约的前提相似,即:

理性的人、原始状态和无知之幕。这也是一种纯粹的假设状态,也是获得真正正义所必须的状态。

那么,反思我们中国的现状有什么感觉?我突然想到了这一方面。我们中国的道德社会是什么样的魔鬼?。

例如,在范葆葆事件中,中国人的道德表达方式,几乎所有指责范葆葆的人都是基于传统的“吞枣”道德观念。其中许多都是在共同道德理解的基础上做出的。责任与义务、权利与自由、善与恶是统一的。

指责起来头头是道,但永远缺乏社会根据和理论根据。没有明确的逻辑。如果你让他解释,你就不能解释清楚。那么他只有通过二条途径来反击。

1,就是通过中国民众的传统道德观念,孝道和性善论来进行,即在把人同动物的区别中,而不是人同人的区别中进行认识,所以我觉得读约翰·罗尔斯的《正义论》对于我们的道德建设和道德理论也很有意义。

正义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正义的一个子范畴,或者说正义是正义适用于社会制度。罗尔斯认为,伦理必须包含正义理论,而正义总是意味着某种平等,这意味着设计一个公正的社会制度就是要最大限度地实现平等。罗尔斯的两个正义原则也确实透露出这样一种平等乃至平均主义的倾向;他认为他的差别原则达到补偿原则的某种目的,即给那些出身和天赋较低的人以某种补偿,缩小以至拉平他们与出身和天赋较高的人们的出发点方面的差距。

在他看来,天赋不是道德上应得的,应当把个人的天赋看成是一种社会的共同资产,虽然自然资质的分布只是一个中性的事实,但社会制度怎样对待和处理它们却表现出正义与否的性质。他反复申明这两原则决不会导致一个英才统治的社会,不会导致一个差别悬殊的社会,甚至不无天真地表现出这样一种预期:倘若始终遵循这两个原则的话,未来社会的人不仅将在制度形式上保证平等,而且能够接近事实上的平等。

读完这本书,虽然我对它的内容不是很了解,但我还是看到了一种正义的力量,一种反思,一种启迪,这是非常有意义的!

读了正义理论[3]之后,在写读书笔记之前,我想谈谈我读了这本书后的感受。拜读罗尔斯的《正义论》,个人认为理论性太强,又太深奥,大多没有读懂,只是了解了许多新的概念,虽然有的是过去知道的词语,但罗尔斯都有赋予了它们新的内涵,诸如,正义,正义观,公平的原始状态,契约论等等,很简略地将书翻了一下,涉及的范围很广包括了哲学,经济学,伦理学,法学等多门学科。初次接触这本书的第一章的前几节,虽然就像之前说的看不太懂,但是很感兴趣并且有耐心去研读,也希望自己在读书的过程中获取丰富的知识,懂得很多道理。

罗尔斯在第一次讨论正义的作用时,直接认为人类社会的第一美德有两个方面,一是真理,二是正义,二是不可调和和不妥协的。其中,基本社会结构是正义的主题。在人们达成其他协议之前,首先应该就社会制度的原则达成协议。然而,这种契约并不是一种实际的历史行为,而是在假定的原初状态下选择的结果。这是漠不关心的人在无知的帷幕后面做出的选择。

下面,我想就“公平正义原则的原始状态和证明”进行简要分析。

罗尔斯说过:公平正义不是一个完整的契约理论。因为契约论的思想显然可以扩大应用于选择一种或多或少完整的伦理体系,就是说,扩大应用于一种把不但对正义而且对所有美德也同样适用的原则包括进去的体系。

也就是说,正义即公平观以及它所体现的有普遍代表性的那类观点所涉及的范围是有限的。而且可能有人会提出类似的结论,这些结论可能更加吸引和新颖。然而要像罗尔斯一样,要证明这些具有相当普遍性的道德常识,尤其是具有理性上的说服力,却是异常艰难的。

因此,我们只是在意罗尔斯的结论是远远不够的,我们还要知道罗尔斯是如何证明的,即这些结论是怎样得出的。只有这样做,我觉得我们才能够真正理解罗尔斯的思想;亦只有这样,才能够避免一些错误与批评,因为罗尔斯在正义论中的论证体系是非常严密的,逻辑性非常强。

首先必须对原初状态要有正确的刻画。原初状态相当于社会契约论中的自然状态,它在历史上并不真实存在,它只是在思维中的一种状态,但是由它所得出的结论却对现实有巨大的作用和参考价值,我想这就是罗尔斯要提出原初状态的重要原因。罗尔斯是这样定义原初状态的:

“它是一种期间所达到的任何契约都是公平的状态,是一种各方在其中都是作为道德人的平等代表、选择的结果不受偶然因素或社会力量的相对平衡所决定的状态。”当然,原初状态必须具有一定的背景环境,而且也会有一些可取的限制,使我们排除受到偏见指引的偶然因素的察知。

原初状态目的在于建立一种公平的程序,从而使达到的每一个同意的原则都将是正义的,也就是试图通过程序上的正义,达到实质上的正义。“我们必须以某种方法排除使人们陷入争论的各种偶然因素的影响,引导人们利用社会和自然环境以适应他们自己的利益。”基于此,罗尔斯假定各方都在无知之幕之中。

无知之幕中的各方并非一无所知,而是有所知有所不知。他们不知道自己在社会中的地位,也不知道他在先天的资质、体力、智力等方面的运气;甚至不知道他们的特定的善的观念或他们特殊的心理倾向,但是他们知道自己正在经受环境的制约,他们也具有选择正义原则所必须的一般知识。

因此,无知之幕的假设,使原初状态摆脱了历史和现实的性质而成为纯粹理性的虚拟,也最终排除了订约各方的特异性,使他们成为抽象的、一般的人,排除了一切会影响到原则选择的来自自然和社会的偶然因素,排除了一切会妨碍人们达到意见一致的冲突因素。这就使契约已完全不是现实的契约,订立契约的行为变成了对原则的选择,这种选择实际上已不是在各方之间进行,而是在一个人的脑子里进行。也就是说,一个知道自己的人会明确的选择对自己公平的原则。

但是如果他们对自己的此一无所知,那么他必须代表全部人选择最有利于自己利益的原则。

⬔ 罗尔斯正义论读后感 ⬔



《拒绝伪正义》是一本引人深思的书。从小说家刘震云的笔下,我们看到了种种发生在生活中的伪善和虚伪。通过讲述一个中年男子的故事,作者揭示了社会中伪装的本质和危害,提醒人们要拒绝伪正义,坚守自己的初衷。



故事中的主人公叫小草,他是一个普通的上班族,过着平凡而庸常的生活。他为人正直善良,一心想做一些对社会有益的事情,但往往被人们的伪善所扭曲。他所遇到的困境常常让人深思。在一个偶然的机会,他被提拔为小区业委会的主席,成为了小区居民的代表。然而,这份权力却让他深陷伪正义的漩涡中。



小草发现,很多人加入业委会不是真心为了居民办事,而是打着正义和公平的名义谋求自身利益。他们在表面上声称要为小区居民争取权益,但实际上却只是权谋者们一场狗咬狗的斗争。小草感到失望和愤怒,他开始怀疑自己的初衷和价值观。



在书中,作者通过对小草的思想和行为的描写,深刻地剖析了人们心中伪善与正义之间的矛盾。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也常常能够看到类似的情形。有些人为了谋求利益,不择手段地掩盖自己的伪善。他们打着伪装的旗号,追逐着名利和权力,却忽略了对他人的伤害和社会的利益。这种伪正义实际上是违背了道德和良知的,对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毫无裨益。



这本书让我深思人性的复杂和社会的现实。我们不能因为某些人的伪善而怀疑所有人,但也不能被伪善所蒙蔽。我们应该保持警觉,审慎地分辨真正的正义和伪正义。在面对诱惑和挑战时,我们要坚守自己的原则,不为个人利益放弃道义和良知。只有这样,社会才能真正进步,人们才能得到应有的尊重和权益。



通过阅读《拒绝伪正义》,我意识到了人们对伪善的厌恶和拒绝是多么的重要。在我们的生活中,要始终保持真实和正直的品质,不被外界的诱惑和干扰所动摇。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真正实现对正义的追求,让自己成为一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



总之,《拒绝伪正义》是一本发人深思的好书,它向读者展示了现实社会中的伪善和虚伪。通过主人公小草的经历,作者告诫我们要保持自己的初衷,不为物欲和名利所迷惑。读完这本书后,我深感我们要拒绝伪正义,并不断提升自己的道义观念,做一个真正有义、有担当的人。

⬔ 罗尔斯正义论读后感 ⬔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朱自清散文集》,书中有一篇《正义》的文章,读好这篇大作带给我的感受很深。

文章吸引我的是那个精彩的开头——“人间的正义是在哪儿呢?”

是呀,到底正义在哪理呢?文中有人谈到“正义在我们心里。”我反复读了这句话,思索了好久也悟到自己一点体会:“正义”深藏在我们的内心深处。有些人做着一些罪恶的事情,嘴里却是喊着“正义”这个词语。这种人的罪恶迟早要被人们发现的,也必将会被一代代的人唾骂。

在文中还有一句话——“他嘴里唱着正义的名字,手里却满满的握着罪恶;他将这些罪恶送给社会,粘上金壁辉煌的签条送了去。”像这样伪装自己的人,我最讨厌!

“正义”人人都是明白这理,可为何就偏偏有那么一些人,举着“正义”之旗为所欲为,唱得避说得还好听,他们真是太可耻,太可恶,太可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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