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专项应急预案(优选20篇)

时间:2019-11-15 作者:好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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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监测

3.1.1 各区县和有关部门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针对市内重点消防保卫单位的建筑情况、使用性质、生产储存及其发生火灾后的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社会影响等危害程度,对高层建筑类、地下建筑类、石油化工类、人员密集场所类、仓储类、重要机关和单位等类型建筑和单位,分类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建立全市重点单位的火险隐患、重大危险源数据综合分析、风险评估数据库,同时做好重、特大火灾事故的信息接收、报告和统计分析等处理工作。

3.1.2 市公安消防局负责重、特大火灾事故信息监控工作;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重大火灾事故信息经核实后,及时通报有关部门。

3.2 预防

区县人民政府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带队,深入辖区内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火灾隐患高危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节庆活动场所、易燃易爆单位等开展联合检查。推动指导辖区内行业、系统落实监管职责,加强对所属单位的督导检查。组织街道、乡镇、社区、村以及其他基层力量开展群防群治,全力消除火灾隐患。推动各部门、行业、系统开展具有特色和影响力的社会宣传活动,坚持搞好“流动宣传”、“户外阵地宣传”、“生命通道体验”等专项行动。丰富群众消防安全知识,提高群众的火灾自救能力。

⬢ 企业专项应急预案 ⬢

1.接警与通知

当发生煤磨系统火灾事故时,首先发现的人员应向中控用对讲机报警,同时向当值车间领导汇报,必要时向消防队(119)报警。

报警人应做到迅速准确地报告事故的以下信息:

(1)说明起火地点的准确位置;

(2)燃烧物和大约数量;

(3)火势大小;

(4)是否有人员伤亡或被困;

(5)已采取的控制措施及其他应对措施;

(6)正确简明的回答接警人的提问。

中控接到报警后,对报警情况进行核实,通知安全部和向有关领导进行汇报。

2.指挥与控制

由当值领导负责现场指挥与控制。

由运行、安全、保卫、检修等现场人员组成现场指挥部,指挥部设在中控室;

由当值运行值班人员对制粉系统火灾事故发展势态及影响及时进行动态的监测;

根据火灾事故的具体情况,调配事故应急体系中的各级救援力量和资源开展事故现场救援工作,必要时求助上级部门及郏县消防支队。

3.报告与公告

事故发生后当值领导立即向公司生产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办公室)汇报。

4.事态监测与评估

由当值运行值班人员对制粉系统火灾事故发展势态及影响进行动态的监测,并对火灾情况做出初步判断和评估,将判断和评估的结果快速反馈给应急指挥部,为整体的应急决策提供依据

5.应急人员安全

在应急救援过程中首先要保证应急人员的人身安全,当人身安全与设备安全、灭火发生冲突时,首先要保证人身安全。参加应急人员要正确佩带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相关安监人员要做好安全监督工作,以确保应急人员的安全。

制粉系统火灾事故扑救时应重点注意:

(1)要注意防止被火烧伤;

(2) 注意被燃烧物产生的气体引起中毒、窒息;

(3)防止燃烧物爆炸;

(4)附近有电气设备灭火时还应防止触电;

(5)正压呼吸器只能用于中控室运行操作人员防止烟熏和有毒气体中毒,不能在火灾现场使用;

(6)在火情已无法控制,可能危及抢险人员安全时,抢险人员有紧急避险的权利。

6.抢险

应急力量的部署、职责和任务

(1)应急指挥部在中控室进行全面指挥和决策、协调各应急力量和应急资源的调配;

(2)运行人员在中控室和现场进行系统隔离或磨机启停操作、巡视检查设备、监视设备;

(3) 保卫科专职消防员、相关生产车间义务消防员等应急人员在现场进行应急处置。

7.应急抢险

火灾

(1)发现初起火情时现场人员应立即使用消防器材进行扑救;

(2)当发生制粉系统火灾时,除必需的应急人员,其他人员应在应急指挥指定的负责人指挥下立即撤离现场,撤至安全地点后由负责人进行人员清点。

(3)制粉系统火灾,可使用干粉灭火器、1211灭火器、消防水和固定的蒸汽、二氧化碳灭火装置灭火;使用二氧化碳灭火时应防止人员窒息,使用消防水灭火时注意不得用水直接冲击积粉,防止着火的煤粉飞溅导致火势蔓延;

(4)扑救时应密切监视风向和火势蔓延情况,应急人员应尽可能避免在下风处扑救;

(5)如果预计初起火情依靠本单位无法扑灭,应立即拨打119向消防队求援;当消防队员到达现场,应急指挥应向消防队指挥人员讲明有关情况,将现场的指挥权移交,听从消防人员指挥进行扑救;

煤粉仓、收尘器爆炸

(1)当发现煤粉仓内温度异常升高或确认粉仓内有煤粉自燃的现象时,应及时投入二氧化碳灭火系统,防止因自燃引起粉仓爆炸;

(2)严格控制煤粉仓温度,严禁在煤粉仓内火源未消除前,向煤粉仓内送粉;

(3)检修中对煤粉仓进行清仓过程中发现仓内残余煤粉有自燃现象时,清扫人员应立即退到仓外,将煤粉仓严密封闭,用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进行灭火;

(4)煤粉仓发生着火,不宜使用消防水枪向煤粉仓直接进行喷射;

(5)当发现煤粉仓漏粉时,及时消除漏粉点,清除漏出的煤粉,发现积粉自燃时,采用雾状水灭火。

8.警戒与治安

当事故影响区域及严重程度需要对现场进行隔离和警戒时,由保卫部根据应急指挥部的要求负责建立警戒线和进行警戒,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应急现场。

9.人群疏散与安置

当发生煤磨系统火灾时,除必需的应急人员,其他人员应在应急指挥指定的负责人指挥下立即撤离现场,撤至安全地点后由负责人进行人员清点。

10.医疗与卫生

在煤磨系统火灾事故中可能发生的人身伤害主要为:烧、烫伤及燃烧产生的烟雾、有毒气体造成的窒息、中毒等。

(1)烧、烫伤的现场急救:

烧、烫伤均应保持伤口清洁;

伤员的衣服鞋袜用剪刀剪开后除去;

伤口全部用清洁布片覆盖,防止污染;

四肢烧伤时,先用清洁冷水冲洗,然后用清洁布片或消毒纱布覆盖送医院。

(2)气体中毒:

当应急人员气体中毒症状时,应立即将中毒人员撤离现场,转移到通风良好处休息;

抢救人员进入险区必须戴防毒面具;

呼吸心跳停止者,按心肺复苏法抢救,并联系医院救治。

11.现场恢复

火灾扑灭后对现场进行恢复,对失火的损失情况进行检查,确定设备损坏情况和抢修方案;对事故抢险人员、器材进行清点,并撤离现场;安排专人监视火场,防止余烬复燃。如果火灾现场仍存受损的建筑物、构筑物倒塌的可能等异常情况,应安排专人进行警戒,防止无关人员进入造成人身伤害。

12.应急结束

事故处理完毕后,运行人员做好事故处理记录,并向现场应急指挥汇报。应急指挥宣布事故应急结束。

13.预案管理

(1)备案

本预案由郏县中联天广水泥有限公司安全监督部负责备案。

(2)维护和更新

郏县中联天广水泥有限公司安全监督部负责修改、更新本预案,由郏县中联天广水泥有限公司安全监督部负责对本预案每年评审一次,并提出修订意见。

(3)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20xx年X月X日起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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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专项应急预案


矿井事故是一种严重的灾难,往往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了有效应对矿井事故,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并执行一套完善的矿井专项应急预案是至关重要的。本文将详细介绍矿井专项应急预案的内容和执行流程。


一、应急预案的目的和意义


矿井专项应急预案的最终目的是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并尽可能减少损失。它的意义在于提前制定行之有效的应对措施,使得在发生矿井事故时能够迅速、有序、高效地进行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应急预案的编制与审核


1.编制团队的组建


制定矿井专项应急预案需要由相关部门和专家组成一个编制团队。这个团队应该由具备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的专家组成,包括矿井安全管理、应急救援、预防控制等领域的专家。


2.信息收集和分析


编制团队需要收集和分析大量的信息,包括矿井的地理位置、矿井设备的状况、矿井工人的技能水平和安全培训情况等。通过对这些信息的分析,编制团队可以有针对性地制定应急预案。


3.预案的编写与审核


编制团队根据收集到的信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矿井专项应急预案。预案的编写需要细致入微,详细描述各类事故的应对措施和行动步骤,包括人员疏散、设备维护、通讯手段、资源调配、应急救援等方面。编写完成后,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和批准,确保预案的可行性和科学性。


三、应急预案的内容


1.应急预案的层级和结构


矿井专项应急预案应该包括不同层级的应急预案,分别针对不同紧急情况和事故类型。预案的结构应该清晰明了,包括预防控制措施、事前预警、紧急疏散、紧急救援、救援指挥等环节。


2.危险警报系统和应急通讯手段


矿井应急预案需要包括危险警报系统,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及时向矿工发出警报。同时,预案还需要明确矿工之间的应急通讯手段,保障在事故发生后能够随时沟通。


3.人员疏散和安全撤离


预案应明确人员疏散的路线和疏散站点,以及在疏散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同时,预案还要注意到特殊群体,如老人、孕妇和残疾人等,制定相应的疏散计划和措施。


4.设备和物资的保障


预案需要明确矿井中紧急事故所需的设备和物资,并保证其充足可用。这些设备和物资包括救生衣、呼吸器、急救药品等,以及照明、通信等设备。


5.救援指挥和资源调配


预案需要明确救援指挥的层级和责任分工,并规定资源调配的方式和原则。通过良好的指挥和合理的资源调配,能够在矿井事故发生后以最短的时间内展开救援行动,最大限度地减少伤亡和损失。


四、应急预案的执行流程和演练


矿井专项应急预案的执行流程需要由预案的编制团队负责制定和组织。他们需要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包括培训矿工的应急知识和技能,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并及时进行修订和更新。预案执行中还需要各部门的密切配合和紧密合作,形成一支高效有序的救援队伍。


矿井专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执行是确保矿工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的重要保障措施。只有在充分的准备和训练下,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序、高效地展开应急救援行动。通过编制完善的预案和定期的演练,能够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发生,确保矿工的安全与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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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队伍保障

化工区管委会负责组建化工区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专业队伍,主要包括专业抢险队伍、专业救援队伍、专家咨询队伍和志愿者队伍等。

7.2信息保障

化工区管委会负责建立和完善化工区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及时收集、分析、处理和发布突发事件相关信息,实现对突发事件发展态势的预测、预报和预警,为化工区科学应对突发事件提供辅助决策信息。

7.3通讯保障

化工区管委会负责建立跨部门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反应快速、灵活机动、稳定可靠的应急通讯系统。建立无线应急广播系统,在紧急情况下,化工区应急响应中心通过该系统发布信息,指引公共区域人员疏散撤离。

7.4交通保障

公安部门对现场实行道路交通管制,开设应急“绿色通道”。道路设施受损时,化工区发展有限公司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抢修,尽快恢复良好状态。化工区海域发生突发事件时,化工区应急响应中心要协助海事、边防、边检等部门共同处置。

7.5医疗保障

化工区医疗中心按照现场抢救、院前急救、专科医救的不同环节和需要,组织实施医疗救护。

7.6工程维护

化工区发展有限公司、中法水务公司、公共管廊公司、热电联供公司、天然气公司、物业公司及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负责公用工程设施建设,组织实施对地面上公共管廊、管架和地下水、电、汽、天然气等管网工程在非正常状态下的运行与应急维护,制定相应应急预案,组织技术人员实施应急处置。

7.7治安保障

化工区公安部门负责组织救灾现场的治安保卫和警戒,在现场周围设立警戒区,维护秩序;必要应疏散人员,对重要场所、目标和设施加强防范保护。

7.8物资保障

化工区单元建立应急物资储备体系,确保应急救援所需物资器材的应急保障。化工区消防支队负责消防物资的储存和供应;化工区医疗中心负责急救药品的储存和供应;化工区防汛办负责协调落实防汛物资储备;各生产企业要保证一定数量救灾物资和危险化学品救护装备的储存。应急物资的调用,按照《上海化学工业区应急资源管理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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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专项应急预案



一、前言



宿舍作为学生们居住的场所,安全问题一直备受关注。为了确保宿舍内部的安全,我们需要制定一份专项应急预案,以应对突发事件,并保障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应急预案编制基础与原则



1. 编制基础



宿舍专项应急预案应基于学校整体应急预案,充分考虑学生的特殊需求,集中解决宿舍内部的突发事件应对措施。



2. 编制原则



(1)科学合理。依据宿舍区域内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制定相应的措施,保证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



(2)灵活适应。预案要根据实际情况定期检查和调整,保持与学生需求和外部环境的一致性。



(3)切实可行。根据学生熟悉程度,将预案调整到最佳状态,使其易于学生们接受并能正确执行。



三、应急预案内容



1.宿舍安全检查



宿舍管理员和学生代表定期检查宿舍设施,发现电器安全隐患及时整改,避免因电器老化、线路老化引发的火灾事故。



2.火灾应急



(1)宿舍内设有灭火器材,学生掌握灭火器的基本使用方法。



(2)每层宿舍楼设立灭火器使用说明图,标明灭火器使用位置。



(3)不定期组织火灾疏散演练,提高学生们的自救逃生能力。



3.电力设备故障应急



(1)教育学生正确使用电器设备,禁止私拉乱接电线。



(2)宿舍管理员负责检查电器设备的安全运行情况,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设置断电开关和短路保护器,降低因电器设备故障引发火灾的风险。



4.水龙头、燃气设施故障应急



(1)学生教育:在不使用水龙头和燃气设备时,要及时关闭。



(2)宿舍管理员定期检查水龙头、燃气设施的使用情况,如有问题及时维修。



(3)相关设备设施使用说明清晰可见。



5.突发事件处理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等,学生须迅速躲避到安全地点并保持联系,宿舍管理员做好安全记录。



(2)突发病情:如突发心脏病等,学生需立即报警并通知宿舍管理员,管理员按照校医的指导进行相应处理。



(3)安全犯罪:如盗窃、抢劫等,学生应迅速报警并告知宿舍管理员,管理员协助调查和处理。



四、应急预案执行



1.培训教育



每学期开始之前,组织学生和宿舍管理员参加应急预案培训和演练,学生们要熟悉宿舍区域内的紧急通道、灭火设备位置等,并学会正确使用。



2.记录和整改



宿舍管理员需对宿舍安全情况进行记录,及时发现漏洞并及时整改。



3.紧急事故应急处理



一旦发生紧急事故,宿舍管理员需迅速采取行动,确保学生们的安全,同时按预案调用相应人员和资源。



五、应急预案更新与启动



1.定期更新



每年一次,根据实际情况对宿舍专项应急预案进行更新调整,并制定进度执行。



2.预案启动



在发生突发事件后,宿舍管理员要根据预案启动相应预案,并通知学生们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应对。



六、总结



宿舍专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执行旨在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为学生们提供一个安全、稳定的学习生活环境。通过制定科学合理的应急预案,宿舍管理员和学生能够更好地应对突发事件,减少事故损失,并提高自救逃生能力,促进大学宿舍的安全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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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副总指应急救援的组成及职责

〈一〉领导组织

总指挥:白班;夜班:值班干部

副总指挥:

组 员:

〈二〉职责

1、 总指挥:负责组织指挥全厂的应急救援;

2、 副总指挥:负责协助总指挥做好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

3、 组员:在指挥部统一指挥下进行工作。

二、 应急通讯:

在处理事故之时,所有参与抢险抢修人员需保持通讯畅通,若发现信号不稳定或中之断时,应立即运用厂内固定电话或手机及时跟总指挥取得联系,并明确说明所处位置。

三、 事故处理预案:

1、 当发生停电事故之时,水泵房主控工不要慌张,要镇定,南区安全水塔可以提供大约15分钟的水源,在这期间内主控工完全可以送电后重新启动水泵;

2、 北区在正常情况下,柴油机在停电之后可以自动启动,水泵房主控工只要到控制箱操作面板上按下结合离合器的按纽,然后按住升速按纽,直到在速度仪表上显示的转速不能再上升为止;

3、 如果柴油机没有自动启动,可先按一下复位按钮。若再不行,就把转换开关打在手动位置,这时只要手指按下启动按钮,柴油机就可启动

4、 当成功启动柴油泵之后,水泵房主控工应立即将情况汇报当班调度长,并通知转炉主控室及连铸主控室。

5、 转炉主控室接到水泵房的报警电话后,应立即提枪停止冶炼,,并立即将该情况通知当班调度,由当班调度长向上级进行汇报。

6、 连铸主控室接到水泵房报警电话后,应密切关注二冷水量,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将在浇钢包内的钢水拉完。

7、 水泵房主控工在柴油机启动完毕之后,可适当调节入口处的手动阀门来增加或减少水的压力,以达到设备所需的安全用水。

四、 预防措施与考核

1、 水泵房主控工在平时的工作中要密切监视安全水塔的水位高度,如有异常情况要立即报告当班调度长,便于及时处理以消除隐患;

2、 安全水塔的出水管的手动阀门要随时观察、以防有人误动;

3、 每班人员要巡视柴油机的操作箱面板的各开关、指示灯的指示情况。如:选择开关要打在自动位置;电源的钥匙开关要打开;浮充电指示灯是否亮,报警灯是否亮,如亮应及时复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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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预防工伤事故发生后对伤员造成更大的伤害,避免事故的进一步恶化,将发生事故造成的损失降至最低,现成立以职能部门全体人员为主的救护小组,以备事故发生后尽快组织人员投入抢救。

一、救护小组成员:

组长:王可新

副组长:李万龙

成员:职能部门全体人员

工伤救护需准备适量的止血、包扎绑带等应急材料。

二、工伤应急措施

(1)一旦发现有人受伤后,立即电话通知救护办公室,由办公室安排车辆进行救护,救护小组马上分派人员迅速呼叫医务人员前来现场。

(2)如果为大面积受灾,立即组织救护小组成员奔赴现场对受伤人员进行现场简单救护,对伤员进行必要的处理。

(3)迅速排除致命和致伤因素:如搬开压在身上的重物,如果是触电意外,应立即切断电源;清除伤病员口鼻内的.泥砂、呕吐物、血块或其他异物,保持呼吸道通畅等。

(4)检查伤员的生命体征:检查伤病员呼吸、心跳、脉搏情况。如有呼吸心跳停止,应就地立刻进行心脏按摩和人工呼吸。

(5)止血:有创伤出血者,应迅速包扎止血,材料就地取材,可用加压包扎、上止血带或指压止血等。同时尽快送往医院。

(6)观察受伤人员摔伤及骨折部位,看其是否昏迷。

(7)注意摔伤及骨折部位的保护,避免不正确的抬运,使骨折错位而造成二次伤害。

(8)车辆一到立即就近送往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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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专项应急预案是城市应急管理体系中的关键文件之一,也是城市应急管理部门为应对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而编制的一系列应急措施和应急计划的指导文件。其目的是为了保障城市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工作。

市级专项应急预案包括应急预警、应急处置、救援救助、物资保障、信息发布、组织协调、恢复重建等多个环节。其中,应急预警环节是应急管理体系中最关键的部分,它通过预警系统检测到可能发生的危险性事件,以最快的速度传递警报信息,使政府、企事业单位、广大市民能够第一时间响应,采取必要的防范和避险措施。

在应急处置环节中,市级专项应急预案指导相关部门或单位组织人员、装备和物资,进行现场应急处置,以及开展应急救援、疏散人员、设立隔离带、营救被困人员等紧急措施,确保现场安全有序,最大程度减少损失。

在救援救助环节中,市级专项应急预案明确相关部门或单位要迅速组织力量开展现场救援救助,包括疏散困难群众、组织人员搜救、开展紧急医疗救治等,确保生命安全得到妥善保护。

在物资保障环节中,市级专项应急预案指导相关部门或单位采取各种措施保障应急物资及时到位,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救援车辆等,确保现场应急救援活动能得到必要的保障和支持。

在信息发布环节中,市级专项应急预案指导相关部门或单位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布事故发生的情况、发展趋势、救援和接收难民的措施、公共卫生信息等,及时发布有关信息,以避免造成过度恐慌和社会不稳定。

在组织协调环节中,市级专项应急预案指导相关部门或单位迅速成立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现场应急救援和其他紧急处置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效协调、无缝衔接。

在恢复重建环节中,市级专项应急预案指导相关部门或单位要尽快采取恢复重建措施,如通信、能源、交通、水利、环保等基础设施的修复和恢复工作,以确保城市正常运行。

总之,市级专项应急预案是城市应急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应急管理部门应急处置工作的行动指南,旨在保障城市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建立灾害损失最小化的应急救援体系,具有极其重要的实际意义和应用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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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充分做好我市城乡区域内突发供水危机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和应对我市可能发生的严重水质污染或其它重大安全事故造成的突发性供水安全事故,及时、有序、高效地开展突发事故抢险救援工作,确保我市供水安全,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与健康,减少事故损失,维护社会稳定,结合我市范围内的供水实际,编制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市供水条例》、《城市供水水质标准》、《江苏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无锡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无锡市关于开展治理太湖保护水源“6699”行动的决定》、《无锡市环保优先八大行动决定》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无锡市所属各市(县)、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以及市境外波及影响到我市的突发性供水危机事件所造成的大范围或者长时间不能正常供水的应急处置情况。

造成我市突发性供水危机事件的主要影响因素有:

(1)太湖、长江、横山水库等主要水源地水质遭受生物、化学、毒理、放射性物质等严重污染的;

(2)我市各自来水制水企业供配电系统因故瘫痪或发生爆炸、火灾的;

(3)我市因地震、地质塌陷、洪涝、台风、雷电等自然灾害导致供水生产设施设备严重毁损的;

(4)因战争、投毒、有意破坏或恐怖活动造成制水、供水设施严重损毁的;

(5)水源地水源严重不足或枯竭的;

(6)水厂输水母管、供水干管爆管、断裂或氯气钢瓶发生爆炸、严重泄漏的。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加强对水源地的监测、监控和管理,建立供水危机事件防范体系,尽可能地避免或减少突发供水危机事件的发生,消除或减轻供水危机事件造成的影响,最大程度地保障公众供水安全。

(2)统一领导,分级响应。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加强部门之间的合作,提高反应应对能力。针对不同供水危机事件和级别,采取正确的应对措施。充分发挥各级政府职能作用,坚持属地为主,实行分级响应。

(3)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有关法律和法规,加强应急管理,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使供水事故应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4)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动员和发挥乡镇、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依靠公众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5)平战结合,科学处置。采用先进的监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发挥专业人员作用,完善行业安全监控体系。加以应急演练,增强政府处置突发事故的能力,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突发事故的综合素质。

2 事件分级

受上述突发性供水危机事件的主要因素影响造成停水事件或可预见性的停水危机,根据事件所造成的后果(影响)严重性和危急程度,现将供水危机事件分为四个级别:I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预警颜色分别为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

I级是指:

已经发生下列情况:

(1)当城市供水企业的生产或供水能力严重下降,造成无锡市七区80%以上或所辖江阴市、宜兴市90%以上的用户无压、无水,且在12小时内无法恢复时;

(2)当无锡七区50%以上或江阴市、宜兴市80%以上出厂水水质无法达到饮用水卫生标准,生活饮用水水质毒理学、微生物学、化学或放射性等指标严重超标,且12小时内无法达标时;

(3)当因水体内毒素或供水生产设施设备发生严重事故,造成死亡5人以上或中毒、受伤50人以上人时。

将要发生下列情况:

(1)因水源水位急剧严重下降或面临水源枯竭时;

(2)因发生大面积生物灾害已经威胁到水源地绝大

部分水体卫生安全时;

(3)因发生危险化学品泄露等严重工业或交通事故,

危险化学品流入水源地上游,已可预知将造成主要水源地水源严重污染,必须提前关闭主要或大部分取水口时。

Ⅱ级是指:

已经发生下列情况:

(1)当城市供水企业的生产或供水能力大幅度下降,造成无锡市七城区50%—80%或所辖江阴市、宜兴市80%—90%的用户无压、无水,且12小时内无法恢复时;

(2)当无锡七区30%—50%或江阴市、宜兴市50%—80%出厂水水质无法达到饮用水卫生标准,一般化学、微生物学等指标超标。且在12小时内不可能恢复时。

(3)当因水体内毒素或供水生产设施设备发生严重事故,造成死亡3—5人,或中毒、受伤30—49人时。

将要发生下列情况:

(1)因水源水位下降严重,将严重影响取水口取水量时;

(2)因发生大面积生物灾害,逐渐威胁主要水源水体卫生安全时;

(3)因发生危险化学品泄露等严重工业或交通事故,

危险化学品流入水源地上游,已可预知会造成重要水源地水源严重污染,必须提前关闭重要取水口时。

III级是指:

已经发生下列情况:

(1)当城市供水企业的生产或供水能力明显下降,造成七区20%—50%或所辖江阴市、宜兴市30%—80%的用户无压、无水,且24小时无法恢复时;

(2)当生活饮用水水质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等部分指标超标,影响到无锡七区10%—30或江阴市、宜兴市30%—50%居民不能正常使用,且24小时无法恢复时;

(3)当因水体内毒素或供水生产设施设备发生严重事故,造成死亡1-2人,或重伤5人、中毒30人以下时。

将要发生下列情况:

(1)因水源地水位下降或不足,将影响取水口正常取水时;

(2)因生物灾害威胁部分水源地水体卫生安全时;

(3)因发生危险化学品泄露等工业或交通事故,危险化学品流入水源地上游,将会造成水源地部分水源污染,需要关闭部分取水口时。

Ⅳ级是指:

已经发生下列情况:

(1)当制水或供水能力减少,造成局部片区无压、无水,且24小时无法恢复时;

(2)当水厂生产工艺流程中发生故障或受相关因素影响,使生活饮用水水质的4项常规检测指标超标,且24小时无法恢复时;

(3)当供水主要管道发生爆管、断裂,24小时内无法修复时;

(4)当制水机械设备或停电事故造成个别水厂停产,局部片区停水,且24小时内无法恢复时。

将要发生下列情况:

因生物灾害或危险化学品泄露等严重事件(故)造成生活饮用水源地局部污染或可预知造成局部污染,或造成有人轻微中毒,需要关闭个别次要取水口时。

3 组织体系

3.1 市突发供水危机应急领导小组

市政府成立“无锡市突发供水危机应急领导小组”,为我市突发供水危机事件应急处理的综合指挥机构,负责全市城乡突发供水危机事件应急工作的领导和指挥。领导小组由市长担任组长,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分管市长担任副组长。成员主要有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应急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贸委、公安局、教育局、卫生局、财政局、水利局、环保局、科技局、市政公用局、民政局、建设局、交通局、房管局、农林局、气象局、物价局、工商局、质监局、市政公用产业集团等部门和两市七区等主要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市供水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城市供水应急工作的指示和要求,部署突发供水危机事件应急工作;建立和完善预警机制,组织制定相关应急预案;指导和协调突发供水危机事件应急工作,研究决定应急处理工作的重要事项和重大决策;组织指挥重大突发供水危机事件违法案件的查处。向、省应急管理办公室等有关部门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报告供水应急工作开展情况。

3.2 市突发供水危机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无锡市突发供水危机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政公用事业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市委宣传部、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经贸委、公安局、教育局、卫生局、财政局、水利局、环保局、科技局、市政公用局、民政局、建设局、交通局、房管局、农林局、气象局、工商局、物价局、质监局、市政公用产业集团分管领导和市水务集团主要领导为办公室成员。

办公室设在市政公用事业局。其主要职责是:

负责应急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平时指导市政公用产业集团、市水务集团和自来水总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做好日常应急应对工作。负责落实市突发供水危机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指令,制定和修订应急响应方案;建立相关的专家库;组织应急人员培训和演练;收集相关信息,开通市政热线,全日制受理和收集有关供水危机事件信息并及时上报;向市政府报告供水应急工作开展情况;指导各供水企业和水质检测部门建立先行应急行动组,随时应对可能发生的供水危机事件;根据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指示,协调各部门和兄弟城市,组织供水专家赴事故发生地协助当地供水应急工作。

发生供水危机事件时,负责甄别供水危机事件级别,提出实施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级预警发布的建议,决定一般预警发布和启动相应供水应急方案。市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成立后,担负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职能,分工组织供水水质、水量的监测和处置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事件的原因、发展趋势及影响程度等进行评估,为市应急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根据事故发生状态,统一部署抢险方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工作中发生的争议进行协调处理。

3.3市突发供水危机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

(1)现场指挥机构的组成

供水危机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是事件发生后成立的临时机构,根据事件级别的大小分别由不同级别的政府或其行政主管部门临时组建,事毕后即行解散。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供水危机事件时,市政府或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决定成立现场处置指挥部,负责现场应急指挥工作;发生较大和一般供水危机事件时,由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决定成立现场指挥部;次生、衍生性事件,由法律规定的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牵头成立相应的应急指挥部。

Ⅰ级、Ⅱ级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的组成

指挥长:市长

副指挥长:分管副市长、市政府秘书长

成员:根据突发供水危机事件性质,分别由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发改委、经贸委、水利局、市政公用局、环保局、卫生局、公安局、建设局、市委宣传部和市政公用产业集团以及所在地区市(县)、区及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组成。各部门职责分别见第 3.4节。

Ⅲ级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组成:

指挥长:分管副市长

副指挥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政公用局局长

成员:根据突发供水危机事件性质及发生地,分别由市政公用局、建设局、水利局、环保局和所在地区(市)县、区分管领导和市水务集团、自来水总公司总经理组成。各部门职责分别见第3.4节。

Ⅳ级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的组成:

指挥长:市政公用事业局局长

副指挥长:市政公用事业局分管局长、市水务集团总经理、事件发生所在市(县)、区分管领导。

成员:事件发生所在市(县)、区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和分管领导、主要影响供水企业负责人等组成。各部门职责分别见第3.4节。

(2)现场指挥机构主要工作职责

① 贯彻应急工作方针,根据市政府应急工作原则和方案,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对事故发生地区进行技术支持和支援;

② 领导和协调城市供水系统重大事故应急工作,部署市政府交办的有关工作;

③ 及时了解掌握城市供水系统重大事故情况,根据情况需要,向市政府或经市政府批准向省以上政府或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和采取应急措施的建议;

④ 组织事故应急技术研究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等工作;

⑤ 负责全市供水系统重大事故应急信息的接受、核实、传递、通报;

⑥ 组织协调各应急小组按照抢险方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⑦ 负责紧急调用各类应急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事故处理后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

⑧ 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和安抚工作;

⑨ 当发现事故可能导致重大溢出或产生环境污染危害,立即组织有关部门或可承担任务的机构进行检测调查;当确定已发生二次危害,立即组织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⑩ 研究决定其他有关城市供水系统重大事故应急的重要事项。

3.4 现场处置工作小组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或现场应急指挥部可根据事件类别和需要,设立若干工作小组,具体分工负责供水、送水、调水、监测、救护、打捞、抢修、监察、接待、信息报送、安全保卫、新闻发布、后勤保障等事宜。各职能工作小组牵头单位及主要工作任务如下:

(1)供水组

由市市政公用事业局局长任组长,市市政公用产业集团、市水务集团和自来水总公司总经理任副组长,市水利局、卫生局、房管局、事故发生市(县)区政府分管领导为小组成员。各部门职责如下:

市市政公用局和市政公用产业集团:负责紧急制定或调整自来水供应应急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限制或停止城市建筑、洗车、绿化、娱乐、洗浴行业用水,控制工业用水;落实自来水供应水源,根据供水管网布局,合理调配供水管网压力;在生活饮用水源地无法取水的情况下,及时报请市政府批准,启动紧急启用地下水方案。

市水利局:负责制定紧急启用地下水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取用井水单位的自备水源开足设备,保证供水。

市卫生局:负责监测入户自来水或井水水质是否达到卫生标准。

市房管局:负责组织和协调各房产管理单位管理的城市小区供水设施的维护、保养、清洗和完善工作,保证自来水在小区内能够正常入户。

各市(县)区政府:配合市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自来水供水应急工作和紧急启用地下水工作。

当应急预案启动时,按照《无锡市自来水供应突发事件应急实施方案》(见附件1)执行。当需要启用地下水时,按照《无锡市供水危机状态下紧急启用地下水方案》(见附件7)执行。

(2)送水组

由市市政产业集团总经理任组长,市公安交巡警支队支队长、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和市水务集团总经理任副组长,市交通局、园林局、水利局、教育局、民政局、团市委、事故发生市(县)区政府分管领导、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各部门职责如下:

市市政产业集团和水务集团:负责紧急实施或调整应急送水、集中供水方案,调集应急送水车辆,分工将自来水送达各无水小区适当地点,及时向无水小区居民发出通告。

市交通局:负责社会专用送水车辆的征调、运输等车辆保障工作。

市水利局:当需要取用地下水时,负责地下水取水点定位与协调等技术指导工作。

市公安交巡警支队:为应急供水车辆提供线路保障。

市公安消防支队、园林局:负责启用本单位专用和特种运水车辆到达指定地点进行取水、送水和放水。

市教育局:负责供水危机发生期间动员学校和学生采取积极措施,为学校解决接水、运水、送水问题,保证学生饮水安全和学校稳定,并动员学生为社会接用水提供帮助。

团市委:动员和号召广大青年、团员为社会搞好接水、运水和送水服务工作,为社区孤寡老人和贫困户提供义工服务。

市民政局:负责社会福利机构和困难家庭饮用水提供。

事故发生市(县)区及街道办事处:负责帮助落实送水和集中接水地点,组织用水发放,维护好现场秩序。

当应急预案启动时,按照《无锡市供水危机状态下车辆送水方案》(见附件2)执行。

(3)调水组

由市水利局局长任组长,市环保局、气象局分管领导为小组成员。各部门职责如下:

市水利局:负责控制入湖入江河道闸口,向市政府及时提出应急调水方案。市政府通过应急调水方案后,及时组织实施。

市环保局:负责监控调水水质,防止劣质水源进入饮用水水源地。

市气象局:负责及时、详尽、准确地提供危机期间的气象预报。适时实施人工增雨,增加地表水量。

当应急预案启动时,按照《无锡市供水危机状态下江河紧急调水方案》(见附件3)执行。

(4)水源地保护组

由市环保局局长任组长,市经贸委分管主任为副组长,市农林局和水源地所在区政府、街道分管领导为小组成员。各部门职责如下:

市环保局:负责加强对所有水源地保护区域的监测和保护,严密监控准保护区内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的排放情况和农业面源污染情况。

市经贸委:协助市环保局对所有水源地保护区内及其外围企业的排放情况进行检查,监控准保护区内工业废水的排放情况。

市农林局:协助市环保局监控准保护区内农业面源污染情况。

应急预案启动时,按照《无锡市突发污染事件水源地环境保护方案》(见附件4)执行。

(5)蓝藻打捞组

由市水利局局长任组长,市水利局、市农林局、环保局、无锡军分区、沿江湖河市(县)区分管领导为小组成员,各部门职责如下:

市水利局:负责蓝藻的打捞工作。

市农林局:协助水利局做好蓝藻等水生植物的打捞和后期处理工作。

市环保局:负责对水体内水生植物密度的检查。

无锡军分区:负责协调驻锡部队组织人员对水生植物进行打捞支援。

沿江湖河市(县)区:负责蓝藻的打捞、运输、存放等项工作。

应急预案启动时,按照《无锡市蓝藻紧急打捞方案》(见附件5)。

(6)应急卫生保障组

由市卫生局局长任组长。各市(县)、区有关领导为小组成员。各部门职责如下:

市卫生局:负责紧急救治受伤、中毒、染病的工作人员和因供水危机事件造成的生病群众;负责自来水管网水监测、传染病控制和其它卫生监测;必要时将伤病员送往其它医院做进一步治疗;同时负责调集应急救援所需药品、医疗器械;统计伤亡人员情况。

各市(县)、区政府:协助卫生部门做好人员救治工作和卫生监测、疾病控制工作,

应急预案启动时,按照《无锡市供水危机情况下医疗卫生保障方案》(见附件6)执行。

(7)水环境检测组

由市环保局局长任组长。市水利局、市政公用局、卫生局、科技局为小组成员。各部门职责如下:

市环保局:负责江河湖水体水质监测,沿湖污染物排放的监督检查。

市市政公用局:负责自来水水源厂上下游水质和制水厂出厂水水质状况的跟踪检测,严格控制自来水出厂指标。

市卫生局:负责市民生活饮用水监督检查,包括自来水管网水和饮用井水,严格控制饮用水卫生标准。

市水利局:密切监视入湖水流断面和各水质功能区断面的水质水量等水文情况,跟踪河流入湖水质达标情况。

市科技局:为各种监测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应急预案启动时,按照《无锡市突发污染事件水源地环境保护方案》(见附件4)和有关方案中的检测条款执行。

(8)市场纯净水供应组

由市经贸委主任任组长,分管主任任副组长,市卫生局、公安局、质监局、工商局、交通局、物价局分管局长为小组成员。各部门职责如下:

市经贸委:负责为市场调配纯净水(桶装、瓶装)。

市卫生局:负责市场出售纯净水的检测。

市公安局:负责根据需要发放供水车辆通行证,保障纯净水供应车辆的畅通无阻。

市质监局:负责对纯净水生产企业的监管,确保质量。

市工商局:负责对纯净水供应市场的检查,保证良好的经营秩序。

市交通局:负责紧急情况下协调纯净水的运输。

市物价局:见本节第9条。

应急预案启动时,按照《无锡市市场纯净水应急供应方案》(见附件8)执行。

(9)水价监管组

由市物价局局长任组长,市经贸委、无锡工商局分管领导为小组成员。各部门职责如下:

市物价局:负责平抑供水危机事件期间桶装水、矿泉水、纯净水等市场饮用水价格,打击对供水危机期间有蓄意囤积、哄抬物价行为的商贩。

市经贸委:见本节第8条。

无锡工商局:负责检查经营市场售水单位和企业的合法性,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

应急预案启动时,按照《无锡市供水危机状态下水价监管方案》(附件9)执行。

(10)社会稳定组

由市公安局局长任组长。

负责维护应急抢险事故现场秩序,疏导交通,协助有关部门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避免抢水斗殴事件的发生;打击阻挠供水应急抢险的违法犯罪活动,监督、维护事故发生地区的社会稳定,维护社会治安,确保供水应急抢险工作顺利进行。

应急预案启动时,按照《无锡市突发供水危机社会稳定方案》(附件10)执行。

(11)专家咨询组

由市公用事业局会市科技局建立供水危机专家咨询库(名单报市政府备案),专家库专家有国家、省和市三级部门及有关大学和科研单位专家组成,需要时由市公用事业局牵头随时向专家发出邀请。当事件发生后,根据事件发生的等级需要迅速组成有关专家组成的临时专家咨询组。专家组由市科技局局长任组长,市市政公用事业局、科技局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由各级卫生防疫、水质检验机构、环保、规划设计、大专院校等科研单位及城市供水、供电企业等有关专家和工程技术人员为小组成员。

专家咨询组参加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的活动及专题研究;应急响应时,按照领导小组的要求研究分析事故发展趋势、影响范围和程度;为应急决策者提供应急解决方案、建议等;参与事故调查,对事故处理提出咨询意见;受指挥部的指派,对事件发生地给予技术支援和支持等。

(12)公告、宣传、信息发布组

组长由参加应急处置的市委、市政府领导担任。

负责联系新闻媒体进行现场情况的报道,确保报道内容的客观、真实;授权向公众发布供水信息和有关通报;向省市领导提供有关的舆论信息。

应急预案启动时,按照《无锡市突发供水危机信息发布和新闻宣传方案》(见附件11)执行。

其它处置小组可根据事件发生情况随时成立。江阴市、宜兴市因有独立的供水体系,可在事件发生时参照上述组织方式成立相应工作小组,并参照相应分方案制定适合当地需要的处置方案和措施。

供水事故发生所在地的市(县)、区和街道办事处,要积极配合上级指挥部和各处置小组的工作。

3.5 市(县)政府组织机构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江阴市、宜兴市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分别组建相应的应急指挥和处置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供水危机事件的领导和处置工作。

4 预警预防

4.1 信息监测与报告

4.1.1 信息预测预警

市有关部门、市(县)区要综合分析可能引发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供水事故的预测预警信息并及时上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可能导致发生供水事故的早期信息有:

(1)城市水源地周围水域发生蓝藻大面积爆发,水域或陆域发生重大有毒有害物泄漏、污染的;

(2)水源水位过低或枯竭,取水困难的;

(3)地震、塌陷、城市供电系统发生事故等,影响到水厂生产和安全的。

根据早期发现和监测到的信息,对可能引发供水事故的级别进行预警。预测和预警信息应该及时、准确地向主管部门报告,并同时报告各级供水事故应急处置日常工作机构。预测和预警信息应包括:突发供水危机事件的类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危害程度、紧急程度、级别判定、发展态势以及应采取的相关措施等。

4.1.2 信息报告

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有突发性供水危机事件发生,都有及时上报的权利和责任;发生事件的单位,无论事件级别大小,都应在1小时内向当地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接报后,应判定事件级别和类别,在2小时内分别向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报告。

对事件紧急或可能发生重、特大供水危机事件的,可以立即越级向市突发供水危机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市应急办上报,但上报后应对当地的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和进行补报。

突发供水危机事件发生或即将发生时,各供水企业要立即如实向当地供水行业行政主管报告,先期处置过程要做好记录。报告应采用书面形式,

如情况紧急,可采用先电话后书面的方式。

报告应涵盖下列内容:

(1)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简要经过,初步判断事故原因;

(2)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用户(减压、无水)范围,伤亡人数,事件发展趋势;

(3)事故发生后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4)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相关事宜及其他需上报的事项;

(5)事故报告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印章、报告时间。

应急处理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4.2 预警级别的确定、转化与发布

4.2.1预警级别的确定

政府有关部门收到相关信息并证实突发供水危机事件即将发生或已发生时,初步判断其级别与类别后,按照相关应急预案进入预警状态。在此基础上,要迅速组织专家研究确定事件级别,有针对性的实施预案和措施。

4.2.2预警级别的转化

根据供水危机事件的发展变化和处置控制情况变化,应该及时调整预警级别,在红色(I级)、橙色(Ⅱ级)、黄色(Ⅲ级)和蓝色(Ⅳ级)之间转化,可以跳级进行。

4.2.3预警级别的发布

供水危机事件发生或将要发生时,根据事件性质和级别,要及时发布预警公告:

Ⅰ级(红色)预警。市报省批准,由市发布;

Ⅱ级(橙色)预警。市报省同意后,由市发布;

Ⅲ级(黄色)预警。由市确定发布;

Ⅳ级(蓝色)预警。由市市政公用局或事件发生地市(县)、区报市同意后发布。

4.3 预警预防措施

4.3.1预警措施

进入预警状态,相关市(县)、区和市政府相关部门应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启动有关应急方案;

(2)发布相应预警公告;

(3)根据突发供水危机事件的级别与类别建立相应的应急保障机构;

(4)指令应急处置组织和应急救援队伍进入临战状态,供水监测机构立即开展应急监测,随时掌握并即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5)调集事件应急所需的专家人员及有关物资和设备等,确保应急保障工作顺利进行。

4.3.2预防措施

无锡市供水危机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协调突发供水危机事件的预防工作,市市政公用局、环保局按照部门职能协同有关部门分别对城市供水质量(水质、水压)和城市供水水源质量进行监管。

(1)加强对城市供水水质、原水水质及其生产设施设备的检验与检测,建立城市供水质量监测信息网络共享体系,掌握水质动态。

(2)开展突发供水危机事件的假设和风险评估,完善各类专项应急方案,并组织演练。同时做好相关宣传工作,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3)建立供水应急人才资料库和应急保障队伍,储备应急救援物资。

4.4 先期处置

供水事故发生后,市应急现场指挥部成立前,事发单位和有关部门,要在所在地的统一指挥下,按照有关方案,迅速实施先期处置。坚持“早发现早处置、先发现先处置、边报告边处置”的原则,与事件抢时间,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严防次生、衍生事故发生。同时,迅速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报告。

5 应急响应

5.1 响应原则

应急供水坚持“属地为主、重点保障”的原则。通过合理调度,尽可能保障所有用户有序用水。在无法保障全部用户用水时,要确保居民用户基本生活用水;重点保障饭店宾馆等服务业基本用水;重点保障学校、医院、部队等社会重点事业单位的食堂用水;重点保障城乡运行生命线企事业单位和重要外资企业的正常生产用水;优先保障市区重点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合理用水。

5.2 分级响应

Ⅰ级、Ⅱ级突发供水危机事件发生或将要发生时,由市决定、市长签发,并报省批准或同意,向社会发出红色或橙色紧急预警信号,同时启动供水危机事件应急方案。并着手成立“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按有关方案和相应级别措施迅速组织实施,同时将有关情况按规定程序报告或国家有关部门,必要时请求、兄弟城市、外地有关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和军队紧急支援。

Ⅲ级突发供水危机事件发生后,由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市突发供水危机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请市批准,向社会发出黄色预警信号,同时启动供水应急方案响应措施。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着手成立“供水危机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按有关方案措施迅速组织实施,并将有关情况按规定程序报告市政府和“市应急指挥中心”。

Ⅳ级突发供水危机事件发生后,由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或事件发生地市(县)、区决定并报请市批准,发出蓝色预警信号;重点供水企业及其行政主管部门亦可向事发地市(县)、区提出请求,由事发地市(县)、区或其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向市政府请示批准后,向所影响区域发出蓝色预警信号。同时启动供水应急方案响应措施。所在市(县)、区政府或其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着手成立“供水危机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按有关方案措施迅速组织实施,并将有关情况报市政府和“市应急办”。

5.3 响应程序

现场应急指挥部成立后,应立即开展工作:

(1)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负责人、专家和应急队伍参与应急救援;

(2)修改、调整抢险救援方案,并迅速组织实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

(3)组建调整各应急处置小组,进行人员责任分工,协调有关部门提供应急保障,包括协调关系、调度各方应急物资和资源等;

(4)部署做好维护现场秩序和当地社会稳定工作;

(5)向有关方面报告和通报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6)决定紧急处置的供水危机其它重大、重要事项。

5.4 指挥协调

(1)现场指挥

现场指挥部指挥员根据事态发展变化需要,在充分调查了解和听取专家等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尽快展开指挥工作。指挥现场分工人员按预案和规程迅速展开;向有关人员提出现场应急行动原则和要求;随时调用所需人员参与应急工作,使应急人员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协同、有条不稳地展开行动。

(2)现场协调

协调各级、各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实施应急救援行动,为救援队伍协调提供必要的装备、工具和设施,为救援人员协调提供安全保障;协调专家组迅速开展工作,向专家组及时通报应急状态和应急信息,特别是有关资料和技术参数,安排好专家的生活起居,维护好专家的身体健康,为专家迅速展开分析、研究和评估等项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条件。及时听取专家对事件危害范围、发展趋势的预测和所提出的有针对性的应急处置方案和建议;积极协调专家参与供水水质情况、危害范围、事件等级的判定和分析工作,使其更好地在制水工艺改进、水源地环境保护、跨流域调水、临时启用地下水等重大决策措施上提供技术支持,发挥参谋咨询作用。

(3)召开现场办公会

召开各种现场办公会现场解决问题,充分调动全市各部门和单位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为现场应急指挥部提供支持,动员一切所需力量为应急处置工作服务。

5.5 紧急处置

5.5.1处置措施

突发供水危机事件发生的情况较多,一般措施应有:

(1)当受突发事件主要因素影响,自来水供给企业出现大面积停供、减供时,应立即启用《无锡市自来水供应应急实施方案》(见附件1),并在处置过程中根据具体发生的情况不断修正和改进处置措施。

(2)当受突发事件主要因素影响,自来水供给企业、管网出现严重问题,无法保证自来水正常供应,且在8小时内无法恢复时,应立即按照《无锡市供水危机状态下车辆送水方案》组织实施(见附件2)。

(3)当受突发事件主要因素影响,自来水供水企业供电系统瘫痪,立即启动恢复电力供应应急方案,自来水电力系统恢复方案由市供电公司另行制定。

(4)当水源地水源出现严重污染,自来水制水企业取水受到严重威胁时,应立即启用《无锡市突发污染事件水源地环境保护方案》(见附件4),加大水源地保护力度,力争在最短时间内恢复水源地水质。

(5)当遇到枯水期,水源地取水口水位偏低,无法正常取水,或受污水团聚集长时间影响不能正常取水时,应视情启用《无锡市供水危机状态下江河调水方案》(见附件3),提高水源地水位,加快水源地水的流动,稀释和冲击污水团,缓解水源地水量和水质压力。

(6)当水源地遭受蓝藻等水生植物严重危害时,应按照《无锡市蓝藻紧急打捞方案》(附件5)组织打捞,清除蓝藻等有害水生植物。

(7)当受突发事件主要因素影响,自来水供水企业无法提供足够供水或地表水水源不能正常取用,出现大面积停供、减供且判定短期内无法正常恢复时,应考虑启用地下水资源,即采取《无锡市供水危机状态下紧急启用地下水方案》(见附件7)。

(8)当突发供水危机事件发生,市场纯净水出现脱销,连带与水相关的食品、饮料、蔬果等生活用品的市场供应紧张,市场纯净水和应急所需器械、器材、物资的供应必须首先得到保障,必要时采取非常措施从外地或周边地区紧急调入。所在地区市(县)、区、街道等在指挥部的统一协调下,配合做好相关保供工作。具体应按照《无锡市市场纯净水应急供应方案》(见附件8)和《无锡市供水危机状态下水价监管方案》(附件9)实施。

(9)当突发供水危机事件发生后,区域内出现或暴发传染性疾病,或部分市民因食用不洁自来水而出现不良身体反应,或氯气泄露引起市民中毒等,按照《突发供水危机应急卫生保障方案》(见附件6)紧急实施,卫生部门要加大抢救、卫生监测和监查力度,迅速查明卫生事件原因,有针对性地开展救护。

(10)当因供水危机事件发生并出现一定程度的市民恐慌时,指挥部应按照《无锡市突发供水危机社会稳定方案》(见附件10)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以上措施可根据情况需要合并进行。

5.5.2应急监测

按照本预案的职责分工,市政公用事业局、环保局、市卫生局都负有供水质量应急监测责任,分别对自来水出厂水、水源地保护水和自来水管网水进行不间断的监测。Ⅰ级和Ⅱ级供水危机事件发生后,在全市各网点的监测都不少于每2小时取样化验一次,以保证水源地溶解氧、氨、氮和COD指标以及自来水各饮用指标每2小时报告一次。有关技术负责人和指挥部领导也要不间断的深入水厂、水源面亲自查看,实施不间断的跟踪采样、分析,及时掌握监测结果,并对事态危害的发展趋势和影响程度及时做出分析判断和预测,不断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5.5.3应急监察

市市政公用局监察机构组成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监察组,负责III级以下事件应急处置情况的监察工作。市纪委、监察局在I级和II事件发生时组成监察组,负责重大和特别重大供水危机事件发生时的监察工作。事件发生地的供水主管部门监察室配合应急监察组工作。应急监察组在接到监察任务后,立即赶赴事发现场,了解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原因以及已造成的后果、危害程度、发展趋势等;监督、协助指导现场的处置工作,协助做好人员的撤离和防护工作;对事件责任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收集证据;做好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任务。

5.6 应急安全与防护

(1)现场处置人员的安全

现场处置人员应根据不同类型事件的特点(如氯气泄漏、水上作业等),配备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人员出入事发现场的规定。现场监测、监察和处置人员根据需要配备防毒面具或自救器材等,在正确、完全配戴好防护用具后,方可进入事件现场,以确保自身安全。

(2)受影响群众的安全

根据供水危机事件的性质(如氯气泄漏、水质事故),指挥部通过媒介等宣传渠道,向群众宣传防护措施;根据事发时当地的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等,确定群众疏散的方向和方式,责成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群众进行安全疏散;根据需要设立紧急避难场所和为群众提供食物等。

5.7 应急支援

当供水危机事件不断扩大和复杂化,且连续发生次生、衍生事故,并有进一步发展的危险,我市处置遇到较大困难时,要及时向中央、省委和、兄弟城市、有关科研单位和有相关性的大中型企业发出求援信息,必要时可通过国家和外事机构向国际友好城市和单位及个人发出求援信息,以争取国际支援。

5.8 信息发布

为了保障信息的准确无误,无锡市供水事故有关重要信息的发布必须经市政府认定,由市政府相关机构对外发布,以满足居民知情权。信息发布应及时、准确,供水企业及其它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恶意和不负责任的传播与供水事故有关的信息。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和预警号令,随着事态的发展和处置进程的展开,逐步发布真实信息和预警转换号令,及时解除群众的思想疑虑,防止各种谣言的传播。

5.9 应急结束

供水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完成,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立即恢复正常供水。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同时撤销。预警号令发布机构根据供水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核结果,确认应急情况不复存在的情况下,向社会宣布解除号令,应急状态终止。

6 后期处理

6.1 善后处置

供水危机事件发生地的应会同市有关部门,积极稳妥、认真细致地做好危机过后的有关工作,弥补损失,消除影响,总结经验,改进工作,进一步落实应急防范措施。

6.2 费用清算

对供水行业事故中的伤亡人员、危机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并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对危机发生地居民群众的经济损失,应根据有关评估结果给予相应的补偿。市有关主管部门要按照规定及时调拨救助资金和物资。有关部门要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保险监管机构要督促有关保险机构及时做好有关单位和个人损失的理赔工作。

6.3 综合评估

市有关主管部门要会同事发地区,对供水危机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综合评估,并向市政府做出报告。综合评估报告应根据事件等级,应分别在应急终止后的30天、20天、10天和5天内完成。

综合评估报告应包括的主要内容:

(1)整理和审查所有应急记录和文件等资料;

(2)分析、评估事件原因、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

(3)分析、评估采取的主要应急措施及其有效性;

(4)事件结论、主要经验教训,事件责任人及其处理意见,各种必要的附件等;

(5)从城市供水系统的规划、设计、运行、管理等方面提出改进建议等。

6.4 事件总结

综合评估结束后,市有关主管部门要会同事发地区全面总结应急处置工作,并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市政府。

7 保障措施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根据总体预案,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子方案做好供水危机的应对工作。要调动各方力量,统筹安排,采取切实有效保障措施,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

7.1 队伍保障

各应急处置机构都要建立自己的应急抢险专业队伍和供给保障队伍,根据事件发生的级别和工作实际随时调用。

(1)工程抢险专业队伍:由城市供水、供电行业相关人员组成,担负事发现场的工程设施抢险和安全保障工作。

(2)应急保障和支援队伍:由各应急职能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及社会半专业性力量组成,平时要做好一定的计划准备,必要时也可以临时从社会征集。

(3)应急管理力量:由各级供水主管部门的有关人员组成,担负接收同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应急指令,并与水利、环保、农林等有关部门及时进行协调及信息交换,协调和组织各有关单位的应急力量对供水危机进行应急处置。

7.2技术保障

各有关应急处置机构的监测、化验、试验分队和专家库都是供水危机应对的重要技术保障力量,要及时提供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技术信息和人力帮助,要建立储备数据库随时调用。专家组由从事科研、勘察、设计、施工、质检、安检等工作的技术专家组成,负责事发现场的工程设施、运行安全性和水质情况鉴定,研究应急方案,提出相应对策和意见。有关单位要进一步配备先进监测和分析处理仪器设备,为应对供水危事件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

7.3 交通和运输保障

市公安局负责组织与实施紧急处置的交通安全保障,依法实施道路交通管制。市交通局负责并依法实施有关航运管制,同时组织、协调各类应急保障物资的调运。相关市(县)区要协助做好交通和运输保障工作。

7.4 通信保障

市电信主管部门和江苏电信无锡分公司、江苏移动无锡分公司、中国联通无锡分公司等负责承担应急通信保障,并负责实施应急通信的组织指挥。

(1)逐步建立和完善全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网络系统,并建立相应的网络能力保障制度,以保证应急响应期间应急领导小组同各级政府、省应急响应部门、有关单位和应急专家工作组专家通信联络的需要。

(2)开发全市突发供水危机环境信息和救援力量信息数据库,建立突发供水危机信息管理系统。加强突发供水危机监测预警系统,完善各类突发供水危机预警指数和等级标准。

(3)建立跨部门、多手段、多路由、有线和无线相结合的反应快速、灵活机动、稳定可靠的应急通信手段。突发供水危机事件现场与供水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之间实现视频、音频、数据信息的双向传递。

7.5 医疗卫生保障

突发供水危机发生后,必须快速组织医疗救护人员对伤员进行应急救治,尽最大可能减少伤亡。在市卫生局指导下,医疗急救中心负责院前急救转运工作,各级医院负责后续救治,红十字会等群众性救援组织和队伍应积极配合专业医疗队伍,开展群众性卫生救护工作。同时要根据突发危机的特性和需要,做好疾病控制、消毒隔离和卫生防疫准备,并严密组织实施。

7.6 治安保障

突发供水危机发生后,市公安局负责应急工作中的治安保障,市武警支队予以协助和配合,并负责相关保卫工作。事件所在地区县协助做好治安保障工作,基层政府和社区组织要积极组织开展群防联防,配合公安部门及时掌握社会动态,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防范保护,严惩借供水危机造谣生事、趁火打劫和制造事端的犯罪行为。

7.7 物资保障

建立和完善应对供水危机的物资保障机制,满足处置工作的需求。

(1)突发供水危机发生后,由市经贸委负责组织、协调应急物资的储存、调拨和紧急供应,保障抢险救援队伍的相应装备投入和事发地区群众日常用水的市场供应。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药品的储存、供应。应急物资的调用,由市供水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实施。

(2)建立突发供水危机应急物资储存、调拨和紧急配送系统,积极培育和提升经济动员能力,确保救援所需的物资器材和生活用品的应急供应。同时积极探索由实物储备向生产潜力信息储备,通过建立应急生产启动运行机制,实现应急物资动态储备。

(3)建立与其他省市和地区物资调剂供应渠道,以便需要时可迅速调入应急物资;必要时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动员和征用社会物资。

7.8 资金保障

市政府设立突发公共事件安全基金,为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提供资金保障。平时相关部门应备有足够的应对突发供水危机应急所必需的专项资金和有关救援物资储备资金。

7.9 教育和培训

市供水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宣传、教育、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等有关部门,通过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广播、电视、网络等,广泛宣传节水、环保和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减灾等基本常识,增强市民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各级和各有关方面要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等多种组织方式,有计划地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严格考核,保证质量,切实提高其专业技能。

7.10 演习和演练

市供水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协同市有关部门对处置突发供水危机的各项子方案进行演习,检验应急措施落实情况和各部门的应急响应能力。市应急指挥机构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并定期组织演练,以检验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提高应急响应能力。各区县(区、县供水主管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有关部门对相关预案进行演练。

8奖惩与责任追究

突发供水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8.1奖励

对突发供水事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2)在防止或抢救事故灾难中表现突出,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免受损失或者减少损失的。

(3)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8.2责任追究

全市各级各类部门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依纪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未依照规定履行报告职责,迟报、瞒报、漏报和谎报或者授意他人迟报、瞒报、漏报和谎报突发供水危机重要情况的。

(2)未依照规定完成突发供水危机应急处置所需设施、设备、急需物资的生产、供应、运输和储备的。

(3)突发供水危机发生后,对上级有关部门的调查不予配合,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阻碍、干涉调查的。

(4)在对突发供水危机事件的调查、处置、人员救治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

(5)有关部门应履行而拒不履行应急处理职责的。

(6)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

9 附则

9.1 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所涉及的机构和人员发生重大变化,或在执行中有新的发现时,由市政府办公室及时修订。

9.2 预案解释

本预案的主体部分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制定,并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作为本预案重要内容的附件部分各方案,由市各相关部门制定,并由其相关部门负责解释和适时修改。江阴市和宜兴市区域供水应急预案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另行制定,报市政府备案,并列入本专项应急预案附件。

9.3 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10 附件

附件1: 无锡市自来水供应突发事件应急实施方案(略)

附件2: 无锡市供水危机状态下车辆送水方案(略)

附件3: 无锡市供水危机状态下江河紧急调水方案(略)

附件4: 无锡市突发污染事件水源地环境保护方案(略)

附件5: 无锡市蓝藻紧急打捞方案(略)

附件6: 无锡市供水危机状态下医疗卫生保障方案(略)

附件7: 无锡市供水危机状态下紧急启用地下水方案(略)

附件8: 无锡市市场纯净水应急供应方案(略)

附件9: 无锡市供水危机状态下水价监管方案(略)

附件10: 无锡市突发供水危机社会稳定方案(略)

附件11:无锡市突发供水危机信息发布和宣传方案(略)

附件12: 江阴市突发供水危机专项应急预案(略)

附件13: 宜兴市突发供水危机专项应急预案(略)

附件14: 无锡市供水危机预案框架图(略)

附件15: 无锡市供水危机工作流程图(略)

⬢ 企业专项应急预案 ⬢


驾校作为培训新驾驶员的场所,需要时刻重视安全问题。无论是在培训过程中还是车辆使用过程中,都有可能出现各种突发情况。为了保障学员和教练员的安全,驾校制定了一套专项应急预案。以下是该预案的详细内容。


第一部分:应急联系人与通讯方式


在驾校的办公室内设有一张应急联系人名单,包括驾校负责人、教练员和安全巡查员的联系方式。每位教练员和学员,都会与这些联系人建立起直接联系渠道,以便在发生紧急情况时能够及时联系并获得指导。


第二部分:应急报案流程


驾校制定了一套严格的应急报案流程,以确保在发生事故或其他紧急情况时能够快速有效地采取措施。在发生事故或突发情况后,任何亲眼目睹或者参与其中的人员都应立即采取报案行动。


应立即拨打相关应急号码,如紧急救援电话、交警电话等,向相关部门进行报案。同时,将相关情况告知驾校负责人,并按照负责人的指示行动。


第三部分:应急处置措施


驾校为各种突发情况制定了不同的应急处置措施,以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采取正确的行动。


1. 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学员和教练员首先需要确保自己的安全,并尽快拨打事故报警电话。同时,按照驾校安全教育的要求,学员和教练员应做好保护现场的工作,尽量不移动车辆和物品,以便交警到达现场进行调查。


2. 在发生突发疾病或受伤时,学员和教练员应立即寻找医疗人员的帮助,并与驾校负责人取得联系。负责人将评估情况,并指导学员和教练员采取进一步的行动。


3. 在遇到恶劣天气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时,驾校将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停止培训或车辆使用,并通知学员和教练员。


第四部分:应急培训和演练


驾校定期举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提高学员和教练员在紧急情况下的应对能力。培训内容包括事故报案流程、急救知识、疏散逃生等。演练则模拟真实场景,让学员和教练员在实践中学习理论知识的运用。这样可以有效提高应急情况下的响应速度和处理能力。


驾校专项应急预案是为了保障学员和教练员的安全而制定的一套应对突发情况的措施。它包括应急联系人与通讯方式、应急报案流程、应急处置措施以及应急培训和演练。通过这些措施的制定和执行,驾校能够在紧急情况下快速有效地采取措施,确保学员和教练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驾校将持续关注安全问题,并不断完善应急预案,以提高整体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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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炸专项应急预案》是一份重要的文档,用于规范和指导应对爆炸事故的应急工作。作为一个专业人士,我将就爆炸专项应急预案的重要性、编制要点和应急预案执行等方面展开阐述,以期达到专业人士的表现标准。



爆炸事故通常由于燃烧、化学反应、电气故障或炸药引起,对人员和财产的危害极大。因此,建立一套完善的爆炸专项应急预案至关重要。这份预案应有明确的组织机构和责任分工,包括预案编写单位、应急指挥部和各应急救援队伍。爆炸专项应急预案不仅是对应急措施的指导,更是对预案执行的全方位规定,能够在爆炸事故发生时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快速响应和高效运行。



编制一份合格的爆炸专项应急预案,有以下几个要点:



首先,需要对可能发生爆炸事故的风险进行科学评估,包括事故发生概率、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以及可能引起的连锁反应。在评估的基础上,确定应急救援工作的目标和任务,确保预案的实施能够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其次,根据应急救援工作的特点和需要,应明确预案编写单位、应急指挥部和各应急救援队伍的组织结构和工作职责。编写单位要负责编写和修订预案,并组织培训工作人员;应急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救援工作,包括人员疏散、伤员救治、火灾扑救等;各应急救援队伍则要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装备,能够迅速响应和开展救援行动。



此外,还需要制定详细的应急处置措施和方法。这些措施包括快速疏散人员、组织紧急医疗救治、开展灭火救援、采取防护措施等。根据具体爆炸事故的特点,制定不同层次的应急预案,包括一级响应、二级响应等,确保应急救援工作按层次有序推进。



最后,应急预案的执行是检验其有效性的重要标准。预案的执行应注重与现场指挥中心、各救援队伍和相关单位的紧密配合。救援队伍要通过定期演练,提高队员的应急救援能力,并对预案进行不断修订和完善,以适应现实应急救援需求的变化。



综上所述,爆炸专项应急预案是对应急工作进行科学规范的重要文档。作为一个专业人士,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到预案的重要性,并在编制和执行过程中遵循相关原则和要点。只有做到严格遵守预案、合理调度资源和高效协调行动,才能做到真正的专业人士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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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编制目的

为加强对物体打击事故的防范,并对可能引起物体打击因素进行分析,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危害程度,及时、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发生后的枪险救灾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降低事故损失,编制本事故应急预案。

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南宁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岗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xxxxx所辖施工现场在物体打击事故发生时采取的应急准备与响应的指导性措施。

4、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4.1事故起因

项目施工全过程的危险因素辨识和评价,物体打击,事故发生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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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范例参考

率高,严重危及人员人身和财产损失较严重。

4.2危害程度

发生物体打击事故,重的会造成人员伤亡,轻的会导致财产损失、影响整个工程的进度。本项目将物体打击列为重大危险源。

5、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5.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

切实履行企业的主体责任,把保障员工、人民群众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5.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上级部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落实行政领导责任制,切实履行上级机关的管理、监督、协调、服务职能,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机构的'作用。

5.3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发挥地方各种应急队伍的作用,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6、组织机构与职责

6.1应急组织体系

项目部应急组织体系由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和各施工队应急领导小分队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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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专项应急预案是一个组织机构根据其工作实际,为保障机构所谓机密性和运作安全而制定的应急预案。保密专项应急预案的主要目的是确保组织机构在突发事件下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理危机,保障机构的安全运作。



随着社会的发展,各种危机和重大安全事件频频发生,对机构的安全运作造成了巨大的威胁。在这样的背景下,保密专项应急预案的重要性就更加显著。保密专项应急预案对于机构而言,具有重大的作用,其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预防危机



制定保密专项应急预案,是为了达到预防危机、面临危急局面时能迅速应对的目标。预案一旦建立,可以在发生危机的时候快速遵循各种规定和流程,从而快速迅速处理事件,避免事件升级。



二、应对危机



保密专项应急预案必须制定完善的应对计划。在生产经营中出现重大活动、非法侵入、网络攻击、生产事故等高风险事件时,组织机构必须在最短时间内建立应急响应机制,进行处置和解决,保障组织机构的利益与安全。



三、遵循法规



保密专项应急预案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现行保密制度而制定的,它要求在执行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应急响应程序执行过程中,必须坚持法律法规与周密方案,保证预案的顺畅执行与有效性。



四、提高应变能力



保密专项应急预案的制定是为了提高组织机构的应变能力。当机构发生危机时,至关重要的是快速的反应和应对。保密专项应急预案的建立,能够提高机构对危机的反应速度和对危机的处理能力,使得组织机构能够做到应对灵敏、反应迅速。



保密专项应急预案应该根据组织机构的各项任务、工作和具体情况,制定出不同的预案,既可以针对单个事件而制定,也可以针对多种事件而制定。当然,保密专项应急预案并不是固定不变的,随着机构任务、工作和情况的改变,保密专项应急预案也应不断地进行调整和完善。



总之,制定保密专项应急预案是任何一个组织机构不可回避的重要工作,它可以减少机构面临的风险,提高机构的应急响应能力,保障机构的安全运作。对于那些需要时刻保护机构机密性和运作安全的机构来说,制定保密专项应急预案更是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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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最大限度减少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拥挤、踩踏伤亡事故中的人员伤亡,避免事态进一步恶化,及时疏散人群,及时救援,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沧州市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安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行政区域内所有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处置。主要包括:

(1)节假日期间旅游风景区发生的拥挤、踩踏伤亡事故。

(2)节假日期间大型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发生的拥挤、踩踏伤亡事故。

(3)节假日期间车站等公共场所发生的拥挤、踩踏伤亡事故。

(4)各种游园、灯会、花会等民间传统活动,大型演唱会、音乐会等文艺活动,大型体育赛事、大型纪念庆典活动中发生的拥挤、踩踏伤亡事故。

1.4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合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坚持依法处置、职责明确原则,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原则,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原则,依靠科学、反应及时原则。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应急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1)应急组织机构

成立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由县政府主管副县长任指挥长,公安局、文体局、商务局、财政局、安监局、交通局、卫生局、广播局等成员单位各明确一名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

(2)职责

负责对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安全事故处置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决定采取救、疏散、交通管制等重大措施;负责审定新闻报道意见,拟定报道口径,指导和组织协调有关新闻单位的宣传报道工作。

(3)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

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安全事故的预防、监测、预测、报告、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按规定向县应急委员会提出县本级应进入预警或应急状态的建议。及时掌握事故动态,迅速向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报告;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向县指挥部提出处置方案决策;根据县指挥部统一部署,出动警力,实施交通管制、治安管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疏散和救援工作。

文体局:负责收集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旅游、观光的客流信息,及时发布警示信息,负责安全事故的的预防、检查;负责收集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各种游园、灯会、花会等民间传统活动和大型演唱会、音乐会、大型纪念庆典等文艺活动的客流信息,及时发布警示信息,负责安全事故的的预防、检查;负责收集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大型体育赛事的客流信息,及时发布警示信息,负责安全事故的的预防、检查。一旦放生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安全事故,负责组织有关人员疏散群众、救助伤员。

商务局:负责收集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大型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的客流信息。及时发布警示信息,负责安全事故的的预防、检查。一旦放生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安全事故,负责组织有关人员疏散群众、救助伤员。

安监局:负责收集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车站、码头的客流信息。及时发布警示信息,负责安全事故的的预防、检查。一旦放生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安全事故,负责组织有关人员疏散群众、救助伤员。

卫生局:负责处置安全事故的.医疗救助保障工作。制定相关计划和应急准备措施、医疗救助队伍及其设施、物资的调度方案。医疗救助队伍在应急出资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对受伤人员实施应急救护。

交通局:负责处置安全事故工作中公路、水路运输设施和运输秩序的保障工作,及应急车辆储备的组织工作。在交通基础设施受到危害或损害时,要组织专业队伍尽快抢修,恢复交通,并根据指挥部的决定紧急调集、征用交通运输工具,输送疏散人员或物资。

财政局:负责预算安排、筹集处置安全事故工作的经费,以及用于训练、演练处置工作的专项经费。

广播局:在指挥部的领导下,按照统一报道口径,向社会发布安全事故的信息,发挥宣传主渠道的作用,稳定社会舆论。必要时,通过广播宣传渠道向社会发布社会动员的相关通告。

武警中队:在指挥部的领导下,负责执行应急处置的增援和相关执勤任务。

消防大队:负责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安全事故现场火灾的预防的扑救工作。

2.2安全事故救援的应急响应程序

预警:由公安局组织文体局、商务局及其他相关部门全面搜集安全事故预警信息,进行分析研究,及时提出预测意见上报县政府。县政府根据预测意见发布相应预警通告。

接警:主要由公安机关负责,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接到报警后,迅速通知公安机关。公安部门要在报告县政府的同时,报市公安局。

处置: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安全事故发生后,要迅速采取措施展开现场处置工作,县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根据县指挥部指令,迅速启动本部门工作预案,有效的开展处置工作。

结束:妥善安排结束后的各项善后事宜,组织力量迅速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尽可能减少安全事故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3、预警和预防机制

3.1信息监测与预警支持

县挥部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现有的情报搜集途径,采取多种手段获取及时可靠的情报信息。及时了解、掌握动态,实现情报信息资源共享。对所搜集的情报要立即上报,不得延误。情报部门要判断预警级别,发布预警通告,提供决策依据。

县公安局根据获取的各方面情报,进行综合分析和研究,确定预警级别,报县委、县政府批准后,由县政府发布。

3.2预警级别的划分及响应

预警级别划分为一般(IV级)、较重(III级)、严重(II级)、特别严重(I级)、四个级别,代表色分别为蓝、黄、橙、红。

(1)预警级别的等级区分

IV级预警:活动中人员数量超过核定安全容量1/10,有安全事故隐患的定为IV级预警。代表色为蓝色。

III级预警:活动中人员数量超过核定安全容量1/5,有较大安全事故隐患的,定为III级预警。代表色为黄色。

II级预警:活动中人员数量超过核定安全容量1/3,场地存在拱桥、坡道、台阶、瓶颈路段、不通畅出口等危险部位较多,环境复杂,有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定为II级预警。代表色为红色。

I级预警:活动中人员数量超过核定安全容量1/2,场地存在拱桥、坡道、台阶、瓶颈路段、不通畅出口等危险部位较多,环境非常复杂,有特大安全事故隐患的,定为I级预警。代表色为红色。

(2)发布和解除预警级别的权限

由县政府负责预警级别的发布和解除,

3.3预警响应

IV级预警。IV级预警发布后,各有关部门要广泛搜集情报,加强分析,及时上报;密切掌握事态发展动向,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安全防范意识。

III级预警。III级预警发布后,指挥部做好一切准备;各有关职能部门要进行救援战前动员,开展战前训练;加强值班备勤,随时执行处置任务;密切注视动向,及时掌握情况;视情修订行动和保障方案;加强宣传,增强公众安全意识。

II级预警。II级预警发布后,启动本预案,建立指挥部;相关部门深入进行救援战前动员,完善行动和保障方案,强化临战训练;处置力量严守岗位,保证指挥通信顺畅;落实各项保障措施,严密掌握重点地域和重大活动动态,做好人员疏散准备,重点区域实施交通管制。

I级预警。I级预警发布后,指挥人员全部进入指挥位置,指挥网全部开通,确保不间断指挥;各级救援处置力量迅速集结,开赴现场,高度戒备,严阵以待,打开疏散通道,预备救援绿色通道,控制危险部位。

4、应急响应

4.1安全事故级别划分

按照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安全事故伤亡的程度和可划分为四级、三级、二级、一级,分别表示为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

四级:为一般安全事故,死亡不足3人,县指挥部能自行救援的。

三级:为较大安全事故,死亡3至9人,在省政府、市政府指导和支援下,市指挥部能有效处置并消除后果的。

二级:为重大安全事故,死亡10至29人,在国家和省安全事故主管部门的指导和支援下,我市安全事故救援力量能够处置并消除后果的。

一级:为特别重大安全事故,死亡30人以上,在国家安全事故主管部门直接指挥和支援下,处置并消除后果的。

4.2确定安全事故级别的权限

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安全事故的级别,由县指挥部提出建议,报市委、市政府批准确定。

4.3应急反应与处置

(1)安全事故的应急反应

四级安全事故的反应,发生一般性安全事故后,在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各有关部门根据所担负的职责和任务分工,迅速启动本部门的相应预案,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三级安全事故的反应。发生较大规模的安全事故后,在市政府的指导下,由县指挥部负责具体指挥,各有关部门全力展开现场处置工作,县直各有关部门要积极组织力量和物资,对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予以支援。

二级安全事故的反应。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后,在市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调动多方面力量和资源,密切配合,协调联动,采取措施开展紧急处置和救援行动。

一级安全事故的反应。发生特别重大安全事故后,在国务院和省政府的指挥和支援下,市、县指挥部、各有关部门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力量和资源,全力以赴投入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2)安全事故的处置措施

①及时确定安全事故的原因和危害程度。安全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要迅速判断安全事故的原因和严重程度,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同时上报上级机关。县政府根据上报信息,确定安全事故级别,提出相应处置建议,建立相应指挥机构。

②制止混乱,及时疏散群众。现场指挥迅速发布通告,通报公众情况紧急危险,告知公众保持冷静,停止拥挤。打开疏散通道,迅速、有序疏散现场群众。

③根据情况实行区域性交通管制,分流无关车辆、行人,确保救援通道畅通。根据安全事故严重程度和人员拥挤程度,经指挥部决定,发布命令,实行区域交通管制,防止人员进一步拥挤,确保人员疏散和救援通道畅通。根据情况,设置警戒带,划定警戒区域,维护社会秩序,确保社会稳定。

④及时救护、救援。迅速组织力量对受伤人员现场救护或送往医院救治。对处于危险境地的人员组织力量全力解救。

⑤做好新闻报道工作。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拟定宣传报道口径,协调解决新闻报道中遇到的问题。宣传报道要及时主动,准确把握,正确引导舆论,注重社会效果,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有利于社会稳定和人心安定,有利于事件的妥善处理。

5、后期处置

5.1后期评估报告

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完毕后,县公安局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处置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事件概括、现场处置概况、指挥机制运行情况、伤亡人员救治情况、采取措施的效果评价、应急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及改进建议。评估报告上报县委、县政府,并报市公安局。

5.2抚恤、补助

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在应急处置工作中,工作人员有致病、伤残、死亡人员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对参加应急处置一线的工作人员确定合理的补助标准,给予补助。

5.3补偿、赔偿

对紧急征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交通工具、器材设备及其他物资,在处置行动结束后应立即返还,并给予补偿;不能返还或损坏的应给予赔偿。

6、保障措施

6.1通讯保障

信息产业和通信管理部门负责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紧急救援期间的通讯保障工作。要制定保障方案,提供技术、设备保障,并建立应急指挥通信系统,确保紧急处置和救援行动的通信需要。

6.2应急支援保障

(1)应急队伍保障。安全事故处置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要建立处置队伍,并制定保障方案。建立应急处置队伍资料库,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进行调整,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和救援能力。

(2)现场支援保障。安全事故处置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要组织好处置、救援保障工作,保证所需设备、工具等物资及时到位;保证食品、药品、饮用水等生活用品的供应。

(3)经费保障。财政部门要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6.3演习演练

适时组织开展安全事故救援综合演习,检验和提高处置行动的协调配和和应急处置能力。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所担负任务,适时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演习、演练,提高应急队伍建设水平和处置能力。

6.4监督检查

县公安局负责监督、检查各相关单位的保障工作。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

7、附则

7.1制定、修订与解释

本预案由县公安局制定和修订,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本预案由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7.2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 企业专项应急预案 ⬢

2.1区内企业

化工区现有投产运营企业54家。其中,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31家、使用企业8家、储存企业4家,服务商贸类企业6家、公用工程企业4家、物流企业1家。

2.2重大危险源

一、二级重大危险源45处,关联企业23家。包括:生产场所类、储存类(储罐区和库区)、重大特种设备(公共区域管道和锅炉)等。主要危险化学品有71种。

2.3周边区域

与化工区相邻的周边社区主要是金山区漕泾镇和奉贤区柘林镇,面积约70.52平方公里,人口约13万。

⬢ 企业专项应急预案 ⬢

建筑施工、物业管理等相关企业,在制定企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时,应有密闭空问作业应急救援专项(或专章)预案。密闭空间应急救援应包括如下要点:

(1)建立安全监督制度,凡密闭空间作业,必须指定经过安全培训,具有一定应急施救能力的专门人员进行旁站,实施安全监督。必要时应配备应急联络器材,以便发现情况,及时处置。

(2)作业人员出现身体不适、头痛、头晕、刺激或操作反常现象时,必须停止作业,按动报警器并立即离开密闭空间。

(3)配备合适的起重设备,如吊重装置,三脚式起重架,配合安全带、安全绳作救援之用。

(4)配备足够及状态良好的应变急救器材,如合格的呼吸器具,心肺复苏器、防爆照明灯、安全带、安全绳、手持式报警器等。

(5)如未配戴呼吸器和安全绳,千万不要人内进行救番,以免伤及施救人员。

(6)要进行应急救援预案演练,以测试预案和装具的适用性和合理性,至少每年进行一次。

(7)要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法规、规章制度、应急救援知识和伤员急救常识培训,以提高他们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掌握安全防范、应急救援、伤员救护知识,切实保障密闭空间的作业安全。

⬢ 企业专项应急预案 ⬢

1. 目的

为预防和减少烟气排放超标排放, 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保证周围居民的生活健康,特制定应急预案。

2.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夏河安多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回转窑发生烟气超标排放事故。

3. 事故类别及识别

3.1 轻微超标:

日常运行过程中, 工况不稳、水泵压力偏低, 以及塌料所造成的短时或暂时烟气超标现象。

3.2 严重超标:

指由于人员操作失误以及设备故障所造成的连续4 小时烟尘严重超标现象。

4. 应急机构

4.1 以夏河安多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应急指挥部成员为准。

4.2 职责:

1)负责对日常回转窑运行中除尘设施的运行情况及维护进行监督检查,对一些不合理或轻微超标现象等进行现场处理。

2)负责查找烟气排放超标原因,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指挥部意见实施可行紧急控制方案。

3)负责对范围内除尘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和管理。

5. 事故预防措施

5.1 防止回转窑烟尘超标,必须保证除尘系统各个环节均处于正常状态,任一环节出现故障都不能保证除尘系统连续稳定运行,所以,回转窑正常运行中,每小时巡回检查除尘系统必须作为一项被巡回检查的重点项目, 有问题尽早发现, 尽快处理避免烟尘超标事故。

5.2 要保证除尘增湿塔水压及管路的畅通。链运机正常运转,减少二次污染。

5.3 检修材料准备充分, 必须从每个环节上重视, 才能尽可能的预防烟尘超标。

6. 事故应急救援程序

6.1 接警

6.1.1 巡检工发现问题后, 应立即向车间主任汇报, 并由主任报告技术动力部,

如发现严重超标, 应急小组到现场停止设备运行及时组织人员和材料进行抢修, 同时向公司应急指挥部汇报。

6.1.2 事故应急组接到总指挥命令后,应立即通知应急组成员和各专业组人员到调度室集中,并通知救护、消防、治安保卫、污染控制、环境监测等方面立即赶赴事故现场。

6.1.2 如在短时间内不能处理的由公司应急指挥部协调,并由技术动力部向上级环保及有关部门汇报,进行协调处理。

6.1.3 事故抢险组同时根据总指挥的指示,按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将发生事故的基本情况上报给上级领导及当地有关行政部门。

6.1.4 应急启动后,要求尽快作到应急救援人员到位,调配救援所需的应急资源,派出现场指挥协调人员和专家技术组赶赴现场。

6.2 应急响应级别的确定

应急救援指挥部组长接到汇报后, 应组织应急组成员迅速做出判断, 确定警报和响应级别,下达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的命令。

6.3 应急启动

应急启动后要求尽快做到应急救援人员到位, 调配救援所需的应急资源, 派出现场指挥协调人员和专家技术组赶赴事故现场。

6.4 救援行动

6.4.1 现场指挥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后,事故车间知情人员要立即汇报详细的事实情况。

6.4.2 在运行中巡检工及现场工作人员发现烟尘轻微超标,应立即通知车间主任,检查收尘器,排除故障。

6.4.3 如发现严重超标,由技术动力部汇报指挥部组织人员和材料,进行事故应急方案。

6.4.4 烟气严重超标,应停止回转窑运行并按以下顺序开始检查:除尘器→收尘袋→除尘管路→增湿塔→沉淀池→水泵→空压机。发现一处有问题应及时处理,

依次查到最后一个环节,直至排查并处理完事故问题。

6.4.5 在事故现场抢救中, 若事态扩大,抢救力量不足事故无法得到有效控制,

停止作业的情况下现场应急组及现场应急指挥人员要立即上级汇报, 并请示环保部门进行协助。

6.5 应急恢复

6.5.1 应急救援行动完成后,进入临时应急恢复阶段,现场应急组要组织现场清理、人员清点和撤离。

6.5.2 应急解除:事故应急处理完进行检修、试运行。试运行合格后应急组组长宣布应急响应结束,正式点火投入使用。应急人员撤回。

6.6 应急保障要求

根据公司应急救援保障组进行相应落实。

7、附则

7.1 预案管理与更新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 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或者应急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和出现新的情况,应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7.2 奖励与责任追究

7.2.1 奖励

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工作中, 有下列事迹之一的个人, 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1)出色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给予奖励1000 元;

(2)对防止或挽救突发环境事件有功,使公司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免受或者减少损失的,给予奖励5000 元;

(3)对事件应急准备与响应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给予奖励20xx元;

(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给予奖励1000 元。

7.2.2 责任追究

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中,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按照有关法律和公司管理制度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1)不认真履行环保法律、法规,而引发环境事件的,处以责任人100-200元的经济处罚;

(2)不按照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拒绝承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准备义务的,处以责任人100-200 元的经济处罚;

(3)不按规定报告、通报突发环境事件真实情况的,处以责任人100-500 元的经济处罚;

(4)拒不执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事件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处以每人500-1000 元的经济处罚;

(7)散布谣言,扰乱正常生产秩序的,处以责任人500-1000 元的经济处罚,开除厂籍;

(8)有其他对环境事件应急工作造成危害行为的,处以责任人100-200 元的经济处罚。

7.3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 企业专项应急预案 ⬢

一、总体要求

以保障出行安全、道路顺畅,提高城市交通和出行环境质量为目标,坚持“综合执法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区域负责、全民参与、奖罚严明”的原则,按照“以雪为令、雪中路通、雪停路畅”的要求,采取专业力量与社会力量相结合、人工除雪与机械除雪相结合的方式,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全面完成除雪工作任务。

二、责任分工

为加强城市除雪工作的组织领导,秦汉新城综合执法和城乡管理局决定成立秦汉新城除雪指挥部,负责城市除雪工作的组织领导。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综合执法局:负责降雪处置的日常工作,指导各街道办事处及有关单位做好除雪处置的综合协调和相关保障工作;负责各广场、公园、景观带的除雪工作;负责督促开发建设单位对拆迁、建筑工地道路的除雪工作;协助各街道办事处租用除雪机械。

街道办事处: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除雪责任区的划分和督促、检查工作;沿街各单位、商业网点“门前三包”责任区域内除雪工作的督导、检查,对违反“门前三包”责任制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负责辖区内所有路街、社区积雪的清除、清运工作。督导所辖社区对未实行物业管理小区和街巷路的除雪工作,并组织其他力量及时对管辖区域的积雪进行清除、清运;负责清扫保洁范围内机械除雪、融雪剂扬撒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将积雪除净并清运完毕。各学校:组织各中小学校区的除雪工作。

综合执法:督促市区内超市、农贸市场及时完成降雪期间责任区内的除雪工作。交警队:负责疏导道路交通,提供城市除雪交通指挥平台,保障除雪作业车辆通行。

各街道在雪季来临前,除现有机械外,应提前做好机械设备的租用,并保证于每年11月15日前检修到位,因降雪情况导致的机械设备不足由各街道自行安排。融雪剂由执法局统一采购,各街道负责融雪剂的保管和扬撒。融雪剂采购工作在每年11月30日前完成。

三、除雪标准

降小雪:24小时内积雪融化为水的深度0.1到2.4毫米为小雪。主干道路、重点路街、坡路、弯路、桥梁在昼间降雪做到边下边清,夜间降雪做到次日立即组织清除,保证道路畅通,雪停路净;其余路街在雪停12小时内除净并清运完毕。

降中雪:24小时内积雪融化为水的深度2.5到4.9毫米为中雪。主干道路、重点路街、坡路、弯路、桥梁在昼间降雪做到边下边清,夜间降雪做到次日立即组织清除,保证道路畅通,雪停12小时内机动车道的积雪清理干净;其余路街在雪停30小时内除净并清运完毕。降大雪:24小时内积雪融化为水的深度5.0到9.9毫米为大雪。主干道路、重点路街、坡路、弯路、桥梁在昼间降雪做到边下边清,夜间降雪做到次日立即组织清除,保证道路畅通,雪停24小时内机动车道的积雪清理干净;其余路街在雪停48小时内除净并清运完毕。

降暴雪(大暴雪):24小时内积雪融化为水的深度10毫米以上为暴雪。主干道路、重点路街、坡路、弯路、桥梁在昼间降雪做到边下边清,夜间降雪做到次日立即组织清除,保证道路畅通,雪停36小时内机动车道的积雪清理干净;其余路街在雪停60小时内除净。

需要外运的积雪,按照行政区域划分界限由各责任单位将雪运到指定场所(工地或沟河内),不得随处堆放。在规定的除雪时间内,所有路街须做到无雪道、无雪条、无冰包、无空段、无漏段,达到见路面、见道线、见边石。不得向车行道抛撒积雪。

街道办事处和责任单位(人)协商确定。不承担除雪任务和拒交代除费的,由城管局按照《西咸新区城市除雪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罚。

四、工作要求

1.各责任单位要按照职责,认真落实除雪工作责任,指派专人负责,严格按照责任地段和除雪标准要求,及时完成除雪任务。

2.各街道办事处要根据雪情,按照“坡道、阴面”优先的原则使用融雪剂,确保道路畅通。清除积雪本着“先主道、后次道,先坡道、后平道,先阴面、后阳面”的原则,做到干净彻底,达到无漏段、无积水、无残雪、见路面的标准。

3.除雪工作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无力承担或拒不承担除雪任务的,其除雪任务由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代为完成,代除费由街雪过程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冰雪路上抛撒沙石、渣土等,禁止使用可能腐蚀市政公用设施、损坏花草树木和绿化带、污染环境的化学物品除雪,不得向雪堆上倾倒垃圾、污物,不得将院内积雪倾倒在道路上。对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市城管局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给予通报批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处罚:

(1)拒不承担除雪任务或者未按规定期限和要求完成除雪任务的,处一千元罚款;

(2)向雪堆上倾倒垃圾、污物的,对个人处以二百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3)使用非环保型或者不符合国家、省、市规定的融雪剂及其他有害化学物质除雪的,处一千元罚款。

4、对及时完成任务、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新闻单位给予通报表扬。

5、机械组所有清雪机械设备要经常检修保养,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确保发生紧急情况能够立即投入使用。

6、材料设备部在每年12月前将融雪剂、铁锨、燃油等各类清雪物资准备到位,确保发生降雪时能够立即投入使用。

7、每年12月前在陡坡、弯道、信号灯、阴坡路段路肩上预留一定数量的融雪剂,以备下雪时应急使用,融雪剂需人工码方,不得对行车安全造成影响,不得撒炉灰渣、粉煤灰等防滑料,防止污染路面。

8、清雪坚持“从里向外,从高向低,全面清除,不留后患”的工作原则,以免高处堆积的冰雪白天消融夜间凝结,防止“日消夜冻”形成安全隐患。

9、一般积雪以人工洒融雪剂清雪为主,使用小型货车运输融雪剂,靠近双黄线缓慢行驶,车厢内配置两名工人用铁锨撒布,撒布量根据雪情确定,力求均匀有效,桥面及绿地范围不得撒融雪剂,防止桥面、梁体被腐蚀损坏或损害苗木。

10、行车道路面积雪融化后,组织人员对无法清除的边角进行人工清除,并对陡坡、弯道、阴坡路段采用人工适量抛洒融雪剂(防滑料),以免路面冰雪消融形成大面积结冰。

11、在清雪现场或在清雪作业中,要时刻注意交通安全和作业安全,作业车辆上路必须开启双闪灯警示,作业人员必须穿着反光警示服,站在货车厢斗内撒布融雪剂时穿防护鞋,防止从车厢跌落,确保不发生意外事件。

⬢ 企业专项应急预案 ⬢

1、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物体打击是指物体在重力或其它外力的作用下产生运动,打击人体造成人身伤害事故,物体打击事故在施工中较为普遍,占有的比例较大,属多发性事故。物体打击事故发生的范围比较广泛,极易造成人员死亡的严重后果。对受伤人员的救助必须分秒必争,立即采取止血及其他救护措施,并尽可能使伤者保持清醒,同时及早地与当地医疗部门联系,以保护伤员生命,减轻伤情,减少痛苦,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所带来的伤害。

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按照“安全第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常备不懈;资源共享,应急迅速”的基本方针,利用现场资源自救、互救;切实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物体打击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网络图

3.2应急指挥机构人员职责

3.2.1总指挥职责

(1)本公司安全事故应急响应的总负责人;

(2)负责事故现场的指挥和协调;

(3)组织各应急救援小组进行救援活动;

(4)在紧急状态结束后,指导处理善后事宜;

(5)及时组织召开事故分析会,坚持“四不放过”原则,防止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

四不放过:

1.原因未查清

2.责任人未处理

3.责任人及群众未受教育

4.整改措施未落实

3.2.2副总指挥职责

(1)协助总指挥做好事故现场的指挥和协调;

(2)对现场事故进行评估,根据评估采取相应的应急救援措施;

(3)做好消防、医疗、交通管制、抢险救灾等公共救援部门的联系工作:

(4)在紧急状态结束后,协助总指挥处理善后,并参加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3.2.3通讯联络组组长职责

(1)确保与最高管理者和外部联系畅通、内外信息反馈迅速;

(2)确保各小组成员之间的联系畅通;

(3)负责应急过程的记录与整理。

3.2.4技术支持组组长职责

(1)指导抢险救援人员实施应急方案;

(2)针对救援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完善应急方案;

(3)提供防止事故扩大的临时应急方案和措施;

(4)绘制事故现场平面图,标明重点部位,向外部救援机构提供准确的抢险救援信息资料。

3.2.5抢险救援组组长职责

(1)负责实施抢险救援的应急方案和措施;

(2)寻找受害者并转移至安全地带;

(3)抢救事故现场的物资设备,尽可能减少财产损失;

(4)对场区内外进行有效的隔离,保证应急救援通道畅通;

(5)及时向总指挥汇报救援活动进展情况,提出应急救援建议。

3.2.6医疗救护组组长职责

(1)在外部救援机构未到达前,对受害者进行必要的抢救(如人工呼吸、包扎止血、防止受伤部位受污染等);

(2)使重度受害者优先得到外部救援机构的救护;

(3)协助外部救援机构转送受害者至医疗机构,并指定人员护理受害者。

3.2.7物资供应组组长职责

(1)保证应急救援物资的配备到位;

(2)迅速调配抢险物资器材至事故发生点;

(3)为抢险人员提供安全配备;

(4)及时提供后续抢险物资。

3.2.8后勤保障组组长的职责

(1)保障系统内各组人员必须的救护用品及生活物质的供给;

(2)负责事故发生时相关单位、新闻媒体的接待工作;

(3)协调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3.2.9各项目的应急组织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分公司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项目应编制针对本项目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建立对应的应急救援组织,各项目应按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必要的抢险救援所需的各类机(工)具和物资材料,建立强有力的抢险后勤供应保障体系。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培训教育和宣传工作。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及时向分公司、公司和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4、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及预防

项目部应根据国家、行业标准,结合实际施工情况,对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作业区的存在物体打击的危险源进行详细辩识,并评价出重大危险源。针对重大危险源,采取相应的措施、方案,进行监督控制。

物体打击事故基本安全要求:

4.1.1强化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护意识,制定完善的操作规程,作业人员在作业时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4.1.2高处作业应进行交底,高处作业时使用的工具,应放入工具袋或工具箱内或用小绳捆绑于手臂上,防止落下伤人,严禁抛掷工具、物品;

4.1.3合理组织交叉作业,采取防护措施;

4.1.4设备设施内吊装物体时,应编制专门施工方案;

4.1.5经常检查机械设备的防护装置,确保其灵敏、可靠;

4.1.6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配戴好安全帽。应在规定的安全通道内出入和上落,不得在非规定通道位置行走;

4.1.7拆除或拆卸作业要有施工方案,有交底,设置警戒区域,有人监护;

4.1.8起重吊装作业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十不吊”措施;

4.1.9安全通道上方应搭设双层防护棚,防护棚使用的材料要能防止高空坠落物穿透;

4.1.10材料堆放控制高度,特别是临边作业。

4.2预警行动

项目部要针对生产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和突发紧急事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风险分析和安全评价工作,当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时,以隐患整改通知、通报等形式传递预警信息,并责令责任单位立即进行隐患整改,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督促消除隐患,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实现事前预防、降低损失目的。

5、信息报告程序

5.1报告程序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发生死亡、重伤或重大经济损失事故时,应立即向现场应急指挥部报告,指挥部或事故单位负责人应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5.2报告内容

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发生事故的单位名称及工程详细名称;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三)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四)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五)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六)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七)事故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时间。

5.3报警方式

报告事故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的扩大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录像、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封存内业资料,为事故调查提供原始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谎报。

当自有应急无法保证控制事态发展时,应寻求外部支援。

6、应急处置

6.1响应分级

按安全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应急响应级别原则上分为Ⅰ、Ⅱ、Ⅲ级。当达到本预案应急响应条件时,事故单位应启动本预案,并根据事故等级及时上报。

6.1.1Ⅰ级应急响应:

①造成3人以上死亡(含失踪)、10人以上重伤的事故;

②大面积基坑坍塌、脚手架坍塌等较大影响事件;

③需要启动Ⅰ级应急响应的其他事故。

6.1.2Ⅱ级应急响应

①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3-10人重伤事故;

②发生与安全生产有关的,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事件;

③需要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其他安全事故。

6.1.3发生Ⅲ级(3人以下重伤、其他安全事故)应急响应的安全事故,由事故单位按其制订的应急预案启动。

6.2响应程序

6.2.1应急领导小组接到事故报警后,初步判断险情和响应等级,确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6.2.2立即向分公司和公司安全监察处报告。

6.2.3通知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做好应急准备。

6.2.4事故现场负责人利用现场资源组织抢险救援行动,并请求当地政府、业主、医疗救护,消防机构等应急支援。

6.2.5分公司领导及相关人员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调动分公司内部资源,组织、指挥、协调抢险救援方案和行动。

6.2.6配合各级政府采取的警戒、治安、救援、消防、环保、交通管制、人员疏散等应急措施。

6.2.7随时向总公司报告事态发展情况。

6.2.8做好相关人员的思想工作,保持队伍稳定。

6.2.9做好应急恢复工作。

6.2.10当需要扩大应急时,由分公司应急指挥组总指挥决定,向公司或地方政府部门请求支援。

6.3处置措施

当发生物体打击事故后,抢救的重点放在颅脑损伤、胸部骨折和出血上进行处理。

6.3.1当施工人员发生物体打击时,急救人员应尽快赶往出事地点,并呼叫周围人员及时通知医疗部门,首先观察伤者的受伤情况、部位、伤害性质,尽可能不要移动患者,尽量当场施救。如果处在不宜施工的场所时必须将患者搬运到能够安全施救的地方,搬运时应尽量多找一些人来搬运,观察患者呼吸和脸色的变化,如果是脊柱骨折,不要弯曲、扭动患者的颈部和身体,不要接触患者的伤口,要使患者身体放松,尽量将患者放到担架或平板上进行搬运。

6.3.2遇呼吸、心跳停止者,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挤压。处于休克状态的伤员要让其安静、保暖、平卧、少动,并将下肢抬高约20度左右,尽快送医院进行抢救治疗。

6.3.3出现颅脑损伤,必须维持呼吸道通畅。昏迷者应平卧,面部转向一侧,以防舌根下坠或分泌物、呕吐物吸入,发生喉阻塞。有骨折者,应初步固定后再搬运。遇有凹陷骨折、严重的颅底骨折及严重的脑损伤症状出现,创伤处用消毒的纱布或清洁 布等覆盖伤口,用绷带或布条包扎后,及时送医院治疗。

6.4应急心理辅导

6.4.1在事故发生时,现场管理人员要不停的高声喊话,快速向安全区域集中人员,避免施工人员在慌乱中乱窜乱跑,劝其集中后能平静的等待救援;

6.4.2在事故稳定后,对现场人员往外疏散时,管理人员要先对被疏散人员进行心理上的安慰,向被困者说明救援工作马上开始,要求其安静下来等待救援,避免其在慌乱中大喊大叫或用力挣扎,造成体力的消耗或加重自己的伤势;

6.4.3如果被埋、压人员短时间内无法救出,对被埋、压者进行心理安慰,使其心情平静,便于救援者采取合理和有效的措施进行救援。

6.4.4对在事故中造成身体致残人员做好心理抚慰工作,使其树立生活的信心和勇气,以便其有良好的心态接受医生的治疗;

6.4.5对有亲友在项目伤亡的人员,要调动其工作,由公司安排在其它项目工作或劝其休息一段时间,避免其在同一项目上工作有心理阴影,从而情绪低落引发意外事故。

6.5应急结束与恢复

当事故已得到控制,不再扩大发展,伤员已得到相应的救护,现场险情已排除,现场经检测没有危险,现场救援工作视为结束,此时可以由指挥部发布指令,解除紧急状态,并通知相关单位或周边社区,事故危险已解除。

项目部应配合政府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取证、事故调查和事故原因分析,写出事故报告,拟定纠正预防措施并组织实施。

应急结束后,经批准,项目部应组织现场清理,尽快恢复生产,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7、保障措施

应急物资的准备是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保障,项目部应根据潜在事故性质和后果分析,配备应急救援中所需的物资器材、救援机械和设备、交通工具、医疗设备和药品、生活保障物资等。根据建筑工程事故类别、特点以及应急救援工作的实际需要,应急救援物资在施工现场配备,并应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协调好社会资源,以保证应急状态时的调用和扩大应急之需。

7.1常用物资装备

7.2社会应急资源

挖掘机、装载机、起重机、切割器具、顶升机具、发电设备等。社会资源单位联系电话:(项目确认应急资源联系电话:如119等)

公司设应急救援值班室,电话:xxx

施工现场应急救援责任人电话(根据工程确定)

⬢ 企业专项应急预案 ⬢

5.1 善后处置

5.1.1 火灾事故发生地的区县人民政府要提供紧急避难场所并妥善安置灾民,保障基本生活条件。避难场所可以选择空旷地或临时借用有关办公场所、招待所及学校等场地。

5.1.2 财政、民政、卫生等部门要根据灾害损失程度,依据职责明确灾民申请救济的程序和要求,确保救济工作迅速到位。组织协调社会、个人开展互助互济、捐款捐物活动,妥善安置灾民生活。社会救助活动由民政部门统一实施。对参加扑救外单位火灾的企业专职消防队所损耗的燃料、灭火剂和器材装备等,依照规定予以补偿。

5.2 调查评估

5.2.1 火灾事故救援结束后,由市指挥部指定成立事故调查组,对火灾事故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并写出书面报告。必要时,可邀请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参加调查评估。

5.2.2 火灾事故处置结束后,各区县、各部门要及时总结,并在24小时内将火灾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市指挥部。火灾事故报告应包括:

(1)发生火灾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发生火灾事故单位的行业类型、经济类型、企业规模;

(3)发生火灾事故的简要经过和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火灾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5)火灾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6)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处理的有关事宜;

(7)火灾事故的报告单位、报告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5.2.3 各单位根据实践经验,修订各自应急预案,并报主管部门备案。指导有关部门及事故单位查找火灾事故原因,防止类似问题的重复出现。必要时继续进行环境监督与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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