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咨询通知
问题咨询函
致xxx股份有限公司
尊敬的xx工程师:
我方为贵公司在太阳能路灯整改工程中的设计方,就贵方提供的场地资料不是很全面,在一定程度上无法推进工程方案的操作。故向贵公司资讯,请贵方在百忙之中給与理解、指导。现有如下几个问题,希望贵方可以提供相应的资料。问题如下:
1、从贵方提供的图纸无法看到道路的宽度和长度,请问贵方是否可以提供CAD图纸或者是建筑施工图?
2、你们的路灯光照强度达到多少级?
3、是否可以提供路灯每天的工作时间(是否有季节区别)?
4、对于路灯阴雨天数的要求。(释:就是在无光照的情况下,路灯晚上可以继续工作的天数)便于我们队蓄电池的选择。
5、请贵方提供厂区的配电情况(主要是路灯)。是否可以提供公司现有路灯的规格型号和技术参数。
6、请问贵方是否要采用光伏发电和市政电互补型。(在连续阴雨天采用工厂用电)直接影响成本和电器元件的选择。
7、是否方便提供目前贵公司的照明标准。这关系到我们对发光源(灯泡)的选择。
打扰之处还请包涵,请贵方尽快提供详细的资料,以便推进我方的工作进展。随着工作的展开,在今后的工作中,希望仍然可以得到贵方的解惑和指导,再此深表感谢!
咨询方:xxx有限公司技术部
xx年x月x日
♥️ 咨询通知
日期: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中国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为一方,××国××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一方,双方就工程的技术咨询服务,授权双方代表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协议书:
一、甲方请乙方就工程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乙方愿意提供这样的服务。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术咨询服务范围如下:
1、坝基岩体稳定、变形及基础处理措施。
2、大坝下游的防洪防冲和岸坡保护问题。
3、库岸滑坡涌浪问题及岸坡变形观测技术。
三、乙方的责任如下:
1、乙方应于年月份内派遣3名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作的专家来中国进行25天的技术咨询服务,派出技术咨询专家的名单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2、乙方专家应到现场考察,并正确、全面地解答甲方人员提出的咨询问题,在离开中国前,向甲方提出咨询报告初稿,并在离开中国后一个月内提出正式咨询报告一式五份,报告内容应包括附件一所列内容,并用英文书就。
3、乙方的专家在中国进行技术咨询服务的时间为二十五个日历日(包括四个旅途日和三个周末日),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时。
4、专家在中国工作期间应遵守中国的法律和工作地区的有关规定。
5、乙方将正式的技术咨询报告给甲方寄出后,应以电传通知甲方如下内容:报告寄出日期、邮单号。
6、技术咨询报告如在邮寄途中丢失,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立即免费补寄。
四、甲方的责任范围:
1、考虑到本协议第二、三条所规定的乙方所提供的咨询服务,甲方支付给乙方一笔总费用,其金额为美元(大写美元整)。
2、为乙方3名专家提供在中国境内食、宿及工作需要的交通。
3、提供工作必须的技术资料、图纸和技术文件。
4、提供在中国工作所需的翻译人员。
5、协助办理专家出入中国签证和在中国居留、旅行手续并提供方便。
五、费用的支付
1、本协议书的费用以美元支付。
2、本协议总金额25%,计××美元,在乙方派出的专家到北京后,甲方凭收到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3天内通过北京中国银行和×国商业银行向乙方支付。
A、××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出具的以甲方为受益人金额为协议总金额25%计(美元)不可撤销的保证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证函格式见本合同第二号附件)。
B、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复印本五份。
3、本协议总金额75%,计××美元在乙方完成技术咨询服务并提交正式的技术咨询报告后,甲方凭收到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天通过北京中国银行和×国商业银行向乙方支付。
A、商业发票正本一式六份。
B、即期汇票一式两份。
C、邮寄正式技术咨询报告的邮单或空运单一式两份。
六、凡在中国以外所发生的一切银行费用由乙方承担。在中国发生的一切银行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双方应对互相提供的一切资料给予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者透露。
八、税费
1、中国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课征有关执行本协议的一切税费,由甲方支付。
2、中国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对乙方课征有关执行本协议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支付。
3、中国境外课征有关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税费将由乙方支付。
九、甲方和乙方在执行协议中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执行本协议的一切文件与资料应以英文书写并采用公制。
十一、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后需经中国批准才能生效。本协议以英文写成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双方法定地址
中国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
×国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中国公司×国公司
附件
不可撤销的保证函(格式)
受益人:中国公司
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关于贵公司与×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于年月日签订的总金额为美元的第号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我办事处愿对乙方向贵公司完全履行上述协议所规定的义务负责下列保证责任:
我们保证责任范围为上述协议总金额的25%即美元,如果贵公司书面通知乙方未能按照上述协议规定向贵公司履行协议义务而要求退款时,我办事处在接到上述通知后3天内,无条件地将贵公司按上述协议书第五章第二条规定已支付给乙方的金额计美元整退还给贵公司,本保证函自即日起生效,有效期到乙方全部履行本协议义务之日终止。
♥️ 咨询通知
项目名称:ISO :_________
咨询方(乙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一、咨询的目的和范围
服务。
2.甲方质量管理体系覆盖的产品/服务范围:_________。
3.甲方质量管理体系覆盖的人数:_________人。
二、建立质量管理体系选用的质量保证模式标准为:GB/T19001-20xx-ISO9001:20xx标准。
三、甲方责任
指挥、监督此项工作的开展;
2.积极为乙方提供企业的与质量有关的管理和技术资料;
3.提供咨询所需的工作环境和必备的生活及物质条件;
4.指定一名管理者代表专门负责质量管理体系建立的管理工作,并抽调适当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成立质量管理体系办公室建立文件编写小组;
5.积极协助和支持乙方的各项咨询工作,按咨询计划和要求开展工作。
四、乙方责任
1.依据GB/T19000-ISO9000系列标准要求,结合甲方的实际情况,指导甲方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其中包括:
a)指导甲方制订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工作的计划。
b)对甲方有关人员进行GB/T内审员的培训、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编写培训。
c)指导甲方编写质量手册和质量管理体系程序文件,确保文件符合GB/T定稿。
d)指导甲方完善有关支持性文件。
e)指导甲方制订质量管理体系试运行计划并指导实施。
f)指导并参加甲方进行的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和管理评审,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2.派专家到甲方现场指导建立并完善质量管理体系;
3.指导甲方按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要求实施,使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4.在甲方申请认证审核前进行符合性审核,以使甲方的质量管理体系达到标准要求,具备获得认证的条件;
5.协助甲方向质量认证机构做好质量认证申请准备工作。
五、合同履行期限、地点
1.履行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甲方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时结束。
2.履行地点:甲方所在地。
六、保密约定
以任何方式泄露给第三方。
生产状况及技术信息以任何方式泄露给第三方,但以下情况除外:
a)此合同签订前乙方已了解的信息或乙方已公开的信息;
b)国家法律、法规有要求时。
七、咨询合格的验收和评价办法
依据甲、乙双方的责任,甲方的质量管理体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机构的审核,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即为咨询合格。
八、费用、支付方式及期限
1.费用:根据甲乙双方商定,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咨询费的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
2.支付方式:甲方应将总体费用分二期支付给乙方:
a)合同签订后:_________元整。
b)甲方质量管理体系通过现场审核、被宣布通过认证后:_________元整。
,内审员证书费每人_________元,以上两项费用由甲方在合同外另行支付。
咨询管理人员为执行本合同,往返甲方现场必须的交通费和食宿费。
食宿费用由甲方在上述费用外支付。
九、风险
1.因甲方原因无法开展或完成咨询认证工作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因乙方原因无法完成咨询认证工作或因乙方没有指导到位而导致甲方无法通过认证,乙方将不收取甲方任何费用,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的损失经双方协商可延期本合同。
十、违约责任
1.在本合同签订后,乙方正式咨询工作前,如甲方违约,不履行本合同,甲方应承担乙方为准备执行本合同所发生费用的70%;如乙方违约,不履行本合同,乙方应承担甲方为准备执行本合同所发生费用的70%。
2.如甲方中途违约,导致乙方的咨询工作无法进行,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不必退还已收取的咨询费,同时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当于3倍咨询费的违约费;如乙方违约,则应退还已收取的咨询费,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相当于3倍咨询费的误时费。
十一、未尽事宜、修改和分歧
如有未尽事宜、修改和分歧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并可签订补充条款规定,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附件:
补充条款
甲方委托乙方负责做好咨询后的服务工作,特拟定如下补充条款:
1、合同条款中第八条费用中已包含认证费。乙方负责帮助甲方推荐认证中心。
2、在甲方的大力配合下,乙方应保证甲方一次性通过认证。
国内□国外□
从签订合同之日起,全过程甲方均委托乙方全权代理,直至获证。
♥️ 咨询通知
鉴于甲方(委托方)需要就__________________技术项目向乙方(顾问方)咨询;鉴于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提供咨询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技术合同的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就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咨询项目名称
1.1本合同的技术咨询项目名称为:(本合同所涉及到的技术咨询项目的名称)
1.2技术咨询合同的项目名称应使用简明、准确的词句和语言反映出合同的技术特征和法律特征,并且项目名称一定要与内容相一致,尽量使用规范化的表述,如关于______________技术的技术咨询合同。
1.3甲乙双方可以就有关科学技术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软科学研究项目;促进科技进步和管理现代化,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技术项目;其他专业技术项目订立技术咨询合同。
第二条咨询的内容、形式和要求
2.1本合同的履行标的不是技术成果。而是供委托方决策和选择的咨询报告,即顾问方为委托方就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技术改造、成果推广、工程设计、科技管理等科技项目提出的建议、意见和方案。
2.2本合同顾问方就委托方的某项特定技术项目向委托方提供咨询报告,其工作内容如下:
(1)可行性论证:即对某项特定的经济技术项目实施的技术先进性、经济合理性进行综合分析、计算和评价,从而确定该项目是否成功和发展的可能。
(2)技术预测:即对咨询技术项目的发展趋势进行展望与预测,主要是对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的发展动态,以及这些技术的发展对某些产品需求的影响的预。
(3)专题技术调查:即针对咨询技术项目的技术要求,采取多种方式对专题资料、数据的考查与收集工作。
(4)分析评价报告:即对某项技术的发展给社会带来的积极作用和消极作用进行全面分析研究和全面评价工作。
2.3顾问方向委托方提供的咨询报告应当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咨询报告是对特定技术项目的分析、论证、评价、调查和预测的报告或意见;
(2)以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或意见的形式提交;
(3)应达到合同约定的科技水平,对委托方有相应的参考价值。
2.4委托方和顾问方约定顾问方提交的咨询报告应达到以下要求:(双方对咨询报告所应达到的要求的约定)
2.5本合同所称的“咨询报告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仅指咨询报告达到合同约定的形式内容和通过约定的验收方法,不能扩大理解为保证委托方按咨询报告实施达到理想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三条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3.1本合同的履行期限是指奉合同从开始履行到履行完毕的具体时日。双方约定各自的履行期限为:(如委托方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日内向顾问方提交有关咨询资料和数据;顾问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日内完成咨询报告并提交给委托方等)如双方未约定履行期限,义务方可以随时履行,权利方也可以随时要求对方履行,但应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3.2本合同的履行地点可以由双方约定在委托方所在地。也可以约定在顾问方所在地,或者双方同意的其他地点。如果约定不明确,则推定在顾问方所在地履行。
3.3本合同的履行方式可以约定采用顾问方向委托方提交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研及分析评价报告等方式。
第四条委托方的协作事项
4.1委托方的协作事项是指为了使顾问方顺利开展咨询工作,委托方应向顾问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技术背景资料等。
4.2委托方应协作的事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阐明咨询的问题,向顾问方提供技术背景材料及有关技术、数据;
(2)根据顾问方的要求补充说明有关情况,追回有关资料、数据;
(3)提供给顾问方的技术资料、数据有明显错误和缺陷,应及时修改、完善;
(4)为顾问方进行调查论证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4.3双方约定委托方应向顾问方提供以下咨询资料和数据:(委托方应提供的技术背景材料和有关技术、数据)
4.4双方约定委托方应向顾问方提供以下工作条件:(委托方应提供的工作条件)
4.5以上协作事项应约定的明确具体,要尽量写明提供资料及工作条件的具体时间、内容、数量和方式等。
第五条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5.1本合同内容如涉及国家安全和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应在合同中载明秘密事项的范围、密级和保密期限以及各方承担的保密义务。
5.2委托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需要保密的,应当在合同中约定保密范围的期限。合同没有约定的,委托方不得干预顾问方引用、发表和向第三者提供。
5.3双方可以约定不论合同是否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合同保密条款不受其限制而继续有效,各方均应继续承担约定的保密义务。
第六条验收、评价方法
6.1鉴于技术咨询合同的验收比较特殊,其成果大都属于软科学范畴,在某种程度上具有无形、不可操作的特点,其验收标准一般无法以硬指标衡量,故双方应本着科学、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进行验收,不能过于苛刻或显失公平。
6.2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对咨询报告和意见的验收或者评价方法,可以约定采用鉴定会、专家评估的方法验收,也可以约定以委托方单方认可视为验收通过。但不论采用何种方式验收都应由验收方出具书面验收证明。
6.3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没有约定验收或评价方法,则按照合同实用的一般要求组织鉴定。
第七条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7.1在技术咨询合同中,技术咨询的经费统称为报酬,双方应明确约定报酬的金额。在本合同中委托方应向顾问方支付报酬________元人民币。
7.2双方约定报酬的支付方式和期限为:(可以约定采用一次总付、分期支付等方式支付,并明确约定支付期限)
7.3双方可以约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顾问方进行必要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试验测定活动经费如果不包含在合同报酬中,其费用应由哪一方支付、支付的金额及方式。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委托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数据和资料,影响顾问方工作进度和质量的,所支付的报酬不得追回,未支付的报酬应当如数支付。
8.2委托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报酬的,应当补交报酬,并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8.3委托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数据和资料,或者迟延提供合同约定的数据和资料,或者所提供的数据、资料有严重缺陷,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的',应当如数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8.4委托方逾期两个月不提供或者不补充有关技术资料、数据和工作条件,导致顾问方无法开展工作的,顾问方有权解除合同,委托方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8.5顾问方未按期提出咨询报告或者提出的咨询报告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当减收或者免收报酬,并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8.6顾问方迟延提交咨询报告和意见的,应当支付违约金;咨询报告和意见不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应当减收或者免收报酬,并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8.7顾问方不提交咨询报告和意见,或者所提交的咨询报告和意见水平低劣,无参考价值的,应当免收报酬,并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8.8顾问方在接到委托方提交的技术资料和数据之日起两个月内,不进行调查论证的,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顾问方应当返还已收的报酬,并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办法
9.1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一旦出现争议,可以根据自愿选择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
9.2争议发生后,双方应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按照合同的约定分清各自的责任,采用协商的办法解决争议。
9.3若双方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将争议提交双方共同指定的第三者进行调解解决。
9.4若双方协商、调解不成的或者不愿协商、调解的,可以约定将争议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9.5.双方也可以约定不通过仲裁,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
第十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以有关部门的批准日期为合同生效日。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乙双方和有关批准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签章)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审批部门意见:_________________
审批部门:_________________(签章)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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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咨询及跟踪审计方案
一、项目概述
***工程可用地***m²,项目为商住混合项目,商业占地面积***m²,住宅占地面积***m²。建筑面积约***m²,地上总建筑面积***m²,住宅***m²,商业***m²,工程投资约***元。
二、完成该项目拟配备的人员情况和分工
根据本项目情况,拟组建专门工作小组,小组配备十五名各类专业造价人员。根据需要,合理有序地安排造价工程师进驻现场咨询服务,参加工程例会,收集相关资料,协调工程造价事宜,签发造价文件等。
1、项目负责人一名
此项目负责人具体负责施工阶段全过程的工程造价咨询及跟踪审计,全权负责该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及跟踪审计的现场管理、现场联络,定期到现场指导项目组成员的造价咨询及跟踪审计工作,并负责对项目小组人员工程造价及跟踪审计工作底稿进行一级复核,一般问题的决策、对重大问题的分析汇报。
2、项目土建、安装组长各一名
项目土建组长、安装组长具体负责各自专业施工阶段全过程的工程造价咨询及跟踪审计,配合项目负责人工作。
3、项目组拟配备的组员
该项目拟配备五名注册造价师,七名造价员。
工程造价人员重点负责工程施工过程中确定、控制工程造价,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工程量清单和预算控制价的编制;工程月进度款跟踪审核、控制工程造价、结算款初审;审核工程设计变更、洽商费用;参加处理工程索赔工作;参与完成招标人采购材料、设备及中标人自采材料、设备的询价、认价工作,接受委托人监督;参加涉及工程造价的施工方案和技术方案的审查工作;参与施工、甲供材料设备采购及分包工程的招标文件审核工作,并负责招标过程中有关造价的工作内容;负责甲供材料、设备计划审核、过程控制、初审结算工作;完成其他相关咨询工作,依据咨询人的专业知识向招标人提供全程专业的技术咨询服务。
三、造价咨询及跟踪审计工作的范围、内容、要点、步骤和程序
1、造价咨询及跟踪审计工作的范围:
唐山金融商务中心工程范围内施工阶段全过程确定、控制工程造价。
2、造价咨询及跟踪审计工作的内容、要点:(1)工程量清单和预算控制价的编制要点
工程量清单编制工作是一项技术性和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一份全面的、准确的工程量清单是所有的投标单位投标报价的基础,使得最后的投标结果具有可比性。保证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对确定工程造价、控制投资起着重要的作用。
①必须熟悉和详细理解全部施工图纸,清楚各种施工规范; ②根据科学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公式进行计算;
③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必须严格按照现行的清单计价规范编制;
④材料价格的应参照当清单编制当月的造价信息计取且不偏离市场范围; ⑤应执行各种与造价有关的相关政策; ⑥工程量清单是否考虑全面、是否出现漏洞。
(2)工程月进度款跟踪审核、控制工程造价、结算款初审要点
①根据月形象进度,实地查核、计算承包商实际完成的每月工程量,严格控制在合同工程量的范围内;
②对施工中增加的工程量的支付做相应的约定;
③应根据工程预算总造价控制每期支付的比例,避免工程款超付情况的发生;
④造价工程师应按合同要求的约定,及时抵扣工程预付款。(3)审核工程设计变更、洽商费用要点
在变更文件上报建设单位后,提前对变更文件进行审核,在审核完毕并签署书面意见后,方可进入建设单位变更的审批程序,具体内容如下:
①审核变更、洽商内容的真实性、合理性及签认的及时性;
②审核工程变更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变更程序进行审批,工程变更处理办法是否符合施工合同规定,所有变更是否在实施前经有关各方审定;
③审核工程变更、洽商单价组价是否正确,工程变更洽商价款的确定是否合规,并出具书面组价文件;
④审核工程变更有无擅自扩大规模和提高标准等问题,设计变更应符合施工图总体要求,不得超量、超标、超概。
(4)参加处理工程索赔工作要点 ①严格执行建筑法索赔程序;
②以合同为依据,以完整、真实的索赔证据为基础; ③及时、合理地处理索赔。(5)参与完成招标人采购材料、设备及中标人自采材料、设备的询价、认价工作,工作要点
建筑、装修工程中材料的成本控制是整个工程成本控制的重中之重,有的项目材料成本甚至会达到工程总造价的70%左右,要保证工程的正常利润,就必须有效控制材料的采购成本。
①详细翻阅图纸,做到对材料、设备的性能、材质、规格、品牌落实清楚;
②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照施工招标时指定的材质和品牌进行材料的购置;
③深入市场并结合网上电子“工程材料询价”工具,掌握第一手材料信息,在材料的认购中,做到货比三家,价比三家,引入竞争控制,使材料、设备的认价工作及时、准确、合理、经济;
④材料、设备进场后检验其是否有真实的合格证及检测报告。(6)参加涉及工程造价的施工方案和技术方案的审查工作
设计方案的优劣直接影响建设费用、进度、质量,决定项目建成后的使用价值和经济效果。
①审查施工方案和技术方案是否符合项目所在地的地域性及项目的功能性;
②审查施工方案和技术方案是否为最优化设计;
③审查施工单位投入该项目的人力资源、施工设备的配备、施工任务的饱满情况;
④审查方案中新技术、新工艺的采用情况。
(7)参与施工、甲供材料设备采购及分包工程的招标文件审核工作,并负责招标过程中有关造价的工作内容
①监督按规定应招标的施工、材料采购及服务项目是否进行招投标,招标文件编制的审核,招投标是否规范,招投标是否按规定程序进行,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规;
②审核限价的编制是否真实、合理、客观、合规,限价编制单位是否符合资质要求;
③招标文件是否经过审查,是否有缺陷,招标方案在招标前是否按项目隶属关系报主管部门备案;
④审核预审、开标、评标、定标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如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是否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等;
⑤评标委员会的组成是否符合规定; ⑥审核招标过程中是否存在漏洞;
(8)负责甲供材料、设备计划审核、过程控制、初审结算工作,工作要点 ①审核甲供材料、设备计划采购日期是否符合施工进度计划,以免造成工程延期;
②审核甲供材料、设备采购计划表中材料、设备参数是否标注清楚,以免材料价格由于参数原因偏离市场价,造成价格过高或过低;
③认真仔细研究合同、合同附件、以及各类文件协议的解释程序。尤其是该工程项目所涉及工程承包范围、合同签定类型、工程计价方法等;
④关注工程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行政主管部门的信息政策,及时了解对该工程项目有关联的政策信息,做到预控;
⑤明确开工、竣工时间,核准实际工期和计划工期的差异,这直接影响着工程索赔和材料价款的调整;
⑥研究合同中奖罚条款的内容及含义。尤其是涉及争议条款、内容、含义、解决的方式以及优惠条款,用以指导整个结算审核工作的全过程;
⑦熟悉各种技术文件,即工程竣工图、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工程竣工结算书等。
(9)完成其他相关咨询工作,依据咨询人的专业知识向招标人提供全程专业的技术咨询服务
3、造价咨询及跟踪审计工作的步骤和程序:
(一)造价咨询及跟踪审计准备阶段
1、签订合同协议书
如果我公司中标本项目全过程确定、控制工程造价,我们即与委托方签订合同协议书,内容主要包括造价咨询依据和原则、造价咨询目标和范围、工程造价内容、合同双方的义务和责任、造价咨询时间、造价咨询费用、保障等。合同协议书一经签订,我公司及造价咨询人员应当按照合同协议书履行对客户的责任。同时,造价咨询项目负责人依据合同协议书的具体要求,在实施各阶段造价咨询工作前拟定相应的造价咨询计划。
2、了解工程项目情况
为了造价咨询工作的实施达到造价咨询目标,在制定各阶段造价咨询计划前,造价咨询人员应当同建设单位相关人员进行详细沟通,以了解所造价咨询的工程建设项目详细情况,主要包括:
工程建设项目性质、类别、规模、承建方式等情况;
项目是否进行招标、采取何种招标方式以及招投标执行过程情况等;
造价咨询所需的相关资料的可获取性; 工程主要材料的供应方式,重要材料、设备是否进行招投标;
项目是否执行工程监理制,监理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三控情况,监理对中期支付的控制方式,监理对工序、分项的验收控制是否专人负责、对隐蔽工程甲方、监理是否参与。监理在施工过程中是否全过程控制、现场监理人员安排情况等;
工程项目中期计量及支付情况;
工程变更及洽商的认定程序;
工程价款结算情况;
工程项目现场施工情况;
3、获取造价咨询所需资料
通过对本工程项目的了解,为详细制定各阶段造价咨询计划及实施好造价咨询工作,应获取必要的造价资料。
(1)、开工前造价咨询应当获取以下资料:
①建设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及概算、规划、土地征用等批复文件;
②基本建设计划;
③拆迁补偿手续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文件;
④项目施工、勘察、设计及监理等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报告、中标通知书、合同文件;
⑤施工图设计文件;
⑥项目概(预)算资料;
⑦建设工程合同资料;
⑧项目前期费用财务资料;
⑨建设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等。
(2)、建设期间造价咨询应当获取以下资料:
①工程现场施工情况资料;
②工程设备、材料采购及待摊费用资料(包括招投标资料、合同等);③施工招标文件、投标书、合同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施工图纸、工程变更及洽商、图纸会审记录等资料(工程变更通知、变更令及变更图纸、工程洽商记录等)、工程索赔审批文件、工程中期计量申报及审批表、中期支付证书、清单暂定金项目、分项、单位工程中间交工证书、承包商施工自检资料、试验资料、质量报验资料、监理抽检资料、监理质量评定资料、业主和监理工程师书面发布的有关文件等。
(3)、竣工决算审计应当获取以下资料: ①工程质量验收资料;
②建设单位编制的竣工决算报表;
③施工招标文件、投标书、合同文件及补充协议、竣工图、工程变更资料(工程变更通知、变更令及变更图纸等)、工程洽商记录、工程索赔审批文件、工程中期、终期计量申报及审批表、终期支付证书、质量验收和质量评定结果及其质量保证资料、业主和监理工程师书面发布的有关文件;
④工程尾工相关资料等。
4、制定造价咨询计划并审核
根据对本工程项目的了解及获取的资料,造价咨询项目经理在项目实施各阶段造价咨询工作前制定相应的总体造价咨询计划和具体造价咨询计划。
总体造价咨询计划包括:①、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②、造价咨询目的、造价咨询范围及造价咨询策略;③、重点造价咨询领域及主要问题;④、造价咨询工程进度时间、费用预算;⑤、造价咨询小组组成人人员分工;⑥、造价咨询重要性的确定及造价咨询风险的评估等。
具体造价咨询计划包括:①、造价咨询目标;②、造价咨询程序;③、执行人及执行日期;④、造价咨询工作底稿的索引号等。
为确保造价咨询计划合理、有效,造价咨询计划的执行能够保证造价咨询的副总经理审核和批准后执行。对总体造价咨询计划,应从以下方面进行审核:
1、造价咨询目的、造价咨询范围;
2、造价咨询时间安排是否合理,是否满足委托人及业务约定书的要求;
3、造价咨询重点的确定是否恰当;
4、造价咨询策略的制定是否科学、可行,是否具有可操作性;
5、造价咨询小组成员及分工能否保证造价咨询工作顺利进行并确保造价咨询质量,是否符合招投标文件的要求等。对具体造价咨询计划,应审核:a、拟定造价咨询程序的执行能否确保造价咨询目标的实现;b、造价咨询程序是否适合各造价咨询项目的具体情况;c、重点造价咨询领域的确定及造价咨询程序是否恰当。
(二)、造价咨询及跟踪审计实施阶段
1、审计依据
本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财政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基本建设工程预算、结算、决算审核暂行办法》、《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办法以及我公司所获取的与审计相关的各类资料等。
2、审计方法 为保证审计工作质量,达到审计目标,本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采用现场全面审计。即审计人员在业主现场,对全过程跟踪各阶段需审计内容进行全面详细审计,以获取直接、真实、完整的审计证据。
3、审计阶段
①开工前审计;
②建设期间审计;
③竣工决算审计。
(三)、造价咨询及跟踪审计报告阶段
1、向委托方汇报审计情况及审计结果
本工程全过程跟踪各阶段审计工作完成后,向委托方就该阶段工程项目的审计情况及审计结果进行汇报,在委托方对审计结果没有异议的情况下,出具各阶段审计报告(其中:工程造价计量审核由建设单位、承包商及我公司会签各专业审核定案表及汇总工程价后出具审计报告)。
2、出具审计报告及管理意见书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财政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基本建设工程预算、结算、决算暂行办法》以及合同协议书的要求出具各阶段审计报告(包括开工前审计报告、建设期间各阶段审计报告、竣工结算审计报告)并保证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审计报告的真实性是指审计报告应如实反映审计人员的审计范围、审计依据、已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和应发表的审计意见。审计报告的合法性是指审计报告的编制和出具必须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财政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基本建设工程预算、结算、决算暂行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同时,按照本工程项目审计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格式”的要求:第一、审计报告应包括约定书所列审计内容;第二、格式分为审计报告和管理建议书;第三,工程造价审核报告应按合同反映计量支付表、变更令等送审金额、核减金额及核减理由、核定金额等内容、审定的基本建设结算书或基本健身竣工决算等;第四、管理建议书应包括内部控制制度评审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管理建议等。
四、造价咨询及跟踪审计项目中的重点和难点分析等
1、工程量清单和预算控制价的编制重点,计算工程量是否准确、是否有漏项、清单描述不详或与图纸不符、定额套用是否准确、装修材料价格是否符合工程装修档次。各方面的经济造价指标是否符合当前实际市场情况。
①准确计算工程量、项目列项及清单描述与定额套用必须熟悉和详细理解全部施工图纸,清楚各种施工规范,并根据科学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公式进行计算,在读图过程中,对图纸交待不全的施工方法、或存在明显有误的地方应及时做好记录并向设计咨询,力求完善图纸完善工程量清单,对于仍无法确定的问题可按施工规范及施工常用方法考虑。前期尽可能完善工程量清单工作,能大大降低后期进度款审核工作量及结算工作量。
②合理计入材料价格,详细翻阅施工图纸,准确把握材料、设备的性能、材质、规格、品牌,依照清单编制当月的当地造价信息并结合市场及网上电子“工程材料询价”工具,是清单中计入的材料价格准确、合理、经济。
2、工程变更、签证费用的审核
①工程设计变更的计量。设计变更是工程施工过程中保证设计和施工质量,完善工程设计、纠正设计错误以及满足现场条件变化而进行的设计修改工作。一般包括由原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和由施工单位征得由原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联络单两种。设计变更无论由哪方提出,均应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协商,经确认后由设计部门发出相应图纸或说明,并办理签发手续,下发到有关部门付诸实施。审查时注意以下几点:
a.确属原设计不能保证质量、设计遗漏和错误以及与现场不符、无法施工非改不可的,应按设计变更程序进行。
b.一般情况下,即使变更要求可能在技术经济上是合理的,也应全面考虑,将变更以后产生的效益与现场变更引起施工单位的索赔所产生的损失,加以比较,提出合理化建议。
c.工程变更引起的造价增减幅度是否控制在预算范围之内,若确需变更而有可能超预算时,提醒业主注意。
d.敦促业主在开工前组织图纸会审,设计变更要尽量提前,最好在开工之前就发现,尽量减少设计变更的发生,确需在施工中发生变更的,也要在施工之前变更,防止拆除造成的浪费,也避免索赔事件的发生。
e.设计变更应记录详细,简要说明变更产生的原因、背景、变更产生的时间,参与人、工程部位、提出单位都应记录。
f.设计变更实施后,还要落实以下三点:①本变更是否已全部实施,若在设计图已实施后,才发生变更,则应注意因牵扯到按原图施工的人工、材料费及拆除费。若原设计图没有实施,则要扣除变更前部分内容的费用。②若发生拆除,已拆除的材料、设备或已加工好但未安装的成品、半成品均由建设单位回收。③调减或取消项目也要签署设计变更,以便在结算时扣除。
g.分析设计变更,以便追究责任方的责任。①若由于设计部门的错误或缺陷造成的变更费用以及采取的补救措施,如返修、加固、拆除等费用,由造价工程师协同业主与设计单位协商是否索赔。②若由于监理单位的失职或错误指挥造成设计变更应由监理单位承担一定费用。③由于设备、材料供应单位供应的材料质量不合格造成的费用应由设备供应单位负责。④由于施工单位的原因、施工不当或施工错误,此变更费用不予处理,由施工单位自负,若对工期、质量、造价造成影响的,还应进行反索赔。
②工程签证的审核
施工过程中的工程签证,主要是指施工企业就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所确定的工程内容以外,施工图预算或预算定额取费中未含,而施工中又实际发生费用的施工内容所办理的签证,如由于施工条件的变化或无法遇见的情况所引起工程量的变化;隐蔽工程签证;由于建设单位原因决定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等造成施工企业的停工、窝工、返工而发生的倒运、人员和机具的调迁等损失;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由建设单位造成的停水停电,造成工程不能顺利进行,且时间较长,施工企业又无法安排停工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等。
在所有签证中,主体工程中的隐蔽工程及时签证尤为重要,因工程竣工后根本无法核对其工程量及施工做法,所以在施工的同时,工程咨询机构人员深入工地,全面掌握工程实况,检查隐蔽图、隐蔽验收记录,隐蔽工程签证必须请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等有关人员到现场验收签字,手续完整,工程量与竣工图一致方可列入结算。这些签证在施工的同时计算相应造价,以便有效避免事后纠纷。隐蔽工程的签证重点控制在以下几个方面:
a、基槽(基坑)开挖前后对基槽(基坑)高程的测量,以正确计算基础土石方;
b、基础填埋前对基础施工做法的签证,以确定基础做法是否与施工图纸相符,基础超深的处理是否妥当;
c、钢筋绑扎完毕砼浇筑前对钢筋规格型号的签证,以确定工程用的钢筋是否与图纸相符,布筋的数量是否正确,避免工程偷工减料;
d、对屋面及其他有防水要求部位的防水施工做法的签证,只有做好签证才能正确核定工程造价;
e、对楼地面施工做法的签证,以确定施工做法是否与图纸的要求相吻合。
③做好施工记录,注意原始资料的积累,为做好补充定额及正确处理可能发生的纠纷、索赔提供原始数据。实际施工中,由于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个别工程项目无相应定额可套用,这就需要工程咨询人员掌握现场施工所发生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及工艺水平做好记录,掌握第一手资料,真实合理地编制补充定额,维护各方应得利益。
3、进度款支付。根据工程的实际进展情况,审查经现场监理复核后由施工单位上报的月工程量完成报表,对其工程量根据施工图纸和现场勘踏进行复核,对其价格根据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和相关的工程造价管理规定进行复核。
4、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材料价格。在工程造价的控制中,材料价格的控制是最主要的,材料费在工程造价中所占比例约70%左右,因此在施工阶段要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照施工招标时指定的材质和品牌进行材料的购置,避免施工单位钻空子变换材质引起材料的重新认价,从而变向的增加工程造价。对于施工过程中新增工程中所涉及到的新型材料,要深入市场,掌握第一手材料信息,在材料的认购中,做到货比三家,价比三家,引入竞争控制,使新型材料的认价工作及时、准确、合理、经济。
5、每月实际完成工程进度与工程进度计划比较,编制控制报表。按照要求,根据月施工进度计划编制资金需求计划,资金需求计划必须与月进度计划相吻合。如月投资计划与实际投资出现偏差,应分析原因,采取措施,及时调整资金需求计划,预测资金需求总额,并编制控制报表。控制报表中应说明所采取的控制措施,提出解决办法,为建设单位把好资金控制关。
6、审核工程款结算情况,重点:
(1)工程竣工结算前,应通过洽谈、协商的方式制定该工程项目的结算原则,达成一致意见,以便指导结算审核工作,保证结算审核工作的顺利进行;
(2)对于资料收集要齐全,如:建设施工合同、工程变更、签证、洽商记录、材料认质认价单等;
(3)通过对工程终期计量审核确定各单项工程的最终结算价款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
7、建设合同审核,重点及难点:①审核施工单位有无违规转包和分包行为;②审核设备、材料等物资是否按设计要求和合同规定进行采购,物资的验收、保管、使用与维护是否合规、有效。
五、造价咨询及跟踪审计工作的质量控制方法
1、要求施工单位依据施工图纸、概预算、合同的工程量清单建立工程量台帐。
2、要求施工单位于施工进度批准后十天内,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将合同价款分解切块,编制与进度计划相对应的工程项目各阶段及各年、季、月度的资金使用计划。
3、审核施工单位的资金使用计划,并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协商确定相应工程款支付计划。
4、从造价、项目的功能要求、质量和工期等方面审查工程变更的价款功计算价款的原则、方法。
5、对工程合同价中政策允许调整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等价格,包括暂估价、不完全价等进行主动控制。
6、依据施工合同有关条款、施工图纸,对工程进行风险分析,找出工程造价容易突破的部分和最易发生费用索赔的因素和部位,并制定防范性对策。
7、经常检查工程量计量和工程款支付的情况,对实际发生值与计划控制值进行分析、比较,提出造价控制的建议,并应向监理单位报告。
8、严格执行工程量计量和工程款支付的程序和时限要求。
9、通过《工程联系单》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沟通信息,提出工程造价控制的建议。
六、工程结算审核流程及质量保证措施 工程结算审核流程 1、签订咨询合同;
2、委派项目负责人,配置业务专业人员;
3、审阅资料、踏勘工程现场、了解情况;
4、制定咨询实施方案并报技术负责人核准;
5、计算工程量套项取费,形成咨询初步审核意见;
6、将咨询初步意见向有关各方征询;
7、核对工程量,并达成共识,对有争议的事项,召开审核会商纪要;
8、经公司三级审核后,形成审核初步成果;
9、召开咨询成果的定案会议,达成共识后会签;
10、如被审单位有异议,必须在接到咨询成果15日内提出书面意义,期未答复的视为已被认可;
11、对被审单位的书面意见,项目负责人报公司专业技术组进行再审议,合理意见应采纳,做适当的修订、调整形成决定性意见;
12、项目负责人起草成果文件,报技术负责人签批;
13、完成资料交接,整理立卷归档;
14、对工程实施中的过程控制进行后评估;
15、咨询服务回访与总结;
16、咨询成果的信息化处理。工程结算质量保证措施
1、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
为保证每个造价咨询工作人员的工作达到高质量,并且能够按计划、有序的进行,在进行各阶段造价咨询工作前,项目负责人主持召开全体造价咨询工作人员会议,将审核后的造价咨询工作计划传达给每一个人,安排造价咨询工作任务、明确造价咨询工作目标,使造价咨询工作人员在咨询工作实施前心中有数,更好保证造价咨询工作质量。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实施全过程中与业主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
2、集中优势力量,做好人力资源保障
在以往的造价咨询工作中,我们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我们将组织我公司具有同类建设项目造价咨询工作经验的人员组成项目小组,该些人员均是具备造价工程师或二级以上造价员资格,具备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高水平的造价咨询队伍能够保证造价咨询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3、事前交底,专业分工
在进行各阶段造价咨询工作前,项目负责人组织所有姓名小组成员进行针对性交底,熟悉了解各项与建设项目造价及投资有关的资料,统一执业标准,明确工作纪律。
4、全面、逐项审核,避免抽样造成的误差。
5、成果文件的三级质量复核
为保证造价咨询工作质量,达到预期的造价咨询工作目标,按照我公司《执业质量控制管理制度》的要求,对本工程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工作各阶段工作进行三级质量复核,即详细复核、总体复核、最终复核。具体内容如下:
(1)详细复核(第Ⅰ级复核)
由专业人员负责完成。复核内容主要包括:①是否按造价咨询工作计划和造价咨询工作步骤方案进行;②造价咨询工作依据是否充分、正确;③造价咨询工作底稿的完整性和技术准确性(包括工程量的计算、价格的取定、费用的审核等);④造价咨询工作结果是否真实、合法、完整等。
(2)总体复核(第Ⅱ级复核)
由项目经理(项目组长)负责完成。复核内容主要包括:①详细复核是否按要求和规定进行;②详细复核发现的问题是否准确;③造价咨询工作程序是否全部实施;④对详细复核的结果按重要性程序进行抽样复核;⑤所完成的造价咨询工作能否支持造价咨询工作结果的真实、准确等。
(3)最终复核(第Ⅲ级复核)
由我公司总工办负责完成。复核内容主要包括:①详细复核及总体复核是否按要求和程序进行;②前两级复核发现的问题是否准确;③造价咨询工作工作能否达到预期的造价咨询工作目标;④造价咨询工作结果是否真实、合法、完整;⑤所出具的造价咨询工作报告草稿是否符合造价咨询工作准则、《河北省建设工程预结算编制审查管理办法》、《造价咨询合同》的要求等。
三级质量复核完成后,将复核出的问题进行及时地调整和更改,出具造价咨询工作结果及造价咨询工作报告草稿。
6、明确纪律,制度保证
(1)所有造价咨询工作人员应本着严肃认真的态度、公平公正的原则履行本职工作。
(2)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
(3)造价咨询工作人员应以平等、端正的态度与各施工单位及建设单位进行合作,做到理有据,实事求是。
(4)造价咨询工作人员不得单独外出会客,要求做到廉洁自律,不得索取、收受委托合同约定以外的礼金和其他财物,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一旦发现,严格惩处。
(5)调用资料须报各专业组长,由专业组长报项目经理(项目组长)统一汇总后提交委托方,从委托方调出相关资料后交由各专业负责人签收和退还,造价咨询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任何理由单独会见被审核方人员。
(6)造价咨询工作人员交换意见须报项目经理批准,在委托人指定专业人员在场的情况下方可交换意见,不得徇私舞弊,一经发现按本所的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
(7)造价咨询工作人员应廉洁自律,对执业中知悉的商业秘密保密,各专业人员之间不得私自交换各自情况,不得以任何借口说情,违者按规论处。
(8)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在进行工程造价业务活动时,必须严格遵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包括:
①严格执行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计价依据,不准擅自变动修改计价程序,不得随意确定计价补充内容;
②使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计价软件;
③使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统一格式的工程造价业务报告文;
④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按各自的职责分别在所做的业务报告上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印章;
(9)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对业务活动中与自身利益有关系的,应实行回避制度。
(10)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对有要求的技术和商务,有保密的义务。
7、严格格式,规范管理
制定规范、科学、合理的造价咨询工作底稿格式,包括相应的造价咨询工作程序表及造价咨询工作调查表,努力做到造价咨询工作不漏项,保证造价咨询工作程序的完整性、全面性。
七、服务承诺
(一)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严格按照国家及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审计;
(二)按投标时的人员配备计划安排跟踪审计人员;
(三)按计划时间完成各阶段审计任务;
(四)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杜绝吃、拿、卡、要和牟取私利行为;
(五)驻场人员时常巡视工地,记录现场资料,保证跟踪审计工作到位;
(六)完善内部考核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七)工程量审核不超过±10%,各单位工程结算审核误差不超过±10%;
(八)树立保密意识,保守工作秘密。
♥️ 咨询通知
1.为保证本项目的顺利进行,乙方应确定1位主要联系人,负责与甲方和咨询顾问进行项目日常工作的接洽与沟通。
2.甲方咨询顾问在乙方所在地的工作期间,乙方应提供完善的办公条件,包括提供食宿和办公室。
3.乙方应给予甲方咨询顾问适当的授权,即甲方咨询顾问对认为与本项目有关的企业资料有知晓的权力,并可要求乙方配合提供有关资料。如乙方无法提供部分资料,应与甲方进行沟通,协商解决的办法。
♥️ 咨询通知
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编制及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示范文本的编制主要以部分地区公司的合同示范文本为基础编制。文本编制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1、法律规定与企业实际相适应。通过合同条款将公司的生产经营实践和业务流程加以规范,使合同文本更加符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需要。
2、通用性与针对性相统一。示范文本既满足地区公司对合同的共性需要,又尽可能增加合同针对性条款约定。
3、原则性与操作性相结合。文本的通用条款一经确定,不应随意更改。需要特殊约定的个性条款,可由地区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细化。
二、示范文本主要适用于地区公司在生产经营中对管理类项目的咨询服务,而非技术咨询服务。
三、示范文本由主合同及相关附件构成,使用中应注意文本的完整性和一致性。
四、合同谈判和签订应以本示范文本为基础。地区公司合同管理部门可根据需要组织对示范文本进行细化,并报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法律事务部备案。
五、具体填写说明:
1、合同5.2条结算方式应选择5.2.1或5.2.2的一项。双方约定其它支付方式的,可以在合同中另行注明。
2、合同13条只能选择一种纠纷解决方式。
3、其他约定应按提示填写,不采用或不填的条款应在空格处划删除线。
六、填写要求:
1、条款必须齐全,不能缺项。
2、填写语言应简练、准确。
3、填空条款填空处不能为空白。
目录
第一条定义.....................................................................................1
第二条咨询服务项目....................................................2
第三条陈述、声明与保证................................................ 2
第四条乙方的项目服务团队.............................................. 4
第五条服务费用与付款条件............................................... 4
第六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5
第七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6
第八条项目成果验收.....................................................8
第九条知识产权......................................................... 8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9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9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10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 10
第十四条合同生效和文本................................................ 11
第十五条其他事项......................................................11
咨询服务合同
委托方(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受托方(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工作提供咨询服务事宜(以下称本项目),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定义
在本合同中,除非另有规定,下列词语含义如下:
1.1 “服务”指本合同及其附件所列举的乙方提供的服务,以及乙方按照本合同条款以及补充合同条款随后可能同意向甲方提供的任何其他服务。
1.2 “资料”指涉及甲方交易和业务的任何资料(不论是口头资料还是书面资料,以及不论是采用文件形式还是电子形式,或者是包含在设备中),无论这些资料是否采用有形形式,或者是否标明“保密”,以及已经或者可能从这类资料中推导或者获得的任何资料。
1.3 “ ”指。
1.4 “ ”指。
第二条咨询服务项目
2.1工作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详见本合同附件)
2.2工作成果:____________________(详见本合同附件)
2.3工作安排: (详见本合同附件)咨询服务开始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咨询服务完成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咨询服务总天数:________天
第三条陈述、声明与保证
3.1双方当事人陈述与声明:
3.1.1双方均系依照中国法律设立并合法存续的公司或组织,完全有权利签订本合同,并且有能力履行合同义务。(如果一方为外国公司,则该条需分别表述)
3.1.2在双方还没有签订合同之前,双方应当获得并且及时遵循签订合同所必需的全部许可证、资格证明书、同意、批准、证书、注册登记或者其他授权,还应当遵守所有本行业法律规定和政府规章。 3.1.3双方签订和履行本合同不违反法律及各自的章程,也没有与对任何一方具有约束力的任何合同发生冲突之处。
3.1.4本合同中的任何内容都不应当被认为构成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合资、合伙代理或者雇用关系。
3.2甲方陈述、声明:
3.2.1甲方根据本合同向乙方提供的全部资料是真实、有效的。
3.3乙方陈述、声明:
3.3.1所有依本合同所提供之“服务”均会以专业、熟练与令甲方满意的方式来执行,以符合合同中所有适用的专业标准与规定。
3.3.2 提供服务的全部人员都具备完成本项目所需的资格和能力,达到满足项目咨询服务的所需要的专业水平。乙方项目顾问组主要成员经过甲方审核认可,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更换、减少项目组主要人员。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关于项目顾问组主要成员的资历资料真实、全面。
3.3.3乙方就此合同中任何违约行为,或任何因法律规定所应负之责任的上限为不超过乙方因提供服务所应收取的报酬,或取得相同服务之费用,但由于乙方执行本项目所使用的任何资料、方法侵犯甲方或任何第三者所拥有的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在内的各项权利,导致甲方遭受任何损失的或因乙方严重失职导致甲方实际损失的除外。
3.3.4乙方根据甲方之指示提供“服务”。甲方应自行最终决定使用“服务”及将“服务”投入到甲方的实际生产运营之中。
3.3.5乙方负责对其所派出的人员,不论该人员是否为其雇员,购买适当的
4保险来保障因这些人员的受伤(包括致命伤害)而产生的索赔和费用。甲方不对乙方人员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第四条乙方的项目服务团队
4.1乙方项目组核心成员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主要顾问人员,其他项目组成员及团队结构见附件。
4.2项目支持人员:乙方将根据情况安排项目研究和后勤支持人员,项目支持人员为项目组提供后台支持工作,但不因此增加本合同第五条所述的任何费用。
4.3乙方项目组成员应当在本项目期间,投入全部工作精力为甲方服务,以完成本合同及附件规定的乙方工作。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更换不合格的项目组成员。
第五条服务费用与付款条件
5.1本项目服务费用总额为人民币
元(¥ ____元)。服务费用与所适用的付款条件如下:
5.2结算方式:选择下列第____种方式。
5.2.1一次总付:在服务结束并提交所有成果且通过验收后____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费用。
5.2.2.分期支付:
5.2.2.1本合同生效后____日内,支付服务费用总价的____%;
5.2.2.2(按照进度支付):
5.2.2.3服务结束并提交所有成果且通过验收后____日内,支付服务费用总价的____%。(可选择)
5.3乙方应对其指定的下列账户信息真实性、安全性、准确性负责。收款人:
开户行:
账号:
5.4上述费用为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本合同项下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承担本项目所需的人员和专家顾问费、办公设备、文件制作及相应各项杂费;以及等费用。
第六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6.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规定提供咨询服务及履行其它各项义务,并对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进行监督和考核。
6.2双方在本项目执行中形成的任何成果或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6.3负责按本合同及其附件规定向乙方提供与本项目服务事项有关的文件、信息等必要资料,履行项目协助义务。
6.4协调甲方所属企业配合乙方的工作,为项目中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6.5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6.6在乙方提供本项目服务后____年内,甲方同意不雇用参加本项目工作的乙方工作人员。
第七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7.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遵守本合同规定及其附件,在交付符合本合同要求的项目成果后获得服务费用。
7.2乙方保证按照本合同及附件的约定,及时、正确、完整地完成全部约定义务及工作。乙方工作逾期或成果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应当按照甲方要求继续履行相关义务及工作直至符合合同约定。
7.3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及其项目组工作人员在项目中及项目完成后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咨询项目的任何内容和执行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双方洽谈的任何情况及签署的任何文件,以及咨询费用、协议、备忘录、订单等所包含的一切信息。
7.4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及其项目组工作人员在项目中及项目完成后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在甲方(包括但不限于其分支机构、所属单位和参、控股公司)了解和知悉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秘密、市场秘密、财务秘密、管理秘密及其它方面的秘密信息。
7.5乙方承诺,其获悉的甲方保密资料的使用只限于本项目,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保密资料用于其它目的。并在项目结束后____日内或应甲方要求,将全部有关资料及其复制件及时交还甲方。
7.6若本项目涉及有其他利害关系方,乙方不得和其私自接触,以保证咨询服务结果的客观性、正确性,维护甲方正当利益。
7.7乙方承诺,乙方以(工作语言要求)向甲方编制或提交有关项目的往来函件、各种资料、文件或信息和所有项目服务成果。
7.8乙方不得拒绝甲方与本项目有关的咨询,对甲方的相关咨询必须给予及时、明确的书面答复。
7.9乙方应当对本项目咨询服务的工作量、正确性、完整性、准确性、有效性、合法性和及时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乙方有责任对甲方提供的资料进行核查,发现甲方提供的资料不符合合同约定时,有权在接到上述资料或开始工作的日内,通知甲方改进或更换,超过上述期限不提出改进或更换要求的,视为甲方提供的资料和工作条件已符合合同约定。
7.10项目结束后,乙方应当为甲方就咨询报告内容的理解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问题提供免费售后服务。售后服务内容包括:
售后服务方式是:。
7.11未经甲方同意,在乙方为甲方提供本项目咨询服务期间,乙方不得与甲方同行业企业签订同类项目咨询服务合同。
7.12乙方在进入甲方及甲方所属企业时,须遵守甲方内部管理制度。如因违反甲方内部管理制度造成甲方的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如造成乙方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相应损失。
第八条项目成果验收
8.1乙方应按时提交本合同附件中所列示的各阶段项目成果。项目成果由甲方组织验收,出具书面验收意见。
8.2验收程序
8.2.1以上各项书面成果均由乙方负责制作或编制,甲方按本合同约定进行协助。各项书面成果自完成之日起____日内,乙方应书面提请甲方进行验收,验收通过的,甲方在验收报告上签署意见。如果验收不合格,乙方应按甲方意见免费进行修改或重新制作或编制,并自验收不合格之日起____日内重新提请验收。
8.2.2任一项项目成果连续次验收不合格的,则视为乙方没有完成该项服务。甲方有权立即停止支付剩余服务费用,并根据情况扣减该项服务的服务费用。
第九条知识产权
9.1乙方保证,双方在本项目执行中形成的任何成果或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而且乙方将会完成或者设法完成知识产权归属于甲方所必需的全部行为、证书、文件等等。
9.2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企业标识、图片、文字等任何资料、文件的知识产权归属于甲方,乙方仅能在本项目范围内使用。
9.3乙方保证,其执行本项目所使用的任何资料、方法不会侵犯任何第三者所拥有的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在内的各项权利。如果出现第三者主张权利的情况,乙方将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并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发生以下情形,可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10.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决定变更或终止合同的;
10.2乙方严重违反约定,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应提前____日书面通知乙方。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1.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支付服务费,经乙方书面催告后____个工作日内不支付的,乙方有权取消或者中止提供更多的服务;催告后
个工作日仍不支付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1.2甲方违反其本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和保证的,应顺延乙方服务期限。给乙方造成实际损失的,应赔偿乙方的实际损失。
11.3乙方不能按照约定的进度完成工作的,或在甲方对其服务方式或提交的某项服务成果提出异议后,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没有完成整改或采取弥补措施的,甲方有权立即停止支付该项服务成果的相应款项,直到乙方能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提供符合约定的服务为止。如乙方在甲方要求期限到期后,逾期30日仍不能完成工作提交符合甲方要求的工作成果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第11.4条承担违约责任。
11.4根据10.2项条款,确因乙方原因,不能在服务有效期按合同约定时间向甲方提交附件所列服务项目成果,影响甲方项目实施或执行的,视为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甲方在书面通知乙方后,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返还所收取的相应费用,并承担违约责任。
11.5未经甲方同意,将咨询服务内容转委托他人的,应向甲方支付服务费用____%的违约金,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11.6乙方违反其本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和保证或承诺,并给甲方造成实际损失的,应赔偿甲方实际损失。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当地政府政策发生重大调整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履行或不能按约定条件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应在三天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理由之有效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需经不可抗力发生地公证机关公证,由双方根据其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形成、效力、解释、履行、执行、修改及终止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以下第方式解决:
13.1提交仲裁委员会按照仲裁规则在
进行仲裁。仲裁裁决具有终局性,双方都应执行。
13.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合同生效和文本
14.1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具有同等效力。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2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14.3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间及合同约定的事项全部履行完毕所涵盖的期间。
第十五条其他事项
15.1本合同(连同相关的所有附件)构成双方当事人之间关于该项目的完整合同,并且替换关于该项目的所有事先协议和协定,无论是口头的,还是书面的。此合同之修订应附上合同当事人书面的修订与签署方能生效。
15.2本合同的任何变更或者修改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且由双方当事人的、经过适当授权的高级管理人员签字批准。
15.3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本合同不允许转让和分包
15.4条款标题仅为方便使用,并不定义、限制或影响本合同规定的条款与条件。
附件: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日期:
♥️ 咨询通知
工程造价咨询方案
目前在各施工企业经济独立核算的情况下,乙方都以获取最大限度利润为目的。为合理开展工程造价、节约资金,促进建设单位强化管理意识、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方法,使工程建设投资达到最佳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实行全过程的决算审计制度,对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必将发挥巨大作用。我公司具有工程造价咨询乙级资质,拥有丰富的审核类似工程的成功经验,技术力量雄厚,我们将依托公司专业人才队伍、规范化管理等方面的综合实力,对本工程作好以控制造价为龙头的全过程、全方位的造价咨询服务。
一、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任务的基本目标
1、以“服务性、公正性、独立性和科学性”为宗旨,在项目管理过程中依法维护建设单位利益,确保取得最佳投资效益。
2、从组织和管理的角度,采取经济、技术、法律等手段,公正行使权力,确保该项目的总投资控制在计划投资范围内,并通过造价工程程师的努力工作,力争使工程总造价降低。
3、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的有关规范、标准、法律、法规、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和业主在《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授予的权力,对项目造价进行全面系统的控制,确保工程顺利实施,实现业主的建设意图。
4、全过程跟踪审计实施方案
(一)全过程跟踪审计业务名称:
(二)全过程跟踪审计主要任务:
(1)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施工图会审资料和设计变更资料对施工图预算进行审计,确定工程预算造价,为控制形象进度拨款提供依据;
(2)根据施工进度,协助建设单位审查施工进度报量,对已完工部分进行造价审计,包括材料分析;
(3)会同建设单位对隐蔽工程签证、超出预算范围的工程项目定价,未经招标确定的材料定价;
(4)对设计院出具的工程变更,工地代表、监理人员、基建处总工程师签字认可的工程变更进行现场勘验;
(5)对施工过程中采用的新材料、新工艺进行确认,并做好现场记录,收集有关资料备查;
(6)全面掌握工程进度、工程变更和工程签证等情况,进行结算审计的同时对工程项目的材料结算进行审计,确定工程竣工造价;(7)协助建设单位处理好工程造价方面的其他问题,并提供与工程造价有关的咨询服务。
(三)全过程跟踪审计的依据
(1)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说明及设计变更、洽商;(2)市场价格信息;
(3)山东省现行定额及省市有关文件;(4)国家和省市有关经济法规和规定;(5)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或协议条款;(6)工程现场签证及有关经济资料。
(四)全过程跟踪审计程序 全过程跟踪审计业务操作可由业务准备、业务实施及业务终结三个阶段组成。操作的一般程序如下:
(1)为取得全过程跟踪审计咨询项目开展的各项工作,包括获取业务信息,接受委托人的邀请,提供咨询服务书等;(2)签订咨询合同,明确咨询标的、目的及相关事项;(3)接受并收集咨询服务所属的资料、踏勘现场、了解情况;(4)制定咨询实施方案,配备操作人员;
(5)合理安排项目部成员到甲方工地指挥部全日现场办公;(6)根据咨询实施方案开展工程造价的各项计量、确定、控制和其它工作;
(7)形成咨询初步成果并征询有关各方的意见;(8)召开咨询成果的审定会议或签批咨询成果资料;(9)咨询成果交付与资料交接;(10)咨询资料的整理归档;(11)咨询服务回访与总结;(12)咨询成果的信息化处理。
(五)全过程跟踪审计原则
(1)严格遵守独立、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执业原则;(2)严格执行双方签定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所确定的合同价、单价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方法;
(3)坚持在报验资料不全、与合同文件的约定不符、未经质量签认合格或违约的不予审核和计量;(4)工程量的计算应符合有关的计算规则;
(5)处理由于设计变更、合同变更和违约索赔引起的费用增减应坚持合理、公正;
(6)对有争议的工程量计量和工程款,应采取协商的方法确定,在协商无效的情况下,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仲裁;
(7)对工程量及工程款的审核应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所约定的时限内进行。
二、预结算审查实施细则
根据本工程的实际情况,我公司制定了预结算审查组织实施细则:
1、总则 1、1为了规范工程预结算审查行为,统一审计程序和方法,做到审计结果客观、公正、合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山东省工程预结算审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1、2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工程预结算审查活动; 1、3工程预结算审查应独立、客观、公正; 1、4工程预结算审查部负责承揽的所有工程预结算审查业务,负责组建专门的项目部; 1、5工程预结算审查项目部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 1、6工程预结算审查除应符合本实施细则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工程预结算审查工作的一般原则 合理编制并充分披露建设工程结算,保证结算及相关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是审计单位的责任;按照本规范的要求出具建设工程预结算审查报告,并保证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是公司及审计人员的责任;审计报告的真实性是指审计报告应如实反映审计人员的审计结果。
3、进行工程预结算审查工作需要了解的情况 3、1建设工程预结算审查的范围应当根据有关法规的规定及《山东省工程预结算审查合同》的要求确定。3、2审计人员执行建设工程审计业务,应当在充分了解被审计单位有关情况和获得审计资料的基础上,合理制定审计计划,并根据审计过程中情况的变化,予以必要的修改或补充。3、3在编制审计计划时,审计人员应当获取被审计单位建设工程结算及其编制所依据的以下资料:
A、工程项目批准建设、监理、质量验收等有关文件; B、概算资料及招投标文件; C、合同、协议; D、施工或竣工图; E、工程量计算书; F、材料费用资料; G、取费资料; H、付款资料; I、有关证照; J、施工组织设计; K、隐蔽变更签证资料; L、工程资料;
M、其他影响工程造价的有交资料。
4、审计工作实施 4、1审计人员在审计建设工程结算时,应当重点审查以下事项: A、单项工程结算的范围编制是否真实、准确; B、工程量计算是否符合规定的计算规则、是否准确; C、分项工程预算定额选用是否符合规定,选用是否恰当; D、工程取费是否执行相应计算基数和费率标准; E、设备、材料用量是否与定额含量或设计含量一致; F、设备、材料是否按国家定价或市场价计价; G、各种费率的计算是否符合规定; H、预算项目是否与图纸相符;
I、多个单项工程构成一个工程项目时,审查工程项目是否包含各个单项工程,费用内容是否正确;
J、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 K、工程材料和设备价格的变化情况; L、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建筑经济政策变化情况; M、补充合同的内容。4、2审计人员在审计建设工程结算过程中,必要时,应通过委托人会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对以下项目进行现场查勘核实: A、分部或分项工程;
B、实际施工用料偏离结算的工程项目; C、变更设计的工程项目; D、必须丈量的工程项目; E、交付使用的资产; F、预留的收尾工程; G需要查勘的其他事项。4、3审计人员审计建设工程结算遇到以下情况时,应当获取适当的证据:
A、变更工程设计;
B、建设单位提供的材料和设备;
C、施工中使用的工程材料或设备的价格与规定不符; D、变更不同资质的施工企业; E、改变工程项目的性质; F、提高或降低建设标准; G、计划外工程项目; H、其他应当获取证据的情况。4、4审计人员审计建设工程结算遇到以下情况时,应当获取必要的签证:
A、施工情况与图纸不符; B、实物工程量与图纸不符; C、施工用料发生变化; D、施工情况与施工合同不符; 4、5审计人员应当特别关注以下事项,以判断建设工程结算是否运用了不合理定额和取费标准: A、对结算有重大影响的;
B、特别容易受关键因素变动影响的; C、具有高度不确定性的分项工程; D、预算定额缺项或需要换算的。4、6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没有责任专门就建设工程项目的定额标准、取费标准发表意见。4、7审计人员通常应当就审计后的意见与委托人、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会审,根据会审情况形成审计结论。经会审后,如果委托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对审计结论无异议,审计人员应提请其在“工程预结算审查核定总表”上签章确认。
5、工程预结算审查报告 5、1审计人员应当在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后,以经过核实的证据为依据,分析、评价审计结论,形成审计意见,出具工程予结算审查报告。5、2审计报告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A、封面
应标明审计项目的全称、项目的完成日期等。B、目录
B、1根据不同的工程予结算审查内容,分卷分章节/分内容依次列注工程予结算审查结果/报告资料的内容。B、2列清楚成果/报告的附件内容清单。C.报告简介
C.1抬头:标明审计项目的全称、咨询类别名等,并注以“摘要”字样。
C、2审计项目名称:注明审计项目的名称,但成果形成说明省略。C、3委托单位:标明委托单位的全称(个人委托的为姓名全称),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电话、法定住所等。
C、4审计单位:标明咨询单位的全称,法定代表人、联系人、单位联系电话、法定住所。
C、5审计人员:项目负责人、专业造价工程师、概预算人员的姓名、职称、职务、执业注册资格等情况(必要时注明分工作业情况),并方便造价工程师执业签注。
C、6审计作业日期:标明起止日期的年月日。C、7报告编号:注明咨询报告的编号。
C、8审计报告结论或内容摘要(一般控制在500字以内,能说明主题并尽量简短)。
C、9落款。预结算审查签章,并注明签章具体日期。D、工程预结算审查成果、报告主体内容
D、1工程预结算审查报告至少应完整地说明以下情况:
D、1、1工程预结算审查项目的概况,标明项目的主体情况和客体全貌与特征。D、1、2工程预结算审查的内容。D、1、3工程预结算审查的依据。D、1、4工程预结算审查的过程。
D、1、5工程预结算审查的结果效用或建议等。D、2成果、报告的结尾
成果、报告结尾处应有咨询单位和签发工程预结算审查成果、报告的造价工程师的签章,署名签章年月日。E、附件
E、1工程预结算审查核定总表; E、2已审计的工程结算书; E、3咨询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三、建设工程清单计价编制与审核规范
根据现行山东省工程计价的规定,结合工程的特点,建议采用工程量清单办法进行招标,为此特制定本建设工程清单计价编制与审核规范。
1、工程量清单计价体系构成 1、1在工程量清单计价体系中工程价格的组成分为三大部分,即:成本(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
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只包括直接费、间接费(不含施工技术措施费、施工组织措施费)和利润,不包括风险金和税金,风险金和税金另行计算。1、2工程量清单应包括下列内容: A、分部分项工程名称以及相应的计算单位和工程数量; B、说明:
(1)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工艺特殊要求的说明;
(2)分部分项工程中主要材料规格、型号及质量要求的说明;(3)现场施工条件、自然条件;(4)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1、3工程量清单计价体系共由15个表格组成,分别为:A、工程量清单总说明; B、投标总价;
C、单位工程报价汇总表; D、单位工程计价程序表; E、发包方指定项目清单; F、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 G、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 H、建筑工程分部工程项目汇总表; I、一般项目工程量清单: J、计日工报价表; K、主要材料报价表; L、主要机械报价表; M、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分析表; N、清单项目工料机分析表; O、主要材料需求数量表。
这15个表格能够充分反映工程计价的全过程,分析报价是否合理,提供详细的数据分析。
2、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依据
建设部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划分及计量单位的规定,施工设计图纸,施工现场情况和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要求。
3、工程量清单的编制
工程量清单是依据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依照工程量计算规则和统一的施工项目划分规定,将实施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实物工程量和技术性措施以统一的计量单位列出的清单,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工程量清单编制的主要内容与要求如下: 3、1工程量清单由封面签署页、工程量清单总编制说明和工程量清单三部分组成。3、2编制说明包括编制依据、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工作内容的补充要求,主要材料品牌、质量、产地的要求,新材料及未确定档次材料的价格设定,拟使用商品混凝土情况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3、3工程量清单应按招标项目设计图纸、招标文件要求和现行的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划分、计量单位的规定进行编制。3、4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名称应使用规范术语定义,对允许合并列项的工程在工程量清单列项中需做准确描述。3、5按现行项目划分规定,在工程量清单中列出建筑脚手架费、垂直运输费、超高费、机械进出厂及按拆费等有关施工技术性措施费项目,另外还列出临时设施费、赶工措施费、安全施工防护措施费、优质优价增强费等施工措施费项目。3、6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统一表格,计算单位执行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规定的单位标准,工程数量保留两位小数。
4、工程量清单的结算价调整 4、1工程量清单报价单中,投标单位报出的综合单价一次包定不作调整。工程竣工结算时,实际发生的招标时所依据的施工图纸以外的工程量变更和由于招标人原因造成的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计算误差应予调整。4、2工程量调整时的结算原则:
A、投标报价中已有适用于调整的工程量的单价时,按投标报价中已有的单价确定。
B、当投标报价中只有类似于调整的工程量的单价时,可参照该单价确定。
C、当投标报价中没有适用和类似于调整的工程量的单价时,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与发包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造价咨询单位)审核确定单价;若有争议,报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仲裁确定。
四、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应用中注意的问题
长期以来,我国工程造价管理的核心是定额。它是以政府定价的形式存在,其本质是计划价格体制。虽然近年来政府制定了各种措施在一定程度上适应了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但是,由于定额反映的是社会平均消耗水平,而调整定额基价的指导价和调整系数却往往由于各类文件的相对滞后而跟不上市场变化。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不能让施工企业充分发挥自己的价格和技术优势,因而困扰了我国招标承包制的发展。而目前推行的工程量清单报价是在招标文件中附有统一的工程量清单,并规定作为投标企业作价的统一依据。由各企业自行制定每个分项的综合单价,反映了工程的实物消耗和有关费用,易于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进行计价,更能反映工程的个别成本和实际造价。其作用是为了能适应市场经济规律的客观要求,通过市场的作用,优化各种相关资源的配臵,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建设工程项目按程序办事克服混乱现象。
1、工程量清单招标的优越性:
(1)合理性:工程量清单招标方式,对各招标的工程量由招标方统一提供清单,有利于投标单位竞争,有利于发挥投标单位的自身优势和提高投标单位的素质,同时避免了预算工作的重复性和计算工程量的矛盾。工程量清单招标可以加强工程实施阶段结算和合同价的管理,方便工程结算,推进建筑企业适应市场的发展。工程量清单符合现行招标法规,它是招标发展到一定水平,为完善招标投标制度,改进行政监督机制,引导招标投标向规范的市场经济过度进而实现与国际惯例接轨所采取的比较科学、合理的招标方式。
(2)缩短招标周期、避免重复劳动: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充分发挥标底中已有的工程量作用,避免了招标方、审核方、投标方重复做预算,节省大量的人、材、物,同时缩短招标时间、提高功效,克服由于误差带来的负面影响,准确合理公正,便于实际操作。(3)统一的报价依据、规范招标行为,公平竞争;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避免了工程招标中的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规行为,有利于廉正建设和净化建筑市场环境,规范招标行为。并消除因工程量不统一而引起的在标价上的误差,可以从细节上衡量投标企业的作价水平以及合理性,有利于正确评标。
(4)符合国际惯例:在国际上承包工程合同通常有总价不变的合同,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和统包合同等几种。总价不变合同通常是通过投标商的竞争来决定工程的总价。即业主与承包单位按固定不变的工程造价进行结算,不因工程量、设备、材料价格,工资等的变动而调整合同价格。其缺点是往往由于承包单位要承担工程量与单价双重风险,因此要价较高。单价合同即在整个合同期间执行同一合同单价,而工程量则按实际完成的数量结算,也就是量变价不变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即工程成本实报实销另加一笔支付给承包商的酬金。目前,单价合同形式国际上采用最为普遍《国际通用土建工程合同条件》中也作了量可变而价一般不变的规定。对承包商来说,工程量可按实调整,而综合单价不变。由于建设方或设计变更原因造成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与合同中的工程量出入较大,使原订综合单价不合理时,则承包商可以要求调整综合单价。工程量清单招标正是符合单价合同的要求,是招标制度和造价管理与国际管理接轨的必然发展。
2、对工程量清单的要求:
工程量清单一般由业主在招标文件中提供,作为承包商计算报价的依据,尤其是以单价合同为计价方式时,要用严格按照工程量清单中给定的分项工程量计算单价乘以工程量汇总为总价。工程量清单就是对合同规定要实施的工程全部项目和内容按工程部位、性质等列在一系列表内。每个表中既有工程部位和该部位需实施的各个项目,又有每个项目的工程量和计价要求,以及每个项目的报价和每个表的总计等。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是估算的、临时的,仅作投标报价时用。工程量清单的用途为:为投标人标价用,为投标人提供了一个共同的竞争性投标的基础;用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结算;在工程变更增加新项目或处理索赔时,可选用或参照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来确定新项目的单价和价格。所以编制工程量清单时要注意将不同等级要求的工程区分开:将同一性质但不属于同一部分的工作区分开;将情况不同,可能要进行不同报价的项目分开。编制工程量清单项目时要做到简单明了,善于概括。使清单中所列的项目既要具有高度的概括性,条目简明,又不漏掉项目和应该计价的内容。故对招标单位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3、工程量清单的招标模式
工程量清单招标模式可以分为三种:
(1)直接费单价模式:也叫基本直接费单价法。编制投标报价单价,最后再计算直接费以外的费用并列入其他报表。这种模式和现行定额模式比较类似,区别在于工程量清单分项可能和定额分项不一致,所以需要进行定额分项的组合或拆分。
(2)综合单价模式:即工程量清单分项的单价综合了直接费、间接费和利润。而其他一些费用如施工组织措施费、工程担保费、保险费等则列入其他报表。这种模式和直接费单价相比分项单价综合了间接费和利润等费用,因此需要首先计算这些费用后,将这些费用分摊到各清单分项中。
(3)完全单价模式:这是一种国际惯例模式。完全单价模式工程量清单分项单价综合了直接费、其他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等所有费用。这种模式的工程量清单一般分为一般项目、暂定金额和计日工三中。因为这种模式的单价综合了所有费用,所以它需要更多的费用分摊计算。目前我们多采用综合单价模式,并逐渐向完全单价模式靠拢。但无论哪种模式均是以市场形成价格为主的价格体系,故报价时不能再依靠定额进行报价。
4、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
各施工单位在按工程量清单投标时应针对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个项目进行认真分析,并结合当时市场的材料价格、劳务行情和自身企业的管理体系,结合工程施工的难易程度,地段的好坏、环境的优劣、工期质量的要求、文明施工的考虑、创优的计划、市场价格的影响等都能相应地体现在报价上,真实地反映出工程的实际成本。所以各企业应该建立自己的企业定额体系,建立可靠的材料、设备价格询价和比价渠道。组织专人负责进行企业自身的招投标报价资料和已完工程竣工资料积累,也包括对竞争对手资料的收集和积累,还可以建立计算机数据库,建立企业内部定额体系或报价体系,这样就可以保证在投标报价编制的过程中能迅速确定企业认可的工程实际需要成本,以便采取一定的报价策略进行报价。
5、如何评定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
控制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是针对目前存在的压低标底价和低于成本报价等不规范行为,防止由于过低的成本报价中标导致偷工减料、工程质量低劣现象发生。招标投标法和国家计委等七部委发布的《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都提出了不低于成本投标报价的评定原则。这里的成本是指企业的个别成本。评定是否低于成本应由评标委员会针对每个分项进行认真分析看是否能保证工程质量,是否有偷工减料,是否采用不平衡报价,是否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方法等再下结论。故要求评标委员会要做到公正合理的评标,遵循政府制定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五、工程预结算审查资料整理
根据《工程预结算审查规范》的规定,完成工程预结算审查后,各审计人员应完成下列资料的整理工作:
1、审计报告包括下列内容: 1、1工程预结算审查拟稿单; 1、2文字说明 1、3定案表; 1、4审计结果明细表; 1、5审定结算书; 1、6质量验收证明复印件; 1、7公司资质证明复印件; 1、8施工单位取费资质证明复印件; 1、9审计工程师资格复印件; 1、10主要材料价格审定表;
2、审计报告附件(两份,原件交业主,复印件公司存档)2、1施工合同(协议书、专用条款); 2、2投标书及中标通知书; 2、3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2、4施工现场签证; 2、5图纸会审、设计变更等; 2、6工程量计算书、钢筋计算表等(公司存档); 2、7有关经济资料。
3、其他存档资料 3、1工程量确认表; 3、2定额子项确认表; 3、3计划安排情况一览表; 3、4现场勘察记录表; 3、5接受顾客资料签收单(复印件); 3、6成果文件交付登记表; 3、7归还委托方的文件签收单; 3、8成果性文件评审记录表。
荣成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06年5月19日
♥️ 咨询通知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项目名称,合同编号,
标的物名称,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税号,税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第一部分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万呈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委托方)与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咨询方)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方委托咨询方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1.项目名称,
2.服务类别,建设工程造价咨询
二、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咨询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五、委托方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咨询方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自年月日开始实施,至年月日终结(具体开工日期以委托方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两份。
委 托 人,(盖章) 咨 询 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所,住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年月日年月日
第二部分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律、法规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委托方”是指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聘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2、“咨询方”是指承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工程造价咨询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方、咨询方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第二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适用的是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工程造价有关计价办法和规定或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咨询方的义务
第四条 向委托方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咨询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范围实施咨询业务。
第五条 咨询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向委托方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
1、“正常服务”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
2、“附加服务”是指在“正常服务”以外,经双方书面协议确定的附加服务;
3、“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但根据合同标准条件第十三条、第二十条和二十二条的规定,咨询方应增加的额外工作量。
第六条 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委托方的义务
第七条 委托方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咨询方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第八条 委托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向咨询方提供与本项目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
第九条 委托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方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咨询方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委托方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
第十条 委托方应当授权胜任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咨询方联系。
咨询方的权利
第十一条 委托方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授予咨询方以下权利,
1、咨询方在咨询过程中,如委托方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委托方提出书面报告。
2、咨询方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
3、咨询方在咨询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
委托方的权利
第十二条 委托方有下列权利,
1、委托方有权向咨询方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
2、委托方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当委托方认定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委托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方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咨询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咨询方的责任
第十三条 咨询方的责任期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询方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
第十四条 咨询方责任期内,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咨询方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方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总额(除去税金)。
第十五条 咨询方对委托方或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询方应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 咨询方向委托方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委托方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委托方的责任
第十七条 委托方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咨询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八条 委托方如果向咨询方提出赔偿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咨询方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十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 由于委托方或第三人的原因使咨询方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咨询方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委托方。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额外服务,完成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酬金。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14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二十二条 咨询方由于非自身原因暂停或终止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由此而增加的恢复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工作,应视为额外服务,有权得到额外的时间和酬金。
第二十三条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咨询业务的酬金
第二十四条 正常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酬金,按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方法计取,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二十五条 如果委托方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咨询方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活期贷款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
第二十六条 如果委托方对咨询方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两日内向咨询方发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方不得拖延其无异议酬金项目的支付。
第二十七条 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
其他
第二十八条 因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需要,咨询方在合同约定外的外出考察,经委托方同意,其所需费用由委托方负责。
第二十九条 咨询方如需外聘专家协助,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咨询方承担;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以外经委托方认可其费用由委托方承担。
第三十条 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转让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一条 除委托方书面同意外,咨询方及咨询专业人员不应接受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以外的与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有关的任何报酬。
咨询方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方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合同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二条 因违约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委托方与咨询方之间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部分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第二条 本合同工程造价计价办法和规定详见附件二,服务内容。
第四条 本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
本工程造价咨询方员要求,咨询方必须全部使用专职人员并针对本合同项目成立项目组并驻场,项目组的人员需固定。小组项目经理名,其中土建人员名、弱电人员名,精装人员名,机电人员名。其他非驻场人员由咨询方确定,具体人员名单在本合同附件一,项目组人员组成及分工中进行明确。
咨询方工作必须是由项目小组成员负责完成。项目组人员需接受委托方的造价管理流程、规章制度、配合要求的培训,在合同执行期间,项目组人员为主要工作人员,负责完成与委托方的资料交接,信息反馈等工作。服务过程中,项目组人员必须无条件接受委托方提出的各项咨询服务,不得拖延。合同生效期间,咨询方不得随意更换小组人员,如需变更造价咨询方员,须提前3日书面通知委托方,经委托方同意方可更换。
如委托方发现咨询方人员不能满足造价咨询任务进度时,有权要求咨询方增加人员以达到完成进度的需要,咨询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咨询方负责。
第六条委托方委托的业务有保密要求,咨询方造价咨询方员应对委托业务中的各种资料和结论保密,不得透露给对第三方。
第八条 咨询方应按照委托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应阶段的成果文件,详见附件二,服务内容。
咨询方出具的成果文件须由编制人员(或审核人员)签字并加盖造价工程师执业印章及造价咨询公司印章,咨询方必须对成果文件负责。
第七条在项目施工现场,为咨询方提供工作位置,其他咨询方自行解决。
第八条委托方项目在确定了项目开发计划后,委托方应根据项目开发计划、总/分包工程招标计划确定造价咨询工作配合总计划,与咨询方进行确认;
委托方应为咨询方提供合同以及编制工程预算所需的相关资料。
第九条 委托方应在3日内对咨询方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但如委托方要求答复的属工作量较大的阶段性成果文件,双方应另行商议提交成果文件的期限。
第十条委托方项目负责人为,(联系方式,),咨询方项目经理为,(联系方式,)。
第十二条委托方有权监督检查委托项目造价咨询工作的进度、质量,并对咨询方提供的工作成果进行审核确定。如咨询方不按合同条款、委托方的要求执行,或工作成果质量达不到委托方的要求,委托方有权要求咨询方进行整改,一切责任由咨询方负责。
委托方有权要求咨询方更换小组中业务能力较低、工作出现重大失误或配合不力的造价咨询方员,咨询方应在委托方提出要求后24小时内更换人员,由此造成的损失及延误的工期由咨询方负责。
第十三条 本工程造价咨询周期即为咨询方的服务周期。但鉴于结算工作的完成时间可能会受制于各种因素,故上述服务周期不包括项目竣工以后的结算工作所持续的时间,结算阶段的服务时间截止日期为竣工后6个月内,结算完成后将结算资料移交委托方接收且配合委托方完成本项目审计之日。
若本项目施工期延长6个月,则咨询服务费不发生变化,若实际施工工期超过本合同规定工期及延长期,则因工程工期调整造成的实质性服务费用按照本合同附件三,项目延期造价咨询服务价格表计费。
第十四条 咨询方在其责任期内如果失职,按委托方的实际损失承担因单方责任而造成的经济损失,但咨询方累计赔偿总额不超过本项目造价咨询酬金总额。
第二十四条 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
(一)合同总金额为,(大写)(小写)
(二)计费标准见附件。
(三)咨询费支付办法,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完成每一项附件四,造价咨询通知单里具体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并提供相关成果资料、完成商务部分清标工作后,甲方对乙方工作进行评估合格并书面确认后,甲方在一个月内支付对应造价咨询费用的75%;在办理完具体项目造价咨询工作结算手续后,甲方在一个月内支付至结算价的95%;施工期现场服务(施工现场中甲方与施工单位对造价出现争议,乙方应到场咨询服务等)完成后,甲方在一个月内支付结算价的5%。
(四)本合同中全过程造价咨询总额指,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奖金、福利、办公费、固定资产折旧、车辆、利润、税金、各种保险、交通差旅费、食宿、资料费、文件打印及装订费、风险、现场派驻等与本咨询业务相关的全部费用并含税的价格,货币单位为人民币。
(五)造价咨询服务报价,合同总价以建筑面积为依据,在造价咨询服务期内,单价包干。
(六)结算单据,委托方每次付款前,咨询方应按委托方要求提供符合咨询方要求的国内合法有效的正式发票。
第二十七条 双方同意用人民币支付酬金。委托方未按合同约定向咨询方支付服务酬金,应承担违约责任。委托方应支付全部服务酬金,并以未支付部分的金额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利率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最高不超过合同额的5%。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委托方与咨询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双方同意提交至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补充条款,
1.咨询方授权项目经理处理与本工程项目有关的业务,代表咨询方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和职责,咨询方的一切要求、通知均以书面形式由咨询方项目经理签字后递交委托方。咨询方的造价咨询成果必须有项目经理的签字。
2.咨询方应认真清点并保管好委托方提供的造价资料,工作完成后,咨询方须如数、原样返还委托方提供的全部造价资料。
3.咨询方应对提供的工作成果(包括测算资料、预结算文件、工程量计算底稿、工程经济标评审意见、工程造价分析等相关书面及电子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合理性、合法性负责,且做到文本资料条理清晰。
4.咨询方完成的工作成果应按建筑产品类型分别进行统计、成果编制,以便配合委托方各产品类型成本的核算工作。咨询方在进行预算工作时,应按具体产品类型进行编制。
5.咨询方以下人员,经委托方要求,必须在24小时内调离本项目范围并用委托方批准的合格人员代替调离人员,
(1)委托方确认无法胜任工作者,包括不熟悉熟练本专业工作、工作责任心不强人员等;
(2)不能积极配合委托方正常工作者;
(3)违反本专业职业操守,出具的报告有虚假成分的人员,情节严重者委托方有权追究咨询方因此引起的损失及责任。
6.乙方造价咨询人员在履约过程中,不得擅自与施工单位等联系,如需与第三方进行技术交底、答疑、会审、核对工程量等工作时,必须由甲方组织,乙方造价咨询人员参加,重大事宜的决定应经甲方认可。当甲方认定乙方咨询专业人员与第三人串通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直至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在项目施工现场,咨询方自行负责除委托方提供工作位置外的其他一切工具及费用。
8.咨询方出现任何损害委托方利益的情况,委托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扣减不低于委托业务造价咨询费用20%的违约金,并保留法律诉讼的权利。
9.由于咨询方原因未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委托业务,咨询方按500元/日向委托方支付违约金;如果由于咨询方原因逾期10天仍未完成委托业务,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且咨询方需承担由于业务延期造成的一切相关经济损失。
10.咨询方如未遵守保密义务,擅自向第三方透露与本委托业务有关信息,委托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如造价咨询费用未付委托方可无需支付,如已支付咨询方应在委托方终止合同后三日内退还已付款,并且咨询方还须赔偿因此给委托方带来的损失。
11.在合同履行期间,委托方有权单方解除或终止合同,咨询方未开始工作的,应退还委托方所付定金(预付资金),已开始工作的,双方按已完成工作阶段(经委托方认可工作量)办理结算。
12.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争议未解决前委托方有权暂不支付相关费用并不属迟延付款。
附件一,项目组人员组成及分工
附件二,服务内容及成果要求
附件三,造价咨询计费标准
附件四,造价咨询通知单
附件五,造价咨询委托资料清单
附件六,工作完成情况评估确认表
附件七,建筑安装工程技术及经济指标分析表
附件八,造价公司工作成果要求及质量标准
附件九,咨询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附件十,廉洁协议
委托方,咨询方,
代表,代表,
2013年12月日2013年12月日
附件一,项目组人员组成及分工
项目组人员组成及分工
姓名职务年龄职称执业资格本岗位工作年限分工
附件二,服务内容及成果要求
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一、编制工程量清单标底造价咨询服务,本项目工程量清单编制标底造价咨询服务内容,包括根据合约规划所列的各个合同包或标段的招标图纸和详细的招标范围,按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编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以及可供签订合同使用的工程量清单,依据工程量清单、当地市场价格及甲方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清单标底,并且参与甲方组织的招标期间工程量清单的答疑会议对存在的差异或错漏进行修正和调整。在甲方于发标前不能提供足够深度的招标图纸情况下,可根据甲方要求编制暂定工程量清单,并负责工程合同签订及正式施工图纸具备后工程量清单的重新核算。
二、编制招标文件咨询服务,招标文件咨询服务内容包括根据合约规划所列的各个合同包或标段的划分要求制定本项目招标文件,其中包括但不限于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函、投标须知及其附件、评标办法、合同协议书、合同条件(通用条款及专用条款)、一般要求和开办项目、工程量清单、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各种附件、表格、格式和汇总整理甲方提供的技术规范等,并按照甲方要求的数量提供打印成套招标文件。配合甲方招标工程的招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澄清、质疑、清标等,对所有招标文件中单价、总价、工程量清单、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等方面进行详细的审查及分析,并提供相关澄清、质疑标函、清标等分析报告。
三、结算审核咨询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且不限于,督促相关承包人或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及时提交结算文件和资料,掌握现场实际情况,依据竣工图、设计变更、洽商单等资料严格审查结算的有效性、完整性和真实性,确定数据资料之间的逻辑关系,查看定额套用、综合单价组成、工程量计算、材料单价和合理性与准确性。审查由承包人或供应商提交的结算文件和资料,对结算文件的依据性、完整性、合理性和正确性进行审查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编制结算报告,提交甲方审批。在每个合同的结算报告基础上合成整个项目的竣工结算报告,并协助甲方财务部门办理竣工结算支付。以合同为依据,提交所有合同的保留金的扣留情况报告。
结算审核需满足甲方成本控制的有关要求,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及时高效完成甲方交付的结算审核工作,满足甲方项目建设的需要的基本原则,所有的提交给甲方的资料除签字盖章的文字资料外,还必须有可编辑电子文件且须与书面文字资料相一致。审定的结算必须附有施工单位编制的结算书、咨询人编制的结算书、审核说明、双方结算审核对照表。
附件三,造价咨询计费标准
造价咨询计费标准
序号项目名称委托内容收费基数费率备注
一按工程量清单编制方式施工承包方式,
1 其中钢筋工程量计算0元/T
2
3
说明,1、以上费率已包含乙方应缴纳的一切税金,其税金由乙方自行缴纳。
2、若委托项目中无对应计费标准,则在造价咨询通知单中双方另行协商价格,作为费用结算依据。
3、以上费率有区间的,甲方根据项目难易程度,在咨询任务通知书中明确具体的计费费率。
附件四,造价咨询通知单
造价咨询通知单
咨询单位,编号,
项目名称,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工作内容□总包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编制□总包竣工结算审核
□分包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编制□分包竣工结算审核
□其它
时间要求,
咨询收费标准,
工作要求,(附资料签收单)
备忘,
公司,
年月日造价咨询公司,
年月日
备注,本表格主要用于合同项目委托。
附件五,造价咨询委托资料清单
造价咨询委托资料清单
项目名称,
工程名称,
造价咨询委托资料
序号项目单位数量
资料签收
公司成本部造价咨询单位
审价结束,资料退回签收
公司成本部造价咨询单位
备注,本表格主要用于合同项目委托。
附件六,工作完成情况评估确认表
工作完成情况评估确认表
合同名称合同编号
工作内容合同单位
甲方评估意见序号评定内容评估标准满分得分
1咨询队伍的管理造价咨询工程师有无转包造价咨询工作,无转包得10分,有转包,不得分。15
中途无故调换造价工程师,每更换1人扣1分。
2工作时效咨询任务每超时1天完成扣4分。12
3工作质量工程量计算工程量计算底稿,条理清晰10分,笔草混乱5分,无底搞0分。10
单个项目中工程量错误误差超过±5%(不含5%),扣2分。25
定额应用定额应用错一项扣1分。10
费用应用费用应有错一项扣2分。10
4资料管理遗失或严重破损委托方的送审资料一份扣1分。3
5其他服务为业主提供一次造价测算分析或提供相关造价资料加2分。5
6沟通协调综合评审,好10分,一般6分,不好0分。10
合计100
备注得分≥80分为合格。
改进建议,
甲方经办工程师,甲方负责人,
日期,日期,
进度完成情况及质量说明
合同单位签章,
日期,
说明,1本表作为付款申请附件
2、得分≥80分为合格,支付咨询服务费总费的100%;得分70-80分(不含80分)支付咨询服务费总费的95%,60-70分(不含70分)支付咨询服务费总价的90%,小于60分,支付咨询服务费总费的80%。
3、此表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二份。
附件七,建筑安装工程技术及经济指标分析表
建筑安装工程技术指标分析表
编制时间,
项目名称工程内容结构类型
工程概况工程规模(m2)建设高度(m)
楼层结算方式
层高(m)结构形式
竣工时间工程类别
材料价格取费标准
建设标准基础
墙体
门窗
楼地坪
室内外装饰
给排水工程
水消防及报警系统
强电工程
弱电工程
通风工程
总平
主要材料材料名称单位数量单方指标(/m2)
地下室(面积m2)
钢材吨
水泥吨
锯材m3
砂石m3
页岩实心砖千匹
页岩空心砖m3
商砼m3
地上部分(面积m2)
钢材吨
钢材吨
水泥kg
锯材m3
砂石m3
页岩实心砖千匹
页岩空心砖m3
商砼m3
安装工程给排水\雨水工程
主要材料各种规格钢塑给水管m
各种规格PP-R给水管m
各种规格UPVC排水管及雨水管m
强电工程+弱电配管
各种规格暗配管m
各种规格管内穿BV铜芯线m
各种规格铜芯电缆m
各种规格弱电配管m
各种规格配电箱台
各种规格灯具套
建筑安装工程经济指标分析表
序号项目名称建筑面积(m2)工程造价(万元)单方造价(元/m2)造价比例%类似工程单方造价(元/m2)类似工程单方造价(元/m2)
一地下室
1地下室建筑及砌体、抹灰
2地下室土方及护壁
3安装
3.1地下室强电
3.2地下室给排水
3.3消防:防火卷帘+水系统+报警系统
3.4地下室通风工程
二地上部分土建安装
1地上土建(主体\建筑)
1.1建筑
1.2外装
1.3内装
1.4防盗门
1.5窗
2地上安装工程
2.1室内外给排水
2.3水消防及报警系统
2.4强电系统
2.5变配电系统
2.6弱电系统
2.7电梯
三室外工程
1室外污雨水及给水工程
2室外总平、道路
3景观绿化
附件八,造价公司工作成果要求及质量标准
造价公司工作成果要求
一、按照甲方要求的内容,完成工程量清单编制、控制价编制,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等。
二、提交工程技术、经济分析报告,提供类似工程经济指标分析,
1、征对类似项目比较分析,对本项目进行经济合理性分析,分析报告要求数据详实、描述客观、来源可靠。并提出优化建议。
三、随同工程量清单一起,提供分户型工程量清单,要求按图纸规定的相同户型编号归集户内工程量,要素必须包括,户型数量、套内面积、天棚面积(区分面层作法)、内墙面积(区分面层作法)、门窗数量和面积(区分门窗规定、数量)、栏杆数量(遵照设计或规范,按阳露台和凸窗、落地窗区分普栏杆和护窗栏杆)、阳露台(区分天棚、地坪和外墙面积)、厨卫(区分天棚、墙面、地坪及防水面积)。
四、随同工程量清单一起,提供基本数据清单,必须包括的要素,总建筑面积(分地下室和地上)、楼栋建筑面积(分地下室和地上)、楼栋外墙面积、楼栋内墙面积。此外,应单独列表区分地下车库、半地下车库、地上建筑的建造成本。按楼栋提供每层钢筋工程量。
五、提交总包工程量清单后20天内,乙方需完成分包项目工程量清单,甲方分包招标时,根据甲方提供的分包工程具体方案,提交正式的分包项目工程量清单给甲方,具体内容按照咨询通知单的约定执行。通常包括如下项目,
1、门窗工程量清单(必须至少分入户门、户内门、防火门、窗等四个类型、要素包括规格、数量、总量、单位以m2或樘计量,应根据甲方委托时的要求按铝合金或塑钢提供当期市场参考综合单价和总价)。
2、栏杆工程量清单(必须遵照设计或规范,按户内落地窗栏杆、凸窗栏杆、阳露台栏杆以及楼梯栏杆等,单位以m计量)。
3、土建甲供材料工程量清单
4、安装甲供料工程量清单。
六、随同工程量清单提供工程量计算底稿(纸版或电子版均可)备查。
成果要求标准表格1,
项目栋户型统计表
序号户型名称单位合计数量其中
单体建面(m2)建筑总面积(m2)
1户型1套
2户型2套
3户型3套
4户型4套
5户型5套
6户型6套
7户型7套
…
成果要求标准表格2,
项目—栋基础数据清单
序号内容项目单位合计其中说明
1栋2栋…
综合指标
1综合指标总建筑面积m2
建筑物占地面积m2
楼栋外墙面积m2
楼栋内墙面积m2
楼栋屋面面积m2
明细面积指标
1住宅别墅m2
高层m2
商业m2
2其它地上建筑m2
地下车库m2
半地下车库m2
架空车库m2
单方造价指标m2
1住宅别墅元/m2
高层元/m2
商业元/m2
2其它地上建筑元/m2
地下车库元/m2
半地下车库元/m2
架空车库元/m2
总建筑面积(区分地下室和地上)、楼栋建筑面积(区分地下室和地上)、楼栋外墙面积、楼栋内墙面积、楼栋屋面面积。此外,应单独列表区分地下车库、半地下车库、架空车库、地上建筑的建造成本。
质量标准
一、每一单项工程的结算审核误差不得大于1%。承诺的误差标准作为甲方对技术标评比的重要指标之一。
1、因咨询人自身原因造成甲方复审核定咨询人的误差超过定案造价的1-3%,甲方可扣减该单项工程的全部咨询服务费或该单项工程超额部分价款的40%于咨询服务费中(取最大值);
2、误差等于或超过定案造价的3%的,除按第1条扣减咨询服务费外,另每次扣减人民币--万元。(该单项工程的咨询服务费按该单项工程占全部工程总造价的比例核定)审核误差=(咨询人提供给甲方的结果—甲方最终核定的结果)/甲方最终核定的造价*100%;甲方最终核定的结算造价为与施工单位确认的结算造价。
二、咨询人以图纸为依据编制单项工程工程量清单,清单误差不得大于2%
1、工程量计算误差应控制在±5%范围以内,如甲方对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审核完成后,甲方审核的单个项目中出现10%的项目工程量错误,则视为工程量计算误差大于±5%,乙方必须全面复核,并再次报送甲方审核确认,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造价咨询费用总额1%的违约金。
2、定额子目不缺项、不漏项、不重项,甲方对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审核完成后,发现乙方出现三个缺项、漏项、重项的类似错误,经甲方提出并经乙方确认,且单个项目直接费相差在500元以上(含500元)的,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造价咨询费用总额1%的违约金。
3、套用定额无偏差,甲方对控制价审核后,乙方出现套用定额错误,经甲方提出并经乙方确认,且单个项目直接费相差在500元以上(含500元)的,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错误金额1%的违约金。
4、定额取费无偏差,甲方对控制价审核后,出现任何取费偏差时,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该工程造价咨询费用总额1%的违约金。
5、不应有算术的误算,即工程量、工程单价出现小数点位数错误,造价汇总出现漏计、重计、误计等错误。经甲方对控制价审核后,乙方出现任何工程量、单价小数点错误,造价汇总出现漏计、重计、误计等错误时,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该工程造价咨询费用总额1%的违约金
6、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按照施工图进行计算,要求项目完整,不漏项,工程量的误差率控制在±5%以内;成果质量达不到要求时,按本条前述相应部分约定进行处理,由此引起甲方损失的,甲方将根据具体的损失情况提出索赔要求。
7、乙方出现上述错误或误差的,除按以上相应部分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负责予以纠正。
三、要对甲方提供的全部资料必须作到对外严格保密,不得外借、外传或非为委托目的而进行利用。如有违约行为,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双方据实结算合同价款,咨询人除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以外,还须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间接经济损失及相应的法律责任,合同终止后,咨询人的保密义务继续有效。
四、咨询人在与施工单位核对前必须先将结算书(初稿)包括工程量计算底稿报送甲方,初稿报送甲方之前需经过咨询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审核,咨询人与施工单位的造价核对结果必须经过甲方复核、书面确认才具有效力,最终的成果文件与初稿之间的差异咨询人应做详细的分析报告并报送甲方。咨询人不得私自与施工单位接触,进行任何有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合作或经济活动,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双方据实结算合同价款,咨询人除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以外,还须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间接经济损失及相应的法律责任。咨询人的过程文件必须无条件向甲方提供
附件九,咨询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附件十,廉洁协议
廉洁协议
在委托方、咨询方双方订立、履行合同过程中,为保持廉洁自律的工作作风,防止各种不正当行为的发生,双方订立协议如下,
一、委托方、咨询方双方应当自觉遵守国家、地方法律法规以及本协议的约定,在合同的订立、履行过程中廉洁自律。
二、委托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咨询方索要和收受回扣等好处费。
三、委托方工作人员应当保持与咨询方的正常业务交往,不得接受咨询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不得在咨询方报销任何应由其个人或其他第三人承担的费用。
四、委托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开展业务有影响的宴请和娱乐活动。如委托方工作人员确因实际情况须参加宴请、进行娱乐活动的,须事先按行政隶属关系报上一级批准。
五、委托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咨询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
六、咨询方不得接受委托方工作人员介绍的家属或者亲友从事与合同相关的业务。
七、咨询方应当通过正常途径开展相关业务,不得为获取不正当利益而向委托方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或给委托方工作人员报销其个人费用,或邀请委托方工作人员外出旅游和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或为委托方工作人员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
八、咨询方如发现委托方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协议者,应向委托方举报。委托方不得找任何借口对咨询方进行报复。委托方对举报属实和严格遵守廉洁协议的咨询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与咨询方继续合作。
九、委托方发现咨询方有违反本协议或者采用不正当的手段行贿委托方工作人员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
委托方(盖章),咨询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签约人,授权签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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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的义务:
1、阐明咨询的问题,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技术背景材料及有关技术资料、数据;
2、按期接受顾问方的工作成果,支付报酬。
顾问方的义务:
1、利用自己的技术知识,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完成咨询报告或者解答委托方的问题;
2、提出的咨询报告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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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x15年暑假我去了一家心理咨询中心实习,在实习的这段时间里,我的专业知识提高了很多,接触了很多不同的来访者,让我感触很深。
大二学年已经可以说彻低落幕了,暑假的实习要比寒假实习正式的多,所以体会方面必然也深刻多了。
实习前几天我的感受最为深刻,更是问题多的不得了,比如第一天,我像一本《十万个为什么》问了老师好多问题,比如:咨询师是不是不能产出移情?是不是应该冷漠才能不受来访者负面情绪的影响……
好多的不理解和理解错误。以前我认为咨询师千万不能有移情效应,但是老师告诉我不是这样的,必须要有移情,才会对来访者产生共情,但是在这样一个过程中咨询师必须要有一个反移情。否则,咨询师就算口头上回应理解来访者,但来访者还是可以感觉到咨询师的冷漠,这样的情况下很难建立起信任的关系。交流不仅仅是口头上的,还有表情、眼神等,这些也只是外在表现,甚至还有更深层面的,但这深层面的交流交谈者彼此都没有察觉。
做咨询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一个心理学的教授,他是有很渊博的理论知识,但是他未必可以去给别人做咨询。咨询师不仅要有理论知识,还要有强大的自我,丰富的经验,更重要的是自我的成长、突破自己内心的能力,心灵层面的提升,潜意识的挖掘也是尤为重要的。
老师给我做了一个“房树人测试”,说我本身性格也就是外向的;还告诉我,我出生时和我妈妈的分离开,就是我的一个疮伤。突然就觉得,难怪我那么依赖我妈妈了。
我和每个来访者都没有什么过多的接触,但是老师让我观察他们,凭自己的直觉去分析。今天有三位来访者。
第一位是一个高三孩子的母亲她提前到了二十多分钟,从她刚进门开始,我就觉得她有很强的警惕性,给她倒水时,她也没有直觉接,十几分钟的时间里她只露出一次笑容。老师给她做了一个多小时的咨询。她再出来时,警惕性依然很强,但是明显的是她笑容相对之前多了。她下巴上有些纸屑,不知道是哭过还是流汗了。在刘老师做这个咨询时,来了一位即将高一的男孩,他是老师的朋友,也是来访者,不过不是今天做咨询。和他交流了近两个小时,很有话聊,他也懂得很多,很有理想的一个男孩。可能是家庭关系的原因,他更懂得人情世故。我说他内向,但是开朗;但是他说他以前不是现在这个样子,很压抑,有过轻微抑郁症,在老师这做个很多次咨询了,哭过很多回。用他的话说是硬是哭好的。他本来是超我主导着他内心,本我和自我都压制了太久,来咨询后得到了发泄,所以现在开朗了。
第二位来访者是一名学生吧。老师说他每次都迟到。对他的感觉只有两个字:冷漠。来时,他没有说话,走时也就和老师说“走了”。刘老师给他做的是催眠治疗。
第三位来访者非常准时,正好四点钟整到了这里,一个比我大一岁的女生,很开朗的样子,笑容很多。不知道她为什么做咨询,并且也是催眠治疗。也许是因为来了很多次了,所以现在快好了吧;也许,并不是每个来访者都是抑郁的,本来心理上的问题也有很多种。她做完咨询后也还是笑着和我说再见的。
这天让我觉得心理咨询并不是动动嘴就行,其实也是很累的。
第二天呢,早晨刚去,就问了老师关于催眠的问题。老师说催眠本事是没有意义的,只是让来访者在放松的状态下,卸下自己的防备心理,打开潜意识,最终目的还是治好来访者。
和老师说到书上的心理症状,我说:“我应该有浮躁心理。”刘老师让我不要这样暗示自己。她一直也不建议在没有专业指导的情况下看心理学书籍、做心理测试,会用结果去暗示自己,使自己朝着测试结果去发展,从而影响了自己的正常发展,或者只看到了好的方面,故意去忽视缺点。这就没法正确的认识自我。
原来今天只有一个来访者,还是代替自己女儿来的母亲,她的女儿患有抑郁症七年。三年前在南京听一位心理学讲师给那些和她女儿症状类似的人讲解产生抑郁症的原因和解决方法,一个星期去一次,但是没有效果。
其实我是觉得,那里的每个人虽然都是抑郁症,但是让他们产生抑郁症的诱因都不同,笼统的告诉他们,他们自己也很难去解决。
在老师和这位母亲谈的时候,来了一对夫妻,他们是为自己的侄儿而来。他们和我聊了他侄儿的的情况,聊天一样的让我分析分析。我也谈了自己的看法,这位叔叔有的赞同我的说法,有的则不赞同,比较我是一个初学者,可以看出他的不信任。那位母亲出来后,他们去和刘老师聊了一个小时左右,主要是问老师,怎样让他的侄儿原因过来。为此,我后来问了老师一个问题——怎样让一个不能正确认识心理学,不愿做心理咨询的人来接受心理咨询。老师说,这不是什么理论或者方法的问题,这没有单一的方法,面对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方式。就是在理论知识中学到了怎样让人接受心理咨询,但是实践时未必可以用好。这不仅要看家人的沟通,也要看咨询师与来访者的沟通。这时的咨询师和来访者会有一些微妙的关系。
晚上回来前,还和老师讨论了关于“人之初,性本善”,还是“人之初,性本恶”的问题。老师说她更倾向于人本主义思想。人之初,性本善。因为,人刚生下来是没有什么好与坏之分的,之后因为生在了世界上,接触社会是人慢慢产生了改变。我就反问,如果人之初性本善,又怎么会有“超我、本我、自我”的存在呢?经过老师的解释,我才知道,这两种观念不是一个角度上的。一个是性格上的,一个是自我。
我还问老师“抑郁症和忧郁症是否一样?”老师告诉我是一样的。但是,让我不必只看每一种症状。每个来访者都不是单一的心理问题,都是多个心理症状结合在一起的。
想要做好心理咨询,咨询师一定要有自己成长,就像老话说的“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你成为一名心理咨询师可能才一两年,但是你学心理咨询可能已经几十年。心理咨询师一定要有丰富的阅历,才能做好心理咨询,才能更了解来访者的心理。其实,每一个咨询师本事也是有些属于自己的问题的,如果处理不好,不仅不能帮助来访者解决问题,还会将自己的问题带到与来访者交流系统中。反而使来访者的问题加重了。
老师一直都强调咨询师要自我成长,丰富自身阅历。
一直听老师说做冥想,所以我也很好奇老师为什么经常在做咨询前和做咨询后都做冥想。而冥想又是什么呢?刘老师告诉我:冥想其实也是瑜伽的一种,是将注意力放到自己的身体上。到一定境界时,是可以从外部身体去看自己内部的。现在我并不需要去学这些,我现在更重要的是去体验,去感受生活。年龄大了,阅历丰富了,才需要去沉淀、去冥想。冥想也是很好的放松方式,让自己处于半睡眠状态得到身心的休息,有利于做好咨询。
前几天我是问题特别多,都很多知识技术很好奇。
但是慢慢的我的想法有所改变,我对自己的潜意识更加感兴趣了,更想探究自己的内心,了解潜意识,去和潜意识对话。老师也说过,一名心理咨询师一定要对自己的内心感兴趣才会对来访者的心理感兴趣,才能去帮助来访者解决内心的问题。
这也就是我暑期实践的最大收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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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家专注于能源行业发展的独立的专业研究机构,拥有一支由行业分析师与研究人员共同组成的专业团队,在中国能源网专家顾问的直接指导下开展专项课题研究,为政府组织、国内外能源相关机构与企业提供包括能源行业政策分析, 战略研究,产业专项研究, 项目开发与投融资可行性研究、及市场调研等方面的研究咨询服务。
我们的研究咨询团队拥有十五年以上的项目开发和研究咨询的专业经验,具备深厚的行业专业知识以及科学严谨的研究方法; 依托中国能源网内容编辑部门拥有的行业数据跟踪与动态资讯采集汇总能力,大大提升了研究中心对于市场需求变化趋势中新生事物的敏感性。而正是这种专业经验与行业敏感性的有效结合,使得中国能源网研究中心成为业内公认的具有独立创新思维的“能源智库”。
在竭诚为客户提供高效优质服务的同时,研究中心的创新理念与研究成果通过中国能源网提供的网络发布、研讨会、期刊等多种形式得以有效传播,使海内外、业内外关注中国能源产业发展的人士和机构通过这一交流的平台获得相应的发展机遇。
1)政策与战略研究:研究行业政策、技术、市场等发展趋势,分析行业动态,借鉴他人经验,为客户提供政策和发展建议。
2)市场与产业调研:调研行业投资环境、市场发展状况、领先企业动向、市场运营流程等,为客户提供项目投资和决策建议。
3)项目开发:策划开发方案、安排可研设计、组织专家评估、协调政府关系等一系列专业的项目前期开发咨询服务。
4)投融资顾问:投资机会研究、投资项目分析、建设项目融资、金融机构贷款安排、提供项目投融资平台等多种投融资服务。
♥️ 咨询通知
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法治是一个重要的环节,为建设和谐社会做贡献,需要从每一个人做起、从我做起。当代许多居民的法律意识较为薄弱,法律自我保护意识不高,所以有时在遇到自己被侵权的情况时,不知道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且在处理邻里关系时不懂把握,影响社区和谐。为了提高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及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系此次开展了法律咨询实习。
一、活动对象:
城南附近街区群众
二、活动单位:
政法系法本班
三、活动目的:
为了构建法治社会,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我系积极响应普法宣传的号召,希望借此次活动进一步向广大群众宣传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树立起法律的权威性。运用自己所学的法律知识,为邵阳,中国的法制社会建设奉献自己的微薄之力。
四、活动时间:
20xx年1月
五、活动意义:
通过此次活动,一方面我们可以将自己所学的知识运用到具体实践之中,学以致用;另一方面,响应党的号召,普及法律法律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
为了更好的进行这次普法活动,让更多的市民参与到我们的普法活动中,我们把活动的地点定在人流量较大的城南公园。我们的团队由本系的魏昕老师带队,由大三的学生参与。在活动前,我们翻阅了大量的资料,查询了和市民生活息息相关的一些法律知识,并复印了一些宣传资料,以供更好的为广大市民提供法律知识。更好的解决他们所面临的问题。
当下中国正在构建法治社会,而作为当代以法学为专业的当代大学生,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是巩固所学的知识,将理论联系实践,理论指导实践的是以后学习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因此我们应该多参加类似的活动,在实践中锻炼自己。
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对法律咨询的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时知道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把理论和实际联系起来。这次活动是我大学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经历,其收获和意义可见一斑。通过这次法律咨询活动,让我认识到法律工作者所必需的一些素质。理论知识固然不可缺少,但是只掌握了这个并不足以有用,还需要娴熟地运用于社会实际之中。本次实习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对法律在现实中的运作有所了解,也对专业用语有了进一步的掌握;通过对兄弟院校,以及本班同学的模拟审判的观看,取长补短,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不断的完善自己的专业水平,以及个人素质,更好的朝法律人士方向发展。
通过对具体问题的分析,我发现,在现在的中国,人们的法律意识还是很欠缺的,特别是在贫困地区,因此,作为新一代的法律人士,我们必须把加大普法宣传当作自己的任务,为中国的法制建设,做出自己的贡献。
总体来说,我们这次实习不仅仅能为广大市民提供相关的法律咨询,而且在为他们解答问题的同时,我们也了解到了很多自己以前欠缺的知识,查漏补缺,并且在实践中锻炼了自己,发展自己,这对我们以后的学习工作都非常有帮助。
最后,由衷的感谢在法律咨询活动中为我们提供帮助的领导、老师。使你们的帮助让我们更好的成长。
♥️ 咨询通知
为进一步提高安全红线意识,提高全民安全素质,推动安全发展,根据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关于开展xxxx年“安全生产月”集中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晋煤监政法[xxxx]121号)文件和柳林县煤炭工业局《关于开展xx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柳煤字[xxxx]169号)文件精神,,紧紧围绕第十五个全国安全月活动“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的主题,6月16日是“安全生产月”安全宣传咨询日,我矿精心组织安排了丰富多彩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现简要总结如下:
一、活动情况
6月16日为安全宣传咨询日,由矿长和安全副矿长负责,组织机构成员全部参加,在联合建筑楼一层大厅前现场宣传安全主题的内容,解答广大职工提问的各种安全方面的问题。谈自己的违章经历及受到的处分,教育广大职工在安全生产过程中提高安全意识,杜绝“三违”。开展“我要安全,为安全生产献一计”活动,由广大职工对本矿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提高大家的安全责任主题意识。
为了营造“安全咨询日”活动的浓厚气氛,在6月16日举行了上午2小时(10时——12时),下午2小时(16时——18时)的安全咨询活动,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基本安全生产知识。我矿买了210个水晶玻璃杯,并由培训科根据《新煤矿安全规程》、鑫飞公司《安全知识竞赛题库》等书籍为标准,做了一个安全知识题库箱,对工人进行了抽题式的安全知识答题,答对者给予水杯一个奖励,全矿职工踊跃参加营造了浓厚的氛围。此次安全咨询日活动共悬挂条幅6幅、张贴标语30余条,参与活动的员工有近300人。
二、安全咨询日活动的特点鲜明
此次安全咨询日活动内容丰富直观,形式多样,有特色,教育效果明显。今年的安全生产月咨询日活动,打破了以往的宣教方式,用答题奖杯的节目进行宣传,化简了安全管理教育的生硬方式,职工受到的效果较为明显。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个别基层队组对此项工作认识的程度不够深,开展的活动不够深刻,员工受教育的层面较小。二是开展活动的目的是促进安全生产,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应用的效果并不明显。三是个别活动的组织不到位,存在着行动迟缓的现象。
通过这次活动的开展,我们深信,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认真吸取教训,查缺补漏,认认真真进行总结,使活动继续深入,并且作为抓安全工作的一个起点,扎扎实实的进行下去,确实为安全生产发挥其作用,一定后收到更好的效果。
♥️ 咨询通知
上海市2017年心理咨询师考试报名通知
根据市人社局《2017年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公告》(沪人社职〔2016〕504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情况和具体操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鉴定项目的调整
《2017年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项目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是根据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要求,并结合本市产业经济发展需要及培训鉴定的实际情况,对2016年鉴定目录中部分项目进行调整后确定的。具体的调整情况如下:
1、电火花成形机床操作工等16个职业名称有所调整,考核模式、内容和要求不变,调整后的职业名称对应关系见附表一;
2、信息安全管理员等4个职业项目调整为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考核模式、内容和要求不变,调整后的项目名称对应关系见附表二;
3、长度计量员等52个职业或专项职业能力不再纳入《目录》,停止鉴定发证,具体项目名称见附表三。
二、关于鉴定项目开考月份的安排
鉴定项目开考月份是指该鉴定项目可参加统考的月份,各鉴定项目的具体开考月份安排见附表四《2017年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安排表》。
三、关于鉴定申报
1、申报。申报职业技能鉴定的团体和个人须按《2017年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公告》的项目范围和要求申报,《目录》中部分项目仅接受团体申报,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四。
考生须在参加鉴定月份所对应的受理鉴定申报及缴费日期内办理申报手续,同时接受鉴定申报资格审核。
2、缴费。资格审核通过后的考生应在受理鉴定申报及缴费日期内通过市鉴定中心窗口办理“考核费”缴费手续,缴费完成时间以“考核费”交至上海市财政局监督检查局指定的银行账户为准。“考核费”的收费标准为:五级85元,四级115元,三级150元,二、一级350元,专项职业能力(模块)75元。
参加操作技能考核的考生还应在考核前向相关鉴定所缴纳“场地设备使用及材料能源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附表四。
参加“技师及高级技师综合评审”及管理与咨询类鉴定项目口试的考生需先缴纳“评审费”,考生持“缴费清单”先至相关收费窗口缴纳“评审费”,再至市鉴定中心财务收费窗口缴纳“考核费”,“评审费”的具体收费详见附表四。
3、打印准考证。通过申报鉴定资格审核并完成“考核费”缴费手续的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网下载并打印统考准考证,考生须凭统考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统考。完成“场地设备使用及材料能源费”或“评审费”缴费手续的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相关操作技能考核或口试。
四、关于统考有关事项安排
1、操作技能类与技能类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鉴定有关事项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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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考月份 |
受理鉴定申报及缴费日期 |
下载理论知识统考准考证日期 |
理论知识统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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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 |
2016年12月13日—2017年1月11日 |
2月17日—2月24日 |
2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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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 |
1月12日—2月16日 |
3月17日—3月24日 |
3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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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 |
2月17日—3月14日 |
4月14日—4月21日 |
4月22日 |
|
5月 |
3月15日—4月11日 |
5月12日—5月19日 |
5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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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 |
4月12日—5月15日 |
6月16日—6月23日 |
6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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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 |
5月16日—6月22日 |
7月21日—7月28日 |
7月29日 |
|
8月 |
6月23日—7月20日 |
8月18日—8月25日 |
8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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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 |
7月21日—8月17日 |
9月15日—9月22日 |
9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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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 |
8月18日—9月12日 |
10月20日—10月27日 |
10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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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 |
9月13日—10月19日 |
11月17日—11月24日 |
11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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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 |
10月20日—11月16日 |
12月15日—12月22日 |
12月23日 |
2、管理与咨询类项目鉴定有关事项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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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考月份 |
受理鉴定申报日期 |
缴费日期 |
下载准考证日期 |
统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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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 |
2月28日-3月30日 |
3月22日-3月30日 |
4月27日-5月5日 |
5月6、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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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 |
3月28日-4月27日 |
4月19日-4月27日 |
5月26日-6月2日 |
6月3、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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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 |
8月23日-9月22日 |
9月14日-9月22日 |
10月27日-11月3日 |
11月4、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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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 |
9月25日-10月27日 |
10月19日-10月27日 |
11月24日-12月1日 |
12月2、3日 |
3、高新类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鉴定有关事项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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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考月份 |
受理鉴定申报及缴费日期 |
下载准考证日期 |
高新技术统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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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 |
2016年11月2日—11月30日 |
2016年12月30日—2017年1月6日 |
1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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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 |
1月27日—2月27日 |
4月7日—4月14日 |
4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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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 |
4月4日—5月4日 |
6月9日—6月16日 |
6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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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 |
5月16日—6月22日 |
7月21日—7月28日 |
7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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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 |
7月7日—8月7日 |
9月8日—9月15日 |
9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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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 |
8月7日—9月8日 |
10月13日—10月20日 |
10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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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 |
9月25日—10月25日 |
12月8日—12月15日 |
12月16日 |
五、关于补考申报
1、考生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如成绩不合格,可以在两个月后(以考生本次鉴定网上鉴定结果评定日期为准)申请补考,补考有效期两年(以考生新申报鉴定网上鉴定结果评定日期为准),超过补考有效期须重新申报所有项目鉴定。
2、如考生在补考有效期内重新进行了同职业等级的新申报鉴定,则视为放弃补考机会,之前的合格项目成绩不再保留。
3、补考有效期内鉴定模式如发生变化,应按公布的补考方案进行申报。
4、参加职业技能竞赛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行补考。
六、关于停止鉴定发证鉴定项目的`后续工作
1、对已申报鉴定并完成交费的学员如不愿意继续参加鉴定的,鉴定费可以全额退回,如愿意继续参加鉴定的仍可安排其参加一次鉴定。
2、自本通知发布之日前已在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开班注册的学员(含在成绩有效期内的补考学员),根据本人意愿可安排一次鉴定。
3、对参加本市“校企合作”和“双证融通”试点的学生,仍按原培养方案执行,及时安排鉴定考核工作。对鉴定合格的学员,继续做好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发放工作。
4、所有鉴定申报及缴费工作须在2017年1月底前完成,原则上在2017年3月底前完成鉴定考核。
七、关于培训资质调整和补贴培训签约
对上述调整职业名称的项目,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将对培训机构专业资质和补贴培训项目名称作相应调整,各区县培训管理部门应做好培训机构专业资质调整后的确认及补贴培训签约相关工作,并在培训机构许可证到期换发时做好培训项目名称调整。
八、有关情况说明
1、鉴定业务受理地址
市鉴定中心相关业务受理窗口(天山路1800号4号楼一楼)
2、鉴定业务受理电话
62748577转4106、4107分机
3、鉴定业务受理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9:00-17:00
4、鉴定业务相关查询网址
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网(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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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2 |
心理咨询师 |
三级 |
6月,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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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3 |
心理咨询师 |
二级 |
6月,12月 |
275 |
♥️ 咨询通知
需 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 方: (以下简称乙方)
项目防洪评价咨询服务由甲方集体会商并报纪检和单位负责人同意后决定,采用直接选取的方式在岳阳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中选取乙方为本项目的中介服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1、本合同书;
2、岳阳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公开选取中选通知书;
第二条 合同标的
1、承包范围:
2、合同金额:大写(¥: 元),包括防洪评价报告编制、文印、现场勘查、评估等所有费用。
3、服务期限: 日内提交防洪评价报告成果。
第三条 服务款支付
1、付款方式:甲方收到咨询成果文件正稿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咨询费用的50%,待相关部门出具批复后支付至100%,乙方应提供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四条售后服务
按时、按标准、按要求、按量完成所分配的工作;服从甲方的调度管理,接受日常的监督考核;服从甲方组织的一些突击性任务及迎检活动;从事服务的人员应统一着装、统一证件、统一工具;注意安全操作,如发生任何意外,一切责任及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概与甲方无关。
第五条、双方责任
1、甲方应按时向乙方提供所咨询项目的有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真实准确。甲方给予乙方为本工程进行现场查勘等工作提供必要的帮助和合作。
2、乙方向甲方提交 的内容必须符合业务技术规范的规定,满足水利主管部门的要求;其《防洪评价》份数须满足技术评审和行政审批的需要。乙方对其提交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质量成果负责。
3、乙方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甲方提交报批咨询成果(文本)8本及电子文档。
4、乙方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报告初稿和修改稿,如乙方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报告,则按本合同金额1%每天计违约金。
5、甲方如果中途中断委托评估请求,甲方按照乙方完成的工作量按实支付咨询费用,同时乙方需将阶段工作成果移交甲方。乙方单方面不履行本合同,应按照本合同总金额的20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
6、乙方提供的工作成果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要求或无法通过审批的,甲方有权拒收工作成果,要求乙方在 3 日内改进,乙方拒绝改进或改进后仍不符合合同约定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款20的违约金。
第六条、保密
双方均应该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方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违约及仲裁
合同执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本着友好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其它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双方认可的来往电子文件、传真、电报、会议纪要、补充协议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合同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以下无正文)
甲方: (公章)
法定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传 真:
乙方: (公章)
法定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传 真:
开户 银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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